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买卖合同(八篇)

小编: 李Y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荒山买卖合同篇一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转包的方式将其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土地流转的用途:用于林业生产。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渠县鹤林乡高山村2、3社的面积3000亩荒山、荒地的土地经营权依法转让给乙方用于造林,实地面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证书上的面积为准。承包费标准:承包费荒山、荒地每年每亩85元,粮食直补由甲方所得。

支付方式:乙方在承包期内对林区树木采伐时,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采伐前所欠的承包费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有关荒山、荒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荒山、荒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规定行使荒山、荒地使用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不得使其荒芜。

(2)、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流转荒山、荒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流入方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2、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不得使其荒芜。

(2)、流转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签订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人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乙方丧失经营能力全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等)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荒山、荒地使用权:

(1)、不按时限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的;

(2)、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荒山、荒地的;

4、其它约定事项:

(1)、在流转期内,如发生森林火灾,甲方人员有及时参与扑救的责任和义务,并不得计较扑救火灾的费用和报酬。

(2)、如乙方在流转期满后需继续承包,必须提前一年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需在期满后归还甲方荒山、荒地。

(3)、乙方在流转期间绝不允许农民进山放牧,如有违反,损毁林木照价赔偿。

(4)、乙方在流转期间绝不允许农民进山放牧,如有违反,损毁林木照价赔偿。

八、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反悔。如单方违约,则支付另一方违约金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下政府、林业局、林业站各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荒山买卖合同篇二

甲方:(原承包人)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将属原承包人的山场权转让给乙方承包,特订立以下合同。

四、乙方为承包事项须一次性付给甲方七千元承包款

五、乙方承包期满应将山权归还甲方;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证单位存档。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买卖合同篇三

乙方(买方):

1、甲方将其位于李楼乡红塔村土地(位置在西北)东西长8.1米,南北长41米,计0.5亩,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2、转让价格为一次性价格,乙方将以每亩人民币24000元,总计0.5亩,合计120xx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转让期限为20xx年8月15日至无限期。

4、甲方就开巟地上的附属物必须清除,接收转让款后就要把土地交付给乙方使用。

5、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以后使用此地时,排水畅通及道路通行的永久权利。

6、乙方在使用此地时如遇与此地有相关争议及纠纷的第三人(包括集体组织和其它个人)甲方必须出面及时解决,如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用地、用途,包括用坟。

8、甲方必须征得此地块的四邻的认可,签字以后方可不会有争议。如遇征地,甲方要为乙方顶户办理。

9、甲方如有征地,甲方将付乙方0.5亩土地款,乙方剩余土地全归甲方所有。

10、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荒山买卖合同篇四

转让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将新湘川饭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____县孔雀北路西则银华__原新湘川饭店所有设施设备及饭店内物品转让给乙方,合同经签订后饭店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前饭店所承担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__x_年月担。

三、甲乙双方经协商转让费为元(大写:)其中包括房屋租赁费(即______x_月____日至______x_月____日)及饭店内所有设备设施,房租到期后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期饭店租赁费用。

四、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x_月____日办理饭店的转让接交手续。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______x_月____日预付转让费120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待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壹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交付甲方。若延期壹天乙方向甲方交付每天5000元违约金。

六、甲方需将工商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到有关部门注销。将垃圾清运费、排污费、物业费、水电费等交费票据提供给乙方。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一方毁约赔偿对方元(贰拾万元整)经济损失。

以上解决不成,甲乙双方均可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定。

八、甲乙双方签字后,本合同即可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月 日

月 日

荒山买卖合同篇五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 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荒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亩,转让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为:(详见附图)

第二条该荒山转让使用年限为:即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即 年。

第三条该荒山的转让金共计。

第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于当日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向 甲方缴付全部转让金。

第五条甲方保证上述荒山权属清楚、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 关的产权、使用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 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乙方依法享有荒山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 营和处置。

第七条乙方受让的荒山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 应的补偿,甲方不得干涉。

第八条转让包括了 。

第九条 甲方把原买卖协议交给乙方,另附村委会同意派出所在此建弹库的村委会证明。

第十条 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甲方):

年月 日

受让方(乙方):

