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报告(实用18篇)

小编: 雅蕊

在完成实践任务后,我们需要撰写一份详尽的实践报告,以记录和分享自己的经验和教训。实践报告是对实际操作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以下是一些范文供大家参考。

暑假司法局社会实践报告

xx新城与xx店东站距离约30公里,有多条公路贯穿两地,货运方便快捷,但客运交通仍亟待完善。实践小组到达xx店东站后,举目望去是玉米地连畴接陇,没有公交站牌,只有零星几辆远途的大巴,司机称车并不途经xx。无奈之下我们只好选择了打车。

行进中看到道路平整宽广,纵横在一片碧海里:这是对xx交通的初印象。然而满街的小三轮又揭示了道路宽广并不代表交通完善的事实。进入xx新城,我们才知道xx缺乏完善的交通系统:几辆类似景区游览车的篷车代行公交的职能;老城内甚至没有见到公交站牌,有寥寥几辆公交也是招手即停;红绿灯标志不明显,在有的十字路口甚至没有。

但是简单的交通系统也为居民的生活提供了便利。略显简陋的“公交”价格便宜,从老城到国际箱包厂一人也仅需两元。驾驶游览车的大多是当地人,有年少的也有年长的。由于没有规范的运营管理,司机多是自主找寻乘客,有时因为人未坐满,在箱包城附近绕了几圈也不出发,引来乘客怨怼。更甚者,司机们为了多载乘客吵了起来,出口便是再熟悉不过的“国骂”,这也算是民风淳朴吧。

跟着游览车在老城和箱包城之间来回几趟,发现无论是老城还是新城,道路绿化都不是很好,但城市很小,车辆也比较少,由是扬尘也不是很多。

xx在北京、天津、保定三角区的腹地中,有多条公路穿过,又即将修建到首都第二机场的快轨,实在是占得天独厚之利。把对xx交通区位优势的感叹留在身后,我们踏上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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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实践报告

xx年7月15日,我来到了孝义市司法局进行我的暑假实践,在司法局的两个多星期里,我了解到了孝义市是如何开展社区矫正的。

一、健全工作机构。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社区矫正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建了两支队伍。一是组建了兑镇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政法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担任,成员由镇财政、民政、劳保、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兑镇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兼任。同时,各村(居)委会组建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站,站长一般由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兼任,共组建社区矫正工作站17个。二是镇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共有成员12人。同时在全社会进行公开招募社区矫正自愿者,共招募干部、教师、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共30余人。三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年龄性别,设置了妇女帮教组、青年帮教组,为社区矫正步入正规化管理渠道打下了良好而坚实的基础。

二、建档立制。

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镇、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实施村(居)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接收”、“解除”程序。

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镇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规范了接收八项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同时,司法所对每个解除矫正的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最终提出要求和希望,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

四、专题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如交通肇事罪安排社区治安防范巡逻等。二是每个社区确立和选择一至二个公益性劳动基地,如共建单位、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公共场所(社区公园、绿化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提倡以分散为主,并实行公益劳动计分制,具体操作由司法所、各社区落实。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如矫正对象李某因与丈夫感情不和以及子女间关系紧张试图杀害家庭成员被判三缓五,置入社区后自觉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与家庭成员间无法在继续生活下去,无颜面在与亲戚邻居们相处沟通,几乎失去生活的勇气。通过心理疏导,家庭成员间的沟通,摆脱了她心理上的阴影,目前她与丈夫、子女关系融洽和睦,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五、人性化改造。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对曹某的走访,了解到他的犯罪过程是哥们义气,帮人打架,在被判缓刑后,自认为是其一生中的污点,他这一辈子就此完了,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十分悲观。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父母由原来对他不放心,担心他会走极端,现在他父母亲对他很放心,多次感谢司法所对他儿子的帮教。据统计,今年仅通过心理疏导,就打开4名矫正对象的心灵,唤醒了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勇气,并为2人解决了低保问题。

六、正面引导。

司法所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识培养典型的挖掘典型事例,以点带面,提升监管质量。如已解矫的付某,自接收为矫正对象后,由于因交通肇事背上10万余元的沉重经济负担,妻子埋怨赌气跑回娘家不归,思想上十分悲观,生活上也失去了信心。在矫正工作人员的鼓励和帮助下,协调吴山贡鹅店给付某夫妻俩安排了工作,有了固定经济收入,生活有了保障,工作也干得很出色。这类典型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都及时向被矫正人员进行大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镇矫正办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人力不足;二是经费的不足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困难;三是专业性知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检察院司法实习实践报告实习报告

盗窃与抢夺有一个共同特征:行为人窃取财物都违背了所有人或持有人的意思,同时未对所有人或持有人使用暴力或胁迫;而二者的区别,我认为,即在于盗窃手段具有“行为秘密性”的本质特征,而抢夺罪的犯罪手段则不具有这种属性。

综上分析,我认为在本案中孟中最终取得手机并不是因欺诈手段或抢夺而得,而是因秘密窃取而得。孟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使财物脱离物主的控制,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然后秘密窃取据为己有,其行为属于盗窃性质。孟中非法占有财产起主要作用的具体手段是秘密窃取而非欺骗。孟中的行为属于以欺骗手段造成占有者的财物支配力松弛,违反其意思取得,而不是有占有者自行交付的,不是诈骗而是窃取行为。这种“诈术盗窃”的方法,实际上是通过实施诈骗行为,为盗窃行为创造方便条件,对财物的取得方式最终还是靠窃而非骗,不是财物所有人“自愿”交出了财物。

因此,我认为本案应属于盗窃罪。

三、结语。

通过这次实习,我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方面的知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用有所了解。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学习,我认为对我以后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度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的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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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司法局社会实践报告

专业:新闻学。

学号:。

实践地点:xx市司法局。

这个寒假我参加了自治区司法厅、共青团xx区委决定联合开展20xx年xx“青年志愿者xx行动”寒假服务活动,利用寒假返乡期间到家庭所在地xx市的司法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实践期间,作为一名志愿者,我有幸参与了两起民事纠纷的咨询和调解工作、了解社矫人员的社矫情况、到交通庭旁听一起交通事故的开庭情况、到公证处整理资料以及帮助公证处协管人员处理公证事务等志愿活动。通过这次志愿活动我能够深入基层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活动,为促进平安xx、法治xx建设奉献一份绵薄的力量,而且更加贴近社会、收获了许多知识和经验,为以后步入社会打下一点基础。做志愿者对我来说也是一次难忘的宝贵经历,我在活动中付出了努力,也收获了许多经验和感动。这次的志愿者经历让我对社会和人生都有了新的体会,也让我对法律和法制建设有了心得体会,实在是获益匪浅。

实践内容:

一、在司法所志愿服务期间,我主要是了解社矫人员的社矫情况,参与社区纠纷的咨询和调解工作。通过阅读社区矫正人员的资料,以及听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描述和讲解,我大致地了解了社区矫正工作。当有社区纠纷的当事人来司法所咨询时,我聆听了当事人的咨询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解答;我还和司法所所长以及其他几位志愿者一起到纠纷社区居委会去参加纠纷调解工作。

二、一月二十三日,我和司法所里的一位律师,以及其他几位志愿者一起去交通庭旁听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开庭。在交通庭里,和工作人员交谈了一下,并阅读交通庭宣传栏里面的一些墙报,了解有关我市交通事故纠纷和交通庭的一些常识。

三、在司法所参与志愿活动后,我又去了公证处。在公证处我主要是做一些琐碎工作,协助工作人员的工作。此外还和公证人员一起下乡参加有关公证的事项。

发现问题:

一、在司法所参加志愿活动时,在阅读一些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的资料的时候,我发现他们不够认真,在接受法制教育后的总结略为马虎,令人有种在应付的感觉,我认为这或许既有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自身的原因,也有社区矫正工作方法上的问题,应该改进社区矫正方法,加强感化教育,让社区矫正人员真正受教受益。另外,有挺多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都提到,十分后悔当初没有认真学习法律,导致不懂法的自己犯下错误。所以我认为,对于减少犯罪来说,进行普法教育也是重要的举措。基本的法律宣传和法律教育很有必要。

二、在司法所参加志愿活动时,在参加社区纠纷的咨询工作时,我发现一些来咨询的当事人对法律知识的缺乏十分严重,这种无知导致他们焦虑过度,认为问题无法解决是司法所工作人员不作为,甚至谩骂司法所工作人员。如果他们懂法、并懂得司法所等单位的一些程序怎么走,他们就不会如此急躁。因此我认为我国应加强对基层的普法工作,这有利于减少纠纷,和谐社会。

