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通用8篇)

小编: 雅蕊

当面临问题时,我们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接下来是一些关于营销策划的专业书籍和学术研究,希望对大家的学习和实践有所助益。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篇一

本奖励方案由四部分组成:一是单科综合成绩市名次奖,二是班集体成果奖,三是艺体重中奖,四微机教师学生过关奖。

按各学科市名次(全市44个单位),全市第一名奖800元,第二名700元,第三名600元,第四名500元,之后每下降一个名次,少奖10元。

根据各班重中上线人数(含艺体重中)、前7500名上线人数,按照重中每上线一人奖励40元、前7500名每上线一人奖励30元的办法奖励到班级集体,首先奖励班主任抽取10%,剩余的再根据中考各学科的`工作量权重分配,教多个班的,参与每个班的分配。分配比例:语数英0.5,理化0.333,史政地生0.25;地理生物按6个班政史总额平均到1个班,再按所教班数分配。

按考取重中人数,对音体美专任教师进行奖励,考取艺体重中每人奖励150元,直接奖励到专任教师。

谢金辉奖200元。

备注:

1、因没考理化生实验,取消了07年理化生实验教师、实验员每人30元的决定。

2、教导主任1人、负责毕业班的校委会1人,级部主任1人各抽奖金200元。

3、核算分配小组成员: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篇二

为加强教学管理,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我校将在第11至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全面负责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各院(部)要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提交分析研究报告。

3。学校对各院(部)反映的共性问题,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定于11月13日—11月24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具体时间为:

1。11月13日—11月17日,为院(部)自查、全员听课评教阶段。

2。11月20日—11月24日,学校组织专家分别到各教学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各单位教学运行情况。

具体检查时间将提前一天通知。

3。11月21日之前,交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附件1)、同行评教结果汇总表(附件2)、师生座谈会记录和总结(见附件3)、教师评学汇总表(见附件4)。

(一)院(部)自查

1。组织召开教师、学生代表评教评学评管;

2。教学院(部)领导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

3。教师教学进度,调、停课情况,教材使用情况;

4。学生上课出勤、课堂纪律等学风状况;

6。课堂教学奖初评工作总结;

7。新修教学大纲工作情况;

8。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二)学校集中检查

教务处将会同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学督导办公室、学生处及院(部)领导,对各教学单位的常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还将着重对课堂教学奖初评复评工作、教学大纲及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计划,真正把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客观地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地反馈给相关人员,并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意见;对教学管理和教学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教学单位要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建议或解决措施,形成分析报告及时向学校反馈。

2。各院(部)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按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改科(a14—0214),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篇三

为了加强对教师教学工作过程、学生学习表现结果的监测和调控,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切实加强对我校教学质量的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构建系统、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测体系,以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教学质量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既重视教师的“教”更重视学生的“学”,使教学过程成为不断反馈、不断调节、不断改进的动态过程,达到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通过对学校教学质量进行监测,使教师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质量观。推动学校加强管理,改进教学,提高课程实施的质量和效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1、导向性原则:体现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师生全面发展,促进学校持续发展,促进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2、全面性原则:既包括对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的监测,要包括对教师教学质量的监测。既对学生的知识技能掌握情况进行检测,又对教师教学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全程性的跟踪监测。

3、针对性和指导性相结合的原则:检测要结合学校教学现状和新课改的新要求,引导教师及时总结教学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的方法,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效率。

(一)、教师教学教学过程的监测。

1、备课。以备课组为单位,要高度重视和进一步规范集体备课,努力提高集体备课的实效性。

2、上课(课堂教学)。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要高标准、严要求,要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指导学生进行课堂学习,使学生活泼高效的学习,让尽可能多的学生受益。

3、作业布置、批改与讲评按检查情况分等级。

(二)、学生学习(成长)过程监测

1、综合表现评定。

根据县教育局相关精神,评定内容分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行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六个方面。

综合表现评价结果由综合表现评定和综合性评语两部分组成。综合性评语主要对学生综合表现内容的五个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技能。综合性评语要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撰写。

综合表现评定:各班根据学生综合表现评定内容的五个方面,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将其具体化,力求科学性和可行性。综合表现评定结果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

2、测评等级:主要是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的定量测评。测评项目包括:道德品德、公民素养、审美与表现、运动与健康、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等六类。

(三)、教学效果的监控。

1、日常教学质量的随堂抽测

根据各学科、各年级、各课节的具体教学内容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每节课的具体抽测内容,由学校教学质量监测机构的成员不定期到各班进行随堂听课,课后对学生的掌握情况进行抽查,并准确、合理的分析抽测结果,及时反馈给教师,对教师的教学工作作出有效调控。 2、阶段性教学质量检测及在期末通过对全校各学科进行检测,以各学科成绩相对落后的学生学习情况后,各学科、各班级教学质量的提高幅度为评价的内容开展相应评价。

