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三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实用5篇)

小编: 书香墨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三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篇一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xx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主动适应新常态,全力以赴抓改革、促振兴、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经济社会呈现“稳中求进、结构优化、质量提升、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25.55亿元,增长10%,总量排全市第5位;财政总收入18.6亿元,增长18.3%,总量排全市第3位,财政总收入提前一年实现“”规划目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1亿元,增长42.2%,总量和增幅分别排全市第3位和第2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8.48亿元,增长19.9%,总量排全市第5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51亿元,增长13.7%,增幅排全市第1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608元,增长11.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184元,增长15.4%。

一年来,我们致力于发展升级,稳增长、促转型,县域经济持续向好

工业经济势头良好。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升促建稳步推进。县财政投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2亿元,五大工业平台建设全面推进,铜铝大道、吉洋大道等一批园区路网工程进展顺利,园区新增开发面积1065亩,建成面积达10.2平方公里。科技创新效果明显,赣州国家钨和稀土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成功获批。全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家,总数达13家。全年申请专利412件,授权专利258件,分别增长142.3%、138.9%,荣获“20xx年度全省专利十强县”称号。“赣南脐橙酵素液发酵工艺及产品开发研究”、“甜菊素”等项目产品通过省级鉴定,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世瑞公司研究开发的3项成果分别荣获市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红旗电缆、天绿生化、友力磁材等项目竣工投产或开工建设。新增入园企业18家,总数达216家。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3家,总数达80家。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4.68亿元,增长11%,总量排全市第3位;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280.87亿元,增长11%,总量排全市第2位;利税总额22.29亿元,增长20.68%。钨、稀土等主导产业集聚发展,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3.8亿元,增长8.3%。

现代农业稳步发展。赣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建设工作进展顺利,现代农业示范区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全年引进试验示范新品种88个、推广新技术28个、开发农业新产品21个。20xx年3月,国务院副汪洋同志亲临示范区视察指导。农业主导产业加快发展,种植甜叶菊5380亩、烟叶4163亩,新建高标准蔬菜基地3500亩,新开发油茶9500亩、花卉苗木3000亩,新改造低产果园5000亩。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4家、农民合作社88家、家庭农场135家。田村镇富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白鹭乡百家乐蔬菜专业合作社被农业部评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全年完成服务业增加值32.58亿元,增长8.4%,服务业占gdp比重达25.9%。第三产业实现税收7.76亿元,增长25%。物流、旅游、金融、电子商务、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业繁荣发展。梅林古镇、万邦商业广场等项目顺利推进。全年新增货运车辆370辆,新增吨位3347吨,入库物流企业税收1617万元,增长78.87%。旅游接待人数182.6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9.07亿元。全年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7.26%和12.78%,成功引进兴业银行入驻我县并开业运营。黄蜡石专业市场正式开业。引进和培育了中国网库、上善缘、广合聚缘等一批电商企业,发展规模以上电商企业10家,交易总额2.47亿元。新注册总部经济企业56家,实现税收6000多万元。

一年来,我们致力于开放创新,抓改革、促振兴,发展活力持续增强

振兴发展效应不断显现。全年争取上级各类资金17.76亿元,新开发编制重大项目83个,成功争取昌吉赣客专赣县北站等30个重大项目,成功获批稀土开发利用综合试点、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重金属污染防治等示范试点项目。科技部、国土资源部出台5个具体对口支援文件,重点在高新区创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编、新增建设用地安排、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等16个方面实施对口支援。“央企入赣”项目加快推进,南方水泥二期项目正式投产,华能瑞金电厂二期项目已核准实施,华能茅店水电站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兴赣高速、赣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进展顺利。

全面深化改革有序推进。白鹭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完成确权登记并颁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出台了国有企业贷款融资和担保风险管理办法,完善了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推进了政府在城市保洁、公务接待、工程审计预结算等领域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工作。全面实施了注册资本认缴、“先照后证”等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新设立企业394家,增长28%;注册资金8.02亿元,增长46%。创新国有资本运营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农村自来水和保障性住房运营有限公司。积极开展“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等融资服务,帮助企业贷款3.12亿元。

开放合作步伐不断加快。成立8支产业招商团组,围绕有色金属新材料、机械制造等主导产业和物流、金融等新兴产业,择优引进项目。积极参与“赣港经贸招商会”、“赣台会”等重大招商活动,全年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2个,引进内资42.03亿元,增长15.85%;实际利用外资8036万美元,增长15.98%。总投资20亿元的纳米硬质合金新材料等一批项目签约落户。大力实施“项目落地年”活动,23个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中,已开工建设17个,投产5个。着力构筑开放通道,设立赣县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管办公室。全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3.55亿美元,增长11.61%。

一年来,我们致力于城乡融合,重生态、提品质,城乡面貌持续改善

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全年投入城市建设资金18亿元,其中县财政投入4.6亿元,新增县城建成区面积1.6平方公里,达到20.6平方公里;城镇人口达到28.8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7%。新建燕塘北路、杨仙大道东延等城市道路16.4公里,贡江北大道、厦蓉高速赣县北互通及其连接线等城市主干道建成通车。赣南客家民俗园、商务大厦、商会大厦等一批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出台了城区建筑垃圾、市政公用设施移交、公共道路停车收费等管理办法。新增绿地面积475公顷,绿化覆盖率达40.9%。“疏”、“堵”结合开展梅林大街示范街创建工作。严厉打击县城规划区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建设387起4.3万平方米。

城乡统筹稳步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储潭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螺溪洲城市综合体项目招商顺利完成,储君大道、新型社区、农民公寓等项目快速推进。大力推进江口、南塘“全省百强中心镇”建设,开展了江口、南塘圩镇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建成江口大道、南塘圩镇自来水等项目。国省道沿线村镇改造提升工程成效初显,被评为全省镇村联动干道改造提升工作先进县。王母渡、吉埠、田村、沙地等圩镇建设有序推进,白鹭、湖江、三溪、大田、长洛等乡镇文化旅游特色逐步显现。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完成126个新农村建设点建设任务。韩坊乡撤乡设镇工作已获省民政厅批复。江口镇入选江西省仅有的三个国家建制镇示范试点,南塘镇被评为全省第四届文明村镇。白鹭乡白鹭村被评为“全国生态文化村”,大埠乡大坑村列入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湖江镇夏浒村等9个村列为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三溪乡寨九坳村被评为“全省双十佳休闲旅游秀美村庄”。

生态建设得到加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成功获批建设,24家园区企业“煤改气”或“煤改电”基本完成。逐步形成甜菊糖甙废水废渣综合利用、矿产品废料加工、废渣—水泥—建材三条循环经济产业链,园区循环产业项目总数达16个,“三废”综合利用年产值达35亿元。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成效明显,湖江镇、南塘镇等6个乡镇获评省级生态乡镇,创建省级生态村12个、市级生态村66个。成功争取五云镇为全省水生态文明示范镇。“净空、净水、净土”工程进展良好,植树造林3.78万亩,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平方公里。大气污染防治(pm2.5)被纳入赣州市中心城区监测范围。化学需氧量、氨氮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一年来,我们致力于改善民生,保基本、兜底线,生活水平持续提高

