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实用19篇)

小编: 纸韵

工作计划书还可以作为工作进展的参考依据,方便我们对工作进行监控和评估。希望以下的工作计划书范文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工作计划书的编写方法。

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

3、7月10日至13日征集监票人,别墅组团代表3人、复式楼组团代表3人、商业组团代表1人合计7人组成业主监票小组,对投票和计票、开票情况进行监督。

4、7月14日前物业公司负责在岗亭设置2处封闭式投标箱。

5、7月14日上午开始投票,业主可在岗亭签名领取选票现场投票,未入住户由物业公司负责电话通知业主前来投票,未交楼的空置房屋由开发商进行投票。

6、根据业主签领选票情况统计,如未超过绝对多数的情况,则由物业公司和监票组人员进行上门催票,直至超过多数情况。

7、选票超过半数后即可开票,正式开票邀请居委会派人参加。

8、开票结果进行公告。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总结

第一条昌邑市北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是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的有关规定成立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是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在实施物业管理工作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非法人组织。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本业主委员会接受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本物业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舒适、文明的环境。

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

20xx年即将结束,为进一步提升小区品质,规范业委会工作,更好的为小区业主服务,经业委会成员讨论,20xx年业委会工作计划如下:

xxxx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于20xx年制定,近几年国家法律法规有了变化,小区情况也发生了变化,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计划于20xx年1-2月份完成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完善工作。

2、小区西门(8栋附近)侧门是否开通。

部分业主建议,开通小区侧门,方便接送孩子上下学、购物、散步等。因改变小区规划,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需征询全体业主意见。

3、地面非机动车车棚及充电桩建设。

xxxx小区入住率越来越高,非机动车数量增长迅速,非机动车停车位及充电桩日益紧张,业委会在20xx年和20xx年分别组织过二次征询,业主大会都没有通过。现因部分业主强烈要求,计划20xx年再次征询。如征询通过,将公开招标施工单位。

4、地下人防车库地面维修。

xxxx小区人防车位及公共区域维修,计划在20xx年1-2月份完成地面维修的调研工作。如征询通过,将聘请第三方专业监理公司介入,对车库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以上四项工作都需要召开业主大户征询全体业主意见,计划在20xx年3月份进行,请业主们关注业委会和物业通知。会根据投票结果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安排工作。如工作能进行,过程公示,投票结果(明细到户)公示!欢迎业主监督!

3、紧急、应急事项的沟通、协调、处理。

2、春节长假期间小区内安保工作,并督促物业制定好节日期间值班及应急方案;

需要征询的'四件事项进行前期工作准备;。

2、督促物业对小区绿化检查,安排补植计划,跟进进展并检查补植情况;。

1、聘请第三方,对物业管理的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2、五一节小长假期间小区内安保工作,并督促物业制定好节日期间值班及应急方案;

3、根据征询意见跟进业户大会投票同意的工作;。

根据征询意见跟进业户大会投票同意的工作;。

1、根据梅雨季情况,关注地下车库渗漏情况,并督促物业及时排水,并找到维修方案;。

2、督促物业消防设施检查、管理;。

1、业委会的账目半年公示,并准备半年工作总结;。

2、提醒物业防洪、降暑,人员及设备设施安全;。

根据6/7两个月地下车库渗漏情况,落实整改、维修方案;。

国庆节长假期间小区内安保工作,并督促物业制定好节日期间值班及应急方案;

1、督促物业对小区绿化进行补植,并检查补植情况;。

2、督促物业对业主大会投票同意的工作阶段性质量检查;。

提醒物业冬季设备设施保暖防寒工作,降雪应急安排;。

1、督促物业消防设施检查、管理;。

2、业委会的账目半年公示;。

3、总结一年的工作,并制定下一年的工作计划。

以上工作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正。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总结

3.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

4.向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维修基金,以及其管理的业主其他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

5.听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建议和质询,接受业主监督;。

8.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9.保障本区域内物业管理目标的实现;。

10.业主代表大会要求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委员会研究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符合本章程的宗旨规定并事先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项,应当召开委员会会议。

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位委员会成员有一票表决权。

第十二条委员会会议每1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委员会成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时,可以召开委员会会议。

第十三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也可以由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会议。

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召集人应当事选通知委员会成员讨论的议题,并事先告知有关情况,有书面材料的,应事先发给。主任不管因任何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主任(或由执行秘书)代替。

第十四条委员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出席。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项,须经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可以邀请业主代表、物业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代表、及期限相关人员(如)。列席人员可以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第十六条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当在3日内向全体业主公布。

第十七条委员会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会成员和记录人应当在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委员会成员应当对委员会的决定事项负责。委员会决定的事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规定,致使业主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参与决定该事项并造成该决定的委员会成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反对该违法、违章决定的委员会成员可以免除责任,对该决定在表决时表明异义,并记载在会议记录的,也可以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本委员会的成员由业主代表大会在符合下列条件的业主中选举产生。

1.能遵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业主公约和本章程。

3.热心公益事业;。

4.品行端正无劣迹。

第二十条委员会成员缺额时,应在下一次业主代表大会上补选。

第二十一条委员会成员因将自己的物业出售、交换、赠予他人,失去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资格的,其委员会成员的资格即行丧失。

第二十二条委员会成员辞职的,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提交辞呈,由委员会会议接受其辞职的,提交下一次业主代表大会备案。

第二十三条不再担任委员会成员的,应当在离任的'3日内将其管理,保存的本委员会的文件、资料、帐薄及有关的财物移交给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3.监督维修基金的帐目管理;。

3.提议召开委员会会议;。

5.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二十六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本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业主利益,不得利用其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业主的财产和业主的公共利益。

第二十七条业主委员会成员不得挪用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维修基金及其他资金,不得将上述资金借贷他人,也不得以上述资金为自己或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事宜,不得以个人名义与本委员会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

第二十九条委员会成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本章程规定,造成业主共同利益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经费和财物来源。

第三十条委员会的经费来源:由业主代表大会决定。

第三十一条委员会的开支范围:(列明开支事项,如业主代表大会和委员会会议费用,必要的办公费,有关人员的津帖等)。

第三十二条委员会应当建立财务制度。每三个月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

第三十三条委员会的办公用房和其他财物(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另外,可根据实际情况,专门规定维修基金的管理事宜)。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或本章程的修订须经业主代表大会占全体业主二分之一(或五分之三、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业主代表大会按前款规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规定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式自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起实施。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总结

第十二条本业主委员会委员从业主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在任期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由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担任。但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委员,已担任的须停任,并由下次业主大会确认:

(一)个人已宣告破产或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期间该企业破产3年内的;。

(二)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而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无故缺席会议3次以上;。

(四)已不是业主;。

(五)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部门认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六)已以书面形式辞职的;。

(八)其他不适宜担任本会委员的'情形。

(一)委员有下列权利。

2、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二)委员有下列义务。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停任时,须在停任后1周内,将管理和保存的属于业主委员会的资料、财务等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总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本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本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应当由业主担任。本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

第二条本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三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第四条本会代表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区域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开发建设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筹委会推荐本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本会设委员________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________名,本会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

本会聘任执行秘书(或秘书长)一名,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执行秘书可以不是委员或业主。

本会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第七条本会权利:

2.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管理服务费、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使用方法;。

4.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用费概预算及决算报告;。

5.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工作;。

6.修订业主公约、本会章程。

第八条本会义务:

4.保障本物业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5.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6.本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的公共利益。

第九条本会召集业主大会可采取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

第十条下列人员经本会决定可获得适当津贴:

1.本会主任;。

2.本会副主任;。

3.本会执行秘书;。

4.本会同意的其他人员。

第三章会议。

第十一条本会会议每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

第十二条本会会议的召开应由召集人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

第十三条本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四条本会召开会议时,可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和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当本物业有三分之一以上为出租时,必须聘请相当于本会委员三分之一以上人数的承租人代表为聘请委员,并通知其列席本会会议。

第十五条本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在自己已投过的一票外,再投一票决定票(赞成或反对),但此规定不适用对其本人或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事项。

第十六条本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涉及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应由与会的全体委员签署。

第四章委员。

第十七条本会委员由业主大会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人数为单数,最多不超过十五人。

第十八条本会委员由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担任。

第十九条本会委员的撤换、增减,由本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本会委员,已担任的必须停任,并由下次业主大会确认:

1.已不是业主;。

2.无故缺席会议连续三次以上;。

3.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而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4.有违法犯罪行为已被司法部门认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本会委员的。

第二十一条任何委员停任时,必须在停任后半个月内将其管理、保存的本会文件、资料、账簿以及属于本会的所有财物移交给本会。

第二十二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2.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3.有权参与本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具有对本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二)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第五章经费与办公用房。

第二十三条本会的经费由__________费用中支出。

第二十四条本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有关人员的津贴;必要的.日常办公等费用。经费收支账目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每季度向本会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公布。

第二十五条本会的办公用房由__________解决。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定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本会的解散与终止,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解散或终止。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同时报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组织召开临时业主大会,通过实名投票的`方式对“是否同意授权业委会在本届任期内对小区公共部分进行广告招商等经营性活动暨收益进行合理分配、使用(收益主要用于小区公益事业和业委会办公经费)和费用收支公示。”的议案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决定是否和广告商续签合同。

二、为避免变压器(全体业主所有)后续管理风险,维护好全体业主的利益,做好小区变压器移交供电局的相关工作。

三、拟争取社区服务中心的帮助,以业委会、物业、社区赞助商联合方式,在小区搞一场以“和谐江南平安御景”为主题的大型社区活动,构建新时代“和谐、平安”的邻里关系。

四、继续监督平安物业的各项工作,结合平安物业试用期的服务质量执行情况,推动后续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工作。

六、处理一些突发事宜。

七、召开业委会年底总结大会。

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

为维护广大业主切身利益,改善小区现行状况,业委会根据前期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在车辆管理、安全问题、环境设施改善、老旧小区改造、房屋租赁与使用、宠物饲养与管理、社区活动开展等方面拟定了工作计划:

一是通过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规划增加停车位、制定科学停车制度等措施改善机动车停车现状。二是规划、调整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数量、设施,改善非机动车乱停放、难停放问题。三是合理规划小区内部行车路线,使车辆出入更畅通。

一是争取实现小区摄像头全覆盖,扫除监控盲区。二是针对门禁增加远程开门功能,协调增加人脸、指纹识别和密码功能,兼顾便捷和安全的双向诉求。三是督促解决电梯、墙砖脱落等公共部分问题,协调解决部分业主户内建筑受损问题。

一是恢复绿化种植。二是改善小区卫生状况。三是修整、新建小区设施,包括大门处景观、花园景观,儿童乐园及其他健身休闲场所。

针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摸清具体问题和诉求,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积极协调促成。同时,密切关注其他政策项目。

加强政策宣讲,积极引导,规范租后的使用行为,协调邻里关系,化解邻里矛盾。收集、整理出租、求租信息,使房主和租户都有更多选择,疏堵结合,打造和谐的服务型小区。

加强宣传,加强引导,加强劝诫。尊重饲养人权利,保障其他业主权益。

向社区寻求帮助,积极开展新的政策宣传活动,引进热心公益活动,倡导睦邻友善,倡议保持环境卫生。创造机会,增进邻里交流,增进邻里感情。

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指导下,在广大业主的支持下,在物业服务公司的配合下,中亨都市花园小区一定会重塑昔日辉煌。绿草茵茵,墙明路净,安全舒适,邻里和睦的“新中亨”很快就会到来。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总结

****小区业主委员会经过本小区业主大会的民主推荐和选举程序,在广大业主积极的投票参与下,于xx年8月15日正式成立。在成立至今短短4个多月时间里,业主委员会本着为小区负责、为业主维权的服务理念,对全体业主的维修基金、物业公司实施的各项工程、绿化、保洁、保安等日常事务进行了接管和监督。现就相关工作向全体业主作如下汇报:

1,关于健身器材的安置。

经收集意见、多方协调沟通以及业主委员会讨论、表决,小区健身器材的安置地点最后设立在二期小河西侧的水泥亲水平台上。经费由街道和开发商支付。健身设施有跑步器、划船器、仰卧锻炼器、推掌器等,共安置8个,品种多样,色彩丰富,兼顾了老年与中青年不同的锻炼需要。发觉该处存在“容易滑倒”的安全隐患后,业委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海月物业公司提供了主动配合,拟施行对地面进行打毛处理。这些设施安装后,业主反映基本满意。

2,关于儿童乐园的改扩建。

经****小区业主委员会与五方房地公司多次协调,业委会积极采纳了广大业主的建议,同时兼顾了儿童乐园周边业主的意见,本小区儿童乐园的改扩建的方案于当年11月完成选型,安装位置不变,数量比原来有所增加,质量有所提高。经费由赞成房产集团提供,施工由海月物业公司执行并监理,目前已投入正常使用。

