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地协议书大全(17篇)

小编: 书香墨

合同协议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在编写合同协议时,参考范文只是一种参考和借鉴,最终的合同协议应根据双方的意愿和需求进行编写。

林地协议书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将甲方拥有的涿鹿县15万亩林地使用权进行增值性互利项目合作开发,为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与业务,特制定如下协定。

一、由乙方先补给甲方20__万人民币后(盈利后乙方可全额扣回先补资金),乙方打入注册资金全权操作在项目地涿鹿县成立项目开发公司。股份比例:甲方占公司股份30%(林地除外),乙方占公司股份70%(林地除外)。为明确林地林权在本项目操作成功后所产生的增值利益,甲方将15万亩林地林权分割给乙方5万亩,确保乙方林地林权增值利益,并双方同时将15万亩林地使用权转入项目开发公司。

二、项目运行方案制定: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双方签字认定后开始运行,运营过程中有需调整的双方签字认定后备案。

三、投资融资:乙方全权负责15万亩项目开发融资,有权使用林权证融资、开发项目融资、公司股权融资、公司担保融资、林权招商融资、项目招商融资、并负责将国家相关政策性项目补贴补助及财政资金的申请审批到位。

四、财务管理:甲方派出纳,乙方派会计、并共同聘请一位资深财务总监。

五、人事招聘与管理:甲乙双方认定后试用,正式任用后由甲乙进行全面管理。

1、着重于辣木、大应泡桐、娇丰柳速生能源林、材质林、高效药食林种植、水土治理,林地套种套养有机农特产品生产、转基因胚胎育苗生产为主体。

2、发展天然药食动植物科教生态游。

3、创建“在北方的南方古镇”,传统农耕农具展示,影视等基地。

4、推动产业经济循环发展:创办生物质燃料能源(生物质燃料颗粒、压块、生物质煤、生物质燃料油),生物质发电厂。

5、促进产业市场规模化发展,全年举办国家农林投资策划指导师职业技能认证培训班。

7、创建以涿鹿县为中心的中国兔产业专业批发市场。

七、项目开发目的:将15万亩林地炒熟,实现林地林权超值,分块分割出售,最终达到项目开发公司成为高效农林管理型运行企业,筹备三年内将企业连环包装上市。

八、违约责任:

林地协议书

出让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

受让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住址:,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现就甲方林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承包的林地名称小地名为________________,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东: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亩,林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

1、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

1、林地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它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2、林地转让后,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

4、乙方按林业政策办理生产采伐指标等手续时,甲方应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组织生产中遇他人影响生产及发生火情、偷盗等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要求村委会、村小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及时配合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6、乙方对受让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权和处置林木及其它产品。

7、在承包期内附着于该林地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归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诉法院为潞西市人民法院,胜诉方与诉讼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根据败诉比列为对方承担。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1、甲、乙双方协议签定后,若乙方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自违约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时该林地市场最高价总额20%的违约金,可从已支付的转让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除全额退还转让款外,还应自违约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时该林地市场最高价总额20%的违约金,并按农村信用社最高贷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转让费的利息。

2、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该损失。

1、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

2、林权证附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转包而来,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于20xx年7月7日签订山地转包协议书(附件一)。现甲方把转包而来的山地经营权及其已经种下的桉树和杉木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7月7日。

三、转让期内,在林地内所种植的一切经济林木属乙方所有。转让期内,乙方为了方便运输经济林木在林地内开公路,或者经过村里的公路时,如遇那丢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进行干扰,由甲方出面进行调解处理。

四、转让价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金共计人民币肆拾万壹仟捌佰元正(401800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转让金人民币贰拾万壹仟捌佰元(20xx00元),余下的壹拾玖万元(190000元)在20xx年3月30日前付清。剩余的壹万元作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后付清。

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除赔偿对方的损失外,须向对方支付拾万元的'违约金。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五份,本协议每位当事人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林地协议书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坐落在____________村麻子冲口的村属公共山林地____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____,北至____,西至____,东至____。森林类别:混杂灌木丛。

2、转让期限为长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林地面积、四至及其附图为准。

1、转让后,乙方终生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总计____元。支付的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不得违约。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双方、鉴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

