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教学评价方案(实用8篇)

小编: 琴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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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评价方案篇一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评估,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程改革为宗旨,以发现、研究、解决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中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走进课堂,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与第一线教师一起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切实提高学校和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1、改变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价教学水平的唯一标准的做法,建立具有激励、导向、管理、评价功能的教学评估指导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教学评估的价值、意义和操作技术,使教学评估成为学校的自觉行为。

2、促进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师德水平、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完善教师档案管理,建立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等,能反映教师综合水平的业务档案。

3、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加强教学管理、校本研修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保证新课程的有效实施,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

4、加强对教师实施新课程、教师专业发展、教学研究的管理和指导的力度,促进学科之间、教师之间教学水平的均衡发展,不断提高我校的教育质量。

1、指导与评估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评估,目的是促进教师的发展,实现学校的发展,以指导为主,评估为辅,重在过程。要把教学评估逐渐变为一种管理过程,做到培训后指导,指导后评估,评估中提高,不断总结经验,使学校评估工作成为一种规范。

2、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评估,采取统筹规划,分段实施,自评与他评相结合,以自评为主的评估机制,建立学校评估制度,制定有利于学校和教师发展并且易于操作的教学评估方法及程序,使教学评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3、规范与创新相结合。用先进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方法构建符合教育规律,符合学校实际的教学评估指标体系,规范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行为,引导教师转变观念,改变教育行为,自觉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活动。

4、等级与定量相结合。义务教育阶段的评估,采取等级评估、定量评估的评价办法,通过不同等级标准的具体内容,实现同一指标下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差异性,不搞一刀切。通过定量评价,体现教学评估的科学性和发展的水平。

教学评估标准分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和学校教学管理评估。教学评估标准分别参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标准》和《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评估。

1、教师教学评估标准,包括职业道德、专业水平、专业发展和课堂教学等4个一级指标和20个二级指标。

职业道德分为2个二级指标: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专业水平分为5个二级指标:学历资格、教学技能、教学能力、作业指导、教学质量。

专业发展分为6个二级指标:终身学习、转变观念、反思交流、研究行动、研究能力、创新成果。

课堂教学分为7个二级指标:教学设计、教学技术、教学反腐蚀、学习环境、课堂调控、过程评价、教学效果。

每个二级指标分为a、b、c三个等级标准。

2、学校教学评估标准,包括教学管理、课程管理、教学条件、校本研修和评价研究5个一级指标和22个二级指标。

教学管理分为5个二级指标:管理能力、课程目标、管理机制、教务管理和学生管理。

课程管理分为3个二级指标:实施方案、课程实施、课程评价。

教学条件分为4个二级指标:教师队伍、经费保障、教学设施、教学资料。

校本研修分为5个二级指标:研修规划、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教学研究、主题研究。

评价研究分为5个二级指标:教学考察、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命题研究、质量评价。

每个二级指标都分为a、b两个等级标准。

(一)教师教学评估由学校组织实施,每个学期至少一次。

1、教师参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自我评估。

2、学校根据课堂观察、年级组、家长、学生评价意见,确定教师教学评估等级。

3、教师教学评估等级存入教师业绩考核档案,作为教师任用、专业发展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学校教学评估由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进行自评

1、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对照《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评估等级标准》进行自评。

2、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将学校教学自评结果向教职工代表通报,并进行讨论,最后确定学校教学评估等级。

3、学校教学评估领导小组根据自评的结果和评估等级写出学校教学评估自查报告。

1、学校教学评估的主要对象是任课教师。

2、教学评估主要通过查阅教师有关资料、课堂观察、访谈等形式进行。

3、对同一人评估,出现明显差异时,可以采取听课、座谈等形式进行再评,评价结果由相关人员参考再评结果确定。

4、教师教学评价结果由主管领导或校长向教师反馈。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具体分值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分~70分;一般——69分~40分;较差——39分以下。

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评价结果,要结合教学评估工作,找出教学管理、教师发展、教学实践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反思并分析问题的原因,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制定下次教学评估的目标。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机构

河北省教育厅、市、县教育局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评估检查,是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增强学校建设新课程能力,全面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学校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安排部署内查工作,落实责任,完善机制,使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更加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提升学校综合竞争力,奠定新的发展基础。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教学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评估领导小组负责档案整理,数据统计等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

2、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评估是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学校要把教学评估纳入常规教育教学管理,建立有效的、符合本校实际的教学评估机制。

3、建立教师教学评估表彰、奖惩制度。

教学评价方案篇二

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规范和完善教学质量考核体系,现根据__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意见》(__教人〔20__〕4号)和《__工程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暂行)》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通过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形成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加教学投入、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质量意识。

2、所有承担本院归属课程的本科生教学任务(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课、综合实验、实习实训课、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各教学环节)的教师都必须参加考核,外聘教师参照执行。

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力求简单易行,适合现阶段校情、院情。

2、坚持科学、客观的原则,考核过程强调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采用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法。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过程实行“三公开”,即公开考核标准、公开考核方法、公开考核结果。

