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检察院实习总结范文(16篇)

小编: 紫衣梦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对自己的成果和不足进行客观评价,从而做出有效的改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总结写作的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写作上的灵感和借鉴。

检察院实习学习总结

检察院的实习总结-09-0519:28司法实习,是一名学习法律的学生从校园走向社会的桥梁和转折点,更是我生命中的驿站。从7月12日放暑假开始,我将在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为期10天的实习,时间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在这个短暂却又丰富的日子里,我学到了很多。在我的指导老师李老师的带领下,我在经历了几多尴尬和困难下,顺利的完成了学校分配的实习任务。我觉得在检察院实习,更能了解社会、了解当事人的处境,我们需要心去体会、感受案件背后的真相和每一个当事人最需的是什么,而且,我们还会了解到我国法律、法治的路还有多长、我们依法治国的困难有多少,因而留给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很多想象和设想的空间,我们拥有什么、我们能够]做什么,我们还需要什么等一系列的问题。

在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领导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这次我实习的主要部门是公诉科。

公诉科是检察院的一个下设科室,它主要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在这里,我学到了很多,我不仅仅学会了很多法律文书的写作,还了解了检察院在这个刑事案件中承担的角色。一般的案子到了公诉科后,一,先是向犯罪嫌疑人送达《委托辩护人告知书》,有被害人的还要向被害人送达《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同时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取保候审的还要换押,就是把犯罪嫌疑人换归检察院公诉科管,换押后公安机关就不能在见到犯罪嫌疑人了。二、由具体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审阅卷宗,写作《案件审结报告》,如果有问题需要补充,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时需要再换押回公安机关。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则由承办检察官,提出意见,报科长审查提出意见,再由检察长审查批准决定是否起诉。如果案件复杂承办检察官可以提出科室讨论,科室讨论每一个检察官必须发表自己的意见。如果科室讨论分歧仍然大的,由检察长决定,或者检察长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一个案子如果决定不起诉,向公安下达和犯罪嫌疑人《不起诉决定书》将卷宗退回公安机关。一个案件决定起诉后,由承办检察官制作起诉书,连同卷宗交移送法院。这样一个案子在公诉部门的程序就走完了。

回首大学三年的法学教育,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很广泛,所以我在学习过程中不能更为深刻的理解各门法律知识。现在我可以通过实习来进一步理解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从而使自己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在公诉科办案过程,是对法学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在我的这间办公室,经常会就疑难案件进行讨论,有时候是很正式的全科室讨论形成结论,但更多的时候是平时很随意的探讨。我从中获益匪浅,很多的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论,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检察官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不得不说,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李老师的谆谆教导,而这些教导将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这是十分必要的.

但是,实习之中,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在实习期间,我发现了大多数案件都是涉嫌盗窃、涉嫌抢劫、故意伤害、交通事故等。而这些犯罪嫌疑人多是经济收入低,或者是无职业者。而且多数犯罪嫌疑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流动性又很大。通过查阅卷宗和提讯犯罪嫌疑人,我也发现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过早踏入社会,找不到立锥之地,在想不到求生办法的情况下才铤而走险,迈出犯罪的第一步。再有就是青少年犯罪现象较为突出,令人担忧他们大多都是实施的暴力型犯罪,如抢劫、抢夺。当我们在提讯青少年犯时,情不自禁的为整个社会叹一口气,由于青少年处于心智发育的关键时期,难免会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周围环境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会左右青少年的成长。所以,对降低青少年犯罪率,我们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

其次,这次实习也改变了我的一些固有的想法,我认识到了在社会中实施法治也存在着种种阻碍。理论上对法律正当性的论述,永远不能取代实践中对法律可行性的检验。但凡学习法律之人,大多怀抱法治的浪漫主义。法学教授会在课堂上娓娓道来,有人为大家赢得“任何人不得自证其罪”的权利,有人会以“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来维护其私有财产的神圣权利。我们经常可以听到“为权利而斗争”,这是法律学子最常引用的口号。我们不得不承认西方法治的历史让人心潮澎湃、荡气回肠,精致而思辨的法理,挑战着我们的智慧,无数鲜活的案例激发着我们对法律的兴趣,培养着我们对法律的信念。然而法律人不可能总是生活在象牙塔,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们有时真的很无奈。社会的现实让很多人一夜之间长大。在检察院的那些日子,让我渐渐懂得司法实践中的一些所谓的“潜规则”,那些永远不可能在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原来,私有财产并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刑讯逼供获得的证据并不是都被排除的,证人不出庭法官也是没辙的。在实习的这段日子里,我明白了法律有时也是多么的软弱,理解了司法独立何以任重道远,深深的体会了我们的前辈承受的压力。法律条文的规定,有时会被某位领导的讲话所替代;本该坚持的正确判决,有时会被各种利益关系所左右。在司法机关呆过的人,他们的言谈中不经意会流露出不屑的神色,似乎学校只是幼稚者的避风港。而现实是现实,注定了以后踏入社会的我们将重新组装自己,改变自己的思维方法,用现实这把利刃披荆斩棘,塑造一个全新的法学人才。现实是法律人的大课堂,也是法律人的实验场,真实世间需要法律人以敏锐、激情和睿智投身其中,也需要法律人从中汲取更多的经验、教训和营养。从现实中发现理论问题,从理论中发现现实的方向,或许是最为明智的两种进路。

检察院实习总结

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是代表检察院、即代表国家,在法庭上通过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揭露犯罪、指控犯罪,达到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目的。

支持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公诉刑事案件,进一步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协助法庭作出正确判决的一种刑事诉讼活动。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第一、代表国家指控、揭露和证实犯罪,提请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依法审判。人民检察院之所以提起公诉,就是认为被告人实施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被告人究竟是否构成犯罪和应当给予何种刑事处罚,依法需要由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确定。为了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需要在开庭审判时充分运用证据证实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活动,使人民法院准确认定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地定罪量刑。

第二、对法庭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负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的职责。法庭审理是审判的核心活动,因而法庭审理活动是审判监督工作的重点。公诉人代表人民检察院出席法庭,有责任对审判程序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以保证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中切实得到执行。对法庭审理案件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况,公诉人应当记明笔录,在庭后及时向检察长报告,以人民检察院名义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在开庭前的一段时间里,检察院会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然后检察官就要做开庭前的准备了,包括辩论提纲和公诉词等。到开庭的日子了,我和雪梅姐一起去开庭,虽然我只是做书记员,但是我把这次当成是我在出庭支持公诉,开庭前我扎实、细致、充分地做好开庭前的一系列准备工作,做到对案件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目的、动机、地点、手段、结果等细节了如指掌,对于各种类型的有利于证明犯罪事实的直接与间接证据做到心中有数,并能够灵活应用,同时对相关的法律条款及法律原则熟练掌握。为了在出庭的过程中处变不惊,以不变应万变,要达到这样一个目标,我在出庭前的具体准备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要认真细致地阅卷。要根据不同案件的情节的关键证据、案件定性的根据以及适用的相关法律条款在反复阅卷的过程中加深理解。

2、特别注重对犯罪嫌疑人询问笔录的了解。

3、对于案件的疑点,难点和其他不明白的地方,仔细地向科长虚心请教。

4、在做好以上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准备公诉总结意见和制作好答辩提纲。

我觉的法庭上检察官的形象更伟大,尤其是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和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我发现并不是把案件移交给法院后,检察官就等着开庭了,其实在出庭支持公诉前,检察官必须进一步审查证据,熟悉案情。应该说案件在提起公诉时,检察人员对案件都有了深刻的了解,但由于起诉与开庭在时间上有一段距离,而且检察人员往往同时承办数个不同的案件,容易淡忘一些关键情节,所以在开庭前需要对起诉证据进一步审查。同时进一步熟悉案情,分析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这样才能在庭审中灵活自如地运用证据,及时反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无理辩解,应付各种事先没有考虑到的情况,有力地揭露和证实犯罪,充分行使出庭支持公诉的权利。

检察院实习总结范文

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逐步实施,针对基层检察院的研究正在不断深入,基层检察院建设正在不断完善,但是将基层检察院权力结构与运行研究作为整体的研究相对较少。本文是检察院的。

范文,仅供参考。

这次实习我被分配到侦查监督科。侦查监督科主要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批捕工作,这是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交检察院的第一步。侦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刑事诉讼法中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在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具体体现。

进入侦查监督科,科长简单的介绍了侦查监督科工作的情况,使我对侦查监督科有了一定的了解。

我深刻感到作为一名检察官,能够代表正义与公平维护社会秩序、惩恶扬善、对犯罪分子进行教育令其悔改,是无比神圣而又光荣的。

三个多月的实习生活下来,我的收获很多,感触也确实不少。从具体工作来看,首先,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无论是同事还是领导交办的任务我们都要认真对待,力求做到最佳。其次,在工作中要注重沟通、协调,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最后,通过科长对我的谆谆教诲,我从她那里了解了她对生活的态度,对社会的看法,以及人生的感悟,我想这些都是够我一辈子慢慢体会的。

在实习的日子里,我逐渐认识到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上还有许多地方不足,也认识到与人相处适应社会的必要。在工作的过程中,我时刻严格的要求自己,遵守实习单位的。

规章制度。

尽我所能的帮助各位科室成员工作。或许军旅生活中的的片段随着岁月的流逝难免被遗忘但这段实习的日子相信仍是会记忆深刻它作为我们走向社会的第一步承载了即将面对现实和挑战的心情必将难忘。在此谢谢大洼县人民检察院给我提供这个实习机会还有谢谢这三个月来一直关照我的各位领导、科长、以及科室成员谢谢!

今年暑假,为了锻炼我们的专业能力,学校安排我进行了为期50天的专业实习。因为人数众多,我们分散到各个基层法院、检察院进行实习。很幸运的,我被分到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刑检局二室。我们一共19人在7月11日到达了检察院,并开始了为期50天的实习。

