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车抵押合同签大全(22篇)

小编: 紫薇儿

合同协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但书面形式更容易证明和执行。让我们一起来阅读一些合同协议的范例,以便更好地理解和运用。

抵押合同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其公司的股权作为担保质押给甲方。以取得甲方的借款。甲乙双方就上述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用途仅限于项目,首批借款万元人民币,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后日内转账到乙方指定账户。借款期限为年,借款利息为同期银行挂牌贷款利率,每年支付一次,每满365日后日内支付。

第二条:甲方不参与乙方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但为确保借款的专项用途,甲方对于借款用途享有知情权,并有权查询乙方对于借款使用情况,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为此产生的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第四条:乙方将其xxx公司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作为担保质押给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乙方在借款期限内可以提前还款,甲方对乙方所质押的股份份额应随乙方还款的数目按比例减少,并应配合乙方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股权质押变更手续。

第五条:借款到期后,乙方如无力归还借款时,甲方对于乙方所开发的项目所有的资产享有优先受偿权,项目资产价值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应当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资产进行评估,项目资产不足以清偿甲方借款时,乙方仍需承担剩余还款责任,超出借款数额部分所有权归乙方。

第六条:如甲方不能按协议向乙方支付借款时,乙方享有单方的合同解除权,并且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产生的一切合理合法的损失。

第七条: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对于借款进行专款专用,如在借款期间乙方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提前全部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签订后,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时,甲、乙双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到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附:乙方银行信息。

1.开户行:

2.账号:

3.开户人:

抵押合同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

合同。

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   ,实际抵押额为     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 代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第五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第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意识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 份。

甲方:

代表人:签字。

乙方: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抵押合同

编号:

抵押权人:代表人:

通讯地址:

电话:

抵押人:

代表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为确保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

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抵押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抵押。

人的财产抵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概况。

1.抵押物名称:(见附件——抵押物清单)。

2.抵押物总价值为(大写)元整,即(小。

写)元,用于本次融资的抵押担保额为(大写)元整,即(小写)元。

第二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抵押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三条抵押物登记。

抵押人授权抵押权人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执主合同、本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权属证书及其它相关文件到抵押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抵押人应全力配合抵押权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四条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赠予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抵押权人的任何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2.抵押人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权利义务。

(一)抵押权人的权利义务:

1.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抵押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

2.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3.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二)抵押人的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主合同规定时间主动履行债务。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抵押人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抵押权人发现抵押人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抵押权人通知抵押人当即改正或提前实现抵押权。

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抵押物,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六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抵押权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抵押权人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讼。

4.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抵押人保证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1.抵押人到期还清债务后,抵押物权消失。

2.在抵押人不履行主合同约定条款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超过应偿还部分的,抵押权人应退还抵押人。

3.如果债权未受清偿是因抵押权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得再行使抵押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抵押人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抵押权人认可的抵押财产。

2.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抵押权人视情况要求抵押人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抵押人支付该债权总额%的违约金。

3.抵押人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的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仲裁或诉讼。

2.抵押人按期履行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抵押权人将协助抵押人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文件退还抵押人。

3.抵押权人提供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份,相关登记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权人(盖章):抵押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车抵押合同

甲方(抵押方):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方):身份证号:

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从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借款金额(大写)元,借款期限为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甲方规定的帐户之日起计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借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抵押合同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的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抵押车辆品牌:型号:数量:台机动车牌照号码: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元整、抵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抵押的范围包括:

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第六条、双方责任:

2、抵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3、抵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6、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第十条、提示条款。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抵押合同

抵押人:

为确保债务人与债权人(即抵押权人,下同)签订的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抵押人愿意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房地产抵押担保;抵押权人对抵押房屋进行了充分了解,同意抵押人用下述房屋为债务设定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抵押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币种及金额)为: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即从起至止。

三、抵押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房屋抵押时,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一处房屋设定抵押的,房屋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座落: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预售合同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抵押面积:其他情况:以多处房屋设定抵押的,房屋基本情况见附件一《抵押房屋清单》;以在建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建筑物基本情况见附件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清单》。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五、抵押权登记的约定:

本抵押合同签订后日内,抵押双方应向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申请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抵押权灭失或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抵押情况发生变化的其他情形,抵押双方应在事实发生后日内向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其他相应的登记。

房屋抵押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房屋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房屋所有权证/预告登记证明由保管,他项权证/抵押预告登记证明由抵押权人保管。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1、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应妥善使用和管理,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抵押权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对抵押房地产进行监管和检查。

2、抵押期间,未征得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擅自将抵押房地产进行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臵;抵押房地产发生损毁、灭失、被拆迁、被征收征用等情况,抵押人应当及时将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抵押权人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或由抵押人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

3、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人应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七、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抵押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方式解决:

1、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仲裁:提交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其他补充约定:

本合同一式份,抵押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由抵押人执份,抵押权人执份,债务人执份,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双方向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提交一份。

抵押人(签章)抵押权人(签章)。

身份证明号:身份证明号: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在签订。

抵押合同

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市(县)____区(镇)____路(街)____号____房间之房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及诉讼费)。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总额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总额____收取。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的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七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抵押人:______抵押权人: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____年__月__日订立。

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

身份证号:电话:

抵押人(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

电话:

为确保抵押人(乙方)与抵押权人(甲方)于xx年4月11日签订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愿意与甲方依主合同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并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以本合同附件上所列“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向甲方设定抵押;。

三、如果抵押财产价值已经或者可能减少,影响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及时到相应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乙方不因甲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而减免担保责任;。

三、抵押财产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甲方因此遭到索赔而承担了责任,或为乙方垫付赔偿金,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一、如果抵押财产被第三方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留置、拍卖、强行占有、毁损或者进行其他处置,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采取制止、排除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若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担保。

二、抵押财产发生前款情形后的剩余部分仍作为甲方债权的抵押担保。乙方因上述原因取得的赔偿金或补偿金,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放弃、出租(包括原租赁合同到期后续租)、赠与、转让、出资、重复担保等。

二、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处分抵押财产而获得的价款或其他款项应当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一、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不履行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违反主合同其他约定,甲方有权处分抵押财产。

二、本合同《抵押物清单》记载的或双方另行约定的抵押财产价值,无论是否记载于登记机关的登记薄,均不表明抵押财产的最终价值,其最终价值为甲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扣除各项税费后的净额。

三、甲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在支付处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税费等)后,优先用于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剩余价款退还乙方。

四、甲方可以对乙方的抵押财产之外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且不以放弃抵押权或必须优先处分抵押财产为前提条件。

五、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甲方实现抵押权。

六、无论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乙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七、甲方同意,即使因债务人清偿、甲方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灭,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担保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八、乙方已充分认识到利率风险。

一、甲方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因过错遗失乙方交付的抵押财产权利证书;或者主合同项下债务清偿完毕后,甲方不及时返还抵押财产权利证书或在乙方提出申请后不依法协助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甲方承担抵押财产权利证书的补办费用;。

2、要求甲方限期返还抵押财产的权利证书,或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财产登记。

二、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乙方提供新的担保;。

3、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处分抵押财产;。

5、法律许可的其他救济措施。

(二)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抵押权未有效设立,或者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或者导致甲方未及时或充分实现抵押权,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一、费用的承担。

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占有、管理、处置、登记、评估、公证、维护、保养、拍卖、过户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为实现抵押权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二、即使甲方不行使或延缓行使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未用尽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救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并不因此减免。

三、乙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债务人债务履行完毕后,签订《抵押登记注销协议书》,注销抵押物抵押登记。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壹式两份。

第十五条乙方陈述与保证。

一、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合同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二、乙方具备担保人的合法资格,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因乙方无权签署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乙方确认自己对债务人资产、债务、信用、信誉等情况、是否具备签署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内容已经充分了解。

四、乙方对抵押财产依法享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抵押财产并非公益设施、禁止流通与转让的财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五、抵押财产不存在其他共有人,或者虽然存在其他共有人,但该抵押担保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六、抵押财产不存在任何未书面告知甲方的瑕疵或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财产为限制流通物、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被出租、被留置、抵押财产存在拖欠购置款、维修费用、国家税款、损害赔偿金等情形或者抵押财产已为第三人设定担保。

七、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一切与抵押财产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乙方签署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且自愿签署本合同。

