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种形态心得体会总结大全(15篇)

小编: 温柔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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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审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再次彰显了中央从严管党治党的决心和意志。当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关键要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下功夫、求突破。

第一,“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重大理论创新。王岐山同志关于“四种形态”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科学回答了“用什么执纪、为什么监督”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有着深厚的理论渊源和实践根基。

“四种形态”的提出,源于对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四种形态”既抓住“关键少数”,又覆盖全体党员,把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贯穿于党员监督管理全过程,蕴含着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的辩证统一;既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又注重教育引导、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贯彻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本质要求;摒弃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非此即彼的二元思维定势,既不纵容小节,也不放过大错,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

“四种形态”的提出,源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现实需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实践“四种形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党纪处分等有效手段强化监督执纪,有利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保障。

“四种形态”的提出,源于对反腐败最新实践成果的总结提炼。十八大以来,中央从出台八项规定入手,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是,当前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绝不能松懈,必须保持越往后越严的定力。“四种形态”精准回应中央对形势和任务的判断,系统总结管党治党的实践经验,全面描绘了从破纪到破法、从未病到重病、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轨迹,并提出辩证施治的对策,生动回答了为什么严、凭什么管、靠什么治等重大问题。

第二,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是深入实践的基础和前提。目前,对于如何理解“四种形态”,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论调,我们要认真辨析,正确把握其丰富内涵和政策要义,避免陷入认识误区,确保工作方向不偏不倚、行动精准有效。

一要摒弃“转向论”,始终保持越往后越严的定力。“四种形态”体现的是标准更高、纪律更严,绝不是反腐败方向的转变、力度的减弱、尺度的放松。对于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我们既不能搞“一棍子打死”,也不能一谈了之,甚至避重就轻、借谈抹案;既不能因吃干榨尽造成纪法不分,也不能视而不见,成了“睁眼瞎”;既不能故意拔高,也不能降格以求,若是腐败存量大、问题多,运用第四种形态、给予重处分和移送司法的比例就要高点,绝不能脱离实际,简单追求数字平衡、数字政绩。

二要摒弃“手段论”,善于从政治上去把握和定位。“四种形态”既是反腐败的手段和方法,更是政治性的安排和考量,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党的肌体健康,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实践中,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善于从政治目标、方向、方针、要求上去认识和对焦,主动服从服务于政治大局,正确处理好树木与森林、惩治少数与教育多数、减少存量与遏制增量等关系,把严明党的纪律与教育挽救干部统一到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上来。

三要摒弃“惯性论”,全面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是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审查,都要由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实践“四种形态”绝不是纪委一家的事,绝不能一说监督执纪就只想到纪委或把工作推给纪委,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强化责任担当、担好主责。另外,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依然囿于“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惯性思维,工作的着眼点是违法,着力点是大案要案,必须持续深化“三转”,推动用纪律的思维、理念和方法来履行好监督责任。

四要摒弃“机械论”,审慎进行定性量纪。“四种形态”之间没有非此即彼的界限,不是黑白分明的四条杠杠,而是像彩虹一样有着许多颜色渐变的过渡带。实践“四种形态”,必须本着对党的事业、对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善于运用纪律处分的原则和尺度去衡量处理问题。既不能生搬硬套、机械操作,也不能随意转化、畸轻畸重,必须找准最佳方案、最合理的处理方式,务求有理有据、精细精准,确保取得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第三,以运用“四种形态”的新成效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走向全面严紧硬。实践“四种形态”,必须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越往后越严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一要深入推进常态化约谈。贵州省委、省纪委坚持把干部约谈工作作为实践“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制定了《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预防提醒谈话、询问示警约谈、纠错诫勉约谈和问责处分约谈等四种形式。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入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通过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使那些游离在纪律边缘尚未发生质变的党员、干部幡然醒悟、悬崖勒马。

二要始终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四种形态”与保持高压态势不是割裂的,更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互为支撑的。当前,“四风”问题虽然表面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存、花样翻新,我们必须盯紧其“七十二变”,坚守阵地、一寸不让,越往后越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要严格把握运用“四个统筹”。对于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要统筹考虑时间节点、问题性质、本人态度、群众口碑等因素,宽严相济、依纪依规进行恰当处理,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四要压严压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特别是要进一步用好问责这个“撒手锏”,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责不力、实践“四种形态”不到位,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敢于较真叫板、严肃问责,促进各级责任主体担当尽责。

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和腐败水火不容。对腐败零容忍,既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全党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也是所有清廉国家坚决惩治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基本经验。“四种形态”覆盖所有的违纪情形,强调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不是对严重违纪轻处分,更不是把涉嫌违法问题当做违纪来处理,而是对违纪问题无论情节多么轻微、涉及金额多么小,都要露头就打、动辄则咎、一寸不让。这种“小题大做”、锱铢必较的执纪风格,正在实现从长期以来重违纪金额、情节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向捍卫党纪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的巨大转变。“主惩小恶、以诫大恶”,体现的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基本要求,彰显新一届党中央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鲜明政治态度,培育全党对纪律和规矩的敬畏之心,引领全社会对腐败零容忍的共同价值追求,为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政治建设”目标进一步夯实了制度基础、社会认同和文化底蕴。

“四种形态”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知易行难,需要落细落小,多积尺寸之功。贯彻中央要求和王岐山同志讲话精神,广东下一步将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全面履行职责,提升执纪能力,强化技术支撑,以解“八个方面的难题”为突破口,积极进取、扎实工作,攻坚克难、探索规律,把纪律挺在最前沿,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一是腐败存量大,但查处力量不足、力度不够的问题。

