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抛荒工作方案(实用19篇)

小编: JQ文豪

工作方案不仅仅是一个计划,更是对工作目标、方法和过程的详细规划和安排。下面是一些优秀的工作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通过这些范文,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制定工作方案,提高工作效率。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xx县抛荒撂荒耕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模板范文

各乡镇要尽快开展撂荒情况排查工作,对一年以内季节性耕地撂荒、一年以上两年以内耕地撂荒和二年以上耕地撂荒情况分别进行排查摸底,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逐户签字确认,并填报“耕地不合规利用情况统计表”“撂荒地摸底信息统计表(样表)”“撂荒地基本情况核查表”“撂荒地整治措施调查表”“撂荒地专项整治耕地撂荒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要正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性质区别开来,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xx农垦黑土洼农场,xx农垦xx农场)

(二)坚持边摸排边整治

各乡镇要紧盯重点村、重点区域、整片撂荒、弃耕农户,认真分析撂荒原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治措施,按照“宜粮则粮、宜特则特”的原则,边排查摸底边复垦复种,做到能种则种、应种尽种,确保按时完成复耕复垦目标任务。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面积;一般耕地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作物,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季节性撂荒地,要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能种尽种,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xx农垦黑土洼农场,xx农垦xx农场)

(三)建立工作信息台账

县自然资源局要运用近2年地理国情监测成果和遥感影像,为各乡镇开展撂荒地排查摸底工作提供信息共享服务。县农业农村局要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对撂荒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建立电子信息台帐,做到可查询、可定位,年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信息台帐对接。各乡镇要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xx农垦黑土洼农场,xx农垦xx农场)

(四)强化土地流转管理

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全省统一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和服务基层群众的县乡(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促进撂荒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种养大户集中,让闲置的耕地流动起来。对统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新型经营主体,加大资金、项目、政策等支持;对村集体或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撂荒的,由乡镇下发复耕通知书,责令立即复耕到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xx农垦黑土洼农场,xx农垦xx农场)

(五)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

着力培育以农机合作社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扶持现代农业园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种植大户,健全完善“主导产业+特色种植”的多元化产业发展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经济效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xx农垦黑土洼农场,xx农垦xx农场)

(六)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

县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xx万亩,各乡镇要引导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目标作物,提高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的生产规模,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xx农垦黑土洼农场,xx农垦xx农场)

依法制止耕地抛荒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努力推进我校依法行政和工作的有效展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宪法》和《教育法》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增强全校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的水平,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工作目标。

学校行政领导应明确自身的法定权利、职责和义务,做到依法治校,努力增强教师与学生的`法制观念,逐步形成民主管理的氛围和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好《教育法》规定的教育方针和路线。

三、工作任务。

(一)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学好教育专业法律和公共常用的法律、法规,根据要求组织教职员工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普法考试、考核和测验,不断提高教育行政人员、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水平以及依法管理的能力。

(二)学校要在全国普法领导机构确定的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注意宣传《宪法》中的教育条文、《教育法》和其他教育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教育的社会地位,促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心、支持教育事业。

(三)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具体管理章程,列入工作日程,实施责任制,规范办学行为。教育行政机关依法负责定期指导、协调、监督与检查。

(四)我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修改和出台,要与上位法一致,与上级政策相配套,不得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努力具有科学性、可行性,要按照要求,做到及时将学校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定期上报、清理和备案。

(五)学校领导依法决策,规范管理,教师依法执教,教书育人,学生依法学习,全面发展。

(六)加强我校民主建设,推行校务公开,发挥教职代会民主管理和依法监督的作用,凡是学校重大问题要经过群众商议讨论,做到内容公开、程序合法、切实可行,能够接受评议和监督。

(七)建立健全教职工和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其合法权益,依法处理教师和学生的伤害事故。

(八)学校要积极配合公安、卫生、工商、环保、交通、文化和新闻出版等部门,做好校内和校园周边的治安、消防、餐饮、环保、交通安全和文化读物发行等工作,妥善调处与外部的纠纷,解决好矛盾,努力创造健康、稳定、安全和协调的教育教学秩序和良好育人环境。

文档为doc格式。

依法制止耕地抛荒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持续上涨抵消了农产品价格上涨带来的收益,导致农业生产效益低下和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失,从而使耕地撂荒面积不断递增,严重威胁到农业生产安全。

农村耕地撂荒,是当前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这既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不仅影响粮食生产安全,而且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影响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实施城乡统筹的进程。

建设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土地成为关键,因此,充分认识解决农村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艰苦性和长期性,把解决农村耕地撂荒问题摆到新农村建设、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城乡统筹的同等重要位置,是实现长株潭地区农村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的统一化,实行综合治理的讨论重点。

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力稳定粮食生产,下大力气抓好早稻栽种面积的落实,确保农民种粮基本收益,稳住粮食播种面积,保障粮食产量一保二稳的目标,制定如下防止耕地抛荒工作方案:

主要任务:一是召开全镇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二是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三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大对农村耕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对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要想法设法将政策送达到其本人或电话告知其本人。

各村要深入各农户和田间地头,对土地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四至座落、流转或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将撂荒摸清的情况汇报材料及整治工作方案报镇春耕备耕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春耕备耕领导小组、各村委会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进行梳理,对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撂荒的,由各村下发复耕通知书限期复耕,限期未耕复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并对该撂荒耕地的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由村集体将收回的耕地进行发包;对违规改变耕地性质用于非农建设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恢复农田原貌,对该耕地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对弃耕通过镇、村二级做工作愿意流转出来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土地承包合同依然有效,涉农补贴照常发放。

各村委会在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对因工作不力继续耕地撂荒的,将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终村委会评先评优资格。对制止耕地撂荒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农业方案】县耕地抛荒治理工作方案

5

号)、《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耕地抛荒问题的实施意见》(永政发〔。

13。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耕地抛荒治理力度,切实解决我县耕地抛荒问题,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5

亩以上季节性抛荒耕地。

全县耕地抛荒治理重点为造成抛荒严重的乡镇、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党建扶贫村。

组长:谢。

xx。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

xx。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负责全县耕地抛荒治理的日常工作,由周联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局。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

牵头县级领导:何。

xx。

组长:周。

xx。

副组长:许。

xx。

成员:县农业局、县广播电视局、县农经局各。

1

主要职责:

1.

负责制作专题光碟,组织开展巡回宣传活动;

2.

负责印发治理耕地抛荒的宣传资料,在县电视台设立宣传专栏;

3.

督促各乡镇书写、张贴宣传标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4.

牵头县级领导:郭。

xx。

组长:谢。

xx。

副组长:李。

xx。

成员: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统计局、县农经局各。

1

主要职责:

1.

负责督促各乡镇按时上报耕地抛荒面积到户登记表、统计表、汇总表;

2.

3.

负责受理耕地抛荒情况举报,现场核查举报情况,举报电话:

5524378。

牵头县级领导:曹。

xx。

组长:曹。

x

副组长:

xx。

成员:县委驻各乡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员。

主要职责:

1.

负责抽调组建各乡镇劝耕工作队,组织劝耕工作培训;

2.

3.

负责督促、协助乡镇及村组下发劝耕通知书,入户动员,对劝耕无效的抛荒耕地安排组织代耕代播。

牵头县级领导:

xx。

组长:

xx。

副组长:

xx。

成员: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

县农机局、县蔬菜局、县农经局、县农开办、农业发展银行永兴县支行。

县信用联社、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永兴支公司各。

1

主要职责:

1.

2.

负责督促乡镇、村对五保户等无劳动力耕种造成抛荒的进行代耕代播;

3.

4.

5.

6.

