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实施方案(模板20篇)

小编: 紫薇儿

民族团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了新时代推动民族团结发展的战略思考。以下是一些关于民族团结的故事,希望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实施方案范文

实施计划是指对某项工作在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和工作步骤等方面作出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认真贯彻落实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米东区卫生食药局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覆盖;二是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推动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3.加大现代文化引领。坚持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各民族文化,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利用微博、微信等现代传播方式,大力宣传现代文化理念和行为方式,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感恩、文明、科学的现代理念,引导群众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米东区零距离”及“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5.加强监督检查。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各科室民族团结进步年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并及时进行通报反馈。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年深入开展。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新疆“三史”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进我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市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为根本任务,以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通过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使党和国家的民族教育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学生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使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到广大师生的心中,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进一步提高开展民族团结教育重要意义的思想认识,促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

以教育教学工作推动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开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与水平。把主题实践活动同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起来,同维护民族团结、结合起来,同繁荣民族文化、实现共同进步结合起来,同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教学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更加富有民族特色和学校特色。

学校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相结合,与校园文化和班级文化相结合,与民族重大节日相结合,以开展的各项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使创建活动辐射到课内外、校内外,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活动形式,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使活动取得实效,学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创建活动:

(一)在教师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1、利用全体教职工大会集体学习时间,组织教师学习《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实施方案》、明确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创建活动的目标和任务。组织老师通过看视频、邀请民族专家讲座等形式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宗教事务条例》、《清真食品条例》等知识,使教师具备民族知识进教室进课堂的能力,并能够在课堂教学中做到有机渗透。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活动精神,在学习的基础上,指导教师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2、利用“民族团结教育月”、开斋节、古尔邦节等民族重大节日,开展民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让教职工进一步了解民族风俗、风情和相关民族知识。

3、在教师中开展民族宗教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多种形式使教师,特别是汉族教师了解民族宗教知识,了解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为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打下基础。

(二)在学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1、在学生中开展国情教育:让学生了解祖国的传统文化,增进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以及增强对中国历史、文化的了解,开展国情讲座。

2、拓宽课堂教育渠道:结合思品、科学、语文、艺术等学科课程,强化民族常识教育。了解我国的民族构成;地域分布特点;各民族在文化艺术、发展等方面的特色和成就;各民族对祖国大家庭的发展所作的贡献,增进各族学生对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历史的认识,让民族教育走进课堂。

3、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

(1)民族教育主题的国旗下讲话。

(2)开展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

(3)结合六·一庆祝活动以及建党90周年“红歌大合唱”等活动,歌唱民族团结与进步歌曲。

(4)在学生中开展诵读中华古诗词活动,开展“国学经典”教育,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学校橱窗、宣传栏等宣传宣传民族英雄人物,背诵弟子规、三字经、唐诗宋词等。

(5)民族知识广播讲座。

(6)开展主题为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

(7)开展“童心向党、快乐成长”为主题的征文、民族团结教育手抄报、民族故事、书法、绘画作品征集活动。

(8)开展民族团结知识竞赛活动。

(9)组织开展诗歌吟诵表演活动。

(10)召开家长会,举办家庭教育讲座,邀请宗教局干部对学生进行民族知识专题报告会等,在师生中普及民族宗教知识。

(13)组织学生到白碱滩区清真寺参观访问,了解少数民族历史,了解少数民族风土人情,加深民族团结教育。

学校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民族团结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落实。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丛红阳任组长的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组长:丛红阳。

全面负责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全面部署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实施。

副组长:帕提曼。

协助校长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具体负责各部门开展相关教育活动。

成员:康馨月负责在教师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古丽米拉、梁丽娟具体落实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负责在学生中开展系列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谢红欧为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提供物质保障,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根据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创民领办[2019]24号)精神,定于9月份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为深入开展好此项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五四战略”和“一优两高”部署,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的总要求,围绕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大省的主线,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引导全办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进一步凝聚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合力,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xx解放70周年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2019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省各地经济社会和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必须知恩感恩报恩,听党话、感恩党、跟党走,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深入贯彻《xx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今年我省颁布实施了《xx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条例》是今年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办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员会议学习、座谈会等形式,统一思想,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树牢依法推进创建工作、依法促进民族团结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通过悬挂横幅标语、举办专栏,驻村工作队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扩大知晓率、宣传面。

3、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要主动对标对表,把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认清扫黑除恶对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推动社会长治久安的现实意义,进一步排查化解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隐患,切实维护全省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4、落实创建“十进”活动。结合《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八进”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16]20号)精神,深入开展宣传,确保实现宣传月活动在我办的全覆盖。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五个认同”,把服务各族群众的措施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要深入推进“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使爱党爱国、诚信守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勤劳奉献、环境整洁成为每个家庭成员的自觉行动。要配合社区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群众性活动,积极搭建服务少数民族群众的有效载体和平台,促进各族群众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地下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要以商场为重点,以商场从业人员为主要对象,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政策、法规等宣传活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商场环境。要利用人防门户网站、微博、短信等网络平台,大力开展各类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活动。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部门业务工作,突出工作重点,使宣传月成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大省的推动月。

2、精心组织,注重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发挥人防业务工作主阵地作用,以新形式、新内容、多载体开展宣传,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加强监督,务求实效。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行区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办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根据《思南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意见,为了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和谐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学校将围绕跨越式发展和团结稳定,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地融入学校发展大局,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进全校各族师生的大团结,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特制定本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氛围,以创建工作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并形成不断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强大舆论和动力,力争在20**年内创建成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并鼓励广大教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为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创建工作并达成目标,成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周贤宽(校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成刚(常务副校长、纪检委员)、黎启丰(德育副校长)、张承洲(教学副校长、党委委员)、田志勇(党委副书记)、吴小康(工会主席、党委委员)。

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人员:吴小康、张贤标、罗孝玲、杨叶群。

(一)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对少数民族师生扶贫帮困,培养学生团结进取、热爱家乡、建设祖国的意识。

(二)开展相关活动。围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开展“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活动;围绕促进我校帮扶村的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开展“手拉手•兄弟情”帮扶活动;围绕保障困难学生生活并完成学业,开展“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助学活动;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开展“心连心•鱼水情”党群连心活动。

(一)宣传教育。

实施部门:办公室、政教处、校团委、各年级组。

主要内容: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教活动;。

2、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

3、开展法制、安全等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平安校园及和谐的师生关系;。

5、开展学生心理健康问卷调查和咨询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创建活动。

实施部门:各处室、各年级组、班集体。

主要内容:

1、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加强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工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按程序做好学校领导班子任期考核和工会换届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营造廉洁自律、扎实肯干的工作作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创建工作。(校党委)。

