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应急预案方案大全(13篇)

小编: 字海

应急预案的制定可以提高组织的应对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效率。通过研读相关应急预案范文,可以提高自身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素质。

安全应急预案方案策划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火灾、安全事故、房屋倒塌、自然灾害以及战争、恐怖等),保障师生安全,减少损失,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其成员有学校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工会领导组成(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居安思危,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

二、临时现场指挥部。

安排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抢救、自救和疏散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抢救及现场处置工作。必要时街道、区教育局可派有关领导直接参与学校临时现场指挥部的工作。

(一)、校内发生火灾漏电、房屋倒塌等紧急情况预案。

1、切断各楼层电源。(总务、后勤人员负责)。

2、发生火警,先以灭火器扑灭;火势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人员被埋入,急打“110”,并有组织地进行抢救。(指挥:校长)。

3、迅速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4、开通全部安全通道,学校教师、门卫和其它员工组织学生有序撤至安全地带,并阻止学生救火救灾。(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负责指挥)。

5、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校长室负责)。

6、尽可能保护现场,做好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词记录。(总务处负责)。

(二)、学校食堂发生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各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师应马上报告校长或有关负责人、校长办公室。

2、迅速与当地卫生院取得联系,采取就地救护。

(三)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立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1、迅速如实报告区教育局。

2、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老师办公室、全校有关公共场所进行严格的消毒和隔离。

3、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经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4、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该班任课教师遵照上级指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据上级指示,随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5、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1、迅速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2、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入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3、调查事故原因。

(六)学校其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发生其他突发事件(群体性活动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学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领导和教师应迅速到达现场及相当的工作岗位,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组成临时现场指挥部,组织、安排全体教职员工开展抢救、自救和疏散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抢救及现场处置工作。具体应急方案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预案。

四、报告与响应。

1、在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活动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该案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等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若接警后拖延、推委等,一律视为玩忽职守、失职或渎职。学校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2、在学校突发事件发生后,全校教职工要树立主人翁意识,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站好岗,值好班,不得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已的回避脱逃手段,否则,将视作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给予降级、撤职、解聘、待岗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学校领导应身先士卒,坚守岗位,最后撤离。

3、在学校出现突发事件后,学校负责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区教育局报告。当事人(第一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的召集下,在事发2小时内,认真、仔细、如实地填写突发事件有关表格,以备查用。

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

(1)早饭后各班学生到教室集中,各班主任进行安全、纪律、卫生等方面的教育,随班教师下到班级协助。

高一请班主任事先分组,分成8人一组,确定组长,7:40分由塘头导游讲解注意事项。

(2)高二7:20各班在中心广场集合,乘车去马岙青青世界。

高一8:10分在中心广场集中,乘车去塘头。

(3)11:00——11:30在马岙和塘头用中餐。

(4)请各班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组织相关趣味活动。

(5)高二下午3:20各班集中乘车返校,高一下午2:20分乘车返回。

(6)返校后各班作简短小结,然后回寝室洗漱、休息。

(7)4:30各班主任向政教处汇报秋游安全情况。

安全应急预案方案策划

在发生和紧急、突发事件时,以最有效的方法,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的发展。

具体方案。

一、盗窃、凶杀的应急预案。

1、发现犯罪分子正在实施盗窃或凶杀的处理方法。

(1)、确定情况属实后,立即将详细情况(如地点、位置、犯罪分子人数、所持器械、等)准确简便的通知报警亭拨打110报警。

(2)、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当班负责人获悉后,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并组织相应处理方法。在有能力制止的情况下,积极于犯罪分子作斗争。在没有能力制止的情况下,牢记犯罪分子相貌特征。

(4)保护好自身情况下密切注意事态发展趋向。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5)在公安部门到达后,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捕获犯罪分子。

2、发现盗窃、凶杀案发生后的处理法。

(1)、确定情况属实后,立即将详细情况(如地点、位置、伤亡情况被盗情况、等)准确简便的通知报警亭拨打110报警。

(2)、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当班负责人获悉后,迅速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并设立警示牌。

(4)封锁所有进出口,控制可疑人员。并在不破坏现场的情况下尽力抢救伤员、如有需要。

及时拨打急救电话120。

(5)、在公安部门到达后,积极协助公安部门做好侦破工作。

1、一般火灾的处理方法。

(1)、发现火情,确定起火、地点、位置、起火原因(油火、电起火、气火等);。

(2)、立即向上级汇报;。

(3)、并立即断电断气;。

秩序组织人员疏散;。

(5)、积极抢救人员及财物;。

(6)、根据火势发展情况,如有需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2、重、特大火灾的处理方法:

(2)、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通知报警亭拨打119报警;。

(3)、并立即断电断气;。

秩序组织人员疏散;。

(5)、积极抢救人员及财物;。

(6)、疏通道路指引消防车进入;。

(7)、协助消防队员进行灭火;。

(8)、清理现场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1、雨灾、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处理方法。

(1)、利用现有的人力物力抢救人员、财产。

(2)、疏通道路、方便救灾物资送达,及人员的疏散。

(3)、进行初步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统计。

(4)、协助政府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

(1)车队安全负责:

(2)车队事先作好车辆安全检查,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

(3)12月1日高二上午7:20送马岙,下午3:20接回。

高一上午8:10送塘头,下午2:20接学生返校。

(4)高一学生人数278人;高二学生人数226人。

高一教师人数19人;高二教师人数15人。

(5)随队医生1名。

安全应急预案方案

活动目标:

1、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教育幼儿不玩、不接近危险物品,不做危险的事。

3、了解一些简单的安全常识和自救方法。

4、加强幼儿的安全意识。

5、探索、发现生活中的多样性及特征。

活动准备:

小朋友玩危险品受伤的事例图片。

活动过程:

二、引导幼儿讨论:生活中还有哪些物品或事情是危险的?.

教师总结:尖锐的利器(剪刀、小刀、针、牙签)水、火、电、气。

三、寻找危险品将幼儿分成4组,分别在教室、院子、午休室及各个角落寻找不安全物品及玩具,然后大家一一记录进行交流,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和对不安全的预见能力。

四、通过讨论的方法了解应该怎样避免受伤。

1、鼓励幼儿讨论预防受伤的方法。

2、教师用提问的方式帮助幼儿记住生活中应注意的问题。

五、向幼儿简单介绍受伤后的自救方法。

1、教师带幼儿到户外在游乐器材前停留,向幼儿说明这些器材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正确方法。

2、请几位幼儿示范正确玩法。

活动延伸:

家园共同提醒幼儿注意安全,及时阻止危险行为,增强安全意识。

【水利方案】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仅供参考

1.

总则。

1.1。

目的为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水利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1.3.1。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突然发生且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有重大社会影响或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2。

1

)施工中土石方塌方和结构坍塌安全事故;

2

)特种设备或施工机械安全事故;

3

)施工围堰坍塌安全事故;

4

)施工爆破安全事故;

5

)施工场地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6

)施工中发生的各种重大质量事故;

7

水利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事件,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应应急预案执行。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应急处置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减轻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社会危害。

1.4.2。

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等级、类型和职责分工,水利部及其所属流域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包括项目代建机构,下同)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负责相应的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4.3。

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主体,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责任。水利部予以协调和指导,水利部所属流域机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司其职,积极协调配合,动员力量,有组织地参与事故处置活动。事故现场应当设立由当地政府组建、各应急指挥机构参加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实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置活动。

1.4.4。

信息准确、运转高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在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快速处置信息。相关部门应当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

1.4.5。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正常情况下的水利建设工程项目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以及完善应急装备和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2.

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

协调机制及相关部门职责水利部与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在启动本预案时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提高应急效率。

2.2。

2.

2.3。

水利部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3.1。

指挥长:分管工程建设的副部长;

成员:规划计划司、人事劳动教育司、监察部驻水利部监察局、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的主要负责同志(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未在京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排名先后递补)。

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在水利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

2

3

4

5

6

)为地方提供事故处理的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事故应急处置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2.3.2。

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其组成如下:

主任:建设与管理司司长;

副主任:人事劳动教育司副司长、建设与管理司副司长(分管水利工程建设);

联络员:建设与管理司有关处室工作人员。

1

2

3

)汇总事故信息并报告(通报)事故情况,组织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

4

5

)承办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

6

2.3.3。

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专家技术组、事故调查组等若干个工作组(以下统称为“工作组”),根据需要及时组建并开展工作。

工作组的具体设置,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有关专家从水利部安全生产专家库中选择,特殊专业或有特殊要求的专家,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商请有关部门推荐。各工作组在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为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提供专业支援和技术支撑,开展具体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

)专家技术组:根据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集和组织安全、施工、监理、设计、科研等相关技术专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评估预测事故发展趋势,提出消减事故对人员和财产危害的应急救援技术措施和对策,为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及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提供决策依据和技术支持。

2

)事故调查组:按照事故调查规则和程序,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收集事故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涉及事故的相关事件,详细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影响程度,分清事故责任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意见和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4。