立足于内部挖潜,创新方式、深化改革,全面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二是解腐败案件越来越复杂,但纪律审查能力还不完全适应的问题。大力推进纪律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走精兵强将之路。三是突破重大疑难案件手段不足,组织协调不到位的问题。发挥好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外协调”和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指挥协调中心“内协调”作用,形成强大合力。四是反腐败保持高压态势,但仍然有人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认真总结制定实施“一案双查”流程图的经验,继续加大曝光和问责力度,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五是解既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又要防止助长一些人侥幸心理的问题。统筹用好“两个抓手”,既立足于抓早抓小,又集中力量查处“三类人”。

六是既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又要确保执纪安全的问题。积极探索查清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确保纪律审查安全。七是破既要减少腐败存量,又要遏制腐败增量的问题。始终不渝走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道路,构建“大预防”工作格局。八是破解监督别人,又要接受监督、防止“灯下黑”的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信必核,通过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监督、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自身监督,切实解决好“灯下黑”问题。

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督干部,通过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到党中央的“从严治党”方针,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对今后如何监督执纪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执纪监督问责的“四种形态”提出,为我们指引出了新的工作方向。

一要做到思想上有所提升。“四种形态”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实践“四种形态”的监督执纪,把纪检监察的职责回归到《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要求上来。当前,要围绕《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教育,要引导干部既要坚持理想信念和宗旨这条“防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踏实做人,干净做事,使忠诚、干净、担当贯穿于纪检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之中。

二要做到在执纪方式有所转变。纪律审查工作是纪检监督主责、主业,而“四种形态”则为我们纪检监察的日常工作提供了规范的“模版”,使之常态化。我们要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在明确重点、规范流程、转变方式、提升效果上下功夫。其中,对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绝大多数履行方式,把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通过加强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防微杜渐。对派驻单位的干部廉政谈话成为必要的工作手段之一,对新聘用人员、轮岗新任职人员、重点热点岗位人员、苗头性问题人员,要全部做到及时提醒谈话,对提醒谈话后我行我素的,向局党委报告进行岗位调整或撤换。

三要做到两个责任全面落到实处。在党风廉洁建设中,务必要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对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我们要把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要求,贯穿于工作的方方面面。既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更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清单”,通过完善各项制度、干部选拔任用、资金使用、干部作风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强化监督工作,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用纪律锁紧制度的笼子。通过认真学习和把握《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要义,履职尽责,把好关口,不忘初心,不负重任,扎实做好党的纪检监督工作。

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今年9月24日至26日,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新要求;10月18日,中共中央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件事,再次释放了我们党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制度反腐、坚持治标兼治本的强烈信号,立意高远,意义重大。

(一)坚持纪法分开,关系更顺了。“纪”与“法”既相互剥离又有机衔接,两者之间的划定更加清晰、准确,执纪的范畴也更加明白、具体,避免了再出现因纪法混淆、以纪代法、法在纪前而导致尺度把握不准、处理倚轻倚重等问题。

(二)坚持纪在法前,标准更高了。更加注重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通过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党内关系正常化,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充分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和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精神。而要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必须坚持高标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使其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案审查成为极少数,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就必须在“严”字上狠下功夫,从严整风肃纪,而且越往后越严,让党员干部在纪律“防线”面前止步,而不会越过法律“红线”。

(一)加强宣传引导。在准确把握“三类重点对象”“三个时间节点”的基础上,通过学习会、知识测试、专题辅导等方法,传达学习和宣传“四种形态”的内容及精神实质,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熟练掌握、大胆履职,扎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促使各级党组织主动发挥主体作用,并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区纪委监察局创新干部教育思路,利用网络的便捷实用性,以工作qq群、碧江廉政微信公众账号和碧江手机报为载体,开启党员干部日常教育新模式,强化廉政教育和网民以及媒体引导。截至目前,已利用qq群、微信平台发送“四种形态”、《准则》《条例》等内容140余条,利用碧江手机报发布相关信息480余期,点击率及转发率累计超过10万人次。

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谌遗茂,坝黄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谭绍文,川硐镇卫生院院长罗致3人移送司法机关;对严重违纪的1人给予重处分并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给予轻处分6人;诫勉谈话5人,既让干部群众看到了铁腕反腐的坚定决心,也感受到了组织上挽救干部的良苦用心,取得了优良的社会效果。

(三)建立长效机制。全面促进党内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干部问题线索的收集与处置工作,完善任前提醒谈话、岗位廉政谈话、述责述廉、警示教育、监督、约谈、问责、通报曝光等制度,还强化组织处理手段,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今年2月,按照《碧江区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实施办法》要求,实行区直部门党组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6位党委(党组)书记在会上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区纪委委员现场测评,让履职不力的党组织书记红了脸、出了汗。

织调整一批、督促整改一批。全区各级党组织约谈干部1413人,其中涉及问题线索的乡科级干部21人、一般干部40人;120名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报告自身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49条,主动上交违纪资金80余万元;批评教育51人、诫勉谈话39人、党政纪处分21人。

(一)监督理念仍需增强。个别纪委(纪检组)主责不清、主业不明,要么经常承担一些繁琐的具体事务,甚至“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存在错位现象;要么以“三转”为由,对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闻不问,不承担任何任务,导致监督措施不到位、执纪效果打折扣,存在缺位现象。

(二)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有的党委(党组)对如何落实主体责任仍然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把握不够准确,运用不够主动,从而影响了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全面落实,使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得不到强有力的保障。

