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基因论读后感大全(13篇)

小编: 飞雪

经典作品力图表达人类内心的复杂情感和深刻思考,给人以启示和教益。如何看待经典作品,如何正确理解和阅读经典,是每个人都需要思考和解答的问题。阅读经典作品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智慧的积累,希望大家和小编一起领略其中的魅力。

《基因传》读后感

“你在凝望深渊时,深渊也在凝望你”

以往,基因留个我的印象是神秘强大,但发挥原理却并不清楚,只需安心享受它带来的成品即可。但它真的一直存在么?它是否能被掌控?又是何人发现了它?诸多疑问都能从本书得到解答。

作者慕克吉是名高学历的肿瘤专家,兼科普作家。来自叔辈的遗传疾病困扰着他的家族,而他在寻找真相的途中探索到众生之源,也就是基因对人类历史的强大影响力。人类对基因长达3000年的探索,通过本书的浓缩,完整呈现在我们面前。

因为亲历缺陷基因带来的痛苦,作者毫不迟疑地将自身感情带入其中。饱受折磨的亲人,间歇发作的疾病,来自未来的恐惧。这都让清楚遗传性疾病发病概率的作者焦虑万分又无可奈何。除此之外,他还详细描述家庭成长环境,将其与疾病的爆发相关联,毕竟,环境也是造成基因突变的重要因素之一。

此外,“基因”可作为一个特殊存被人们不断寻找,理解,发现,利用。按照时间顺序描述的基因史,能让我们更好理解这个复杂神奇的过程。基因与人类的关系,也远非“共存”所能形容,每次涉及基因的历史,都会涉及全体人类。我们经常用无知来验证基因的威力,但结果的惨烈,远超纳粹时期的种族灭绝。突变的基因,无解的缺陷,狂热的科学家创造奇迹的同时,也带来庞大的副作用,结果便是,将危险的神秘成果束之高阁,期待后世加以开发利用。

不同于科幻电影,每个人体内都确实存在着来自先祖的基因,我们都是生命传承的载体。虽然这个改年对现代人来说想当小儿科,但在过去,可没这么简单。不论是神学掌控的时代,还是君主统治的社会,想说服大众,只能通过真实数据与试验才行。达尔文出海采集标本,孟德尔培育豌豆试验。人类对基因的了解,正是源于先辈们的不懈努力。到了近代,虽然科研设备得到充分发展,但人类仍需要不断思考,研究,才能更加好地利用基因造福人类。

因此说,人类对基因的追求是基于本性的挑战!

《基因传》读后感悟

本书的核心内容是:基因研究是当下的显学,基于基因研究的生命科学研究也是未来科技发展的最重要的领域之一。人们希望基因研究能够找到治疗绝症的良方和健康长寿的密码,也有人希望基因剪辑能够筛除致病基因,添加优秀基因,培育出新新人类。基因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决定了我们的体征,也影响了我们的性格和脾性。未来,在基因诊断和基因剪辑领域会有更快更大的突破。只是,如果人类基因可能像转基因植物那样可以被随意删减搭配,穆克吉提醒我们,生命是复杂多元的,一定不会那么容易被精确的剪裁所规整。

继《癌症传》之后,穆克吉忍不住追问,如果说癌症是生物体畸形变异的话,那么生命正常的变异与传承又是什么?于是就有了《基因传》这样一本同样详实有趣又充满人文色彩的大部头,也可以被视作《癌症传》的前传。年底,比尔·盖茨还把这本《基因传》列为年度最爱的五本书之一。

几年前,美国影星安吉丽娜·朱莉在查出携带乳腺癌基因后,为了降低患乳腺癌的风险,做了切除双乳乳腺的手术。朱莉的案例告诉我们,像乳腺癌这样由遗传基因变异导致的疾病,基因科学的发展能够让老百姓更好地预防。

但是大多数疾病并不是像乳腺癌那样有一个明确的致病基因,许多疾病是很多基因变异和环境影响共同作用的结果。基因的排序和筛查并不是马上就能解开人类的生命奥秘,基因研究只是掀开了混沌复杂基因世界的一角。

继《癌症传》之后,普利策奖得主穆克吉忍不住追问,如果说癌症是生物体畸形变异的话,那么生命正常的变异与传承又是什么?于是就有了《基因传》这样一本同样详实有趣又充满人文色彩的大部头,也可以被视作《癌症传》的前传。

来看看穆克吉怎样为这个承载生物遗传信息的最小单位作传。

到底该怎么去认识基因?

基因研究会挑战进化论么?