流域机构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水利部流域机构应当制定流域机构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以及职责,可参照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与职责,结合流域机构的职责与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制定。应急预案需经水利部核准并抄送流域内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下同)。

2.5。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机构及职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水利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以及职责,可参照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组成与职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逐级上报备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其应急预案报水利部及所在流域机构备案。

2.6。

项目法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在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组成如下:

指挥: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

副指挥:工程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

成员:工程各参建单位有关人员。

1

2

3

4

5

)按照应急预案,做好与工程项目所在地有关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沟通;

6

)配合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其它有关主管部门发布和通报有关信息;

7

)组织事故善后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8

)落实并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情况;

9

)组织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10。

)完成事故救援和处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2.7。

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2.7.1。

承担水利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应明确专人维护救援器材、设备等。

2.7.2。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和范围,制定施工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明确职责。

2.7.3。

在承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工程施工分包单位(包括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应当按照施工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明确职责。

2.7.4。

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职责应当与项目法人制定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调一致,并将应急预案报项目法人备案。

2.8。

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应当迅速组建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的统一领导与指挥。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工作准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研究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以及所主管工程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工程项目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3.2。

预警预防行动。

3.2.1。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特点和范围,加强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3.2.2。

对可能导致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后果的险情,项目法人和施工等知情单位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立即报告流域机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至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可能造成重大洪水灾害的险情,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等知情单位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防汛指挥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至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3.2.3。

4.

应急响应。

4.1。

i

ii。

iii。

iv。

四级。对应相应事故等级,采取。

i

级、

ii。

级、

iii。

级、

iv。

级应急响应行动。

4.1.1i。

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

30。

人以上(含本数,下同),或重伤(中毒)。

100。

人以上,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10。

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的事故。

4.1.2ii。

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或重伤(中毒)。

50。

人以上、

100。

以下,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

1

万人以上、

10。

万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的事故。

4.1.3iii。

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重伤(中毒)。

30。

以上、

50。

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的事故。

4.1.4iv。

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

3

人以下,或重伤(中毒)。

30。

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下的事故。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事故分级将适时做出调整。

4.2。

4.2.1。

水利部直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后,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启动。

i

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分管工程建设的副部长)或副指挥长(水利部办公厅主任)率水利部工作组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启动。

ii。

iii。

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司长)或副主任(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分管工程建设的副司长)率水利部工作组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启动。

iv。

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处长率水利部工作组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4.2.2。

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后,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协助和指导地方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应急处置的工作。

启动。

i

ii。

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率水利部工作组协调、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启动。

iii。

iv。

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处长率水利部工作组协调、指导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4.3。

事故报告。

4.3.1。

事故报告程序。

1

4

小时。流域机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同时向事故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局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报告的方式可先采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递交正式书面报告。在法定工作日向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夜间和节假日向水利部总值班室报告,总值班室归口负责向国务院报告。

2

3

)对于水利部直管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工程项目,在报告水利部的同时应当报告有关流域机构。

4

)特别紧急的情况下,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以及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向水利部报告。

4.3.2。

事故报告内容。

1

)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以下内容:

1

2

3

)事故报告的单位、报告签发人及报告时间和联系电话等。

2

)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1

2

)事故原因分析;

3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4

)抢险交通道路可使用情况;

5

)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等。

4.3.3。

相关记录。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明确专人对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4.4。

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置。

4.4.1。

水利工程建设发生质量与安全事故后,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成立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由到达现场的各级应急指挥部和项目法人、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组成。

在事故现场参与救援的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挥,并及时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汇报有关重要信息。

4.4.2。

水利工程建设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后,项目法人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4.3。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各级应急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并根据工程特点、环境条件、事故类型及特征,为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4.4.4。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故状态,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划定事故现场危险区域范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

4.4.5。

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为缩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明显的标记和书面记录,尽可能拍照或者录像,妥善保管现场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4.5。

新闻报道水利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水利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递,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国务院新闻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协调,重大情况报国务院决定。

5.

