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工作绩效报告(优质14篇)

小编: JQ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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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报告

项目起止时间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和《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移发〔20xx〕150)的规定,我办的移民安置专户资金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用于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的专项资金是淹没补偿费,每一笔资金都对应着移民项目,专项用于移民征地补偿、移民安置、恢复移民生产生活的资金,包括水利水电项目法人依据国家批准的规划按所签订的移民安置工作协议(合同)拨入的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移民资金在银行存储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我办移民专户资金不纳入财政统筹。

20xx年,保山市全力抓好小湾水电站移民安置各项工作落实,同时积极做好龙川江流域和槟榔江流域新建、在建中型水电站移民安置各项工作,做好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工作。我市20xx年实际完成移民安置人数为262人,占省级下达年度完成移民搬迁安置260人任务的100.8%;其中:隆阳区阿贡田水库完成生产安置人口80人,龙陵县勐堆水库完成生产安置人口57人,保山坝灌区工程完成生产安置人口125人。结合年度工作计划,我市合计完成水利水电项目移民投资7486.25万元,占省级下达年度完成移民投资5580万元的.134.2%;其中:水电移民投资1986.5万元(小湾水电站隆阳区451.5万,昌宁:1135万,设计变更费用400万),水利移民投资5500万元(保山坝灌区1878万元、隆阳区阿贡田水库500万元,腾冲市小地方水库500万元,昌宁县立新水库1000万元,龙陵县勐堆水库1622万元)。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项目资金12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2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移民资金由移民管理机构根据下达的年度计划、移民搬迁安置实施进度和移民综合监理单位意见,于每季度的首月逐级申请本季度移民资金,上级移民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拨付资金。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实施过程中,明确责任主体,严格按照项目和资金的管理规定,规范运作,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移民资金坚持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同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以及移民资金与后期扶持资金之间不相互挤占、挪用;实际支出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各种帐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20xx年决算报表反映,20xx年我单位项目资金1200万元。项目总支出120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移民安置规划确定的数量和标准,及时的兑付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补助费用,确保移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移民安置区经济的发展,稳定移民区的社会环境和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实施该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基本完成了各项绩效指标,有效地保障了我市水利水电移民安置工作地顺利开展,较好地维护了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有效地促进了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经济社会发展,移民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我单位绩效目标已完成。

通过梳理检查,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项目资金根据财政预算、决算要求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加大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力度。

我单位自收到《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xx〕4号)文件后,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安排财务科牵头,安置科配合,组成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组开展工作。二是通过实施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理念融入移民工作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三是根据绩效自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市搬迁办的绩效评级指标。四是按制度、按计划及时拨付移民安置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加强移民资金使用跟踪和监督检查。20xx年我单位绩效评价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管理不够规范;二是制度管理有待加强,与项目规定存在一定差距。针对存在问题,我单位一是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好移民安置区资金支付工作。二是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强化节约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项目绩效工作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琼海市招商局是琼海市政府直属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0xx年,部门人员编制10人,实有在编人数年初10人,年末10人,编外聘用人员4人,实有在职人员共14人。

琼海市招商局主要负责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具体工作职责有:制定招商引资工作中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招商引资政策的研究和执行、收集项目信息及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牵头协调有关部门为项目的审批及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负责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和筹划工作、受理投资企业投诉并协调反馈、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的统计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因扶贫、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增加,我局工作人员不足,因编制满员,只能编外聘用人员,完成我局各项工作任务。

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项目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为:

1.活动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资金使用不超过19万元;

2.完成我局聘用人员12个月的工资及福利支出。

(三)项目自评价步骤。

2.评价组开展自查自评;

3.填报绩效自评表;

4.形成自查报告,向市财政局提交。

(一)资金申报及批复、到位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是我局的一项经常性项目,根据我局的聘用人员情况,我局向市财政局提出了20xx年该项目的支出预算,年初市财政预算批复资金为19万元,第三季度,市财政局要求缩减经常性项目支出,我局将该项目预算缩减2万元,调整为17万元,预算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项目20xx年申请计划数17万元,已批计划数1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年初项目预算数为19万元(调整为17万元),申请计划数为17万元。