3,关于绿化的补种。

经****小区业主委员会广泛收集业主意见和建议,以及业委会成员与五方房地公司、海月物业公司的多次协调,目前小区绿化补种已经收到了明显成效。被台风吹倒约10棵左右的树木大部分得到了补种,极少数没有得到补种的原因是考虑改换品种。

一些特殊树种将在今后不同的季节里,视必要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小区北大门一棵死亡的大松树,价值3万元左右,经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协调,目前已经得到补种,经费由开发商支付。自2006年春季开始,业委会将本着节约、美化、常绿的原则,对小区部分绿化种类、布局进行微调(只做加法,不做减法*。

4,关于小区一期房产内部楼道的粉刷。

一期楼道内粉刷,本着节约、实用和不扰民的原则,在业主委员会的关心和监理下,于xx年11月施工完毕。在这次施工项目开始之前,业主委员会对多家施工单位的资质、报价进行了对比、优化和筛选,最后工程总费用仅3.3万元,一期共288户业主受到实惠,一期大楼的地下车库也同时得到粉刷,总体反映良好。

二期的楼道内粉刷,初步拟定于2006年5月以后开始。

5,关于《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的印刷。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和广大业主的建议,业委会本着节约、美观的原则,对多家印刷单位的资质、报价进行了对比筛选,于xx年12月初完成了对本小区《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的设计、校对,12月底投入印刷,数量1150本,单价工本费2元,每户一册,已于xx年1月18之前送达广大业主的信箱内。

6,关于物业星级服务标准的审核。

****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五角场镇政府和小区居委会的指导帮助下,经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听取业主意见,多次开会审议、修订,按照上海市房地局2005版物业合同标准施行星级和菜单式服务。业主委员会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制订了与标准物业服务合同几乎等长的补充条例,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了业主合法权益。海月物业公司承诺,在维持目前三级服务收费不变的基础上,部分服务将达到四级标准。合同将自开发商向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移交物业管理档案,以及完成目前维修基金、停车费等收支情况的审计后生效。本小区成为杨浦区五角场街道首家采用xx版菜单式星级服务合同管理的小区。

7,关于物业公司的协议续聘。

根据房地办60号文规定,****业主委员会主持召开了第二次业主大会,在广大业主的关心和广泛参与下,在小区居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对本小区物业公司的选聘事宜征求了意见,大会决定采用协议续聘的方式,对海月物业公司的聘用进行了表决。为了尽可能做到广泛、公开、公正,业委会成员和居委会干部们放弃近一星期的晚间和双休日休息时间,征求全体业主的表决意见,实际回收赞成票903张,反对票38张,弃权票12张。海月物业公司以80%的赞成率,获得续聘资格,服务期5年。

8,关于小区道路、地砖的整修。

经****小区业主委员会广泛收集业主意见和建议,以及业委会成员与有关方面的多次协调,目前,小区部分损坏道路、小区中心广场的破损地砖已经得到较大面积的整修。经费由开发商提供。

9,关于小区外墙门框、门厅的整修。

经****小区业主委员会广泛收集业主意见和建议,以及业委会成员与有关方面的多次协调,目前,小区各大楼门厅门框得到了重新油漆。门锁的开关重量进行了调整,声音变轻。门厅地砖得到修补。经费由开发商提供。

10,关于小区残疾人通道扶手油漆、小桥木结构的油漆。

经****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与有关方面的多次协调,目前,小区残疾人通道扶手油漆、小桥木结构的油漆。经费由开发商提供。

11,关于麦莎、卡努台风造成的墙体损坏整修。

xx年,麦莎、卡努台风侵袭本市,强度为百年一遇,破坏力很大,造成了部分大楼外墙先后发生了程度不同的渗水,经****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与有关方面的多次协调,目前,部分大楼损坏严重的外立面墙体已经得到较大规模的整修,经费由开发商支付。

12,关于物业档案的清点、接收与移交。

业主委员会3名正副主任和物业公司经理清点了物业管理档案,目前,物业档案移交协议已经签署,对极少数不全的部分已经通知有关方面进行补齐。

13,关于沙岗路沿线道路栏杆的拆除与恢复。

发现沙岗路沿线道路栏杆被误拆以后,业委会成员及时与有关方面提出交涉,据理力争,终于得到了解决,栏杆恢复了原貌。

14,关于音乐喷泉管理。

本小区原先的喷泉管道压力比较小,水位低时尚能工作,但水位高时喷头只能喷出3厘米,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调后,采取了改进措施,目前已经具备喷高能力,考虑电费和水费的消耗原因,重大节假日将正常开启。

15,关于背景音乐管理。

背景音乐曾经有一度不能正常播放,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协调后,及时调整了人员和设备安排,并视****的实际情况调整了播放时段。目前已经正常开启。

16,关于节日期间防火防盗事项的管理。

业主委员会从成立开始,专门起草文件,联合居委会、物业公司召开了专门治理会议,以公告和整改意见书的形式,对节日期间的防火防盗事项进行了加强管理。

下一阶段工作初步打算:

1,尽快向开发商催缴尚未交齐维修基金(涉及架空楼和部分公用设施*,以便小区的维修基金早日开通。

2,进一步加强对维修基金的监管,力争继续不动用一分。

3,今年2月份起,对小区绿化的布局方案进行微调,对部分绿化小路的布局进行合理化改善和调整。

4,对室外非停车场地乱停车现象进行整治。

5,二期内部楼道进行粉刷。

6,对部分褪色的木质亲水平台进行油漆、修缮。

7,监督健身场地整改意见的落实。

8,每月设立业委会接待日,接受业主来访。

四个多月来,业主委员会的委员们本着民主、廉正的原则,开会22次,其中,全体会议8次(包括书面表决会议*,主任会议12次,现场会议、事关重大决策的会议长达5~6小时,起草、审议、制订、表决了大量管理事项,包括关于业主委员会《工作自律条例》。每个委员纷纷利用业余时间,在工程审查、绿化规划、财务审查、保洁、保安、等各自分管的工作上都作了不少努力,一些工作成果已经初见成效。业主如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可以提交物业公司(te:65382222)或居委会(te:65487104)转达,或以书面形式送至小区北大门的业委会工作信箱内,此信箱长设,每星期开启一次。为便于联系,希望业主留下实名和联系方法。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总结