乙方(签章)____。

鉴证人(签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林地长期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地块位于xx,林地面积为xx平方米(折xx亩)。

2、现该地块的林地甲、乙双方自愿交易。

1、甲方的林地转让价每年xx元/亩。

2、乙方同意按以上支付给甲方林地价款:计人民币xx元,付款时间及条件成就按双方签订协议书时间生效。

3、转让期限:xx年,如乙方未能向甲方交纳转让金,视为该协议终止。

1、甲方承诺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林地的所有权,若乙方未能顺利取得该林地,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及包赔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该林地转让价款,应付该地价款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

1、甲方仅承担该林地转让前的税、费;转让后有关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负有对该林地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转让手续。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4、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

代表:

乙方(印、章):

代表:

集体林地承包协议书

委托单位: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国有(或集体)林场,以下简称甲方护林单位: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保护林业资源,减少山林火灾,防止盗伐林木,促进林木速生丰产,特订立本护林承包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护林面积及方位甲方将_______山的____亩林木承包给乙方看护管理,其中,成林_______亩,中幼林_______亩。该片林木北起____至______,南起____至____,东起至____,西起____至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有效期为________年,从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第三条报酬及收益分配。

1、现有成材林,如甲方在________年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____元付给乙方护林费;________年以后至承包期届满以前砍伐的,甲方按每立方米—元付给乙方护林费。(护林费也可采取工资形式付给)。

2、中幼林间伐材(指胸径在____厘米以下的规格)和林木修枝材,由乙方采伐,在甲方派员参加下按_____:_____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

3、护林区内杂木柴草归乙方受益,但不得伤害植被。

4、乙方抓获盗伐林木者,按每盗伐一株____元罚款。所罚款项,甲乙双方按____:____分成,被盗伐成材木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交给乙方的护林区必须四至清楚,山林没有所有权争议。

2、甲方必须适时派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

3、甲方砍伐成木验收后____日内,必须向乙方支付护林费。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保护山林资源不受破坏,在护林区内,不准开荒种植作物,不准采石、采砂、取土和埋葬坟墓,严禁盗伐林木,防止山林火灾。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护林指导,接甲方的'要求进行补植、间伐、修枝、施肥、防治病虫害、开设防火沟路、封山育林及人工促进等。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村民____名组成护林队,订立护林公约。并经常对所属村民进行遵纪守法、爱护山林的思想教育。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在护林区内林木被盗伐乙方未抓获盗伐林木者,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成材木被盗伐一株,按其根茎计算大小,罚乙方以国家木材价格的_________倍赔给甲方;中幼林木被盗伐一株,罚乙方赔偿甲方____元。

2、由于乙方失职引起山林火灾,乙方除应原地补植外,烧毁成材木数,乙方应按国家木材价格赔偿甲方;烧毁中幼林木数,乙方除应即时补植外,每株赔偿甲方元。

3、护林区内,如有人采石、取砂、取土或埋葬坟墓,罚乙方赔偿甲方元。

4、甲方交给乙方管理的护林区如所有权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甲方不按期付给乙方护林费,逾期____日,应按该护林费的_______%向乙方付偿付违约金。

6、甲方不按时派出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护林地带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不以乙方违约论。

第八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同期届满即失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认为有继续承包之必要,必须另订合同。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县林业局、乡政府、县银(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文档为doc格式。

集体林地承包协议书

发包方:

承包方: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发包方将坐落在的林地,宗地序号:宗地编号:,树种:,面积共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元人民币(大写)。

林地承包价格为元/亩〃年,承包年合计元人民币。

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元人民币。

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元人民币。

(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币)。

其他方式支付: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权利。

(5)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5)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臵荒芜。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6)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

(二)其他:

(一)本民法典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采伐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理方式为。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

(五)合同期满后,如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鉴证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林地租赁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了使山林发挥其经济效益,增加村民经济收入,加快农村发展的进程,建设和谐新农村。甲、乙双方就租用山林、山地(包括山林、山地、果木等,以下简称:“山林地”)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用范围。

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于,其东至;南至;西至;北至,总面积为亩。

第二条租用年限。

以上山林地租赁期限为年,租用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如不续租,将无偿将林地归还给甲方。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交付方式。