在实习中,由于我是第一次实际意义上的接触检察院的工作。师兄师姐并没有因此产生不耐,反而细心的教会我如何理卷,整卷,订卷,当我把基本程序熟悉之后,就完全放手让我独自处理这些卷宗。这样的信任,让我动力十足,更加坚信了做好一切事物的决心。我很庆幸,自己是被分在刑检局二室,在这里有着开朗的涛哥,认真的胡师兄,耐心的伍师兄,开明的蒙蒙姐,还有好学的陈师兄,大家一起认真的努力着,在这个大家庭里我学会了很多。因为师兄师姐们的刻意,我实际学习了案件子检察院到法院中的所有过程,并且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并与自己在学校所学的进行对比,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除此之外,在伍师兄和胡师兄的带领下,我多次进入看守所、拘留所对犯人进行提审询问。在和犯罪嫌疑人的接触中,实际了解了如何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并学习辨认犯罪嫌疑人的证言是否真实,是否有所隐瞒。在多次与犯罪嫌疑人接触过程中,我终于学会了客观的看待事实,不把个人情感带入案件之中。因为不止一次,我在询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面对他们的哭诉动了恻隐之心,虽然仍然坚持了公正,但心里实在不好受。然而,当我拿到相关犯罪嫌疑人的罪证后,再联想到他们的哭诉和自己的同情心,真的觉得很讽刺,他们是真正犯罪的人,有的甚至在证据面前还要狡辩,这样的人不值得同情,而自己却同情心泛滥。其中最为典型的一个案子,是我和伍师兄一起去看守所询问一个女犯罪嫌疑人时遇见的。当时我没有提前看过卷宗,直接和师兄一起去的看守所,因此在讯问过程中,女犯罪嫌疑人否认她偷东西的事实。据她称,那几条项链和珠宝是她做清洁的时候,女主人扔垃圾不小心把这些首饰装在一起给扔掉了,她当时觉得这个包好看就捡起来想占为己有,并没有偷东西。在这个过程中,她还发毒咒说自己如果偷了东西绝子绝孙,还说她进看守所这么久了,丈夫、儿子都不来看她,她一生辛辛苦苦,到老还受这种罪。她完全否认已经做过的笔录,说是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结果,还说什么她想自杀之类的。当时我真的以为她是冤枉的。可是回到检察院看过证据后,觉得好傻。公安机关从她家搜出来比报案人几乎一倍的赃物,以她家的经济情况连三分之一都不可能买到,更何况这么多,此时我才发现自己受骗了,心里不是一般的难受,更让自己难过的是自己的洞察力之差。好不容易当我调整好心态后,伍师兄才对我说:“小秦,当时你很同情那个人吧,现在是不是通过这个案件受了很大的教育!”我只能无言,因为这是事实。令我感动的是,伍师兄一直都有注意我的情况,但并没有指责我不应该对罪犯有同情心,这样会影响工作之类的,而是让我自己发现事实。让事实教育我,使我在以后的案子中保持了真正公正的态度,不再将个人情绪带入审讯中,能够在面对犯罪嫌疑人各种伎俩时,思考其中的真实性,是否有破绽。在不断跟随师兄们来往于看守所,拘留所的过程中,我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有关看守所的提押程序和必须文件,也学会了从犯罪嫌疑人的神情中辨认其真实性。

此次实习,我除了了解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外,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在实际运用中知道了记录的诀窍,不是完完全全一模一样的记录。因为这样你会发现,在开庭的这段时间是不可能完全记录的,因此必须学会记录重点及事实,而无关废话就不需要了。只有这样才能快速、准确的做好笔录工作。当然,同样需要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这可是为以后查阅做好的准备工作,课不能出错的。

由于是在刑检局,我所接触的全部是刑事案件,一个渝北区仅半年时间就要办理那么多案件,而且公诉人到现在还持续着很高的办案量。以一个县市推至全国,而且渝北区还是社会治安比较不错的区,所以我国现在的犯罪形势不容乐观。大部分的案件都是酒驾、盗窃案件,而其中的酒驾的作案人员几乎都是重庆本地的还比较好,但是盗窃的作案人员几乎都以外来打工人员为主。他们很多人是来重庆打工的,没有找到工作就几个老乡一起从事犯罪活动,这些人属于流动人口又不好管理,以至于在案发后给抓捕和取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另外,抢劫、抢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案件也频繁出现,大部分案件也暴露出了社会的很多不稳定因素。例如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人员的低龄化(很多犯人的年龄比我还要小),毒品的泛滥等等。在办案的过程中,正如我在前文中所说到的,是对法学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刑检局的老师们经常会就疑难案件进行讨论,我从中获益匪浅,很多的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论,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另有一点很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在学校学习时,说中国的司法系统只重实体,不重程序,以至于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不够。通过实习我发现,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也不可回避。但让人欣慰的是,程序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大的重视,这仅从我们要完成的大量程序性文书就可以看出来,这个问题远没有像以前在学校里想象的那般恐怖。

更为重要的是我真实的了解到作为一位公诉人员不仅需要一个严谨的工作态度,还需要一个严格遵守纪律的职业道德,在法律面前容不得一点马虎大意!

在实习的日子里,我逐渐认识到扎实的专业基本功的重要性,认识到对知识不断更新不断灵活加以运用的重要性,认识到工作中具体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积累的必要,也认识到与人相处适应社会的必要。在工作中,我发现许多知识都是书本上没有学过的,因此不知道该如何做,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郁闷。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可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罪名的认定,存在着争议,而这点又是十分重要的细节。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是酒后驾驶,造成一人死亡但据他所说,是在行使过程中,刹车突然失灵,导致的被害人死亡。就这一细节,我们无法确认,因为这是关系到“交通肇事”和“意外事故”的分界点,只有确定了这一点才能决定被告人的罪名。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在这些成长的日子里,我实践、思考、反思、总结,所得收获都已经成为大学生涯中宝贵的财富。50天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它架起了我从学校到社会的桥梁,承载了我即将面对现实和挑战的心情,必将终生难忘!

今年九月份就正式的步入了大四,在教室里学习理论知识的时间相对而言就变少了,是时候把我们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了,实习就是这样的一种途径。顾名思义,在实践中学习,因为任何知识源于实践,归于实践,所以要付诸实践来检验所学。把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在实践中理解和深化我们的理论知识,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好法律条文的含义,从而使法律在运行过程中的风险减少,使之真正的成为一部良法。

这次毕业实习我选择的是集中实习,即学校给我安排实习单位以及岗位,所以我被分派到了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你的侦查监督科实习。实习的地方距离学校比较近,所以出行问题算是很好地解决了,而且个人也觉得实习的单位很不错,所以对实习的日子是充满的激情和期待的。但还是有很多的胆怯在里面,害怕自己的专业知识不够扎实,不能很好地配合他们的工作,反而给他们添麻烦,不过还是有一种能够努力学习并把事情办好的决心的。实习的时间为两个多月,现在也即将接近尾声了,所以就结合这两个多月的实习经历简单的总结一下,一是向老师们汇报我的一些情况,二是反思一下自己。

每个人熟悉陌生环境的能力都是不一样的。我应该还算可以的。刚到科里的第一天,科里的雷科长就给我安排了实习的指导老师,即刘姐,我另一个同学安排的是王哥,其实在我看来,科室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我的指导老师,他们都有值得我去努力学习的地方。然后刘姐就给我们简单的介绍了一下科室里的成员。所以第一天我首先接触的即是人际关系,我需要学会怎么去与人交往以及怎么去与大家一起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和工作。在这一阶段我发现了自己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一个问题,那就是与人接触的时候总显得有些羞涩,放不开,我决心努力克服自己的这一心理,要大胆、主动、大大方方、不怯懦的与人交往,让他人看到我的真诚与热情。

刚来的一段时间有点不太适应,科室里的人给予我很大的帮助,刘姐认真的给我讲了她内勤这一块的主要工作,让我对侦监科办公室的职能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在填写法律文书和制作报表上对我有详细的指导,经常跟我谈及卷宗里面文件之间联系的知识,指导我和科室里的其他成员之间相互学习。在刘姐的指导下我熟悉了办公室所有的或大或小的事情,并与以前在学院里面的一些工作做比较,碰到自己第一次接触的事情认真向科室里的人请教,并一起讨论,并做好记录。为了使自己能尽快的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我经常会跑到各个办公室区询问一下有什么事可以帮忙的,多与他们交流,遇到不懂的问题就问,争取把它们都弄懂,以便于制定自己今后的学习方向,为科室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随后实习的第二天,雷科长便向我讲解了我们科室的三大业务,即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也是我们科室就叫做侦查监督科,所以其职责应该是对侦查部门的各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而且是法律监督。这个监督是宪法赋予人民检察院的,宪法条文明确规定的。之后雷科长就问了我们俩个一下关于我们科室的工作职责有什么看法。由于我们两个对实践了解的很少,所以就没提出什么想法出来,但是雷科长鼓励我们要大胆的司考,这给了我很大的信心,相信勤奋努力应该可以办好一件事情的。之后雷科长就像我们介绍了侦查监督科的三大主要的业务,即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就是把侦查部门报送的想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通俗的来讲就是看这个人如果不关押是否有社会危害性以及是否会不利于审判的进行;立案监督就是监督好侦查部门的立案活动;侦查监督则是一种很广泛的监督,就是说对侦查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所以在实习的第二天便了解到了我们部门的业务,但是因为是市检察院,所以办的案子都是一些疑难复杂或者很重大的案子,所以我们刚来几天想上手办案子是很困难的,但是我决心不会放弃学习,虽然不能办案子,但是可以跟在旁边学习。

大家都知道审查批捕的期限在侦查过程中只有七日,在诉讼阶段有十四日,所以在短短的七天之内办好一个案子的难度还是很大的,所以需要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下面我就简单的讲讲审查批捕的流程吧。首先我们收到请求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文件,然后审查,制作好讯问提纲,接着就是去看守所里提审犯罪嫌疑人,对其进行一些讯问。然后就是办案人员整理好讯问笔录,制作好审查逮捕意见书,审查逮捕意见书是很重要的,制作起来有点费事,其中最关键的是定性以及提出要说明的问题。做好这一部分需要熟悉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各项规定。之后就是就审查逮捕意见书进行讨论,之后就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然后就是填写好法律文书,送达给执行机关执行。这样就完成了一个案子了。不要看我说的很轻松,这其中是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的,比如写意见书的时候要结合各项证据进行审查,审查证据之间是否能够相互印证,能够印证的则确定下来,不能印证的则是存疑证据,效力会产生影响。组织语言很重要,在我尝试制作意见书的时候,觉得很有必要加强自身的语言组织能力。

之后接触的最多的就是办公室的一些事情了。虽然以前有在学院学生会做过事,但是真正岗位上的工作与那个还是很有区别的。很多文件的编辑工作根本就不会做,所以我觉得自己在办公室办公软件这一块还是有待加强的。填写法律文书也是经常要做的事情。法律文书的种类有很多种,所以需要很细心才行,这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细心才能办好事情。

在检察院实习给我印象很深刻的是那种严谨办事的风格。因为我们行使的是法律监督的职能,我们的每一个决定都关系到他人的人身以及财产各方面的安全,所以谨慎是必须的。所以在检察院工作的气氛可能不会有其他地方那么轻松了。在那可能做的事情不多,但却接受到了很好的思想观念,我想有的时候一次深刻的谈话也会有亲身经历那么重要吧。那天雷科长在办公室跟我和另外一个同学谈话,告诉我们,我们在这里并不是要学会办理好案子,而是应该在这个阶段,在自己的内心树立之中内心确信,一种什么内心确信呢?即公平正义的信念,不管办理的是什么案件,都要问自己,我们自己做到的公平正义吗?我们的法律知识比一般人要懂得多,所以我们不能拿着法律去做不公平正义的事情。这次谈话给了我很大的影响。是啊,不管这个社会怎样,我们学法律,并从事法律这一方面的工作,我们就要坚持好公平正义,这样,一部好的法律到了我们手里才不会被运行成为一部恶法。

平常我和科里的另一个实习的同事会把我们的工作场地清洁好。我觉得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对于我们的工作的进行是很重要的。所以我们还是一直把这个坚持下来了。

整理卷宗是帮助我们学习的很好的一种方式,通过整理卷宗就更加理解了法律的运行。

在实习的过程中发觉我自己还是不够主动积极的,在今后的工作中还是得积极一些,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上级交代的工作和任务。

这次实习能够得到圆满的完成时真的很感谢科室里的这么一群同事的帮助,他们的提醒与教导让我在真正进入社会好好的上了一课,相信会永远记得他们给的教诲的。

以上是我实习工作的总结,虽然在领导、同事们的帮助和指导下本职工作能力逐渐的提高,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深知自己还有许多需要努力的地方,我会在日后的工作中继续学习,与同事同行不断地交流总结经验和教训,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20xx年x月x日至11月15日,我参加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的实习。实习期间得到了检察院老师的热心指导,了解了检察院侦查监督的主要工作流程,也学到了做人、处事、生活的道理。对于法律实践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些思考。在实习期间,我做到了遵守实习所在地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以下是我的。

