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保健室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汇总13篇)

小编: 温柔雨

规章制度是通过规定和约束来引导员工的行为,从而达到规范工作秩序、统一管理标准的目的。规章制度范文的效果和应用需要不断评估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需求。

幼儿园保健室管理制度

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二、保持室内空气清晰,幼儿睡眠时不能有对流风。

三、冬季幼儿户外活动时注意增减衣服防感冒。

四、新生入园前必须按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无证的要及时到卫生防疫部门补种、补证后方能入园,接种证复印留园一份备案。

五、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入园和转园手续。

六、按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要求搞好卫生防疫工作和传染病流行控制工作,按规定搞好晨检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七、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八、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幼儿园保健室管理制度

二、保健室要阳光充足,不阴暗潮湿,光线明亮、通风,室内有防暑保暖设施,有流水洗手设施。

三、保健室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保健室远离大门时,要在大门口设置晨间接待室。

四、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保健老师。是专职人员方可从事医疗工作,可配备药品和医疗器械。

五、保健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视力灯、消毒灯、体重称、身高计量板、消毒液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有出入登记记录。

六、保健室内设隔离室时,需隔离到位,封闭隔断,保健老师进隔离室时,需穿隔离衣,出来时脱下摆放在隔离室门口封存。

七、保健室内须有专用观察小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每150名幼儿配1张观察床,并有小桌椅、玩具柜、痰盂等,有条件的配备专用厕所。

八、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保健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内会客、干私事,中午休息时不得睡在幼儿观察床上。

十、监控系统24小时不间隙工作,确保监控探头范围内夜间照明灯完好,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应及时维修恢复照明,确保夜间监控录像的质量和效果。

幼儿园保健室管理制度

一、保健室要阳光充足,不阴暗潮湿,光线明亮、通风,室内有防暑保暖设施,有流水洗手设施。

二、保健室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保健室远离大门时,要在大门口设置晨间接待室。

三、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保健老师。是专职人员方可从事医疗工作,可配备药品和医疗器械。

四、保健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视力灯、消毒灯、体重称、身高计量板、消毒液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有出入登记记录。

五、保健室内设隔离室时,需隔离到位,封闭隔断,保健老师进隔离室时,需穿隔离衣,出来时脱下摆放在隔离室门口封存。

六、保健室内须有专用观察小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

七、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保健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内会客、干私事,中午休息时不得睡在幼儿观察床上。

八、做好保健室的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保管好保健室的财产物品、药品、台帐,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幼儿园保健室管理制度

1、幼儿认识常见的昆虫,初步了解昆虫的生活特性,。

2、通过了解昆虫的生活习性,丰富幼儿的生活经验和提高解决生活问题的能力。

3、幼儿能积极的参与活动,敢于探索和大胆表达自己的想法。

4、初步认识昆虫的天敌,了解昆虫天敌的作用。

1、蜻蜓、七星瓢虫、蜘蛛、青蛙、燕子等和相关昆中的图片;

2、昆虫生活习性介绍的文字或视频资料。

(一)、问题导入:

师:“你们知道他们这些动物朋友是吃什么的?”(引发幼儿的已有经验并进行讨论。)

(二)、请幼儿观看有关动物生活习性的视频资料或老师通过讲述文字资料(动物自我介绍自己喜欢吃的虫虫,出现有关昆虫的图片),引导幼儿讨论:

1、蚊子、蚜虫、苍蝇、蝗虫是害虫还是益虫?为什么?

2、这些昆虫除了被吃掉死了之外,还有什么原因会令它们死亡?