3.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xx年12月25日,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项目已批计划数为17万元,实际使用资金16.52万元。该项目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及社保缴费支出等各项支出。项目支出严格按照我局内控制度及“三重一大”要求管理,合法合规。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在经费的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严格遵循我局的内控流程及各项管理制度。使经费的使用做到合法合规,不超标,不浪费。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我局人员聘用及工资发放标准均通过局“三重一大”会议决议。经费使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级级负责,层层审核,确保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按时发放。

(一)项目完成情况。

1.完成任务量。20xx年我局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项目完成我局聘用人员12个月的工资、公积金及社会保险保险缴费支出。

2.完成质量。按时、足额完成聘用人员工资、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缴费的发放和缴交。

通过聘请人员,更好的完成我局的各项“三定”职责内的各项工作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琼海市招商局20xx年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项目政策依据充分,目标制定明确;项目按照计划有序实施,完成数量和质量均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实施需要的人力、经费等各项条件得到充分保障,实施过程监管到位,项目组织管理水平总体较高;通过项目实施,产生较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资金到位及时,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资金的使用监管有力有效。整个项目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自评分数100分,评定等次为优。

项目完成情况良好,无存在问题和建议。

科技项目绩效报告

遵义市服务中心位于新蒲新区湿地公园内,隶属于共青团遵义市委管理运营;于20xx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60亩,建筑面积22895.79平方米,是我市“八大工程”项目之一、新蒲新区“十大标志性建筑”之一;由启慧楼(培训中心一)、艺馨楼(培训中心二)、梦想剧场(多功能厅)、畅游馆(游泳馆)、静远楼(青年公寓)和滋味轩(餐厅)六栋单体建筑组成。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作为公益性校外教育阵地,遵义市服务中心致力于搭建公益性的发展服务平台,面向全市开展校外教育活动;已设置素质教育体验、12355服务台、公益演艺剧场、专业教育培训、图书阅览、文化体育活动等服务项目;已开设舞蹈、声乐、器乐、跆拳道、乒乓球、围棋、美术、书法、科技等教育培训课程,将成为我市开展主题教育、艺术培训、兴趣培养、素质提升等最大的公益性校外教育场所。承担着全市集会交流、学习培训、思想引导等功能,且场馆建设智能化程度较高,用好、管好场馆,满足兴趣培训、素质提升、文娱活动,为我市提供优质的校外教育资源,为我市健康、快乐成长服好务。

(一)资金计划、到位情况。

我单位资金支出基本按照年初绩效目标申报的要求完成,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二)完成工作任务实际投入资金使用情况。

严格按财务制度、预算支出范围以及相关合同约定事项,规范中心用款,保障了服务中心各场馆正常使用。

1.切实发挥市文化宫公益性校外教育场所作用,坚持把开展校外教育作为主责主业。暑期举办了遵义市“新市民·追梦桥”工程助学陪伴行动暨“向上向善”xxxx年暑期公益培训班,累计招生850余名,成为暑期“加油站”。秋季培训班开设了音乐、美术、棋类、舞蹈、科学、武术、小主持、体育等9个类别共24个班次,招收学员人数230余人。

2.课堂教育和研学实践相结合。坚持实践育人,充分挖掘和利用我市特有的红色文化资源,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暑期举办2期军事夏令营活动,参与学生6余人,举办公益研学活动3期,参与学生近200人,通过走红军路,讲解红色故事,诵读红色经典,体验农耕,科普实践等方式,让的感知红色文化,在心中爱国主义情怀,拓展科学知识,开拓眼界。积极组织校外辅导员开展送教下乡活动3次,在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立校外教育“希望小课堂”5个,周一至周五常态化组织学科辅导,周六、周日因地制宜开展体艺兴趣培养,把优质的教育送教到搬迁群众身边。共青团中央以正安县新龙孔居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的希望小课堂为原型,推出《他们的故事,满是希望》专题宣传,获得了广泛关注和赞誉。开展了“情系教育·传递书香”活动,向红花岗区第二小学捐赠图书20xx册,价值5万元。

