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常态化工作要求 疫情常态化防控总结(优秀10篇)

小编: 紫衣梦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常态化工作要求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镇高度重视,快速反应,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总结如下:

镇高度重视,快速反应,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会,防疫专题会,启动问责机制,镇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深入村(居)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查。

全镇把境外拟回国人员信息摸排和远端防控、边境口岸及重点地区返(来)舒人员管理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来抓,对各村、社区严格要求,要求所有村(居)深入摸排,力求做到“一人不漏”对摸排到的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对境外及重点地区已返舒来舒人员及时上报,纳入健康管理。

截至目前,镇已摸排上半年拟返舒来舒人员29人。对北京返(来)舒人员已摸排62人,已纳入管理。

一是镇由于是县委县政府驻地,人口多,工作量大,全镇人口近20万人,人员流动量大,境外务工、上学、旅游等情况十分多。摸排难度大,由于社区工作人没有执法权,有很多居民对社区上门宣传和采集信息不配合,二是社区干部防护工具简单,几乎所有干部上门只有一个薄薄的口罩,也易形成交叉感染。

一、建议境外返舒来舒人员由出入境管理部门严格监控管理,乡镇积极做好配合和服务;

四、组织防疫物资,对一线干部加强身体防护;

五、强化督查,由镇防控指挥部制定督查方案,对各村(居)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及时通报,对因工作不到位、防控措施不力,造成疫情反弹,要依法依规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常态化工作要求篇二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校深入贯彻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抓实抓好,强落实、重督导,以有力的监督保障执行,牢牢守住校园疫情防控安全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督查督导工作人员深入疫情防控一线,聚焦关键环节,开展全天候监督检查,紧盯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和职能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履职尽责情况,确保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为学校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纪律监督,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督导责任,全面监督检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以精准、有力、有效的监督执纪问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督促相关部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检查。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高效履行监督职能职责,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和校党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要求,切实盯紧抓好防控工作中的重点工作、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通过电话询问情况、查阅工作动态、实地监督查看等手段,对学生防控、校园管制、宣传引导、物资保障、卫生整治、师生返校等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和防控措施执行情况开展“下沉式”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和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到位、人员到位、防控到位。

注重问题解决,强化督导问责。第一时间向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反馈疫情防控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加强与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协调联动,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快速整改。充分发挥督导引导作用,面向相关责任部门发布抗击疫情先进典型和防控不力受到组织处分的事例,引导党员听从组织召唤,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主动对标检视,强化责任意识。对疫情防控工作中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责任人责任;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问责。

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重如泰山,学校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强化督查督导,坚持底线思维,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把好关口,守住防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

常态化工作要求篇三

1、各村书记、村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所在村的疫情防控指挥安排,进一步落实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网络化防控举措,发挥党员包重点户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

2、各村信息员及时做好外来返乡人员信息摸排报送工作,每日早8:30,下午4:00将本村外来人口返乡情况上报卫计办,由卫计办同意上报至市相关部门。

3、凡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需提前与镇村取得联系,将返乡日期,乘坐车次等上报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到站后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行集中隔离,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中低风险地区返乡人员需提前与镇村取得联系,及时沟通返乡日期,乘坐车次等相关信息,到站后由所在村安排车辆接送至市中心医院进行核酸检测,然后进行14天居家隔离,隔离期结束后,由所在村安排车辆接送至市中心医院再次进行核酸检测,结果正常后解除隔离。一旦发生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镇工业站加强企业巡查工作,落实企业主体防控责任,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具体实施办法同各村外来返乡人员。

落实学校主体防控责任,按照市教委的要求抓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发生,第一时间与分管领导联系。

1、农贸市场和超市、餐饮场所均要在入口处警示提示进入人员戴口罩和扫健康码。所有进入农贸市场和超市人员,必须进行健康码扫码或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从业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上岗期间佩戴口罩。

2、全面落实农贸市场消毒措施,每日做好市场的清洁、通风、消毒工作。特别做好蔬菜批发市场长途运输车司机的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

3、一旦出现发热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在做好个人防护或专人专车护送下,前往市发热门诊进行诊治,及时采集核酸进行检测。

4、农贸市场所在的村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抽调人员全天候参与巡查,要在第一时间内落实上级部署的防控新举措。

5、要严格落实餐饮、超市、农贸市场经营户的主体责任,严格海产品、水产品和动物类产品的交易行为,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镇畜牧站对全镇相关商家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镇卫计办做好各类信息摸排及统计上报工作,配合处置应急个案问题,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发布指挥部命令。