未来基因研究的重点是什么?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这周我们一起共读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文章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以下几个章节:

第一章《为什么会有人呢》,道金斯提出了本书的论点是,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在一个具有高度竞争性的世界上,像芝加哥发迹的匪徒一样,我们的基因生存了下来,有的长达几百万年。这使我们有理由在我们的基因中发现某些特性。将要论证的是,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为了更有效地到达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

第五章《进犯行为:稳定性和自私的机器》。进化上的稳定策略,“策略”是一种程序预先编制好的行为方式。例如,“向对手进攻,如果它逃你就追,如果它还击你就逃”就是一种策略。进化上的稳定策略是指,个人的大多数一旦运用这两种有条件的策略中的某一种,所有脱离群众的行为皆会受到惩罚。基因被选择,不是因为它在孤立状态下的“好”,而是由于在基因库中的其他基因这一背景下工作得好。基因因能相互和谐共存而被选择在一起,这并不一定说明我们必须要像看待蝴蝶的情况那样,把基因群体也看成是作为单位来进行选择。基因库是由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形成的,这组基因成为一个不受任何新基因侵犯的基因库。大局部因突变、重新组合或外部而出现的基因很快就受到自然选择的惩罚:这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重新得到恢复。新基因侵入一组稳定的基因偶尔也会获得成功,即成功地在基因库中散布开来。然后出现一个不稳定的过渡阶段,最终又形成新的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发生了某种细微程度的进化。渐进的进化过程与其说是一个稳步向上爬的过程,倒不如说是一系列从一个稳定台阶走上另一个稳定台阶的不连续的步伐。

第六章《基因种族》。一个自私基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它的目的就是试图在基因库中扩大自己的队伍。从根本上说,它采用的方法就是帮助那些它所寄居的个体编制它们能够赖以生存下去并进行繁殖的程序。如果这个白化基因碰巧使它的一些个体对其他的一些白化体表现出利他行为,那么不管它情愿与否,这个白化基因往往因此在基因库中自然而然地兴旺起来。基因有没有一些比较符合情理的方法“识别”存在于其他个体中的其自身的拷贝呢?答复是肯定的。

从遗传学的观点来看,父母之爱和兄弟/姐妹的利他行为的形成都可以用完全相同的原因来解释:在受益者体内存在这个利他性基因的可能性很大。人们有可能把种族偏见理解为是对近亲选择倾向不合理地推而广之的结果:即把外貌和自己相像的个体视为自己人,并歧视外貌和自己不同的个体的倾向。

第七章《方案生育》。抚养只有作为混合策略的一局部,才能取得进化上的稳定——至少需要进行某种数量的生育活动。动物往往从其自私的观点出发繁殖最适量的幼仔。假设它们生育得太少或太多,它们最后抚养的幼仔,会比它们应该生育的最适量来的'少。亲代个体实行方案生育,为的是使它们的出生率保持在最适度的数值上。

第八章《代际之战》。亲代投资的定义是:亲代对子代个体进行的任何形式的投资,从而增加了该个体生存的时机(因而得以成功的繁殖),但以牺牲亲代对子代其他个体进行投资的能力为代价。“幼儿应该欺骗”这样的提法意味着,促使幼儿进行欺骗的基因在基因库里处于优势地位。如果其中有什么寓意深刻的地方可供人类借鉴,那就是我们必须把利他主义的美德灌输到我们子女的头脑中去,因为我们不能指望他们的本性里有利他主义的成分。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生存的意义:尽力繁殖并努力保证我们的后代一直有旺盛的繁殖力——所以“人丁兴旺”一直都是对一个家族最大的赞美,到达在生物意义上的不朽。第二点就是努力创造觅母——带有我们标记的思想或事件——并让其传播,到达在文化意义上的不朽。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经典大作就是不一样,尽管是几十年前写的关于进化理论的书籍,新的理论和技术不会出现在里面,但《自私的基因》这本书建立的解释体系,仍然是强大的。

从我的阅读记录来看,我对关于“本原”问题的好答案有很浓的兴趣,《自私的基因》给“为什么各种生物会像现在这个样子?”的问题提供了一个逻辑自洽且证据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这本书里,只是一种拟人的说法,方便说明而已,我们大可以这样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质,是指它有自发增加自己数量的趋势,就和物体在高处总有下落趋势、高温物体自发向低温传热的性质一样,是物理规律、化学规律等。

实际上,全书对进化的一个根本逻辑可以这样概括:为什么会这样呢――正常来说,不这样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