3、小结:昆虫在其生活过程中除了被吃掉以外,还会由于感染病毒而死亡。

(三)、介绍昆虫的天敌:

1、什么是昆虫的'天敌?昆虫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常由于动物的捕食或寄生而死亡,这些生物称为昆虫的天敌。如青蛙吃蝗虫,青蛙就是蝗虫的天敌;蜻蜓吃蚊子,蜻蜓就是蚊子的天敌等。

2、昆虫的天敌有些什么种类呢?观看视频,请幼儿说说昆虫天敌是怎么吃昆虫的?老师进行引导并进行归纳:

1)赤眼蜂,把自己的卵产在青菜虫、小菜蛾、棉蛉虫、玉米螟的卵内。沙眼蜂这种把自己的卵产在昆虫的卵内,并吸取昆虫卵的营养慢慢长大,这种天敌叫做寄生性昆虫天敌。

2)瓢虫吃蚜虫,是直接把蚜虫吃掉,这种直接把昆虫吃掉的昆虫我们叫捕食性昆虫天敌,螳螂捕食大部分昆虫,它也叫捕食性昆虫天敌。

3)蜘蛛利用它的蜘蛛网捕杀昆虫,如蝗虫、蜻蜓、蚊子、苍蝇等,并给这些昆虫打麻醉针,再慢慢吸干这些昆虫的体液,这种只捕食昆虫的天敌我们叫它为食虫性动物天敌,青蛙吃害虫、燕子捕杀蝗虫,青蛙和燕子也属昆虫天敌。

(四)、昆虫天敌的运用:

1、“菜地长虫了农民伯伯会怎么处理?”引导幼儿知道一些灭虫的方法――喷杀农药和捕捉菜虫等。

2、还有些什么方法?引导幼儿利用昆虫天敌的作用来思考解决问题。

3、如何保护好这些益虫?引导幼儿学会保护益虫,消灭害虫等。

教师总结幼儿今天的表现,表扬和鼓励幼儿在活动中表现积极的幼儿。让幼儿在进行种植活动的同时,感受到科学探索活动带来的快乐。同时,教师要照顾到那些在活动中比较安静的幼儿,使其也能在活动结束的时候获得快乐,以培养他们对科学活动的兴趣。

幼儿园保健室管理制度

一、组织学校卫生工作,制订学校卫生工作计划。

二、安排好每周定期广播,内容要联系实际。

三、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卡,协助上级部门完成各种预防接种工作。

四、抓好防近工作,控制新发病率,提高恢复正常率。每学期对学生进行1—2次视力检查,及时进行其它常规检查。

五、发现流行病或流行期间及时深入班级做好消毒预防工作;及时做好学生伤害事故及小疾病的处理工作。

六、积极提供卫生宣传橱窗、黑板报资料。

七、健全各类卫生保健资料,每月统计各班学生出勤率并及时上报。

八、妥善保管使用好药品,并做好记录,经常检查药品,避免变质失效。

幼儿园保健室管理制度

1.有专用保健室、观察床,保健用品专用。

2.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

3.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幼儿入托,幼儿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幼儿园保健室管理制度

1.托幼机构要设置幼儿专用保健室。

2.保健室要阳光充足,不阴暗潮湿,光线明亮、通风,室内有防暑保暖设施,有流水洗手设施。

3.保健室有保健老师负责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生活常规。保健室远离大门口时,要在大门口设置晨间接待室。

4.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保健老师。是专业人员方可从事医疗工作。可配备药品和医疗器械。

5.保健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需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视力灯、消毒灯、体重秤、身高计量板、消毒液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有出入登记记录。

6.保健室内设隔离室时,需隔离到位,封闭隔断,保健老师进隔离室时,需穿隔离衣,出来时脱下摆在隔离室门口封存。

7.保健室内须有专用观察小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每150名幼儿配一张观察床,并有小桌椅、玩具柜、痰盂等,有条件的哦诶被专用厕所。

8.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保健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内会客、干私活,中午休息时不得睡在幼儿观察床上。

9.做好保健室的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保管好保健室的财产物品、药品、台帐,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幼儿园相关卫生保健规章制度

