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内容(汇总15篇)

小编: 琉璃

学校是一个让我们追逐梦想的舞台,我们努力学习,为将来的成就做准备。小编特地整理了一份学校总结的样例,希望可以给大家一些写作的思路和参考。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在教学中正常损耗或因合理原因造成仪器损坏,应及时填写登记表,办理报损手续。单价在100元以下的(含100元),由学校领导批准;单价在100元以上的或一次性报损(报废),总值超过i00o元以上的(含1000元),要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凭报损单销帐。

2、教学仪器设备被损坏,有关人员必须如实登记,查明原因和直接责任人。教师做实验,因不负责任,粗心大意,违反操作规定而损坏仪器,应严肃批评教育,按原价赔偿。

3、学校人员借用教学仪器私自用于非教学活动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按原价赔偿;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私自外借或转借他人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学校应责令实验教师和借用人员各自赔偿仪器原价的50%,还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4、外校损坏借用的教学仪器,要由外校负责修理,修不好的'要按原价赔偿。实验室管理不善,因火灾、被盗或腐蚀,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要酌情处以原价10——10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5、凡属下列情节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可不作赔偿处理:在使用中属操作方法正确而造成仪器损坏的;在保管中由于仪器使用期限已满而老化,丧失功能的;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仪器损失。

6、仪器损坏或丢失的赔偿或罚款,一律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由校总务处(财务室)收款,开出收据,将收据交回实验室销帐。其款项只能用于添置教学仪器和药品,不得挪作它用。

7、实验室应设有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编号、单价、损坏或丢失原因、处理意见、责任人和经办人签字及落实情况。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属专用教室,谢绝作办公或搞其它活动。实验室的设施布局不得随意变动。实验室的管理工作由科学专任老师负责。

2.学生要在老师的带领下排队进入实验室,按编号就座。在室内要保持肃静,注意室内卫生,严禁带食物进入实验室。

3.实验实行分组管理、组长负责制。实验前后均要仔细检查本组实验台电器仪表和清点本组实验器材,并如实填写“器材使用报告单”,若有损坏、丢失,须及时声明并进行登记,任课教师要查明原因,及时做出处理。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辅导学生进行实验,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因未按操作规程或不负责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教育学生要爱护学校的公共财物,要爱护所有的实验设施和仪器。对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守则造成设备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6.建立实验室日志、记录每次实验名称、日期、班级、人数、授课教师等基本情况。实验完毕,任课老师应组织学生做好器材的整理和放置工作,固形废物要收集于废物桶,废液要倒入废液缸,严禁随地乱扔杂物或将废液倒入水槽中。严禁在实验台上随便涂画。实验室的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取用或带出室外。

7.实验室教学人员要安排学生每天搞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仪器室要有通风、遮光设施,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并保持合理的温度和湿度。

2、各种仪器要在橱内整洁科学存放,仪器表面要保持清洁、干燥、无尘。仪器、设备、动植物标本、原材料不能与化学药品同放。要防止化学药品潮解挥发。

3、加强精密仪器的质量管理,如验收、实验效果、故障、维修保养等均要做记录。

4、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做仪器的定期保养。

5、实验仪器出现故障或发生损坏,停止使用,能修则修,不能修由实验员和学校领导处理。

6、教学仪器维修的原则是: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维修费不超过仪器原有价值的54%。

7、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准备室应有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全套的维修工具。

8、实验室应设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均有记录,贵重仪器的维修记录应存入仪器的技术档案。

9、维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购买,由总务处负责,经校长批准后采购,费用记入消费品账。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9、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0、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1、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2、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和吃食物。

13、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14、下班前,实验室人员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

15、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前,学生要做好预习准备。

二、在实验过程中,要仔细观察各种实验的情况。作好记录,认真填写好实验报告。要求自己清楚,数据、曲线、表格应该按规定格式填写、描述。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实验时应注意安全,使用玻璃仪器时,当心割破手指。使用易爆、易燃、蚀性、有毒性试剂时,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指导,严格操作步骤。防止以外事故的发生。

四、用过的药品、试液应集中到在规定的桶内,不得乱倒乱抛,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五、实验完毕后,洗干净所用过的实验器材并整理好,摆放整齐。