4、坚持正面激励和引导为主,促进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5、坚持分类考核的原则,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实验实践课、体育课等不同类型教师应制订相应的考核标准。

1、教学质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以下简称“教学效果”,满分100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含“质量工程”,下同)、日常教学规范等三个方面。

2、教学效果考核重点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水平,主要采用学生评价(学生测评,下同)、教学单位评价(以下简称“单位评价”)等方式进行。其中,学生评价、单位评价分别占50%,即:

教学效果评分=学生测评分×50%+单位评价分×50%

(1)学生评价。学生评价由学生所在学院于每学期期末组织实施,主要从师德师风、教学内容、教学水平、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总分100分,具体测评内容见附件1)。两学期均有学生测评分的,其评价结果以两学期平均值计算,只有一个学期学生测评分的,以该学期测评为据。学生评价结果由教务处提供。

(2)单位评价。单位评价主要包括同行评价(满分100分,占50%)、领导评价(满分100分,占50%)。同行评价由本系、教研室老师依据同行听课等进行评价,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与实践能力、教学组织及完成、课堂教学、教学效果等情况;领导评价由单位领导、教学委员会委员、督导组负责人、教学秘书、系、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等,依据领导听课、督导听课等进行评价,重点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建设、教书育人、在教学课程组、教学团队中作用发挥情况、教学效果等情况(具体测评内容见附件1)。单位评价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每学年组织一次。

3、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主要是评价教师项目承担和完成情况(含指导学生参加学科和技能竞赛等)(具体加分项目见附件2)。

4、日常教学规范主要由校、院二级管理部门、教学督导组等根据日常教学检查结果(由日常检查与听课、校长信箱、处长信箱、教学信息员、教学督导员等渠道所反映的属实情况),对本年度所有授课教师的日常教学规范进行评价,对达不到学校规范要求的(含教学事故)进行相应减分(具体减分项目见附件2)。日常教学规范减分由各教学单位汇总进行。

5、根据教师教学效果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加分和日常教学规范减分等形成最终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总分,即:

评价总分=教学效果分+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项目加分+日常教学规范减分

6、教学考核每学年考核一次,考核周期为本教学年度。

1、每学期期初,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对学生评价、单位评价、日常教学检查、专家评价等工作进行安排。

2、学校教务处、学院组织对本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分。

3、各单位汇总学生测评、单位评价等基本数据,并按上述考核方法形成教学质量评分初步结果。

4、评价结果由各教学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处理公示意见,并形成建议考核结果,于7月中旬前报教务处。

5、教务处汇总全校考核结果,按本办法进行复核,报学校考核领导组审核批准、公示。

6、公示、申诉处理。公示期内,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相关教学单位处理公示及相关申诉意见。

7、教务处形成最终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领导组批准后上报教育厅,并反馈到各教学单位、学校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备案。

1、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分数按从高到低排序,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25%(含第25%名次,以四舍五入计,下同),合格和不合格比例不得低于参加考核教师总数的15%。优秀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85分,良好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75分,合格等次的考核总分必须大于或等于60分,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评价学年度获得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主持人直接定为优秀。

2、教学工作量满额的教师方有资格参加优秀、良好等次的评定。新引进教师进校第一年、学校计划内进修教师进修期间工作量不满额的,可直接定为合格,因不接受教学任务等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作量不满可直接定为不合格。评价学年度有教学事故的',依据教学事故等级直接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3、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暂停其原任课程的讲授资格,限期提高业务能力,经重新考核通过后,方可重新认定原任课程的讲授资格。连续两次不合格的教师,教学单位应将其调离教学岗位,或停止其承担该教学任务至少一年,一年后试讲,考核通过后方能重新上课。

4、考核结果与课酬挂钩。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学质量考核结果划分为若干等级付酬。优秀等次的前20%名次的,课酬系数为1.5,余下80%优秀等次的系数为1.2;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各等次课酬系数分别为1.1、1.0和0.5。

5、教学质量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其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聘、项目评选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良好等次的,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个人项目申请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不得申请集体项目。

6、考核结果与单位教学工作考核挂钩。对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优秀或较差的单位,其优秀等次比例适当增加或减少。

1、艺术学院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组,在学校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对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核。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办公室),具体协调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1、学院考核领导组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2、本办法由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教学评价方案篇三

用新的教育评价理念,建立符合素质教育思想的,有利于发挥教师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多元的发展性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使教师正确地认识自我、评价自我,激励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专业发展;改进学校管理,以评价促发展,提升全校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办学层次。同时为科学公正、及时地发现人才、选拔人才、培养人才提供依据。

1、发展性原则,评价是为了促进学校工作和教师个人素质的发展,引导教师通过评价进行自我反思,帮助教师看到自己的成就和不足,激发广大教师扬长避短,促进工作的主动性与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工作和学习当中,进而实现自我完善与自我提高。所以评价必须关注教师发展的要求,将教师的参与、变化和发展过程作为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使评价过程成为全体教师主动、终身发展提高的过程。也成为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过程。