(三)协调配合不够紧密。有的单位片面认为从严管党治党就是反腐败,把党风廉政建设看作是纪检监察机关一家的事情,没有正确认识和主动履行各自的职责,相互之间缺乏及时、有机、高效的沟通与联系,协调不畅甚至出现脱节和断档,导致“四种形态”衔接不紧、运用不好,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一)提升学习运用能力。创新学习方式、内容和载体,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而不能断章取义、生搬硬套,确保“四种形态”运用得当,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切实维护党章党纪党规的严肃性。

(二)提升发现问题能力。管党治党重在从严从实,监督执纪贵在抓早抓小。要坚持发现问题不等不靠,突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查处”的惯性思维,纠正以大案论英雄、忽视日常监督执纪的错误倾向,由“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由严惩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推进。

(三)提升综合协调能力。切实整合资源、聚合力量,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把各方面的优势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出来,突出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实现各部门、各领域、各环节的“无缝对接”,进一步形成整风肃纪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合力。

(四)提升自我净化能力。按照“三转”和“三严三实”的要求,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从注重教育、强化培训、综合锻炼、严格管理入手,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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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种形态”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深化落实、实践运用。

首先,要围绕“一条主线”去理解。纪委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依据党章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种形态”,将每名党员、每个党组织都包含其中、无一例外,既管住了重点又管到了全面。从“全面”出发,用政治生活规范和纪律约束管住大多数,从“从严”着眼,对违纪、违法的给予处分、处理,构建出了行之有效的从严治党工作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四种形态、六大纪律”落到教育提醒、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去,发现苗头马上去管,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增强履责主动性,增加工作提前量,做到既“严管”又“厚爱”,真正纯洁党的肌体。

其次,要立足“两个层面”去把握。正确把握“四种形态”,就要立足于治标和治本两个层面,做到标本兼治。在治本方面,要通过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在政治上的关心爱护,进而自觉地抵制和反对腐败;通过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寸土不让,积小胜为大胜,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阻断腐败的来源。在治标方面,要严查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问题一查到底,通报剖析、警示他人,以唤醒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党章意识、党纪意识,强化知止和不敢的氛围。

再次,要按照“三不机制”去落实。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任务是“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长远目标是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四种形态”的有效落实,是“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形成的必然要求。“不敢腐”,需要对“极少数、少数”,加大惩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不能腐”,需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把“大多数”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想腐”,需要用常态化的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宗旨意识,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常党内关系,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把违纪倾向消除在萌芽。我们要通过“四种形态”努力构建“三不机制”,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最后,要综合“四种形态”去运用。“四种形态”内容具体、指向清晰,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规律,给出了由轻到重的因应之策,呈现点面结合、纲举目张的合围之势。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聚焦聚焦再聚焦,以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坚持把“四种形态”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要进一步加强对查办案件的分析研究,把握“四种形态”各自的状况和趋势,超前思考、主动谋划,更好地指导和推进纪律审查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管理,按照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梳理、规范管理。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堵住初始,使“咬耳朵”、“扯袖子”常态化、机制化,经常红红脸、出出汗,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坚决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于顶风违纪、依然故我的,要坚决查处,并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今年9月24日至26日,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新要求;10月18日,中共中央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件事,再次释放了我们党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制度反腐、坚持治标兼治本的强烈信号,立意高远,意义重大。

一、认识体会。

(一)坚持纪法分开,关系更顺了。“纪”与“法”既相互剥离又有机衔接,两者之间的划定更加清晰、准确,执纪的范畴也更加明白、具体,避免了再出现因纪法混淆、以纪代法、法在纪前而导致尺度把握不准、处理倚轻倚重等问题。

(二)坚持纪在法前,标准更高了。更加注重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通过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党内关系正常化,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充分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和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精神。而要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必须坚持高标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使其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坚持纪严于法,要求更严了。严是爱,松是害。要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少数,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就必须在“严”字上狠下功夫,从严整风肃纪,而且越往后越严,让党员干部在纪律“防线”面前止步,而不会越过法律“红线”。

二、思路举措。

(一)加强宣传引导。在准确把握“三类重点对象”“三个时间节点”的基础上,通过学习会、知识测试、专题辅导等方法,传达学习和宣传“四种形态”的内容及精神实质,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熟练掌握、大胆履职,扎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促使各级党组织主动发挥主体作用,并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区纪委监察局创新干部教育思路,利用网络的便捷实用性,以工作qq群、碧江廉政微信公众账号和碧江手机报为载体,开启党员干部日常教育新模式,强化廉政教育和网民以及媒体引导。截至目前,已利用qq群、微信平台发送“四种形态”、《准则》《条例》等内容140余条,利用碧江手机报发布相关信息480余期,点击率及转发率累计超过10万人次。

(二)坚持科学运用。针对党员干部违纪犯错的不同情形、性质、态度以及社会影响程度,做到对症下药,既不纵容小节,也不放过大错;既不养痈为患,也不一棍子打死,用好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四把戒尺,把对党员干部的厚爱体现到严管之中。比如,查处区卫生系统窝案时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谌遗茂,坝黄镇中心卫生院院长谭绍文,川硐镇卫生院院长罗致3人移送司法机关;对严重违纪的1人给予重处分并作出重大职务调整;给予轻处分6人;诫勉谈话5人,既让干部群众看到了铁腕反腐的坚定决心,也感受到了组织上挽救干部的良苦用心,取得了优良的社会效果。

(三)建立长效机制。全面促进党内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干部问题线索的收集与处置工作,完善任前提醒谈话、岗位廉政谈话、述责述廉、警示教育、监督、约谈、问责、通报曝光等制度,还强化组织处理手段,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今年2月,按照《碧江区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实施办法》要求,实行区直部门党组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6位党委(党组)书记在会上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区纪委委员现场测评,让履职不力的党组织书记红了脸、出了汗。

