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案(汇总18篇)

小编: QJ墨客

计划书是对一个具体任务或项目的安排和规划,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管理和实现目标。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几份实用的计划书模板,方便大家在实际工作中使用。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0年,全面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明显提高,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初步形成;2021年,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成型,布局更加合理,治理能力大幅提升;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和省试点任务。平安承德、法治承德建设跃上新台阶,现代化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巩固,治理机制更加成熟,市域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实施“五项工程”

1.实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程。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完善党委领导、多方参与、社会协同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各类政治安全风险。

2.实施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工程。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防范转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好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战略主动仗。

3.实施心理服务疏解干预工程。完善心理健康、专业社会工作等领域专门人才培养机制。在市县两级建立“心理人才库”,建设全覆盖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和专业化队伍、志愿者队伍,为群众提供心理疏导、健康咨询、精神抚慰等专业服务,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4.实施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程。加快推进立体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基础防范和源头管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水平。强化重点领域、行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

5.实施公共安全防控保障工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识,把好公共安全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提高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和水平。加强应急处突队伍建设,强化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构建“五大机制”

1.完善党委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社会治理制度。推动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把党组织嵌入各类社会基层组织。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推动党组织的服务管理延伸到社会治理末梢。

2.完善政府负责机制。进一步理顺市县乡村四级在社会治理中的权责关系,推进“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措施落地,健全公共服务评价机制,畅通群众对民生事项、公共服务办理情况的评议渠道。

3.完善民主协商机制。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兼顾不同阶层群体诉求。创新协商机制,推广设立“百姓说事网”“群众说事点”等做法,搭建信息化议事平台,完善网络民意收集机制和协商互动机制,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作用,以共商促共治。

4.完善社会协同机制。健全开放多元、互利共赢、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网状治理模式。把社会治理触角延伸到每栋楼宇、每户家庭,让“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救助帮扶、化解矛盾、预防违法犯罪等公益事务。

5.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工作机制,畅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打造推进社会治理新的“增长点”。搭建网络问政等平台,拓宽公民参与工作渠道,调动社会治理基层力量的积极性,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发挥“五治作用”

1.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把政治建设贯穿市域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构建责权利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引导党员当先锋做表率。

2.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善于运用法治精神审视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方式保障权益、化解矛盾、防控风险、维护稳定,破解治理难题,推动社会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3.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弘扬“抗疫精神”,传承弘扬塞罕坝精神、红色文化和英雄人物先进事迹。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设,厚植基层社会治理的道德根基。

4.发挥“自治”强基作用。建强自治组织,完善自治机制。在农村,鼓励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在社区,推广被民政部评为全国优秀社区工作法的我市“四小服务”和“四抓四创”等基层社会治理新方式。

5.发挥“智治”支撑作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5g等现代科技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打通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数据壁垒,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

任务清单。

加快智慧平安社区、智慧交管建设,培树“金牌调解室”“金牌调解员”,实现“一社区(村)一警(辅警)”全覆盖等77项共性工作。

推行重大扶贫产业项目风险评估,以“法官进社区”“民主法治示范乡村”建设为抓手,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强和改进城市快递三轮车统一规范管理等9项特色工作。

背景。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9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中国建设新局面的意见》;2020年3月,中共河北省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意见》。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市结合本地实际,经数月筹划、反复修改、多次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65个市直部门意见,最终于2020年5月制定出台此实施意见。

年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五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我们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行动指南。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的具体实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市域社会治理既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国家治理的大政方针、制度安排、决策部署和上级的任务要求,又要立足实际对本市域社会治理统筹谋划、周密部署、推动实践,在国家治理中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市域层面具有较为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解决社会治理中重大矛盾问题的资源和能力,是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的最直接、最有效力的治理层级,处于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前线位置。市域社会治理做得怎么样,事关顶层设计落实落地,事关市域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治理理念现代化。

加快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市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理念现代化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体来说,应树立“五个导向”。

树立目标导向,加快实现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必须紧紧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目标来谋划治理思路、设定治理任务、规划治理路径。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坚持在党委全面领导下,统筹整合政府、社会、市场等各种力量,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科学化,深化对市域社会运行规律的认识,更加注重运用协商、契约、道德、习俗等社会内生机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纷争、规范社会行为,善于引导群众在治理实践中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积极推进市域信息基础设施联通、网络畅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善于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增强政府决策部署的科学性、风险防控的精确性、打击犯罪的实效性、执法办案的公正性、公共服务的便捷性。

树立政治导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把自治、法治、德治结合起来,把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专项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把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结合起来,推动市域社会治理更加有序有效开展。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市域社会治理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使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成为不断夯实党执政根基的过程,提高党领导市域社会治理的水平。

树立为民导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一切为了群众,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切实增强城乡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一切依靠群众,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动性、创造性。坚持一切由群众评判,尊重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做到社会治理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

树立问题导向,在攻坚克难中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发展。一手抓化解历史遗留累积的存量问题,一手抓管控新形势下出现的增量问题。从最严峻的风险防起,围绕暴恐袭击、社会稳定等突出风险,坚持消化存量与控制增量相结合,有效防范风险蔓延、叠加、升级。从最突出的漏洞堵起,聚焦人员密集场所、治安混乱地区、重点人员物品以及新技术新业态,从法律、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综合采取措施,织密织牢风险综合防控网络。从最明显的短板补起,围绕人、组织、物、网等社会治理基本要素,加快市级层面实名登记、社会信用管理、产权保护等基础性制度建设,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源头防范转型。

树立效果导向,一步一个脚印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变为现实。逐步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美好蓝图变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效和实惠。实行目标化管理,把市域社会治理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市域社会治理扎扎实实向前推进。实行项目化推进,研究确定一批市域社会治理重点项目,逐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具体措施。实行责任化考核,对各类责任主体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目标任务的进度、质量、效果进行严格检查评估,以责任到位确保市域社会治理效果到位。

治理体系现代化。

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是党委领导下政府和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制度体系,包括一整套紧密相连、衔接协调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安排。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社会治理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具体来说,要优化“四大体系”。

优化市域社会治理的政治体系。要按照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政府治理效能、形成社会治理合力的原则,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市域政治体系,切实把党的领导优势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一是构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委领导体制,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格局。二是构建职能优化、运行高效的政府负责体制,推行扁平化管理,形成内部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三是构建区域联动、部门协作的齐抓共管体制,健全市、县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紧密协作的综合治理机制,推动基层治理触角向每个角落延伸。

优化市域社会治理的自治体系。加快构建民主开放包容的市域自治体系,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一是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二是完善企事业单位自治机制,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民主管理机制,发挥好维护职工权益、化解内部矛盾的作用。三是完善社会组织自治机制,推动城乡社会组织成为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充满活力的自治实体,让社会组织的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

优化市域社会治理的法治体系。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集约高效的市域社会治理法治体系,实现社会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一是建设科学完备的市域法律规范体系,制定权责明晰、便于操作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为攻克市域社会治理难题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二是建设公正权威的市域法治实施体系,健全落实依法决策机制,推动程序公开化、裁量标准化、行为规范化。三是建设规范严密的市域法治监督体系,特别是对群众最痛恨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问题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立体化、全天候的市域法治监督网络。四是建设务实管用的市域法治保障体系,构建全市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优化市域社会治理的德治体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彰显时代精神、体现地方文化的市域德治体系。一是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健全市域媒体宣传引导机制,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不断提高城乡群众公德修养。二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三是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培育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四是加强个人品德建设,推动各级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创新,进一步完善符合当代青少年成长规律的德育体系。

治理能力现代化。

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要按照习近平同志增强“八个本领”、做到“五个过硬”的要求,善于以联动融合、开放共治等理念协调社会关系,善于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调处社会矛盾,善于以经济、行政、道德等多种手段规范社会行为,善于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防控社会风险,不断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

提高统筹谋划能力。科学把握市域社会治理规律特点,立足市域承上启下的中观定位,吃透中央和省级决策、政策,摸清所辖区域实际情况,统筹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统筹当前工作与长远布局,研究确定本地创新社会治理的总体思路、政策导向、目标任务、方法路径。

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把济民困、解民忧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人民群众最迫切要求解决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领域,每年办成几件实事、解决几件难事。把识民意、察民情作为作决策的前提,拓展、畅通民意收集渠道,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下基层大接访、与群众交朋友结对子等制度,确保群众诉求听得见。把聚民智、汇民力作为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依托,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特点,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构建起市域社会治理的网上网下同心圆。

提高政法改革能力。把中央顶层设计与地方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准确把握中央关于政法口机构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原则,结合市级政法机关机构、职能和工作实际,谋划党委政法委自身机构改革和政法各单位机构改革。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与推进政法口机构改革紧密结合起来,用改革的办法闯新路。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搞好宣传阐释,引导广大干警积极拥护支持改革。把做好当下工作与谋划长远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探索新形势下市、县党委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实现形式。

提高创新驱动能力。紧密结合“智慧城市”建设,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社会治理体系架构、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创新。提高运用大数据辅助决策能力,建立人工智能决策辅助平台,推动从依靠直觉与经验决策向依靠大数据决策转变。提高运用现代科技强化治安防控能力,建立社会稳定数据信息系统,推动从被动“堵风险”向主动“查漏洞”转变。提高运用信息技术服务群众能力,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

提高破解难题能力。针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难题,研究出台可操作的户籍制度改革措施,让那些长期工作、居住、生活在城市的流动人口真正融入城市。针对“城市病”难题,坚持源头治理,统筹好空间、规模、产业三大结构,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问题。针对矛盾纠纷化解难题,聚焦影响社会稳定的历史遗留下来的存量问题,搞清底数,力争每年彻底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通过市、县(区)两级领导干部每月定期下基层大接访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防止新的矛盾问题产生。

提高依法打击能力。依法打击市域突出违法犯罪,是市级政法机关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重要政治责任。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打得准、打得狠、打得稳。建立完善市级统一指挥、合成作战、专业研判、分类打击机制,针对影响市域安全稳定的地域性犯罪采取集中打击整治措施,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压倒性态势。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提高舆论导控能力。互联网就是新战场,新媒体就是新战力。要下决心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互联网新媒体上来,不断提高新媒体的品牌创新能力、话题设置能力、“引关圈粉”能力,让亿万网民在众声喧哗中听到党的声音。做好预知预警预置工作,有效化解重大舆情风险,坚决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善于运用新媒体开展政法工作和社会治理宣传,最大限度凝聚人心,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关心、支持。

镇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新昌县《全面落实绍兴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新委办[2020]74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整体部署,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七次和八次全会和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解决街道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强化风险治理导向,县、街道、村三级联动,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提高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过三年努力,谱写新时代“枫桥经验”篇章,构建社会治理新模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羽林、法治羽林,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化、全域化、指标化、实体化、数字化、为市成功创建成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作出应有努力。

坚持一大法宝,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中始终贯穿新时代“枫桥经验”本质要求,切实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通过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探索实践,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于平安羽林法治羽林建设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人民主体“三治融合”共建共享,全力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街道生根发芽。

2、对标两大任务,全面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对照上级要求,细化落实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各线新时代“枫桥式”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建立街道领导牵头负责,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成效提升到位。

3、突出三大重点,把握工作关键环节。切实发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体系在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中“牛鼻子工程”作用,按照“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处置平台、社会治理事件处置平台、风险研判和综合指挥平台”三大平台功能定位,对照“一窗受理、功能集成、闭环运行、清单管理”要求,抓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体系建设。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4、激活多方动力,推动创建工作可持续发展。注重发挥街道优势特色,增强社会治理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通过激活改革动力、法治动力、文化动力、市场动力,社会动力等推动创建可持续发展。

5、打造特色项目,推动创建工作重点突破。结合街道实际,打造特色项目,通过以点带面,实施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全面提升行动、新时代“枫桥式”联建联创和评价体系建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体系建设、三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体系建设等牵引性项目,推动县域社会治理工作整体提升。

根据上级精神要求,分三年推进实施县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每年确定总体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清单。

