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实用17篇)

小编: HT书生

通过签订合同协议,可以建立和谐的合作关系,实现共赢。看看下面的合同协议范文,你可以更好地理解合同的结构和要素。

工程造价合同

委托人名称(甲方):

受委托人名称(乙方):会计师事务所。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审计项目情况。

(一)工程项目名称:贵州师范大学工程。

二、委托审计的范围和要求。

(一)审计范围。

1、检查标底及投标预算的编制质量;。

2、检查施工,采购合同订立是否规范;。

3、检查甲方确定的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是否合理;。

4、检查施工,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5、检查项目批复概算,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实施的情况;。

6、检查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是否合规,合理,是否符合有关程序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7、检查工程款支付情况;。

8、检查过程资料形成的合规性。

(二)审计要求。

2、对超出招,投标书外的工程量,工程项目,报价等作出书面意见;。

3、对已形成资料的合规性,合理性,完整性作出评价;。

4、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一式六份。

三、审计时间。

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时间:自"委托协议书"生效之日起20天内完成。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相关建设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提供原件。

(二)乙方的责任:对出具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五、费用标准及付费方式。

(一)费用标准。

1、基本审计费按送审工程造价的xx0/00计取;。

2、审减部分审计费按审减金额的x%计取。

(二)付费方式。

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后一周内,一次性结算。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贰份,报送教育厅审计处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贵州师范大学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协议签订日期200x年月日

浅谈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毕业论文范文

工程造价管理是在遵循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下,运用科学技术原理、经济和法律等相关手段对工程建设活动中所要耗费的资源进行有效地制约与管理,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能达到最大的优化配置。

一、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目前状况。

随着时代的变换,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也在随之而变化。但是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却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与缺陷。

第一、关于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有待完善。

关于工程造价管理,我国出台了《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工程造价单位执业行为管理准则》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工程造价管理的实际工作中,这些法规的执行却存在着老大难理由。一方面是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些法规过于陈旧,不能与现代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相适应,甚至出现了严重的脱节现象;另一方面,缺乏有力的监管机制来保证这些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使得一些工程人员有机会钻法律的空子。

第二、工程造价管理理念陈旧。

一些建设单位对于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认识不清,理念非常的落后。对于工程造价的重视程度要远远高于工程造价后的管理工作。也就是说,工程管理者只知道确立目标,对如何实现目标,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划。这也就使得一些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出现铺张浪费的现象。

第三、缺乏相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人才。

我国专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人员不多,而且自身的素质不是很高,在我国工程造价工程师是一个新兴的职业,公众对于这类职业的认识也不是很明确,经常会将他与工程设计师或其他工程师混为一谈。由于国家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使得工程造价师的资格认定考试及相关的培训也不是很完善。这使得我国的工程造价师能力和素质的提升空间受到限制,从而导致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人才的缺失,制约了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发展。

第四、工程造价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

当今社会是信息化社会,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已开始应用到各个领域之中,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计算机也只是作为一般的办公用具而已,没有认清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对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第五、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出现明显脱节。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我国施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开始发展起来,计划经济体制淡化出历史舞台。但因为长期受到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官员与新闻舆论媒体片面的注重政绩和国民生产总值的提高,所以对于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几乎没有察觉。这也使得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后,大型建筑和公共工程的质量有着一定的下滑。

二、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趋势及倡议。

第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监督体制。

随着国家对于建筑市场的关注度不断增加,建筑市场也在不断完善。旧理由解决了,但是新的理由也会随之而来。所以国家政府应尽快出台关于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在这项策略上,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决。一方面修订原有的法律法规,并针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制定有效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管制,推动工程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另一方面,建立一套完整的监督检查体制,通过外力量的督促使建筑企业能够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办事,使建筑企业能够在一个健康、向上的'环境下茁壮成长。

在时代的背景下,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在整个建设工程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随着工程造价工作地位的提升,对于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认识也有了新的转变。建设单位工程造价从原来的“重造价,轻管理”正逐步向“造价与管理并重”转变;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方式也有了相应的变化,正与国外先进的造价管理理念接轨,逐渐做到从前期的立项估算、设计概算、竣工结算的工程造价全程的管理。

第三、加大对工程造价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

在工程造价管理人才的培养上,通过招聘的方式,为企业选拔出一批优秀的造价管理人才。或者是在企业内部选拔一批优秀员工,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深造,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另外,国家也要严格制定和提高工程造价管理工程师的资格考试认定标准,规范培养课程和培养的内容。通过这些高要求和高标准,培养出一批优秀的工程造价管理人才。

第四、加强造价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对于工程造价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应大力推广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使计算机和网络成为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管理手段首先要建立一个庞大的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供一个数据分析的平台;其次要开发研制相关的造价管理软件,进行统一的管理,使得建设单位可以在软件上轻松地查到目前已使用了多少成本,为后续的造价管理工作,提供规划依据。

