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农村医疗调查报告参考文献 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优秀7篇)

小编: 笔砚

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参考文献篇一

近年来,区政府及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农民参合率达98.34%,促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平稳运行,提高了农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主要特点是:

(一)领导重视,部门协作,新农合基本履盖全区农民。为了加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区、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其作为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区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编制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专门核定了人员编制,连续两年为区新农合办考选2名本科生。区财政每年都把区新农合办公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还拨专款为区新农合办配置了全市首辆监管专用车。镇街政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组织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动员、资金筹集、费用报销和数据统计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农民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健康知识普及,注意总结本地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受益事例,使农民真正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目前,我区参合农民已达到21.49万人,参合率达98.34%。

(三)改善设施,提高服务,医疗卫生事业加速发展。一是农村医疗卫生设施有了很大改善。今年,区政府拨付专款45万元,实施了张山子和马兰卫生院国债扶持改扩建项目续建工程。健全完善一个中心、四个站配套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区政府已全面完成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三年共建成标准化卫生室110个,顺利通过了省级验收。二是提高了农村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区、镇普遍加强了对定点医院的管理,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及医疗信息公示制度,促进了定点医院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促进了服务水平的提高。区人民医院总投资100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7000平方米的外系病房楼投入使用。启动了区中医院老年托抚中心工程项目建设。同时,通过不断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开展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加强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和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提高了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长期而复杂的社会性工作,区政府及主管部门虽然做了许多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新农合宣传工作还不深入。20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涧头集镇试点以来,虽然区、镇逐年加大了新农合政策宣传力度,但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极少数乡村干部对新农合政策落实不重视,自身政策不熟悉,无法给群众正面宣传,还有相当数量的农民群众对新农合不是很了解,对具体政策知之甚少,哪些病能报,报销比例是多少,以及报销手续、用药目录等还不了解、不清楚。

(二)新农合政策尚不完善。一是报销比例还需要进一步调整,使其更加科学化、合理化。二是用药目录限制过死。目前,我区村级卫生室用药目录仅为250种左右,不能满足群众的看病需要。三是报销层级设定较复杂,群众具体办理很麻烦。四是定点医院审核结算人员构成不够合理,审核结算程序、告知制度的执行不严格。

(三)医疗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一是由于多年的欠帐,部分合作医疗定点单位的卫生基础设施比较差,房屋老化、设备陈旧、服务功能不健全等问题较为突出,近两年虽有所改善,仍不能适应农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就医需求。二是基层医疗机构缺乏专业技术人才,镇(街)医院医务人员学历低,专业技术水平不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四)管理体制还需理顺。新农合是政府主导的医疗保障制度,各级政府是新农合管理的主体。但我区管理体系仍不完善,镇、村两级只负责每年的筹资任务,平时对新农合缺乏监督管理,没有固定的工作人员,无办公场地、无办公经费。现在镇街新农合医疗管理都由镇街卫生院代管,这样就出现了医院管医院、医院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局面。新农合网络化管理程序尚在运行初期,需及时进行完善规范。

(五)违规违纪现象还时有发生。一是冒名报领医疗补助。由于身份确认措施不力,未参保的群众在需要时可以借用亲友的证件住院治疗和报销费用。二是部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执行新农合政策中存在趋利行为,只顾追求自身经济利益,对证(合作医疗证)下药,开大处方、不合理用药,人为加重了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三是非法行医现象还未杜绝。有的药店存在前门卖药、后门行医的现象。今年,涧头集某村甚至出现了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现象。

(六)镇街医院发展环境堪忧。一是医务人员报酬低。镇(街)卫生院普遍反映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工资低,导致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工作不安心,服务意识差。二是医患纠纷多。调研座谈中,医务工作者普遍反映当前医闹事件比较突出,医务人员工作压力大,甚至有职业恐惧感。三是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大部分乡镇卫生院收入低,只能勉强维持人员工资,没有资金用于投入医疗设备购置、人员业务培训,影响了医院的发展。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者是最基层的广大农民群众,这是党和政府实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区政府及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分享改革开放成果。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深入宣传,保护和调动农民参合积极性。着力在宣传新农合政策的灵活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做好典型事例的宣传;紧紧围绕如何树立和提高农民的互助共济意识、疾病风险意识、自我保健意识、医疗机构服务意识进行宣传;要结合好日常宣传与重点时期的宣传,树立参合农民受益典型,以现身说法的形式让新农合政策在广大农民群众心中生根开花,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农民的参合率。

(二)调整政策,切实让农民最大程度得实惠。好的政策是实现新农合目标的关键。一是核心政策要稳定。大病住院报销和门诊统筹这些政策对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要维持基本稳定,适度调整。二是实现三个逐步扩大。即逐步扩大新农合基本用药范围,把那些疗效高、价格相对较低的药品纳入报销范围;逐步扩大单病种报销范围,合理确定报销费用,更加有效地减轻患者负担;逐步扩大大病统筹的范围,可适当的把一些慢性病纳入报销范围,最大限度地提高农民的受惠水平和新农合的吸引力。

(三)加大投入,认真抓好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要积极争取国债项目和省专项资金项目,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吸纳社会资金,加强镇街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诊疗设备配置,通过两、三年的努力,使全区的镇街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就医条件和环境有较大的改善,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有较大的提高,能够满足农民群众的就医需求,真正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多发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区。

(四)强化措施,积极引进和培养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要建立健全医护人员安心在基层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激励机制,引进专业骨干和吸收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从事医疗卫生服务,逐步解决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人才匮乏的问题。要加强对现有的镇、村医生的执业技能培训,继续实行区直医院医师下派到农村卫生机构进行传、帮、带,逐步提升农村卫生机构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五)结合实际,创新完善新农合运行管理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新农合报销制度、转诊制度、二次补偿制度,优化工作流程,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要积极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与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有效对接,提高服务效率。借鉴先进地区经验,采取多种手段,尽快建立区、镇、村三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的网络监管体系,全面实行微机、信息卡管理,堵塞监管漏洞。

(六)完善机制,注重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要健全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的长效监管机制,拿出具体措施,配备专门的镇街合管员,实行在区级合管办的统一组织下,履行监督职责,真正发挥其监督作用。要开展定点医疗机构资质的年度审查,严格准入管理和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其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诊疗、合理收费。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行风建设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有效制止和查处医生点菜、病人买单等开大处方或小病大治的行为。要加大对农村巫医、游医和非法行医行为的打击力度,整顿规范农村医疗卫生市场。

(七)总结经验,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一是要对现有经验认真总结,科学合理地测算各种数据,不断完善基金管理使用方案,防止过多沉淀或透支。按照农民得实惠、医院不亏本、基金不透支的原则,稳步探索新路子,增强制度吸引力。二是新农合医管部门要进一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群众和镇、村医疗机构服务人员的意见,及时向省、市有关部门反馈,根据本地区实际适时调整方案,尽量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参考文献篇二

为加快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促进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协调发展,一年多来,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实施,广大农村群众积极参与,我市初步确立了“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医)体系。为切实巩固这一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建立健康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我市新农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总结概括制度的现状和成效、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发展对策。

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规范管理,初步建立了新农医制度的良性运行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农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战略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研究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落实支持和保障措施。市政府20**、20**连续两年把实施新农医工作列入政府实事工程,各县(市)区根据市政府指导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新农医实施办法及相关制度;成立了由常务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新农医协调小组,并设立经办机构。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都把实施进度和实施成效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新农医政府资助资金的到位。

二是精心实施。各级政府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确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医制度的优越性,积极引导和动员农村群众参加;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宣传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业务指导、政策宣传解释和工作督促;人大、政协等部门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支持和监督;基层乡镇、村(社区)的广大党员干部分片包干,承担了组织发动、人员登记、经费收缴和医保卡发放等大量基础工作。由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重视,工作扎实,群众参与热情高,确保了各地筹资工作的圆满完成和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成立了新农医管委会,设立了专门的新农医办公室,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新农医联络员,三级组织网络的建立,为新农医制度的规范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各级经办机构在制度正式实施后,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简化结报审核流程,实施服务承诺,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制订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基金收支专门帐户,严格费用审核,建立重大结报金额复审制度,杜绝不合理和不合法的补偿支出,定期通报和公布基金运行情况,提高基金运行透明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创造性地发展了新农医的多种运作模式。