1、2020年主要任务补齐短板,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上级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工作任务,认真分析梳理我街道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短板,明确责任,落实具体措施。

2、2021年主要任务突破重点,健全体制机制。围绕街道工作重点环节,创新工作载体,有效突破。力争形成一个特色明显、富有实效的工作品牌,打造一批成效明显、群众认可的示村。

3、2022年主要任务提升完善,丰富特色内涵。总结提炼我街道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特色亮点做法和工作经验,选树先进典型,注重示范带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力争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创新境界,高水平平安羽林建设取得新成效。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班子领导为成员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街道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该项工作经费列入2021年至2023年财政预算之中。

2、强化责任落地。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羽林街道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措施和责任分解清单》,明确相应职责任务、工作项目、时间进度,每年根据工作实际调整完善。

3、强化评价考核。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高水平建设平安羽林作为检验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将平安羽林建设和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统筹纳入街道的中心工作,列入工作考核。

4、强化宣传推广。各科室、单位要加强工作的宣传发动,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氛围。适时总结提炼优秀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不断扩大街道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之前呈现的方法是“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社区、各组办、辖区各相关单位:

城市社区处在社会治理的最末梢,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市域社会治理的根本和关键。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关于城乡社区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有针对性地解决社区治理中的现实问题,有效弥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的社区管理不足和短板,打通基层治理的每一个“神经末梢”,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秦都区关于新时代加强社区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大力实施“大党建统领、大融合推进、大联动治理、大数据支撑、大和谐共享”五大举措,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着力提高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创新工作模式,强化社区服务,提升治理服务水平,满足居民需求,努力将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为建设团结、奋进、活力、创新、务实的大美渭滨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党的核心领导。牢固树立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理念,全面提升社区党组织政治引领能力、改革创新能力、服务群众能力、组织共治能力,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社区治理的最末梢、全过程。

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把服务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挥居民群众主体作用作为创新基层治理、深化平安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力量源泉,实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

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一切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营造共驻共建的良好氛围。

坚持统筹协调,系统推进。注重各领域建设与治理协同发展,统筹谋划社会治理工作,使法治、德治、自治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坚持实事求是,分步实施,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到2022年底,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组织关系更加清晰顺畅;街道和社区权责边界明确清晰,社区协商、社区减负和社区管理考核等制度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区域资源统筹整合能力得到加强和提升;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对上对下互联互通,数字化、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式基本建成;智慧社区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升级,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再通过3至5年,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平安建设迈上更高台阶,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保障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支撑。

1.发挥社区党组织核心作用。突出社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增强社区统筹协调能力,稳妥推进社区“大党委”试点工作,成立以辖区内机关、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为成员的社区“大党委”。着力构建社区“1+5”组织架构和联动体系,即以社区“大党委”为核心,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架构,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形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推行社区“两委”成员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人员通过法定程序双向兼职。严格落实离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制度,鼓励引导离退休党员干部到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2.巩固社区居委会自治主导地位。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依法有序提高本社区居民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比例。准确定位社区居委会职能职责,坚持依法依规、规范精准原则,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明确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和协助行政事项清单。充分发挥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扩大群众自治范围,丰富自治内容,拓宽参与渠道,保障和促进居民群众在社区治理、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完善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会议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增强协商能力、规范决策程序,提高自治能力。

3.着力加强社区德治建设。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抓好居民群众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加强社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个人征信系统,强化居民的社会责任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大力推进新时代家风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家庭”“优良家风”等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好家风、道德模范人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弘扬社会正能量。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契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崇德包容、尚法创新”咸阳精神,增强居民的社区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社区文化、社区教育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深化科普进社区,广泛开展居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倡导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

4.深化基层平安建设。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渭滨为目标,树立社区治理“全周期管理”意识,提高社区治理系统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建设,完善党建引领、居民自治、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机制;夯实社区综治基层基础,加强规范化建设,配强配齐人员力量,推动矛盾联调、治安联防、应急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实体化运行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努力使循法而行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无黑无恶无乱”社区创建活动,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抓好平安社区创建,加强常态化治安巡逻网、智能化技术防控网、精准化风险预警网、多元化矛盾调解网“四网”建设。壮大治安中心户长、楼栋长、“红袖章”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提升辖区居民平安建设参与度。完善特殊人群管理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刑满释放、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服务管理。

5.拓展“三三制”源头治理。以打造“党建引领、五链共治、法在基层”咸阳品牌为契机,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拓展党建引领、源头治理、多元解纷“三三制”工作机制。探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鼓励代表、委员个人开设工作室调处矛盾纠纷。以诉讼源、案件源、纠纷源治理为抓手,完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无缝隙、全覆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模式,依托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社区法官工作室平台,发挥法律服务工作队(派驻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司法干警、律师、人民调解员等)、心心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心理服务志愿队伍、“六老”(老党员、老劳模、老政法、老专家、老干部、老教师)队伍的作用,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升社区法治水平。

6.切实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厘清基层行政事务和社区自治事务职能边界,按照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的要求,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构建政社互动新模式。完善社区服务事项清单,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要求社区出具的证明,方可由社区提供。不得将社区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城市管理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依法需要社区协助的工作事项,须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应当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规范社区机构板牌,社区服务阵地外部统一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服务站牌匾及“中国社区”标识,对其他各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或加挂的牌匾进行整合或取消。压缩上级要求社区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精减整合社区工作台账报表。全面清理规范社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

7.强力推进“心心秦家”提档升级。精心绘制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秦都党建“红色地图”。对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和社区党群服务工作站进行全面升级,创新“7+x”服务,推行公益服务为主、低偿服务为辅的服务模式,做实做细各项服务清单,拓展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心心秦家”便民爱心驿站,整合辖区的餐饮店、药店、蔬菜店、家政服务、房屋中介公司等商家资源,全力打造有“城市味”的市民综合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多元化、便利化、个性化服务,建立健全工作运行和考核机制,真正让“心心秦家”成为机制运行好、作用发挥好、群众反响好的“温馨港湾”,让党心民心真正心心相印。

8.全力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坚持“就近办、方便办”的原则,整合下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事项,方便群众办事。整合服务网点资源,鼓励金融、电信、医疗、快递、连锁便利店、餐饮店、果蔬店等在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站点。重点加大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点对点服务力度,保障居民群众基本生活。组织协调水电气暖等公共事业部门进社区,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多途径参与社区服务,大力发展医疗、健康、托幼、养老等普惠性服务机构,支持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贴心服务。

9.着力推进智慧养老服务。抢抓“国家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历史机遇,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居家服务和走出家门的社区服务。加大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力度,发挥互联互通互享信息平台、社区“云医院”作用,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推进“民建公助”“民办公助”等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

10.大力加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专业化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在职党员”的志愿服务联动体系,通过共驻共建、合作联谊等形式,有效提升志愿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社区联系服务群众活动项目化运行机制,以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为导向,建立联系服务群众项目库,由社区有偿委托社会组织实施,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培养以社区党员、团员青年、居民代表、楼栋长、退休干部职工等为主体的骨干带头力量,不断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推行志愿者线上线下服务和积分制管理机制,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注重发挥司法调解党员服务队、优化营商环境党员服务队等作用,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满足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需求。

11.加强物业企业管理。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示范带动、循序渐进”的原则,建立健全物业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采取“红黑榜”、企业征信、公益诉讼等方式,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规范运行。

12.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积极探索“红色物业”管理模式,创新物业服务,让党员在小区亮身份,发挥自身特长,有针对性地为居民提供服务,促进社区治理良性互动。加大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组建力度,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服务机制。建立“星级”物业服务评选制度,每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服务质量、社会信用、居民满意度、社区党组织评价等内容进行星级综合评定,动态监管。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通过采取引进优秀物业企业、成立物业孵化中心、原单位管理、政府托管、居民自管等多种形式,有序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同时,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和租房备案制度,夯实出租户、租赁户、物业“三位一体”的外来流动人口管理责任。

13.加强业主委员会的领导。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领导,精心指导业主委员会在筹建、选举、运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稳步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社区党组织要严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提名推荐关、审查考察关和选举程序关,抓好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真正把组织认可、业主信任、公道正派、热心尽责的人选进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正确行使权力。积极引导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党政机关退休人员、小区普通党员通过选举参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提升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

14.规范社区工作人员职数配备。社区工作人员配备一般按照所属社区管理区域、人口数量等因素确定,每个社区原则上按10—15人配备工作人员。其中,党组织设置3人,居委会设置5—9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设置2—3人。提倡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委员交叉任职。拓宽社区工作人员来源渠道,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岗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群团组织负责人按照相关程序担任社区“两委会”成员。

15.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社区党组织带头人的选拔培养,严把政治关口,严格选任标准,选拔一批党性强、能力强、创新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年轻干部(职工)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有条件的社区可配备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制定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发展专项规划,修订完善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群众能力。将社区工作人员纳入“社会工作者”职业序列,实行职业化和专业化管理。

16.建立完善鼓励激励机制。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对于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优先考虑予以提拔或进行物质奖励。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人员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大符合条件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通过依法选举担任社区“两委会”成员力度。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对社区实行年度星级评定考核,并按街道社区总数60%的比例依据星级评定结果予以奖励。建立群众满意度占主要权重的社区工作人员评价体系,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全面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17.充实社区兼职人员队伍。建立完善社区兼职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和服务力量。鼓励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职(离退休)党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工作人员、社区民警、“两代表一委员”、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兴趣链党建联盟成员、“六老”、志愿者、热心群众等群体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有效提升社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8.加强统筹规划。统筹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将其纳入街道社区发展规划。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逐步建设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配套的办公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

19.加大建设力度。结合社区区域环境实际,通过采取配建、新建、联建、改造、购买、租赁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解决社区服务设施不足的问题。通过改建、扩建、租赁等方式,加强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国有企业移交的单位型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按照每百户30平方米的标准无偿划转。

20.搭建网格“三级”联动治理体系。健全“街道+社区+网格”三级联动治理体系,建立街道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站。加强网格党组织建设,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下沉到网格,实现需求在网格发现、信息在网格采集、隐患在网格排查、矛盾在网格化解、服务在网格开展、问题在网格解决。

21.合理划分社区管理网格。按照“界定清晰、规模适度、无缝相接、便于管理”的原则,根据辖区路段、小区、企业、工地、商业、楼栋等区域环境,充分考虑区域的整体性、居民的认同度、工作人员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分网格,网格划分要实现无缝对接,确保“全覆盖、全领域、无盲区”。坚持因地制宜,灵活机动配备网格长、网格员,整合资源,充实力量,组建常态化网格服务治理团队,按照“1+1+n”或“1+n”模式健全网格队伍。

22.完善社区网格管理工作机制。坚持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协调各方引领基层治理的作用,建立街道、社区层面网格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问题协调处置工作机制。优化网格治理功能,完善网格运行流程,将网格服务的“公益理念”与“商业智慧”有效结合,激发网格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增进社区造血功能,建立健全信息采集、便民服务互动、快速联动、三级流转处置、巡查通报、教育培训等制度,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3.构建街道、社区、网格三级大数据平台。依托街道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站和网格三级平台,对相关数据收集、整理、加工、分析和应用,实现区域治理“一网通治”、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大数据赋能“一网通智”。依托渭滨智慧管理平台,建设一个涵盖政务服务、社会管理、便民服务等模块的大数据中心,内容涵盖网格内的“人、事、数、物”,通过智慧平台搭建“电子商城”,实行群众“点单”,格格“跑单”,真正做到“智慧”为民、“智慧”便民。

24.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秉承“党建引领、精准惠民、共建和谐”的服务理念,通过落实相关政策及资金补助措施,设立街道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开展“一对一”培育,组建由专业老师、公益领军人物、志愿者、优秀社会组织负责人等组成的导师团队,为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提供全方位支持,孵化培育更多的社团组织。同时,培育和搭建以党员、团员为带头人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和议事协商平台,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治理。

