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肉购销合同(精选15篇)

小编: 碧墨

在购销中,企业与供应商和客户之间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合理的供应链管理和销售渠道布局,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市场的拓展。借鉴以下购销总结,你可以更好地了解购销的发展趋势和商业规律。

生鲜猪肉购销合同

甲方因学生需要,经过甲方认证,甲方委托乙方负责为甲方食堂提供猪肉,双方本着诚信、负责的原则,经附商达成如下协议:

1、所售食堂猪肉,必须经兽医部门出示的检验免疫合格证。

2、所送猪肉要盖有兽医部门检验免疫合格证章。

3、所送猪肉要新鲜,不得冷冻猪肉,不得掺病死猪肉,不得注水猪肉,不得掺杂其它肉类。

4、所送猪肉要对质量、卫生、安全负责,同时因质量问题及时包退、包换。

5、根据市场的价格,上涨或下降。

6、要确保按时送货,送到幼儿园时间为上午7:00。

7、因乙方所送猪肉质量问题,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多人肠道传染病的,甲方被相关部门处罚等,所有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终止采购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采购后,在此期间甲方不得私下采购,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猪肉送到后,甲方负责验收其数量、质量。

3、验收后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原料变质、过期等责任由甲方负责。

4、甲方定期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

5、此安全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_____________年秋学期至_____________年春学期结束。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鲜乳购销合同

3、本合同相关条款中的空白处,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合同编号:__________。

根据《_____》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收购时间与数量。

1、计划收购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收购总量为公斤,收购总量上下浮动范围。

为:%。

第二条:收购价格。

标准乳收购价格为元/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第三条:质量要求。

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1)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2)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7日内产的乳;

(3)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5)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第四条:结算方式。

1、收购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销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收购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支付货款,即当月结算付清上个月的货款,具体支付货款日期为每月的日至日,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五条:检验方式。

1、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收购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48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销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

第六条:交付时间和方式。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

收购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第七条:履行地和履行期限。

1、本合同履行地为生鲜乳收购站;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应提前日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购销计划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2、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3、销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售生鲜乳,给收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收购人不予收购,由此给收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销售人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购人(盖章):销售人(签字):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生鲜乳购销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收购时间与数量。

1、计划收购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收购总量为公斤,收购总量上下浮动范围为:%.

第二条:收购价格。

标准乳收购价格为元/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第三条:质量要求。

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1)产犊后____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2)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____日内产的乳;。

(3)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5)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第四条:结算方式。

1、收购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销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收购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支付货款,即当月结算付清上个月的货款,具体支付货款日期为每月的日至日,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五条:检验方式。

1、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收购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48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销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

第六条:交付时间和方式。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

收购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第七条:履行地和履行期限。

1、本合同履行地为生鲜乳收购站;。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应提前日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购销计划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2、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3、销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售生鲜乳,给收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收购人不予收购,由此给收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销售人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购人(盖章)。

销售人(签字)。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鲜乳购销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计划收购时间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2、收购总量为xx公斤,收购总量上下浮动范围为:xx%。

标准乳收购价格为xx元/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1)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2)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7日内产的乳;

(3)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5)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1、收购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销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收购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支付货款,即当月结算付清上个月的货款,具体支付货款日期为每月的xx日至xx日,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1、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收购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48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销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xx时至xx时。

收购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xx时至xx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1、本合同履行地为xx生鲜乳收购站;

2、履行期限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应提前xx日通知另一方。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购销计划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xx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xx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1、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2、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3、销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售生鲜乳,给收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收购人不予收购,由此给收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销售人承担。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购人(盖章):xx销售人(签字):

地址:xx地址:

法定代表人:xx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xx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xx月xx日xx签订日期:年xx月xx日

文档为doc格式。

生鲜乳购销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计划收购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收购总量为 公斤,收购总量上下浮动范围为: %。

标准乳收购价格为 元/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1)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2)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7日内产的乳;

(3)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5)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1、收购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销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收购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支付货款,即当月结算付清上个月的货款,具体支付货款日期为每月的 日至 日,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1、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收购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48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销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 时至 时。

收购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 时至 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1、本合同履行地为 生鲜乳收购站;

2、履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应提前 日通知另一方。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购销计划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 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1、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2、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3、销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售生鲜乳,给收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收购人不予收购,由此给收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销售人承担。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购人(盖章): 销售人(签字):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生鲜乳购销合同

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收购时间与数量。

1、计划收购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收购总量为公斤,收购总量上下浮动范围。

为:%。

第二条:收购价格。

标准乳收购价格为元/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第三条:质量要求。

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1)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2)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7日内产的乳;。

(3)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5)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第四条:结算方式。

1、收购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销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收购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支付货款,即当月结算付清上个月的货款,具体支付货款日期为每月的日至日,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五条:检验方式。

1、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收购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48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销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

