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卜汪曾祺读后感范文(14篇)

小编: 琴心月

读后感可以是自己对书中内容的理解和解读,也可以是对作者意图的推测和思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趣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激发大家对阅读的兴趣和热爱。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住在小楼里听春雨淅淅沥沥,一大早就会听到巷子深处一个卖杏的声音。

低纸使闲置的草,黑暗的窗户和精美的牛奶发挥茶。

哦,不要感叹京都的灰尘会弄脏白色的衣服,还能及时回到乌巴克湖的镜子里的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不同于他著名的表达为国家服务和复仇的诗。这首诗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品味,他的闲适心情有一种不受世界影响的优雅品质,就像汪曾祺先生的散文一样。

王总是喜欢这首诗,而不是这种充满生活气息的心情。他想向我们展示的是他有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有点逃学儿童的闲暇,世界是如此之大:他嘴里甜甜的草根,浑身沾满臭芝麻以捕捉“全部溜走”,苗族姑娘温柔的“卖杨梅”声,窗台上绣球花静静的“吸水”。这就是生活,甚至是一门艺术,他非常喜欢这门艺术。

他是一个不同类型的作家。他不同于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的作家,他的眼睛牢牢盯着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他的神经几乎被源源不断的电话摧毁。他的文章和书籍似乎被他触摸了数千次,铅笔的气味从线条间散发出来,而不是机器的硬度。我能看见一个健康的老人用瘦骨嶙峋的手拿着一支铅笔,脸上带着平静而轻松的微笑。他细腻而感性的笔触偶尔会给我们和他自己一个小小的惊喜和触动,比如一小盘带雨珠的白色缅甸桂花,或者一条突然从湖中央冒出来的大鱼,或者一个带着北京口音的服务员,“茶来了”事实就是如此。朴素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心态和一种理解。大多数人努力摆脱平庸。然而,在经历风暴和彩虹之后,成功人士往往不再志存高远。相反,他们理解平淡,喜欢平淡甚至“平庸”的日常生活,有着这种平淡的心态。

事实上,他文章中所反映的悠闲自在的美正是他在经历人事起伏后致力追求的。伟大的美是令人敬畏的,但他向我们展示的是那种能让人发笑的小美。美在他身边,美在他的职责之内。不幸的是,现在大多数人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美女。他们大多数人都很匆忙。沉重的镜头将人们的心与社会和自然隔离开来。太多的金属制品层层包裹着人们的心。当作者试图让我们感受到美时,我清晰地听到一个亲切的声音对那些忙于旅行的人说:“孩子们,慢点。看看这秋海棠的颜色,就像一个好家庭的胭脂水从指尖滑落,浸透花瓣。太美了。太美了。”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

汪曾祺(1920.3.5~1997.5.16),江苏高邮人,中国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京派作家的代表人物。早年毕业于西南联大,历任中学教师、北京市文联干部、《北京文艺》编辑、北京京剧院编辑。在短篇小说创作上颇有成就,对戏剧与民间文艺也有深入钻研。著有小说集《邂逅集》,小说《受戒》《大淖记事》,散文集《蒲桥集》,还写了他的父亲,大部分作品收录在《汪曾祺全集》中。其散文《端午的鸭蛋》和《胡同文化》被选入中学语文课本。

金岳霖。

整体把握:金岳霖是著名的国学大师,作者对老师充满敬爱的感情,本文即是这种感情真诚流露的见证。但是作者写作本文,采取了一种轻松活泼、幽默滑稽的笔法,让世人看到一个极其富于个性的活生生的金岳霖。

作者笔下的金岳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文章行将结束时有这样一句话:“谁也不会知道这位老先生是一位一肚子学问、为人天真、热爱生活的大哲学家。”可以视做对老年金岳霖的特点的概括,也可以视做对他的一生特点的概括。

在本文中,关于金岳霖的行事大约有:

1、奇特的外貌。讲课时戴帽,帽檐压得很低;戴一副一白片一黑片的眼镜;穿一件其他教员很少穿的夹克。

2、奇特的行为举止。患眼疾,微仰着头;走起路来深一脚浅一脚;在学生面前抓自己身上跳蚤;养一只大斗鸡,同一桌吃饭;搜罗大梨、大石榴,与小孩比赛。

3、独特的。

教学。

风格。有时一上课就宣布穿红毛衣的女生回答问题,致使女生们紧张而兴奋;面对学生们提的各种问题,他都回答;开选修课,师生平等对话,上课时与王浩探讨问题,旁若无人。

4、对专业理论的独特理解。学生觉得逻辑枯燥,但他觉得“很好玩”;沈从文给他出“小说和哲学”的讲题,他却得出结论说二者没有关系,可见他对专业理解的严格,又缺乏变通,不给学术沙龙东道主的面子。

5、对友情独特的珍惜。对学生很爱护,林国达死了,他在课堂上表现出悲哀;林徽因死后,别人都忘记她了,可他还记得林的生日。

6、对生活独特的热爱。喜欢与孩子相处,做孩子的游戏;老年时,坐在平板三轮上逛王府井大街,以示接触社会,观察生活。

总的说来,金岳霖具有特殊的性格、特殊的外貌、特殊的言行,他的性格较为复杂,在学术上聪明过人,但在现实生活中,不谙世故,头脑单纯;他待人真诚、坦荡,但学生觉得他很可笑。他一心只想学问之事,以致对社会人事的感受理解与众不同,于是从内心到外表都特立独行,没有想到要从众从俗,也正是这种孤独精神和单纯心理,才使他静心做学问,成就了他的学问品格。

另外,本文语言也很有特色。汪曾祺是当代著名作家,其散文别具一格,经历了一辈子的写作训练,培养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语言平实而有韵味。这种韵味有点像巴金的《小狗包弟》,自然而然,少造作。本文的语句都很短,描叙性和议论性的语言都很精粹,辞达而已,不事夸张,但都很好地表现了人物的本来面目,表达了作者的本意。这样的语言粗看不见精彩,须细味才见功力,如描写金岳霖对学生讲《红楼梦》里的哲学时有一插曲:“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领,捉出了一个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事件、情境本身就很有趣味性,作者只是照直说来,并没有过多的精雕细琢,但留有阅读品味的余地。又如描写金岳霖与朋友的交往:“君子之交淡如水,坐定之后,清茶一杯,闲话片刻而已。”这些语句中间没有可有可无的文字,也许老作家行文至此,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而具有感染力的简洁而畅达的文风已经凝聚在字里行间了。

问题探究1作者为了使文章生动活泼,写人时用了什么笔法?