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主体责任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对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区住建局等27个单位的35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集体约谈。今年7月至9月底,又在全区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已立案查处一批、约谈警示一批、组织调整一批、督促整改一批。全区各级党组织约谈干部1413人,其中涉及问题线索的乡科级干部21人、一般干部40人;120名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报告自身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49条,主动上交违纪资金80余万元;批评教育51人、诫勉谈话39人、党政纪处分21人。

三、存在问题。

(一)监督理念仍需增强。个别纪委(纪检组)主责不清、主业不明,要么经常承担一些繁琐的具体事务,甚至“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存在错位现象;要么以“三转”为由,对所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闻不问,不承担任何任务,导致监督措施不到位、执纪效果打折扣,存在缺位现象。

(二)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有的党委(党组)对如何落实主体责任仍然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把握不够准确,运用不够主动,从而影响了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全面落实,使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得不到强有力的保障。

(三)协调配合不够紧密。有的单位片面认为从严管党治党就是反腐败,把党风廉政建设看作是纪检监察机关一家的事情,没有正确认识和主动履行各自的职责,相互之间缺乏及时、有机、高效的沟通与联系,协调不畅甚至出现脱节和断档,导致“四种形态”衔接不紧、运用不好,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四、下步打算。

(一)提升学习运用能力。创新学习方式、内容和载体,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融会贯通、举一反三,而不能断章取义、生搬硬套,确保“四种形态”运用得当,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切实维护党章党纪党规的严肃性。

(二)提升发现问题能力。管党治党重在从严从实,监督执纪贵在抓早抓小。要坚持发现问题不等不靠,突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查处”的惯性思维,纠正以大案论英雄、忽视日常监督执纪的错误倾向,由“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由严惩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推进。

(三)提升综合协调能力。切实整合资源、聚合力量,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把各方面的优势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出来,突出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实现各部门、各领域、各环节的“无缝对接”,进一步形成整风肃纪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合力。

(四)提升自我净化能力。按照“三转”和“三严三实”的要求,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从注重教育、强化培训、综合锻炼、严格管理入手,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的讲话信息量大,内涵丰富,关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表述尤其引人关注,从中可以读出对一些重要问题的持续深入思考。

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就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工作的重要论述,对于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向中央看齐、绝对忠诚于党,深入推进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坚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始终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同志指出:“党的作风就是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当前,世情、国情、党情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们党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就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敢于监督、严格执纪、从严问责,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努力实现党风根本好转。

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重视纪律建设,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讲政治是突出的特点和优势”“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前,有的领导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严重丧失,有的腐败问题与政治问题相互交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就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以坚强的政治定力诠释对党和人民的绝对忠诚。

坚持整顿党风重在解决问题。整顿党风、严肃党纪,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从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具体时间节点切入,从公款吃喝、配车用车、办公用房、礼品礼券等具体事情入手,着力解决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习近平同志指出:“解决‘四风’问题,要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不能‘走神’,不能‘散光’”。当前,“四风”问题在面上有所收敛,但并没有绝迹,有些问题改头换面、花样翻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就要聚焦问题、抓早抓小,从一个个看似小事的具体问题入手,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把一个个问题解决到位,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坚持从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从严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党中央提出坚持标本兼治,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习近平同志指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任何人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当前,腐败问题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就要增强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对腐败分子敢于亮剑,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坚持领导带头纠正不正之风。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作示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经验。习近平同志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领导干部首先要从中央领导做起”。当前,有的领导干部自身不正、毛病缠身,与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肩负维护党纪职责的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真正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又要坚持原则、严格履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各种不正之风敢抓敢管,积极构建纠正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

坚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是一项管根本、管长远的基础性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注重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全面从严治党奠定了坚实基础。习近平同志指出:“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就要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加强思想建设的战略任务、作为坚定理想信念的有效途径,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升党性修养,打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始终不忘当初为什么出发,始终保持对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的清醒认知和执着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绿化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绿化是城市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不仅可以改善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还可以提供康乐活动的场所。而在绿化过程中,可以选择不同的形态来实现绿化效果。本文将介绍四种常见的绿化形态,并总结一些心得体会。

第一种绿化形态是园林绿化。园林绿化是城市中最常见的一种绿化形态,它通过布置不同种类的植物、独特的景观构造和适当的小品装饰,营造了一个美丽宜人的环境。在园林绿化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大自然的美好,享受到绿色植物带来的清新空气。同时,园林绿化还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场所,人们可以在其中散步、野餐、开展各种活动。我去年参观过一座著名的园林绿化工程,深深地感受到了园林绿化的魅力。我觉得,园林绿化不仅能改善城市环境,还给人们带来了心灵上的愉悦。

第二种绿化形态是街头绿化。在城市中的主要道路两旁,常常可以看到树木或花草的点缀,这就是街头绿化。街头绿化既为城市增添了绿色,又使城市更加整洁、美丽。除此之外,街头绿化还起到了调节气候、降低噪音、改善空气质量的作用。我家所在的小区就有一条街道进行了改造,种植了一排绿树,改善了周围的环境。从那以后,我每次经过那条街道都会感受到一种宁静和舒适,我想这就是街头绿化带给我们的愉悦和惬意。

第三种绿化形态是立体绿化。立体绿化是指在城市地下或上空的各种设施建筑上开展的一种绿化方式。通过在建筑物的外墙或屋顶种植植物,可以起到美化环境、减轻热岛效应、吸收噪音等多重作用。立体绿化不仅能够使城市更加宜居,还能提高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我曾经去过一栋安装了立体绿化的办公楼,让我印象深刻。原本平淡的大楼变得生机勃勃,不仅提供了一个愉悦的办公环境,还节约了能源。从那以后,我开始关注立体绿化,觉得它是一种创新而又有效的绿化方式。