第五、实现行业的商业化与社会化管理。

我国在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管理条例》中有明确的条文规定:我国政府对于工程事务的管理只享有监督的权力,这就表明对于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全社会都可以掌握这项工作。所以,工程建设单位可以就造价管理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使一些具有工作资格的管理人员有用武之地,让他们具有一种“使命感”,既做好了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同时也优化了社会资源配置,可谓一举两得。

第六、鼓励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发展。

近几年来,随着工程建设的增加和造价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的认可和重视,第三方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开始兴起。作为第三方,工程造价管理公司和工程建设单位不是隶属关系,只是一种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可以更好的进行。工程造价公司凭借自身的优势,可以为一些大公司,或者自身缺乏造价管理能力的中小公司提供造价咨询和管理服务,一来可以保证工程造价的科学性与准确性,二来可以有力的降低企业在建设过程中耗费的成本。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兴起,对于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有着积极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工程造价管理市场的未来一定会是繁荣昌盛的。

结束语。

虽然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存在大大小小的理由,但是在总体的发展趋势上是好的。随着我国对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地增加,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将会从法律法规上、行业制度上、工作人员管理上以及信息化水平上这四个方面有充分的发展和提高,未来的工程造价管理市场将会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参考文献。

[1]高志清,冯伟芳等.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及应对的措施[j].价值工程工程,(4)。

[2]陈兰芝.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发展及应对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2)。

[2]毕国柱.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造价管理深思[j].咸宁学院学报,(6)。

[4]邓梅.工程项目全面造价管理研究[d].对外贸易经济大学,

浅谈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毕业论文范文

摘要:影响工程效益高低的主要因素是工程造价,然而影响工程造价高低的因素具有很多。文章就是通过以建筑工程为依据,主要分析影响建筑工程造价的因素,进而讨论了降低工程造价的措施,以此来找到工程造价最低化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建筑工程;影响因素;对策。

1)工程设计方面。在建筑工程设计的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原因主要是图纸设计。工程是依据设计的图纸来施工的,确定以后,一般情况下都不会随意的修改。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设计的变更还是会时有发生的,只有这样才会造成工程量的增加,从而使实际成本的造价超出了预算的标准。造成设计变更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由于施工现场按照业主的要求,临时可能会增加附属的工程,有时还会变更和调整施工的设计等,这些情况就必须要进行设计的变更;二是由于设计人员的功课做得不够充足,其中没有更加了解建筑工程的现场实际的情况,这就会使得设计的图纸和实际的情况有较大的出入,可能会出现设计图纸的变更,这样就可能会增加工程量,使得工程的造价成本有很大的提高。2)工程材料方面。建筑工程造价的成本主要构成部分就是工程材料的费用,而且建筑材料的选择和价格的控制一直以来都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难点。其原因主要有,一是设计的工程材料采纳购买方案不合理。在选取和购买建筑材料时,相关人员没有深入地做一个科学的市场调查,从而导致建筑材料的购买价格、运输费用以及材料的保管成本都比较高。二是建筑工程材料购买的数量不符合工程施工的进度要求。在决定工程材料的采购数量时,如果不考虑施工的进度,不依据施工进度的需要来控制采购量,材料买多了,就会导致材料的积压,工程资金周转以及整体的一个管理成本的增加。但是,如果工程材料采购的过少的话,就又会影响整体建筑工程的进度,尤其是在没有充分估测好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下,如果是在低价时采购量过少,就需要在高价期间来采购大量材料,也就导致了材料造价的增加。3)施工管理方面。在影响建筑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中,最主要的'还是工程施工管理这个方面,它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建筑施工的影响。原因有:一是对造价的管理意识还比较落后,有的管理人员对造价管理没有一个科学认识,觉得造价控制工作实际意义不大。而且,我们的造价控制的模式普遍落后,往往都是只注重事后的一个造价控制,对事前和事中的这个造价的控制比较忽视,这样一种状态的造价控制就很难尽早及时地发现问题,并使有关问题得到一个很好的控制和解决。二是对现场施工缺乏严格管理。如果对施工设备管理不到位,只重视设备的使用,而不关注设备的日常维护修理,就很容易导致设备出现带病超负荷运行的状况,从而导致建筑设备频繁地出现故障,增加维修成本,影响工程进度。三是对施工材料的管理不到位。在施工现场,如果对建筑材料缺乏一个到位的收发管理,就会容易出现材料过渡损耗、浪费等问题,甚至会出现丢失盗窃等状况,这样就造成了施工造价的增加。四是对工程结算结算的造价控制不够重视。因为工程的最后阶段也是影响建筑工程效益的一个重要环节,但是,在现实操作中,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对这一结算阶段的造价不重视,造成了建筑工程造价过高。

