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资金调研报告(模板19篇)

小编: 翰墨

调研报告不仅要展示调研的成果,还要提供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改进建议。随着社会的发展,调研报告的重要性也越发凸显出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阅读;

扶贫项目资金审计监督调研报告

根据贵州省扶贫办4月7日办公会议纪要(办[]2号)、《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大检查的通知》(黔南扶贫〔2013〕14号)文件的要求和安排,我市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2010--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度,州扶贫办、州财政局分别以黔南扶贫【2010】42号、黔南财农【2010】36号,黔南扶贫【2010】124号、黔南财农【2010】193号等文件共批复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20项,项目总投资511.6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442.3万元。其中:种植业项目9项、财政扶贫资金237万元(含产业化扶贫项目6项200万元);培训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71.2万元(含雨露计划项目2项66.2万元);贴息类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98万元;项目管理3项、财政扶贫资金14.1万元,道路建设基础设施项目2项、财政扶贫资金22万元。

重点村村支两委干部50人等培训类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71.2万元;实施“迁移并扩大商品蛋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贷款贴息”“年产10亿粒中药胶囊生产线扩建工程项目贷款、贴息”、“扶贫到户贷款贴息”等贴息类项目3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98万元;实施“扶贫到户贴息贷款运作经费”及“项目管理费”等管理类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14.1万元;实施沙寨乡新蒙村、河阳乡各里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2项,财政扶贫资金22万元。

上级下达我市项目资金442.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4月30日,我市共拨付到项目实施乡镇及单位442.3万元,占计划资金的100%。

【2011】324号等文件共批复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29项,项目总投资1427.8万元,财政扶贫资金781.5万元,其中:种植业项目17项、财政扶贫资金630万元;养殖业项目1项、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培训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29.4万元;贴息类项目3项、财政扶贫资金91万元;项目管理5项、财政扶贫资金21.1万元。

助农村贫困学生36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50人等培训类项目3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9.4万元;实施“小额到户贷款贴息补助”、“贷款贴息”贴息类项目3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91万元;实施“小额贷款运作经费”、“两项制度”、“基期调查”及“项目管理费”等管理类项目5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1.1万元。

黔南州财政局、州扶贫局共下达项目资金781.5万元到我市并拨付到财政扶贫资金专户,资金到位率100%。到205月30日,我市共拨付到项目实施乡镇及单位资金共计781.5万元,占计划资金的100%。

(三)20。

培训150人等养殖业项目1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实施“蛋鸡养殖扶贫项目”、“茶叶种植”、“六万头优质商品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精乌胶囊产业化开发”等4项贷款贴息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9万元;在全市各乡镇实施“雨露计划”扶贫产业化技能培训1000人、“企业招工+培训+就业”三位一体培训650人、贫困地区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20人等培训类项目3个,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4.5万元;实施寨门建设1处、串户路硬化26公里、农家乐接待改造30户、旅游标牌建设1处的“民族风情生态旅游”旅游类项目1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50万元;实施沙寨乡新蒙村道路硬化2250平方米等基础设施建设1项,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实施“省两项制度”、“扶贫对象监测”、“项目管理费”等管理类项目5项,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6.3万元。黔南州财政局、州扶贫局共下达项目资金781.5万元到我市并拨付到财政扶贫资金专户,资金到位率100%。到年5月30日,我市共行文拨付到项目实施乡镇及单位资金共计781.5万元,占计划资金的100%。

二、项目完成情况。

(一)20。

目贴息;完成沙寨乡新蒙村尧花-摆客道路建设2公里、河阳乡各里村村寨道路硬化6660平方米及项目管理各项工作。

(二)20度。

共完成:“何首乌种植”3500亩、“桔梗种植”6000亩、猕猴桃种植250亩、高粱种植300亩、鱼腥草种植50亩,林下养鸡8000只及核桃种植100亩;实施“雨露计划”扶贫产业化技能培训500人、“雨露计划·圆梦行动”资助农村贫困学生36人、“贫困地区干部培训”50人;完成了“精乌胶囊产业化开发”、“养鸡蛋禽生产”贴息项目的贴息工作,项目管理各项工作。

(三)2012年度2012年度项目正在实施中,其中已完成的项目为:“六万头优质商品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等4个贴息项目、“农业产业化技能培训”等3个培训项目及“道路硬化”等个项目。“桔梗种植”等产业化项目已完成项目公示、招投标、土地整理等工作,正在进行播种,项目进度为50%;“红提子种植”项目进度为70%。

三、项目效益情况。

(一)20度。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调研报告

为扎实开展财政预算部门会商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帮联工作,全面提升我市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我局于近期开展专题调研,对全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进行了全面。

总结。

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思路和举措。

一、乡镇财政的基本情况(一)乡镇财政经济概况。

乡镇政府基金收入10.56亿元,乡镇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收入3755万元。乡镇财政年一般预算收入1亿元以上的乡镇15个,5000万元至1亿元的乡镇16个,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乡镇48个,500万元至1000万元乡镇17个,500万元以下乡镇2个。

副科级建制24个,股级建制74个。村级财务由乡镇财政所代理的乡镇80个,占总数的81.6%。

(三)乡镇财政从业人员概况。

乡镇财政从业人员813人,按编制性质分,行政编制76人,占9%;

事业编制490人,占60%;

县级聘用人员207人,占26%;

大专学历的424人,占52%;

中专、高中学历的67人,占8%;

高中以下学历的3人,占0.4%。按专业技术水平分,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共有637人,占总数的78%,其中:高级职称14人,占2%,中级职称195人,占24%,初级职称428人,占53%。

一是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做好农村公共服务;

二是用好用足财政政策,支持乡镇经济发展;

三是贯彻落实“三农”政策,建立服务工作机制;

四是强化财政监督职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财政预算管理。乡镇财政预算编制;

年度收入和支出预算的执行;

深化乡财县管改革,推进国库收付制度改革。

二是财政收入管理。加强协税护税,监控重点税源;

组织乡镇非税收入汇缴,强化收入票据管理。

三是惠农资金管理和发放。按照惠民直达工程要求建立补助对象信息库;

依据有关惠农补贴发放政策和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管理等要求发放财政补贴资金。

四是专项(项目)资金监管。直接管理乡镇本级安排的专项(项目建设)资金;

按照有关规定对上级政府分配用于乡镇范围内的专项(项目建设)资金进行监管。

五是乡镇财务管理。建立和完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加强财务监督检查。

六是村级财务监管。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和监管;

规范和完善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七是国有资产管理。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加强政府采购审核、监管。做好乡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和监管工作。

八是乡镇债权债务管理。核算乡镇债务变动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化解陈债,严控债务新增,防范债务风险。

九是参与农村综合改革。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积极做好农村综合改革的各项业务;

开展村级“一事一议”等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

十是其他业务。政策性农业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资金的收缴等工作。

按照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财政局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建立财政预算部门会商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帮联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市农村财政管理局以各县(市)乡镇财政所为重点帮扶对象,以完善监管制度和搭建监管平台为手段,帮助县(市)落实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目前,各县(市)均已制定了本地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二)加强资金监管软件系统及网络建设。

项目库建设,给涉农项目建立了电子档案。通过明确监管范围、优化监管机制、上门会商、召开经验座谈会等方式,全面推进我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三)加强队伍建设。

肥东县出台《财政系统干部选拨任用制度》,严格按照用人标准和程序,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借用、选调等方式,调整充实基层财政队伍。从2012年起,肥东县还在乡镇财政所(分局)内部、乡镇财政所(分局)之间、县财政局科室与乡镇财政所(分局)之间建立“有横有纵”的交流轮岗和竞争上岗机制,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活力。

(四)加强资金监管。

近年来,合肥市各县级财政部门全面推进财政资金县乡一体化管理。在预算管理方面,明确提出了乡镇部门预算实行“县乡共编”的具体要求,将乡镇财政预算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部门监管范围,由县乡财政部门共同承担监管职责。

乡镇财政对“三公”经费实行按月报销,按月统计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上级政府监督。

二是清理规范乡镇财政专户。对乡镇各类账户进行梳理、撤并,除保证乡镇正常运转所需账户外,其他账户一律撤销,杜绝多头支出现象,规范资金运行。

统一收支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统一报账支付程序;

统一业务操作平台,规范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将镇级预算单位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单位的往来结算资金,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资金使用率。

四是积极推进公务卡结算。为规范现金管理,各县(市)积极推行公务卡改革,除必须的小额现金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有效地控制了现金支付,保证了资金安全,遏制了腐败的产生。

五是实行票款分离。坚持内部控制制度,票据管理员和出纳员不得一人兼任,完善票据“领、销、存”制度,确保票款分离。乡镇财政所(分局)所有收费票据统一在县局集中领购,实行“缴旧领新、限量领用、专人管理、当年结清、乡镇保管”,通过非税征管系统电子开票,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是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乡镇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资产购入登记、使用管理、变动调整、处置减少等各方面的增减变化做到手续齐全,账实、帐账、账卡相符,并录入县(市)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七是严控新债,建立健全乡镇债务管理平台。按照“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逐年化解”的原则,对乡镇政府债务实行微机动态化监管,严格控制乡镇新增债务,鼓励乡镇积极化解陈债,有效地防范了债务风险。

22、监管涉农项目专项资金。

一是整合涉农项目、发挥资金最大效益。为壮大资金总量,集中财力支持美好乡村建设,我市各县(市)财政部门从整合涉农项目上下功夫、相应出台涉农资金整合管理办法。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投其资、各记其功、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的原则,对涉农资金项目进行整合。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市各县(市)在“搭建资金整合平台、优化资金整合流程、创新资金整合方式、破解资金整合难题”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巢湖市为例,按照该市农业发展总体思路,搭建了三个涉农专项资金整合重点项目平台,分别是美好乡村建设项目平台、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环巢湖生态农业)平台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平台,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是规范报账拨款程序、实行专账管理。目前,我市除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乡镇报账制外,其他涉农项目资金主要实行县级报账制(包括美好乡村建设项目),建立专账、配备专人核算和管理项目资金,财政部门根据项目牵头部门审批意见,严格按项目规划和实施进度将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具体实施单位。

超过30万元的,一律在县以上招投标中心办理。乡镇财政安排专人参与乡镇招投标中心招投标业务,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监管。其次是实行项目公示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在工地设立工程公示牌,公示内容必须包括项目名称、立项依据、实施范围、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建设内容、责任人、受益人、工程预决算、资金来源及数量、建设时限、举报监督电话等。第三是实行项目跟踪验收制。县、乡镇财政组织人员成立抽查巡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巡查,同时,乡镇财政配合相关单位对完工项目进行验收。第四是实行项目决算审计制。项目承建单位必须持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单及审计结论方可到乡镇财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通过对项目从申报、论证,到实施、公示、招投标、资金拨付和工程验收等全过程的有效监管,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对市本级安排项目实行绩效评价制。今年我市相继出台了《合肥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合肥市扶贫开发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等一系列项目绩效评价办法,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方式合理评价项目目标实现程度及效果。

五是利用资金监管平台,建立项目库预警机制。我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系统的推广使用以来,各乡镇给涉农项目建立了电子档案,在完善我市涉农项目库建设的同时,对项目的合同完工日期和实际完工日期进行比对预警,对项目类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和合同金额进行对比预警,市财政局通过系统中反馈的情况,及时督促各县(市)加快完工速度,提高资金拨付进度,减少资金沉余。

33、监管财政补助性资金。

2005年,合肥市在全省率先实行财政补助农民资金“一卡通”改革,各县(区)财政部门通过开设“财政补助农民资金专户”,对各类财政补助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实行“资金一户管”,“一个漏斗”向下,资金封闭运行,确保了资金管理的安全,有效杜绝了任何形式的挤占、截留和挪用。

一是加强财政补助农民资金农户基础信息管理。农户基础信息的采集和维护是加强补助资金监管的重要环节,乡镇财政所作为财政补助农民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者,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在准确采集核实本乡镇农户基础信息的基础上,明确专人,做好农户基础信息动态更新维护工作。对有关数据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同时要做好补助发放档案管理工作,对每一批次发放的补助项目,做到账、表、册、据等资料归档有序。

二是认真开展惠农补助政策落实工作。按照“一线实”

管理要求,乡镇财政所应在向县级财政或主管部门汇总上报补助清册前,会同乡镇有关单位、村级组织,通过实地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加强补助发放的事前数据审核,避免虚报、冒领。首先是确定农户播种面积,严格按照“农户申报、村民组评议、村民组张榜公示、村复查、镇抽查”的办法予以审核确认,并以此作为计算补贴金额的依据,同时在镇、村再次张榜公示。其次是建立享受补贴人员登记簿,对比较容易发生变化的在校学生人数、农村五保户供养人数、优抚对象人数、低保救助人数等,由财政所分工人员在村组干部的配合下,每年开展一次走访活动,逐人见面,建立补贴人员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加强财政补助农民资金公开、公示。县(市)农村财政管理局通过手机短信,乡镇财政所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开栏,村组通过广播、会议、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对财政补助性资金的补贴政策、补贴项目、补贴范围、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办事程序、监督电话等进行公示,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

示等情况进行巡查走访。对抽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确保财政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并将抽查巡查信息输入到监管系统。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惠农补贴资金绩效评价试行办法》工作要求。

44、监管村级组织运转资金。

一是全面实行村账镇管。成立机构,乡镇成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中心设在财政所,从乡镇财政、农经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三资”中心与村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具体负责村级会计核算和资金、资产、资源监管。明确部门职责,“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财政人员负责会计核算及资金管理,农经人员负责资产、资源管理。加强支出审批管理。以庐江县为例,对单笔开支在500元以上的,经村两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记录,报镇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村书记或主任审批,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予以列支。实行限额管理。村备用金按村人口规模确定,公用经费实行“定性、限额、分类”管理,逐村核定,同时严格实行“零招待”制度。