1.以上山林地每亩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年总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元整(元)。

2.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租金于每年的月日前支付。

第四条山林权属。

山林所有权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间,乙方拥有经营权、使用权和经营收益权,甲方不得干涉。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出租的山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如有必要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经营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不得进入山林地葬坟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乱砍林木。

4.根据建设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在承包的山林内开设林区间路、建造必要的基础设施等。

5.如发现有人在林区焚烧、采矿、采石、挖土、修建坟墓、建房、放牧、损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及时制止并按乡规民约处理。

6.乙方根据发展需要在清理山林期间(不涉及到原有成材林木的砍伐),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否则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7.甲方负责处理乙方租用林地所发生的权属争议,因林地权属争议而导致乙方发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包的山林地须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开发经营。

2.乙方承租经营期间的债权与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砍伐证的情况下砍伐成材林木。

4.乙方须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准时支付租金。

第六条其他。

1.乙方在承包期间因其它原因如需转让,在不影响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应理解给予支持。

2.如因国家建设、采矿需要征收已经承包给乙方的山岭,国家给予的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以实际面积减少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减少租金按实际面积比例计算,经营上的补偿(如林木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3.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林间路为无偿使用,但不准损坏,损坏路乙方必须修复。

4.甲、乙双方所商定的租金标准已包括租用山林、山地等在内,甲方除收取约定租金外,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

5.山林地租赁的具体丈量面积、租赁林地涉及村民签名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为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如期交纳承包金属违约,以双方商定日期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动终止合同处理,且甲方有权收回所有权益。

2.如出现山林纠纷影响乙方经营,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第八条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甲、乙双方指定第三方)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时结束,本合同不因双方签订人或法人变更而解除或终止。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公证人(签字):

林地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受让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甲方将其拥有合法经营权的坐落于______省_______县______镇______村用材林70年使用的百分之百林权(含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共11000亩全部转让给乙方经营,双方议定如下条款,必须遵照执行:

1、甲方将坐落在______省_______县______镇______村的林地11000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

东至:山鸟岭。

南至:杨木蒋地。

西至:西梁尖。

北至:王连沟梁。

森林类别:用材,地类:林地。

2、转让期限。至20xx年11月10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本协议林地林权转让费合计770万元。现金支付。于协议签定之日一次性付清。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1540万元。

2、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中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林地占用协议书

人工幼龄林:补偿全部造林投资及培育费,造林投资按每亩400元计算,培育费的补偿标准,前三年按造林投资的7倍补偿,从第四年开始,按照前三年补偿标准每年增加25%。

人工中龄林:按照征占林地面积×主伐期每亩林木产量×700元×85%的标准计算,并在此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进行补偿。

人工近熟林:按照征占林地面积×主伐期每亩林木产量×700元×50%的标准计算,并在此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进行补偿。

人工成熟林:按照征占林地面积×主伐期每亩林木产量×700元×20%的标准计算,并在此标准的基础上增加30%进行补偿。

二、天然林林木的补偿标准。

天然林林木按照人工林补偿标准补偿。

防护林按照人工林补偿标准的2倍补偿。

特种用途林和珍贵树木按照人工林补偿标准的3倍补偿。

疏林地的林木和零星树木按照每株每年3.5元补偿。

未成林造林地林木按照每亩3000元补偿。

灌木林林木按照每亩1000元补偿。

三、林地补偿标准。

用材林地、经济林地按照每亩4200元补偿。

疏林地、灌木林地、新炭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按照每亩3360元补偿。

防护林林地按照每亩8400元补偿。

特种用途林林地按照每亩12600元补偿。

苗圃地按照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补偿。其中,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按照每公顷13.5万元计算。

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地和珍贵树木林地原则上不应该占用,特殊情况经批准征用、占用的,防护林地按照用材林地补偿标准的2倍补偿,特种用途林地和珍贵树木林地按照用材林补偿标准的3倍补偿。

