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制度(专业20篇)

小编: 雅蕊

通过参与服务月,学生可以拓宽自己的社交圈子,结交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在此处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服务月总结的例句,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接待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做到来有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让办事(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位接待办事(来访)者为第一责任人,属自已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迅速办结,属其他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应将办理者送至窗口,并说明相应情况。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办理各项事务的规定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无故超过时限的按违纪论处。

(四)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五)无“三乱”问题发生。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

(六)24小时受理举报。对举报窗口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的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作风问题,做到24小时受理,并迅速查处,查处结果正式通知举报人。

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中心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对办事人了解、咨询的事项首问负责回答和解决的制度规定。

(二)首问负责是指最先受理办事人员咨询、投诉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负责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首问人是指各窗口单位第一位被上门办事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三)首问人责任。

1、对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所辖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都必须主动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冷漠拒绝办事人。

2、凡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属于本单位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能立即答复、办理的,必须当场答复、办理,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并认真填写受理通知书,做好解释工作。如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当场答复,或不属于本人或单位窗口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时应做到:

(1)立即将办事人带到中心相关窗口咨询、办理。

(2)可用电话协调解决的,当场与相关领导、单位窗口联系解决。

3、办事人如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联办件的项目,首问单位及窗口要领办事人到中心业务科协调办理。

4、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热情大方,文明用语,为办事人着想,体现服务意识,展示中心形象。

一)预约服务制是指申请人办理的事项需要与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预约办理的制度。

(二)预约服务应体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上门服务及证后服务。

(三)对于需要上门服务的事项,包括规模以上企业、招商企业等服务大户办事的现场勘察,以及老弱病残的办事人等,采取一个电话、一封书信、一封邮件等即可主动上门办理相关业务。

(四)对于节假日急需办理手续的,中心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窗口相关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赶到中心或现场进行办理。

(五)对于一些涉及招商企业的急事、大事或者其他确需急办的项目,一定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窗口单位在受理申请人的`各种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等必须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办结的制度。

(二)本制度中申请人是指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办证者,在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为正式受理,期限从正式受理之日算起,以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凭。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分类处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咨询件:对于申请人的咨询,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一次性解释清楚,并当场填写咨询件受理通知书,交申请人,直至达到申请人满意为止。

2、补充件:对于申请人请求合法,手续不全的项目属于补充件。应当场向申请人填发补充件通知书,作好解释工作,一次性详细填清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充的手续及资料。

3、退回件:对于申请人申请项目不合法或申报资料缺少主件的,属于退回件,应当在受理时填发退回件通知书,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退回的原因。

4、受理件:一是即办件:程序简便,申请材料齐全,可以当场办结的为即办件。即办件要即收即办,现场30分钟内办结;二是承诺件:手续齐全,请求合法,但需要审核、踏勘现场后方能办理的项目,属于承诺件。承诺件在受理时要及时填发承诺件通知书,明确承诺的办结时效,必须在承诺期内办结。三是信访件。按信访有关规定时限办理。四是上报件:需要到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即谓上报件。由窗口单位协助服务对象在上级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

办结公告制。

窗口受理事项中,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公告,除按规定的其他形式对外公告外,还要在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告栏公开,方便群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

服务窗口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目标。

二、不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不违法乱纪,不参加影响公务的宴请,不受礼、不送礼。

三、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保证工作质量。

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挂牌上岗,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不使用忌语。

五、违反上述承诺者,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中心的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严肃处理。

限时办结制。

一、凡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间的,必须严格执行。

二、凡对办结时间进行承诺的,必须认真履行承诺。

三、基于政策原因暂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做好政策解释。

四、窗口工作人员对受理的业务,要在承诺时间内办结,并保证质量,严禁推诿拖拉。如因失职、失误、效率低下等原因,造成超时办件的,将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规定处理。

首办(问)责任制。

一、首办(问)责任制目的是提高中心窗口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求工作人员做到“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送达”,树立良好的“为民、便民、利民”形象。

二、首办(问)责任人是指第一个接洽业务的窗口工作人员。

三、首办(问)责任制是指群众到窗口办事,首办(问)责任人必须以礼相待,对群众要求办的业务实行全面跟踪、协调和办理,直至办件完成,切实负起责任。

四、受理业务时,必须认真核对相关材料,看材料是否齐备、有效,然后决定是否受理,避免要群众多次补件的情况出现。

五、如发现所接业务不符合条件,要耐心作出解释,并指导其如何补足材料及手续,怎样创造条件办成。

六、如发现业务不属本窗口办理的,应耐心指引群众到对口的窗口(部门)办理,并告知详细地点。

七、如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请示领导,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群众。

八、要热情接待群众,认真解答问题,不得以任何藉口推诿、拒绝和搪塞。

一、ab岗工作制是指工作日内,a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顶岗的工作制度。

二、实行ab岗制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并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对a岗的工作认真负责。

四、a岗责任人因事由不在岗,必须提前一天做好工作的移交,因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

五、因推诿、扯皮等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在岗责任人的责任。

一次告知制。

一、服务对象来“中心”咨询或办理业务,承办人应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告知明白。

二、一次告知应坚持群众至上、热情服务、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原则。

三、当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属于本人业务范围时,必须按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一次性清楚地告知咨询事项的办理程序、办理手续、办理时限;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本人的业务范围的,要清楚地告知应找哪个窗口、哪位同志办理。