二是根据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确定筹资水平和补偿水平。由于综合考虑当地农民人均收入、地方财政、保障人数和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础的不同等因素,各地在个人出资、财政资助和补偿水平上略有高低,“南三县”相对较低,市辖区相对较高。总体上看全市筹资水平基本上都在75元以上,高于全省47元的平均水平;各级政府资助一般在45元以上,最多的65元,而全省一般在22-25元;平均补偿水平在25%—35%之间,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不拘形式,积极探索各种管理模式和机制。目前,各地在新农医的具体运作模式上主要有三种:卫生部门运作型—包括慈溪、余姚、江北、江东、大榭、镇海,占主导,建立区域定点逐渐转诊,控制医疗费用;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积极为参保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行门诊优惠减免,支持新农医。社会保障部门运作型—鄞州区积极探索由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城乡医保管理运行机制,利用城镇医保的经办机构、人员网络和软件系统,实施新农医制度。政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型—北仑区、宁海县由人寿保险公司进行运作,政府部门加强管理。各地对新农医运作机制的有益探索,为实施这一制度打开了思路,值得尝试和探索。

(三)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着力构建三位一体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雏形。

总之,新农医制度的实施,初步构建了我市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雏形,广大农民群众切切实实得到了实惠,对促进我市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拿一位农民的话说,这是记忆中最深的,继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党和政府又为农民办的一件大好事,据对全市302户家庭995人抽样调查显示,对制度的满意率达到了93、1%。

新农医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社会保障工程,实施之初,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概括地讲,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宣传引导工作不够深入,农民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各地在推行新农医制度过程中,一方面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宣传和引导工作尚不够深入,另一方面农民对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农医缺乏经验体会,与老的制度相模糊,对长期实施信心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主动自愿参加的不多。

(二)审核结算流程仍显复杂,农民结报补偿手续有待进一步简化。由于制度实施时间较短,具体规定还不够完善,成熟地覆盖一个县(市、区),乃至全市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尚未启动等原因,群众对审核结算的流程和服务,意见仍然较多,尽管各地适时作了调整和完善,但审核结算流程、服务尚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三)政策制度尚需完善,部分地区资金沉淀过多。由于新农医刚刚起步,对具体方案设置缺乏现成的经验,基金测算相对保守等原因,制度中出现了一些不够科学和合理的地方。突出地表现在部分县(市、区)资金沉淀过多,影响了制度的吸引力和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四)监管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监管职能履行需要规范。新农医管委会和基金监督管委会责权不是十分明确,各地虽已成立了相应组织,但应承担哪些义务和权利没有明确规定,缺乏规范化运作,大都仍由政府部门直接承担,缺乏民主管理制度。新农医基金收支和管理的审计监督,还没有形成规范的程序,对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的资金如何加强监督更缺乏依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金监管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另外,随着各地新农医制度的推广实施,也出现了许多需要特别关注和研究的新情况。主要有:一是“医保盲区”的问题。新农医制度的主体对象是农民,城镇医保的对象是城镇职工,那些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包括历史遗留下来的农转非人员、被征地未参加养老保障人员、乡镇企业退休职工以及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外来人员等人群)成了“医保盲区”,应尽快研究解决。二是“医疗救助高门槛”的问题。目前的医疗救助制度作为大病统筹的补充,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途径。但目前在实际运行中相当部分县(市、区)都控制在5万元以上,才能按比例救助,救助最多限额2万元,而困难对象往往无法承受高额的医疗费用,无法享受这一政策,需要对医疗救助的对象和救助的低线作出新的界定。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发展”问题。执行药品顺价作价后,全市相当部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亏损严重,实施新农医后,政府又要求这些机构对参保人员适当减免挂号费、注射费、诊疗费和优惠部分医药费,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小病普惠政策,来促进新农医的持续发展,在财政补偿机制暂时还不到位、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背负了过重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面临着生存发展危机,需给予应有的关注和财政补助政策的及时到位。

总体发展目标:20**年全面实施,覆盖面达到全市农村居民应保对象的85%以上;20**-20**年,逐年完善政策制度,扩大覆盖面,增强保障能力;20**年前后建立较完善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并逐步与城镇医保接轨,最终建立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总体工作思路:着力建设“三大体系”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导,抓住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突破口;二是医疗救助为补充,突出农村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力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弥补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不可及性;三是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相配套,扩大制度的受益面,增强制度的普惠性,克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窄的弱点。清晰确立“三个定位”一是目标定位:最终目标是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与城镇医保并轨,实现城乡统筹,实施中把握制度的发展目的和方向;二是阶段定位:“低水平、广覆盖”起步,制度将有一个较长的初级发展阶段,实施中重视制度的稳定和巩固;三是过程定位:在巩固初级阶段成效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面和受益面,实施中着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切实保证“三个到位”一是政府责任到位,既要落实个人义务,更要强调政府责任,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宣传引导到位,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又要强调科学引导,形成农民主动参与的氛围;三是资金支持到位,既要坚持个人出资,又要保证合理的财政资助,建立科学的筹资机制。

具体发展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一是从社会保障角度,明确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强化政府责任、突出社会管理、强调个人自主参与,明晰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出台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和阶段性的指导意见,处理好制度近期目标与远期目标,手段与目的,稳定与发展的关系,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宏观把握发展方向,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三是积极探索新的个人筹资模式,科学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地自愿地缴费,减轻基层干部工作压力;四是有关业务部门、相关学术机构加强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在制度设计和实践相对成熟的基础上,酝酿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从法治的角度加以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群众参保积极性。

一是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制度宣传,把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熟悉这一制度;二是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弘扬讲奉献、献爱心,互助共济的传统美德,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制度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制度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自觉参保意识;三是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抓好巩固完善,增强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一是切实巩固实施成果。总结经验,科学测算,充分论证,合理确定基金收支方案,防止基金过多沉淀或透支,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根据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原则上每二至三年对筹资标准和补助标准作适当调整,适时理顺会计年度;二是努力扩大筹资渠道,增强基金实力,逐年提高补偿水平。各级政府根据财力,合理增加财政投入,个人筹资根据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对制度的认同程度,稳妥地提高,村(社区)自治组织要根据集体经济状况给予一定投入,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多渠道地增强基金实力,逐步提高参保病人的补偿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简化审核结算手续,减少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努力方便群众就医结报,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四是认真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探索解决非农非城镇医保对象的医疗保障问题。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群众对农村医保的不同需求,探索设置不同个人筹资档次和不同补偿水平的补偿机制。

(四)健全管理监督机制,真正做到取信于民。

一是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小组或管理委员会职责,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定期向同级人大汇报,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规定,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合理分流病源,合理诊治,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非有效医疗费用比,减少不合理的医疗支出。

(五)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扩大受益面。

一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优化重组现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重点推进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急救、妇保、儿保、防保、产科等服务功能建设,促进乡镇村级医疗机构功能转型;二是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农村计生指导和残疾康复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建设,逐步开展慢病动态管理、社区健康教育、健康体检等服务;三是出台小病受惠政策,建立推广小病受惠机制,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吸引力;四是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出台优惠政策,保证农村公共卫生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加强在职人员理论和实践培训,建立人员的培养、准入、淘汰和更新机制;五是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建设,出台支持政策,制定具体的建设标准,分阶段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机构和功能建设。

(六)切实加强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提高弱势群体医疗救助力度。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适当扩大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标准,降低救助门槛,增加救助受益面;二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医疗救助,与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并轨,并统一实施,建议加大财政资助力度,积极争取社会捐助,建立医疗救助专项基金;三是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结合机制,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享受医疗救助的前置义务,对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等弱势群体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四是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弱势群体门诊费用补偿机制,对患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等慢恶性特殊疾病的弱势群体,实施门诊补偿,着力提高医疗救助力度。

(二)

据桐庐,余姚,海宁,桐乡,德清,路桥等6个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中等以上的县(市,区)和龙游,青田等2个欠发达县的810户农户,56名具体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管理人员抽样问卷调查表明,浙江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中,主要存在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

(一)满意率低,参合积极性有下降趋势。在问及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满意程度时,786户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只有48%表示满意,38、8%基本满意,13、2%不满意。在问及下一个年度是否继续参加时,有72、9%表示会继续参加,但有23、5%不一定或肯定不参加,其中占3、6%明确表示不参加。

(二)报销范围窄,农民受益面小。从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情况看,除桐乡,海宁对门诊有一定比例补偿外,其余均限制在住院费用中。因此,农民在缴纳费用后,往往全年得不到任何的医疗补偿。据调查,786户参合农户参合以来仅有11、5%的报销过医药费。

