2023年乡镇食品安全自查自评报告(实用7篇)

小编: FS文字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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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食品安全自查自评报告篇一

x镇在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委、区政府和区食药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的帮助和指导下,认真按照市、区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现将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组织及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领导小组。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另设专职人员2名,负责食安办的具体工作。落实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目标管理,与各村、社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聘请了19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场所落实。

二是制定制度,按章办事。根据市、区文件要求,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农村家宴申报制度、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举报投诉受理制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在监管、首在宣传。为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我镇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宣传实施方案。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载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管理举报办法等,使食品药品安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截止今年7月,我镇已制作宣传标语20幅、宣传栏24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广播宣传15次;加大对协管员和从业人员的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先后召开了全镇卫生室医生业务培训会、全镇农村家宴厨师法规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会、全镇餐饮单位负责人等专题会议。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调查摸底,建立监管档案

截止7月20日,食安办工作人员,村(社区)协管员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药械经营使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建立了登记台账,开展日常巡查、做好巡查登记,全镇食品、餐饮、药品器械、地址、生产许可证号、许可期限、经营范围、负责人、化妆品等90家单位全部登记在册。台帐细化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从业人数等具体项目,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

2、突出重点,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加强节假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为重点时段,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家宴、农贸市场、小餐馆等重点巡查对象,协同食品药监、卫生、农业等部门,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是在重点领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第一,镇食安办和永兴食品药品监管所、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人员进行大排查。

第二,加强对校园食品药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

第三,对农村家宴进行专项整治。截止目前,我镇食安办接到农村家宴申报20余次,无一例农村家宴事故发生。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虽然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

一是各村辖区内经营店普遍没有经营许可证,协管员对于日常巡查记录不明细。

二是部分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积累不多,培训没有完全跟上。

三是专项资金不足,对于有些整治活动不能很好的开展。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协管员日常巡查管理机制,做好每月两次巡

查并要求巡查记录详实,让各经营场所正规有序的经营各种产品。

(二)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协管员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全镇人员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水平和责任意识。

乡镇食品安全自查自评报告篇二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19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20xx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县屠宰办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今年以来,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含瘦肉精”残留猪肉、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同时,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也在下一步规划之中。

为了做好肉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县商务局以今年“食品安全年”为契机,组织县屠宰办执法大队成员,在县城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跨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对“瘦肉精”等一些最新检测设备相对缺失。目前,乡镇未建设屠宰厂,私屠滥宰的局面还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对乡镇肉品监管的难度增大、监测难。乡镇屠宰户以人工屠宰为主,屠宰工具、方式都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1、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县城的执法力度。

乡镇食品安全自查自评报告篇三

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一致、均有效;实际生产地址与生产许可证载明地址一致;实际生产的产品在生产许可范围内。

厂区内环境整洁,厂区总体布局与生产许可证申请时多增加了一个晒场,生产区域周围环境(25米内)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无昆虫大量繁殖的潜在场所;厂房、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等与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内容一致;各生产环节人员、货物没有交叉污染现象;产品的包装场所墙壁和屋顶装饰材料完好,无脱落;生产场所应急照明设备完好;流水洗手,消毒等设施完好;库房整洁、干燥、通风、温度、湿度和防火防鼠等设施运行良好;库房内原料、成品及包装材料等各类材料和产品分区域、离地、离墙存放,不同储存区域设有明确标识。

在用生产设备的数量、型号与申请生产许可所提交的清单一致,均可正常运行,生产设备根据工艺需要进行清洗消毒、维修和保养并有记录;检验室内出厂检验用检验设备的数量、型号与申请生产许可所提交的清单一致,设备正常运行;计量器具符合法律规定的检定或校准要求。

1、工作人员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操作后,未做记录;针对这个问题,我厂质量负责人找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讲解做好工作记录的重要性,工作人员表示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好工作记录。

2、检查过程中发现我厂未制定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记录;事后质量负责人员与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记录,并注明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经过此次自查,我厂基本符合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要求,提高了质量安全意识,杜绝了质量安全隐患。为长期、持续地生产优质产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xxxxx公司

20xx年11月6日

乡镇食品安全自查自评报告篇四

为维护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欺诈消费者的各种违法行为,净化校园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我局根据省局局长的批示要求,结合天长实际情况,开展了20xx年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现将这次活动总结如下:

天长市工商局按照上级局的工作要求,专门召开会议部署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充分认识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食品安全工作事来抓,作为当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成立了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林志斌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各工商所、直属机构负责人为组员,形成各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的食品安全。

我局针对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的特点,突出重点,加力度,有针对性地强化监管工作。

