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秋天·秋天散文读后感(优质7篇)

小编: 琴心月

“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读”是“感”的基础。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知道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秋天·秋天散文读后感篇一

我记得做小学生的时候,郊外踏青,是一桩心跳的事,多早就筹备,起个大早,排成队伍,擎着校旗,鼓乐前导,事后下星期还得作一篇《远足记》,才算功德圆满。旅行一次是如此的庄严!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内,八十多岁,没有逛过一次西湖,最后总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就没有再回来——葬在湖边山上。

出门要带行李,那一个几十斤重的五花大绑的铺盖卷儿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难关。要捆得紧,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见棱见角,与稀松露馅的大包袱要迥异其趣,这已经就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所能胜任的了。关卡上偏有好奇人要打开看看,看完之后便很难得再复原。“乘兴而来,兴尽而返。”很多人在打完铺盖卷儿之后就觉得游兴已尽了。在某些国度里,旅行是不需要携带铺盖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就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就有随时洗换的被单,——旅客可以无牵无挂,不必像蜗牛似的顶着安身的家伙走路。

携带铺盖究竟还容易办得到,但是没听说过带着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没有臭虫设备的。我很怀疑一个人于整夜输血之后,第二天还有多少精神游山逛水。我有一个朋友发明了一种服装,按着他的头躯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无缝的睡衣,人钻在睡衣里面,只留眼前两个窟窿,和外界完全隔绝,——只是那样子有些像是kkk,夜晚出来曾经几乎吓死一个人!

原始的交通工具,并不足为旅客之苦。我觉得“滑竿”“架子车”都比飞机有趣。“御风而行,冷然善也,”那是神仙生涯。在尘世旅行,还是以脚能着地为原则。我们要看朵朵的白云,但并不想在云隙里钻出钻进;我们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但并不想把世界缩小成假山石一般玩物似的来欣赏。我惋惜米尔顿所称述的中土有“挂帆之车”尚不曾坐过。交通工具之原始不是病,病在于舟车之不易得,车夫舟子之不易缠,“衣帽自看”固不待言,还要提防青纱帐起。刘伶“死便埋我”,也不是准备横死。

旅行虽然夹杂着苦恼,究竟有很大的乐趣在。旅行是一种逃避,——逃避人间的丑恶。“大隐藏人海,”我们不是大隐,在人海里藏不住。岂但人海里安不得身?在家园也不容易遁迹。成年的圈在四合房里,不必仰屋就要兴叹;成年的看着家里的那一张脸,不必牛衣也要对泣。家里面所能看见的那一块青天,只有那么一大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风明月,在家里都不能充分享用,要放风筝需要举着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邻居没有遮拦。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头碰脑的不是人面兽,就是可怜虫。

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虽无勇气披发入山,至少为什么不带着一把牙刷捆起铺盖出去旅行几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风吹雨打,然后倦飞知还,觉得“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这样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变成为暂时可以容忍的了。下次忍耐不住的时候,再出去旅行一次。如此的折腾几回,这一生也就差不多了。

旅行中没有不感觉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种趣味。哈兹利特hazlitt主张在旅行的时候不要伴侣,因为:“如果你说路那边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侣也许闻不见。如果你指着远处的一件东西,你的伴侣也许是近视的,还得戴上眼镜看。”一个不合意的伴侣,当然是累赘。但是人是一个奇怪的动物,人太多了嫌闹,没人陪着嫌闷。耳边嘈杂怕吵,整天咕嘟着嘴又怕口臭。

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时候,但是也还想拉上个伴。只有神仙和野兽才受得住孤独。在社会里我们觉得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人居多,避之唯恐或晚,在大自然里又觉得人与人之间是亲切的。到美国落矶山上旅行过的人告诉了我,在山上若是遇见另一个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脱帽招呼,寒暄一两句。还是很有意味的一个习惯。大概是只有在旷野里我们才容易感觉到人与人是属于一门一类的动物,平常的我们太注意人与人的差别了。

秋天·秋天散文读后感篇二

林先生的散文,最适合在平静的夜晚,冲上一杯淡淡的香茗,独坐在发出温和的光的台灯下,静静地欣赏,享受散文带给人的平和与智慧.曾经多少次,在自己心情烦乱的时候,《林清玄散文集》陪在我身边,安抚我的心灵,让我一次次平静下来.这些文章,犹如一道道山泉,带着它的淙淙流水声缓缓地走到我们心中,让我们去慢慢品味生活的甘辛.林清玄的散文总有一种哲学的意味和一点“禅”的味道.读他的散文犹如一次心灵的洗礼,总能给人深深的`启迪.