从宇宙形成之初,物质已经存在(比这一部分更深入的问题只能交给物理学家了),此书从这样的条件开始。在某个条件下,例如压力、温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稳定的结构,而另外一些,因为不稳定,无法形成或者无法维持某种结构――这时,可以把稳定的结构看作进化了,它们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说,假设原来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种环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为性质稳定而占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彻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进了一步。

根据上面的逻辑去演绎,各种各样的分子机缘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分子,各种分子达到了比例稳定的状态,稳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状态了。

有些有机物,可以“复制”自己――据我的理解,应该就是碱基之间的连接与分开吧,也可以对应形成氨基酸,进而形成蛋白质。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质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稳定,它的数量会逐渐增加。

不同的基因会碰到一起,有时候可以连接在一起,如果连接在一起可以稳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护更好,他们的数量也会变多(不是它们主观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稳定的东西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积累变多的)。渐渐地,基因就变成了基因集合,进而形成生命。

单个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坏,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个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坏。假定草食动物对应合适的牙齿和胃由两个基因管理,碰巧出现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们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赛艇为例说明,划桨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为好,在一个右手浆手多的环境,左手浆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绩。

作者极力避免提到“意识”这东西,更不用说“人”。他把各种各样的生物归类为“生存机器”,和当初保护基因分子的蛋白质一样,把“行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质的外在表现,是基因这个“程序”设定好的。(当然,他也说了,对行为的控制是迟滞的、延时的)。

这种“基因控制行为”的理论基础,解释了各种各样的行为,包括、父母儿女/兄弟姐妹的爱、蚁后“奴役”工蚁、鸟一窝该生几个蛋等等。即使在个体层面上的利他行为,抛开“意识”对行为的干扰,也可以理解为基因增加自己数量的手段。这里并不是说日常生活中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说不同的行为,包括利他行为,都符合以“每个基因在尽力使自己变多”为基础的演绎。

人是有意识的,而不是单纯受基因控制,尽管受基因控制的行为还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从哪个阶段的动物就算是有意识。我觉得,用书中同样的逻辑去推理应该是这样的:在一群无意识的生物中,出现了几个有一定记忆力的生物,后者显然比前者有更强的生存能力,进而扩大了比例;然后,记忆和预计未来的能力在进化历程中越来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序”出现了“放权”,即原来惯有的代码是“无论如何你要做这事”,新的代码变成了“如果长期来说那样做更好,你可以那样做而不用这样做”――我猜想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我们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们的长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来说,作弊可以在短期获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长一段时间的总获益提高。记忆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来,被淘汰了。

小时候我就想过,身体的构造真好,一些东西不用脑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脑子只需要思考,现在想来,这完全是反过来了,应该是无意识的基础还在,意识能力的发展对基因有了更好的保护――看看人类在地球上的统治力就知道了,同时也可以观察到有些人类不想发生的身体变化,还是会发生,“放权”的程度不足以让意识完全控制“自己”――这个“生存机器”)。

目前来说,人的意识的自主度还是相当高的,很多情况下人不必像一个机器,可以更像一个“人”。

《基因传》读后感悟

上一次阅读到孟德尔,而短短数十年间“基因已从植物学实验中的`抽象概念演变为操纵社会发展的强大工具。”美国有些州甚至立法进行绝育手术,将无辜的女性统一收容,“只要行为、意愿选择或者外表超过人们接受的准则,那么他们就会被划入这个可怕的怪圈。”美洲的种族净化甚嚣尘上,1936年欧洲的遗传清洗活动也不甘示弱轰轰烈烈开展起来。这中间的一些文学作品,比如《时间机器》,描述了近亲繁殖并且选育后留下的孱弱未来人类种群,《人猿泰山》则坚信虽然生长环境与教育缺失,高贵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基因仍然会带来聪慧与美好品质。忍不住想起苏联时期著名反乌托邦作品《我们》中的“母亲标准”和“父亲标准”,虽然原著意在讽刺过度标准化的社会,但是在基因选育方面异曲同工。(不知道现在矫枉过正的政治正确和这些历史有多少关系?)。

在摩尔根的果蝇实验带来基因连锁、基因互换、显性遗传图谱等概念后,遗传学的发展走上了快车道,多基因遗传的研究也补足了孟德尔理论在人类遗传性状呈平滑的钟形分布方面无法解释的不足。

作为一个阅读量很少并且不怎么读历史的人,万万没想到看一本基因历史书还能看得心潮澎湃,基因发展的抽丝剥茧真如同一本推理小说。

《基因之河》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基因之河》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应该是看到了某一处的推荐,然后又想了解一些跟基因、生物进化相关的知识,所以买了这本书。