民生工程深入实施。全年完成民生类支出18.3亿元,增长12.7%,占财政总支出比重达60%。赣县四中建成投入使用,城关六小建设有序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提升,新招录教师475人,其中幼师50人。19个乡镇公办幼儿园均开工建设,储潭、五云等5所乡镇公办幼儿园投入使用。新改扩建116所村小教学点、18所农村中小学校校舍3.3万平方米。48所学校通过市级义务教育合格学校评估验收。完成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9155户,累计改造4.5万户,17.9万农民告别了透风漏雨的土坯房。完成渔民上岸387户。完成棚户区改造300户,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418套,摇号配租728套。新型社区建设有序推进,梅林村金明、坝上城中村改造基本完成。完成低电压治理12903户,建成35千伏王母渡输变电工程和湖江输变电工程,开工建设110千伏双龙输变电工程。建成大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增农村安全饮水受益人口1万人,累计解决30.6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105国道升级改造工程进展顺利,开工建设大田至大埠等5条县道升级改造项目,新改建农村公路164公里。新、扩建3所敬老院,茅店光荣敬老院交付使用,五云敬老院已封顶并完成装修。残疾人托养中心主体工程完工。福利中心二期项目顺利推进。按照“1+7”模式,完成7179穴零散烈士墓迁建,完成零散烈士墓和零散烈士纪念设施集中保护工程。组织实施116个省级扶贫村206个项目。启动精准扶贫工作,完成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20xx年脱贫2.47万人。大埠、阳埠、湖江、白鹭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完成改建。

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新增“五大保险”参保人数1.2万人,总数达44.32万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全面提标到位,发放民政各类补助资金1.26亿元。新增城镇就业4117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8975人。赣县东河戏成功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名录。体育馆建成并投入使用,成功承办省第十四届运动会赛事。新农合参合率达98.27%。3252例重大疾病患者获得定额补偿,其中免费救治1414例贫困家庭重大疾病患者。落实“单独两孩”政策,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83‰以内,荣获全省计划生育工作综合评比先进县。

社会治理成效明显。全面推进法治赣县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六五”普法工作纵深推进,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建立健全访诉分离和信访工作依法处置机制,一大批信访积案得到化解,赴京、赴省、赴市、来县上访人数分别下降10%、37.14%、30.41%和30.93%。深入开展“打四黑除四害”、“四打击二整治”、“利剑”等专项行动。建设完善执法办案场所21个。不断强化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采取措施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第四季度公检法司满意度大幅提升,其中公安满意度达99%,列全省第一。江口专职消防队挂牌成立,消防装备大幅提升,应急救援、火灾防控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得到加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食品药品安全态势平稳。

一年来,我们致力于提升效能,转作风、促实干,自身建设持续加强

作风建设展示了新形象。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整改“四风”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以“三送”工作为抓手,为群众和企业办好事、解难题6393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开展了“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公车使用得到规范,办公用房超标问题清理整改到位。坚持厉行节约,严格预算审查,“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2.2%。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招投标、工程建设等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监管,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依法行政迈出了新步伐。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国家审计署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审计情况反馈良好。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建立和完善了以行政权力清单、廉政风险清单、问责清单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权力运行监督链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7件、政协提案88件,办复率达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公开政府信息23973条。大力宣传国家宪法,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群众法律意识得到提升。

行政效能取得了新突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173项,县本级减少行政审批项目200项,精简率42.19%;行政审批项目办结期限缩短至平均 6.5 个工作日以内,缩短60%。稳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撤并10个机构,新组建3个部门。大力推进精文减会,全年文件下发数量同比下降19.9%;全县性会议同比下降61.5%。开展涉农涉企“四乱”和行业不正之风等专项整治活动,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

一年来,我们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老龄、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民兵预备役、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工作进一步加强。监察、审计、物价、档案、保密、慈善、石油、地方志、红十字、工商联、民族宗教、涉台事务、外事侨务、邮政通讯、地方海事、防震减灾、水文气象等事业取得新进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形势,多重困难和挑战交织,我们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奋发图强,力促经济在困难中前行、在振兴中发展。奋斗伴随艰辛,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和县政协有效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人民同心同德、辛勤努力、干事创业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各行各业的全县人民,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离退休老同志,向驻县部队、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赣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发展质量不够高,在经济新常态下保持高位增长难度较大;二是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转型升级任务繁重;三是实体经济经营困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四是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还难以适应加速发展要求。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尽最大努力加快解决。

二、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是全面完成“”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法治赣县建设的开局之年。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宏观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但是,我县仍处于大有可为的发展机遇期,国家改善宏观调控、全面深化改革、“一带一路”、中部崛起等政策红利将进一步释放;全省“南北呼应、两翼齐飞”区域发展格局加速形成,《若干意见》政策效应不断放大,振兴发展推动力进一步加大;我县对口支援、转型升级、优化结构等一系列稳增长措施的效应将进一步显现。这些都将给赣县发展增添更大的动力,只要我们坚定信心,保持定力,众志成城,迎难而上,就一定能够开创赣县振兴发展新局面。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战略部署,牢固树立“发展为先、生态为重、创新为魂、民生为本”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进振兴发展、着力推进深化改革、着力推进法治建设,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推动新发展,奋力开创赣县改革振兴发展新局面,为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按照上述要求,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财政总收入增长10.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1%;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1%,外贸出口增长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节能减排完成省市下达的计划任务。

围绕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开放对接,更大力度推进振兴发展

充分放大《若干意见》政策效应,全力以赴开放招商,全面加快振兴发展步伐。

千方百计加强对接融入。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争资争项,重点围绕“十三五”规划、长江经济带、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等重大战略,准确把握中央资金投向和“十三五”规划方向,重点对接国家“七大工程包”,立足县情实际,加强项目包装策划,主动融入战略规划,高标准编制“十三五”规划。争取全年新开发储备重大项目60个以上,争取上级各类资金19亿元以上。

深挖政策效应。牢牢把握科技部、国土资源部对口支援机遇,推动落实对口支援方案和20xx年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好省国土资源厅20xx年对口扶持的21项具体措施。重点在科技支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和治理等方面,争取试点示范政策及项目5项以上。推进重大项目。加快促进央企对接签约项目落地开工,争取华能瑞金电厂二期工程尽早开工,加快推进华能茅店水电站、大埠抽水蓄能电站、中广核沙地高峰山风电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兴赣高速、昌吉赣客专等重大项目建设。

集中力量推进开放招商。坚持招商兴工,重点招引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创新能力强、带动潜力足的龙头项目、高端项目、特色项目,力求形成重大项目滚动开发的良好态势。大力“引进来”,增强发展潜力。创新招商方式,浓厚招商氛围,优选招商团队,完善县领导带队招商机制,综合利用中介招商、代理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主攻珠三角,放眼港澳台,对接闽东南、长三角,借势粤、闽自由贸易区,瞄准钨和稀土、机械电子、生物医药、绿色食品、总部经济、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金融、旅游9大产业开展招商。围绕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的高端领域招大引强,加大产业链薄弱环节以及龙头企业、关键配套企业的招商力度。力争全年引进亿元以上项目10个,引进内资48.8亿元。加快“走出去”,拓宽发展空间。完善外贸发展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国际贸易合作,拓展国际市场,扩大市场份额,增强竞争力。全力配合赣州铁路口岸作业区扩容改造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在我县境内建设赣州“陆地港”项目。强化重点外贸企业服务,全力协助谱赛科、新海洋等外贸龙头企业解决原材料及招工问题,积极引导佳业家具、鑫业工艺等企业参加境外展销活动。力争实际利用外资达到8920万美元,力争年内新增对外贸易经营备案企业5家,新增1000万美元以上外贸出口企业3家,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3.9亿美元。