常态化工作要求篇四

据悉,为巩固全市中小学疫情防控成果,全力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近日,市教体局结合我市实际,在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xx起恢复执行测量体温等措施,同时坚持“四个持续”,早筹划、早部署,努力保障秋冬季师生的健康安全。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深刻吸取个别地区疫情反弹教训,思想上一刻不放松,措施上一点不松懈,持续增强疫情防控意识,继续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师生及学生家长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师生及学生家长尽量不出市、不外出、不聚集,尤其是不到中高风险地区去、不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

各中小学校要对逐人建立的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每日(含暑期)根据师生健康、活动变化情况对健康档案进行更新,精准掌握每一名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状况及出行、校外人员接触情况。紧盯“重点人”和“重点单位”,紧盯假期及双休日外出人员、学校临时员工、发热等身体不适人员,一旦发现异常立即采取相关措施。紧盯人数较多、师生来源广泛的学校和幼儿园,在思想认识上进一步提高,在防控措施上从严要求。

开学后,持续落实校园全封闭管理,恢复校门口测量体温措施,体温正常的方可入校园,体温超过37.3℃的人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开学前15天持续落实学生居家健康状况摸排,开学后持续落实上午、下午师生进入校园和教室的健康监测制度。坚持学校晨午晚检制度,持续落实通风消毒制度,持续落实缺课、缺勤、早退登记与追踪制度,人数较多的学校持续落实“错峰”制度,持续落实物资保障制度,持续落实校园卫生管理制度,大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校园内出现发热、咳嗽的人员时,立即转至学校隔离观察室,并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员工家属跟进。对校园内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做到核酸检测无遗漏。

各县区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区教体局要切实落实教育主管责任,各级各类学校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学校纳入整体防控工作体系中,持续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各学校、幼儿园持续健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级领导包抓年级、中层干部包抓班级、班主任包抓学生的工作机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示范作用;持续强化督导检查,成立监督检查组,采取暗访形式督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工作落实。

市教育体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严格落实好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地各校时刻保持应战状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持续做好秋冬季常态化防控,全力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常态化工作要求篇五

根据《xx市教育系统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精神,xx中学积极响应,制定了控制疫情蔓延的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采取了一系列应急措施,现将我校控制疫情工作总结如下:

我校能及时接受并传达上级文件,能认真按照文件精神完成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制定了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在工作中不断充实和完善。我校成立了以吕斌校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并根据每个人的岗位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分工。根据上级要求我校指派万立全主任和保健教师沈晓春于20xx年x月x日下午参加了xx镇中心医院举办的传染病疫情防控培训会。

我校积极与教师和家长取得联系,充分了解我校外出师生人数,返集师生人数、未返集师生人数和隔离师生人数。我校学生数xxx人,20xx年x月x日通过班主任统计上报,寒假期间有学生x人外出至今未归,x人在家未外出。教师x人,10人外出,现有x人未归。

我校能将教育局推送的政府公告、防控知识传达给每位师生和家长,采用了电话、微信等形式进行了宣传,提高了广大师生和家长对政府的一些政策、措施及传染病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达到了预期效果。目前具体工作情况统计如下:校团委发布xxx条为xx加油的视频,xx中学室外led屏播放宣传语数量5个,悬挂条幅2条,通过12个微信群(包括7个家长群)转发有关科普知识、疫情新闻等,发布82条“为xx加油”短视频305个。另外,万主任通过诗歌形式宣传和歌颂医护人员等工作者诗歌6篇,徐焕新老师书画作品2幅。到目前为止,我校用于购买防控物质口罩、消毒液等500余元。另外针对疫情,我校对全体教师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1.要求所有教师自xx疫情发生后,如实汇报一切外出情况。

2.要求全体教师积极学习相关疫情防控知识,了解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政策、措施和法规。

常态化工作要求篇六

如无十分必要,建议不出境旅行和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行,特别是跨省际出行,应提前详细了解目的地的疫情形势,备好口罩、手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合理出行、错峰出行、预约出行;如确有特殊原因须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要在出行前向所在村(居)及所在单位进行登记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特殊人群不建议出行。

双节期间,尽量减少人员聚集聚餐;如确需要,家庭聚集建议规模控制在10人以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各级企业事业单位举办聚集性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超过50人的,要有完备的防控工作方案。