注意动静结合,要有充公的户外活动时间,制定合理的幼儿生活作息表。

1、饭食管理: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膳食管委,伙食费专人用。

2、科学喂养:制度要合理的食谱,保证足够的热量和营养素,抓好进餐管理,让幼儿吃饱吃好。

3、饮食卫生。

1、要有组织地经常和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

2、在正常天气下,每天坚持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特殊照顾。

1、入园检查:凡新生入园必须经指定医院进行全面体检正常后方能入园。

2、定期检查: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一次,每季度测体重、视力一次,建立儿童档案率达百分之百。

3、检查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环境卫生

2、个人卫生:做到一人、一巾、一杯专人专用,饭前便后洗手,天天带手帕,并正确使用,早晚刷牙,饭后漱口,勤剪指甲,勤换内衣。

3、清毒隔离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2、督促家长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的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

1、各项活动要以孩子为中心。

2、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的安全,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现。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

要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按上级要求,设立保健档案。

幼儿园的卫生保健规章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要根据不同年龄的.小儿生理特点,合理地安排他们一天的生活内容。

各园(所)可根据幼儿不同年龄及季节,具体订出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要注意动静结合,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

二、营养膳食制度。

1、幼儿进餐要求:(要求家长积极配合)。

(1)幼儿规范洗手后直接取饭入座就餐,保证洗手后进餐不等待。

(2)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习惯:不挑食、不洒饭菜、不剩饭菜、吃完自己的一份饭菜。

(3)餐后正确使用餐巾擦嘴,用温开水漱口。

(4)餐后组织幼儿散步,散步时不宜做剧烈活动。

(5)小班下学期开始用菜盘,中班下学期开始可用筷子就餐,且注意安全。

2、饮水常规。

(1)早晨幼儿入园时,水杯应及时从消毒柜中取出放在水杯架上,防止尘土落入。

(2)饮水器(或保温桶)应有温热适宜、数量足够的开水,保证开水供应。

(3)小班上学期幼儿可坐在座位上由教师或保育员给每人杯中倒适量的水,小班下学期和中大班幼儿自己接水喝。要掌握幼儿饮水量,提醒幼儿及时饮水,保证每个幼儿足够的饮水量。不得限制幼儿饮水的次数。

三、体检检查制度。

(一)新生入园体检制度。

所有新生或转学生必须持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入园体检表按项目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离园一个月以上的幼儿必须重新体检。做好新生体检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筛查出体弱儿(如肥胖、营养不良、贫血等),列入体弱儿专案管理。了解新生的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和生活习惯,做好特殊疾病(如哮喘、癫痫、皮肤过敏、习惯性脱臼等)的登记工作,便于保健员和班级教师对其特殊的观察和护理。

全园每位幼儿均建立健康档案(包括体检表、预防接种证)。本园按要求每学期测量体重两次、测身高和视力各一次。每年当地妇幼保健机构为全园幼儿体检一次。及时对幼儿体格发育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将检查结果和评价情况向家长反馈,同时督促家长对患有龋齿、视力不良、贫血、沙眼等疾病的幼儿进行矫治,并及时提供治疗反馈信息。

(三)坚持晨检和全日观察制度《幼儿园安全工作规定》。

每天按要求对幼儿进行晨间检查,认真做好一摸:有无发烧;二看:精神、皮肤和五官(外表);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和患病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患不宜入园疾病(如传染病)的幼儿入园。晨检时接受服药幼儿的家长带来的药品,做好幼儿服药的登记工作,即注明幼儿姓名、用药原因、药品名称和剂量、服药时间、内外服、护理要点、喂服人姓名,并且在保健医生的指导下服用。严禁幼儿私自带药入园,对幼儿私自带来的药品必须向家长问明情况再作处理。喂幼儿服药须在保健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对晨检时情绪不好的幼儿,或在家有不适情况、近日患病的幼儿,重点记录观察其精神、食欲、睡眠等情况,全天予以特别的关注,并按时、准确填写“班级全日观察表”。保健员重点对在家发烧、腹泻、呕吐等情况的幼儿进行观察,在家发烧者要量体温。对无故未到的幼儿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对有异常的幼儿应立即采取措施。