应急结束。

5.1。

结束程序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决定应急结束。

5.2。

善后处置。

5.2.1。

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影响范围,有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要督促、协调、检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5.2.2。

项目法人及事故发生单位应依法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妥善解决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以及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排,按规定做好有关损失的补偿工作。

5.2.3。

项目法人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产生的损失逐项核查,编制损失情况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并抄送有关单位。

5.2.4。

项目法人、事故发生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工作。

5.2.5。

项目法人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修复或处理发生事故的工程项目,尽快恢复工程的正常建设。

5.3。

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及时进行整改。

5.3.1。

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调查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组织的职责如下:

1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

)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

)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

4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

)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

6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3.2。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发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况;

2

)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

)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4

)事故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估;

5

)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

)事故结论;

7

)事故责任单位、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建议;

8

)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9

10。

)各种必要的附件等。

5.3.3。

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应当执行《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5.3.4。

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事故应急处置的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的实际应急效能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完善和补充。

5.3.5。

项目法人、事故发生单位及工程其它参建单位,应当从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后续工程安全、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

5.3.6。

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提出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6.

应急保障措施。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6.1.1。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部门及人员通讯方式应当报上一级应急指挥部备案,其中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急指挥部的通讯方式报水利部和流域机构备案。

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有关组成单位和人员名单由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总编印分送各有关单位,需要上报的,报有关部门备案。通讯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便及时更新。

6.1.2。

正常情况下,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和主要人员应当保持通讯设备。

24。

小时正常畅通。

6.1.3。

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后,正常通讯设备不能工作时,应立即启动通讯应急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讯设施,启用备用应急通讯设备,保证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畅通,为事故应急处置和现场指挥提供通讯保障。

6.1.4。

通讯与信息联络的保密工作、保密范围及相应通讯设备应当符合应急指挥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工程现场抢险及物资装备保障。

1

)根据可能突发的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性质、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工程有关施工单位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2

)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当首先充分利用工程现场既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同时在地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下,动用工程所在地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其它社会资源。

6.2.2。

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队伍:

1

)工程设施抢险队伍,由工程施工等参建单位的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工程设施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

)专家咨询队伍,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等工作的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能评价与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相应应急对策和意见;并负责从工程技术角度对已发事故还可能引起或产生的危险因素进行及时分析预测。

3

)应急管理队伍,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信息交换。

6.2.3。

经费与物资保障。

地方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资金和物资供给。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6.3.1。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整合水利工程建设各级应急救援专家并建立专家库,常设专家技术组,根据工程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及时派遣或调整现场应急救援专家成员。

6.3.2。

各级应急指挥部将组织有关单位对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提高应急监测、预防、处置及信息处理的技术水平,增强技术储备。

6.3.3。

6.4。

宣传、培训和演练。

6.4.1。

公众信息交流。

1

)本应急预案及相关信息公布范围至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2

)项目法人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公布至工程各参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备案。

6.4.2。

培训。

1

)水利部负责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急指挥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

)项目法人应当组织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人员进行各类质量与安全事故及应急预案教育,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3

)培训对象包括有关领导和有关应急人员等,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培训情况要留有记录并建立培训档案。

6.4.3。

演练。

1

2

)项目法人应急处置指挥部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及事故特点,组织工程参建单位进行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必要时邀请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或社会公众参与。

3

)演练结束后,组织单位要总结经验,完善和改进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6.5。

监督检查。

6.5.1。

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对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实施应急预案进行指导和协调。

6.5.2。

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事权划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指挥部对项目法人以及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急预案进行监督检查。

6.5.3。

项目法人应急指挥部对工程各参建单位实施应急预案进行督促检查。

6.5.4。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有具体的监督、检查办法和程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拒不执行的,报请有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7.1.1。

本预案报国务院并抄送有关部门,由水利部具体负责管理与更新。

7.1.2。

适时对本预案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有关部门、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急指挥部等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参加,并视评审结果和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完善或修订。本预案更新后报国务院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

7.1.3。

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急指挥部制定及其更新的事故应急预案应报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7.1.4。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水利部及时组织修订。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

7.2.2。

对水利工程建设中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的责任,并予以处罚;相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由监察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3。

各级应急处置指挥机构、项目法人及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按本预案要求,承担各自职责和责任。在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由于玩忽职守、渎职、违法违规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责任,并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

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水利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系人:赵东晓。

;李富根。

传真:

7.4。

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区建筑工程施工的实际,特制定《临川区建设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指在临川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伤合计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三)整体模板支撑体系坍塌;

(四)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一)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建设局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二)成立临川区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建设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建设局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

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设在区建设局,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工程综合管理站,负责落实值班和应急处理具体工作。

(三)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五)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七)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八)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布。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地的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并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区政府。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和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部门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二)指挥部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区政府并通知相关单位,同时派人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必要时可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区公安局或驻军及武警部队,请求给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报警电话:110或119。

医疗救护报警电话:120。

(一)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报告区建设局主要领导,并迅速上报区政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建设开发单位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立即组织或通知就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机械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

