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合同到期不肯让车迁岀(优秀10篇)

小编: LZ文人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车队合同到期不肯让车迁岀篇一

租车用途:_____________

客户姓名: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1.甲方用车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当日早上______前准时到达。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婚车服务每车配有司机壹名;甲方支付的租车金额中包含以下费用:_____________乙方的汽油费、乙方司机劳务费,但不含过桥过路费。

3.行程安排:甲方应提前三日告知乙方行车路线,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路线行使,若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的,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4.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元整作为租车定金,剩余款项应在用车当天由甲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甲方不得因任何本合同规定外的理由拒付、延付租车费用。

5.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在签定本合同后,如因甲方原因退车的,甲方所付租车定金乙方不予退还。

乙方责任:婚车必须在该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若乙方车辆因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按原约定时间发车的,应提前通知甲方,或由乙方提供同级别或同级别以上的车辆代替。如甲方因乙方违约而要求退车,则乙方应全额退回定金。

6.上述内容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且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租车喜线:_____________

车队合同到期不肯让车迁岀篇二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根据^v^关于项目施工管理的要求,甲方组建项目领导班子,乙方组织项目施工并接受、服从甲方对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和领导,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施工内容

某有限公司某项目图纸范围内的土建、水、电、暖及施工中发生的变更、签证等,履行甲方与业主 年 月 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的全部条款。

第二条 财务管理

1、乙方根据业主每次拨付的工程进度款向甲方交纳7%的管理费(含税)。

2、乙方根据业主拨付的工程进度款向甲方提供80%的材料发票及20%工人签字的工资领取详单,一次一清。

3、业主拨付的工程进度款,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挪用和截留,扣除乙方应缴纳的管理费、税金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拨付到总造价的80%时管理费扣清。乙方向甲方提供该工程所属材料购销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张贴印花^v^。

4、甲方所委派的管理人员工资及工程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5、若业主拖欠工程款,乙方不得向甲方催要,甲方可协助乙方向业主追要,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对本工程履约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负全部责任。

7、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支付工人工资,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工人闹事、上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频率不大于2‰;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现场负责人担任组长,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则、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本工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高,重大伤亡事故要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双方约定:由于乙方的管理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的全部责任即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质量管理

1、质量检查:乙方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加强内部检查工作,坚持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随时接受甲方和委派人员以及各级质检部门的检查监督,未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如出现返工、修改,由乙方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并达到合格要求。

2、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共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返修,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返修费用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未经验收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或有关单位的验收要求进行剥露和开口,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3、中间验收:设备基础、结构施工或组装修等完成后,设备安装或下道工序进行前办理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或交付其他施工队伍接管。如验收不符合 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要求返修后,通知重新验收。

4、交工验收:衣服那个承担任务全部完成,经初验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后,再报请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其他单位)验收。交工验收书签字后,办理工程移交。如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对所施工部分存在的问题按验收提出的意见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再通知验收,直到符合质量要求为止。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经济责任和工期延误责任。

5、乙方应严格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等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如出现工期延误,导致的任何处罚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五条 质量保修:(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协议》)

第六条 施工管理

1、严格按照甲方和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协议》进行施工。

3、负责完成施工的有关技术措施的编制,保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4、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种处罚)。暂停施工期间对所涉施工部位进行妥善保护。

5、做好已完工程成品保护,成品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6、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或半成品,把现场清理干净,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参加办理交工验收。积极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内对劳务所涉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理。

7、认真做好工程的施工日志和隐蔽工程等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的积累施工资料,及时将有关经济资料完整的提供给甲方,并配合整理归档。

第七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河北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业主为某有限公司

车队合同到期不肯让车迁岀篇三

为了加强运输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生产事故,保护运输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运输单位免受财产损失,特签定以下安全管理协议。

一、公司作为甲方,运输承包单位作为乙方。甲乙双方必须按协议各项规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职工安全生产观念和劳动自我防护意识。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经济投入,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消除作业危险,积极改善作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预防职业危害,对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负责。

三、乙方必须做好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和作业措施落实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各工段、班组要明确专、兼职安全员直接主抓安全生产管理。

(二)、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增强职工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劳动安全防护能力。

(三)、严格执行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职工上岗前必须先到公司安全科进行一级培训,再由乙方进行二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安排上岗作业,因此发生后果,乙方要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派班指令、安全教育记录、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必须健全,并认真及时填写。建立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薄、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和特种设备登记档案。