抛荒耕地合理流转、长期闲置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恢复耕种和农田污染治理示范点。

牵头县级领导:陈。

xx。

组长:谭。

xx。

副组长:

xx。

成员: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农办、县农业局、县农经局各。

1

主要职责:

1.

2.

3.

4.

负责依法依规追究在耕地抛荒治理工作中无作为、造成重大影响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巡回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劝耕会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和我县鼓励农民种粮、制止耕地抛荒的政策措施,在全县营造治理耕地抛荒的浓厚工作氛围。在早、中、晚三季农作物播种或移栽基本结束后,由各乡镇和劝耕工作队指导村委会对抛荒耕地逐丘逐块进行登记(见附件

1

)并统计汇总,

5

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以村为单位填好统计表(见附件。

2

)加盖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填好汇总表(见附件。

3

7

8

日前,第二次在。

8

8

日前。旱土抛荒面积上报时间参照水田抛荒面积上报时间执行。

在各乡镇上报抛荒面积后一个月内,由县耕地抛荒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现场核查根据核实情况,调整各乡镇的耕地抛荒面积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组织乡镇、村组干部,认真、深入、细致地做好劝耕工作。驻乡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扶贫开发和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员要迅速行动,进乡下村入户对弃耕农户开展劝耕工作。对因水冲沙压或水利条件落后产生抛荒的

由县直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协助乡镇进行恢复、改造或改种;对因缺少资金、无能力、不愿意耕种等原因造成抛荒的,先由相关乡镇、工作队进行劝耕,劝耕无效的,由治理工作组和劝耕工作组督促、协助乡镇组织代耕代播,或引导其进行土地流转,或收回其抛荒耕地重新发租、转包等,并核减其抛荒耕地的一切财政补贴。

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抽样调查与全面普查相结合、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治理抛荒成效等进行绩效督查考核,并将绩效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各乡镇对耕地抛荒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县耕地抛荒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平时工作考核和绩效督查考核情况,依据有关文件、制度规定,兑现奖罚。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以及责任单位负责人要分别联系一个治理重点村(见附件

4

)。各专项工作组要根据各自的主要职责,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各乡镇要相应成立耕地抛荒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制定相关措施,切实抓好耕地抛荒治理工作。

对上报抛荒耕地面积不实的乡镇、村,按照一定的比例(核实后面积

-

上报面积上报面积。

)

50。

13。

号)文件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县委、县政府把耕地抛荒治理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联系乡镇的县直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凡出现连片抛荒在

3

亩以上。

5

5

亩以上的乡镇,取消该乡镇农业农村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取消联系该乡镇的工作队队员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抛荒特别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依法制止耕地抛荒的实施方案

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耕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本省行政区域内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用于种植农作物的耕地抛荒处罚,适用本办法。对国有农、林、牧、渔场用于种植农作物的耕地抛荒处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制止耕地抛荒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应的措施,防止发生耕地抛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止耕地抛荒管理工作。农村工作、土地、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制止耕地抛荒工作。

第四条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耕地承包者或经营者由于自己的原因,造成耕地全年没有种植农作物的属于全年抛荒;自然条件适宜一年内种植两季农作物只种植一季;或者适宜种植两季以上农作物的只种植一季或两季农作物的,属于季节性抛荒。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依照前款的规定,根据平原、山区、半山区等自然条件和耕作习惯的不同,制定耕地抛荒认定标准,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五条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耕地全年抛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向承包经营者收取相当于当地同类土地种植业年产值3倍的抛荒费。

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耕地季节性抛荒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向承包经营者收取每亩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抛荒费。对自然条件适宜种植三季,只种植两季农作物的,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

第六条收取的抛荒费列入乡(镇)财政收入,全部用于农业生产,不得移作它用。乡(镇)人民政府将收取的抛荒费移作它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根据有关规定,由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贪污、挪用抛荒费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收取抛荒费,应当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各级审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抛荒费收支情况的监督。

第八条承包经营的耕地连续二年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土地承包合同,并收回土地承包权证。收回的土地承包权证上交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主管部门予以注销。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交回土地承包权证的,由原发包单位提请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对该土地承包权证予以注销,并予以公告。

第九条承包经营的耕地出现连续二年抛荒,原发包单位没有终止土地承包合同、收回土地承包权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原发包单位收回土地承包权,并可对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条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对原发包单位终止土地承包合同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裁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定。裁定书由省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一条当事人对依照本办法作出的行政处罚(理)决定和乡(镇)人民政府的裁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二条出现下列集中连片耕地抛荒情形的,取消其粮食工作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三)市(地)辖区内出现全年抛荒面积超过667公顷(100亩),或者季节性抛荒面积超过1333公顷(200亩)的,取消该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及其主管部门评比资格。

第十三条出现下列集中连片耕地抛荒情形的,分别对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有关领导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三)市(地)辖区内出现全年抛荒面积超过1333公顷(200亩),或者季节性抛荒面积超过2667公顷(400亩)。

第十四条对在制止耕地抛荒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农综〔xx〕xx号)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xx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农指〔xx〕xx号)精神,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省财政下达我县xx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xx万元。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耕地和村集体未确权耕地的补贴发放参照执行。对于县内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予以适度奖励。

(二)不予补贴的耕地范围。

对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规模成片转为设施农用地(工厂化作物栽培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纳入补贴;对长年(2年以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也不纳入补贴。

(三)不予补贴的耕地认定程序。若补贴对象或第三方对补贴结果提出书面质疑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工作人员,根据上述有关规定或标准进行核实,并上报县政府进行确认。

耕地地力保护资金按照“村组登记、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汇总、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行发放。

(一)数据采集、兑付、入录时限。

各村(农场)采集的补贴面积要向每户村民进行认真核准,不得漏报、错报,x月底前完成所辖地区的补贴面积、种粮大户、紫云英种植示范户相关数据采集,乡(镇)审核后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计算出应补金额,与财政联合行文下拨补助资金,xx月xx号之前完成兑付及系统录入工作。

(二)兑付补贴依据和标准。

1、补贴依据。补贴所依据面积原则上为最新确权耕地面积,也可采用二轮承包耕地面积。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可按确权面积或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耕地面积核定补贴面积。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标准。亩补贴标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规模种粮补贴资金—紫云英补贴资金)/全县享受补贴面积。农民补贴面积按农民拥有承包耕地面积扣除征转用地、设施用地、抛荒地等因素后的面积(详见附件1、附件3)。

3、xx年种植水稻面积达100亩(含100亩)以上的农户可享受种粮大户补贴(叠加补贴,详见附件2)。种粮大户的认定由村委会组织人员上户调查确认,公示后上报至乡(镇)政府。补助标准:xx元/亩(不计复种面积)。

4、xx年紫云英种植按实际示范片种植面积予以补助,补助标准:xx元/亩(详见附件4),xx示范片面积以烟草部门验收为准。

(三)数据采集及兑付程序。

1、村(场)级登记。以村(场)为单位,逐户登记,具体核实每户应补面积、“一卡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将本村享受补贴的农户基本信息、补贴面积、种粮大户奖励面积、紫云英示范片补贴面积等在村级公示栏集中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七天。存在异议的,由村委会尽快核实完善,并再次公示七天;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主任或具体负责的村主干签字,村委会盖章,上报至乡(镇)。

2、乡(镇)审核。乡(镇)督促村委会及时准确上报、汇总各村上报数据,核对无误后,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加盖乡(镇)政府公章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县级测算。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按补贴标准计算补贴金额,与县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各乡(镇)。

4、资金拨付。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及时准确地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将资金拨付至各乡(镇),各乡(镇)在七个工作日内,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奖励资金直接兑付至农民手中。