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最大可能迅速调集需要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车辆迅速投入开展抢救及突击抢救行动,调查现场情况,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安排技术专家根据工程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抢救方案,同时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问题,必要时请求武警、消防部门协助抢险,请公安部门配合,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

(2)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自我保护。

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一)区建设局针对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各建筑开发单位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的内容,并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发生信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各自岗位,迅速开展工作。对任何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方案

1)严禁学生将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带入学校。

2)严禁在学生宿舍里使用除原安装的空调机、电风扇、照明灯外的一切电器。

3)严禁在校园内存放或燃放烟花爆竹等。

4)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纸、杂物、树枝、树叶等。

5)组织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6)进行师生自护疏散、紧急逃生、消防器材使用等演练。

2、出现火警。

1)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值日行政报告,并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步伐切断电源、燃气源等;学校值日行政接报后,应紧急报告校长以便立即组织有效扑救,防止火势蔓延。

2)迅速组织学生从最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组织学生扑救)。

3)在实施第一、第二条款同时,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4)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必要时拨打xxx电话、xxx急诊电话或向xxx求援。

5)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迅速上报xxx,市教育局等上级有关部门。

三要”:要熟悉自己所住的环境;要警惕烟毒的侵害;要保持沉着冷静。

三救”:挑选逃生通道自救;向外界求救;结绳下滑自救。三不”:不乘普通电梯;不轻易跳楼;不贪恋财物。三法”:匍匐前进法:绝对不能以身体站直的姿势去跑;毛巾捂鼻法:毛巾要用水打湿;棉被护身法:用湿棉被做掩护,贴近地面匍匐通过浓烟密布的走廊和房间。如果衣裤着火,应脱掉或在地上打滚,将火熄灭。

3、相关约定。

1)信报号:我校以急速的“锣声”为信报号。有电时可配合使用广播。

2)路线:不论是在宿舍还是课室,各班在班干或教师的带领下均按就近原则从最近的楼梯口先低层再高层的`有序下楼(具体路线见相关图表)。下楼时切勿惶恐推搡。

3)集合地点:足球场。高一在足球场的北段,高二在足球场的南段,高三到篮球场。从北端起依次为101,102……125,201,202……226班。

1)各寝室选有责任心、组织能力强的学生担任本宿室负责人。

2)所有同学要熟悉信报号、路线和集合地点。

3)学校领导、教师、保安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组织。

建筑工程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防止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在工程项目发生事故状态下,迅速有序地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制定本预案。

2.1危险源情况。

根据从事工程的项目特点,所承接的项目主要有机械设备、电气焊、高空作业等工程施工。可发生和重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安全事故有高空坠落事故、触电事故、坍塌事故、电焊伤害事故、车辆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机械伤害事故等。

3.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与职责。

企业一把手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第一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指挥工作。成员分别由公司副经理、公司总工程师组成。项目经理是应急救援第一执行人,担任副组长,负责紧急情况处理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工作。

3.2应急小组下设机构职责。

(1)抢险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抢险行动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抢险进展情况。

(2)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阻止非抢险救援人员进入现场,负责现场车辆疏通,维持治安秩序,负责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

(3)后勤保障部:主要职责是负责调集抢险器材、设备;负责解决全体参加抢险救援工作人员的食宿问题。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等工作。

(5)善后处理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做好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协调落实遇难者家属抚恤金和受伤人员住院费问题;做好其他善后事宜。

(6)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图纸的测绘,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件的性质,提出应对措施,如确定为事故,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应急物资及装备。

(1)救护人员的装备:头盔、防护服、防护靴、防护手套、安全带、呼吸保护器具等;

(2)灭火剂:水、泡沫、co2、卤代烷、干粉、惰性气体等;

(3)灭火器:干粉、泡沫、1211、气体灭火器等;

(4)简易灭火工具:扫帚、铁锹、水桶、脸盆、沙箱、石棉被、湿布、干粉袋等;

(5)消防救护器材:救生网、救生梯、救生袋、救生垫、救生滑杆、缓降器等;

(6)自动苏生器:适用于抢救因中毒窒息、胸外伤、溺水、触电等原因造成的呼吸抑制或窒息处于假死状态的伤员。

(7)通讯器材: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

(8)工程抢险交通车辆3台。

(9)吊装、推土设备各两台。

4.1培训。

(1)根据受训人员和工作岗位的不同,选择培训内容,制定培训计划。

(2)培训内容: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如何正确处理各种事故;自救与互救能力;各种救援器材和工具使用知识;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工作岗位存在哪些危险隐患;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4.2演练。

