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有财产的离婚起诉状大全(14篇)

小编: 笔尘

离婚申请书一般包括个人信息、婚姻状况、离婚原因等内容。如果你正在准备离婚申请书,不妨参考下面的范文,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把握书写要点。

离婚起诉状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女儿刘×;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元,其中*******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女儿刘×。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 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 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元。现 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女儿刘×,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元中的*******元归我所有。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周××

×月×日

×××年×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婚生女(子)xx由原(被)告抚养。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在此叙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何时结婚,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原因,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孩子多大等。例如:我与被告于xxxx年x月经人介绍相识,于xx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xx。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xxxx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xx,元归我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刘×;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 元,其中 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刘×。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刘×,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元中的*******元归我所有。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孙××

××××年×月×日

离婚起诉状

诉讼请求:

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300元抚养费;

3、承担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4、本案诉讼费用共同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年经父母介绍相识,经过短暂接触后,为了单位分房需要,在没有深入了解的情况下领取了结婚证。婚后,被告在日常生活中对原告漠不关心,对原告一直缺乏感情。原告在婚后对家庭生活投入全部精力,全力照顾孩子,孩子入学都由原告接送,特别是在共同生活中,被告从来都没有就共同生活与原告进行商量,家庭生活一贯自作主张。婚生女儿20xx年10月5日出生,日常生活一直由原告及原告父母照顾。原告认为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只有一纸婚姻证书,而从来没有夫妻关系的实质内容,继续维持这种夫妻关系对原告来说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痛苦。

综上所述,原、被告之间婚前没有感情基础,婚后又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也没有和好的可能,依据《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以维护原告之合法权益。

此致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起诉人):张小三。

离婚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国籍,_____族,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国籍,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护照号: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被告系美国籍。我与被告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结字第__________号。婚后因双方一直分居,感情逐渐破裂。我与被告对离婚协商多次,被告也同意离婚,被告并已出具同意离婚的意见和授权中国律师处理离婚事宜。现我依据中国法律起诉离婚,请法院按双方一致的离婚意见予以判决离婚。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_。

离婚起诉状

诉讼请求:

二、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经_______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登记字号:________________。原被告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被告方违反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分割的约定,原告多次与被告交涉,但被告却置之不理。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现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特向贵院提起起诉,望贵院依法作出判决,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离婚起诉状

被告: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女儿(或儿子)__________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____元。

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在________年经人介绍认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一女儿(或儿子),取名_______,现在_______读书。婚后,原、被告感情尚好,然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被告丑陋脾气暴露无遗,每次酗酒后就动手殴打原告。在原告怀孕____个月时,原告去叫被告回家,被告不顾原告有孕在身,动手殴打告,还用甘蔗刀吓原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又乘__________殴打原告,还用菜刀背敲打原告头部,至今原告头部常常疼痛。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跑到原告上班处叫原告回家,遭原告拒绝,被告就把原告拉到本市人民路上殴打,致使原告多处皮血肿,软组织挫伤。原告认为:被告的种种恶劣行径严重伤害了原告的感情,致使原本脆弱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今原告为解除痛苦,特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不胜感激。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离婚起诉状

原告:黄,女,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所:东莞市虎门镇,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曾律师。

被告:郑,男,汉族,x年x月11日出生,住所:东莞市虎门镇号,身份证号码:。

请求事项:

一、判令解除被告与原告的婚姻关系;。

二、分割夫妻共有财产(详见附后财产清单);。

三、儿子郑x随原告共同生活;。

四、被告向原告一次性支付儿子郑x至18周岁的抚养费人民币229389.92元(广东省x8年人均消费性支出14336.87元/年x16年)。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经别人介绍相识,于x0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有子女三人:长女7周岁;次女3周岁;儿子郑x2周岁。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有:位于虎门镇房屋一幢,汽车一辆,登记在被告名下的存款和股票若干。