25.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积极鼓励各类组织进行登记备案,开展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建联盟作用,社区党组织重点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督管理,向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内部管理、指导、培训、服务等方面的专业支持。建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议事和星级评定制度,保障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26.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四社联动”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鼓励社会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关爱、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和社会事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满足社区居民个性化、多样化需求。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面向社区提供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公益慈善、邻里互助、纠纷调解中发挥作用,真正使社会组织成为承接社区服务项目的有效载体。

27.构建街道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强化街道党工委“龙头”带动作用,统筹协调区域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整合调动各类资源,构建以“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为“动力主轴”的基层治理三级领导体系。落实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区域内党组织共驻共建,融合推动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着力构建区域统筹、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建立完善在职党员“双报到”制度,促进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和其他各类党员作用发挥,进一步激活“红色细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领域、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加大商圈党支部、楼宇党支部、业主委员会党支部、物业党支部组建力度,打造一批“红色物业”“红色楼宇”“红色综合体”,不断延伸党的工作触角,扩大“两个覆盖”,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28.构筑街道共建共治共享平台。打造多元化参与的基层治理共同体,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群众团体(兴趣党建联盟)、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区域化治理平台。聚焦加强社区党建、统筹社区发展(老旧小区改造等)、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驻区企业等方面的短板和不足,整合资源,协调各方,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风险、防灾救灾、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能力。

29.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渭滨街道新时代加强社区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工作,抓好具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30.坚持示范带动。以区域化党建平台为引领,以实施网格化管理服务为抓手,以社会组织协同参与为路径,着力提升基层治理和服务供给能力。按照“一支部一特色、一社区一品牌”的要求,精心打造一批服务型、智慧型社区,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基层治理示范社区,不断提升街道社会治理水平和效能。

31.加强考核评估。将加强社区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和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明显、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8号)、《关于印发x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x]34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一)建设组织架构。

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65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

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

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

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

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

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目标。

2020年,全面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明显提高,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初步形成;2021年,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成型,布局更加合理,治理能力大幅提升;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和省试点任务。平安承德、法治承德建设跃上新台阶,现代化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巩固,治理机制更加成熟,市域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实施“五项工程”

1.实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程。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完善党委领导、多方参与、社会协同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各类政治安全风险。

2.实施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工程。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防范转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好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战略主动仗。

3.实施心理服务疏解干预工程。完善心理健康、专业社会工作等领域专门人才培养机制。在市县两级建立“心理人才库”,建设全覆盖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和专业化队伍、志愿者队伍,为群众提供心理疏导、健康咨询、精神抚慰等专业服务,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4.实施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程。加快推进立体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基础防范和源头管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水平。强化重点领域、行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

5.实施公共安全防控保障工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识,把好公共安全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提高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和水平。加强应急处突队伍建设,强化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构建“五大机制”

1.完善党委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社会治理制度。推动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把党组织嵌入各类社会基层组织。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推动党组织的服务管理延伸到社会治理末梢。

2.完善政府负责机制。进一步理顺市县乡村四级在社会治理中的权责关系,推进“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措施落地,健全公共服务评价机制,畅通群众对民生事项、公共服务办理情况的评议渠道。

3.完善民主协商机制。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兼顾不同阶层群体诉求。创新协商机制,推广设立“百姓说事网”“群众说事点”等做法,搭建信息化议事平台,完善网络民意收集机制和协商互动机制,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作用,以共商促共治。

4.完善社会协同机制。健全开放多元、互利共赢、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网状治理模式。把社会治理触角延伸到每栋楼宇、每户家庭,让“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救助帮扶、化解矛盾、预防违法犯罪等公益事务。

5.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工作机制,畅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打造推进社会治理新的“增长点”。搭建网络问政等平台,拓宽公民参与工作渠道,调动社会治理基层力量的积极性,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发挥“五治作用”

1.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把政治建设贯穿市域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构建责权利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引导党员当先锋做表率。

2.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善于运用法治精神审视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方式保障权益、化解矛盾、防控风险、维护稳定,破解治理难题,推动社会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3.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弘扬“抗疫精神”,传承弘扬塞罕坝精神、红色文化和英雄人物先进事迹。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设,厚植基层社会治理的道德根基。

4.发挥“自治”强基作用。建强自治组织,完善自治机制。在农村,鼓励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在社区,推广被民政部评为全国优秀社区工作法的我市“四小服务”和“四抓四创”等基层社会治理新方式。

5.发挥“智治”支撑作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5g等现代科技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打通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数据壁垒,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

任务清单。

加快智慧平安社区、智慧交管建设,培树“金牌调解室”“金牌调解员”,实现“一社区(村)一警(辅警)”全覆盖等77项共性工作。

推行重大扶贫产业项目风险评估,以“法官进社区”“民主法治示范乡村”建设为抓手,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强和改进城市快递三轮车统一规范管理等9项特色工作。

背景。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9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中国建设新局面的意见》;2020年3月,中共河北省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意见》。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市结合本地实际,经数月筹划、反复修改、多次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65个市直部门意见,最终于2020年5月制定出台此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维稳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维稳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维稳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维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市域社会治理,是指以地级市的行政区域为范围,依靠党委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主体,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对辖区内的人民、事务、组织等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总和或过程。市域社会治理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扮演着承上启下的枢纽角色和作用。以xx市为例,当前正处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的关键时期,要在既有基础上寻找深化之路、实现在新时代市域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面临诸多挑战,亟需深入研究并予以破解。

(一)坚持党建引领。xx市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市域社会治理力量和资源统筹。一方面,以“五星达标、3a争创”“五星达标、和美家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强化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基层党建全域提升引领市域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另一方面,全面加强基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以集中培训、基地跟学、师徒结对等方式,提高其能力。制定并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底线管理标准、党员干部面对群众“十条忌语”等,促进党组织书记作表率、守规矩、履好职。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一是以保民安赢民心。把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大对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危化物品、敏感物资、寄递物流、网吧、民宿等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二是以集民智聚民力。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体制机制,激发、调动“红枫义警”“五邻社”“越乡村嫂”等一大批基层群众,开创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新局面,打造市域社会治理新增长点。三是以纳民言重民意。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暴、“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校园安全侵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整治重点,健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三)坚持防范化解矛盾。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防范风险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及早防范,严把矛盾风险源头关。推广应用寄递实名信息采集系统,实现寄递信息实时采集、实时比对、实时预警。加强民宿行业治安监管,全市291家提供住宿服务的民宿(农家乐)实现“民宿移动采集系统”安装应用全覆盖。全面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把问题解决在决策前。二是及早发现,严把矛盾风险化解关。建成市、县两级大调解平台7个,乡镇平台118个,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主体互动的矛盾化解体系。在交通、医疗、社保等13个行业设立69个专业调委会、157个调解工作室。注重培养专业调解人才,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充实基层调解力量。三是及早处置,严把矛盾风险管控关。全面整合各类防控力量和群防群治队伍,开展治安大巡防活动。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刑事解教人员、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管控,再犯罪率和脱漏管率均低于省定标准。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实施方案集合

方案,汉语词语,一般是指进行工作的具体计划或对某一问题制定的规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按照省市扫黑办有关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治超秩序扫黑除恶管理办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立足治理超限执法工作,构建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治早治小、防早防小”的防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以持续深挖整治为基础,统筹做好对监管服务对象的管理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问题”和“苗头”的梳理和排查,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多措并举,同步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不退、力度不减。铲除交通运输行业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全面提高治超人员在超限治理领域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收集扫黑除恶好的经验做法,使大家对扫黑除恶工作更加了解,清晰明了。

二是广泛采取社会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如: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超限站电子屏幕,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

三是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四是发动群众,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融于人民群众中去,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凡是人民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一律摸排调查。

(二)以“以案促改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

一是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强化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紧紧围绕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领域,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制度和防范措施,坚决斩断黑势力伸向交通运输领域的黑手。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重点在超限治理领域中,针对组织非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车辆、聚众恶意冲击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发现线索逐级上报。

二是在各超限检测站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以各站站长为组长,各班班长为成员,形成领导带头,职工奋进,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对待内部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整风纪,提素质,促形象”为主题,规范执法行为,肃清思想,全员签订“清理职工从事与职权相关经营活动承诺书”。

(三)采取多部门联合治理,深入打击重要黑恶行为。

1.联合公安、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重点打击借助黑恶势力垄断经营的违法行为、为违法违规经营及非法超限运输充当“保护伞”的行为、“黄牛”带车过超限站干扰执法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2.联合公安交警,继续深入开展路面执法活动。以固定超限站为依托,流动执法为辅,深入联合公安交警开展路面执法活动,重点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3.联合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重点打击长期盘踞某区域从事非法营运并纠集同伙对抗执法检查,甚至以暴力、胁迫方式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涉黑涉恶势力。

4.配合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立位,将治理单位内部充当“保护伞”,参与涉黑涉恶问题、腐败问题等等,作为党风廉政、扫黑除恶斗争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之中。

(四)加强执纪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夯实责任,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2.继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要认真受理有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凡是对举报线索排查不力、推诿扯皮、瞒报、虚报的,一经查处,严肃问责。

边的“保护伞”、“黄牛”彻底打掉。

4.做好配合。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要认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工作,要做到扫黑除恶与执法工作两不误,对涉及到违法案件,要和纪检、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2.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3.聚焦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超限治理工作上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整改,将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纵深推进。

4.汇总信息,及时报送。为确保工作深入、持续推进,各执法大队明确1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本系统、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的协调、信息汇总和报送等工作,切实做到信息通畅。

5.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按照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案件移交、制度建设、执纪问责6个方面,坚持每半年讲评,年底总评,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单位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根据双市域组发1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到陕考察时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聚焦追赶超越目标,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精准精细精致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时代特征、区域行业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组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捍卫政治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宁,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不断增强全系统同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进一步完善党组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组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全系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一)坚持党政统揽、各单位协同。注重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各个单位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入手,从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着力,打造多单位密切联系群众、亲情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

(三)坚持实事求是、创新引领。根据本地区经济状况、人口规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设的实际需求,顺应社会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因地制宜整合现有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既充分发挥作用又具有农村农业特色的工作平台。

(一)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全局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切实贯彻落实好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等制度,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全系统和谐稳定。

(二)增强服务能力。加强规划编制和管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重点加强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民生工程的实施,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改进服务方式。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注重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采取政府采购、合同外包、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市场化。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全程制,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

(三)健全基层协商议事制度。加强基层协商民主的统筹协调,围绕工程项目、重大公益事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等组织有关方面开展协商。加强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协商,推进企事业单位协商共议涉及企事业发展和员工权益方面的重要事项,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服务和城市治理。

(四)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积极性。

(五)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化解在基层。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完善群众建议征集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机制,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制度化渠道,发挥基层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六)充分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全面提升全员文明素养,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大力宣传美德义行善举,加大对失信失德失范行为的曝光力度,以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推进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倡导社区自治理念,发挥自治章程、居规民约在基层治理的作用,用公序良俗的力量规范社会行为。

(七)加强诚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制度建设,推进信用平台建设,实施强化标准建设、细化数据归集、优化业务流程、深化应用挖掘、实化信用奖惩等举措,大力营造崇尚诚信的法治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生态。推进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加强与公共信用平台的数据融合与共享交换,形成执法信息电子化长效机制,实现全面有效的联合监管预警奖惩机制。

市域社会治理,是指以地级市的行政区域为范围,依靠党委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主体,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对辖区内的人民、事务、组织等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总和或过程。市域社会治理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扮演着承上启下的枢纽角色和作用。以xx市为例,当前正处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的关键时期,要在既有基础上寻找深化之路、实现在新时代市域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面临诸多挑战,亟需深入研究并予以破解。