六、室内要尽量做好防尘、防潮、防磁场等。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热爱本职工作,自觉执行《贵州省中、小学买验室工作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做好实验室工作,积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定期向领导汇报实验教学及仪器设备管理等情况。

二、与理科教师共同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计划。熟悉教材,开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并做好实验记录。

三、熟练掌握教学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熟悉实验材料和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保养、维修和补充更新以及材料、药品的保管、使用、回收、报废和处理等工作,并能及时妥善处理实验室突发事故。

四、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师生共同制作教具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活动,发挥实验室的多功能作用,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五、建立健全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整规范的实验室和实验教学管理档案,认真做好各项基础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分类保存工作。

六、努力创造条件,配合任课教师健全实验教学考核体系,完成学生平时、学期和年度实验操作考核(考试)工作。

七、制定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和身心健康,保护好国家财产,按规定做好处理“三废”(即废液、废气、废渣)工作。

八、不断总结经验,改革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以适应现代化教育的需要。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责任人,配备必要的安全防火设备和器材。

2、定期检查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及早消除各种隐患。

3、实验室内不准吸烟,不准私自使用电加热器具,不准堆放私人物品。

4、实验室的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外借他人,一旦丢失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5、严禁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附近做实验和使用明火。

6、对危险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及贵重物品应设有专库或专门设备存放,并且指定专人保管。

7、任课教师和实验员要教育学生遵守《实验室规则》,依次有序进入实验室,按实验室座位就坐。

8、实验前,任课教师或实验员一定要告诉学生,这次实验的内容、目的、操作步骤、注意事项,要求学生严格遵照教师的指导动手做实验。

9、使用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生事故要积极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并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10、实验完毕,应整理好仪器器材,发现失少要即时追查原因,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1、教师所借的演示用仪器在所借期间由借出教师负责其安全,使用之后及时归还。

12、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应切断电源、气源和水源,并关好门窗。

13、剧毒、腐蚀物品(三酸)应专柜双锁双人保管,领取时,必须二人同时在场。

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仪器设备首先要使用的目的是为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兼顾科学研究活动,对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要进行必要的赔偿。

一、在使用仪器设备的过程中,预先已了解该仪器设备的原理及功能,明确熟悉操作过程,并有使用经验或有对该仪器设备使用过的人在场指导下,发生仪器设备的故障(无法避免的情况下),无需赔偿,但应及时汇报给主管教学主任并查明原因。

二、不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原理及功能以及操作程序,无使用该仪器设备的经验又无对该仪器设备懂行的人在场指导而使用,发生仪器设备的故障或损坏,属于责任事故,应对损坏的仪器设备进行赔偿。

三、属于专职保管的仪器设备因保管不善、疏于职守而发生仪器设备丢失者应予以配赔偿。

四、对于借出的仪器设备发生丢失,应由所借人赔偿。

五、学生实验课时所用的仪器设备,应当在有经验的实验指导教师指导下使用,否则按此条款三规定应予赔偿。

六、对所保管的仪器设备(指专职保管人员及借用仪器未还者)由于疏于维护而发生仪器设备损坏者亦应赔偿。

七、赔偿金额小视仪器价值、使用年限及其他具体情况由实验室主任报系主任研究后决定。

学校科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公司科研的重要场所,为了使实验室设备充分发挥作用,改善实验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实验室仅供*公司研发人员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工作。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3、管理条例。

(1)实验室仪器设备由专管员负责管理,使用仪器设备必须实验室专管员同意。

(2)实验人员不能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实验室。

(3)未经实验室主管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更不得擅自操作仪器。

(4)外单位来访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才能进入实验室,由我司人员全程陪同。

(5)实验人员每次使用实验仪器都要进行登记,详细记录使用人姓名、使用仪器名称、使用目的、具体使用时间、使用效果、批准人姓名。

(6)实验人员使用完仪器后要按‘关机按钮’进行关机,不能直接断开电源。

(7)实验室实行全面禁烟,严禁任何人在室内吸烟,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8)实验人员不允许在实验室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饮食、午休等。