实习报告。

一、实习单位概况: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位于成立于1955年8月,文革期间被撤销建制,1978年恢复重建。海淀检察院现设有19个处室,分别承担国家机关工作人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的侦查,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以及对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等各项工作。本人实习工作所在的处是侦查监督二处,该处主要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批捕工作,这是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移交检察院的第一步。从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逮捕。

通知书。

开始,要对案情进行仔细分析,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这其中包括对犯罪嫌疑人年龄的审查,对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审查,对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处刑罚的认定。侦查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也是刑事诉讼法中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具体体现。侦查监督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对公安机关的立案进行监督、侦查活动的监督和本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自行发现等方式实现。强化侦察监督工作,是依法治国、维护司法公正的需要。侦察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责,对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对于保证公正执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实习工作主要内容。

本人在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二处实习期间,主要负责法律文书方面的工作。具体有整理案卷材料,负责卷宗材料的录入及归档工作;撰写审查批捕意见书等法律文书。除此以外,我还跟随检察员参与了一些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主要学习和工作有以下几点:

1.学习侦查监督处的具体规定:

进入侦查监督二处,王云光老师简单的介绍了侦查监督二处工作的情况,给了我一些有关侦查监督的书籍和资料学习。经过认真的学习我对侦查监督处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知道了自己的工作范围和内容。侦查监督处的工作流程大体是这样的,由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书,然后经过检查机关提审犯罪嫌疑人,确定其是否有必要对其进行逮捕,并完成审查报告,向公安机关发送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或是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最后公安机关在回执中将执行情况报告检察院。

2.卷宗材料的归档工作。

所谓的归档工作即将由检察员一年一度承办案件中已经侦查审理结束的案件的卷宗材料进行有序的编排,然后将材料全部送到检察院内勤处存档。一个完整的归档工作流程包括:(1)将案件中各类相关的法律文书(通常包括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决定书、公安机关呈请对犯罪嫌疑进行拘传、刑事拘留、或是延长居留期限、逮捕的意见书;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决定书、补充侦查意见书以及公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起诉意见处等)、涉案书面材料(包括公安机关查封扣押涉案赃物的统计材料,证人证言、各类鉴定文书、律师的辩护意见书等)按照公检法机关的办案流程依次排序,并且编写页码及案卷材料目录;(2)将每个案件的书面材料依次排序编码后,还需要将其进行装订,贴封条及盖承办人员的印章;(3)按照该流程将所有案卷材料整理完毕后,还需要在检察院的内部网上进行电子录入归档,通常的工作内容就是将所有整理完毕的案件的编号、案由、处理结果、法院的判决文书内容进行填写;至此,一个完整的归档流程才算是完毕。本人在海淀检察院实习期间,正值检察院统一进行归档工作时期,因此也参加了检察人员的归档工作。在这期间,我们进行归档的案件主要是我们所在办公室两位主诉检察官在20xx年承办并经法院审结的400多起刑事案件。这些刑事案件主要是经济犯罪的刑事案件,主要的案由主要有这么几类:贩卖毒品;非法制造发票;职务侵占;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诈骗等。

通过参与检察院的归档工作,我熟悉了在司法实践中,公、检、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具体流程,也了解了许多法律文书的格式、内容,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给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检察机关对案件审查后的审查报告以及做出的对犯罪嫌疑人起诉或不起诉的意见书、法院开庭审理后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的刑事判决书等。另外,在装订卷宗进行归档的过程中,通过阅读案件材料,可以了解到实践中司法机关立案、定罪量刑的标准,了解到司法机关具体是如何适用法律的规定来实现自身的职能,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的合法利益;巩固了平时在课堂及书本中所学的法学理论知识。

3、撰写审查批捕意见书。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二、发案、立案、破案经过;三、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四、需要说明的问题;五、处理意见。由于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具有绝对效力,所以在填写的时候,不能有丝毫差错,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犯罪事由等。制作法律文书一定要有一颗细致的心,经过反复查看后,才加盖人民检察院的公章,然后送达公安机关。其通常是检察员在阅读了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并对案卷中涉案的证据、事实进行审查核对,对案件中可能存在的疑点调查清楚后,做出一定处理意见(即起诉或不起诉意见)的报告,该报告一般交给公诉处的处长或上级领导审阅并由其做出批示,即同意或不同意检察员做出的处理意见。由于案件审查报告关系着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的处理决定,因此,其在公诉过程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一个案件审查报告的撰写通常需要阅读大量的案卷材料,并且要对案件中案情的来龙去脉、争议点、疑点有十分清楚的认识,只有如此,才能客观全面地得出处理结论。本人在海淀检察院公诉处实习期间,也参与了涉及诈骗、非法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案由的若干个案件审查报告的撰写工作。

一个案件的审查报告的内容通常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公安机关依法侦查查明的事实及处理意见;检察员在审查所有涉案材料后作出的处理意见及依据,这其中包括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勘验笔录、鉴定结论等。由于上述法定证据均是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做出处理意见的依据,因此,在阅读预审卷中提及的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等书面材料时必须要一一进行核对,以确保据以做出处理意见的证据的合法性,同时也要从有利于犯罪嫌疑人、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对于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也要一一予以采纳并予以充分的说明。只有这样才能够切实有效地发挥检察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权的职能。

三、实习体会。

一个月的实习时间是短暂的,学到的东西也是有限的,但是在王老师的帮助之下我体会颇多:

1.写审查批捕意见书时和做笔录等字面材料工作时要细心,不能仅仅依靠模板,需要有自己的思考和总结。比如信用卡诈骗罪的成立情形有三种,不能同时用一个理由一个模板。对于证据的论述要用法言法语,规范法律用语。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来并非易事,真的需要经验和理解。特别感谢王老师在这方面对我的辅导。

2.切不要小看了基础的打印和复印等工作。帮助老师复印打印是分内的事情,经常会有很多复印工作等着,但是在复印的时候也要特别仔细,不要漏印或多印。有一些小技巧可以使复印效果更好。这些小事中也是能体现一个人的能力和态度的。

3.实习过程中要注意细节,许多内容是国家秘密,切不可随意与他人侃谈。王老师一直提醒我,侦查监督处的资料是不可以外拿也不可以告诉其他人的,毕竟犯罪嫌疑人此时的罪行并未确定,我们的工作只是审查证据是否充分能否达到批准逮捕的条件而已。这些是关于应有的职业素质的要求,给我印象深刻。

4.多听多看多记。作为实习生,在侦查监督处的工作内容不多,但是可以有机会听到工作人员探讨疑难案子,可以从他们的分析中了解到很多自己欠缺考虑的地方,这是在学校里学不到的实践能力。尤其是王老师对经济类犯罪的总结让我受益匪浅。

以上就是我的实习体会。一个月的时间很短暂,但收获很多,也发现了自己在实践工作中实际操作能力的欠缺和理论知识不平的不扎实,我会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逐步完善。

这个学期在检察院办公室的实习,让我受益匪浅,同时自己的表现也得到领导的一致认可与好评。这里是一个学习,让自己不断进步,切身体会务实中的法律操作的理想场所,不懂就问,虚心学习,积极配合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对工作充满热情,现在自己对法律的感情比以前又多了几份执着。他们的工作态度与激情,让我在现实中体会到了法律的神圣与威严,体会到身为一名检察机关干警为维护公平正义所作的点点滴滴努力所散发的强烈责任感。

以下是我实习的主要工作:

在这一个多月中的工作中,我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协助办公室人员做好各项人事及日常行政工作。在这一过程中,我采用了看、问、学等方式初步了解了办公室文员的具体业务知识,扩展了所学的专业知识。首先总结一下我的所有具体工作内容:

首先是保持办公室的卫生整洁,使大家有一个舒适、干净的办公环境;接各种电话,包括院部领导和外来人员的各种电话,尽我自己的可能解答我所能解答的疑问;送文件至各级领导,签收文件、邮件等;打印、复印办公文件,做、领各种表格等;协助办公室人员准备会议场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虽然这些内容只是一些在细小不过的简单事情。我原先认为他是那么的简单,可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之后我发现要想做好它,要想让大部分的人都满意是很难的需要我们呢掌握一定的技巧和一定的语言沟通表达能力。有以下原则需要我们去掌握和运用:

1.要有准确性。准确,是对工作质量的要求。办公室的工作是又细又杂,绝大部分的工作是每天都重复性的工作,这就需要我们准确无误的每天做好份内的工作。而且要准确的表达领导意图,正确地办事,言行有分寸,文字能达意。

2.要雷厉风行。这是对工作效率的要求。任何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两个因素"准确和时限"。干任何事我们都是讲求效率的,尤其是以后我们进入一家单位之后,效率是展现我们一个人的重要指标,所有的事情都要在第一时间里去努力的完成。

3.严守纪律,保守机密。进入一个单位就会有一个单位的规章制度,这就是我们以后的工作指南,就是我们要遵守的纪律。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是我们工作效率提高的基本保证。尤其是我进入的是检察院的机要办公部门,无论以后我们干那一行工作无论是干什么性质单位都要有保密的意识,我们一定要随时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使我们不会犯错,使单位甚至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受损。

4.待人接物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我自己很庆幸来到检察院办公室,这里的工作人员很热情,也很有耐心教给我很多务实方面的知识,自己有机会接触到公诉科、侦监科、民行科等多方面的工作,其中体会很深的一点是在工作中,不管何种情况几乎都要动笔。不管是做来访登记案卡也好,分析案件也好,都需要很强的文笔功底,不是说要有文采,而是是要有很强的概括能力,文字表达要有精确度,法律术语要准确。因为这些是需要领导批准,需要时还要拿出来大家一起讨论,概括的是否准确、精炼都会影响到整个案情的发展。比如,在群众来访当中,他们会向我们说明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可这个很多情况下都是长篇大论的,我们不可能将它全部写到案卡上的,因此只能靠工作人员对其取其精华了,每一天来访、来信都不少,要给他们解释清楚他们的案件该怎么做,要做完这些案卡并呈交领导审批,这些是要很强的法律知识做后盾的,需要很好的概括能力来完成这些案卡。

我很多时候都跟着他们到接访室接访,很多时候他们也都刻意让我学着制作案卡,其实起初做的真的不怎么样,因此,我是很认真、很谦虚地跟他们学习,慢慢的有所进步,慢慢的掌握一些技巧。但是这个还是自己以后要继续努力的,因为自己平时很少锻炼这方面的能力,在平时学习中没有留意或者没有努力去培养这方面的能力。仔细想一下,其实我们从事法律这方面的工作,真的这是最基本也是比较困难的本领,因此,自己实习完后,也给自己留一个努力的方向,刻意去锻炼这方面能力,虽然在校学习时间比较少了,但总比没有意识到自己该往哪努力要好的多。

