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系统三个规定心得体会(实用15篇)

小编: JQ文豪

心得体会是在一段时间内对于自己的学习、工作或者生活经历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篇文字,有助于提升自我认知和促进个人成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精美心得体会,希望能对你的写作有所帮助。

三个规定

三个规定是指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军委发布的三个重要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以及《中央军委关于解决军队严重违纪问题的通知》。这三个规定的出台和贯彻执行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军队的坚决反腐败态度和强大的自我净化能力。作为一名公安干警,我对于这三个规定有着深刻的体会和思考。

首先,这三个规定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重视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认识。《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出台,对于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性修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内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政治活动、解决政治问题、增强组织纪律观念的重要手段。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推动全党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的基础和动力。此外,《中央军委关于解决军队严重违纪问题的通知》的出台,对于解决严重违纪问题,维护党的军队的纪律作风具有重要意义。这些规定的发布充分体现了党和军委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决心。

其次,三个规定的执行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具有深远的影响。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治安保卫力量,要秉持党的宗旨,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稳定和公民安全。三个规定的执行,要求公安机关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作风。特别是《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任务,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监督,打击腐败违纪行为,堵塞权力寻租的漏洞。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些规定,在为人民服务的同时,严守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和伦理操守。

再次,这三个规定也对我个人的工作生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作为一名公安干警,我深感光荣和自豪,也深感责任重大。党的规定给予了我更加清晰明确的方向,告诉我要始终牢记党性,做到在任何时候都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同时,这些规定也要求我严格要求自己,不得从事与公安职责不符的行为,不得以权谋私,坚守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这对于我来说是一种良好的激励和规范,使我能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

最后,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离不开广大公安干警的支持和努力。只有每一位公安干警都能自觉遵守规定,自觉维护党性,才能在全社会营造起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公安干警要积极投身到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中去,深入群众,发现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三个规定的出台和贯彻执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公安干警,我深感自己的历史责任和社会使命。我将始终以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引领,严格遵守规定,始终保持纯洁的党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安全、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公安干警。同时,我也相信,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公安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三个规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对于公共秩序的维护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解决当前一些不规范行为的问题,公安部门推出了“三个规定”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当下的社会问题,我认为这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三个规定”政策强化了公共秩序的管理。在过去,人们在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屡见不鲜,造成了对他人生活环境的侵害。而在新政策的推行后,各类不文明行为受到了严格限制和处罚,大大提高了公共场所的秩序。通过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人们的公共行为意识得到了增强,公共场所的环境大为改善。我曾在市中心观察到,如今吸烟点减少了,地上的烟蒂和纸屑也减少了许多。这说明了政策的有效性,相关部门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规范,为人们提供更加文明和干净的公共场所。

其次,“三个规定”政策促使人们的生活更加有序。在过去,一些过度娱乐、吃喝玩乐过量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然而,新政策通过规定高端消费、限制超标车辆等措施,旨在减少不合理和浪费性消费。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使社会的资源利用更加合理,而且提高了人们的节约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例如,我周末到市中心购物时,发现娱乐场所和高端消费场所的人数明显减少了,而环保、健康、有益的休闲活动却呈现了上升的趋势。这一现象表明了规定对人们生活方式的影响,人们变得更加理性、自觉。

最后,“三个规定”政策提升了社会文明水平。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一些不文明行为不仅仅是个人行为,更关乎整个社会的形象和声誉。因此,培养人们的社会公德意识是很有必要的。政策的推行使得人们更加注重守法自律,遵守公共秩序,增进社会和谐。我注意到,在社区活动中,人们的相互尊重和友好互助的现象逐渐增多,社区氛围也变得更加和谐。这说明了规定所带来的积极影响,人们的文明素质得到了提升,社会的整体文明水平也随之提高。