(四)工作人员体检制度。

工作人员每年按要求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保健员做好工作人员体检分析工作,发现患有肝炎或其它传染病不宜在幼儿园工作的人员应及时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县(区)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肝表抗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一)通风换气常规。

活动室每天早晨幼儿入园前15分钟开窗通风(视天气情况灵活掌握),冬季定时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寝室每天紫外线灯消毒半小时。启用空调时应注意,室内外温差不宜过大,一般冬季室温不超过15-18度;夏季室温不低于27-28度。幼儿进出室内外温差较大的房间应及时增减衣服。

(二)环境卫生常规。

1、环境卫生保持清洁,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彻底清扫一次。

2、活动室。

空气新鲜,地面整洁。玻璃明亮,光线充足。室内摆设整洁舒适,布置无尘垢。

(三)个人卫生常规。

1、幼儿园要在家长的配合下培养幼儿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要刷牙。

(4)定期洗头和洗澡。

(5)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巾要每天消毒。

(6)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7)保持幼儿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8)保护幼儿视力。活动室采光好,阅读、书写、绘画活动有良好的照明。注意用眼卫生,一次连续近距离读、写、画时间不超过30分钟,近视幼儿适当缩短。看电视的时间每周一、二次为宜,每次约20分钟左右,距离2-3米,电视机安放高度适中。长时间用眼后应有10-15分钟休息或组织户外活动,放松双眼、远眺。保持良好的读写姿势。

2、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常规:

(1)仪表整洁,勤洗澡、勤剪指甲。

(2)饭前便后和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3)不得在幼儿寝室、活动室和其它幼儿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

(四)清洗消毒常规。

1、玩具、图书要保持清洁,一周一消毒。

2、餐具、餐桌一餐一消毒。餐具要先按规范清洗消毒,做到洗后无污物。

3、小毛巾、水杯专人专用,一日一消毒。

4、床单半月一换,被褥一月一晒。

5、为保证幼儿随时饮水,下午水杯不宜过早消毒,最好在下班前消毒;消毒时应将所有水杯(包括未出勤幼儿的水杯)、点心盘和点心夹放入消毒柜消毒。

6、每天下班前应将饮水器(或保温桶)中的余水倒干净,以免积水垢;每周应清洗一次饮水器(或保温桶)。

五、安全工作常规。

(一)园舍设施。

幼儿园园舍、桌椅、教具、采光、照明、卫生设施、娱乐器具及运动器械应适合儿童健康发育的需要,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要求。对园舍、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因素,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严禁使用危房。

(二)物品放置。

各种物品应放在固定、安全的位置。

1、各种消毒液、洗涤清洁物品,必须妥善保管,放在相应的橱柜里。

2、教师教学用的剪刀、裁纸刀、大头针、别针及其它有尖锐棱角的物品应放在孩子够不着的地方,用后及时收起来。

(三)药物管理。

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不能触及的地方,为幼儿服药时仔细核对,防止错服和漏服;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严禁放在班上。

(四)环境创设。

不给幼儿玩体积小、锐利、带有毒性物质的玩具及物品;幼儿园绿化和自然角内不种植带刺的植物(如仙人掌、仙人球、月季花等);角色游戏区不用玻璃制品。

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在平等、和谐的环境中,用爱心去呵护孩子的童心,下面是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制度,欢迎参考借鉴。

在幼儿园中的生活注意动静结全,要有充分的户外活动时间,制定合理的幼儿生活作息表。

1、饭食管理: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膳管委,伙食费专人用。

2、科学喂养:制定要合理的食谱,保证足够的热量和营养素,抓好进餐管理,让幼儿吃饱吃好。

3、饮食卫生。

1、要有组织地经常和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

2、在正常天气下,每天坚持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特殊照顾。

1、入园检查:凡新生入园必须经指定医院进行全面体验后正常者方能入园。

2、定期检查: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一次;每季度测体重,视力一次,建立儿童档案率达100%。