2降低工程造价的对策研究。

在对建筑工程早结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探究后,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1)做好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设计阶段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首要环节。针对该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加强对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力度,加强对有关施工单位的监督,确保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设计方案要从科学性、经济性、可行性等角度进行严格地审核、比较和分析。要严格控制投资成本,工程要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方案的工程量来实施,不能随意地做出改动。要对招标执行过程严格监督,严防围标、串标等不良情况的发生。二是要严加把控设计变更。一方面,要尽可能的对各种可能影响到设计变更的因素做到全面考虑,并及时地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措施。作为工程设计人员,在工程设计工作时,除了查阅相关资料外,还应该深入到施工现场勘查,对施工场地的实际情况有一个全面深入地掌握,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做出的工程设计方案和实际情况向吻合,减少设计图纸与现场实际施工的误差程度,从而将设计编更控制在最初始阶段。三是对设计图纸严格审核复查。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进行联合的会审,对工程设计图纸认真审查,及时提出有异议的地方,并且一起商讨寻找解决办法。对那些需要修改补进的地方要明确的标注出来,并且协商出具体的可行的解决方案,必须从各方面确保设计图纸的科学性、可行性和经济性。而且施工方必须要全面透彻地研究设计图纸和方案,才能进一步确定施工方案,为实际的工程实施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2)对材料费用的造价控制。一是要货比三家,科学地拟定材料采购方案。材料费用的成本支出是建筑工程造价成本的重要构成部分,而建筑材料的选择和价格控制是造价控制的难点。要科学地选择材料供货厂家,要对供货商进行实地的考察、比较,然后从经济性和技术型的角度,综合考虑选择材料供货厂家,并且对材料的运输路线、运输时间都要有一个合理科学的规划和安排,尽可能地确保材料采购方案的最优化,使材料费用从成本源头就得到很好的合理控制。二是根据实际的施工进度来控制使用材料的进购数量。而要根据施工进度来决定材料的采购量,就要对材料的市场价格有一个充分的预估,在价格比较低的时期,尽可能的全部集中采购,这样就能够很好的减少采购运输费用成本和材料价格成本。

3)对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一是要高度重视造价管理,充分认识到造价控制的重要作用,从思想意识上做到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要给予大力支持。以全程动态化的造价控制模式替代滞后的造价控制模式,坚持以事前造价控制,事中造价控制为主要方式,并与事后造价控制和结合,强化造价预算控制,一旦出现预算超支的问题,就可以尽早尽快及时地发现造假管理问题的隐患,从而在最开始的状态把造价控制问题处理好,做到有效地严防施工过程中出现超标和超范围开支的行为。二是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对施工人员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格防治出现盲目施工、任意施工的问题,特别是要处理好施工成本控制与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进度控制之间的关系,要以施工质量达标为前提,在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地降低工程造价成本。要加强对施工设备管理,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降低施工设备处故障的几率,从而能够减少施工设备的大修成本,保障工程进度。要加强对施工质量的控制,严防因为盲目追赶工期或为了降低造价成本而出现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行为,这样不仅会导致工程验收不达标,还会因为大量的返工而增加施工成本。此外,还要狠抓结算阶段的造价控制,确保工程顺利竣工,做好索赔和反索赔等工作。

4)提高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素质。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也直接关系着是否能够拥有一个完善的工程管理体系与监督系统,而这些对建筑工程的预算控制水平也是有着直接的关系。管理水平不低以及监管不到位是引起成本超预算的主要原因。采取有效的促使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才能保证工程造价的管理水平。主要有以下措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人员首先要具备从业资质,及时更新自己的理论体系,及时获取学习最新的工程管理理论知识,不断总结和探索优秀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此外,还要对人员加强业务考核力度,促使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结语。

综上,建筑工程造价是一项集专业性和综合性于一体的工作,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是降低造价、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要途径。在建筑工程项目造价控制中,我们要尽可能充分了解各种影响工程造价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从施工设计阶段入手,把造价控制贯穿到整个工程过程中,改进管理方法,优化管理模式,不断探索创新,才能使建筑工程实现最佳的效益目标。

参考文献:

[1]冀丹芳.建筑工程造价影响因素分析及降低工程造价措施[j].黑龙江科技信息,(8):225.

工程造价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业务范围甲方委托的 工程项目,具体项目以甲方委托的资料为准。

二、乙方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以往执业经历中无不良记录。

2、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必须为乙方在册人员,不得临时招聘人员。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应具备注册造价师或省级二级以上的造价员任职资格,精通造价知识,且从事本专业不少于________年。乙方项目经理:乙方主要审计人员:

3、乙方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以及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检查乙方结算审计工作的进度安排及落实情况。

2、对结算审计人员违反本规定及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乙方审计人员的39;工作情况向乙方通报,提出意见要求。

3、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审计人员,无需支付任何费用。2。

4、结算审计完成后,甲方对工程总造价或部分单项工程进行复核,如复核审减金额超过乙方审定金额的5%,则甲方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结算审计费用,且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二次结算审计,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承担甲方二次审计费用。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有关约定时,如甲方在结算审计前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结束后发现可全额拒付审计费用,已支付部分费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起____日内返还,否则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甲方此部分的利息。

(二)甲方的义务:

3、为乙方派驻的审计人员提供食宿、交通、通讯等便利条件,但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与结算审计工作相关的必要的配合和协调。

2、有权对甲方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3、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审计费用。