总而言之,“三个规定”政策是公安部门为维护社会秩序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这一政策不仅严厉的惩罚了不文明行为,还提供了一种积极的引导和教育方式,引导人们积极参与到社会发展和公共事务中来。通过这一政策的实施,人们的生活更加有序,公共秩序得到了巩固,整体社会的文明程度得到了提高。无疑,“三个规定”政策对人们的生活、对社会的进步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对这一政策的宣传和推广,使更多的人受益于这项政策,为我们的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公安部新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公安部颁布了三个新规定,分别针对网络安全、公安执法和警察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加强。这些新规定的出台,让广大公安干警充满期待和挑战,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我们需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些新规定,注重实践和总结。以下是本人对公安部新三个规定的个人心得体会。

一、网络安全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要不断加强。

随着信息化进程的加速发展,网络安全已经成为政府和企业关注的重要问题。公安部发布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网络安全的管理职责和制度体系,为公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了重要支持和指导。但是,网络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黑客攻击、病毒感染等问题依然存在,我们需要不断加强技术和管理手段,保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二、公安执法要强化法律意识和规范化操作。

公安部的执法规范化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安执法的行为规范和程序要求,为公安干警提供了具体指导和参照。在实践中,我们需要不断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执法、公正执法,同时也要注意规范化操作,防止执法过程中出现侵犯人权等问题,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

三、警察队伍建设要注重素质和水平的提高。

公安部的警察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着重从素质、能力、形象等方面对警察队伍进行了规范和优化。在实践中,我们需要注重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水平,加强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的培养,提升队伍形象和服务水平,以更好地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

公安部的新规定,着眼于加强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要求公安干警切实降低老百姓的治安成本,以社会动员的方式加强秩序管理和公共安全保障。因此,我们需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沟通,积极收集民意和反馈,努力满足社会需求和期待,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公安部的新三个规定,为公安干警的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指导和支持,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和理解,制定具体的落实计划和方案,推动规定的落实和实施。同时,也要不断总结和反思,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总之,公安部的新三个规定,是一项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政法工作的必经之路。我们应该充分认识新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依法治警作为中心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规定上来,推动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三个规定

第一段:概述三个规定的出台及其重要性。(200字)。

2015年,中国党政机关出台了“三个规定”,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这三个规定包括有关党员干部在公务出行、会议活动以及公务接待方面的规定,对于规范公务活动、遏制腐败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探讨三个规定的实施对公安工作的影响,并提出个人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三个规定对公安工作的影响。(300字)。

首先,三个规定的出台使公安机关更加注重从严管理干部的出国境、境外度假行为,提高了公安干部的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意识。公安干部出国境必须经过批准,并需报备行程,加强了对公安干部的监督。其次,三个规定要求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这对公安单位来说尤为重要,可以有效减少公款消费和不必要的开支,使公安机关的经费得到更加合理的利用。此外,三个规定实施后,公安单位的公务接待纷纷从豪华茶楼等高档场所转向简约、廉洁的形式,这对于改变公众对公安形象的认知,并树立廉洁形象具有积极作用。

第三段:三个规定对公安干部提出的要求与挑战。(300字)。

然而,实施三个规定对公安干部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首先,公安干部必须自觉遵守规定,客观公正处理公务,不得利用公务活动谋取私利。其次,在拓展工作边界和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公安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的职责所在,不得超出职权范围参与商业活动以及其他不正当行为。此外,公安干部在履行职责的同时,也要注重自身形象的塑造,树立廉洁的公安形象。这些要求对公安干部的党性修养和自我约束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作为一名公安干部,我深切体会到三个规定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的重要影响。首先,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素质。只有内心真正坚定地认识到以人民为中心、为公安事业的健康发展而奋斗,才能真正做到廉洁从警。其次,我们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时刻以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利益为出发点,将公权力用于服务群众、维护社会稳定,而非滥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最后,我们要加强自我约束,注重廉洁从警的教育和监督,让自己始终保持清廉的公安形象。

第五段:总结并展望。(200字)。

三个规定的实施对公安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它旨在促进公安机关干部的廉洁从警,规范公务活动,树立廉洁、高效的公安形象。然而,实践中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因此,我们每一名公安干部都应当从自身做起,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加强自我约束,努力营造清廉从警的氛围,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公安民警三个规定心得体会集合