有2/3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两人以上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第九条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应由召集人提前7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委员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一次性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包括会议日期、地点和议题,并代其行使表决权。第十条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可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物业管理企业的人员和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列席会议。第十一条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会半数以上通过有效。第四章业主委员会委员第十二条本业主委员会委员从业主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在任期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由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担任。但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委员,已担任的须停任,并由下次业主大会确认:(一)个人已宣告破产或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期间该企业破产3年内的;(二)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而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三)无故缺席会议3次以上;(四)已不是业主;(五)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司法部门认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六)已以书面形式辞职的;(七)业主大会已将其罢免的。(八)其他不适宜担任本会委员的情形。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权利义务(一)委员有下列权利1、参加业主委员会组织的有关活动;2、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3、参与业主委员会有关事项的决策;4、对业主委员会的建议和批评权。(二)委员有下列义务1、遵守业主委员会章程;2、执行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完成交办的任务;3、参加业主委员会组织的会议、活动和公益事业;4、向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停任时,须在停任后1周内,将管理和保存的属于业主委员会的资料、财务等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议和细则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一)有20%以上业主联名要求改选的;(二)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和义务的;(三)因决策失误给业主或物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四)2个以上物业管理区域合并为1个的;(五)法院判决必需改选的;(六)因其它原因确需改选的。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内被解散时,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按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办法组织实施。第十九条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后,上届业主委员会在30日内将有关文件和资料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开展活动所需费用,由全体业主分担。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业主委员会。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若与有关法律法规不符时,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总结

小区业主委员,经过本小区业主大会的民主推荐和选举程序,在广大业主积极的投票参与下,于7月19日正式成立,成立至今短短6个月时间里,业主委员会本着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依法监督协调物业服务,共建共享安全文明小区的一颗赤诚之心,在街道、社区的指导与监督下,各位委员和楼栋长齐心协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自成立以来履职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1)向月亮岛街道、杨丰社区及望城区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办理了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申报和审批、备案手续。

(2)刻制业主委员会公用章,并通过了公安部门的审查和备案;同时向长沙银行申报建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公共账户。

(3)加强自身学习建设,积极学习相关管理法律法规、业主委员会管理经验。最后依据《xxxx管理规约》和《xxxx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编写制定了《xxxx第一届业主委员会职责及分工》和《xxxx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4)制定楼栋长等业主代表参与小区重大事项决策的管理制度。

二、依法聘用物业服务企业。

(1)组织编写了详细的《物业合同》,并依法公示。在编写过程中,我们参考了万科,绿城等品牌物业合同内容,也参考了月亮岛街道有业主委员会小区的物业合同,借鉴其优点反复增加修改完善,合同内容长达21页。公示后,又听取业主们的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由小区业主代表大会进行了表决定稿。

(2)在街道和社区的指导监督下,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公投续聘、并正式签约长沙市福鹏物业有限公司。

(3)监督物业合同履行落实情况。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全面提升客服、保安、绿化、保洁工作的服务质量;要求物业公司通过系统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流程。合同签订后,在业委会和全体业主的共同监督下,物业服务已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维护业主权益、提升小区品质。

(1)着手处理开发商遗漏问题:

对二期10栋电梯、10栋04、05户型入户花园的油烟问题,协调开发商、承建单位到现场调研,发现户内烟道止阀口内上下有空隙,认同问题、承诺整改,现已正在进行中,业主委员会将继续跟踪问效。

(2)多渠道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通过争取区政府、街道、社区支持,在小区外围金潇路划了一百多个停车位,解决了业主停车就被抄罚单的苦恼;对商业街停车场实行24小时免费向业主开放;业主委员会与开发商多次协商,采取年缴停车费优惠形式,地下车位比原来每月降低82.5元/月,一年降低停车费用近千元。

(3)强化物业服务水平、提升小区品质:通过对物业的监督,对问题处理的跟踪问效,近段时间以来,物业主动服务意识明显有提升,服务态度明显有提高,小区环境、秩序明显有变化;同时通过业主委员会对小区绿化多次协调整改、现场办公,小区绿化环境初出成效,下一步将进行大量补绿,进一步优化小区环境;通过对一期人工湖进行清洗和换水,清洗后的'人工湖,水质清澈、爽心悦目。

(4)增添生活设施、方便业主生活:在每栋楼顶天台安装专用晾晒钢丝绳,共计安装195组,方便业主晾晒被子;增设篮球场灯光2座,安装了限时控制器,这样即方便了篮球爱好者的业余生活,又不影响其他业主;针对一期部分路灯太暗,共计改造路灯18盏,改造人工路2条,方便业主出行。

(5)消除安全隐患、解决业主之忧:依据广大业主提议,樱花大道存在车速过快、车辆乱停靠。对过往行人,消防通道的畅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此业主委员会通过综合考虑,在不影响消防通道的畅通,又能控制车速过快、车辆乱停靠的问题。通过公示,将樱花大道分离成左右两道,采用道路交通护栏,参照道路交通隔离的办法不固定,保证有情况可以随时搬离,保证消防道路通畅,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6)当好家、理好财:在街道、社区领导的监督下,对小区公共收入进行了清查、并追回业主公共收益至合计:188363元;年1月至6月30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占公共收入的60%的约定,合计:161454元。业主委员会公共收入已入账总额349817元,10万元的物业保证金均已入帐(2018下半年公共收入将于元月份到帐,现正与物业公司对接中,在1月份业主委员会将公示2018年财务收支明细),业委会将严格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使用并公示,将分阶段投入到小区公共建设及维护上。

20xx年以来,在前期筹备组的无私奉献、广大业主的支持下,xx・xx小区被月亮岛街道评为示范小区、首届业主委员会被评为20优秀业主委员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业主委员会再次感谢小区广大业主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正是由于我们的团结一心,才完成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工作,而且很多工作还正在进行之中。希望全体业主一如既往地齐心协力,为争取和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建设文明、和谐、舒适、安宁的美好家园而继续共同努力。

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倡议书

各位业主:

大家好!

缘分,让我们成为江悦湾(金翠湾)的邻居与朋友,小区因为大家的入住而越来越热闹。入住在一个舒心、安全的小区能给大家带来愉快、温馨、舒适、和谐的高品质住宅环境,这是大家共同的愿望。江悦湾(金翠湾)是我们的家,我们的栖身之所,那怕我们在外面受到多少辛苦劳累,只要一回到江悦湾(金翠湾)、回到我们的家,就会进入快乐、放松的氛围,因为这里有我们的亲人用微笑等待我们。江悦湾(金翠湾)不仅是我们身体的栖身之所、更是我们心灵归宿的港湾。

为了更好地营造我们温馨和睦的居住环境,完善物业管理,成立为我们业主说话办事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维权监督机构),让我们成为自己家园的真正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后的《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和《广东省物业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深业江悦湾(金翠湾)已经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因此,本着从维护业主利益的角度出发,我们倡议成立“江悦湾(金翠湾)业主委员会”,希望热心公益事业,有爱心、有责任心的各位业主积极参与和支持。