(一)坚持党建引领。xx市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市域社会治理力量和资源统筹。一方面,以“五星达标、3a争创”“五星达标、和美家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强化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基层党建全域提升引领市域社会治理全面提升。另一方面,全面加强基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以集中培训、基地跟学、师徒结对等方式,提高其能力。制定并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底线管理标准、党员干部面对群众“十条忌语”等,促进党组织书记作表率、守规矩、履好职。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一是以保民安赢民心。把人民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加大对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危化物品、敏感物资、寄递物流、网吧、民宿等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二是以集民智聚民力。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体制机制,激发、调动“红枫义警”“五邻社”“越乡村嫂”等一大批基层群众,开创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新局面,打造市域社会治理新增长点。三是以纳民言重民意。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暴、“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校园安全侵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打击整治重点,健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三)坚持防范化解矛盾。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和防范风险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及早防范,严把矛盾风险源头关。推广应用寄递实名信息采集系统,实现寄递信息实时采集、实时比对、实时预警。加强民宿行业治安监管,全市291家提供住宿服务的民宿(农家乐)实现“民宿移动采集系统”安装应用全覆盖。全面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把问题解决在决策前。二是及早发现,严把矛盾风险化解关。建成市、县两级大调解平台7个,乡镇平台118个,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多元主体互动的矛盾化解体系。在交通、医疗、社保等13个行业设立69个专业调委会、157个调解工作室。注重培养专业调解人才,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充实基层调解力量。三是及早处置,严把矛盾风险管控关。全面整合各类防控力量和群防群治队伍,开展治安大巡防活动。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刑事解教人员、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管控,再犯罪率和脱漏管率均低于省定标准。

(四)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市域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础。一是做强乡镇(街道)治理单元。深入推进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乡镇(街道)治理中枢,按照社会治理“一张网”要求,规范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备、改善运行模式,推动行政资源、服务资源有效整合。二是做细市域社会治理细胞——“全科网格”。以农村80—120户、城市300户以下为标准,彻底整合原先的“七网八网”为一张“全科网”。切实发挥好网格员的信息员、服务员、宣传员作用。三是做专市域社会治理的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广大乡贤及其组织在反哺家乡、奖教助学、扶危济困、道德示范、矛盾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培育发展1832个村级乡贤参事会(占全市村、社区总数的72%),会员20918名。

(一)公共安全风险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风险的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高度不确定性和难以预测性,是现代公共安全风险的最大特征。比如极端个人事件、生态环境危机、债务危机等,可能导致大规模社会恐慌传导。当前群众对环保、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公共安全风险的“燃点”和耐受度不断降低,一些以往的“普通事件”容易通过传播发酵引发公众负面情绪,甚至触发恐慌。

2.风险的易触发性和复杂多变性。当前自然和人为的致灾因素相互联系、互相影响,一些“天灾”受到“人祸”而放大影响。社会流动加剧,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加快流动,违法犯罪空间扩大、链条拉长、机动性增强,既有社会矛盾和新生社会矛盾相互交织,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因素相互作用,潜在风险源不断增多。

3.风险的监管缺位和机制不健全。维护社会稳定任务繁重,反恐防暴斗争复杂严峻,人员管控压力逐步增大,重点场所目标防范漏洞仍然存在。安全生产工作量大面广,执法代替管理的现象广泛存在。同时新兴行业领域不断出现,导致安全监管盲区随之而来,安全监管责任难于落实。

(二)社会结构调整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增多。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短期内由于政策调整及配套措施不能及时跟进,各种矛盾纠纷多发、易发,且相互交织,城乡利益调整面将更大、更深刻,各方利益博弈冲突更为激烈,既对大局稳定、社会安定、公共安全等提出更高要求,又使社会治理难度增大、隐患增多。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问题诱发的群体性事件及参与人数不断攀升。

2.信访压力和金融案依然严峻。当前由利益问题引起的矛盾和冲突不少,涉及的群体多、领域宽、诉求多,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思维仍根深蒂固。总体信访维稳形势仍较严峻,越级上访居高不下,信访案件逐年增加。与此同时,一些全国性、全省性的非法集资风险扩散到外地,外地输入型非法集资风险急剧上升,致使部分投资人经济损失较大,维稳压力增加。

3.心理问题和价值取向的错位。当前,新旧观念激烈碰撞,家庭结构和生活方式不断变化,学业、竞争等心理压力加剧,导致儿童和青少年心理问题、精神疾患、抑郁自杀等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扭曲的心态、变异的心理,情感、理智和行为上的“错位”,使得报复社会、应激恶性案件等风险增加。

(三)网络技术革命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网络犯罪成为第一大犯罪类型。利用网络谣言、舆情炒作等使社会热点发酵,进而带来群聚事件屡见不鲜。传统违法犯罪借助网络蔓延,利用信息技术进行黄赌毒、盗窃、诈骗、传销及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快速增多。因网络漏洞造成秘密失泄、基础数据改变蒸发,进而引发金融紊乱、供电中断、交通瘫痪等公共安全事件将进一步增多。

2.网络空间治理缺乏有效的手段。以手机为基本平台的网络社会,使社会舆论、社会情绪甚至社会行为以新的机制形成,传统的社会管理已难以奏效。具体表现为:手段不适应,现有的新闻管理方式手段和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管理缺乏支撑,对一些网站的查处存在处置效率低甚至无法处置等问题;治理缺乏震慑,查封的处置权限、约谈等措施没有震慑力;风险缺乏评估,缺乏网络舆情风险的评估意识和工作机制,容易导致舆情的发酵和事件的复杂化。

3.平台整合数据共享进程有差距。网络技术与社会的全方位融合,数据信息炸裂式增长,但操作平台分散,大部分不能互通,还存在不断新增的趋势。部门数据鸿沟、数据壁垒依然存在,重要信息无法共享,多头采集、更新不快、利用不足等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如一些村级网格员要熟练掌握十来个app采集信息方式,一些镇级指挥室有七八种系统接入,并要分别受理、处置各个平台的事件和信息。

(四)履职能力不足带来新问题、新挑战。

1.部分工作理念不够适应。市域社会治理涉及众多主体与对象,需要统筹全局、系统治理、整体发力。但在现行条块分割的体制下,不少地方和部门,仍存有老观念、运用老方法,在开展社会治理工作中,仍存在“做自己会做的,而不做自己应当做的”,有时出现治理“真空”,有时又存在交叉治理,甚至存在“文件打架”。一些基层干部还存在“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老思想,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破解难题的能力不足。

2.社会参与程度不够深入。培育、引导、推动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办法和措施仍然不足,群众自治队伍相对缺乏,对社会组织的引导不够,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应有作用未充分发挥。一些地方社会组织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人员专业素质管理水平不高,在社区教育、社区治安、流动人口管理等基层治理方面存在参与领域不广、不深,发挥作用及社会影响力十分有限。

3.治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新时代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有待完善,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统领、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多元化参与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还未形成。统筹衔接机制尚不完备,资源共享共用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建设需要继续打通卡口。人才保障机制有待加强,社会治理人才还有一定的缺口,特别是需要大量素质高、能力强、热心肠的网格员、调解员、村官、社区社会工作者等。

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要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夯实基层基础等前提下,在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模式、丰富市域社会治理主体、健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

1.提升党组织统筹能力。加强党对市域社会治理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建统领的政治优势,始终坚持党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好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以及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各级党委统筹谋划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研究确定本地市域社会治理的总体思路、政策导向、目标任务、方法路径,制定出台政策意见。深化完善“堡垒指数”星级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倒排一批软弱落后党组织,加快整转提升。深化“亮旗”行动,全面推进“五星”系列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主动亮剑,带头示范,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2.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大力实施“法润xx”行动,使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事的理念深深扎根广大市民的内心,融入到血液。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亮牌提升工程,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法治惠民”工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构建网络立体化的法律服务模式。培育一批以村(社区)干部、农村党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挖掘一批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党员、村(居)民代表以及居住在村(社区)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命名表彰一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实现家家都有“法律明白人”。

3.提升文化引领能力。健全“最美xx人”挖掘培育、学习宣传工作机制,实施“千村万户文明示范工程”,设立“新风榜”“功德榜”“和谐榜”等文明榜单,实现德润人心。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设,依托其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深入人心的法治小品、法治汇演、法治晚会等乡土气息较强的活动,发挥其中心集聚效应,成为农民群众的精神家园。广泛开展村级道德评议、乡风评议活动,加强身边好人选树培育和学习宣传,组织先进典型“晒、比、读、讲、演”等活动,用好典型示范,汇聚社会善行。挖掘乡土文化,厚植文明乡风,弘扬乡贤文化,为乡村振兴提供文化引领。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工作,确保承担的试点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按照沧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沧字〔2020〕14号)的要求,结合沧州市科协工作职能,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融合的社会治理方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沧州。2020年,根据全市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科协系统推进试点工作的组织架构,结合科协系统职能定位,完善推进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年底前,集中推进一批重点任务,实现试点工作良好顺利开局。2021年,全力推动科协系统承担的试点工作落地落实。年底前,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2022年,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科协系统社会治理现代水平的明显提升。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0年底)。按照全市试点工作统一部署,成立沧州市科协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机构,完善试点工作方案,集中推进任务落实,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1月-2021年底)。根据沧州市科协系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2021年底,承担的试点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

(三)攻坚提升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对未完成的试点建设任务,集中力量进行攻坚突破,确保全面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四)测评验收阶段(2022年6月-2022年底)。对照实施方案对承担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迎接中央、省考核组验收。

1、市、县、乡三级科协组织全面建成平安建设协调机制;

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组织协调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相关工作。推动市、县、乡三级科协成立由科协主席任组长的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及其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020年底)。

2、发挥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充分发挥全市科协系统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纽带作用,按照市域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广泛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以试点工作为契机,深入指导、积极推进所属市级心理、卫生类学会的建设工作,把条件成熟的学会做到应建尽建。充分发挥相关学会的作用,深入农村、社区和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热点政策方针宣传讲座等,有针对性的做好科普宣传工作,防范化解意外事件风险。学习贯彻《民法典》,邀请法律专家以举办《民法典》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全市科协系统网站、公众号等网络手段,宣传相关政策信息,加强正确政治舆论导向的引导,树立正确价值取向。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资源力量,加大保障力度。市科协成立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小组,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谷文华同志任组长,市科协副主席韦士兴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试点建设工作。普及部部长李会岩担任试点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等具体工作。各县(市、区)科协要参照市科协做法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抓好推进落实。各县(市、区)科协要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完成试点任务目标。

(三)推进机制创新。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宣传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成果和做法,在全市科协系统营造良好的科普氛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责任小组:涉农维稳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维稳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维稳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维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x号)、《关于印发x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x]xx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一)建设组织架构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xx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是于都县委、县政府着眼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是推动该县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现实需要。于都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把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中,聚焦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大力推动,确保推进工作落地落实。

一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加强党的建设相结合。更加自觉地把做好市域社会治理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将各项具体责任细化落实到班子成员,把各项具体任务逐一分解到相关股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民政主责主业相结合。结合民政主责主业,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重点在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发展志愿服务、关爱困难儿童等方面,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推动民政系统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联创共建相结合。积极加强与县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研究工作方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共同为工作开展献计出力。

一是突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逐步理顺基层组织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权责关系,制定事项清单,建立准入机制,使基层组织逐步回归服务群众的自治本位,切实帮助基层组织“减负增效”。全县391个村(居)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落实了村(居)“三务”信息公开,将公开事项分为三类34项,建立了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聚合力。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的指导力度,通过“以奖代补”措施落实,促进红白理事会在扭转“攀比之风”、抵制“高价彩礼”、树立“婚丧新风”等方面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发挥。指导对达到条件的思源安置小区、城南新建小区群、盘古山钨矿、银坑移民安置点、葛坳圩镇设立社区居委会,推进城镇规划区域内“村改居”试点工作,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二是突出社会组织管理。适度降低登记门槛,对城乡社区社会治理型社会组织采取备案制,以提高社会治理类社会组织覆盖率,目前,全县社会组织登记注册350家,其中社会团体9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59家,社会组织在村(居)覆盖率达89.51%,社区工作者3000余名,占全县户籍人员3‰;组织开展社工理论和实践技能培训,今年“牵手计划”广州北斗星社会工作中心来该县开展社工培训78人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取得成效,强化线索摸排和行政执法,公布了该县第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对12家长期活动不正常、不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进行了行政执法。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助学、关爱留守儿童、健康义诊等社会治理活动,累计投入资金126余万元,禾丰商会在2020年“百社解百难”行动中受到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的表彰,被评为“积极单位”。三是突出志愿服务队伍壮大。合力在于都微爱公益发展中心、于都义工联、于都长征应急救援协会、于都心理健康服务协会、于都“打铁佬”平安协会等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工作者3000余名,占全县户籍人员比3‰。积极开展婚姻危机干预和婚姻家庭疏导服务,促进家庭社会和谐。