结婚后原告连续生下两个女孩,夫妻感情一直不和,被告及其家人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对原告白眼相看、恶语相加,被告经常打骂原告;特别是近一年来,被告及其家人将原告赶出家门,不让原告在家居住,阻拦子女和原告见面团聚。被告及其家人的种种不法行为,导致原告在外飘泊流离,有家不得回、子女不得见、有夫也分居。

综上,原告与被告间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生活已不存在,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原告本人并且委托律师多次要求与被告协商解决离婚事宜,但被告毫不理睬、不予答复。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特诉至贵院,请求体察原告苦衷,判如所请!

此致

东莞市第人民法院。

原告:

离婚起诉状

原告:王,女,白族,x3年07月16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路号11栋3单元2楼2号,身份证号码532901,手机:139872。

被告:李,男,白族,x0年03月17日生,系云南省大理xx厂职工,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532901,联系电话139872。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4、请求判决被告给予原告精神损害赔偿50000.00元;。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x6年初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x8年11月13日在大理市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滇大民结字”,随后双方在父母及亲友的操办下按民间习俗举行了婚礼,并于x9年3月4日生育了女儿李x。目前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房子、车子及共同存款共计1932870.00元,无共同债务。

原告与被告结婚以,由于被告不关心原告甚至殴打原告,加之被告和婚外异性长期偷情,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原告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一、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符合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条件。

1、被告长期以婚外情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

结婚后,被告经常借加班之名半夜回家。原告刚开始觉得很疑惑,后经过了解,才知道事情原委。原被告在结婚前就和一个叫有夫之妇长期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原告开始不相信,于是注意调取了被告的手机通话清单,发现自x6年以,被告使用过的139872号码和该女人使用过的130号码以换号码、呼叫转移、发短信等方式频繁联系。原告本着家庭和睦的原则,多次劝告被告珍惜美好的家庭,和这个第三者一刀两断,但被告对此置之不理,反而冷落疏远原告,导致双方感情日益恶化。双方因此多次发生争吵,在原告怀孕生子至今,被告一直和该妇女长期保持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为了孩子,原告一直忍受着,独自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

2、被告的家庭暴力行为深深伤害了原告,原告已经失去了和被告共同生活的信心。

x8年10月4日,被告在面对原告关于第三者的质问时,竟然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对原告进行殴打,致原告右耳鼓膜穿孔。受伤后,原告在大理医学院附属医院做了鼓膜修补手术(有医院的病历证明),之后留下严重的后遗症,至今经常会耳内疼痛、听力下降、心慌,以及由此引发的头痛,给原告的生活带很大的痛苦,心理上也有很大的创伤。

x7年8月,这次事件发生后不到一个月,被告又动手打过原告一次。婚后几年间,被告经常找各种借口与原告吵闹,有时甚至会深夜两三点将原告从熟睡中拉起吵闹。几年,原告一直在提心吊胆中度过,原告已经失去了和被告共同生活的信心。

3、原被告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1)x8年初原告怀孕之后,因妊娠反应大,身体无法适应,被告让原告辞了工作,在家料理家务。孩子出生前一个月,被告不顾原告的反对,对其置之不理,让原告独自生活,这期间是原告的母亲陪伴和照顾原告一直至今。

(2)在孩子出生后不到一个月时,原告因胆结石病情严重住院一周,医生建议立即手术,因考虑要给孩子喂奶并且孩子小需要原告照看,双方商量等孩子三、四岁时再做手术。之后原告经常在深夜发病,发作时疼痛剧烈,严重时无法站立,需要有人陪护才能去医院就诊。原告因此曾多次向被告说明,不能让原告一个人留在家中,要是病发时没人陪我去医院,可被告根本不理会。这两年间,原告发病多次,需要被告陪同前往医院时,被告总是骂骂咧咧,原告只好一个人去医院就诊。