(一)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县政府对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各乡(镇)对本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具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由县政府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乡(镇)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其中:各乡(镇)负责数据的采集、核实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补贴数据汇总、资金分配、系统录入工作;县财政局对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进行审核,督促乡(镇)做好发放工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县审计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审计、监督。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应全部兑付至享受补贴农民及奖励对象,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二)县财政、监察、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公众号、墙报、微信、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和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广泛宣传扶贫惠民资金网及使用操作方法,做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人人可通过惠民资金网查询。各乡(镇)主官、分管领导、经办人员要带头下载app。实行阳光操作,各项工作要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合法合规,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县级设立举报监督电话,。

占用耕地建房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的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我乡耕地保护,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确保耕地总量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和省、市、区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全力抓实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

按照“保护耕地,遏制新增;分类处置,有序推进;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保障权益,确保稳定”要求,重点围绕20xx年以来我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情况,坚决遏制住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和依法依规处置好存量问题,全力确保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无新增和省下发我乡疑似图斑得到全面整改销号。

整治范围为20xx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内容包括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买卖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等违反国家“八不准”规定的行为。同时,在整治工作开展期间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八不准”(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和“十个一律”(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复耕种条件;强占多占耕地建房、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占地依法处罚;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一律实行“双惩处”,既追究转让方责任,又追究受让方责任;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记,对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依法处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一律实行“双追究”,既追究违法审批者的责任,又依法追究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八不准”之外的其他乱占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坚决依法依规给予处分;乱占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听制止顶风违法,一律从严处罚和问责;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管执法不力,一律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要求,特别是对20xx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后,对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凡发现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一律按顶风违法从严处理。

为确保我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特成立六盘水市水城区新街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处置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业务指导、公益诉讼、现场维稳、追责问责等5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所。

(一)要高度重视抓落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是是守牢耕地红线、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是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蔓延势头、保障群众合理建房的迫切需要。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全面摸清存量,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二)要强化责任抓落实。领导小组各副组长要按照“管行业管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聚焦省下发的疑似图斑,切实加强对所分管领域涉及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的督促处置。业务指导组要将各村明确包保责任人,落实好包保责任,指导好和督促好各村依法依规将乱占耕地建房及省下发疑似图斑问题处置整治到位。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制定包保方案,建立整治台账,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全面抓实乱占耕地建房及省下发疑似图斑问题整治;同时,要立即成立巡查处置专班,每天对所辖区域开展巡查排查,并同步做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十个一律”等相关政策宣传,一旦发现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线索,经核实并确认的,一律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坚决拆除或采取动员违法群众自愿自行的方式限时拆除,并及时将整治情况上报系统,确保全部“清零”。农村公共设施、公益和产业等项目,要对接主管部门和涉及平台公司,要强化项目合法用地监管,对本部门和本行业领域内的违法占用耕地的情况,特别是省下发的疑似图斑,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整治,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真正整治一项销号一项。

(三)要形成合力抓落实。各村、各单位、各驻新街乡企业要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指导下,结合自身职责,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扎实开展好宣传发动、矛盾化解、法律服务、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严防推诿扯皮、踢皮球等现象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村、各单位、各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一日一调度、一天一通报”,并将当日数据汇总后报乡委乡政府。同时,各村务必于20xx年11月26日前将本村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包组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党委书记在全市耕地抛荒整治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为集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进一步抑制土地撂荒反弹,近年来我镇因地制宜,采取“x”模式,大力开展“消灭撂荒土地、发展致富产业”攻坚行动,全面整治撂荒耕地x余亩,真正实现让抛荒耕地活起来、产业发展旺起来、群众增收带起来,为打赢粮食安全保卫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全面推进“两个到位”,抛荒整治从“独角戏”变“大合唱”

一是底数摸清到位,压实责任强化管控。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核查耕地抛荒面积,详细掌握耕地抛荒真实情况,建立管控台账,明确包村领导为第一整治责任人。

二是宣传发动到位,营造良好整治氛围。通过召开党员组长会议、下村入户走访、张贴标语、发放致农民的一封信、签订责任状等方式,提高广大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在全镇形成“抛荒整治为人人,人人参与促整治”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扎实实施“三大举措”,抛荒整治从“漫灌式”变“精准化”

一是实施分类施策,依法推进复耕复种。对因家中无劳动力等原因导致零星抛荒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不改变承包权的前提下,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等方式流转耕种;对耕作条件较好的成片抛荒耕地,责令耕地承包户限期复耕复种,到期未恢复耕种的,动员承包户将耕地统一流转耕种;对拒不复耕又不同意流转的,暂停该承包户抛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收归集体所有,同时要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现象的治理力度。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整治耕地抛荒。根据不同撂荒成因和现状,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确保整治措施易操作、见成效。对水源较好的抛荒耕地经过整治,大力推广稻油、稻肥轮作模式;对水源条件差,短期内难以改善的抛荒耕地,实施“宜果则果,宜药则药,宜菜则菜”措施;对冷浸田、深泥田、水淹田改作稻渔或莲渔综合种养;同时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彻底解决水源和耕作难的问题。

三是调整产业结构,提升耕地整治效益。我们把改造提升抛荒耕地的生产条件作为整治耕地抛荒的重点,积极引进市场主体,建成南瓜种植基地x亩、中药材种植基地x亩、稻莲共作基地x亩、稻虾共作基地x亩;正在建设的x亩工厂化鳜鱼养殖基地预计年产值x余万元,可带动x余名群众稳定增收,助力村集体年均增收x万元。

(三)持续深化“两个跟踪”,抛荒整治从“一阵风”变“常态化”

一是常态跟踪进度。镇里专门成立耕地撂荒整治督查组,常态化督查各村撂荒地整治情况,在水稻、油菜种植期每天通报进度。

二是强化跟踪问效。重点对在整治攻坚中畏首畏尾、打不开局面、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同时在各村设置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耕地撂荒行为,督促农户互相监督。

年耕地抛荒实施方案

xx县整治撂荒耕地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耕地产出能力,推动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定粮食面积和粮食产量,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通过落实整治耕地撂荒的系列措施,在全县形成珍惜土地资源、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建立解决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力争20xx年3月下旬前,全县所有撂荒耕地全面复耕。

(一)开展宣传调查,摸清耕地撂荒底数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整治撂荒耕地摆在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群众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治理撂荒耕地的措施,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土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同时,要组织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对弃耕撂荒耕地的承包人、撂荒原因、撂荒面积、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摸排,并登记造册。

(二)落实法规政策,严格依法依规管地1.限期恢复撂荒地种植。各乡(镇)要组织干部深入田间,对辖区内耕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排核实。对无力耕种的(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进行委托管理,种植收益归托管方,农户可继续享受耕地力补贴。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又不委托管理的,暂停发放该承包户的耕地力补贴,待复耕后才可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允许以村规民约形式采取措施防止耕地撂荒。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农户认识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应尽义务,努力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确保县域范围内不出现抛荒撂荒耕地。

对自行育秧的农户,经乡、村两级核实验收后,按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育苗补贴,每亩大田补贴40元。按照“谁种植补贴谁”的原则,对种植“双季稻”(含再生稻)的农户及经营主体早、晚稻均进行稻谷补贴,同时再奖补50元/亩。对种植水稻2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和村股份合作社进行“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部分贴息。对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大型旋耕机、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含植保无人机)、稻谷烘干机等用于粮食生产的相关机械设备的补贴,在农机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20%的购机补贴。

(三)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1.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排灌泵站配套改造、病险水库和山塘除险加固、水源工程建设、农田防护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加强基本农田的水坝、水陂、水沟等排灌设施建设,完善排灌配套设施。