(9)实验人员要保持实验室及实验设备的清洁卫生。

3.2实验人员职责。

(1)实验人员要服从实验室专管员的管理,严格遵守本室各项管理制度。

(2)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穿着实验室专用的防静电服和防静电鞋。

(3)实验人员操作仪器时除了穿着防静电服、防静电鞋外,还需穿戴防静电腕带或者防静电手套。

(4)实验室专用的防静电衣服和鞋子不能穿出实验室。

(5)实验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超出公司产品实验范围以外的工作。

(6)实验人员要爱护实验仪器设备,用后清理自己的个人物品,保持实验室的整洁,仪器使用时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实验室专管员。

(7)实验人员不得擅自挪动实验室的公用仪器和物品。

(8)实验室内严禁存放个人物品。如有发现,专管员有权清理随意乱放的物品。

(9)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时不得带走实验室内任何物品。

(1)实验室实行专管员负责制,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由专管员负责管理。

(2)实验室内所有仪器都需要建档建卡,每台实验仪器上要有明显的设备标识。

(3)专管员需要熟练掌握仪器设备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建立规范的仪器设备操作使用流程,做好仪器设备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

(4)专管员要定期对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校验和标定,具备仪器设备故障诊断能力和小故障的排查能力,对大故障及时联系厂家进行维修。

(5)专管员要对所有仪器设备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包括仪器设备(含配套设备、配件、备件、附件等)的说明书,技术资料、使用记录,日常的维护维修记录及相关消耗材料的记录。

(6)专管员在下班前要关闭实验室照明灯和空调。

3.4实验室温湿度控制。

3.5、射频设备日常维护。

(4)设备处于空闲状态时,射频开关应处于关闭状态;。

(5)注意设备的出入风口不要被阻挡。

(7)射频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由专管员负责。

3.6射频设备升级校准。

(1)射频设备升级校准由专管员负责,根据设备使用年限向实验室主管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安排有校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仪器校准。

3.7卫生管理。

实验室主管和专管员在每月的30号进行实验室大清洁,清洁所有实验设备和实验室公共部分的卫生,整理常用元器件,清理废弃物品等。

学校物理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是实验教学专用教室,谢绝作办公和搞其它活动的场所。

二、实验室的设施布局不得随意变动。

三、电器仪表和排风系统控制台的启动须由教师操作。

四、实验室要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严禁在室内嬉戏打闹。严禁带食物进入实验室。

五、学生实验须固定座次,实行分组管理、组长负责制。实验前后均要仔细检查本组实验台电器仪表和清点本组实验器材,并如实填写“器材使用报告单”,若有损坏、丢失,须及时声明并进行登记,任课教师要查明原因,及时做出处理。

六、实验前,学生要静听教师讲解,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有关注意事宜。实验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仪器仪表,节约药品,防止试剂交叉污染。严禁相互争夺和盗用其它组器材,防止事故发生和确保实验的顺利进行。

七、要保持室内清洁,固形废物要收集于废物桶,废液要倒入废液缸,严禁随地乱扔杂物或将废液倒入水槽中。严禁在实验台上随便涂画。

八、实验完毕须将仪器、桌面擦洗干净,药品盖严,器材排列整齐,经允许后方可离室。

九、实验室的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取用或带出室外。

十、实验完毕,任课教师负责检查各组实验台的电器仪表、实验台面等设施是否完好无损,并填写“实验室使用报告单”。教师要安排实验班清理实验室并及时协助管理员做好器材回收整理工作。

学校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

一、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必须加强科学管理,注意安全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 落实定期与不定期的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工作,并有检查记录。

三、 实验室内不准高声谈笑,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纸屑杂物。

四、 实验时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其它仪器设备,经常做好事故应急准备,遇到事故要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有关人员。

五、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不遵守操作规程,又不听劝告或制止者,令其停止实验,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须追究责任。

六、 大型精密仪器、贵重物品和危险品,要有专人管理,必须严格使用登记手续。

七、 下班前管理人员必须搞好清洁卫生,关好门窗、水龙头,断开电源,进行安全检查。

八、 保持实验室内环境整洁,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实验室内严禁放置私人物品、自行车和家具等。