一是集中开展儿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我局突出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消费特点,以校园周边、幼儿园周边、批发市场为重点,加强对流通环节儿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实际经营情况与许可范围和经营范围是否一致,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特别是票证通系统的应用,凡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限期整改,到期未改的,依法进行处罚,严把儿童食品市场准入关。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样检验,加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依法查处销售过度包装和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儿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儿童食品和强制搭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是加对重点商品的执法检查力度。各工商所以奶制品、膨化食品、饮料、膨化食品、袋装豆制品以及油炸小食品等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消费量,以及消费者申诉举报次数多的食品为本次专项执法检查的重点品种,严厉打击销售无“qs”标识的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等违法食品经营行为,坚决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加对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的检查力度,对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区域内的食品经营者开展集中清理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儿童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秩序。

为加行动执法和市场监管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树立良好的.工商执法形象,保证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利用市电视台的“红盾之窗”和市广播电台的“红盾之声”栏目,积极宣传工商部门对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市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的意义、措施和所取得的成果,并充员广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极举报、投诉、提供案件线索,及时对所查的要案进行曝光,震慑违法分子,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和消费者依法自我保护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我局针对儿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量、时效性强、影响面广的特点,坚持预防为主,超前防范,层层落实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及时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儿童食品市场突发问题。及时了解各种儿童食品安全信息,掌握儿童食品市场动态情况,综合分析利用各类信息,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的儿童食品安全事故苗头。明确各相关职能机构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实行信息逐级报告、统计报表、重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信息管理,严格信息发布,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问题,领导干部靠前指挥,及时果断妥善处置。

我局及各工商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各内设机构和各工商所按职责分工协作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强化领导监管责任制、属地监管责任制以及各职能机构的监督检查指导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采取重点督查、交叉检查以及明察暗等方式,对履行职责不力、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确保校园周边及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落实到位。

在此次专项执法检查中中,我局共出动检查人员156人次,检查车辆53台次,检查辖区校园周边内生产销售各类食品的单位和个人433户,取缔无照经营7户,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7份,规范了儿童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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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食品安全自查自评报告篇五

汉古尔河中学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广大教师、学生安全卫生意识,营造良好和谐校园环境。我校长期以来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抓平时,重细节。根据(20xx)38号《转发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内及学校周边餐饮作坊超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指示精神,我校食堂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的食堂卫生工作展开了全面、认真细致的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每学年初,学校专门召开食堂卫生工作会议,明确职责和具体分工,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学校食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项具体安全工作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同时召开学校教职工、后勤人员会议,学习上级颁发的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学校后勤人员提高食堂卫生工作意识,增强食堂工作人员卫生常识,切实认识到学校卫生、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稳步开展。

明确采购员职责、卫生安全管理员职责所有餐饮服务人员均取得健康证明持证上岗。健全了卫生、食品管理制度,做到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有验货记录和进货台账。库存食品均在有效期内,原料贮存符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到人,搞好了食品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1)、把好采购、加工关:采购做好验收工作,加工做到烧熟煮透,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2)、把好“消毒”关。所有的餐具、用具都高温、药物消毒。

(3)、把好“个人卫生”关。做到身体不适的职工不能进入食堂。

(4)、杜绝非工作人员进入厨房关,确保证食品安全。

学校卫生室、食堂要通过板报、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力度,使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知识深入人心,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维护自身健康。同时,也使食堂的工作人员自觉按照《食品卫生法》进行操作。

食堂生产加工加强卫生监管,严格操作规程,避免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三是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专题讲座,开展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加大对学校周边饮食摊点的监控力度。

总之,要持之以恒做到上述几条,才能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我们一定在本学期中再接再励,把食堂卫生工作做得更好。

乡镇食品安全自查自评报告篇六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工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宣传周活动,制作宣传栏12块,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2期,悬挂过街横幅6幅,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政策和食品安全知识,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为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我局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食品安全办公室工作职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明确了目标责任,为顺利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奠定基础。

(四)突出重点,落实举措

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这一宗旨,我局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了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境内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检查中,一方面检查企业生产经营食品方面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向生产经营人员讲解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同时对部分购买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对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

一是少数企业对食品安全重要性认识不够;

二是投入不足,食品安全保障设施相对滞后;

三是企业技术力量薄弱,检测手段不够先进;

四是企业清洁生产工作不够扎实,环境卫生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者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

二是加大整改力度,对不合格的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把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营性工作抓下去,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对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全县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乡镇食品安全自查自评报告篇七

根据县人民x20xx年6月5日下午电视电话会议和威府发【20xx】133号文件精神的安排部署,观风海镇中心学校组织了以校长马三学带队,分管后勤的总务主任赵德华参加的学校排查整治领导小组,配合镇党委x、镇卫生院、镇派出所、工商所等相关工作部门,于20xx年6月7-11日联合对我镇所属10所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安全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结合我镇排查整治情况报告如下:

1、中心校和各小学食堂营养餐相关领导小组基本健全,各学校成立有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营养餐供餐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各领导小组职责明确,落实到位。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已制定上墙和装档。

2、中心校和各小学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管理制度,有营养改善计划经费管理办法,食堂管理各项制度,学生实名制管理岗位责任制,有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保鲜、加工、发放、食用、安全、留样、废物回收等的操作规程。