2、按年级组管理机制和新作息时间安排,加强教育教学督查管理力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校行政)。

3、严格执行行政领导值班制度,接待好师生及家长来访,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和相关信息反馈,将民族政策法规和“四项教育(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纳入常规工作。(办公室、政教处、工会)。

4、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教学设备采购、使用及维护工作,为教育教学、校园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总务、信息、政教)。

5、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蓝青工程(老教师带新教师)”、集体备课、课题研究及教研活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绩效,打造名师队伍。在继续开展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同时,将民族团结知识、民族政策有机融入相关学科教学中。(教科室、教务处)。

6、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组织各族学生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学生把爱国热情转化为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立志成才的实际行动,突出爱学校、爱家乡、爱祖国教育。严格以《学生一日常规》对学生加强教育管理,对后进生以“德育班”的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跟踪管理,提高学生的学业水平。(政教处)。

7、积极宣传中华民族近、当代领袖人物,不同时期不同民族的英雄模范及我们身边的先进人物事迹,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有的放矢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结合“4+2”特色教育组织师生开展诸如“民族团结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文艺表演”等活动,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文化,增进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校团委)。

8、关注师生生活,为教职工生日送祝福;开展如“民族团结书画摄影展览、民族传统体育比赛”等教职工文体活动和为困难师生送温暖活动;深入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舆情分析和引导,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校工会)。

9、开展结对共建帮扶工作。一是按照县里统一部署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二是对少数民族困难学生、英才成长开展助学和结对指导活动。(校党委、各党支部、校团委、政教处)。

责任部门:校党委、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处室、年级组、班集体。

(一)督查考核的内容。

1、组织领导工作。

2、各部门负责创建活动项目的计划、简报和总结。

3、创建活动的记录、资料、建档等情况。

(二)督查考核的形式。

1、办公室经常性对各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专题检查、重点抽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抽查情况。

2、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创建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报督查情况。

(三)督查考核的原则。

1、突出重点与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督查考核相结合原则;。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绩、鼓励创新原则;。

3、重点督查考核与适时督查考核相结合原则;。

4、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原则;。

5、日常督查考核结果与阶段综合督查考核结果相结合原则;。

6、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原则。

(四)申报和迎检。

由学校党委总体指导协调,其他处室配合汇总材料,学校办公室牵头结合我校的创建情况,对照上级关于创建活动的相关文件要求,拟出自查总结汇报及申报材料,填写申报表上交并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实施方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方案

今年是自治区党委确定的“民族团结进步年”,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在全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教工委〔20**〕12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自治区党委教育教师工作会议、市委十届十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区、市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治校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二、主要内容。

(一)以完善学习教育机制为抓手,强化对教职工的教育引导。

1、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明确学习重点、内容和活动步骤,组织广大师生反复深入学习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教育工委、市委各级民族团结进步年相关会议精神,明确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党政办公室4月下旬完成)。

2、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从规范“三会一课”活动入手,持续强化党性教育,严格党员管理,引导广大党员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校党委全年贯彻)。

3、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引导,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机制、假期集中教育长效机制,抓牢政治学习、教职工大会等常规教育,持续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工作条例》,引导广大教职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部署要求上来。(校党委全年贯彻)。

4、开展宣讲教育,邀请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宣讲团来学校宣讲,让广大师生了解党和国家的援疆政策,了解新疆、我市经济社会取得的辉煌成就;增强民族自豪感,凝聚思想共识,让“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成为各族师生的自觉行动。(党政办公室9月完成)。

(二)以阵地建设为抓手,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1、坚持教育教学和宗教相分离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不动摇,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绝不给违法有害言论提供传播空间。(校党委全年贯彻)。

2、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高一年级开展民族团结进课堂,开设“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课程,确保教材、课时、师资到位,对学生教育起到实效。(教学处全年贯彻)。

3、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教育系统教职工遵守政治纪律的若干规定(试行)》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综治办《关于加强假期学生教育引导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切实加强对师生的教育管理。(校党委全年贯彻)。

4、以平安校园建设为主线,认真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六项措施,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定期组织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队伍,组织校园防暴应急队伍的日常训练,不断提升学校的安全管理能力,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保卫科全年贯彻)。

(三)以大力传播现代文化为抓手,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组织高一、高二年级开展清明节扫墓祭祀活动,缅怀革命先烈,参观烈士纪念馆,了解新疆民族史,不断增强各族师生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生处4月完成)。

2、组织高一年级学生参与健康路社区“社区学堂”民族团结主题道德讲堂活动,学模范,讲述自己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唱民族团结歌曲,增强民族责任感。(团委4月完成)。

3、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通过全校动员,课堂渗透,号召全体师生广泛开展“文明养成”教育,从遵守交通规则、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公共秩序等点滴平常事做起,使学生养成重修养、明礼仪、讲文明、守规则的良好习惯。(学生处全年贯彻)。

(四)以深入推进“讲促防”活动为抓手,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1、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确保责任落到实处,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校党委全年贯彻)。

2、深入推进“讲法治、促团结、防渗透”活动,总结前期开展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要求和重点,制定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思想动态分析的长效机制,筑牢抵御渗透的坚固防线。(党政办公室全年贯彻)。

3、结合“七五普法”和“宪法法律宣传月”等活动,积极开展与师生密切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师生的法制意识。(保卫科全年贯彻)。

4、扎实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加强对全校师生的科学普及工作,通过课堂渗透教育、全校集中学习,做好“去极端化”思想教育工作,用好“五把钥匙”,坚持“四管齐下”,铲除宗教极端思想向学校渗透蔓延的土壤。(校党委全年贯彻)。

5、加大“三非”治理力度,强化校园网络管控,加强对校园网、微信平台的管控,坚决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教学处信息中心、保卫科全年贯彻)。

(五)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强化四种意识。

1、加强党员党性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教师始终以党的事业和各民族群众利益为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向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看齐,坚持从我做起,带动家人、同事、朋友,做民族团结的模范。(校党委全年贯彻)。

2、严守选人用人标准,对照“四强”“三力”干部标准,把政治坚强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切实做到知人有道、识人有法、用人有据、公正公信。(校党委全年贯彻)。

3、结合“群众满意好班子”创建,深入开展“庸懒散拖”、“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专项治理工作,着力整治“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办学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完善制度规定,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成果,提升学校行政效能,维护师生切身利益。(校党委全年贯彻)。

4、深入开展争做新疆特色“四好教师”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讲政治、塑形象、修师德、创业绩”的主题,通过学习动员、对标定位、主题实践、完善提高四个阶段的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打造一支“为人师表、立德树人、专业过硬”的新疆特色“四好老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为首府教育做出贡献。(校党委全年贯彻)。