四、对服务对象前来办理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有关业务时,如不具备办理条件,首先必须一次性提供告知单和相关资料,然后逐条作出解释和说明,使服务对象明白;对不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事项,应准确的告知此业务应找哪个窗口、哪位同志具体办理,履行“首问负责制”。

五、违反本规定,能一次性告知清楚而未告知清楚,致使服务对象多次往返,经举报核实后视情况依据考勤考核制度予以相应的处理。

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提高政务中心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民、务实、勤政、廉政”的良好政府形象,特制定本规则。

(一)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

(二)发布各类农作物、畜禽优良品种、农副产品加工贸易、劳务输出等信息;。

(三)根据职能办理行政服务、科技服务、村帐服务等业务;。

(四)代办l各类外来投资项目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

(五)开展基层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活动。

1、接待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做到来有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让办事(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2、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位接待办事(来访)者为第一责任人,属自已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迅速办结,属其他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应将办理者送至窗口,并说明相应情况。

3、实行限时办结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办理各项事务的规定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无故超过时限的按违纪论处。

4、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5、无“三乱”问题发生。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

6、接受监督,受理举报。要接受群众监督,对举报窗口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的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作风问题,做到受理并迅速查处,查处结果正式通知举报人。

(二)首问负责制。

1、首问负责制是指中心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对办事人了解、咨询的事项首问负责回答和解决的制度规定。

2、首问负责是指最先受理办事人员咨询、投诉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负责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首问人是指各窗口单位第一位被上门办事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3、首问人责任。

(1)对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所辖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都必须主动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冷漠拒绝办事人。

(2)凡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属于本单位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能立即答复、办理的,必须当场答复、办理,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并认真填写受理通知书,做好解释工作。

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践行工会服务职工宗旨,现就推行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制定如下制度:

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职工多层次需求,通过建立多样化的平台,推行民主管理,厂务公开,维护职工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形成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职工服务站提供了三大平台,实行一站式服务。

(一)困难帮扶救助平台。

主要包括:困难职工生活帮扶、大病救助、意外灾害救助、助学帮扶、结对帮扶、技能培训等。

主要职责: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按规定进行救助、对残疾职工进行结对帮扶。

(二)权益维护平台。

主要包括:监督信箱、监督电话、法律援助、劳动争议调处、来信等。

主要职责:职工可就劳动用工、收入分配、劳动保险、职工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与职工利益相关事宜通过电话、书面形式进行咨询,如需帮助的,可由公司聘请的.律师进行解答。发生劳动争议的,工会组织职工代表与企业进行协调解决。

(三)人文关怀服务平台。

主要包括:心理咨询、婚恋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等。

主要职责:由工会宣传委、组织委、女职工委牵头,为来访职工提供心理咨询、安抚等方面的服务;为未婚职工牵线搭桥,提供约会(见面)服务;负责文体活动的组织实施、职工书屋的建设等。

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加强胜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全体职工必须坚持统一规定的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求:根据本系统相关规定,所有职工均需参加考勤签到。签到每天4次(早8点、中午11点、下午12点。50分、下午4点),下午上班签到时间最多只能提前10分钟(即13:00上班,需在12:50分后才能签到),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罚。

二、各种假期类别介绍及考勤工资核算管理。

1.法定休假职工考勤管理。

国家法定休假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病假员工考勤管理。

职工患病,持有二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病假证明书,可核予病假。

3.事假职工考勤管理。

(1)因个人家庭等其他情况,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的,可酌情给予事假,并记入员工考勤。

(2)根据社区领导关于职工考勤管理的指导意见,事假将只发80%的.工资,特殊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可发全额工资。

三、请假审批权限。

本单位所有职工请假的均须向主任办公室按照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规定提出请假申请,由办公室呈送主任批阅。未经批准而私自休假的则按旷工论处。

四、考勤管理。

1.主任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执行部门,负责监督执行职工考勤签到,对不遵守职工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职工考勤日志记录,主任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抽查员工出勤状况。

2.单位职工因公外出公干不能及时回来签到的,须在“考勤情况登记表”上注明未签到的事由、地点,由其科室负责人审核,其“考勤情况登记表”必须在2天内报办公室核准,于月末报送主任审批。

3.迟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

4.旷工一次,先扣除当日工资再加扣50元。

5.每月迟到累计达6次、上班忘记签到超过6次,予以扣款500元。

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为树立龙祥社工服务中心机构整体形象,加强和规范机构管理行为,造就和培养一支专业理论知识与实务操作能力过硬、高效精干的社工队伍,促进机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机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体系。

一、凡机构在职人员的管理事项,除法规及机构其它规章制度另有规定外,均应遵守本制度体系。

二、机构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社工行业及机构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社工行业及机构发展的`事情。

三、机构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理论、实践能力,不断完善机构的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机构实力和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四、机构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鼓励社工积极参与机构的决策和管理,鼓励社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机构为社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机构经济效益的提高及经费盈余的前提下逐步提高社工各方面待遇;机构为社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机构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根据《龙祥社工服务中心社工绩效考核制度》予以表彰、奖励。

六、机构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倡导社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窗口服务管理制度

一、总体要求。严格执行行政服务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窗口管理责任书》《安全责任书》的有关要求,教育局领导每季度至少到行政中心教育窗口检查窗口工作1次。