4、乙方在审核工程结算过程中,若发现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以及认质认价等资料不齐全(签收资料清单以外)影响审计工作的,或施工方不前来配合核对的,乙方有权书面(需盖公章)通知施工单位在____日之内(自通知之日起计算)将缺失资料补齐或前来核对,所补资料必须是原始资料且必须为原件,并且签章齐全。

(二)乙方的义务:

1、委派符合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精通工程造价业务且有较高职业道德的审计人员对本工程进行审计。

2、审计过程中坚持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审计3 工作。

3、自签收委托人移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内提供该部分结算审计报告。全部单项工程出具审计报告后 天内出具最终审计报告。时间每超一天,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顺延。

5、乙方有随时向甲方就审计报告内容进行解释的义务。

五、结算审计费用结算审计费用甲方送审额 215; ‰。

乙方审减额 215; %,若乙方审减额低于:甲方送审额 215; ‰,则按照审减额支付审计费用。甲方送审额是指针对本项目甲方进行初审后的额度,具体数据以甲方确认为准。

六、付款方式。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若甲方发现乙方造价人员有明显违背职业道德的审计行为(如吃、拿、卡、要或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定造价咨询机构。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4、其他: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 托 人: 受 托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工程造价合同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

审核人员:(以下简称审核人)。

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整合审计资源,规范投资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项目审核业务内容及范围:

审核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审核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审核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审核业务。

2、合同签订后,审核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定期赴现场核实、测量,以保证审核结论的真实、准确。

3、审核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审核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第三人协调,为审核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并配合审核人员工作。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审核人提供与本项目审核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审核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审核人的权利。

1、审核人在审核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审核人在审核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审核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审核人在审核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测量的权利。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审核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审核专业人员不按审核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审核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审核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审核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审核人、委托人责任。

(一)审核人的责任。

1、审核人的责任期即本工程造价审核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审核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审核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工程造价审核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审核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审核酬金总额。

3、审核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审核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审核人的损失。

2、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审核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审核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委托人应按实际所延长的时间相应延长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审核工作的时间,并补偿审核人额外的酬金。

3、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审核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审核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本工程造价审核工作酬金,委托人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给审核人的酬金。

1、服务酬金计算:按月工资计算服务酬金。本工程审核人员为两人,月合计工资为元。2、服务酬金支付:委托人按月向审核人支付服务酬金。

(二)根据本工程特点极复杂性,经过测算本工程审核时间为两个月。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第一个月的审核服务酬金,其余待审核报告交委托人后一次结清。

(三)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工程造价审核酬金,自合同规定支付之日起,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审核业务的需要,审核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三)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审核专业人员不应接受本工程造价审核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审核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审核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四)建设工程造价审核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审核人各执两份。

委托人:审核人:

(盖章)(盖章)。

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论文

摘要通过分析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搞好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应抓住的几个环节,共同探讨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在合同管理中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工程造价价格控制管理。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广义地讲,是指工程项目从筹建一直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中建设单位所花费用的总和;狭义地讲,是指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所花费的成本以及在工程发包阶段其投标价格和在工程结算阶段从建设单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设费用(预期花费或实际花费)。

造价控制就是指把建设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在预定限额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价控制应从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设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财政部门而言,其实质就是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对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这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关心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招投标等工作的主要内容。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造价确定和支付的相关条款,是整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在当前建设工程市场发育尚未成熟、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市场信用体系和风险保障体系不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有待改进的情况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许多不规范之处。

1.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

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签订一份或者多份与中标合同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阴阳合同”,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将容易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

1.2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设工程,便委托给监理公司,而目前监理公司的机构设置不规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难胜任建设单位的委托;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控制工程造价,抓好合同管理的几个环节。

2.1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应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业主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现歧义及时沟通。

2.2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2.3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控制工程造价,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目前,各省级人大常会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各省级《合同监督条例》,指导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种类繁多,《条例》内容只能对合同的监督和管理做出粗线条的规定,无法满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需要。各级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制定出一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细则”已经迫在眉睫。作为政府项目投资主体的各级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细则”的制定与审核,尤其在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上,对政府投资项目就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建设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并应执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总结以住政府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加强建设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实行合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亦是提高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己正式推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造价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搞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议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设置注册造价工程师岗位,专司合同管理职责。

3.3合同索赔研究程序化。

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合同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

因为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工程发承包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一个承包商不要求索赔,即要求调增合同价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价控制,就必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

3.4项目建设代建科学化。

所谓“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组织理论素养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专业人员,根据行业性质不同,形成专业化的建设队伍,专门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管理。财政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强对代建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优势,彻底消除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项目建、管、用不能分离的弊端,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3.5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建设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避免对建设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6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财政部门应督促实行政府投资管理的建设单位做好向各层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中。特别是在工程使用非标准的合同文本或有关人员不熟悉合同文本时,这个“合同交底”工作就显得更为重要。

参考文献。

1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卢谦.建设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工程造价管理论文

