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合同住建部 联合体合同汇总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epc合同住建部 联合体合同汇总篇一
(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
申贷银行名称:
协议各方: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丁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戊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epc合同住建部 联合体合同汇总篇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xxx民法典》、《xxx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 ;(详见施工图纸内容);
4、承包方式:_ 。
5、材料及工艺补充说明(详见施工图纸内容)。
二、合同工期及工期延误
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或确认)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
b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d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e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f不可抗力;
g其他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4、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____日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照《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
四、合同价款
五、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六、施工准备
1、承包人在合同签定后____日内完成图纸的设计和细化,完成后由发包人提交给设计院,承包人协同参与技术交底以便图纸通过。
七、安全施工与检查
4、当发包人与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八、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
5、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年内承包人对工程负责保修,保修期限届满后,承包人提供终身优惠服务。
九、现场代表
发包人现场代表_____,承包人现场代表__,双方代表的权利义务按本合同约定,解决工程中所遇问题的协商、及决策意见的签证、处理;如一方换人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
十、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时,除前面条款另有约定外,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pc合同住建部 联合体合同汇总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 (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
根据国家、住建部、地方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安全与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在乙方承包合同范围内签订本“安全与文明施工协议书”,以明确甲、乙双方安全与文明施工的责任、目标和要求,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共同严格遵守。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对于乙方违反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行为,或者乙方未严格落实本协议约定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要求限期整改、停工及单方终止合同。
2、对于乙方的安全生产及其管理情况,甲方具有知情权、检查权。
3、甲方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乙方及其班组人员做安全技术交底,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二)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作为本工程承包单位,对本工程的安全与文明施工工作统一管理,全面负责。
1、进场人员须符合用工条件及甲方使用要求,所报人员名册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擅自更换。人员需调换时,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私招乱雇。乙方必须保证上岗人员证件(身份证、居住证、上岗证、平安卡或特殊工种操作证等)齐全,证件不全及不符合上岗作业条件者不得上岗,若因手续不齐或提供虚假资料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每发现1人/次,罚款200元。
2、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项目部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及相关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如发现一人未进行安全三级教育罚100元一次。
3、所有班组人员不正确佩戴安全帽、不佩戴工作牌的,禁止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操作过程中不正确佩戴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带的,按50元/人/次罚款,罚款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4、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依据作业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二次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安全晨会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不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每发现1人/次,罚款100元。
5、任何人不得私自带家属、小孩、朋友等进入项目部,否则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6、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时,并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采取整改措施。甲方下发整改通知书后未及时进行整改的,每次罚款500元。排除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对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负有全部责任,并按有关标准设置安全标志。在进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业前,须告之相关单位及人员。破坏或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8、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未进行正常维护的,每次罚款100元。
9、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不正确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0、乙方必须为其班组人员办理雇主责任险或工伤保险,上述资料需在甲方备案;或由甲方统一为其班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则甲方按20元/人/月标准从乙方承包费用中扣除。如发生工伤事故,具体理赔办法以保险公司的处理决定为准甲方不再另行处理,特殊情况超过保险公司理赔额度时,甲方和乙方各承担一半的经济损失。
11、乙方应负责其班组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绝缘鞋、防护面具等所有防护用品,由甲方统一购买,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2、乙方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于因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防止发生火灾。施工用配电设施及其他用电设施严禁乱接乱动。施工现场范围内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
14、每日清理并运走施工垃圾,保持施工作业区工完场清及材料堆放整齐。以层为单位,每分项工作完成后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进度款申报手续。
15、乙方人员如发生打架斗殴必须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处理,接受甲方每次不低于壹仟元的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误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考评:
1、根据乙方的义务项目部将进行周、月度考核,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与合格两个等级。
2、考核不合格在该期进度款申报中扣除承包综合单价中安全文明施工所占的比例。
1、工伤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对责任方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由责任方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伤亡者进行赔偿或补偿,赔偿或补偿费由甲方先行垫付,待事故处理完毕后,乙方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2、工伤人员住院期间:生活费标准为30元∕天;护理人员工资标准:50元∕天;住院误工费标准为60元∕天;营养费15元∕天。
1、双方确认,本工程的安全生产事宜,本协议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以《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持三分,乙方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日期:20年月日日期:20年月日
epc合同住建部 联合体合同汇总篇四
联合体各缔约方:
甲方(工程承包商):
乙方(设计承包商):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愿意组成联合体,参与 工程的投标。
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再确定哪一方为工程投标主办人,另一方为投标成员。
2、联合体行为准则:充分尊重、协商一致、争取多赢。
、投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与招标单位联系。
、投标工作由联合体主办人负责主持,双方组成投标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出示各自有关资料,认真编制投标书文件。
、工程一旦中标,按联合体各自的优势,由乙方担任设计及设计总承包管理人(如为设计总承包形式)的任务,甲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联合体双方应切实执行投标文件承诺条件及合同规定的条款,并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
、工程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派人组成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由主办人负责,成员单位积极配合,统一对项目的设计、现场施工组织、安全生产、进度进行协调,并按照各自承担的工程任务承担各自的责任。
、在投标过程中涉及到工程费率及设计费率的优惠均须征得联合体工程项目实际承担人的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降低联合体另一方的收费费率。
4、费用的分担与收益的收取: 、经营及管理费:
前 期 经
营 及 投 标、宣 传 费 等 由 联 合 体 各 方 出 资,统 一 协 调 使 用,投标结束后,不管中标与否,均按各自预计承担或中标后实际承担的工程量的比例分担。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费,原则上由各方各自承担,联合体不对项 目协调领导小组成员支付工资或其它补贴。
根据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人所签订的合同,明确: 设计费(及总承包管理费):由乙方按中标价、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收费标准、结算的价款直接向发包人收取。
、工程施工价款:由甲方按工程施工中标价、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收费 标准、结算的工程施工价款直接向发包人收取。
5、不可抗力:联合体各方在履行与发包人的承包合同中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完成所承担的工作时,除按与发包人的承包合同的要求履行规定的义务外,尚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 小时内通知联合体其他缔约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事故情况及影响履约的证明文件寄交其他缔约方和发包人。
6、双方责任:联合体缔约各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协议及与发包人签订的各项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维护联合体缔约各方的正当的合法权益。如因缔约一方在履行本协议和与发包人签订的各项协议中出现违约,导致联合体内另一缔约方受到牵连和损失的,由违约人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包括给另一缔约人造成的损失)。
7、争议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如缔约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均应向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缔约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协议一式四份,缔约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书缔约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经办人:
时间: 年
月 日委托代理人:
(签字)经办人:
时间:
epc合同住建部 联合体合同汇总篇五
承包方:
第一部分 协议条款
发包方:兰州新区中霖农林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
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兰州新区职教园区a区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 兰州新区中川镇