确实是一本写基因的书,也是一本偏大众化的科普读物,但同时又展现了它的专业性。

作为一个有追溯人类历史兴趣爱好的人,这本书的观点无疑能做很多知识点的补充。

我在阅读的过程中,重在了解作者的观点,书中还很多的生物举例论证,我就没办法仔细去分析了。

书的总体内容结构很简单,一共五个章节,描述基因的五个相关方面:数字之河;非洲人及其后代;循序渐进;效用函数;复制炸弹。

以下是一些书中观点和部分内容摘抄:

有机体都倾向于拥有那些自带成功特质的基因,最起码的是他们的'祖先有能成功繁衍后代的能力。

基因只会继承,不会改变,除了某些非常罕见的随机错误。

“分子生物学真正的革命本质在于其走上了数字化道路。”

“人类遗传系统的核心就是数字化的,而地球上所有的生命都拥有同样的系统。”

“遗传代码在所有人类研究过的动物、植物和细菌之中都是相同的。这片土地所养育的生命的确来自同一祖先。”

了解一个概念:原肠胚的形成。

“在河流中生存下来的基因就是那些有助于该物种在典型环境中生存的基因。”

“人类的祖先来自非洲。”

“大自然并不残忍,只不过是无动于衷罢了。”“没有任何目的。”

“生命的真正效用函数,即在自然界中得到最大化的事物是dna生存。”

“自然的效用函数从不会为长寿本身而重视长寿,只会以繁衍后代为目的。”

“当效用函数是dna的生产时,就注定生命并非以幸福为宗旨。只要dna能继承下去,没有人关心在这个过程中谁会受到伤害。”

“基因不在乎痛苦,因为它毫无顾忌。”

“自然对众生的痛苦毫无兴趣,除非痛苦会影响到dna的生存。”

“在充满盲目物理作用力和遗传复制的宇宙中,注定有些人会受到伤害,有些人会走好运,你无法从中找到规律或原因,更没有公平可言。”

“任何爆炸的引爆时间,都意味着一定量的物质超越了临界值,自此以后,事件便升级到无法控制的状态,并产出一个比最初引爆事件壮观得多的结果。”

“复制爆炸的引爆事件,是各类实体同时产生的自我拷贝。自我拷贝可能引发爆炸现象的原因是指数级增长。”

“生命爆炸的开端并没有思想、创造力或意图的存在,只有化学。”

“如果不受资源所限,那么指数级增长会在极短时间内发展到令人瞠目结舌的规模。事实上,资源是有限的,其他一些因素也会发挥限制作用,将指数级增长控制在一个范围之内。”

至此。

dna的继承,繁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

生命,是一种有机体。我们生活的环境,物理、化学,我以前从来没有把它们联系在一起。但是去研究生命的起源,研究宇宙的形成,很多东西都有其关联性,这给我们思考问题打开了一个思路。

我可能需要以一种“化学”的思路去思考一下这个宇宙的变化,有机体的演变,人类机体内部发生的反应等。

基因的故事读后感

大家都很熟悉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我们之前认为"物竞"指的是物种之间的竞争,"适者"指的是适合的物种或个体。《自私的基因》提出一个非常独特的视角,认为相互竞争的不一定是物种,还可以是个体或者基因;生存,也不一定是指个体或物种的存亡,还可以是基因的延续。本书最基本的观念就是把基因视为自然选择的基础单位,以基因进化的视角,来解释自然界中的各种生物行为现象。基因和进化论放在一起,形成一个大体上自洽的体系,可以诠释生命的来龙去脉,解释生活中的很多现象,让我们更深的体会到了生物多样性的可爱,当然也更清晰地认识到进化的冰冷和无情。

人性本恶。

说到自私,对“自私的基因”最普遍的误解是,把“基因自私”和“生物个体自私”混为一谈。按照dawkins的说法,所有基因都自私而盲目地追求在基因池里最大化,但只有很少的基因决定生物体本身是自私的。比如,确实有“无私”和“向善”的基因,包括人类的同情心。这些无私的基因也会自私地追求自身的最大化。它们没有灭绝,是因为它们和”损人利己“的基因在进化的博弈过程里达成了动态平衡。而非亲属关系的合作和互利都可以用博弈论(gametheory)中的es来解释,即进化上的稳定策略。

dawkins极力避免,但我想每个读者一定会从基因的自私出发来思考人性善恶问题。这是永恒的争论,当然也不会有答案。孟子主张性善,“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荀子主张性恶,“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王守仁的心学主张无善无恶,“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这点和佛教类似,“善恶本性为空”。西方人应该更倾向与性恶论,比如亚当斯密在《国富论》提到的“因自私而利他”的“经济理性”。