务。

2013年,我市财政兑付各县区奖补资金3752.33万元,各县区实现村级债务化解12507.76万元。

达到了监管预期效果。

三、

合肥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近年以来,随着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市各县(市)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乡镇财政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遏制了一些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财政大监督理念所要求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还有的差距,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支出管理范围窄。目前乡镇财政部门只负责政府及有关站所的支出管理,支出范围窄,预算调控余地小。乡镇财政预算编制普遍呈框架式结构,只是对政府收支项目进行简单列举,许多项目没有细化,缺乏完整性。乡财县管后,县级财政部门代管并监督乡镇财政资金,原列在乡镇财政预算支出的项目,陆续上划到县财政预算支出,乡镇的预算职能形同虚设。

二是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相脱节。实行“预算共编、账户。

统设、收支统管”后,乡镇收支预算由县级财政代编,乡镇人大通过的预算与乡镇财政实际执行的预算都不合拍,实际执行与年初预算编制存在脱节,造成时有超预算支出的现象。

对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下达到乡镇的专项资金,基本上没有监管。

很多农业、水利、交通、文化、教育、计生、卫生等项目涉及的乡镇,实行县级报账制,县级主管部门直接将资金打入项目承包商账户,项目实施单位只对县级主管部门负责,作为项目实施地的乡镇财政所没有参与项目的申报、实施,加之信息的不畅,专项资金几乎没有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无法实施就地监管。

(三)村级财务有待规范,债务化解任务重。

一是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村家底不清,产权不明。村集体资产在经营权转移手续上,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

二是村级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如:收入不符合政策,有坐收坐支现象,不按时报帐;

支出不规范,村干部随意发放奖金、津贴,有白条支出现象发生,票据入帐手续不完备;

三是村级债务负担重。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债务过大,部分村又无集体经济收入,村级偿债压力大,容易形成干群关系紧张并影响基层社会稳定。

(四)部门协调沟通不到位。

除财政部门外,其他直接拨付乡镇资金的部门,由于管理职责与权力的分离,单靠农村局和乡镇财政所(分局)难以全面开展工作,监管工作协调难。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只要涉及到财政管理的工作,县乡都要面面俱到,需要及时反馈信息,由于监管项目多,涉及面广,加之要与部门协商沟通仅靠财政所人员,力量不足,监管信息反馈不及时。

乡镇财政承担着大量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于人数较少,难以从繁重的日常工作中脱身。大多数乡镇财政基本上没有专门的监督机构和专职监督人员,造成监管职责不能落实到人。

除人手不足外,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结构断层、年龄老化、加之认识上偏差,也使财政监管工作缺乏后劲和活力。不少人观念陈旧、业务能力不强。多数基层财政所存在着技能教育培训跟不上形势发展,缺乏监管专业知识,财政监督职能相对弱化。

以我市肥西县为例,由于监管涉及的项目和政策多,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各类培训和到一线进行抽查巡查,按现有的公务费标准,仅此一项就要用去乡镇财政所(分局)的公用经费40%。乡镇监管经费保障不足。

目前,虽然我市各县(市)制定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纳入对乡镇财政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但评价标准还比较笼统,评价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同时相关激励考评机制尚未建立,乡镇财政所资金监管人员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

目前,财政部门内部负责管理分配乡镇财政资金处室有:经济建设处、社保处、农业处、农发办、教科文处、农村财政管理局、金融处等单位。因此,合理界定乡镇财政所和上级财政部门之间的监管范围和监管责任是首要解决的问题。根据“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原则,区分资金来源、性质和拨付管理使用方式,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中的职责。

财政局农村财政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

二是对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通过乡镇财政所申报并通过乡镇财政所账户拨付用于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包括通过乡镇财政所申报,采取由市、县财政局或主管部门通过统一银行集中划入受益人账户的资金,由乡镇财政所负责直接监管,市、县财政局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间接监管。

三是对市、县财政局各相关业务部门直接管理或实行报账制管理,其未通过乡镇财政所申报且资金也未通过乡镇财政所账户用于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由市、县财政局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直接监管,乡镇财政所负责间接监管。

四是对市、县财政局各相关业务部门直接通过主管部门管理使用,其未通过乡镇财政所申报且资金也未通过乡镇财政所账户用于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由市、县财政局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直接监管,乡镇财政所负责间接监管。

委托乡镇财政所监管。乡镇财政所积极参与协助配合,认真做好监管工作,共同承担监管责任。委托监管书必须详细注明监管资金的相关信息,包括资金用途、资金额度、使用对象、监管要求等,以便乡镇财政所协助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管范围包含乡镇财政本级各项财政性资金和上级下达资金以及村级组织运转资金。其中,上级下达资金,包括上级下达并纳入本级预算管理的资金以及由上级直接管理但用于乡镇辖区内的资金。按类别分为乡镇预算资金、项目资金、财政补助性资金和村级财务资金四大类。

11、乡镇预算资金,包括乡镇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上年结余、乡镇基本支出、乡镇项目支出等资金。

22、项目资金,包括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自然生态环境、教育、医疗、文化条件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财政补助资金。涉农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广泛,涉及部门众多,直接参与涉农资金分配和管理的部门有发改委、农业、林业、水利、交通、教育、国土等多个部门,财政部门管理分配涉农资金的处室有:农业综合开发办、农业处、经济建设处、农村财政管理局等。

别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分散在民政、农业、计生、教育、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在资金划拨方面,我市四县一市的补助资金大多由省级财政直接划拨,市财政主要面向所辖七区进行资金划拨,而日常资金划拨工作则分别由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社保处、企业处、农业处、教科文处、农发办等部门完成。财政补助性资金发放工作具体由市、县(区)财政局农村财政管理局和各乡镇(街道)财政所承担。

合肥市财政补助农民资金项目表资金项目名称。

资金管理。

处室或单位。

业务管理部门。

农村五保户补助资金。

社保处。

民政农村抚恤(优抚)资金。

社保处。

民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社保处。

民政灾民救灾补助资金。

社保处。

民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

社保处。

卫生农村残疾人生活救助资金。

社保处。

民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资金。

社保处。

民政粮食直接补贴资金。

经建处。

财政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接补贴资金。

经建处。

财政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

农业处。

林业森林生态效益和造林补偿(补助)资金农业处。

林业水稻良种补贴资金。

农业处。

农业小麦良种推广补贴资金。

农业处。

农业油菜良种补贴资金。

农业处。

农业棉花良种补贴资金。

农业处。

农业玉米良种补贴资金。

农业处。

农业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

农业处。

农机能繁母猪补贴资金。

农业处。

农业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教科文处。

计生农村贫困学生补助资金教科文处。

教育村组干部报酬和补贴资金。

县乡。

县乡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经建处。

水利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企业处。

商务失地农民保障补贴资金。

社保处。

劳保政策性农业保险赔款。

金融处。

保险。

其他财政补贴农民资金。

其他。

其他征地折迁补偿资金。

国土。

国土其他补助(补贴)农民资金。

其他。

其他。

44、村级财务资金,包括村集体组织原有积累、上级拨付资金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收入、征用土地补偿收入、集体资产变卖收入、借入资金收入、其他收入、村级组织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资金。

(三)理清资金源头,实现监管信息资源共享。

市、县财政局相关业务部门作为资金分配管理的源头部门,应建立与主管部门会商制度,主动向主管部门收集信息,实现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同时将本级财政和主管部门下发的资金文件、制度办法,监管重点和具体要求等及时下发、抄送县、乡财政部门,将相关纸质资料传递至本级农村财政管理局。

市、县农村财政管理局作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主管部门,担负着承上启下和横向协调的重要任务,是上级部门与县、乡财政间监管信息反馈交流的枢纽,同时也负责传递本级业务处室和县、乡财政之间监管信息。

业务科室提供给主管部门;

涉及上级财政部门的,应逐级上报。

(四)细化乡镇项目资金监督评价办法,实现资金分配与绩效考评相挂钩。

对于效益不佳的涉农项目,向相关部门提出调整建议,减少资金安排。

致。

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强化责任追究,并责令整改。在政治待遇和荣誉上向工作突出的乡镇财政干部倾斜。

(七)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购买社会服务。

调动社会的力量,对乡镇财政资金进行监督。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审计或工程监理机构,对资金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等各个环节进行把控,引入第三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机制,一方面可以解决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人手不足的困难,另一方面,可以利用第三方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客观公正地反映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八)加强乡镇财政队伍建设,保障工作经费。

通过考核机制,兑现经费保障,以提高乡镇财政人员对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积极性。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继续在省财政厅的帮联制度工作要求下,进一步巩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成果,不断探索创新监管方法,充分发挥乡镇财政服务农民群众、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推动我市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实现新的突破、迈上新的台阶。

为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节约开支,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发展,杜绝不合理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本规定:

1、监管原则。按照大财政、全过程的原则进行监管,即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监管范围,在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实施监管。

2、监管范围。

(1)乡政府、各站所、各村民委及社会团体等涉及财政资金活动的单位,均为财政资金监管单位。

(2)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本乡及各单位的各种财政资金、非税收入、社会捐助、涉农资金、项目资金、村集体经济收入等专项资金,本级财政拨付到所属单位及村的所有资金。

3、监管工作目标。

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质量,推进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促进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廉洁从政,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1、坚决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乡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必须缴入财政所专户,实行统收统支,专户管理。

2、各项收费、各项专款、创收和争取的资金等,必须缴入财政所专户管理,不许私设小金库,不得坐收坐支。

3、对各部门的收取的款项,因不交专户,资金体外循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1、乡政府各项收入、支出必须使用正规合法票据,由乡长“一支笔”签批。集中签批票据时间定为每周一,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2、各工作人员报销时,票据手续必须完备,由经办人,主管领导签字后,再由乡长签批,经财政所长审核后方可支出。

3、各工作人员,经请示领导发生支出后,在一周之内必须签批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4、成立乡级财经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常务领导、纪检委员、财政所长组成。

5、单项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由乡长签批报销;

6、单项支出在1000元到5000元的,由乡财经领导小组联审后,乡长签批报销。

7、单项支出在5000元到10000元之间的,由乡财经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再由乡长签批报销。

8、10000元以上的大宗支出,必须经财经领导小组讨论,乡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再由乡长签批报销。

9、对于不按规定审批的,不得报销,不准入账;

支出票证不是合法税务发票的不予报销;

各部门工作人员,未经请示,发生的各项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四、日常监督管理。

1、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2、乡政府所有收入必须统一使用财政行政事业性收据。所需收据必须从乡财政所直领直销,做到日清月结。

3、乡政府财务的收支情况,除按月结算、按季汇总、每季度公布一次外,财政所每月的1日、15日向书记、乡长填报资金流量表。

4、财务人员要及时进行处理账务,做到日清月结,票据装订规范,报表齐全,内容完整。

教育机构资金监管文案范文

xxxx年起,xxxx县纪委积极探索加强派驻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思路,推行向各县直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组织的作法,实现了对县直部门单位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关口前置、工作重心下移。现结合工作实际,对加强县直派驻纪检组织建设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求实创新,积极探索加强县直单位监督有效途径。

坚持在学习中创新,在实践中完善,积极借鉴派驻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的成熟作法,分战线向县直单位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织。一是推进上力求四个到位:机构组建到位。按照性质相关、归口设置的原则,将县直各部门单位划分为综合、农林、公交、文卫、政法和财贸6条战线,分别组建了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配备了纪检组组长或负责人。培训调研到位。开展了学习培训和外出考察活动,组织到其他市县乡镇派驻室进行了考察学习,深入各驻管部门单位进行座谈调研,很快适应了新的岗位。工作规范到位。研究制订了会议监督、工作报告、内部管理等17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图,统一建立了一帐二册三表四簿五档等基础资料,工作实现了规范统一。后勤保障到位。为各派驻纪检组协调解决了办公室,配备了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电话、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并随时保障办公车辆。二是机制上做到四个明确:明确了管理权限。规定每个驻检组编制为3人,组长为正科级,人员编制、工资福利、组织关系以及管理考评等统一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明确了责任定位。

对县直派驻纪检组织具有的监督权、指导权、建议权和调查权四项权利进行了明确细化,确保派驻组织工作到位不越位,治乱不添乱。明确了工作关系。县直派驻纪检组织与县纪委监察局是被领导和领导关系,直接向县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工作;与所辖各部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参与部门单位业务分工;与所辖单位纪委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协调、指导驻管部门和单位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明确了管理要求。实行周五例会制度,主管领导与各派驻组一起总结分析本周工作,研究谋划下周思路。县纪委每月集中听取一次各派驻组工作,每季度对派驻工作进行一次实地督导检查,半年和年末时对派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测评。三是效果上实现四个防止:防止了权力失控。综合运用列席会议、现场监督、督导检查等手段开展监督工作。年初以来,共列席驻在部门各项会议31次,参议各类事项70余项,参与重大事项监督活动23次,有效规范了权力运行。防止了决策失误。督促各部门单位制订《党委会重大决定集体票决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等制度53项,并认真监督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推进各部门单位科学民主决策。防止了行为失范。