广大群众外出时应随身携带口罩,在遇到自己无法确定风险的情况下及时佩戴口罩;去往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封闭拥挤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前往医院就诊人员、陪护探视人员、有发热或患呼吸道感染疾病的患者接触其他人员或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在与他人1米内近距离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必须佩戴口罩;年老及体弱者、有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建议佩戴口罩。

商场、超市、餐饮、宾馆、农贸市场、火车站、汽车站和影剧院等重点场所从业人员要戴口罩、测温验码、保持社交距离;从事冷链、快递、外卖、出租车(网约车)、公共交通、医疗卫生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工作场所要常通风换气,定期消毒。

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养成间隔“1米线”、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不聚集、公筷制、打喷嚏或咳嗽时遮掩口鼻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出现发热和呼吸道症状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医。选购冷链食品、清洗加工食材时,建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防止溅洒污染,做到生熟分开、分隔存放,并及时洗手和消毒器具;接收快递包裹时,注意个人防护,做好物品表面消毒(建议用75%的酒精),处置完后立即洗手并消毒;避免直接接触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若有接触应及时洗手或进行手消毒。保持良好卫生习惯。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尽量不聚集、不扎堆、不食用野生动物,建议不食用进口水产品。

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一定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人民医院或中医院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减少传染病传播风险。

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有效控制库存量,严防过期物资或者不合格物资投入使用,医疗物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采购补充;要始终保持在3个月的储备量,最低不少于2个月的储备量,确保各类防疫物资有序、足量保质储备。

常态化工作要求篇七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持续压实责任,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切实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党史的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面摸排困难群众,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坚持城乡统筹,以农村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兼顾城市低收入人口,构建监测预警平台;统筹信息资源,实现数据定期更新;坚持部门协同,实现常态化救助帮扶。

(一)低保对象。指按规定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家庭或个人。

(二)特困人员。指按规定程序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三)低保边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以及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四)支出型困难人口。也可称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其所在家庭称为支出型困难家庭。具体认定办法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五)其他低收入人口。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人员。

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或者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范围的困难人口,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发现符合救助条件,及时按程序纳入相应救助范围。

(一)自主申报。困难群众可通过设在乡镇(街道)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或政务服务“一门受理”窗口提出低收入人口申报,也可通过设在村(社区)的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工作站或社会工作站代为提出申报,并按要求提供家庭相关信息。

(二)主动发现。各地要将摸排、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基层党建重要工作内容,主动发现、及时上报困难群众有关情况。重点摸排走访未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残疾人家庭、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难事项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

(三)数据比对。各地要主动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医保、乡村振兴、残联、工会等部门和组织对接,通过信息比对,及时汇总更新获得专项救助的低收入人口信息数据,筛查出未登记在册的低收入人口。

(四)其他方式。通过社会救助热线电话、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媒体报道信息等,及时分析、调查、研判出有潜在风险的困难对象,将信息汇总到县级民政部门,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符合条件的帮助其申请救助;对已按程序退出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但仍属于低收入人口多困难群众,继续予以监测预警。

各地要坚持信息化手段与传统手段相结合、线上预警与线下调查相结合,做好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工作。以“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为支撑,形成“信息采集—动态监测—预警核实—救助帮扶—数据归集”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体系。

(一)形成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依托省级低收入人口信息库,市县两级分别搭建本地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库,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数据信息为基础,将低保边缘家庭、农村易致贫返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特殊群体及时录入,逐步将相关部门实施专项救助的信息、工会等机构掌握的相关困难群众信息录入,进一步丰富完善数据库。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和工作安排,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

(二)开展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依托省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基础平台,市县两级分别建立本地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平台。通过实时上传、数据比对、定期复核、自动提示等办法,强化信息平台的监测预警能力。乡镇(街道)按照收到的预警信息等级划分,完成入户核查并及时反馈核查情况,同时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困难群众信息及时上报或转办。

(三)实施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各县(市、区)、乡镇(街道)通过预警发现和入户核查,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单人保”政策、临时救助的,按程序纳入救助范围;符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救助等救助政策的,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转由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对于监测预警特殊困难情形且缺乏相应救助政策的,充分利用当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进行个案研究解决;对于监测预警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要及时核实情况,并终止救助。

在监测预警范围内的低收入人口如需获得救助,应授权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核查其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乡镇(街道)及县级民政部门及时启动审核确认程序。