3.全面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创新辅导员管理体制,已建成涵盖音乐、美术、科技、体育等10大类45名校外辅导员队伍,其中副教授1名,国家一级运动员2名,高级教师11名,为推动校外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4.乒乓球馆、羽毛球场、篮球场、网球场、图书馆、常年免费开放,游泳馆适时免费开放,满足广大朋友需求。

5.切实开展普法活动,助推依法治市工作。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组织全市各县区市团委、团工委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日”活动,各地通过开展知识竞赛、张贴宣传标语、挂横幅、和宪法拍照、参与宪法朗读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有效推动宪法精神走进日常生活。

6.以12355服务平台为载体,构筑维权援助体系。进一步建设维权综合性工作平台,推动维护群体合法权益工作,加大对失足、闲散、进城务工青年、外来民工子弟等特殊群体的维权力度;开展线上线下心理咨询服务工作解决在成长中遇到的各种心理障碍。

7.强化预防违法犯罪工作。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对实施法律援助;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密切社会、学校、家庭的沟通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着力提高法制意识;组织开展了遵义市“6·26”国际禁毒宣传月毒品预防教育活动,300名同学参与其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8.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不断拓展志愿服务范围,在创城迎会、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社会公益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志愿服务活动。遵义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积极响应“圆爱工程——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系列行动,共招募“圆爱工程”专项志愿者300余名,开展“圆爱工程——关爱留守儿童”结对行动。以全市54个微笑小屋为阵地招募专项志愿者开展“英语角”、“四点半”、“手拉手”、微心愿征集等相关活动,开展“圆爱工程——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活动3000余人次,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解决切身问题。以“留守儿童自立自强中心”、“七彩课堂”主阵地为依托。

完成了“习酒·我的大学”、“国酒茅台·国之栋梁”助学项目,共筹集助学金1108.5万元,资助1000余名成绩优异、家庭贫困的大学生顺利跨入大学校园;争取联合利华·立顿助学金6万元、上海纯尔助学4万元、“芙蓉学子”公益助学2.5万元、乌江能源集团扶贫公益助学1万元、“茅台王子·明亮少年”自强奖学金5万元、因疫致困特别行动3万元、向阳花少儿医疗救助公益活动3.61万元。

我单位资金支出基本按照年初绩效目标申报的要求完成,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4)通过公益类活动,提高社会认可度,扩大影响。全年开展夏令营、研学、送教下乡、普法、禁毒、“圆爱工程——关爱留守儿童”、爱心助学等各类公益活动20余次,覆盖人数近万人。

(一)存在的问题。

1、在目标设定方面,针对专项资金的目标实现,由于项目本身属于日常公用经费类的资金,涉及难以量化的因素,部分定性与定量指标匹配缺乏可衡量性和时效性。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

2、业务管理方面,对于相关文件、档案资料、成果归档工作完成情况一般,对于运营管理服务的实施过程监督、整改完成情况以及事后考察机制有待完善。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项目资金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配备相关人员专门负责项目支出运行管理。

2、业务管理方面,继续加强业务学习,按季度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加强场馆运营管理资料归集归档整理工作,同时落实问责机制,将项目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部门绩效考核的评价依据,以提高部门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xxxx年,我中心绩效自评工作领导高度重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安排部署,相关佐证资料为办公室、培训部、社工工作部、志愿者工作部提供,根据日常工作台账、对我中心实际运营情况检查核实,我中心在项目申报、目标设定、决策过程、资金分配、资金到位、支出管理、组织实施、项目效果等方面落实情况较好。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背景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和管理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城市文明形象和人民的日常生活环境。为深化环卫体制改革,巩固和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长效机制,打造整洁卫生、环境优美的生态文明新农村,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设立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对张店区下辖房镇、马尚街道及湖田街道城乡环卫工作进行奖补。