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是维护业主权益最有效的途径。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建设和谐小区是法律法规赋予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赋予我们成立业主大会的权利,业主大会可以选聘和解聘物管企业,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物业管理收费价格调价等。

仅凭各业主各自的力量过于单薄,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能制约和监督物业公司,方能解决比如电梯运行经常出问题、卫生差、安保管理不到位、规范收费等入住以来迟迟不能解决的问题;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能够使我们业主以相对统一的声音和行动来处理与我们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有效的行使民主权利,保障我们的合法利益。

同时,本倡议书是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第一步,需要各位业主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

我们呼吁各位业主都来积极促成尽快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委会,期待更多的业主投入此项工作中,为方便沟通各业主可加入各栋业主微信群,在这个基础上在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尽快召开业主大会,并正式推选代表,成立业主委员会。

江悦湾(金翠湾)是我们的家,建设家园靠大家,本次业主大会的成立需要您的亲身参与,为能够早日成立江悦湾(金翠湾)业主大会及业委会,恳请每位业主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为了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明确业主与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公司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与行为,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建设部颁布的《业主大会规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业主大会由该小区全体业主组成,于年月日在小区经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

第三条业主大会下设业主委员会于年月日在小区由第届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主任为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代表人,对内行使业主大会所授予的权力,对外代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本章程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本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八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与行为,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业主委员会依据本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第九条小区的房屋所有权人为小区业主,包括享有物业产权的个人、公司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以不予出售的自营部分产权可成为业主。房屋所有权人为两人以上时,房屋所有权共有人共同作为物业业主。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房屋承租人可以行使业主依据本章程所享有的权利。

业主按照其拥有的投票权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条房屋产权证书是证明房屋所有人为业主的充分证据,在小区开发商未协助房屋所有人办理房屋产权证之前,购房合同或其他房屋所有权证明是证明房屋购买人为业主的证据。

第十一条业主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和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业主依照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有权获得下列信息和资料:

(一)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本章程;。

(二)有权查阅和缴付成本费用后复印:

1.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3.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的记录;。

4.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部分的账册。

业主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提供证明其为业主的书面文件,业主委员会经核实业主身份后按照业主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十四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或者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委托管理合同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的,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有权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停止或撤销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是小区物业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业主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两次,并应于每年月日之前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1)委员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距物业管理合同到期日三个月时;。

(5)经20%以上的业主书面请求时;。

(6)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7)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临时业主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做出决议。

第十七条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依法召集,由委员会主任主持。业主委员会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业主委员会主任指定的副主任或其他委员主持;主任和副主任均不能出席会议,主任也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业主共同推举一名业主主持会议。

第十八条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通知可以采用书面或公告形式。经业主委员会决定也可以采用包括书面或公告形式在内的多种形式。

第十九条业主可以亲自参加,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住宅类房屋业主为房屋所有权共有人的,任何一共有人均可行使依照本章程享有的投票表决权,其他共有人在该共有人行使投票表决权后,不再享有表决权。商业性房屋业主为房屋所有权共有人的,需全体共有人共同书面指定或委托一人行使依照本章程享有的投票表决权。

第二十条业主(包括业主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房屋套数行使表决权,每一房屋拥有一票投票表决权。

如业主房屋超过平方米的,(此数额为所有业主房屋建筑面积的平均数)每超过前述1倍的业主多拥有一票投票表决权,拥有表决权的票数依此类推。同一业主(包括同一房屋的多个房屋共有人作为业主的)拥有多票投票表决权的,不得分开行使。

第二十一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本小区内持有1/2以上投票表决权的业主参加。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于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的赞同、反对及弃权的具体票数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投票时如实反映。

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其所代表的业主可以另外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

第二十三条业主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业主大会做出普通决议,应当经代表1/2以上投票表决权的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做出特别决议,应当经代表2/3以上投票表决权的业主通过。(鉴于业主大会章程初始制定时,小区入住率低,可经达代表1/2投票表决权的业主通过即可)。

第二十四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3)监督物业公司的工作;。

(4)监督实施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续筹方案;。

(5)需要聘请会计师或律师时;。

(6)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第二十五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修改本章程;。

(2)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4)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续筹方案;。

(5)决定业主交纳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的具体数额时;。

(6)需要确定业主委员会每位成员的津贴数额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重要事宜。

第二十六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依法做出约定。

第二十七条业主公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做出约定。

第二十八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作书面记录并存档。

第二十九条业主大会做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

第三十条委员必须是本小区业主或与本小区业主同一家庭人员。

第三十一条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两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任期从业主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业主人以上联名,可向业主大会推荐委员候选人。推荐者应向大会介绍委员候选人的情况。

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时,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中符合委员条件并且愿意竞选委员的,可直接向大会提交自荐书,无须经过业主联名推选。

第三十二条采取差额选举方式选举委员,在本章程规定数额内,获得票数多的委员候选人的当选为正式委员,差额部分为候补委员。候补委员为正式委员候补人选,当正式委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而辞职或被解任时,候补委员按顺序自动补任为正式委员。

候补委员可自愿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但不享有投票表决权。

第三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三十四条委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业主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业主的整体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业主的整体利益为行为准则。

第三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一)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二)因身体上或精神上的疾病而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无故缺席会议连续三次以上,或累计缺席会议五次以上的;。

(四)有犯罪行为的;。

(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呈的;。

(六)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第三十六条任何委员停任时,必须在停任后三日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业主委员会文件、资料、账簿、档案、印章以及属于业主委员会所有的其他财物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七条委员非经业主大会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从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公司取得个人利益。如委员违反本条从上述单位取得的个人利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委员为取得个人利益而损害业主权利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业主委员会为业主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

第三十九条业主委员会由5至9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业主委员会秘书(委员兼任或外聘专职秘书)1人。

(一)负责召集业主大会,并向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审议批准物业管理企业对社区的年度管理计划;。

(六)审议社区年度费用预算及决算报告,并向业主大会提出建议;。

(七)制定或审议批准物业管理企业制订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八)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九)对损害业主整体利益的行为,可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

(十一)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制定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以确保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一)主持业主大会和召集、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

(三)签署业主委员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一)筹备业主委员会会议和业主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

(二)保管与本小区物业管理有关的各种文件;。

(三)负责向业主公告有关物业管理的各项信息,负责接待查阅上述信息的业主。

第四十四条业主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权时,业主委员会主任应当指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代行其职权。

第四十五条业主委员会以业主委员会会议决议方式作出决定。业主委员会会议决议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

第四十六条业主委员会会议每3个月召开一次,有1/3委员书面提议,或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业主委员会临时会议。