九、 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保管使用制度、实验教学管理制度、安全防护及危险品管理制度、实验教师(实验员)考核制度、学生实验守则等,并严格执行。学生实验守则应张贴在实验室前方,其余规章制度分别张贴于实验教师(实验员)办公室和准备室。

总账、分类账、低值易耗品账,记录及时,准确。“总账”一年填写一次;学期中仪器数量增加或减少登入“分类账”;玻璃仪器、药品的增、减及时登入“低值易耗品账”,并接受财务监督。做到定期盘点,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总账、分类账的账、卡、物相符率达100%,低值易耗品的`账、物相符率不低于90%。

1.学生实验桌应排列整齐,并固定于地面,每张实验桌均须编序号。

2.仪器橱摆放时应注意采光、通风、美观以及方便仪器存取等要求。一般新旧仪器橱要相对分开,高矮、式样相近的仪器橱要放在同一排或同一室。仪器橱定位后要编号,一般用油漆编于仪器橱正面上方。

3.要教育学生爱护实验桌及水电设施,不在实验桌上乱涂乱写,不旋转送水管道和整体水龙头,不将抹布晾在水龙头上,不拉松电源线,注意保护电源插座。实验教师要经常检查电路及有关设备是否正常,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一)仪器验收。

新购进仪器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及时将全套仪器(含零部件)存入相应仪器橱内,说明书集中收存、归类成册。同时要及时填写仪器验收记录,并将仪器记入《购置日记帐》和《仪器分类帐》。

(二)仪器分类与存放。

1.仪器按学科特点分放。

2.演示仪器和分组仪器相对分开。

3.仪器分类要通过文字在仪器橱橱门上标示出来。

(三)分组仪器编序号。

分组实验仪器(消耗品和特小件除外)应有编号,字体不宜过大。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确定序号编排方式。

(四)仪器维护与保养。

仪器维护保养工作的重点是做好“八防”,即防尘、防潮、防腐蚀、防霉变、防锈蚀、防变形、防虫蛀、防震。

(五)仪器的借还。

教学用仪器借出由借用人填写《仪器借还记录》,写明借取日期、仪器名称、归还日期,借取人签字。

实验教学资料一般包括实验教学计划、实验通知单、周实验安排表、实验教学心得、实验教学总结及专业杂志等。实验室建设资料应长期保存。实验室记录资料和实验教学资料一般以学年度为单位,按档案管理要求保管,保管期限为三年,三年后少数仍有参考价值的资料可适当延长保管年限。

学校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的化学试剂由实验室中心指定专人(以下简称管理者)管理,其他工作人员在使用时要配合管理者的管理。

二、管理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准则,根据《淮南师范学院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危险试剂和普通试剂的分类管理,建立实验室分户帐册,按名称、厂家、规格、单价、购进日期、过期日期、购买量、剩余量和存放地点等建立库存帐和开架试剂两本帐,库存帐由管理者保存,开架试剂帐随试剂架存放以便于其他人员据此作为目录查找是否有所需的试剂、试剂的存放地点等有关情况。

三、化学试剂按指定地点存放、编号、上锁。如试剂架上试剂不够使用时,及时添加并在两个帐上及时分别减加。定期检查核对,及时对过期试剂申请报废,并及时更新帐目,保证帐物符合率达到100%。

四、实验试剂的准备量以学生够使用为原则,已准备好的药品试剂必须清楚标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而且不得随实验器具分发,必须在实验课开始前所有学生到齐后分发到各组,如有学生以任何理由提出添加,必须经有关人员证实其理由成立方可给予。及时回收剩余药品(液)。坚决拒绝和防止学生在任何时间和通过任何途径将药品(液)带离实验室。

五、定期整理试剂架上存放的试剂,根据使用进度和库存情况,实验分室负责人要及时提出申请购买计划,保证教学和实验准备正常进行。

六、实验试剂供实验教学使用,为保证教学正常运行,原则上不得将试剂提供他人使用;但对低值、库存量大、使用周期长的普通药品允许提供适量给科研者使用,但要做好登记和领用人签名工作。