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安民警三个规定集合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

“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激励民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民警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民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民警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总之,“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公安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近期,中队组织重温“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部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怀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流行为的若干规定)文件精神学习,更深更透地学习领悟“三个规定”文件精髓,杜绝知法犯法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学习,总结了三点体会:

体会一: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管理制度机制。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我们必须首先做到知法讲法,以法律为底线,以法律为准绳。公务人员违法违纪往往从细小的不良作风开始,如果民警从一开始就不用公款消费、公车私用,不收会员卡、不进娱乐场所等,在一些细节上养成良好的工作生活习惯,并通过制度的小惩大诫,对腐败的发端就予以遏制、预防,对“针”不偷,对“金”的诱惑自然就会多加考虑,犯错误的几率就会减少很多。在制度机制的建立上,要强调机制的系统化和程序化,大到警务机制的改革,小到每起案件的文书,都要制定规矩,让人有所遵循,切实杜绝制度机制的漏洞。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执勤时的自由裁量空间,这样的制度就会变成“铁板”,没有疏漏和短板,也可以做到有据可查经得起查。哪个细节出错了,就从哪个细节倒查,不折不扣地执行问责,使得制度既有实体性的硬性要求,又有程序性的规范操作,还有监管性的奖惩机制。

体会二:积极推行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环境。

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其实并不难,关键在于执法要透明公开,长久以来,公平公正公开执法一直备受关注。作为公安民警,执法时必须做到执法公正、程序公开。具体来讲,比如办理一起案件,有没有明确的规定、透明的程序、有多少知情权,参与办案的民警有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法律要求的程序,程序是否有被修改的痕迹,有没有利益相关或冲突的情形,所有这些构成了“公开模板”,只有通过记录程序的方方面面,引导社会群众参与监督,全程透明,减少机会,就能预防绝大部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公安机关也要更加积极广泛地推行信息公开,包括警务公开,网上执法综合平台,都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但还需要不断地充实和完善。

体会三:着力加强教育引导氛围的深入人心。

思想是一切行为的先导,违法违纪不仅是一种行为,更是一种社会心理和个人心理作用而成的结果,不将环境的因素、个人的心理考虑在内,就无法去除根源。“问渠那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要从根源上去除违法违纪行为,就必须充分发挥教育引导的作用,使各项管理办法、制度规定能够入心入脑,深入人心,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与训诫,及时帮助那些涉足不深的人员修正方向,为他们纠错改正提供渠道,不致于一失足就成千古恨。同时,要加强队伍纪律建设,不能忽略队伍内部社会关系的调试,注意关系中社会性的一面,多些人性化的东西。通过建立健全良性的工作体制、和谐的人际环境和公平的升迁机制,形成浓厚的文化环境氛围。

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这“三个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通报案例中,某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违反“三个规定”案显得颇为特别。在其涉及的五名检察人员中,一人受到处分,而另外四人不仅没被追究责任,还受到了表扬。

2021年6月,某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王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佟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能否判缓刑,王某表示该案会依法办理。2019年5月,陈某又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郝某等2人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柳某刚虚假诉讼、诈骗、寻衅滋事案能否关照一下,郝某等2人予以拒绝,并告诉陈某不要来说情。2019年7月,陈某再次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刘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陈某华非法持有枪支案能否在陈某华送监前安排其会见亲人,刘某予以拒绝。王某、郝某、刘某均对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的违规过问、干预案件行为作了记录报告。

最终的处理结果也形成了鲜明对比:陈某因违反“三个规定”及其他违纪问题,被免去法警支队政委职务,并被开除党籍。而王某等4名检察官,对来自上级机关部门负责人的违规过问或干预案件行为自觉抵制,被该市检察院给予充分肯定。

“‘三个规定’既是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处理的有力举措,也是防止检察人员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之策。”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表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防止检察人员被“围猎”,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