承包范围:兰州新区职教园区a区绿化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道工程。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天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约定的方法解决。
合同语言:汉语。
适用标准、规范: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
第4条 图纸
图及设计方案,由发包人组织会审。发包人最迟于开工之后两周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下发承包人,承包人按审核意见修改后出正式的施工图,报发包人、监理人签发实施。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特殊保密要求
第5条 工程师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第6条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第7条 发包人工作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施工现场所有障碍清理完毕,并具备施工条件,四通一平。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完成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后30天内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开工后15天内
第8条 承包人工作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和要求:开工前两天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每月25日向发包人、监理单位填报《已完工程量报表》及下月计划报表。
施工保护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的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按照甘肃省及当地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工作。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由乙方保护
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由乙方保护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50㎡
第9条 进度计划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15日提供 ,每月25日提供下月工程进度计划。
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收到后7日,逾期不批复则视为同意。
第10条 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 工期延误
遵守《通用条款》,由于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 工期提前 按双方约定填写
第14条 工程样板、样品
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提供的样品、制作的样板段等,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第15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第16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质量评定部门名称: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17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当年种植完成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18条 安全施工
遵守《通用条款》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调整的方式: 按照规定计算
第20条 工程预付款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本工程按以下条款约定结算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必须将结算时实际完成的各部位的已完工程量报告送交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应于承包人递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后14日内进行计量和确认。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
双方预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本工程项目按合同要求,工期为24个月,第一年度工程完成后,对所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预验收,验收后支付当年完成工程量价款的30%,第二年度工程完成后,对所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预验收,验收后支付当年完成工程量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60%(本次付款金额=合同价款的60%-预付款-第一年度和第二年度已付的工程款),剩余40%合同价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后(以审计结果为准,确定剩余合同价款)作为管护保证金预留,按要求管护5年后支付剩余价款的50%,第八年后支付剩余价款的50%。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本工程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其余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供应。承包人在每月15日将下月采购的材料设备以报表形式报发包人,应发包人请确认后方可采购。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发包人派出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25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第26条 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27条 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发包人应将收益部分扣除应实施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后,结余部分的30%奖励给承包人。
第28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29条 竣工验收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1)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
(2)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于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发包人。
(3)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以作为竣工图,应由发包人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0条 竣工结算
结算方式:银行转帐支票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竣工后28天内
第32条 保修
第33条 争议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4条 违约
违约的处理: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的数额: 按工程总造价3%以下双方约定
损失的计算方法: 按实际发生核算
工期顺延
第35条 索赔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2。索赔事件发生14天内,向甲方发出索赔通知;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36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敷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保护措施费用。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7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按双方约定填写
第38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为准
第39条 保险
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办理(其它险种自愿)
第40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1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生效日期: 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
合同终止日期: 保修期满工程款全部结清,本合同条款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合同制订费用: 乙方负责
第43条 合同备案、鉴证
合同备案、鉴证承办人:(现场签字)
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第44条 附加条款
法规相一致。
甲方:乙方:日期:
epc合同住建部 联合体合同汇总篇六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室内装饰、强弱电等零星维修。
4、合同期限:
二、工程服务形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三、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就需要维修部位及工程量,按技术联系单形式会签,工程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的技术联系单内容为基准,甲、乙双方依据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确定工程总造价。
甲、乙双方将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结算依据。
四、工程总价
工程总价按实结算。
五、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
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维修工程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施工记录单》为准。在竣工验收时,对于甲方确认的尚未修复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继续维修。
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为转账。
2、施工完毕且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工程交付使用后十五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结算,结算值经甲方确认后,一次性付清。
3、甲方每次付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工程款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七、保修
1、自乙方维修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对全部工程承担保修责任。
2、保修期内,如维修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保证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进行检查及维修。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操作。
4、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乙方现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八、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九、施工责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中为乙方提供水、电等便利,并负责有关部门协调。
十、其它
1、本工程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甲方代表确认后为有效。
2、甲、乙双方确定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未尽事宜或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该维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epc合同住建部 联合体合同汇总篇七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4、 承包范围:
5、 承包方式:
6、 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型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照《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计价》标准计价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
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
1、本工程总工期 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 %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 %,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工程质量标准:
(一)甲方责任
2、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
5、对工程中出现的施工图纸问题及时处理,以利乙方工作的连续性;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结算。
(二)乙方责任
2、承担绿化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
3、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
4、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资料,材料的报验工作;
6、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人走场清
1、 如遇下列因素,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1)工程设计变更;
2)工程现场签证;
3)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4)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费用的增加。
2、 工程变更
工程中发生的一切变更,双方应及时履行签证手续;并作为补充结算款项。
双方约定,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工程款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