(三)定点医院少,农民就医不方便。据统计,8个县(市,区)20**年末有村及村级以上医疗点1531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261家,占村及村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17、0%,平均每万农村应参合人口仅拥有0、98家,定点医院少,给农民看病带来不方便。

(四)定点医院收费高,农民利益受损。许多调查农户反映,同样一个感冒或其它小病,在乡村医生那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医生却要病人作各种检查,什么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现象时有发生。农民说,大医院的床位费太贵,睡不起,为了能报销,有病往定点医院跑,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

(五)外出打工人员享受极不方便。部分调查县(市,区)对外出农户就医政策缺乏灵活性,外出农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才可能报销医疗费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外地治疗报销有关费用。因此,外出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后,患病就医时常常陷入两难困境:直接在外地就医,无法享受到补偿带来的好处,心有不甘;回到当地定点医院就医或办理相关手续,要花费不菲的路费,甚至有可能耽误病情。调查中已经发现部分农民由于打算外出,表示不再继续参加。

(六)村干部有"三难"、调查中,一些村干部反映,目前他们在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有"三难":宣传动员难,筹集资金难,报销解释难。因此,面对上级的任务,为避免矛盾,有的地方出现了村集体经济为村民参合垫资,村干部四处奔波动员个私企业老板资助等现象。

浙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建议——农村合作医疗情况调查分析之一。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有重要作用。浙江省作为全国四个试点省之一,目前已在全省27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为了进一步了解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决策依据。最近,浙江省农调队在前期对有关部门走访了解,深入到试点县有关乡镇,农户调研的基础上,设计农户问卷,采取抽样调查和采访座谈等形式开展了专项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广为人知,也受到了部分农户认可,但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要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持持久的生命力,还需不断倾听农民的呼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实施方案。

本次调查在27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中,选择了桐庐,余姚,海宁,桐乡,德清,路桥等6个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中等以上的县(市,区)和龙游,青田等2个欠发达县的810户农户,56名具体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管理人员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调查表明:

1、99、8%的农户知道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8个试点县中,绝大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普遍有一定的了解,在被调查的810户农户,只有2户不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知晓率达99、8%。

2、81、0%的农户参合。截止2004年6月30日,被调查的8个试点县应参合人数327、51万人,已参合人数为265、34万人,平均参合率81、0%、从810户调查农户看,有786户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调查户的97%、在参加的农户中,79、6%的农户认为是完全自愿的,16、3%的农户认为上级政府规定要参加才参加的。从参加途径分析,40、2%的农户是看了政府分发的宣传资料后决定的,46、9%的农户是通过村干部动员后决定的。

特别需要肯定的是,56个调查乡镇都较好地解决了贫困家庭的参合问题,95、3%的因病致贫户在各方面的帮助下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72、4%的农户看病首选乡村医院。被调查的810户农户中,有41、3%的农户患病后首选乡镇卫生所,有31、1%的农户首先村合作医疗卫生站,18、1%的农户首选县城医院,6、7%的农户首选个体医生,还有2、8%的农户不看病,能拖则拖,能扛则扛。

4、46、6%的合作医疗基金由个人筹集。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中,农民个人筹资5051、99万元,占实际到位资金的46、6%;村级集体经济扶助1382、84万元,占实际到位资金的12、8%;企业家捐助43、80万元,占实际到位资金的0、4%、从个人缴费金额看,除困难户外,普通农户每人每年最低的为10元,最高40元。

5、11、5%的参合农户报销过医药费。至6月底,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786户农户中有90户报销过医药费,占11、5%、共发生医药费总额146、16万元,实际报销医药费总额17、40万元,占参合农户医药费发生总额的11、9%、由于本次调查农户的样本量较少,实际各县(市,区)参合农户的受益面更小。

6、17、2%乡镇实行计算机管理。在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134个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中,只有23个乡镇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信息实行了计算机管理,占17、2%。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干部群众普遍存在"三怕"思想,即乡镇干部怕麻烦,村干部怕收费,老百姓怕吃亏。从调查情况分析,主要存在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

(一)满意率低,参合积极性有下降趋势。在问及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满意程度时,786户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只有48%的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表示满意,38、8%的农户表示基本满意,13、2%的农户明确表示不满意。在问及下一个年度是否继续参加时,有72、9%有农户表示会继续参加下一个年度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但有23、5%农户表示不一定或肯定不参加,其中有28户占3、6%的农户明确表示不参加。

(三)定点医院少,农民就医不方便。调查显示,农民就医大多数选择乡镇卫生所,村合作医疗站以及个体医生。因为他们觉得这些医疗单位离家近,就医方便,药价便宜,收费低,服务态度好。据统计,8个县(市,区)20**年末有村及村级以上医疗点1531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261家,占村级村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17、0%,平均每万农村应参合人口仅拥有0、98家,定点医院少,给农民看病带来不方便。

(四)定点医院收费高,农民利益受损。目前无论是营利还是非营利医疗机构都是按市场经济规律经营,把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目标之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有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受益的期望。而定点医院是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第一线的部位,它的服务好坏和收费高低至关农民切身利益。目前农户由于受经济条件制约,生病一般都就近到村级卫生站或个体诊所就医,一来方便,二是收费低。而定点医院收费普遍较高,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能获得的补偿相比微不足道。许多农户反映,同样一个感冒或其它小病,在乡村医生那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医生却要病人作各种检查,什么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现象时有发生。农民说,大医院的床太贵,睡不起,为了能报销,有病往定点医疗跑,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另外,部分定点医院的医生服务意识欠佳,或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了解太少,虽然有些病可以用多种不同品名的药治疗,药效基本相同,但医生不明就里所开的药很可能就是不能报销的,德清一乡镇管理人员反映了一个病例,住院用药总费用18000元以上,结果只报销了50元左右,绝大部分的药物都无法报销,在当地起了较大的负面作用。

(五)外出打工人员享受极不方便。我省农民外出经商务工的人员较多。部分调查县(市,区)对外出农户就医政策缺乏灵活性,外出农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才可能报销医疗费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外地治疗报销有关费用。因此,外出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后,患病就医时常常陷入两难困境,直接在外地就医,无法享受到补偿带来的好处,心有不甘;回到当地定点医院就医或办理相关手续,要花费不菲的路费,甚至有可能耽误病情。调查中已经发现部分农民由于打算外出,表示不再继续参加。

(六)村干部有"三难"、回顾这些年在农村推行的新政策,很多时候干部和村民的说法有太多的不同,做了工作的干部得不到农民的认同,而农民的苦衷有些干部也漠不关心,而政策需要化为实效,才能进入人们的内心,求得认同。农村长期以来形成的不宽松的干群关系,使每做一件事都要付出加倍的努力,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过程中也是如此。一些村干部反映,目前他们在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有"三难":宣传动员难,筹集资金难,报销解释难。因此,村级干部面对上级的任务,为避免矛盾,我省有的地方出现了村集体经济为村民参合垫资,村干部四处奔波动员个私企业老板资助等现象。集体经济好的村100%替村民参合,而村民却不知道自己参合,村级经济稍差点的按80%村民参合,却无法落实到户,导致谁生病谁报销医药费的现象。也有个别村,为凑足人数,完成参合率,村干部自己个人为少量农户垫资,期望在发生报销时扣回。一些村干部反映,如果自己村有人生大病获得了补助,等于给自己村里人捐了一次款,若没有人生大病,就不好向村民交代了。个别村书记甚至向我们建议,能不能将村里农民自己缴的费一年清算一次,结余的返还给村里,这样来年的收费工作就好办一点,上级补助给我们的钱,算我们捐献了。

(一)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知半解。我们从调查和座谈中了解到,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细则,特别是参加后,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什么情况下才能够享受补偿以及如何结算等细节问题的宣传上,做得不到位。调查显示,只有52、5%的农户知道报销医药费是有条件限制的,有11、5%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44、8%的农户知道医药费报销手续,有16、8%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33、2的农户知道可报医药费范围,有25、9%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农民对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限制条件,如何计算报销的医疗费用,医药费报销的手续等知之不详,导致农民普遍觉得报销手续十分繁琐,有的农民原本自认为能够报销的医疗费用得不到补偿,极大地挫伤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如台州市路桥区一陈姓村民反映,今年因患病住进了台州市立医院(非农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但农民不知道),出院后凭住院证所列的医疗费到路桥人寿保险公司结算,被告知费用不能报销,他感到没有享受到参加合作医疗的好处。由此可见,我们在动员农户参加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向农户讲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政策,以便农户在就医过程中充分享受自己的权利。