潘毅琴认为,深入持久做好“三个规定”执行工作,同时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才能形成社会信任和共识:找不找人、转不转材料,都不影响公正办案。

在这次政法干警教育整顿过程中,再一次深入学习了司法工作的“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对执法工作从上级、内部和关联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干预执法行为做了具体的规定,这是党中央从源头上遏制司法腐败的有力措施,也是全面推进公正执法的重要举措。为此,院党组多次组织全院干警以不同方式对“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和最高检、省院领导指示精神的学习。引导干警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通过再学习、再熟悉、再掌握具体规定内容,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落实好“三个规定”重要的就是建立机制,通过制度建设,严密执法关节,建立监督约束机制,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和具体要求,杜绝司法腐败的土壤,才能有效地在执法过程中落实好“三个规定”。有效的执法体系建设和责任追究机制是助力推动“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的有效途径,汲取“孙小果”“任爱军”等案件的经验教训,在法院干警中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责任追究,慎用手中权力,树新风正气,治顽疾瘴气。通过教育整顿在思想上进行一次洗礼,在行动上经受一次考验,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干好法院工作靠的就是软实力,靠的就是法院干警的政治站位、敬业态度、认真精神和业务水平。所以当务之急就是要提高业务能力,严格执法环节,确保司法公信力,提升工作干劲,大力发扬孺子牛、拓荒牛和老黄牛的精神,全力做好自身工作。

“五一”假期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公安的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近年来,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安全、保护人民民主权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规范公安机关的工作行为,加强法治建设,不久前,公安部发布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行为规范(试行)》,简称“三个规定”。作为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这三个规定,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在学习过程中,我深感触动和收获良多,在此将与大家分享我对“三个规定”的心得体会。

首先,个人工作素质的重要性。规定中明确提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怎样做的标准和要求”,其中重要的一点是要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全面提高业务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而这一点我深有体会,只有具备优秀的工作素质,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社会安全。在工作中,我们不能止步于仅仅达到合格标准,而是要不断提升自己,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做到心中有数、胸有成竹,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的工作环境和紧急情况。

其次,坚守职业操守的重要性。规定中明确提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就是人民的公仆,要忠诚履职”,这一点对于我们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来说尤为重要。作为人民的公仆,我们必须时刻以人民的利益为重,时刻坚守职业操守,做到廉洁奉公、勤勉尽职。在面对金钱、权力的诱惑时,要始终以清正廉洁的态度维护公共利益,保持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必须时刻保持廉洁之心,做到服务群众无私无畏,忠诚于国家,履行公安人民警察的职责和使命。

再次,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性。规定中明确提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执法,服务群众、惩防治安违法犯罪行为”,强调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服务职责。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要时刻体现以人为本、服务为重的理念,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为群众解决问题,回应群众合理诉求。我们不能只注重打击犯罪行为,更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群众对安全的需求。要注重理论学习,了解社会动态,积极倡导警民互动,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增强公安机关的辐射力和感召力。

最后,打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要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形成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在工作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要相互支持,相互帮助,形成良好的工作态度,以共同的目标推动工作向前发展。同时,在工作上要鼓励和包容新人,给予他们充分的培训和发展机会,为公安机关注入新鲜的力量。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让每一位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能够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中,充分发展个人潜力,实现自身价值。

总之,“三个规定”旨在规范公安机关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这其中,个人工作素质的重要性、坚守职业操守的重要性、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性以及打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是掌握“三个规定”的关键。以此为指导,我们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必将能够不断适应新形势、不断提高能力,为维护社会安全、保护人民民主权利、打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