2.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针对撂荒面积较为集中的偏远山区,加大资金投入,修建农村公路,改善交通条件,提高农业效益。

(四)推进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1.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也可采取耕地“托管”模式,引导农民委托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实行委托管理。

2.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能人能手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创优创业投资环境,筑好返乡创业平台,盘活撂荒土地资源,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整治撂荒耕地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水利局、交运局等单位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抓总责任,县财政局要落实好相关奖补政策,县水利局要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县交运局要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确保撂荒地快速复耕。

强化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xx;

奖励先进,对在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不力,耕地撂荒隐瞒不报,出现较大面积撂荒耕地的乡(镇),将约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视情况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分析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遏制抛荒撂荒耕地的长效机制,巩固本次整治成果,防止抛荒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镇党委书记在全市耕地抛荒整治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去年全市发展改革和老区振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有五个方面的值得肯定。

第一,跑政策、强规划,积极稳妥推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2020年,老区振兴系统狠抓《×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落地落实,争取到国家支持政策×项,争取到项目投资×亿元。围绕财政等×个方面,研究提出争取“十四五”国家扶持×的重大政策×项,围绕改革创新发展,提出建设全国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市等重大平台×个和创新基础设施投融资试点政策等重大改革事项×条,高质量完成“十四五”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研究,走在《×规划》涉及的×个市前列。

第二,抓项目、稳投资,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去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亿元,增长×%。尤其是×个市重项目完成投资×亿元,以投资的稳定增长促进了全市的经济增长,gdp增长×%,总量实现×亿元。

第三,助脱贫、惠民生,助推全市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万户×万人,×区县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省级脱贫攻坚调查,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电力扶贫全面完成×个贫困村电力改造,为助推全市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可靠电力保障。丽水-×东西部扶贫协作取得了好的成效。实施扶贫协作项目×个,到位帮扶资金×亿元,引进企业×家,惠及贫困人口×万人,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发展成果。

第四,抓改革、促开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了动力活力。推进经济体制关键领域改革,务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面创新改革,建成西部云谷基地×个、国家星创天地×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家、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家,初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一体化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积极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促成×东北联席会议制度顺利推进,与×、×、×和××、×、××区等城市间友好合作取得新的进展。

第五,战疫情、保民生,在关键时刻起到稳定全局的作用。市、区县发展改革部门主动担起全市稳价保供的牵头职责,不仅保了量,还保了质、保了价。建立“×个市级部门+×个区县”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物资供应保障和市场价格监测,全市未出现价格大幅上涨、哄抢生活物资、生产供应断档的现象,价格系统在稳价方面、粮食物资储备系统在保供方面起到了稳定全局的作用。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也是全市各个方面共同支持的结果,更是发展改革和老区振兴系统干部职工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镇党委书记在全市耕地抛荒整治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面对国家安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强国强军的时代要求,要主动当好“第一责任人”,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市委书记在全市党委第一书记任职大会上的讲话稿,希望大家喜欢。

县(区)委书记担任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是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是落实党管武装的重要制度安排。今天,我们召开会议,主要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强军思想,全面落实中央、中央军委以及省委、省军区各项部署要求,集中宣布x个县(区)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任职,动员激励大家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巩固发展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关系,推动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与国防军队现代化建设互促共进,奋力谱写xx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在此,我代表市委、军分区党委,向新履职的x名同志表示祝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关系是我们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x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紧扣x套指标体系,狠抓“x+xx+x”专项工作,推动全市经济发展高开稳走、民生福祉显著改善、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我们坚持抓经济不忘建国防、谋发展不忘兴武装、救大灾不忘抓备战,面对今年以来xx轮强降雨侵袭,党政军民携手奋进、逆势前行,经受住了重重考验,省委常委、省军区政委xx带领工作组,深入我市xx、xx检查调研防汛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常委、军分区司令员xx任xx抗洪救灾指导小组组长,一线指挥、全力救援;xx深入xx指导参与山体滑坡救援处置工作,军地齐心协力打赢了抗击xx“x?xx”特大暴雨灾害的遭遇战、攻坚战,有效处置了xx“x?x”山体滑坡重大灾害,交出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高分答卷。

党管武装是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根本原则在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中的贯彻和体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不能有丝毫动摇。作为县(区)xx党委第一书记,大家要立足“三新”“三高”“三聚”战略背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管武装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驻x部队某基地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党管武装的历史本源、发展脉络和时代要求,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把兼任第一书记作为高度的政治荣誉和政治信任、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嘱托,牢固树立抓武装就是固国防、促发展、保稳定的理念,做到爱武装、懂武装、管武装、兴武装、强武装,奋力开创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新局面。

一要把准职责定位,强化党管武装政治担当。

党管武装主要管政治方向、管思想建设、管组织队伍、管服务保障、管作用发挥。大家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对待党管武装工作,切实把管武兴武的重任担起来。

要举旗铸魂。坚定不移把习近平强军思想作为统领武装工作的魂、指导动员建设的纲,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教育引导官兵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争当“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铸牢听党指挥的政治思想根基。

要履职尽责。面对国家安全环境的深刻变化和强国强军的时代要求,要主动当好“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双重领导和双向兼职、党委议军、党管武装述职、军事日等制度,议大事把方向,抓具体促落实,真正做到“两个班子”一起建、“两项建设”一起抓、“两副担子”一起挑。

要一体推进。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坚持把武装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目标统一规划,把民兵预备役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内容统一部署,把武装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统一解决,把国防教育纳入全民教育统一实施,把基层武装工作纳入党政工作内容统一考核,努力提高党管武装工作和国防动员建设的质量水平。

二要聚焦重点任务,开创强军兴武崭新局面。

要抓好练兵备战。强化忧患意识、危机意识、打仗意识,大抓实战化军事训练,加强使命课题专攻精练、国防动员指挥演练和群众性练兵比武等重点工作,提升组织动员、快速反应、支援保障能力,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要突出国防动员。充分利用xx红色文化资源,扎实开展党史军史学习宣传教育和全民国防教育,引导广大官兵牢记初心使命、赓续红色血脉、担当强军重任。要摸清摸实经济动员、物资动员、交通战备动员等潜力,扎实做好“一年两征兵”工作,汇聚起全社会关心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磅礴力量。

要建强基层基础。持续加大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力度,选准配强专武干部队伍,不断提升防汛救灾、水上搜救、山地救援等应急队伍专业化水平,有效破解后备力量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短板难题。

三要锐意创新突破,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推进新时代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积极探索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新途径、新模式,确保军民融合发展有新的更大突破。

要强化需求对接。立足县(区)所需与部队所长,常态化沟通衔接,梳理重要领域、重点项目融合清单,推动形成军地双方精准对接、密切协同、融合发展的局面。

要突出产业融合。聚焦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等战略布局,紧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两山”转化等重点领域,抓住“融”这个关键,强化“合”这个牵引,大力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加快“军转民”“民参军”双向互动,为xx实现换道超车提供更加强劲的引擎。

要坚持人才共用。统筹运用军工集团、军队院所和科研机构军地教育资源,用好用活中航工业xxx所分中心等平台,发挥军队在现代信息、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积极培养高层次军地通用专业人才,为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四要深化双拥共建,巩固军地团结鱼水深情。

xx是革命老区,历来就有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要巩固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推进全市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方面要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全力支持配合驻x部队遂行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等任务,深入推进“两征两退”改革,常态开展优待证发放、庆送立功喜报等工作,落实落细退役军人安置优待、随军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入托等政策,营造入伍有光荣感、在伍有优越感、退伍有幸福感的浓厚氛围。