齐心协力优化发展环境。牢固树立环境就是竞争力的新观念,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营造高效规范的政务环境。按照“三个一切”的要求,即“取消一切可以取消的项目、取消一切可以取消的收费、简化一切可以简化的程序”,以新的市政服务中心投入运行为契机,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开辟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审批“绿色通道”。深入开展机关效能监察,完善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责任等制度,严厉查处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营造“贴心”的服务环境。完善服务推进机制,实行帮发展、帮办证照、帮维权,督促企业抢时间、赶进度、出效益的“三帮一督”企业服务管理机制。完善县领导挂点联系重大项目制度,整合服务资源,强化多方联动,为项目落地提供一站式、一条龙、保姆式服务,促进签约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适应财税体制的新变化,探索建立产业发展扶持基金、科技企业创新扶持基金;探索运用市场化手段,依法依规制定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推进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失信行为的曝光、惩戒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招真商、真招商的浓厚氛围,强化政府营商信用建设。

(二)突出发展升级,更大力度推进工业强县

围绕争取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格为国家级平台目标,坚定不移主攻工业,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增强工业核心竞争力,力争全年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3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0亿元,利税25亿元。

以平台建设带动园区提升。突出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产业支撑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推动园区升级发展。加快重大平台建设。依托赣州国家钨和稀土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加快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跟进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加快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推进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有色金属、机械电子、食品、新材料、脐橙科技产业等五大基地建设,加大园区闲置土地清理力度,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完善水、电、气、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力争新增园区开发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加强园区管理服务。完善园区生产生活服务设施,积极探索推进园区物流港建设,规划设立多功能综合性公共物流服务平台。健全工业项目落户机制,完善项目洽谈、评审、签约、落地、开工一条龙服务推进机制,加强项目批后监管,督促落户项目开工建设、达产达标。力争3个以上超亿元工业项目落地开工,10个以上工业项目竣工投产,力争完成年度投资18亿元以上。

以产业集群促进转型升级。坚持把推动工业产业升级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核心任务,完善落实发展扶持政策,推动传统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良性互动、共同发展。大力发展产业集群。重点推动钨和稀土等传统主导产业向集群化、高端化延伸发展,引导世瑞集团、江钨合金等企业技改升级,推进钨硬质合金、硬面材料及数控刀具等高端应用产品研发和生产。支持鑫隆康稀土抛光粉等项目建设,推动稀土传统产业向稀土发光材料、稀土永磁材料及应用领域扩展。支持腾远钴业、中矿钴业等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向产业链终端延伸。力争钨和稀土等有色金属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5亿元。优先扶持特色产业。发展循环产业,重点拓展延伸钨、稀土、生物食品等循环经济产业链。支持谱赛科技改升级、天绿生化做大做强,推动以甜菊糖甙、甜菊素、脐橙酵素及产品开发为主的生物食品产业集群发展,力争生物食品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0亿元。加快培育新兴产业。重点推进欧博空调、超越电子、瀚川机电、派高模具等一批机械电子产业项目投产运营,力争机械电子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亿元。

以定点帮扶振兴实体经济。实施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帮扶机制,定点扶持企业快速发展,努力营造抓工业、帮企业、促发展的浓厚氛围。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增资扩股。推动企业技改升级、上市扩张,重点扶持红金稀土、诚正稀土、赣州铝业等一批骨干企业新上项目,扩大产能,做大做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力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家以上。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推动企业征信制度建设,支持和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统筹用好省、市、县担保服务平台,实施好“财园信贷通”、“小微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等融资项目,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融资担保机构为企业开展担保服务。强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企业信息化改造,推进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创新,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家以上,培育市级以上科技型企业4家。力争引进设立一家创业投资公司,争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三)突出增强后劲,更大力度推进效益提升

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深化改革,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优化生态环境,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深化改革注入发展活力。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争取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涉农财政项目资金整合、不动产统一登记、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等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性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促进农村经营性资产有序流转。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落实“营改增”扩面工作。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研究出台购买服务办法和相关指导目录,在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领域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探索建立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制度。清理规范各类优惠政策,健全综合治税体系。进一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金融业开放,大力引进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等金融机构及各类创投基金,创新中小企业金融产品和融资方式,激活资本市场。探索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公私合营ppp模式试点。深入抓好保障性住房和农村自来水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组建赣县城投集团。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繁荣现代服务业增强发展动力。积极策应市中心城区金融中心、物流中心、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力争服务业增加值达35亿元。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到我县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繁荣“金融一条街”。规范物流业发展,提升发展规模和层次,推进红金物流中心建设。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引入城市综合体建设,支持梅林古镇、万邦商业广场等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发展健康和养老服务业,积极引进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大型中高端养老中心。充分利用赣州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政策,围绕大湖江湿地公园精心包装一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客家文化城至湖江夏浒“一江两岸”风光带建设,着力推进白鹭古村、三溪寨九坳、大田乡村部落等项目建设,力争旅游接待突破19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突破10亿元。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全面完成总部经济大楼装修和配套工程。引进集电子商务、物流、仓储于一体,辐射周边省市的电商企业,建成综合性电子商务园区。积极引进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建成特色电商平台。鼓励鉴定、评估、咨询、法律服务等中介产业发展。繁荣文化产业,打响客家品牌,融入客家文化元素,培育黄蜡石专业市场,打造集奇石、根艺、玉器于一体的文化市场集聚地。

优化生态提升发展竞争力。大力实施“净空、净水、净土”工程,确保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4%。着力开展城区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pm2.5)行动,狠抓城市扬尘污染整治、机动车污染监管和餐饮业油烟治理,确保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加快赣州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红金一期污水处理站建设。启动洋塘工业园企业“煤改气”工作。加强“千吨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和城市集中式引用水源地管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城北公园和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抓好以稀土矿为主的矿山整治,加快稀土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推进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力争创建3个省级生态乡镇、3个省级生态村、58个市级生态村。加强林政资源管理,完成植树造林2.8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5.8%以上。

(四)突出提升品质,更大力度推进城乡统筹

围绕做大做强县城,做优做精乡镇,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序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力争县城建成区面积达22平方公里,城镇人口达30.4万人,城镇化率达49%。

提升县城品质。加快与市中心城区“同城化”发展步伐,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坚持规划引领。健全空间规划体系,探索推进“多规合一”。加快编制燃气、地下管网等各类专项规划。优化县城各新区控规,实现县城功能定位、空间拓展、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布局与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相统一。坚持项目带动。着力实施赣县体育场等一批政府投资项目,红金商住区等一批社会化投资以及道路、绿化等一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力争完成年度投资65.9亿元。加快新区建设。完善提升城南新区,加快城南农贸市场、金融大厦等项目建设,提升城南新区城市品位。逐步拓展城北新区,加快城北大道东延、梅林汽车客运站等项目建设,拉开城北新区城市框架。有序开发义源新区,完成杏林大道、赣长线改造等世行贷款项目建设,大力包装策划项目,推进义源新区发展。