政法系统大整顿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中国革命的近代史,是一步可歌可泣的救亡图存的奋斗史。中国共产党因民而生、为民而兴,从诞生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写在旗帜上,矢志不渝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的我,可以说很幸运赶上了好时候,虽然小时候家境很穷困,但是勤劳的父母节衣缩食供我们姊妹念书,不求大富大贵,但求无愧我心,作为新中国千千万万建设者中普普通通的一员,始终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用心对待我的每一份工作。人的成长是一个不断渐进的过程,在参加工作前,是父母的善良淳朴影响着我:告诉我要做一个好人;后来参加工作后,是责任要求我必须勤勉尽责;刚入党的时候,想着只要踏踏实实做一个好人就是对党的忠诚,对党的认识只是一些碎片化朴素的认识。随着实践和较为系统地学习,认识随着阅历逐步提高。习总书记号召我们要走好新的长征路,面对新的挑战,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因此,我们要一代一代接过前辈手中的接力棒,并一棒一棒传承下去,要像我们的前人一样,让我们的子孙后代过上安宁幸福的生活!

政法系统大整顿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新需要,是确保政法机关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环翠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迅速启动,广泛动员,精心谋划,强力推进,确保教育整顿开好局起好步。下一步,将紧盯抓实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推动教育整顿扎实开展,以政法队伍新面貌、政法工作新业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细抓实学习教育环节。将筑牢政治忠诚作为教育整顿首要任务,把政治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用红色文化凝神聚魂、壮怀励志,不断提升政法干警“政治三力”。通过制作忏悔录警示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深入剖析全区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政法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组织开展“最美政法干警”评选活动,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在政法系统树立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在全社会展现政法队伍的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

二是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落细落实查纠整改环节。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引导政法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全面开展个人自查,如实提交自查报告。强化组织查处震慑效应,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敢于动真碰硬、触及要害,深挖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清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深查执法司法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彻底整治顽瘴痼疾。

三是坚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做细做实总结提升环节。坚持开门整顿,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准,结合干部作风大改进行动,进一步完善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机制,不断提升政法机关服务群众水平,以执法为民的新面貌新形象取信于民。牢固树立“查摆问题无止境,整改问题无止境”的理念,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把教育整顿的实际成效转化为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强大动力,推动教育整顿与政法工作双促进双提升。

公安系统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近年来,以反腐败为主要目标的公安系统八项规定,对于公安干部的作风建设与廉洁自律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作为一名公安干部,我深感八项规定的实施对于我个人以及整个公安系统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实践中,我深入思考与贯彻八项规定,从而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党风廉政建设是八项规定的核心。公安系统八项规定的出台,无疑给了我们一个警醒的信号,即要深入学习党的廉洁自律规则。在我个人看来,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干部的宗旨所在。只有通过转变作风、身体力行,坚决拒绝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才能增强我们的党性,为党和人民多做贡献。

其次,在工作中要注重自身形象的塑造。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是廉洁自律,而廉洁自律的基础则是自身形象的塑造。作为一名公安干部,无论是在岗位上还是在社会中,我们都要以强烈的责任感、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自律意识为内核,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只有准确把握工作方向,确保自身廉洁自律,才能够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尊重。

再次,要注重公正执法、依法办案。党以及国家对于公安干部的要求是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党风廉政建设,一方面强调要使公安执法变得更加公正合法,另一方面则是要让公安干部在工作中立足法治,锻炼自己的执法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只有在公正执法、依法办案中,我们才能够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和法制建设。

最后,要为人民群众服务,做到顾全大局。党风廉政建设不仅仅要求公安干部清正廉洁,还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深入思考民生问题,真正站在人民的立场上,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中,才能够以更高的执政智慧和廉洁自律意识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福祉。

总结来说,公安系统八项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公安干部的作风建设与廉洁自律。通过深入贯彻八项规定,我们公安干部从源头上树立了廉洁自律的意识,增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八项规定,不断提升自己的素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安服务,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政法系统大整顿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公安交警是公安机关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全面展示公安机关整体形象的重要窗口。20xx年以来,按照上级部署要求,xx省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全面开展了“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对解决公安交警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造公安交警铁军、推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现代化提供了有力保证。下面就如何进一步推进教育整顿活动谈一下个人的几点认识。