另一方面要深化军地协作。在抓好练兵备战的同时,发动部队官兵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聚焦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争当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主动投身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支持交通、水利、生态等重大项目建设,做好抢险救灾、应急维稳等重大任务,促进地方生产力、部队战斗力、军民凝聚力全面提升。

年镇党委书记在全市耕地抛荒整治工作会议上发言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根据会议安排,我就x镇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情况及对建立耕地抛荒整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简要发言,与大家共同交流学习。

一、基本情况。

x镇位于x县、x县、x县、x市三县一市结合部,原属x县,x年x月x日正式划转至x市。x镇下辖x个行政村x个居委会,x个村民小组,总人口x万余人,国土面积x平方公里,耕地面积x亩。

为集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进一步抑制土地撂荒反弹,近年来我镇因地制宜,采取“x”模式,大力开展“消灭撂荒土地、发展致富产业”攻坚行动,全面整治撂荒耕地x余亩,真正实现让抛荒耕地活起来、产业发展旺起来、群众增收带起来,为打赢粮食安全保卫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全面推进“两个到位”,抛荒整治从“独角戏”变“大合唱”

一是底数摸清到位,压实责任强化管控。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核查耕地抛荒面积,详细掌握耕地抛荒真实情况,建立管控台账,明确包村领导为第一整治责任人。

二是宣传发动到位,营造良好整治氛围。通过召开党员组长会议、下村入户走访、张贴标语、发放致农民的一封信、签订责任状等方式,提高广大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在全镇形成“抛荒整治为人人,人人参与促整治”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扎实实施“三大举措”,抛荒整治从“漫灌式”变“精准化”

对拒不复耕又不同意流转的,暂停该承包户抛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收归集体所有,同时要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现象的治理力度。

对冷浸田、深泥田、水淹田改作稻渔或莲渔综合种养;

同时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彻底解决水源和耕作难的问题。

正在建设的x亩工厂化鳜鱼养殖基地预计年产值x余万元,可带动x余名群众稳定增收,助力村集体年均增收x万元。

(三)持续深化“两个跟踪”,抛荒整治从“一阵风”变“常态化”

一是常态跟踪进度。镇里专门成立耕地撂荒整治督查组,常态化督查各村撂荒地整治情况,在水稻、油菜种植期每天通报进度。

二是强化跟踪问效。重点对在整治攻坚中畏首畏尾、打不开局面、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同时在各村设置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耕地撂荒行为,督促农户互相监督。

三、对建立耕地抛荒整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

1.加强政策激励。对积极参与整治耕地抛荒并发展富民产业的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在安排农田建设、土地流转、现代化农业发展、农业贷款、农业科技培训等项目时予以优先考虑和政策倾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逐步向边远山区农田覆盖,确保农机能下田,沟渠能灌溉。

2.构建耕地抛荒“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建立抛荒耕地台账制度,详细摸清抛荒耕地的农户(或经营主体)姓名、具体地点、面积、抛荒原因等情况,实行台账销号管理。严厉制止新增抛荒耕地,将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纳入年终相关考评内容,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

我的发言完毕。不妥之处,还请各位领导、同志批评指正。也借此机会,诚挚邀请大家多到x走走看看,x的发展离不开大家的关心支持。谢谢!

抛荒耕地治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部署,切实保护好、利用好耕地资源,永泰县印发《进一步整治耕地抛荒实施方案》。

粮食安全事关生存,是保障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和重中之重。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坚持藏粮于地,强化技术支撑,推进制度创新,推动政策落实,充分调动起农民种粮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有效遏制耕地抛荒,在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水稻生产功能区复耕复种。

自2020年4月17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全面开展我县耕地抛荒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摸清底数,实施登记造册。

开展时限:4月17日至4月30日。

具体要求:坚持属地原则,由各乡(镇)政府负总责,严格落实耕地抛荒整治要求,以耕地中已划定的水稻生产功能区为重点整治范围,在边查边治的基础上,全面发动乡(镇)村力量,抓紧摸清抛荒耕地的具体地点、已抛荒时间、面积、原因、性质等详细情况,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在2020年4月25日前完成摸排,并于4月30日前以乡镇为单位将清查结果报送县耕地抛荒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耕地抛荒领导小组将对摸排结果开展抽查。

第二阶段: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施策。

开展时限:5月1日至12月31日。

具体要求:各乡镇要根据抛荒耕地的不同情况,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菜则菜”的原则精准施策,但严禁在已认定的水稻生产功能区新发展林果茶产业、挖塘养鱼等生产活动。要紧盯完成时限,尽快对水田翻耕种植水稻,对旱地翻耕种植旱粮,确保2020年6月底辖区内水稻生产功能区复种率达50%以上,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务。

第三阶段:强化检查验收,落实优惠政策。

开展时限:10月1日至12月31日。

具体要求:县耕地抛荒整治领导小组将在此期间组织督导组到各乡镇开展督导工作,查看相关落实情况,对抛荒耕地整治工作进行验收。由县财政局与农业农村局牵头,根据乡镇上报的材料和《关于促进粮食生产、防止抛荒的七条措施》,及时兑现奖补政策、下拨补助资金。各乡镇要及时汇总上报补种面积、发放奖补资金、落实管护责任,防止复耕耕地再次抛荒或产生新的抛荒耕地。

(一)加大宣传力度。由县政府统一发布关于防止耕地抛荒的通告等政策文件。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等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营造有利于复耕复种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增强广大农民爱惜耕地、管好耕地、用好耕地的自觉性,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力量,主动参与防止耕地抛荒。

(二)鼓励代耕代种。研究出台《关于促进粮食生产、防止抛荒的七条措施》等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加大耕种、禁止抛荒。对抛荒一年以上的,村集体依法依规追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按每亩299元收缴违约金,收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违约金统一上交乡镇。连续抛荒二年的,经书面催告后,村集体依法依规收回经营权,并组织流转或代耕代种。抛荒撂荒连续三年以上的,经书面催告后,拒不复耕复种的,村集体逐级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并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纳入本级信用信息平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群体承包经营耕地抛荒撂荒的,视具体情况分类施策,由乡镇组织村集体组建代耕专业队代为耕种,对代耕经营主体给予奖励。鼓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出台政策,鼓励复耕抛荒耕地。各乡镇要充分发动辖区内拥有机械化耕作设备的种粮大户,组建农机社会化服务团队,为群众提供机械化代耕服务。

(三)完善基础设施。一要提升耕地质量。各乡镇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根据立地条件将拟建设区域周边零星抛荒耕地地块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统筹实施土地平整,减少田块细碎化程度并提升耕地质量等别。二要完善水利设施。对具备条件的旱地增加灌溉设施提质改造为水田,实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提高耕地质量等别,增加新增耕地(水田)数量。三要整修机耕道路。各乡镇要根据受益人口数量和群众出行、农业机械操作和转移、中小型农用机动车运输等实用情况,整修机耕道路。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村道、机耕路修建政策及资金扶持倾斜,以便农业生产运输。

(四)强化农资备供。各乡镇要组织镇村干部及农技人员指导农户备齐备足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膜、农药、农机等相关生产资料。组建县乡农技专家服务队,开展技术指导,引导农民多种地、种好地。县农业农村局、供销社要时刻关注农资市场动向,强化监管并确保农业生产所需物资不断供、不涨价、质量优、服务不断档。

(五)促进土地流转。要充分发挥县、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作用,促进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流转,充分发挥农业规模化种植效应。

(一)鼓励早稻扩大种植面积。由各乡镇统筹安排资金,对种植早稻的经营主体、农户,按照实际种植早稻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300元/亩;种植双季晚稻的,在早稻补助基础上,另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亩;发展再生稻的,在早稻补助基础上,另给予一次性补助50元/亩。