建筑会计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纠正,从而减少预算偏差,确保项目目标能够顺利实现,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解决当前建筑会计管理当中的问题,能够改进建筑会计管理实效性,对经济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对会计人员需求的持续增加,近年来我国建筑会计从业人数日益上升,工作内容也不断具体化,例如核算建筑工程的资金、人员、原料以及施工环节所需的其他资源。可以说建筑会计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需要建筑企业在工程各个环节都配备会计工作人员,从而完成相应工作。目前在很多建筑企业当中,存在着会计工作人员的无证上岗问题,很多会计人员甚至不是专业出身,导致会计人员的索质不高,严重影响造价管理的质量。建筑工程用料多、工期长,因此成本耗资比较大,这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建筑会计实现精细化的核算管理,从细节层面控制资金的使用。但是当前我国建筑会计人员缺乏过硬专业索质,无法应对复杂的造价管理内容。

当前我国建筑会计在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建筑企业对会计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建筑会计对于工程造价管理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影响,能够实现建筑资金精确核算,并且对推动建筑工程每个步骤都有积极的作用。第二,建筑会计整体索质较低,专业技术不够熟练,从而导致会计工作的效率比较低,甚至存在着只求完成而周顾质量的问题。第三,相当一部分建筑企业的会计部门未能运用科学办公方式,严重陈旧的会计工作手法,没有实现会计电算化,严重影响会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第一,健全建筑会计管理机制。对建筑企业而言,会计管理机制方面的改革有着重要的影响,可以说建立健全会计管理机制是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工程造价的主要作用是控制工程投资,并且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变化,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状况,确保工程造价的实用性以及合理性。要想达到这些目的,都离不开发挥建筑会计管理的作用。营造良好的造价管理条件,构建合理科学的建筑会计管理机制需要引起建筑企业的高度重视。对建筑行业来说,健全的管理机制是实现行业稳健发展的重要保障。建筑会计工作要想进步,离不开完善机制做保障,只有这样才可以改进行业发展速度以及整体水平。在此过程当中,建筑企业的会计部门应当首先应该同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这是因为良好的沟通交流可以推动部门之间的有效协作。除此之外,建筑企业还应当对在职的会计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流程方面的指导,将具体的工作内容分配到工作人员,确保每个员工能够清楚了解自身职责的意义,确保会计管理明了清晰。

第二,积极运用现代会计技术。信息化背景下,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也给建筑会计工作带来重要影响,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会计管理软件。这就需要会计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学会使用会计软件实现工程造价的计算与管理,通过与信息技术的结合,实现高质量以及高效率办公,让信息技术为建筑会计管理服务,不断改进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质量。只有这样才能够扭转传统上只求完成而不顾质量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建筑企业应当做好会计造价管理的监督监管力度。在建筑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企业需要及时主动去分析掌握市场信息,从而为工程的造价管理做好充分的准备。通过积极落实监管制度,强化工程造价环节的过程控制,提高财务监管质量,确保工程造价编制科学合理,最终改进工程造价管理实效性。

第三,重视会计人才培养。高索质的建筑会计工作人才有利于实现工程造价管理的事半功倍。因此建筑企业相关工作部门应当积极主动加强会计人才培养。建筑企业应当为在职的会计人员提供专业系统的技能培训,强化他们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做好实际以及理论的结合,从而不断改进会计工作的效率。建筑会计工作人员也应当主动学习,把握市场动态变化,拓宽自身的视野,不断提高职业操守以及自我索质。在新员工的选拔招聘方面,建筑企业需要转变传统的考核方式,一方面需要重视专业技能的考核,另一方面也需要重视应聘人员综合索质,例如个人索质、职业技能以及计算机应用能力等,这些都是需要重点进行考察的内容。良好个人索质可以确保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在工程造价管理的过程当中,坚持公平、公开以及公正的原则,防止出现违法乱纪的问题。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可以说是施工管理环节的有机组成内容,对于控制工程造价有重要价值。解决当前建筑会计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一方面能够提高会计造价管理实效性,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建筑行业的稳定持续发展。

工程造价合同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愿意委托乙方审核(/编审)甲方建设的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并要求乙方提供一定税务服务,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工作的具体范围。

(一)xx项目。

(二)所含项目的分部工程:

2、桩基部分。

3、装饰部分。

4、水、电及设备安装部分。

5、附属工程。

6、其他全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解释》。

2、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3、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4、截止施工方报送工程结算书之日的工程签证资料和经济签证。

5、其他合法资料和文件。

(二)招(投)标造价的编审依据。

1、招标书(/投标书)。

2、设计图纸。

3、工程招标答疑文件。

4、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计价计费依据。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年月日和年月日前一次(/两次)提供工程咨询(审核)所需真实、全面的相关资料(其中图纸一式份)。

2、根据乙方的书面请示,及时安排对审或复核工作。

3、及时做好现场抽查、检验、审计对帐等环节的相关协调工作。

4、为乙方提供现场工作的基本工作条件。

5、在乙方正常、合法工作的前提下,甲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乙方审计意见;

6、按照委托合同及时签收报告书;

7、及时支付乙方咨询费用;