(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方式过于简单。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等原因,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国广大农村曾几度沉浮,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轰轰烈烈,到八十年代的瘫痪无力,再到九十年代的有始无终,在不少干部群众心中留下了一定的阴影,给本次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也产生了一定消极影响。卫生部,民政部等11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一定要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严禁硬性规定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指标,向乡村干部搞任务包干摊派等做法,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但我省个别地方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长期性认识不到位,宣传发动工作方式简单,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费"和完成"参合率"指标任务上,以致有的农民误将此项工作认为是政府形象工程,对自己不会有好处,也有的农民将其与乱摊派,乱集资等同起来。由于工作方式简单或不到位,出现了住院病人不知道住院费用能否报销和参合农户没有领到医疗卡的情况。据调查,在786户参合农户中,有73户没有领到医疗卡,占9、3%。

(三)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让农民真正拥护和认可,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发展的基础。依靠行政手段,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力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和体会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树立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推行的基础和保证。互助共济是传统美德,但现阶段对于并不富裕的群众要求都有这样的思想境界是不现实的。树立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大部分农民比较现实,今天用了2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就想着能不能得到实际的利益,许多农民认为交了钱没有生病就吃亏了,也有的觉得这个制度交了钱连资助谁都不知道等于白交。生病后能拖则拖,能扛则扛,也反映出一部分农民自我保健意识不强和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严重性认识不足。

(四)有些地方的管理方式让农民心存疑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和推行过程中,最大的困难之一是农民普遍存在的对政府的信任问题:担心合作医疗能不能长久,担心各项政策能否真正兑现,担心合作医疗经费会不会被截流,挪用,贪.污和私分,担心在实施过程中有没有凭关系,走后门,在报销范围和额度上因人而异,等等。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中,有3个县(市)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委托给了当地的保险公司。报销管理机构由当地政府管理,群众乐意且放心;交给保险机构管理,农户心存疑虑。他们认为刚推行时为政府行为,到具体实施时变成商业行为了,农民对政府收费,保险公司赔付的脱钩管理模式不放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坚持的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与保险制度"以支定收"的事先费率精算,保险公司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的原则相违背,它将合作医疗的经营风险转嫁给了参合农民,政府仅承担有限责任(补贴部分),农民担心在处理赔付时,得不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参合补偿利益得不到保证。本次调查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委托保险公司代理的3个县(市,区)农户的满意率明显低于其他调查县(市,区),不满意率位居前3位,也说明了农户对这种运作方式缺乏信心。

"救护车一响,一头牲畜白养;住上一次院,一年农活白干;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穷"这一顺口溜是农民长期以来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真实写照。天灾人.祸,疾病是"人.祸"之首。因病而贫,贫病交加,成为农民绕不开的怪圈。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我国正在探索的新型农村保障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从调查情况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总体上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同,但是对这一工作是否能长期坚持,不少人心怀疑虑。如何让这艘承载着农民群众厚望的大船顺利远航,让社会保障更为完善,是试点工作的一大重点。针对目前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项新政策,新制度的推广,在农民和基层干部之间,可以作为一次接触沟通的契机来对待,而不是规避,敷衍所能替代。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各级领导一定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和省里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通过行政手段下计划抓参合率不是长远之际,只有切实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好处,不断培育和引导农民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才能逐步实现农民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良好愿望,才能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持持久的生命力。

二是加强政府的介入程度,充分体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诚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维系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众欢迎,能否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关键是我们的工作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从调查情况看,目前,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大部分是从各级卫生行政和事业单位中临时抽调,人员变动很频繁,业务不熟悉,对政策理解不够透彻,影响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导致部分农民认为合作医疗资金的收,管,用等操作不够公开透明,赔付机构缺乏有效监督,存在有关系小病大报,没关系大病小报的现象。同时,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日臻完善,也许今后以社会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的模式可以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依托。但目前在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没有足够认识和信任度,参加意愿不十分强烈的情况下,将这项工作委托给经营性质的保险公司代理的做法也值得商榷。我们认为,要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民心工程办好,目前在试点起步阶段,应充分保证政府的介入力量和程度,以确保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诚心。

(二)扎实工作,稳步实施,不断完善政策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和艰巨的实事工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出发,务必扎实工作,稳步实施,及时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疑虑和意见,及时吸收合理的要求和建议,不断完善政策制度。

一是扩大报销范围,调动农民参加积极性。农民的风险意识相对较差,更加关注眼前的利益,对大部分农民来说,仅实行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难以调动他们参合热情。因此可以考虑将报销范围扩大至门诊。调查显示,82、1%的农民要求将报销范围扩大至门诊,农民的这一愿望非常强烈。

二是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从调查资料分析,一方面报销比例低是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满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确实也出现了基金过多结余现象,被调查的8个试点县,从试点开始到2004年6月30日止,农户结报的医药费总数仅占实际到位资金的46、4%、因此,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以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三是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在各县(市,区)乃至全省,依据一定标准确定一批定点医疗机构,并根据成熟一家扩大一家的原则,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参保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根据医疗机构不同级别,设置适度的报销比例梯度,鼓励农民就近就医。对外出的参保农民,允许其在外地符合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医院先行就医,然后凭相关证明,发票至当地报销,以提高需要经常外出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四是建立家庭账户,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吸引力和参合率。从调查情况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动的难点和焦点主要集中在农民的"本钱"问题上。()部分县市承诺给没有发生医疗费的农户提供免费体检,一方面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对没有较好自我保健意识的农户来说,缺少吸引力,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农民怕吃亏的思想。我们认为,应针对农民怕吃亏的思想,尽快建立家庭账户,将农民个人所缴的费用全部或大部分划入家庭账户,使农民看得见摸得着,消除农民怕"白交或吃亏"的思想,同时还可设置一定的比例梯度,对当年没有发生医疗费用的家庭,在返还家庭账户费用时可适当奖励,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吸引力和参合率。

(三)多方争取,不断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条件和服务模式,减轻农民就医负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农民,政府,医院是不可或缺的主体,医疗机构的作用十分关键。调查显示,只有30、9%的农户对当前农村就医条件表示满意,16、2%的农户明确表示不满意。我们认为医疗机构改革可以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衔接,完善对卫生服务,医疗收费监督管理等基础工作起步,直至将医疗机构分化成从事公共产品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和实行商业运营的私立医疗机构,只有将合作医疗基本就诊纳入服务型医疗机构中,才能彻底解决农民承担不起过高医疗费用的问题。

一是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服务模式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建设,逐步配套必要的医疗卫生设备,合理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改进乡村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加快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

二是增加农村卫生投入,加大卫生支农和扶贫力度。目前部分乡镇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投入不足,药品周转资金短缺,村级卫生所医疗设备简陋,加上各种原因造成的卫生员素质偏低,无法对病人及时做出正确的诊断,难以满足群众的需要。据丽水市莲都区调查反映,该区一些卫生院已好几年没有添置新设备,偏僻的卫生院仍使用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老三件看病,严重影响了为广大农民提供良好服务的医疗服务环境,导致农村卫生院平均病床使用率仅为17、3%、因此,增加农村卫生投入,特别是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卫生支农扶贫力度,缩小地区差距,保障欠发达地区农民也能享受到新政策利益。

三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卫生院工作,提高现有医务人员的业务技能,特别是要加强省,市,乡,村卫生机构纵向业务合作,不断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在乡,村就诊医治,既降低了医疗成本,又能保证村民及时就医,努力做到让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从而减少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四是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加大行风建设力度,最大限度降低药价,更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尽管经过几次医改,药价几度下调,但高昂的医药费用仍是农民进医院道路上的首要障碍,也影响了新制度的推广,客观上延长了农民认同新政策的时间。在调查座谈时,乡村干部反映,一些长期患病的困难户,虽然政府出钱解决了他们的参合问题,但由于经济困难,他们害怕上定点医院看病,调查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现象。在被调查的7个(不包括德清)县(市,区)中,只有6%的因病致贫农户报销过医药费。因此,必须加大行风建设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以医德医风取信于民,服务于民,切实维护参合农民利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让困难群众也能看得起病。