作者对金岳霖的描写是漫画式的。漫画笔法,可以是讽刺的,也可以是亲切热情的。本文表现为后一种,我们看到的似乎是一幅夸张了的人物漫画,其实并不是作者想有意地或人为地夸张,而是人物本身就具有夸张性的特点,作者只要照直写来就自然生动活泼了。值得注意的是,作者似乎只写直观印象,并不像平时见到的写名人的文章那样郑重其事,非写出人物的深刻性、崇高性不可;作者写的是活生生的人物,印象、感性、趣味的特点非常突出。

2文章在剪裁布局方面有什么特点?

为了使文章成为一个有机整体,为了使表达生动活泼,本文在剪裁布局上似乎有一番认真思考。作者先写金岳霖的外貌,后写其行为;同时又先写课堂上的金岳霖,后写生活中的金岳霖。作者把最深的印象写在前面,把一般的印象写在后面;把最重要的材料放在前面,把次重要的材料放在后面。文章还隐约按时间安排材料,由远及近地描写人物,先写西南联大时的金岳霖,后写解放后的金岳霖,体现一种历史的纵深与跨度。

3从文章中可以看到当时西南联大怎样的校风、学风?

(1)宽容个性。教师们充分地保留了各自的个性,金岳霖只是“很多有趣的教授”当中的一个,他外貌、言行奇特,无人干预。

(2)思想自由。闻一多可以在公开场合大骂蒋介石。

(3)学术气氛很浓。当时正是抗日战争时期,尽管战事频仍,纷扰不断,但西南联大教学秩序井然,师生们致力于学问、学术,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后来许多联大毕业生学有成就,都应归功于联大的办学方针和校园学习风气。

4如何看待文中出现的“闲笔”?

文章在描写金岳霖的穿着之后,展开联想,写到了闻一多和朱自清的穿着,以及闻一多大骂蒋介石的情景;再往后,写金岳霖的得意门生王浩,展开联想,写到王浩“现在成了洋人”,与作者仍有来往。这两处描写,都是由“本事”言及“他事”,与金岳霖不甚相关,但又成为文章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按梁实秋的散文创作法则来说,这种“闲笔”是犯忌的,但汪曾祺写散文常有这种“闲笔”,并无人提出批评,倒是显示写作的个性,表现了老作家特有的文风。

5本文的当代阅读价值何在?

金岳霖是中国著名哲学家之一,学术界不少人都写文章称赞他的学术思想,肯定他在学术史上的地位,而汪曾祺则把生活形象、师表形象留给广大读者,留给历史,这本身就很有意义;再有,金岳霖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物,凭借老作家汪曾祺的写作才华,写出来自成一篇有特色有趣味的散文佳作,供后人长久阅读,具有一定的艺术价值;另外,文章涉及西南联大的一些人和一些事,也有史料价值。

有关资料。

一、关于金岳霖(周礼全)。

汪曾祺

整篇文章读完后,好像幸福地自我释放了一次。简单的布景,简单的情节,简单的心情——人性就是很简单的,顺其自然,从心所欲,可是对比我们不简单的现实生活,这份温暖显得有些无力。

小说的主人公小明子,从小就注定要出家,出家成为他们故乡人谋生的手段,而并不是出于对人生的感悟等等。“跟爹娘磕个头,就跟舅舅走了”;学名直接变成法名,一切看起来都很随性。出家受戒,忽然有了种轻松自然的感觉,之后便开始了在“荸荠庵”的生活。看起来主要描写了两点——小明子和英子的交往与寺庙中的生活。作者笔下的和尚令人瞠目结舌——每天只念三声南无阿弥陀佛,几个大师父根本没有吃斋的规矩,甚至带着家眷一起管理荸荠庵,打牌、抽烟、唱酸溜溜的歌,无所谓什么清规,他们只是在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悠闲自在,更谈何压力、郁闷?这些和尚的生活看似会不耻于人世,可是他们活着只是为了那种宁静,又管世人怎么想呢?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师父杀猪的场景,眼前出现猩红的血溅在和尚袍袖上的场景,好是诡异,却也隐约有一种快意。念着“往生咒”杀猪,带着家眷出家,这些可爱的和尚让人眼前一亮。

嘴角不自觉地泛起笑意,我的心情在慢慢沉淀着。小英子聪明灵巧,活泼善良,似乎她的世界永远不会有悲伤。当她为小明子参谋画什么花,当她好奇受戒是什么样子,当她留下那一串美丽的小脚印,我看到了人性的纯洁——哦,是圣洁。那一串脚印,既描绘出小女孩的纯洁烂漫,又预示着小明子和小英子感情的发展。当他们两人在一起时,镜头总是如此唯美,他们简单得有些幼稚。小英子看流星雨时忘了在裤带上打一个结,她会许什么愿呢?作者又用省略号引出无尽的遐想。有了他们两个,布景都活了起来,就像是两个天使,我不禁莞尔。

其实初读这篇文章,很难体会到最深层的东西。参阅一些资料,才对主旨有了大概的把握,有两个字不断的出现——人性。我不禁思考,什么是人性。如果说是和尚们对自己的心灵、欲望的坦诚,恐怕我还不敢苟同。这当然是人性的一部分,如果用真善美来形容人性(当然这很俗),那么还缺少最重要的美。于是来到文章的高潮部分,两个人都直面自己的内心,把握住最单纯的幸福,这才是人性最巅峰的部分,它是这样的幸福和惟美,一瞬间我像是变成了故事中的主人公,这自然成了作者的升华。小明子英俊多才,小英子温柔可爱,他们互相倾慕,也知道对方的心思。人性指引着他们勇敢地说出来,勇敢地寻求爱。于是他们便这样做了,于是他们得到了人性中最美的东西。

离开这篇文章,我还是想问,什么是人性?荸荠庵当然不可能存在,那种生活也只是个梦想。而我们的生活呢?是在疲劳时看一看窗外的风景,还是在压力下释放呢?我们有天性,可这种现实的生活,早已忽略了它。无奈的、遗憾的,我不想呼吁谁重拾天性,因为这不是我们能掌控的,只是希望我记住我自己还有天性,有对它的向往。所以,能像明海等人一样干着自己享受的事是一种可望不可及的幸福。