甲方(抵押权人):乙方(抵押人):年月日年月日。

抵押合同

甲方(抵押方):

乙方(付款方):

甲方将位于包头市万水泉民馨家园区号楼单元号的房屋有偿抵押给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抵押的房屋坐落于包头市万水泉镇民馨家园区号楼单元号(房屋产权证未办理,住房面积为平方米,)甲乙双方对抵押房屋及位置已确认,且无异议。

二、该房屋抵押价格为(小写:)。

乙方于签订本协议之日将抵押费全部付清,同时甲方将上述房屋及相关票据原件交付给乙方使用。

三、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及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所抵押房屋产权清晰,无任何产权纠纷,无抵押担保记录。房屋交付前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反悔,如有违约,违约方须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和违约时房屋现行价的100%的违约金。

六、房屋风险责任至上述房屋交付之日转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指纹)。

乙方签字(指纹)。

保证人签字(指纹)。

证明人签字(指纹)。

抵押合同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是把房屋进行抵押,然后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房屋抵押借款合同中要写清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利息,还款,手续费以及其他费用等等。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 字第________号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 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 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

抵押合同

2、抵押人将登记在其名下的机动车辆抵押给抵押权人,以担保上述债务的完全履行。经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抵押车辆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租金,数额为租赁本金元人民币及利息。

第三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自起租日起个月。第四条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抵押人应向抵押权人支付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仲裁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律师费用、强制执行费用等)。

第五条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在车辆所属登记部门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抵押权人予以协助。

第六条抵押权的实现。

当抵押人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或迟延向抵押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约提前终止合同,并依法实现抵押权。

第七条抵押的解除。

在所有担保债务得到完全清偿后,抵押权人将应抵押人的请求,协助抵押人办理一切有关解除本合同所设定的抵押所需的手续,但一切费用须由抵押人支付。

第八条适用法律与管辖。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向抵押权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抵押人执一份、抵押权人执三份,并在车辆登记部门留存一份备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为签署页)。

共同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

甲、乙双方就房屋抵押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因为甲方经商急需现金故将自己所居住房屋,现在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院落(共计平方米)及其一些附属物抵押给乙方,如果逾期偿还此借款将所抵押房屋及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顶给乙方。该房屋始建于年,房屋结构为土木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协议附件一,该房屋附属土地平面图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该院落具体位置为:

东邻:_________________西邻:_________________。

南邻:_________________北邻:_________________。

登记长度为:_________________米、宽度为米,面积共平米。

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抵顶,附属物包括:房屋后两分的菜园一块,房屋前后的所有果树,房屋后的菜地及其后山的一块耕田一并抵顶。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约定。

本协议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抵押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时,房屋抵押价款保持不变。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该房屋抵押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抵押价款。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合计总抵押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其中(小写:_________________)为房屋实际价款乙方在协议生效时一次性借给甲方此款。

甲方应在取得借款时将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重复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_____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整。甲方并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及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全部交付给乙方做抵押。

第六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甲方在应收到该房屋抵押全部借款之日起三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逾期偿还借款的违约责任。

对甲方的逾期支付此借款乙方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__天后,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协议。届时,乙方有权按下述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将全部抵押的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并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抵押,乙方有权按已支付的借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协议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_个月内按______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_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_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协议,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协议,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若因产权、使用权或其他产权原因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方愿意赔付乙方全部抵押款、房屋的改造、建造、装修等费用及土地增值部分。

协议生效后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产权证照转移义务,如因政府原因确实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甲方须把相关证件交乙方保存。如遇政府征地拆迁,该院落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任何纠纷。

有关重复抵押债务、税、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抵押前办妥。抵押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本协议之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解决办法。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村委会仲裁。

第十三条本协议生效期。

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签于_________________签于_________________。

村代表意见:_________________。

村委会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

接受方(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1、抵押物价值(人民币)4444元整(小写44444元整)。

2、抵押物:型汽车辆,车辆牌号为抵押的车辆为所有。

3、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将汽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等原始凭证、单据交给甲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项下义务,乙方被宣布解散、破产,甲方有权提前处理其抵押财产。

