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规划调整内容(大全5篇)

小编: 翰墨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规划调整内容篇一

听证汇报会(摘要)

内容:

一、耕地的调整;

二、基本农田的调整;

三、禁止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的调整;

四、开发区和中心城区的用地安排;

五、重点项目的调整。

一、耕地的调整

耕地保有量:至2020年,将耕地保有量由现行规划不低于公顷(万亩),调整为公顷(万亩),增加公顷(万亩),与上级下达指标一致。

耕地布局调整:耕地的减少主要是建设占用耕地减少公顷;生态退耕减少公顷;灾毁减少公顷,共减少公顷,主要分布于冠山镇、石门口乡等;耕地的增加主要是通过土地整冶增加耕地公顷,主要分布于东回镇、张庄镇等。

二、基本农田的调整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由22676公顷(万亩)调整为公顷(万亩),增加了公顷(万亩),与市级下达指标保持一致。

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基本农田的增加,一部分为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调入的耕地,另外一部分为城市外围集中连片的耕地,共调入基本农田公顷(万亩)。基本农田的减少,包括生态退耕范围内的基本农田、划出现状为非耕地的基本农田、十三五规划项目拟占用基本农田。全县共划出公顷(万亩)。

三、禁止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的调整 1.禁止建设区的调整:

禁止建设区的调整与生态红线划定进行衔接,将山西省药林寺冠山自然保护区(包括核心区、缓冲区)纳入禁止建设区,实验区未纳入禁止建设区(分两个片区:药林寺区、秋林区,面积公顷)。

调整前禁止建设区主要包括娘子关水源保护地一级区和尚怡水库保护区,面积公顷,调整后面积为公顷。

2.有条件建设区的调整:(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1:?)将有条件建设区与基本农田和重点项目重叠的部分进行核减。调整前有条件建设区面积公顷,调整后面积为公顷。

四、中心城区和开发区的用地安排

1.中心城区:中心城区总面积为公顷,至2020年,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公顷。中心城区的有条件建设区面积公顷。基本农田面积公顷。

2.开发区用地安排: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一区多园”的模式建设和管理,形成“一区两园五组团”空间格局,与中心城区范围无重叠。平定经济技术开发区拟建区面积公顷,其中龙川工业园区面积公顷,张庄新型工业园区面积公顷。规划期内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公顷,有条件建设区面积公顷。

五、重点项目的调整

本次安排新增指标主要落实2016—2020年期间拟实施的重点项目,以2015年现状数据库为基础,原有指标统一清零,原规划新增指标如果在2016—2020年期间还继续实施,本次调整完善将继续保留此部分指标(占用本次上级下达的指标数);本次还需落实上级下达的重点项目(带帽项目)和平定县“十三五”规划期间拟实施的重点项目。

可用指标情况:

(1)增量指标:我县上级下达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公顷(11924亩),其中落实省市级项目规划指标公顷(6924亩),县自行安排指标公顷(5000亩)。

本次调整完善县自行安排指标公顷中,包括截至2016年已使用年度计划指标报批项目但在2015年地籍变更数据库中仍未变更为建设用地的项目以及违法用地项目,共占用指标公顷(2420亩)。扣除该部分外,还结余公顷(2580亩),该指标使用的规划期为2016—2020年。

(2)“挂钩类”流量指标200公顷。必须和土地复垦进行挂钩,该指标才可使用。(复垦1亩占1亩)流量:一定时间内的增量。存量:某一时刻的总量。新增指标县级:安排建设用地指标:王家庄消防队消防站、透水砖、新型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硅溶胶、新派塑胶、氨水、镍铁800亩。

安排的流量指标:糠醛、3万吨贝特瑞、南入园路、主干线。建设用地安排指标顺序:民生—基建—工业项目。

规划调整内容篇二

(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3月9日)