谢谢这篇文章,让我在这段时间内找到天性。

文档为doc格式。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近来读书颇多,主要以散文为主,也兼读些小说。因为工作和家庭各方面的压力渐长,即使小说也只看了些篇幅不长的。其中汪曾祺先生的《受戒》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一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在《受戒》中,明海的家乡管“出家”叫“当和尚”,感觉就像我们今天去“当老师”、“当记者”、“当编辑”似的。只是一种可以赚钱的职业,并没有太多神圣的味道。而且明海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为他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于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人便决定让他当和尚。当和尚也是靠他舅舅的关系。文中说道:“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包吃包住,收入不菲,工作不累。”这样好的工作,就连明海自己也觉得在情在理。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戒”的缘起。

到了小说的第二部分,女主角登场了,文章写道:“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船里,船就开了。”这个女孩子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这一段描写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边城》中那只渡船上的老爷爷与翠翠。也许这篇小说起初就是汪曾祺向其恩师沈从文的敬礼之作吧。

在船上,女孩问明海是要去当和尚吗?明海点头。女孩问明海当和尚要烧戒疤,怕不怕?明海含糊地摇了摇头。女孩又问,你叫什么?明海。在家呢?明子。小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菩提庵。——给你!小英子就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这就是小明子与小英子的第一次邂逅。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的懵懂爱情就此泛起了涟漪。

汪曾祺后来在关于《受戒》的感言中写道:“因为我的老师沈从文要编他的小说集,我又一次比较集中,比较系统的读了他的小说。我认为,他的小说,他的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他笔下的那些农村少女,三三、夭夭、翠翠。是推动我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这一点,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在写作过程中,一点也没有察觉。大概是有关系的。我是沈先生的学生,我曾问过自己:这篇小说像什么?我觉得,有点像《边城》。”

但是我觉得,《受戒》虽然脱胎于《边城》,但却比《边城》更贴近现实的生活,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边城》里的世界几乎完全是如诗如画的,是脱离了现实世界的另外一个世界,里面无论人物还是景物都是那么唯美。而《受戒》里的人即使入了佛门,也根本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打纸牌、吃水烟,吃肉不瞒人,年下还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只是杀猪时多了一道仪式,要给即将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这是当和尚吗?拿着善男信女的钱,却做着吃喝玩乐的事。难道是作者在小说中孕育着莫大的讽刺吗?我不敢想,又不能不想,经历不同则感受不同,也许每个读过这篇小说的读者心中都会有自己的一番认识吧。

小说的第三部分,明子要去“受戒”了,英子问他:“你真的要去烧戒疤呀?”“真的”“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搭。”“什么叫‘挂搭’?”“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不把钱?”“不把钱。有法事,还得先尽外来的”“还要有一份戒牒。”“闹半天,受戒就是领一张和尚的合格文凭呀!”当和尚也要文凭,有了这文凭,不仅在本寺,到外面寺庙混饭更容易,明子当然要去搏一搏,同时也为了完成家里人的期望。

小说的最后,小明子“受戒”归来,小英子划船去接他,这一段写得极美:他们一人一把桨。小英子在中舱,明子扳艄,在船尾……划了一气,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苇荡子了。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你说话呀!”明子说:“嗯。”“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明子大声地说:“要!”“你喊什么!”明子小小声说:“要——!”“快点划!”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噜噜飞远了……”

小说的结尾,作者这样写道:“一九八零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原来这都是作者的一个梦啊,怪不得写得那么美,只是这梦后来怎样了,明子会为了娶英子,刚“受了戒”又马上去“破戒”吗?抑或这个结尾还蕴含着更深远的寓意?作者没有再写下去,对比《边城》的结尾:“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都给读者留下了无尽的思索空间。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读完汪曾祺的《受戒》,我的心竟有一丝颤抖,一些形象化的激动凸起在我的皮肤上,虽然我知道天气并不冷——那是内心的震动造成的。

“是有路的地方,我都要走遍。”初见这样的豪言,我感动了,想到自己仅为刚刚迈出的一小步而沾沾自喜,却空抱着一腔愿望,便在心里暗暗责备自己的浅薄。我不想将自己封在一个小小的空间里,我知道自己的天地应该很大,也一定会很大,但立足于此,我却发现自己的双腿并不强壮,就算是心,也没有伟岸到可以俯视天下的地步。那么,我的路在哪里呢?我的方向呢?我不知道,我没有明确的目标,虽然我渴望流浪的洒脱,但我也明白,自己并不会洒脱地自我放逐。但是此时,我确是失去方向了。

故事临近结束,我又看到了“走遍没有路的地方”的言语,我在觉得自己悟性太低的同时,也体味到一丝禅机。走遍有路的地方固然了不起,但那毕竟是是沿袭别人的老路,并不是在创造自己,而走没有路的地方,则完全是在走自己的路,并且用自己的手去打拼、去开创。如果说,走别人的路是在图纸上加深一道划痕的话,那么,走自己的路便是增加一道划痕了,勿用赘言,后者才称得上是真正伟大的选择。

鲁迅曾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我一直引以为箴言。然而,一直以来,我想到的却只有别人是怎样开路的,而自己,只是在做一个置身事外的旁观者。此时,我终于感觉到了自己的存在,然而我惶惑了,一直以来只会纵向切苹果的我,面对横向放置的苹果束手无策,即使我知道那里面一定有另一方天地。

《受戒》的故事中,本是仇敌的青年人和头陀共同开辟了“没有路的路”,即使青年人“很快似乎忘记身边有个头陀”,“正如头陀忘记身边有一个带剑的年轻人”,但是起码“丁丁的声音有了和应”。而我,注定只能一个人走,走自己的路,即使唱歌,也只能听到自己的回音。

但是,谁又不是如此呢?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

摘要:汪曾祺是二十世纪中国文坛独具特色的作家。他一生致力于短篇小说的创作,著有《受戒》、《大淖记事》、《鸡鸭名家》等多篇小说。他的小说取材于民间,主要着眼于小人物的刻画,通过对故乡的小人物的描写,来展现故乡民俗风情的融洽和美丽的。他在小人物身上寄托了自己的人生理想与愿望,反映出一种自然健康的人情美、人性美。但是也有很多小人物的命运是很悲哀的,充满了悲剧色彩。汪曾祺借小人物的悲惨遭遇,表现人生的悲凉,展示了一个人道主义者的悲悯情怀。