(六)以融情实践为抓手,促进交往交流交融。

1、扎实开展与农十二师高级中学结对子活动、促进兵地融合,开展与南疆巴楚县二中的帮扶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名校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优质资源共享,从教育教学、课程开发、学校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交流活动,推动民族团结,促进学校发展。(教学处、教研处全年贯彻)。

2、开展对南疆喀什巴楚县麻扎阿勒迪小学的帮扶活动,通过组织学生义卖、募捐筹款所得购买文化体育用品,由驻村家长寄送物品,完成对该校的帮扶。(团委4月、5月完成)。

3、继续开展与达坂城回民中学的联谊活动,通过班与班、学生与学生的结对子活动,在学习、生活各个领域全面推进各族师生的交往交流交融,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团委4月完成)。

4、组织全校师生向阿克苏贫困地区捐赠书籍。(团委9月完成)。

5、开展“学双语、用双语”活动,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全体教职工年内掌握15句以上维吾尔语。(校工会5月—11月)。

6、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民族舞课间操,学习少数民族文化和节日传统礼仪。(校工会9月)。

7、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主动与困难家庭、退休教职工结对子,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真心诚意地与各族干部群众交朋友,带头促进各族群众的交往交流,汇聚起民族团结的正能量。(党政办公室、校工会、退管会12月)。

8、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力度,加强受资助学生信息管理,实施精准资助。(学生处全年贯彻)。

(七)以系列“微活动”为抓手,增强德育工作实效。

1、解决“微问题”,致力于解决各族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具体问题。(工会、团委全年贯彻)。

2、践行“微言行”,将维护民族团结的大道理细化为爱亲人、爱老师、爱同学的小道理,着眼于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在细微之处践行民族团结,使之成为全校师生的生活风尚、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工会、团委全年贯彻)。

3、征集“微故事”,用身边的民族团结点滴小事为素材、以身边的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为原型,通过校广播站在每周二和周四上、下午大课间播报,在各班举办民族团结黑板报评比和手抄报评比。(团委全年贯彻)。

4、组织“微演讲”,每周一晨会开展学生3分钟微演讲,每月安排不同主题,每周确定不同内容,让学生进行自我教育,将热爱伟大祖国的大道理细化为爱新疆、爱家乡的小道理,将维护民族团结的大道理细化为爱亲人、爱邻居、爱同事、爱同学的小道理。(学生处全年贯彻)。

5、建设“微媒体”,充分运用校园网、微信平台等网络资源,及时宣扬身边的民族团结事、民族团结人,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信息中心全年贯彻)。

(八)以民族团结模范创建活动为抓手,弘扬社会正能量。

1、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处室、模范年级组、模范班级创建活动,以评选促创建,真正让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有声势、有特点、有亮点。(党政办公室、学生处11月完成)。

2、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好教师”和“民族团结好少年”活动,树立典型、树立模范,让每一名师生学有榜样、行有示范。(党政办公室、学生处11月完成)。

3、根据评选结果,收集先进典型事迹案例,在校内进行典型事迹宣讲,大力宣传,弘扬正能量,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人感染人,努力形成人人争当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的浓郁氛围。(党政办公室、学生处12月完成)。

三、方法步骤。

按照自治区党委、市教工委的统一部署,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筹备启动阶段。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市教育工委的要求,成立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刘建军担任组长,全面负责对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民族团结活动的开展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制定市教育系统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各处室、年级组按照方案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有关活动,并且及时将活动信息报送给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信息报送不得少于了2篇。

(三)自查总结阶段。各处室、年级组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长效机制。

四、领导小组。

成立乌鲁木齐市第一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重视组织。各处室、年级组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作为事关全局的政治任务,列入各自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统筹,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庆祝建党**周年、自治区纪律教育年活动、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日常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强化措施落实,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年见人、见事、见成效。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处室、年级组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展板、黑板报、电子屏、校园网、微信平台等,及时做好各项活动的宣传,积极将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融入到校园文化建设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营造出人人争先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活动中,各年级组、各处室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典型人、典型事、典型经验和做法上报给党政办公室,并由党政办报市教育局。

(三)抓好活动落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师生的思想实际,结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注重贴近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充分调动各族师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米东区卫生食药局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覆盖;二是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推动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3.加大现代文化引领。坚持以开放的态度对待各民族文化,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利用微博、微信等现代传播方式,大力宣传现代文化理念和行为方式,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感恩、文明、科学的现代理念,引导群众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米东区零距离”及“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5.加强监督检查。中心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各科室民族团结进步年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并及时进行通报反馈。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年深入开展。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实施方案范文

  为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引导广大各族干部群众深刻认识民族团结始终是新疆民族关系的主流,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切实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在全乡持续掀起民族团结创建热潮,喀拉希力克乡结合20xx年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成果,将在20xx年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现将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统领,突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组织干部进行理论学习。在此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期间,进一步加强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大家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

(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宣传教育,进一步坚定各族群众坚决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决心和勇气。结合制止零散朝觐宣传活动,教育职工维护好全乡的团结、发展和稳定的大好局面。

(三)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单位创建活动。20xx年我乡已成功创建阿克布勒根村、喀拉希力克村、恰特别依特村、阿克铁列克村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喀拉希力克乡寄宿制学校为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20xx年我乡将持续掀起创建热潮,将我乡6个行政村全部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乡直各单位、各站所80%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四)深入挖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典型为主,选树一批在民族团结、精神文明、孝老爱亲、致富能手、最美阿勒泰人等方面的典型模范人物,让村民自己评选,扩大知晓面、营造舆论声势。

(五)重视加强对青少年的民族团结教育。大力加强青少年的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与喀拉希力克乡寄宿制学校一同深入进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史和新疆历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围绕20xx年已开展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成果,召开20xx年喀拉希力克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动员会,分配今年的创建任务,要求未创建的各村(社区)、乡直各站所召开创建活动专题会,做好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同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广泛动员,层层动员,不留死角,深入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搭建宣传教育平台,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至8月)。

三月份:组织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民族团结文体活动、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主题日活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不断把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四月份:观摩学习交流。采取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现场观摩会、成果展示会等形式对20xx年已创建好的单位创建中的优秀经验进行推广交流,提高整体水平。

五月份:安排部署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制定喀拉希力克乡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使教育月活动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扎扎实实,富有成效。通过座谈会、板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维护稳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开展“学模范,见行动”活动,在全乡上下形成了人人重视民族团结,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的良好氛围。

六月份:乡民族团结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我乡民族团结协调推进会,对第一阶段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各村(社区)、各站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人员落实、宣传动员和工作推进情况。