我自己认为“人性本恶”,关于这点我不打算加入争论或做任何解释。

生存机器。

小时候我们都以为自己是世界的中心,后来又觉得自己至少掌握着自己的人生,再长大……至少身体是自己的吧。对不起,其实人也不过是基因的载体罢了。“基因存在于你和我的躯体内;它们创造了我们,创造了我们的肉体和心灵;而保存它们正是我们存在的终极理由。这些复制基因源远流长。今天,我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它们的生存机器。”

够讽刺吧?基因才是进化的主人,而人类不过是他们进化的工具和载体而已,而其只是个暂时的,正常使用寿命也就80年。那么努力的活过,最后多半也是个体在历史长河中的湮没,想起来,心里有时候是会觉得悲凉的。

不过明白这点,很多事情也就豁然开朗了。人为什么不能长生不老?因为从基因进化的最优策略来看,完成繁殖后人的使命就是早点死亡,不要妨碍下一代基因的进化。

早生孩子,多生孩子,然后早点死。

《基因传》读后感悟

读《基因传》前我对基因的认知少之又少,虽然会常常惊叹于生活中某些家庭成员外貌、性格、行为的高度一致性,但是从来没有深究其原因,也没有意识到科幻片出现的基因变异怪物离我们并不遥远。悉达多·穆克吉在这本书里按照时间顺序,详细讲述了基因理论的起源、发展和未来,也花了大量篇幅介绍基因理论发展背后科学家们的斗争、合作与艰辛。

基因理论的起源。

在基因理论萌芽前,欧洲一直信奉神学,认为世界万物都是上帝创造的,就连当时提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拥有一定社会地位的达尔文也不敢公开质疑物种的起源。但是达尔文在非洲考察收集动植物样本后,发现物种的多样性,同一品种的鸟类为适应不同的生存环境逐渐进化成外表差异显著的物种。进化论的提出反应了当时人类已经开始思考“whoami?”。

与达尔文同时期的孟德尔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与名望,每次参加高校教师职级考试都以失败结束,可以说是屡败屡战,屡战屡败的典范了。然而,就是这个职业生涯被命运捉弄的神教工作者揭示了伟大的遗传定律。孟德尔通过培育各种特征的豌豆,几十年如一日,记录不同性状的豌豆杂交后的特征,有些性状是显性遗传,有些则是隐性遗传,孟德尔归纳总结得出:存在某种不可分割的最小因子决定着生物所有遗传特性,这个最小因子就是基因。

基因理论的发展。

达尔文的进化论和孟德尔的遗传定律像打开了生物学大门的钥匙,一大批科学家开始涌入生物学领域,生物学研究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格里菲斯通过肺炎细菌转化实验证明里dna是遗传物质,沃森克里克发现了dna双螺旋结构的中心法则,桑格发明了dna的测序方法,一些科学家通过遗传疾病定位到突变基因。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自私的基因》是个很有趣的书名,它激起了我揭开探索生命之旅的好奇心。在没有遇到这本书之前,我觉得“基因”只是静静地呆在人类体内,并为人的一生而勤勤恳恳工作的小粒子。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基因的性质竟然可以用“自私”这样富有强烈的人类感情色彩的词语来修饰。

读罢本书,心中还在深深地惊叹造物的伟大。在“不朽的螺线圈”这一章里,作者出人意料地提到——我们,不仅仅是人类,包括地球上的千姿百态的物种都是生存机器。这样大胆的论点就进一步证明了,基因是自私的这一论点。从人类到大象再到细菌,体内的分子基本上都同属一种类型。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基因,即dna分子的生存机器。而在我个人的主观理解上,道金斯的理论可以把我们人类的躯体解释为用于保护基因,为基因的正常运作提供稳定环境的“臭皮囊”。而我们人类在地球的活动绝大多数都受到基因行为的控制。我的惊叹在于,原来事实往往比想象更离奇。我们眼中形形色色的生命形式都是dna所创造,并用来延续自己的生存和繁衍的机器。我们人类一直都自认为自己是地球上的万物之灵,但往往没有想到,从自然的客观规律上,我们和大多数物种一样,都是自私的dna的掌控之物。这样说来,自私应该就是生命体的客观性质,并非含有贬义的感情色彩。当我们人类自私地想操控整个世界的时候,却未曾想过,生命的幕后还有更加自私而难以干涉的dna分子在操控着所有物种的进化和发展。道金斯在内容的开始就毫不犹豫地抛出了这个有趣的观点,赋予了读者一种新的生物思维,并为后面的生物行为的解释做下了极其重要的铺垫。