2、全面性原则,根据教师的师德修养、教学状态、学习状态、研究状态、创新状态,多指标、全方位、多层次地实施评价,客观、科学地评价教师的专业发展状况。既重视教师业务水平的发展,也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的提高,既要评估教师的工作业绩,又要重视教师的工作过程;既要体现教师的群体协作,共性发展,又要尊重教师的工作环境和个体差异。

3、多元性原则,评价主体要多元化,突出教师的主体地位,建立以教师自评为准,学校领导、同事、家长、学生共同参与,多向沟通的教师评价机制;评价方法,途径多样化,建立以校为本,以教研为基础的教师岗位工作评价方式,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不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标准。

4、导向性原则——评价最终目的是为了引导广大教师准确地对自身思想品德、工作作风、业务水平、教书育人和教学能力、工作成绩做出公正、准确而又全面的价值判断,帮助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人才观,提升学校教师队伍整体凝聚力与战斗力。

2)教学设计:教学设计重视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全面培养;

3、学习状态:主要从三个方面评价

3)集中培训:积极参加新课程培训,积极参与校本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

4、研究状态:主要从三个方面评价

3)研究成果:在课题研究和教革实践过程中,不断积累问题,探索方法,总结经验,把研究成果上升为理论,并积极推广研究成果。

5、创新状态:主要从两个方面评价

2)评价观念:能够建立发展性的学生评价观,评价方式多样,内容多元开放,贯穿学习全程,富有创造性,为学生喜闻乐见。

6、教学成果

1)学生的考试成绩,以学校组织的各种类别的考试成绩、以及中考的状况确定。

2)学生的学科素养,如参加竞赛获奖情况、参加学科活动的水平,学科研究性学习课题、科学探究活动的开展状况等。

(一)依据客观考核结果

以所带学生成绩为客观依据(含考试成绩、指导学生获奖等),以教务处、德育处、校长室等的检查结果为客观依据,以教师的各项实际获得的荣誉,取得的各项成果为依据(发表论文,参赛获奖),以教师在基本功方面的真实状况为依据。

(二)依据主观评价

1.教师自评(权重占40%)应用自评量表、数学反思日记、阶段性工作总结、个案分析或成长记录等自我反思方式,与可比对象比较,调查问卷,调查交流或问题诊断等分析他人对自己评价的方式进行。要求能经常地反思,自觉地认识自己的优势与不足、给学生的形成性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如何,客观地分析别人的评价意见,确定自我发展目标,实际可持续性发展。

2.同事互评(权重占10%)应用教学人案分析和研讨、说课、听课与评课、述职测评或展示成长记录等交流方式,调查问卷或互评量表等调查方式进行,要求建立教师教学个案研究制度,以教研组或年段为单位进行互评,互评应持真诚态度,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形成团结氛围,促进共同成长。

注重发现教师的闪光点和进步,帮助教师树立自信心,实现自我发展。

4.学生评价(权重占30%)应用问卷调查或个别征求意见等调查方式,座谈会、校长接待日、校长信箱、师生对话等交流方式进行。要求评价前应让学生了解评价目的、内容、过程、程序适合学生年龄特征的评价工具,要信任学生,鼓励学生讲真话、实话,适当顾及学生对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不同接纳程度,以大多数学生的意见为准。

5.家长评价(权重占10%)应用调查问卷等调查方式,家长开放周、座谈会、校长接待日、校长信箱和热线等交流方式进行。要求评价前要适当进行培训,让家长了解评价目的、内容、过程、程序以及工具等,针对家长的城乡地域、文化素质等差异,设计相应的评议工具,要信任家长,要正确引导家长客观、动态地评价教师,鼓励家长讲真话、实话,适当顾及家长对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不同接纳程度,有分析地看待评价结果。

教学评价方案篇四

1.进一步强化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大对教学工作的精力投入,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加强教风建设,提升教学质量。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教师提高授课质量提供比较准确的反馈信息,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风建设,引领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促进各教学单位加强课堂教学环节的科学管理。通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教学管理部门及教学管理人员提供教师教学工作信息,以便全面掌握学校教学状况,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为教师的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年终考核提供依据。

1.全面评价原则。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需接受评价,所有修读该课程的学生均需参与对该课程的评价。

2.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按照评价标准实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和可比性。

3.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各类评价均要严格操作程序,严肃评价纪律,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4.科学性、导向性、可测量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既要科学严谨、导向明确,又要简便可行、便于操作。

1.实行学校、学院(部、室)两级评价管理制度。

(1)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全面安排、指导、检查和监督。

(2)各学院(部、室)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2.做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学院(部、室)在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时,要向师生讲明评价的目的、意义;教育学生严肃、认真、公正、客观地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

3.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应严格遵守公正、求实的评价原则。在评价工作中如发现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按教学事故处理。

4.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期评价制度,学生评价在每学期选课前完成,下学期初公布评价结果。

(一)评价范围及要求

1.承担我校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每学年均需接受一次同行专家评价。

2.同一教师在不同学院(部、室)、不同专业或不同班级开设同一门课程(包括公共课),每个班级的学生都要进行评价,否则评价结果无效。

3.教学督导听课的重点是35岁以下青年教师。

4.以下四种情况之一,自获得相应荣誉或免评资格后,一年内可免于学校督导组及学院同行专家组组织的听课(当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教师除外):