8、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职业道德遵守情况,发现乙方任何不廉洁的迹象,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的撤换相关人员,如甲方有任何乙方人员违反廉洁承诺书的证据,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坚持职业道德,保证造价审核工作质量(误差率不高于3%)。同时为甲方基本建设财务的基础工作和税收筹划工作提供恰当的服务。

2、在甲方同意的场所进行对审或复核工作。

3、在审计过程中,根据甲方需要,及时向甲方指定的工程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通报工作进度及有关情况,并接受甲方合理的监督。

4、在甲方资料提供义务履行的前提下,按时在工作日内完成工作,出具报告书,如施工方或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审核工作,乙方可以按造价行业惯例单方出具报告并将施工方或委托方的异议列示于报告书内,甲方应予以配合。

5、乙方在自己认为可以出具审核报告书时,甲方不应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暂缓出具报告书。

四、咨询收费。

乙方根据xx省物价局xxx号收费文件……规定和合同法规定,合理引用风险管理机制计收甲方咨询费,具体按下列标准计算咨询费:

1、考虑到乙方提供税务筹划服务和工程项目外包结算绝大部分是采用包干的方式,甲方同意按全部外包部分施工方送审造价的千分之五支付基本咨询服务费。

3、截止施工方报送工程结算书之日的任何减少乙方审减额的工程签证资料和经济签证等资料和情况,不能抵减乙方基本咨询服务费和效益审核费的收费计算基数。

4、乙方审定的造价必须经施工方签字确认。但如果施工方或本合同甲方无正当理由拖延审核工作,乙方可以按造价行业惯例单方出具报告并将施工方或本合同甲方的异议列示于报告书内,本合同甲方应予以配合。

5、在审核工作开始后,如果施工方提出漏算少算错算,而导致相应增加应付施工方造价金额,经甲方同意并经甲方与施工方商定,甲方愿意按增加金额的8%从甲方应付施工方的结算金额中扣付8%给乙方。同时因该漏算少算错算导致增加的造价不能抵扣本条第二款的核减金额。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及同行业工程咨询标准误差不超过3%的要求,保证工作质量,甲方可扣除乙方10%的咨询费,并有权提请建设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2、如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供税收政策、未及时审查任何税务机关关于甲方的《初步税收检查意见书》、未尽力协调税企关系,甲方可扣除乙方10%的咨询费。

3、如甲方有任何乙方人员违反廉洁承诺书的证据,乙方应支付相当于甲方服务费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违约,造成乙方增加工作量或延长工作时间,甲方应按延迟时间和本合同收费标准,给予乙方全部服务费10%的补偿。

六、本合同附件--《廉政承诺书》属于本合同一个部分。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造价合同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范围:

(1)土、石方工程。

(2)打桩工程。

(3)土建工程。

(4)装饰装璜工程。

(5)水、电安装工程。

(6)维修工程。

(7)附属零星工程。

2、技术要求: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1)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

(2)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和钢筋下料表);。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甲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资料,乙方负责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咨询业务。如因资料不齐或甲方其他原因影响的时间则顺延。

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元包干)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预付_____________,结算时多退少补。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且赔偿金额不少于咨询服务费的______%(不少于10%,不高于60%)。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提起诉讼(仲裁)。

委托方甲方(公章):_________受委托方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造价合同

委托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业务需要,需委托乙方对相关工程造价编制预算、结算、核对工程预结算,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1、项目名称:一期。

2、服务内容:编制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与建设单位(或其受权委托人)核对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甲方要求及时申报、核对各项进度报表;审核甲方分包工程进度及结算造价;施工过程中的价格申报、确认及造价审核、控制、工程商务洽谈、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不含水电安装工程、钢筋工程量计算)。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取得酬金。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度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委托人有权对咨询人提交的各项成果进行审核。

1、从专业角度出发,尽心尽职及时做好合同服务内容内的工作;书面提出总承包合同执行全过程中造价方面应注意的各项事项,包括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结算资料完整、有效。

2、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作计划等。

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4、经审核的结算成果,造价误差在1%(不含1%)以上,视为乙方失职。

5、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6、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7、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8、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咨询人配合)。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5、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6、按合同要求及时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1、甲方按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按包干单价____元/建筑面积平米(可复制楼栋不计算建筑面积,类似度90%以上楼栋按10%计算建筑面积),支付乙方酬金。

2、包干单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电话费、网络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各项劳保及福利、节假日补助费等除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以外的一切费用。即乙方酬金结算款=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建筑面积__元/建筑面积平米。

3、乙方到常州项目的车费由甲方实报实销。

5、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6、支付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1、因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2、咨询人如需外聘人员协助,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书人承担。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不应接受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1、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________(签字)咨询人: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所:________住所: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工程造价合同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基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尊守以下条款。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m2;

3、工程造价(暂估价):每平米_________元;

4、工程地址:贺兰县望都太阳城小区内;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编制工程预算、决算、招标标底;

2、审核工程预算、决算;

3、工程量清单编制;

5、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7、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2、工程施工图纸(全套:土建、安装)。