一是关爱儿童到位。落实总书记的“要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加强管理和服。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五集合

一、建设目标(一)总体目标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2、推进“四个平台”及可视化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建设,理顺社会治理组织指挥体系;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二、工作措施(一)建设组织架构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xx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三、具体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镇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街道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和案例之前呈现的方法是“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社区、各组办、辖区各相关单位:

城市社区处在社会治理的最末梢,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市域社会治理的根本和关键。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关于城乡社区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有针对性地解决社区治理中的现实问题,有效弥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的社区管理不足和短板,打通基层治理的每一个“神经末梢”,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秦都区关于新时代加强社区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大力实施“大党建统领、大融合推进、大联动治理、大数据支撑、大和谐共享”五大举措,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着力提高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创新工作模式,强化社区服务,提升治理服务水平,满足居民需求,努力将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为建设团结、奋进、活力、创新、务实的大美渭滨提供坚强保障。

坚持党的核心领导。牢固树立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理念,全面提升社区党组织政治引领能力、改革创新能力、服务群众能力、组织共治能力,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社区治理的最末梢、全过程。

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把服务社区居民作为社区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挥居民群众主体作用作为创新基层治理、深化平安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力量源泉,实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

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一切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营造共驻共建的良好氛围。

坚持统筹协调,系统推进。注重各领域建设与治理协同发展,统筹谋划社会治理工作,使法治、德治、自治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坚持实事求是,分步实施,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到2022年底,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组织关系更加清晰顺畅;街道和社区权责边界明确清晰,社区协商、社区减负和社区管理考核等制度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区域资源统筹整合能力得到加强和提升;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对上对下互联互通,数字化、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式基本建成;智慧社区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升级,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再通过3至5年,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平安建设迈上更高台阶,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保障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支撑。

1.发挥社区党组织核心作用。突出社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增强社区统筹协调能力,稳妥推进社区“大党委”试点工作,成立以辖区内机关、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为成员的社区“大党委”。着力构建社区“1+5”组织架构和联动体系,即以社区“大党委”为核心,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架构,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力量,形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推行社区“两委”成员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人员通过法定程序双向兼职。严格落实离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制度,鼓励引导离退休党员干部到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2.巩固社区居委会自治主导地位。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依法有序提高本社区居民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比例。准确定位社区居委会职能职责,坚持依法依规、规范精准原则,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明确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和协助行政事项清单。充分发挥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扩大群众自治范围,丰富自治内容,拓宽参与渠道,保障和促进居民群众在社区治理、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完善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会议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增强协商能力、规范决策程序,提高自治能力。

3.着力加强社区德治建设。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抓好居民群众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加强社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个人征信系统,强化居民的社会责任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大力推进新时代家风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家庭”“优良家风”等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好家风、道德模范人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弘扬社会正能量。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契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崇德包容、尚法创新”咸阳精神,增强居民的社区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社区文化、社区教育在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深化科普进社区,广泛开展居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倡导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

4.深化基层平安建设。以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渭滨为目标,树立社区治理“全周期管理”意识,提高社区治理系统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建设,完善党建引领、居民自治、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机制;夯实社区综治基层基础,加强规范化建设,配强配齐人员力量,推动矛盾联调、治安联防、应急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实体化运行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努力使循法而行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无黑无恶无乱”社区创建活动,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抓好平安社区创建,加强常态化治安巡逻网、智能化技术防控网、精准化风险预警网、多元化矛盾调解网“四网”建设。壮大治安中心户长、楼栋长、“红袖章”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提升辖区居民平安建设参与度。完善特殊人群管理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刑满释放、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服务管理。

5.拓展“三三制”源头治理。以打造“党建引领、五链共治、法在基层”咸阳品牌为契机,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拓展党建引领、源头治理、多元解纷“三三制”工作机制。探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鼓励代表、委员个人开设工作室调处矛盾纠纷。以诉讼源、案件源、纠纷源治理为抓手,完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无缝隙、全覆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模式,依托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社区法官工作室平台,发挥法律服务工作队(派驻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司法干警、律师、人民调解员等)、心心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心理服务志愿队伍、“六老”(老党员、老劳模、老政法、老专家、老干部、老教师)队伍的作用,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升社区法治水平。

6.切实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厘清基层行政事务和社区自治事务职能边界,按照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的要求,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构建政社互动新模式。完善社区服务事项清单,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要求社区出具的证明,方可由社区提供。不得将社区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城市管理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依法需要社区协助的工作事项,须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应当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规范社区机构板牌,社区服务阵地外部统一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服务站牌匾及“中国社区”标识,对其他各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或加挂的牌匾进行整合或取消。压缩上级要求社区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精减整合社区工作台账报表。全面清理规范社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

7.强力推进“心心秦家”提档升级。精心绘制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秦都党建“红色地图”。对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和社区党群服务工作站进行全面升级,创新“7+x”服务,推行公益服务为主、低偿服务为辅的服务模式,做实做细各项服务清单,拓展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心心秦家”便民爱心驿站,整合辖区的餐饮店、药店、蔬菜店、家政服务、房屋中介公司等商家资源,全力打造有“城市味”的市民综合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多元化、便利化、个性化服务,建立健全工作运行和考核机制,真正让“心心秦家”成为机制运行好、作用发挥好、群众反响好的“温馨港湾”,让党心民心真正心心相印。

8.全力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坚持“就近办、方便办”的原则,整合下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事项,方便群众办事。整合服务网点资源,鼓励金融、电信、医疗、快递、连锁便利店、餐饮店、果蔬店等在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站点。重点加大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点对点服务力度,保障居民群众基本生活。组织协调水电气暖等公共事业部门进社区,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多途径参与社区服务,大力发展医疗、健康、托幼、养老等普惠性服务机构,支持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贴心服务。

9.着力推进智慧养老服务。抢抓“国家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历史机遇,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居家服务和走出家门的社区服务。加大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力度,发挥互联互通互享信息平台、社区“云医院”作用,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推进“民建公助”“民办公助”等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

10.大力加强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专业化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在职党员”的志愿服务联动体系,通过共驻共建、合作联谊等形式,有效提升志愿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社区联系服务群众活动项目化运行机制,以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为导向,建立联系服务群众项目库,由社区有偿委托社会组织实施,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培养以社区党员、团员青年、居民代表、楼栋长、退休干部职工等为主体的骨干带头力量,不断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推行志愿者线上线下服务和积分制管理机制,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注重发挥司法调解党员服务队、优化营商环境党员服务队等作用,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满足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需求。

11.加强物业企业管理。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示范带动、循序渐进”的原则,建立健全物业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采取“红黑榜”、企业征信、公益诉讼等方式,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规范运行。

12.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积极探索“红色物业”管理模式,创新物业服务,让党员在小区亮身份,发挥自身特长,有针对性地为居民提供服务,促进社区治理良性互动。加大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组建力度,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服务机制。建立“星级”物业服务评选制度,每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服务质量、社会信用、居民满意度、社区党组织评价等内容进行星级综合评定,动态监管。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通过采取引进优秀物业企业、成立物业孵化中心、原单位管理、政府托管、居民自管等多种形式,有序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同时,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和租房备案制度,夯实出租户、租赁户、物业“三位一体”的外来流动人口管理责任。

13.加强业主委员会的领导。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领导,精心指导业主委员会在筹建、选举、运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稳步推进业主委员会建设。社区党组织要严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提名推荐关、审查考察关和选举程序关,抓好业主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真正把组织认可、业主信任、公道正派、热心尽责的人选进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正确行使权力。积极引导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党政机关退休人员、小区普通党员通过选举参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提升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

14.规范社区工作人员职数配备。社区工作人员配备一般按照所属社区管理区域、人口数量等因素确定,每个社区原则上按10—15人配备工作人员。其中,党组织设置3人,居委会设置5—9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设置2—3人。提倡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委员交叉任职。拓宽社区工作人员来源渠道,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岗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群团组织负责人按照相关程序担任社区“两委会”成员。

15.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社区党组织带头人的选拔培养,严把政治关口,严格选任标准,选拔一批党性强、能力强、创新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年轻干部(职工)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有条件的社区可配备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制定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发展专项规划,修订完善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群众能力。将社区工作人员纳入“社会工作者”职业序列,实行职业化和专业化管理。

16.建立完善鼓励激励机制。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对于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优先考虑予以提拔或进行物质奖励。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人员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大符合条件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通过依法选举担任社区“两委会”成员力度。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对社区实行年度星级评定考核,并按街道社区总数60%的比例依据星级评定结果予以奖励。建立群众满意度占主要权重的社区工作人员评价体系,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全面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17.充实社区兼职人员队伍。建立完善社区兼职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和服务力量。鼓励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职(离退休)党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工作人员、社区民警、“两代表一委员”、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兴趣链党建联盟成员、“六老”、志愿者、热心群众等群体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有效提升社区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18.加强统筹规划。统筹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将其纳入街道社区发展规划。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逐步建设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配套的办公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

19.加大建设力度。结合社区区域环境实际,通过采取配建、新建、联建、改造、购买、租赁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解决社区服务设施不足的问题。通过改建、扩建、租赁等方式,加强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国有企业移交的单位型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按照每百户30平方米的标准无偿划转。

20.搭建网格“三级”联动治理体系。健全“街道+社区+网格”三级联动治理体系,建立街道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站。加强网格党组织建设,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下沉到网格,实现需求在网格发现、信息在网格采集、隐患在网格排查、矛盾在网格化解、服务在网格开展、问题在网格解决。

21.合理划分社区管理网格。按照“界定清晰、规模适度、无缝相接、便于管理”的原则,根据辖区路段、小区、企业、工地、商业、楼栋等区域环境,充分考虑区域的整体性、居民的认同度、工作人员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分网格,网格划分要实现无缝对接,确保“全覆盖、全领域、无盲区”。坚持因地制宜,灵活机动配备网格长、网格员,整合资源,充实力量,组建常态化网格服务治理团队,按照“1+1+n”或“1+n”模式健全网格队伍。

22.完善社区网格管理工作机制。坚持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协调各方引领基层治理的作用,建立街道、社区层面网格化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问题协调处置工作机制。优化网格治理功能,完善网格运行流程,将网格服务的“公益理念”与“商业智慧”有效结合,激发网格员干事创业的激情,增进社区造血功能,建立健全信息采集、便民服务互动、快速联动、三级流转处置、巡查通报、教育培训等制度,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3.构建街道、社区、网格三级大数据平台。依托街道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站和网格三级平台,对相关数据收集、整理、加工、分析和应用,实现区域治理“一网通治”、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大数据赋能“一网通智”。依托渭滨智慧管理平台,建设一个涵盖政务服务、社会管理、便民服务等模块的大数据中心,内容涵盖网格内的“人、事、数、物”,通过智慧平台搭建“电子商城”,实行群众“点单”,格格“跑单”,真正做到“智慧”为民、“智慧”便民。

24.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秉承“党建引领、精准惠民、共建和谐”的服务理念,通过落实相关政策及资金补助措施,设立街道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开展“一对一”培育,组建由专业老师、公益领军人物、志愿者、优秀社会组织负责人等组成的导师团队,为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提供全方位支持,孵化培育更多的社团组织。同时,培育和搭建以党员、团员为带头人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和议事协商平台,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治理。

25.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积极鼓励各类组织进行登记备案,开展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建联盟作用,社区党组织重点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督管理,向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内部管理、指导、培训、服务等方面的专业支持。建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议事和星级评定制度,保障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26.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四社联动”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鼓励社会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关爱、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和社会事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满足社区居民个性化、多样化需求。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面向社区提供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公益慈善、邻里互助、纠纷调解中发挥作用,真正使社会组织成为承接社区服务项目的有效载体。