三、在司法所参加志愿活动时,在和所长、其他志愿者一起去社区参加社区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时,我发现我国的社区纠纷调解工作上的一些不足。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组织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量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进行人民调解能够减少法律纠纷,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人民调解确实是一种很好的举措,但是在某些方面确实做得不够完善,比如缺乏深谙法律的专业人员协助协调、某些相关法律并不完善、对基层群众普法教育的不足等等。得有一次我和所长、其他几位志愿者一起去某社区调解一桩土地纠纷,据说这是20xx年的土地纠纷了,直至20xx年都没能完全解决...那天我和几位志愿者就只是坐在后面旁听,争执的双方你一言我一语争了好长时间,都没能提出一个解决方案来,有时候说着说着竟谈到谁借了谁的钱、谁又诬赖了谁这种无关解决问题的事情上来了,实在是浪费时间。我觉得我国在立法、执法和普法的道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农村司法实践调研报告范文优选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四章耕地保护。

第五章建设用地。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_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五条_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根据_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在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_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共和国森林法》、《中华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

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或者县级以上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十七条各级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_规定。

第十八条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第十九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二)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第二十条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_批准。

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_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政府审查同意后,报_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批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十二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农用地。

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

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第二十三条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在江河、湖泊、水库的管理和保护范围以及蓄洪滞洪区内,土地利用应当符合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符合河道、湖泊行洪、蓄洪和输水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建设用地和土地利用的实际状况编制。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程序相同,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列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内容,向同级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六条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经_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_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二十七条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制度。

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

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配合调查,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评定土地等级。

第二十九条国家建立土地统计制度。

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共同制定统计调查方案,依法进行土地统计,定期发布土地统计资料。

土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提供有关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共同发布的土地面积统计资料是各级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

第三十条国家建立全国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动态监测。

第四章耕地保护。

第三十一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三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_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_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_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_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_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

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第三十八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

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第四十一条国家鼓励土地整理。

县、乡(镇)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

第四十二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第五章建设用地。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_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_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

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_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并报_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其中,经_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_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五十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

第五十一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_另行规定。

第五十二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政府批准。

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_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政府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五十九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第六十一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政府审核,由县级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第六十四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

(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六十八条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要求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文件、资料和作出说明的,应当出示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第六十九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就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第七十条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自己无权处理的,应当向同级或者上级政府的行政监察机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书,有关行政监察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七十一条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十二条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并给予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行政处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

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第八十一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第八十二条不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

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八十四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逾越职权、徇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八十五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使用土地的,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六条本法自1月1日起施行。

中华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12月27日_令第256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二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_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

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_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_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_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

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第七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八条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_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_有关部门编制,报_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报_批准。

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_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各该市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经省、自治区政府审查同意后,报_批准。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有关政府组织本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乡(镇)政府编制,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批准。

第九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

第十条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需要,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开垦区、建设用地区和禁止开垦区等;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

土地分类和划定土地利用区的具体办法,由_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_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批准后,乡(镇)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

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规划目标;。

(二)规划期限;。

(三)规划范围;。

(四)地块用途;。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日期。

第十二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原编制机关根据_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

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后,涉及修改下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上一级政府通知下一级政府作出相应修改,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二)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

(三)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

土地调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土地权属;。

(二)土地利用现状;。

(三)土地条件。

地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经本级政府审核,报上一级政府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报_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

土地调查规程,由_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_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_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_有关部门制定土地等级评定标准。

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等级评定标准,对土地等级进行评定。

地方土地等级评定结果,经本级政府审核,报上一级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土地等级每6年调整1次。

第四章耕地保护。

第十六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耕地,以及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分别由市、县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负责开垦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第十七条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600公顷以下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批准;开发600公顷以上的,报_批准。

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第十八条县、乡(镇)政府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土地整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进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的百分之六十可以用作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指标。

土地整理所需费用,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者共同承担。

第五章建设用地。

第十九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农用地转用指标;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还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

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第二十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市、县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次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政府。

(二)有批准权的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其中,补充耕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的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

(三)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建设项目分别供地。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市、县政府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一次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方案分期申请建设用地,分期办理建设用地有关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供地方案,报市、县政府批准;需要上级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政府批准。

(三)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四)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通过招标、拍卖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由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方案,报市、县政府批准后,由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第二十三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

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涉及农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二)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涉及国有农用地的,不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经市、县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其中,补充耕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的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供地方案由批准征用土地的政府在批准征用土地方案时一并批准(涉及国有农用地的,供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的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

(三)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政府组织实施,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四)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涉及农民集体所有的未利用地的,只报批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第二十四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未利用地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但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军事设施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以及_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用地,应当报_批准。

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政府批准后,由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政府裁决。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

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第二十九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国有土地租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第三十条《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应取得的平均土地纯收益。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土地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二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除采取《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措施外,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拍照、摄像;。

(三)责令当事人停止正在进行的土地违法行为;。

(四)对涉嫌土地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办理有关土地审批、登记手续;。

(五)责令违法嫌疑人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第三十三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的,由责令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决定的上级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

对于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决定,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对于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决定,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由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进行开垦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五条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七条阻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第三十九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

第四十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2倍以下。

第四十一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土地复垦费的2倍以下。

第四十二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

第四十三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耕地复垦费2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191月1日起施行。

1991年1月4日_发布的《中华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同时废止。

大学生司法局社会实践报告范文

在参加这个志愿者活动之后,我有比较深的体会。虽然我在这之中花费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我收获的要比我付出的多。虽然由于自身技能不足和知识量少等原因,我并没能够帮上太大的忙,但是司法所和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依然对我们很好,他们很照顾我们,对我们很热情也很有耐心,教我们怎么工作、怎么处理问题、怎么待人接物,还总是与我们分享好吃的,他们让我们收获到了很多经验和感动,我对他们十分感激。

通过在司法所的志愿活动,我了解到一些关于我国基层司法情况,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单位,,是基层zd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落实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等重要职能。司法所的工作能有效减少犯罪、维持社区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还有,通过参与调解工作,我了解到我国基层纠纷调解的一些措施和情况,学习到了一些调解的技巧和讲话的艺术,懂得了以和为贵的重要意义。通过阅读交通庭宣传栏里面的一些墙报,我大致了解到我我市交通庭的职责和成绩、关于我市交通纠纷的一些情况。通过观摩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开庭,我了解到关于法庭的一些程序和知识。在公证处,我和工作人员以及另一名志愿者一起整理案卷,整理案卷是一份耗时的活,这考验了我们的细心和耐心。平时协助工作人员的工作,也锻炼了我的能力。而且在服务过程中,我还了解到了很多关于公证的程序和知识。

司法局、司法所都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这里的工作人员都热情负责,使人倍感温暖。在这里我也和另外几个志愿者建立了友谊关系,互助互爱,互相交流分享。记得有一个周末他们还一起组织去果园摘砂糖橘,虽然那次我因为有其他事所以没有参加,但是从照片上都可以看到大家的和谐快乐气氛。

法制建设能让更加美好,建设法制、平安是我们共同的梦想,我很遗憾我所做的贡献还太少太少。可是我依然会学习,会努力,争取了解的法律知识,在以后,在未来,继续关注特别是基层的法制建设和普法教育,争取能够继续为法制建设做贡献,继续在法制之路探索。此次的志愿者经济也是我人生难忘的宝贵经历,这样的活动让我更加贴近社会,也让我的寒假更加充实、更加有意义了,我希望我以后也能得到这样的志愿服务机会,能在志愿服务中奉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一、实习的基本概况。

实习地点:x镇政府司法所。

实习时间:20xx年3月至20xx年4月。

实习目的。

在实习工作中检验自己3年法学专科对专业知识的学习水平,用实际工作来消化专业理论知识;了解基层中的司法所的职能和作用;了解基层对法制的宣传力度在实践中加深巩固自己在学校中的理论知识,做到学以致用;走近社会中的司法实践,了解群众中的普法宣传力度;实际感受社会工作的竞争力,为进一步走向社会做了基础和充足的心理准备。

二、实习工作的认识收获。

在临近毕业时,我们迎来了对所学几年的法学知识的实际应用的考验、初步踏入社会的缓冲阶段:毕业生工作实习阶段。我选择的实习地点是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临西镇的司法所,隶属于临西镇镇政府。我很感谢司法所中新进的两名的选调生,他们给了我很多的信心和鼓励,并且在实习工作中给我提供了详细认真的指导和帮助。

通过实习了解了基层司法所的性质和任务:基层司法所是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是承担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县区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工作。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通过综合运用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执法监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手段;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员单位,属于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体系的重要一环,处于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第一线。司法所的重要的职责都有: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助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其中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所中的重点,司法所中的人民调解员都是积极为乡镇居民的纠纷调解而忙碌,我有幸跟着去过处理一次邻里间的纠纷,那些乡亲们对人民调解员的处理都很信服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组织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来进行说服教育,规劝以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相谅解互相礼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的基本形式,依法设立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本省各村委会、居委会都应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安置帮教工作也是所内重要的工作内容。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中的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包括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法治与职业教育、刑满释放时的衔接、回归社会后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等环节的工作。其次,基层的法制宣传和服务同样是司法所的不容忽视的工作的内容。基层法律服务是指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乡镇和城市街道设立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立足基层,接受公民、社会组织和基层人民政府的委托,提供一定范围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活动。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应聘担任法律顾问;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主持调解纠纷;解答法律咨询;代书法律事务文书;协助办理公证事项;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法律服务事项。