3、检查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环境卫生。

2、个人卫生:做到一人、一巾、一杯专人专用,饭前便后洗手,天天带手帕,并正确使用,早晚刷牙,饭后漱口,勤剪指甲,勤换内衣。

3、消毒隔离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2、督促家长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的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

1、各项活动要以孩子为中心。

2、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的安全,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现。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

4、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要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按上级要求,设立保健档案。

建立家长联系制度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同家长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定期召开家长会,经常问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定期出好卫生宣传窗。

园中环境卫生管理园内环境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平时每个班级的保育教师负责责任区的卫生打扫;每月全园出动开展一次外环境的大扫除,不仅要将角角落落的垃圾捡出扫净,还需对所有场地,塑胶地面进行冲刷,擦洗大型玩具等,以始终保持整个幼儿园大环境明亮、洁净、清新。

幼儿园保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和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按照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2010年第76号令)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辖区内招收0~6岁儿童的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以下简称托幼机构)。

第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贯彻保教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五条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协助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相关政策、标准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估制度;负责组织全市托幼机构保健人员、保育员岗前培训及考核;收集并掌握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情况,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第六条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第七条其他部门职责。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为托幼机构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应当依法对托幼机构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托幼机构设有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规章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负责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九条托幼机构的建筑、设施、设备、环境及提供的食品、饮用水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

在建筑、设备、大型游乐玩具设施等方面要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儿童安全;。

园区内不能种植有毒、带刺、有飞毛飞絮等存在安全隐患和对儿童生命、健康有影响的植物。

第十条新设立的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评价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纳入托幼机构的分级定类管理。

第十一条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二条托幼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规模、接收儿童数量等设立相应的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具体负责卫生保健工作。

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其配置应当符合保健室设置基本要求。

招收有全托儿童的托幼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观察室。

第十三条托幼机构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

在卫生室工作的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市级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

第十四条托幼机构聘用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第十五条新上岗卫生保健人员应当经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岗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卫生消毒、膳食营养、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方面的具体指导。

第十六条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托幼机构应当组织在岗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在岗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如:法定传染病、霉菌或滴虫性阴道炎、性病、化脓性皮肤病、眼结膜炎等),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工作。

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第十七条托幼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八)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卫生安全防护工作,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九)制订健康教育计划,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十)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工作的各种登记、统计制度,做好各项卫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第十八条托幼机构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患儿应当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的规定进行报告,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在传染病流行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九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收集、分析、调查、核实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托幼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托幼机构发现在园(所)的儿童患疑似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离园(所)诊治。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所)。

儿童离开托幼机构3个月以上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再次入托幼机构。

有传染病接触史应检疫至检疫期后无发病方可入园。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第二十一条托幼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

(二)聘用未进行健康检查或者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的;。

(三)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

(四)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入托幼机构的;。

(五)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处理结果通报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其作为托幼机构分级定类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托幼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设立卫生室,进行诊疗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托幼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卫生保健工作职责,造成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履行职责,未按要求开展儿童入托体检,导致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二十四条小学附设学前班、单独设立的学前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对认真执行本实施细则,在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成都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由成都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1992年2月13日由成都市卫生局颁发的《成都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意见》同时废止。

幼儿园保健室管理制度

1、学生因病请假,班主任要了解详细病因病症,如实记录在晨检记录上。

2、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3、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

4、学校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5、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因病隔离,必须到该传染病隔离期为止,方可返校复课。

幼儿园保健管理制度

2、保健室要阳光充足,不阴暗潮湿,光线明亮、通风、室内有防署保暖设施,流水洗手设施。

3、保健室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保健室在大门口设置晨间接待室。

4、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保健老师。

5、保健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需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视力灯、消毒灯、体重称、身高计、量板、药品、消毒液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有出入登记记录。

6、保健室内设隔离室时,需隔离到位,封闭隔断,保证与保健室不交叉污染。保健室和隔离室须相邻或同室隔断。

7、隔离室内须有专用隔离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配2张隔离床,并有小桌椅、玩具柜、痰盂等。

8、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中不得随便进入隔离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整理财产物品、药品、台帐,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