年 月 日

荒山买卖合同篇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加盟的丙方的商铺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 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号的加盟分店转让给乙方继续使用,加盟分号为 :___________;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加盟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加盟期满后,丙方直接与乙方签订加盟合同,同时废止本合同。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加盟合同,加盟期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加盟费为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将加盟费(大写:)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给甲方,同时甲方给予乙方开具收据并交付商铺钥匙(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甲和丙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接手前即本合同签订之日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其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若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作为违约金,逾期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作为违约金。

六、丙方不得在与甲方签订的原加盟合同之外以任何理由作出增加乙方义务限定乙方权利的行为和决定,同时乙方也应当同意并履行甲方与丙方所签订的加盟合同中的相关义务。

七、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甲方与丙方应当将其双方所签订的加盟合同(或复印件)一份交付乙方保存。

八、本合同未约定之事宜,可以参照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加盟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加盟店总商(丙方)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买卖合同篇七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乙方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1、甲方将合法拥有权处臵座落在 集体宜林荒山荒地。

小地名:

四至界限:

东至: 东至: 南至: 南至: 西至: 西至: 北至: 北至:

二、转让期限及起止时间

宜林荒山荒地转让期限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的用途

本转让宜林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依法转让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取得转让费;

3、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转让宜林荒山荒地期限,期限届满后收回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经营权。

义务

1、保证所转让的宜林荒山荒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对转让的宜林荒山荒地未作过其它处分,未抵押、未质押等;如在转让后发生宜林荒山荒地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2、维护乙方的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本转方期限内,对乙方依法以转让、出租、转包、互换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宜林荒山荒地林木的,应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5、协助乙方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在转让期限内依法享有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的使用、收益和对宜林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再转让的权昨,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产品。有权与其他承包方式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转让宜林荒山荒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受让方有权在本转让期限内指定继承人,继承人有权在转让期内继续生产经营。

5、甲方在转让给乙方的宜林荒山荒地上从事开挖道路等活动,须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开工。

义务

1、维持转让宜林荒山荒地的林业生产用途,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臵荒芜。

2、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宜林荒山荒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转让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宜林荒山荒地行为时,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产让报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按时、足额支付宜林荒山荒地转让费。

6、转让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转让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再转让的期限不得超过该宜林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以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乙方对转让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乙双方应当服从、支持县、乡(镇)宜林荒山荒地利用总体规划。

4、甲乙双方应当在本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持转让合同,共同到原权属办证单位作权属变更登记。

5、转让期满后,未采伐林木或者宜林荒山荒地附着物由乙方处理。转让期满时,乙方的承包经营权自行无偿归还甲方。

五、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本合同约定:共需支付:每年 元/亩, 万元(大写:万元整)。币种和支付方式:人民币,现金支付。支付时间:本林地转让费 万元,(大写: 万元整),自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付清全款。其它约定:乙方可以无偿使用甲方开设的林区道路,原则上共同使用共同维修。

六、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 万元(大写: 万元整)。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报所属乡(镇)有关管理机关一份,鉴证单位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荒山买卖合同篇八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转包的方式将其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土地流转的用途:用于林业生产。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渠县鹤林乡高山村2、3社的面积3000亩荒山、荒地的土地经营权依法转让给乙方用于造林,实地面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证书上的面积为准。承包费标准:承包费荒山、荒地每年每亩85元,粮食直补由甲方所得。

支付方式:乙方在承包期内对林区树木采伐时,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采伐前所欠的承包费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有关荒山、荒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荒山、荒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规定行使荒山、荒地使用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不得使其荒芜。

(2)、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流转荒山、荒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流入方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2、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不得使其荒芜。

(2)、流转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签订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人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乙方丧失经营能力全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等)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荒山、荒地使用权:

(1)、不按时限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的;

(2)、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荒山、荒地的;

4、其它约定事项:

(1)、在流转期内,如发生森林火灾,甲方人员有及时参与扑救的责任和义务,并不得计较扑救火灾的费用和报酬。

(2)、如乙方在流转期满后需继续承包,必须提前一年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需在期满后归还甲方荒山、荒地。

(3)、乙方在流转期间绝不允许农民进山放牧,如有违反,损毁林木照价赔偿。

(4)、乙方在流转期间绝不允许农民进山放牧,如有违反,损毁林木照价赔偿。

八、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反悔。如单方违约,则支付另一方违约金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下政府、林业局、林业站各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