引言:汪曾祺笔下的小人物都是善良、谨慎、与世无争、自足自乐的,虽然也有悲哀,但是这些悲哀和悲伤是读者所感受到的,而那些小人物却是很平静坦然的接受了。在这些小人物的一生中我们没有看到轰轰烈烈的奋斗,也没有看到悲壮的反抗和斗争,有的只是沉默、平凡和与世无争。这些并没有给读者的心灵上以强烈的情感震动和深刻的思考,只是让人读后感到伤感。汪曾祺作为一名有强烈责任感的作家,通过描写发生在小人物身上的伦理悲剧,来批判那些反人性的甚至毁灭人性的,造成心灵创伤和精神悲剧的伦理道德观念。

虽然经历了轰轰烈烈的五四启蒙运动,旧的伦理道德秩序正在一步步的走向灭,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历经千年的伦理道德观念依然深深的地扎根于民众的内心深处。汪曾祺笔下的小人物也追求爱情,因为对爱情的渴望是人类不倦的追求,爱情能给人类的最大的精神慰藉。然而在苦难中生存的人,由于他们处于社会的底层,爱情对于他们总是缺失的,慢慢地脱离了正常的伦理轨道,最后只落得失败和幻灭的命运。

一、悲剧形象。

《辜家豆腐店的女儿》中,辜家女儿因为家贫而被迫卖身,忍受着大德生米厂王老板和他的傻儿子大呆鹅的蹂躏,但自己钟情的却是王老板的小儿子,没想到她的爱意却遭到了拒绝,就连她求性的欲望也破灭了。她没有固守中国社会一向讲究的“发乎情,止乎礼”的文化思维模式,大胆地追求爱情,向阴暗死寂的生活表示质疑和抗议。但是,在这个满目疮痍的社会中,辜家女儿岂会有幸福美满的生活,她在这千疮百孔的爱情中苦苦挣扎,到最后却被现实打击得粉碎,留下更为悲惨的生活。

《晚饭花.珠子灯》中,孙小姐身为大家闺秀,从小饱受封建文化的熏染。在未婚夫的影响下,她也自觉地接受了一些新文化观念。不幸的是新婚不久丈夫病逝,尽管丈夫留下了不要守节的遗言,但改嫁的念头一刻也没有在孙小姐的脑海中出现过,孙小姐默默地在独自等待中死去。“珠子灯”本是多子多福的象征,在这里却成了孙小姐灵魂的枷锁,那种巨大的反讽刺意味让人感到深深的悲哀。

《忧郁症》中的龚家媳妇裴云锦,因为过度的操劳家室导致一直怀不上孩子,却认为自己对不起婆家,意思整天地不说话,只是坐在家门前木然地看着日影或雨滴,最终选择了上吊自杀。这种精神上的压迫比单纯的物质压迫更加可怕,那是一种渗透到骨髓里的残忍,让人感到更加的悲哀。

在汪曾祺的小说中,还有一类小人物近乎乱伦性质的悲剧。这类小人物的形象更为尖锐、更为深刻,更具人性的深度,从而也更具悲剧的意义。这主要通过一种畸形的性爱表现出来,其中包含的不再是作者的悲悯和同情,更是质疑和批判。《钓鱼巷》中少爷和嫂子、女佣之间的性关系;《窥浴》中女老师和男学生的性关系,这些都是违背道德、不正当的,作者写出来是为了引起我们的反思。其中最具深度的是《小娘娘》,讲述了一个性与道德的主题,展示了灵与肉的冲突。明知道姑侄通奸是乱伦,是作孽,是一条不归路,但是耐不住举目无亲,世事冷漠带来的巨大寂寞、空虚与荒凉,姑侄俩为了得到片刻的温暖与慰藉铤而走险,最终带给他们的是更大的沉沦。

二、悲剧成因。

1、作者的经历。

汪曾祺出生于山清水秀的江南小城——江苏高邮。从小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19岁后,汪曾祺开始踏入了残酷的社会。他19岁离开家乡去昆明考大学,开始饱尝了生活的艰辛。在西南联大虽然受到名师的谆谆教诲,学到丰富的知识,但物质上的贫困和战争年代的兵荒马乱使他逐渐发现现实生活不是诗意与美好的交织,而是充满了荆棘和崎岖。大学毕业后,他在昆明郊区的一所中学任教两年,这使他有机会近距离地观察社会与认识,体味出人生的寂寞和悲凉。1946年秋,他离开昆明去了上海,找工作遇到了很多挫折,碰了几个钉子之后依然没有着落,这导致他的情绪很坏,甚至想到了自杀。这些感同身受的坎坷的生活经历使他在憧憬生活诗意的间隙,滋生出一种对人生,对世界的忧患意识,对问题的思考也因此变得深刻起来。1958年,他被打为右派,下放到农村劳动。这是因为这次经历,使他对社会下层人民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他真切感受到了社会下层小人物艰苦的生活和人生的无奈痛苦。因此汪曾祺在小说中淡淡的叙述,冷静地表达着自己对于平凡苦难生活的体味和对平凡善良人们的悲悯。深刻的悲哀之感表明了他对这些小人物的深切的悲悯与同情。汪曾祺在小说中,以普通的日常生活为基点,把真挚的目光投向生活的的各个阴暗角落,开掘人性的虚伪、丑陋与鄙陋,使作品流溢出冷峻的色彩。面对一个个被扭曲的心灵,汪曾祺以清醒的头脑关注人性,把笔触伸向人性的深处,从中折射出人类的生存现状,引起读者对生活的审视和反思。

2、社会背景。

造成这些小人物的真正元凶是中华传统的封建思想。虽然经历了轰轰烈烈的五四启蒙运动,旧有的中国伦理道德秩序在一部部走向灭亡,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经历了千年的伦理道德观念依然深深地扎根在民众的内心深处。封建道德和传统观念是极具影响力和破坏力的,它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随时随地都有可能造成人生的悲剧。而在女性的生存中表现的更加明显。