第四种绿化形态是湿地绿化。湿地绿化是在城市中建造或修复湿地,利用湿地中的植物和水体来达到绿化目的。湿地绿化不仅能净化水质,还能吸收污染物和雨水,防止城市内涝,并为各种生态系统提供了栖息地。我参观过一座位于城市中心的湿地公园,那里种植了各种湿地植物,水域中还有鸟类活动。这样的湿地不仅增加了城市的生态价值,还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休闲娱乐场所。湿地绿化让我意识到,绿化不仅是植物的种植,更是为城市提供了一个多样化的生态系统。

总结起来,绿化是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不同的形态来实现绿化效果。园林绿化通过布置植物和景观构造,提供了一个美丽宜人的环境;街头绿化点缀了城市道路,增添了绿色,使城市更加整洁、美丽;立体绿化通过在建筑物上种植植物,起到美化环境、减轻热岛效应和节约能源的作用;湿地绿化通过建造或修复湿地,提供了一个多样化的生态系统。通过这些绿化形态,城市变得更加宜居,人们生活的质量也提高了。在以后的城市建设中,我们应该进一步注重绿化,以创造一个更美好的城市。

学习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写入了规则,体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基层纪委要在监督执纪工作中,精准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患于未然。

基层纪委要在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实践中,紧密结合《工作规则》《党内监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的实施,采取专题宣讲、业务培训等多种措施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充分理解“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改变“反腐节奏放缓”“反腐力度减弱”“处理开始放松”等错误认识,改变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仍热衷于处置贪污受贿等违法案件线索,把党员干部一般违纪问题当作小节、小病,一味追求涉案钱款数额,而忽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问题审查等惯性思维和惯性方式。

动态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了解各单位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和日常工作;分层级与各单位领导干部深入谈心,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此基础上梳理应当重点关注的现象、问题、人员,对各单位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全面梳理现存问题线索,及时处理新收到的问题线索,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和问题线索四类处置方式,逐一提出分类处理意见,不贪大弃小,不搁置线索。

经常开展各类谈话提醒。引导鼓励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纪检监察干部要对党员干部随时随地作出提醒,特别要对新任职的干部、临近退休的干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长的干部、民主测评群众满意度低的干部等值得关注的对象和虽不能排除违纪可能但线索笼统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对反映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的,要向主要负责同志提醒,对经核查有轻微违纪行为但未达到纪律处分程度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或委托单位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

合理使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经研判属于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的一般性问题或轻微违纪的,尽量采用谈话函询的方式,要求被反映人实事求是作出情况说明。对答复函未说清问题的,采用谈话方式进一步了解。谈话函询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并与其他处置方式综合运用。对经核查不如实说明问题的,要严肃处理,构成立案审查条件的坚决立案,从重处理并予以通报。

严肃处理“少数”和“极少数”。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违反“四风”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六项纪律的问题。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大问责力度,把问责作为实践“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按规定严肃问责,并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加强对下级纪委的督促指导。要督促下级纪委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业务指导,支持下级纪委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切实提高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履职能力。

把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要求,贯穿于六项纪律的方方面面,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不能只是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各级党委要自觉把“四种形态”要求纳入主体责任,采取得力措施,全面落实教育、管理和监督职责,从小事抓起,从平时抓起,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时处处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不断推进党内关系正常化。为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纪律建设思维,紧紧围绕“四种形态”要求,既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多措并举救“病树”,也要横下决心、严惩腐败,毫不姑息拔“烂树”,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推动和落实“四种形态”的重要使命。要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模范遵守党章、维护党章,时刻传播正能量;时刻自省自警,始终保持一身正气和清廉本色;对违纪问题要敢于“亮剑”,自觉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克服能力不足的问题,多措并举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政策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水平,真正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绿化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绿化是美化城市环境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绿化,可以改善空气质量,增加城市的吸附能力,提升居民的心情和生活品质。绿化的形态多种多样,本文将以公园、街头、屋顶和垂直绿化四种形态为例,探讨绿化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公园绿化。

公园是人们休闲娱乐的场所,绿化对于公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公园的规划中,应根据不同功能区进行绿化设计,以满足人们不同的需求。比如,在孩子游乐区应配置更多的草坪和树木,提供足够的绿荫和休息空间;而在健身设施周围,可以增加各类庇荫设施,为锻炼的人们提供凉爽的环境。公园绿化的关键在于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的植物,保持植被的绿润度以及定期修剪维护。

第二段:街头绿化。

街头是城市的重要交通节点,也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场所。街头的绿化能够美化城市环境,缓解行车和行人之间的压力,提升居民的舒适感。在街头进行绿化时,应以利用植物进行分隔和隔离为主要目标。比如,在道路两侧可以种植高大的树木,形成天然的屏障,为行人和车辆之间创造舒适和安全的环境。此外,还可以在道路两侧设置花坛、草坪等绿化景观,提升城市的整体美感。

第三段:屋顶绿化。

屋顶绿化是一种新兴的绿化形式,通过在建筑物的屋顶上种植草坪、花卉等植物,可以使建筑物更加自然,同时也改善了城市的环境。屋顶绿化能够有效地隔热、隔音和保护屋面,减少能源的消耗,提高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在进行屋顶绿化时,应考虑到植物的适应性和生长周期,同时配备适当的排水和灌溉设施,以确保植物能够良好地生长和发展。