(二)实施情况

1.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20xx〕7号)文件规定,根据月度区级考核结果向马尚街道、房镇及湖田街道拨付农村环卫保洁工作奖补资金。

2.马尚街道办事处、房镇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湖田街道办事处根据《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张店区镇办环境卫生管理考核办法》《镇(村)环境卫生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对服务单位保洁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将服务费拨付至服务公司。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749.54万元,其中区级奖补预算资金为574.94万元,房镇配套预算资金86.58万元,马尚街道配套预算资金49.5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预算资金38.44万元。

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737.01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571.22万元,房镇配套资金81.07万元,马尚街道配套资金47.98万元,湖田街道配套资金36.7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实现卫生整洁、设施齐全、管理到位、运行科学、保障投入、机制长效的工作目标,高标准达到并保持山东省认定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标准,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2.年度绩效目标

(1)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张政办发〔20xx〕7号)及农村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镇办村居保洁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收运服务质量,改善环境面貌,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健全城乡环卫基础设施,督促环卫单位完善专职保洁队伍,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增强群众卫生、环保意识,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及范围

1.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地衡量和评判,考核项目实施的综合绩效水平,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运营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进一步提高。

2.评价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及具体实施情况,涵盖张店区房镇、马尚街道、湖田街道3个区域,结合资金划拨程序、财务管理规范及绩效目标要求等,评价范围包括项目决策情况、项目过程情况及项目产出、效益情况。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4.《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

12.《马尚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3.《房镇镇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4.《湖田街道办事处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办法》;

16.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会计资料;

17.招投标资料、考核资料等过程资料;

18.其他相关资料。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至三级指标及分值、指标解释及指标说明5个部分组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和22个三级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成中,一级指标体系的权重分配为:项目决策类指标占14%,项目过程类指标占16%,项目产出设定指标占35%,项目效益设定指标占35%。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书面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方式,运用案卷研究法、公众评判法、实地测评法、成本—效益比较法、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横向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一)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1.本项目绩效评价等级为“中”,最终得分为77.52分,其中项目决策11.67分,项目过程9.83分,项目产出29.34分,项目效益26.68分。

(二)分单位得分情况

房镇得分为73.66分,马尚街道办得分为77.77分,湖田街道办得分为81.1分。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决策指标分值为14分,评价得分为11.67分,得分率为83.36%。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但个别绩效指标设置不够规范,马尚街道、房镇配套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2.项目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为16分,评价得分为9.83分,得分率为61.44%。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率为100%,项目资金使用合规。但存在各镇、街道办配套资金到位不够及时,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的问题。如:各镇、街道办监督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项目招投标资料不够完整,房镇缺少服务单位考核记录;保洁人员存在岗位空置或年龄偏大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未能落实到位。

3.项目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9.34分,得分率为83.83%。各服务单位保洁完成情况较好,各镇、街道办能够定期对服务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成本控制较为有效,但部分区域存在保洁质量不高、垃圾清运不够及时现象,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

4.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为35分,评价得分为26.68分,得分率为76.23%。项目实施后,张店区村居环卫保洁工作更加正规有序,农村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居民满意度为86.7%。但部分村居卫生质量保持不够好,居民环境卫生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同时,保洁人员数量、保洁设施配置、垃圾清运处理等方面与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绩效指标填报不规范

1.产出指标值及标准件填制不规范;

2.质量指标内容设置不全面;

3.项目绩效指标可量化程度低。

(二)资金分配依据不明确

1.房镇未根据镇办考核成绩核算服务费;

2.服务面积减少后,马尚街道办在未与服务机构签订书面变更协议,仅以口头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

(三)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存在不足

1.各镇、街道办制定的监督考核制度部分考核内容不够严谨、针对性不强;

2.各镇、街道办未根据项目实际制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3.各镇、街道办均未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支付服务费;

4.各镇、街道办均未完整保存服务单位投标文件及招投标汇编资料;

5.各镇、街道办整改验收记录较为简略,房镇未根据巡检情况形成巡查记录;