根据_工作部署,为做好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确保全省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_、_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新要求,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协调、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依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和规划中期评估成果,重点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优化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对已开展中期评估的省辖市,在已经形成的评估报告基础上,要完善中期评估成果,进一步摸清情况、分析趋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措施。对尚未开展中期评估的省辖市、县(市),要扎实做好中期评估工作。一是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2013年的土地数据为基础,遵循统一的标准、分类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中期评估成果。二是对耕地减少过多、建设用地增加过快的地方,深入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三是分析国家近年来批复的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粮食生产核心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等战略规划实施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影响,提出对策建议。四是在评估过程中,充分利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等成果,及时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研究,明确区域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承载潜力和方向,为规划目标确定、指标规模调整、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等提供科学依据。

1 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上保持不变。

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调整,一是在数量上落实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的要求。对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中增加的耕地,除纳入国家相关规划确定的生态退耕范围等因素外,其他耕地均要予以保护。参照国家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增加方法,增加各地耕地保有量,并按国家增加我省基本农田的比例,同比增加各地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对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中耕地减少的省辖市,耕地保护目标不得低于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查明的现状耕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不予减少。二是在质量上落实耕地质量不下降的要求。坚持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确保优先保护优质耕地和经过土地整治的其他耕地。各省辖市要按照上述要求确定县级以下规划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对建设用地的调整,要在保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各地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以省辖市为单元,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规划剩余空间情况,统筹安排中心城区和各县(市)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优化建设用地比例结构,通过倒逼存量挖潜,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

(三)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工作。

基本农田布局确需调整的,必须依据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对现有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空间布局作适当调整。特别要梳理城市周边、道路沿线未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及分布情况,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核查,结合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将城市周边、道路沿线应当划入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把质量不高、布局不合理的耕地以及25度以上的坡耕地从基本农田中调出,实现耕地保护、城乡发展、生态建设在用地布局上的统筹协调。

2 划等规划布局,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一要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基础,加强与新型城镇化、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避让优质耕地,最大限度地保护河流、湖泊、山峦等自然生态用地,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城镇空间体系。二要严格控制特大城市、大城市用地规模,对需报_审批的城市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增加建设用地规模,以布局优化为主,促进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发展。三要严控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城区等建设用地无序扩张,依据人口密度尤其是用地产出强度等标准确定用地规模。四要适应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对农村建设用地按规划进行土地整治、产权置换,促进农村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五要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保障水利、交通、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扶持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用地等,严禁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提供用地。

(四)推进“三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和“多规合一”。根据调整后的规划主要指标和用地布局,统一部署、协同开展“三线”划定工作。我省列入国家“多规合一”试点地方的_门,要结合“三线”划定,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推进“多规合一”。积极探索完善有利于各类空间规划协调衔接的工作路径、编制规范和协作机制,着力解决相关规划科学性不强、衔接不够、执行不力等关键性问题,为完善土地用途和国土空间管制制度打下基础。

三、方法步骤

3 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二)上下结合、充分衔接。省国土资源厅要根据_确定的各项规划指标和政策措施,制定《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在与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充分对接和协调的基础上,明确各地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规模以及空间布局调整原则,提出相关实施保障措施,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省政府审定,并报_备案。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要和省国土资源厅保持同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要经当地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审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要整体考虑、实行联动,紧密衔接、保证效率。要主动做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工作,保障国家和省发展战略、政策措施落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多方协调、划定“三线”。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及时协商解决“三线”划定中的矛盾和问题。

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协同进行,认真落实《_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要求。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统筹耕地保护、城乡发展和生态建设,与各类各业用地做好协调,确定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任务和空间布局,保证基本农田数量足、质量好、能保住。原则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外的耕地,以及道路沿线耕地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不能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按照国土资发〔2014〕128号文件要求,向上级说明原因,附具证明材料。省、市级国土资源和农业主管部门分级负责对市、县举证情况进行论证、审查。在规划调整完善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把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具体地块,明确保护责任,设立保护标志,编制保护图册,严格监督管理。

4 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避开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高危险地区、矿产采空区等,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郑州市要按照国家要求,原则上以允许建设区边界作为城市开发边界,可适当微调。其他省辖市、县(市)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趋势从严确定。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以确保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为底线,通过开展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最核心的生态保护空间,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的边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用地管控。

(四)上图入库、严把质量。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要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重点更新规划用途层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层。做好质量核查工作,严把数量和质量关口,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规模等符合要求,做到图、数和实地相一致,保持规划数据库的现势性。省国土资源厅要加强质量核查和数据库审查,确保符合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