促进城乡统筹。推动赣县撤县设区。坚持以城带乡,城乡互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储潭示范区建设。运用市场化手段,加快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社区功能。加大互动区现代农业项目推介和土地流转力度,引进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加快示范镇建设。大力推动江口国家建制镇示范试点和江口、南塘“全省百强中心镇”建设,全面落实资金、用地和扩权强镇等支持政策,实施江口滨江大道、南塘大桥等项目建设,推进示范镇基础设施扩容升级。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田村、沙地、王母渡等中心镇建设,完善圩镇功能,强化产业支撑,促进人口集中,让农民实现“就地城镇化”。鼓励五云、白鹭、湖江、吉埠、大田等乡镇因地制宜,着力打造产业坚实、人口集中的特色乡镇,提升小城镇辐射带动力。

加强城镇管理。加强市容市貌整治。深入开展“治脏治乱治堵”和“三城同创”工作,建设干净、整洁、漂亮、宜居家园。重点抓好城区道路、农贸市场、城中村等区域卫生死角治理,整治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摆乱占行为。加强建筑工地施工环境整治和余土管理。加快环卫保洁市场化步伐,提升环卫保洁水平。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排污排水、市政道路设施建设与养护,确保道路整洁畅通。配套完善新建道路路灯建设,确保主干道路灯亮灯率不低于95%。加强城区绿化建设和管护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为创建园林城市打下坚实基础。加大查违拆违力度。强化规划执行,加强督查问责,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从快打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有效治理违规占用农田建房,维护城乡建设秩序。

(五)突出现代农业,更大力度推进“三农”工作

坚持夯实农业基础,聚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优势,着力提升“五大工程”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带动农民致富。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不断提升农业科技服务能力。发挥赣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龙头”引领作用,以农业物联网示范项目建设为基础,全力争创赣州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增强示范园区科技含量。突出抓好物质装备、科技推广、农业产出、经营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五大工程”建设。积极争创2个水稻生产、1个果业生产市级全程机械化科技示范基地。继续加强与华中农大等科研院校开展合作,加快果业、油茶、花卉苗木、甜叶菊等产业新品种、新技术展示基地建设。积极推进适度规模化经营。新建标准化蔬菜基地1000亩,新开发高产油茶林20xx亩,种植甜叶菊6000亩、烟叶3000亩。新增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家。新增农民合作社43个,其中国家示范社1个、省级示范社3个、市级示范社10个。新发展家庭农场27家,家庭林场20家。扎实做好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提升脐橙产业水平。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新增无公害农产品3个、绿色食品1个、有机食品1个,力争获得省级以上商标、产品2个。

建设美丽新农村。扎实推进村庄整治和中心村建设。按照“培育中心村、整治自然村、提升特色村”的要求,完成115个新农村建设点的村庄整治建设。突出村庄布局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公共环境建设、公共服务配套、村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等六项重点。大力推进镇村联动建设,完成105国道沿线镇村改造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以主干道沿线乡镇、新农村建设点和中心村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打造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同步升级的示范带,建设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乡村环境。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扎实推进农村水利设施建设。高质量实施好全国第六批小农水重点县工程项目建设,改造灌溉面积3.53万亩。完成焦坑、小岭等17座一般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抓好江口、韩坊长演河堤工程及大田防洪工程建设。积极探索“五小”水利工程建后管理新机制。实施2.8万亩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新增标准粮田6000亩。深入实施好五湖项目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5平方公里。加快农村交通设施改善。完成105国道改造任务,开工建设沙园线梅街至荷树坳路段二级公路,力争完成大田至大埠、沙地至攸镇、歧岭至阳埠、田村至白鹭、湖江至江口等5条县道升级改造工程。改造农村公路200公里。加快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深入实施农网改造升级。加快农网改造步伐,完成农村低电压治理5000户,完成110千伏双龙输变电工程,力争开工建设城南110千伏变电站。

(六)突出共享发展,更大力度推进社会建设

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奋斗的目标,统筹推进民生社会事业,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不断强化保障力度,提升人民生活水平。

办好民生实事。按照“南北分区、东西补充、中间完善、配套提升”安排县城学校建设,加快城关六小建设,启动城关七小、三中教学楼规划建设,提升普通高中入学率。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3年计划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5年计划。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新招录各类教师300人以上;改善教育环境,新建教师周转房8500平方米。设立高考奖励基金,促进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力争高考本科上线万人比在全市位置前移。加快乡镇卫生院升级改造,新建20个村级卫生室。启动赣县中医院规划建设。巩固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升县级医疗机构学科建设和卫生院规范化建设水平。确保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以上。做好农村危旧土坯房集中改造收尾工作。新建、续建各类保障性住房800套,推进公租房“租售并举”。继续推进乡镇敬老院5年改造计划,新改扩建敬老院3所以上。实施县零散革命烈士墓集中建设二期、三期工程。争取县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和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对全县7.54万贫困人口实施精准扶贫。在116个省级贫困村实施扶贫开发项目158个,完成扶贫移民搬迁1050人,转移培训农村劳动力4210人。

发展社会事业。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力争新增“五大保险”参保人数1.9万人。做好高校毕业生、低收入家庭、失地农民、“4050”人员、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帮扶,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构建“救急难”综合信息平台。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争创国家一级图书馆。抓好70个农家书屋更新建设。加快县体育场及配套设施建设。推进8个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确保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力促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力争全县水、电、油、气消耗下降4%。加大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和人防建设力度,支持妇联、工会、共青团、工商联等群众团体开展工作,积极发展慈善、老龄、儿童事业,认真做好物价、水文、气象、对台、邮政、档案、地方志、红十字、民族宗教、防震减灾、外事侨务、地方海事等各项工作。

建设平安赣县。紧紧围绕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任务,全面推进法治赣县建设,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第一保障,加强“打、防、管、控”力度,提升网络社会治理能力。认真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改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逐步推行网上信访,不断畅通信访渠道,大力化解信访积案,努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面完成“六五”普法任务,切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全面加强各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机构调整,强化食品药品集中统一监管。

三、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依法履职、依法决策、转变作风、廉政勤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

科学决策、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行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集中行使行政复议审理权。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实行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制度。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政府采购、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解放思想、转变职能,增强推动振兴发展的能力。始终把解放思想作为应对新挑战、开创新局面的重要法宝,常思能力不足,常怀本领恐慌,常找发展差距。善用发展、改革和法治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提高适应和引领新常态的能力。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稳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责整合,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点整合市场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内部执法力量,实行综合执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网上审批系统“三单一网”改革。扎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工作,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活动,对保留项目严格核查范围,对已减项目杜绝变相重设。