秋天·秋天散文读后感篇三

从中令我最记忆犹新的一篇文章就是《血色母爱》里面记叙了一个小女孩叫罗莎琳是一位13岁的少女,从小丧父,嘉靖贫困,常受到别人的鄙视和侮辱。她母亲心里很不是滋味,总是想做些什么让女儿快乐起来。

母亲看见了救援人员,怎么叫他们也听不见。母亲想到用血引起救援人员注意,他用边上的岩石切片割断了自己的动脉,然后在血迹中爬了十几米的距离,救援人员看了血地上那道鲜红的长长的血迹才意识的下面有人。等来到医院已是抢救无效了,就这样母亲离开了仅有13岁的女儿。

读着,读者,我禁不住热泪盈眶,母亲那坚毅的脸庞,仿佛在我的眼前。

秋天·秋天散文读后感篇四

在暑假中,我读了《朱自清散文》,透过这本书,我看到了一个更广阔的视窗。我沉醉于其中,朱自清用他唯美的笔调描绘出了一个完美的意境,不论是美景还是一切生灵,在他笔下,都显得格外生动。

我特别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就是《匆匆》中所提到的,朱自清用对比的方式来突出了岁月流逝之快,不错,世间万物虽有毁灭的一天,但总会有重生的时候,而我们人,在这世上的时间是有限的,生命不能重来,岁月又何尝可以倒流呢?上天赐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但在指尖流过的岁月,谁又会在意呢?所以,当一个人的生命走到尽头时,就会加倍地珍惜仅剩的时间,因为,他知道,他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了。“时间就是生命”,这是一句真理名言,在朱自清的笔下,就更衬托出了它的价值。

朱自清的文字不仅包含深刻的道理,而且还十分优美,他对景物的描写可谓是淋漓尽致,仿佛可以活生生地展现在你的眼前了。

秋天·秋天散文读后感篇五

冯骥才这位作家我早已熟知,记得小学那会儿曾学习过《俗世奇人》中的一篇文章,从此便迷上了冯老的著作。而冯老的散文作品我还未曾读过,所以趁着这个暑假,买来他的《万物生灵》细细品读一番,与冯老一起做一个真正热爱生活的人。

一个一直认为自己热爱生活的人,但在读过《万物有灵》之后,才会发现冯老对生活的热爱更加细腻,更能涤荡人心。好的文字体现或许就是书中的某个片段,某个角色,某处情景勾起你美好的回忆,且在你的记忆里深深定格。哪怕它只是一个很微不足道的人或事,比如书中的《捅马蜂窝》。对于一些在乡下长大的孩子,可能都有经历过,我虽不是在乡下长大,却也干过捅马蜂窝的事。

回想起那天下午,我和父亲发现老家大门上有个马蜂窝,进门的时候,就会蜇人。于是,父亲拿起一根棍子,准备捅掉它们。我当时既害怕又兴奋,毕竟是第一次捅马蜂窝,父亲在屋里,我在屋外离得远远地看。父亲一捅,马上关上门,马蜂成群地在空中飞着。忽然,一只马蜂在我身上飞来飞去,我吓得要命,便跑了好几里路躲开它们,不过还是被蜇了,回来时,马蜂早已散去。而作者童年捅了马蜂窝,使作者似乎有一层罪孽感压在心上,暗下决心,不再做伤害他人之事,给予我们热爱生活的前提是能善待万物的启示。