第六条:交付时间和方式。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

收购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第七条:履行地和履行期限。

1、本合同履行地为生鲜乳收购站;。

2、履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应提前日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购销计划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2、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3、销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售生鲜乳,给收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收购人不予收购,由此给收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销售人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购人(盖章):           销售人(签字):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生鲜乳购销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计划收购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收购总量为公斤,收购总量上下浮动范围为:%。

标准乳收购价格为元/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1)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2)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7日内产的乳;。

(3)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5)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1、收购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销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收购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支付货款,即当月结算付清上个月的货款,具体支付货款日期为每月的日至日,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1、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收购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48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销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

收购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1、本合同履行地为生鲜乳收购站;。

2、履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应提前日通知另一方。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购销计划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1、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2、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3、销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售生鲜乳,给收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收购人不予收购,由此给收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销售人承担。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购人(盖章):销售人(签字):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公布《生鲜乳购销合同》示范文本,对奶站与奶农双方的购销行为进行规范和约定。其中,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合同》约定,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收购人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结果。如奶农对结果有异议,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奶农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另外,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生鲜购销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计划收购时间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2、收购总量为xx公斤,收购总量上下浮动范围为:xx%。

标准乳收购价格为xx元/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1)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2)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7日内产的乳;

(3)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5)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1、收购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销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收购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支付货款,即当月结算付清上个月的货款,具体支付货款日期为每月的xx日至xx日,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1、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收购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48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销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xx时至xx时。

收购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xx时至xx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1、本合同履行地为xx生鲜乳收购站;

2、履行期限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应提前xx日通知另一方。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购销计划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xx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xx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1、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2、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3、销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售生鲜乳,给收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收购人不予收购,由此给收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销售人承担。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购人(盖章):xx销售人(签字):

地址:xx地址:

法定代表人:xx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xx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xx月xx日xx签订日期:年xx月xx日

生鲜乳购销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收购时间与数量。

1、计划收购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收购总量为公斤,收购总量上下浮动范围为:%。

第二条:收购价格。

标准乳收购价格为元/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第三条:质量要求。

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1)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2)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7日内产的乳;。

(3)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5)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第四条:结算方式。

1、收购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销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收购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支付货款,即当月结算付清上个月的货款,具体支付货款日期为每月的日至日,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五条:检验方式。

1、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收购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48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销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

第六条:交付时间和方式。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

收购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第七条:履行地和履行期限。

1、本合同履行地为生鲜乳收购站;。

2、履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应提前日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购销计划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2、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3、销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售生鲜乳,给收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收购人不予收购,由此给收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销售人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购人(盖章):     销售人(签字):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生鲜乳购销合同要求。

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公布《生鲜乳购销合同》示范文本,对奶站与奶农双方的购销行为进行规范和约定。其中,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合同》约定,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收购人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结果。如奶农对结果有异议,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奶农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另外,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生鲜乳购销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收购时间与数量。

1、计划收购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收购总量为公斤,收购总量上下浮动范围为:%。

第二条:收购价格。

标准乳收购价格为元/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

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第三条:质量要求。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1)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2)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7日内产的乳;。

(3)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4)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5)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第四条:结算方式。

1、收购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销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收购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月支付货款,即当月结算付清上个月的货款,具体支付货款日期为每月的日至日,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五条:检验方式。

1、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

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

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收购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48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销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

第六条:交付时间和方式。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

收购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第七条:履行地和履行期限。

1、本合同履行地为生鲜乳收购站;。

2、履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应提前日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购销计划数量。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2、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3、销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售生鲜乳,给收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收购人不予收购,由此给收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销售人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收购人(盖章):销售人(签字):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生鲜乳购销合同要求。

国家工商总局网站公布《生鲜乳购销合同》示范文本,对奶站与奶农双方的购销行为进行规范和约定。

其中,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合同》约定,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购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收购人负责对销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

收购人在收购之时起4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结果。

如奶农对结果有异议,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8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

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奶农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另外,收购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销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收购人承担。

收购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销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生鲜肉类买卖合同

一分黑猪肉,百分百享受!

健康真可贵,黑猪肉价高!

钤乌黑猪肉,贵一点好十分!(采用)。

天天黑猪肉,价高更享受!

钤乌黑猪肉,肉麻够营养!

生态无限、营养胜白猪!

钤乌黑猪肉,新鲜营养力!

充满生命元素的黑猪肉!

都说黑猪好,价高肉更好!

钤乌黑猪肉,黑的健康!

钤乌黑猪肉,良心比肉贵!

钤乌黑猪肉!营养价值高!

冯玉妹:

藏于深山,美味天然-----钤乌黑猪肉。

回归大自然,具有野的味道-----钤乌黑猪肉生态养殖-----钤乌黑猪肉。

原汁原味原生态,土生土长钤乌猪。

“健康”才是品质硬道理——钤乌黑猪肉。

美味钤乌黑猪肉!越黑越健康!