27.构建街道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强化街道党工委“龙头”带动作用,统筹协调区域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整合调动各类资源,构建以“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网格党支部”为“动力主轴”的基层治理三级领导体系。落实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区域内党组织共驻共建,融合推动社区党建、单位党建、行业党建,着力构建区域统筹、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建立完善在职党员“双报到”制度,促进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和其他各类党员作用发挥,进一步激活“红色细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领域、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加大商圈党支部、楼宇党支部、业主委员会党支部、物业党支部组建力度,打造一批“红色物业”“红色楼宇”“红色综合体”,不断延伸党的工作触角,扩大“两个覆盖”,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28.构筑街道共建共治共享平台。打造多元化参与的基层治理共同体,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群众团体(兴趣党建联盟)、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区域化治理平台。聚焦加强社区党建、统筹社区发展(老旧小区改造等)、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动员社会参与、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区平安、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驻区企业等方面的短板和不足,整合资源,协调各方,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风险、防灾救灾、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能力。

29.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渭滨街道新时代加强社区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工作,抓好具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30.坚持示范带动。以区域化党建平台为引领,以实施网格化管理服务为抓手,以社会组织协同参与为路径,着力提升基层治理和服务供给能力。按照“一支部一特色、一社区一品牌”的要求,精心打造一批服务型、智慧型社区,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基层治理示范社区,不断提升街道社会治理水平和效能。

31.加强考核评估。将加强社区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和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明显、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责任小组:涉农维稳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维稳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维稳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维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日前,我市出台《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将以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承德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今年全面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21年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成型,到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和省试点任务,平安承德、法治承德建设跃上新台阶,市域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五个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社会治理制度。进一步理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在社会治理中的权责关系,构建市级统筹主导、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抓好落实、村(社区)源头治理的工作架构。完善网络民意收集机制和协商互动机制,使议事协商有序化、制度化,以共商促共治。健全开放多元、互利共赢、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网状治理模式。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工作机制,畅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打造推进社会治理新的增长点。

实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心理服务疏解干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共安全防控保障“五项工程”。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和有效打击各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注重防范化解非法吸储、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金融风险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次生风险。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好信访问题,力促案结事了“减存量”,压实首接首办信访责任“控增量”,坚决遏制越级信访“防变量”,推行领导干部每月下基层大接访制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当地“降总量”。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机制,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坚持“打、防、管、控、建”并举,着力治乱点、补短板、消隐患,加快推进立体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基础防范和源头管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水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识,把好公共安全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提高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和水平。

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作用。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凝聚市域社会治理的合力;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强化市域社会治理的定力;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内力;发挥“自治”强基作用,激发市域社会治理的活力;发挥“智治”支撑作用,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动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8号)、《关于印发x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x]34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一)建设组织架构。

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65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

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

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

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

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

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工作,确保承担的试点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按照沧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沧字〔2020〕14号)的要求,结合沧州市科协工作职能,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融合的社会治理方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沧州。2020年,根据全市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全市科协系统推进试点工作的组织架构,结合科协系统职能定位,完善推进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年底前,集中推进一批重点任务,实现试点工作良好顺利开局。2021年,全力推动科协系统承担的试点工作落地落实。年底前,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2022年,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动科协系统社会治理现代水平的明显提升。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0年底)。按照全市试点工作统一部署,成立沧州市科协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机构,完善试点工作方案,集中推进任务落实,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1月-2021年底)。根据沧州市科协系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各项试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2021年底,承担的试点工作任务完成度达到90%以上。

(三)攻坚提升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对未完成的试点建设任务,集中力量进行攻坚突破,确保全面完成试点建设任务。

(四)测评验收阶段(2022年6月-2022年底)。对照实施方案对承担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迎接中央、省考核组验收。

1、市、县、乡三级科协组织全面建成平安建设协调机制;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组织协调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相关工作。推动市、县、乡三级科协成立由科协主席任组长的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及其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020年底)。

2、发挥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

充分发挥全市科协系统联系科技工作者桥梁纽带作用,按照市域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广泛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工作。以试点工作为契机,深入指导、积极推进所属市级心理、卫生类学会的建设工作,把条件成熟的学会做到应建尽建。充分发挥相关学会的作用,深入农村、社区和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热点政策方针宣传讲座等,有针对性的做好科普宣传工作,防范化解意外事件风险。学习贯彻《民法典》,邀请法律专家以举办《民法典》讲座、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全市科协系统网站、公众号等网络手段,宣传相关政策信息,加强正确政治舆论导向的引导,树立正确价值取向。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资源力量,加大保障力度。市科协成立推进试点工作的领导小组,市科协党组书记、主席谷文华同志任组长,市科协副主席韦士兴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试点建设工作。普及部部长李会岩担任试点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等具体工作。各县(市、区)科协要参照市科协做法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二)抓好推进落实。各县(市、区)科协要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完成试点任务目标。

(三)推进机制创新。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宣传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成果和做法,在全市科协系统营造良好的科普氛围。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五

为加快推进我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根据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措施》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到陕考察时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聚焦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落实“五项要求”,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精准精细精致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时代特征、**特色、区域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捍卫政治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宁,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组织领导。县镇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工作任务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方面。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三、主要任务(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xx年x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xx年x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xx年xx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xx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xx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xx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xx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x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xx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xx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四、组织领导(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x年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启动之年。我们将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努力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

——整体谋划,以系统思维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围绕市域社会治理“怎么推”,坚持从新起点、宽领域、多层次、高标准来谋篇布局。研究出台了《x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平安x建设发展规划纲要(x-x)》,构建市级统筹协调、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强基固本、村(社区)落细落小的市域社会治理链条,围绕《实施方案》确定的x项基本任务,逐项分解细化为可量化、可跟踪、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每年进行检查考核,促进形成创先争优的局面。

——惩防结合,以安全稳定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围绕市域社会治理“治什么”,坚持一手抓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治安突出问题的解决,一手抓公共安全防控短板的补强。一是构筑总体安全防线。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运用,防微杜渐重大风险。二是实施综合治理工程。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治理,重点推进十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三是建立动态防控体系。深入推进警种融合和网格警务融合,落实综治责任单位挂点帮创工作,健全交通、消防、特殊人群等领域安全防范管理机制,织密防控网络。

——党建引领,以坚强组织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围绕市域社会治理“谁来推”,坚持把党建引领贯穿始终,凝聚市域社会治理合力。一是强化党委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制,成立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发挥市、县区党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作用。二是探索党建融合。纳入“x、x”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内容,探索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途径载体。三是推动党员下沉。深化属地管理,试点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推行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做实做细,以固本强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围绕市域社会治理“强什么”,坚持以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为载体,推进要素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不断强化基层治理能力。一是汇聚治理要素到中心。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组团式管理服务作用,实现民安民生事件“综治中心分派吹哨、相关部门依责销号”的工作格局。二是整合治理力量到网格。对网格过筛梳理、整合优化,细化服务事项准入清单,对网格内事项定人、定岗、定责,规范案事件采集办理流程。三是倾斜治理资源到基层。发挥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作用,推进人民法庭“全面双达标”工作,深入开展“枫桥式”派出所、司法所创建,推行落实一村(社区)一警(辅警),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8号)、《关于印发x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x]34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一)建设组织架构。

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65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

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

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

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

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

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是于都县委、县政府着眼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是推动该县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现实需要。于都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把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中,聚焦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大力推动,确保推进工作落地落实。

一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加强党的建设相结合。更加自觉地把做好市域社会治理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将各项具体责任细化落实到班子成员,把各项具体任务逐一分解到相关股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民政主责主业相结合。结合民政主责主业,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重点在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发展志愿服务、关爱困难儿童等方面,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推动民政系统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联创共建相结合。积极加强与县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研究工作方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共同为工作开展献计出力。

一是突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逐步理顺基层组织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权责关系,制定事项清单,建立准入机制,使基层组织逐步回归服务群众的自治本位,切实帮助基层组织“减负增效”。全县391个村(居)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落实了村(居)“三务”信息公开,将公开事项分为三类34项,建立了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聚合力。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的指导力度,通过“以奖代补”措施落实,促进红白理事会在扭转“攀比之风”、抵制“高价彩礼”、树立“婚丧新风”等方面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发挥。指导对达到条件的思源安置小区、城南新建小区群、盘古山钨矿、银坑移民安置点、葛坳圩镇设立社区居委会,推进城镇规划区域内“村改居”试点工作,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二是突出社会组织管理。适度降低登记门槛,对城乡社区社会治理型社会组织采取备案制,以提高社会治理类社会组织覆盖率,目前,全县社会组织登记注册350家,其中社会团体9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59家,社会组织在村(居)覆盖率达89.51%,社区工作者3000余名,占全县户籍人员3‰;组织开展社工理论和实践技能培训,今年“牵手计划”广州北斗星社会工作中心来该县开展社工培训78人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取得成效,强化线索摸排和行政执法,公布了该县第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对12家长期活动不正常、不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进行了行政执法。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助学、关爱留守儿童、健康义诊等社会治理活动,累计投入资金126余万元,禾丰商会在2020年“百社解百难”行动中受到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的表彰,被评为“积极单位”。三是突出志愿服务队伍壮大。合力在于都微爱公益发展中心、于都义工联、于都长征应急救援协会、于都心理健康服务协会、于都“打铁佬”平安协会等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工作者3000余名,占全县户籍人员比3‰。积极开展婚姻危机干预和婚姻家庭疏导服务,促进家庭社会和谐。

一是关爱儿童到位。落实总书记的“要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加强管理和服务,让留守儿童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殷殷嘱托,以儿童权益优先为原则,不断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坚持分类施策、精准保护,及时响应并解决留守儿童监护照料、控辍保学、户口登记、依法打击遗弃行为、兜底救助、强制报告等现实问题,按照“一人一策一案”全方位落实保护措施,有效保障全县46635名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二是兜底保障到位。始终围绕“兜得准”“兜得住”“兜得好”的总目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工作职责,积极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保障了23703户51264名城乡低保对象和2592名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临时救助3222人次发放资金487.44万元,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坚决守住民生保障底线。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健全完善民政系统内部市域社会治理责任体系,补齐短板、培树亮点,加大督查指导和考核力度,打造民政领域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于都建设再上新台阶。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8号)、《关于印发x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x]34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一)建设组织架构。

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65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

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

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

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

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

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x委办〔x〕8号)、《关于印发x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委办发[x]34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65个网格。

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为加快推进我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根据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具体措施》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到陕考察时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聚焦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落实“五项要求”,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精准精细精致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时代特征、**特色、区域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捍卫政治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宁,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不断增强全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组织领导。县镇党委、政府要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工作任务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方面。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三、主要任务(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xx年x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xx年x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xx年xx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xx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xx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xx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xx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x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xx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xx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xx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四、组织领导(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日前,我市出台《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将以开展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承德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今年全面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21年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成型,到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和省试点任务,平安承德、法治承德建设跃上新台阶,市域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五个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社会治理制度。进一步理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在社会治理中的权责关系,构建市级统筹主导、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抓好落实、村(社区)源头治理的工作架构。完善网络民意收集机制和协商互动机制,使议事协商有序化、制度化,以共商促共治。健全开放多元、互利共赢、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网状治理模式。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工作机制,畅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打造推进社会治理新的增长点。

实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心理服务疏解干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公共安全防控保障“五项工程”。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和有效打击各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注重防范化解非法吸储、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金融风险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次生风险。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解决好信访问题,力促案结事了“减存量”,压实首接首办信访责任“控增量”,坚决遏制越级信访“防变量”,推行领导干部每月下基层大接访制度,最大限度地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当地“降总量”。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机制,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坚持“打、防、管、控、建”并举,着力治乱点、补短板、消隐患,加快推进立体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基础防范和源头管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水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识,把好公共安全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提高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和水平。

发挥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作用。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凝聚市域社会治理的合力;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强化市域社会治理的定力;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内力;发挥“自治”强基作用,激发市域社会治理的活力;发挥“智治”支撑作用,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动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维稳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维稳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维稳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维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案