(四)尽快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化管理,增强资金运作的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每一项涉及到资金管理的政策,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资金的收,管,用如何保证透明,公开的问题,虽然敏感,但必须触及,因为它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要让农民充分信任,除了做好每一件具体的工作,还必须建立在制度,手段和信息的透明和畅通上。面对庞大的参合群体,靠几个人手工登记农民收支账本,汇总数据是很难保证资料的准确,规范,也难以提供取信于民的透明,畅通的信息渠道。目前各试点县(市,区)在报销方式上虽各有各的招术,由村干部收集代为报销的,由乡政府开设专窗的,委托保险机构代理的,等等,但由于管理手段原始落后,终究避免不了农民因此产生的结报不方便,工作透明度低,手续烦等埋怨声。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网络化管理,这是解决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的必由之路。实行信息化,网络化,既可以增强资金运作的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又可以避免人工审核报销的弊端,确保数据准确,方便农民结报,减少农民往返奔波之苦,取信于民。为此,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应将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化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要加快县,乡两级信息化建设,实现计算机联网,通过网络来管理农民个人的缴费,就诊,报销等资金运作的各项资料。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浙江作为沿海发达省份之一,有望率先在全国实现全面小康。我们相信,只要有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浙江有能力,有条件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和提高保障水平上走在全国前列,也一定会走在全国前列。

(三)

农民的医疗保健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说明此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本研究对合作医疗及现状进行专题调查,提出发展新型合作医疗的对策。

1、农村合作医疗服务须重细节

法规缺位、定位不清城镇合作医疗遭遇制度尴尬。

由于相关制度法规的不完善,这项新探索在推行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一是由于合作医疗法规缺位,目前对医疗机构监管无据可依,这成为合作医疗工作推行的难点。一些基层经办人员说,有时明知医疗机构收费、处方有问题,也难以处罚。“因为没有处罚依据,也难以执行。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合作医疗就不能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是经办机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处于两难境地。县级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职责是替政府和群众管好“救命钱”,让基金发挥最大的效益,而不是纯粹的出纳,这就涉及对医疗机构的监管问题,如合理收费、控制大处方、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医疗费用增长等问题,如果不加以监管,群众就难以真正得到实惠。但目前县级经办机构隶属于卫生系统,管理起来非常困难。

三是资金规模小,保障困难。据了解,目前金寨县城镇合作医疗的资金来源由城镇居民个人缴纳、县级财政配套组成。作为国家重点贫困地区,全县财力捉襟见肘,配套资金只是靠县级财政多方挤来的,没有固定来源。而且整体资金规模小,风险大,补偿水平相对而言比较低,还只是一种高覆盖低水平的医疗保障,急须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此外,目前的个人筹资主要靠乡村、街道干部上门收缴,难度大,成本高。

安朝玉等基层干部呼吁,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政策,明确合作医疗机构的地位和职责,确定医疗机构的监管主体和统一的监管模式,从而确保管好用好百姓的“救命钱”。他们建议,在省一级经办机构目前仍隶属省卫生厅管理不变,县级的经办机构应当脱离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给经办机构创造一个良好的管理环境。同时,鉴于目前医疗保障已全面覆盖,可以对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进行资源整合,在一个地方建立一套管理机构,实行资源合理配置。

此外,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地区,把城镇居民合作医疗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轨运行,实行同等国民待遇。形成稳定的配套资金保障体制,通过立法的形式,将各级配套补助资金固定下来,采取分类指导的资金配套办法,在个人筹资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中央、省级可对贫困地区增加配套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如下:

1、住院费用平均补偿25、7%新农合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住院费用平均实际补偿只有25、7%,农民患大病住院,仍要自付很高的医疗费用,现有的筹资和补偿水平距离帮助农民摆脱因病致贫的目标还有相当大的距离。这不仅影响到制度运行的质量和效果,而且成为不同收入水平农民受益不均的主要原因之一。

由于医疗救助的资金有限,仅有15%的救助对象能够获得60%以上的医疗费用补偿,很多特困家庭连200~300元都难以自付。所以,即使参加合作医疗,在较低的补偿比例下也难以利用合作医疗所覆盖的医疗服务。

2、筹资工作难度最大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稳定、低成本的长效筹资机制是合作医疗持续发展的前提,目前在政府筹资和农民筹资两方面均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政府筹资,一是面临政府补助水平随经济发展和医疗费用自然增长而逐步提高问题。目前绝对数额的筹资方法,会导致合作医疗筹资水平相对降低,保障水平难以提高。二是面临政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问题。由于部分财政补助资金往往到下半年才能完全到位,资金的正常使用受到一定影响。此外,个别地区财政困难,农业人口多,资金压力大。

尽管农民筹资难度逐年下降,但筹资仍是工作难度最大的环节。参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干部工作的努力程度,筹资成本相对较高,其原因并非农民负担不起。据调查,仅有5%的农民认为目前筹资水平过高。受农村经济体制、社会文化特点、农民价值观等因素影响,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采用农民自愿缴费方式筹资仍然会有相当大的难度。

3、一人管5、44万参合农民管理资源缺能力差

随着合作医疗的推进,管理资源短缺和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日渐突出。

第一,包括人、财、物在内的管理资源数量短缺问题比较严重。人员数量不足。据统计,每名管理人员要管理5、44万参合农民,主要工作只能是审核报销单据和数据录入,其他工作难以正常开展。不少地区依靠临时借调或兼职人员开展工作,影响工作质量和管理队伍的稳定性。管理人员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不足。部分试点县合作医疗日常管理经费投入没有明确标准,随意性大,无法保证管理支出的需要。合管办只能开展最必要的审核报销工作,监管、宣传、数据分析等工作受到严重影响。一些地方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滞后,管理效率不高。

第二,管理技术力量薄弱。多数基层合作医疗管理人员只能承担最简单的日常管理工作,在方案设计、对供方行为的监督、信息分析等方面能力较差。根据经验开展工作,通过“试错”积累经验。不仅增加了管理成本,也影响到合作医疗的正常运行。

4、监督缺位和违规成本过低难保规范执行政策规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注重了制度化建设,但是由于监督缺位和违规成本过低,在一些地区不能保证制度和措施的有效实施。尽管各试点县都成立了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并制定了监督制度,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监督委员会有效监督的动力不足,形式化现象比较严重。此外,监督委员会缺乏专业技术能力,不足以对医疗服务提供方实行有效监督。由于地方监督力度较弱,在部分地区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一些违反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行为。

5、来自供方“对策”的挑战医疗机构监管有待加强合作医疗的管理规则受到了医疗服务提供方“对策”的强烈挑战,不少提供者处于经济利益的考虑,采取各种对策,谋求自身利益。调查发现,一些医疗机构存在着不规范的医疗行为,影响到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率。

针对新农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挑战,评估组提出:要逐步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以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合作医疗管理体系,加强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明确基本制度统一,不同地区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强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管,提高管理效率;推进配套制度改革,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外部环境。

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在提高广大农民健康意识,改变农民就医观念,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广大参合农民从新型合作医疗中真正体会到合作医疗给他们带来的好处。但随着合作医疗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广大参合农民对医疗需求的不断增长,在解决参合农民能够就近就医,方便就医方面,凸现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低下与参合农民就医需求之间的矛盾,迫使参合农民看病舍近求远。

二、产生舍近求远的原因

1、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就医环境差。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医疗机构,病区房屋年代久远,甚至是破烂不堪。医疗器戒、诊疗设备不足,甚至根本就没有最基本的诊疗设备,多数是外援的淘汰设备,还有个别医疗机构长期借用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便携式b超机,用于临床诊断。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由于管理不善,不注重自身卫生环境的治理,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医疗垃圾处理不规范和不及时,导致就医环境恶劣,给患者在感官上以不好印象和刺激。

2、基层医疗服务专业人员少,服务能力弱化。基层医疗机构的从业者,特别是乡镇医疗机构,从事临床的主力军是过去各级卫校培养出来的毕业生,再经过外出进修培训或自学大专医学专业改行的。这些人的转行,在一定时期内,对基层卫生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可以说,没有他们的昨天加入、他们的努力和钻研,就没有今天的基层卫生事业。但也必须清醒的看到,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农民看病治病积极性的提高,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和医疗质量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需求愈来越旺盛,要求也随之愈来越高。基层卫生专业人才的缺乏,特别是相对较高层次的人才缺乏,是制约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人才的匮乏,在基层医疗行业里,医技水平良莠不齐,甚至掺杂着不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活动,不合理治疗,不合理用药,甚至是乱用药,特别是对抗生素和激素的滥用,使医疗事故的发生频率相对较高,给患者产生心理恐惧。