一、充分认识教育整顿的重要意义。

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的重要举措,是锻造公安铁军、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突出问题、纯洁公安队伍、优化政治生态的迫切需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xx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和全体民警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教育整顿的重要性、紧迫性,聚焦“忠诚警魂进一步筑牢、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严明、担当作为进一步彰显”的目标,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全力推动教育整顿,为维护道路畅通和谐有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准确把握教育整顿的任务要求。

(一)坚决抓好忠诚教育。此次教育整顿重在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夯实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达到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忠诚警魂的目标。要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常态化开展专项教育、政治轮训,引导全体民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深入挖掘交警队伍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把忠诚干净担当的英模选树起来,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氛围,激励队伍更加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要以教育整顿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制作警示教育片、印发典型案例、到廉政教育基地进行现场教育等形式,组织民警反复看、反复学,真正入脑入心,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从思想深处解决根本性问题。

(二)坚决抓好“关键少数”。此次教育整顿重在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整顿软弱涣散的领导班子,及时调整问题突出的干部,坚决查处违纪违法的人员,达到清除害群之马的目标。教育整顿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领导班子成员发生问题的,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对照剖析,主动讲清问题,如实说明情况。通过组织政治督察、开展选人用人专项调研等方式,深入查摆、解决队伍中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纪律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突出问题。要坚决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以及搞人身依附、“小圈子”的人,全面整治各类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同时,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和民警身上的小问题、小毛病要早发现、早介入,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避免问题由小变大。

(三)坚决抓好问题整治。此次教育整顿重在聚焦当前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症,拿出破难题、补短板、堵漏洞的管用措施,达到以突出问题整治带动面上问题整改的目标。要紧盯短板不足和突出问题,强化执法服务,优化管理机制,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广泛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专项整治,以及“枪车酒赌毒密网”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xx交警整体形象。要进行一次困扰基层突出问题的排查起底,着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习气,切实为基层一线松绑减负,让基层民警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做好基础工作。

(四)坚决抓好示范引领。要及时梳理总结经验做法,从解决问题源头上推出更多管方向、治根本、谋全局的新举措新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队伍建设经验做法。要健全完善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素质能力培训机制,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推动从严管党治警常态长效。同时,要突出严管厚爱相结合,把握好此次教育整顿契机,主动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沟通,进一步推动各项从优待警措施落实落地,帮助民警解决身心、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

三、全面抓好教育整顿的组织推动。

(一)要统揽工作进度。此次教育整顿不分阶段、不设环节,对方案中明确的具体任务,要立足交通管理工作实际,认真深入研究推动,对短期能够解决的问题或完成的任务,要一对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挂图作战、限期销号;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或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也要明确推进路径和工作办法,分步骤、有重点地有序推进。在推进工作中,要重质量、不重过程,重效果、不重留痕,真正把工作做扎实,把问题解决好。

(二)要严格责任落实。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教育整顿办公室要扎实履行整体推动责任,各交警大队、支队机关各单位也要按照分工,全方位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同时,要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做到教育整顿受群众监督、效果让群众评判。

公安人员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最近,分局根据市公安机关的工作配置要求,紧密结合自己的实际,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三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会议要求建立防止干预、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坚决不要踩违反规定问题事件的高压线,防止微杜渐、警钟长鸣,确保队伍公正廉洁。

三项规定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事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询问事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相关人员、中介机构接触交往行为的一些规定(简称三项规定)。通过认真学习,我知道贯彻执行三项规定是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制度体系的需要,消除司法权力行使混乱,是保护执法人员自身安全的需要,检查主题实践效果,巩固教育成果的需要。

作为公安机关的人员,我要重视贯彻三项规定工作,坚持领导领导,坚持稳步提高政治站点的问题指导,坚持坚持坚持自我检查和问题整顿,严格管理党的警察,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各项要求的执行,为四个铁一般的硬铁军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在下一份工作中,在分局相关领导的指导下,我必须严格对标表,深入学习贯彻四个方面的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学习。严格按要求执行任务,自行研究,自行协调,自行执行,加强调查检查,列出任务清单,严格执行责任。第二,要打好工作基础。及时开展大调查、大整理、大补漏,致力于修改长期机制。三是营造浓厚的氛围。借鉴推进先进经验的做法,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全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四要提高执行性能。切实把握常态学习、机制建设、信息化建设、大监督建设、如实填写、追究责任六个方面的工作,推进各工作跨越式发展。