为了保持政府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司法权益,维护正常秩序。在乡镇机构改革后,加大了基层司法所的职能,而乡镇信访接待工作是基层司法所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

三、实习工作内容和感触。

我在司法所内的实习工作主要是文书整理、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初到司法所时,因为对那里的工作不是很了解,我只是负责一些简单的文书整理和文字录入工作。虽然工作不难也有些繁琐,但我没有轻视。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我认真制作、仔细检查,争取不在文字和格式上出错误,培养自己认真负责的工作的态度。之后,我曾经跟着司法所的一位人民调解员伯伯去过临西镇的仓上村去处理过一件邻里纠纷。我们一天向那里跑了两趟,只是为了一家人胡同在胡同堆砌了些废弃砖头妨碍了另一家的外出,双方口气又不好以致纠纷产生。我们对俩家的人分别劝说调解,最终他们达成了和解。让我也为调解员伯伯的说服力和在群众中的信服度而开了眼界。调解员伯伯让我不要因事小而轻视,要认真。还告诉我:吃这口饭就得认真负责为老百姓去干点实事,老百姓的事就没小事。我很受感触也很有收益。

基层纠纷调解组织一般有三级,即镇调解中心、管区的调节站和村调解委员会。临西镇的司法调解中心是一个多层次,有多个部门:如派出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工商行政管理所、民政办、信访办等,司法所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对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提高调解委员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等都由司法所指导。实习期间参加组织村调委会成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对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卷宗进行归档的实际操作。从人民调解卷宗归档工作中了解到基层纠纷的一些特点:主体的多元化;纠纷类型的多样化;纠纷多因小事引起。为以后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知识储备,也深刻的理解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稳定及和谐的建设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在实习工作中我也参与了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去基层宣传法律知识,到部分乡村开法制讲座。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是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法治含两个方面的基本原则,一是制定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二是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只通过普法教育让公民了解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公民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四、对策建议与领悟。

在实习期间,从工作中接触到案例了解到基层人民群众法律知识的严重缺乏和法律意识的欠缺,深感普法宣传的重要性、紧迫性。多数群众都认为法律的作用只是对罪犯才有用的,而且有点民事纠纷也觉得不值得花钱请律师打官司。没有对法律正确的看法和态度,这些对普法宣传是一大阻力。在实习期间就普法宣传开展了如:准备法制讲座的资料、准备各种宣传道具、出法制墙报等实际性的法制宣传工作。面对基层农村的法律现状,我们不得不考虑这么一个问题:基层农村中的法律意识应该怎么样去培养?社会发展了,经济也发展了,法律意识该怎么上去呢?我们要针对农村基层进行一场法律思维的传播工作,用我们真(baogao.)实的样板案例和法律普及的作用的典型去宣传法律的基础知识。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且任重道远,需要司法工作者们的不断努力。在普法宣传讲座上我认真听取并记录了法制讲座内容,和群众提问。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我深刻领会到,作为法律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是很重要的。

在实习的期间,我接触了大量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通过亲自实践参加了法律宣传活动。让我对大学里学习到的专业知识有了更为深刻和形象的学习,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相互结合,更加准确的把握了法律知识的内涵。这次实习工作的经验并不是靠学校书本知识就能让我掌握到。在实习工作中,我领会到:专业知识与实际实践应用上的差别。当前随着社会和市场经济的多样化发展,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完善,因此只有每时每刻不断的吸收新的知识,不断完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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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司法局社会实践报告

整个法制宣传活动我作为随从人员,参加了在三个小区的法制讲座,听取并记录了讲座内容,和群众提问。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我深刻领会到,作为法律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尤为重要,即使的吸收新的知识,还要有机敏的应变能力。

在整个实习期间,我接触了大量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知识,通过亲自实践进行宣传活动。是我对大学里学习到的专业知识有了更为深刻和生动的理解,通过理论和实践了结合,更加准确的掌握了法律知识的内涵。这次实习经验并不是能够可以通过学校书本知识就可以掌握到的。在实践中,我领会到了,专业知识与实际实践应用上的差别。当前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不断的完善,每天都会有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各种政府文件数不胜数,因此只有每一天,每一刻不断的吸收新的知识,不断完善自己才能够在法律这一行业立足脚步,寻求新的成就。

一、实习的基本概况。

实习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临西镇政府司法所。

实习时间:20xx年3月至20xx年4月。

实习目的:

在实习工作中检验自己3年法学专科对专业知识的学习水平,用实际工作来消化专业理论知识;了解基层中的司法所的职能和作用;了解基层对法制的宣传力度在实践中加深巩固自己在学校中的理论知识,做到学以致用;走近社会中的司法实践,了解群众中的普法宣传力度;实际感受社会工作的竞争力,为进一步走向社会做了基础和充足的心理准备。

二、实习工作的认识收获。

在临近毕业时,我们迎来了对所学几年的法学知识的实际应用的考验、初步踏入社会的缓冲阶段:毕业生工作实习阶段。我选择的实习地点是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临西镇的司法所,隶属于临西镇镇政府。我很感谢司法所中新进的两名的选调生,他们给了我很多的信心和鼓励,并且在实习工作中给我提供了详细认真的指导和帮助。

通过实习了解了基层司法所的性质和任务:基层司法所是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是承担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县区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工作。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通过综合运用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执法监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手段;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员单位,属于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体系的重要一环,处于化解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第一线。司法所的重要的职责都有: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助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其中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所中的重点,司法所中的人民调解员都是积极为乡镇居民的纠纷调解而忙碌,我有幸跟着去过处理一次邻里间的纠纷,那些乡亲们对人民调解员的处理都很信服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组织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来进行说服教育,规劝以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相谅解互相礼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的基本形式,依法设立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本省各村委会、居委会都应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安置帮教工作也是所内重要的工作内容。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中的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包括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法治与职业教育、刑满释放时的衔接、回归社会后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等环节的工作。其次,基层的法制宣传和服务同样是司法所的不容忽视的工作的内容。基层法律服务是指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乡镇和城市街道设立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立足基层,接受公民、社会组织和基层人民政府的委托,提供一定范围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活动。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应聘担任法律顾问;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主持调解纠纷;解答法律咨询;代书法律事务文书;协助办理公证事项;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有关法律服务事项。

为了保持政府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司法权益,维护正常秩序。在乡镇机构改革后,加大了基层司法所的职能,而乡镇信访接待工作是基层司法所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

三、实习工作内容和感触。

我在司法所内的实习工作主要是文书整理、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初到司法所时,因为对那里的工作不是很了解,我只是负责一些简单的文书整理和文字录入工作。虽然工作不难也有些繁琐,但我没有轻视。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我认真制作、仔细检查,争取不在文字和格式上出错误,培养自己认真负责的工作的态度。之后,我曾经跟着司法所的一位人民调解员伯伯去过临西镇的仓上村去处理过一件邻里纠纷。我们一天向那里跑了两趟,只是为了一家人胡同在胡同堆砌了些废弃砖头妨碍了另一家的外出,双方口气又不好以致纠纷产生。我们对俩家的人分别劝说调解,最终他们达成了和解。让我也为调解员伯伯的说服力和在群众中的信服度而开了眼界。调解员伯伯让我不要因事小而轻视,要认真。还告诉我:吃这口饭就得认真负责为老百姓去干点实事,老百姓的事就没小事。我很受感触也很有收益。

基层纠纷调解组织一般有三级,即镇调解中心、管区的调节站和村调解委员会。临西镇的司法调解中心是一个多层次,有多个部门:如派出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工商行政管理所、民政办、信访办等,司法所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对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提高调解委员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等都由司法所指导。实习期间参加组织村调委会成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对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卷宗进行归档的实际操作。从人民调解卷宗归档工作中了解到基层纠纷的一些特点:主体的多元化;纠纷类型的多样化;纠纷多因小事引起。为以后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知识储备,也深刻的理解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社会稳定及和谐的建设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在实习工作中我也参与了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去基层宣传法律知识,到部分乡村开法制讲座。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是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法治含两个方面的基本原则,一是制定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二是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只通过普法教育让公民了解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公民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四、对策建议与领悟。

在实习期间,从工作中接触到案例了解到基层人民群众法律知识的严重缺乏和法律意识的欠缺,深感普法宣传的重要性、紧迫性。多数群众都认为法律的作用只是对罪犯才有用的,而且有点民事纠纷也觉得不值得花钱请律师打官司。没有对法律正确的看法和态度,这些对普法宣传是一大阻力。在实习期间就普法宣传开展了如:准备法制讲座的资料、准备各种宣传道具、出法制墙报等实际性的法制宣传工作。面对基层农村的法律现状,我们不得不考虑这么一个问题:基层农村中的法律意识应该怎么样去培养?社会发展了,经济也发展了,法律意识该怎么上去呢?我们要针对农村基层进行一场法律思维的传播工作,用我们真(baogao.)实的样板案例和法律普及的作用的典型去宣传法律的基础知识。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且任重道远,需要司法工作者们的不断努力。在普法宣传讲座上我认真听取并记录了法制讲座内容,和群众提问。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我深刻领会到,作为法律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是很重要的。