在汪曾祺描写小人物伦理的悲剧上,他更多的是表现在男女性爱上。也许因为中国文化中性意识特别强,给人造成的压抑感也特别强,汪曾祺自然而然地就用性爱题材表达他反抗戒律与禁忌的愿望。他的兴趣不在于一般意义上的性爱--比如合礼仪合规矩的性爱,而在于那些越轨破戒的性爱。那些小说人物之所以破戒求爱,是寄寓着对于美好人生的向往。在《大淖记事》中,一群妇女将老光棍的裤子扒下来挂到树上,有一回她们当着老光棍的面脱光衣服下水洗澡。姑娘生下私生子、少妇搞婚外恋,在这里都是平常事,只要她们愿意,爱怎样就敢于怎样。巧云的母亲就是跟戏班子的一个小生私奔远去的。私奔乃是她们阴暗的一生中最为光明的一次追求,是对日常生活的有限性和无聊感的逃避与反抗。《窥浴》是女老师“性”上了她的男学生。《小孃孃》是小姑姑“性”上了自己的侄子。《辜家豆腐店的女儿》中,辜家女儿同时“性”上了王家父子俩,而她真正喜欢的却是王家的另一兄弟。在《受戒》中,众所周知,小姑娘偏偏爱上了一个小和尚。这些破格的性爱,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真正敢于蔑视戒律率性而为的,全是女性。这些人物都是极为安守本分的人,即使给生活压得奄奄一息也无所抱怨。但是在性爱上割不断那丝向往与遐想,一旦有机可乘,就无可遏止地表现出内心的追求与骚动。向更深层探索,可以发现,她们是以性反抗的方式,表达着对阴暗死寂的生活的质疑与抗议。

结语:在这些小人物的一生中我们没有看到轰轰烈烈的奋斗,也没有看到悲壮的反抗和斗争,有的只是沉默、平凡和与世无争。这些小人物的遭遇,并没有给读者的心灵强烈的情感震动和深刻的思考,其悲惨的遭遇只是让人感到很悲哀和伤感。汪曾祺的小说中很多小人物并没有过着幸福美满,和谐融洽的田园生活,而是处在一个到处充满了欺压、鄙视的生存环境,活得很凄苦和悲凉。但小人物对生存的要求其实是很低的,但是他们往往却处于矛盾的最前沿,深受着生存环境加给他们的种种限制和催迫,甚至是凌辱。汪曾祺笔下的这些小人物的愿望就是能够好好的活下去,他们奋斗的目标就是生活,因此他们身上有价值的东西就只是一种生命的本能。但当他们的生存道路受到黑暗势力阻碍时,他们并没有站起来与黑暗势力进行抗争,而是默默的忍受着黑暗势力给他们的压迫和阻碍,放弃他们的理想和愿望,这是让读者感到最可悲,最无奈的。

参考文献:

[1]汪曾祺.汪曾祺自选集·自序.昆明:漓江出版社,1987.[2]汪曾祺.汪曾祺自选集·自序.漓江出版社,1987.[3]施文青.从《陈小手》看微型小说的叙述负重.维普资讯.[4]郭红欣.论传统文化对汪曾祺小说的影响.洛阳大学学报,2007(3)。

[5]朱栋霖,丁帆,朱晓进.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6]朱栋霖丁帆朱晓进.中国现代文学史(下).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7]杨剑龙.恋乡的歌者——沈从文和汪曾祺小说之比较.小说评论,1996(2).[8]孟庆澍.仁爱与抒情——汪曾祺气质论,小说评论.1998(5).[9]徐海燕.汪曾祺小说中的自然人性观.湖南工业大学学报,2007(3).

复仇

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一只年轻健壮,训练有素,对主人依恋而衷心的狗名叫文尔内,它的主人是边防哨所优秀的军犬引导员dd斯达罗。

故事发生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的.一天,斯达罗在与敌人交战中牺牲了。文尔内为了报复,八年之久一直记着敌人的气味。最后为主人报了仇,而它自己也死去了。

刚读完这个故事时,我的眼泪在我眼圈里直打转。八年前,他年轻健壮,训练有素,为主人身负重伤。八年后的它,已经不再年轻,而且身体残疾。但是它,却凭着敏锐的嗅觉,对主人的忠诚,以及对敌人的刻骨仇恨,做出了不寻常的举动,舍生忘死,咬死了杀害主人的仇人。文尔内的确是条义犬,义在正义,义在忠诚,义在有着非凡的本领,敏锐的嗅觉和惊人的记忆......

我常常想起这篇课文,使我知道了什么叫感恩,什么叫坚韧不拔!

复仇

今天老师让我们写一篇读后感,我绞尽脑汁想了好久,决定写《义犬复仇》着篇课文的读后感,因为这篇课文让我很感动,让我流出了泪水。

课文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文尔内。它是一条年轻健壮,训练有素的军犬,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亲眼目睹了敌人杀死主人的整个经过,于是对敌人有了刻苦的仇恨。想要杀死敌人,但没有成功。8年后,文尔内凭着自己敏锐的嗅觉找到了敌人,杀死了他,自己却为主人牺牲了。

文尔内重情重义。8年来,它一直在为主人报仇。8年,一个不短的时间,一个人的思念也许都没有这么长。但是文尔内做到了。它凭着自己的坚持、嗅觉和记忆找到了凶手,并杀死了他。文尔内虽然是一条狗,但他能分辨是非,8年来一直没有忘记过给主人报仇,并且一直想着这件事。文尔内真不愧是一条义犬!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人间草木》第一篇就是《花园》。读了几遍,每次都是一边读一边笑,一边读一边叹,一边读一边摇头——唉,天籁之作啊,我怎么就写不出这样的文字呢。

汪先生的散文好在哪里呢?掩卷思考,说不清楚好在哪里,反正感觉好像就是在一个静静的冬夜,坐在火炉旁,手捧着一杯热茶;又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早晨,行走在小桥流水的江南;更多的时候,就是回到了童年,在体味童趣时,既感到温暖又感到淡淡的忧伤,“逝者如斯”啊。

就我的阅读水平,我想这篇散文之所以有如此的魅力,就在于作者用浑朴自然的文字,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之美,于看似不经心、不刻意之中设传神妙笔,写出了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

通篇并没有多少景物的描写,而是用儿童的眼睛扫描花园。你看,花园的背景是灰青色、褐色、黑色的老宅,里面充满了影子——伸拔到无穷高的大柱子(儿童的眼里当然是“无穷高”),神堂屋里挂着的鸟笼和“永远眯着眼睛假寐的鸟(儿童的心理!)”。写园子里的草,并不写草如何青如何绿,而写“巴根草”的儿歌、“我”躺在草地上拉草根的声音、草根的甜味和似有若无的水红色、写“我”与草的“游戏”,写被草磨得发光的鞋底、写难闻的“臭芝麻”,一笔带过的虎耳草的腥味和紫苏的红色。写虫,写天牛、蟋蟀、鼻涕虫、蝉、蜻蜓、土蜂,都不是描写虫如何如何,而是写“我”与虫们的故事。写鸟,写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的鸟,写吃偷吃米粉,灶饭,碗儿糕的鸟,写自己养的鸟被猫吃了的“哭”。写花,也并不写花如何美,而是写供花,写掐花,写穿花,甚至写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以及它们是主人小姑姑,还有花匠、花房、含羞草、荷花……。