(一)给予基本生活救助

低收入人口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依规纳入低保。低收入人口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的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属于低收入人口的,按照低保政策及低保边缘政策执行;不属于低收入人口的,救助渐退期结束后按规定退出。

(二)实施专项社会救助

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根据低收入人口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等,由相关部门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各地要结合当地的医疗、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和其他救助帮扶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救助范围扩大至低收入人口。

(三)给予急难社会救助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或突发公共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仍有困难的低收入人口,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用足用好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

(四)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发展“物质+服务”救助方式,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探视巡访和照料服务。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为低收入人口提供物资救助、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五)积极开展慈善救助

支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社会力量以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对于遭遇重特大疾病的低收入人口,引导支持慈善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慈善活动,及时提供救助帮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和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库及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细化落实措施,定期督促调度,确保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监测预警和救助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以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为契机,主动加强与相关社会救助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做好数据比对、信息共享、常态更新等工作,全面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数,及时录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为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力量开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提供支撑。同时要及时核实预警信息,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措施,进一步明确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具体救助政策和帮扶措施。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媒体、各类信息公开栏等载体,向社会宣传党的兜底保障政策,传达党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和关怀。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制作图文并茂、简单明了的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政策解读和申请指引,方便困难群众了解掌握、便捷申请救助帮扶。要加强对联村干部和村(社区)干部的政策、业务培训,确保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常态化工作要求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切实推进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保障工作的落实,结合尚义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应保尽保、兜底救助、统筹衔接、正确引导,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果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

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全面转向乡村振兴,把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采取精准帮扶措施,继续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切实保障好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

(一)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农村低保工作中,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确保“应保尽保”。一是要推行部门联动制,实现信息共享到位。公安、财政、民政、扶贫、教育、人社、住建、医保等政府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充分运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对共享数据比对中发现的违规人员、死亡对象及时进行清退。二是要推行村级“零报告”制,实现责任压实到位。把村干部责任压紧压实,由各村支两委干部、驻村干部负责信息管理,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享受补助对象的人员信息台账,每月定时将死亡人员信息、疑似错保家庭人员信息、疑似漏保家庭人员信息上报至乡镇。由乡镇统计收集,建立台帐,并组织村居干部及时入户进行核查,定时将村级统计情况和镇级入户核查情况上报乡镇城乡低保、特困审批领导小组,乡镇要及时对保障对象进行动态调整。三是要推行乡镇级遍访制,实现实地查看到位。按照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乡镇牵头,组织联系村干部、驻村干部、帮扶干部每季度对城乡低保享受对象开展户户见面、人人碰头的遍访工作。主要针对新增和退出保障的低收入对象家庭收入核查结果的真实性、“收入抵扣”“低保渐退”“单人户”施保等政策落实以及家庭遭遇意外变故情况开展动态核实,及时将因意外变故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深入了解建挡立卡对象、边缘户生活生产情况及家庭人员就医就学情况,对发现需救助对象时,采用低保、医疗救助、教育资助等专项救助为主,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为补充的多种救助方式,确保困难群众安稳渡过生活困难期。四是要推行县级抽查制,实现工作督促到位。县民政部门要对全县14个乡镇因疫因灾因病影响后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政策覆盖范围,符合兜底保障条件对象的动态管理及各项民政资金拨付、使用、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进行督促并限时整改落实,进一步推动各项兜底保障政策精准落地,切实做到救助对象实现动态调整下的“应保尽保”。

(二)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充分运用好低保评议“三环节七步骤”环节,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将整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中的重残人员和重病患者单独纳入农村低保。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方法,进一步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要临时救助政策,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三)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力度,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照上级统筹安排,合理调整救助标准。强化县乡(镇)两级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加快推进全县敬老院服务设施的改造提升和有条件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

(四)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人口以及边缘易致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要及时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必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政治属性,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在职能配置上更加科学合理、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备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各部门、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重点工作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统筹协调、积极配合,形成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基层力量。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保障服务对象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政策落实在基层,成效体现也在基层。各乡镇街道要配强社会救助工作力量,注重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关爱基层工作人员,确保基层工作有人做、基层事务有人管。

(三)压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要对照重点任务,会同相关部门谋划好工作措施,持之以恒抓好抓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保障帮扶工作。整合政策、资金、人员等资源要素,积极向上争取帮扶项目及资金,切实加大低收入人口帮扶工作投入和人员保障力度,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持续助推全县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常态化工作要求篇九