第四十七条由业主委员会秘书做好每次业主委员会会议记录,并由与会全体委员签字后存档保存。

第四十八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2个月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逾期未换届的,业主或业主大会可以请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派工作人员指导其换届工作。

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其任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交接手续。

第四十九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印章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刻制、使用、管理。

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条业主大会以招标形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

第五十一条业主大会应当在确定选择物业管理公司的因素(包括物业管理内容、范围、收费及服务要求,对投标单位要求等)及评比标准后,授权业主委员会或委托律师、物业顾问等专家组成招标委员会进行具体的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事务。

第五十二条招标委员会应当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选择物业管理公司。

第五十三条如招标委员会发出招标邀请书后,投标的物业管理公司不足三家的,招标委员会可以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但应当将投标的物业管理公司不足三家这一情况向全体业主公告说明。

第五十四条招标委员会以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应至少与三家物业管理公司发出要约邀请,根据经谈判后物业管理公司发出的要约并结合业主大会确定的评比标准确定其中最合适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五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与有关方面协商。如协商不成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诉或经业主大会通过代表业主以业主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

(一)建设单位擅自处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二)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

(三)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的;。

(四)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服务的;。

(五)物业管理公司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

(六)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未将物业管理资料移交业主委员会;。

(七)个别业主、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

(八)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九)其他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需要业主委员会依法维权的。

第五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可以聘请律师等专业人员处理前条纠纷,费用在业主委员会经费中支出。

第五十七条如发生本章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况时,业主委员会在合理期限内未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业主权益的,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发出书面通知,请求其依法维护业主权益。业主委员会在收到通知时起应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业主权益。如业主委员会在收到业主维权通知30日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业主有权自行采取维权措施。业主的维权措施合法且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或人民法院支持的,业主为维护业主共同利益支付的合理费用由业主委员会在其经费中负担。

(一)小区顶楼和外墙的广告收入减去合理支出后的净收益中归全体业主所有的部分;。

(二)小区全体共用部位作为经营场所所得的经营收入减去合理支出后的净收益;。

(二)有关人员的津贴;。

(三)必要的日常办公费用;。

(四)维护业主共同利益所支出的费用;。

(五)聘请会计师、律师、物业管理顾问及专职秘书支出的费用;。

第六十条业主委员会经费单笔支出在元以下的,由业主委员会主任依据本章程规定使用,并由业主委员会秘书签字备案。单笔支出在元以上的,或某一单个项目需累计支出元以上的,由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质询。

第六十一条经费中由业主交纳的数额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拟订,经业主大会批准后向业主收取。如依本章程第五十八条(一)--(三)项取得的经费能够保证业主委员会正常工作需要的,不得向业主另行收取业主委员会经费。

第六十二条业主委员会的经费中由业主交纳的部分由业主在物业管理费用之外另行缴纳,经业主大会授权也可由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取物业管理费时一并收取,然后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应向业主明示该项费用的用途及性质。

第六十三条本章程所涉及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一)以专人送出;。

(二)以投递方式送出;。

(三)以公告方式进行;。

(四)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六十四条发出通知,以公告方式进行的,一经公告,视为所有相关人员收到通知。

第六十五条召开业主大会的会议通知,以投递方式和公告方式进行。

第六十六条召开业主委员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送出的方式进行。

第六十七条通知以专人送出方式进行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通知以投递方式送出的,送至被通知人信箱时视为送达日期,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

第六十八条因意外遗漏未向个别有权得到通知的人送出会议通知或者该等人没有收到会议通知,会议及会议做出的决议并不因此无效。

第六十九条业主委员会秘书负责在小区公告栏刊登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

第七十一条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第七十二条本章程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拟订,并经出席小区第次业主大会的业主及业主授权的代表达的投票表决权通过。

第七十三条本章程一经通过即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及全体业主发生效力,任何人不得违反。

第七十五条本章程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30日内,由业主委员会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本会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本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本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应当由业主担任。本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

第二条本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

第三条本章程所称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

第四条本会代表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区域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五条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开发建设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筹委会推荐本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本会设委员七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本会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

本会聘任执行秘书(或秘书长)一名,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

本会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第七条本会权利:

2.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管理服务费、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的收取标准及使用方法;。

4.与物业管理单位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用费概预算及决算报告;。

5.检查、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八条本会义务:

1.筹备业主大会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4.保障本物业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5.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6.本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的公共利益。

第九条本会召集业主大会可采取会议或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

第十条下列人员经本会决定可获得适当津贴:

1.本会主任;。

2.本会副主任;。

3.本会执行秘书;。

4.本会同意的其他人员。

第十一条本会会议每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

第十二条本会会议的召开应由召集人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

第十三条本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四条本会召开会议时,可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和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当本物业有三分之一以上为出租时,必须聘请相当于本会委员三分之一以上人数的承租人代表为聘请委员,并通知其列席本会会议。

第十五条本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在自己已投过的一票外,再投一票决定票(赞成或反对),但此规定不适用对其本人或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事项。

第十六条本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涉及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应由与会的全体委员签署。

第十七条本会委员由业主大会从业主中选举产生,人数为单数,最多不超过十五人。

第十八条本会委员由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担任。

第十九条本会委员的撤换、增减,由本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本会委员,已担任的必须停任,并由下次业主大会确认:

1.已不是业主;。

2.无故缺席会议连续三次以上;。

3.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而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4.有违法犯罪行为已被司法部门认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本会委员的。

第二十一条任何委员停任时,必须在停任后半个月内将其管理、保存的本会文件、资料、账簿以及属于本会的所有财物移交给本会。

第二十二条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2.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3.有权参与本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具有对本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二)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3.依据法律和业主大会的决议应该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三条本会的经费由下列几部分组成:

(一)小区顶楼、外墙和电梯的广告收入减去合理支出后的净收益中归全体业主所有的部分:

(二)小区全体公用部位作为经营场所所得的经营收入减去合理支出后的净收益;。

(三)物业管理收支净利润盈余部分;。

(四)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收益。

第二十四条本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有关人员的津贴;必要的日常办公等费用。经费收支账目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管理,每季度向本会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公布。

第二十五条本会的办公用房由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提供。

第二十六条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定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本会的解散与终止,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解散或终止。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同时报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组织名称、地址。

地址:

所辖区域范围:

第二条本委员会是本住宅区业主对物业实行自治管理的群众性组织。

本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委员会自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成立。每届任期2年。

第三条本委员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指导。

第四条本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第五条本委员会的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名,聘任执行秘书名。

第六条本委员会的权利:

(二)审议物业管理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和费用预算;。

(三)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情况;。

(四)审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五)负责维修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

(六)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七)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本委员会的义务:

(一)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业主的监督;。

(三)监督业主遵守业主公约,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四)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管理目标的实施;。

(五)协助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代收费;。

(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八条本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本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从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委员名额分配,坚持按产权份额与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

自然人业主当选委员,由业主本人担任;法人业主当选委员,由法人委派人员担任。

第十一条委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二)热心公益事业;。

(三)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在业主中有威信;。

(四)身体健康,有行为能力;。

(五)办事公道,品行端正,无劣迹。

第十二条委员的职责:

(一)参加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活动;。

(二)审议会议的议案和报告;。

(四)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五)向委员会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

(六)完成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十三条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任:

(一)已不是业主;。

(二)未经批准连续3次不出席委员会会议的;。

(三)辞职被接受的;。

(四)因患病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五)有违法犯罪行为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六)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委员的。

第十四条委员的停任和增补,由委员会提名,提交业主大会批准。委员会应书面说明停任和增补的理由,并提供有关材料。

第十五条委员停任时,须在停任后1周内将管理和保存的属于本委员会的资料、财物等移交给本委员会。

第十六条本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从委员中选举产生。

主任的职责:

(一)负责召开委员会会议;。

(二)负责主持召开业主大会;。

(三)代表本委员会对外签约或签署文件;。

(四)管理印章;。

第十七条本委员会执行秘书由主任提名,由委员会会议通过,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第十八条本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执行秘书,可按业主大会讨论通过的补贴标准给予适当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

第十九条委员会每个季度至少应例会一次。有2/3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应在1周内组织召开委员特别会议。

第二十条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代行主任职责。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应提前7天送达每位委员。

第二十一条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作为缺席对待。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应当经过半数委员通过,并向全体业主、使用人公布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二条委员会讨论重大事项时,可以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使用人代表列席会议,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本委员会经费从(经营用房经营收入、住户按实际开支分摊)列支。

第二十四条本委员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委员会的会议费;有关人员的津贴;刻制印章、挂牌费;必要的日常办公费用。

经费收支账目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代管,每季度向本委员会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大会报告。

第二十五条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应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转让、变更或出租、借用给物业管理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应严格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使用。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或本章程的修订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本章程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补充。

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定,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解散本委员会,须经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并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注销登记备案。

第二十八条制定和修订的本章程,应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倡议书

尊敬的龙乡小区各位邻居:

龙乡小区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作为一个将近20年的老旧小区,居民楼环境日趋恶劣,从原来的“每幢楼前花园各异,道路路旁树下乘凉”变为“大风起兮尘飞扬,一下雨兮烂泥塘”;小区设施愈来愈老化,道路、墙面、管道、路灯等都面临整修;随便出入,器具流失者并不少见。对于这样的情况,不论是老业主,还是新业主,不论是居住在外面的,还是因故分散在外地的邻居们,都需要有我们业主的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全都与物业、与居委会更好的交谈,有效的解决问题。但是成立业主委员会,要超过50%的人来关注这件事,选择什么样的人,都需要我们亲爱的邻居们慎重地考虑清楚,只有认真思考,谨慎从事,才能最终令这个老旧的小区重新灿烂起来。

龙乡小区近些年搬来了很多新业主年纪都不大,大体是三十左右的年轻人,担负着沉重的'养儿秀眉糊口的责任,早出晚归,考虑自己的工作、考虑孩子的学业、考虑老人们的退休生活,实际上在小区里呆的时间并不长,但是他们精力充沛,思维活跃工具可以通过很多现代化的沟通手段,来参与管理小区的业务。

龙乡小区有很大一部分身心健康、经验丰富的老人家,他们生活在小区里时间最长,对小区的现状最为切身感受。老有所为,有业主们的殷殷盼望,我坚信他们是我们相信的中坚力量,也是我们最最可以依靠巨大力量的力量。请看到倡议书的各位邻居们,请有心于的长期居住在龙乡小区的退休的老人家们积极参加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因为平时有什么异常情况,第一个发现的第六个可能就是你们(而你们的儿女们孙儿这时正在工作),有什么急需解决的琐事,最有经验的也是你们,邻里之间中人,有间隔的也是你们,我们鼓励身体健康热情地有空闲时间的老人家们,参与这样的活动,真正地把关键在于龙乡小区说成自己的家,为自己创造美好环境,为安全可靠小辈们营造一个放心安全温馨的家。同时欢迎有志于服务龙乡小区的热心业主们投入到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行列来!

目前,xx房主也在推进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很多住宅小区普遍成立了自己的业主委员会,这些业主委员会为维护完善业主的合法权益以及完善住宅小区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们倡导成立的住户委员会,将以合法的身份,代表广大业主去争取法律、法规赋予权利我们的特权和义务,保障物业能够更加有效的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

一切等、靠、要、搭顺风车的消极思想只会使小区业主一盘散沙、私利不断被侵蚀。为了更好地建设、共同管理我们居住的龙乡小区,并使我们能有一个温馨、安逸、舒适、安全的家,为了让小区内业主和业主相互关系更加和睦相处,物业和业主之间更加和谐,可否释放出您的热情、积极响应并可以参与到“龙乡小区业主鹿霍局筹备局”的活动中来。

根据规定即日起公开招募尽可能多业主志愿者,并成立13人志愿者的核心小组。公寓楼届时会联名在楼房各单元内张贴公示,告知全体业主龙乡小区有一批有责任心、公益心、坚定信心、一心为小区建设和坚决维护业主组建的志愿者决定利益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并告知筹备组的产生过程以及筹备组人员确立。

为维护小区广大业主的物业正当权益,防止有人搞欺诈行为,根据上海市政府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和哈尔滨市关于成立业主相关的通知等一系列委员会文件规定,xx小区已经具备成立业主前提条件委员会的条件。

我们又的小区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如产权证问题、楼房漏水问题、楼道破损问题、物业公司聘用结构性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每一位业主的群众利益切身利益。而解决问题的最好最好办法就是成立我们自己的业主专业委员会,建立起有效的组织、形成统一的意志、发出一致的声音,从根本上保证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目前,联合会哈尔滨市住宅小区普遍成立了自己的业主委员会,这些业主委员会等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以及完善小区管理为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们倡导创建的业主委员会,将以合法的身份,代表广大物业公司去争取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权利,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