七月份:扎实推进“细胞工程”,各村(社区)、乡直各站所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细胞工程”实施方案。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础,自下而上、层层推进,由个体点上的创建上升到整体面上的达标。掀起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宣传高潮,扩大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八月份: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进机关、村(社区)、学校、卫生院、宗教场所“活动,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总体推进,努力在全乡各单位中形成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围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开展“手拉手、兄弟情”帮扶活动;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开展“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入户活动;围绕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开展“心连心、鱼水情”党群连心活动。

九月份:开展民族团结演讲比赛、故事会、身边民族团结先进典型推荐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让模范事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十月份:在全乡范围内命名一批乡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村(社区)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做好典型选树、营造舆论氛围。

十一月份:切实做好自查自验。按照阿勒泰市下达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测评指标体系、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八进”验收标准要求,乡创建领导小组对各村、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自查自验,确保通过创建工作任务百分之百落实。

十二月份:迎接市、地区检查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乡直各站所要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丰富活动载体。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将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搞得扎扎实实,有声有色,取得成效。

(三)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制订活动方案,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三民”活动相结合,与各驻村工作组相配合,与创建和谐喀乡相结合,深入宣传民族团结相关政策,为全乡各项工作的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四)强化督办落实。创建活动要力戒一阵风、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真正在出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使创建的过程成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的过程,成为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创先争优的工作动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进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结合实际,开设宣传专栏,不断挖掘民族团结先进典型。集中宣传报道民族团结的丰硕成果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成功实践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实施方案范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1、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2、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3、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1、4月中旬,制定并印发2016年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活动方案。

4、6月,对2016年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

4、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思南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意见,为了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和谐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学校将围绕跨越式发展和团结稳定,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地融入学校发展大局,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进全校各族师生的大团结,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特制定本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氛围,以创建工作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并形成不断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强大舆论和动力,力争在20**年内创建成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并鼓励广大教职工争创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为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创建工作并达成目标,成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周贤宽(校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成刚(常务副校长、纪检委员)、黎启丰(德育副校长)、张承洲(教学副校长、党委委员)、田志勇(党委副书记)、吴小康(工会主席、党委委员)。

办公室设在工会,办公人员:吴小康、张贤标、罗孝玲、杨叶群。

(一)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对少数民族师生扶贫帮困,培养学生团结进取、热爱家乡、建设祖国的意识。

(二)开展相关活动。围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开展“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活动;围绕促进我校帮扶村的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开展“手拉手•兄弟情”帮扶活动;围绕保障困难学生生活并完成学业,开展“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助学活动;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开展“心连心•鱼水情”党群连心活动。

(一)宣传教育。

实施部门:办公室、政教处、校团委、各年级组。

主要内容: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教活动;。

2、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

3、开展法制、安全等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平安校园及和谐的师生关系;。

5、开展学生心理健康问卷调查和咨询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创建活动。

实施部门:各处室、各年级组、班集体。

主要内容:

1、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加强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工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按程序做好学校领导班子任期考核和工会换届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营造廉洁自律、扎实肯干的工作作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创建工作。(校党委)。

2、按年级组管理机制和新作息时间安排,加强教育教学督查管理力度,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校行政)。

3、严格执行行政领导值班制度,接待好师生及家长来访,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和相关信息反馈,将民族政策法规和“四项教育(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纳入常规工作。(办公室、政教处、工会)。

4、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教学设备采购、使用及维护工作,为教育教学、校园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总务、信息、政教)。

5、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结合“蓝青工程(老教师带新教师)”、集体备课、课题研究及教研活动,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绩效,打造名师队伍。在继续开展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的同时,将民族团结知识、民族政策有机融入相关学科教学中。(教科室、教务处)。

6、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组织各族学生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学生把爱国热情转化为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立志成才的实际行动,突出爱学校、爱家乡、爱祖国教育。严格以《学生一日常规》对学生加强教育管理,对后进生以“德育班”的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跟踪管理,提高学生的学业水平。(政教处)。

7、积极宣传中华民族近、当代领袖人物,不同时期不同民族的英雄模范及我们身边的先进人物事迹,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有的放矢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结合“4+2”特色教育组织师生开展诸如“民族团结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文艺表演”等活动,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文化,增进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校团委)。

8、关注师生生活,为教职工生日送祝福;开展如“民族团结书画摄影展览、民族传统体育比赛”等教职工文体活动和为困难师生送温暖活动;深入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好舆情分析和引导,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校工会)。

9、开展结对共建帮扶工作。一是按照县里统一部署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二是对少数民族困难学生、英才成长开展助学和结对指导活动。(校党委、各党支部、校团委、政教处)。

责任部门:校党委、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处室、年级组、班集体。

(一)督查考核的内容。

1、组织领导工作。

2、各部门负责创建活动项目的计划、简报和总结。

3、创建活动的记录、资料、建档等情况。

(二)督查考核的形式。

1、办公室经常性对各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专题检查、重点抽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抽查情况。

2、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创建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报督查情况。

(三)督查考核的原则。

1、突出重点与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督查考核相结合原则;。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注重实绩、鼓励创新原则;。

3、重点督查考核与适时督查考核相结合原则;。

4、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原则;。

5、日常督查考核结果与阶段综合督查考核结果相结合原则;。

6、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原则。

(四)申报和迎检。

由学校党委总体指导协调,其他处室配合汇总材料,学校办公室牵头结合我校的创建情况,对照上级关于创建活动的相关文件要求,拟出自查总结汇报及申报材料,填写申报表上交并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实施方案范文

 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城关镇具体工作要求,结合老户村工作实际,经村委会研究决定自今年5月起至11月,在全村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为扎实推进我村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现就老户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为构建和谐幸福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为切实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现决定成立老户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马学忠担任,副组长由马少红担任,成员由王瑶、王丽、马丽及各队队长组成,马学忠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开展。

“民族团结”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5月11日—6月11日)。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6月11日—10月20日)。

第三阶段:活动总结阶段(10月20日—11月20日)。

(一)广泛进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合实际,制定符合村情的村民族工作目标和措施。

(二)努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满腔热情地做好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帮扶工作,努力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及时反映他们生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尽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努力增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友爱,充分利用村内资源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建立一个少数民族活动中心,并向他们提供各种支持。不断调动他们参与各项建设的积极性,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为新农村建设作贡献。

(四)重视做好少数民族积极分子的培养使用。形成一支党和政府同心同德、热心民族工作的骨干队伍,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各类人才的作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具有民族特色的文体活动,努力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

(五)妥善处理涉及民族方面的纠纷。认真制定和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及时化解涉及民族方面的矛盾纠风,妥善处理由此引发的突发事件,力争将问题消灭在萌牙状态,解决在基层。积极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利益,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和法律尊严。

