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电商仓库租赁托管合同(实用5篇)

小编: GZ才子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电商仓库租赁托管合同篇一

*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哈尔滨道外区双叶家具经销部

*乙双方就乙方租赁*方电梯轿厢设置看板媒体(以下简称“看板”)、刊发广告一事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件,双方共同执行:

第一条、租赁地点

*方同意将 市 区 东北农业大学教工公寓小区 共28部电梯租赁给乙方设置看板,刊发广告。

第二条、设置方式和范围

2、电梯轿厢(面向电梯门及出电梯门时目光能所触及的轿厢壁)。

第三条、设置内容

商业广告(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的规定,不得发布不宜单位、社区和家庭的广告,更不得发布影响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广告)。

第四条、租赁时间

合同期为 年。即从年月 日至年 月 日

第五条、租赁费用

电梯共28部,每半年度电梯租赁费共计壹万元整: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方免费刊发精神文明建设及防火,防盗等方面公益*广告,由乙方负责投资: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方支付租赁费。租赁费用按半年支付,签订本合同当日预付百分之五十款项,计伍仟元整,安装广告画面前即2015年2月15日前支付尾款伍仟元整。

第七条、双方权责

1、*方责任:

(1)保*本合同签订的电梯

电商仓库租赁托管合同篇二

一、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二、按照月度销售计划做好月预需求计划,于当月月底发送至××轿车制造公司。做好车辆采购工作,认真准确填写好《订单》,由营销部长批准后传真至xx轿车制造公司。严格控制库存,保xx做到车辆先进先出。

三、非××轿车制造车辆的采购必须由销售员凭与用户签订的《汽车销售订单》到仓储部领取填写好的紧急采购申请单,要求销售员与仓储部签字后,交营销部长批准方可采购。所采购的车辆必须进行全方位的检验,方可入库,反之,按退车或者调换处理。

四、商品车入库前必须根据《××轿车制造汽车售车检查卡(pdi)》的要求进行严格逐项检查,对表面油漆,灯具等易损部分尤为注意,对商品车pdi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应填写《维修联系单》交营销部长批准,及时隔离,作好标识,送维修部修复。

五、商品车经pdi检验合格后,必须做好电脑和手工入库登记。

六、商品车管理

1.搬运:入库前,由商品车承运人送到指定位置由当日接车员做好全车检查,重点检查整车油漆及外观等,由仓管部检验员进行停放,认真做好pdi检查前的准备。商品车外调(样车或销售)必须由仓储部开具《车辆交接单》,发货人和承运人(具有驾驶资质的人员)双方根据车辆交接单上的项目,对所需运输的商品车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进行签字,方可实行运输。

2.储存:做好合格的商品车的储存,停放,卫生,管理,商品车要求漆面干净,内部清洁,摆放整齐,电瓶电量良好等。

3.标识:对需要修复和已订的商品车做到有效隔离,并标以待检或已订的标识,对展厅内所展示的商品车的标识要清晰,易于识别,标识内容为:车辆型号,技术参数,主要配置等;摆放位置合理,避免损伤车辆。

4.防护:商品车停放必须在指定的停放区域内,车辆与车辆间要有合理的间隙,仓库内禁止存放任何有可能对商品车造成损伤的物体,对露天停放的车辆要经常检查,保持车辆最佳状态。

七、认真负责保管好车辆合格xx,钥匙及整套资料,每天上下班前,应首先核对钥匙,合格xx及商品车数量是否与台帐相符。每天对商品车进行检查,每周五做好盘库工作,做好记录,并上交至营销部长。

八、商品车合格xx及整套资料的领取,必须凭用户xx原件及财务出具的出库单。如需提前领取,必须凭销售员本人填写的《领取单》经营销部长批准后方可领取。

九、发车时,销售员本人当面向客户核实并清点整套资料,确认无误后要求客户本人填写《交车卡》并签字,交付车辆时,必须凭《××轿车制造汽车售车交车卡》当面向客户逐项检查交待,确认后双方签字。