道金斯认为,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然自然选择的最普通的形式是指实体的差别性生存,那么,在我看来,基因之所以是自私的就合乎常理了。一个物种要在地球上繁衍和壮大,就不能用我们人类道德上所遵循的“共产主义”来决定事情。只有那些生存能力强,优越的个体才值得种群付出更大的代价将它们保留下来;也只有它们才经得起自然选择的残酷考验;也只有它们才有足够的生命力来为物种繁衍做出贡献。就拿猫头鹰的习性来说,很多小型的猫头鹰都会生4到6只蛋,而且是先后孵化的,并不像大多数鸟类那样同时孵化。因为猫头鹰的食物比较难捕捉,在哺育期很容易遇到食物不够的情况。所以为了保持种群的繁衍,猫头鹰妈妈必须保留其中生命力旺盛的幼儿。也就是说,在不能保全的情况下,宁愿舍弃一些。这样,后孵化的弟弟妹妹们,就可以被已经长成的哥哥姐姐们吃掉。这样的做法虽然是自私而残忍的,但是从物种发展的整体来观察,却又是合理的。这就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也就是基因自私的理由。

无论是我所提及的猫头鹰的行为习性,还有作者在文章中提到的各种大大小小的生物行为,都可以说明一点:生存机器的行为有一个突出的特征,那就是具有明显的目的性。事实上,生存机器都能够深思熟虑去帮助动物的基因生存下去。在我看来,现在地球上能够保留而且存活的基因,都是经过漫长的自然选择而形成的。它们都有着适应自然的精密编码程序,甚至还有可能存在超越自然的潜在序列。用一点带有主观色彩的形容来说,基因比生物实体更早存活在地球上,它们才是真正的“江湖老手”。各种生存机器从没有任何思考能力,只是一层保护壁,到人类这种有思维能思考的极其精密的生存机器,都是在dna分子的操作经营下渐渐完成的。基因行为的目的性因而是极其明确的,可以说为了生存下去,它们是不择手段的。

在看完整本书,心里多多少少会对人性有点恐惧,原来自私就像是动物的本能一样潜在在人类的体内,甚至在很多情况下,自私的行为却又是合理的。但是我们还是不能忘记一点,在很多时候,人类之所以可以在世界上脱颖而出,人类之所以可以与大部分动物区别开来,是因为我们有属于自己的璀璨的文明。我们有道德的约束。所以,在我们了解的生命的本质后,还是要保持意识上的清醒,保持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人类的传统美德。基因在客观上是自私的,但我们可以在主观意识上改变我们的生活价值观。和谐发展始终是这个社会必不可少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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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基因不只是遗传密码,它还控制了我们的方方面面。首先基因最重要的使命就是生存,基因的生存不是个体意义的生存,书中把生物称之为基因机器,基因生存的方式是复制到更多个体,是信息意义的生存。就是说当基因通过各种方式复制将当前基因机器的基因到其他基因机器,比如子代或者孙代,那么即使当前这个基因机器消亡了,基因却没有消亡,在其他基因机器中继续繁衍。

那么基因复制的单位是什么呢?这是我以前没有想通的一部分。对人来说,二十三对基因序列,一半来自于父亲,一般来自于母亲。那这一般是怎么挑选出来的呢,也就是性细胞的基因怎么来的?基因的遗传单位是染色体片段,在形成性细胞的时候,并不是将父母中的`某一条染色体完全复制,而是在一对染色体中随机提取片段,重新组序,这种方式提取的二十三个染色体都来自于父母一方,但跟父母原始的染色体却有不一样。所以基因的生存单位并不是个体染色体,而是染色体片段。这样保证基因的变化。假设世界上有个基因库,包括世界上所以生物的基因,那么遗传过程中基因序列会重新组织,但信息总和还是保持不变,这当然不合适,所以基因会变异,也就是说,整体的基因库中,总是会有基因消失,又有新的基因产生。

那么什么样的基因会被选择呢?就在雌性选择交尾对象的时候决定,未被选择的雄性,其基因就得不到复制的机会,如果终身得不到机会,那么这个雄性的特异基因就消亡了。当然这个雄性的兄弟姐妹还包含了它的部分基因,还有机会继续复制。问题是雌性如何选择呢?选择有利于雌性基因复制能力的雄性,也就是这个雄性要强壮,要有能力获取更多资源,这样的基因培养的后代可以在环境中继续获得基因复制的机会。