在实习的期间,我接触了大量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通过亲自实践参加了法律宣传活动。让我对大学里学习到的专业知识有了更为深刻和形象的学习,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相互结合,更加准确的把握了法律知识的内涵。这次实习工作的经验并不是靠学校书本知识就能让我掌握到。在实习工作中,我领会到:专业知识与实际实践应用上的差别。当前随着社会和市场经济的多样化发展,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完善,因此只有每时每刻不断的吸收新的知识,不断完善自己。

司法局实践报告

在我实习的一个月时间里我主要从事了两大方向的工作,第一是文书、材料整理、发送文件之类的具有文秘性质的工作。第二是亲自参加了地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具有法律救济的民事调解工作。当然这些工作中主要还是随从人员起辅助作用。

我的第一项工作是对那些不重要的政府文件进行电脑输入,这些对于我这个刚刚开始实习工作的学生来说还是没有难度的。这项工作的要求是将文件以文本的形式输入电脑,存入局内的统一档案文件夹,由于政府的签发文件需要加盖公章,和上级负责人签名以及局长签名,所以不能用电脑文件的方式下达。一般为传真形式。我使用扫描仪扫描之后形成图版文件,再以文本文件的方式进行记录和登记。

由于政府文件不是很多,且内容较少,我的码子速度尚快,因此,这项工作几乎没有难度。当然我的内心也没有包含一种轻视的态度。首先,作为政府文件的存稿。必须在格式和字上没有丝毫的错误,必须怀着严谨的态度和认真负责的精神将它完成。其次,作为我实习的第一项工作,必须要将它做好,给我的老师和实习单位留下好的印象。

工作之后李老师给我很高的评价。对于我可以能很快地,很好的完成我的第一项工作表示了赞赏。

进入春节长假的前一周,有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统一下发文件,组织各地方司法局,公安局,在市区,社区开展年前法制安全教育活动,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可以渡过一个,祥和幸福的春节。

接到省厅的通知以后,市司法局内,办公室,法制宣传科的人员开始行动了起来,由于这次行动是每年例行的,因此,人们并没有感到时间的紧迫感。

作为实习人员,由李老师的安排,我也参与到了这次行动中。随同法制宣传科的同事到,市区内的各小区居民委员会进行法制讲座。对于我这个从来没有这方面丝毫经验的实习生说还是很有难度的,好在这里有现成的几年的计划书可以参考,以及专业人士为我解答疑问,困难就小多了。

整个法制宣传活动我作为随从人员,参加了在三个小区的法制讲座,听取并记录了讲座内容,和群众提问。面对各种各样的问题,我深刻领会到,作为法律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尤为重要,即使的吸收新的知识,还要有机敏的应变能力。

在整个实习期间,我接触了大量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知识,通过亲自实践进行宣传活动。是我对大学里学习到的专业知识有了更为深刻和生动的理解,通过理论和实践了结合,更加准确的掌握了法律知识的内涵。这次实习经验并不是能够可以通过学校书本知识就可以掌握到的。在实践中,我领会到了,专业知识与实际实践应用上的差别。当前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不断的完善,每天都会有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各种政府文件数不胜数,因此只有每一天,每一刻不断的吸收新的知识,不断完善自己才能够在法律这一行业立足脚步,寻求新的成就。

暑假司法局社会实践报告

专业:新闻学。

学号:。

实践地点:xx市司法局。

这个寒假我参加了自治区司法厅、共青团xx区委决定联合开展xx“青年志愿者xx行动”寒假服务活动,利用寒假返乡期间到家庭所在地xx市的司法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实践期间,作为一名志愿者,我有幸参与了两起民事纠纷的咨询和调解工作、了解社矫人员的社矫情况、到交通庭旁听一起交通事故的开庭情况、到公证处整理资料以及帮助公证处协管人员处理公证事务等志愿活动。通过这次志愿活动我能够深入基层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活动,为促进平安xx、法治xx建设奉献一份绵薄的力量,而且更加贴近社会、收获了许多知识和经验,为以后步入社会打下一点基础。做志愿者对我来说也是一次难忘的宝贵经历,我在活动中付出了努力,也收获了许多经验和感动。这次的志愿者经历让我对社会和人生都有了新的体会,也让我对法律和法制建设有了心得体会,实在是获益匪浅。

实践内容:

一、在司法所志愿服务期间,我主要是了解社矫人员的社矫情况,参与社区纠纷的咨询和调解工作。通过阅读社区矫正人员的资料,以及听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描述和讲解,我大致地了解了社区矫正工作。当有社区纠纷的当事人来司法所咨询时,我聆听了当事人的咨询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解答;我还和司法所所长以及其他几位志愿者一起到纠纷社区居委会去参加纠纷调解工作。

二、一月二十三日,我和司法所里的一位律师,以及其他几位志愿者一起去交通庭旁听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开庭。在交通庭里,和工作人员交谈了一下,并阅读交通庭宣传栏里面的一些墙报,了解有关我市交通事故纠纷和交通庭的一些常识。

三、在司法所参与志愿活动后,我又去了公证处。在公证处我主要是做一些琐碎工作,协助工作人员的工作。此外还和公证人员一起下乡参加有关公证的事项。

发现问题:

一、在司法所参加志愿活动时,在阅读一些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的资料的时候,我发现他们不够认真,在接受法制教育后的总结略为马虎,令人有种在应付的感觉,我认为这或许既有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自身的原因,也有社区矫正工作方法上的问题,应该改进社区矫正方法,加强感化教育,让社区矫正人员真正受教受益。另外,有挺多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都提到,十分后悔当初没有认真学习法律,导致不懂法的自己犯下错误。所以我认为,对于减少犯罪来说,进行普法教育也是重要的举措。基本的法律宣传和法律教育很有必要。

二、在司法所参加志愿活动时,在参加社区纠纷的咨询工作时,我发现一些来咨询的当事人对法律知识的缺乏十分严重,这种无知导致他们焦虑过度,认为问题无法解决是司法所工作人员不作为,甚至谩骂司法所工作人员。如果他们懂法、并懂得司法所等单位的一些程序怎么走,他们就不会如此急躁。因此我认为我国应加强对基层的普法工作,这有利于减少纠纷,和谐社会。

三、在司法所参加志愿活动时,在和所长、其他志愿者一起去社区参加社区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时,我发现我国的社区纠纷调解工作上的一些不足。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组织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量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进行人民调解能够减少法律纠纷,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人民调解确实是一种很好的举措,但是在某些方面确实做得不够完善,比如缺乏深谙法律的专业人员协助协调、某些相关法律并不完善、对基层群众普法教育的不足等等。得有一次我和所长、其他几位志愿者一起去某社区调解一桩土地纠纷,据说这是20xx年的土地纠纷了,直至20都没能完全解决...那天我和几位志愿者就只是坐在后面旁听,争执的双方你一言我一语争了好长时间,都没能提出一个解决方案来,有时候说着说着竟谈到谁借了谁的钱、谁又诬赖了谁这种无关解决问题的事情上来了,实在是浪费时间。我觉得我国在立法、执法和普法的道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心得体会:。

司法局实践报告

学号:

实践地点:xx市司法局

这个寒假我参加了自治区司法厅、共青团xx区委决定联合开展20xx年xx“青年志愿者xx行动”寒假服务活动,利用寒假返乡期间到家庭所在地xx市的司法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实践期间,作为一名志愿者,我有幸参与了两起民事纠纷的咨询和调解工作、了解社矫人员的社矫情况、到交通庭旁听一起交通事故的开庭情况、到公证处整理资料以及帮助公证处协管人员处理公证事务等志愿活动。通过这次志愿活动我能够深入基层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活动,为促进平安xx、法治xx建设奉献一份绵薄的力量,而且更加贴近社会、收获了许多知识和经验,为以后步入社会打下一点基础。做志愿者对我来说也是一次难忘的宝贵经历,我在活动中付出了努力,也收获了许多经验和感动。这次的志愿者经历让我对社会和人生都有了新的体会,也让我对法律和法制建设有了心得体会,实在是获益匪浅。

一、在司法所志愿服务期间,我主要是了解社矫人员的社矫情况,参与社区纠纷的咨询和调解工作。通过阅读社区矫正人员的资料,以及听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描述和讲解,我大致地了解了社区矫正工作。当有社区纠纷的当事人来司法所咨询时,我聆听了当事人的咨询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解答;我还和司法所所长以及其他几位志愿者一起到纠纷社区居委会去参加纠纷调解工作。