(1)各级“教学名师奖”及校级“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十佳教师”获得者;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一等奖的教师;

(3)连续两年被学校和学院教学督导组均评为优秀的教师;

(4)学院师生公认并由学院推荐的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不超过本单位专业教师总数的1/3,且每位教师不能连续三年被推荐为免评教师)。

(二)评价分类

根据授课内容和方式的不同,课堂教学评价分为理论课、实验课与技能课三大类。

(三)评价指标

为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比性,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统一使用学校制定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包括:

2.河南师范大学课堂(理论课、实验课、技能课)教学质量评价表(专家用表,附件4~9)。

(四)评价方式

为克服单一评价方式的局限性,使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尽可能做到全面、公正、合理,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为三种方式: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校教学督导组评价。

1.学生评价

(1)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必须参加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教,不评教者不能选课。

(2)不能在网上评教的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学生评教,以班级为单位,评教结束后将评价材料当场密封,并由组织评教工作人员和学生班长签字,上交学院,由学院统计汇总后交教务处备案。

2.同行评价

各教学单位由教学副院长任组长,以教研室(组)为单位,选出3名及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学科同行专家组成不同的专家组,分别对本教研室(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及时将评价表交至学院,各学院在每学期期末将本学期所有被评教师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汇总、存档。

3.校教学督导组评价

校教学督导组对全校教师进行评价。

同行专家组和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应通过随机听课、查阅任课教师的相关教学材料或学生座谈会等方式,在全面了解每门课程授课质量的基础上依据河南师范大学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同行专家组和校教学督导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客观、公正进行评价。

1.下学期初,各教学单位上报本单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学校随机抽查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原始材料。

2.为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及科学性,学生评价系统将分别去掉5%的最高分和最低分。

3.等级评定。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基础上,以学生评价成绩20%、同行专家组评价成绩50%和校教学督导组评价成绩30%的权重计算综合得分,总评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90-100分为a级(优秀)、80-89分为b级(良好)、60-79分为c级(中等)、60分以下为d级(不合格)。

4.各教学单位下学期初将总评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三天。

1.各教学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应分析、总结每学期教学评价工作,填写评价工作总结表,于下学期第二周上交教务处。

2.对于评价成绩低于80分及各学院(部、室)排名最后两名的教师,各教学单位要帮助其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制定具体改进措施。

3.任课教师应根据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积极采纳学生、同行专家以及校教学督导组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自身教学现状,发挥优势,克服不足,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1.评价结果记入教师教学档案,作为教师评先、评优以及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2.评价等级为d级的教师,半年内留岗学习,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当年不得参加一切评先、评优和职称评聘,半年以后经学院和学校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连续两年评价等级达不到b级及以上的教师,半年内留岗学习,不能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半年以后经学院和学校考核达到b级及以上方能担任主讲教师;上一学年评价等级达不到b级及以上的教师,当年不得破格评聘高一级职称。

3.评价等级为c级的课程,当年的教学工作量按90%计算;评价等级为d级的课程,当年的教学工作量按70%计算。

4.课堂教学评价结果报送校领导、有关处室及教学单位,并在各教学单位公布评价结果。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河南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方案》(校教字〔20xx〕3号)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学评价方案篇五

以新音乐课程标准为主体,贯彻新课标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眼于音乐教学的活动性、开放性,激发学生音乐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音乐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学生实践活动,完成科学的、开放的教学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素质的全面发展。

通过正确多方位评价,让家长了解学生学习的进度和成绩,鼓励并支支持孩子进一步学习。以新课程为标准,着重从全面发展或富有个性和和独特的表达方式,从多方位灵活对学生艺术能力和人文素养等方方面做出评价。

一、评价目标:

1.巩固本学期的新知识、新技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动力。

2.使学生获得进一步感受美、创造美、鉴赏美的能力和健康的审美情趣,丰富情感体验。

二、考核对象:

一、二年级全体学生

三、考核时间:

第18周——第19周

四、考核方法:

评定等级:成绩可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

五、考核内容:

(一)平时考核,记录学生的点滴进步(占总成绩的20%)。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老师通过学生上课回答问题、参与表演的学习情况以及课堂纪律等方面给一个评价,作为最后成绩的一部分。

(二)趣味考核,给学生自由的展示舞台(占总成绩的80%)。

1、歌曲演唱(占50%)学生自由选择一首歌曲,要求是本学期所学习的内容。(加分内容:加动作进行表演)。

2、你唱我点(占30%)教师选定考核的范围从中选择一首歌曲让学生唱,要求学生完整演唱,咬字清楚,节奏正确。注:歌曲有两段的以唱第一段为主。

一、评价目标

以新音乐课程标准为主体,贯彻新课标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眼于音乐教学的活动性、开放性,激发学生音乐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音乐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学生实践活动,完成科学的、开放的教学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评价项目