(六)制定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会议,学习党的民族政策,研究村民族工作,分析村民族工作形势,解决村民族工作的重点问题。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向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通报本地区重要工作和重大举措,并认真听取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意见。每年至少通报一次,为他们知情出力创造条件。建立联系联谊制度。村班子成员要分层次与少数民族中重点对象结对子、交朋友,定期走访慰问。逢年过节,特别是重大民族节日组织村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开展联谊活动,有计划组织参观学习活动,促进交流,增进共识。建立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对民族工作干部进行宣传教育,学习宣传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每年至少集中学习宣传两次。建立信访接待制度。认真做好少数民族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记录在册,并积极给予协调解决。建立资料管理制度。建立民族工作档案,建立少数民族、来村流动人口中的少数民族人员基本情况名册和代表人物库,了解掌握情况,搞好动态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2、加强协调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各方面、各单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我们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组织协调,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15]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新城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作出“全面开展城乡垃圾治理、改善人居环境”的部署要求,以市委今年7月将再次开展全市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检查为抓手,镇党委、政府决定从4月至7月集中100天左右时间,在全镇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行动,并建立领导小组组长联系点制度,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要求。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消灭城乡垃圾攻坚战、美丽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以示范点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宜居”为目标,着重整治“六乱”(垃圾乱倒、污水乱流、杂物乱堆、私搭乱建、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实现“五清楚”(扫清楚、拆清楚、分清楚、摆清楚、粉清楚)。通过示范带动,形成各村(居)重视,部门形成合力,各级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实现群众主体作用有效发挥,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城乡人居环境品质优化提升的目标。

二、明确重点任务。

西芹镇处级领导示范点为高坪村,镇领导小组组长示范点为跃村,必须突出抓好“三清理三整治一健全”:

1.清理城乡生活垃圾。全面清理示范点街巷、村庄、道路沿途、河岸等卫生死角,清理公厕卫生。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农村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农村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建设,完善垃圾处理设施,配足保洁人员,保证资金投入,实现卫生保洁常态化、环境清洁有序。共建办加强对第三方保洁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对不达标或保洁不到位的采取经济、法律手段强化约束。

2.清理塘沟污水。以示范点房前屋后河塘沟渠、饮食店排水沟等为重点,全面清理水域漂浮物和农田面源污染物,实施河道、溪流清淤疏浚,配建排水管网,消除黑臭水体。

3.清理乱搭乱建。重点拆除示范点影响美观和安全的临搭、简搭、旱厕、废弃搭盖、陈旧破损广告牌等;清除乱扯乱挂标语横幅、乱贴乱写“小广告”、杂乱围挡等。

4.整治车辆乱停放。规范示范点主次道路、主街道各类车辆停放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占道乱停车、占用盲道等行为,集中清理长期占道停放的“僵尸车”。

5.整治经营秩序。全面取缔示范点各类违章占道经营、店面外溢、店外店,督导沿街商户、单位全面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明确“门前三包”责任人、责任范围,对于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不到位的沿街商户、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加强农贸市场管理,禁止市场外溢行为。

6.整治乱堆乱放。全面清理示范点主干道及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的乱堆放现象;全面清理国省道、县乡道沿线乱堆乱放乱倒现象。重点清理建筑废渣、废弃家具等杂物,规范村民柴火、农具、建筑材料等物品摆放清楚。

7.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示范点建立完善和固化一套行之有效的常态化城乡人居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包括分级负责机制、巡查监督机制、考评通报机制。在乡(镇)村保洁方面,重点明晰费用来源、人员配备、设施保障、保洁模式等情况,建立可持续的保障机制并切实落实到位。

三、行动步骤安排。

(一)4月再动员再部署。

要夯实基础工作,坚持边整改边落实,对照年初全市人居环境整治暨消灭垃圾攻坚战工作检查要求,查找差距,发现问题,全力落实。一是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责任;二是成立示范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常态化推进工作落实;三是要抓典型引导,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每月坚持不少于3天抓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四是建立分级负责和领导干部挂点责任制,乡镇(街道)领导包村(居),村(居)干部包组、包路段;五是广泛宣传发动,向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倡议书;六是要出台“美丽庭院”“小手牵大手”“巾帼志愿服务”“门前三包”等方案并全面实施;七是加大典型示范宣传,掀起全民关心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群众自觉行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集中行动的热潮。

(二)5月再整改再落实。

在示范点范围内开展以“六乱”整治为主的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行动,要有行动、见成效、出亮点。一是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组长要亲自谋划和部署工作,到乡村现场解决问题;二是示范点要取得明显成效,初步实现“组织领导好、群众参与好、氛围营造好、推进机制好、工作成效好”,典型示范作用明显;三是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开展“美丽庭院”“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四是根据三个阶段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示范点的检查评比活动,并应用好检查评比结果,实行问责问效,压实责任。五是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区委和政府的部署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联席会议制度,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六是抓好“两头”典型宣传,好的示范典型要大力宣传报道,问题清单要曝光曝晒,形成齐抓共管、人人皆知、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三)6月再巩固再提升。

要注重巩固完善长效机制,对整治工作查遗补漏,不留盲区,持续保持整治效果。全面开展“门前三包”“美丽庭院”“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同时,搞好城乡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景观提升建设,确保实现示范点区域无垃圾、卫生无盲区,各类道路沿线干净清洁。

(四)7月再总结再推广。

注重建章立制、常态推进、兑现奖惩。7月底左右,开展全市城乡人居环境工作检查,并进行集中行动总评工作、打分排名,结果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考核任用的依据,并对工作敷衍、不作为、履职不到位的责任人启动问责,全面固化长效管理措施,持续发动群众主动参与,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全镇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建立支部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按照《西芹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大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精心组织,集中力量打好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攻坚战。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对牵头指导的各项工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强督促指导。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标语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教育,要围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向全村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倡议书、公开信,促进村民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行为,让清洁家园、人人有责、家家受益的思想深入人心。要高度重视培育典型,同时,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做到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曝光监督相结合,营造城乡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良好氛围。

3.发动群众,主动参与。要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污染、谁付费”原则,通过“一事一议”、“门前三包”、完善“村规民约”等方式,实现群众自我管理。通过开展“美丽庭院”“星级文明户”创建和“小手拉大手”“巾帼志愿服务”等活动,发动群众主动融入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充分发挥城乡党员、青年、妇女、志愿者、中小学生的作用,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

4.传导压力,问责问效。要建立责任清单,落实问题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将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列入示范点绩效考评范围,作为年度工作考核内容,镇纪委将其纳入大督查重点内容,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通报,对工作不落实、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进行约谈。