在进化过程中,性细胞出现两种不同的变化,有些性细胞个体变小,灵活机动,这就是精子,另外一些细胞为了保证后代的发育的营养,体积越来越大,这就是卵子。卵子由于体积大,雌性需要很大代价形成,因此数量少。而精子不需要那么多营养,所以数量巨大,雄性能在很短时间生成百万级量级精子。这样就导致雄性和磁性两种完全不同的基因复制策略。雄性的目标是跟更多的雌性交尾,以复制更多的基因到后代。而雌性复制的机会难得,除了生成卵子的代价还有培养后代的代价。因此雌性在选择雄性的时候会非常审慎,选择最适合基因拷贝的雄性,同时要求雄性共同抚养后代。雄性和雌性的不同选择策略最终会达到一种平衡,书中写的是八分之五的雄性保持忠诚,六分之五的雌性保持忠诚,所有雄性出轨的概率就是高,这是基因天性,不要在抱怨了哦,哈哈。

书中最后一段更有意思,从基因延生到文化的遗传,并创造了一个名字觅母,就是文化遗传单位。基因创造了大脑,大脑为觅母的遗传提供了基础。觅母的遗传跟基因类似,但比基因更快。基因遗传依赖代记差距,而文化的传递可以在一代人中快速传播。当然文化的遗传也有生命力的概念,一般来说流行文化都短命,而宗教,宗族文化却能长久遗传。

在科技要什么也提到类似观点,就是说科技是文化的一种,科技的传递形成了类似于六分之五的雌性保持忠诚,所有雄性出轨的概率就是高,这是基因天性,不要在抱怨了哦,哈哈。

在科技要什么也提到类似观点,就是说科技是文化的一种,科技的传递形成了类似于基因的生命力。

如果我们沉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可能看不到真实,而基因,文化,科技或许才是真正决定人类发展的主线。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如果说我们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么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无疑是最有力的说教武器。道金斯说人具有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人与黑猩猩的进化史有99。5%的共同之处,但古往今来人类都习惯性把自己看做是万物之主。古时候“人定胜天”的征服万物的思想是最好的体现;现代社会,虽然人们已渐渐学会与万物和谐共处,但我们仍然认为人是最高级的动物。然而,对于一个进化论者来说,这样的认识却是错误的。认为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高尚都毫无根据,因为任何物种都经过十几亿年的自然选择而来,在这个纵向的发展过程中,横向优劣比较显得没有意义。

道金斯试图用很多自然界的实例来向我们说明人的自私与生俱来,即人性本恶。他的思想足以颠覆我们所信仰的一切伟大之事,其论据的完美性和逻辑性也让你无从反驳。阅读《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锁住,找不到反驳的机会,只能够理解他、认同他。我们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却让你看到,母爱只不过是自私地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得以优化的体现。不错,这是道金斯想要告诉我们的,但这样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终想要。单单沉于本性乃恶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对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论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不可能轻易沦为基因的奴隶。其实,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义所在。论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反对自私的基因复制暴政。

道金斯也曾说过,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之后补写第二卷,对人类作一些论述,然而他发现《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构想。这也说明作者并没有因为人永恒的自私基因而否认了人性的美。

可以说,人生来自私或者人性本恶,但却并不丑恶,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论我做事是利己还是顺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终的结局还是有益的。所以我们不用纠结于人最原始的善恶,他们并不能代表什么,我们真正该去做去发掘的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自私的基因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细胞,最早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的单细胞生物。早在远古时代人类还未出现,就已经存在。关于细胞的来源,众说纷纭,但是有些观点却很有趣,比如“原始汤”传说。这个传说把细胞的来源,解释成在45亿年前,在当时原始地球海洋里,有很多有机分子的原始汤。这些有机分子受到大气层中一些雷电和原始大气层中那些甲烷,氮气,氨气的化学作用而形成碳元素的转移。而碳元素是构成生命的基本元素之一。

细胞祖先最早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扩大族群,因为在最早期的`地球上——原始地球,那是一个炙热着充满着岩浆的火球,大气层中多是甲烷,氨气,二氧化碳,氮气等气体,但是后来随着地球地表温度的下降,第一批生物的出现,这些生物的活动使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开始下降,氧气量急剧上升,从而出现第一批需氧的动物。

当然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可能在早期大气中或者海洋中,就已经存在一些能够稳定的,以原子或者分子为主要成分的稳定粒子。这些成分大量稳定存在于地球上。随后某一天,可能是某些因素的突然改变,在这些稳定的粒子中,出现了一种奇特的分子,这个分子能够进行自复制,这种分子叫复制者。

然而复制者,在复制的过程中势必会出现复制失误或错误,当出现错误的时候,就会影响或者改变这个原来分子的属性。这个改变的属性结果,可能会让这个分子更加长寿,或者多产,甚至能够精确无误的保持自我遗传信息,那么这个分子里的信息密码就能够被传递下去了。