6.服务单位日常巡查记录及整改记录等档案资料不够完善。

(四)保洁质量不达标

1.部分街道道路普扫质量不高,垃圾滞留时间长。

2.保洁工作时段内,村居保洁人员在岗率较低,服务单位对环卫工人监管不到位。

(五)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存在短板

1.各镇办未根据精细化管理要求补充、完善对农村环境卫生考核制度。

2.服务公司现有保洁人员及保洁设施条件不足以满足实际保洁需求。

3.服务单位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一)优化项目绩效指标

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绩效目标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二)关注制度执行标准和细则

1.建议各镇、街道办理顺环卫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镇、村三级的管理权限,结合辖区内具体情况,修订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人员配置、机械化程度、垃圾分类、垃圾处理等具体考核要求,逐步推动村居环境提升。

2.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资金管理、审批、支出使用程序等细则,增强制度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安全性。

3.建议各镇、街道办明确档案的归档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制度,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的建设,保证资料归档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开展。

(三)提高合同履约能力

1.建议马尚街道全面分析服务单位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合同执行要点、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街道办与服务单位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并将约定落实到书面,为合同执行提供保障。

2.建议各镇、街道办增强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构建完善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关注合同重要节点,及时调整履约偏差。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建立跟踪管理检查机制,督促各镇、街道办提高合同履约效率。

(四)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巩固扩大综合整治成果

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道办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层次的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的深入开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

对环卫保洁难点区域,联合各部门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集中解决,以整治成果展示增强基层群众保护环境卫生的`自觉性;对重点地区和容易造成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难点地区,以“分片包保”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通过强化管理、考核,消除环境卫生管理的“盲点”和“死角”。

(五)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

1.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督促各镇、街道办及服务单位进一步完善三级环卫保洁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2.建议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中心持续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引进垃圾综合处理技术路线,合理配置和规划垃圾处理设施,推动区域内定时定点垃圾分类收集站建设。

3.建议各镇、街道办科学制定环卫基础设施规划,根据平房区及村改社区的特点逐步加强环卫保洁力度。

4.建议各镇、街道办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城乡环境卫生的监管机构;针对监管面广点多的实际情况,设立有偿举报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在广播电视媒体上,加大对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曝光力度,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5.建议各服务单位加强作业人员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保洁督导,增强奖罚机制,提升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在现有机械化率较低的情况下,合理安排设备资源;在保洁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购置方便作业的小型清扫车辆。

6.建议各级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分步骤、有针对性地大力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居民文明和环境秩序意识,提高遵守城市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形成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人人有责的氛围。

项目绩效工作报告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琼海市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海财绩[20xx]58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xx年我委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工作,市直工委认真组织、严格要求,扎实对20xx年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立项单位情况。

项目负责单位是中共琼海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属于市委派出机构,正科级财政全额机关单位,主要负责市直机关党务工作,具体工作包括:

1.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

2.机关党组织建设;

3.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4.党内民主和监督;

5.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

(二)项目基本情况。

聘用2名工作人员辅助本单位工作有效运转,该项目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支出。

(一)资金申报及批复、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于20xx年申报,20xx年批复。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项目预算为10.5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为100%。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在本单位严格监督下,该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支付2名聘用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项目资金使用率为100%。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通过银行系统转账的方式,每月按时发放,不克扣、拖欠聘用人员工资,未存在挪用或超标准开支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经过全面深入了解本单位工作需求情况,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聘用人员。一是设岗原则按照科学合理、精干效能的原则,按照因事设岗、竞聘上岗的思路,建立岗位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和解聘辞聘等制度的岗位管理机制,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逐步建立起新型的用人管理制度。二是定岗定员在前期开展岗位分类调研、初步掌握现有工作资源概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工作需要和赋予将来发展以一定的前瞻性,按需设岗,因事定岗,以岗定人。具体岗位,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分为办公室办事员和工勤人员岗位。三是定期组织业务学习,确保聘用人员尽快熟悉业务,提升聘用人员工作业务能力。参照公务员管理相关制度规范聘用人员日常管理。

