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卷工资工作总结 退休人员工资科工作总结(精选5篇)

小编: ZS文王

围绕工作中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问题进行的专门性总结,总结某一方面的成绩、经验。总结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阅卷工资工作总结 退休人员工资科工作总结篇一

xx年年,我科在上级人事部门的指导和局党组领导下,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为认真总结全年工作,现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结合当前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对全年工作进行自查。

一、目标完成情况

(一)业务目标完成情况

1、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管理

根据贵阳市人事局、财政局《关于办理机关公务员“滚动升级”和事业单位“薪级工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筑人通〔xx年〕42号文件精神,8月7日,在市人大六楼会议室,组织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分管工资工作领导及工资经办人员,召开“市xx年年工资工作会议”,安排布署今年的正常晋升工资工作。

xx年年6月,按照企业工效挂钩结算有关规定,完成市属参与工效挂钩13企业工资效益挂钩决算工作。

2、按照上级安排,按时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审批工作

(2)完成全市587家机关事业单位8379名在职人员、2342名离退休人员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审批工作。

(1)按照管理权限下文批准57名工作人员退休,办理手续64人(含组织部下文在我处办理7人);办理高龄补贴43人、建房补助3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36人。

(2)按照黔府发(xx)45号文件规定,按时完成全市587家机关事业单位2342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审批工作。

(3)二次人才开发利用工作

年初,拟定《市xx年年二次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计划》和《市xx年年二次人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按《计划》和《方案》安排,积极组织退休老专家开展专业技术活动2次。一是组织我市农业系统退休专家到百花湖乡开展“科学养鸡技术专题讲座”。二是组织卫生、农业、教育三个专家咨询团12名专家代表、6名返聘代表召开我市首次科技人才二次开发工作专家座谈会。

4、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作

5、工资统计工作

(1)截止目前,上级部门未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年报工作进行安排。待上级安排布署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2)截止目前,上级部门未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动工资年报工作进行安排。待上级安排布署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6、机关事业单位技术人才管理工作

(2)完成71名机关事业中小工种技术等级集中统一培训报名工作。

(4)完成62家单位639名技术工人调查统计,按时汇总上报贵阳市人事局。

7、其他工作

阅卷工资工作总结 退休人员工资科工作总结篇二

20xx个人年终总结采购部:郭健伟又一年过去了,我来到嵘森以有2年多,时间总是在悄无声息中流逝。真的很感谢公司给我提供磨练自己的机会,更感谢公司长久以来对我的信任和栽培!

支出如下:

1、苗木基地农家乐、实验室、大棚新建扩建等需要

的日常用料及猪、鸡等家禽等支出万元。

3、土建七号地泊岸用料、幸福新居啤酒广场用料、钢管扣件等租赁费用、农家乐九号地施工所需模板木方等材料、小区黑色路边施工养护用料及一部分的华盛通体砖白灰货款合计支出万元。

6、水电用料采购九号地七号地星城小区景观亮化所需电缆,工程日常施工所需水电材料,景观绿化所需材料支出30万元。

在采购当中坚持做货比三家多询价多看在经常采购的商店做到价格最低采购速度最快尽量不延误工程施工以最快的速度把所需的材料送到现场。

采购部是关系到公司利益的重要部门,所以我很感谢公司和领导对我的信任,将我放在如此重要的岗位上。在未来的工作中加紧学习自己所不熟悉的材料与树木。努力完善自己,感谢我身边的好同事。

阅卷工资工作总结 退休人员工资科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全面要求专职人员在质量监督检查、施工期间墙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步对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同时采取联合执法和专项检查形式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工程质量安全一并进行排查检查,既保证了工程质量安全又确保了不发生欠薪问题。

并且为发挥好职能作用,在营商环境简化程序不能附加办理条件的约束下,我局招标办与县人社局联系以开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作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依据,对没开据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的企业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做到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我局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要求在建项目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自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局联合人社局于9月13日至9月20日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展了全面检查,共检查在建项目12个,下发整改通知单2份,在建项目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发挥职能作用,建立维权工作长效机制。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明确责任,建筑企业负责依法做好本企业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且我局建立和大力推行“智慧城市”+“智慧工地”一网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已经通过省、市工程造价调整费率进入工程费结算,明确要求所有开工工地必须安装实名制系统,确保市县一体化监管,通过实名制管理同时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做到按月发放。我局联合行政审批局在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同时督促各建设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继续以县人社局开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作为发放施工许可证的依据,对不能提交欠薪证明的企业暂停签发施工许可证,并将建筑行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每年整顿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资现象发生。与县人社局加强联系,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全程监控,对问题企业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把解决好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使我县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和谐略阳作出应有贡献。

1、在检查和清理中发现,个别施工企业疏于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建筑工地项目部无正规工资表,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没有相应的工资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致使劳动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2、企业和劳动者的劳动法治意识和观念仍然十分淡薄,企业和管理人员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较少,职工对劳动法的内容了解也很少,不知道这个法律赋予自己多少权利与义务,导致解决农民工工资存在一定的难度。

3、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淡薄,有部分的项目工地或劳动者存在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导致发生纠纷以后难以维权。

1、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由清欠转为治欠。严厉打击出借资质、违法分包的行为。加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建立,对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工程,一律依法强制停止违法建设。

2、建立完善建筑企业诚信体系档案,对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一律打入黑名单,我局招标办将暂停或取消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资格。

3、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项目单位和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清欠工作,形成有利于清欠工作开展的社会舆论氛围。

总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好农民工工资发放问题,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后我们将继续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清欠、治欠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新的拖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阅卷工资工作总结 退休人员工资科工作总结篇四

3、不断改善学习方法,讲求学习效果,“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坚持学以致用,注重融会贯通,理论联系实际,用新的知识、新的思维和新的启示,巩固和丰富综合知识,使自身综合潜力不断得到提高。

4、努力钻研业务知识,用心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业务技能的培训,始终把增强服务意识作为一切工作的基础;始终把工作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上,脚踏实地工作。

2、忙于应付事务性工作多,深入探讨、思考、认认真真的研究条件及财务管理办法、工作制度少,工作有广度,没深度。

3、理论水平不高,当前社会财务会计知识和业务更新换代比较快,缺乏对新的业务知识和会计法规的系统学习,导致了财务会计基础知识和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缺乏,影响来工作水平的提高。

总结,提出自我的意见和推荐,为领导决策带给准确依据,不断提高单位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总结经验,建立健全良好的工作机制。

2、不断学习、更新知识、转变观念、完善自我,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阅卷工资工作总结 退休人员工资科工作总结篇五

一、员工薪酬

1、公司根据每一个职位所要求的知识技能、工作经验及教育等情况,向员工支付有竞争力的工资。

2、薪酬的制度将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公司经营情况,劳动力市场等因素制定。

3、公司将在每月付薪日期间以银行工资卡形式向员工支付工资。

二、福利

1、婚假:应提前一个月提交申请,由部门主管安排人员临时接替其工作,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对依照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正式员工,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7天婚假。

2、产假:女职工生育,办妥生育假期手续的,公司准予休假。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晚育多享受30天产假;男性员工可在配偶生产期间连续休假7天带薪假期。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准假3天;员工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或配偶的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等)死亡准假2天。

4、法定休假: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春节为国家法定休假日。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

5、其他福利:如带薪年假、带薪外出考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