二、一月二十三日,我和司法所里的一位律师,以及其他几位志愿者一起去交通庭旁听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开庭。在交通庭里,和工作人员交谈了一下,并阅读交通庭宣传栏里面的一些墙报,了解有关我市交通事故纠纷和交通庭的一些常识。

三、在司法所参与志愿活动后,我又去了公证处。在公证处我主要是做一些琐碎工作,协助工作人员的工作。此外还和公证人员一起下乡参加有关公证的事项。

一、在司法所参加志愿活动时,在阅读一些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的资料的时候,我发现他们不够认真,在接受法制教育后的总结略为马虎,令人有种在应付的感觉,我认为这或许既有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自身的原因,也有社区矫正工作方法上的问题,应该改进社区矫正方法,加强感化教育,让社区矫正人员真正受教受益。另外,有挺多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都提到,十分后悔当初没有认真学习法律,导致不懂法的自己犯下错误。所以我认为,对于减少犯罪来说,进行普法教育也是重要的举措。基本的法律宣传和法律教育很有必要。

二、在司法所参加志愿活动时,在参加社区纠纷的咨询工作时,我发现一些来咨询的当事人对法律知识的缺乏十分严重,这种无知导致他们焦虑过度,认为问题无法解决是司法所工作人员不作为,甚至谩骂司法所工作人员。如果他们懂法、并懂得司法所等单位的一些程序怎么走,他们就不会如此急躁。因此我认为我国应加强对基层的普法工作,这有利于减少纠纷,和谐社会。

三、在司法所参加志愿活动时,在和所长、其他志愿者一起去社区参加社区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时,我发现我国的社区纠纷调解工作上的一些不足。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组织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量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进行人民调解能够减少法律纠纷,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人民调解确实是一种很好的举措,但是在某些方面确实做得不够完善,比如缺乏深谙法律的专业人员协助协调、某些相关法律并不完善、对基层群众普法教育的不足等等。得有一次我和所长、其他几位志愿者一起去某社区调解一桩土地纠纷,据说这是20xx年的土地纠纷了,直至20xx年都没能完全解决...那天我和几位志愿者就只是坐在后面旁听,争执的双方你一言我一语争了好长时间,都没能提出一个解决方案来,有时候说着说着竟谈到谁借了谁的钱、谁又诬赖了谁这种无关解决问题的事情上来了,实在是浪费时间。我觉得我国在立法、执法和普法的道路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参加这个xx志愿者活动之后,我有比较深的体会。虽然我在这之中花费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我收获的要比我付出的多。虽然由于自身技能不足和知识量少等原因,我并没能够帮上太大的忙,但是司法所和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依然对我们很好,他们很照顾我们,对我们很热情也很有耐心,教我们怎么工作、怎么处理问题、怎么待人接物,还总是与我们分享好吃的,他们让我们收获到了很多经验和感动,我对他们十分感激。

通过在司法所的志愿活动,我了解到一些关于我国基层司法情况,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单位,,是基层zd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落实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等重要职能。司法所的工作能有效减少犯罪、维持社区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还有,通过参与调解工作,我了解到我国基层纠纷调解的一些措施和情况,学习到了一些调解的技巧和讲话的艺术,懂得了以和为贵的重要意义。 通过阅读交通庭宣传栏里面的一些墙报,我大致了解到我我市交通庭的职责和成绩、关于我市交通纠纷的一些情况。通过观摩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开庭,我了解到关于法庭的一些程序和知识。在公证处,我和工作人员以及另一名志愿者一起整理案卷,整理案卷是一份耗时的活,这考验了我们的细心和耐心。平时协助工作人员的工作,也锻炼了我的能力。而且在服务过程中,我还了解到了很多关于公证的程序和知识。

司法局、司法所都是一个温暖的大家庭,这里的工作人员都热情负责,使人倍感温暖。在这里我也和另外几个志愿者建立了友谊关系,互助互爱,互相交流分享。记得有一个周末他们还一起组织去果园摘砂糖橘,虽然那次我因为有其他事所以没有参加,但是从照片上都可以看到大家的和谐快乐气氛。

法制建设能让xx更加美好,建设法制xx、平安xx是我们共同的梦想,我很遗憾我所做的贡献还太少太少。可是我依然会学习,会努力,争取了解的法律知识,在以后,在未来,继续关注xx的特别是基层的法制建设和普法教育,争取能够继续为xx的法制建设做贡献,继续在法制之路探索。此次的志愿者经济也是我人生难忘的宝贵经历,这样的活动让我更加贴近社会,也让我的寒假更加充实、更加有意义了,我希望我以后也能得到这样的志愿服务机会,能在志愿服务中奉献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大学生司法局社会实践报告

这次的艺术实践,我们是以舞台表演的形式来向大家展示我们自己的艺术风采。由我们自己的特长组织了这样一场音乐会,其中不乏有西洋乐器与民族乐器乐器的独奏、重奏、合奏等,还有声乐独唱、歌曲串烧、舞蹈小品及串烧、情景剧、京剧演唱等节目。

晚会的节目丰富多彩,开场由艺术学院合唱团带来激情洋溢的女声合唱《回娘家》拉开整场晚会的序幕;紧接着是音乐133班宋怡君、孙琴鸣、李佳欣等同学带来的舞蹈串烧《舞动年华》,让在场的观众透过舞蹈看到青春的自己;接着是由崔景彬、郭亚凯演奏的《天空之城》赢得在场热烈的掌声;吕玉聪、吕华青等同学带来情景剧《闺蜜》引起现场观众欢声笑语及掌声不断;接着由杨婉君、赵文同学带来的群舞《一抹红》也得到了在场观众的肯定;随后的国粹京剧《沙家浜》片段《智斗》由我们班吴奥博、徐静怡、周佳丽同学倾情演唱;二重唱《默默倾听》由王晴等同学带来,把现场激情再次点燃;歌曲联唱由刘晶、石钰晓、朱芳会带来,把现场激情带到更加热烈;接着由朱明明、胡亚东等同学带来小品《拍戏风波》,引来大家阵阵欢笑;随就是我和同班同学带来的钢琴四手联弹《军队进行曲》、《斗琴》把全场气氛带动起来;接着的由陈丽媛、侯亚歌等同学带来的歌曲《小手拉大手》,张丽媛、路书晓带来的《爵士风》走向高潮;随后魏琼瑶、郭亚楠同学的歌曲《共筑中国梦》更是把现场气氛推向最高潮,全部演员上台谢幕。

在此次的艺术实践中,我参加的是钢琴重奏节目。我们所演奏的曲目是弗朗茨·泽拉菲库斯·彼得·舒伯特于1822年前后完成的《军队进行曲》。要了解其音乐,我们必须先了解一下这首乐曲的作曲家。舒伯特在短短31年的生命中,创作了600多首歌曲,18部歌剧、歌唱剧和配剧音乐,10部交响曲,19首弦乐四重奏,22首钢琴奏鸣曲,4首小提琴奏鸣曲以及许多其他作品。他的交响曲中较重要有第四、第五、第八、第九交响曲,其中第八交响曲是一部浪漫主义抒情交响曲,因只写了两个乐章而被称为《未完成交响曲》,他的作品还有d小调弦乐四重奏《死与少女》、钢琴五重奏《鳟鱼》、舒伯特以抒情的旋律闻名,而且总是能够自然流露、浑然天成。作品为活泼的快板,d大调,2/4拍。乐曲开始有六小节序奏,非常形象地模拟军号的音响和小军鼓敲击的节奏,嘹亮而宏伟。全乐队合奏的号角式音调开始,气势雄壮。

接着,轻快的主部主题由小提琴奏出,并逐步发展成生气勃勃、威武雄壮的进行曲,使人联想到雄赳赳、气昂昂的行进队列。

第一部分是带有反复的单三部曲式结构。a段主题英武雄壮、生气勃勃,具有军乐队式的号角齐鸣的效果。富于跳跃感的伴奏音型o________|(后十六)如同小军鼓的敲击,节奏强烈而具有感染力,使心情沮丧的人听了也为之振奋起来。反复一次后,经过短小的过门转入a小调b段,呈示出抒情主题,与a段形成鲜明对比。然后再反复a段。

第二部分a段转g大调,由第一部分主题音乐变化而来,旋律富有歌唱性。b段接着转入同名g小调上,音型、节奏基本相同,但色彩显得更加绚丽,描绘街头人群向士兵们挥手致意和投掷鲜花的场面。随后,又回到g大调主题a段。音乐的第二段是一个与第一主题对比鲜明的抒情性主题,被称为是舒伯特创作的最美丽的`旋律之一。后面这个主题经过作者巧夺天工的多次转调,充分体现了舒伯特在旋律发展方面的天才与技巧,历来为世人所赞叹。