每回想起这事,我便感触良多,不禁感叹这书中美而又奇的语言风格,既能勾起人的回忆,阅读时又让人仿佛身临其境,可以亲眼看他描写小植物在微风中摇曳,活泼的动物在你身边蹦跳,将我们引领入大自然中,看花开,看水流,望鸟飞,听虫鸣。我们被书中美妙的文字所打动,被这些自然界的神奇所征服,处处也都体现冯老对生活的热爱和细腻。孩子们跟着冯骥才的文字,可亲近自然界万物生灵,更加细腻地去发现生活中的美,建立起热爱生活的心灵天地。于我而言,我觉得这便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细细回味,慢慢品咂,感受冯老付诸真情的文字。原来在大自然和生活中处处是充满诗情画意的,只是不曾入心地去感受罢了,做一个真正热爱生活的人,他是幸福的,也是足够幸运的。

秋天·秋天散文读后感篇六

林清玄的散文就像是一副素描,简单的几笔,却勾勒出一个人心底繁杂的世界。亲情与乡情是必不可少的主题。他写到浴着光辉的母亲,虽不是他的母亲,但天下的母亲一般的爱子心。就是一句宝贝不怕,便透露出一个母亲对孩子无限的关怀。某些感动就是从这些细枝末节衍生出来的,不必轰轰烈烈,就是那么一句话,而生活中所见到的也许比一句话更简短粗略。但却实实在在。作者的眼睛就是如此善于抓住生活中的点滴,被人遗忘的点点滴滴,在他的笔下重现,带给人真实的触动。

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永远说不尽道不完的,作者的有一句话,我觉得说的很好——对于父母的爱,我们也是“提得起来,就是我们的”,趁还提得动,行李箱还有空间,就多塞一点爱进去吧!在这些尚在的时间里,也许我们应该对父母说出自己的心意,不带半点羞涩地毫无保留地道明,正像他们给予我们毫无保留的`爱。林清玄的散文里总有一股清新的气息,许是有流水的声音,许是洒进了阳光的温暖,有许是有风吹过的清凉。总之,这一切都使你不得不安静,在东日人烟稀少的书店,当你坐下翻开这本书的时候,就已有弹奏琴弦飘出的琴音安抚了你浮躁的心。它让你不知不觉地静下心,不知不觉地专注于这字里行间的温柔。这便是一本书的魅力所在。像是一个禅师在向你说教,声音低低的,柔柔的,却丝毫不差地进入你的耳中,落进你的心里。所以,花季的时候,不要忘了在自己的心里种花。

秋天·秋天散文读后感篇七

今日上了《散步》这篇文章,我深感触动那是怎样的一篇文章呀,读起来是那么亲切、温馨,通篇充满着丝丝蜜语浓浓亲情:母亲的慈祥,作者的孝顺,妻子的贤惠,还有那个胖胖的小家伙儿,更是聪明可爱。

我反复读着,文中初春的新绿、树上的嫩芽、转季的冬水;异常是那菜花、桑树和鱼塘,那山水画般的江南春色在眼前明朗清晰起来。不由得陷入沉思,想起一些往事。

我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工作都很忙,姐姐也顾着学习,可是哥哥只要有时间就会带我漫步在林间小道中,他会捉一些小昆虫吓我。有一次,哥哥问我河水为什么朝那个方向流,我不明白,哥哥就带我往上走,走啊走,我最终看出来了,水来的方向地势高,我高兴得说:“哥,这边地高,那边地低。”哥哥牵起我的手说:“是的,我们有一句古话就叫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做人要是不努力、不奋斗就会像这河水一样只能往下流了。”长大后,在学习、生活中每遇到困难就想起哥哥的教导和温情,就有了无限力量。只是此刻哥哥已经出国留学了,一年也只能见到一次…。

“我蹲下来,背起母亲,妻子也蹲下来,背起了儿子。好像我背上的同她背上的加起来就是整个世界。”只要有亲情在,只要多尽一些职责,我们的生命就是幸福的,生活就是完美的。亲情是多么珍贵,让我们把爱一棒一棒的传递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