二、实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分厅网站、公示栏、平板电脑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教育窗口受理事项、受理条件、办理程序、审批时限、办理结果、收费标准、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三、实行公示制度。制作办事指南,醒目标明办事依据、办事需提交材料、办事流程、办事时限等内容,并印制纸质小册子,无偿提供外来办事人员相关材料。

四、规范平板电脑使用。窗口工作人员办公桌上应统一放置有本人照片、姓名及职务的平板电脑,每天上班后及时检查窗口平板电脑的开机情况,不得随意挪用平板电脑及电源,如存在不能开机或是开机后不能进入正常界面及时联系相关科室。

五、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统一佩戴有本人照片、部门名称、本人职务及姓名的上岗牌,并按规定统一着装。

六、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将教育窗口职责分解到各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七、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外来办事人员到窗口办事时,第一个接受询问的窗口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凡请求和询问事项属窗口办理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严格按照马上就办,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予以办理;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不属本窗口办理范围的,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告知应找哪个部门,给予必要的帮助。

八、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应熟悉业务,清晰政策,做到微笑服务,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范要求按听对外公布的咨询电话。对外来办事人员的首次办事请求,如果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说明原因,并限时办理;如果不符合规定要求,无法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其原因和依据;对符合规定但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所缺的全部手续、书面材料、办事程序和办事依据。外来办事人员可以查询与自身利益相关事项的办事进度和结果,承办人应如实告知。

九、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属本局审批、办理事项,凡符合政策规定、手续齐全的,应立即办理,限时办结。

十、严格执行职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应明确过错责任追究的范围、程序以及应承担的责任。违反者,应当追究其过错责任。

十一、严守工作纪律,做到“六个不”。窗口工作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无故脱岗,不得用电脑玩游戏、炒股、收看娱乐节目、浏览与工作无半网站,不乱拉搭建电脑或私设电器设备,不得上班时间在工作场所打扑克、下棋及进行其他娱乐活动,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无理争吵。

十二、执行“门前五包”规定。办公设备、前台内外办公椅子、资料等要按要求摆放,按时开关电源、电脑显示器,办公座椅、平板电脑等办公设备要按要求摆放,及时清进各类报纸杂志和过期资料杂物。

十三、执行学习制度。按规定执行集中理论学习和集中运动,不得缺席学习或集体运动。

服务窗口管理制度

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组(党委)主要围绕以下方面作出承诺:

1、履职尽责、服务发展方面。结合本单位本行业职能特点和恩施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找准服务发展的切入点,在履职尽责、落实政策、服务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

2、依法依规办事、提高服务效能方面。在落实行业规范、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效率、办事公开透明等方面作出承诺。

3、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方面。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找准本单位本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治理庸懒散软、改进工作作风、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作出承诺。

4、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群众期待方面。在满足群众合理需求、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作出承诺。

5、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特点,作出为民服务其他方面的承诺。

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严禁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看电影、聊天、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软盘或光盘,不得把本窗口的软盘随意外借,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拷贝软盘。

三、与各相关网络进行数据交换的窗口,应配备正版的杀毒软件,并定期进行杀毒。

四、未经许可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窗口,更不能操作计算机和相关设备。

五、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有关保密制度,对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

六、窗口计算机应设置密码,防止文件泄露。

七、微机或网络设备出现故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

八、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下班时须切断计算机电源方可离岗。

维修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维修改造工程管理,规范工程的立项、审批、招标、施工、验收、审计、结算等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维修改造工程包括学校各类公用房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改造,以及校园道路、桥梁、围墙、水电、管网、通讯、绿化环境等的维修改造。

第三条后勤管理处是学校维修改造工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维修改造工程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项目的立项与审批。

第四条学校每年9月底前接受下年度维修改造工程计划申报。申报时,相关部门(单位)应填写《z文理学院维修改造工程申报表》,并统一报后勤管理处。属公共性质的维修改造工程由后勤管理处编制维修改造计划。未列入计划的维修改造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第五条根据归口管理原则,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由实验室管理部门审核,教室维修改造项目由教务处审核,安保消防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由保卫处审核,其余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审核。学校根据申报项目的重要性、可行性及经费预算等情况,统筹确定维修改造工程年度计划。

第六条后勤管理处根据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工程概算,经计划财务处初审、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z市财政局批准实施。

第七条未列入年度计划又确需维修改造的项目,申请单位须填写《z文理学院维修改造工程申报表》,由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后勤管理处审核,经学校批准后实施。因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造成的维修改造工程,经后勤管理处集体研究并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可进行应急抢修处置。

第三章施工单位的确定。

第八条根据学校规定,造价预算在5万元(含)以上的维修改造工程,需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其中,达到z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工程项目,在z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招标;未达到z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工程项目,在学校招投标平台组织招标。

第九条造价预算在5万元以下的维修改造工程,每年先通过招标择优确定若干家入围施工单位。然后,根据每项工程的技术难度和缓急情况,以议标的方式在入围单位中确定施工单位。应急抢修的处置,经后勤管理处集体研究,可直接向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下达工程项目任务书。

第四章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条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单位一经确定,由后勤管理处与其签订工程合同。

第十一条后勤管理处按照维修改造工程合同的要求,依照国家有关工程检验标准及施工规范,严格进行施工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大型工程可委托专业监理公司监理,使用单位也可派代表参与监督。