第四段:垂直绿化。

垂直绿化是一种将植物种植在建筑物墙面或立面上的绿化形式,可以在城市中提供更多的绿化空间。垂直绿化不仅可以美化城市环境,还能够吸收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净化城市空气。在进行垂直绿化时,应选择适应性强的植物,并配备合适的植物支撑和排水设施,以保证植物的正常生长和发展。此外,还要注意植物的定期修剪和养护,以确保垂直绿化的长期稳定。

第五段:总结体会。

通过对公园、街头、屋顶和垂直绿化四种形态的探讨,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心得体会:首先,绿化是美化城市环境的重要手段,有助于改善空气质量和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其次,绿化需要根据具体场所的功能和需求进行规划和设计;最后,植物的选择和养护是绿化成功的关键,要选择适应性强的植物并进行适当的维护和管理。只有在科学规划和精心设计的基础上,绿化才能真正起到美化城市环境的作用。

纪检四种形态解读心得体会

纪检四种形态是指批评教育、谈话函询、提醒谕责、诫勉处理四种处理方式。这四种处理方式不仅是纪检工作中常见的处理方式,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出现。通过对这四种处理方式的解读和理解,可以帮助我们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和生活品质。

第二段:批评教育。

批评教育是指对工作或生活中存在的错误和缺点进行指出和批评,目的是使被批评的人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正。批评教育本身并不是负面的,而是一种帮助和激励的态度。批评教育的成功关键在于开展批评的方式和口吻,批评的内容和方式应该具有针对性,避免过于严厉和冷漠。

第三段:谈话函询。

谈话函询是指对工作或生活中存在疑问的人进行询问和解答,目的是增加对方的知识和了解,并为对方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支持。谈话函询的关键在于理解对方的需要和问题,建立真正的沟通,关注对方的情感和感受,并通过明确和积极的方式,引导对方将问题解决或者改正错误。

第四段:提醒谕责。

提醒谕责是指对工作或生活中犯错的人进行提醒和责任追究,目的是通过警示和教育,促使对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缺点,并加以改正。提醒谕责的核心在于适当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必须遵守法律和规定,注重协调和合理性,避免过分苛刻和不当处理。

第五段:诫勉处理。

诫勉处理是指对工作或生活中犯错行为进行纪律性处分,目的是纠正错误行为,促进正确的行为规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诫勉处理是治本之策,它需要在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上进行,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避免因情绪和偏见而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误判。

结论:通过对纪检四种形态的解读和理解,我们可以获得更清晰的认识和更深入的体验。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我们需要注重创造积极和谐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人际关系,同时也要理解和尊重他人的不同需求和想法,以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中医廉洁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中医作为一门几千年历史的传统医学,在中华文化中有着深远的影响和价值,无数中医人廉洁自律,对社会和人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医行业的发展,规范行业内的廉洁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中医界提出了“中医廉洁四种形态”,分别是“应有礼仪、无不适、讲信任、讲安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遵守这四个方面,不断学习和提高,才能够把中医行业做好。

中医廉洁四种形态是中医界提出的一项自律行动,旨在规范中医人员的行为,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应有礼仪,即要遵守行业的规范,维护中医行业的形象;无不适,即在临床诊疗中不扰乱患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讲信任,即通过与患者的沟通交流,建立诊疗信任关系;讲安全,即在临床诊疗中要注意安全,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第二段:应有礼仪的重要性。

应有礼仪是中医廉洁四种形态之一,中医人应该遵守行业规范,以身作则,维护中医行业的形象。在实际工作中,中医人应该注重自己的仪表形象,言行举止要得体优雅,以传递积极向上的信息。同时,中医人还应该关注专业形象,避免传播错误的信息。有良好的礼仪意识和行动,可以增强与患者的信任感,树立良好的医疗服务形象。

第三段:无不适的实践。

无不适是中医廉洁四种形态之一,主要指在临床诊疗中不扰乱患者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中医人应该尽可能减少对患者的干扰,合理安排诊疗时间和地点,尽量避免对患者的正常工作、生活造成影响。比如,在给患者提供针灸、推拿等治疗服务时,应该注意减少不必要的疼痛和不良反应。只有在尽可能不影响患者正常生活、工作的情况下,才能够提高患者的诊疗满意度和信任感。

第四段:讲信任的建立。

讲信任是中医廉洁四种形态之一,是指中医人应该在与患者的沟通中,建立良好的诊疗信任关系。只有在患者有信心和信任的情况下,才能让患者放心接受治疗。在与患者的沟通交流中,需要倾听患者的意见和诉求,充分尊重患者的人身权利和医疗权利,为患者提供专业的诊疗服务。通过建立信任关系,可以提高患者对中医服务的信任度,降低治疗风险。

第五段:讲安全的关注。

讲安全是中医廉洁四种形态之一,是指中医人在临床诊疗中要注意安全,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在中医治疗中,尤其需要注意针灸、拔火罐等治疗方式的安全。中医人需要注重医疗卫生和设施保障,确保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不会受到感染和伤害,同时要依法规范诊疗行为,杜绝违规行为。只有通过讲安全,才能够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中医服务的质量。

总结:中医廉洁四种形态是中医界推进自律和规范行为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应有礼仪、无不适、讲信任、讲安全四个方面,提高中医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医疗服务质量。任何时候,中医人都应该以良好的职业操守行动,贯彻中医文化的优良传统。我们相信,在不断的学习和提高中,中医行业会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监督执律四种形态心得体会

第一段:引言(100字)。

如何监督执律是每一个社会公民都应该思考的问题。在中国,我们有四种形态来实现监督执律,即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在实践中,我深刻感受到这四种形态的重要性和不可或缺性。在本文中,我将分享我对每一种监督执律形态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行政监督(200字)。