(五)、乙方的厂内机动车辆、运矿车辆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未有驾驶证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一律不准安排上岗作业,因此发生事故后果,乙方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乙方录用的电工、焊工、压风工、起重工、卷扬工、锅炉工、挖掘机工、装载机工、爆破工必须持操作证经“三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无操作证和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不准安排上岗作业,因此发生事故后果,乙方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乙方必须为职工按国家规定办理工伤保险。

(八)、乙方必须按法律规定让职工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乙方不得强迫职工疲劳作业。

(九)、不准录用未成年工从事矿山工作和危险作业。

(十)、职工上岗前乙方应到医疗部门为其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录用,体检由乙方自行组织。

(十一)、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结合作业实际为职工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告知正确的使用方法。

(十二)、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必须达到国家规定要求,有可靠的防雷、防盗、防爆、防火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并保证良好。守护员和保管员要设专人,并严格执行储存、领用、发放制度。库区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的警示标志。

(十三)、乙方不准使用国家法律规定禁用的特种设备和淘汰报废的特种设备,使用特种设备必须经上级安全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检测而使用而发生灾害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责任。

(十四)、乙方要与职工签定劳动安全协议或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十五)、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班前班后教育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和“五同时”,加强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

(十六)、乙方必须加强内部环境卫生和文明生产管理,保护环境和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

(十七)、乙方必须加强内部防火安全管理,有效使用和控制火源,各部位都要配备消防灭火器材,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十八)、乙方必须结合内部实际,制定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九)、禁止违章指挥和强迫职工违章冒险作业,职工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有重大威胁的有权停止作业,撤离作业现场,并向领导报告。

(二十)、乙方人员或车辆在非生产区域发生一切事故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乙方必须落实好下列安全作业措施:

1、抓好班前行车安全检查,保证车辆维修和保养时间,保持车辆状况安全良好。

2、制止酒后驾车和违章操作,严禁司机疲劳驾车、驾驶室乘人、超速、超载、溜车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3、加强运输道路维修,保持道路平整畅通,做好道路防滑。

4、乙方人员进入采矿区或矿井必须经车间或井口负责人同意,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并要遵守车间和井口各项规章制度,熟悉爆破信号和爆破时间,爆破时要主动撤出危险区,到300米外安全地点避炮。凡进入采区、矿井、生产岗位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帽。

5、在爆破警戒区内乙方人员和设备财产发生伤害和损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境戒区为300米,下坡为500米)。

6、停止作业时,运矿车辆及设备不准在采区边帮下方停放。否则,发生损坏后果自负。

7、起重作业须有专职起重指挥人员负责指挥,不准多人指挥。起重物下和危险范围内不准有人停留。使用起重工具必须检查合格,挖掘设备作业半径内不准有人停留。

8、两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安全操作平台或脚手架,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使用梯子作业必须有人把扶和监护,高空作业的下方禁止人员停留。

9、爆破作业必须到公司保卫、安全科办理相关手续并落实作业措施后方可进行,不准擅自进行爆破作业。否则,发生后果自负。

10、设备安装和检修必须遵守公司《设备安装和检修作业规程》的规定。

11、房屋上或楼层上危险作业必须有防止人员坠落的安全保护措施。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情况系好安全带。作业现场的下方禁止人员停留。

12、禁止夜间和雨雪天、大风天进行室外高空作业。

13、在油库、炸药库、配电室、化验室等重要岗位施工必须到安全科、保卫科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

14、在设备仓内、矿仓内、漏斗内、地沟、槽内、水池内、硐内和井内等危险部位作业时,外面必须有专人监护。

15、电器设备和设施安装、维修必须由专职电工技术人员操作,非电工不准操作。一切配电线路和装置不准漏电或裸露,必须有可靠绝缘保护装置,并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16、在金属容器及井下和潮湿部位作业工作行灯照明电压必须在36伏以下。

17、使用运转、转动的设备必须指定专人操作,裸露的转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止绞伤的防护罩或安全防护栏。

18、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准接近火源,严禁将易燃易爆物等危险品在工棚或有人的室内存放。

19、使用压力容器要遵守操作规程,轻拿轻放,不准混放,不准在阳光下爆晒。十米内不准有火源,必须在专用库房存放。

20、启动设备前必须搞好安全检查,车辆倒车时要有人指挥。排毛场、落地矿堆卸料边缘要有挡堵措施,倒车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21、在易发生触电、坠落、摔伤或禁止人员进入的危险区域及部位必须设定危险警示标志。

22、乙方与他方形成运矿或生产业务关系的双方要签定安全协议。乙方或他方在同一现场或作业现场相邻互相作业发生危险影响的,双方作业前必须签定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安全措施和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关系。造成事故后果的,签定安全生产协议的按协议规定执行,未签定协议的,由造成事故的一方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责任与处罚