为县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712份,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1批次,督促领导干部认真报告重大个人事项,对出现的廉政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提醒预防,促进了驻管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防止了工作失职。通过专项督导、明查暗访、半年考核等方式,加强对各驻管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驻管部门单位认真履行廉政建设工作职责,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深入剖析,充分认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还处在摸索完善阶段,向县直部门派驻纪检组组织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机制不全,不利监督。虽然明确了派驻纪检组对驻管单位有监督权,但对监督工作没有制订统一要求、具体标准和实施细则,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对监督什么内容、以什么标准、方式监督、达到什么监督效果等认识不清把握不准,工作有时带有随意性,缺少规范性,影响了监督效果。

二是关系复杂,不愿监督。有的派驻纪检组长与驻管部门单位领导非常熟悉,或与驻管单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碍于情面,不愿深入监督。有的从自身利益考虑,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发现问题时睁一只眼闭一支眼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导致监督作用弱化,职能发挥不好。

三是业务不熟,不会监督。大多数派驻组干部是从各单位、各乡镇干部转任,且集中培训时间较短,对纪检监察业务不精通,对工作程序不熟悉,进入角色有些慢,有些工作不够深入,仅停留在上传下达上。加上不了解所监督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流程、运行状况、资金流向和容易出问题的环节,抓不住监督重点,找不准症结所在,导致监督上比较盲目,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配合不够,不能监督。有的被监督单位对设立县直派驻纪检组织重要性认识不足,在配合工作上不积极主动,有些情况不及时通报,有些文字材料不按时报送,导致驻检组信息渠道单一不畅。有的部门单位甚至存在抵触和防范心理,把派驻干部当成外人防范,有些重要工作会议,特别是涉及三重一大的会议不邀请或不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组织参加,导致无法对重点领域和环节实际有效监督。

五是常期驻在,不便监督。目前对派驻纪检组织实行分战线派驻,统一管理的管理模式,工作人员受县纪委的直接领导和管理。但由于工作人员在驻在部门工作,县纪委无法实现全程直接管理,驻在部门又不便管理,不敢监督,在人员管理上存在真空地带,有管理两层皮现象。

三、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县直派驻纪检组织建设。

加强县直派驻纪检组织建设,要从完善机制,创新形式入手,紧紧围绕强化监督这个重点,深入研究探索派驻工作规律,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派驻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一)以确保平稳运行为基础,优化工作格局。

一是配齐配强人员。积极争取上级纪委和县委县政府对县直派驻工作的大力支持,认真核定并落实好人员编制和职级,确保人员数与工作量相匹配。同时,要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充实工作力量,通过面向社会招考、从基层纪检机关选调等方式把那些政治成熟、思想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的优秀干部充实到派驻纪检监察组织工作,为做好县直派驻工作提供保障。

二是做到专人专用。派驻纪检组长可以担任驻在单位党委委员(党组成员),并参加有关党委(党组)会议和行政会议,但不要参与或变相参与驻在单位业务分工,确保纪检组长从其他琐碎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好监督工作,研究解决派驻工作遇到的各种问题。

三是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县直派驻纪检组织的`考核机制,每年对派驻纪检组长进行一次述职考核,重点考核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完成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工作情况;向纪委及时报告请示重要事项、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切实提高派驻组织的责任和履职意识。同时,建立和完善联合督查、交叉办案、定期轮岗、目标管理等工作制度,激发纪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减少工作阻力。

(二)以提升人员素质为重点,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派驻工作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其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敢于从监督的角度发表不同意见,敢于在干部监督和查办案件中坚持原则,自觉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二是强化学习培训。针对派驻工作的实际和特点,认真制定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并有组织,有步骤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活动。同时,坚持多措并举,双管齐下,通过抽调参加委局机关的专项工作、协助办案、挂职锻炼等形式,提高党纪法纪意识和业务能力;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参加驻管部门会议、参与业务检查等方式学习熟悉驻管部门主要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派驻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使其成为纪检监察业务和驻管部门业务的双内行。三是加大指导力度。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和指导,每个纪委领导负责联系、指导和协调一个派驻纪检组工作,帮助派驻纪检监察组织把握工作重点和程序,研究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基础软件,尽快帮助派驻工作走入正轨,看到成效。

(三)以改进工作方式为切入,增强监督效果。一是加强协调,取得支持。要加强和驻管单位的联系,使各单位充分认识派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了解派驻组的工作性质、工作要求、工作程序,提高驻管部门党政一把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更好地支持和配合派驻组开展工作。同时,要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对各部门接受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主动地向纪委汇报工作,取得县纪委监察局的支持和指导。二是主动融入,履职尽责。县直派驻纪检组织要坚持在融入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围绕驻管单位的工作中心,将监督的各项职能巧妙地融合、穿插于驻管单位的各项具体工作职责之中,通过主动参与驻管单位的重要工作、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开展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履行对驻管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检查的职责。三是讲求方法,统筹推进。在整体推进派驻工作的同时,要选准工作的侧重点和突破点,抓住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重点事项和关键领域开展监督工作,确保派驻工作重点突出,事半功倍。

(四)以健全工作机制为保障,促进长效推进。一是推进统一管理。进一步强化派驻县直部门纪检组织统一管理模式,县纪委监察局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织实行人、财、物统管,不但真管派驻干部的考察考核、交流任免及日常业务工作,而且要负责他们的工资福利和后勤保障,使派驻组织能够超脱于驻管部门之外,无后顾之忧地开展工作,提高行使监督权力时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制订完善监督工作的会议参与、监督检查以及年度述廉、办案回避等具体办法和规章制度,明确具体参与监督的环节、方式,确保工作人员工作中有据可依,有章可遵,规范工作程序,依法依纪开展工作。三是抓好制度落实。认真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工程建设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考核问责制度,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考核。同时,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有意回避监督、规避问题,甚至制造阻力对抗监督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从机制上防止或减少不配合监督问题的发生。

教育机构调研报告

按照县编委要求,县编办、县政府督查室,于8月10日至8月16日对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此次督查共涉及24个工作部门8个中心共48个单位。督查组深入各有关单位,采取听取单位主管领导汇报、实地查看、拍照存档等形式,逐条督查评估机构改革落实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特点及成效。

1、领导重视,迅速行动。县政府机构改革后,县领导、单位领导都高度重视,主动配合,保证改革顺利进行。县政府副县长张志红、县长助理刘忠民亲自召集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城市客运职责调整和手续交接工作。县发改委、县工信局领导积极沟通,将发改委负责“经济运行工作的5人”划转到工信局,并积极开展工作。县农牧局、县住房和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等单位已启用了新章、挂了新牌子、变更了新账户。县人社局、县文广新局、县粮油贸易中心、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等单位及时刻制新公章、制作新牌子(其中县粮油贸易中心已挂新牌子)。县计生委、县粮油贸易中心等单位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制作悬挂内设股室牌子。

2、转变职能,促进工作。各单位以改革为契机,积极推出各种新办法、新举措,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打造干部队伍,提升服务能力,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成效,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县审计局强化工作薄弱环节,加大了对财政投资项目的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县财政局简化工作程序,制作工作流程示意图,提高办事效率。县公安局加强城区防控力量,有力地打击了不法活动,极大地改善了治安状况。县城管局购置新车辆,每天在城区主要路段洒水降尘,在炎炎夏日为群众带来了可贵的清凉。县广播电视发展服务中心实行了挂牌上岗,加强了新闻舆论监督,开展了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平移工作,重新开播了内黄县广播电台,增设了以文娱、娱乐为主的有线综艺频道和以农业、法制宣传为主的第三频道,实现了工作、效益、社会多赢的良好局面。县安监局一手抓执法,一手抓服务,以整改为目的,以惩罚为手段,实行“首查不罚”制度。县林业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积极开展电视技术讲座并安排专人定期下乡为农户搞好技术服务。

二、存在问题。

1、个别单位职责调整还未到位。如县发改委的“工业经济运行”职责还未调整到县工信局;原农开办的“农业综合开发”职责未调整到县财政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的“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未调整到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应调出的职责也未调出;原广电局、文物旅游局的行政职责和县文管所未调整到县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也未合并;原畜牧局行政职责未调整到县农牧局;原粮食局行政职责未调整到县发改委;原县政府教育督查室行政职责已划入县教体局,但人员还需进一步理顺;原新农办需进一步理顺关系。

2、个别单位牌子未挂、公章未刻、账户未变。如县蔬菜服务中心、县教育发展促进中心、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县广播电视发展服务中心、县棉花粮油生产服务中心、县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等单位未挂牌子、未刻公章、未变更账户。县政府办公室、县人社局等单位未挂内设股室牌子。

3、大部分单位存在乱挂牌、股室牌子名称不规范、股级干部超配、行政单位事业身份人员任股级干部现象。此次已将相关单位的所有挂牌拍照存档。

4、存在部门干预挂牌子现象。大多数单位都挂有:计生办、综治办、群众工作室、工会等牌子。县公安局挂有原系统内未改革到位的牌子。个别单位有临时性工作办公室牌子。如:“三项重点”工作办公室。

三、意见建议。

1、涉及职责调整的单位由有关县领导、部门领导召开会议,进行沟通协调,及时安排落实职责划转事项,办理交接事项。

2、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未整改到位的单位进行跟踪督导。

3、在以后改革制定“三定”方案时,是否考虑对于一些职责较多、人员较多的单位,适当增加一些内设机构。

4、对于“一票否决”的部门干预要求各单位挂的牌子,看看县编办拿出什么意见。

2010年8月18日。

扶贫资金调研报告范文

近年来,县审计局在县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领导班子及全体审计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严格依法审计,着力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紧紧围绕扶贫对象是否精准、项目安排是否精准、资金使用是否精准、措施到户是否精准、帮扶是否精准、脱贫成效是否精准开展审计监督,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揭示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中的风险隐患,高度重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bai和“四风”问题,防止苗头性问题转化为趋势性问题,为加快推进脱贫攻坚事业提供了审计监督保障。

一、扶贫项目资金审计监督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一)持续开展了对扶贫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围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农村医疗卫生和饮水安全等一系列重点、热点问题,结合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10余次。审计发现,个别地方对扶贫政策宣传不够,个别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或比选,少数项目竣工验收不及时,部分农村分散供水工程建后管护不到位、农村饮水安全未按规定筹集维修养护基金等问题,审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处罚,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36条。

(二)认真开展了对扶贫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为规范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特色产业和就业发展、移民搬迁、低保、医疗救助、灾后重建等资金的审计力度,重点揭露挤占挪用、滞留截留、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揭示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共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残疾人保障金专项审计、就业再就业资金审计、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粮油高产创建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农民工技能培训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等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20个,对发现的36个问题进行了处理处罚,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61条,移送案件线索3条。同时,配合市审计局完成县-扶贫资金审计,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处理处罚。

(三)扎实开展了对扶贫基础设施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为促进扶贫项目建设,大胆探索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重点对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核减工程投资,节省建设资金,促进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挥效益。完成了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村损毁沼气恢复重建工程、土地整理、农田基本建设、优质粮油基地重建、巴山新居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审计项目113个,送审金额11.78亿元,审定金额10.22亿元,审减金额1.56亿元。

(四)组织开展了对扶贫资金管理部门的审计。在财政审计中,加强了对财政转移支付中扶贫资金的审计,确保扶贫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并发挥效益;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把与扶贫建设有关的农、林、水、文化教育事业资金、农村卫生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列入了审查内容,通过对领导干部履行脱贫攻坚相关责任的审计,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增强扶贫攻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各类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共完成对财政、扶贫、国土、住建、交通、农业、水务、环保等部门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18个,对发现的46个问题进行了处理处罚,并提出建议意见39条。

二、扶贫项目资金审计监督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审计内容较为单一。扶贫资金自上往下,逐级下拨,涉及的部门多、链条长,既需要对资金进行全面的跟踪审计,更需要对分配过程是否公平、公正和合规进行重点关注。要全面开展审计,就需要对财政以及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务、扶贫等业务部门全部进行审计。当前对扶贫资金审计往往局限于合规性和财务账目基础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制度基础审计和风险基础审计涉足较少。

(二)审计专业力量较为薄弱。开展经济效益审计、制度基础审计和风险基础审计,需要方方面面的`专业人才和复合型的知识结构,如决策分析评估人士、土地专家、环保专业人才等,我们目前的审计力量和水平还不适应开展此类综合性审计。现行审计技术大多为就地手工搜集、整理、复核及分析各种信息,未充分利用现代审计新技术。

(三)问题整改难度较大。目前的扶贫资金审计大多是事后审计,项目完成了,才开展审计,问题已经既成事实,审计发现的一些问题难以纠正。

三、积极主动作为,努力提升扶贫项目资金审计监督实效。

(一)创新审计理念,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在审计理念上,要关注民生、服务百姓,充分尊重扶贫对象的主体地位。在工作目标上,要重点检查纠正政策执行中存在的各种偏差,把握资金的流向、流量和流速,保证政策落实到位。在审计技术上和方法上,着力实现“三个转变”:从审查财务资料为主向审查业务流程手续为主转变,从账面审查为主向延伸调查为主转变,从手工审计为主向计算机审计为主转变。加强理论学习与业务培训,深化道德教育和学法用法,着力打造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工作作风硬的审计队伍。

(二)审计关口前移,全面开展扶贫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对扶贫资金和项目采用跟踪审计的方式,将审计的关口前移和深化,变事后审计为事前审计,变阶段审计为全程审计。及时查处和纠正在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违规问题,避免损失浪费,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突出审计重点,努力提高审计监督效果。重点检查项目计划落实情况,有无冒领补助资金和损失浪费,是否改变资金用途,以评价其达到的效果;配套资金筹集是否到位,分析项目的进度以评价其项目的效率性;分析项目的经营收入和成本,以评价其经济性。对人民群众关注或反映较大问题的审计,应在全面熟悉扶贫政策法规基础上,对照有关责任状或协议书,看有否及时按协议兑现有关扶贫款或补助资金,落实各项扶贫政策。