四、其它林木补偿标准。

房前屋后树木(杨、柳、刺槐等)按照每株每年3.5元补偿。

五、安置补助费计算标准。

安置补助费=(征用林地面积/人均林地面积)×该林地平均年产值×6倍。其中,林地平均年产值按每公顷4000元计算。

六、植被恢复费收取标准。

征用、占用林地植被恢复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国家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73号)执行。

林地占用协议书

第一条为了规范占用、征用林地的审核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下列情况:

(二)建设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

(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审批。

第三条用地单位需要占用、征用林地或者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申请;需要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林地,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提出占用林地申请。

第四条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一)项目批准文件;。

(二)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

(三)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四)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临时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除外)。

森林经营单位申请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应当提供前款(一)、(二)项规定的材料。

第五条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审核权限,按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建设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四)临时占用除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以外的其它林地面积2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其它森林经营单位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和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在受理用地单位提交的用地申请后,应派出有资质的人员(不少于2人),进行用地现场查验,并填写《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第九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和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类型、林地地类、面积、权属、树种、林种和补偿标准进行初步审查同意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制定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措施。

第十条按照规定需要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审批的征用或者占用林地申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应当逐级在《使用林地申请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后,将全部材料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或者审批。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审核同意或者批准占用、征用林地申请后,按照规定预收森林植被恢复费,并向用地单位发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同时将签署意见的《使用林地申请表》等材料退被占用、被征用林地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存档。

第十二条对用地单位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申请,或者对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的,应当用文件形式批准。

第十三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用地单位提出的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或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或者审批意见。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用地单位提出的申请,经审核不予同意或者不予批准的,应当在《使用林地申请表》中明确记载不同意的理由,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用地单位。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和审批管理档案。

第十六条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将上年度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占用、征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以及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情况报告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农村居民按照规定标准修建自用住宅需要占用林地的,应当以行政村为单位编制规划,落实地块,按照年度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在逐级报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行政村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十八条《使用林地申请表》和《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式样,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林地占用协议书

按照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沿海防护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推动全镇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治理活动,杜绝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现根据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全县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从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建设与保护沿海防护林的重要意义,以建设绿色“滨海新城”为目标,进一步规范我镇征占用林地的管理,切实保护林地资源,促进社会、生态、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治理目的。

(一)通过专项治理,使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势头得到全面有效遏制,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

(二)通过专项治理,使一批生态脆弱区域和群众反映强烈地段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得到依法处理,恢复林地使用性质。

(三)通过专项治理,使广大群众保护林地的意识明显增强,造林护林的积极性明显提高,镇村干部真正担负起辖区森林资源保护的责任,进一步加强林地监管工作,杜绝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切实保障林地资源安全。

治理重点。

(一)重点治理区域。

南境村、近院村、深土村、大店村4个临海村。

(二)重点治理内容。

1月以来发生的各类违法占用林地案件。

1、非法占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也占)林地的建设项目;

2、非法侵占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有查处未恢复原状的积案;

3、历年来查处的积案和新发生毁林占地案件。

时间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于9月17日起至10月30日止,分4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9月17日—9月20日)。

成立深土镇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部署治理工作有关事宜。

(二)宣传阶段(9月20日—10月15日)。

召开沿海村征占用林地专项治理动员大会,部署具体任务。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开展征占用林地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

(三)清理阶段(9月20日—30日)。

根据县开展非法占用林地专项治理现场会的要求,201月以来征占用林地情况进行大清理,各村要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将被占用林地具体地点、面积、占用时间、当事人等相关资料,按照已查处和未查处分别建立台帐,统一上报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县相关领导带领清查组人员到各重点村逐片逐块清理核实。

(四)整治阶段(9月30日—10月30日)。

积极配合和拥护县政府整治非法占用林地相关举措,对处于基干林带、沙荒风口且群众反映强烈的敏感地带,积极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请求他们积极配合,多部门合作采取强制措施,恢复原状进行造林,对于顶风作案的`业主一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除按相关法律追究其责任外还要强制恢复原状,并实施造林恢复植被。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和宣传力度。

各村、各有关部门务必提高认识,正确处理好森林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把这次治理活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并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切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多形式进行宣传,为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精心部署,务求实效。

各村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要划定专区,确定专人负责,把山头地块和责任直接落实到村两委的具体人身上,做到分工到位,责任到位。