改进作风、埋头苦干,以良好的政风取信于民。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着力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结合“三送”工作,开展好“办实事、解难题”活动,深入群众“接地气”,体察民情“聚民智”,防止急功近利,不搞形象工程,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坚持脚踏实地干工作,掷地有声抓落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把各项工作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廉洁勤政、执政为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狠刹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真正把有限的财力用在推动发展最急需的地方、用在改善民生最迫切的事情上。始终把廉洁从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底线,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七同步”工作,将廉政文化渗透到干部群众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营造崇廉尚廉的社会风气。强化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使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领域的监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各位代表!振兴发展充满希望,美好前景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以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保持定力、改革创新、奋发进取,在改革振兴的伟大征程上不断前行,为奋力开创赣县改革振兴发展新局面,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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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篇二

县人民政府20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参加大会的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及“十五”政府工作回顾

20,县人民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中共xx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加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团结带领全县人民,一手抓产业培育促进发展,一手抓解决群众疾苦促进和谐,圆满完成了县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超额完成了“十五”计划的主要指标,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一、经济实力明显提升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大力实施产业立县、产业兴县、产业富县战略,较好地实现了经济总量快速增长和经济质量同步提升。年,全县实现地方生产总值29.54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7607万元,同比增长14.1%和28.9%。

工业支柱作用日益增强。坚持“集中精力抓产业,突出重点抓工业”的思路不动摇,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大力招商引资,加快技术进步,推动了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水电能源业增势强劲。马电公司与明光电力的合作成效明显,内部改革走向深入,企业利润成倍增长,税费达到3500万元;金电建设进展顺利,首台机组即将发电投产,成为工业经济强有力的增长点。农产品加工业迅速壮大。齐祥食品公司30万头生猪加工线改造顺利竣工,与重庆今普集团的合作正式签约;金华纺织、赛克斯、海峡丝绸、泰兴织布沉着应对国际市场冲击,抢抓机遇扩大生产,轻纺工业全面复苏;可口爽、绿源食品产销两旺;兴华药业gmp技改达标,成为川东北独家获得认证的兽药加工企业。机械冶金业不断提升。嘉宝公司国有股份竞卖成功,模具制造中心建成投产,新型车厢配件、摩托车系列产品远销重庆、河南;兴贵公司研发出铡草机等系列新品,国际国内市场份额不断增加;航星钢铁冶炼生产线技改顺利完成,生产能力大大提高;金坛、金鹰强强联合,环保扩能改造项目实施顺利。全县工业企业完成重点技改项目7个,总投资1.25亿元,企业实力明显增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8.22亿元,工业增加值6.28亿元,实现利润3345万元,入库税金4650万元,分别增长73.3%、59.9%、203.7%和31.7%。

农业特色产业初具规模。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全年粮食总产量33.58万吨。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生猪产业快速壮大。巨农实业、四川七环、齐祥食品在河舒、周口、长梁等地建成了4个万头以上的生猪良繁养殖场,发展了8个1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大户,全县出栏生猪67万头,畜牧业总产值达11.5亿元。引进七环食品、天杰普华在工业集中区新建肉食品和饲料加工企业,集生猪良繁、规模养殖和肉食品、饲料加工、销售于一体的生猪产业链基本形成。水果产业稳步发展。夯实锦橙100号基地建设,妥善解决疫病,加强标准化管理。支持巨农实业公司投资建设水果标准化示范园和水果气调保鲜库,延伸产业链条。全年水果产量7000万公斤,产值1亿元。葛薯产业全面启动。引进北京荷田、重庆钰峰,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方式,规划落实了30个葛根种植基地乡镇,首批启动了12个乡镇57个村5600亩葛根种植,并做好了技术培训、种苗引进等相关准备工作。蚕桑产业逐步复苏。赛克斯公司租赁了27个乡镇茧站,巩固蚕桑基地,形成了栽桑、养蚕、缫丝产业链。在抓好四大产业的同时,深度开发劳务产业,全县输出劳务17.97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11.25亿元。

商贸旅游业日趋活跃。稳步实施商贸流通企业改革,稳妥化解商贸企业多年积淀的资产债务、人员安置、养老保险等具体矛盾与困难。现代商贸流通快速发展,农资、粮食、水果、建材等物流中心基本形成。农村专合组织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市场布局和整体功能日趋完善。营造了以相如饭店为中心的黄金消费圈,商贸、服务、餐饮、住房消费持续升温。深入开展市场秩序整顿,实施药品食品放心工程,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不断加强,完成间接出口783万美元。全年实现社会消费零售总额9.7亿元,增长%。旅游产业稳步发展,总规通过专家评审,并启动了“嘉陵第一桑梓”旅游开发。

二、发展后劲持续增强

坚定不移地实施开放带动战略,以招商引资破解资金“瓶颈”,大上项目,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全面落实招商引资责任,积极创新招商方式,实行项目招商、以商招商、代理招商、回引招商、领导带队招商与小分队招商相结合,围绕工业支柱产业、农业特色产业等重点项目抓招商,北京荷田、四川七环、天杰普华、重庆钰峰等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企业落户xx工业集中区,拉动产业升位;外地餐饮业主、品牌服装、特色小吃等名店名品入驻xx,引领消费升级。全年共引进项目67个,到位资金7.3亿元,增长40%,其中引进工业项目27个,到位资金4.7亿元;农业产业化项目12个,到位资金1.5亿元。

四川核电站首选厂址落户xx。发扬“敢为人先,锲而不舍,无私奉献,共谋发展”的精神,以最开明的政策、最优良的环境、最优质的服务,争得四川一、二期总投资770亿元的核电站首选厂址落户xx,县域经济发展后劲显著增强。 重点工程进展顺利。积极论证、上报、争取了西部县级公路改造、农村卫生院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等24个项目,落实补助资金7719万元。金溪航电枢纽工程全年完成投资亿元,淹没补偿工作进展较快;工业集中区一期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征地、安置补偿工作进展顺利,已有5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驻集中区;河舒――龙蚕油路改造工程竣工通车,南渠路xx段砂卵石铺筑全线完工,达成铁路复线改造、华(蓥)南(充)500kv输变电工程等重点建设正式启动。

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抚琴小区、紫苑小区建设快速推进,疾控中心、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等公益项目建设进度较快,嘉陵路路面整治工程全面完成,城区新建公厕8座;小城镇建设稳步推进,徐家、罗家等20个省级重点小集镇建设成效明显,城市化水平提升2个百分点。完成了市政府挂牌企业的污染治理和木桥河治理年度任务;城市管理不断加强,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成果持续巩固;投入300多万元,开展了县乡道路整治“大会战”;新建、改扩建村道公路公里;整治病险水库10座;建成6个场镇集中供水站,解决了1.4万人的饮水困难。新建13个扶贫新村,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三、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把满足群众愿望作为行政第一追求,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2005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548元,增长%和8.7%,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助民解困取得实效。把解民困作为构建和谐xx的重要举措,落实保障措施,建立特困群众低保制度,将城乡8004户特困家庭和600户失地农民全部纳入低保,全年共发低保金684万元,帮助山区群众完成红层找水打井6478口,切实解决群众生活难问题。建设经济适用住房8000平方米,对受灾群众建房实行每户元的定额补贴,切实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全面启动就业再就业工程,全县216户“零就业”家庭全部实现就业零突破,全县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人次;加强了再就业培训工作,建立了农民工培训制度,实施“十万农民培训工程”,培训城乡劳动力5.75万人,切实解决群众就业难问题。加快乡镇卫生院和医疗站点建设,建立特困家庭医保制度,率先在全市将城乡3000户特困家庭纳入医保,切实解决群众就医难问题。建立扶贫助学制度,设立“圆梦助学基金”,发动社会捐助,资助贫困大学生199人;全面兑现义务教育贫困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名中小学生免交书费、学杂费万元,切实解决入学难问题。投资万元,新建村道公路公里,改扩建村道公路公里,切实解决部分群众行路难问题。涌现出了中坝新村和下河街社区先进典型社会事业再上台阶。实施科技兴县战略,完成科技兴工、兴农项目个,科技成果转化率逐步提高。教育“双基”成果进一步巩固,中小学课程改革稳步推进,教育质量得到提高。高中教育快速发展,入学率达到%。巨龙职中被评为省级重点职业中学。民办教育、成人教育持续发展。改造中小学危房16.94万平方米,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投资154万元,加强了村广播站和社区、农村文化活动阵地建设,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固定电话、有线电视村通率达到90.09%,信息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快速推进,强化了禽流感等重大疫情的防控工作。计生工作继续加强,全面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扶助政策,全县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完成了经济普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修志工作进展顺利。国防建设、民兵预备役工作进一步加强。