而如果这种分子在短时间内就死亡。可能这种类型的分子就会在众多竞争中被淘汰,当然这个假说的前提是资源是足够多,多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而资源总会枯竭,当有了一定基础的分子以后。分子间有了竞争,逐渐的,强竞争优势的分子就被保存下来了。但是当强竞争分子数量巨大的时候,分子间开始竞争彼此有限的资源,复制者开始出现几个流派,杀戮复制者和进取复制者为首的主要两大阵营。

杀戮复制者通过入侵另外一些复制者的内部资源,来获取创造自身的原材料。但是复制者为了保持自我,久而久之,出现了进取复制者,它们想出了一个绝秒的办法,通过一层蛋白质来保护自己。也正因为如此,可以解释细胞核设立在细胞的中心最深处,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我,细胞核的以外的世界,有很多的骨架纤维和蛋白质都是为了更好服务于细胞核。

生物的法则,不是被天然设计出来的,而是在进化和改革的过程中形成的,这能使细胞在面对,多种模式的环境和不确定的情况下,应对自如。在细胞的进化的基因中,囤积了大量的所谓的“垃圾基因”,在这些错误中进化不断前进,得以壮大细胞的族群,由一变二,由二变四。

人类试图想要让遗传与智能化的技术连接在一起,试图把遗传写进编程,变成一堆数据,但是细胞不是简单的机器,细胞中的各项设计,都是在随着时间流逝,慢慢进化而成的,细胞的生命力强大到无法想象。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仅仅多了一个变数。怕是再细微的谬误,在时间长河不断积累下,都会被无限放大。也正是这些细微的谬误,成就了你我,成就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因此,谬误再不是贬义。错也成了无限可能的一种。我们总是做着各种各样的尝试,每种尝试在某个角度总有一种有利于某一个个体或集体,现实或虚拟的解释。便是这种解释,让我们在尝试的过程中获取着不同体验。再由自然法则大刀阔斧的挑剔着尝试的结果。

成功是一种结果,失败是一种结果,坚持是一种结果,放弃也是一种结果。每种结果都将在新的世界生根发芽,以各种形式将结果的信息传递给其他人。再由其他人根据自身生长环境对于这种信息作出相应的反映,或接受,或排斥,都成了信息的映射。

书中描述一个蛮有意思的角度,肉体是基因开的车,每个基因都希望可以稳定的长久的尽可能多的传播出去。基于这个假设,基因会根据道路的变化调整车的轨迹,改变车的外貌,甚至改变车的功能。

似乎与前些日子的一些感悟相佐——信息的表征是传播。如果把基因也看成一个个信息包,所有表现出来的,无非是如何保障让自己的信息可以完整的传播出去。

这里又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信息的传播是需要载体的,这些载体除了携带信息本身,还携带了更多东西。这些附加的东西最初可能并不重要,但是随着传播次数的增加,附属的东西可能会反向影响信息本身。

比如人们对黑暗,对高频噪声的恐惧。很可能就是直接被写在了基因里,源自百万年间人们受到的来自黑暗来自发出高频噪声的物体的侵害。在病毒中可能更容易找到这样的例子,比如对抗生素免疫的变异体。变异的病毒分类出的个体同样具有免疫的特性。

如此,会反思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归尘归土的说法。其实我们世间往来一遭是为了留下些什么的。比如后代在某种程度上是50%的我们自己,又比如著书立说,工作生活的过程中,我们也把自己对世间万物的态度与感悟辐射了出去。不管愿意不愿意,与我们接触的人与物都会因为我们而发生或多或少的改变。而这些改变有极大的可能会有部分通过遗传或者其他形式再次辐射出去。

换而言之,只要我们活着,我们就在不断的成为他人的或者他物的一部分。直到百年之后,或火葬,或土葬。不过是将一点残留重新划回万物运转。

再聊个小类比,一个朋友公司为了业务发展,将营销团队独立开来成为若干产品代理商,自负盈亏。若将企业看成一个智慧生命向外表征意识的话,在这个阶段,就相当于原来依附于智慧生命的组件突然也有了意识。而这些意识相当一部分是有原公司继承下来的。但是新的意识受限于原有的智慧生命。当业务发生重新调整的时候,独立开来的销售团队可能会重回组织,独立意识也将被收回。相当于人类个体的诞生于消失。

当然也有极个别发展的很好的可以脱离智慧生命的控制,独立开来另行开辟新的市场。换而为人怕是为圣,修仙之道了,也就是传说中的置身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是并不是每个智慧生命都希望以独立自由的方式生活……这个也很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