(四)大胆探索,积极开展扶贫资金效益审计。对扶贫资金的审计从关注真实性和合法性向效益性进行转移,逐步建立以政策为重点、以资金为主线、以效益为目标的效益审计工作方法和体系,关注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和损失浪费,并通过绩效评估,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建议,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回报。

(五)健全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扶贫资金审计监督全覆盖。根据扶贫攻坚实施计划编制滚动项目审计计划,加强项目审计计划可行性研究和风险评估,增强审计计划科学性和宏观指导性,实行常规项目轮审制。对于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农民最关注或反映较大问题的重大民生项目,争取每年进行常规性审计,实行重点项目常审制。将轮审和常审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避免发生重复审计,也要避免遗漏,从而实现扶贫资金审计监督全覆盖。

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为了解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更好地贯彻落实预算法,提高预算外资金管理水平,溧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县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镇,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预算外收支帐目及财务审计报告,对预算外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县预算外资金管理起步较早,政府从“收”与“缴”两个方面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监控与管理,成绩显著。同时,通过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实行了综合预算,现在已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预算外资金管理体系。目前预算外资金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单位认为预算外资金是部门的资金,自己可以随意使用和占有。

票据管理有一定漏洞。按照票据领取、使用、核缴管理办法,所有单位收费、往来结算业务必须领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而少数单位在市场购买“收款收据”使用,容易形成“小金库”;有的单位领用票据不登记,核销无手续;有些单位收费票据长期不入帐,占用挪用预算外资金时有发生,使票据管理难度加大。

私设“小金库”,不入专户现象时有发生。个别部门、单位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或将预算外资金直接存入单位工会帐,作为单位内部福利外资金。有的收入不入专户,以各种名义转移、截留。

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方式仍然是简单的收支两条线,资金只是在财政专户过一遍,很快又划拨回收费单位使用,支出情况追踪监督不力,造成财政资金长期体外循环。

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预算外资金征收、入专户、拨款、使用都集中于一个部门,没有实行分开管理,对资金征收、流向缺乏必要的监督。二是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规现象,多年来一直是通报和要求整改,有的单位仍我行我素,难以处罚到位,没有约束力。调研组建议: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要认识到预算外资金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非税收入,是地方财政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随便乱动、挪用和截留。要重新认识预算外资金的三权所属关系,即所有权归国家、调控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这是预算外资金从“两权不变”到“还钱还权”的重大改革。

二、加强票据管理,从源头上把关。

要完善票据管理模式,使用新的票据管理软件,通过控制、管理、电脑缴销和银行联网的方式进行票据管理,把票据管理与资金管理科学有效结合起来,真正做到“验旧换新,票款同行”,进一步规范预算外资金征管行为,有效地防止收入不进专户和截留,隐瞒收入等现象。要加大对票据稽查力度,确保从源头上加强票据管理。

三、规范和完善“收支两条线”,防范私设“小金库”。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核定指标,统一安排使用。部门和单位必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只能在一家银行设立一个预算外资金支出帐,且只能支不能收,只能接纳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要防范私设“小金库”现象,防止部门、单位把预算外资金当成自己的“私房钱”、“取款机”来使用,防止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逐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制度,做到票款分离,资金通过财政专户进行划拨和结算。

四、强化综合预算管理,逐步推行“阳光工程”。

严格预算管理,认真编制年度综合收支预算,统筹考虑预算内外收支,将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一起,支出按定额统筹安排,作为预算内资金的补充,以弥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不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整体效益。用于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和福利等方面支出,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在条件成熟情况下,逐步推行“阳光工程”,统一各部门、单位奖金、福利发放标准,做到透明化。积极发挥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作用,从原始单据入手,强化预算外资金的支出监督,引导预算外资金合理流向,充分发挥预算外资金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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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为了解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更好地贯彻落实预算法,提高预算外资金管理水平,溧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县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镇,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预算外收支帐目及财务审计报告,对预算外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县预算外资金管理起步较早,政府从“收”与“缴”两个方面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监控与管理,成绩显著。同时,通过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实行了综合预算,现在已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预算外资金管理体系。目前预算外资金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单位认为预算。

外资金是部门的资金,自己可以随意使用和占有。

票据管理有一定漏洞。按照票据领取、使用、核缴管理办法,所有单位收费、往来结算业务必须领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而少数单位在市场购买“收款收据”使用,容易形成“小金库”;有的单位领用票据不登记,核销无手续;有些单位收费票据长期不入帐,占用挪用预算外资金时有发生,使票据管理难度加大。私设“小金库”,不入专户现象时有发生。个别部门、单位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或将预算外资金直接存入单位工会帐,作为单位内部福利外资金。有的收入不入专户,以各种名义转移、截留。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方式仍然是简单的收支两条线,资金只是在财政专户过一遍,很快又划拨回收费单位使用,支出情况追踪监督不力,造成财政资金长期体外循环。

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预算外资金征收、入专户、拨款、使用都集中于一个。

部门,没有实行分开管理,对资金征收、流向缺乏必要的监督。二是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规现象,多年来一直是通报和要求整改,有的单位仍我行我素,难以处罚到位,没有约束力。调研组建议: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要认识到预算外资金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非税收入,是地方财政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随便乱动、挪用和截留。要重新认识预算外资金的三权所属关系,即所有权归国家、调控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这是预算外资金从“两权不变”到“还钱还权”的重大改革。

加强票据管理。

三、

规范和完善“收支两条线”,防范私设“小金库”。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核定指标,统一安排使用。部门和单位必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只能在一家银行设立一个预算外资金支出帐,且只能支不能收,只能接纳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要防范私设“小金库”现象,防止部门、单位把预算外资金当成自己的“私房钱”、“取款机”来使用,防止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逐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制度,做到票款分离,资金通过财政专户进行划拨和结算。

四、强化综合预算管理,逐步推行“阳光工程”。

资金的整体效益。用于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和福利等方面支出,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在条件成熟情况下,逐步推行“阳光工程”,统一各部门、单位奖金、福利发放标准,做到透明化。积极发挥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作用,从原始单据入手,强化预算外资金的支出监督,引导预算外资金合理流向,充分发挥预算外资金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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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和资金管理调研报告数据资产管理内容

对财政预算资金的支拨进行监督与管理,是人民银行经理国家金库的一项重要职能。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先后制定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库会计核算管理与操作的规定》和《商业银行、信任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这些规定和办法对各级国库从机构、人员、职责、奖惩到核算、管理、退付、支拨等方面做了全面的规范和要求,对国库会计操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防范资金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由于多种原因,盗用或挪用国库资金的案件仍时有发生。如何进一步加强国库资金的支拨风险管理,保障国库资金的安全,是摆在各级国库管理人员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

一、国库资金支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财政拨款凭证本身风险。一是凭证签章不全。目前的财政拨款凭证一般为制式四联,第一联留国库做记账凭证,第二联转开户行作收款凭证,第三联退收款单位,第四联给财政拨款部门的回单。但只有第一联加盖财政部门的预留印鉴,其它三联均无任何印鉴或公章。二是凭证防伪风险。财政拨款凭证虽也是专用凭证,但既无凭证编码,也无防伪标识,不是作为重要空白凭证来管理。

2、支拨凭证传递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库会计核算管理与操作的规定》第三章第五十七条规定:“国库外来会计凭证必须专人传递。财政拨款凭证、退库凭证必须由财政或征收机关工作人员送达国库。”但在具体实施中,一些财税部门不按照《规定》要求办理,尤其在基层国库,在多数情况下,指派单位、企业或个人来国库办理支拨或退库,直接干扰和影响了国库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财税库的协作关系,潜在的风险也较大。

3、财政资金流向监管风险。由于地方财政部门不能及时提供预算拨款单位清单和拨款计划,国库部门难以掌握财政资金流向,因此在拨款审核中就难以发现是否是无预算、无计划或超预算、超计划的拨款和挪用国库资金,使预算收支失去计划依据,国库部门难以实施监督或监督不到位,就容易造成财政部门支拨失控,形成风险。

4、财政机关与国库对账风险。按规定,每月国库与财政、税务部门核对报表账务一次,但是只核对余额,不核对发生额,加之基层有些财、库部门对账意识不强,有些单位在次月中旬甚至月底才进行对账,对信息反馈不及时,不利于及时发现问题。

5、代理国库监管风险。一些代理国库的商业银行及信用社,以赢利为目的,监管意识不强,在办理国库业务时大多只能做到账平表对,对预算支拨凭证的内容、单位、拨款用途等凭证要素不能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不能充分发挥代理国库应有的作用。

二、加强国库支拨风险管理的`建议。

1、开发应用新式的财政支拨凭证。一是增加财政拨款凭证的“防伪性能”,财政部门应使用特殊纸张,重新设计、制作统一的具有防伪性能的拨款专用凭证;二是在填制拨款凭证时,尽可能杜绝或减少手工填写,统一使用微机开票,对一时不能上机,只能通过手工开票的财政部门,其各联凭证的金额要逐一核对;三是财政部门对凭证的签章,至少要在拨款凭证的第一、二、三联上同时加盖预留印鉴,二、三联缺少或没有财政印鉴的,收款单位开户行不得受理。这样无论是国库部门或用款单位开户行,作为记账凭证,均有可鉴别的标识,增强了支拨凭证的真实性;四是财政部门对支拨凭证应作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设立统一标识、代码、编号等,确定专人保管,领用登记,从源头加强管理,保证资金安全。

2、严格执行支拨凭证专人传递制度。要加大对财税部门的宣传协调力度,使财税部门能够自觉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库会计核算管理与操作的规定》,将每日的支拨凭证在人行组织的票据交换之前由专人送达国库。并严格落实往来签收制度,以有效地减少或消除凭证外部传递的风险。

3、加大对财政资金支拨的监管力度。各级国库要正确处理监管和服务的辩证关系,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一是要严把凭证审核关,对凭证要素不全,财政依据不足或手续不全,超预算、超范围的财政拨款坚决予以拒办。二是要求财政部门按时报送拨款单位清单和拨款计划,掌握财政资金的流向,加强监控。三是建立大额拨款逐级审批制度,对计划外拨款要求财政部门出具文字说明并加盖公章。四是加强对拨款凭证交接环节的管理,对凭证坚持做到当面交接,逐笔登记,每月对登记情况进行一次抽查,使国库支拨工作环环相扣,无隙可乘。

4、增加与财政部门的对账次数。在每月对账一次的基础上,增加不定期对账的次数,对于在对账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清原因,进行处理。

5、加强对代理国库办理库款支拨的管理与监督。各经理支库要对辖内的代理支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引进竞争考核机制,加强对有关人员的风险意识教育。将平时的检查考核结果同代理资格年审结合起来,对不能认真履行代理库职能的金融机构可考虑取消其代理资格。

预算外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主管部门和政府委托的其他机构,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募集和安排使用,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部门和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全区各部门和单位坚持应收尽收的原则,严格按照以票管收,不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完善管理制度,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基本形成了“年初有预算、收入进专户、支出按计划、使用有监督”的管理机制。

1、加强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为进一步深化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需要,从制度上保障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落实到位,基本取消了各单位收入过渡户,单位各项收入实行银行代收,对所有的收费项目进行分门别类,统一设置单位代码、项目编码,建立收费数据库。各单位征收的预算外资金,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制度,即实现了票款分离,又确保了各项预算外资金及时足额缴入预算外财政专户。

2、逐步推行部门综合预算,完善预算约束机制。近年来我区对区直各单位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一样统一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审批程序和监督方法进行管理,逐步推行部门综合预算。年初编制收入计划,按照收入计划编制支出预算。支出预算由财政部门按照单位性质、资金需求及本级财力情况核定,从而达到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的目的。

3、严格票据管理,实行“以票管收”。一是在票据领购环节严格监控,坚持“凭证领购、限量供应、验旧核新”的原则,严格控制“领、核、清”三个环节,达到源头控收的目的;二是在票据核销环节控制,要求执收单位以旧换新时,必须准确填制《购买审核申请表》,与财政专户上缴金额核对无误后,方可购买新票据,做到“以票管收”。

4、建立国库集中支付体系,规范资金拨付方式。从20__年1月1日起,我区对预算外资金已建立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分散支付为辅的支出管理体系。这样,“以拨代支”的拨付方式,将逐步被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直接支付为拨付方式的新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所代替。

几年来,通过全区上下,齐抓共管、共同努力,我区预算外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

1、单位思想认识还没完全到位。少数部门和单位对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认识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预算外资金的财政属性认识不够深刻,有的虽然在口头上承认预算外资金是财政性资金,但在实际安排资金使用时仍然将本单位征收的资金视为自有资金,对预算外资金管理还存在抵触情绪。

2、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对“收支两条线”、“银行代收制”少数单位落实不够,个别单位仍存在预算外收入应缴未缴、解缴不及时等情况,给财政部门资金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3、部门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在实行算内外资金统一安排和使用方面制度不完善,效果不明显。预算外资金管理上还存在重收入轻支出的现象,支出管理相对薄弱,对部门、单位的经费支出供给缺乏统一标准,部门、单位之间仍存在苦乐不均现象。

4、预算外资金财务系统不完善。目前,我区现有的预算外资金财务系统无法实现财政、银行联网,造成财政信息不通畅,难以及时掌握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收缴情况;同时,从上至下对预算外资金的财务核算软件未进行统一整合,特别是随着收支科目改革的`实施,软件的升级尚未完全到位。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因为政府非税收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管理工作需要得到各部门和单位的理解、支持。所以必须加大政府非税收入的宣传力度,使各部门和单位认识到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非税收入“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的观念。