第十二条后勤管理处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过程管理,做好工程隐蔽部位、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等环节的验收签字工作。工程施工中一般不对施工设计或要求进行变更。如确需变更,经论证后填写《z文理学院维修改造工程变更联系单》,说明变更理由,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逐级审批后实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按学校水电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据实缴纳工程用水、用电费用。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后,后勤管理处负责组织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审计处及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工程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部门使用与管理。对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做到不验收、不结算、不交付使用。采用监理制的工程项目,工程验收还需由工程监理单位盖章确认。维修改造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一般应为一年以上。

第十五条后勤管理处负责收集维修改造工程的相关资料,并在工程竣工验收与决算后,整理并归档。

第五章经费管理与结算审计。

第十六条维修改造经费主要用于工程项目的咨询、设计、预算编制、招标代理、施工和监理等支出,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在30天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将工程决算书和竣工相关资料送达后勤管理处。经后勤管理处审核确认后,送审计处审计。工程按照施工合同进行结算,按审计处出具的工程审定价结算经费。实际结算费用不得超出经费预算,超过项目经费预算的部分不予支付。

第十八条维修改造工程一般不预付工程款。工程质量保修金不得低于工程总造价的5%。工程保修期满后,由后勤管理处负责组织现场复验并征求使用部门意见,确认不存在质量问题并签字认可后,退回工程质量保修金。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元培学院、附属医院、资产经营公司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报学校后勤管理处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经20xx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施行。

餐饮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锅炉房是餐饮中心的重要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二)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三)非当班人员,未经同意,不准操作锅炉的任何阀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单独操作。

(四)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煤锅炉时,要注意检查燃煤料中是否有爆炸物)。

(五)锅炉在运行期间,操作人员要关注锅炉各类数据,不得离岗。

(六)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做他用。

(七)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八)锅炉房不准存放与锅炉操作无关的'物品。

(九)锅炉房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餐饮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凉菜需专人操作,做到专案、专墩、专刀、专用抹布。

(二)熟食用刀墩每餐前要消毒,用后及时清洗,抹布也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熟食冰箱需保持清洁,各类成品要用洁净无菌的容器(如保鲜盒)密封分类冷藏。

(四)进凉菜间应穿着清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洗手消毒。

(五)清洗、整理和烧煮熟食,须在外间进行。

(六)加工时需检查菜肴的`质量,凡质量不新鲜或隔夜未回锅食品不得外卖。

(七)凉菜间内应注意个人卫生,不能戴戒指、留指甲,不在专间内吸烟、吐毯。

(八)定期进行空气消毒,15平方米以下的安装30瓦紫外线灯一支,灯距地面2-2、5米左右,每餐照射不少于30分钟。

(九)需配有专用冷藏设施、洗涤消毒和符合要求的更衣设施,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5℃。

(十)必须严格遵守规定时间内操作加工。

餐饮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二)厨房地沟设铁网防鼠。

(三)每月开展灭鼠、灭蟑活动。

(四)每年4-10月营业日里坚持灭蚊虫、苍蝇活动。

(五)整理收集爱卫资料,记录除害灭虫情况。

(六)保持餐厅周边环境卫生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七)厨房、备餐间保证安装齐备的'灭蝇设施。

(八)专人负责除害灭虫管理工作,了解除害灭虫药械的使用方法,在校医指导下正确投放使用药械。

窗口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各服务窗口的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服务窗口的整体素质,提升管理水平、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政能力,按照“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争一流荣誉、做一流贡献”的要求,根据部、省有关服务窗口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服务窗口包括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直接面向用人单位和群众的就业服务(包括人才市场、职介市场等)、人力人才服务(包括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等)、各类社会保险经办(包括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医疗保险服务大厅、失业保险服务大厅、机关社保服务大厅、农保服务等各类办事窗口)、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仲裁、信访、社保大厦、门户网站、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窗口单位,以及乡、镇(街道)、社区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站)等。

第三条各服务窗口要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各项制度要规定规范、合理,符合实际;严格按照职责和相关规定提供公共服务;开展经常性的依法履职培训,及时准确地向服务对象宣传相关政策及工作程序,有制度、措施和记录。

第四条各服务窗口要优质高效服务。公共场所要环境整洁、标识醒目,服务设施使用方便、办事程序科学、规范、办结时限、服务承诺明确、具体,严禁履职不力、办事拖延、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情况发生。

第五条各服务窗口必须做到办事公开透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公共服务制度;凡涉及服务对象的各类事项,要按要求公开政策规定、运行程序、办结时限,没有应公开而不公开事项,工作人员办事公开要有制度、有载体、落实到位。

第六条各服务窗口要树立优良的工作作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章守纪、行为规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着装整洁、举止端庄。展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形象;及时倾听群众呼声,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第七条各服务窗口要认真执行文明接待规定。所有工作人员要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说话和气、态度和蔼。实行“三一四有”,即:对来访办事的群众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倒一杯水,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办事结果有回声。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谢绝一切妨碍公务的请客送礼和公费娱乐,谢绝单位和个人直接到工作人员家中去办有关业务。