(一)、作业人员要在指定的作业地点作业,不准到公司各生产岗位和作业现场及其它施工作业现场乱走乱窜,因此发生本人或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乙方在运矿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伤害或对他人造成伤害、财产损失事故、设备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甲方人员在配合乙方作业时,甲方或乙方人员发生的伤害人身事故、设备损坏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民事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一切民事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乙方在甲方的作业现场作业将甲方人员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乙方在运矿、装矿或其它作业中,发生人身事故、设备事故、财产损失事故或其它灾害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乙方变更协议时,必须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变更申请,未提出变更仍执行此协议。

六、甲方可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指导,有关文书和文字材料。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和工作检查,督促乙方抓好安全生产管理,乙方要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监督、检查和批评教育。

八、甲方可依据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相关规定,对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可给予当场制止、限期整改、罚款等处理,罚款为100元以上20__元以下。对存有重大隐患的,有权做停产整顿处理,整顿期间可停止供电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

九、乙方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及时抢救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乙方要主动配合事故调查,不得隐瞒不报。

十、乙方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甲方给予乙方处2万元以下罚款。因上岗人员未安排“三级”培训发生事故的可加倍处罚。

十一、发生的安全罚款,乙方要现金交纳,不能现金交纳的,甲方通过公司财务处强制从施工费中扣除。

十二、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十三、此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队合同到期不肯让车迁岀篇四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民法典》和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剥离土石方运输的特点,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优势,甲方将总承包的山西____县鑫源煤业公司煤矿的土石方运输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地点:____省____县段纯镇兴旺原村。

三、内容:

1、名称:____县天聚鑫源煤矿第十三标土石方运输工程

2、车型:重型自卸车(后八轮)

3、运距:取土场与排土场运距在5.5公里以内,按 7.3元 方结算,取土场与排土场运距在5.5公里至6.0公里以内,按 7.8 元方结算,每超过100米加 0.5元方。该单价为税后单价,一切税金税费均由甲方另行承担。

4、运输地点:____县天聚鑫源煤矿第十三标段

5、运输物品:山体土石方

6、工期:________年日----________年日。合同期________年,满________年一续签合同。

7、付款时间:车辆进厂后正常工作3天后可借支生活费,每10天统计票据后,双方对统计票据确认完毕后,按确认的工作量结算一次。

8、除不可抗力因素原因和国家政策原因外,导致务工,从第5天起,每天每车补偿500元。(若停工为1-4天,则不补偿,若为5天,则连前面的4天直接补偿为2500元)

10、车装方量:长宽高

1

1、运输车辆必须是前二后八轮自卸车。车辆由乙方自备,10天内车辆可分批进场,进场车辆最少保证20台,倘若中途有车辆退出,乙方须提前半个月告知甲方,车辆进场后,甲方按每辆车8000元付给乙方车辆调遣费;乙方必须保证10天内车辆进场20辆以上,如未按时到场,按违约处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违约金5万元(伍万元)。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保证乙方车辆合同期的运输,车辆调遣费用每台(8000 )元, 车进矿

区付清,调遣费分3个月扣清。第一个月扣除20%,剩余两月每月扣除40%

2、乙方到场,甲方挖机车辆必须24小时正常动作并确保乙方的施工工程量

3、保证款项充足按合同给乙方付款,只对乙方结算。

4、协调矿山各种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误工,因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负担,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提供住宿包水、电畅通,伙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提供加油,柴油为6.55元升(超出6.55元由甲方负担)。油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因油出现车辆损失,由甲方负责维修,加油款在每次工程款中扣除。

7、维护矿山道路工作秩序,制订有关规章制度有权对不遵守有关规定进行惩罚。

8、道路平整保证乙方车辆正常进入,道路损毁甲方随时修理;卸车场平整顺畅。

9、乙方车辆到场后,甲方不按合同执行,乙方有权把车辆调走。并赔偿乙方车辆调遣费用。

车队合同到期不肯让车迁岀篇五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伺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和特种车,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四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坠落;

(二)火灾、爆炸,

(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四)暴风、龙卷风;

(五)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六)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七)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五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责任免除

第六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第七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

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七)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八)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十)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十一)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十三)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

第九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

(三)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四)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随保险车辆一并折旧。

保险期限

第十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二条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卜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

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四条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改装、加装或非营业用车辆从事营业运输等,导致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否则,因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发生保险事故后犷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赔偿处理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

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

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第二十条因保险事故损坏的保险车辆,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

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二十一条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保险人按下列方式赔偿:

(一)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二)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施救费用的赔偿方式同本条(一)、(二),在保险车辆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车辆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三条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四条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依据条款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一)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________%,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_____%,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_____%,负次要责任的免赔______%。