3、基层医疗服务价格与价值相悖

基层医疗机构过去长期受到自身财力的困扰,多数医疗机构因收入不足,基本生存难以为继,加之群众看病治病的积极性不高,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处在半瘫痪状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不仅给广大的农民带来了福音,同时也给处在极不景气的基层医疗机构带来了希望、机遇和活力,客观的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在试点实践中,起到了一箭双雕的作用和效果,即参合农民得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就基层医疗卫生行业来看,除了希望、机遇和活力外,也伴随着对自身的挑战,如何应对今天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如何通过精湛的医技和优质的服务,从合作医疗基金中分得应得和必得的一杯羹,是摆在基层医疗机构面前一道苦涩难解而又必须要解的题。遗憾的是,这并没有引起我们基层从业人士的高度重视,采取的要么是怨天尤人,对合作医疗说三道四,消极等待,甚至消极抵抗,要么是利用患者的参合身份,以眼前利益为重,讲求短期经济效益,采取乱检查,乱用药,降低收治住院指征等,赚取眼前的不当利益,其结果,群众的钱多花了,病到是没有明显的好转,甚至恶化。这些不对称的医技和服务的价值与价格,最终伤害的是医疗机构自身的信誉和长期的利益,机遇也会随之消失。

三、对策与措施

1、改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整合现有医疗资源,把现有的设备和设施合理的利益好,让其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和应有的效益,除了能够解决群众看病治病的需要外,作为医疗卫生行业,还要在一个地方起到卫生示范带动作用,树立良好的综合卫生形象。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素质培养。在目前大专院校毕业生还不能充实到基层的现实状况下,要对现有的人才资源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加强,特别是对本单位急需的专业人才,要不等不*,积极创造条件,培养出自己的人才队伍,更为重要的是要保证好人才的稳定和不流失。在注重个人技能培养的同时,要注重团队的精神的培养,发挥团队的整体优势,以弥补暂时的不足,此提升医技能力和服务水平,赢得群众的信赖。

3、摆正眼前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关系,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推动卫生事业的整体发展。要以优良的服务,精湛的医技基础,通过合理的医疗活动,赚取合理的应得收入,以参合农民的实惠,医疗机构得发展为出发点,克服只顾眼前利益的思想和做法,杜绝乱收费,乱检查和乱用药的现象发生,把长期利益放在第一位,使合作医疗和卫生事业健康长期的开展好。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参考文献篇三

今年来,___区委、政府把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健全组织机构,全面宣传发动,筹措参合资金,强化基金管理,严格审核补助程序,保证了新农合工地的顺利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收到省卫生厅副厅长和省新农合办公室主任的称赞和表扬。省新农合工地督查领导也认为湾成区工作扎实、到位,在全省范围内有借鉴意义。

一是推进过度快。截止12月1日下午5时,全区14个乡镇办共有51.95万人参加新农合,筹措资金519.51万元,平均参合率达92.4,超过去年12个百分点。二是补助资金多。目前,基金专用帐户共有1348.9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448.10万元,市级补助179.22万元,区自补助268.83万元。三是保障新农村建立贡献大。全区参合农民共发生医药总费用2903.33万元,总补助金额844.52万元。其中门诊13万人次,医药总费用248.16万元,补助费用225.90万元;住院1.2万人次,医药总费用2639.74万元,补助费用658.83万元。其中15有名参合农民分别领取了最高封顶线1万元的补助,在群众中产生了很大影响,都说实施合作医疗后,小病不扛了,大病敢看了,看病不难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劲头和信心更足了。

为了认真做好我区新农合工地,保证2月1日正式启动审核补助程序,使参合农民因病发生的医药费用能够及时得到补助,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安排部署新农合全面工作。一是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___区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区长为主任,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为副主任,卫生、、财政、农业、民政、发改、教育、人劳、计划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监督委员会由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为主任,区人大副主任、区政协副主席为副主任,区委宣传部、监察、审计、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物价、广电中心、医药等部门负责人和参合群众代表为成员。二是完善了经办机构各乡镇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同时,为了强化责任确保新农合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列入年度综合工作目标。

三是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为了新农合工作便于管护,我区结合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区编委下发文件成立“___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经办机构为事业单位,股级规格,人员编制8人,办公机构设在卫生局,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护。现有办公用房6间,办公设施配套,设有区外大额、区内大额、区内小额、补助核算、信息管理等部门。区财政前期拨付启动经费3万元,随后又拨付办公经费35万元,保证了工作需要。各乡镇经办机构设在卫生院,人员编制2人,人员、办公用房和设施已基本落实到位。四是确定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根据方便群众就医、技术功能合理的原则,经过医疗机构申报、专家评估、向社会公示等程序,我们确定了区级定点医疗机构4个(区一院、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院、区结防所)、13个乡镇卫生院为乡级定点医疗机构,225个村卫生所为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区卫生局同各定点医疗机构签定了服务协议,制订了行为规范,明确了各项工作制度,为新农合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新农合医疗的筹资工作是重点,也是难点,加之我区动员会召开会,距上级要求完整筹资任务的时间仅有9天。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区委、区政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筹资工作。一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利用标语、横幅、宣传车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组织人员进村入户讲政策,讲新农合的好处,提高群众参与意识。二是区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派驻到各乡镇进行督导,区卫生局作为新农合牵头单位,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分包到各乡镇开展筹资工作;三是各乡镇村干部积极主动深入到户,反复做思想工作,释疑解惑,真正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村组干部带头参加,影响和吸引群众积极参合。在筹资过程中,有的乡镇善于讲求方法,采取有效措施,筹资工作非常顺利。如:溧河乡对按时完成筹资任务的行政村奖励500—1000元;瓦店镇各村委统一为五保户、特困户缴纳参合资金。针对全区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实情,我们采取打电话、发电报的形式,进行广泛动员筹资。由于宣传到位,措施得力,各乡镇都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筹资任务。

在新农合试点工作实施补偿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从方便群众、取信于民上做工作。为了方便群众,我区实行“一证通”(合作医疗就诊证),参合农民持证可在区内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治疗,不需要办理任何转诊手续。对需要到区外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我们及时办理转诊手续。对于急诊等特殊患者,我们开设“绿色通道”,患者可先入院,后办手续。具体办法是:

(1)参合农民在村、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其家庭帐户中的金额数日进行递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2)参合农民在区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由患者持医院开具的收费票据到户口所在地乡镇合管办审核领取补助金。

(3)参合农民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费用,出院当天由定点医疗机构合管办进行审核,并给予补助。

(4)外地务工人员可在地公立医疗机构诊治,出院后半年内持相关凭证到区合管办审核、领取补助。急诊病人到区外定点医疗住院的三日内到区合管办办理转诊手续,出院后带有关手续到合管办审核领取补助。同时,我们要求区、乡定点医疗机构每月25日前到区合管办报帐,区合管办审核后并写出拨付资金的申请报告上报区财局,区财局核实确认后将资金从财政专户拨入新农合支出帐户,由支出帐户再拨入各定点医疗机构基金帐户。

对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费用,区合管办审核后,由患者到合管办领取领款条到指定银行领取补助,按照市卫生局的统一安排,7月1日后,在市直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合病人,由定点机构直补,每月25日前,定点机构将补助情况报区合管办审核无误后,通过银行将定点机构垫支的补助资金予以拨付。真正做到了收支奋力、管用分开、资金封闭运行。我区试点工作运行以来,区合管办严格程序,认真审核,做到人卡相符,人证统一,按规定范围补助,先后退回不合理收费单据60份,资金累计6万余元;涉嫌冒名顶替10人次,杜绝了新农合资金的不合理流失。

在监管方面,区合管办加大监管力度,采取经常性督查与集中督查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各定点医疗机构,督查医疗机构是否执行诊疗规范,药品使用是否超出《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费用补偿是否规范等方面。同时,我们还深入病房,查看病人是否认证相符,杜绝冒名顶替,套取资金。并做好公示工作,定期对门诊小额补助、住院大额补助进行公示,张贴在村、乡定点医疗机构及村委会,同时建立举报鲜花和举报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合作医疗公平、公正、公开。已审核补助的13万多人次约884万元,未出现一例差错,无一人上访现象,达到了政府放心,医疗机构赞同,群众满意的效果。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参考文献篇四