审计、人事、物价、气象、农机、档案、侨务、宗教、无线电管理、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维护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改进信访工作,主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修订完善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妥善处置了各类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强化隐患整治,加大监管力度,全县安全生产“四项指标”全面下降,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明显减少。

四、民主法制与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

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一齐抓,加快民主与依法治县、依法行政进程,倡导文明社会新风尚,开创了政通人和新局面。

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598个村的村委会、25个社区居委会全部实行了“公推直选”。全面推进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加强基层民主监督与管理,对村干部每半年和年终实行述职评议,强化了群众监督作用。全面推行村务、财务公开,提高了群众的满意率和信任度。加强了《行政许可法》、《村委会组织法》、《村民自治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圆满完成了“四五”普法任务,干部群众的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得到加强,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

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新突破。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方针,全面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化载体建设,建立“xx爱心助学网”,创建文明单位15个,建成农村“万村书库”图书室76个。开展了行风评比和群众“满意单位”和“十星级农户”创建活动,政风、行风、民风进一步好转,全民思想道德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扎实推进“三深入、三落实”和“三满意”活动,努力构建人民满意工程。加强廉政建设,完善了工程招投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加大了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和完善了行政许可制度,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规范政府行政审批行为,注重发挥行政服务中心作用,集中办理的许可项目个。进一步健全了人大审议、政协评议、群众监督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114件,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意见147件,满意率均在90%以上。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xx坚持在奋进中加快发展,在发展中谋求跨越,在跨越中凝聚人心的一年。成绩来之不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我们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抢抓宏观调控机遇的结果;是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的结果;是我们创新体制,完善机制,实施产业兴县的结果;是全县上下同心同德,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全县各级干部、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向驻县部队、武警官兵、政法干警,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和关心支持xx建设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2005年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效,为“十五”计划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回顾“十五”工作,我们面对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面对入世后的巨大压力和挑战,面对突如其来的灾害事故,不畏艰难,沉着应战,敢闯敢干,始终把发展经济作为第一目标,把改革开放作为第一动力,把满足群众愿望作为第一追求,较好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过去五年,是经济总量快速扩张、经济质量同步提升的五年。全县地方生产总值是的倍,年均增幅15.9%;三次产业结构由20的46.7:23.9:29.4,调整为35.3:35.5:29.2。过去五年是改革取得大突破、招商取得大成效的五年。“四个百分之百”的改革举措和外地客商资本的投入,一举盘活存量资产亿元,使户工商企业起死回升,各待岗、下岗职工重新走上工作岗位。特别是近三年来,县委、县政府以招商引资破解投入与发展“瓶颈”,引进项目个,资金亿元,分别是前十年总和的倍和倍,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过去五年是xx项目建设最多、投入力度最大的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4.57亿元,是“九五”投资总额的3.45倍。过去五年是城乡面貌明显变化、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的五年。交通、通信村通率达到%,有线电视村通率达到%,农网改造全面完成,城乡人民生产生活条件日益改善。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不断加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创建成功,城市形象大步提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是年的1.4倍和1.61倍,养老、就医、就业等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农业方面,传统农业比重偏大,农业产业化进展不够快,土地产出率不够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门路不够广,就业服务机制有待创新,就业观念亟待引导和转变;农业抗风险能力、集约化经营水平、组织化程度还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农民增收办法不多、途径不广。工业方面,结构矛盾和体制障碍仍未得到根本解决;主导产业层次不高,产品附加值较低;具有自主开发能力的企业较少,缺乏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经营者投资扩张意识较弱,规模企业较少;三产方面,对gdp增长的贡献率提高不快,专业市场集聚度不高,旅游资源开发滞后。社会稳定方面,就业和再就业压力仍然较大,少数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社会热点、难点等问题引发的上访现象时有发生。机关作风方面,政府职能转变需进一步加快,行政效率、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十一五”奋斗目标

“十一五”是本世纪头二十年中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必须紧紧抓住机遇,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开创经济社会建设的新局面,奋力推进xx新一轮新发展新跨越。今后五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根本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工业立支柱,农业兴产业,三产上台阶,城市升形象,党建出成果”的发展思路,构筑“一城三线四区”区域经济布局,打造四川集水电和核电于一体的电力能源基地、西南优质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川东北都市休闲渡假胜地,建设嘉陵江中游绿色生态屏障,促进全县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主要预期目标是:地方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达到59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城镇化水平提高到34%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900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基础设施显著改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良性发展,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达到较高水平,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构建和谐社会取得新进步。建成工业经济强县、特色农业大县、商贸旅游旺县、民营经济新县、绿色生态靓县和财税收入富县。

三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篇三

三府〔2008〕12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亚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六日

三亚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水资源,建设节水型城市,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海南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节约用水工作以及相关活动。本市城市供水、排水管网覆盖的农村供水、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的供水和节约用水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专门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市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 城市供、用水应当坚持开发水资源与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合理安排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其他各项用水和用水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管理,鼓励采用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健全节约用水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 城市供水、节约用水事业的发展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城市供水、节约用水专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享有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城市供水的权利,同时承担保护饮用水水源、供水、节水设施和节约用水的义务。

第七条 对在城市供水、节约用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人民政府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城市供水水源

第八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供水规划对城市供水水源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调配和统一管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供水规划及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城市供水水源状况,制定城市供水水源调配计划。城市供水水源调配计划不能满足城市供水需求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调整。

第九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水务、卫生、规划、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提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公布。经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应纳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予以控制。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其他等级保护区。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可以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为一级保护区。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外,可以划定一定的水域和陆域为其他等级保护区。各级保护区应当有明确的地理界线。

禁止向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体排放污水。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拆除或者限期治理。

第十条 在生活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安全等紧急情况下,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强制性的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减少或者停止排放污染物。

第十一条 城市供水水源的水质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应对城市供水水源的水质进行监测。

第三章 城市供水工程

第十二条 城市供水工程包括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及用户供水设施。城市公共供水工程是指水厂及其取水设施、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用户供水设施是指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连接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十三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供水规划,编制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建设计划)。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增加用水的,其工程项目总概算应当包括公共供水工程建设投资;需要增加城市公共供水量的,应当将其供水工程建设投资交付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由其统一组织城市公共供水工程建设。