3、图纸会审资料、设计变更、签证单。

4、施工组织设计、隐蔽工程记录、吊装工程记录。

5、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

6、工程(预)决算书(加盖送审、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专用章)。

7、工程量计算表、主要材料计算表。

8、钢筋实际用量计算明细表。

9、按政策规定需据找补差价的材料价格证明资料。

10、建设单位供料明细表。

11、招投标文件及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的签证资料。

1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取费等级证、预算员资料证。

13、跨年度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明细表。

1、提供的计算资料要真实、齐全。

2、施工管理人员要密切配合。

3、由于甲方在工作运行中,提供的资料虚假不全或有关人员不配合,造成乙方结论不实际或拖延工作进度,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赔偿损失。(总造价的'%)。

1、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编制和审核,出具验证报告,保证验证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2、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编制、审计、核算业务,出具计算、审核、核算报告。

1、经双方议定,按结算金额的。

2、双方一次性协商收费。

1、经双方议定,协议签证后,甲方预付乙方工程造价暂估总费用的预付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完整的预算书时,甲方在签收预算书时付工程造价暂估总费用30%的款项。

3、进入工程决算时,甲方必须付至总费用的。

4、余款在办理完决算项目签认时一次性付清。

5、补充内容:甲方要求报进度款时,每月支付乙方用包含总费用中,在结算时预予抵扣。

双方任何一方若无故撤消或不履行协议时,该方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审计工程总造价的30%)。

本协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造价合同

委托人:

咨询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

3、咨询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份。

委托人:

咨询人:

日期:

工程造价合同

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工程。

2、服务类别: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

3、项目工期:本工程所有分部工程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毕止。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业务自该工程施工开始实施,至至工程竣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陆份,委托人肆份,咨询人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_______咨询人: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造价管理论文

目前,我国的水利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还存在着诸多不完善的地方,在水利工程的项目开展中,缺乏对工程造价成本的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缺少科学性和规范性,经济效益不佳。

1.1投资决策的依据不合理。

水利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是造价管理工作的源头,在投资中所做出的决策决定整个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质量,如果投资决策阶段的决策依据不合理,会影响接下来的项目造价管理工作。目前,我国水利工程项目在投资决策阶段过分强调全周期的成本控制,而成本最低的决策方案并不合理,没有与水利工程项目的实际有效结合,就项目的全生命周期来考虑,并不一定是最优的决策方案。

1.2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我国水利工程造价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工程造价的智能化程度较低,工程造价仍然存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另外,我国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分为中央管理和地方管理,行政主体和业务主体分离,使得管理体制条块分割、无所适从、职责不清。这些问题如不有效解决,势必会阻碍我国水利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发展。

1.3项目预算缺乏严谨性。

水利工程的项目都会在实施前进行预算,而在现实中,经常会出现针对水利工程项目制定的设计概算与审批预算差距大的情况,缺少严谨性,使得水利工程在运行中问题不断,后期还要反复修改,经过再次的审批,无形中延长了工程的周期。另外,有些水利工程项目,由于缺乏有效的预算控制,造成工程预算严重超标,使得水利工程项目施工预算远远高于设计概算,增加了水利工程的造价成本。

1.4计价方式不统一,方法不科学。

目前,我国水利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不统一,多种计价方式并存,缺乏规范性,无法实现水利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管理,不利于水利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控制。另外,我国水利工程项目的计价方法还不够科学,基本采用预算确定工程造价,即按定额计算直接费用,按取费标准计算各种间接费、税金以及利润等,再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具体调整,计算出最后的水利工程造价。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各种材料的价格在不断波动,这种计价方法已经显得不合时宜,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当时当地实际的水利工程造价。

1.5以低质量实现低工程造价。

在水利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些施工企业为了能够中标恶性压低价格,以低价中标,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降低工程造价成本,这些施工企业便使用劣质材料,或偷工减料,无形中增加了施工项目的安全隐患。另外,一些施工企业所雇佣的施工人员的素质较低,不能够保证施工项目的质量,材料物资乱用和耗费情况严重,导致水利工程项目的低质量高耗能,忽略了水利工程项目造价的经济效益问题。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直接关系到水利工程的质量,以及工程的经济效益。只有对水利工程进行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才能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目标的成功实现。

2.1制定合理可行的投资决策。

水利工程项目各不相同,每个工程项目所面临的施工条件差异会较大,因此,每次都应该对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具体考察,针对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做好投资风险分析,对风险进行合理的估算,最终做出合理可行的项目投资决策,将投资决策阶段的造价管理纳入到整个水利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的控制体系中,尽可能降低水利工程项目实施的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投资进行监控,保证水利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是对水利工程项目的系统调配与监管,设置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和管理体制,能够有效推进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理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可以实现部门和人员间的协调联动,能够保障水利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加快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3提高项目预算的严谨性。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中,应该建立起项目全过程综合管理的意识,建立严密的预算监控体系,避免差错,有效控制水利工程项目成本,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应该积极地配合,避免施工和设计不相符的情况,使得水利工程项目施工预算与设计概算基本相符。同时,设计中应采用先进的技术,进而降低水利工程造价成本。