2、加强征收管理,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上缴。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定期分析,根据增减变化情况,及时查找原因,督促各部门、单位做到应收尽收。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专门制定了《__区区直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确保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3、强化综合预算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严格预算管理,认真编制年度综合收支预算,统筹考虑预算内、外收支,将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一起,支出按定额统筹安排,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整体效益。积极发挥国库集中支付的监督作用,强化预算外资金的支出监督,引导预算外资金合理流向,充分发挥预算外资金的效益。

审计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县政协常委会xx年工作安排,近期,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就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45所,其中单设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小学36所(含教学点),在校学生15563名,其中初中生4619名,小学生8944名。

20xx年初,我县被确定为青海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目前,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44所,享受营养补助的学生6610名,占在校学生总数的48.74%。其中初中生xx02名,占初中生总数的26.02%,小学生5408名,占小学生总数的60.47%。去年,全县享受营养餐补助资金378.3万元。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重点,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合理选择供餐模式,努力改善学生食堂设施,不断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水平,使这一民心工程得到了较好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职责任务落实到位。

成立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职责任务,加强了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学校也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县政府与各成员单位、县教育局与各学校、学校与相关责任人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制定印发了《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为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大力宣传,确保惠民政策深入人心。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召开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政策的宣传,在全县初步营造了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四是认真调研,科学制定供餐方式。针对我县目前农村非寄宿制学校数量多、分布广和教学点学生人数少、大多数学校暂时无学生食堂、炊事员编制短时间内难以解决、食品卫生监管难度大等实际,在供餐方式上实行了两种方式,即县第三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特教班实行了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其他学校实行了企业配餐模式。五是公开招标,严格配送企业准入制度。将全县44所学校营养餐配送任务分为两个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供货商,并以中心学校为甲方、供货商为乙方、县营改办为监督方,签订了《营养食品供货协议书》,县营改办与供货商签订了《营养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协议书》,保证了供货质量和食品安全。六是专人负责,严把营养食品验收关。各学校均设立了配餐室,安排专人负责营养食品的验收、保管、加工和发放工作。同时,建立和实行了索证索票、食品留样、台账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制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七是统一核算,规范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的办法,做到了不克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专款专用,有效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八是跟踪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各实施学校在对每名学生身高、体重等健康状况进行监测的基础上,建立了学生身体健康档案,为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估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教育、工商、卫生、监察等部门加强了对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缺编缺人的问题。

各学校没有工勤人员编制,未配备专门负责营养餐的工勤人员,使营养餐的验收、保管、加工到分发等各项工作任务都由授课教师承担,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影响了教师正常的教学工作。

二是食堂(伙房)不规范的问题。

大多数学校无学生食堂(伙房),营养餐只能临时凑合,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有的学校学生在操场或教室进行加餐,既不卫生,又不文明。

三是食品仓储设施简陋的问题。

全县几乎所有的学校配餐室只有简单的几张课桌和书柜,设施简陋,没有必要的食品仓储保鲜设施,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营养餐品种比较单一的问题。

目前,我县所提供的营养餐只限于牛奶、鸡蛋、苹果、花生和火腿肠等,品种比较单一,有少部分学生出现厌食现象。

五是一些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虽然从资金管理、食品安全、企业准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了比较齐全的工作制度,但在有的方面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四、几点建议。

(一)逐步解决缺编缺人的问题。

建议县政府按学校规模和实际需要,给各中心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小学增加1-2名工勤人员编制,并妥善落实工资待遇,逐步解决营养餐工作缺编缺人的问题。也可采取富余教师转岗或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方式逐步解决。

(二)注重学校食堂(伙房)建设。

把学校食堂(伙房)建设当做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重点来抓,加大力度,争取项目,在大力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建设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的同时,同步考虑、同步建设学校食堂(伙房)。落实好《平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中提出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食堂(伙房)建设规划,尽快完成6所寄宿制学校食堂的改扩建和规模较小的学校(教学点)利用布局调整闲置校舍改造成食堂(伙房)或配餐室,并配备清洗、消毒、冷冻(藏)、蒸煮等设备,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三)科学制定营养食谱,适当变换营养餐品种。

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对营养配餐的指导,在保证学生各种营养成分摄入量的前提下,指导学校制定更加符合实际的营养食谱,达到营养均衡。为避免学生因身体差异而产生厌食现象,食谱要交叉营养配餐,根据学生口味进行适当的替换。学校应每周公布食谱,接受师生、家长的监督。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把食品安全摆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首要位置,建立和完善确保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制度。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保障实施方案。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把生产、采购、贮存、加工、供应、食用等各环节关口,做到全程管理、全程监督,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供餐准入制度和退出制度,学校食堂(伙房)、供餐企业必须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为学生供餐,对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整改或停止供餐。四是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索证索票管理,健全食品采购台账。五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六是进一步加强对后勤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操作技能,并坚持持证上岗和定期检查制度。七是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教育、财政、工商、卫生、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为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献计出力,努力构建“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继续加大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了全面掌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称“三资”)管理情况,按照市纪委要求,我们深入到全县8个乡镇和县农业局、农经总站等部门,就如何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林甸县共有86个行政村,521个自然屯,5.6万个农户,农业人口19.9万人。2019年,全县农民人均收入达到9543元。村集体经济组织负债17398.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9235.3万元,长期负债8463.4万元;总资产2698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656万元,农业资产12.7万元,长期资产13312.9万元;总农用地面积287.9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69.8万亩(承包地面积151.2万亩、机动地面积18.6万亩),草原面积89万亩,林地面积16.5万亩,水面3.1万亩,其它土地面积9.5万亩。

近年来,林甸县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强化监督为保障,不断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力度,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动态化、规范化和监督立体化,有力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建立机制促长效,实现“三资”管理制度化。

从建立机制入手、强化保障做起,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设,做到“三资”管理制度化。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三资”管理办公室,下设综合、指导、督查等3个工作组,全面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工作的指导检查。同时,各乡镇场也成立了相应组织,采取分片包村、责任到人等形式,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遇到的新问题。二是改革监管模式。在广泛调研和深入试点的基础上,按照“村财民理乡代管”要求,全县86个村全面推行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村级财务统一实行专户管理,村级会计业务统一由乡经管站代理,村里不设会计、出纳,只设报账员。同时,各村成立了村民理财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林甸县实际,先后制订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清查实施细则》、《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三资”管理的。

规章制度。

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每个环节都明确要求、严格程序、统一标准促进了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设立台账建载体,实现“三资”管理动态化。

以清理核查为基础,以“三资”台账为平台,认真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核查,不断夯实“三资”管理工作基础。一是开展“三资”清查。近年来,由县纪检委牵头,农工委、农业局、各乡镇等部门配合,先后两次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核查工作,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17项内容进行逐一细致核查,基本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情况,做到账账、账实相符。二是建立“三资”台账。根据“三资”清查结果,乡镇农经管理中心为各村统一建立“三资”台账,详细登记每一项资金、资产、资源的存量、种类、分布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并实行微机化管理。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对“三资”变更情况做到随时记账销账,定期审核清查。对村级支出用于新购置资产的,乡镇农经管理中心支付资金的同时,及时将新购置资产记入台账,防止各村少报或瞒报资产情况。对国家扶贫、项目投入及其他组织或个人赠予增加的村级资产,村组织向上述单位或个人出具相关手续,并及时上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记入台账。

(三)严格程序抓关键,实现“三资”管理规范化。

通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不断加快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进程。一是把好资金管理关。全县转移支付、扶贫、专项和自有资金等村级资金统一在乡镇财政所设立专户进行管理,资金统一由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进行支付。各项村级收入资金一律使用专用票据,村记账员收取各项资金在1000元以上的,三天内必须存入“村集体收入专户”集中管理。超过规定时限未入账的,按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同时,加大“小金库”清理力度,对设立“小金库”的严查严处,防止出现私设“小金库”和坐收坐支问题。二是把好资金审批(核)关。村级支出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实行民主监督,民主理财。村级小额资金(3000元及以下)支出全部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查,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核准,并办理相关支付手续。对大额资金(3000元及以上)支出,村民委员会在征求村民理财小组意见后,召开村民议事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研究讨论,并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核准。各种票据必须经过经办人签字、村主任(村书记)审批、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代理服务中心把关四道关口方可入账。三是把好资产资源处置关。对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资源出售、转让、承包、租赁等,由村“两委”制定方案,向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5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评估的资产,组织专家和村民代表评估作价,并对村级申请做出批复,交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及时公示。公示期满,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标的额50000元以上的,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报县经管部门“三资”代理服务监管组织复核,县经管部门“三资”代理服务监管组织到招标现场指导、监督;标的额50000元以下的,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到招标现场指导、监督。四是把好。

合同。

签订关。资源发包合同由村委会拟定,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把关,并报县农经管理总站和派驻乡镇纪检监察室备案。

(四)形成合力重监管,实现“三资”监管立体化。

一是加强专业监管。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每年对各村“三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实,对照账目逐笔逐项进行资金、资产、资源盘点校对,保证账、物(钱)相符。同时,县农经管理总站每年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集中审计。二是加强民主监管。村委会定期将农村集体“三资”情况向全体村民公示,并向村民监督小组、党风廉政监督员通报“三资”管理情况,征求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作为村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纪检监管。派驻乡镇纪检监察室建立与乡镇代理服务中心相应的农村集体“三资”台账,随时掌握各村“三资”情况,并对资金使用、资产变卖和资源发包等重点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加大查办力度,对“三资”审批、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几年来,共参加各种监督活动40多次,查处“三资”管理案件28件,处理乡村干部28人。

通过调研,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不足和问题:

(一)农村集体“三资”情况底数不够清。一是“三资”登记的台帐管理不完善、不全面。对资金、资产还好些,对资源,尤其是林遮地、取土坑、废弃地等登记不全、不细或没有台账登记,从而造成资源底子不清、管理混乱。二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集体土地、林木、水面、草原等资源性资产权属界定不清。

(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落实不到位。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是行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职能的最主要部门,但由于乡镇经管站人员不足,专业技术人员少,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加之经费和办公场所紧张,办公设施陈旧,难以保证工作的正常有序和规范性。此外,有些乡镇领导对此项工作不重视,使一些经管人员常年围绕中心工作奔忙,顾不上本身的工作业务,往往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委托代理服务作用发挥的不明显。

(三)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力度不够大。一是部门监督乏力。由于职能限制、违规金额小等种种因素,司法机关不能、不愿介入村干部的经济问题;村干部是党员的,纪检部门还可以查处,对不是党员的,纪检部门不便查处。二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导致其对集体的事不了解、不关心、不过问。加上部分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三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乏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对其无法监督。四是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有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不是民选的,不为群众说话;有的一干多少年不调整;有的不懂财务知识,没有理财能力;还有的原则性不强,对村干部做小动作听之任之。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程序不规范。一是资金管理不规范。有的资金违规滞留帐外,规避财务监管;一些村存在资产出售款或其他收入不及时入账现象。二是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有少数村为避债,用村干部名字在信用社开户,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造成公款私款难分。如某村干部因急病去世后,造成其代管的村集体资金3万多元无法全部追回。三是财务公开不规范。个别村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群众意识淡薄,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都不符合要求,有的对于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布;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有时甚至是走过场。四是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五是资产资源处置不规范。有的在资产租赁、资源处置、机动地发包等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整、上交承包费不及时等现象。有的为缓解一时资金所缺,将资源发包期限延长,降低价格,一次性收取资金,出现寅吃卯粮现象。

(五)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方式不明晰。一是项目资金管理。惠农项目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不到村级支出账户,在乡财政所直接核销,资产在村级资产账上无法体现。二是粮补资金管理。作为村机动地原农业税纳税人的村集体理应是集体机动地粮食补贴对象,由于乡镇财政所不给村集体设户头,村集体机动地粮食补贴无法直接进入村级账户,以个人名义代替村里领取补贴,容易造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三是村干部工资管理。乡镇财政所直接发放村干部工资,村集体无法下账,造成村集体账目不完整,无法科学体现村级全部财务活动。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点。一是农村“三资”的清理工作。“三资”清理是搞好农村“三资”管理的基础工作,如何摸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家底,如实填写调查表格、登记入账,把问题搞清搞实是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重点。二是建立起有效的管理机构。依托乡镇经管站组建乡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中心,设立服务大厅,配备业务人员及设备,组建现代化的网络管理系统,建立起有效的管理机构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关键。三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内部控制。要建立资金支出,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民主管理与财务公开制度,定期清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保障。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难点。一是村级债务界定认定问题。有的村债务时间长、成因较为复杂,账目不清,特别是有些债务只有极个别村干部清楚,其真实性难以认定,处理不当,容易引发干群之间的矛盾,造成农村的不稳定,影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开展。二是村集体资源权属问题。村集体资源有的被部分村干部、村民低价承包或无偿占有使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也是农村的热点问题,矛盾较为集中。三是逃避监管问题。集体收入较大的村干部对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存在抵触情绪,存在不愿意如实申报村级收入和资产、资源,不愿意乡镇统一委托管理。

农村集体“三资”是农村发展的经济基础,是农民最关心、最关注的核心问题,直接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农村基层建设,改善党群关系,发展农村经济的推进器,必须认真加以完善,逐步提高,要从源头上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

