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活着读后感读书笔记(实用5篇)

小编: 紫衣梦

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好好地对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知道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读后感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活着读后感读书笔记篇一

一、“活着”的深意

“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丧失子女的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子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犹记得两年前看《活着》时的感受——心痛。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

为了救县长的女人,有庆可以说是被害死了。看到这里我流泪了,尽管怀疑故事的真实性,却始终感到沉重。因为当时社会复杂的人际关系,有庆送掉了年轻的生命。我一直无法释怀,眼前总是浮现出一个瘦小的男孩举着鞋,朝我跑来.他分明是笑着,我却看到了他眼底的悲哀。

二、简单的幸福

“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

可是家珍的这句话却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里,直到现在依然如此清晰。只有经历过分离之苦的人才知家人团聚的真实可贵吧。

直到看到家珍的话,我突然感到茫然,曾经执着着的梦想也开始变得模糊。难道真的是我错了吗?我开始回忆过去的点滴:每天早晨母亲比闹钟还准时的 morningcall,在自修课上和同桌狂吃零食,傍晚一家人围在桌前吃饭,热气给父亲的眼镜片蒙上一层白雾……我发现自己拥有的太多,也正因为自己拥有,才觉得它们似乎是可有可无的。

几天后,好友一脸喜悦地告诉我,她父亲出院了。看着她脸上洋溢着的笑容,我更坚定了: 原来这就是我所追求的幸福。

活着读后感读书笔记篇二

如何让自己过上悲惨生活,「去比较」,会觉得好像全世界都过的比自己好。

不。

倾听了一些故事,尤其今天看完《活着》,又不是一个人承受着生命不可承受之重,每个人心里都有苦在受着,突然觉得安慰不少。

我一直哭,一直哭,哭自己没有新鞋子穿,直到发现有一天,有的人,他没有脚。

风光浪荡了一时的福贵,苦了却一世。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得艰难且坚强。作者却把至亲的死描述的很淡然,人应该最忍受不住的便是至亲的突然离去吧。好像等你刚看到希望放心去忙活,一转身回来,人就没了。

福贵这一世看着自己的父母离去,儿女离去,女婿离去,最后到相依为命的小外孙也离去。没有悲叹命运不公,反而他释然了,毕竟,”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大了又变成牛。” 活着,还是有希望。

与老牛”福贵”的相依为命,以及他嘴里吆喝的”有庆””二喜””家珍””凤霞“”苦根”这些耕了几分几亩地的”牛”,都是他的希望吧。

死了的人都想活回来,活着的人就更应该好好活着。

活着读后感读书笔记篇三

这部小说大约是在7月开始阅读,那段时间手头上的工作也比较集中,只能抽空看-早上没睡醒的地铁,午休时….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次在晚上10点左右,从虹桥足球站回徐汇区,在地铁上本来已经疲惫不堪,拿出包里的电子书时,正好讲到有庆每天都要去人民公社看曾经是他家的羊,心里一下开出了小花:“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人啊,原来羊也可以做宠物。”

《活着》的结尾令我难忘,唯一活着的老人福贵给他的老牛也取名叫福贵。叙述者看着老人和老牛在暮色苍茫中慢慢消失,留下他独自一人: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这本小说之所以能让我感动,很大一部分不在于主人公富贵的命运多舛,而是在于他在描述这段命运时的平静,让人惊诧的平静,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才能做到平静的描述至亲一个接着一个离自己而去,用一个词来概括的话,我想那就是忍受。

活着读后感读书笔记篇四

平凡,但不平庸。

活着或死亡都是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这薄薄的一本书却花费了我好长时间,这让我更加切身体会的读懂了这本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导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但又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有特殊的时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幸福到衰落,身边的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的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头瘦骨嶙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

最让人心痛的莫过于福贵的儿子抽血过多死了,那么天真的一个孩子,遇上了一个“医术高明”的医生,为了救县长的老婆,没想到那县长还是跟他一起饱受战难的春生。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了吧,你总会面对到一些不想接受的现实。

这个世界确实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富贵,而有的人却只能像福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汗血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做,我只能面对现实,或者依靠努力打破现实,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己能对世界友好,因为你很难改变世界,但世界改变你却易如反掌。

回到书本,福贵做到了不被世界改变,就算经历什么大起大落,他总是能无动于衷,依照着自己的意愿进行下一步的打算。

活着容易,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不容易。

活着读后感读书笔记篇五

这本书读了大概两星期,阅读过程时不时感受到他的魔幻现实主义的,大呼过瘾;时不时被他幽默机智的语言搞的乐不可支;不过也有一些枯燥的地方被我囫囵吞枣的带过了。

这本书笔者最感兴趣的一点就是他的写作之路。关于这点,书中并没有很系统详细的叙述,而是把它们分散到他的经历当中。简单的说就是马尔克斯自下定决心成为一位作家开始,到他四十岁前的人生的经历都是在为成为作家做铺垫的,十分坎坷。他在高中时写了很多的诗,没有展现出惊人的才华,虽然他在成为作家之后还想写一本诗集来证明自己还是有天赋的,但终究没有动笔。原本他打算大学退学并且说服了母亲,但最后由于对父亲的恻隐之心,他读完了大学,按照父母的期望找了一个正当的职业--成为一名记者。此时他的内心是撕裂的。这段经历让他融入了社会,经历了哥伦比亚的动荡,马尔克斯从一位战地记者转行写影评。那时他就把自己的家族往事作为第一本书的写作题材,写完之后开始投稿。编辑看了之后给他的退稿信,其中一些见解还无懈可击。于是马尔克斯通过学习把书中一些很长的与主题无关的内容分离出去,单独成集。并且妙手偶得的换了一个高大上的名字《枯枝败叶》。他的作品终于得以出版。

《活着是为了讲述》这个主题体现在他写作《百年孤独》的时候,他以为能有1000个读者就满意了,结果20年后让他在八二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他还差点把这笔奖金搞丢了。此后,他继续进入写作的高产阶段,接下来《霍乱时期的爱情》改编自父母的爱情往事;《迷宫中的将军》源于爷爷的偶像崇拜,于是收集很多资料写出这本有史以来最独特带有魔幻文学色彩的传记。

在90年代,他开始写几个中篇小说想要组成一部作品《我们在八月相见》,他反复在公开场合提到这本书的内容,其地位将是自己的生涯总结作品。最终因为没有写出满意的结局成为遗作。

还有就是这部自传。据说他构思了一个四部曲的系列来讲述自己的一生。他曾用一段文字来表达他对这次的作品感到满意:“以往他酷爱音乐,但音乐会影响他的写作,因此写作什么主题就用那个主题的背景音乐;然而在写作这本传记,奇迹般的任何音乐都不会影响他的写作”。

可惜他只写了第一本就没在往下写,故事戛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