学校建立教师、年级组、学科教研组三级监测网络,教师以自我监测和随堂检测为主,随教学过程进行而进行。教研组以抽查教案、作业和对学生进行阶段性检测为主的检测方式。

五、

集中监测。除每学期根据县教育局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安排相关集中检测工作外,组织好期末质量检测,并做好质量分析与数据呈报工作。

期末要按县教育局教育教学质量统一要求,开展校内教学全方位督查和每学期教师评价工作,及时上报督查、评价结果。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篇四

为调动初三全体科任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敬业精神,确保每年中考成绩有新的`突破和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鼓励团结协作,注重教学管理,学科成绩突出,体现优劳优酬。

1、本学年毕业班无任何重大安全事故;

2、中考成绩达到沙井民办学校毕业年级平均水平;

3、中考成绩达到宝安区民办学校毕业年级平均水平;

4、中考个人总成绩达到600分及以上的成绩;

5、中考个人单科达到“a”、“a+”等级的;

6、体育成绩平均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

7、体育成绩单项达到“a+”的。

第一部分:文化课学科奖励

1、团队优秀奖励:

(2)中考总分标准平均分达到430分(去年平均分为410.58),奖励团体(包括行政)1500元;每超过5分增加100元。

2、学科单项奖: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各科每达到一个“a+”等级奖励本科教师200元;达到“a”的.奖励100元。

第一部分两项奖励可混合计算。

第二部分:体育学科奖励

体育教师奖励:

1、平均分到达80分奖励100元,每超过5分奖励100元。

2、学生单个等级每达到一个“a+”奖励100元;学生单个等级每达到一个“a”奖励30元。

第三部分:行政管理奖励

1、初三一学年内没有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奖励值周行政每人300元。

2、中考报名、综合评价、英语口语、口语模拟考试、一模、二模、三模、中考等有关中考各项组织工作顺利进行,未出现任何失误的奖励行政负责人300元。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篇五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行动纲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国家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科学评估全县义务教育质量,充分发挥教育质量评估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引导学校注重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

导向性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面向全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发展观。

整体性原则。考核评估内容注重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并举,工作绩效和工作流程兼顾,确保质量评估的完整性、发展性和科学性。

公正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事实性资料为佐证,以相关统计数据为依据。考评程序规范透明,考评结果公开公正。

激励性原则。评估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旨在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和潜能,形成“比追赶超”的发展局面,推动全县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科学性原则。利用评估工具,对数据及资料进行全面细致分析,科学评估学校党的建设、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学校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全县范围内的中心学校、县直义务教育学校、局直属学校。

(一)党的建设。权重分60分,评估分100分。

(二)教育教学。权重分90分,评估分310分。

以上两项权重总分为150分。

依据学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教育局将成立专门的考评组织和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辖区学校进行学校质量评价;有关评估细则将另行下发。

另外,在年度工作期间,辖区学校因工作不力受到省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3分,受到市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2分,受到县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权重分1分,辖区内教职工因违规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权重分0、5分。

(一)结果呈现

依据综合评估得分结果,结合学校实际发展水平,将各单位分为a、b、c、d四个等次。

(二)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对a、b、c三个等次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及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a等次奖励3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其中奖励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2万元;b等次奖励2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其中奖励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1万元;c等次奖励1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教职工。d等不予奖励。

实施重点管理制度。对质量综合评估为最后3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实施重点管理,当年对学校班子进行集体约谈;连续两年评估为最后三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降为副职使用,主持中心(县局直属)学校工作;连续三年评估为最后三名的中心(县局直属)学校校长,予以免职,作为中心校一般工作人员使用。

学校质量综合评估结果,作为单位表彰、校长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学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表彰奖励实行一票否决

1、主要负责同志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降低岗位等级及以上处分的;

2、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违反师德师风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

被一票否决的学校直接降至d等次,中心(局直属)学校校长当年不得评先、晋升职称,义保经费较上年酌情核减。

20xx-20xx学年度,学年度末开展评估。

1、提升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赋分权重。此项赋分由原来4分,提升至10分(太和三中、民族中学、北城中学、太和九中、南城中心学校、北城中心学校,以上6个单位此项得分以全县乡镇中心学校控辍保学得分的平均分予以记分)。对于上报虚假失学辍学数、劝返数等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实行一票否决,该单位评估结果直接认定为d等,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增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项目。无公办学前教育教学业务的太和三中、民族中学、北城中学、太和九中、开发区,以上5个单位此项得分以南城中心学校、北城中心学校学前教育得分之和的平均分予以记分。