肥西县是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第一批试点县之一,自11月1日正式实施,已运行近五年时间。经过几年的探索,我县初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补偿政策逐步完善,补偿水平逐步提高,报销程序逐步简化,监管能力逐步加强,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农民信任度明显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全县新农合参合率由的81%上升至的95%。-,全县新农合资金支出9751万元,其中统筹资金支出9029万元,补偿186818人次。统筹资金支出包括住院补偿7836万元,住院分娩补偿551万元,慢性病补偿154万元,村卫生站观察治疗(门诊统筹)补偿488万元。统筹资金使用率平均为90%,受益率平均为7%,补偿比平均为30%。我县共有690257位农民参加新农合,1-6月,新农合资金支出2605万元,其中统筹资金支出2364万元,补偿35400人次,家庭账户支出241万元。新农合的实施,有效地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缓解了广大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县荣获“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先进县”称号。

(一)加强领导,保障新农合顺利推进。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关系全县70多万农民群众健康权益和长远利益的一件大事。县委、县政府对此十分重视,把新农合工作列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县分别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县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县成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全县新农合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相应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合管办设在乡镇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卫生院长兼任,每乡镇安排1名专职经办人员和1名兼职财会人员负责新农合的审核、报批、兑现、记账等工作。试点过程中,我县经办机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经办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满足新农合工作需要。

(二)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使用。我县对新农合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坚持资金封闭运行,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合理。强化资金筹集。我县农民入保金的筹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卫生部门配合,收缴入保金时,由乡镇合管办开出专用收款收据,登记发放《合作医疗证》,填写参合农民登记表。各乡镇合管办在本乡镇金融机构设立新农合专用账户,收取的.入保金及时存入专用账户,在筹资结束后全部汇入县新农合资金财政专户,与县合管办办理结算手续。今年3月底,我县顺利完成二次筹资工作,新农合筹资总额提高到每人100元。严格资金管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专户,由县财政局管理,新农合基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基金支出需县卫生局和县财政局共同审批方可拨付,县合管办将每批补偿人数及金额制成报表,报卫生局和财政局审批,审批后,资金由收入户转入支出户,县合管办将资金从支出户拨付给各乡镇合管办或定点医疗机构,做到收支分离、管用分开,保证了资金的封闭安全运行。

(三)适时调整政策,逐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我县在新农合制度的推进过程中,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将农村部分常见慢性病、村卫生站观察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将起报线由300元降至200元、封顶线由1万元提高至3万元。,实行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全面提高报销比例;,筹资标准由原来的50元提高到100元,我县新农合政策作了较大调整,取消家庭账户,提高报销比例,扩大慢病病种,将新农合基金划分为住院统筹基金和门诊统筹基金两部分,分别为人均80元和人均20元,推行门诊统筹。参合农民年最高补偿封顶线提高到5万元。通过不断调整,新农合政策逐步完善,资金效用得到充分发挥,参合农民受益面逐步扩大。

(四)优化办理程序,方便参合农民就医补偿。在方便群众就诊方面,参合农民小病可以就近在村卫生站治疗,并可以获得一定补偿,做到小病不出村;在县内就诊不受级别限制,参合农民可以任意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须办理转诊手续;到县外就诊只需在乡镇合管办办理登记手续即可,办理转诊手续时,乡镇合管办以一封信的形式书面告知患者注意事项。在费用报销方面,在县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参合农民出院后将报销材料交到乡镇合管办,由乡镇合管办直接给予补偿。参合农民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出院时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补偿费用,当场审核并兑现补偿金,实现了零距离、零时限补偿。

,参合农民患病在村卫生站观察治疗可以获得20%的补偿。5月起,我县全面推行门诊统筹,即按照人均20元标准从新农合基金中提取门诊统筹基金,用于补偿门诊费用,单次门诊费用补偿封顶额为10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实行“预算包干、超支不补、结余滚存使用”的办法,以控制医疗费用,保证门诊统筹基金安全。

(六)实行全程监管,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在新农合运行过程中,在着力做好服务的同时,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管。

(1)实行身份核实,防止冒名住院。参合农民住院治疗时,需携带《医疗证》、《身份证》,由经治医生和合作医疗经办人员共同查验,防止发生冒名顶替。

(2)现场核查,加强日常监管。由县合管办每月安排一定时间抽取部分报销材料与医疗机构原始材料进行核对,并通过电话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报销情况进行调查。

(3)提高管理手段,防范虚假票据。,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安装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所有医疗收费全部实行微机化管理,有效地堵塞了因票据而出现的弄虚作假漏洞。

(4)实行三级公示、加强事后监督。每批新农合补偿情况都在县乡村三级进行公示,社会各方可以通过公示来监督补偿情况。

(5)建章立制,明确处理办法。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相关人员和单位违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行为作出了明确具体的处理规定。

(6)定期考核,明确奖惩。制定了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标准,每季度考核1次,将考核结果与10%管理保证金挂钩。七是多管齐下,控制医疗费用。包括推行单病种限额收费,限定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核定住院次均费用和住院人次,建立病历和处方评审制度的,通过多种措施,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几年来的工作表明,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较为平稳,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建立。通过对参保农民直接补偿,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护了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2)新农合政策逐步深入人心。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以及随着越来越多的参保农民得到实惠,新农合工作得到农民的信任和支持,参合积极性明显提高。三是各项政策得到进一步完善,基本建立了一套成熟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四是新农合管理体制基本确立。新农合经办机构管理水平和办事能力得到加强,能够适应新农合工作需要。通过我县几年来的实施,我们体会到:一是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多部门配合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基础。二是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关键。

(3)健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做好新农合工作的保障,新农合工作须与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共同推进。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还未建立有效、便捷、稳定的筹资机制。虽然筹资难度大大减小,但筹资工作量仍然较大,筹资成本高。

(2)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难以监管。我县新农合基金支出近一半用于补偿在县外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但受隶属关系的制约,我县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不能实施有效监管。

(3)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手段和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1、探索符合政策和农村实际的农民参合筹资机制。加强相关政策调研,在坚持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多途径探索符合国家政策、符合农民意愿、符合农村实际、简便易行的参合农民个人筹资机制。如试行参合农民委托农村金融机构或村民委员会代缴,也可以由政府委托村委会代办、由参合农民自己主动缴纳,或是一次筹资,多年使用等。

2、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强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加大医疗费用控制力度,完善单病种限额收费管理,从严核定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和次均住院费用,严格控制医药费用,降低农民负担,减少新农合基金不必要支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另外,要完善病历与处方评价制度,定期抽取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和处方,由新农合专家委员会集中对其评价,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3、适应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加强管办体系建设。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的要求,继续加强各级管办队伍的能力培训,着力提高管办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快新农合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在现有的基础上,开发新农合管理软件,并与医院管理系统对接,改善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4、提高农村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对于引导农民在基层就近就医、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的配套建设和合格卫生站的建设,重点培训好乡、村两级卫生人员,提升农村卫生服务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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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调查报告参考文献篇五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

关于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的.基本情况,对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

:对于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给以后开展工作做好铺垫。

社会调查工作进度安排(什么时候干了什么事情)

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展开调查,有较强的针对性。

1、100%的农户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37户农户中,都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一定的了解,知晓率达100%。

2、当地97.3%的农户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从被调查的37户农户看,已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有36户,占调查户的97.3%。在参加的农户中,79.6%的农户认为是完全自愿的,20.4%的农户认为上级政府规定要参加才参加的。从参加途径分析,73.5 %的农户是看了政府分发的宣传资料后决定的,26.5%的农户是通过村干部动员后决定的。

3、97.3%的参加农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在被调查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37户农户中有36户觉得缴纳的费用可以承受得起,占被调查户的97.3%;只有一户觉得勉强承受,占被调查户的2.7%;没有一户觉得缴纳的费用不能承受。

1、存在“交钱容易要钱难”的问题

2、政府或有关部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监督力度不够

(这些上网搜就可以了,网上很多)

1、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知半解。

2、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

按照这种思路写就可以了!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参考文献篇六

近几年来,农村问题牵动着亿万人民的心。久违了故乡的我,走进了故乡,调查了我们村庄的情况,我深切感受到了改革30年来农村的巨大变化。同时也让我感受到党和政府兴农富农政策给农村和农民带来的实惠。

以前农民们总是因为家电太贵而买不起,现在家电下乡工程更是大快人心,让那些没钱用电器的人们拥有了自己的家电。更令人欣喜的还要算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了,人们从此不用再愁有病没钱看的问题了。使更多的人民得到了实惠。