七、除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和实验分室负责人外,其他人员未经授权,无权开启实验室库存普通药品和危险药品。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一、实验前,学生要做好预习准备。

二、在实验过程中,要仔细观察各种实验的情况。作好记录,认真填写好实验报告。要求自己清楚,数据、曲线、表格应该按规定格式填写、描述。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实验时应注意安全,使用玻璃仪器时,当心割破手指。使用易爆、易燃、蚀性、有毒性试剂时,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指导,严格操作步骤。防止以外事故的发生。

四、用过的药品、试液应集中到在规定的桶内,不得乱倒乱抛,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

五、实验完毕后,洗干净所用过的实验器材并整理好,摆放整齐。

六、室内要尽量做好防尘、防潮、防磁场等。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易爆、易炸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蚀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危险化学品专用铁皮橱要设置明显标志,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三、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实验室、库房等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规定。

四、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五、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实现三人管理制度。

六、使用危险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

七、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仍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1、凡由实验室保管的教学仪器(包括设备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实验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2、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仪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师本人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在借用仪器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仪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教师本人将所借用的物品送还实验室,由实验员检查验收后,注销借用手续。

3、实验室要有仪器借还登记册,内容包括借还的时间,仪器数量、仪器完好情况,借用时领取人要签字,归还时实验员要登记。

4、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应由教务(导)主任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5、非教育单位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仪器时要凭单位介绍信并经主管校长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用手续。

6、学生因课外科技活动需要借用教学仪器时,收辅导教师代为借用并负责按时归还。

7、教学仪器外借后应及时归还,每学期末必须将仪器全部交回实验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

8、归还的仪器如有损坏现象,借用人要说明原因,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后再办交还手续并注明处理意见。

9、对不合理的借用,实验员有权拒借,以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10、下列仪器、设备不准向外借出:

(1)实验室用于维修仪器用的仪器、仪表、工具等;

(2)新购进的,未进行验收的仪器;

(3)损坏后未修好的仪器;

(4)学生分组实验用的仪器;

(5)不宜搬运的较精密的仪器;

(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仪器,如药品、玻璃仪器等;

(7)危险品,易燃、易爆品。

1、仪器室要有通风、遮光设施,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并保持合理的温度和湿度。

2、各种仪器要在橱内整洁科学存放,仪器表面要保持清洁、干燥、无尘。仪器、设备、动植物标本、原材料不能与化学药品同放。要防止化学药品潮解挥发。

3、加强精密仪器的质量管理,如验收、实验效果、故障、维修保养等均要做记录。

4、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做仪器的定期保养

5、实验仪器出现故障或发生损坏,停止使用,能修则修,不能修由实验员和学校领导处理。

6、教学仪器维修的原则是: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维修费不超过仪器原有价值的54%。

7、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准备室应有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全套的维修工具。

8、实验室应设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均有记录,贵重仪器的维修记录应存入仪器的技术档案。

9、维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购买,由总务处负责,经校长批准后采购,费用记入消费品账。

一、由于下列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予赔偿。

1、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规范进行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2、未掌握操作技术和未了解仪器性能而轻率动用。

3、教师、实验人员指导错误或不及时,保管人员保管不当。

4、粗心意、操作不慎。

二、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可不赔偿。

1、正常使用中发生合理的自然损坏。

2、经过批准试用的复杂仪器设备。

3、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坏。

4、由于缺少必要条件,虽经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损失。

三、属于下列情况,可按损失值酌情处理。

1、遵守制度,因偶尔疏忽造成损失后,能主动如实报告,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认错较好的。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赔偿修理费用。