5、写案例分析。在实习期间,自己还试着写相关的案例分析,运用法律知识分析案例,这些其实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难,其实这些案例也就是法律条文的具体化与实际化。只要平时打好法律基础,认真分析,将相关的法律条文对应上,再根据具体情况细化,用法律语言表达出来,让大家重要的是没有学法的人也能够看懂,那就是一篇成功的案例分析了。起初是有点难以下笔的,不过慢慢的就找到感觉了,这些其实就是熟能生巧吧,学得多,看得多,就有经验。因此,我们以后真的要努力多接触真实的案例,用法眼分析社会,不断提高自己这方面的意识与运用能力。现在自己也即将面临着走出社会,自己也希望能够运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从事相关的行业,为这个法治社会作出应有的努力,因此,真的要好好把握这些锻炼,提高自己的能力。

6、整理卷宗。另外,在实习的期间整理了很多案卷。整理卷宗的过程,也是学习的最好过程,因为能够通过案卷了解整个办案的流程和相关事项,不懂就问,认真阅读相关案例,并和他们讨论。在讨论的过程中,感受到他们的法律观点很多时候都很精辟,有自己的观点和支持观点的依据,说话的逻辑性很强,自己遇到不懂得地方请教他们,都觉得这个过程很享受。整理卷宗,是一个很大的工程,要按照序号排,有很多案例还不集中,要找齐才可以放进去,并且要掌握它们的顺序,即办案程序,归门别类,很考验我们的细心与耐心,但是自己并没有觉得这个很繁琐,或者是随便应付,而是很认真、很谨慎的按照要求做好。虽然工作量很大,但是自己很有效率,也有自己排序的方法,很快就将工作做完,受到工作人员的肯定。

7、平时工作感悟。回想起自己的这三个多月的工作经历,虽然有眼泪也有辛酸,但最多的还是历练与收获。记得刚到办公室的那天,我对那一切是既新奇又好奇,同时也有担心。害怕自己做不好,会给老师帮倒忙。通过一段时间的适应使我初步了解了进入社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使自己更加有信心的进入社会这个大染缸。

通过实习,加深了我对人事工作的理解,丰富了我的实际运用知识,使我对日常办公行政管理工作有了一定的感性和理性认识。认识到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既要注重管理理论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要把实习与理论两者紧密相结合。平时在看他们的工作过程,自己也学到很多,真的是活到老,学到老。他们一有时间,并不会闲着,都是给自己补充一下相关知识营养,及时跟上法律的更新步伐,我们做学生的,更应该抓住机会,认真学习,态度要端正,要有毅力,努力认真对待。他们很细心,总要尽可能做到没有漏洞和失误,例如在做完一个报告后,他们会很认真地校对字句是否通顺,是否前后矛盾或是错别字,还叫我们一起校对。这让我想起自己第一次帮忙打字时的情景,也许是字迹看的不太清楚吧,虽然自己尽可能地避免错误,看不懂的地方就做好记录,到时候统一问,可是最后,还是出现了个别错别字,平时不管做什么,一定要细心加耐心,往往是自己觉得是对的的时候就出现了错误,因此务必要克服这一点。他们考虑问题很周全,做事很稳重,踏实,实事求是,他们的这些优点,需要我今后认真的去学习。

实习虽然是结束了,可自己却是充满了动力和激情,知道自己该往哪个方向走才更适合,因为他们的思想、工作态度都激励着我要珍惜法律这门学问,好好的去领悟她的精华,为追求法律正义去努力。

为了锻炼我们的专业能力,学校安排我们进行了专业实习。我们班有的到法院实习、有的到检察院实习。我在2月28日来到威宁县人民检察院刑检局,并开始了为期70天的实习。

在实习中,由于这是我第一次实际意义上的接触检察院的工作。许多事没能很快入手,师兄师姐并没有因此产生不耐,反而细心的教会我如何理卷,整卷,订卷,当我把基本程序熟悉之后,就完全放手让我独自处理这些卷宗。这样的信任,让我动力十足,更加坚信了做好一切事的决心。

有幸我参与了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中的全过程,并且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让我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看到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除此之外,在师兄的带领下,我多次进入看守所、拘留所对犯人进行提审询问。不止一次,我在询问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面对他们的哭诉动了恻隐之心,虽然仍然坚持了公正,但心里实在不好受。然而,当我拿到相关犯罪嫌疑人的罪证后,再联想到他们的哭诉和自己的同情心,真的觉得很讽刺,他们是真正犯罪的人,有的甚至在证据面前还要狡辩,这样的人不值得同情,而自己却同情心泛滥。其中最为典型的一个案子,是一起去看守所询问一个女犯罪嫌疑人时遇见的。当时在讯问过程中,女犯罪嫌疑人否认她偷东西的事实。她还发毒咒说自己如果偷了东西绝子绝孙,还说她进看守所这么久了,丈夫、儿子都不来看她,她一生辛辛苦苦,到老还受这种罪。她完全否认已经做过的笔录,说是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结果,还说什么她想自杀之类的。当时我真的以为她是冤枉的。可是回到检察院看过证据后,觉得好傻。公安机关从她家搜出来比报案人几乎一倍的赃物,以她家的经济情况连三分之一都不可能买到,更何况这么多,此时我才发现自己受骗了,心里不是一般的难受,更让自己难过的是自己的洞察力之差。我很快调整好心态,因为这是事实,让事实教育我。在和犯罪嫌疑人的接触中,实际了解了如何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并学习辨认犯罪嫌疑人的证言是否真实,是否有所隐瞒。在多次与犯罪嫌疑人接触过程中,我终于学会了客观的看待事实,不把个人情感带入案件之中。使我在以后的案子中保持了真正公正的态度,不再将个人情绪带入审讯中,能够在面对犯罪嫌疑人各种伎俩时,思考其中的真实性,是否有破绽。之后在不断来往于看守所,拘留所的过程中,我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有关看守所的提押程序和必须文件,也学会了从犯罪嫌疑人的神情中辨认其真实性。

此次实习,我除了了解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外,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在实际运用中知道了记录的诀窍,不是完完全全一模一样的记录。因为这样你会发现,在开庭的这段时间是不可能完全记录的,因此必须学会记录重点及事实,而无关废话就不需要了。只有这样才能快速、准确的做好笔录工作。当然,同样需要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这可是为以后查阅做好的准备工作,不能出错的。

由于是在刑检局,我所接触的全部是刑事案件。大部分的案件都是酒驾、盗窃案件。而其中的酒驾的作案人员几乎都是本地的还比较好,但是盗窃的作案人员几乎都以外来人员。他们很多人没有找到工作就几个老乡一起从事犯罪活动,这些人属于流动人口又不好管理,以至于在案发后给抓捕和取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另外,抢劫、抢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案件也频繁出现,大部分案件也暴露出了社会的很多不稳定因素。在办案的过程中,是对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很多的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论,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更为重要的是我真实的了解到作为一位公诉人员不仅需要一个严谨的工作态度,还需要一个严格遵守纪律的职业道德,在法律面前容不得一点马虎大意!

在实习的日子里,我逐渐认识到扎实的专业基本功的重要性,认识到对知识不断更新不断灵活加以运用的重要性,认识到工作中具体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积累的必要,也认识到与人相处适应社会的必要。许多知识都是书本上没有学过的,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在这些成长的日子里,我实践、思考、反思、总结,所得收获都已经成为大学生涯中宝贵的财富。70天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它架起了我从学校到社会的桥梁,承载了我即将面对现实和挑战的心情,必将终生难忘!

检察院实习总结

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是代表检察院、即代表国家,在法庭上通过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揭露犯罪、指控犯罪,达到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分子,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目的。

支持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公诉刑事案件,进一步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协助法庭作出正确判决的一种刑事诉讼活动。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第一、代表国家指控、揭露和证实犯罪,提请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依法审判。人民检察院之所以提起公诉,就是认为被告人实施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被告人究竟是否构成犯罪和应当给予何种刑事处罚,依法需要由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确定。为了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人民检察院需要在开庭审判时充分运用证据证实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活动,使人民法院准确认定事实和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地定罪量刑。

第二、对法庭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法律监督机关,负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的职责。法庭审理是审判的核心活动,因而法庭审理活动是审判监督工作的重点。公诉人代表人民检察院出席法庭,有责任对审判程序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以保证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中切实得到执行。对法庭审理案件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况,公诉人应当记明笔录,在庭后及时向检察长报告,以人民检察院名义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在开庭前的一段时间里,检察院会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然后检察官就要做开庭前的准备了,包括辩论提纲和公诉词等。到开庭的日子了,我和雪梅姐一起去开庭,虽然我只是做书记员,但是我把这次当成是我在出庭支持公诉,开庭前我扎实、细致、充分地做好开庭前的一系列准备工作,做到对案件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目的、动机、地点、手段、结果等细节了如指掌,对于各种类型的有利于证明犯罪事实的直接与间接证据做到心中有数,并能够灵活应用,同时对相关的法律条款及法律原则熟练掌握。为了在出庭的过程中处变不惊,以不变应万变,要达到这样一个目标,我在出庭前的具体准备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要认真细致地阅卷。要根据不同案件的情节的关键证据、案件定性的根据以及适用的相关法律条款在反复阅卷的过程中加深理解。

2、特别注重对犯罪嫌疑人询问笔录的了解。

3、对于案件的疑点,难点和其他不明白的地方,仔细地向科长虚心请教。

4、在做好以上各项工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准备公诉总结意见和制作好答辩提纲。

我觉的法庭上检察官的形象更伟大,尤其是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和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我发现并不是把案件移交给法院后,检察官就等着开庭了,其实在出庭支持公诉前,检察官必须进一步审查证据,熟悉案情。应该说案件在提起公诉时,检察人员对案件都有了深刻的了解,但由于起诉与开庭在时间上有一段距离,而且检察人员往往同时承办数个不同的案件,容易淡忘一些关键情节,所以在开庭前需要对起诉证据进一步审查。同时进一步熟悉案情,分析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这样才能在庭审中灵活自如地运用证据,及时反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无理辩解,应付各种事先没有考虑到的情况,有力地揭露和证实犯罪,充分行使出庭支持公诉的权利。

检察院实习总结

实习的第二天,雪梅姐就和我一同到看守所去提审犯罪嫌疑人了。

这是我的第一次去看守所,刚进去时,对看守所里面的一切都充满好奇心,不停地观望。但是面对犯罪嫌疑人时,我确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埋头做笔录,一点都不敢直视犯罪嫌疑人的眼睛。这一点被雪梅姐发现了,在回来的路上,她对我说,下一次再来的时候一定要抬头面对犯罪嫌疑人哦,在犯罪嫌疑人的面前,你就不是实习生了,你就是一名检察官了。后来我自己想了一下,是的,犯罪嫌疑人他哪知道我是实习生啊,如果我总是一味的低头记笔录,给他的印象会是什么?!今天这个“检察官”一脸的孩子气,而且一点威严也没有,哪是国家工作人员啊!在犯罪嫌疑人面前,我代表的就是检察官,代表的就是整个检察院的形象,一定要让他感觉到法律的威严。所以在后来的提审过程中,我勇敢的与他们直视,有时候也会发问几句,发现这种感觉很好。

提审犯罪嫌疑人是检察院公诉科审查起诉工作流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检察机关有监督职能,检察机关提审犯罪嫌疑人,主要目的是核实公安机关取得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是否与事实相符,同时对与案件的定罪量刑有密切关系的案情进行查实。好在之前曾经看了这件案件的所有文件,在雪梅姐问问题的时候,我一边记录,而且发现问题的时候,我也提出问题,收获当然还算不少,之前案卷中不清楚的地方,经我们讯问都已清楚了。

这次我们提审的是一宗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在深夜伙同他人用铲车和两辆大汽车盗窃别人的矾石,在后一天被主家发现后报案,一名犯罪嫌疑人被警察抓获,而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则逃跑掉了,由于犯罪嫌疑人异常狡猾,我和雪梅姐不得不细心询问,生怕放过一丝疑问。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一件需要技巧的活,但由于我参与提审的都是些案件事实比较清楚,证据比较确实充分的,犯罪嫌疑人也能够如实交代其作案事实,一般讯问没花多少精力。不过,简单的讯问还是要有点技巧的,这样可以重点突击,节省时间。讯问主要是核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达到构罪要求,是否具备法定量刑情节,所以讯问时一般从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即主体、主观、客体、客观四个方面入手,然后再从法定量刑情节方面讯问。经过这一番工作,对整个案件作何处理,基本上心里都已有谱了。

还记的一次,跟随科长的那次提审给我的印象也很深,他提审时第一句话就是你要好好交代。我发现他们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很重视,从他办的一个案子就很容易看出来,一个抢劫案,两个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个态度非常好,另一个态度强硬,什么都没有交代,在零口供的情况下,最后态度好的判了两年半,态度强硬的判处七年,现在判七年的那个在农场后悔着呢。因为检察院移送给法院的材料中有一个量刑建议权,法院基本上都在这个幅度类量刑。所以聪明的罪犯这个时候最好坦白从宽,要翻供到法庭上再去翻,那个时候反倒给了检察官一个措手不及,然后运气好的话,他的翻供说不定还会被法官所采信!