2.4采用“实物量法”编制水利工程造价。

目前,“实物量法”是国际上较为通用的工程计价方法,使用这种计价方法能够按照各水利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将设计和施工有效结合,准确测算出工程实际所需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以及相应的费用。真实准确地反映水利工程的实际成本,有利于水利工程造价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工程造价。

2.5保证施工质量,杜绝浪费。

水利工程项目施工中也要注意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施工企业要严格按施工合同中的材料用量确定材料价格,避免偷工减料。同时,施工企业要对雇佣的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教育,做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加强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原材料和施工设备的管理与控制,降低材料物资乱用和耗费率,保证施工的安全和质量,降低水利工程项目施工中的造价。

水利工程的造价管理应该借助于信息化手段,提高造价管理效率。可以考虑使用包含工程造价预算、结算管理的工程造价管理系统软件,连接各部门造价管理业务主体,实现主体间造价信息传递与信息的共享,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3结语。

总之,在我国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中,国家各部门,以及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都要强化对于水利工程造价管理的认识和理解,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要实行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从整体上把握工程情况,要紧密围绕水利工程的经济收益与社会效益这一核心,使工程造价管理有效贯穿于整个水利工程项目中,制定合理可行的投资决策,健全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提高项目预算的严谨性,采用合理的水利工程造价方法,实施信息化造价管理,保证施工质量,杜绝浪费,确保水利工程项目顺利完成。

工程造价合同

委托方:

受托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委托方")和(以下简称"受托方")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进行委托方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结算编制审核等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可行性研究等服务。

2.1.提交成果的内容:

成果文件必须符合:

1.符合合同协议书的规定;

2.符合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计价规定;

3.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___________;

4.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____________等等相关规定;

5.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__________;

受托方在接受、完成委托方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

委托方将不定期对受托方的质量控制体系、架构提出合理化建议,受托方须充分、及时整改。

4.1计价

委托方在受托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元包干)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预付__________元,结算时多退少补。

4.2.支付

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10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一次性支付,该次咨询服务涉及的咨询服务之全部服务费。

5.1.按相关规定提供受托方咨询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5.2.协调受托方获取现场资料。在受托方要求下,委托方组织受托方人员考察项目工地现场,并负责召集、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委托方有关人员参加相关的'咨询审核协调会议。

5.3.负责协调咨询工作中与预(结)算报审单位的沟通。

5.4.按合同约定向受托方支付款项。

5.5.除非另有说明,委托方享有服务、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

6.1.受托方应确保能胜任相应咨询服务任务,有资质的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合同签订后5日内,受托方应提交服务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并作为合同附件。

6.2.按约定时间完成委托方委托的咨询服务,并对服务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6.3.在咨询服务过程中,如项目实际需要或委托方认为确属必要时,受托方应参加有关现场会议、参加委托方组织的现场核量。

6.4.受托方在咨询工作中应遵守以下约定:

遵守委托方发出的工作指令,及时安排有关工作。工作成果的格式、详细程度等要求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工作过程中遵守咨询审核人员职业道德,保持廉洁自律,不能损害委托方利益。

7.1.受托方未在委托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内向委托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应向委托方支付当次任务服务费的0.1%的违约金。

7.2.受托方在咨询过程中,未经委托方同意更换主要业务、技术负责人的,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委托方。否则,应向委托方支付当次总服务费的10%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

7.3.委托方未能按合同及时支付全部服务费,应自应支付之日起,支付未支付款额另加同期银行贷款利息+3%年利息即(未支付额__(r+3%)n)。

8.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除外。

8.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相当于服务费累计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8.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10.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10.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10.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可以相关规定终止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______受托人:______

单位名称(签章):______单位名称(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造价合同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0212)制定的。

第二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项目咨询所涵盖的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进度申报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

(f类)所有与该工程项目相关,包含计量计价等的所有子项。

第三条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咨询人的义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四条咨询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咨询人的权利。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二)委托人的权利。

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咨询人、委托人的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或按合同的酬金的一定比率计算,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完成工作量比例扣除咨询费用。

咨询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计算书及底稿、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____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双方同意用___________支付酬金。

(二)双方同意:该项目整体咨询费(该费用包含所有为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所产生的一切开支)用为整体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二计算。项目预算整体完成并抽查无误后,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三万元,按照工程进度,发包方每支付一次工程款,按照实际资金到达项目部财务部门日期计算,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一万元,余款在工程整体结(决)算结束后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

(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造价合同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______大酒店工程委托乙方____公司,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1、范围:

(1)土建二次结构工程

(2)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3)室外装饰装修工程

(4)水、暖、电、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工程

(5)维修工程

(6)附属工程(园林绿化、市政、景观等)

2、技术要求: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负责施工单位对甲方的结算工作,不负责与纪检委的结算工作。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7、不得收取各施工单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礼金。

四、合同实施期限:

乙方负责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2‰(不含税)计取咨询服务费,乙方负责在__年__月_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顺延,增加2万元/月(不含税)的咨询服务费。

2、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3万元的咨询服务费,余款于__年__月__日前结清。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受委托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