该预算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支付中心聘用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有效地维持本单位工作正常运转,实现既定目标、完成预算支出。

综合评价等级为优。本次自评得分98.5分。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立项前多次组织调查研究,经慎重考虑后形成结论,确保该项目的科学性、严谨性;二是实施过程周密细致,项目启动前认真学习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保证经费使用合法合规、公开透明。

项目绩效工作报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组织部聘用外聘人员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拟按合法程序聘用外聘人员,我局与拟聘请人员所在机构签定协议。外聘协议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审计目标、内容和职责范围,工作时限和要求,外聘经费的付款方式和办法以及违约责任等。

为保障外聘人员工资和社保经费足额发放,计划申请财政资金支付外聘人员经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用于20xx年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及公益性岗位人员生育保险、大额医疗统筹、住房公积金费用。20xx年预算金额177.16万元,实际支出166.49万元,完成预算93.97%。

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发放外聘人员20xx年工资,并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保障外聘人员生活水平,科学地对各部门年度重点工作指标、月度工作计划及员工月度、年度工作绩效进行有效评价,实行工效挂钩,激励各部门、各位员工持续改进工作绩效,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机制,提高我局的人员管理能力,确保顺利实现单位工作目标。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持续改进各位员工工作绩效,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机制,提高我局的人员管理能力,确保顺利实现单位工作目标,开展外聘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对象为我局外聘人员,支持范围是20xx年外聘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支出。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对20xx年外聘人员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项目进行评价和建议。此次评价选择成本效益分析法等技术方法对项目进行评价。评价标准采用计划标准,既以预先指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我局人事科对局外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考核情况,在绩效评价设计中,对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进行了指标设置。其中,产出指标中对中介审核项目的数量、质量、实效、成本等指标进行了设置,效益指标中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确了指标内容,以及其他的具体指标也进行了相应的内容设置。对照绩效目标进行分析,并形成绩效评价结果。

(一)综合评价情况。

综合20xx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基本完成本年度绩效指标内容,在项目资金预算绩效方面总体上管理使用到位,并节约了预算资金。

(二)评价结论。

20xx年度外聘人员项目预算资金在资金执行及管理方面仍然需要继续完善并建立长效机制。

(一)项目投入情况。

20xx年我局招聘不少于30名外聘人员,项目预算资金为177.16万元。

(二)项目过程情况。

我局20xx年招聘35名外聘人员,并进行年度考核,按规定及时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和公积金。20xx年预算金额177.16万元,实际支出166.49万元,完成预算93.97%。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xx年,我局聘用35名外聘人员,保障了机关审计工作正常开展。本年度支付外聘人员费用总计166.49万元。

年度绩效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产出指标下设置了4个二级指标:

数量指标——20xx年,我局聘用不少于30名外聘人员。

质量指标——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聘用程序,合规率100%;外聘人员全部参与年度考核,并全部达标,完成率100%;我局按标准发放工资、足额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准确率100%。

时效指标——外聘人员到位及时率100%,同时及时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及公积金达到100%。

成本指标——我局严格按规定支付外聘人员工资,确保项目资金成本不超过本年度预算。

社会效益指标——经费全部用于通过招聘外聘人员保障局机关正常开展工作的使用,并保证外聘人员享受应有的待遇,受益率达到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单位对加入外聘人员参与工作后的满意度,以及外聘人员满意度达85%以上。

通过聘用外聘人员,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参与度,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率。本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完成,过程无重大失误,达到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一)可推广的经验及做法。

通过聘用外聘人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局机关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效率。合规对外聘人员进行考核,提高我局的人员管理能力,并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按标准发放工资、足额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保障了外聘人员享受应有的待遇。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外聘人员流动性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机关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复杂性与难度,同时容易造成审计工作的不连续性,不利于人才的稳定发展。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如下:外聘人员的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相对较低,并且薪资待遇等存在一定差异。