(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内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二)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做法。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七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市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上下的积极争取和共同努力下,我们坚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大力改善民生,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德政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自上世纪90年代一直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系和改革公务员及事业工作人员公费医疗制度工作并了成就,但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一直未将农村人口纳入思考范围,农村人口否能享受医疗保障关系到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健全环节。以前在我们村,地区自费医疗制度仍然占主导地位,农民是当地最大的自费群体。前几年,本地农村人口老龄化医疗服务普及药品价格上涨等原因。农民医疗费用攀升超过了农民平均收入增长幅度,越来越多农民无力承担。增长的医疗费用已成为我村医疗卫生保障问题“因病致贫”的主要成因,而现在市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分别成立管理组织,并成立相应的监督组织。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农民逐步树立互助共济的观念,积极参加合作医疗。并多方筹资,保证基金运转。筹集资金以市为单位进行统筹,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缴纳,部分乡镇还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原则,由经济条件较好的村集体对农民个人出资部分给予适当补贴。由于近年来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农民们收到了政府的关怀和实惠的效果。

(三)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存在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市的全面实施,有效地缓解了患病家庭的经济压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受到农民的拥护和支持,但该制度推行过程中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加之合作医疗曾几经反复,一些农民对新农合制度还存有疑虑:

一怕合作医疗不持久;

二怕挤占挪用合作医疗基金;

三怕医疗单位多收费、乱收费。同时,一些农民的健康投资观念、互助共济观念以及风险观念较为淡薄,自觉参合意愿还不强。

(2)参合群众的受益面和受益率均较低。新农合实施以来,我市主要对参合群众的住院医药费用给予报销,另有10种慢性病门诊可审核结报,加上享受体检和分娩补助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

(3)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尽管新农合强调农民参加要以自愿为原则,但为了保证参合率,目前参合群众个人筹资部分主要还是采取行政推动、层层包干、实绩考核的办法,由基层干部挨门逐户收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筹资成本较高。

(四)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涉及千家万户、维系农民健康的“民心工程”,也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为农村实事之一、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之一——“农民健康工程”的头号重要内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新农合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这项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1)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法,利用多种方式,帮助群众算大帐、算细帐、算长远帐,引导他们克服侥幸心理,转变单纯“受益”的观念,强化健康投入和互助共济意识,增强参合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广泛宣传医疗服务机构不同的报销比例和医生用药告知制度,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要强化和普及农村健康知识教育,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切实提高农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2)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为民办实事的内容,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的内容。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我镇每年实施方案,真正把这项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3)不断强化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要加强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建设和管理,按规定解决经办机构的编制,将经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尽早实现网上审核报销、监管和信息传输,实现参合群众即看即时结报。在此基础上,强化经办机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合作医疗管理能力。

(4)完善农村医疗服务监管机制。要建立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加强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坚持实行用药告知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保证广大参合农民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坚持按期公布收支账目,及时公示农民个人医药费用核销情况,并扩大公示范围,广泛接受监督,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信任度。

(5)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做好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推进和监督工作。财政、宣传、农业、民政、食品药品监管、扶贫以及纪检监察、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新农合工作的开展。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管理和政策指导。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理解和支持新农合制度,通过全社会的不懈努力,逐步在我市建立起符合市情、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医疗卫生需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农村医疗调查报告参考文献篇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xx区已实施了三年,对各个群体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为此,我们专门针对个体医生进行了走访调查。采用走访的方式进行调查,主要是考虑到个体诊所数量不多且时间较为充裕,走访调查更能有效地和个体医生进行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看法,并能有效的发现和分析问题。调查活动期间,我们走访了xx镇、油河集、赵桥乡、xx镇xx的十几个个人诊所,他们中最低开诊时间为十几年,最高可达四十余年,都亲身经历了新农合在地方乡镇实施的全过程,对这项政策有着自己最深切的体会。有的个体医生也成经历过老的农村合作医疗,在两次的农合对比时,他们也说出了自己的疑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实施对个体诊所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一:到个体诊所看病拿药的农民明显减少,使得诊所收入大大降低。当问起“您觉得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对前来就医人员有着什么样的影响?”这个问题时,100%的个人诊所医生都表示,新农合的实施对他们有着很大的冲击,收入基本可减少一半。由于到定点医疗医院看病门诊可报销30%,住院可报销70%,而到个体诊所必须付100%的医药费,即使在医院药费药价较高情况下,农民朋友们仍选择在定点医疗医院看病。但据个体诊所医生反映,由于乡镇医院门诊报销比例较低,到诊所看小病的数量并未有明显的减少,只是患有长年病的病人不再光顾个人诊所,这是导致诊所收入减半的主要原因。同时,由于新农合的冲击,个体诊所的药价也比先前有所降低。所以,病员减少和药价降低是个体诊所收入减少的原因所在。

二:对建立村卫生室,加入新农合,成为定点医疗单位有着不同的看法和认识。现阶段,各个乡镇均在建立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准备把个体诊所并到村卫生室里并对其实行相应的管理政策。但个人诊所在加入村卫生室之前一定要有“乡村医师资格证”。

1、在xx镇走访的个人诊所中,有的不愿加入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觉得加入之后收入受限制,没有个体户自由和赚钱,尤其是需要缴纳一万元的风险费,觉得不能接受,准备在村卫生室建好之前,改行做生意,不再开诊所。一些资历较高的老医师,行医40多年,觉得新农合是一项党关心老百姓的好政策,对建立农村卫生室也有很高的赞同,但觉得自己年事已高,加不加入都无所谓。

2、在xx镇xx走访的个体诊所,对加入村卫生室都有着很高的积极性。这些个人诊所由于离农民距离较近,服务态度良好,与村民关系密切,收入并没有减少太多。同时,在于村民接触的过程中也能感受到新农合给百姓带来的好处,认为这项政策真正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但有些地方由于离新建的村卫生室距离太远,离乡镇也很远,有些个人诊所并到卫生室后,这些村庄的村民看病拿药会极不方便,他们希望有关负责单位能在他们那里新建一所村卫生室,以解决他们的这个难题。

3、在xx乡走访的个人诊所中,他们普遍认为新农合的政策和用意是好的,但在乡镇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与政策相违背的手段方法,使得新农合没有真正做到利民惠民。对加入村卫生室也抱着一种观望的态度,有的诊所医生还希望国家能大力提倡个人行医,在他们看来,建立村卫生室,需要花费国家大量的财力和物力,而且由于药价的提高,农民很可能得不到应有的实惠,而个人行医,则会为国家减轻负担,好的个人诊所对基层人民还是有很打大好处的,新农合解决的是一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对于百姓常见的小病并没有起到帮助,而且在个人诊所中,村民可以得到更全面、更周到的服务。

同时,在上述三个乡镇中,个人诊所加入村卫生室所交地风险金也不相同,在xx镇、xx镇xx均是一万元,而在赵桥乡却高达三万元。对此,这种相同政策不同收费的做法,给有些诊所带来了相当大的压力。

在调查、访谈过程中,个人诊所对新农合的政策给予了很高的评价,都认为这是一项体现了党对人民关爱政策,是一件值得去大力实施推广的政策。但在基层实施的过程中,却并没有完全按政策办事,很多乡镇医院在推广农合的时候,把自己的利益放在了首位。为此,他们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1、新农合这项政策本身就有着改革激发公立医院活力的作用,让很多原先濒临解体的乡镇医院有了新的发展,各个方面都有了提高。这本身应该让农民特别受益的事,但很多乡镇医院存在乱收费现象,护理费比先前提高了几倍,以前一个手术几百块,现在高达几千块。希望有关单位能及时管制。

2、新农合实施以后,医生的工资都提高了,希望医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感也能跟着提高,医护人员的自身素质也要提高,要不断加强学习,牢记“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同时,医院要纪律严明、赏罚分明,坚决杜绝不良现象的发生,对不负责任的医生和护士不能姑息。

3、新农合开展以来,由于看病有补偿的缘故,很多农民都愿意去乡镇医院看病,但有些医院存在小病大治、医生劝说病人住院的情况,有些农民只是普通的小病,却要住上一星期的医院,花了很多不必要的钱财和时间。而且,各项检查都增加了,农民看病之前都要经过一系列的检查,这些费用又不在补偿范围之内,希望医院能本着“救死扶伤”的原则,不要把盈利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关心百姓、爱护病人。

作为一项利民惠民的大工程,很多人都很支持这项政策,个人诊所也希望政策在基层的实施真正能为百姓带来利益,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

综上群体我们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但仍需要不断丰富其内涵与功能,使之逐步完善。最终体现出“以满足农民的需求为中心”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