检察院实习学习总结

我从小到大,做大的梦想就是要成为一名为人民伸张正义的检察官,就在20__年9月22日至20__年11月22日,我在海口市人民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处进行了实习.这是我第一次来贵单位实习,对这里的一切还很陌生.学会去适应它,是一种锻炼自我的过程.我的心情是非常地激动,因为贵单位能给我这种实习的机会,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让我不断地补充自己,完善自己!实习时间虽不长,只有2个月,但我心得甚多.

民行处工作是针对民事和行政案件终审作出后当事人申诉展开工作的.只有做好检查工作才能真正的捍卫法律的尊严,保障社会的正义,保卫人民的生活.民行处的工作让我了解到,检察院的工作不一定处处直接与法相关,但处处都是为了更好的执法而服务.司法工作不仅是正面与不法分子突击,提高当事人对法律的认识,纠正错误,平息民怨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如何更好更有效的解决申诉问题是司法工作中不可忽视的环节.经过短短两个月的见习,对此我有了深刻的了解.立志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也接受了一次无形的培训.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检察院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所以,大学的法学院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现在我看来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从学校走向临时的工作岗位,在各级组织和领导的热心关怀下,我坚持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培养责任心,磨砺方法论,以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殷切期望.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

首先,“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结合在民行处的工作和自身的专业,我深刻地认识到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再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通过这次实习,我深觉自己有许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会朝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学习,弥补不足,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检察工作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接人对事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检察员和优秀的工作人员,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心得体会良多.略述一二.

一,要认识自我,提高自身实践能力.

在信息时代,学习是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作为一名大学生更应该把学习作为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重要途径.在见习过程中,我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学习理论,业务和社会知识,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用学来的业务知识提升能力,以有限的社会知识不断拓展视野.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大学堂.作为一名大学生,要经常性地和社会打交道.与各种各样的人交往,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决定一个人工作的成功和失败.因而,丰富的社会知识是工作顺利开展的润滑剂.我想只有以海纳百川的开阔胸怀,接纳吸收各种各样的社会知识,才能丰富自己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内涵,拓展自己的视野,促进自己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参加见习工作后,我继续保持自己在上学期间养成的读书看报的习惯,在工作之余,每天坚持一定时间的自学,以了解和吸收最新的信息.在各项工作中积极完成项目任务,参与各种会议,了解工作情况与工作要求,树立工作责任心.对工作和生活进行经常性的反思和总结,在生活中学习生活,在工作中学习工作,在理论学习中关注理论的实践特性,在实践中对实践进行理论反思,以提高实践活动的品格.“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现人的意志.

二,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做好自己.

虽然自己是法律科班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首要面临的问题便是角色转换的问题.从一个学生转化为一个单位人,在思想的层面上,必须认识到二者的社会角色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学生时代只是单纯的学习知识,而社会实践则意味着继续学习,并将知识应用于实践,学生时代可以自己选择交往的对象,而社会人则更多地被他人所选择.诸此种.种的差异.不胜枚举.但仅仅在思想的层面上认识到这一点还是不够的,而是必须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潜心体会,并自觉的进行这种角色的转换.

三,做事先做人。

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他人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师之善教,曰如坐春风之中;感师之造成,曰仰沾时雨之化.“我向他们学习到很多知识和做人的道理.

此外,一个大学生的个人形象直接影响着工作单位对海南大学学生的形象的认识.一个法科大学生的形象直接关系着人们对高等学校法学教育的公正的判断.高尚的人格获得工作单位认可的条件.真诚所至,金石为开.我在工作中,始终注意对自己人格的塑造,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对人待事和颜悦色,以礼相待,自觉以一名法科大学生的角色来要求自己.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两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我将会孜孜不倦的在这个领域内不断奋斗。

检察院实习总结

三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不想说在这期间我学到了多少多少,但是自己确实是接触到了许多自己不曾想到过的东西。检察院公诉科的工作是需要日积月累的,仅靠这仅仅的几个月是远远不够的。在实习中我的课本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它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重要的作用,架起了我从学校到社会的桥梁,是我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对将来走上社会,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也许以后的我不能够在检察院工作,但是对于自己的人生来说,这是一段难忘的经历,我会永远珍藏的。

在这短短的时间里,我所接触到的都是我之前想都没有想到过的领域,社会的黑暗丑陋一面在我面前暴露的琳琳尽致,课堂上对于犯罪刑罚的纸上谈兵转化为现实中的是非黑白竟然会是如此的沉重残酷。其间,我始终都在强迫自己接受眼前这一切,并不止一次的告诉自己“这就是社会,既然你不能改变它,你就要去努力的适应它”。社会是这样的,社会是残酷的,我相信自己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实现我目前的愿望的,只要我一直不断的努力下去,我会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取得更大的进步的。

当前社会高速发展,已经不再是之前一样了。但是在任何时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永远不会过时,所以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来提升自己的个人能力。不能够改变社会,那就改变自己,让自己在社会上取得更大的进步,我坚信我自己能够做的更好,只要自己不断的努力,我相信我会成功的,只要我一直不断的努力下去,我就会在最终的发展中取得更好的结果。

以上就是在暑假实习期间我的一点感触。通过实习我发现了理论和实践还是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差距的,我们在学校里、从书本上学到的仅仅是一些最基本的理论知识,它们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性还是很差的。而且我们在对待学校中、书本上的这些知识在运用时一定要灵活,千万不能太死板,因为理论一般都是理想状态的,而那些理想状态的前提条件在实际中往往是不存在的,如果一味套用是肯定会出差错的。对法律这个专业而言更是如此,因此我们在今后的学习中要更加注重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的结合,以使自己能够得到更多、更大程度的提高。

最后要衷心的感谢xx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和各位检察干警,尤其是我的老师――秦科长。他真的教会了我很多很多的东西,谢谢!

检察院实习学习总结

20__年6月20日至20__年9月23日,我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查院侦查监督科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暑期实习。实习期间,得到了检察院老师的热心指导,学到了一些实践经验,了解了检察院侦监科的主要工作流程,巩固和提高了刑法,为刑事诉讼法的学习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对于法律实践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实习期间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理论知识的不足以及实践经验的匮乏。现在,我就实习期间的工作和感受做如下报告:。

一、实习目的:。

首先,我想通过在我们学校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实习,获得一次认识社会的机会。社会是法律学科的源头,没有社会就没有法律,法律因社会的需求而产生,所以认识社会是一个法科学生能够真正学好法律的必备条件。

其次,我想通过此次在市中区人民检察院的实习,来了解一下处于基层的人民检察院所处理的案件的特点,包括案件的来源、数量,案件的性质等等。从而在此基础上发现基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最后,我想把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社会实践当中,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法律是极其讲求实践的,所以实践应是法律的出发点和归宿。

在检察院实习,有法律实务方面,也有法律理论方面,由于我主要在批捕科实习,所以更多的是做一些法律实务方面的工作。批捕科的工作是环环相连,从接到案件到做出决定,任何一个环节都必不可少,都非常重要。实习这一个月我的主要工作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翻阅卷宗,协助检察官制作阅卷笔录。侦查监督科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卷宗材料,以及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内江市市中区人口密度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直接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率较高。单从一般的刑事案件来看,这一个月来,我们科一共办案三十八件,涉及人数达四十人之多,也就是说,平均每天我们科要收到一到两个案件。公安机关移送的卷宗材料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证据,我们都必须逐一审查。

有的案件复杂,卷宗材料厚达七八十页,每天的工作量相对较大,通过这一个月高工作量的实习,我深刻体会到理论知识不足会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实践中运用最广泛。所以,学好这两门学科对于任何一个将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到看守所提讯犯罪嫌疑人。这是案件承办人制作阅卷笔录的一个辅助工作,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的卷宗材料内有一项重要证据是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为了行使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这一监督职能,对每一个犯罪嫌疑人,我们都要认真、仔细地讯问,核实公安机关制作的讯问笔录是否真实、合法。

实习这一个月,每次去看守所提讯,我都要协助案件承办人做好讯问笔录,偶尔也讯问犯罪嫌疑人。在制作讯问笔录的过程中,由于批捕科只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予以认定,所以我们的工作主要是核对公安机关获得的证据是否真实,以及犯罪嫌疑人构成何罪。在记录的时候,不必字字都记,记上主要犯罪事实即可。

第三、参与案件的讨论,并做好讨论案件笔录。这是在前两项工作的基础之上,在承办人审核了卷宗材料之后,由检察长主持的对案件进行研究的会议。首先,由案件承办人简单介绍案情,然后提出本案中存在的问题,由大家共同讨论,得出结论。最后由检察长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这一环节尤为重要,特别是大家在对犯罪嫌疑人主观行为方面的认定时,可能会持不同的意见,同时,主观行为也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构罪的重要证据,所以,在记录的时候,一定要综合大家的意见,然后把问题和结论都写清楚。

第四、法律文书的写作。在检察院这一个月,写得最多的法律文书是批准逮捕决定书,还有其他文书,如检察意见书,补充侦查提纲,逮捕决定书等。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所制作的文书,这种文书一般都有固定的格式,是由存根、正本、副本、回执组成的四联填充式文书。由于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具有绝对效力,所以在填写的时候,不能有丝毫差错,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犯罪事由等。

制作法律文书一定要有一颗细致的心,经过反复查看后,才加盖人民检察院的公章,然后送达公安机关。

第五、登记案卡。从工作流程来看,这是工作的最后一项,即将犯罪嫌疑人的主要信息登记在互联网上,以备后查。这一项也要求细心,因为案卡要在互联网上公布,一旦公布,就会成为查看犯罪嫌疑人有无前科的重要依据。

三、实习心得:。

在检察院为期三个月的实习,使我对现实中的一些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首先,学习法律的必要性。通过实习,我了解到整个社会对法律的需求是如此强烈,也了解到普通民众法律意识的淡薄,很多案件是行为人对法律认识不够才导致其走上犯罪的道路。如果不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是有一定的责任。