(一)要进一步明确职责,思想认识更深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看起来是业务工作,实质上涉及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是一项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在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的同时,要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的责任,把“三资”管理作为党委、政府谋发展、抓稳定的重要内容,克服少数乡镇不够重视“三资”管理的倾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各级干部的畏难情绪及部分群众不愿参与、不想参与的思想,达到统一思想认识的目的。

(二)要进一步摸清底数,清理核查更彻底。开展“三资”清理,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基础工作。要按照先易后难、先规范当前、后梳理历史的原则,凡是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以及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无论帐内、帐外一律作为清查的对象。主要采取看、查、记、核、认、议、报等方法,核对债权债务,落实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制度,核实村集体所有资产资源的数量、面积、价值、分布、界限等,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权属,由村民代表会议审定并对外公布。同时,结合村级财务电算化管理,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实现网络化管理,规范资产资源增减变动、经营处置等行为。

(三)要进一步健全机制,长效管理更规范。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重点,建立健全相应的资金、资产、资源经营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防止随意性和不作为。同时,要逐步建立“村组管理、民主监督、县镇审核、共同把关”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一是建立资产资源经营制度。建立适应当地民情的规章制度,明确村集体资源管理、资产运营、资金运用等环节的监管责任和工作权限。二是建立资产资源收益分配制度。建立一套层层监督、公正透明的收益分配制度,防止暗箱操作,通过有为的运作,还群众一个明白,给干部一个清白。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收益分配制度落实到位,让村民共享集体资产资源经营效益。三是建立资产资源处置管理制度。建立资产资源公开招投标、拍卖及集体资产出租出让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有关文件,以刚性条文加强对农村集体建设工程招投标及集体资产出租出让管理的规范工作。

(四)要进一步完善程序,重大决策更民主。民主决策是权力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从源头上预防腐朽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规范农村民主决策过程,对农村土地租赁承包、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以及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建设承包等重大事项,坚持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公告、结果公示”的“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集体决策。形成以制度治村、按程序办事的民主决策模式,使农村两委的决策更加科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五)要进一步强化监督,违纪查处更严厉。由纪检、监察部门制定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健全监督体系,推进权力公开,严肃查处农村“三资”违纪案件。重点是查处用权谋私、私分、挪用、侵吞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及在处置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纪案件。坚决杜绝资金体外循环、资产随意变卖、人为造成资源流失浪费等行为。加强后续监管力度,及时查纠问题,对滥用权力、徇弊舞私、玩忽职守,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责令赔偿损失、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要进一步加强培训,业务技能更熟练。制定切实可行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乡村“三资”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加强对代理会计职业道德、政策法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将会计、招投标、集体资产资源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同时,把“三资”管理纳入乡村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内容之一,从机制上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

数据和资金管理调研报告数据资产管理内容

营运资金是一个企业投放在流动资产上的资金。本文将介绍营运资金管理开题报告。

目录。

摘要1。

abstract3。

1引言1。

1.1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1。

1.1.1研究背景1。

1.1.2研究意义2。

1.2文献综述3。

1.2.1国外相关研究3。

1.2.2国内相关研究4。

1.2.3文献述评5。

1.3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6。

1.3.1研究思路6。

1.3.2研究方法6。

1.4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6。

1.4.1研究内容7。

1.4.2研究框架7。

2中小企业营运资金管理概述8。

2.1.2营运资金管理的特点9。

2.2中小企业营运资金管理概述10。

2.2.1中小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的定义及特点10。

2.2.2中小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的方法11。

2.2.3中小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的常见模式12。

2.3相关概念综述12。

2.3.1供应链管理12。

2.3.2渠道管理12。

3上海江宏机械公司营运资金管理简介13。

3.1上海江宏机械公司的基本情况13。

3.2.1公司现金的日常管理政策15。

3.2.2公司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政策16。

3.2.3公司存货的日常管理政策16。

3.2.4公司应付账款的日常管理政策17。

4上海江宏机械公司营运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18。

4.1营运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18。

4.1.1流动资产规模较高,整体收益能力弱18。

4.1.2营运资金周转能力弱18。

4.1.3现金周转速度减慢19。

4.1.4营运资金运营管理水平不高22。

4.2营运资金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23。

4.2.1营运资金管理模式落后23。

4.2.2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有限24。

4.2.3产品结构与市场需求不匹配24。

4.2.4销售规模过度膨胀25。

4.2.5资金分配不合理25。

5上海第一机床厂营运资金管理的经验借鉴27。

5.1上海第一机床厂简介27。

5.2.1建立完善组织机构285.2.2强化管理制度28。

5.2.3运用高科技进行管理28。

5.2.4建立营运资金预算管理28。

5.2.5银行账户管理趋向科学29。

5.2.6实施应用采购管理信息系统29。

5.3上海第一机床厂营运资金管理经验借鉴30。

5.3.1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增强快速反应能力30。

5.3.2加强战略合作机制,实施供应商管理库存30。

5.3.3优化内部业务流程,实现准时制生产策略31。

5.3.4合理编制财务预算,建立合理高效管理机构31。

6上海江宏机械公司营运资金管理完善措施35。

6.1建立科学管理体制35。

6.1.1科学梳理企业营运资金类型35。

6.1.2健全营运资金使用和监督机制36。

6.1.3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性素质36。

6.2.1针对性地丰富企业的采购管理体系36。

6.2.2制定合理化生产目标及流程38。

6.2.3优化销售管理的方式与信息平台39。

6.3多方面降低营运资金管理风险40。

6.3.1加强企业资金使用与支付的管理40。

6.3.2强化企业的税务管理40。

6.3.3形成合理的信用体系41。

7结束语43。

参考文献45。

致谢48。

结束语。

传统的营运资金没有注重各种营运资金项目之间的关联,还有不同项目和整体的关系,而是人为地将原本应该联系在一起的项目分离,影响了从整体上寻找原因和解决问题。有关营运资金管理的理论和应用研究近年来有了一定的成果,但还是没有真正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

因此本文选择了上海江宏机械公司作为研究案例,在分析营运资金管理的原理和方法后,指出了公司当前运营中出现的几个问题:营运资金管理制度还有漏洞;营运资金管理信息不能及时传递;营运资金管理效率不高。并研究出现问题的原因,认为提升上海江宏机械公司营运资金管理绩效应从战略层面、供应链管理层面着手,战略层面要加强对营运资金管理的重视,推动营运资金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供应链管理层面要优化有关的供应结构以及改变供应的关系,同时各层面应该相互沟通配合,加强各方面之间的联系,共同解决公司出现的问题。

完善信息系统能有效促进供应结构优化,在建设销售环节时,会涉及到分销网络系统整合,信息系统的完善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另外,现代信息技术在管理层的决策中也一样重要,它能帮助及时处理迅速增加的内部和外部信息,并且处理效率也有提高。对制度、信息和渠道结构进行优化后,能全面提升企业的营运资金管理绩效。本文研究分析上海江宏机械公司营运资金管理情况后,得出了以下结论:

(1)上海江宏机械公司营运资金管理存在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公司的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内部控制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评估体系、考核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集中体现了激励机制及约束机制两者的作用,这些机制没有相互配合发挥作用,公司的管理效率和推动持续发展的动力都会受到影响。公司管理层没有足够重视营运资金管理效率是导致制度不完善的重要因素,所以要首先改变管理层的经营理念,制定正确有效的经营管理策略,才能帮助提高公司的运营资金管理绩效。

(2)上海江宏机械公司在运营的过程中,存在着营运资金管理信息不通畅的问题。这一问题并非只体现在公司内部之间信息传递不畅、沟通不够上,公司外部也是如此。因此必须推动企业信息化的建设,发挥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解决营运资金管理信息不畅通的问题。

(3)上海江宏机械公司营运资金管理的效率不高。从要素角度来看,存货和应收账款周转速度缓慢是公司整体营运资金周转速度缓慢的重要因素。从供应链角度来看,采购、生产和销售三方面营运资金周转速度缓慢延缓了公司营运资金的周转速度。本文在供应链管理的基础上,构建了与传统营运资金管理不同的新型营运资金管理体系,为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提供理论依据。

(4)企业财务部门在新型的营运资金管理体系中不再是传统的核算部门,而是作为管理部门。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并充分利用信息管理系统,收集关于采购、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相关信息。营运资金管理还将包括采购部门、生产部门和销售部门,这些职能部门共同配合沟通,推动提升营运资金的管理效果。

(5)从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绩效来看,传统营运资金管理对于提升绩效的指导性不强,很难为企业获取较满意的财务状况。因此建立营运资金管理模式,并将重心放在供应链管理,并且在供应链管理的基础上建立营运资金管理绩效评价体系,能帮助提高营运资金的管理绩效,以及为其他企业提供管理的依据。

本文提出的营运资金管理策略是在结合了现有的供应链管理理论后得出的,但并不意味着否定了传统营运资金管理的作用,而是将探讨的角度转向其他新的方面,从不同的角度去研究如何提高管理水平,并将此作为研究的案例。过去的企业营运资金管理案例只有很少一部分将重点放在中小企业上,因此本文将以供应链管理为基础的营运资金管理理论结合上海江宏机械公司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公司的营运资金管理,丰富了相关研究领域的资料。

受多种因素的局限,本文对关于上海江宏机械公司营运资金管理的调查研究还有着很多的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这些方面:第一,本文研究偏向于探讨怎样提高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营运资金的管理水平。第二,在实际企业营运资金管理中,供应链管理理论是否能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加以验证。把供应链管理的理论运用于企业的实际管理之中,让它的操作性更强,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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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金管理调研报告范文精选

扶贫资金是为了改善贫困地区而发放的专项资金。本文将介绍2022扶贫资金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县把扶贫开发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和最大的民生工程来实施,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日益增强。这些可喜变化,与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密切相关。近期,我们对xxxx0xxxx2年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仍发现存在少量资金滞留、配套不到位等现象,如何加强扶贫资金的事前监管,建立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成为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扶贫事业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现将检查情况分析如下。

一、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乡镇村干部,申报项目存在随意性与上级项目计划下达不对称,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二是个别乡镇村各自为政制约了项目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三是项目资金拨付慢、到位晚,造成资金沉淀滞留,项目进度慢。四是个别乡镇村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制度不够好。五是项目资金管理缺乏问责制,影响扶贫资金整体效益。六是个别村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低、借款率低。

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上的建议与对策。

为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提高扶贫成效,城步县加强对资金分配的使用管理建立了资金运行监督约束机制。一是创新资金拨付方式,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为了实现资金安全快捷高效拨付,防止资金被滞留和挤占挪用,应完善现行资金拨付办法,实行财政扶贫直通车,并且限时到位。二是创新资金报账制度,防止资金流失浪费。首先应建立安全通道。严格实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做到专户专用。三是严把报账关,实行凭票付款制度。要根据项目计划、立项批复文件、实施合同等,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分批拨付和报账,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使用到项目,管理到项目,验收核算到项目,四是创新资金分配机制,降低资金管理成本。改革现行扶贫资金逐级申报、层层批复、代帽下达等分配方式,按照一次分配、总额拨付的原则,将扶贫资金一次性测算分配到县到村,并将资金捆绑切块下达到县,自主决策管理和使用,上级主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五是应扩大县里项目审批权限,将省、市两级扶贫项目的审批权随资金下放到县,增强县里项目安排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提高项目的效益。六是创新项目管理机制,解决其监管到,看不到的项目科学性,提高项目效益。对申报的项目经过评审过关并批准后,进入项目库管理,对没有纳入项目库的原则上不予安排资金。七是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完善项目公告公示制,对符合政府采购的物资设备等要实行阳光操作。要严格项目实施验收,项目建设必须要按照验收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项目质量。八是创新资金使用问责制,做到奖惩分明。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好单位及个人,按评出的等次分别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实施差的地区和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挤占截留、挪用甚至贪污私分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除责令其归还外,并依法依纪追究单位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少数腐败分子予以严惩。九是创新资金整合机制,放大资金使用效益。围绕大扶贫格局,统一规划,连片开发、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将扶贫资金和各种支农惠农资金,以县为单位从省里进行捆绑整合,将资金打包切块分配下达和拨付到县,由县根据整合案统筹安排使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资金使用更有针对性,更符合当地情况。

三、加强对项目单位及工作人员的监管。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多年来对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改善扶贫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安全运行。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绩效考核管办法,坚持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各级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二强化安全教育。要结合廉政建设,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反腐倡廉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努力做到以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三是强化领导责任。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报假发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四是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行业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优势,定期开展扶贫项目资金联合执法检查,全面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确保扶贫资金高效运行。

构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高压线显然极具必要性。为此,我县应对扶贫等保民生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主动作为,自查自纠,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完善制度,防止资金沉淀和滋生腐败,让公共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建设廉洁政府,为贫困人民多些雪中送炭,多些特惠帮扶,真正做到政府过紧日子、人民过好日子。

财政扶贫资金是国家设立的用于改变贫困地区、经济不发达地区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专项资金。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是财政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则是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下面就当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办法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存在的问题。

1、账目管理不规范。一是有些单位财政扶贫资金没有实行单独记账、专账管理,而是与一般的收支混在一起记账,致使扶贫资金不能一目了然,结算也无法正常体现;二是扶贫资金的票据不合规,现金收支管理不规范;三是形成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入账管理。