(五)注重实效、加快推进。按照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着重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优化等工作,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要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确定后,由各地按照方案和有关要求,规范有序开展。坚持开门编制规划,认真听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充分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真正成为汇聚民智、协调利益、形成共识的过程,促进依法规划、民主规划、科学规划。

四、组织保障

5 土资源厅,具体负责工作推进和组织协调。

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要在政府统一组织下,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人员和经费到位,保障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顺利进行。

五、进度安排

2015年3月中旬,省政府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3月底前,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启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做好资料收集、指标论证等工作。2015年4月底前,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完成省本级、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编制工作。根据国家制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研究确定我省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6月底前,将调整完善方案与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进行对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报省政府审定。省政府审定后,全面开展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2015年9月底前,基本形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进入规划审批阶段。

201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我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其中,报_审批的郑州等8个省辖市要按照_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时间安排,相应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2016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更新工作。

河南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暨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李 亚(副省长)

副召集人:胡向阳(省政府副秘书长)

马 刚(省政府副秘书长)

盛国民(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朱孟洲(省农业厅厅长)

成 员:刘 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鲁 玉(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西同(省土地总督察)

苗玉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陈华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陈新贵(省环保厅副厅长)

蒋晓明(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局长)

王国栋(省水利厅副厅长)

魏蒙关(省农业厅副厅长)

师永全(省林业厅副巡视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苗玉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规划调整内容篇三

举个例子,你想去一个地方,先是骑自行车,后来发现有车可以做,你就坐车,在后来你发现可以自己开车,再后来你发现有近路可以走。职业规划的核心在于预见。知道自己要什么,知道自己怎么走。

再举个例子,比如你赶时间从郊区到市中心,但郊区车很少,打不到怎么办?你可以先选择一辆到市区周边的车,然后稍微繁华的地带,下车再打的。这样,既能打到车,又能省下一部分钱。

最后举个例子,每个人都知道打车很舒服,但真正打车的人却很少,为什么?原因就在于价格贵、承受不了。打肿脸充胖子,最后疼的还是自己。在自己能力不允许的情况下,不要盲目去追赶不现实的目标。

1年以内的短期规划,是需要经常调整的。通过上个月的实际工作和收获,对自己做个总结。收获什么、失去什么、错过什么,然后有针对性的调整职业规划。

3~5年的职业规划,就不需要经常的调整,每半年根据实际情况来个微调就足够了。可以针对你的现状,然后结合你的预期目标,综合性的做个考量。寻找是否有更近的路途,更好的方法去达到自己的目标。

规划调整内容篇四

你必须做一些内在的`调查研究,找出你想要做的以及你能够做的,并分析你的技能、实力和成就。然后,你必须考虑你的价值或需要,很少人下功夫分析他们工作的价值、对他们真正具有重要意义,或带给他们最大快乐的是什么。你还必须找出自己的限制、束缚以及弱点,并学会在无法克服这些问题的情况下,如何接受它们,甚至把它们转变成动力。成功的职业规划的本质,在于建立一个牢固的发展基础。这个基础将使你以积极的方式行动,无论摆在你面前的情况如何。没有这个根本核心,你就不能向前发展。请记住职业规划是一个过程。从一开始你便正确地按照第一阶段的要求行事,否则,当你在最不希望暴露出自己的弱点和失误的关键时刻,你总会因紧急补救工作而感到烦恼。现在为职业规划的第一阶段付出的时间,将来会收到不可估量的回报。

一旦你收集到了你自己和处境的全部讯息时,你便具有了更好的准备,去评估眼前的选择,并从有利的观点去探究你的工作领域。把你的技能与成不当作即将拿到市场出售的“产品”,这样做是很重要的。大厂商在即将开发新产品时,会投入大量的资金作市场调查,竞争评估及广告宣传活动。职业规划也无不同。

一旦你明白追求的目标,并对你即将出售服务折市场有所了解,你便真正可以出去寻找合适的环境了。然而,这也是你开始直接与其它追求同一目标的人展开竟争的地方。大多数职业会使你陷入与他人竞争的境地。所以你必须作彻底的调查研究,只有这样你才可比起他人占据优势。