所以,在全国开展普法教育,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作为一个法科生来说,在学好理论知识的同时,还要树立起强烈的正义感。法律本身对司法工作者的自身素质要求较高,一部良法在高素质的司法人员那里能够体现立法者的本意,并且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相反,则会与法律背道而驰。

所以,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我们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献出自己的绵薄之力。

其次,要树立法律的权威,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检察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是公权力的行使者。既然法律赋予了其监督权,就要敢于监督,勇于监督,做好法律的捍卫者。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再次,通过查阅卷宗和提讯犯罪嫌疑人,我发现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过早踏入社会,找不到立锥之地,在想不到求生办法的情况下才铤而走险,迈出犯罪的第一步。

再有就是青少年犯罪现象较为突出,令人担忧他们大多都是实施的暴力型犯罪,如抢劫、抢夺。当我们在提讯青少年犯时,情不自禁的为整个社会叹一口气,由于青少年处于心智发育的关键时期,难免会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周围环境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会左右青少年的成长。所以,对降低青少年犯罪率,我们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

最后,从具体工作来看:

第一,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无论是同事还是领导交办的任务我们都要认真对待,力求做到最佳。作为法律职业人员一定要细心,法律是一门技术性较强的学科,由于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之间的差别要求我们在将法律运用于实践时一定要细心,否则,将漏洞百出。

第二,在工作中要注重沟通、协调。人要融入社会就必须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与他人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便是重要一步。任何人都不可能掌握所有知识。知识的不对称会导致工作的被动,降低工作质量;所以,人与人之间相互沟通,协调,培养团队精神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顺利进展。

第三,分清轻重缓急,有条理地做事。

三个月的实习,在学到很多司法程序方面的知识以外,还学会了如何做人,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群体,各种利益的驱使会使人性变得扭曲,我们要以正确的态度对待每天发生在身边的小事。

四、结语:。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这三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这一个月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三个月的实习时间不可能学到更多的知识,但使我对把法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具体的司法实务过程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这对我以后的学习和工作将有更大的意义和指导作用。

在此,谢谢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地区人民检查院给我提供这个实习机会,还有谢谢这一个月来一直关照我的同事,科长以及检察长。谢谢!户送给科长签字盖章,最后拿回来做正稿。由于内勤那天比较忙,然后他们就让我把案子送到法院立案庭,我喊了司机,去了法院,当我拿回送达回证的时候,所有的一切都完成了,一种满足感油然而生。

五、后记。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不想说在这期间我学到了多少多少,但是自己确实是接触到了许多自己不曾想到过的东西。检察院公诉科的工作是需要日积月累的,仅靠这仅仅的一个月是远远不够的。在实习中我的课本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它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重要的作用,架起了我从学校到社会的桥梁,是我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对将来走上社会,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也许以后的我不能够在检察院工作,但是对于自己的人生来说,这是一段难忘的经历,我会永远珍藏。

在这短短的时间里,我所接触到的都是我之前想都没有想到过的领域,社会的黑暗丑陋一面在我面前暴露的琳琳尽致,课堂上对于犯罪刑罚的纸上谈兵转化为现实中的是非黑白竟然会是如此的沉重残酷。

其间,我始终都在强迫自己接受眼前这一切,并不止一次的告诉自己“这就是社会,既然你不能改变它,你就要去努力的适应它”。社会是这样的,社会是残酷的,我相信自己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实现我目前的愿望的,只要我一直不断的努力下去,我会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取得更大的进步的。

当前社会高速发展,已经不再是之前一样了。但是在任何时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永远不会过时,所以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来提升自己的个人能力。不能够改变社会,那就改变自己,让自己在社会上取得更大的进步,我坚信我自己能够做的更好,只要自己不断的努力,我相信我会成功的,只要我一直不断的努力下去,我就会在最终的发展中取得更好的结果!

检察院实习总结

这个假期,我在家乡的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学习。

早在大一上半年,法理教师就鼓励我们深入实际,走进公检法部门,设身处地的去感受——也许那就是以后与我们为伴的地方。

7月5日,我真是来到人民检察院学习。来到这向往已久的地方,站在门口,一股神秘感迎面袭来,我有些兴奋了。走进大厅,“公生明廉生威”六个镏金大字映入眼帘,来来往往的工作人员都穿着x,胸戴国徽,我这个一身便装的倒真有点儿格格不入了。这样,兴奋之余的我又增添了几分紧张。

我被安排到了公诉科。接待我的是一位姓孟的科长,一个年近六旬的老者,但精神矍铄,并且总是面带微笑,我亲切的称他“孟大爷”。孟科长简单询问之后就向我介绍了供公诉科的全体成员,他们每个人都很亲切,并不是我想象中的“眉头紧锁,一脸的严肃”。很快,我融入了这个“特殊的团体”。

由于大二才学,我对刑事诉讼法了解的并不多。孟科长送给我一本《法律法规选编》,让我先对刑诉有初步的了解。一齐刑事案件首先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诉法第8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能够先行拘留,对贴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九十条规定:“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尽进行预案,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侦查的主要资料有: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等。侦查终结后,由公安机关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齐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诉科。

检察院公诉科收到起诉意见书后,要对“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刑诉法第137条)等作进一步调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职责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刑诉法第141条)。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刑诉法第150条)人民法院对案件判决和裁定后,要将判决回到检察院进行审查。判决和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并且“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生有违法的情景,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经过学习,我对检察院的任务和作用有了初步的了解。检察院主要是起一个检察监督的作用,是保证整个案件的全过x实合法的根本。如上所述,一齐刑事案件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要移交检察院,检察院需要对所有案卷材料再次调查,经确认无疑后才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下达后还需检查员审查,若有异议,检查员有权提出抗诉。以上这些都由检察院的公诉部门完成,也就是说,公诉部门是连接公安机关与法院的重要纽带。并且在执行刑罚的活动中还需人民检察院实行监督。

了解了这些基本情景后,孟科长便帮着我熟悉他们的具体工作资料。几乎每一天都有从公安机关送来的新案子、法庭下达的“出庭通知书”和“刑事判决书”;被害方前来询问案情;整理装订案卷……公诉科的工作人员每一天都忙忙碌碌的,但他们总还是抽出一点时间给我介绍讲解,并让我亲身体验。在他们的精心指导下,我很快掌握了一些基本情景,我很是喜欢这些工作,既锻炼了自我又增长了知识。其中让我经历最深的则是法院和看守所。

经常跟着他们去法院开庭,法庭的基本程序也略知一二。刑事审判庭(以下简称刑庭)一般是由一名审判长、两名审判员(或一名审判员,一名人民陪审员)、检察院公诉方和被告方组成。公诉方一般有两名公诉人员,其中一人负责记录。开庭后,首先由审判长核实被告人身份,宣布法庭组成人员,本告人在法庭上的权利和义务等;其次是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向法庭停工证据;第三步是法庭辩论。由公诉方与被告人就本案有疑问的地方进行讨论;最终由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案件不能当庭宣判,所以判决书几天后才能下达。

此刻犯罪越来越趋向于年轻化,他们还没有完全成熟就步入社会,凭着一股子猛劲、所谓的哥们儿义气,头脑一热铸成大错。当他们戴着x脚镣再次见到父母时,才明白还有比自我更痛苦的人——自我的至亲,才懂得伤害最深的是自我的父母……此时的他们泪流满面,企图用悔恨的泪水洗刷自我的罪行——但一切为时已晚,等待他们的是漫长的监狱生活……“好好改造吧,出来后做个好人,回报父母。”我想。

去看守所提讯也是公诉科的工作之一。公安局将案件送至检察院后,公诉人员要去看守所再次审讯犯罪嫌疑人,核实口供,嫌疑人的供认态度等。

这看守所可不是个一般的地方,恐怕这世上没有人期望进去享受一番“人间仙境”。第一次去那,虽然是跟着好几位检察官去的,心里却还是紧张,害怕之余还得加上“恐怖”二字。四面高墙,每个墙头都有武警端着枪来回巡逻;中间一道大铁门,估计得有10多公分厚,站在门外,里面显得十分的安静,安静得让我更有些害怕……好容易鼓足勇气走进大门口,来到“大墙内”,院子很大,大部分是菜园,只在院子最深处有一栋二起小楼,被密密的铁丝“缠绕”着,一种压抑感很快产生。菜园中有十几个人在劳动,有人看管着,想必就是所谓的“x”吧!

检察院的人员到看守所提讯需要填写“提押证”,经有关人员签字后,由看守所的管教将犯罪嫌疑人押至审讯室,检察人员进行审讯。看守所关押的犯人是统一着装,有三种不一样的颜色:绿色是指被拘留的人;橙色则代表已经判了刑的;而x的是将要受到法庭审判的人。

去了几次看守所,亲眼看到“大墙内”的他们的生活,“单调乏味,没有自由”,这个地方,也许仅有鸟儿才是自由的,一次跟一位姓李的检察官(我称她李姐)去提讯,提的是一个涉嫌诈骗的妇女,有40多岁。整个审讯过程,她都是满脸的后悔,不时地说自我真的只是一时糊涂,为了养家糊口……我看看她的资料:五个孩子,最大的上高中,最小的才四岁。快结束时,她突然站起来,却又细心翼翼的说:“请、请问您能不能借我电话用用,我想给孩子打个电话,我家有五个孩子……”李姐问:“看守所没有电话吗”“有,可轻易不让我们用,唉,有人管着的……”说罢又央求我们,无奈,李姐说:“我们没带手机,并且我们也有规定……”

还有一次,是一个可是20岁的小伙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逮捕。提讯中,小伙子悻悻的说:“还是外面好,以前还真没觉出来……这地方真是啥自由都没有呀,憋死人了……以后再也不进来了……”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一个多月的充实而又短暂的学习很快过去,这是我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它让我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无法学到的知识,看到了许多一般人很难看到的情形;使我从另一方面了解了人间冷暖,感受那份特殊的亲情。让我对公检法有了新的认识,不再有神秘感,更多的是向往……一个多月的学习,我受益匪浅,它就是我的一位特殊的教师,用现实教会我做人的道理;它又是一盏明灯,照亮我前进的道路!

检察院实习总结

司法实习,是一名学习法律的学生从校园走向社会的桥梁和转折点,更是我生命中的驿站,检察院的实习总结。从20xx年7月12日放暑假开始,我将在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为期10天的实习,时间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在这个短暂却又丰富的日子里,我学到了很多。在我的指导老师李老师的带领下,我在经历了几多尴尬和困难下,顺利的完成了学校分配的实习任务。我觉得在检察院实习,更能了解社会、了解当事人的处境,我们需要心去体会、感受案件背后的真相和每一个当事人最需的是什么,而且,我们还会了解到我国法律、法治的路还有多长、我们依法治国的困难有多少,因而留给我们这些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很多想象和设想的空间,我们拥有什么、我们能够]做什么,我们还需要什么等一系列的问题。

在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领导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这次我实习的主要部门是公诉科。

公诉科是检察院的一个下设科室,它主要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在这里,我学到了很多,我不仅仅学会了很多法律文书的写作,还了解了检察院在这个刑事案件中承担的角色。一般的案子到了公诉科后,一,先是向犯罪嫌疑人送达《委托辩护人告知书》,有被害人的还要向被害人送达《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同时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取保候审的还要换押,就是把犯罪嫌疑人换归检察院公诉科管,换押后公安机关就不能在见到犯罪嫌疑人了。二、由具体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审阅卷宗,写作《案件审结报告》,如果有问题需要补充,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时需要再换押回公安机关。如果符合起诉条件则由承办检察官,提出意见,报科长审查提出意见,再由检察长审查批准决定是否起诉。如果案件复杂承办检察官可以提出科室讨论,科室讨论每一个检察官必须发表自己的意见。如果科室讨论分歧仍然大的,由检察长决定,或者检察长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一个案子如果决定不起诉,向公安下达和犯罪嫌疑人《不起诉决定书》将卷宗退回公安机关。一个案件决定起诉后,由承办检察官制作起诉书,连同卷宗交移送法院。这样一个案子在公诉部门的程序就走完了。

回首大学三年的法学教育,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很广泛,所以我在学习过程中不能更为深刻的理解各门法律知识。现在我可以通过实习来进一步理解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从而使自己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在公诉科办案过程,是对法学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在我的这间办公室,经常会就疑难案件进行讨论,有时候是很正式的全科室讨论形成结论,但更多的时候是平时很随意的探讨。我从中获益匪浅,很多的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论,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实习总结《检察院的实习总结》。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检察官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不得不说,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李老师的谆谆教导,而这些教导将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这是十分必要的.