第十五条 城市公共供水工程由政府或供水企业组织投资建设,并实行业主负责制。用户供水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建设。最低服务水压不能满足正常用水时,经市供水企业同意,开发建设单位负责投资建设相应的水压加压设施。

第十六条 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应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并应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禁止无证或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接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业务。

第十七条 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方案,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应征求供水企业的意见。

第十八条 城市供水工程建设使用的供水管道、材料、设备和器具,必须具备国家质量、卫生认证,并报市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市技术监督部门应定期公布供水管道、材料、设备和器具的质量抽查结果。市技术监督部门应会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十九条 市规划建设部门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城市供水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条 城市供水工程竣工验收应有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市规划建设部门和供水企业等参加。

第二十一条 城市公共供水工程、水表及水表之前的用户自建供水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供水企业统一管理,产权自移交之日起一并转移,但高层建筑的水压加压设施除外。

第二十二条 用户供水设施连接城市公共供水工程,不得污染城市供水水质。生产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不得将其用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直接与城市公共供水工程连接。

第二十三条 除供水企业因更新改造必须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供水工程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供水工程。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供水工程的,应经供水企业同意,并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市规划建设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应按经批准的改装、拆除或迁移的方案及相应的补救方案进行工程建设。

第二十四条 涉及城市供水工程的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于开工前向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施工影响城市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该保护措施应经供水企业同意。

(一)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二)开挖渠道或者挖坑、取土;

(三)打桩或者顶进作业;

(五)占压、拆卸、填堵等其他损害城市公共供水、排水、节水工程设施或者危害其他安全的活动。

第四章 供水企业及用户

第二十六条 供水企业是指依法从事城市供水生产经营,承担城市供水的法人。非供水企业,不得从事城市供水业务。

第二十七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城市供水水源调配计划,组织生产城市供水。

第二十八条 供水企业应在每年第一季度向公众公布本供水服务目标和服务措施及上一服务目标的实施结果。

供水服务目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水服务水压;

(二)供水水质;

(三)抢修及时率;

(四)抄表、收费服务;

(五)其他服务指标。

第二十九条 供水企业应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保证其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卫生防疫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监测。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条 供水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供水管网水压测压点,保证供水管网压力不低于最低服务水压。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在供水输配线管网上设立供水水压测压点,做好供水水压的测压工作,确保供水水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并保持不间断供水。

第三十一条 供水企业应定期抄录用户水表读数。供水企业可以委托水压加压设施的管理机构或其他物业管理机构抄录用户水表读数。受委托抄录水表读数的机构不得因此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不得自行确定或改变用户的用水性质。

第三十二条 供水企业或受委托抄录水表读数的机构应按抄录的水表读数计算用户的实际用水量。

第三十三条 供水企业应按规定定期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供水、水费收取的情况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十四条 直接影响供水的重要设施、设备发生事故的,供水企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报告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一)工程施工;

(二)设备维修;

(三)其他确需停水的情形。

供水企业一次暂停供水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应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六条 供水企业暂停供水的,应将停水的原因、停水的时间及恢复供水的时间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其他方式在停水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因发生自然灾害或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在抢修的同时报告主管部门,并通知用户。

因发生自然灾害或紧急事故造成停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供水企业应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第三十七条 城市用水,按用水性质分为:

(一)居民生活用水;

(二)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非盈利性组织的用水;

(三)工业用水;

(四)商业用水;

(五)建筑施工用水;

(六)饮食服务业用水;

(七)港口、船舶用水;

(八)消防、环卫、绿化用水;

(九)其他用水。

(一)申请人名称、地址;

(二)用水性质;

(三)生产规模;

(四)月用水量;

(五)耗水状况;

(六)节水措施;

(七)供水企业认为与用水有关的相应资料。

居民生活用水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住宅区管理机构内统一向供水企业提出用水申请。

第三十九条 供水企业应自接到用水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确定用水性质,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对确定的用水性质有异议的,可以向市物价部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异议。

市物价部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书面异议之日起七日内进行审查。如认为确定用水性质违背有关规定的,应责令供水企业改正,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如认为确定用水性质无误的,也应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四十条 用水性质一经核定,供水企业应根据核定的用水性质与用户签订《城市供用水合同》。供水企业与用户不得擅自变更用水性质。

第四十一条 供水企业应自《城市供用水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开始提供城市供水。

第四十二条 用户水表由供水企业负责维修和更换,有关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人为损坏或遗失由用户负责。供水企业应负责对用户水表之前的城市供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修、管理和更新改造。用户水表之后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由其用户负责维修、管理。

第四十三条 非高层建筑公共蓄水池的业主应委托资质的单位每半年对其公共蓄水池进行清洗和消毒,防止水质二次污染。高层建筑的公共蓄水池由其物业管理机构委托资质专业机构单位负责清洗和消毒。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应对公共蓄水池的清洗和消毒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 消防用水不得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四十五条 禁止下列危害城市公共供水安全的行为:

(二)擅自启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阀门;

(三)采用非法手段造成用户注册水表损坏或计量不准、擅自接管取水、装泵抽水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转供、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盗用或转供城市供水。

第四十六条 市物价主管部门应会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净资产核算办法。供水净资产利润率由市物价主管部门会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核算一次。

第四十七条 市物价主管部门应会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供水净资产利润率确定水价基价。水价基价经市政府核准后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四十八条 调整水价应协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形成一致意见后,报市政府批准。调价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应向社会公众公布。

第四十九条 供水企业经营城市供水应按市政府公布的水价标准收取水费,并按用户的实际用水量计收水费。用户应按实际用水性质和实际用水量交纳水费。

供水企业不得向用户收取除水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抄录水表日期及水表读数;

(二)本期实际用水量;

(三)本期应交水费总额;

(四)交纳水费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第五十一条 用户应按《水费交纳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交纳水费。逾期六十日仍未交纳的,供水企业可停止供水;采取停止供水的,供水企业应提前十日通知用户。被停止供水的用户按规定交纳了足额水费的,供水企业应在八小时恢复供水。

第五十二条 用户对交纳水费有异议的,应自接到《水费交纳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供水企业提出异议,供水企业应自接到异议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核实并书面答复用户,逾期未作答复的,视为异议成立。用户对供水企业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自接到答复之日起七日内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接到确认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予以确认并书面告知供水企业及用户。异议期间,供水企业不得因用户提出异议而停止对该用户供水。

第五十三条 供水企业或受委托机构不按规定收取水费的,用户可以拒绝交纳,并向其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供水企业或被委托机构不得因此停止供水。

第五章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

第五十四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市用水计划以及国家和地方行业用水定额,计划用水指标实行分级审定和考核。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向月用水量超过3000立方米单位用户下达用水计划指标,并按月考核用水计划指标的执行情况,月用水量不满3000立方米的单位用户,由城市供水企业进行核定和考核。

单位用户应当于每年12月1日以前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下一的用水计划指标申请,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核定下达,并公布用水指标。逾期未核定下达的,视为同意申请。

单位用户因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变化,确需调整用水计划指标的,应当按有关程序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调整。