音乐成绩考核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

1.学习态度:按照平时记录的课堂纪律、歌曲学唱情况、欣赏表现、音乐知识学习运用能力等综合评定。(40分)

2.基础知识:对本学期音乐知识的掌握,用笔试的形式进行考核。(30分)

3.基本技能:演唱能力。(30分)演唱水平: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所唱的歌曲,歌曲范围为本册学唱歌曲。

要求:

1.用正确的姿势、自然有表情地歌唱

2.演唱形式演唱学过歌曲,大胆不喊不耻,表情自然大方。

3.能够在唱歌时做即兴地律动或动作

三、评价注意事项

1.营造愉快和谐的评价氛围,淡化学生的考试心理,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评价活动。

2.要根据各学科不同的目标及学生不同的音乐水平恰当地选用评价形式和评价方法。音乐学科教学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通过科学的教学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激励我们老师进取,完善教学质量,全面提高音乐教学质量。

一、评价目标:

音乐课程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必修课程,对学生的人格成长、情感陶冶以及智能的提高等具有重要价值。评价是音乐教学的重要环节,通过评价,教师可以掌握音乐教学计划和目标的实现情况,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学生可以及时了解自己达到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今后有效学习;家长可以了解学生的学习进度和成绩,鼓励和支持学生有针对性学习。

二、评价对象:

小学五、六年级全体学生。

三、评价方法:

通过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平日表现与期末评价内容、评价标准等进行综合性评价,其中形成性评价的评定占20%,终结性评价占80%。将最后的综合成绩作为学生本学期音乐学科的有效成绩(采用等级制)。评定等级:优、良、合格和不合格。

四、评价内容及标准:

1.形成性评价音乐教学的实践过程,是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应予充分的关注,在教学过程中经常进行。可采用观察、谈话、提问、讨论、抽唱(奏)等方式进行。因此,音乐教学要将对学生的经常性的'形成性评价加以记录,尽可能地对所有学生实施日常的形成性评价。音乐课代表辅助音乐教师进行记录。评价内容:

(1)上课认真,带齐音乐学习用品;检查书籍爱护程度。(态度)

(2)能认真演唱歌曲。(唱)

(3)能用悦耳的声音有感情地演唱歌曲。(情感)

(4)能认真聆听欣赏音乐。(听)

(5)能积极举手回答老师的问题。(说)

(6)能随音乐律动并会编简单舞蹈。(创编)

(7)课后完成老师布置的教学任务。(练习)

(8)能与组员一起合作学习,解决问题。(合作能力)

(9)参加课外音乐艺术活动。(兴趣爱好)

2.终结性评价评价内容:基础知识、唱歌考试形式:随堂考试。

考试范围:

(1)基础知识(包括音乐欣赏)——以试卷的形式进行卷面考试年级全册内容的基本知识点,包括乐理知识、音乐常识、作品分析以及音乐欣赏等。

(2)歌曲演唱——以抽签的方式进行考试

摘要:新的《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音乐课程的评价应“充分体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精神,着眼评价的教育、激励与改善的功能,通过科学的音乐学习课程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在新课程理念下,音乐课堂教学如何对学生进行评价,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本文根据发展性教学评价的原理与方法,从评价原则、评价形式、评价方法为出发点,结合工作实际,阐述自己的评价观点。

关键词:改革创新音乐评价课堂教学

教学评价指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判决,鉴别和总结。教学评价可以使教师获得反馈信息,及时调整教学方式方法,改进教学策略,培养提高学生的音乐能力。更重要的是合理、适当的音乐教学评价,能够让学生增强学习音乐的信心,激发学习欲望,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提高音乐审美、表现、创造能力,培养良好的审美情趣与人文关怀。对学生在音乐学习中的表现应该以多元评价方式即从多方位、多角度、多形式来综合评价学生在音乐审美活动中的表现。

小学音乐课堂教学评价应注重的原则:

1、注重学生为本的原则。

评价应该服务于学生的学习,有利于学生的自我发展。在评价中更应该注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体验和经历,更加关注学生个性化的表现。任何评价,不管是教师的评价还是同学的评价,其最终目的都是促使学生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发展,以取得更大的进步。因此,应当将学生和课堂学习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对教学和学生的表现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价。

2、注重学科特点的原则。

评价指标的确定和评价方法的选择应以音乐学科的特点和音乐教学的客观规律为依据,体现小学音乐课程的性质与价值,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和音乐审美教育规律。逐步形成科学有效的评价,达到良好的评价效果。

音乐教学的实践过程,是评价的一个重要方面,新课程理念下的音乐课堂教学评价形式,应该是创立多元化的课堂评价:

1、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为适应综合评价的需要,不断丰富教学评价形式,在教学过程中可采用观察、谈话、提问、讨论、抽唱(奏)等方式进行,也可采用成长记录袋、学习日记、开放性考试等形式。在音乐课堂教学实践中不断追求导向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相统一的评价形式,更好地发挥评价的激励和促进作用。通过科学的评价,使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和不足,建立自信,促进音乐感知、表现和创造等能力的发展。