这次的艺术实践与以往最大的区别的在于自己的亲身感受有所不同。在以往的艺术实践过程中我们都是去各地参观博物馆、大剧院,所有的欣赏过程都在于自己所看到;而这次的艺术实践从最初的曲目的选择以及排练,再到最后的演出,都是自己亲力亲为。能够使我们自己真正的认识到自己的长处与不足,我们钢琴重奏讲究的就是团队之间的合作与默契,通过这次实践使我认识到团队合作精神显得尤为重要,不仅局限于我们几个人之间,要想使演出能够圆满成功,也在于和班里其他同学应加强沟通和交流。所以怎样加强与别人的合作呢?很多时候,合作的成员不是我们能选择得了的,所以,很可能出现组内成员各方面能力参差不齐的情况,此时就需要很好的凝聚能力,能够把大多数组员各方面的特性凝聚起来,同时也要求有很好地与不同的人相处与沟通的能力。所以,学会与他人合作,发挥团队精神在具体生活中的运用,可以使我们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可以使我们今后的工作更加良好地向前发展。

通过此次艺术实践,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和鼓舞,团队精神就是新时期的一种集体主义的升华和集体主义内容的扩展,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的分工与合作就是离不开团队精神的支持,没有团队精神的支持就很难有我们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团队精神的实质就是一个班集体的凝聚力的所在。这次实践活动,丰富了我们的实践经验,提高了我们的团队合作能力,我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感觉,其中夹杂着兴奋、快乐、彷徨,真的什么感觉都有,作为一个21世纪的大学生,实践活动是引导我们走出校门、步入社会、并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我们要抓住培养锻炼才干的好机会;提升我们的修身同时,我们要树立远大的理想,明确自己的目标,为祖国的发展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司法局实践报告

我深知这次实习是一次难得的锻炼机会,所以暗下决心,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同志们求教,认真参加各项活动,完成工作任务,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我和同来的四个人被分配到了各个科室,我被分到局政治处,对于组织的安排我愉快的接受了。政治处主要履行干部管理、组织建设、政治思想教育等职责,工作很重要。刚开始几天感觉无所事事,每天做打扫卫生、烧开水等杂事,觉得处里不给我派任务是不是因为我什么都不会干,后来才知道是为了让我先熟悉坏境。过了几天处里安排我七一征文评选、半年考核、上传下达和档案整理等工作,使我很开心。第二个星期开始整理档案,望着一大堆杂而乱的文件,我突然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吴主任看到这样的情况教我把档案先归为几大类再分为几小类,让我一下子就有了头绪。在学校也学过档案整理等相关知识,感觉自己学得很好,但真正整理起来却有点难度,比如一些材料不知道归哪类、一些历史材料保存方式等问题。真是应验了那句古诗“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些天,通过请教领导、互相探讨等方式慢慢的整理完了档案。整理档案需要有足够的细致和耐心,这无形中给我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让我在翻阅档案过程中从大体上了解了这几年司法局的组织建设、人员编制、工作职责等相关工作内容。

通过这一个月与同事的相处,使我对公务员这个职业的态度有了较大转变,以前听到或看到有一些公务员确实是“一杯茶一份报纸混一天”,工作清闲而简单。但在局里,我看到的却是各科室同事们忙碌的身影:有人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而早早的上班中午不休息;有人为一篇文章的数据而楼上楼下核实半天;有人为拿材料、递文件顶着烈日一天跑几个单位;有人为做好基层法律服务直接下所指导工作……他们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高效率的工作水平实实在在的感染了我。我想:这才是我们真正的公务员队伍。

对于这次实习,局里很重视,人还没来就为我们安排好了吃住。领导们平时也非常关心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局里把我们来实习的同志当做大家庭中的一员,格外注重对我们的关心、培养和教育:

让我们列席司法局机关各科室半年工作总结会议。通过各科室负责人的发言,使我对司法局各科室上半年的工作职责、工作情况等有一些基本了解。7月19日司法局召开了年中工作总结会议,司法局全体同志都参加了会议,在会上,学习了胡锦涛的七一讲话,表彰了征文比赛优胜获得者,通报了机关、基层各科室上半年考核情况等,会前,对于这次年中工作会议的材料,政治处的同志进行了认真的收集和准备,我也积极的参加了这项工作。会上,典型司法所所长还作了发言,让我对司法所的日常工作如民事调解、法律宣传等有了一些粗略的认识,会后还同几个所长作了交流,让我感觉基层司法所工作不仅任务繁重而且责任重大,更加坚定了我学好知识技能、下所服务群众的信心。这个月还参加了每周五例行学习,不仅学习了中央领导讲话、法律知识,还学习了中国传统文化,这让我感觉知识的广博无限和司法局同志们眼界的开阔。

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关系的重要性。在单位接触最多的就是政治处的邹主任,有什么不懂的就问他,他也很乐意的解答,并能举一反三的讲出许多我不知道的知识,邹主任还教我许多公务员礼仪、待人接物等方面的常识,不管是做事还是做人在他身上都学到了很多实实在在的东西,这是我最大收获。这段时间,我发现自己已经融入了司法局这个大家庭,对司法局的日常管理、组织机构、工作应掌握的技能等由不了解变为了解,使我清醒了今后学习方向。这个实习,让我满载而归。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在学校的学习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这让我更有信心回到学校加强学习,弥补专业理论方面的不足,来年更好的为司法工作奉献自己的一腔热血。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以后走向工作岗位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经历,使我更加坚定了今后的奋斗目标。

实践报告

半个多月的见习生活也对我在将来工作时做到医护配合大有帮助。医生和护士的职责是相同的,都是为了给病人解决生理和心理的痛苦。只有当医护做到密切配合,才能给病人带来最大的利益。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了解自己的工作和对方的工作。作为将来的一名护士,必须了解护士的工作,所以这次见习我觉得既起到了早期接触临床的桥梁作用,又增进了临床思维能力,培养了动手能力,增强了信心。

在我以前的印象中,护士就是耐心和细心的代名词。我一直以为,她们的工作很轻松、很简单,只需要执行医生的医嘱,“照方抓药”就行了,其他的工作也都是些琐碎的小事情。这一次我通过护理见习,第一次深入到护士的日常工作中,亲身体会了一回做护士的苦辣酸甜,才发现原来做护士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护士的工作就是一个字“累”,我每天跟着他们跑都累得不行,而他们不但要不停的在病房间走动,还要给病人扎针换药,实际上比医生累多了,但他们一句怨言也没有。一名护士,只要在工作岗位上,她就充满了力量。她们全身心的投入在一场战斗中:把自己的活力完全展现在病房内外;把自己的能量连同微笑毫无保留的奉献给病人。

交班一般在早晨8点,护士医生都要参加,当然我也不例外。科室主任站在最前面,昨晚值夜班的护士开始做他们的护理病理交班报告,然后是值班医生,另外各位医生还要说一下自己管辖的危重病人的情况,最后两位主任和护士长进行总结便结束了每天必做的交班。我个人认为交班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对医生和护士的一种纪律的约束,让我们医护人员明白,病人的生命在我们手中,我们必须有很强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做一名认真负责的医护工作者。

见习期间,我跟随老师,细心听取讲解与指导,了解了许多医疗设备的基本操作,观摩并实践了许多种医疗操作,比如生命体征测定体重、血压、呼吸、脉搏、体温等等。有许多专业仪器我都是第一次见到。有许多看似简单的护理操作,真正做起来才知道并非如此。在医院的短短五周,新鲜事物接踵而至,时时给我带来兴奋的冲击。我充满好奇,留心观察,积极提问,护士们耐心的给我讲解,使我了解到了一些医疗仪器的使用方法、基本掌握了护理操作的要领和注意事项。她们生动的分析一个个看似简单的操作,并且在规章制度允许的前提下给我很多实践的机会,让我有机会使用这些仪器和设备,实践护理操作。这些都使我对将来从事的工作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

这一点对我将来的工作极其重要,也是本次见习的最重要的目的之一。通过了解我认识到,医生和护士的职责是高度统一的,目标都是为了给病人缓解或解除生理上和心理上的痛苦。只有当医生和护士做到密切配合,才能给病人带来最大的利益。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要了解自己的工作和对方的工作。这方面的知识积累也是我这次护理见习的最大收获。

护理实践报告xx年大专一年半的在校理论学习后,根据学习的需要,学校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北京口腔医院、北京煤炭总医院、北京空军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等医院为我们安排了为期六个月的护理临床实践学习。我被有幸分到了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开始了我为期六个月的护理临床实践生涯,我知道从进入医院的第一天起,我的身份将从一个学生变为了一个实践护士,生活环境将从学校转为医院,接触的对象将从老师、同学转变为医生、护士、病人、以及病人家属。

还记得去年十二月初我刚去东方医院报到的第一天,那一天我们统一都穿上了洁白的护士服,踏入医院大门的那一刻我心情很激动,想起了曾经中专时候授帽仪式上所郑重宣告的护理誓词:以保护病人的生命、减轻病人的痛苦、增进病人的健康,要用自己的真心、爱心、责任心对待我所护理的每一位病人。这是我们护士的职责所在,我想作为一名实践护士,我更应该在医院认真努力学习,使自己获得更加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娴熟的护理操作技能,只有这样才能为我以后成为一名合格的护士垫下基础!