新城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跨越发展,不断扩大创建工作成果,根据祁连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目标任务,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主题,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民族团结示范社区创建为载体,以居民满意为标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工作任务

长效机制。为此,在建设工作中充分利用悬挂横幅和印发有关学习宣传资料、举办主题活动和学习培训等措施,把宣传《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法〉若干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法》、州县镇“十二五”《规划纲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与建设示范社区的实际举措结合起来,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民族地区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把民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引导到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优化环境、增进团结上来。

三、 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筹备阶段。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为:

1、成立组织机构。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新城社区居委会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促进会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推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2、制定和完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

3、我社区建立少数民族信息档案。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少数民族人口(包括常住、流动和辖区内各单位的少数民族)基本情况调查工作,要组织专人深入辖区内对各家、各户了解情况,建立少数民族信息档案。

第二阶段(10月10日至11月10日):深入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阶段。本阶段是创建工作的重要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创建活动内容全面开展工作。

第三阶段(11月10日至12月10日):总结提高阶段。本阶段的主要任务为不断把创建活动推向深入的基础上,总结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成功经验,推进创建工作向深度发展。

四、保障措施

1、健全领导机构。社区支部书记为示范社区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社区成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创建工作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社区居委会要密切协作、动员社区少数民族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工作机制,以形成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合力。

2、社区充分认识创建民族团结示范社区的重要意义,增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在社区落实工作责任,提供必要支持;要形成合力、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

3、社区经常深入到各族群众中,要注意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并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社区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以保证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台帐。要根据创建工作内容的特点,本着“每月不少于一次活动”的原则,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定点与不定点相结合的形式,在社区持之以恒地开展创建活动。

为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跨越发展,不断扩大创建工作成果,根据楚雄州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目标任务,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主题,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为载体,以居民满意为标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工作任务

长效机制。为此,在建设工作中充分利用悬挂横幅和印发有关学习宣传资料、举办主题活动和学习培训等措施,把宣传《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法〉若干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法》、州县镇“十二五”《规划纲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与建设示范社区的实际举措结合起来,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民族地区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把民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引导到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优化环境、增进团结上来。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为:

1、成立组织机构。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彝人古镇社区居委会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推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2、制定和完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

3、我社区建立少数民族信息档案。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少数民族人口(包括常住、流动和辖区内各单位的少数民族)基本情况调查工作,要组织专人深入辖区内对各家、各户了解情况,建立少数民族信息档案。

第二阶段:深入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阶段。本阶段是创建工作的.重要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创建活动内容全面开展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本阶段的主要任务为不断把创建活动推向深入的基础上,总结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成功经验,推进创建工作向深度发展。

四、保障措施

1、健全领导机构。社区支部书记为示范社区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社区成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创建工作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社区居委会要密切协作、动员社区少数民族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工作机制,以形成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合力。

2、社区充分认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重要意义,增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在社区落实工作责任,提供必要支持;要形成合力、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

3、社区经常深入到各族群众中,要注意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并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社区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以保证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5、社区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基础工作,摸清辖区内少数民族底数和民族分类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好工作台帐。要根据创建工作内容的特点,本着“每月不少于一次活动”的原则,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定点与不定点相结合的形式,在社区持之以恒地开展创建活动。

2017年2月14日

新城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

(一)部署启动阶段(xxxx年x月)。

各县区要根据本方案和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创建范围,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和活动安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县区具体实施方案请于xxxx年x月xx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xxxx年x月至xx月)。

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规划的标准和要求,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分解目标,细化措施,强化督查,确保示范工程各项目标圆满完成。

(三)评比验收阶段(xxxx年xx月)。

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照《实施方案》标准和要求组织对本县区的示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市局提交验收申请。市局根据各县区提交的验收申请,组织对全市示范工程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和验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并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示范工程进行表彰和奖励。

民族团结月实施方案

为加快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街道统一安排部署,现就我社区开展民族团结促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大力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社区居民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二、活动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社区”活动,宣传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使辖区内居民了解民族风俗习惯,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将民族团结工作与社区市民学校、青少年暑假教育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将民族团结活动内容作为社区党总支和市民学校学习的计划和内容及党总支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成为社区宣传的重要内容。

三、活动计划

面。具体来说,由社区牵头,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开展好以下三项宣传教育活动。

1、制作一期以宣传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等为主的宣传栏。

2、在社区主要地段悬挂一批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口号和海报。

3、向社区居民发放一组民族团结宣传资料。

二是办三件实事,为少数民族群众送去真情服务。

1、建立少数民族咨询服务窗口,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如办理少数民族更改民族成份、学生优录政策与程序等。

2、建立各民族人员之间“结对子,交朋友,促团结”工作机制,在不同民族的热心居民中“结对子”,相互了解,增进友谊;社区党员干部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结对子”,帮助流动人员解决困难,适应新环境。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民族团结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丰富活动载体。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将活动搞得扎扎实实,有声有色,取得成效。

2

3.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制订活动方案,把民族团结活动与创建和谐社区相结合,为社区各项工作的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4.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进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结合实际,开设宣传专栏,不断挖掘民族团结先进典型。集中宣传报道民族团结的丰硕成果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成功实践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xx社区

2011年9月

3

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在全国区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会议”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消除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满怀信心地迎接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召开的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对于打牢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坚定抓住机遇、迎接新一轮-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信心,努力实现新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现将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迎接和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马克思主义“五观”、新疆“三史”和“四个认同”教育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大力营造抓住机遇、提振信心、团结奋进的舆-论氛围,大力营造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稳定的舆-论氛围,形成促团结、保稳定、增和谐的强大合力,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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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自治州《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的意见》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结合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在经贸委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州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各地特别是援疆省市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不动摇,始终把民族工作作为关系发展与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奋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显著成就。目前,自治县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各族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显著提高。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

“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社会安定和谐,民族团结进步。这些都为自治县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的召开,为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带来了重大历史性机遇。国家民委和区、州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全力支持,必将有力地指导我们开展好创建活动。目前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州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正紧紧围绕实现“三个率先”和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展火热实践,必将为我们进一步筑牢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民族团结基础和社会稳定基础,为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维护祖国统一、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是县委、县人民政府新时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着眼于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大举措和现实需要,也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一项新举措。开展好创建活动,对于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全系统干部职工一定要坚定信心,从推进木垒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三个率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长足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以实际行动不断开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机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贯穿于业务工作,通过探索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长效机制,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统筹协调发展,深化改革开放,深入扎实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增进各民族大团结,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走出一条新时期创造性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新路子,为实现“三个率先”目标,推进自治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促进发展。开展创建活动要与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落实“三个率先”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抓好中心工作,为创建活动提供强大的动力,推动创建活动不断向更高层次迈进,充满生机与活力;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创造团结稳定的环境,充分调动全委各族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推动经贸系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开展创建活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高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党(总)支要根据实际情况,着力探索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同时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定期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经验,为创建活动开展源源不断地注入活力,使创建工作更加切合实际,富有成效。