2、定性述评与定量测评相结合。

在音乐教学活动中,对学生的音乐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参与态度、交流合作、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等,可以用清晰、准确、形象的文字进行定性评价,也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行性进行量化测评。

3、动作和表情相结合。

在课堂教学中,根据学生的出色表现除了用语言肯定,还可以用赞许的目光和亲切的微笑表扬,还可用鼓掌或竖起拇指称赞。如:在欣赏《春天来了》一课时,我让学生用手中的物品来模仿春天来了的声音,有的同学用嘴吹纸模仿风声,有的同学用口技模仿小鸟叫、青蛙叫等。可这时,一种很响的脚步声传来,原来是这个班里最调皮的一位男学生干的。当时,我非常的生气,想批评他,可又一想,也许他不是在捣乱,而是有什么别的意义呢?于是,我又让他模仿了一次,然后请其他同学听像什么。他们有的说是春雷,有的说是迎来了鞭炮声。最后这位同学自己说出是春天的脚步声。“很有创意啊,将无声转为有声。”我当时给予了他肯定和表扬。事后,我很庆幸当时没有指责他,如果批评了他,其他同学就不会再大胆表现,那位同学也许还会产生抵触情绪。学生的好奇心强,他们的思维往往领先于教师,并具有更大的创造性。

这是一种宝贵的课程资源,是一种课堂生成性的知识,作为音乐教师,我们要充分利用这种资源,尊重学生,相信学生,善于为学生创设自由想象的空间,让学生在乐海中自由畅游。对于学生在音乐体验中的独立见解,哪怕知识一点点创造意识,我们都应该加以鼓励和保护。难道不是吗?在小学音乐课堂教学中,经常使用多种方式给予学生鼓励和肯定,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美好情感,会有效增强学生学习的动力,从而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

1、自我评价。

对学生的评价可采用自评的方式,以描述性评价和鼓励性评价为主。把评价的权利还给学生,让学生做评价的主人。促使学生对自己的学习进行反思和自我评价。由于在音乐学习中学生个体差异明显,所以学生评价的重点应放在自我发展的纵向比较上。发展性评价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是一种自我参照的评价,即把评价结果跟学生以前的表现进行比较,从而发现学生的进步和缺陷,以针对性地进行激励提出补救的措施。音乐课堂上的评价其目的就是为了让学生通过评价,使自己形成学习的积极态度,帮助他们认识自我,树立信心,给自己提供表现自己能力和成就的机会,让每一个学生都体验到学习的乐趣和成功的愉悦,不断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动机。同时创造宽松的学习氛围,鼓励学生提出疑难和困惑,并通过自主探究和小组讨论得出结论。在音乐课堂上开展的自身评价,只要学生能讲清自己为什么这么评价就足够了。例如:在学唱《我和星星打电话》、《大海啊故乡》等歌曲后,教师请学生评价自己时,有的学生对自己的评价是:“老师,我觉得自己唱得很好,我对自己很满意”。“我觉得自己唱得还可以,我会继续努力”。学生虽然没有说明自己唱得怎么好,但是在接下来的学习中一定是积极的,因为他已经为自己树立了信心。

2、师生互评。

学生是课堂教学的主体,教师是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合作者,教师要正确地认识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使每个学生都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充分的发展,要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更要关注学生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健康和谐发展;不但要关注课堂教学的结果,更要关注课堂教学的过程。教师在音乐课堂上的评价针对性要强、语言力求简明扼要,充分肯定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同时,还应指出学生在哪些方面具有潜能,哪些方面存在不足,使评价有利于树立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提高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促进学生进一步发展。“班级音乐会”、“小小演唱会”通过学生之间和师生之间的互评,能够充分体现评价的民主性,营造和谐、愉悦的评价氛围。达到相互交流和激励的目的,是一种生动活泼的评价方式。如:教师激励性的评价语言可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案例背景]音乐教育,在一定的程度上还不只是一们知识,而是一种体验,一种音乐审美愉悦的体验。如果没有亲身的参与是很难获得这种体验的。尤其对于低年级的小学生而言,由于他们的生活阅历少,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对于音乐那种无标准答案的体验会陷入一种迷茫。为了更好的引导学生体验音乐所带来的美感,同时也不应挫伤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教师在让学生欣赏音乐,体验音乐作品的过程中鼓励是教学的一个有效策略。因此,课堂激励性的语言也就成了教师的主要评价语言。激励性语言运用得恰当,运用得及时,不仅能保持学生学习音乐的热情,同时对树立学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案例]有一节课,我让学生第二次聆听音乐《牧童》时,要求他们跟着音乐哼唱歌曲的旋律同时加上羊的叫声,当音乐再次响起时学生唱起了“蓝蓝的天,咩咩咩;绿绿的水咩咩咩……学生听完后我及时的作了评价:“哎呀,我觉得孩子好棒啊!不但自己创作了两声部的歌曲,还演唱了两声部的歌曲,你们真了不起……”。孩子们听到我对他们的肯定,兴趣高涨。接着整个课堂都是在学生“我要学“的氛围中完成了整首歌曲的演唱。而且还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音乐课程改革呼唤新的评价理念,在课堂教学中每一位音乐教师的教学理念和教研能力在实践中不断加强,业务水平在进一步提高。新的音乐课堂教学评价观念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也更深入地推动音乐课程改革的发展。期待在实践中、在探索研究中我们的小学音乐课堂教学评价更加趋于完善。