(三)加强巡查,强化监管。

各村要加强本辖区内的巡查、管护工作,特别是各村两委具体负责的山头地块,以便于发展情况能及时上报,及时制止,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

林地转让协议书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今有甲方私有的林地经营权及其树木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转让期内,在林地内所种植的一切林木归乙方所有。转让期内。

四、转让价款:乙方支付甲方共计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除赔偿对方的损失外,须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

乙方:____。

担保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转让协议书

乙方(受让方):。

合作社,于年月日成立,由甲方与其它成员合资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实际已投资人民币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作社%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现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从年月日起,甲方将原出资万元(占合作社注册资本的%)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乙方受让甲方转让合作社的股权,乙方需支付转让金万元给甲方。此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生效后5天内,乙方支付定金万元。第二次:在乙方成为合作社正式成员,并办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毕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支付。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将合作社变更股东的事宜,报合作社理事会备案,并修改合作社章程,修改合作社成员资料,如需要召开成员大会,以成员大会决定为准。

四、在合作社理事会(或成员大会)通过修改合作社章程和会员资料后,由甲方协助乙方将上述材料交向政府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批准、变更登记手续。

五、甲方自转让合作社股权之日起,不再是合作社的成员,。

不得以合作社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不再享有合作社权利或者义务,不享有合作社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

六、甲方自转让股权后,同志不再担任合作社的负责人,新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担任。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召开成员大会,决定乙方担任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并修改合作社章程。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在政府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

八、双方特别约定:如本合同生效后,50个工作日内,乙方不能成为合作社成员,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退还乙方支付金额。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价。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如本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成为合作社成员或者不能成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定金。如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十、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政府主管部门、合作社各一份,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林地占用协议书

根据xx市及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征收位于xx镇xx村xx村民小组余月平的部分集体土地,作为xx村建设项目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如下:

一、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面积为亩。

二、土地征地补偿: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规定给予补偿。

三、地上附着物、青苗、零星果木及其他设施不另行补偿。

四、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10日内,甲方将土地征收补偿款共计人民币万仟佰拾元整(小写:)一次性付给乙方。

2、乙方与第三人之间对被征土地的使用存在合同关系并涉及补偿的,由乙方与第三人协商解决。

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将已征土地与他人签订任何转让、出租、抵押和承包及临时性用地等协议或合同。原乙方与他人签订的任何出租、转让、抵押和承包及临时性用地等协议或合同自然终止。

4、乙方应于收到土地征收补偿款后3天内,清理被征收土地场,将被征收土地交付给甲方。如出现土地纠纷或村民阻挠施工现象,由乙方负责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报国土备案),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名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

法人签字:签字:

xx年xx月xx日。

林地转让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林地长期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地块位于xx,林地面积为xx平方米(折xx亩)。

2、现该地块的`林地甲、乙双方自愿交易。

2、乙方同意按以上支付给甲方林地价款:计人民币xx元,付款时间及条件成就按双方签订协议书时间生效。

3、转让期限:xx年,如乙方未能向甲方交纳转让金,视为该协议终止。

1、甲方承诺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林地的所有权,若乙方未能顺利取得该林地,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及包赔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该林地转让价款,应付该地价款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

1、甲方仅承担该林地转让前的税、费;转让后有关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负有对该林地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转让手续。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4、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日期:

林地占用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地一块,经甲、乙双方协商作为乙方坟地使用,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坟地占地面积为1.2亩,价格为大写:人民币整。(小写:元整),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二、如遇政府及大型项目开发,不论时间长短,乙方将无条件搬迁,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坟地搬迁费归乙方所有),并且甲方不予退还占用费。

三、所占用坟地四界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四、乙方在占用期间,只能在亩界线内进行埋葬,不得多占。

五、乙方在占用期间,要进行绿化,定时清除杂草,防止火灾发生。

六、如上坟引起火灾,将按烧毁面积进行赔偿,并负责做好烧毁面积附着物的平茬工作。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性质。

八、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证明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林地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

1、甲方将坐落在的林地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___,北至_____,西至___,东至___。森林类别,地类。

2、转让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___元/亩,合计___元。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_______元。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