2、挤占挪用资金。一是将扶贫资金挪用于其他项目;二是造假账,将资金挪作它用;三是串项移位,改变资金立项时要求的建设内容和地点,造成扶贫资金的挤占挪用。

3、虚报冒领套取资金。一是无中生有造假项目,从中套取国家扶贫资金;二是多报补贴对象和扩大补贴基数,冒领扶贫资金。

4、损失浪费资金。一是立项不科学,致使所建设的项目无效益,或项目夭折,或设备闲置,造成资金的损失浪费;二是建设项目施工方高估冒算工程价款,造成资金的损失浪费;三是有些项目主管单位滞留扶贫资金,不能正常发挥扶贫资金应有的效益。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使用扶贫资金单位的领导干部对扶贫资金的性质缺乏足够的认识,对如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措施不力,内控制度不严;有些单位领导干部的法律观念不强,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管理不严,急功近利,胡花乱用扶贫资金。

二是个别财会人员素质较差。对各项开支范围划分不准,不能严格按照《会计法》及财务会计制度建账、记账、报账、会计核算不及时及技术性差错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会计工作质量,也导致了一些单位的财务管理不规范。

三是扶贫资金日常管理薄弱。当前财政支出日常管理弱化问题较普遍,尤其在扶贫资金管理方面更为突出,有关部门重分配、轻管理的观念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缺乏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综合评价,多数是从数字上的简单汇总,而没有从财政角度加以分析和利用,特别是缺乏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和长期考核机制,串项、挪用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扭曲了扶贫资金的真实用途,扶贫资金的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造成了财政扶贫资金的损失浪费。

四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大。扶贫资金监管部门对检查还存在滞后现象,突击性监督、专项性检查多,日常监督检查少;事后检查多,事前、事中监督管理少;对某一事项和环节检查多,全方位跟踪监督管理少,相关部门的监督工作还没有形成合力。同时,对发现问题的处理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从而使少数人有机可乘,部分绯观望者攀比违法、违纪。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1、要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要实行扶贫资金公示制度,主要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会议等方式,对资金所涉及政策进行充分宣传,让群众知情,并公示资金数额,项目内容等;二是要实行扶贫资金专户和专账管理。各扶贫资金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专户和专账管理规定,不得多头开户,资金要封闭运行,单独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安全有效运行;三是要建立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登记制度。财政、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要对扶贫资金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根据竣工验收结果,财政部门要建立资产登记档案,使用扶贫资金的单位和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项目管理台帐和固定资产台帐,对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及固定资产状况要有书面记录。

2、要强化监督检查。财政、审计、监察、发改委等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以扶贫资金流向和效益为主线,以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为重点,确保扶贫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防范和杜绝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建立财政审计监督与资金管理部门的日常跟踪问效相结合、与预算编制部门相互协调的财政监督机制,使得财政审计监督管理贯穿于扶贫资金活动的始终,并且充分发挥审计等经济监督部门的作用,实行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的监督,形成对扶贫资金强有力的监督合力,建立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的新格局。

3、要严肃追究责任。各执纪执法机关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对弄虚作假、骗取国家投资,截留、挪用、挤占扶贫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从严查处,以维护党纪国法和财经纪律的严肃性;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疏于管理,工作失职,导致本部门、本单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混乱,或违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盲目决策等,造成扶贫资金损失浪费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外,还要追究本部门、本单位主要领导人的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舆论等多种手段,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结合起来、内部通报与公开曝光结合起来,坚决打击和惩治违法乱纪行为,把严肃财经纪律的要求落到实处。

公司资金管理调研报告范文精选

财政资金的安全始终是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非常关心的问题。湖北潜江案发生后,社会各界反映强烈,财政部党组非常重视,及时进行了调研与分析,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以此促进财政资金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我市财政资金安全性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财政资金的安全是财政管理的一条重要生命线。近几年,随着全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财政收支规模越来越大,,全市财政总收入达到26亿元,财政总支出达到57亿元,这么大的资金量,在收、支、使用等多个环节,是否安全,一直是我们十分担心的问题。对此,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坚持把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把资金的安全列入财政反腐倡廉和财政监督的重中之重。去年年初,市局连续转发了两个文件要求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通过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强化基础管理、创新制度机制、提高人员素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从总体上看,随着各项财政改革的深化和发展,尤其是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不断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但是,通过分析潜江市财政局国库收付中心职工樊红盗窃58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的案件,以及张金镇财政所3名职工挪用170万元零户统管资金的案件,还有我省商南县城关镇会计核算中心主任兼主管会计孙小平盗窃200万元核算中心集中账户资金的案件所暴露的问题,充分说明当前我们的各项财政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公共财政管理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在这样一个新旧管理制度特别是操作机制相互交错的时期,更容易出现资金管理风险。

通过对各县区在财政资金管理状况的调查,可以看出目前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有些地方的财政资金安全意识淡薄。思想意识上的漠视,会导致行为上的疏忽,而领导同志思想意识上的漠视,则会导致管理上的疏忽,包括内部管理上的松懈。“重分配、轻管理”的传统观念,在我们一些领导同志的头脑里依旧根深蒂固,财政资金安全意识淡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这些案件的发生,说明在我们有些财政部门内部管理已经松懈到十分严重的程度。

二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不彻底。对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财政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一直都有明确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也于10月专门批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安政办发[]99号),要求市级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所有单位全部退出会计集中核算,不得再将资金实拨到会计核算中心沉淀。但至今还有一些仍然没有退出会计核算中心。说明我们在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时,还存在认识不到位、紧迫感不足、有畏难思想等问题,没有认真地落实中省有关要求。由于会计集中核算转轨不彻底,与国库集中支付双轨运行,削弱了预算单位作为预算执行主体、财务管理主体和会计核算主体的地位,致使预算单位内部没有形成会计与出纳的牵制机制。

三是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财政专户过多、重复设置、管理分散,安全隐患较大。专户资金仍然采用传统的实拨方式,管理链过短,少数地方至今还没有落实财政专户归口国库部门统一管理的要求,更是增加了资金运行风险。湖北潜江市财政局和张金镇财政所以及我省商南县城关镇会计核算中心的个别人,之所以选择财政专户资金和财政代管的单位资金作案,正是利用了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上的漏洞。

四是国库管理机构没有分设,国库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目前,我市还有部分县区没有分开设置国库科(股),由于没有专门的国库管理机构,也就没有相应人员配备,几乎所有的财政国库管理职能,都靠设在预算部门的总预算会计来落实,其结果就是很多事情根本得不到落实,资金安全缺法保障,国库改革难以推开,专户统管无法实施。此外,在一些分设国库管理机构的地方,国库管理机构与国库执行机构各自独立运行,造成资金管理链条和流水作业程序被人为分割,业务管理机构不能有效行使对业务执行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五是内控管理制度不落实。制度是管理的基础,也是约束行为、防范风险的重要屏障。制度缺失或执行不力,是一些地方在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另一重大问题。包括财政的内部控制制度,财政与银行之间对账制度、相互制约机制和纠错机制都不健全,漏洞较大;岗位培训制度、岗位轮换制度和岗位素质教育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也都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此外,由于人员配备不足,财政国库机构和乡镇财政所在内部管理上存在一人多岗、岗位交叉的现象,一些关键环节和重要权限集中在个别人员手中,少数单位未对支付印鉴实行分人分印管理,定期对账制度流于形式,或者根本就不对账,密码不密,形同虚设,财政资金运行的各项内控机制无法完整落实,给财政资金安全留下很大隐患。

二、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制度机制,是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有力保障。目前中、省财政部门就当前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财政部门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我市各级财政部门也要针对这次安全检查中自查出的问题,紧密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出本级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总预算会计基础管理工作的规范,夯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制度基础。我们在建章立制时,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注重制度体系本身的完整性,从“全面”上下功夫。完整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责任制,印鉴、票据管理制度,财政内部相关业务职能部门之间,财政与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代理银行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和相互制约机制,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代理银行管理机制,等等。我们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切实健全完善好这一制度体系。

二是要注重规范关键环节,从“重点”上下功夫。要结合检查和整改情况,认真梳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加以规范,确保关键环节和风险点不出问题。比如,会计、出纳、审核岗位分设,印鉴、票据分开使用管理,财政部门与代理银行之间的权、责、利关系,等等,都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规范好这些环节,防范好这些风险点,就相当于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构筑了牢固的防线。

三是要注重制度的真正落实,从“执行”上下功夫。我们目前缺少的不是制度,更重要的是执行和落实。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在执行上多做文章,采取激励和约束并重的方法,强化岗位责任制,切实执行好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同时要对财政资金审核拨付、会计核算等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实施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使相关制度不再停留在纸上,而要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要注重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适应”上下功夫。在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用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拉动内需、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财政支出规模将大幅度增加,给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主动适应形势的变化,切实做好财政资金拨付管理等工作,认真执行好有关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二、全面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对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监督、提高财政资金安全的管理水平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下一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巩固现有改革成果基础上,按照规范化改革要求,全面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一是要加快改革步伐。市财政要在做好本级改革的同时,加大对县改革的指导和督导力度,使改革尽快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市级将使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动态监控系统,启动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要求1-2个区县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工作。加快财政业务改革步伐,全面推进财政信息化和“金财工程”建设。

二是要抓紧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转轨或衔接工作。转轨或衔接工作无论采取什么形式,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不能变,不能再采取将资金实拨到核算中心账户沉淀,形成“第二国库”的做法。条件比较好或者条件具备的地方,要按照规范化要求,抓紧做好转轨工作;条件尚不具备的地方,可以因地制宜,采取适宜的过渡性措施,先把国库集中支付做起来,将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心的实有资金账户改为零余额账户。在没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之前,必须先把会计核算中心的财政性资金账户(实有资金集中账户)予以撤消,由财政国库管理机构将集中核算单位经费直接拨入其基本业务结算账户,此项工作市级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各级会计核算中心都要强化内部制约机制,按照资金拨付和印鉴管理等制度规定,细化并合理安排岗位分工,会计之间不能相互兼职,不得由一人办理资金拨付的全过程。

三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财政国库管理机构的机构分设和国库执行机构的职能整合。财政部早在就要求地方对国库管理机构与国库执行机构的内设机构、职能及工作流程、系统建设等进行全面一体化整合。目前,全省已有咸阳市实现了整合。实践证明,这样做有利于开展工作,既能减少职能交叉,理顺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又能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已经分设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县区,要创造条件整合国库管理机构和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提高行政效率;尚未分设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县区,不要再单独分设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可直接参照财政部的模式,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方式,直接建立起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的财政资金支付“流水线”。

四是要切实加强财政专户管理,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目前财政资金专户尚未归口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的县区,要在6月底之前将各类财政资金专户归口到同级财政国库部门管理,并办理完账户移交手续,实现财政专户资金的统一和规范管理。各级财政部门都要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加大力度清理规范财政资金专户,能归并的要归并,能撤消的要撤消,原则上严禁开设新的财政资金专户。此外,我们要积极创新财政专户资金运行模式,可以借鉴深圳市财政局的做法,在财政局内部对专项资金按照预算内资金管理的模式,实行“指标管理,资金集中,预算总控,统一调度,统筹管理”,同时建立财政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评价激励机制。将专项资金中暂时闲置部分向商业银行进行存款分配。这种做法,第一,可以有力地带动商业银行支持地方经济的积极性。第二,可以彻底解决财政专户重复设置,过多过滥的问题。第三,能够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第四,可以杜绝商业银行之间的恶意竞争。第五,能够实现财政存款利息收益最大化。目前,省级和西安市正在着手准备实行这种模式,我们也准备学习借鉴。

五是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立动态监控的信息系统和管理机制,对资金支付实时动态监控,构筑起预算执行的外部监督和内控管理两条防线,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的威慑作用。

三、认真开展资金安全检查。

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思想上认识到位、行动上落实到位,组织好、布置好、落实好安全检查任务。要把安全检查工作作为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和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方面要组织好本级的自查,随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各种问题,保证自查工作顺利实施。另一方面,要对本级和下级自查工作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抽查,确保财政部要求检查的每一条内容都落到实处。特别是要从规章制度、操作程序、岗位设置、内部管理、外部制约等有关资金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进行认真检查,把存在的隐患和管理漏洞都查找出来,确保不留死角。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规定的10个方面的检查内容,制定出详细的对本级自查和对下级检查的实施计划,10个方面共计51条自查内容要逐条落实,一条都不能少,尤其要对资金收付管理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每一阶段的工作都扎实到位,绝不能走过场。要结合自查出的问题,边查边改,抓紧研究提出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整改措施。对自查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应当移交司法机关的,要及时依法移交。

四、狠抓财政总预算会计队伍建设。

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财政基础工作,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在财政总预算会计编制、人员和岗位配置上,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确保满足资金安全对机构、人员编制和人员素质的基本要求。财政部门要会同人事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就加强财政总预算会计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问题,研究提出既能强化管理又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

切实抓好财政总预算会计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引导干部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赌博等不良风气的侵蚀,始终保持公职人员的廉洁性。要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比如定期轮岗制度、财政内审制度等等,总之,要在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上,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各项工作和制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五、加强财政部门内部的协同配合。

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离不开财政部门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特别是财政xxx门、财政监督部门和财政国库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下一步,在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各职能部门要继续通力合作、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切实督促和落实好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各项具体措施。比如在财政资金专户管理上,要将财政资金专户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财政内部要发文明确,凡涉及新设财政资金专户的,必须商国库管理机构同意。

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以安全检查为契机,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时刻绷紧财政资金安全这根弦,无论形势如何变化,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的要求不能变,不能有一丝一毫放松,要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财政干部安全,实现财政事业的科学发展。

预算外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为了解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更好地贯彻落实预算法,提高预算外资金管理水平,溧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县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镇,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预算外收支帐目及财务审计报告,对预算外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县预算外资金管理起步较早,政府从“收”与“缴”两个方面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监控与管理,成绩显著。同时,通过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实行了综合预算,现在已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预算外资金管理体系。目前预算外资金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单位认为预算外资金是部门的资金,自己可以随意使用和占有。