(二)鼓励中晚稻种植面积。对集中连片种植中稻、晚稻3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按照实际种植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亩。

(三)鼓励流转土地种植水稻。对流转土地在2020年用于种植水稻面积5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流转租金补助300元/亩。

(四)鼓励代耕代种抛荒地(含农村闲置地)用于种植粮食。给予代耕代种抛荒地种植水稻的村集体,按照实际面积一次性补助500元/亩;代耕代种其他粮食作物的,按照实际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200元/亩。给予退果树、茶叶、油茶、林木等经济作物,还耕种植水稻的村集体,按照实际面积一次性补助800元/亩;种植其他粮食作物,按照实际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元/亩。给予开垦烂泥田或耕种机动车无法抵达,无宽度1米以上机耕路的边远耕地的种植水稻的村集体,按照实际面积一次性补助700元/亩;种植其他粮食作物的,按照实际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400元/亩。

(五)鼓励工厂化育秧。给予单次水稻工厂化育秧规模超过5000盘的育秧经营主体,单盘育秧盘长×宽为50厘米×25厘米,每盘给予一次性补助2元。农业经营主体采购机械抛秧机具,一次性补助购机总金额的1/2。农户自行购买水稻育秧盘育秧的,单盘育秧盘长×宽为50厘米×25厘米,每盘给予一次性补助1元。

(六)扶持农机社会化服务团队。农机社会化服务团队总农机具不少于15台(套)的,采购农机具中应包含微耕机、小型挖掘机、抽水机、抛秧机、收割机、机库等,购机总额及机库建设总费用不低于60万元,一次性补助企业20万元。

(七)加大耕地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修建生产路(宽度不小于2米),给予乡(镇)一次性补助每千米1万元;开沟修渠,强化农田灌溉设施,给予乡(镇)一次性补助每千米2万元;修复毁坏沟渠,清除淤泥、杂草,给予乡(镇)一次性补助每千米1万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耕地抛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村级干部包组的耕地抛荒撂荒整治责任制,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政府办、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抛荒耕地复耕工作负主体责任,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抛荒耕地复耕的组织领导、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面积核实、整治整改等工作。村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具体整治工作。

(二)全面推动落实。成立6个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督导组,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赴20个涉农乡镇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督导,对照工作台账,逐一排查,到田间地头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各督导组于每周五上午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督导工作情况。各乡镇实行动态监测、销号管理,每周定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实行绩效考评。将耕地抛荒工作纳入县绩效考核体系,组织开展考核工作;未实现年度目标的乡镇当年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考核优秀的乡镇给予全县通报表扬。

(四)强化责任监管。县督导组要强化督导,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抛荒治理进度慢、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约谈、诫勉、效能告诫等。10月1日起,村辖区内抛荒撂荒累计面积5亩以上的,给予村集体黄牌警告,并对乡(镇)包村干部和村主干给予问责。乡(镇)辖区内抛荒撂荒累计面积30亩以上的,给予乡(镇)红牌警告,并对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问责。对按期完成任务的村集体,乡(镇)将收缴的违约金全额划拔村集体作为工作经费。

镇党委书记在全市耕地抛荒整治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大家要坚持系统思维、国际视野和开放心态,善于把握规律,创造性抓好贯彻落实,真正让决策变成实践,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党委书记在全市党代会上发表讲话,希望大家喜欢。

同志们:

今天上午闭幕的中国共产党南宁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委和市纪委。刚才,市委十三届一次全会又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委常委会,通过了市纪委一次全会的选举结果,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在这里,我代表新一届市委常委会,对同志们的信任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全会选举我担任市委书记,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决心与同志们一道,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勇开新局,严于律己、廉洁干事,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与重托。

在我们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大历史时刻,在全区“十四五”开局起步、奋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关键时期,首府南宁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市委领导班子,担负着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加快推动南宁高质量发展的历史重任。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托与厚望,倍加珍惜新时代提供的机遇和舞台,倍加珍惜全市党员干部群众的信任和期待,团结带领全市上下一张蓝图干到底,奋力谱写首府“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努力交出一份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优异答卷。

借此机会,我就加强市委班子建设,提几点希望和要求,与大家共勉。

一是要始终坚持对党绝对忠诚,在践行“两个维护”上当先锋作表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党忠诚,是共产党人首要的政治品质。大家要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坚定不移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对党绝对忠诚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实际工作中,坚决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方向、确定的路线开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引领首府发展全局,切实做到对标对表、紧跟紧随,坚决贯彻、坚定执行,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首府不折不扣落细落实。

二是要始终坚持真抓实干,在推动发展上当先锋作表率。

任何宏伟蓝图,只有真抓实干才能转化为现实。这次党代会提出大力推进“六个全面提质”,勇当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的排头兵,奋力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实现赶超跨越等目标任务,这是新一届市委班子重大的责任和使命。希望大家切实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按照“四定”要求,对各项工作进行项目化、清单制管理,落实到单位、具体到项目、细化到岗位、量化到个人,确保事事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思想上要有“领”的能力,行动上要有“导”的水平,坚持以上率下、带头示范,广泛调动激发各方面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围绕既定的目标任务,咬定青山不放松,切实将党代会精神转化为狠抓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

三是要始终坚持善作善成,在团结奋进上当先锋作表率。

善作善成既是坚毅决心,更是庄重承诺。大家要坚持系统思维、国际视野和开放心态,善于把握规律,创造性抓好贯彻落实,真正让决策变成实践,把任务变成行动,将目标变成现实,确保把事干成、把事办好。同时,团结是干事之本、成事之基。大家要珍惜团结共事的难得缘分,坚持干事“一条心”,时刻以党的事业为重、以全市大局为重、以人民利益为重,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打造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的领导集体。要坚持工作“一盘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市委议事和决策机制,做到凡属重大问题都要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决定;严格落实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坚持在职责上分、思想上合,在工作上分、目标上合,做到分工不分家。要坚持发展“一股劲”,把发展的方向、工作的重点和主观的努力有机结合起来,拿出“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做到定了就干、干就干成、干就干好,齐心协力把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把庄严承诺变为累累硕果。

四是要始终坚持造福于民,在践行宗旨上当先锋作表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大家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从最广大人民利益出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要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在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上下更大功夫,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各族人民,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五是要始终坚持严守纪律,在清正廉洁上当先锋作表率。

打铁必须自身硬。大家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保持高尚追求和健康情趣,坚决抵御各种诱惑,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要坚持严的主基调,带头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从严管理监督干部队伍,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严格教育管理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自己清、家人清、身边清,引领带动全市上下共同守护好、巩固好首府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以上五个方面,既是新一届市委班子自身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希望大家相互提醒、共同勉励、自觉遵守。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把新一届市委班子建设成为让党放心、让群众有信心的坚强领导集体。

同志们,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担当。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和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善作善成、造福于民,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加快推动南宁高质量发展,为勇当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镇党委书记在全市耕地抛荒整治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2020年,面对能源价格断崖式下跌、市场需求严重不足和企业外部条件更趋严峻的形势,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突出抓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工业经济运行呈现缓中趋稳、稳中向好态势。工业增加值增速降幅逐季收窄,全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x亿元,同比下降x%。非能源工业实现增加值x亿元,同比增长x%。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三增三降”:生产原煤x万吨,同比增长x%;生产天然气x亿方立方米,同比增长x%;生产卷烟x万箱,同比增长x%。生产原油x万吨,同比下降x%;加工原油x万吨,同比下降x%;发电量x亿千瓦时,同比下降x%。主要工作措施有:

(一)强化任务落实,全力促进工业稳增长。一是夯实责任。将全年目标任务落实到县区、到企业、到部门,制定完成时间表、路线图,落实责任主体,加强督查考核。二是加强沟通。建立了与重点工业企业的定期协调沟通机制,多次深入企业进行对接,及时了解企业需求,解决生产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企业全面完成生产任务。三是落实政策。制定了促进工业稳增长的十条措施,从稳定原油生产、扩大煤炭生产、加大天然气开发、强化生产要素保障等方面加强政策支持,有力地促进工业经济稳增长。

(二)扎实开展企业帮扶,全力保障生产要素。深入开展了“市县两级百名领导帮扶百家工业企业”活动,各帮扶领导高度重视,及时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结合企业发展状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帮扶规划。通过帮扶,使干部得到锻炼,企业得到帮助,经济得到发展。一是创造良好环境。以问题为导向,全力以赴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梳理问题x条,已帮助解决x条,问题解决率达x%。通过问题的解决,为企业生产创造了良好环境。二是缓解融资难题。充分发挥政银企三方沟通平台作用,共举办x次政银企座谈会,促成x家银行与x户企业签订了总金额x亿元项目贷款合同。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组织我市新增产能项目进行了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落实贷款资金x万元,贴息资金x万元,有效地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问题。三是加强产销对接。召开了x,并组织相关企业参加了……等一系列展销会,开拓了视野、展示了企业、拓展了产品销路,工业产品产销率达到x%。四是效益得到提升。通过帮扶工作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企业效益提升,被帮扶的x户企业中,截至2020年末企业产值实现同比增长的有x户,增长面达到x%,x个县区中x个县区帮扶企业工业总产值同比实现正增长。

(三)狠抓项目建设,促进工业转型升级。一是工业园区建设提速。全市县域工业园区新增入园企业x户,入园企业达到x户,新增建成投产项目x个,实现营业收入x亿元,同比增长x%。二是项目建设取得进展。黄陵煤矸石电厂、延川天然气液化、黄龙太阳能光伏、双翼石化技改等一批项目建成投产。富县煤气油资源综合利用、大唐热电联产、富县华能电厂等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工业项目建设的强力推进,为全市工业稳增长提供了有力的支援。三是新增产能取得突破。2020年,我市新增产能项目x个,总投资额达x亿元,其中已经达产达效的x个,新增产能达x亿元。一大批工业项目的建成投产,有力的促进了工业进一步转型升级,为我市工业经济提供了新的增长动力。

(四)加强运行监测,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一是加强调度。按照“算指标帐、开问题会、抓具体事”的原则,定时召开工业生产调度会议,列出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促部门和县区按时限办理,确保企业在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能快速、有效得到解决。全年共召开调度会议x次,共收集企业提出的x个具体问题,协调督促相关县区和部门已解决x个,保障了工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二是强化监测。加强对重点县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监测,突出监测的实效性。共印发《送阅件》x期,对工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有效建议措施,促进了各县区、各重点企业工业经济的稳定发展。进一步加强了工业统计工作,重点突出统计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

回顾2020年,困难重重,全市工业人攻坚克难、奋力拼搏,付出了艰辛努力,成绩来之不易,但仍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县域工业发展不平衡。x个县区工业增加值增速呈“七增六降”格局,增速高的增长达x%以上,相反,增速下降的最多也达到了负增长x%。工业产值最高县是最低县的x多倍,县域工业发展极不平衡。二是主要工业产品“量价齐跌”。从产量看,原油同比下降x%。从价格看,原煤平均计算价格较同期减少x元/吨;原油平均计算价格较同期减少x元/吨;成品油综合平均计算价格较同期减少x元/吨。主要工业产品量价齐跌,拉动规上工业增加值下降了x个百分点。三是新的工业经济增长点尚未形成。新的重大工业项目正在建设,建成投产尚需时日,短期难以拉动工业增长,工业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仍很艰巨和漫长。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年耕地抛荒实施方案集合

粮食安全事关生存,是保障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和重中之重。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坚持藏粮于地,强化技术支撑,推进制度创新,推动政策落实,充分调动起农民种粮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有效遏制耕地抛荒,在20xx年底前全面实现水稻生产功能区复耕复种。

自20xx年4月17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全面开展我县耕地抛荒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摸清底数,实施登记造册。

开展时限:4月17日至4月30日。

具体要求:坚持属地原则,由各乡(镇)政府负总责,严格落实耕地抛荒整治要求,以耕地中已划定的水稻生产功能区为重点整治范围,在边查边治的基础上,全面发动乡(镇)村力量,抓紧摸清抛荒耕地的具体地点、已抛荒时间、面积、原因、性质等详细情况,以行政村为单位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在20xx年4月25日前完成摸排,并于4月30日前以乡镇为单位将清查结果报送县耕地抛荒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耕地抛荒领导小组将对摸排结果开展抽查。

第二阶段: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施策。

开展时限:5月1日至12月31日。

具体要求:各乡镇要根据抛荒耕地的不同情况,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菜则菜”的原则精准施策,但严禁在已认定的水稻生产功能区新发展林果茶产业、挖塘养鱼等生产活动。要紧盯完成时限,尽快对水田翻耕种植水稻,对旱地翻耕种植旱粮,确保2020年6月底辖区内水稻生产功能区复种率达50%以上,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务。

第三阶段:强化检查验收,落实优惠政策。

开展时限:10月1日至12月31日。

具体要求:县耕地抛荒整治领导小组将在此期间组织督导组到各乡镇开展督导工作,查看相关落实情况,对抛荒耕地整治工作进行验收。由县财政局与农业农村局牵头,根据乡镇上报的材料和《关于促进粮食生产、防止抛荒的七条措施》,及时兑现奖补政策、下拨补助资金。各乡镇要及时汇总上报补种面积、发放奖补资金、落实管护责任,防止复耕耕地再次抛荒或产生新的抛荒耕地。

(一)加大宣传力度。由县政府统一发布关于防止耕地抛荒的通告等政策文件。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对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等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营造有利于复耕复种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增强广大农民爱惜耕地、管好耕地、用好耕地的自觉性,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力量,主动参与防止耕地抛荒。

(二)鼓励代耕代种。研究出台《关于促进粮食生产、防止抛荒的七条措施》等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加大耕种、禁止抛荒。对抛荒一年以上的,村集体依法依规追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按每亩299元收缴违约金,收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违约金统一上交乡镇。连续抛荒二年的,经书面催告后,村集体依法依规收回经营权,并组织流转或代耕代种。抛荒撂荒连续三年以上的,经书面催告后,拒不复耕复种的,村集体逐级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并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纳入本级信用信息平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群体承包经营耕地抛荒撂荒的,视具体情况分类施策,由乡镇组织村集体组建代耕专业队代为耕种,对代耕经营主体给予奖励。鼓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出台政策,鼓励复耕抛荒耕地。各乡镇要充分发动辖区内拥有机械化耕作设备的种粮大户,组建农机社会化服务团队,为群众提供机械化代耕服务。

(三)完善基础设施。一要提升耕地质量。各乡镇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根据立地条件将拟建设区域周边零星抛荒耕地地块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统筹实施土地平整,减少田块细碎化程度并提升耕地质量等别。二要完善水利设施。对具备条件的旱地增加灌溉设施提质改造为水田,实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提高耕地质量等别,增加新增耕地(水田)数量。三要整修机耕道路。各乡镇要根据受益人口数量和群众出行、农业机械操作和转移、中小型农用机动车运输等实用情况,整修机耕道路。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村道、机耕路修建政策及资金扶持倾斜,以便农业生产运输。