通篇文章都是儿童纯净的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是儿童纯真的心灵里感受到的美。特别是土蜂的那段描写:

“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在汪先生的笔下,蠢头蠢脑的土蜂,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那对东张西望的“近视眼”,拖着的肚子,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的神情,酣态可掬的小动物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而那个可爱的小男孩,觉得土蜂在花朵上撅来撅去有点不配而对土蜂的愚弄,则体现了童趣和对花朵、动物、花园、大自然的热爱。

独到的审美,也是这篇散文特点之一。美在身边,美在本分,真正具有可体验的美的特征的,恰好是真实的个体生存中的无时无刻不在的“小文化”“小话语”“小叙事”。《花园》让我感受到的艺术神韵,就在浑朴自然的文字中,在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文人的雅趣和爱好中,在小事的叙述和刻画中。

文章开头并没有讲花园,而是讲老宅,灰青色、褐色与黑色的老宅,充满了影子的老宅。试想,在这种背景下开放的报春花,深红、纯白、碧蓝、紫红、浅黄等色的报春花,“它不至于被晒得那么多粉”,更何况,还有花园,色彩斑斓,鸟语花香,能不美吗?这是对比的美。讲桂花,是这样写的:“父亲一醒来,一股香气透进帐子,知道桂花开了,他常是坐起来,抽支烟,看着花,很深远的想着甚么”,这是意境的美。写腊梅,“冬天,下雪的冬天,一早上,家里谁也还没有起来,我常去园里摘一些冰心腊梅的朵子,再掺着鲜红的天竺果,用花丝穿成几柄,清水养在白磁碟子里放在妈(我的第一个继母)和二伯母妆台上,再去上学。我穿花时,服伺我的女佣人小莲子,常拿着掸帚在旁边看,她头上也常戴着我的花”,明黄色的腊梅、鲜红的天竺果和白磁碟子以及穿花时立在身边头上戴着花的小女孩,就是一幅美丽的写意画,这也是色彩的美。最使我感动的是这段十分唯美的描写:

想起绣球花,必连带想起一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这是一个小姑姑房中东西。

我真不知道,作者是带着怎样的感情来写的,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有什么联系——那是一个旧时女孩闺房的东西啊,这个女孩是作者的小姑姑又是好朋友。爱素雅的白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拖鞋的女孩,该是多么圣洁啊。

当读到“那些绣球花,我差不多看见它们一点一点的开,在我看书作事时,它会无声的落两片在花梨木桌上”、“姑姑已经嫁了,听说日子极不如意。绣球快开花了,昆明渐渐暖起来”时,我的眼泪突然涌上来,真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啊。

这样的小场景,在《花园》中比比皆拾:

夜宴,点一个纱灯送客,灯光照在花上树上;槐树上看到的佛院,关着的那两扇门,关在门外的一片田园,悠徐单调的钟鼓声,抱柴草打水的小尼姑来抱一捆草,水东东的滴回井里;半夜在园子里抽烟的父亲和我……一幕幕的小场景温馨又有点伤感,这种美,就像清丽澄明的溪水沁入了我的心。

“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花园》通篇的笔调是清淡委婉、浑朴自然的。读这些文字,就像在听一个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即兴偶感,娓娓道来,平淡质朴,如话家常般的自然。每每读到会心处,不觉一笑,好像说的就是我自己童年的情形。这种不事雕琢的风格,恐怕缘于作者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而就是这种看似不经意、看似闲适恬淡中包孕着一种文化、一份厚重。

另外,我在想,《花园》表达了一种什么样的思想?恐怕不仅仅是美好童年的回忆,对家乡亲人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还有更深刻的东西,我说不清楚,但我感受得到,感觉就像《寻找家园》、《融入野地》这样的作品一样,在引领我们寻找一种精神上的东西,是真善美?精神家园?或许因为我们就是从泥土里走出来的,向往的就是泥土和自然?当然,和那些作品不同的是,汪曾祺的文字是宁静、闲适、恬淡的。

我想,《花园》带给我的,是流淌在字里行间的雅趣,让我体味到含蓄、空灵、淡远的艺术风格、深厚的文化意蕴和永恒的美学价值。《花园》创造的真境界、传达的真感情,引领着我步入精神世界的净土。从这个角度来看,《花园》就是我们不断寻找的精神家园。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起散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狭义上的散文是指与诗歌、小说、戏剧并行的一种文学体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散文,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汪曾祺散文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他的语言很怪,拆开来没什么,连起来就有味道。“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放在一起就像“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喜欢的地方就在此:简单、流畅,不娇柔,一气呵成。

汪曾祺作为当代著名短篇小说家、剧作家已是公认的事实,特别是他执笔的`《沙家浜》家喻户晓。而我从知道他的名字起就把他当做散文家,读的第一篇文章是“大淖纪事”,说不出的散淡、精致,就连青石板的苔藓都滑爽地让人想念。

《人间草木》从大量散文中精选而成,最早的写于四十年代,大部分写于后半生,风格依然朴实,技巧臻于至境,很多文章我第一次读到。分别写了花草景致、各地风物、故乡美食、游记采风、难忘岁月、故人师长、平淡人生,篇篇都是精品。

写景是汪曾祺的长项,不枯燥、不艰涩,伴随着时代的印迹,老宅的每个角落都有奇特的故事。虽然过去了半个世纪,其声音、颜色、气味都已归于平静,但我们仍从字里行间看到从手心里滑过的岁月,想得起来都是温暖,怀旧的调子不可阻挡的在陷逸的老房子里漫延。汪曾祺写景怀旧的文章节奏缓慢,情景交融,叙事方法有点像旧小说。由于他熟读古文,文中比喻、怀旧、信手拈来,时不时跳出一些奇句、古句、拗句,风格如《梦溪笔谈》、《容斋随笔》。

写人的文章却情绪活跃、调子轻快,是一种极简的水墨摹写人物传统模式。一个个至亲人物出场,链接了他背诗、临贴、品茶、作画、写文的成长足迹,并理解其淳厚文学功底的源泉。