3、损失零配件能够修配的,可以赔偿零配件的价值。

四、赔偿处理权限按学校有关制度执行。

化学学生探究分组实验安全操作制度

(一)严禁学生以手(包括皮肤)接触,以口尝或以直接嗅闻任何化学药品。

(二)欲鉴别药品之气味,只可用手在容器开口土方轻轻招拂。

(三)如有药液溢出,应立即用水洗净。如遇酸类或其它蚀性药液灭及衣物而浸至皮肤,应立即除去衣物,以淋浴器冲洗。

(四)经如热之玻璃仪器或其它未能确知温度之器具,于充分冷却前不可用手触摸。如需移动,须使用挟持器具。

(五)以试管加热物质时,不可将试管闭口朝向自己或他人。

(六)以水浴器加热可燃性或挥发性溶剂时,应在排气橱内为之,绝不可用火焰直接加热或将盛装此等溶剂之容器置于火焰近旁。

(七)实验中如发生意外燃烧,应立即以湿抹布或细沙熄灭,必要时应使用灭火器。如遇衣服着火,应立即冲水熄灭或就地打滚。

(八)如有药液(品)进入眼睛,应立即用洗眼器清洗。

(九)操作有机化学实验时,应将椅子置于桌下(不用)采立姿操作。

(十)实验准备室严禁学生进入。贴有「危险!」标志之装置与器具切勿接近。

(十一)严禁学生在没有化学老师在场指导之下,私自进入化学实验室,操作化学实验。

(十二)学生应熟读各种安全规则,并应确知实验室急救药箱、消防器材、救护设备等之位置与使用方法。

(十三)因不慎打破之玻璃器血,其碎片处理须小心且要集中放置于指定容器内。

(十四)学生不可擅自取用非实验相关药品,更不可私自更改药品。

实验室仪器设备首先要使用的目的是为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兼顾科学研究活动,对损坏丢失仪器设备,要进行必要的赔偿。

一、在使用仪器设备的过程中,预先已了解该仪器设备的原理及功能,明确熟悉操作过程,并有使用经验或有对该仪器设备使用过的人在场指导下,发生仪器设备的故障(无法避免的情况下),无需赔偿,但应及时汇报给主管教学主任并查明原因。

二、不熟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原理及功能以及操作程序,无使用该仪器设备的经验又无对该仪器设备懂行的人在场指导而使用,发生仪器设备的故障或损坏,属于责任事故,应对损坏的仪器设备进行赔偿。

三、属于专职保管的仪器设备因保管不善、疏于职守而发生仪器设备丢失者应予以配赔偿。

四、对于借出的仪器设备发生丢失,应由所借人赔偿。

五、学生实验课时所用的仪器设备,应当在有经验的实验指导教师指导下使用,否则按此条款三规定应予赔偿。

六、对所保管的仪器设备(指专职保管人员及借用仪器未还者)由于疏于维护而发生仪器设备损坏者亦应赔偿。

七、赔偿金额小视仪器价值、使用年限及其他具体情况由实验室主任报系主任研究后决定。

学校实验室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实验室医疗用毒性药品及对照品等国家管制使用药品(以下统称安全管制药品)的管理,确保安全管制药品合法、安全、合理使用,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用毒性药品是指《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接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第三条凡在学校教学、科研等活动中涉及使用安全管制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实验室安全管制药品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管制药品的准购审批,并对安全管制药品的储存、使用及废物处置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使用单位是安全管制药品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药品申购、储存、使用及废物处置管理工作。

(一)使用药品必须以科学研究或教学为目的。

(二)严格控制安全管制药品的种类和用量,严禁超量购买和储备。

(三)购买人必须是在职在编教职工。

(四)购买人填写《青海大学危险化学品申购统计表》,由院系负责人审批和单位盖章后,经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准购手续后购买。

(一)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安全管制药品。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二)入库须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并建立专用账册,实行专人管理,做到账物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一)使用人填写领用记录,包括领用人信息、药品用量、本次实验内容、实验废物处置措施等内容,用量以单次实验用量为准,由双人登记领取。

(二)领出的药品由使用人负责保管,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监督。

(三)实验剩余药品应上缴保存,并做好登记。过期、损坏的药品应当登记造册,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销毁。实验中药品产生的废物应单独存放并设置标签,由学院(中心)统一回收处理。

(四)实验操作人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职工或在籍在校学生;学生必须在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

(五)在利用普通药品进行试验的过程中,产生安全管制药品品种的,应当立即停止实验研究活动,并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六)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安全管制药品的研制、生产、出售、转让和私自使用等活动。

第九条附属医院实验室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由附属医院自行负责。

第十条本规定于20xx年11月制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