(四)强化农资备供。各乡镇要组织镇村干部及农技人员指导农户备齐备足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膜、农药、农机等相关生产资料。组建县乡农技专家服务队,开展技术指导,引导农民多种地、种好地。县农业农村局、供销社要时刻关注农资市场动向,强化监管并确保农业生产所需物资不断供、不涨价、质量优、服务不断档。

(五)促进土地流转。要充分发挥县、乡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作用,促进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流转,充分发挥农业规模化种植效应。

(一)鼓励早稻扩大种植面积。由各乡镇统筹安排资金,对种植早稻的经营主体、农户,按照实际种植早稻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300元/亩;种植双季晚稻的,在早稻补助基础上,另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亩;发展再生稻的,在早稻补助基础上,另给予一次性补助50元/亩。

(二)鼓励中晚稻种植面积。对集中连片种植中稻、晚稻3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按照实际种植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100元/亩。

(三)鼓励流转土地种植水稻。对流转土地在2020年用于种植水稻面积5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流转租金补助300元/亩。

(四)鼓励代耕代种抛荒地(含农村闲置地)用于种植粮食。给予代耕代种抛荒地种植水稻的村集体,按照实际面积一次性补助500元/亩;代耕代种其他粮食作物的,按照实际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200元/亩。给予退果树、茶叶、油茶、林木等经济作物,还耕种植水稻的村集体,按照实际面积一次性补助800元/亩;种植其他粮食作物,按照实际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元/亩。给予开垦烂泥田或耕种机动车无法抵达,无宽度1米以上机耕路的边远耕地的种植水稻的村集体,按照实际面积一次性补助700元/亩;种植其他粮食作物的,按照实际面积给予一次性补助400元/亩。

(五)鼓励工厂化育秧。给予单次水稻工厂化育秧规模超过5000盘的育秧经营主体,单盘育秧盘长×宽为50厘米×25厘米,每盘给予一次性补助2元。农业经营主体采购机械抛秧机具,一次性补助购机总金额的1/2。农户自行购买水稻育秧盘育秧的,单盘育秧盘长×宽为50厘米×25厘米,每盘给予一次性补助1元。

(六)扶持农机社会化服务团队。农机社会化服务团队总农机具不少于15台(套)的,采购农机具中应包含微耕机、小型挖掘机、抽水机、抛秧机、收割机、机库等,购机总额及机库建设总费用不低于60万元,一次性补助企业20万元。

(七)加大耕地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修建生产路(宽度不小于2米),给予乡(镇)一次性补助每千米1万元;开沟修渠,强化农田灌溉设施,给予乡(镇)一次性补助每千米2万元;修复毁坏沟渠,清除淤泥、杂草,给予乡(镇)一次性补助每千米1万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耕地抛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村级干部包组的耕地抛荒撂荒整治责任制,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县政府办、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抛荒耕地复耕工作负主体责任,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抛荒耕地复耕的组织领导、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面积核实、整治整改等工作。村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责落实具体整治工作。

(二)全面推动落实。成立6个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督导组,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分赴20个涉农乡镇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督导,对照工作台账,逐一排查,到田间地头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各督导组于每周五上午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督导工作情况。各乡镇实行动态监测、销号管理,每周定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实行绩效考评。将耕地抛荒工作纳入县绩效考核体系,组织开展考核工作;未实现年度目标的乡镇当年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考核优秀的乡镇给予全县通报表扬。

(四)强化责任监管。县督导组要强化督导,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抛荒治理进度慢、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约谈、诫勉、效能告诫等。10月1日起,村辖区内抛荒撂荒累计面积5亩以上的,给予村集体黄牌警告,并对乡(镇)包村干部和村主干给予问责。乡(镇)辖区内抛荒撂荒累计面积30亩以上的,给予乡(镇)红牌警告,并对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问责。对按期完成任务的村集体,乡(镇)将收缴的违约金全额划拔村集体作为工作经费。

年耕地抛荒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耕地抛荒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综合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通过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大力发展抛荒耕地农业生产,努力减少耕地季节性抛荒,坚决制止多年性抛荒,确保耕地不抛荒。

(一)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一是完善土地经营制度,强化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加快土地流转。对常年性抛荒耕地可由乡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的政策法规的规定,收回其承包经营权,重新进行发包或租赁。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租赁抛荒耕地从事农业开发,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农户通过转包、租赁、转让、入股、互换等方式进行土地流转,促进土地向种植大户和经济能人集中,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二是围绕做大做强超级稻等农业主导产业,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土地流转。

(二)建立抛荒耕地约束机制。对弃耕抛荒的严格按照《土地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并组织恢复耕种。严格执行农业补贴政策。水稻良种补助、粮食直补、农机补贴及其他综合补贴必须依法依规补贴给直接经营者,不得发放给土地承包者。

(三)抓好抛荒耕地农业生产。对具备生产条件的抛荒耕地要结合秋冬季农业生产,指导农户改种或抢种玉米、马铃薯、红薯、大豆等旱粮作物和蔬菜,提高土地复种指数和经营效益。对因地下开采、干旱缺水和洪灾损毁而抛荒的耕地要采取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土地整理,大力改善生产条件,积极发展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

(四)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乡党委、政府将抛荒耕地治理工作纳入全乡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责任体系,强化工作责任,严格考核评比,对治理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村、乡直有关单位要大力宣传《土地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土地流转政策,以及制止耕地抛荒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全乡广大干部群众抓好抛荒耕地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村要将治理耕地抛荒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将任务落实到人,并明确治理时限,限时完成治理工作任务。

(三)加强配合,狠抓落实。乡村干部要迅速深入村组,逐村逐户摸清耕地抛荒底子,逐丘逐块提出解决办法。要及时向农户下发抓好抛荒耕地农业生产的通知,明确抛荒耕地治理目标、时限和措施,及时掌握耕地治理情况。

年耕地抛荒实施方案集合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部分农民在城镇定居并从事非农工作,各村均出现不同程度耕地抛荒撂荒现象,农业生产受到较大影响。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推动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确保农业增产增收增效,镇人民政府决定对农村耕地撂荒进行集中整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纠正和逐步解决农村承包耕地管理中出现弃耕撂荒、毁损耕地等现象和问题,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农村生产经营,促进“三农”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全镇农业人口2.9万人,耕地面积1.1万亩,人均耕地0.37亩。据不完全统计,全镇常年弃耕撂荒耕地面积将近1000多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0%,若加上改变用途和损毁耕地,面积更大、比例更高,对农业生产经营十分不利。

加强农村耕地承包管理,规范耕地承包流转,提高耕地利用率,全镇范围内抛荒撂荒现象得到根本好转。

为加强对农村耕地撂荒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镇农村耕地撂荒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至8月30日)。主要任务:一是召开全镇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二是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三是发放《致全镇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大对农村耕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对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要想法设法将政策送达到其本人。各村于8月30日前将宣传启动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报镇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调查摸底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各村要深入各农户和田间地头,对土地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四至座落、流转或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并于9月10日前将撂荒摸清的情况汇报材料及整治工作方案报镇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1日至12月20日)。镇整治工作组、各村(居)委会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进行梳理,对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撂荒的,由各村下发复耕通知书限期复耕,限期未耕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并对该撂荒耕地的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违规改变耕地性质用于非农建设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该耕地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对弃耕但愿意流转出来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土地承包合同依然有效,涉农补贴照常发放;对损毁耕地的农户,限期恢复原貌,恢复前停发涉农补贴,拒不恢复的,由村集体收回并恢复,涉农补贴归集体所有。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0日)。镇整治工作组、各村委会在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县里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进行验收。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耕地撂荒现象依然存在的,将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终农业农村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对制止耕地撂荒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