行政监督是通过政府机关对执行层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在我参与的社区项目中,我亲眼目睹了行政监督在改善自治环境中的作用。行政监督可以迅速解决一些小问题,比如噪音扰民等。同时,行政监督还能推动一些大型项目的开展,比如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然而,行政监督也存在一些挑战,比如权力过度集中、滥用职权等问题。因此,我们需要更加注重行政监督的监督机制和公正性,以确保其真正发挥作用。

第三段:社会监督(200字)。

社会监督是公民通过参与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来对执行层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在我参与的环保活动中,我深刻感受到社会监督的力量和效果。社会监督可以增强公民的责任感和参与感,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同时,社会监督也可以促使政府更加透明和负责,从而提高行政效能。然而,社会监督也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公民参与度不高、组织之间协调不足等。因此,我们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公民参与的能力和意识。

第四段:司法监督(200字)。

司法监督是通过司法机关对执行层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在我作为法学学生的学习中,我意识到司法监督在保护公民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中的重要性。司法监督可以保障人民的平等、公正和公平的权益。它可以矫正行政和社会监督的偏差,确保行政权力的合理行使。然而,司法监督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司法资源不足、司法公正性不够等。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司法监督力量的建设,提高司法机关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第五段:舆论监督(200字)。

舆论监督是公众通过社交媒体、传统媒体等对执行层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在我关注的一些事件中,我认识到舆论监督的影响力和连锁效应。舆论监督可以快速推动舆论的传播和扩散,促使政府和企业更加重视和解决问题。它还可以激发公民的参与意识,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氛围。然而,舆论监督也有一些问题,比如信息真实性和公正性难以保证、恶意诋毁等。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媒体监督机制的建设,提高媒体的责任感和公信力。

结尾(100字)。

通过参与实践和思考,我深刻认识到监督执律四种形态在建设法治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相辅相成,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监督体系。只有加强和完善这四种形态,我们才能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权益,提高社会的公平公正。同时,我们每个人也要从自身出发,积极参与监督执律的过程,共同建设一个更加法治、公正和和谐的社会。

纪检四种形态解读心得体会

在中国共产党治理国家的过程中,纪律监察工作是非常关键的一部分。近年来,党和国家对纪检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纪检监察机构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让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在这些工作中,纪检四种形态被认为是十分重要的一种,它包括警示教育、约谈函询、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对于每一种形态,都有其独特的意义和实际应用。在本文中,笔者将围绕纪检四种形态展开讨论,以谈出自己的理解和体会。

第一段:警示教育。

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中,警示教育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形态,它的价值在于快速地将工作中的错误情况公之于众,并通过具体的案例来强调揭露的问题,以帮助组织成员和群众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而产生强烈的警醒和警示作用。通过警示教育,让所有党员都清楚认识到任何一点小错误或失误都是会被发现的,意味着不能有任何畏惧和散漫。同时也会对群众形成一种警戒,敢于揭露和反映问题,从而净化社会风气。笔者一直认为,以前在一些单位,警示教育不得人心,因为人们觉得这是在动员大家的心理,但最近的反腐风暴中,揭发和追查案例的确公之于众并且对于社会形成了一种警醒。

第二段:约谈函询。

约谈函询是一种常见的形态,也是与被约谈者直接联系的一种方式。对于氛围和现实问题,组织往往需要有这种直接的沟通,一方面表达对其的关心,为其解困,另一方面则向其传递组织对其关注程度和责任的清晰考量,以达到激发其责任意识,纠正偏差并全面提高员工的意识的目的。因此,约谈函询不仅是对党员干部关心的体现,也是对其工作依据考核工作的重点和侧重的体现。次数总的来说,作为一种纪律和监督的方式,约谈函询既协调又监督,能够说是在工作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就算在我们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也需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时地与自己的家人和亲朋好友交流沟通,增强党员干部一个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思考方法或者长短的重要性。

第三段:谈话函询。

谈话函询是纪检常见的一种形态。通常情况下是在违纪人员的家里或单位进行慰问,正式询问事情的真相。一方面强调促进纪律规矩,另一方面也包含一定的教育作用。在实际操作中,谈话函询经常与调查取证等工作形式相结合,能够及时强调纪律监察工作的高压态势,有效预防和减少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谈话函询在纪检工作中也可说是非常常见的一块环节。我想说,经常听党纪部门的谈话函询,以及学习发布的党风廉政警示,能够让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更慎重、更自觉地服从大局。

第四段:诫勉谈话。

诫勉谈话,是一种场景特殊的形态,通常发生在某一事故或者意外事件之后。诫勉谈话的核心在于调查问题的根源,进一步挖掘和披露事情的真相和教训,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对策。这种形态虽然常见于公共事故事件的处理,但在党的纪检工作中同样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诫勉谈话不仅是对事故处理的总结,也能够起到对纪律监察工作不留盲区的推进作用,从而加强党员干部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促进工作的深入推进。提到这里,我想强调的是,事故往往是复杂的,如果我们能够提前想到问题的潜在埋在,考虑到万一问题发生了该怎么办,那么事故的损失和危害就会大大减少。

第五段:总结。

纪检四种形态,就是对党员干部生活中各种违纪行为的常见处理方式,我认为这四种形态无论在哪种情况都能够发挥其特点作用,也对我们身处的生活和工作起到了更深刻的意义。从政治上看,纪检四种形态的实际应用是符合党的执政理念的要求,符合党的纪律规矩,有益于推进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方针的深入,可以为社会发展保持健康、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对于个人来说,除了不能有违反党纪国法行为之外,还要明确自己所作所为对别人会造成影响。比如,能出外的图利、私通关系或者酗酒打牌的行为,都与我们的人格形象、工作评价以及身边人的信任问题扯上了关系。综上所述,纪检四种形态不论平时或特殊情况下都不应该忽视其存在,都可能成为促进向上发展、自我思考和精神面貌的有效途径。