项目部按照假设的事故情景,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实际演练,将演练方案及经过记录在案。

5预案修订与完善。

(1)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运用到应急救援中去,以及对不断变化的具体情况保持一致,预案应进行及时更新,必要时重新编写。

(2)对危险源和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3)在实践和演习中提高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项目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直接由公司组织成立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作指挥。

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对伤亡者及时地进行施救和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阴止事故的扩大和更多的人员伤亡。

当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该《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世主援预案》,以利伤者能够及时得到抢救和避免事故的扩大。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1、组织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并通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拨打报警电话110、120急救电话通知急救,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2、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原因。

3、负责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

5、按照"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事故处理原则,书面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经过。

6、遵守"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使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到教育,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认真查处事故责任人。按规定实施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一)应急准备:

汽车一辆,担架二付,听诊器一个,血压计一个,氧气袋二个,药棉笺十包,绷带十卷,消毒药水三瓶,消炎药品三种。

(二)急救器材的维护与保养:指定专人定期对急救器材进行维护和保养。对过期药品及时更换,保持急救器材的清洁卫生,防止病菌的侵入。

(三)在作业场所发生的事故,急救人员应按下列方法进行救助:

一)急救工作的设置与安排。

1、根据项目部工程规模建立急救机构,随时提供急救服务,确保及时将受伤和急病人员送去医院。

2、项目部急救机构有应定期培训急救人员,向职工进行急救知识教育,添置急救红品和器材。

3、施工现场应有受过急救培训、掌握抢救技术、熟悉砸事故中营救伤员技能的专职或兼职急救人员,并配备急救药品和急救器材。

二)受伤出血急救措施。

1、根据出血的特点、类型(外出血、内出血)和失血的表现,采取正确的止血方法,阻止出血。

2、采用止血带止血,其位置应靠近心脏的一端和紧靠伤口处。止血袋不能直接缠在皮肤上,其下应加毛巾等做成的平整垫子,其松紧程度以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脉搏为合适。

4、缠止血带后,加上标明止血带缠上的时间标牌,然后尽快将伤员送医院。

三)避免伤口感染。

1、伤口包扎应采用绷带、三角巾。没有时可以采用毛巾、手帕和衣服。

2、充分暴露的伤口应先用无菌料覆盖伤口后,再进行包扎。

3、包扎时应松紧适度,避免在伤口上打结。

4、以四肢的包扎,应露出趾的末端,以便于观察肢端血液循环情况。

四)骨折急救。

1、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处置骨折伤员。即弱呼吸、心跳停止时,先使其心肺复苏;大出血时,先止血包扎,然后进行骨折固定。

2、骨折固定应使用定型夹板和三角巾、绷带绑扎。

3、骨折固定后,应迅速将伤员送去医院。

五)搬运伤员。

1、搬运前,应迅速检查伤员伤势并进行必要的急救处理。

2、需要将伤员伤到安全地带时,应沿伤员身本长轴向直向拖行,不要从侧面横向拖行。

3、应使用担架或椅子、门板做成担架形式,应稳当牢固、防止伤员从担架上跌落。

4、凡头部、大腿、小腿、手臂、盆骨骨折或背部受伤者,不得让其坐在车上运送。

5、伤员的肢体断离时,不得用水冲洗断肢,应将断肢装入袋中,将袋口封好(切勿使水、冰块与断肢接触),然后用衣服包好,随伤员一起送往医院。

6、搬动伤员时,动作要轻,避免振动,要在最短的时间内送往医院。

六)心肺复苏的急救措施程序。

1、判断伤员有无意识,若无意识,应以仰卧体位放于坚实地面上。

2、开放气道,保持伤员的呼吸道畅通。

3、伤员无呼吸时,应进行人工呼吸。

4、伤员无脉搏时,应进行人工循环。

5、用担架搬运伤员时,应持续作心肺复苏,中断时间不得超过5s。

七)开放气道。

1、伤员仰卧平躺于坚实平面上、躯干应呈水平,头不可高于胸部并使头部后仰。

2、以拇指轻牵伤员下唇,使口微张,保持气道畅通。

3、头颈部受伤时,不要随意搬运伤员。

4、伤员无自主呼吸时,应检查口腔吸异物阻塞时应立即排除,无阻塞物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5、伤员能自主呼吸时,应继续保持气温畅通。

(一)工作场所内全体人员的.疏散要求:应遵循下列"排险救助的处理原则"进行现场人员的疏散排险和清理工作:

1、处置原则。

包括及时撤离人员、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当已投保建筑施工安全保险时)和及时进行排险救助工作。

2、"先撤人、后排险"的原则。

即在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险情后,应首先将处于危险区域内的一切人员先撤离危险区域,然后再有组织地进行排险工作。

3、"先救人、后排险"的原则。

4、"先防险、后救人"的原则。

5、"先防险、后排险"的原则。

在进入现场进行排险作业时,必须先采取可靠的支护等适合确保安全的措施,以免排险人员受到伤害。

6、"先排险、后清理"的原则。

只有在制止事故继续发展和排除以险情以后,才能进行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但这一切,都必须遵守事故的处理程序规定和得到批准以后才能进行。

7、保护现场的原则。

在事故调查组未决定事故现场原状之前,必须全力保护好现场的原状,以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就是所有在场人员在责任,破坏事故现场是违法行为。当然,为了进行救人和排险工作,允许采取以下做法:

(1)在不破坏现状的要求下,为了确保救人和排险工作,可以设置临时支护以阻止破坏的继续发展和稳定破坏时的状态。在设置支护措施前,应先折摄下当时现场全貌和局部情况照片,以免因实施支护时对其状况的可能扰动,造成以后调查分析工作的困难。

(2)当为了阻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而仅采取支护措施不足以阻止其发展时,或为了抢救伤员的需要,而必须拆队、搬走一部分结构或物品时,必须首先拍照(包括全貌、局部以及不同角度的状态),详细记录下当时的现状情况,并在撤出人员、构件、物品的原位上作出明显的和准确的标记(轮廓线、交叠位置等)。此外,从事故地点撤出的构件和物品应在现场的合适部位规整地堆放(不要叠放、混放)和作出标识,避免在吊运堆放过程中改变其拆下进的原状。

8、建立应急求援报警机制原则。

(1)上报报警:是指在作业场所发生事故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立刻向公司汇报,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当公司主要负责人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时,应按相关规定上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请求应急救援。

(2)内部报警:是指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公司项目经理部两级应急救援组织启动。公司总部在相关人员及事故现场的全体人员进入应急救援状态。其两级应急救援组织进入应急救援预案及实施应急救援。

(3)外部报警:是在内部报警启动的同时,按应急救援总指挥的部署,立即启动外部报警机制,向社会公共救援机构(公安、消防、医疗、救险等)报警求助。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若需要消防、救险、医陪等部门支援的,应立即打电话请求支援。

(1)消防部门电话:119。

(2)救险部门电话:110。

(3)医疗部门电话:120。

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准备工作和的能力。

项目部现场应急预案制定后,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核,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应急预案的适应性进行审核和确认,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

学校安全应急预案方案

校园安全无小事,校园安全应警钟长鸣。为加强学校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学校不断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保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处理,确保校园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安全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草拟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并落实,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各项安全指标和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安全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对校舍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1、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的能力。

2、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广播、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

4、教导处、少先大队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会生存,掌握自救本领。

5、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之中,时时讲,事事讲。

1、给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各专用教室、图书室等功能室配备灭火器,做到防患于未然。

2、保持安全疏散口的畅通无阻,保证随时能够正常使用。

3、学校在醒目处设立安全警示标牌,如:119、120等的使用说明。教育学生课间做正当游戏,不得推搡打闹,不得在校园及教室内追逐打闹、下课不许跑。

4、每年请消防宣传员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常识的培训,深化思想教育,使全体教师从根本上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及操作方法。

5、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每年组织人员进行火灾应急知识讲座,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学生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校园。

6、一旦出现火灾等险情,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在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7、学校和各班班主任老师签订安全责任书,使各位老师能时刻将学生的安全挂在心间,明确自己肩上责任。

8、学校每学期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紧急疏散演习。每学期开学大队部组织学生学习、讨论。利用班队会时间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内容包括:遇到险情如何处理、如何疏散等。

9、教育全校教师时时处处留心学生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到险情随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制止一些突发事件的'能力。

1、火灾:组织师生有序撤离,及时拨打119,上报主管部门,并组织教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积极灭火。

2、校外闲杂人员对学校的骚扰:组织教师积极应对,积极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并且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3、学生意外受伤:班主任在第一时间内组织有关人员送学生在就近医院得到救治和向学校领导报告,并立即通知家长,共同协商,将损失降到最低。

4、传染病防治:做好传染病的预防与宣传工作。发现后及时隔离,并对所接触过的人员和地方进行消毒(消毒时按照防疫站的有关措施进行),上报有关部门。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方案