(3)原告听从被告的安排,近两年一直在家带孩子,做家务,没有工作和收入,被告因此经常骂原告吃他的用他的。我们为此经常吵架,孩子出生几月后至今,原告已经找过好几份工作,但被告却百般阻拦。在今年七月份被告强行将我留在大理后,原告便在大理找了一份工作做,可被告却回和我大吵大闹,并提出要和我离婚,理由是被告去上班就不能很好的照顾孩子。

(4)结婚以后,原告提议隔两年回娘家过次春节,众所周知,这是探望父母的传统节日,可结婚以被告从未陪我回老家过过春节和中秋节,我们因诸类情况也引发多次吵架。

二、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给予原告精神损害赔偿并本着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清单附后)。

鉴于被告对原告实行家庭暴力并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偷情,属于过错方,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照顾无过错方及照顾女方的原则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此外,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之规定,判决被告给予原告精神损害赔偿。

由于原告具备以下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有利条件,恳请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之规定,将婚生女李x判归原告抚养,理由如下:

1、婚生子杨x还未满两周岁;。

2、孩子出生至今一直由原告及母亲照看,熟悉她的生活习惯;。

3、原告是大专学历,被告是小学学历,原告对孩子有更好的抚养和教育能力;。

关于孩子的抚抚育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由被告按每月固定收入的30%承担,即每月1000.00元。

综上所述,由于被告的所作所为,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恩已断、情已绝,已无和好可能。原告无奈,只有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主持公道,判如诉请。

此呈。

x人民法院。

二0xx年08月13日。

附:1、共同财产清单一份;。

离婚起诉状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三、xx市xx区xx路xx号xx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xx年x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xx月xx日到xx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xx年xx月xx日生下儿子金秦。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金秦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年xx月xx日。

离婚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张三,男,汉族,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生,系___县__________服务中心业主,住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电话。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县国土资源局,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镇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电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李四,该局局长。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告与被告有口头土地关系,口头约定原告租赁被告位于___县__________镇二尕线以北的土地15亩,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原告也向被告交付了至20__年度的相应租金。原告租赁该土地后,平整土地、购买设备、修建厂房、架设高低压线路等投资几百万元,进行生产经营。

20__年1月,原告向被告提出继续使用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出让该土地使用权的请求。20__年5月31日,被告发___政土字(20__)99号《___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限期搬迁的通知》,要求原告在6月5日前全部搬迁,逾期不搬,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到县政府查询得知被告已经将该宗租赁土地以挂牌形式出让给了他人。

原告认为,被告将该宗租赁土地未经公开程序出让给他人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侵害了原告权利。被告的.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处罚前并未告知原告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未给原告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机会,未告知依法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被告错误的行政处罚决定,将导致原告停产停业等重大经济损失。特提出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裁判,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县人民法院。

原告: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离婚起诉状

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给付抚养费500元/月。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___年认识,___年___月___日登记结婚,婚后生一子___。自______年认识原、被告均在___打工。

由于原、被告结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严重不合。尤其让原告难以接受的是,被告不认真工作,上班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大部分时间泡在彩票点,从不教育孩子和操持家务。并且有家庭暴力,只要在外有什么不顺心的,对原告轻则辱骂,重则殴打。原告的.身心处于极度的压抑状态。这一切严重伤害了原被告间的夫妻感情。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原告特诉来贵院请求判决如诉所请。

此致

___市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离婚起诉状

__________公司职工,住址:_________________本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花园__________幢__________号。

诉讼请求请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事实和理由20__年初原告提出过离婚诉讼请求,同年3月由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移送贵院审理,在(20__)第_____号民事判决书中已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从20__年分居至今,虽然贵院在此判决中希望被告方能珍惜一次改善夫妻关系的机会,但半年多来,原被告的.情况依旧,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弥补。为此,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再闪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离婚起诉状

原告:___,女,出生___,汉族,无职业,现住__市某区,电话:

被告:___,男,出生___,汉族,个体,现住址同原告。电话:

诉讼请求。

一、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___归原告监护抚养,由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我与被告于1987年经人介绍相识,1991年结婚。婚生一女____,1992年1月28日出生,现就读于某中学。

我与被告结婚初期感情尚可,结婚半年后,因性格原因及生活琐事双方经常吵架,原告多次遭到被告打骂。为此我曾于2004年11月份起诉离婚,经法院2004年12月份调解结案。此后,我与被告一直分居,加上以前分居的时间,已连续长达42个月,双方感情仍没有任何改善。

以上事实足以说明我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维持这样的夫妻关系,双方都痛苦,对正在高中就读的孩子成长更不利。另外,被告多年来一直不负家庭责任,在从事个体饭店经营收入很高,但从未向家中交付,并有意隐瞒收入,而且其居住地点也不固定。婚姻存续期间尚且如此,如果离婚判决其分期给付子女抚养费,将会是一纸空文,根本无法执行。所以我要求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综上,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维护我及女儿的'合法权益。

起诉人:

___年___月___日。

离婚起诉状

原告:李,男,x年6月2*日出生,汉族,邯郸县户村镇**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李杰民,河北张凤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赵*,女,x年10月13日生,汉族,现住邯郸市**区路239号兴隆﹒城市西景小区3号楼-1-3。

电话:

诉讼请求。

原告与被告x年4月经人介绍与被告相识,相识后父母双方经常唠叨要尽快结婚,原被告于x年9月18日登记结婚,领取了结婚证。在举行结婚典礼之前,被告打电话给原告说:必须买冰箱、vcd与房子,否则就不结婚,当时原告家庭条件不好,只好借钱买了冰箱与vcd,这才勉强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不好,x年11月2日生育一男名叫李博浩宇。结婚后,因被告的脾气、性格、及生活处事方式经常与原告发生争吵,双方只是凑合着维持婚姻。为此,原告于x年一直在山西出差,被告便一直要求原告买房子,因原告当时经济条件不好买不起房子,便与被告多次因房子、经济困难等问题发生争吵,x年协商离婚过一次。后来因孩子在邯郸市上学便在邯郸市租住房屋,在邯郸居住期间,原告在单位工作(当时工资很低),为此被告不但不理解,反而因生活琐事及一致要求被告买房子等问题与原告争吵不休,为此原告自x年便从家中搬出在外租房与被告分居至今,在分居期间原告每月都将孩子的抚养费及学费3000元交付被告,x年原告单位换发工资卡,因给被告孩子的抚养费让被告来户村信用社门口取卡,在户村信用社门口,被告与原告发生争吵,对着原告的两个同事用手打了原告的脸部,原告没有理睬被告。原告与被告在分居期间,被告多次到原告单位闹事,其行为严重影响了夫妻之间感情。

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无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不好,夫妻现已分居至今,无和好可能,夫妻之间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之规定,特诉至贵院,望人民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据理作出公正裁决!

此致

复兴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离婚起诉状

职位:______。

住址: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被告:______。

职位:______。

住址: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诉讼请求:

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女儿(或儿子)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在_______年经人介绍认识,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一女儿(或儿子),取名_______,现在_______读书。

婚后,原、被告感情尚好,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被告丑陋脾气暴露无遗,每次酗酒后就动手殴打原告。在原告怀孕____个月时,原告去叫被告回家,被告不顾原告有孕在身,动手殴打告,还用甘蔗刀吓原告。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又乘酒兴殴打原告,还用菜刀背敲打原告头部,至今原告头部常常疼痛。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跑到原告上班处叫原告回家,遭原告拒绝,被告就把原告拉到本市人民路上殴打,致使原告多处皮血肿,软组织挫伤。

原告认为:被告的种种恶劣行径严重伤害了原告的感情,致使原本脆弱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今原告为解除痛苦,特根据《民法典》第32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不胜感激。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