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根据双市域组发1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到陕考察时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聚焦追赶超越目标,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精准精细精致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探索具有时代特征、区域行业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组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全力捍卫政治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力保障人民安宁,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不断增强全系统同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进一步完善党组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组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全系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规划、决策、执行、监督各领域各环节,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一)坚持党政统揽、各单位协同。注重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各个单位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入手,从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着力,打造多单位密切联系群众、亲情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

(三)坚持实事求是、创新引领。根据本地区经济状况、人口规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设的实际需求,顺应社会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因地制宜整合现有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既充分发挥作用又具有农村农业特色的工作平台。

(一)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全局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切实贯彻落实好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等制度,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全系统和谐稳定。

(二)增强服务能力。加强规划编制和管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重点加强环境卫生、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民生工程的实施,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改进服务方式。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核心,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注重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采取政府采购、合同外包、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市场化。进一步落实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健全服务代理网络,拓展服务项目,提升服务质量。

(三)健全基层协商议事制度。加强基层协商民主的统筹协调,围绕工程项目、重大公益事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等组织有关方面开展协商。加强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协商,推进企事业单位协商共议涉及企事业发展和员工权益方面的重要事项,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服务和城市治理。

(四)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积极性。

(五)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化解在基层。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完善群众建议征集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机制,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制度化渠道,发挥基层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六)充分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全面提升全员文明素养,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大力宣传美德义行善举,加大对失信失德失范行为的曝光力度,以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推进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倡导社区自治理念,发挥自治章程、居规民约在基层治理的作用,用公序良俗的力量规范社会行为。

(七)加强诚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制度建设,推进信用平台建设,实施强化标准建设、细化数据归集、优化业务流程、深化应用挖掘、实化信用奖惩等举措,大力营造崇尚诚信的法治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生态。推进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加强与公共信用平台的数据融合与共享交换,形成执法信息电子化长效机制,实现全面有效的联合监管预警奖惩机制。

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xx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乐平安组发〔20xx〕5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局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局党组多次研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认真对标对表,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股室,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由分管领导牵头,各股室负责人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1、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建立村委会及时更新各项政策以及财务、项目、各项救助等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心里敞亮,把推进村务公开工作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一件大事来抓。

2、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指导各村修订完善村(居)规民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居环境整治、扫黑除恶、信访维稳、保护环境、开展生态环境自治管理、移风易俗、厚养薄葬、节地生态安葬、厉行节约等写入村(居)规民约。用村规民约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指导调整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成员,并切实履行职责,健全村(居)民自治制度,拓宽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

3、深化“一事一办”改革,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配合县委组织在全县200个村(居)建立村级“一门式”公共服务平台,制定村级服务事项清单,对村级操作员开展培训,打通联系服务对象“最后一公里”,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4、规范村(社区)证明清理治理。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民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全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就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专项清理整治行动,xx县民政局联合6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事项,并将《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在村(社区)服务大厅、村(居)公示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公布。县政府各部门也积极对照清单进行了排查清理整治,第一时间落实了该项工作。逐步建立起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现象。

1、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启动以来,我县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超前谋划,精心组织,严格资格审查,依法规范操作,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风清气正、高质高效。全县村(社区)199个,共选举产生村(居)委会委员846名,其中村委会委员760名、居委会委员86名。新一届村(居)委会班子结构大幅优化,整体素质大幅提高,其中村(居)委会主任199名、副主任46名,女性委员252名(村委会202名、居委会50名),35岁及以下人数224人,大专以上学历310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100%,全面实现了年龄、学历“一降一升”目标和组织意图。

2、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干部基层治理能力和综合素质。组织全县新当选村(社区)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共同举办的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综合能力,全面加强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

1、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xx年度全县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任务。一是制定《xx县20xx年度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启动20xx年度乡镇边界线联检,牛(田)招(携)线、万(崇)湖(坪)线、招(携)金(竹)线、增(田)南(村)线、龚(坊)湖(溪)线,5条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9个界线三交点(起止点)界桩及11个双面界桩进行联合检查,及时上报了联检工作报告等成果材料。三是配合做好了抚州市赣州市宜(黄)宁(都)行政区域界线的联合检查工作。

2、积极做好《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区划地名深化研究年活动的通知》(x民电[20xx]23号)要求部署,我局立即邀请党史办、地方志办、博物馆、文化馆等单位精干力量和老专家组织讨论、选题、调研,最后选定中央红军大湖坪整编旧址、红三军团驻地——xx县湖坪乡湖坪村国宝公祠,全省首家以红军标语为主题的博物馆。进行历史学、古建筑学和艺术史的价值和红色革命斗争史的遗存、地名文化保护研究等各方面进行调研。经过一个月的调研,高质量完成了《红旗红标映古村——xx县湖坪乡湖坪村地名调研》报告。

一是完成了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提补工作;二是按时足额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资金;三是按时足额发放高龄(80-99岁)补贴及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四是实现特困供养人员有意愿集中供养的已全部入住龙源老年公寓;五是推进低收入家庭救助帮扶试点工作。

目前,我县有专业社工人才28人,开展社区活动110多场,服务人次7800余人,为各乡镇的矛盾纠纷化解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时,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充分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每个乡镇都设有志愿服务站。今年开展的主要志愿服务活动有:防溺水巡河保安全志愿服务活动、疫苗接种宣传活动、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等,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安全起到了促进和巩固作用。

1、我县于20xx年成立xx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7月更名为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建立了县、乡(镇)、村(居)三级关爱保护队伍,确保每个乡镇有一名以上儿童督导员,每个行政村(居委会)有一名儿童主任。目前,我县乡镇有儿童督导员22人,村(居)儿童主任216人。在县民政局事务服务中心增挂“xx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新建了xx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筑面积2157,现主体工程已全部竣工,内部装修基本完成。

2、全面落实基本生活保障。一是保障了孤儿基本生活。20xx年起将符合孤儿保障条件的儿童全部纳入孤儿保障,20xx年1月起,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也纳入了孤儿保障。目前全县孤儿1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5人,20xx年1月起,为15名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落实了照料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二是助力了孤儿教育。20xx年开始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将全日制在校大中专生孤儿纳入救助范围,现有7人享受了“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每年补助1万元。三是加强困难儿童生活保障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保障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全部纳入保障和救助范围。目前全县儿童享受城市低保289人,农村低保2324人,临时救助12人,特别救助3人,城市特困2人、农村特困5人、残疾人生活补贴327人,护理补贴279人。

20xx年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存在差距,我局将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大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力度,为xx的试点工作贡献民政的力量。

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根据市政法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浏阳市迎接全国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评估验收责任分解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任务清单》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优化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布局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补齐社会治理短板,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夯实平安稳定根基,为圆满完成三年试点任务、顺利通过试点验收奠定基础。

按照《浏阳市迎接全国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评估验收责任分解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任务清单》,全面对标对表,健全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决杜绝发生负面清单情形,推动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实质性进展,为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打好基础。

(一)防范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化解办证矛盾的智慧和能力,按照湖南省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的指导意见》《长沙市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集中化解工作实施细则》(长化解〔20xx〕2号)的规定和相关考核要求,坚持民生优先、实事求是、分类施策,在土地来源合法、房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三先三后”的原则(即先证后税、先证后诉、先证后责)实施,优先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栋证),再依法依规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分户证)。

(二)防范化解其他突出社会矛盾风险。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涉自然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化解房屋土地征收、山林场权属的矛盾风险。

(三)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地质灾害动态巡查,提高实时预警能力。妥善应对地质灾害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继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抓好线索摸排工作,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日常监督长效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

(二)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增强工作实效,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成立自然资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亲自抓,不动产登记中心、生态修复科、征拆管理科、征地拆迁事务所、山林权纠纷调处中心、信访科及各自然资源所为成员单位,负责抓好落实。

(三)建立工作台账。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各类文件制度,上报各项数据报表、进展情况,推动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中心管委会深入推进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工作,在推进乡镇赋权赋能,强化乡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上取得一定成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稳步推进乡镇赋权工作。做好事项下放,按照省市要求,依法将97项赋予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赋予到乡镇。做好业务培训,2月23日,组织11个乡镇以及20个有关县直单位分管领导,召开赋权工作推进会,要求各部门加大与乡镇的对接力度,做好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工作,确保乡镇接得住、做得好。二是健全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全县92个村(社区)均建设好了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实现全覆盖,切实补齐了基层服务短板。三是延伸“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20xx年6月,全县11个乡镇“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已全部部署完成,评价器、高拍仪等服务设备全部配备到位,实现“一窗受理”。四是开展“全市通办”改革。在吉安市“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开发“全市通办”系统,打通县乡办事渠道。目前,已将住院费用报销、社会保险费缴纳、异地就医备案等56项服务事项已部署到“全市通办”系统,下沉至乡镇办理,实现市县乡三级联办。五是探索政务服务事项前置到村。加强基础建设,强化村便民服务阵地建设,提升软件网络环境和硬件基础设施。目前,马埠镇已将第一批医保缴费、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参保等19项高频民生事项前置到各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办理,切实解决边远村居群众办事难点。

乡镇政务服务能力还有欠缺。部分乡镇办事大厅服务能力需加强,群众办事体验度不高。

全面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三化建设弥补基层服务短板。加强办事流程一体化建设,规范乡镇政务服务中心事项进驻工作,强化乡镇赋权事项落地,统一制定赋权事项办事流程。建设一流工作队伍,积极开展对基层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交流,强化工作指导,确保做到政策熟悉,业务高效有序办理,不断提升乡镇公共服务职能。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总结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0年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起步之年,试点一年来,街道突出政治引领,聚力重点突破,夯实责任,强化基础,努力探索符合我街道、具有文林特点、满足群众新需求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现将一年来我街道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暨平安仁寿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

将社会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重点;

抓好统筹结合,注重将国家治理的大政方针、制度安排、决策部署和市域社会治理相结合,注重将社会治理工作与平安创建、文明创建、精准扶贫、“放管服”改革、民生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相结合。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进行系统部署,推动社会治理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

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于今年三月成立了xxxx立平安建设(市域社会治理)领导小组、精细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先后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治安形势、布置学习各类法律法规。政法统战委员深入试点一线对相关工作进行布置安排。

落实责任。街道党工委出台xxxx“七把尺”管理制度,“三五”绩效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将责任落实到人,考评到人。

3.管控到人。街道办成立后,先后印发了干部定岗定责等文件,明确各办公室职责,确定各项工作具体负责人,制定街道权责清单,建立街道职责准入制度,积极指挥调度考核社区网格员等县级部门派驻我街道力量。

4.将“放管服”改革落实到位,竭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通过网络平台践行群众路线,时刻关注网络社情民意,积极了解群众关切,答疑解惑。主动回应公众诉求,针对民众需求在互联网进行公开办理,让人民获得公平公正的服务过程,建立健全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公开办事依据,规范办事流程,设定办事标准,规定办事时限,精简办事环节。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推动建立各类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制度,使大量社会稳定风险得到有效预防、大量矛盾纠纷得到源头化解。健全多元主体参与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调处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重要作用。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心理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防范治安风险。

党工委牵头制定xxxx维稳工作方案、xxxx平安建设实施方案、xxxx应急处置预案等方案,使试点工作有章可循。

2.理清家底。罗列出xxxx涉稳重点人员责任清单、工作台账,xxxx长期缠访、闹访重点人员统计表,xxxx重度精神障碍患者名单,xxxx吸毒人员台账等六类人员资料,做到家底清事件明。

3.建立了立体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形成城乡统筹、网上网下融合、三防结合一体的“大防控”格局,建立健全了公安民警-街道专职巡逻队-社区兼职巡逻队相结合的高效联动的核心、外围、远端防线。

4.推动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调整公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高频事项实行延时错时服务,深入推进领办代办服务,所有社区可直接办理或代办政务服务事项。

5.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四川陵州律师事务所签订律师顾问,切实落实依法治理理念,重大决策制定前全部通过合法性审查。