参考文献:

[1]《音乐课程标准解读》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走进新课程》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教学评价方案篇六

十月十八日中心学校召开全体成员及中小学校长会议,王铭琪校长传达“大金会议”精神,领学教育局关于《xx市教师教学绩效考核方案》和《xx市中学任课教师业务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并将文件复印到各校。要求学校认真组织学习,并展开讨论,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教师,使之提高认识,从思想上有根本的转变。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规范学校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首先,龙坪中心学校制订了《中小学校长工作考核细则》,中心学校将组织专班,按考核细则30条对校长在校工作情况通过查、看、问、谈、算等方法进行考核。按得分多少,作为评定校长工作好坏的依据,对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得分较低的进行通报、谈话、追究责任,直至置换岗位。同时还制订了《龙坪中心学校中小学常规教学管理实施方案》。方案从领导小组、时间安排、管理目标、管理思想、管理要求、管理措施等六个方面对各校常规情况进行考核。其次,要求各中小学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依据中心学校考核细则和管理方案将教师的两贴,节假日补助拿出来浮动。根据各校实际制订以下五条考核方案,作为学校管理的指导性文件。一是《常规教学管理方案》,从教学计划的制订到备、讲、批、辅、考等各个环节都作了详细的规定,有标准、有要求、有计划、有措施。二是《教学质量奖惩方案》。从教学常规、教研常规、教学质效、教研成果、竞赛辅导等方面进行考核,使教师人人都有参与的机会,个个都有争先的动力。三是《四优奖励方案》,从教师的讲课、说课、教案、札记、论文、报道等方面获得的不同等次的作品分别给予金额不等的奖励,旨在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升教师个人素质,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四是《评优晋级方案》,本着奖勤罚懒、奖优惩劣的原则。从“公正、公平、公开”的角度出发,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量化,把那些贡献突出的教师选拔出来,给予表彰奖励。五是《班主任津贴发放方案》,从一日常规的.各个方面作出严格规范。即:分别从班风、班纪、三操、集会、安全、宣传、人头巩固、平面管理、班主任到岗等方面作出严格的规定,分成等级浮动发放。

有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学校工作才能有序的开展。要使制度落到实处,重在抓好过程管理。中心学校将按照各项管理制度,深入到学校,推门听课,检查督办,听汇报、查记载、看通报,从领导到老师,从各室到各组,层层查看,级级落实,严格管理,跟踪检查,使学校各项工作按制度化、规范化的程序运行。

教学评价方案篇七

2.为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制定政策、规定、措施、规划等提供参考依据;

3.为各类评奖、职称评定、职务晋升、教师留任、聘用等提供参考依据。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对象为我校所有本科学生任课教师(含兼职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具体方式为全体教师均需参加学生评教和同行评价,在学生评教中排名前10%和10%的教师在下一个学期内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家评价。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由学生评教、同行评价、专家评价四部分构成,并以校级教学督导及中层干部随机听课、学生信息员采集信息为补充。

1.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以学期为单位,由学生通过网上评教的形式完成。具体实施办法为:自20xx级开始,学生网上评教与学生选课同步进行;评价结果由学校统一处理。

2.同行评价

同行评价以学期为单位,由同行教师以听课、评课的形式完成。具体由教学单位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每位讲授全日制本科学生课程的教师均应参与;

(2)一位教师在一学期被同一位教师听课、评课的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

(3)每位教师每学期需同行听课、评课5次/以上。同行评价表在学期结束前由教学单位统一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学校处理数据完成后,相关资料由教学单位留存。

3.专家评价

在同行评价和学生评教基础上,由学校组织专家通过随机检查教案等教学文件和听课等方式完成专家评价。评价对象为前一学期同行评价和学生评教综合结果在本教学单位排名前10%和后10%的教师。排名前10%教师经专家评价后确定是否给予校级优秀课堂教学奖的奖励。

校级教学督导及中层干部随机听课、学生教学信息员采集的信息可以为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提供参考信息;具体实施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校级教学督导及中层干部随机听课、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的信息中涉及任课教师违反教学运行的相关规定(具体按照《四川师范大学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认定)的情况,经核实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机构分校、院两级设置。学校一级的课堂教学评价机构为教务处,职责如下:

1.负责专家评价的组织与安排;

2.负责学生评价的组织与管理;

3.负责学生信息员的组织与管理;

4.负责全校性课堂教学评价的结果分析;

5.负责对各教学单位同行评价进行监控等。

各教学单位须成立有分管教学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秘书参加的课堂教学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课堂教学评价。工作小组的职责包括:

1.负责本单位同行评价的组织与管理;

2.负责与学校评价机构联系课堂教学评价事务;