3、中心校与各学校、学校与相关食堂管理人员、班主任、食堂工人层层签订有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协议。

1、全镇10所小学均办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人均持有《健康证》和《上岗证》,建立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2、所有食堂从业人员都参加过于20xx年3月16日由镇党委x、镇卫生院、镇派出所、镇中心校联合组织的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

3、各学校食品原材料采购均有如实记录和相关销售票据。

4、各学校食堂对维护食品加工、储存、陈列的设施设备、餐具、炉灶等定期进行清洗,做到卫生整洁。

5、各学校不存在违规加工制冷、荤、凉菜和豆角等行为。每天对食用的饭菜等进行按标准留样,留样时间达72小时。

6、各校均建立有由教师、学生、家长和教育、卫生、镇负责人共同参与的膳食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基本正常。

7、观风海镇中心、观风海二小、四十五户小学、七舍学校、果化小学、塘房小学设置有专用的储藏室,其余学校因房间调节困难无专用储藏室,储存设备基本能保证食品储藏安全卫生。有专人管理,相关制度、食品入库、出库有专人登记。

8、各校均有校领导、教师自费陪餐。

1、自实施“计划”以来,我镇任何学校不存在资金违规操作情况,教育局每次将50天学生营养餐专款划到核算中心后,再由各学校每次按10天计划使用款项写出营养餐专款计划使用申请报告,报中心校审批后,由中心校核实将各学校10天计划资金直接划拨到学校营养餐计划资金专户投入使用,专门用于采购食品原材料。

2、中心校从无违规下拨“计划”专款行为。学校每次将“计划”专项资金存放到学校开设的“计划”资金专户,划入和拨出都必须经过该专户。学校建立有“计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人管理“计划”专项资金。

3、各学校对“计划”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建立有“计划”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并能加强“计划”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管理,无任何学校存在挪用、挤占、截留、浪费或套取、违规使用“计划”专款行为。

4、所有支出有票据,据实核算入账。食品原材料购买物资质量符合卫生要求。

5、各学校食品原材料采购价格一般要求不高于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批发价,无任何学校存在擅自提高运输成本和水、电、煤等使用成本。“计划”专项资金账目清楚,无违反财经纪律、虚列支出、弄虚作假、虚设“小金库”等现象存在。

6、各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均签订有一年一次的聘用协议,建立有财务公开制度,且能将资金使用情况、每日菜谱、下周食谱落实公开。

1、各学校有“计划”管理责任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明确有采购监督员,建立有采购台账。

2、各学校经常对学生进行食用营养餐过程中的安全自我保护教育。学生使用营养午餐均不存在浪费情况。各校在制度中指定各班班主任作为本班营养餐观察员,负责组织本班学生就餐,食后观察有无疑似中毒情况发生,反馈到学校。

3、各校制定有营养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规定了事故发生报告制度。

4、各学校每次采购的食品原材料有食堂出入库记录,并与现金日记账相符。

1、各学校当日食用菜谱和下周预计食谱一般能公示。

2、每月能将上月资金使用情况结算在学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与实名制名册学生人数一致。

自实施“计划”以来,我镇各学校均以尽量让学生吃饱午餐为目的核算供餐,全镇各校每天统一菜谱,实行一菜一汤或两菜一汤。基本按每天人均3.00元核算使用,供餐质量基本能让学生、家长和教师满意。

1、通过此次排查统计,我镇10所小学校园周边100米以内共有零售销售摊点20个。其中观风海镇中心校周边2个、第二小学周边2个、四十五户小学周边2个、七舍小学周边地摊4个、沙子小学周边3个、南园小学周边地摊4个、塘房小学周边地摊1个、果化小学周边地摊1个、箐河小学周边地摊1个。

2、经过实地排查摊点内零售饮料和食品,发现确有过期、厂家不明、质量难断、卫生较差等危害人生安全的食品安全隐患存在。针对上述情况,工商部门、x门要求摊主及时整改并收缴了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

3、对于在门面内经营的业主,工商部门要求及时办证,规范经营,不能出售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

1、“计划”实施过程中,食堂管理相关人员均为兼职教师,有的兼课节数较多,工作业务量大,精力不足,经验不足。

2、部分学校食堂供餐面积小,炉灶、设施设备、操作及储藏房间并用,规范整洁和食品隔离存放难以做到标准化。

3、食堂用水、电、及燃煤进源缺乏,消耗量大,学校公用经费垫支难以保证实施需求,七舍学校、果化小学、勺口教学点严重缺水,李子小学学生人数较少,生均公用经费不多,又特别边远,生均公用经费难以支撑营养餐工程。

4、大部分学校购买蔬菜等食品运费报销困难。

5、尽快改善食堂条件,满足“计划”需求。

6、尽可能力争将食堂设备设施添补、食堂能耗、工人工资纳入财政预算。

7、建议教育局考虑解决运费报销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