第八条各服务窗口要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工作考评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要主动接受组织、群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第九条各服务窗口要不断坚持改革创新。从实际出发,创新管理服务理念和工作方法,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创新机制制度,有效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因地制宜,不断探索开拓便民利民服务渠道,推行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强化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全程信息化进程;积极拓宽监督领域和监督渠道,提高权力运行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十条各服务窗口及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整肃工作纪律狠刹不良风气的通知》,严格遵守“五个不准”。落实好市纪委、监察局对全市公职人员提出的“八条禁令”,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

第十一条驻局监察室要会同有关处室,定期不定期对市、县各服务窗口进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每月要将明察暗访情况以书面形式在全系统通报一次。

第十二条凡被省、市双评办、效能办“明察暗访”拍摄,省、市文明办检查发现或市电视台“聚焦行风”等栏目曝光,影响市人社局整体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调离工作岗位、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其所在处(室)、局及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取消其所在单位的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三条驻局监察室要牵头制定符合实际的、操作性强的考核制度,强化日常考核工作。每年要召开一次总结表彰大会,全系统分行业进行排序,并按市政风行风评议办公室有关规定进行奖优惩劣。

政务服务中心值班管理制度

一、在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应对大厅所有事项总体监管,协调各方面的事项顺利进行;统一管理科室人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财产安全,如遇上级部门检查,及时安排保安、保洁,确保大厅工作顺利进行。

二、大厅值班人员每天按时交、接-班,并做好记录;维护大厅秩序,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照划分的区域仔细检查、核对财产切实维护好所辖区域的群众秩序。

三、值班人员负责的财产区域划分:办公室主要负责28-40号窗口的所有财产安全,综合科主要负责1-18号窗口和休息区的所有财产安全,检察科主要负责19-27号窗口和洗手间的所有财产安全,信息科主要负责41-55号窗口、机房和监控室所有财产安全及调试。

四、大厅值班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大厅财产有损坏等现象,属外因造成损失的,应及时追究当事人责任,要求其按价赔偿,并将损坏情况记录在交接本上。

五、办公室人员应每天对公告栏上相关内容进行刷新;信息科人员要配合保安做好空调的开、关和维修、检查工作以及评价器和电脑的摆放、开、关检查和整改。

六、综合科主要负责led屏的相关数据核准及大厅卫生、保安的协调和检查,检查科主要负责工作人员的到岗、在岗及大厅纪律。

七、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值班领导,并协助值班领导解决;因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处理导致大厅财产遭受损失,经查属实的`,追究当日值班人员责任。

一是强化值班长制度。由以前的上下午巡查值班改为工作日全天值班,做到发现在日常业务办理中,及时提醒,是否有超期现象发生。

二是值班长坚守岗位。从早上8时30分上班,应提前15分钟到岗,接受群众咨询、来信来访和群众投诉,并对窗口资料管理等工作规范进行检查监督。

三是健全运行和安全机制。值班长在提供优质服务同时,还负责对窗口的考勤做好记录。发放《群众满意度调查表》、抓好安全防范、及汛期值班、督促和规范大厅内便民设施整齐摆放等工作。

四是建立监督和投诉。中心主任随时带队在岗,窗口应向办证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在办证过程中有吃拿卡要的人员和口碑最差的窗口,可拨打96960投诉电话。

五是实行巡查报告制。每天上下午不定时查岗2次,将值班查出情况及时向中心主任书面汇报,值班长在值周岗位结束后作好交接-班,应写书面汇报一周工作情况,确保大厅正常工作运转。

一、设立总值班长制度,总值班长由分管督察工作的中心领导担任。

二、值班长由政务服务中心处级以上工作人员轮流担任,实行每日工作时间全天值班。

每周三上午为政务中心主任接待日。

三、值班长主要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秩序的管理,协调有关事项,接受来信来访和群众投诉,并对窗口资料管理等工作规范进行检查监督,负责组织对窗口的考勤。

四、值班长应当在内网上做好值班记录,对受理、办理的值班工作事项要有登记、有报告、有落实、有反馈,并按规定办理值班交接手续。

五、值班长在值班期间应认真履行职责,协调处理现场出现的问题,重大情况及时报告政务中心领导处理。

六、值班长应坚守岗位。确应工作需要离开的,应向总值班长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妥善安排其他人代班。

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与窗口单位工作的紧密联系,确保政务中心工作的有序运转,便于各部门领导了解、掌握本窗口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实际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的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每星期到大厅窗口坐班不得少于1天,以便了解工作情况。

二、坐班领导要及时掌握本单位在中心行政审批工作中开展工作的情况。

三、协助政务中心及时解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针对出现的情况向中心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进一步做好窗口便民服务工作。

五、各部门要提前一星期将下星期领导坐班具体时间报政务中心备案。

六、各部门领导坐班不得流于形式,不能找借口拖延或不执行坐班制度。

七、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各窗口领导坐班情况进行登记,对未按坐班制度执行的单位将进行通报。

为充分调动窗口人员换位思考的方式和参与管理的积极性,提高县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大厅窗口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中心各项工作优质、高效、有序的运转,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建立本制度。

第一条  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办事大厅值班长一名。

第二条  大厅值班长由大厅窗口人员轮流担任,轮值顺序由中心确定。中心统一制作“大厅值班长”挂牌和座牌,大厅值班长必须挂牌上岗。

第三条  大厅值班长轮值周期为两周。

第四条  大厅值班长任职期间有以下职责:

1、协助中心维护大厅正常运行秩序,督促窗口人员执行好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使用文明规范服务用语。

2、接受服务对象的咨询,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并及时向中心反映,协调和处理本大厅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3、协助中心收发各种报表、下发通知,参与组织各种活动,处理本大厅突出事件,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向中心报告。

4、负责对本大厅的窗口卫生、资料摆放,人员在岗、服务态度、仪表举止等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对本大厅窗口人员违反行为规范的情况,如玩游戏、看视频、网上qq聊天、购物、吃东西、扎堆聊天等进行监督检查。

6、征求梳理本大厅窗口人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中心反馈。

7、协助中心做好本大厅的日常考勤,窗口人员2小时以内的临时外出,由大厅值班长签批。值班长每天将假条报中心备案。

8、每日提前10分钟到岗,检查考勤机、触摸屏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向中心反馈。如考勤机出现故障未及时报中心处理的,大厅值班长应负相应责任。

9、值班长认真按要求做好值班长日志,任职期满按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  将窗口人员担任大厅值班长期间的工作表现纳入人员考核。对履行职责好、表现突出的,中心在考核时根据情况考虑给予其所属部门加分。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或群众意见较大的,在考核时对所属部门给予扣分,列属中心人员年终考核时不参与评优。

第六条  值班长实行替岗制。值班长如遇会议、接待、公差等离岗,需请示中心分管领导同意后交给其他窗口工作人员,由替岗人员担任值班长,保证值班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条  本制度由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餐饮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制作前,必须对制作原材料进行检查。

(二)加工面食品的机械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污物,使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面板使用后不得有残留物。

(三)烘烤食品受热均匀,使用的.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四)面点成品放在经消毒的清洁容器内,并存放在专用熟食柜内,应当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面点加工人员根据当天点心加工量,每天刀食品仓库领取面粉等原料,加工后剩余原料放在容器内,加盖保存。

(六)面食制作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操作前必须仔细洗手,勤洗头、洗澡,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制作食品。

(七)工作结束将刀、砧板、容器、用具、台面、发酵面缸等食品制作设备洗刷干净。

(八)工作时间不得吸烟,个人物品不得带入操作间。

(九)有渗出性皮肤病员工不得从事面点加工工作。

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服务中心/管理处《行政管理守则》各项管理服务制度和程序。

二、协助服务中心/管理处主任和财务主管完成服务中心/管理处的各项财务工作计划。

四、负责服务中心/管理处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管理、记帐和结算等工作。

五、根据服务中心/管理处收费情况及时打出收费单,委托银行进行划帐,负责向未划帐业主催缴各类管理费、水费等费用。按规定向业主开具收费发票、收据。

六、按财务规定做好现金、银行、收付款凭证、现金、银行日记帐,定期核对,做到帐目清晰、手续完备、台帐相符、日清月结、准确无误。

七、负责每日现金收付工作。

八、严格执行用款制度,明确用款权限,不挪用或私自借支公款。

十、熟悉小区各单元户数及其面积,以及各项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做好向小区业主的收费解释工作。

十一、协助会计做好与财政税务部门的联络。

十四、每月及时向财务主管提供财务报表资料数据。

十五、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窗口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车管窗口作风建设,提高窗口单位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部《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方法和标准(2013版)》、《全国优秀县级车辆管理所评选条件(2013版)》等规定,以及《全区加强政法机关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接待和服务群众,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公正,便民、利民和务实、高效的原则,实现建设标准化、服务亲民化、公开常态化、管理规范化的目标。

第三条 在服务设施上实现建设标准化:

(一)窗口单位对外设置统一标识,使用规范文字。

(二)业务大厅实行低柜台式服务,根据业务需要合理划分等候区、选号区、宣传区、填表区及业务办理区。

(三)办公场所摆放的物品应整洁有序,门窗玻璃、墙壁、地面等干净整洁,植物花草无明显枯萎现象。

(四)车管服务窗口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如遇服务时间调整,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

(五)根据需要公示办事流程,在专门区域放置办事指南等资料,并定期更换、补充。

(六)业务大厅应设置“帮您办”服务台。向群众提供咨询、引导、审核材料、复印资料等相关跟进服务。

第四条 在服务群众上体现服务亲民化:

(一)窗口工作人员应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要求规范着装。在统一位置佩戴胸牌,待人接物注重礼仪风范,做到精神饱满、态度可亲、举止端庄、言行文明、用语规范。

(二)接待办事群众微笑服务。应正视对方、态度和蔼。使用规范文明用语,从“您好”、“对不起”、“请稍等”“再见”等做起。无论任何原因,不得与群众发生争吵,存在冷横硬推拖现象。

(三)工作人员要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应提前5分钟到岗,做好相应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因事因病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工作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随意串岗、离岗,短时离岗必须放置“暂停服务”告示牌。

(四)工作期间应端正站姿、坐姿,不准斜靠在椅子上或趴在工作台上。

(五)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吃零食、玩手机、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不得从事窗口工作以外的其他事务活动。

(六)业务大厅免费为群众提供必要的复印、笔笺、饮水用具等服务,对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应当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

(七)办理业务时实行叫号服务,按先后顺序办理。

(八)各岗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规范办理业务,不得违规操作办理业务。

第五条 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公开常态化:

(一)警务公开制。依法公开车管所、分所、服务站窗口岗位的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法定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以及其他相关内容,在明显部位统一设置工作人员公示栏,公示栏应包含办事人员姓名、照片、警号或工号等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二)首问责任制。接待群众求助、咨询的首位工作人员,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应当先行受理,做好接待记录,及时移交或联系有关部门和人员办理,并向群众说明情况。

(三)一次性告知制。窗口服务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审核资料时,帮助其审核完善相关资料。对手续不齐全者要做到书面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缺失资料。

(四)限时办结制。对办理驾驶证业务(除驾驶人科目考试外)手续齐全的,2个小时内办结;办理机动车业务手续齐全的,4个小时内办结。

(五)延时服务制。当天受理业务必须当天办理完毕并及时归档。

(六)服务评价制。办理业务时使用服务评价器,服务对象对办事人员的办事态度、办事效率进行评价。

(七)事后回访制。所领导、各岗位负责人,每月不定期对所办业务进行回访,了解办事群众对车驾管工作的满意度。

第七条 严格权限设置,实现管理规范化:

(一)办理业务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人为设置附加条件,抬高办事门槛。

(二)窗口工作人员应加强培训,熟悉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流程,熟练掌握工作设备的操作,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

(三)对于群众申请办理的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不在职责范围内的,一律实行登记制度,并向群众说明相关依据或原因。

(四)工作人员在机动车查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等执法过程中应当全部佩戴执法记录仪,并及时上传存档备查。

(五)实行“一窗式”服务。应科学合理设置各岗位、各人员的业务权限,确保业务流程顺畅,防止发生一人完成全部业务等违规现象。

第八条 便民服务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区厅关于车驾管六项便民措施。

1、全面推行机动车检验远程查验工作,群众可选择辖区内任何一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进行车辆检测。车辆检测合格后,群众现场领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2、拓宽县级车管所业务受理范围。凡具备业务办理条件的,县级车管所均可办理《机动车登记规定》明确规定除进口机动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以及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审验教育等业务。

3、关于区内外地人考试预约工作。放宽驾驶人考试预约外地人数名额限制,我区群众凡年龄、身体等条件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不受外地人数限制,在区内各地均可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4、关于警车业务下放工作。将原来由公安厅交管局办理的警车(包括检察院、法院、司法、安全等系统警车)的年度检验、报废业务,下放至各市车管所办理。

5、关于标志灯具审批业务下放工作。将原来由公安厅交管局办理的以及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车辆安装使用标志灯具审批业务下放至各市车管所办理,标志灯具检验与车辆检验同步进行。

6、推行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检验属地化服务管理。在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在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直接办理驾驶证审验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不必回原登记地办理。

(二)落实市交管局关于车驾管新推行的七项便民措施。

7、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以上车辆除外),每2年需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可直接在就近地车管(分)所、服务站申领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三) 进一步落实网上车管所、96122信息服务、值日警官、流动车管所、服务站、安全员跟车制度、以及驾驶人考试,开展“考前一课”、“考前温馨提示”、“考后人文关怀”等便民利民措施。

第九条 严格遵守有关廉洁从警的相关规定,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当利益。

第十条 提倡节俭,合理使用办公用品、办公设施等公共资源。

第十一条 应具备一定的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二条 管理与监督:

(一)开展服务之星评比活动。每季度在全市车管窗口范围内开展一次“服务标兵”评选活动并公示,作为协警员评定主要依据。

(二)开展评议活动。在院内、业务大厅明显位置设置意见簿、意见箱,通过设立意见箱、发放回访表、网络等形式实行群众打分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征集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限期整改措施。

(三)应建立监督及投诉受理工作机制,每季度对服务工作实行监督、检查、指导与回访跟踪。

第十三条 行为过错责任追究

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窗口服务管理规定,被上级明察暗访通报的;被交管局督察发现的;被所领导或与交管局督察联合督导检查发现的;因工作失误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实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1、情节轻微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当场纠正;

2、情节较重的,在所曝光台进行曝光,在全所大会作检查;

3、情节严重的,是民警的上报交管局党委建议调离车管所,是协警的上报交管局党委建议辞退。

4、实行领导连带责任;民警协警因违规被处理的,所在岗位负责人、分管所领导承担相应责任。

餐饮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1、检查各紧固部位有否松动,是否处在正常状态。

2、本机使用hs-13(冬天用)、hs-19(夏天用)压缩机油(sy12、77)、严禁其它规格油代用或不同规格油混用。打开加油螺塞,加足本机规定使用规格的润滑油,油位线至油标1/2~2/3处。

3、用手盘动主机扇2~3转,看是否转动灵活自如。查听有无障碍感或异常声响。

4、清理机器附近一切障碍。

5、上述各点均正常无误后,将闸阀拧到全开状态,启动柴油机使之在低速状态下运行5~10分钟。如有异常,应停机检查排除;如正常,可关小输气阀门,分2~3次将压力调到额定压力值。机器进入工作运行后,应全开闸阀。