最喜欢他写美食和各地小吃的章节。偏偏他好象知道女性读者的爱好,只要提到美食,一定要细细介绍味道和制作过程,然后将成品认真形容一番,不但色彩斑斓还有立体感。

汪曾祺曾自谦地说写不了像伏尔泰、叔本华那样闪烁智慧的论著,也写不了蒙田那样渊博的长篇散文。他也不写抒情散文,觉得这个岁数感情过于洋溢,有点像老年人写情书,“不好意思”,所以他的散文都不长,“歪打正着”适应这个“快餐年代”的阅读习惯。短短的,散淡的小美文,读着不累,尤其适合春日午后散淡的阳光洒在身上,多数时候读着读着睡着了,在梦中体验“字字矶珠,句句灼灼”的意境。

好的文章是托着读者一路读下来“哟,完了,后来呢?”意犹未尽是也,这本散文集就有这效果。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这篇文章整体来说是一片弥漫着乡土气息的文章。作者汪曾祺分了三个部分来描写他故乡。这次,我分析的是第一部分——“打鱼的”

乡村中的人们是淳朴的。尽管渔船的船主是小财主,但他们也随船下湖,驾船拉网,而且他们的勇敢麻利之处不必雇来的水性极好的伙计差到哪里。这应该是从侧面体现了乡村的人们的淳朴。不像是城市中的有钱人,只会雇佣一些人,然而自己却既什么也不会,也从不体贴手下的人。而像乡村的财主却不会。他们会跟着自己手下的人一起下湖,这也是他们能和睦相处的一个原因吧。

乡村中的人们又是悲伤的。

一对夫妇在一条小学校苇塘后的臭水河里打鱼。看得出来,他们应该是生活很窘困的。他们没资格也没条件去像船主一样,在大湖中捕鱼,他们只能在臭水河中,打点小鱼,也就想填饱肚子吧。再看看作者描写他们夫妻二人的神态:他们的脸上及看不出高兴,也看不出失望忧愁,总是那样平平淡淡的,平淡的几乎木然。这应该是典型的贫苦人民的神情。生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包袱,压得他们喘不过来气,想必,他们应该刚开始是很伤心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麻木了,没有了情感。这让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笔下的闰土。面对日渐窘困的生活,他反抗过,他努力过,但最终,还是屈服在了生活面前,麻木的生活,仿佛他没有了情感般,如同行尸走肉地活着。

然而,无声无息的,女子因为在水中的时间太长,得伤寒死去了。然而这也映出了一句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十五六岁的女儿,代替了她,跟着父亲一起捕鱼了。最令人看着心寒的,就是对女儿外貌的描写。那臃肿的大衣,那不合身的皮罩衣,那不符合她年龄的捕鱼的动作,看出了日子的凄凉。她按着梯形竹架,一戳一戳的戳着,那动作,仿佛是戳在了我们读者的心上。

而最后一段,更是显得凄凉。那一身湿了的皮罩衣,那已经变凉的秋天的河水,压在了女儿身上,也仿佛是压在了读者心上。明明还是应该无忧无虑的与同龄人一起上学玩耍的时候,明明这么沉重地生活还不是她该承受的,但只因为社会的压迫,担子全都压在了她和她父亲身上。本身就沉默寡言的父亲,因为生活和情感的双重压迫,也变得更加沉默了。对于他来说,可能生活早已不是为了自己,只是希望能养活自己的女儿就行了吧,而对于自己,却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

农村人民的生活是快乐与悲惨交织在一起的。因为远离城市,身上生活的担子也变的更重了。但悲惨的生活却压不倒某些人对生活的渴望与希望。我想作者在后文就是提到了那些对生活充满希望和善良的人民。

汪曾祺萝卜心得体会

汪曾祺,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巨匠之一,其文笔深受读者喜爱。而他创作的《萝卜》更是一篇让人感慨人生、深入思考的著作。这篇文章是如何让人们深刻地认识到自己心中的爱与恨,为什么这篇文章有如此的感召力,下文将为你详细分析。

第二段:故事梗概。

《萝卜》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大和的年轻家庭主妇。她丑陋、矮小,常因长相被异样的眼光所困扰。在一天傍晚,她站在窗边,偶然看到了窗外正在播种萝卜的邻居。这时,她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自己可以种萝卜,种出美丽的萝卜,也能让人羡慕。于是,她开始了种植萝卜的计划。她付出了无比的精力、时间甚至生命,最终获得了美丽的萝卜,并得到了周围人的赞美。但是当她剖开萝卜时,却发现自己的内心已经空空荡荡,因为她付出的不是因为爱,而只是为了满足虚荣心。

第三段:主题分析。

《萝卜》的主要主题是人性。通过主人公大和表面的陋丑和内心的享受与痛苦之间的对比,揭示了人们内心难以抑制的欲望是一切苦恼和个人矛盾的主要原因。文章中的萝卜是一种象征,代表着人们社会文化圈中的各种物质价值和标准。通过这篇文章,人们可以深入思考自己对于各种该死的标准的义务和责任,一种社会心态的爱与仇恨之间的区别。

汪曾祺的《萝卜》是一篇寓言式的小说文章。这种小说不仅具有故事和形象的作用,还有一个自明的道德或教育的目的。人们可以通过寓言故事来传达某种价值观或道德规范。本篇文章在复杂的人际关系、心理活动等方面评论人类行为规范,把本篇文章的主要价值叙述为一种返璞归真和人性的评估。因此,文章呈现出了一种真实感,让人们觉得自己深刻地意识到了自己的局限性和解开了心中的困扰。

第五段:总结。

《萝卜》通过主人公大和的身份,让我们看到了日本乡村深处生活的精细画面。它向我们揭示了人性的复杂、多样性和现实的残酷性。这篇文章是一篇深刻的反思现实的寓言小说,更是一篇抨击浮躁虚荣、追求物质的精神盲目主义的精神启迪小说。文章开启了人们反思自己所面临的各种局限性和对自我价值的质疑的思考,能给我们指引出一条人性的价值之路,是给人们看到人生的另一种精神力量和理性表现。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周六,我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微信:“在家傻待,谁约我”结果本来在和同学约会的女儿放弃约会,给我回了条微信:“我约你”就和女儿来到东方广场。来到东方书城一个新开的书吧。买了杯饮料开始了我们的周末约会。当时女儿拿起一本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说:“我喜欢看汪曾祺的散文”,“为甚”?女儿说:“他有几本是全是写吃的”——汗,又暴露了我的女儿是个吃货。顺着女儿的推介我就拿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看起来。