但是,实习之中,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在实习期间,我发现了大多数案件都是涉嫌盗窃、涉嫌抢劫、故意伤害、交通事故等。而这些犯罪嫌疑人多是经济收入低,或者是无职业者。而且多数犯罪嫌疑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流动性又很大。通过查阅卷宗和提讯犯罪嫌疑人,我也发现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过早踏入社会,找不到立锥之地,在想不到求生办法的情况下才铤而走险,迈出犯罪的第一步。再有就是青少年犯罪现象较为突出,令人担忧他们大多都是实施的暴力型犯罪,如抢劫、抢夺。当我们在提讯青少年犯时,情不自禁的为整个社会叹一口气,由于青少年处于心智发育的关键时期,难免会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周围环境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会左右青少年的成长。所以,对降低青少年犯罪率,我们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

其次,这次实习也改变了我的一些固有的想法,我认识到了在社会中实施法治也存在着种种阻碍。理论上对法律正当性的论述,永远不能取代实践中对法律可行性的检验。但凡学习法律之人,大多怀抱法治的浪漫主义。法学教授会在课堂上娓娓道来,有人为大家赢得"任何人不得自证其罪"的权利,有人会以"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来维护其私有财产的神圣权利。我们经常可以听到"为权利而斗争",这是法律学子最常引用的口号。我们不得不承认西方法治的历史让人心潮澎湃、荡气回肠,精致而思辨的法理,挑战着我们的智慧,无数鲜活的案例激发着我们对法律的兴趣,培养着我们对法律的信念。然而法律人不可能总是生活在象牙塔,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们有时真的很无奈。社会的现实让很多人一夜之间长大。在检察院的那些日子,让我渐渐懂得司法实践中的一些所谓的"潜规则",那些永远不可能在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原来,私有财产并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刑讯逼供获得的证据并不是都被排除的,证人不出庭法官也是没辙的。在实习的这段日子里,我明白了法律有时也是多么的软弱,理解了司法独立何以任重道远,深深的体会了我们的前辈承受的压力。法律条文的规定,有时会被某位领导的讲话所替代;本该坚持的正确判决,有时会被各种利益关系所左右。在司法机关呆过的人,他们的言谈中不经意会流露出不屑的神色,似乎学校只是幼稚者的避风港。而现实是现实,注定了以后踏入社会的我们将重新组装自己,改变自己的思维方法,用现实这把利刃披荆斩棘,塑造一个全新的法学人才。现实是法律人的大课堂,也是法律人的实验场,真实世间需要法律人以敏锐、激情和睿智投身其中,也需要法律人从中汲取更多的经验、教训和营养。从现实中发现理论问题,从理论中发现现实的方向,或许是最为明智的两种进路。

市检察院实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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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寒假,我去长春市检察院实习,时间是从xx年一月十六日至二月二日。实习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官老师们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起诉一处,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检察官们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领导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假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假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检察院实习总结

在xx市人民检察院,度过了我三个星期的实习时间,在这期间,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说,了解了审查起诉部门的工作程序,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学会了写一些地难度的审查报告,意见书,起诉书等等文书;学会了整理卷宗等等。而在老师们讨论案例的时候,我也能从中受益匪浅,我记得,在工作期间就讨论过这么一个案例,从中我学到了很多的专业知识。

xx市人民检察院,听到这个名字,就不由得让人肃然起敬,一想到自己将来会来这里工作就激动不已,虽然只有三个星期,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也感触了很多。

实习一周时间的时候,我在我的日记里写下了我第一周的感触:在这一周里,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不仅是办案所需要的,更多的是在课本上学不到的,无论是办案技巧,还是人情世故。除此之外,也让我进一步地认识到法律的不可侵犯性,一个人什么事情都能做,就是不能犯法,一旦你初到了法律那根高压线,无论你的身份有多么特殊,你都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第二周,我又习惯性地在我的日记里写下了这一周的感触:其实,亲身经历了才知道,检察院的工作并不是之前像别人说的那样轻松,事实上,每天都有干不完的事情,写审查报告,起诉书,提请批准逮捕书,整理卷宗,装订卷宗等等,再加上作为实习生,每天任何一个老师一有机会都会让我去帮忙做事,而自己又不能拒绝,虽然并不是什么大事,但有时候也让我感觉有点力不从心,不过还好,过星期的时候可以调整一下,好好总结一下近期的人与事。

实习结束以后,我想了更多:在那里,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自己原来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所以我必须把每个人都当作自己的老师,不耻下问,这样才能学到知识。实习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三个星期,已经让我受益匪浅,终身难忘,在这期间,我才感到了自己的知识是那么贫乏,而之前在学校还浑然不知,整天抱着六十分万岁的态度,轻松度日,一点都不重视学习,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而学到的仅有的那么一点点知识,却还用不到实际生活中去,也就是不能把理论与实际联系起来,又或者说,理论与实际相差很大,我却并不知道办案的惯例,还有办案技巧等等,这些尴尬的情况都让我深深地认识到,工作需要的不仅仅是理论知识,还需要实践经验。

经过这次实习,我觉得自己长大了很多,成熟了很多,不仅学到了许多的知识,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除此之外,这次实习也给了我继续学习,深造的很大的动力。

检察院实习总结

在xx市人民检察院,度过了我三个星期的实习时间,在这期间,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说,了解了审查起诉部门的工作程序,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学会了写一些地难度的审查报告,意见书,起诉书等等文书;学会了整理卷宗等等。而在老师们讨论案例的时候,我也能从中受益匪浅,我记得,在工作期间就讨论过这么一个案例,从中我学到了很多的专业知识。

xx市人民检察院,听到这个名字,就不由得让人肃然起敬,一想到自己将来会来这里工作就激动不已,虽然只有三个星期,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也感触了很多。

实习一周时间的时候,我在我的日记里写下了我第一周的感触:在这一周里,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不仅是办案所需要的,更多的是在课本上学不到的,无论是办案技巧,还是人情世故。除此之外,也让我进一步地认识到法律的不可侵犯性,一个人什么事情都能做,就是不能犯法,一旦你初到了法律那根高压线,无论你的身份有多么特殊,你都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第二周,我又习惯性地在我的日记里写下了这一周的感触:其实,亲身经历了才知道,检察院的工作并不是之前像别人说的那样轻松,事实上,每天都有干不完的事情,写审查报告,起诉书,提请批准逮捕书,整理卷宗,装订卷宗等等,再加上作为实习生,每天任何一个老师一有机会都会让我去帮忙做事,而自己又不能拒绝,虽然并不是什么大事,但有时候也让我感觉有点力不从心,不过还好,过星期的时候可以调整一下,好好总结一下近期的人与事。

实习结束以后,我想了更多:在那里,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自己原来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所以我必须把每个人都当作自己的老师,不耻下问,这样才能学到知识。实习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三个星期,已经让我受益匪浅,终身难忘,在这期间,我才感到了自己的知识是那么贫乏,而之前在学校还浑然不知,整天抱着六十分万岁的态度,轻松度日,一点都不重视学习,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而学到的仅有的那么一点点知识,却还用不到实际生活中去,也就是不能把理论与实际联系起来,又或者说,理论与实际相差很大,我却并不知道办案的惯例,还有办案技巧等等,这些尴尬的情况都让我深深地认识到,工作需要的不仅仅是理论知识,还需要实践经验。

经过这次实习,我觉得自己长大了很多,成熟了很多,不仅学到了许多的知识,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除此之外,这次实习也给了我继续学习,深造的很大的动力。

检察院实习总结

今天收拾自己的书包,抖出一张证:检察院实习证。

一眨眼,实习的日子,竟已经过去快一星期了。

应该有个小结什么的,纪念那些新鲜、空闲和有规律的日子。

检察院所在的大黄桥南路,并不是自己常去的地方。楼很简陋,与其隔壁正在热闹地装修的法院,以及走一段路即到的公安局形成较为明显的对比。厕所还是男女不分的。楼道很狭窄,两人并排走,若是稍胖之人,不免显得拥挤。一个一个办公室,就像是一个一个盒子。

我所在的科室是公诉科。在四楼。四楼的楼道口挂着这个科室的人员的照片,老少皆有,科长是个年轻的女士。一边是奖章。竟还有个全国性的奖: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两星期的实习生活里,做的事情不多。提审、旁听、敲章、复印、看审查报告。大量的时间,我都是坐在位置上,看报纸。

余姚日报、宁波日报、浙江日报、人民日报、检察日报、东南商报、今日早报、钱江晚报、南方周末、特别关注、特别文摘、环球人物、法律与新闻……我的时间几乎都是被报纸杂志给日完的。

在检察院实习,中饭在食堂吃,饭票是自己买的:10元一张。菜还不错。但是,每次都要跟那些检察叔叔和阿姨挤在一张圆桌上,常常颇感尴尬。说话与不说话,都觉得压抑。 于是,后来,我们常常中午跑到外面去吃。并非贪便宜,只是贪自由。

一碗拉面,或一碗砂锅,然后随意地谈些琐事,轻松自在。饭后,若是阳光较好,即在街道或超市随便走走,打发中午一样无聊的时间。

提审是比较有趣的。

隔着铁栏,阅人间生命,倾听这些迷途羔羊的言语,心中能激起颇多好奇。

常常是在有阳光的下午,随指导老师坐车去看守所,下车走进那些阴暗潮湿的提审室。外面太阳再好,里面还是要打灯,穿的衣服,总嫌不够。

在翻案卷的间隙,我会用眼神去读隔着铁栏坐在对面的犯罪嫌疑人的眼神,尤其是那些未成年的或比我年轻的。

有一个孩子,真的只是一个孩子,他的眼神给我留下了特别的印象。

犯的事是偷电瓶车,跟着一个比他大几岁的人。回答问题,总是怯生生的。不敢正视我们。眼睛常盯着地。偶尔抬头看我们的时候是,他回答后,老师正在记录的寂默间隙。所以,我是常看到的。

眼神里的那份幼稚、害羞和迷惘,是我不忍心看到的。我觉得他就是我邻家的一个小男孩。甚至,我感觉到自己儿时的一些影子。

这时候的他,真的应该坐在教室里,因为,孩子,你是93年出生的。

16岁的你,随父母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来到这片新鲜的土地,然而,你还没好好看,就进来了,进到这样一个阴暗潮湿的地方,几天后,你又将穿着囚服,站在法庭上。

