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参的进口关税是多少 买卖合同优秀

小编: WJ王杰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海参的进口关税是多少 买卖合同优秀篇一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检验报告及相关证明。茶叶的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凡明示为:“有机茶”、“无公害茶”、“绿色食品茶叶”、原产地保护名茶的,均应提交认证证明。“有机茶”、“无公害茶”、“绿色食品茶叶”、原产地保护名茶均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注:各项标准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为准)。

双方应当将样品封存保管,用于交货时对样验收。

第三条 包装

茶叶包装采用 方式,执行 标准,包装物由(甲方/乙方)提供,包装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货及运输

交货方式:(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交货地点: ;交货期限: 年 月 日,或由乙方另行通知;委托 运输公司运输,运输方式: ,运费由方承担。

第五条 销售及结算

1、甲方应当如约提供茶叶,茶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卫生标准或与样品不一致的,乙方有权要求换货、退货或降级、降价,但应当在收到货物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因退换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

卖方名称(章): 买方名称(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海参的进口关税是多少 买卖合同优秀篇二

乙方(购买方):

一、甲方自愿将其座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 间), 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该房地产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购买。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变更相关过户手续。

三、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房产另行出售给第三人。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该房屋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能如期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或者甲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应全部承担。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二)乙方不能如付款,或者乙方在办理过户过程中违约,并导致最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在得到确认后,甲方退还乙方所交的购房款项。但对已办理完的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应全部承担。并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的违约金。

六、在合同期限内,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自动终止。

七、若对其它事项有异议的可协议补充在以下约定条款中,若约定条款与前条款有异议,以约定条款为主,约定条款具有优先效力。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本协议经三方签章后生效,一式三份,份每份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 证号: 身份 证号: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海参的进口关税是多少 买卖合同优秀篇三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授权乙方以乙方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客户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内容系由双方共同确定。

二、委托内容:委托进口商品的名称、质量、数量、价格幅度、支付方式、货币种类、交货、包装、运输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义务:

1、办理报批手续: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交进口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2、审核进口合同并签字确认:甲方对进口合同内容负有审核义务,并在进口合同文本上签字确认。如认为进口合同与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种不符,应在收到进口合同或在应当知道进口合同内容的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默认。

3、如进口商品为加工复出口商品,甲方应在开立信用证前向乙方提供相关出口核销手册。出口核销手册应严格按乙方提供的进口合同内容填写进口料/件合同号及进口料/件的内容。

4、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费用:甲方应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进口合同价款及乙方代理进口所需的各项费用,以确保乙方全面履行进口合同的付款义务,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5、支付进口关税和费用:所有与代理进口有关的关税(包括增值税)和费用(包括订舱、报关、商检、检疫、运输、保险及银行费用等)均由甲方按规定承担,如乙方垫付,甲方最迟应于提货前付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

6、商检和检疫:甲方按规定办理商检或检疫,如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与进口合同不符,应立即申请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出具的检验证书及损失证明,直接向责任方或通过乙方向相关责任方提出索赔。因甲方延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7、办理国内运输:货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接到乙方货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办理国内运输(包括国内运输保险)。

四、受托方的主要义务:

1、谈判并签订进口合同:乙方负责进口合同的商务谈判并以乙方的名义与外商订立合同,协助甲方进行进口技术谈判,及时将进口合同的执行情况通知甲方。根据自己的技能和判断,善意、谨慎履行代理职责。

2、申请开立信用证:根据进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证付款情况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及/或修改信用证。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申请开证。

3、审核单据:根据进口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审核外商提供的单据(如发票、汇票、提单、及检验证书等),如认为符合对外付款条件,及时通知甲方付款。

4、根据进口合同的规定,及时要求外商履行交货义务。

5、协助甲方办理政策允许项下的免税事宜。

五、进口合同价款、费用的计算及支付要求:

1、货款:合同金额×8.29;

3、国内报关、港杂费理货费由甲方自行交纳

4、税款:由乙方垫付保证金部分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请开立信用证以前,甲方必须:预付货款的__15_%作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装运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

甲方违反前款规定迟延支付或无理拒付,乙方有权留置进口货物/提单,并按银行规定收取代垫利息(月息4.5%)和违约金。在经乙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甲方仍不支付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置进口货物/提单,变卖所得价款优先补偿乙方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订舱、报关与保险:由乙方办理,甲方支付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或进口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对外商的索赔与理赔:

1、甲方对进口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有权按进口合同的约定直接与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诉讼)。

2、因外商不履行进口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甲方选择委托乙方按进口合同的规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甲方应向乙方另行出具书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诉讼费用并承担裁判结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进口合同导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赔的,甲方应承担裁判结果和乙方参与仲裁或诉讼的全部费用。

八、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合同法》及《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其他约定:

1、在客户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况下,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真实情况,如进口货物违反国家海关、外汇管理规定,经查实为甲方责任,甲方除应承担行政机关的经济处罚,还须承担乙方经济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如由甲方自行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甲方须将其指定报关公司的营业执照、外经贸部资格证书复印件、电话、联系人传真至乙方审核备案,并负责催收进口报关单正本,以便乙方及时办理外汇核销手续。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3、乙方开立信用证后,甲方应在办妥进口许可证的第一时间把许可证付汇联交与乙方,在付清货款及费用后,凭付汇联正本要求乙方放货给甲方。

4、进口货物在仓储库内遭受损坏及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海参的进口关税是多少 买卖合同优秀篇四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卖方:买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传:电传:

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上述2、3、4条合计)

5.交货条件:

fob/cfr/cif,____,____。

除非另有规定,“cfr”和“cif”均应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1990》办理。