看了几页就吸引了我,他的文字里透着浓浓的“中国味”不乏味,且蕴含着民主心灵和性灵的美质。却又淡淡的,时而把带进了北京的四合院大街小巷;时而把我带回了童年月光下妈妈在大树底下给我们讲述那些年她做过的“牛鬼蛇神”;时而又把我带进了舌尖上的中国那大川南北的中国民间美食景象。看他书令你身在烦嚣的闹市却犹如穿越到另一个世界。——其实我也挺喜欢这样写作风格。我自己一直也有像他这样写写自己的生活,写写自己的感想以及看到一些事的所见所闻。但当我看到同事们在博客上写的都是专业的,高水平的大作,总觉得自己的文章不适合登大雅之堂。所以一直不敢在这大雅之堂丢人,但为了——你懂的。

表面上看这书其实是一本茶余饭后的消遣书籍,但慢慢品味却也从中得到人生的感悟。书中我感受到了他从容,他淡然,他身处逆境却不以为苦,他达观潇洒,随遇而安!其中我最喜欢他的这一段:。

“丁玲同志曾说她从被划为右派到北大荒劳动,是”逆来顺受“。我觉得这太苦涩了,”随遇而安“,更轻松一些。”遇“,当然是不顺的境遇,”安“,也是不得已。不”安“,又怎么着呢?既已如此,何不想开些。如北京人所说:”哄自己玩儿“。当然,也不完全是哄自己。生活,是很好玩的。随遇而安不是一种好的心态,这对民族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是会产生消极作用的。这种心态的产生,有历史的原因(如受老庄思想的影响),本人气质的原因(我就不是具有抗争性格的人),但是更重要的是客观,是”遇“,是环境的,生活的,尤其是政治环境的原因。中国的知识分子是善良的。曾被打成右派的那一代人,除了已经死掉的,大多数都还在努力地工作。他们的工作的动力,一是要实证自己的价值。人活着,总得做一点事。二是对生我养我的故国未免有情。但是,要恢复对在上者的信任,甚至轻信,恢复年轻时的天真的热情,恐怕是很难了。他们对世事看淡了,看透了,对现实多多少少是疏离的。受过伤的心总是有璺的。人的心,是脆的”

所以说做人一门学问,做事更是一门学问。很多人之所以一辈子都碌碌无为,那是因为他活了一辈子都没有弄明白该怎样去做人做事。看了这本书似乎令我有所感悟。

放下书,天已黑了,找吃的,谢谢女儿给了我一个充实的周末!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好的文学作品,应该是“读着不累、合卷含味”的作品,尤其是有“形散而神不散”标志的散文,更应是如此。最近,我读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深感他的散文匠心独具,充满着淡、雅、趣、情,应是这样好作品的代表。

有二十世纪“最后一个士大夫”之称的汪曾祺先生,其散文语言个性突出,看似不经意,实则细经营,往往在娓娓道来中蕴含着诗情画意。正如湖南评论家凌宇说:“汪曾祺的语言很奇怪,拆开来看,都很平常,放在一起,就有一种韵味。”读汪曾祺的散文,淡、雅、趣、情皆突出。淡,就是语言恬静质朴,读之有一种平静之感,有心静如水之境,而这种平淡之中却藏大韵味,尤其从他的大多散文开头部分,就可感知深刻,读如在《赵树理同志二三事》一文中写道:“赵树理同志身高而瘦,面长鼻直,额头很高。”在《观音寺》一文中写道:“我在观音寺住过一年。观音寺在昆明北郊,是一个荒村,没有什么寺。”这好似在与友拉家常,平平淡淡,清清爽爽,有一种宁静之美,而这种宁静,正是先生对语言驾驭的娴熟高超与生活体验的细腻感悟。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比大白话还大白话”,读后却又感到很“雅”,雅在大俗之中。如在《金岳霖先生》一文里,有这样一段文字:金先生有一次也被拉了去。他讲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有人问:那么《红楼梦》呢?金先生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他讲着讲着,忽然停下来:“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捉出一个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还比如,在《跑警报》一文中,他引用了两副对联:“人生几何,恋爱三角”、“见机而作,入土为安”。汪曾祺先生这种通过叙述白描,把“雅”藏在“俗”中,“俗”中现大雅,是先生散文的高明之处。

读汪曾祺先生的作品,感到“不累”的另一个原因是文章饱含着趣味性,如他一组写饮食、写果实的作品,写的有味儿,把生僻的名词插上情趣的翅膀,让人增知识、见世面、添口味,写长沙的臭豆腐还引用了“最高指示:火宫殿的臭豆腐还是好吃。”这句“大白话”,更为文章通篇添趣儿。在《天山行色》一文里,写吐鲁番葡萄,“吐鲁番的葡萄全国第一,各种品种无不极甜,而且皮很薄,入口即化。吐鲁番人吃葡萄都不吐皮。因为无皮可吐——不但不吐皮,连核也一同吃下,他们认为葡萄核实好东西。北京绕口令曰:吃葡萄不吐葡萄皮儿,未免少见多怪。”从文境趣味性这方面相对比,汪曾祺先生应比同样写饮食闻名的大师周作人先生略高一筹呢。

文无情难为好文,散文贵在抒情。情在文中,文中含情,是散文的一种至高境界。有“抒情的人道主义者”美名的汪曾祺先生更是“理情”高手。他写家乡江苏高邮、写西南联大老师、写同学、甚至写饮食都把“情”注其中。他在《多年父子成兄弟》一文中,饱满情深,写父亲,“父亲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是画家,会刻图章,画写意花卉。图章初宗浙派,中年后治汉印。他会摆弄各种乐器,弹琵琶,拉胡琴,笙箫管笛,无一不通。”写父母的相亲相爱之情,“母亲去世后,父亲亲手给她做了几箱子冥衣――我们那里有烧冥衣的风俗。按照母亲生前喜好,选购了各种花素色纸做衣料,单夹皮棉,四时不缺。”笔中有情,“情”现纸上,这种“情”,不仅是一个作家对亲人、故乡的爱,更展现了作家对生活的体味和笔法的把握。

汪曾祺先生1997年5月离世,在七十七岁生涯中,以写短篇小说闻名见长,写散文自己评价“是副业”,但他的散文却有返璞归真的境界,有静幽致远的雅致,有淡定从容的文华,在我国文坛上应该是别具一格,闻名遐迩,这与他对创作的认识、坦诚的态度是一体相通的,他说:“淡泊,是人品,也是文品。一个甘于淡泊的作家,才能不去抢行情,争座位;才能真诚地写出自己所感受的那点生活,不耍花招,不欺骗读者。”这应是汪曾祺先生散文的内置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