产生些怜悯之心。我不知道该怪谁。

那个两年前发生的打架斗殴案,因为有在校生的参与,且武器中枪、刀众多,显得颇为生动。不同的当事人口中说出的事件的面貌,有着不同的侧面。

检察院实习总结

为期六周的实习期结束了,我在这六周的实习过程中学到了很多在学校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就应说是受益颇深。在具体的实习过程中,我了解了国家机关的相关职能,细化了一些课堂上的知识,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在实习过程中,我做到了一次不落,全勤到位;中间还加班两次,出差一次共三天;与单位的工作人员打成一片,说来真正体验了具体的实践工作。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从开学初一向到4月7日,共经历了六周。检察院实习报告。

反渎职侵权处主要是为了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犯渎职罪、利用职务侵权罪而设立的。从我国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来看,反渎职侵权处主要负责四十多个罪名的侦查工作,是具有很强专业性质的检察机构。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是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非法拘禁、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负责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本地区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跨地区的渎职侵权犯罪大、要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涉外及跨区、县渎职侵权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区、县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事项;研究制定全市有关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的规定。

我进入反渎职侵权处实习,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跟随侦查人员办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协助性质的工作。在此期间,我认真学习了有关渎职、侵权类犯罪的具体规定,明确了这两类犯罪的立案标准,了解了国家机关在侦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术手段和工作流程。

(一)学习渎职侵权案件的具体规定

刚进入实习单位,单位领导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关于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基本状况,又给了我一本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手册。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反渎职侵权案件的一些细节状况。检察院实习报告。

透过学习,使我对于课堂上有关这一类罪名的相关状况有了更细化的认识,对于渎职侵权罪的认知程度加深了。

(二)法律文书处理

在实习期间,我协助处理了大连市各基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科的立案报批表;负责录入一些预立案案件的基本状况;协助打印记录一些询问和讯问笔录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础法律文书工作。

实践中的检察文书与我所学习的司法文书课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区别,但基本大同小异。对于笔录的记录,我觉得我还是缺少实践经验,不明白该记那些语言,不该记录那些语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三)协助办案人员办理相关案件

实习过程中,我跟随检察人员办理了一齐税务人员渎职案件,一齐司法人员渎职案件,一齐海关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还接触了一齐跨地区的重大侵权案件。

透过跟随办案,我深知实践与理论的差别。理论是系统化的,而实践中的案件由于时间地点的差别,能够说是十分凌乱的,没有丰富的经验和潜力是根本拿不下来的。

我在学校学习的是法学专业,能够说是面面俱到式的学习。但由于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处立案管辖的渎职侵权类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和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所以对于我在反渎职侵权处的实习工作具有实用价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首先,刑法中关于这些罪名的构成和认定,对于认定犯罪是十分有指导好处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民检察院独立侦查案件的管辖范围是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依据,关于侦查的程序规定,询问和讯问的方式和证据等,都是与实际相结合的。

其次,由于刑法本身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极为复杂,而且国家职能的广博,使得侦查渎职、侵权类犯罪时需要应用许多学科的知识,如会计、税务、交通等等。在处理相关的一些案件中,我明显感觉到其他专业知识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对于这些知识不够了解,那么就看不出问题,说不定就成了一个外行。

最后,在法律文书的处理过程中,感觉到实践中的法律文书比起书本上的文书类型要多的多。虽然文书格式各异,但与课堂上所讲的也是大同小异。

由于渎职侵权类案件的复杂特征,加之我们国家体制的一些不完善,使得在处理渎职侵权案件中产生许多问题。结合我的观察,发现了如下的一些问题:

首先,对于案件的后续工作做的不够。侦查人员侦查完以后,对于案件出现的原因等许多方面不作处理,没有及时向一些单位提出司法推荐,对于犯罪的再预防不利。

其次,在办案过程中,对于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还不完善。在我实习期间,正值辽宁省全面推选询问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但是在跟随办案过程中,发现这些技术设备不完善,而且相应的软件程序不是很先进,技术人员的技术手段也不熟练。

最后,在跨地区办案过程中的效率不够高,在这次实习的出差过程中,我发现行程那么远,只是核实几个问题,等回来后,过几天还得过去,执法效率不是很高,而且浪费了国家的司法资源。

检察院实习总结

今年九月份就正式的步入了大四,在教室里学习理论知识的时间相对而言就变少了,是时候把我们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了,实习就是这样的一种途径。顾名思义,在实践中学习,因为任何知识源于实践,归于实践,所以要付诸实践来检验所学。把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在实践中理解和深化我们的理论知识,帮助我们更好的理解好法律条文的含义,从而使法律在运行过程中的风险减少,使之真正的成为一部良法。

这次毕业实习我选择的是集中实习,即学校给我安排实习单位以及岗位,所以我被分派到了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你的侦查监督科实习。实习的地方距离学校比较近,所以出行问题算是很好地解决了,而且个人也觉得实习的单位很不错,所以对实习的日子是充满的激情和期待的。但还是有很多的胆怯在里面,害怕自己的专业知识不够扎实,不能很好地配合他们的工作,反而给他们添麻烦,不过还是有一种能够努力学习并把事情办好的决心的。实习的时间为两个多月,现在也即将接近尾声了,所以就结合这两个多月的实习经历简单的总结一下,一是向老师们汇报我的一些情况,二是反思一下自己。

每个人熟悉陌生环境的能力都是不一样的。我应该还算可以的。刚到科里的第一天,科里的雷科长就给我安排了实习的指导老师,即刘姐,我另一个同学安排的是王哥,其实在我看来,科室里的每一个人都是我的指导老师,他们都有值得我去努力学习的地方。然后刘姐就给我们简单的介绍了一下科室里的成员。所以第一天我首先接触的即是人际关系,我需要学会怎么去与人交往以及怎么去与大家一起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和工作。在这一阶段我发现了自己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一个问题,那就是与人接触的时候总显得有些羞涩,放不开,我决心努力克服自己的这一心理,要大胆、主动、大大方方、不怯懦的与人交往,让他人看到我的真诚与热情。

刚来的一段时间有点不太适应,科室里的人给予我很大的帮助,刘姐认真的给我讲了她内勤这一块的主要工作,让我对侦监科办公室的职能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在填写法律文书和制作报表上对我有详细的指导,经常跟我谈及卷宗里面文件之间联系的知识,指导我和科室里的其他成员之间相互学习。在刘姐的指导下我熟悉了办公室所有的或大或小的事情,并与以前在学院里面的一些工作做比较,碰到自己第一次接触的事情认真向科室里的人请教,并一起讨论,并做好记录。为了使自己能尽快的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我经常会跑到各个办公室区询问一下有什么事可以帮忙的,多与他们交流,遇到不懂的问题就问,争取把它们都弄懂,以便于制定自己今后的学习方向,为科室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随后实习的第二天,雷科长便向我讲解了我们科室的三大业务,即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也是我们科室就叫做侦查监督科,所以其职责应该是对侦查部门的各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而且是法律监督。这个监督是宪法赋予人民检察院的,宪法条文明确规定的。之后雷科长就问了我们俩个一下关于我们科室的工作职责有什么看法。由于我们两个对实践了解的很少,所以就没提出什么想法出来,但是雷科长鼓励我们要大胆的司考,这给了我很大的信心,相信勤奋努力应该可以办好一件事情的。之后雷科长就像我们介绍了侦查监督科的三大主要的业务,即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就是把侦查部门报送的想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通俗的来讲就是看这个人如果不关押是否有社会危害性以及是否会不利于审判的进行;立案监督就是监督好侦查部门的立案活动;侦查监督则是一种很广泛的监督,就是说对侦查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所以在实习的第二天便了解到了我们部门的业务,但是因为是市检察院,所以办的案子都是一些疑难复杂或者很重大的案子,所以我们刚来几天想上手办案子是很困难的,但是我决心不会放弃学习,虽然不能办案子,但是可以跟在旁边学习。

大家都知道审查批捕的期限在侦查过程中只有七日,在诉讼阶段有十四日,所以在短短的七天之内办好一个案子的难度还是很大的,所以需要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下面我就简单的讲讲审查批捕的流程吧。首先我们收到请求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文件,然后审查,制作好讯问提纲,接着就是去看守所里提审犯罪嫌疑人,对其进行一些讯问。然后就是办案人员整理好讯问笔录,制作好审查逮捕意见书,审查逮捕意见书是很重要的,制作起来有点费事,其中最关键的是定性以及提出要说明的问题。做好这一部分需要熟悉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各项规定。之后就是就审查逮捕意见书进行讨论,之后就作出是否逮捕的决定,然后就是填写好法律文书,送达给执行机关执行。这样就完成了一个案子了。不要看我说的很轻松,这其中是需要付出很大的努力的,比如写意见书的时候要结合各项证据进行审查,审查证据之间是否能够相互印证,能够印证的则确定下来,不能印证的则是存疑证据,效力会产生影响。组织语言很重要,在我尝试制作意见书的时候,觉得很有必要加强自身的语言组织能力。

之后接触的 最多的就是办公室的一些事情了。虽然以前有在学院学生会做过事,但是真正岗位上的工作与那个还是很有区别的。很多文件的编辑工作根本就不会做,所以我觉得自己在办公室办公软件这一块还是有待加强的。填写法律文书也是经常要做的事情。法律文书的种类有很多种,所以需要很细心才行,这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细心才能办好事情。

在检察院实习给我印象很深刻的是那种严谨办事的风格。因为 我们行使的是法律监督的职能,我们的每一个决定都关系到他人的人身以及财产各方面的安全,所以谨慎是必须的。所以在检察院工作的气氛可能不会有其他地方那么轻松了。 在那可能做的事情不多,但却接受到了很好的思想观念,我想有的时候一次深刻的谈话也会有亲身经历那么重要吧。那天雷科长在办公室跟我和另外一个同学谈话,告诉我们,我们在这里并不是要学会办理好案子,而是应该在这个阶段,在自己的内心树立之中内心确信,一种什么内心确信呢?即公平正义的信念,不管办理的是什么案件,都要问自己,我们自己做到的公平正义吗?我们的法律知识比一般人要懂得多,所以我们不能拿着法律去做不公平正义的事情。这次谈话给了我很大的影响。是啊,不管这个社会怎样,我们学法律,并从事法律这一方面的工作,我们就要坚持好公平正义,这样,一部好的法律到了我们手里才不会被运行成为一部恶法。

平常我和科里的另一个实习的同事会把我们的工作场地清洁好。我觉得一个好的工作环境对于我们的工作的进行是很重要的。所以我们还是一直把这个坚持下来了。

整理卷宗是帮助我们学习的很好的一种方式,通过整理卷宗就更加理解了法律的运行。

在实习的过程中发觉我自己还是不够主动积极的,在今后的工作中还是得积极一些,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上级交代的工作和任务。

这次实习能够得到圆满的完成时真的很感谢科室里的这么一群同事的帮助,他们的提醒与教导让我在真正进入社会好好的上了一课,相信会永远记得他们给的教诲的。

以上是我实习工作的总结,虽然在领导、同事们的帮助和指导下本职工作能力逐渐的提高,但我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深知自己还有许多需要努力的地方,我会在日后的工作中继续学习,与同事同行不断地交流总结经验和教训,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