一切等、靠、要、搭顺风车的消极思想只会使小区业主一盘散沙、任人欺诈、无法申诉。让我们团结起来积极行动,建设好我们的xx小区。

小区业主委员会演讲稿

尊敬的xx业主: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以xxx村村委员候选人的身份站在这里演讲,首先,我要感谢各位对我的支持和信任,感谢大家给我这个机会。无论我这次竞选是否成功,我都会继续关心和支持村两委会的工作。在座的各位有的认识我,也有的对我不是很熟悉。首先请允许我向大家做一个自我介绍,我叫xxx,今年41岁,高中文化,中共党员。我有信心成为一位具有坚定理想信念的农村基层干部,视野开阔,政治成熟,业务趋向精通,群众认可度进一步提高。

参加这次的换届选举,我认为自己具备有以下三方面的有利条件:

一是人品正直、工作踏实。“时时讲党性、处处重品行、事事作表率”,是我做人、处事的一贯原则。俗话说的好,做官先做人。

二是我怀有一颗爱民之心,能坚持群众路线。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坚持从人民群众的愿望出发,以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为目的,把人民群众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支持不支持、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工作的最高标准。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

三是我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空话、套话不但群众不满意,领导也不答应。说假话,损害的是群众的利益和党的形象。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快科学发展、勇于开拓创新是我做农村工作的落脚点。

这次如果当选,我将做到如下几点。

一、通过学习和向大家虚心请教从各方面不断的完善自己,使得自己的文化水平与素质修养更上一层楼,为能够更好的为全体村民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坚持以全体村民的.利益为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处处以群众利益为重,绝不以权谋私,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三、认真履行一个村委委员的职责义务,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钻研自己的工作,要使自己在这个工作岗位上发挥出自己的作用,干出成效。

四、要以一个合格的村委干部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在完善自身的同时也要维护好班子内部的团结与协作,做到严于律己,宽于待人,为整个班子的和谐团结做出贡献。

五、要紧紧围绕在新一届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周围,为新一届的村支部、村委会的工作出谋划策,贡献出自己的学识与经验。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分派下来的各项工作、任务,按质按量的完成这些工作。

各位领导,各位选民:如果大家对我有信心,请投上信任的一票。我愿意与大家一道,同舟共济、同甘共苦,不断推进我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如果我未能当选,说明我还不够一名村委会成员的条件,我仍然会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服从村委领导,为新一届村委当好参谋助手。最后祝愿大家心想事成,事业发达。

谢谢大家。

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组织名称、地址。

名称:商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地址:**市**区**镇路。

所辖区域范围:**市**区**镇路。

第二条本委员会是本商业区业主对物业实行自治管理的群众性组织。

本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委员会自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之日起成立。

第三条本委员会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指导。

第四条本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市场运营环境。

第五条本委员会的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

第六条本委员会的权利:

(二)审议物业管理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和费用预算;。

(三)检查、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工作情况;。

(四)审议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五)负责维修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

(六)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七)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本委员会的义务:

(一)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业主的监督;。

(三)监督业主遵守业主公约,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四)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各项管理目标的实施;。

(五)协助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代收费;。

(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八条本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本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从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委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二)热心公益事业;。

(三)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在业主中有威信;。

(四)身体健康,有行为能力;。

(五)办事公道,品行端正,无劣迹。

第十一条委员的职责:

(一)参加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活动;。

(二)审议会议的议案和报告;。

(四)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五)向委员会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

(六)完成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十二条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任:

(一)已不是业主;。

(二)未经批准连续3次不出席委员会会议的;。

(三)辞职被接受的;。

(四)因患病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五)有违法犯罪行为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六)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委员的。

第十三条委员的停任和增补,由委员会提名,提交业主大会批准。委员会应书面说明停任和增补的理由,并提供有关材料。

第十四条委员停任时,须在停任后1周内将管理和保存的属于本委员会的资料、财物等移交给本委员会。

第十五条本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从委员中选举产生。

主任的职责:

(一)负责召开委员会会议;。

(二)负责主持召开业主大会;。

(三)代表本委员会对外签约或签署文件;。

(四)管理印章;。

第十六条委员会每个季度至少应例会一次。有2/3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认为有必要时,应在1周内组织召开委员特别会议。

第十七条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代行主任职责。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应提前7天送达每位委员。

第十八条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作为缺席对待。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应当经过半数委员通过,并向全体业主、使用人公布后方可生效。

第十九条委员会讨论重大事项时,可以邀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使用人代表列席会议,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二十条本委员会经费从经营用房经营收入列支。

第二十一条本委员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委员会的会议费;有关人员的津贴;刻制印章、挂牌费;必要的日常办公费用。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或本章程的修订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本章程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补充。

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定,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三条解散本委员会,须经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并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注销登记备案。

第二十四条制定和修订的本章程,应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商场管理委员会**年**月**日。

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倡议书

xxx各位业主:

大家好!

缘分,让我们成为xxx的邻居与朋友,小区因为大家的入住而越来越热闹。入住在一个舒心、安全的小区能给大家带来愉快、温馨、舒适、和谐的高品质住宅环境,这是大家共同的愿望。xxx是我们的家,我们的栖身之所,那怕我们在外面受到多少辛苦劳累,只要一回到xxx、回到我们的家,就会进入快乐、放松的氛围,因为这里有我们的亲人用微笑等待我们。xxx不仅是我们身体的栖身之所、更是我们心灵归宿的港湾。

为了更好地营造我们温馨和睦的居住环境,完善物业管理,成立为我们业主说话办事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维权监督机构),让我们成为自己家园的真正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改后的《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和《广东省物业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深业xxx已经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因此,本着从维护业主利益的角度出发,我们倡议成立“xxx业主委员会”,希望热心公益事业,有爱心、有责任心的各位业主积极参与和支持。

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是维护业主权益最有效的途径。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建设和谐小区是法律法规赋予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赋予我们成立业主大会的权利,业主大会可以选聘和解聘物管企业,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物业管理收费价格调价等。

仅凭各业主各自的力量过于单薄,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能制约和监督物业公司,方能解决比如电梯运行经常出问题、卫生差、安保管理不到位、规范收费等入住以来迟迟不能解决的问题;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成立,能够使我们业主以相对统一的声音和行动来处理与我们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有效的行使民主权利,保障我们的合法利益。

同时,本倡议书是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第一步,需要各位业主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

我们呼吁各位业主都来积极促成尽快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委会,期待更多的业主投入此项工作中,为方便沟通各业主可加入各栋业主微信群,在这个基础上在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尽快召开业主大会,并正式推选代表,成立业主委员会。

xxx是我们的家,建设家园靠大家,本次业主大会的成立需要您的亲身参与,为能够早日成立xxx业主大会及业委会,恳请每位业主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xxx。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