为有效防治我社区天然灾害,避免与减轻天然灾害造成的丧失,保障人民生命与财产平安,根据上级天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请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与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与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与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组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与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与上报工作。

4)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与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与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社区两委会、社区住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3、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与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与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天然灾害防治事情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事情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社区巡查小组成员于每一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住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社区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区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社区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社区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xxx保管。

拆除工程安全的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指导和规范项目部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内的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对人员健康和项目部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依据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术语和定义。

(一)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损害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二)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三)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或静止部件、工具、加工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四)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五)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六)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七)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八)应急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机械伤害事故。交通等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主要通过项目部内部力量实施应急救援。

四、应急体系。

应急体系是项目部开展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基础。由组织体制、运作机制、法制基础和应急保障四个部分构成。

(一)组织体制。

1、管理机构:项目部经理室、总工室、一处、二处、试验室、材料室、机械处、财务室。

2、功能部门:项目部消防保卫、通信设备、财务资产等职能部门。

3、现场应急指挥:

(1)突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可独立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的,现场指挥者由事故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2)突发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后,需调派应急专业组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的,现场指挥者由应急专业组组长担任。

(二)运作机制。

在项目经理统一领导下,由事故现场指挥者集中指挥各应急专业组和有关单位,根据本预案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分级作出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

(三)法律基础。

1、国家法律法规及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2、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文件规定。

(四)应急保障。

项目部应急保障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基本应急设备设施、专用应急设备。各部门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落实本部门应急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的准备情况,保持所有应急保障资源的可用状态。各类应急人员要定期进行应急培训,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以具备紧急情况下应对事故的能力。应急设备、设施、物资不得被占用、挪用、破坏。

1、应急设施:项目部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会议室,配备相关的通信设施。

2、消防设施:项目部生生活区配有干粉灭火器16具。

3、医疗救护资源:项目部应急救治设备有急救箱、急救药品等。

4、应急运输工具:项目部可用于应急救援的机动车辆。

五、方针与原则。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内部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一)保护人员安全优先是指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当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保护财产不受损失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护人员的安全。

(二)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是指在事故救援初期,首先要想尽一切办法控制事故的蔓延,避免引发其他事故。

(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广泛的特点,因此救援行动必须迅速、准确,须把项目部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实行统一指挥下的分级负责制,以事故发生的区域为主,各部门根据本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工作;并根据事故的发展情况,采取内部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方式,尽量减少项目部的损失。

(四)大力加强全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各应急功能部门,要为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提供相应的技术和物资保障。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广泛组织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一)火灾事故。

1、突发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后,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向消防保卫部门报警,并拔打火警电话119,说明事故地点和原因,第一时间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援助;同时应正确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项目部接报后应立即调派消防、医疗等应急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灾。

2、各部门现场负责人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扑灭外围火势,切断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要迅速打开失火部位疏散通道,组织火场人员按疏散路线撤至安全地带。立即对现场受伤(困)人员展开救助,对一切可能引发连锁灾情的设备采取应急安全措施。

3、消防队到场后,扑救组撤出火场,转为警戒组,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作好外围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确保事故现场秩序。

4、突发一般性火灾事故后,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向项目经理部报警,同时拔打火警电话119,并正确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5、火灾基本扑灭后,有关专业组应派员监护现场,消灭余火。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危险物质,要及时进行围堵、收容、清消,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

6、要查明火灾事故原因,核定事故损失,明确事故责任,做好事故调查上报。并按照“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作出严肃处理。

(二)机械伤害事故。

1、突发重大机械伤害事故后,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关闭相应的电、气源,立即向项目经理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危害程度等情况。医疗救援应急专业组及救护车辆须在最短时间内将伤员转至互助医院进行抢救。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突发一般或较大机械伤害事故后,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关闭相应的电、气源,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危害程度等情况报告项目经理部。

七、培训与演练。

(一)项目部每年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应急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如何识别危险和危险源。

2、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时如何预警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3、各种基本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4、基本防护、自救、互救知识。

5、疏散现场人员的方法和程序等。

(二)应急培训和评估要求:

1、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应急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2、每次培训完成后,由项目部功能部门对应急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并做好考核记录,确保应急人员有能力应对突发事故。

3、根据培训内容和实际需要,由项目部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并保持相关记录。演练内容包括:

(1)生产区电器故障导致的火灾事故。

(2)生活区易燃物引发的火灾事故。

(3)机械伤害事故及其他隐患较突出的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