落实四种形态工作总结

在不久前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王歧山同志在工作报告中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再次强调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这一重要论述,既是对长期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又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面临形势和任务的科学判断,也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转型的方向指引。

正确理解内涵。“四种形态”是严格依据纪律的尺子进行划分的,覆盖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纪情形或苗头,且各形态之间呈现明显的违纪轻重和处置层次之分,每个党组织、每名党员都不能置身事外。作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应该义不容辞地适应这一新判断、新形势、新方向。

转变监督观念。“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要克服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创造性地运用“四种形态”,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立即处理,纠正处理就是“从严从重”“大案大成绩、小案小成绩”的偏颇认识。树立“查办大案要案是成绩,抓早抓小正风肃纪更是成绩”的政绩观,切实回归到党章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着眼全面从严治党大局,既盯着少数“烂树”,又放眼整个“森林”,针对实际情况创造性地运用“四种形态”从严治党,实现教育挽救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创新工作方法。要注重预防在先、抓早抓小,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学习党章

党规,掌握党章党规的基本内容,当前就是要重点学习新修订的.《准则》和《处分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做到懂规、守规;通过学习英雄模范、先进典型,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通过廉洁司法教育,深刻吸取反面典型的教训,引以为戒,警钟常鸣;通过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并严格落实,筑牢遵纪守法的围栏。通过日常监督、审务督察、司法巡查等方式,以纪律规矩为准绳,及时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干警队伍实际状况,经常发现党员干警存在问题,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即将或刚刚踩到纪律底线的党员干警及时拉回正轨。对违纪苗头或轻微违纪的,及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由组织出面咬耳朵、扯袖子,让其红脸出汗,而不能放任自流,更不能放水养鱼。对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警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主要问题向组织讲清楚。对违反“八项规定”“五个严禁”等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严格执行“六大纪律”和审判纪律,对各类程度较轻的违纪行为要敢于亮-剑,对“少数”“极少数”要施以重拳,依纪依规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轻处分、重处分等方式进行处理。要坚决防止把违法问题“大事化小”,仅做违纪处理而不移送司法机关,更不能只“咬耳扯袖”而不查处。

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要求,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防患于未然。现将有关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夯实“两个责任”,坚持挺纪在前

为落实好“四种形态”,“中心”党组书记主动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年初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他重点强调,党组要全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牢抓好明责、践责、督责、追责四个环节,克服“与己无关”、“离我很远”的错误倾向,真正形成工作合力,齐抓共管。“中心”机关纪委也按照进一步深化“三转”要求,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转移到监督执纪上来,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守住纪律这条“底线”。

二、强化宣传教育,注重警示预防

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邀请党校教务处林晨处长作《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辅导讲座,邀请市纪委派驻市府办纪检组方季良组长讲《“守纪律、讲规矩”廉政党课》,通过经常性党章党纪党规学习教育,促使全体党员将党纪党规熟记于心,知高线、守底线,切实做党纪党规的坚决维护者和自觉执行者。既组织党员观看《最美浙江人?时代的先锋》先进事迹报告会和红色经典电影《冲锋号》、《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和《最后的特科》,也组织党员观看《永远在路上》廉政教育片和《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通过正面反面对比教育,引导党员算清政治帐、经济帐、亲情帐、自由帐四本人身大帐,真正唤醒党员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落实制度规定,坚持抓早抓小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制度,每年全员参加民主生活会,主动运用“团结-批评-团结”的有力武器,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自身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自身存在的不足,营造了敢于提醒、及时提醒、接受提醒、珍惜提醒的氛围。通过视屏监控和大厅巡查等方式,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办事效率、遵守规章制度等问题的,及时采用口头告诫和通报批评等方式纠正,如果整改不到位或多次发现问题的,书面通报派出单位,要求给予处罚或更换工作人员。如,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个别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不规范、顶岗人员未按要求亮明身份、办公场所秩序乱卫生差等作风效能问题,检查人员当场就指出来,要求立即整改到位,今年累计正风肃纪检查79次,出动检查人员269人次,检查窗口(单位)156家,发现作风效能问题21起,全部予以整改纠正。再如,今年3月份收到一封信访举报信,对2017-2017年度嘉兴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协议服务供应商入围招标项目提出质疑,纪检人员立即约谈了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了解核实情况,及时掌握事件经过,深入研判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线索。经过查证,该项目招标合法依规,结果真实有效。纪检人员专门向举报人作了回复解释,也向上级纪检部门作了专题汇报。同时,与相关人员深入谈心,再次强调要严格自律,仔细工作,防止工作出现差错,更要防止主观去酿成大祸。完善内部控制,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要求,分预算类、收支管理类、资产管理类、政府采购类、合同管理类、建设工程管理类6个大类,分别梳理出工作流程、列出关键控制点和控制表单、画出流程图,对各类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切实防范岗位廉政风险。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中心”党组要求纪检干部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和工作作风,在遵守纪律上要起到示范表率作用,要求大家做好的自己带头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加强学习培训,除了学习新修订的《准则》、《条例》之外,纪检干部还参加了市直机关纪检工作培训班,通过纪检政策法规辅导、机关纪检工作实务、机关纪委工作交流、规范性文件解读等,切实提高执纪能力,提升自身素质。坚决防止“灯下黑”,把对纪检干部的关爱体现在日常严格管理上,做到纪检干部比一般干部要求高一点、管理严一点、学习深一点、思想好一点,用铁的纪律管理好“中心”的纪检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