3.负责本单位课堂教学评价档案的管理等。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学校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手段,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考核、奖惩与聘用的重要参考信息。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学校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评价结果居于各教学单位后10%的教师,学院应组织专家对相关情况进行复查,查找问题,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1.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组织与管理,纳入教学单位工作考核范畴;

课堂教学评价是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各教学单位务必采取有效措施,结合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不懈努力。

教学评价方案篇八

漳州师范学院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试行)

漳师教[20xx]30号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制度保障。建立由学校、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估体系,实现对教学过程和效果的有效测评和监控,不仅有助于师生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教学管理效率,而且有利于推进我院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从而保证我院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为此,教务处特制定本方案。

教学质量评估的基本原则: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执行教学质量评估标准。

评估指导思想:从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入手,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教学管理、教学内容、改革,形成能充分地调动师生教和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教学运行机制。

教学质量检测评估系统,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系列:

1、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系列:包括教师师德和教风检查、日常教学工作质量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三个方面。

2、学生学业质量测评系列:包括作业质量测评、考试质量测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测评、专业见习(实习)质量测评等。

3、教学管理工作质量评估系列:包括教研室工作评估、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评估、系级教学工作评估、校级(主要是教务处)教学管理水平评估等。

鉴于学生学业质量测评已有一套相对完整和严格的制度,故本方案侧重于对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的评估,系级教学工作及教务处教学管理水平评估方案另行颁布。

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

(1)同行评议。由本教研室主任组织全教研室教师,在认真听课的基础上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教师用表)》(见附件1),对被评教师教学质量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取其平均值作为同行评议分。

(2)学生评议。由任课班学生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学生用表)》(见附件2),对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取其平均值作为学生评议分。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一般在学期末由各系组织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期总评分中,教师同行评议占40%,学生评议占60%.

2、教师日常教学工作质量检查

(1)教学常规自查。一般在期中进行。教师根据自己应履行的教学工作职责,对半学期的教学情况,包括课程计划的执行、上课出勤、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等进行自我检查,填写《教学常规教师自查表》(见附件3),各教学单位汇总后形成总结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2)系级教学常规督查。由各系组织教学督查员例行教学常规巡视检查,填写《教学督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每月由系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后在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布。

(3)教学巡视检查,由教学巡视员进行教学常规巡视检查,填写((教学巡视情况登记表》(见附件5),每月由教学巡视组对教学巡视情况进行汇总在适当范围内给予公布。

(4)教学事故处理。由教务处根据各系和教学巡视员所报教师违规违纪情况予以审核,填写《教学事故和违规违纪情况登记表》(见附件6),报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5)召开学生座谈会。一般在期中阶段进行。由各系分别组织,教务处有关人员参加,听取学生对教师教学、教学管理、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填写《学生座谈会记录表》(见附件7)。各系根据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相应的处理办法,报教务处备案。

(6)学生信息员反馈。由各系选派的教学信息员每月填写一份《教学信息员反馈表》(见附件8),直接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再由教学质量管理科汇总后向有关教学单位反馈,各系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7)随机听课评课。校领导、教务处干部、教学巡视员等进行日常随机听课,填写《随机听课评议表》(见附件9),并及时向被听课教师提出反馈意见。

3、教研室工作质量考评

(1)教研活动。由各教研室安排每2-3周进行一次教学研究活动,可就教育教学理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等进行探讨。每次教研活动须填写《教学研究活动记录表》(见附件 10)。

课、评课,填写《公开课评课记录表》(见附件11 )。

(3)教研室工作评估。每两年对全校教研室工作和成果进行一次评估,由各教研室填写《漳州师范学院教研室工作评估申请表》后,教务处组织专人根据《教研室工作评估表》(见附件12)进行审核评分,从中按一定比例评出全校先进教研室,予以公布表彰。

4、系级教学状态评估

(1)每学期末由教务处根据《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考评表》(见附件13)的指标内容就各系的教学常规管理、教师教学工作及教学效果等进行考评。

(2)系级教学工作评估。每四年对全校各系的教学管理水平进行一次综合评估,按照《系级教学工作评估表》(另行颁布)进行量化评分。

1、教学质量评估实行校、系、教研室三级管理体制,以校级管理为主导,系级管理为主体,教研室管理为基础。

2、根据不同层级、类别教学评估在内容、条件、难度、周期等方面的区别,应合理安排各类评估的时序和频度。系级教学工作评估、专业办学水平评估等宜3-4年开展一次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课程建设评估、教研室工作评估等宜2年左右开展一次;教学常规检查、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考评应在每学期作例行安排。

4、教师日常教学工作质量检查以期中教学检查为主,贯穿学期始终。教学常规督查、教学事故处理、学生信息员反馈、随机听课评课等在平时进行;教师教学常规自查、学生座谈会、教研室工作抽查、教学专项检查等在期中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系级教学管理工作考评等在学期末进行。

5、毕业论文(设计)、教育实习(见习)、专业实践等教学环节的质量情况将另行组织专项测评。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教务处。

漳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二0xx年十一月八日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教师用表)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表(学生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