我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严格比较三项规定,认真调查自己是否有违反规定,询问正在处理的事件情况,是否有向事件当事人打招呼的违反规定,是否有向事件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传达事件资料等行为。

一、有问题。

(一)理论学习不深,忽视自主学习,有代理学,代理学的思想倾向。

(二)工作布局不均衡,深入企业、基础调查少,难以解决问题。

(3)工作方法需要改善,工作中更加重视感情,保持和谐,影响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努力方向。

(一)加强理论学习,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根据自己的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围绕丞应该解决的问题,做好工作,实践升华理论,最大限度地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依法工作能力。

(三)坚持以三项规定记录填写为长期重要任务,强力推进工作执行。班级成员以上率领先填写。重复检查零报告,慎重签字。

(四)重视实际效果,在监督执行、纪律问责方面下功夫。要加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强压力导向,检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不定期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查看等方式,监督执行三项规定情况,及时通报监督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责任调查机制,检察官有泄漏、不报告、隐瞒行为的,坚决按照规定依法处理。

今后在执法事件中严格整顿执行,始终为警察清廉严格执法,决不接触高压线,切实构筑思想防线。自觉遵守三项规定,坚决零容忍应避免的事件,始终把纪律规定印在心中,站在站在前面,坚决零容忍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保障公平的正义和公正的司法方案。

公安人员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云南省看守所召开全体民警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学习贯彻落实的部署会议,旨在把脉前进方向、厘清工作思路,严格规范执行“三个执行”,筑牢廉洁执法的“防火墙”。通过学习,我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三个规定”精神实质,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面前,坚决筑牢思想防线。

一、“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执法的有力制度保障。

《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

二、“三个规定”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执法权的坚实保障。

“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激励民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民警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三个规定”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基石。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民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民警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大同公安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大同市公安局出台了“三个规定”,分别是“禁止违规接待、禁止公务用车违规使用、禁止公安干警收受礼品礼金”。做为公职人员,更应该时刻遵守法律和规定,下面我将对这三个规定进行深入的解析,并谈谈我的一些个人心得体会。

大同市公安局新出台的规定非常明确,分别是“禁止违规接待、禁止公务用车违规使用、禁止公安干警收受礼品礼金”。这些规定旨在加强公安系统的纪律建设,增强公安机关的力量和公信力。特别是在当前反腐败形势下,这些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公安工作实践的加强和纪律建设的全面加强,也使得大家倍感责任和担当。

第二段,分析规定的实际意义。

这些规定的实际意义是非常深远和广泛的,不仅仅是限制了干警的行为,更是为了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公正执行提供了确保。整个公安系统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将会起到非常显著的效果,即能够避免一些干扰禁止违规接待和公务用车违规使用的行为,能够防治公安干警收受礼品礼金的现象,促进公安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推动了全社会道德规范和价值观的提高。

第三段,着重分析公安干警“禁止收受礼品礼金”的规定。

公安干警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职责是守卫社会安全和维护司法权益。因此,不能收受任何礼品礼金,否则就是一种违纪行为,有悖于公职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职责。干警要时刻明确,我们的一切职业行为和行为都必须遵循法律和纪律,不能因为个人利益或不当的人情闹掉大局。

第四段,深入思考干警如何贯彻落实“禁止收受礼品礼金”的规定。

公安工作者作为一名特殊职业人员,必须时刻取得适当的工作思维,努力减少个人要求和个人交易。同时,增强行为和思想的纪律自觉,避免违反纪律的行为,坚强无畏,做好干警行为准则的宣传工作,及时向群众通报干警行为的规范和规章制度,确保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威信。