(二)单方肇事事故免赔率为_____%。

单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三)保险车辆发生第四条(一)、(二)、(三)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______%。

(四)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5______%;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经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车辆的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可以自行选择修理厂修理,也可以选择保险人推荐的修理厂修理。

保险人所推荐的修理厂的资质应不低于二级。保险车辆修复后,保险人可根据被保险人的委托直接与修理厂结算修理费用,但应当由被保险人自己负担的部分除外。

第二十六条因第三方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保险车辆重复保险的,本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二十八条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一)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

(三)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

保险费调整

(一)上一保险年度未享受无赔款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为_____%;上一保险年度已享受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在上一保险年度优待比例外增加______%;保险费优待比例最高不超过______%。

(二)上一保险年度享受保险费优待的车辆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款,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按以下公式计算,直至保险费优待比例为零时止。

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一上一保险年度保险费优待比例__________%

n为续保时上一保险年度发生赔款次数。

(三)同一投保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保险费调整按辆分别计算

(四)保险费调整以续保年度应交保险费为计算基础。

本保险合同中的应交保险费是指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费率规章计算出的保险费。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一条保险合同的内容如需变更,一须经保险人与投保人书面协商一致。

第三十二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与他人,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应交保险费5______%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短期月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短期月费率

注:_________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xx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本保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其他

第三十六条保险人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计算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在投保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投保附加险。

附加险条款与本保险条款相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一以本保险条款为准。

车队合同到期不肯让车迁岀篇六

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向乙方租用工程施工机械,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 甲方承租的工程机械名称

二、 用途:甲方承租的上述工程机械用于紫大路六标土方运输工程的施工。

三、 租赁方式:选择包月种方式作为租期。

a 、定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b 、不定期:以乙方实际租用天数确定租期,按甲乙双方签订为准。

c 、工作时间:每天早上8:00至中午12:00,下午1:30至18:30.

四、租用方式及支付租金期限

1、甲方向乙方承租的工程机械,甲方应按每月 支付机械租金给乙方。

a 、乙方按月向甲方收取租金,甲方向乙方承租了工程机械后,租金从机械进入甲方的施工地签订本合同次日起计算租金,每月台班租金为人民币21000元(大写:贰万壹仟元整),机械所需柴油及人员生活费由甲方负责提供,每月机械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16小时,如超时,则按(甲方供油)每小时80元计收台班费。

2、租金结算期限:甲方承租的施工机械完成施工任务后由甲方在10天内结清租金,如甲方拖欠费用,每天付乙方每张车元。

五、如乙方租用机械时间不足3个月,则机械进出场运费由甲方承担。如乙方租用机械时间超时3个月,则机械进场运费由乙方承担,机械出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预付租金人民币写: )待租期届满后结算时多退少补。

七、安全:

1、在甲方承租乙方机械期间,甲方应保证乙方的机械的安全,如工程机械在甲方的施工现场因无人看守被盗或被损坏,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不得强行安排,安排机手将机械开至施工场地较危险的地段作业,否则发生人员和机械损害事故由甲方负责;如因施工过程中甲方工地存在安全隐患造成机械损坏或人员伤亡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向乙方承租机械后,乙方负责把机械安全运到工地,运费由甲方负责,运输途中机械造成损坏,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机械完成施工任务后,机械由甲方运回,运费由甲方负责。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的租金结算清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补充协议:乙方应尽心尽力协助甲方完成施工任务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车队合同到期不肯让车迁岀篇七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白沙安二期工程基坑回填的土方运输事宜,本着公正、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与义务,促使双方互创条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依照《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工程范围:白沙安二期工程基坑土方运输 (东侧)

2、工作内容:装车 、运输、卸车

二、参运条件、路段、方式和价格:

1、参运条件:乙方所拥有的汽车必须是有牌有证的运输车,出现任何问题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2、参运路段:乙方运输地段在工地外由乙方统一安排,工地内有甲方安排,乙方不得以任何原因影响甲方工地现场施工。

3、参运方式:乙方汽车运输采用按车计价(每车不得少于20立方米)。乙方车辆所需的任何费用与甲方无关。每车土方到场后由甲方发放小票代表运输工程量。

4、参运价格:乙方汽车载运量203车及以上,单价为130元车,其包括装车费、卸车费、道路平整费、安全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

三、付款方式:

甲方按双方协商好的运输单价和乙方实际运送土方车次数量进行结算。 主楼土方全部回填完毕后10天内结算实际工程量的80%,剩余20%两个月以后甲方支付乙方。

四、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a、甲方负责协调场内汽车运输便道,便于车辆运行。

b、甲方在要运输土方时需提前半天通知乙方运输负责人。

c、甲方及时指定土方运输地点,提供土方的堆放场地。

2、乙方职责

a、乙方所有参运车辆概由乙方车代表负责,并满足甲方的用土需要。

b、乙方参运司机保证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员的指挥,不随意倾倒土方,按甲方人员指定位置倾倒,中途不准倒土,否则不发票。

c、乙方参运车辆发生陷车等所有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费用及机械并不给与任何补偿,乙方参运车辆发生的所有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d、乙方驾驶员都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e、乙方车队负责人必须每日下午七点之前到甲方项目部核对该日的工程数量。超过核对期限的工程数量甲方一概不予负责。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f、所有的土方装车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将土方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g、在土方运输期间,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安全运输规定执行运输任务,在此期间乙方发生的所有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五、合同发生争端,如经双方协商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以书面约定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自签字之时生效,至合同条款内部全部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车队合同到期不肯让车迁岀篇八

甲方:

乙方:车主: 车号:

经双方自愿协商,甲方 租用乙方 的面包车(含司机)作为监理项目部上下班及加班接送人员专车,双方根据“*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具体协议如下:

1、本合同从20xx年5月17日至20xx年7月5日止,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2、雇佣费用为每日60元,合同到期一次付清。

3、车辆每日行驶不超过70公里,超过时另行计取费用。

4、乙方必须搞好车辆保险,每次出车应认真检查车辆并确保安全,甲方不负保养、维修等任何额外费用。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出车,在驾驶途中的任何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6、如双方有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内单方无故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3天通知对方。

7、条款中的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8、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开始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5月8日

车队合同到期不肯让车迁岀篇九

乙方:石化机械化公司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v^合同法》、《^v^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等、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作内容:*基放线,劳动力及技术装备的组织,土石方的爆破及开挖,地表清障,土石方的场内调配及外运、弃渣,以及周边建筑物、居民的安全防护设施,工程资料的编制,压实抽样试验,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周边*单位包括环卫、城建、*、交通、建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及周边企(事)业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而作的协调等工作。

四、工程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现场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余土外运至渣场。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3年1月2日;竣工日期:2013年11月2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以及环卫出渣费、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等全部费用组成,其单价为:

1、场内回填部分

(1)页岩(松次坚石)及页岩以内土石方,按8元/m3;

(2)砂岩(普坚石)及砂岩以上石方,按10元/m3。

2、余土外运部分

(1)外运工程量在30000m3以内时,按17元/m3;

(2)外运工程量在30000m3以上时,按18元/m3。

3、其他

甲方指定提前进场的一台挖土机,按8000元/(月·台)计算租金,闲置天数以甲方现场代表签证为准。

七、工程结算:

车队合同到期不肯让车迁岀篇十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和施工建设需要,特聘乙方为吊车司机,负责吊车作业。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据以共遵:

1、劳动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续签劳动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公司50t吊车司机吊装作业工作。

乙方自愿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车辆使用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负责50t吊车的驾驶、吊装作业、检查、保养、维修、更换配件等工作,使吊车正常及时为生产施工服务。

3、劳动报酬

乙方到甲方工作后,甲方按照 元/月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乙方每月休假不超 天,超出 天时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随同甲方职工工资一起发放(自乙方正式到甲方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工资)。

乙方享受甲方合同制正式职工福利待遇(吊车司机为公司聘用的高级技术工人,工资已包含五险,因此不再为其缴纳五险且不享受福利分房待遇)。

4、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工作需要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合同内容对乙方进行管理。

甲方人员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和考核。

甲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根据乙方检查、维修发现的问题,甲方车辆鉴定小组核查后及时更换、维修损坏的零部件。

因乙方违章操作给甲方造成损失和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追究

其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5、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按国家规定证照齐全,到期后由本人负责证照的年审(费用自理)。

认真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利益。

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不违反安全规程的前提下,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杜绝违章操作,严格执行吊车安全操作规定,拒绝一切违章指挥,杜绝一切违章作业。

及时做好车辆安全检查、维修和保养,严禁带病作业。

严格执行公司车辆使用规定,落实厂内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根据甲方要求负责带徒作业,严格执行带徒协议规定,带徒期间负责对徒弟作业监督,出现违章作业负全部责任。

6、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本合同终止。

乙方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由于乙方违章违纪、违章操作造成损失被甲方辞退。

7、其它约定事项

乙方在工作期间因违反操作规程等自身原因造成的病、伤、残、亡事故及正常的生理、病理,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双方如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