(三)夯实基础、整体推进。开展创建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要充分尊重和体现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组织和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投身到创建活动之中,通过创建活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

合起来,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主要目标。

自2011年起,在全系统范围内用两年半时间集中开展创建活动,将各党(总)支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企业”,实现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奋力开创我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四、具体形式。

(一)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广泛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按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创建评比标准,规范创建工作的要求和程序。结合实际,定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其他形式的表彰活动。受到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除了授予荣誉称号,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待遇。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在全系统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活动。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等活动,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竞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活动,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的美好前景。

(四)促进民族文化的共建共享。充分发挥现代文化的引领作用,积极推进文化建设,开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工作,鼓励创作民族文学作品。充分利用各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的交流和团结。

(五)注重发挥教育基地作用。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六、主要内容。

(一)做好重点工作。

“三化”进程、促进民族团结与和谐稳定。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加强文化建设,在弘扬、继承和发展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激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打造团结奋斗、开放融合、感恩向上、进步创新的现代民族文化。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长效机制,实现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大宣教、大创建、大结对”活动,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观”和“六史”教育,加大《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的学习力度,打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全过程、公民道德教育全过程、国民教育全过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过程。坚持开展多层次宣传教育,既要教育群众,也要教育干部;既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群众,也要教育汉族干部群众;既要教育一般干部,也要教育领导干部;既要注重社会宣传,也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理论宣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富有内涵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典型引路,在全社会不断发现、培育、推出民族团结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向先进看齐、向典型学习、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

2.全力推进经济跨越。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以产业集群、技术先进、行业领先、规模生产为总体要求,以龙头企业带动和重大项目建设为基本路径,以老君庙、笈笈湖和农副产品特色产业园区为载体,做大做强煤炭煤化工、石灰石沸石开发加工、风电能源综合开发和农副产品深加工四大产业,重点扶持壮大一批本地骨干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全力提高工业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和综合经济效益。大力推进旅游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3.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使基层党组织真正成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选好配强各企业党组织班子。继续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建立完善激励和保障机制。

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机构学习或到内地发达省市、上级机关、重点建设项目挂职锻炼。

5.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维稳工作常态化,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筑牢维护稳定的社会基础,形成反分裂斗争强大合力。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掌握社情民意,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全力做好突发性群体事件的防范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和维稳十项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确保社会正常秩序。加强防范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社会风险等社会公共安全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开展活动。

1、围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开展“肩并肩·爱国情”团结共建活动大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月、纪念建党90周年等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企业。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10〕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10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关于印发2021年度钦州市民族团结专项工作绩效考评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市直林业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结合我局职责,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林业领域及林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提高全市林业系统职工干部大局意识,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水平。支持林区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开展特色产业、民族文化、干部人才建设,提升少数民族聚居区人居环境,促使少数民族聚居村、少数民族经营实体、少数民族从业人员共同进步、和谐发展。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亮点,积极营造林业领域及林区平等、团结、奋进、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组织学习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西时有关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将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或党组会议的专题学习重要内容,并在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会议上传达。二是把民族宗教工作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局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民族政策、民族精神、民族文化、宗教信仰和历史风情,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意识,增强民族团结进步的凝聚力,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建设在市林业系统得到体现落实。(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二)强化新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局本机关、市直林业各单位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利用横幅、板报、“三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官方账号的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4篇(次)以上,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筑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思想根基,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广泛积极参与,切实提升民族团结工作实效。以多民族联谊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三)认真研究部署,狠抓督促落实。

以党组统领全局民族团结工作,加强党对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采取召开班子会或党组会并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将对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各单位的协调联络和齐抓共管,认真做好对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引领、规划、指导、督查,及时研究解决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落实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四)全面推进创建,巩固工作成果。

根据《广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桂办发〔2019〕23号)要求,完成“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的年度工作任务。

1.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结合林业生态建设、林业产业乡村振兴等工作,加大对林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重大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优势资源利用、生态保护工程的投入,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让同一区域的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着力在兴边富民行动、林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林业手工艺品保护传承、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林业商品生产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以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从事造林、林下经济、木材加工等创业发展,参与应聘生态护林员、红树林保护巡视员、乡村振兴产业车间工作人员等岗位,在技术指导、政策优惠、审批管理等环节上下功夫,多措并举,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想法子、找路子,为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创业提供优良发展环境。同时拓宽创业渠道,大力培育少数民族林农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涉林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推进少数民族经营个体以及民族品牌专业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林下经济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支持少数民族业主进一步扩大林下经济产业规模和基础设施建设;以林产品初加工、深加工和民族旅游为主导,打造一批民族示范产业和本土林业旅游品牌,释放旅游“虹吸”效应。(牵头单位:驻村工作队、生态科、产业科、种苗站、资源科、保护站;财务、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配合;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2.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林业发展总体规划中统筹实施,从支持产业发展、提升少数民族群众产业技术水平、保护生态建设、美化生活环境等多方面着手,打造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名片,以典型示范效应推进市直林业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使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真正体现在林业领域工作中,体现在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实践中。坚持抓基层、强基础,把创建工作重心下沉到乡村、林区,在资源分配、力量投入(政策、项目、资金、人才、技术、培训)等方面向垭山、林区少数民族聚居村倾斜,组织实施果苗抚育、竹荪种植、蜜桔种植、鱼塘养鱼、建设出租养猪场等项目帮助发展垭山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培训、林业科技推广活动;结合村屯绿化提升工程、绿美乡村、打造自治区级绿化景观提升示范村等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聚居村绿化美化建设,推进少数民族聚居村人居环境高质量提升,从而搭建更多群众便于、乐于参与的平台。坚持分级联创、分级创建,突出干部、青少年(14-25岁)、知识分子等群体,加大林业科技、绿化、造林、产业等重点行业的创建力度。(牵头单位:驻村工作队、产业科、生态科、推广站;财务、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配合;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全面领导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各牵头单位的分管领导抓协调指导,各科站长、局二层单位主要领导根据工作职能以及本方案工作分工负责具体落实。局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综合汇总。

(二)保障政策落实。

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相关社会保障政策、林业优惠政策等落实到位,杜绝出现应享受的未享受到、应发放的未发放等现象。