第五段,总结。

总之,大同市公安局新出台的三个规定必将极大地提高公安工作的纪律性和效率,同时也将为大家营造更加理想的工作氛围,这对公安机关和社会的和谐发展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希望广大公安干警能够深入思考这些规定的含义和积极意义,切实做到落实贯彻,为公安工作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个规定公安个人心得体会

近几年来,国家对反腐倡廉加大力度,一系列的法规和规定让公务人员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而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力量,公安民警必须更加严格地遵守三个规定。本文将从个人心得体会的角度,详细阐述三个规定的意义和实践。

第二段:认真学习,深入理解。

作为一名公安民警,遵守三个规定是光荣的职责使命。我非常认真地学习了《公务员廉政建设规定》、《中央纪委贯彻实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办法》和《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条例》,深入理解了规定的要求和精神,热爱公安事业,心怀敬畏,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情操。三个规定是方向标,提醒我们始终坚守红线,注重锤炼品格。

第三段:严格执行,净化心灵。

个人认为,遵守三个规定要求我们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廉洁自律,履职尽责。我们一定要摒弃“四风”,杜绝违规收送礼金、谋求职务、从事营利活动等行为,清清风,净化心灵,保证专业、责任、安全行动的神圣职责。遵守规定,既是保持底线的责任,更是养成好习惯的节奏感。

第四段:以身作则,创新业务。

公安民警是维护治安稳定的重要力量,服务百姓是我们最重要的任务。我们必须在遵守规定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业务,提升服务意识,让百姓安心。作为一名警察,我时刻牢记“为民服务,发扬人民警察光荣传统,尽最大努力保障公民安全”,忠实履行职责和使命,以实际行动诠释公安新风、新味、新形象,努力成为人民群众信赖的好民警。

第五段:结尾。

总之,遵守三个规定不仅关系到民警个人的形象和声誉,也关系到部门的形象和民警队伍的整体形象。尤其是在我国反腐败斗争愈发激烈的形势下,更需要我们认真遵守规定,把职责和使命放在首位,保持纪律和规矩,做到清清洁洁干干净净,以务实求效的行动去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希望更多的公安公务员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忠实履职,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政法系统大整顿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总书记强调,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队伍。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这是对政法队伍的政治考验,也是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我们司法行政系统将以此为契机,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

一、狠抓学习教育,提升政治站位“高度”。学习教育是教育整顿的首要环节,必须以学习教育为抓手,切实筑牢思想根基,补足精神之钙。做好结合文章。把教育整顿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政治学习、警示教育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结合起来,自觉对照***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聆听党史教育、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动,教育引导我们的干部发扬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牢记初心使命。抓好警示教育。我们的队伍里有些同志为什么会犯错误,究其原因,思想认识没有警醒起来,总觉得“小问题”、“与我无关”,我们的干部要敢于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只有常态做到位了,才不会在大是大非面前“失态”。我们组织干部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也是为了用“里面”的人教育“外面”的人,用“身边的事”警醒“身边的人”,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纯洁司法行政队伍。加强宣传引导。大力挖掘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让人民群众看到司法行政队伍的新变化、新气象,为教育整顿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细化目标任务,加大查纠整改“力度”。要在全面认真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做好做实“自选动作”。聚焦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好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专项治理,分别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层层压实压紧责任。严格规范律师工作者执业行为,严肃查处法律服务人员私自收案收费,代理不尽职尽责行为。盯紧盯牢违规执业乱象,严厉打击公证员、司法鉴定人违反公证、司法鉴定程序规则,违规招揽案源、乱收费等重点问题,全面净化法律服务市场,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司法行政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三、强化作战能力,提升为民服务“温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进一步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时代赋予我们每一个司法行政人的职责和使命。新时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聚焦在“为民办实事”上,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专业化能力,通过提升单兵作战能力来强化队伍整体素质。要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做到人民的心坎上,深入推进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台联动”服务,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积极探索“枫桥经验”本土化,加强和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加大优质法律服务产品供给,以“八五”普法起步为契机,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每一位办事群众都能感受到司法行政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