我认为临床的实践是对护理理论学习阶段的巩固和加强,也是对护理技能操作的培养与锻炼,同时也是我们就业前的最佳锻炼阶段。在这里我要感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为我提供了这样好的实践环境和各种优越的实践条件,也感谢所有的带教老师对我的关心照顾和辛勤指导,让我能在踏上工作岗位之前拥有如此好的锻炼自己的机会,这些宝贵的经验我想会让我受用终身。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实践的这六个月的时间里,根据护理部的精心安排,我分别在内分泌、ccu、急诊、呼吸内科、骨科这几个科室轮流进行临床实践。

我实践的第一站是内分泌病房,只有我一个人。在这个科我的实践时间只有两周,但由于是我实践的第一个科室,对此充满了好奇与期待。我一直以为在去内分泌病房只有我一个实践生,这让我感觉有些孤单,有些害怕毕竟这是我实践的第一站,陌生的环境,什么都还不懂,以及新的角色的转换这都让我感到有些不适应。刚开始我第一天去科里报道时候,因为是学生的身份,所以感觉就是站也不对,坐也不是,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由于需要长时间站着,开始很不适应,小腿特别的酸疼,脚也感觉很生疼,下班回家后只想躺在床上睡觉,哪都不想去,也不想动。跟上学那会儿天天坐在教室里吹着冷风听着老师讲课的那种轻松的感觉及状态完全不同,开始感觉很不适应这种状态,跟我想象的有很大的差别。好在带教老师对我很好,什么事情都为我讲解,有些简单的事情也让我去动手从最开始每天早上扫床,下午发体温表、测个血压、量个身高体重这些简单的事情,到最后让我独立的去测血糖给病人打胰岛素等等,慢慢的我也熟悉了这里的程序。而且我还发现那里已经有四个实践生了,通过聊天知道她们是我们学校09级的学姐,毕竟同龄人在一起大家很快就熟了,这让我感到自己也并不是很孤单。

学姐们看我是新来的什么都还不会,不管是生活还是工作中都会很照顾我,经常在空暇的时间里简单的介绍下病区的环境,告诉我一些注意事项等一些细小的事情,这让我感觉很温暖开始的恐惧感,孤单的感觉渐渐消失不见,在带教老师和学姐的`帮助下我很快的就融入了这个新的环境中,同时也渐渐的适应了这个新的角色的转换。在内分泌病房实践时间只有短暂的两周,在这两周中我主要就是熟悉和适应医院病房的环境、适应上班的流程和适应新的角色的转换。虽然还有很多的不会的地方需要学习,但我相信自己会做的更好!

实践报告

很荣幸能有这么个机会进行这样的一次社会实践,xx年2月22号,我去了位于xx市xx区的xx铁矿,到哪里进行了一次很简单的参观和了解,对这座矿山的历史,发展,现状和它的未来发展有了一定的了解。说实话,我对这座矿山有份特殊的感情,因为我从小生活在这座矿山的周围,直到上了小学才来到市里,我的一些亲属也有在那曾经工作的经历,有的正在那里工作。这个地方很有意思,它的全名是xx铁矿,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它的地理位置与它的名字完全相符,到了这里,你环顾四周,全是山,山中自然也都是铁矿喽。

说实话,这些年,xx铁矿真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无论从生产还是工作环境都有极大的进步。那么下面我就讲讲从那里看到的和了解到的吧。

xx铁矿始建于1960年8月,是xx生产磁矿石原料的主要基地,隶属于xx集团矿业公司,是国家中直企业所属生产单位,是现代机械化采掘的大型露天铁矿山。xx铁矿位于国家4a级旅游区xx脚下,位于xx市xx铁矿位于xx市东南16公里。

设有穿爆、采矿车间、汽运车间、铁运车间、破碎车间、工务车间6个主体生产车间和动力车间、检修车间2个辅助生产车间,矿管理部门有生产技术部、设备部、综合管理部、党委工作部和矿工会。

在那里我还了解到他们的发现观点,很简练,却很务实,我想,这就应该是他们不断发展和壮大的基础和动力,即:

想:推进策划,改善空间大。

做:效果不错,文件记录弱。

精:领导务实,八年磨剑亮

从这样简严谨的工作状态中我们不难看出任何事情的成功都是有原因的

我的舅舅就工作在那里,我从他的言语中就能看出来身为一个眼矿人的骄傲,是啊,正是这种不断提升的自豪感,才能使这个老牌铁矿在新世纪中发挥它更大的优势。

在这样短短不到一天的时间里,我明白了很多,工作和我们学习也是一样的,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忘了自己的本,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创新和坚持,只有具备了以上的两点,才有可能成功。我希望以后能再次有这样的机会来到这里,那时候也许这里有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

很高兴有机会到xx铁矿来参观,这是我第一次参观如此大的铁矿,我感到很荣幸。对于我学习化工专业的学生来说,可以到这样的单位来参观学习是一个很难得的机会。刚来到xx铁矿,我被这宏伟的气势感染了,并且震惊了,在参观过程中,我对矿山的历史有了一定的了解,铁矿山名字的由来很显而易见,是根据它的地理位置而命名的,它的全名是xx铁矿,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它的地理位置与它的名字完全相符,到了这里,你环顾四周,全是山,山中自然也都是铁矿喽。

在去xx铁矿之前我在网上查到了它,当通过一张张图片和眼前的气势,铁矿山让我看到了他的变化,他的成长,在短短的几年里,他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无论从生产还是工作环境都有极大的进步。

在此以前,xx铁矿始建于1960年8月,是xx生产磁矿石原料的主要基地,隶属于xx集团矿业公司,是国家中直企业所属生产单位,是现代机械化采掘的大型露天铁矿山。xx铁矿位于国家4a级旅游区xx脚下,位于xx市xx铁矿位于xx市东南16公里。设有穿爆车间、采矿车间、汽运车间、铁运车间、破碎车间、工务车间6个主体生产车间和动力车间、检修车间2个辅助生产车间,矿管理部门有生产技术部、设备部、综合管理部、党委工作部和矿工会。8ws设备管理大视野。xx铁矿现有职工1080人,主要设备总计166台,生产规模为采剥总量1200万吨,生产矿石260万吨。矿山主要生产工艺以牙轮钻机钻孔、中孔爆破、大型挖掘机采装、大型生产汽车倒装、准轨铁路运输和矿石破碎等主要环节形成完整的生产工艺流程,破碎后的铁矿石(产品),以准轨铁路运输方式输送给大孤山球团厂。

现在他有了巨大的变化,局矿山的工人介绍,20xx年1月18日,xx矿业公司大孤山铁矿扩建工程顺利开工。这意味着xx主矿体将增加2600万吨优质磁铁矿,为xx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钢铁产量高速增长,对铁矿石的需求量越来越大。xx自有矿山资源虽然解决了原料问题,但几十 年的生产消耗,铁矿石资源也越来越紧张。为落实xx资源保障战略,扩大生产规模,xx矿业公司坚持主矿生产与扩建工程双线并进原则,科学采掘,稳步开发。

xx铁矿资源丰富集中、储量大、质量优,但不可再生。xx地区目前铁矿保有资源总量74亿吨。xx主要铁矿如东xx、大孤山等均处于矿山开采后期阶段,生产能力逐年下降。按xx地区年产1800万吨计算,xx境内可采铁矿资源只可考虑40余年。如钢产量递增,加上无序开采,用不上二三十年铁矿资源即将面临枯竭危险。

虽然说在未来的几十年里,矿山也许面临着枯竭的危险,但是我相信在它近百年为xx人民奉献上。我们不得不向他深深的鞠躬!向他表示深深的感谢!他是伟大的,她哺育了xx,也同样哺育了人民。

这次参观我受益匪浅,在此期间,我不仅看到了铁矿人的不易,也看到了铁矿的发展,xx的发展,祖国的发展!他教会我的不仅仅是我看到了什么,更多的是我学会了什么,懂得了什么,祖国在发展,发展中的祖国更需要我们。作为祖国的新生力量,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全力以赴,而是竭尽全力。我们是90后的第一批,社会上对于90后得质疑越来越多,我们需要用我们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证明,祖国的未来有我们会更加强大!