对编外人员管理制度进行适当改进与调整,根据单位自身的用人需求与发展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外聘人员管理制度,同时对外聘人员的招聘要求、招聘流程及福利待遇等进行明确化规范化制定。

项目绩效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洛江区绩效评估第二系列及第三系列单位〈20xx年度绩效评估暨“五大攻坚战”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泉洛效[20xx]6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为了切实加强对绩效自评工作的领导,做好本局绩效自评工作,我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为确保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局的绩效状况实施评估,并按有关绩效自评工作的方法步骤要求,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按照绩效管理目标考评表拟定的指标内容逐项自评如下:

(一)职能工作目标(标准分65分,自评63.5分)。

1、重点工作目标。(标准分45分,自评43.5分)。

一是认真落实《洛江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联动执法工作方案(试行)》,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深化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全力治理一批居民投诉集中、媒体关注的难点顽症,提升城区环境面貌。二是保持制止“两违”高压态势,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继续坚持“严抓、严管、严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20xx年,我局共查处和制止违法建设行为1004起,制止424起,强制拆除580起,拆除面积约49391平方米。三是依法拆除北渠(洛江段)两侧10米内违章种植、养殖和搭盖,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北渠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四是推进工地文明施工工作,重点对土方车“滴、洒、漏”现象进行整治。对密闭装置破损严重,未按规定采取密闭运输及运输途中污染路面的车辆发整改通知,查处车辆“滴、洒、漏”行为292辆次,责令清洗路面50108平方米,其中立案处理30辆,罚款25500元。五是重点开展景观综合整治工作。我局于20xx年x月起,以洛江区中心城区安吉、324国道两侧的违规广告、违章搭盖为整治重点,全面开展景观综合整治行动。共清理广告布条、横幅1883条,占道灯箱1274个,拆除遮阳篷8个,灯杆旗广告21面,破损广告13面。六是加强对早市夜市以及便民摊点的管理。由各街道、乡镇牵头,经贸、工商、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充分考虑各场地因素、交通因素和人居因素等,对早市夜市及便民摊点进行重新规划,实行定点管理。七是大力度开展违法占道专项整治。20xx年,共纠正占道经营行为1952起,取缔流动摊点1091处,乱挂衣物1696起,乱堆乱放1457处。八是规范案件办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xx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件203件,其中群众信访举报件3件,市、区两级领导批示督办件14件、部门转办件19件;受理局电话群众举报件33件、城乡规划联动指挥中心电话群众举报件134件,全部办结,办结率100%。九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制定并实施《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干部考核方案》,研究制定《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主题教育方案》,通过学习培训、中队建设、队伍管理、宣传教育、案件办理五大方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十是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宣传工作,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六进”宣传活动。目前已完成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三站活动。“六进”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省《建设监察动态》、泉州电视台“今晚播报”栏目、泉州晚报“创新社会管理”栏目都做了相关报道,市执法局也对宣传活动给予高度评价。

2、常规工作目标。(标准分10分,自评10分)。

一是采取“宣传、清理、打击、疏导”的做法,全面开展城市“牛皮癣”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xx年共纠正和查处乱张贴广告、城市“牛皮癣”行为418起,清洗面积约12550㎡,共收缴小广告8750张。二是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我局共组织行动47次,出动执法人员约280人次,共查处大排档、烧烤摊291处(其中万安213处,双阳78处),其中大排档94处(其中万安65处,双阳29处)、烧烤摊197处(其中万安154处,双阳43处),取缔流动摊点8处,查处乱摆放泔水桶、违规运输56起,未发现有非国家正式商标的食用油。三是开展打击淫秽色情出版物和有害信息专项行动,行动期间,我局共组织行动13次,出动执法人员约100人次,共发现和查处销售淫秽色情光盘的游商摊点8处,收缴淫秽色情光盘376张、非法出版书籍127册。