5、乙方如出现未按约定还款期还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财产。

6、乙方对抵押物提供切实证明,抵押物完全为乙方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纠葛致使甲方遭受损失时,可归责于乙方及担保物提供人,或借款合同中的连带担保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7、所得款项不足以弥补本协议项下甲方的全部债权的,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接受方(签字盖章):

电话:

抵押方(签字盖章):

电话:

连带担保人(签字盖章):

电话:

抵押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房产抵押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了确保乙方与于年月日已达成的《合同》(以下简称为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完全产权的房产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该主合同的担保。该抵押物名称、数量和价值等情况具体如下:

1、房地产产权证号:

2、坐落在:

3、用途:

4、建筑面积:

5、结构:

6、房地产价值: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特别声明,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保险、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甲方还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前,房地产权证等证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处置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甲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甲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办理: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六条:

2、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九条甲方保证乙方对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的利益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第十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清偿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

第十一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声明及保证如下:

1、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3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甲方保证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在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债务人已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了债务或已提前清偿了债务,或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完成登记后,抵押权自动撤销。

第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物:

1、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产生后,甲方未依约清偿债务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偿债务。

2、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

第十六条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和为处理此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等)。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的协议。在未达成书面的协议之前,本合同的各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后仍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补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

第二十条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债权债务清理完毕时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

抵押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其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得分次循环动用,但在同一时间,其动用总额以上开金额为最高限额)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委任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车____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七、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

九、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如限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担保法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5项规定占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径行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八)乙方占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行之。

十一、甲方应觅具经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放弃先诉抗辩权暨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保证人的一切权利。

十二、甲方愿接受乙方对于借款用途的监督及对于甲方业务财务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监督稽核之权而需甲方供给任何有关资料时,甲方应即照办,但乙方并无监督或稽核的义务。十三、本合同所订给付义务,以乙方营业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不论当时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所在地,或其国籍有无变更,均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十五、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业所订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届期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签字):_________连带保证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抵押合同

甲方(抵押方):

乙方(付款方):

甲方将位于包头市万水泉民馨家园区号楼单元号的房屋有偿抵押给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抵押的房屋坐落于包头市万水泉镇民馨家园区号楼单元号(房屋产权证未办理,住房面积为平方米,)甲乙双方对抵押房屋及位置已确认,且无异议。

二、该房屋抵押价格为(小写:)。

乙方于签订本协议之日将抵押费全部付清,同时甲方将上述房屋及相关票据原件交付给乙方使用。

三、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及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所抵押房屋产权清晰,无任何产权纠纷,无抵押担保记录。房屋交付前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反悔,如有违约,违约方须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和违约时房屋现行价的100%的违约金。

六、房屋风险责任至上述房屋交付之日转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保证人签字:

证明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抵押合同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为确保甲方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财产。

1、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以下称“抵押物”)。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共有人:(签字)。

2、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1、担保的主债权为编号为的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元人民币(大写金额),利息计算方式为,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

第三条抵押物的登记。

如果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属于法律规定需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立即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四条保险。

1、乙方应为抵押物投保,保险金额不低于或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甲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乙方应将保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3、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4、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出租等情况。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担保。

2、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甲方的要求办理保险。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5、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乙方应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日内,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4)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乙方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7、乙方应配合甲方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

8、主合同变更的,乙方仍愿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甲方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2)乙方未按第六条第1项约定另行提供担保。

第八条保证条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条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抵押人在第五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2、甲方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3、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因第八条1项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起诉,均需向本合同签订地民法院起诉。

抵押合同

抵押人(甲方):

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抵押财产:甲方所有的位于神木县单家滩村公路西侧的三层独院一套(小产权)。

第二条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主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借款总额人民币705280元,每月还乙方银行本息壹万捌仟伍佰陆拾元整人民币,共计叁拾捌个月还清。

第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六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萬元违约金。

2、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3、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壹拾萬元的违约金。

第九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抵押合同

兹因甲方为担保乙方对于_______号借款合同项下所有的债权,将由甲方提供抵押物,为乙方设定抵押权,并约定条款如下:

一、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_____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得分次循环动用,但在同一时间,其动用总额以上开金额为最高限额)及其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债务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损害的赔偿。至于债权实际金额及各种利息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及债务的清偿期,另立借据、透支约据、本票、约定书、委任保证合同为凭,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各该附件所规定事项的效力与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其名称、数量、特别标志、说明以及占有抵押物者姓名、名称和方式及所在地,详见附于本合同的标的物明细表。

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甲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甲方负担。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前开抵押物完全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甲方及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存续中,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捐税、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七、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低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条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抵押物应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甲方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

九、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甲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甲方限期偿还,甲方未如期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甲方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十、甲方应觅具经乙方认可的保证人,以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给付责任的保证。保证人并愿以本合同为证,声明抛弃先诉抗辩权暨民法保证各法条内有关人的一切权利。

十一、甲方愿意接受乙方对于借款用途的监督及对于甲方业务财务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监督稽核之权而需甲方供给任何有关资料时,甲方应即照办,但乙方并无监督或稽核的义务。

十二、本合同所订给付义务,以乙方营业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不论当时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营业所在地,或其国籍有无变更,均以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三、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连带保证人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连带保证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变更时,承受其职务之人,即当然为本合同书权利义务主体的代表人,毋庸为变更的登记。

十四、除本合同所订的条款外,凡乙方现在或将来所订与贷款有关的各项章则以及金融业现在或将来所适用的一切有关章则,甲方均愿遵守,决无异议。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抵押合同登记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止。届期未清偿时得延长期限。本合同正本共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为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日签定的(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特此声明。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房产证号: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借款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债权人为:,此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经济赔偿金元,作为对乙方的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其相应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负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的权利。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优先偿还乙方的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十二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又未能同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乙方有权自行处分该抵押房地产,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进行干涉。乙方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甲乙双方协商之后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在此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后,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总计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十六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名或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公民身份证号码: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抵押合同

借款抵押人:(甲方)。

借款抵押权人:(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借款作为流动资金。双方经协商,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在借款期限内,甲方还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借款金额:

本借款只能用于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个月,即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本借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__。

甲方保证在借款期限内主动还本付息。

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为确保甲方履行还款义务,甲方自愿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__,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为的合法房产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优先用抵押财产偿还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__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管局办理他项权利证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抵押合同

抵押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乙方与债务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合同编号:),为保证乙方实现在上述合同中的债权,甲方自愿为债务人向乙方提供履约担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经过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抵押协议,共同遵守:

1.被担保主债权概况

1.1主债权种类:

1.2主债权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2.1.债务人名称:

2.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物概况

3.1抵押物名称:

3.2抵押物数量:

3.3抵押物质量:

3.4抵押物状况:

3.5抵押物所在地:

3.6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权属:

3.7抵押物的估值:

4.抵押担保的范围

4.1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含拍卖费、诉讼费、乙方律师费等)等全部债务和费用。

4.2甲方保证,发生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务时,与主合同债务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5.抵押登记

5.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应当进行登记,登记部门为。(可形成附件:清单)

5.2抵押登记由甲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办理完毕抵押手续,并立即将有关凭证交付乙方。

6.抵押权实现

6.2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清偿:

第一顺序: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二顺序: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第三顺序:主债权的利息;

第四顺序:主债权。

7.抵押物保险

7.1甲方必须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7.2抵押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甲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书面通告乙方损失及保险赔偿情况,保险赔偿金应当用于提前清偿乙方债权(或者向公证机关提存)。

8.其他约定

8.1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或灭失的(非保险事故),甲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书面通告乙方损失情况,并于日内恢复原状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等值担保。

8.2甲方对外转让本合同项下抵押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所得价款用于提前偿还债务(或者向公证机关提存)。

9.违约责任

9.1甲方隐瞒抵押物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重复抵押、毁损、虚假登记等严重危害抵押权实现事项的,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等值担保,并应向乙方支付被担保主债权%的违约金。

9.2发生抵押物毁损或灭失,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及时通知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相应等值担保的,甲方须与债务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被担保主债权金额%的违约金。

9.3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被担保主债权%违约金。

9.4由于甲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乙方利益受到损害的,除按本条上述约定执行外,乙方仍有权要求甲方给予相应的损失赔偿。

10.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11.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必须登记的,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如抵押物非强制登记的,则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导致本合同无效。

11.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债务人持一份,登记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