实践报告

会计专业作为应用性强的一门学科、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是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经济管理离不开会计,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就显得越重要。

针对于此,在进行了四年的大学学习生活之后,通过对《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及《会计理论》的学习,可以说对会计已经是耳目能熟了,所有的有关会计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结构体系,我都基本掌握了,但这些似乎只是纸上谈兵,倘若将这些理论性极强的东西搬上实际上应用,那我想我肯定会是无从下手,一窍不通。会计实践报告总结。自认为已经掌握了一定的会计理论知识在这里只能成为空谈。因此,我作为一名会计专业的学生,在xx年的寒假,有幸参加了为期近一个月的专业实践。

怀着一种美好的憧憬,我来到了xx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占地面积xx平方米,现有员工xx余人,固定资产xx多万元,年综合生产能力3万吨,年产值6000万元。主公司推行全面的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齐全的测控手段。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具有生产和开发各种育果袋及其他产品的能力。

公司承诺: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公司将充分利用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自身的条件,建成一个产、供、销一条龙,服务一流的企业,并且遵循“取之自然,服务自然”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实现无污染造纸,为公司成为真正的“绿色”造纸企业而不懈努力!

初来乍到,我紧张地有点说不出话来。公司经理看出我的局促感,于是打破僵局说:“小伙子,长得蛮帅气的嘛!”一句不经意的夸赞顿时消除了我心中的紧张情绪,我笑了笑说:“多谢经理夸奖!以后有许多向经理您学习的地方,还请赐教。”看似平淡,像拉家常一样,我和经理就这样认识了。这时候经理打了一个电话,让财务科的一位负责人过来,我坐在经理的办公室等着。一会儿,来了一位中年人,经理介绍说这是公司财务部的王会计,你以后就跟着他学习吧。我连忙起身,与他握手致意,并把自己此次的一些实践情况又说了一下。王会计点点头,笑着说:“好好干!”就这样,我的实践开始了。

实践报告

为期半个月的餐饮实习结束了,回想这次在*部实习的点点滴滴,觉得从中获益非浅,学到了许多在课堂和书本上都无法学到的知识。

之前在*培训了理论知识,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对于我从没有接触过餐饮这个行业的来说一切都那么默生,虽然知道了怎么做,但终究没做过,一切都只是想象,可以说那时侯是急切地期盼着这一天的到来.对此我又高兴又害怕,高兴的是终于可以接触餐饮了,终于可以面客服务了,害怕的是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胜任,能不能处理好与客人的关系.

餐饮部分有燕鲍翅、雅间区、宴会厅、早餐部、火锅厅、毋米粥、吧台、传菜部和前台接待九个部门,我们9个人分别在不同的部门,两天轮换一次。这样能让我们比较全面的了解整个餐饮业的服务与管理,这也是我们来此的目的。

从摆台、折口布、传菜、上菜、餐中服务、撤台我们都亲身体验,一开始觉得自己做得很差劲,站也站不住,做事总有些毛手毛脚。慢慢地,工作就上手了,越做越顺了,但觉得应该还能做的更好。全体员工对我们都很热情,不厌其烦的帮助我,并跟我讲工作的内容,注意事项,工作程序。毫无保留地把她们的工作经验倾囊相授,让我感觉到团队的温暖。之前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开始的时候很难应用到实际中,通过师傅们的指点,使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经过一段时间对客服务也轻松自如了很多。闲下来的时间和主管们讨教管理员工的经验,各位主管也都有问必答,倾囊相授。

对于餐饮我要学的东西还很多,要学会观察,做好服务,服务要仔细、周到、及时,要了解客人的需求,对常客要做好个性化的服务,知其喜好,尽力给予满足,做到提前一步的服务,让客人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半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在这半个月的时间里,感觉自己完全成为了酒店的一分子,对酒店有了深厚的感情,和一起工作的同事也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在*酒店这个大家庭中,可以感觉到大家庭中各部门相互帮助的手足之情,有一首歌唱的好“相亲相爱一家人”,而整个酒店上至领导下至员工就是最亲爱的一家人。感谢*酒店给我这样的实习机会,让我在实习中增长了见识,体验了生活,我衷心希望国际酒店能够越来越好,也祝愿明天会更好。

销售实践报告实践报告

漫长的寒假开始了,想到如今智能手机的普及和移动互联网的势不可挡,我决定利用这次假期进行一次手机销售的社会实践活动。于是,从20xx年的1月21日到2月21日,我在家乡县城柘城县文庙街蓝天通讯进行了一个月的手机销售实践,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践概况。

我的工作主要是在专柜针对不同的顾客根据他们的购买意向进行相对应的手机销售。

(二)实践详情。

1、流程。

其实我的工作比较简单,主要是对具有购买意向的人介绍相关的功能以及最新的产品,引导顾客挑选自己喜欢的手机。基本上,要首先问他们:“什么价位的,手机带不带系统,翻盖还是直板”,确定这些,再向顾客介绍相应的不同款式的手机。

专业技能。

首先作为产品的推销员要了解商品的基本知识。基本途径为3种:第一种,阅读商品的宣传单,了解商品的基本特性以及商品的一些基本数据,其中包括:手机屏幕的大小,电容还是电阻,系统是什么的,cpu多大,内存多大,电池多少毫安的,像素多高等等;第二种,通过上网查询以及了解网上对该品牌的该项目的口碑如何;第三种,多看多听多去从那些资历比较深的店员中了解应该如何去向顾客推销、宣传我们的商品。这些是从宣传单上学不到的,就好比老师常说的“理论是理论,最终还是要应用到实际中去。”

我很庆幸自己遇到了两位很可爱的老板和一群可亲的同事,他们并没有因为我是实习生而刁难我,排挤我,反而在一些顾客刁难我时挺身相助,帮我解围。她们其中有的甚至都比我小,可她们身上那股吃苦精神,敬业精神却令我深深佩服,我虽是一名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但社会阅历,待人处事却远不及她们。她们可以忍受工作上顾客的挑衅,保持笑脸相对,我自认现在的我还做不到这一点!但我也明白,社会竞争的残酷迫使她们去忍受别人所不能忍受的,从而在这个社会上为自己争取到立身之地。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并且在为着自己心目中的理想生活而做着不同的努力,无论职业贵贱,他们都有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那就是:能力,耐力!

实践了一个月,对于销售手机的这块,我也有了些想法。首先,大多数回答你“看看”的人基本上不是有意向买手机的人。当他们对你所销售的这个牌子的手机感兴趣的时候,他们会过来询问,此时,你再向他们介绍比较好。但是手机的价格往往是一个比较大的需要考虑的因素,它影响着消费者的购买。质量等综合因素与价格是成正比的。往往都有不少消费者介于喜爱款的价格偏高而转向别的稍微便宜点的品牌。因此,在寒假期间,尤其是不少学生需要买手机的时候,应当做适当的促销活动。比如,最简单的,是适当的降低部分商品的价格(在没有亏损的基础上)。同样,搞些小促销手段,购买手机可以赠送手机卡或者一百元话费,这样会吸引顾客的购买。货比三家,购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时每个消费者所追求的。因此,拥有好的品质的同时,我们应当考虑到价格是否可以让人接受。众所周知,服务态度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力,根据观察,我发现笑容可以吸引顾客,相反,过于严肃或者漫不经心就会使顾客绕远。由此可知,不管怎样,我们应保持十分的笑容去迎接每一位顾客。

实践报告

1、锻炼社会实践能力,积累社会工作经验;。

2、了解社会,深入基层,提高为人们服务意识。

3、用实践充实这个宝贵的寒假时间。

辅助居委会工作人员,配合他们的日常工作,帮助他们提前完成任务,主要进行整理资料、接听电话、做好会议记录、向社区人民宣传法律意识等。

首先,居委会的事务看上去是简单的,琐碎的,但是这些却与老百姓们的日常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这次实践让我提高了实践能力,更能轻松熟练地处理社区相关简单事务。其次,通过接待来访居委会的人们,我在举止、言语上更有礼貌了,通过跟一些要求比较多的人沟通,我的说话技巧得到提高。再者,通过实践,我更了解了政府关于最基层的政策,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善解民意”、“为人民服务”,让我对我们党和政府更有信心,相信人民的生活水平会更高,我们镇会更和谐!

居委会最接近社会的底层,最能体会人民的疾苦,又是最能反映人民的心声,最好地为政府投来最深切的慰问,为政府做好最基本的宣传工作和沟通工作,为政府最快地表达有关的法律法规。居委会虽小,但是在构建和谐社会工作中是不可或缺的。

通过做居委会那些看似小实则大的事情,我觉得自己能够为人民、为社会尽自己小小的一份力,心中满是兴奋。半个月的实践工作让我踏实地做好每件事,让我尽量从他人的角度考虑事情。

居委会的叔叔阿姨平时工作对我很严苛,有一次因为我没有及时打印出会议资料而责怪了我,我虚心接受了。因此这次实践也让我能时刻警惕,有错就改,虚心接受前辈们的指导和意见。不过他们私底下对我非常友善,经常帮助我鼓励我,因此我在居委会度过的半个月真的很开心、很充实。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两个月的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当我们在社会实践后重新走进课堂,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学到的将不仅仅是理论知识,而是与实践结合起来的一种升华,是能被我们直接拿来直接用的知识。总之,在这次社会实践中,我们真真正正学习到了宝贵的社会经验,这将在我们的人生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也将影响我们一生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