(三)坚持以大数据应用为抓手,加快推进政法综治工作智能化。

推进社会治安基础大数据建设。依托综治组织统筹协调的职能优势,网格化平台等各类政法综治维稳专业数据资源,加快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数据联网应用,利用监控探头,基本实现对交通要道、重点地区、复杂场所、居民聚居区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全覆盖,有效预防了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

流动人口43556人;

协助法院办理执行案件25件;

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8件。

目前,辖区内人民行政调解排查矛盾纠纷86件,化解86件,化解成功率100%。

目前,辖区内七类特殊人群共1381人。精神障碍患者在册人数297人;

三级以上重症精神障碍患者0人;

其中,纳入“以奖代补”政策范围90人;

纳入网格化走访管控189人。艾滋病患者存活数204人。吸毒人员在册数713人。社区矫正员29人。刑满释放人员109人。在册邪教人员16人(法轮功14人,全能神2人,包含已教转法轮功3人)。重点青少年16人。

4.对网格进行优化调整,推行“网格+”工作模式,探索建立网格员晋升优先通道,完善财政保障制度。完成综治中心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指导中心一体化运行,持续加强网格员队伍的业务素质培训。

(四)坚持重心下移和资源整合,健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推进综治中心国标化建设。按照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有效整合资源建立综治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实行一体化运作,建立网格化巡查、报告、解决、督查的闭环运行体系。完善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建设联创等工作机制,让基层综治中心成为政府治理社会、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积极构建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以自治为基础,把基层事务的决策权交给群众。以法治为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以德治为引领,促进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以智治为支撑,不断拓展网上公共服务领域和内容,让群众随时随地都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1.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对社会工作人才的社会认同度;

组织好社工考试报名工作,引导各领域从事社会服务的专业人员参加社工考试;

积极引导更多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发展壮大本地志愿组织。

2.实施社会治安、安全隐患、黑恶线索等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广泛动员城乡群众参与平安仁寿建设。

3.积极建设智慧内保、智慧安防小区管控系统,完成街道“智慧文林”建设方案编撰,正在进行智慧小区建设试点工作。

4.紧紧围绕城乡居民所急所愿所盼,将全部新增财力和八成以上财政性支出用于民生改善,加大民生领域项目“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力度,全面完成2020年省、市、县民生项目工作任务。

5.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切实加强信访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制定领导干部接访计划。切实做好涉军、涉众特定利益群体政策落实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二、特色亮点工作。

积极探索物联网、5g、大数据与技防相结合的体系,制定辖区内智慧建设方案《xxxx关于智慧社区与社会精细治理融合建设的思考》。积极推动老旧小区现代化智能化改造,并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推动信息技术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搭建“智xx”平台,努力实现社会治理智能化。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经费不足。平安建设特别是“智慧文林”建设还存在较大资金缺口,本级财政支撑乏力。

2、人员不足。我街道辖区为老城区,人员结构复杂、流动性大,目前拥有的巡逻队员不足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情况。

四、2021年工作思路及打算。

2021年我街道将继续积极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管理,推进行业乱点等常态化巡查、治理,结合基层治理试点积极推进法治文林建设。规范市域社会现代化治理各项工作,继续狠抓落实书记抓抓书记,将社会治理现代化、平安建设工作融入到街道日常工作体系,力争实现全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新增邪教人员、无“民转刑”案件等“七无”目标。

积极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架构、运行机制、工作流程的智能化再造,加快市域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

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我街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越秀路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按照全区工作指引和任务分工,安排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工作完成,按期实现工作目标。工作中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形成制度举措,在全区推广,吸引各方力量参与试点创建。对在试点创建工作中推动成效显著的,进行表彰表扬;对推动乏力、进展缓慢没有成效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按照《20xx年河西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工作任务》内容,聚焦治理体制现代化、工作布局现代化、治理方式现代化3个板块,进一步明确我街推进试点创建的重点任务、具体目标和责任分工。

坚持党对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深化“战区制、主官上”,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一把手抓平安建设和市域治理第一责任,落实基层治理的领导体系。把党建红线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有力确保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利用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健全联系会议、双向服务、共驻共建等工作机制,建立“红色网格”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强化基层党组织“轴心”作用。通过民主议事协商工作模式创新社会治理。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继续探索“三级吹哨报到”基层治理新模式。依托“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以服务群众为导向,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创新打造“居民吹哨、社区报到——社区吹哨、街道报到——街道吹哨、部门报到”三级吹哨报到体系,发挥网格员“全科网格”作用,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米”。

2、工作布局现代化。

通过推动街矛调中心运行,强化基层基础,加强基层综合治理,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全面排查各类纠纷隐患,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责任到人,及时化解,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调处”,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持续做好敏感时期维稳工作,研究制定敏感时期维稳实施方案,成立维稳领导小组,街、所、社区三级会商,落实维稳专题部署。分管领导、全体干部深入重点点位实行包社区、包案件、包人员的“三包”责任制。对重点上访人建立一对一包保责任组,落实“逐人稳控、信息互通、街所联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确保“全科网格九全工作机制”落实落地。努力提升网格管理信息化水平。科学划分网格,建立健全三级微信群,及时调整“四失五类”人员信息,并进行定期入户走访。街道网格中心坚持深入社区抽查督导,每月开展《越秀路街道网格工作情况通报》。以“津治通”平台为抓手,建立区、街、社区三级部门联动问题处置机制。

坚持普法教育与调解纠纷相结合,积极探索矛盾纠纷调解新途径。通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律咨询、设立“社区法律工作室”等方式,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街道、司法所、居委会、律师事务所齐抓共管的局面。真正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将法律服务直接植入社区、植入最基层。以综治信息平台推广为抓手,强化数据信息服务工程。及时组织网格员结合日常重点工作,持续更新完善网格数据,将辖区居民、组织等信息录入区综治平台,实现街域内居民信息的大数据整合,让大数据在具体工作发挥“大价值”,在重点工作中发挥综治平台数据重要作用。构筑群防群治,齐心凝聚基层平安创建新力量。加快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群众治安自治力量,加强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继续招募平安志愿者,扩大“河西大姐”队伍力量。

按照全区“一年突破,两年达标,三年成果”要求,20xx年是试点创建达标年,我街制定了任务分工表,明确了各科室的责任分工,要求各科室围绕试点创建工作,推动各项任务目标落实,按期实现目标。

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扬发〔20xx〕24号)、《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扬发〔20xx〕25号)文件精神,推进民政领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不断优化基层社区治理体系,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推进力度,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夯实社区治理功底,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1、完善社区治理架构。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广建立城市社区治理委员会,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村(居)民为主体,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架构。继续推进“政社互动”,进一步厘清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权责边界,修订社区允许盖章目录清单,执行准入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2、强化社区民主自治功能。深入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依法组织开展新一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到20xx年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70%。制定城乡社区协商规范化指引,指导城乡社区协商向标准化、制度化推进。积极开展引导社区开展“微”自治活动,以社区网格为基础,将自治向小组、楼栋、院落、街坊等治理末梢延伸,引导居民在网格内开展协商议事活动。

3、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持续推行“全科社区工作者”服务模式,今年底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让社区工作者有更多精力和时间进网格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完善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培育一批城市“三社联动”示范社区,逐步扩大农村社区试点范围。

4、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体系建设,推动各地建立城乡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继续执行工资自然增长机制。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吸引优秀人才到社区一线干事创业。实施“社区书记(主任)十百千培育计划”,全面开展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到20xx年,培训1000名以上社区工作者,培育100个以上优秀社区负责人,重点培育10名以上全省有影响、全市起示范的名优社区主任并纳入组织部高层次人才计划,着力打造一支年龄结构合理、综合素质优良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

(二)培育壮大社会组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

1、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孵化培育资金,建设孵化基地,为初创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公益创投、补贴奖励、活动场地、费用减免等支持。到20xx年50%的街道(乡镇)和20%的社区要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2、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通过简化手续,积极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特别是社会工作机构,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特定群体提供专业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支持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开展社区照顾、精神慰藉等服务。

3、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多元化、制度化的资金保障机制,协调财政局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指导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引导政府资金、社会资金等向社区社会组织和服务项目倾斜。指导各县(市、区)乡镇(街道)编制年度购买服务计划,制定并公布乡镇(街道)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三)完善社会工作政策,强化专业力量支撑。

1、不断完善社会工作相关政策。加强调查研究、政策拟定力度,建立健全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长效机制,与相关部门探索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职称岗位开发、队伍建设、社会工作服务规范等制度,持续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体系化、制度化、专业化进程。

2、加大社工机构经费支持力度。协调有关部门逐步扩大财政资金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支持规模和范围。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支持力度,扶持壮大社会治理急需、具有发展潜力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支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逐步形成多元化、稳定化、制度化的经费保障机制。

3、强化社工机构发展与引导。引导社工机构根据自身工作特长,聚焦明晰自身工作范围、服务对象、服务专长,加大综合性、专业性社工机构发展支持力度。根据社工机构运营中的具体需求,开展专项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优秀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有关专业人才进行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民政局市域治理民政领域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社会组织管理局、慈善与社会工作处等处室共同参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工作,其他业务处室按既定工作任务稳步推进。

2、狠抓调研创新。各相关业务处室,结合长期工作计划,在市域治理工作中要进行体制机制探索,加大基层调研走访力度,参考借鉴周边省市和基层优秀做法,推进民政领域市域治理体系创新创优。

3、加大宣传报道。对照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市民政局要对在市域治理工作中产生的具有探索引领性的工作事项、突出个人事迹、典型工作模式进行大力宣传,并及时和上级部门沟通推荐。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总结

根据《xx县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所组织专班,对照《湖北省会计管理工作量化考核测评表》,对我所会计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自查。

我所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对亲属或相关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所有会计人员都持有会计证。严格按要求设置了会计岗位,明确了每个会计岗位工作职责,每个会计人员每年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离职时,由会计主管人员监督办理交接手续。

我所按照会计制度依法设账。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填写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原始凭证不与受理。按会计制度要求填制记账凭证。账簿的设置、启用、登记、结账及更正错误的方法严格按会计制度执行。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并按制度规定的科目进行核算。不随意改变资产、负债、净资产及收入、支出确认标准和方法,不虚列、多列或少列资产、负债、净资产和收入、支出,无伪造、变造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现象。

按规定格式编制会计报表,做到了会计报表合规合法。及时按要求上报会计报表。

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按规定定期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总结

20xx年,我院按照县卫生局创卫办的目标要求,不断加大环卫工作力度,增强服务水准,有力地提高了医院的.环境卫生质量。

要抓好环卫工作,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环卫队伍,我们坚持以思想政治教育为本,结合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大力开展职工教育,破除旧有思想,针对环卫工作又脏又累。有些职工思想不稳定的现实,我们在职工中积极开展“脏了我一人,换来县城净”的教育,让广大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做到“自尊、自强、自重、自省”。要求全体党员要把先进性教育活动转化为推动环卫工作发展的.动力,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而在全局上下形成了一种爱岗敬业、高效廉洁的工作作风,使我们的服务质量有很大提高。

我院地处背巷,卫生环境无法保持,为提高工作质量,我们一是增加了清扫保洁工人,安排下岗再就业职工20人,现共计有清洁工26余人。二是加强管理,我们首先对新上岗的清洁工进行了分期分批培训,着重说明清扫保洁质量要求及工作中需注意的事项。然后,对新增路段进行面积测量,本着就近的原则分段承包负责,实行“定人、定路段、定目标、定责任”的四定管理,并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坚持做到每日清扫两次,全天保洁。确保了医院的干净整洁。

我们一方面争取上级对院容环卫资金的投入,另一方面,通过挖掘自身内部潜力,弥补上拨资金不足的难题,狠抓内部节支工作,严格控制各种不合理的经费支出,把有限资金用到环卫设施建设上。今年,购置果皮箱20个,安装了电动擦鞋机,灭蚊灯,解决了垃圾随手乱丢的问题,也美化了环境。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攻艰克难,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创我院环境卫生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