十、做好电脑,手工台帐的出库工作。

十一、每月底向上级部门提交入库,出库及库存车辆报表。

电商仓库租赁托管合同篇三

(一)本实施细则中所涉及的财务指标以专项审计报告、税务或统计部门认定的数据为准。

(二)如无特殊明确,本实施细则中所涉及的同一企业、园区获评不同类型优质企业和园区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享受分档奖励政策。同一企业、园区、项目分别获评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荣誉项目获得奖励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享受补差奖励。

(四)重点产业链发展项目重点支持以临港装备(风电装备、海工装备、高技术船舶、海洋电子信息、航空航天装备、智能装备、化工装备、食品装备及其他)产业,汽模配、纺织服装两大传统优势产业,功能材料、绿色能源、海洋生物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核心的“123”产业链制造业项目。1.产业链关键环节强链补链延链项目:生产制造符合“123”产业链的产业化项目。2.产业协同创新产业化项目:以实现优化“123”产业链配套协作、提高产业创新能力、产业链主导能力、供应链畅通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等目标,由产业链龙头(关键环节主导)企业、产业链上下游(或横向同类)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合作形成联合体共同实施的产业化项目。项目由项目主要实施企业会同联合体其他合作方联合申报,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投入按联合体在象投资金额计算,项目主要实施企业的计划投资占比要求在50%以上。3.关键核心技术或替代进口产业化项目:生产制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关键技术的产业化项目,或列入市级以上科技创新重大专项计划等目录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4.工业强基工程关键项目:生产制造符合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编制《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基础产品的产业化项目。

(五)“机器换人”项目重点支持:1.针织服装行业,吊挂系统、智能集成自动裁床、全自动印花机等设备。2.汽模配行业,机器人、机械手、集中供料系统、自动化装配生产线等设备。3.食品加工行业,去皮去核等自动化加工设备、全自动切片去皮剔骨等设备。4.电子信息行业,自动化装配生产线、多工位合成设备。5.经认定的自动化生产线和自动化设备,企业自购设备,通过生产工艺、流程、技术的再设计和改造;或企业自行研发的多工位(非标)自动化生产设备且财务上能准确反映其固定资产投资价值的部分。6.其他行业,具有一定规模的智能化加工中心、自动焊接、自动喷涂、自动化生产流水线、高速高效关键生产设备等示范引领项目。

(六)《2020年度象山县技术改造负面清单》:1.低端船舶制造项目;2.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的印染项目;3.普通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吨/日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6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5.粘土空心砖生产线;万立方米/年以下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万标砖/年以下的煤矸石、页岩烧结实心砖生产线;8.新建普通铸锻件项目;9.二手和辅助设备;10.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列入淘汰类的项目。

(七)《2018年度象山县传统制造业(针织服装)重点扶持设备目录》(象经信〔2018〕231号),有效期延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八)“一事一议”等本细则未列明的奖励事项,由县经信局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另行商定。

(九)《象山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象经信〔2017〕200号)、《关于对的补充规定》(象经信〔2018〕153号)、《象山县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象经信〔2020〕7号)、《象山县工业企业信息化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象经信〔2017〕144号)、《象山县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象经信〔2019〕86号)、《象山县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和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象经信〔2018〕144号)、象山县工业企业“电商换市”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象经信〔2015〕14号)同时废止。

(十)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施行日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0年1月1日以来,符合本实施细则相关补助政策的均可享受。

象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印发

电商仓库租赁托管合同篇四

1.申报条件:(1)申报对象为在象山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依法纳税且信用状况良好。(2)项目建设期:项目整体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3)项目投资额:新增设备、技术及软件投资在500万元以上。(4)项目应按规定完成项目备案(核准)。(5)上述项目须列入市经信局或县经信局相关项目计划库。

2.补助标准:对列入市级、县级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等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县级财政按照核定后的实际投资总额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申报材料: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4.补助流程: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向企业所在地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科提出申报,由县经信局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审核确定投资额后予以资金拨付。

(二)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应用补助

2.补助标准:县级财政按照核定后其软性投入的30%和满足普通技术改造条件的支撑硬件及设备投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申报材料: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4.补助流程: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向企业所在地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科提出申报,由县经信局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审核确定投资额后予以资金拨付。

(三)鼓励企业发展智能装备产品补助

电商仓库租赁托管合同篇五

根据《^v^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面积_______,房型为_______室_______厅。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月,出租方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_______使用,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v^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效日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