6.原产地国别:

7.包装及标准:

货物应具有防潮、防锈蚀、防震并适合于远洋运输的包装,由于货物包装不良而造成的货物残损、灭失应由卖方负责。卖方应在每个包装箱上用不褪色的颜色标明尺码、包装箱号码、毛重、净重及“此端向上”、“防潮”、“小心轻放”等标记。

8.唛头:

@@9.装运期:

10.装运港:

11.目的港:

12.保险:

当交货条件为fob或cfr时,应由买方负责投保;

当交货条件为cif时,应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险;附加险:____。

13.支付条款:

13.1 信用证(l/c)支付

买方应在装运期前____日,向中国银行申请以电传/电信方式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议付信用证。信用证应在装船完毕后____日内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13.2 托收(d/p或d/a)支付

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付款跟单汇票,按即期付款交单(d/p)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____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换取货物。

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承兑跟单汇票,汇付款期限为____后____日,按即期承兑交单(d/a____日)方式,通过卖方银行及____银行,经买方承兑后,向买方转交单证,买方按汇票期限到期支付货款。

13.3 汇付(t/t或m/t)

买方在收到卖方依本合同第14条规定提交的海运单据后七日内,以电汇/信汇方式支付货款。

14.单证:

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交下列单证:

(a)标明通知收货人/受货代理人的全套清洁的、已装船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已付/到付的海运提单。

(b)商业发票____份;

(c)在cif条件下的保险单/保险凭证____份;

(d)品质证明书;

(e)装箱单/重量单/数量一式____份;

(f)原产地证明书;

(g)发货通知书。

15.装运条件:

15.1 在cif和cfr条件下,卖方应在装运前十天以电报或传真将船名、国籍和船龄通知买方。经买方确认后卖方才可装运,买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否则即视为已被确认。

15.2 在fob条件下,由买方负责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洽定舱位。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____日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箱数、总重量、总体积及货物在装运港备妥待运的日期以电传/传真通知买方。买方应在装船期前十日通知卖方船运船只或者到达日期,以便卖方安排装运。如果有必要改变装运船只或者其到达日期,买方或其运输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____日内到达装运港,买方应承担从第____日起发生的货物仓储保管费用。

如果买方船只按时到达装运港,而卖方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备妥货物以待装船,则由此而产生的空舱费及滞期费应由卖方负担。

15.3 在fob、cfr和cif条件下,卖方在货物装船完毕后应立即以电传/传真向买方及买方指定的代理人发出装船通知。装船通知应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净重、毛重、包装尺码、发票金额、提单号码、启航期和预计到达的目的港的日期。如货物系危险品或易燃品,也应注明危规号。

15.4 在运载船只启航之后____个工作日内,卖方应将本合同第14条中列举的单证的副本(各一份)航空邮寄给买方。

15.5 可以/不得转船。

15.6 可以/不得分运。

15.7 卖方有权在____%数量内溢装或短装。

16.检验和索赔条款:

16.1 在货物运抵最终目的地的港后,买方有权向货物检验机构申请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16.2 买方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目的港卸货完毕之日起90日内,如发现货物之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安全或卫生条件与合同规定的不符,应在上述期限内向卖方发出索赔通知,并凭借上款规定的检验机构所发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除由保险公司或航运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外,卖方须就该索赔要求进行赔偿。

16.3 卖方应在收到于上述期限内由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以及索赔要求之后15日内回复买方。

16.4 买方有权就第16条和第17条所述货物缺陷所造成的损失向卖方要求索赔。

17.品质保证:

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均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并且是全新和未使用过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日目的港卸货完毕之日起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因设计、制造工艺和所有材料而产生的缺陷,卖方应自负费用进行修理或更换货物或部件。

18.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不负责任: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其他任何在签约时卖方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所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12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的事宜。

19.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依据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承担,但仲裁委员会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间,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他合同条款应继续履行。

20.特殊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买方: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海参的进口关税是多少 买卖合同优秀篇五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八人餐桌主要参数:主架采用马钢国标1.2mm厚50*50mm直径方管,经焊接,打磨、抛光、酸洗、磷化、喷塑处理。主架外表光滑、无结疤。毛刺、假焊、虚焊。结实耐用。

餐桌面板:规格220*60,采用上海优质富美家25mm厚防火板。经过加工后具有防火、防水等功能。比原来老产品要耐用两倍以上。颜色灰白。

坐凳:采用广东优质玻璃钢看台座椅。结实耐用。美观大方

二、交货期限及地点:

1、在需方履行合同的前提下,供方定于_20xx年9月_23日交货(本合同生产周期为7天)。

2、交货地点:江苏科力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3、需方所订快餐桌椅由供方负责运送、安装,运费由供方承担,送到需方指定地点(江苏科力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定后需方立即支付定金人民币 1056 元整给供方,本合同以预付定金到帐后的次日生效。如预付定金延期到帐,本合同所订交货日期顺延。

2、供方所供快餐桌椅发货到需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并支付剩余货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给供方;货到后,剩余货款一次付清。

五、售后服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供方对所供产品执行″一年保修″的原则,即在一年保修期内,属家具质量因素而导致的故障(除人为因素)负责免费维修;保修期满后,供方继续提供维修服务,但要收取相应的维修成本费用。

六、供方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交货延期,必须告知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七天内,将灾害发生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邮寄给需方审阅确认;需方如要求延期交货,必须在原订交货日期前七天通知供方。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项下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供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备注:

1、运输搬运过程中如有损坏,供方需调换。

2、所购产品到达需方所在地后,需方负责搬运安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