1、开机前的.检查和准备:柴油机机油、冷却水、柴油和压缩机机油。

2、开机前打开输气闸阀,使空压机空载起动。

3、柴油驱动按柴油机使用说明书执行。

4、在0℃以下环境工作时,应将润滑油加温至0℃以上方可开机,以防润滑油凝结造成事故。

5、开机使机器轻载运转5-10分钟后方可进入正常负载运转。

6、每次启动前和运转过程中,均应检查或按规定添加:柴油机机油、柴油,冷却水和压缩机油,特别是空压机油油面线,必须在规定位置(视油窗1/3~2/3处),否则,油位偏低易造成烧压、抱轴、拉缸,油位偏高则造成油耗过高、气阀积碳、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7、机器操作必须由专人管理和使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以保证人、机安全。

8、运行中要经常查看压力表读数是否正常,注意机器运转的稳定性;振动机声响是否正常、检查各部位是否处于正常状态;运转部位发热情况是否良好。一般气缸盖排气口温度不得高于200℃。曲轴箱油温度不得超过70℃,否则应停机检查。

9、每次工作结束时,让空压机轻载运行3~5分钟后方可停机。对于长时间运行的机器除随时注意柴油机的机油、柴油、冷却水和压缩机油外,每月至少要带压排油水、污物1~2次,如遇雨季或空气温度大的地方,每月要带压排放3~5次,以保证机器内部清洁,使压缩空气纯净。

1、空气滤清消声器需作定期清洗。正常工作环境下每月清洗一次。清洗时将滤消声器打开,浸到金属洗涤剂中彻底清洗。(纸质滤芯用毛刷刷清,并用压缩空气吹净)累计工作500小时,更换消声器滤芯。

2、曲轴箱内的压缩机油要定期更换(注意停车后进行)。新启用的空压机使用一周后应换油。以后每运行400-500小时更换一次。换油程序:打开放油塞,排掉箱内油污,然后打开侧盖,将曲轴箱内沉定物擦洗干净,最后装上放油螺塞和侧盖。再从注油孔挤入干净的压缩机油至规定油位。

3、经常检查各紧固件和管路接头,防止松动、漏油、漏气。

4、定期检验安全阀,放气阀、压力表的灵敏度和可靠性,注意安全阀的气孔不可堵塞。

5、每年对主机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养、清洗气阀部件,除去油污积碳、验证阀足是否平整,检查各运动部件的配合间隙,若磨损过大影响机器的性能时应更换。

6、空压机若长期停用,应作防锈处理。一般情况下,空压机不允许长期存放(一年以上),以防锈蚀等影响机器性能。重新启用时,需全部清洗。

餐饮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2、餐饮服务中心所属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学校和后勤发展集团有关财务的,法律,法令,法规及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餐饮中心财务室负责日常的报帐,算帐,记帐等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同时也要为中心主任提供会计信息和经济分析数据,参与中心的规划和决策。

4、财务室协助中心主任作好中心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实行主任'一支笔'的.财务审批制度。

5、会计人员应尽职尽责作好会计工作,严格实行会计监督,遵守成本开支范围,降低伙食成本费用。会计人员应根据《会计法》和《会计人员工作制度》行使自己的权力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2、遵守'现金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严禁私自坐支、挪用。

3、不准用任何方式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4、现金发生差错,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处理。

5、各部门当天收入的现金要及时上缴中心财务室,财务室要及时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规定。

6、每天营业收入的现金要由保管员,核算员负责收回,三人以上共同清点,核对无误后及时入帐,并由部门负责人、当事人签字。

7、任何人不得将收入的现金私自挪用或存放。

8、采购人员使用现金,必须由二人负责,持市场购货报销单经中心主任审批后,到中心财务室报帐。

9、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马虎,造成现金丢失、被盗,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赔偿损失。

1、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会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出借,出租银行帐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2、填写结算凭证,必须认真,准确,清楚,不准涂改,大小写金额要一致。

3、出纳人员从银行购回支票,首先要按号码顺序在支票登记薄中登记,然后启用,未用的空白支票要妥善保管。

4、出纳员要认真核对银行往来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对未达帐款要及时催要清理。

5、中心会计要不定期检查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

6、支票与印鉴要分开存放。

7、采购员领取支票前,必须填写《餐饮服务中心空白转帐支票领请单》,经主任批准后,由出纳员填好日期,用途,限额,方可领取。

8、采购员使用支票结帐后,要及时报帐,如遇特殊情况,经主任批准后,也必须在月底前结清。

1、任何借款都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程序。

2、任何人借款都必须填写借款单,由中心主任审批后方可支付。

3、采购人员周转金到年底必须归还,次年重新办理借款。

4、一般借款必须在任务完成一周内报帐。

1、建立收据信用登记薄,由专人负责管理。

2、开错的收据,必须全套留存在本收据本内,不准撕下废弃。

3、购买伙食原材料商品报帐时,必须填写市场购货单及发货票方可报帐,否则,财务不予办理。

4、报帐时,市场购货单,发货票,必须有保管员,经手人,食堂主任,主管副主任和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同时,发货票为一票多样商品时,必须列出购物名细及单价,保管员,经手人签字后附在发货票后。

5、旅差费按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1、会计凭证要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在装订前要进行复核。

2、对于复核出有错误的会计凭证,要按规定的程序改正。

3、会计档案要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4、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要整理成卷,装订成册,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毁损散失和泄密。

5、会计档案保管期满,要销毁时,必须报集团财务科批准后方可销毁。

6、会计档案销毁时,应在后勤集团财务科派人监督下,经中心会计出纳核对准确后进行,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告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