一旦你获得成功,你就不能停滞不前。你必须确保胜任各项工作,怠忽职业、不思进取则无法强化自己原来的优势。不幸的是,许多人没有看到这一点,其主要原因在于,他们不重视自己的发展,总是把自己进步视为次要,而将公司、顾客和老板摆在首位。

规划调整内容篇五

1、《_土地管理法》第26条;

2、《_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2条;

3、《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与修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2]10号)。

办理条件

一、申请规划调整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规划文本和规划图上已作安排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实际用地规模或位置需作调整的;

5、法律法规和_、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规划修改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4、法律法规和_、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流程

一、规划调整须提交的材料及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县市区_门向规划原批准机关同级_门提出规划调整申请,并编制或委托具有土地规划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调整规划方案。申报材料包括:规划调整的请示文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审核(备案)表》;规划调整项目的材料、纪要等。规划调整方案包括: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调整涉及的地块编号、地类、土地面积以及规划调整后对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分解落实情况等说明材料。

2、调整规划。对经审查确需规划调整的,由规划原批准机关同级_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审核(备案)表》出具同意规划调整的审查意见。对经审查不同意规划调整的,由规划原批准机关同级_门,向县级_门反馈不同意规划调整的意见。

3、更新数据库。经规划原批准机关同级_门审查同意的,相关县级_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后的规划数据库提交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更新,并由该信息中心出具数据库更新证明。

4、成果备案。在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更新数据库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进行数据库更新备案并出具数据库备案证明。规划调整审批同意后7个工作日内应当将上述办理规划调整流程中的所有相关资料报送其同级_门备案,同时提交规划调整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说明、图件6套及电子光盘4套至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提交相同的成果一套至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二、规划修改须提交的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申请对省人民政府审批的规划进行修改的,应提交的材料及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由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报送要求规划修改的请求。

2、开展评估。省厅根据省人民政府转来的市人民政府请求规划修改的请示,委托具有土地规划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编制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是否有必要对原规划进行修改的意见。

3、修改规划。对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由具有土地规划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规划修改方案,修改规划。对经评估不同意修改规划的,由省厅向省人民政府报告评估和审查结果并回复下级人民政府。

4、成果审查。修改后的规划由市人民政府报省厅,省厅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对规划成果进行评审。申报材料包括:市人民政府初审意见;修改完善后的规划修改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规划修改的听证纪要、公示材料;修改后的规划成果。

5、规划审批。市人民政府按照成果审查意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完善后,由省厅将规划成果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6、更新数据库。省人民政府审批同意7个工作日内,相关市、县级_门将修改后的规划数据库提交湖南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更新,并由该中心出具数据库更新证明。

7、成果备案。在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更新数据库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进行数据库更新备案并出具数据库备案证明。规划修改审批同意后7个工作日内应当将上述办理规划修改流程中的所有相关资料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同时提交规划调整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说明、图件6套及电子光盘4套至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提交相同的成果一套至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二)申请对市人民政府审批的规划进行修改的,应提交的材料及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送要求规划修改的请示材料,包括:要求规划修改的文件;规划修改情况说明。

2、开展评估。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市人民政府转来的县级人民政府请求规划修改的请示,委托具有土地规划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编制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是否有必要对原规划进行修改的意见。

3、修改规划。对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由具有土地规划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规划修改方案,修改规划。对经评估不同意修改规划的,由市国土资源局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评估和审查结果并回复县级人民政府。

4、成果审查。修改后的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报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对规划成果进行评审。申报材料包括:原规划实施评估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县级人民政府初审意见;修改完善后的规划修改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规划修改的听证纪要、公示材料;修改后的规划成果。

5、规划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成果审查意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完善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将规划成果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6、更新数据库。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7个工作日内,相关县级_门将修改后的规划数据库提交湖南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更新,并由该中心出具数据库更新证明。

7、成果备案:在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更新数据库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进行数据库更新备案并出具数据库备案证明。规划修改审批同意后7个工作日内应当将上述办理规划修改流程中的所有相关资料报送市国土资源局备案,同时提交规划调整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说明、图件6套及电子光盘4套至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提交相同的成果一套至市国土资源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