昔日钤乌黑猪肉,今日飞入百姓家!

享受(想瘦)想吃肉,我选钤乌黑猪肉朱耀华:

1、黑土猪肉,选“钤乌”

2、回味“钤乌”牌,黑土猪肉香。

3、“钤”程“乌”量,尽在“钤乌”黑猪肉。

4、健康需一点“钤乌”黑猪肉。

5、吃“钤乌”黑猪肉品生态非凡情怀。

清水煮肉,鲜香满屋!帮您找回猪肉香的感觉。纯原肉香味,出水自然!

水足味到,肉精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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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生鲜肉购销协议书

鉴于__________的特殊体质,甲乙双方为了___________能够正常地在幼儿园生活特协商确定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____________为乙方之子/女年月日出生。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身体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病情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由于乙方漏报、谎报、迟报的病情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身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的事由来追究甲方的管理之责。

二、乙方须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的病历该病历包括以前、现在以及将来仍在甲方受托期间的病历,否则甲方免于一切管理之责。

三、乙方须及时向甲方说明___________新的病情和应注意的事项。在生病期间或身体不舒服时乙方不得送到甲方。否则甲方免于一切管理之责。

四、鉴于甲方不是医疗与保健机构没有设备、技术与人员为其子/女的身体状况进行医疗与保养甲方对其子/女病情的处理及身体康复无任何义务。甲方也不是监护人,没有监护之责甲方对________无论是否因病情引发的性恪和心情所导致身体伤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配合乙方在__________就托期间每天上午8:00至下午16:30为在园托管时间乙方应按时接送。

六、甲方及时与乙方交流_____________就托的情况但并不以书面形式。

七、因为_____________的特殊体质,甲方是在乙方完全免于甲方任何责任的前提下受托。为此甲方不为___________在受托期间复发或因其它引发的病情以及可能的其它事故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也保证不以任何事由追究甲方的管理之责。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由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签订以上各条款含义甲乙双方明白其无异议。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书未涉及之处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生鲜肉类买卖合同

成人每天应吃125克~200克动物性食物,具体为鱼虾类50克,畜禽肉50~100克,蛋类25~50克。但生活中,不少人一顿就吃半斤肉,一天能吃一斤以上。研究发现,肉类摄入过多会改变肠道菌群状况,让人对肉食产生依赖,变得无肉不欢,与此同时,多种健康风险也会显著增加。

生活中,离不开大鱼大肉的人们,应该如何减少肉类摄入呢?朱慧莲给出几点建议:首先,应该加强健康教育,让公众认清吃肉太多的诸多坏处,在意识上有所转变,并主动多向亲朋好友宣传这一观念。

其次,降低肉类对人的吸引力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家里掌勺的“大厨”最好慢慢降低家庭每天、每周、每月的肉类消费,肉食少买、勤买,少在家中囤积,每次控制用量,科学分配到每日三餐中,逐渐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

再次,在外就餐时,多吃蔬菜,早上主食,控制夹菜次数,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肉类摄入。

最后,“减肉”是个循序渐进的长期过程,但好习惯一旦养成,想要再次变得“无肉不欢”,身体便会不再适应,利于长期维护健康。

生鲜肉类买卖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交货时间(可另附表格)。

品名。

类别(鲜/冻)。

商标。

加工地。

规格。

生产。

日期

保质期。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

交货。

时间。

合计金额:大写:小写:

第二条质量标准。

1、交付的产品应符合以下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交付产品时应提供由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价款支付。

按下列第_______项支付价款。

1、即时结清。

2、乙方应于交货之日起______日内付清。

3、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元;交货后______日内付清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返还。

第四条包装。

1、鲜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冻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方式:以下列第_______方式交货。

(1)由甲方送货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由乙方自行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货。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验货的方式、时间、地点。

1、乙方在接受甲方运交的产品时,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取抽样、称重、对比等方式检验产品的品质,并开具验收单据。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

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在__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出异议。

2、甲方在接到乙方异议后,应在_______天内负责处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付产品价款的每日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天,致使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每日______%支付违约金。

4、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甲方(授权签字人):_________乙方(授权签字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生鲜肉类买卖合同

有“阿莫尔“标记的肯定是全美国最好的.阿莫尔食品包装公司。

堪萨斯农场最新鲜的火腿.堪萨斯肉制品。

美味后面紧跟着健康.斯威夫特肉类食品公司。

尝过“斯威夫特“,你会吃它一辈子.斯威夫特肉类食品公司。

口口清平,广州第一鸡------清平鸡!广州清平鸡。

食品科技新贡献------红牡丹!洛阳红牡丹食品。

山川河海映长成,美味佳肴金湖皇!金湖皇食品。

“买到本厂劣质产品者,奖“大同市肉制品厂。

让双汇走向世界,让世界了解又汇!河南双汇火腿肠。

吃在口中犹如徜徉于夏季的绝佳风味!新疆烧烤肉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