单位用户认为核定或调整的用水计划指标不合理的,可以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出书面答复。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定、调整用水计划指标时,可根据需要举行听证会。

第五十五条 在城市用水总需求超过供水能力的情况下,为确保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单位用户发出限制用水指令。必要时也可向居民生活用户发出限制用水指令。

第五十六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应按规定建设配套节约用水设施,节约用水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节约用水设施应有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参与验收。

第五十七条 用水单位应逐步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或其他节水措施,进行用水单耗考核,降低用水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用水单位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合理评价用水水平。经测试发现不符合有关节水规定的,用水单位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整治改进。单位用户用水重复利用率、冷却水和冷凝水循环利用率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增加用水计划指标。

第五十八条 从事洗车、洗浴、游泳、水上娱乐等业务的单位用户,应当采用低耗水技术、安装使用循环用水设施和其他节约用水设施。

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市政临时用水,必须向城市节约用水管理部门申请临时用水指标,经批准后,由供水部门计量收费。临时用水应当采用先进节约用水技术,按照节约用水规划使用中水。

第五十九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单位用户节约用水的监督和管理,并可根据需要对单位用户进行水量平衡测试。

第六十条 单位用户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超定额累进加价的标准按省价格主管部门及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可根据条件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

第六十一条 单位用户应当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制度,定期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资料。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单位用户用水情况进行监督,帮助和指导单位用户开展节约用水工作,发现单位用户有用水浪费现象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可核减次年的用水计划指标。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有关用语的含义:

(一)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二)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提供生活、生产用水。

(三)自建设施供水,是指城市用水单位以其自建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提供用水。

(四)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储存、加压等设施,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形式。

(五)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包括用于公共供水的自来水处理厂和公共供水专用的取水口、水库、水池、深井、引水管渠、输配管网、泵站、公用给水站、房屋等。

(六)自建供水设施,是指单位自行建设的供水输配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七)居民生活用户,是指居民因日常生活需要在居住场所发生用水行为的用户。

(八)单位用户,是指在生产、经营、科研、教学、管理等过程中发生用水行为的非居民用户。

(九)中水,是指污水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8年7月16日起施行。三亚市人民政府1995年8月8日公布施行的《三亚市自来水供水管理暂行办法》、1996年8月31日公布施行的《三亚市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暂行办法》自本办法公布施行之日起废止。

三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忻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及“十三五”工作回顾 

2020年是忻州经济社会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我们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三篇光辉文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深入落地落细“336”战略布局,有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后发优势,奋勇进位争先,历经艰辛努力,克服重重困难,实现了经济稳步向好、民生有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在奋力蹚出全面转型的忻州之路上向前迈出了新的一大步。

(一)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牢牢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和“面上放开、点上精准、关口内置、闭环管理”防控要求,切实强化居住地、就业地、就诊地“三地”管控,有力有序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复学复课,自去年2月10日以来,全市无新增本地病例,实现“双零”目标。把保市场主体作为“六稳”“六保”的重中之重,打好“减、免、缓、降、返、帮、扶、替”政策组合拳,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全年新增减税降费6.5亿元,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8.7亿元,发放援企稳岗补贴近1亿元,拖欠民营企业无分歧账款全部清零,实有市场主体数量逆势增长,新登记3.31万户,“小升规”企业88户,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4%,实现利润增幅高出全省近30个百分点,稳住了经济基本盘。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1%、8.1%,基本实现了“正增长指标增幅高于全省、负增长指标降幅低于全省”的预期目标。

(四)不断深化产城融合,市域城镇化水平持续提升。突出中心城市带动作用,东部新兴产业集聚区、南部晋北生活体验区、中部杂粮产业集聚区、北部康养生态集聚区发展提速,忻州开发区6个半导体项目相继建成投产,古城保护活化三期完工投运,中华长城博物馆完成设计,“中国杂粮之都”产业融合园区、国家级山西忻州杂粮市场、山西(忻州)杂粮出口平台加快建设,山西杂粮质检中心检验水平全省领先,云中河景区温泉康养项目稳步推进,城区13条市政道路、5个安置小区竣工,遗山公园开园,市植物园建成,城市面貌更加靓丽。按照县域定位统筹特色产业发展和县城建设,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忻定、忻原、忻太大道前期工作全面启动,定襄县撤县设区上报国务院批复,乡改镇、乡镇改街道、并乡设镇共10个乡级行政区划调整事项圆满完成,合并行政村502个。

(五)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加强。率先在全省出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聚焦区域联防联控,持续推进清洁取暖、臭氧和pm2.5协同管控、工业企业综合整治和移动源污染防治,全市优良天数增加4天,so2平均浓度近年来首次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限值,nox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限值。统筹推动“五水同治”,14个国、省考核断面优良水质断面达到12个,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全年优良以上水质断面比例高出考核目标7.14个百分点,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近年来最好状态。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期完成云马焦化废弃场地等2个省级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建设项目。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营造林70.08万亩。加强资源能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用水量分别下降3.43%、3.54%。***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全部整改销号。

(六)深入推进改革开放,转型发展活力显著增强。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持续深化,退出煤炭落后产能45万吨/年,煤成气加快增储上产,晋能保德王家岭低热值煤发电一号机组并网发电,新能源发电装机新增272万千瓦,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0.3元/千瓦时电价。全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僵尸企业”处置、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基本完成,市属企业重点改革项目稳步推进,新组建工贸、物资储运、能交建三个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本布局不断优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二十项针对性措施落实落地,“三化”改革、管运分离改革持续推进,新设神池、五台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省级开发区累计增加到8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不断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稳慎推进。“多规合一”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承诺制+标准地”改革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均有新进展。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新增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8户,全市实际利用外资增长98%、进出口总额增长7.1%。

三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篇五

县人民政府新春致辞

乡亲们、同志们、朋友们:

日月开新元,天地又一春。在这喜迎新春、万家团圆的美好时刻,我代表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向全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机关干部和各位老同志,向驻志解放军、武警官兵,向所有关心和支持建设与发展的各界朋友,致以最美好的祝愿!向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同志们,表示最亲切的问候!

时光引领发展的脚步,岁月记录奋斗的足迹。,是“十一五”以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历程中最为困难的一年,面对罕见的强降雨灾害,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共克时艰,坚持把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作为首要任务,统筹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在产业转型、招商引资、生态建设、救灾重建等方面取得了显着成效,使我们向着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的目标又迈进了坚实一步。这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科学施政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鼎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全县人民团结一心、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新的一年开启新的希望,新的使命承载新的梦想。,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转型发展的关键年、经济恢复的起步年。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统筹城乡、优化结构、转型发展、富民强县”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以转型发展促进结构调整,以改革创新促进协调发展,以强化保障促进民生建设,以优化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努力推动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乡亲们、同志们、朋友们,正如习总书记所讲,生活总是充满希望的,成功总是属于积极进取、不懈追求的人们。新的一年,是充满机遇和挑战的一年,更是孕育精彩和希望的一年。我坚信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勤劳智慧的**人民一定会在新的一年里再创佳绩,再创辉煌。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抢抓机遇、攻坚克难,以更优良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携手打造更加灿烂美好的明天!

最后,祝愿全县人民新春愉快、阖家幸福、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