3、在计算学业成绩得分时,没有初中的中心学校,按其小学学业成绩得分,进行相应比例的折算,即学业成绩总得分(不含艺术素养和体育锻炼)=小学学业成绩得分×2。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篇六

通过对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考核,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监督,促进中澳星火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对教师的基础知识、教学态度、教学素质、教研与科研业绩、教学工作业绩,本学期教学情况等进行的'全方位综合评价。

1、力求简单易行,便于写作。

2、考核兼顾历史与现实,以现实变化为主。

3、力求以事实为考核依据,减少主观评价。

考核分三部分,共计100分。

第一部分:学生评教,占50%,由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定。

第二部分:教务处考核,占25%,主要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组织及表达能力进行评价。

第三部分:教学质量考核,占25%,主要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素质、教学工作业绩进行评价。教学质量考核分教研室同行评价、教研组长评价。

1、考核在教学处长的领导下,由教务主任牵头,各教研组具体组织实施。

2、教务处考核使用“表一:教务主任评价表”,教务处评价在教务处长指导,由教务主任对所有教师考评,并交教务处复核。

教学质量考核使用“表二:教研组同行评价表”,教研室同行评价由本教研室所有教师进行综合评价。

学生评教使用“表三:学生评教表”,由任课教师授课所有班级学生评定。

3、中澳星火任课的所有全职及兼职的任课教师均参

4、具体实施:

(1)教务主任、班主任负责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2)教务处获得的信息全部提供给各学科教研组,供教研组作综合考核时参考。

(3)学生参评人数必须超过总人数的80%才有效。

(4)必须保证在考核截止日完成考核工作。

(1)教学质量考核可促进教师进一步了解自身存在的优缺点,并帮助发扬或改正。

(2)教学质量考核将引导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积极参与教研、科研活动,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

(3)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纳入“任课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表”,并存入教师档案。

(4)任课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是教师聘用、评优、晋升、评职称的材料之一。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篇七

为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提高教师质量意识,规范我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工作,客观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通过科学、客观的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全面反映教师的业务表现和工作实绩,获得全面、综合的教学质量信息。

(二)发挥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

(三)为教师评聘职称、评优评先、考核奖惩等提供基本依据。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坚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制订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情况。

(二)目标、过程与效果相结合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把教师教学工作过程、教学效果和工作目标联系起来,对教师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

(三)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既力求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科学严谨,准确反映教师教学工作实际,又对教师提高业务素质提出导向性要求,同时,应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考核对象为全校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

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满分110分,由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40分)、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15分)、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25分)、教学工作量评定分(20分)和教学工作奖励分(10分)组成。

(一)学生“评教”记分办法

学生“评教”的记分满分为40分。通过网上评教系统与纸质评教表相结合的方式对任课教师进行评分。

(二)教学督导组“评教”记分办法

教学督导组“评教”的记分满分为15分。教学督导组由学校、学院两级督导员组成,按照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每学期教学督导组至少对每一位任课教师进行一次以上的随机听课,并进行打分。

(三)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记分办法

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含同行评价)考评的记分满分为25分。其中,教师授课整体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分值20分,积极参与学院安排的各项教学活动分值5分。各学院考评方式和评分细则可根据本专业教学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教学工作量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量的记分满分为20分。

1.达到学校要求的基本工作量,即周平均8学时,记16分,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满分的.周平均学时上限,超过部分不再记分。兼职教师记16分(经批准的特殊情况兼课,周课时4学时以上部分每增加1学时加1分,至20分为止)。

2.达不到周平均8学时的专职教师(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计算),每减少1学时扣1分。

(五)教学工作奖励记分办法

教学工作奖励的计分满分为10分,教学奖励分在文件确定的当学期一次性记分,同时参加多项者累加,总分不超过10分,同一项以最高级别记分。

1.教学工程项目: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2.教学成果奖:国家级记10分;省(部)级记8分;校级记3分。

3.教学研究项目: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记2分。

4.教师职业技能比赛:国家级记8分;省(部)级记5分;校级一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5.辅导学生比赛获奖:国家级一等奖记10分,二等奖记8分,三等奖记6分;省(部)级一等奖记8分,二等奖记6分,三等奖记4分;校级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记2分,三等奖记1分。

以上第1、2、3项中,国家级项目按前10名计分,省(部)级项目按前7名计分,校级项目按前5名计分,按照排名次序依次递减0.5分,最低0.5分。第4、5项按项目计分。

(一)学期考核等级

1.优秀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前30%且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优秀。

2.良好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30%至70%之间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教学质量考核分值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考核学期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二)年度考核等级

1.优秀

(1)各学院学年度考核优秀名额为在本部门参加考核教师人数的30%。

(2)各学院将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均为良好等级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秀、考核分值均达到相应职称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师的两学期考核分值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本部门优秀名额确定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等级教师。