(三)强化考核。

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严格按工作细则要求开展考核。各单位落实相关分工的成效好坏,将作为局绩效二次分配的依据。对于组织不力、工作敷衍而导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严肃问责问效。

(四)多部门合作。

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到互通有无、步调一致,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

民族团结实施方案

为加快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街道统一安排部署,现就我社区开展民族团结促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大力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社区居民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二、活动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社区”活动,宣传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使辖区内居民了解民族风俗习惯,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将民族团结工作与社区市民学校、青少年暑假教育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将民族团结活动内容作为社区党总支和市民学校学习的计划和内容及党总支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成为社区宣传的重要内容。

三、活动计划

面。具体来说,由社区牵头,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开展好以下三项宣传教育活动。

1、制作一期以宣传民族政策、法规、知识等为主的宣传栏。

2、在社区主要地段悬挂一批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口号和海报。

3、向社区居民发放一组民族团结宣传资料。

二是办三件实事,为少数民族群众送去真情服务。

1、建立少数民族咨询服务窗口,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如办理少数民族更改民族成份、学生优录政策与程序等。

2、建立各民族人员之间“结对子,交朋友,促团结”工作机制,在不同民族的热心居民中“结对子”,相互了解,增进友谊;社区党员干部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结对子”,帮助流动人员解决困难,适应新环境。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民族团结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丰富活动载体。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将活动搞得扎扎实实,有声有色,取得成效。

2

3.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制订活动方案,把民族团结活动与创建和谐社区相结合,为社区各项工作的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4.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进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结合实际,开设宣传专栏,不断挖掘民族团结先进典型。集中宣传报道民族团结的丰硕成果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成功实践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xx社区

2011年9月

3

一、学习、宣传动员和申请复验阶段(2017年3月至4月)

1、要开好2017年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动员大会,作好动员报告,学习有关文件,安排部署全年的工作计划任务(3月至4月完成)。

2、要按照地区民创办“关于对历届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进行复验、抽检的通知”精神和认真对照《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及“地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验收打分标准”,做好复验申请和复验准备工作,争取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检查验收(4月完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3月至11月)

1、要坚持“以月促年”,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浓厚气氛。在“第三十三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好师生阿依特斯(歌舞)社团、双语比赛、演讲比赛、唱“双语”歌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事迹演讲报告会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5月完成)。

2、要不断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示范典型的培育和选树工作,使之成为常态化的工作。要在进一步深入挖掘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班级、科室级和校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并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要积极做好民族团结班级、科室和民族团结家庭等的评选创建工作(5月完成)。

3、要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新疆“三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社会主义法制、“一反两讲”和《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的宣传教育活动(3月至11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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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米东区卫生食药局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二、工作目标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三、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中心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以及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各兄弟省区市的支援和新疆各族人民的主体作用。

2.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根据中心情况,重点抓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今年的宣传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主题党日、墙报板报、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组织开展红色歌曲展播、民族歌曲传唱、民族舞蹈演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代化迈进。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也是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中心领导干部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通过上党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各族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要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道德讲堂、座谈会等活动。

5.抓创建表彰。中心党支部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要组织开展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科室的创建组织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做好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要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同志、米东区乔泉书记在自治区及米东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张春贤书记的重要讲话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首要任务,并贯穿始终。

2.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要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

展、培养合格人才的高度,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协调、指导民族团结工作落实。要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把相关重大活动、项目统筹到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上来。

3.重视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加强网络宣传和网上互动,切实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对“米东区零距离”及“乌鲁木齐零距离”的关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等工作结合起来,使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成为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过程,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年浓厚氛围。

4.抓好活动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中心党支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紧密结合中心的实际,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形成抓落实合力,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动态、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取得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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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民族团结进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县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创建活动的要求,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我乡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经济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根据xx乡实际,现就我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乡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为目标、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形式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创新社会管理为手段、以广大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构建和谐淤泥。

二、基本原则

依法治乡进程,为全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创建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坚持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全乡广大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共享和谐,协调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促进“和谐淤泥”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全乡各族人民大团结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群众路线。创建活动要面向群众,以造福于各族群众为目的,充分调动各族各界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创建活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特色民族村寨建设、平安和谐淤泥等活动结合起来。

(四)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实现各民族群众住有所居、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健康水平。

(五)坚持典型引路。各村、各企业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加强指导,抓好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总结经验,推动整体工作向前发展。

三、总体目标

作各项机制,着力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社会和谐、民生改善等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牢牢把握《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历史机遇,乘势而上,顺势而为,进一步调动各族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努力建设经济繁荣、文化先进、生态文明、社会和谐的新淤泥。

四、创建示范乡的重点工作任务

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乡建设是我乡多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继续,又是在新的历史机遇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的重大举措。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真抓实干,以示范乡建设为抓手,努力推动全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打牢思想基础。民族团结工作是一项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工作。需要各族各界、各行各业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加强宣传教育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内容。坚持分类指导,分层施教,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和方向,在事关国家最高利益和各族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上,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担当。

二是在各族群众中,增设民族团结知识宣传专栏,着重加强民族团结、发展成就以及党的惠民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可,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 “三个离不开”的思想。

三是在青少年学生中,积极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教育,推动党的民族政策进教材、进课堂,使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理念深深根植于青少年的头脑之中。

四是在宗教人士中,持续推进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的教育活动,普及法律常识和科学文化知识,进一步增强爱国爱教、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提高明辨是非、抵御渗透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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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范文

通过学习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论述新要求,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水平,正确把握统一与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的关系,正确处理一体与多元、当前与长远、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提高运用法制思维和方法协调民族关系、解决民族问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把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纳入党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范围。

二、加强领导明确分工,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核,强化措施,抓好落实。重新明确___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全面工作,统筹协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组长:

副组长:

····。

····。

员:

___办公室,兼任主任。其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

要职责是承担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三、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建立健全符合物价工作实际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把创建活动与解决各族职工切身问题结合起来,切实尊重少数民族员工风俗,坚决防止人为扩大民族差异,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各族干部职工多方面心理感受和情绪反应,及时妥善处理有关矛盾纠纷,引导各族干部职工在共同生活中加深了解,增进友谊。

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干部职工自觉珍惜各民族团结和谐、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

····。

····。

善基础设施,提升民族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发展致富项目和特色产业,不断激发扶贫村的自我发展能力。

(四)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融入到社区结对活动中。积极参加爱国卫生日等活动,安排我队工作人员进社区,与社区共建、共学、共帮,推动幸福社区共建共享工程建设。

四、创建活动具体要求。

····。

····。

的贡献。

····。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下面是有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组长:王桂峰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镇工会主席。

成员:郑学文镇党政办主任。

周洁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xx〕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xx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

规章制度。

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