票据管理有一定漏洞。按照票据领取、使用、核缴管理办法,所有单位收费、往来结算业务必须领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而少数单位在市场购买“收款收据”使用,容易形成“小金库”;有的单位领用票据不登记,核销无手续;有些单位收费票据长期不入帐,占用挪用预算外资金时有发生,使票据管理难度加大。

私设“小金库”,不入专户现象时有发生。个别部门、单位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或将预算外资金直接存入单位工会帐,作为单位内部福利外资金。有的收入不入专户,以各种名义转移、截留。

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方式仍然是简单的收支两条线,资金只是在财政专户过一遍,很快又划拨回收费单位使用,支出情况追踪监督不力,造成财政资金长期体外循环。

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预算外资金征收、入专户、拨款、使用都集中于一个部门,没有实行分开管理,对资金征收、流向缺乏必要的监督。二是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规现象,多年来一直是通报和要求整改,有的单位仍我行我素,难以处罚到位,没有约束力。调研组建议:

要认识到预算外资金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非税收入,是地方财政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随便乱动、挪用和截留。要重新认识预算外资金的三权所属关系,即所有权归国家、调控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这是预算外资金从“两权不变”到“还钱还权”的重大改革。

要完善票据管理模式,使用新的票据管理软件,通过控制、管理、电脑缴销和银行联网的方式进行票据管理,把票据管理与资金管理科学有效结合起来,真正做到“验旧换新,票款同行”,进一步规范预算外资金征管行为,有效地防止收入不进专户和截留,隐瞒收入等现象。要加大对票据稽查力度,确保从源头上加强票据管理。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核定指标,统一安排使用。部门和单位必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只能在一家银行设立一个预算外资金支出帐,且只能支不能收,只能接纳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要防范私设“小金库”现象,防止部门、单位把预算外资金当成自己的“私房钱”、“取款机”来使用,防止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逐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制度,做到票款分离,资金通过财政专户进行划拨和结算。

严格预算管理,认真编制年度综合收支预算,统筹考虑预算内外收支,将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一起,支出按定额统筹安排,作为预算内资金的补充,以弥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不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整体效益。用于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和福利等方面支出,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在条件成熟情况下,逐步推行“阳光工程”,统一各部门、单位奖金、福利发放标准,做到透明化。积极发挥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作用,从原始单据入手,强化预算外资金的支出监督,引导预算外资金合理流向,充分发挥预算外资金的效益。

审计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情况调研报告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是党和国家的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德政工程,更是一项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成才,事关国家长远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为了促进工程的落实,切实改善学生营养,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我校切实执行上级政策,积极实施专项工程,大力推进营养改善。

近期,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营养计划健康运行,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我们进行了专项调研,主要从了解现状、发现问题、征集建议三个方面,走访了学校领导、供餐人员、就餐学生、学生家长及有关人员,发放了调查问卷表,力求多环节、多角度、多方位了解营养计划的实施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1、基本情况。

我校享受营养改善计划人数为x14人,其中男生147人,女生167人。此项工作于xxxx年x月xx日正式启动,学生在校期间按每日每人4元的标准由学校食堂供给营养午餐。

2、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在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我校要求各部门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和规定,强化工作管理,成立了由分管校长任组长,总务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小组,组建了由家长、学生、教师和社会人士代表共同组成的监督小组,制定了《麻坪中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各处室也相应制定了实施方案,切实促进了该项工程的实施。

二是建章立制,确保落实。为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到位,我校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营养餐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及措施,主要包括五方面。一是建立以学籍管理为平台的学生营养计划实名制制度,坚决杜绝跑冒滴漏。二是建立了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为依据的评估制度,坚决避免无效劳动。三是建立人员体检、从业培训、进货采购、储存保管、饮食卫生、烹调制作、食品留样等相关制度,坚决做到科学规范。四是明确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分管校长、主管领导、管理人员、加工人员、督查人员、留样人员等各类岗位职责,坚决夯实岗位职责。五是制定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保障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是强化督查,落实追究。为了规范管理,确保质量,我们采取了有效的监督、检查、考评、追究措施,主要做法有四方面。一是强化过程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抓好食物供应、烹饪签收、食品分发、监督取样等工作,由监管人员试吃后留样、保存、登记、签名,再开始打饭。二是随时张榜公示,接受公开监督。首先公示洛南县教育局专项监督举报电话,其次以学籍管理为平台,结合每日学生请假考勤情况,动态公示当天享受学生营养计划人数,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公示资金支付情况及学生消费信息。三是加强检查督促,专题会议研究。一方面,我们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通过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专业机构监督等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公示检查结果,确保透明、公开,另一方面,我们把每周二定为专题会议日,定期研究现状,通报情况,改进工作。如运行初期,餐厅工作人员以四川居多,喜欢吃米饭和麻辣味的炒菜,很少做我们当地人爱吃的米汤、饺子、面条,学生纷纷反映不适应,我们及时和他们沟通,很快纠正了操作偏差,留住了就餐学生。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务求令行禁止。建立完善了失误通报、目标考评、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机制,进一步强化食品卫生、饮食安全意识。例如,我们在检查中发现,操作人员用蛇皮袋铺垫笼屉,就对其讲清楚塑料制品加热的危害,处以100元罚款,并让其做出书面检讨。这件事引起了很大反响,给餐厅所有人员敲响了警钟。

二、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

由于我校能够根据自身情况量身打造了适合自己的供餐模式,努力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进行调整,加之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实施各方共同努力、社会各界关注监督,我校营养改善计划正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也得到了一些经验和体会。

1、取得成效。

第一,学生营养状况得到明显加强。我校采用食堂供餐方式,将元的补助全额用于营养午餐,增加了诸如鸡腿、大排、等肉类,给学生提供了更多蛋白质的补给,同时辅以牛奶、鸡蛋等营养食品,很多学生表示,营养餐让他们有了更好的精力和体力。定期进行的体质检测和疾病普查也证明,吃了营养餐的学生比不吃营养餐的学生身体素质明显提高、患病几率明显减少、学业水平明显进步。

第二,广大学生家庭得到了更多方便。走访发现,我校六成以上学生居住在大山深处,交通十分不便。孩子们以前都要带着家里准备的午饭来上学,中午还要加热,遇上天气热的时候饭菜很容易变质。如今,学校给学生们备好了午饭,孩子们吃的舒心开心,家长放心安心,每天不必为孩子的午餐操心了,轻了家长的负担。同时,对控辍保学取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吃得饱,吃得营养,学得乐、学得好。更重要的是,为广大父老乡亲腾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让他们进行家庭经济建设,加快了建设小康家庭的步伐。

第三,学校实施设备得到了逐步完善。一方面,随着计划的实施,学校建成了新食堂,供餐、就餐环境大为改善。另一方面,县里配备的冷藏保鲜设备已经到位,我们以后再也不用因天气热而担心食品变质了。

第四,饮食安全问题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方面,学校将各类人员、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以流程图和监督岗的学生上墙公示在学生餐厅,接受公开监督;另一方面,学校结合时令,采取了约谈供餐企业、检修冷藏设备、缩短配送周期等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的管理,为计划安全实施提供了保障,实施以来无一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第五,校园特色文化得到进一步巩固。自实施学生营养计划以来,我校师生工作和学习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良好的学风、班风、校凤正在逐步形成,营养改善计划有效调动了学生读书的积极性,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促进了学生学业成绩稳步上升,我校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着眼未来,全面发展的特色文化进一步巩固。

公司资金管理调研报告范文精选

从宏观角度出发,在“现金为王”的经营思路里,公司的流动资金流决定企业的价值创造,盈利质量、流动性,同时也反映企业的风险状况。从战略层的角度出发,公司要避免盲目扩张带给企业的风险。诸如资金断链风险、市场风险、回款风险、期间费用失控、产品质量风险、原材料供应风险以及管理风险。把握好规模化的“度”,并做好过程控制,便可以化险为夷。针对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业务流程以及财务状况,对于做好流动资金的风险管控,提出几个建议以供决策层的参考:

1)从业务层面上,精干主业,业务剥离。基于行业特性,公司在业务规模扩张的同时,要多选择利润增长点较高的业务,同时及时摈弃一些利润率相对较低、或者已退出市场的业务,突出核心业务,结构化有重点投入资金,这样会给企业的流动资金带来极大的缓和。

2)压缩公司存货规模。给各产品核定合理库存,由采购部对总体库存承担管理责任,各产品系负责人承担各自库存管理责任;发货未开票部分,将由销售部列出清单,该安排生产的赶紧生产,尽快开票,加强资金的快速回笼。

3)与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选择几家有实力的供应商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公司在保证约定时间付款,同时向其提供最低采购数量或者采购金额,要求供应商按时保质保量交货,且能获取比其他客户更优惠的价格。这样就可将公司的一部分资金压力转嫁到供应商上面。

4)避免不恰当的融资行为。时刻关注企业资产负债率、流动资金比率、速动资金比率、现金比率等关键性反映企业流动资金周转能力的指标,开拓思路;在一定程度上,变企业外源融资为内源融资。充分利用内源融资的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抗风险性等优势。同时拓宽融资渠道的多样化,如考虑简单的银行信贷转变为商业银行贷款、融资租赁、担保融资、信托融资等。与银行保持密切的联系,可以选择公司的交易银行与关系银行,即交易银行是公司日常业务所操作的银行,在结算速度与结算成本上能取得较低的费率。而关系银行,则是可以给企业提供优质融资服务多样化的银行,企业可以在这上面与银行实现“双赢”。

综上所述,企业要树立“现金为王”的价值理念;建立销售信用管理体系,保障债权安全;加强资金周转达效率管理,缩短现金周期;尝试新的融资方式,方开资金来源渠道。在财务控制上,实现集权有度,分权有序,这样方能实现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

审计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情况调研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于5月21起正式实施。针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落实情况,我们进行了专题调研。

通过走访师生、实地查看等方式,深入了解了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目前实施现状如下:

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班子成员、村主任教师和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和具体的实施细则,安排2名教师担任营养改善计划联络员,具体负责营养奶的保管、发放工作。建立了学生饮用奶收发室,健全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制度,制定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发放宣传资料和《告家长书》各600余份。切实普及营养改善的有关知识,让营养改善计划家喻户晓,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和监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落实情况。

2、基本模式。按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我校以统一购置学生饮用奶在课间分发给学生加餐。尚无家庭托餐、餐饮单位配送等其他模式,无直接将3元钱发放给学生的情况,也无截留挪用等其他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主要问题是供餐模式和内容单一。单纯地依靠课间分发营养奶,不能从根本上实现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初衷。据部分学生家长反应,课间加餐后,孩子到中餐时无食欲,不符合科学营养改善要求。同时,由于我校地处边远山区,人居分散,村级小学和校点较多,距离中心校路程又比较远,部分校点交通又不方便,营养奶主要依靠教师自己人力搬运,加重了教师的工作负担。

三、需要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1、均衡营养配搭。一是要加强正确的营养观的教育。大力普及营养知识,形成合理膳食的思想观念,切实纠正学生厌食、偏食、挑食的现象。二是设计均衡营养搭配的标准化配餐,按照青少年身体的需要,根据食品中各种营养物质的含量,设计一天、一周或一个月的食谱,使人体摄入的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几大营养素比例合理,即达到均衡膳食。做到膳食结构多样化,合理化、科学化。

2、供餐模式多样化。因地制宜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和统一集中配送等供餐模式和与之相适应地配套设施设备。集中财力物力建好标准化的学校食堂和配送中心。对于营养餐配送车辆及食堂卫生安全要紧盯不放,确保学生食品质量安全。要及时公布营养计划,明确营养标准,让家长和学生对其一目了然,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到实效。

3、规范操作。加大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投入和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落实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运营体系,建立健全学生营养改善状况的评价、调控体系,探索各级政府分担、社会力量参与的营养改善计划保障机制。

专项资金调研报告

为促进农村文化建设,努力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优质的文化产品,认真开展农村文化建设活动,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吴村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文化站、财政所共同对年新农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镇有42个行政村,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于20xx年8月22日到账,总金额为235200元。

20xx年使用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为:160788元,资金用途分为3部分:

1、用于文化信息基层服务点资金43825元;

2、用于农村文艺演出活动资金81263元;

3、用于农村体育活动资金35700元;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资金使用与申请能够相符,不存在因配套资金不落实影响文化活动开展问题。

1、夯实了各村文化基础。各村通过使用文化资金补充了网线、相机,有的还邀请文艺骨干讲课,刺激了文艺队伍力量的壮大。

2、丰富了农村文化生活。在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许多村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约300场,放映电影588场、送戏下乡20场,其中有省豫剧团专业演出,也有本地豫剧团,还有自己本土的怀邦戏、自编歌舞、现代戏等;在电影放映中使农民群众通过观看影片受到教育和启发,在镇文体活动中,很多村结合本村特色的进行了娱乐活动比赛,如书法、戏曲比赛、农民趣味游戏等。通过活动的开展,极大的丰富了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从一定程度上遏止了麻将风、赌博风的漫延,营造了健康、和谐、文明的农村文化氛围。

通过本次对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村使用资金积极性不高,嫌程序麻烦,干脆不用。

2、由于农村文化人才少,还有很多人不愿去观看文化活动,更不去参加相关活动。

1、要扩大资金投入力度的范围。农村文化活动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加大对乡镇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及室外健身场所等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

2、要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农村文化能人、文化中心户的作用,不断稳定和发展专、兼职结合的农村文化队伍,逐步提高农村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