按照《遂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责任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各村(社区)的风险排查员、帮扶联系人落实工作职责,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收入支出状况等,根据行业反馈的风险线索对疑似返贫致贫的农户逐一核实。对新增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纳入监测和开展帮扶,实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

(一)建立防返贫动态监测台账,各村(社区)对该辖区内的所有农户建立长期监测帮扶机制,着重患有大病、整户新增低保、全家无劳动力人群,根据监测户纳入要求每月建立防返贫监测台账。已稳定脱贫户一年至少回访一次;已消除风险监测户至少半年回访一次;未消除风险户每月应回访一次,每次回访都需要填写帮扶台账,各村做好存档。

(二)稳岗就业台账,各村(社区)建立脱贫户外出务工台账、公益性岗位台账,每季度进行一次外出务工区域摸排,务工地有变化的立即上报,系统录入人员及时更新系统信息。

(一)排查返贫致贫风险农户。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脱贫不稳定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边缘易致贫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高于6000元,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导致刚性支出骤增和收入大幅缩减,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基本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摆脱困境、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二)排查监测对象帮扶情况。主要排查监测对象政策落实情况,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等帮扶成效;对“风险消除”户进行回访,排查家庭收入持续稳定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等持续巩固情况。

(三)排查住房情况

排查农户现有住房是危房,且仅有一处住房。

(四)易地扶贫搬迁

排查易地扶贫搬迁户入住情况,是否存在原入住现空置现象。易地搬迁点住房空置率高、周边无产业布局,有劳动力搬迁对象未就业。

1.分析研判。村(社区)“两委”汇总情况报镇党委政府;镇党委政府根据集中排查情况,组织分析研判,锁定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

2.信息核实。根据镇党委政府锁定名单,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组成工作组,指导农户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中1-5项。农户应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授权查询其家庭存款、车辆、房屋等资产信息。

3.评议公示。村“两委”根据核实情况,组织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有驻村工作队的参与评议),评议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的,由村(社区)上报镇党委政府。

4.复查审核。镇收集汇总各村(社区)上报名单后,组织实地抽查,对存在疑问的进行重点复查。无异议的,召开党委会议进行审核,并将排查报告报市乡村振兴局。

5.部门比对。市乡村振兴局将镇审核名单反馈至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存在五种情形之一的农户信息各村进一步核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镇村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6.公告录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将审定结果在监测户所在行政村(社区)进行公告。镇将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认定,特殊情况由村(社区)民主评议认定:

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收入水平较高,明显具备抵御风险能力,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5.家庭成员中有生产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参与劳动的

6.拒绝接受家庭资产核查的

7.整户长期(一年以上)不在本辖区内居住生活的

(一)落实领导责任。镇党委政府、涉及各部门分管领导强化督促指导,乡村振兴办负责具体业务,细化工作流程,督促帮扶责任人和各驻村干部落实工作职责。

(二)动真碰硬排查整改。各村要对照排查内容,认真研判,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不遮掩、不隐瞒,对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排查发现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要及时按程序认定,纳入监测帮扶。

(三)严肃工作纪律。工作中解决“留迹不留心”问题,一定要实事求是,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同时,还要把问题短板查清楚,坚决整改到位,守住大规模返贫的底线。

常态化工作要求篇十

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制度。学校严格执行晨、午检等各项制度,及时了解学生健康状况。

二、追查病因。发现学生有与传染病相关的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胸闷、黄疸等),应当送卫生室,观察学生状况,了解其在校活动路线和其他接触情况。及时通知家长带学生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就诊病历拍照后发给班主任。确因疾病需请假时,需报学生管理部门,由卫生室备案。

三、病假追踪。确因疾病导致缺勤的,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家长将学生的病历拍照后发给班主任,班主任如实报给学生管理部门和卫生室,并做好过程跟踪。

四、统计上报。班主任将填写好的晨、午检统计表签字后交卫生室。卫生室分类统计后上报学生管理部门,并将病假离校学生情况存档,同时通过青岛市学生因病缺课网络平台进行上报。

五、人文关怀。加强家校沟通,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学生治疗情况、学业需求、心理动态,注意做好低龄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

六、痊愈返校。学生痊愈返校,城区学校学生需持二级及以上医院、乡镇学校学生需持乡镇中心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和相关病例原件到学校卫生室确认,校医(保健教师)开具返校通知单方可回班上课。卫生室做好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