2.良好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前70%,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等级未评定为优秀且无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良好。

3.合格

学年内两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分值之和在本学院70%之后且无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合格。

4.不合格

学年内出现二级以上(含二级)教学事故的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一)学生对教师的“评教”分值、教学督导组的“评教”分值、各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小组考评分值均为原始满分100分按照40%、15%和25%折算后的分值。

(二)教学工程项目的类别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为准;教学成果奖可参评及获奖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文件及我校校级评选及推荐为准;教学研究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立项建设及我校校级立项及推荐项目为准。

(三)在考核学期内没有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考核(带队实习教师除外)。

(四)带队实习教师和经学校同意有特殊任务的教师考核,由教务处、各学院根据教师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细则另行制定)。

(五)辅导员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优秀率按照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办法规定的前30%执行。

(六)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按照《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课程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校教文〔20xx〕1号)精神执行。

(七)各职称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值: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90分,副教授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5分,讲师以下考核优秀最低标准分为80分。

(八)其他非归属学院的教研室(科)按照考核标准对任课教师单独进行考核。

(九)各学院各考核等级人数按照规定比例采取四舍五入办法确定。

(十)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前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高于38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升一级标准发放(教授职级升一级的,标准按照副教授升教授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同时不再享受《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津贴补充规定(试行)》(校政文〔20xx〕102号)规定的奖励;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分值一个学年内连续两个学期在学院排名后5%(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学院排名定为后5%),且两个学期学生评教平均分值低于34分的(按比例折算后的分值),本学年校内津贴按照本职级降一级标准发放(助教职级降一级的,标准按照讲师降助教职级差执行),于下一学年执行。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方案篇八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中有关发展职业教育的精神和x市委、市政府超常规发展职业教育的部署,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促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方案。

全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

(一)科学性原则。评价方案按照教育教学规律,构建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保证实施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

(二)导向性原则。正确引导职业学校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能力为本位,推进课程改革,促进学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

(三)操作性原则。评价采用等级记分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程序简便易行。

《x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附后)。

(一)信息分析法。充分、系统的信息采集分析,包括文本信息、电子信息和实证信息等,从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家长、毕业生就业单位等方面获取相关信息。

(二)多样化的评价。包括文献分析、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现场观察、听课、核查资料等。

(三)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一)组织

由x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授权,市教育局高教成教职教科具体组织实施,每年评估一次。

(二)要求

1、学校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x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及评价方案,了解和熟悉教育教学水平评价的评价标准、评价过程、评价方法和评价结论的使用等。

2、学校开展自评。学校在每年9月底前对照《x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指标要求,对上学年度教育教学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及得分情况)连同直接主管部门加具的意见报市教育局高教成教职教科。

3、学校按评价指标要求准备好能反映教育教学水平的相关佐证材料。

4、市教育局每年10月中下旬派出评估组到校评价,评价时间每校1天。评估组在评价结束后向学校进行初步反馈,并在4周内形成评价结论,提出改进意见,并将评价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经审核、公示后,向社会公布结果。学校收到评价结论后,必须根据评价结论的建议制定学校改进计划及措施,以促进学校发展。

(一)召开评价汇报会。评估组成员、学校主管部门领导及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汇报会。

1.评估组组长讲话并做评价工作安排;

2.听取受评学校校长汇报。

(二)考察学校办学条件和环境。评估组全体成员在学校领导陪同下巡视考察有关室场和设施设备。

(三)查阅资料。评估组按分工查阅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佐证材料。

(四)评估组人员与学校领导和毕业生就业单位负责人代表(由学校预先安排人选)进行访谈。

(五)听课。由评估组随机抽取6节课。

(六)召开座谈会。评估组派人分别组织召开部分教职工、学生座谈会(45分钟)和进行问卷调查(从教职工、学生花名册中随机抽取名单)。

(七)汇集评价意见和集体评议。评估组集中,各位专家汇报本人对各项指标的评审意见并作具体说明,逐项进行集体评议后,将书面评审意见交评估组组长汇总。

(八)反馈评估意见。评估组组长代表评估组向受评学校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反馈综合性评价意见。

(九)校长及其主管部门领导表态。听取评估组反馈意见后,校长及其主管部门领导作表态发言。

(一)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优秀: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二级指标评分无0分。

合格:总分在70-89分为合格,二级指标评分无0分。

不合格:总分不达70分的为不合格。

(二)市将对评价总分排位在前三分之一以内的学校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学校取消其集体及校长个人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三)评价结果纳入镇区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实绩考核、镇区教办素质教育目标管理评估的内容。

评估组人员劳务费及学校奖励经费从教育局专项预算经费中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