3、动态工作目标。(标准分10分,自评10分)。

一是紧紧围绕“大规模城市建设、大范围城市更新、大力度城市环境整治”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认真履职,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做好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核和再评估工作。按照市城管办的要求和统一部署,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薄弱环节,保证整改到位,及时解决影响城市环境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大力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建设一个环境整洁、有序、安全、畅通的中心城区,确保我区顺利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

(二)行政能力目标(标准分35分,自评34分)。

1、科学行政。一是贯彻落实局务例会、中层干部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涉及经费预决算、评优评先、干部任免等决策事项严格按程序办事,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制定并落实若干规章制度,全面推行“亮证在先、指出违法行为的事实在先、说服教育在先、讲清处罚种类和依据在先、处罚在后”的“四先一后”文明执法程序,切实做到“业务管理有标准、具体操作有规范、监督考核有规定”,使城管执法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五项制度,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机关决策和业务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进一步了解我局工作实质。四是自查自纠。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每个干部职工从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服务质量、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认真对照检查,自查自纠,自我批评。

2、依法行政。一是继续强化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十项职能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二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责任,层层建立责任制,依法确定每个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工作制度、工作程序以及保障实施的措施,将法律法规的条文具体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努力实现行政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

3、高效行政。一是继续深化破解“熟人经济”现象,深入开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树立雷厉风行作风”的调研工作,致力于建设服务型团队,创造一流工作作风。二是建立并完善机关工作制度,转变机关作风,工作运转协调高效,机关效能建设基本制度有效落实;建立并完善各项应急状况处置预案。三是规范办案程序,落实案件评议制度。每一件“两违”案件都先经局案件评议小组认真评议,然后发放整改通知书。深入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督查,不定期组织案件回访,严格督查时出现查而不实、查而不办、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现象。对接到的举报件和领导转办督办件,落实“接、转、查、处、访”工作机制,在半小时内到现场进行调查,细心取证,做到件件有着落,反馈有实效,保证了举报案件落实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提高办案效率。

4、廉洁行政。一是与区委、区政府签定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责任制,同时局领导也与各股室、中队签订20xx年局党风廉政责任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体系。二是邀请区检察院吴建雄副检察长作了一场“珍惜手中权力,珍爱幸福人生,时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专题讲座。让全局干部职工受到了一场良好的反腐倡廉教育。三是配合区纪委、监察局对我局进行有关城乡规划建设案件的检查,并对所抽查的案件进行实地检查。

乡开展巡查执法,每批次为期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调配岗位,起到了警戒后进的良好效果。二是深化城管进社区工作,推进执法力量下沉。拟在部分乡镇(街道)的社区设立城管工作站,通过这种方式将城管工作区域与社区捆绑,使城管扎根在社区,工作在社区,及时接受和处理群众投诉,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三是深化执法网格化管理,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以乡镇(街道)、社区为基础,把辖区划分成若干单元网格,每个层面都有明确的网格责任人和职责,做到“定格、定人、定责”,使管理范围相对缩小和固定,减少管理的流动性和盲目性,实现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确型管理的转变。

本年度我局绩效管理工作自评得分97.5分。

文档为doc格式。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背景、内容。

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丰财投(20xx)85号、丰人社文(20xx)28号文件精神,购买服务21人,购买劳务28人,开展森林资源管护、安全防火宣传巡查排查、禁种铲毒踏查、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等工作。

(二)项目资金情况。

该项目资金年度预算资金81.89万元,为年初预算项目,县级资金,实际到位资金81.89万元(县级资金51万元,其他资金30.8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本年度该项目资金使用数为70.09万元,资金使用率86%。

(三)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购买护林员55人。

(2)质量指标: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

(3)时效指标:按时支付率100%。

(4)成本指标:81.89万元。

2、效益指标。

(2)生态效益指标:保护森林资源,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3)可持续性影响指标:管护延续性为长期。

3、满意度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

(2)主管单位满意度为95%。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丰都县楠木林场的职能职责:负责保护培育辖区内国有森林资源,负责管辖森林公园管理,负责辖区内国有禁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产业发展。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购买护林人员49人,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实际购买护林人员56人(购买劳务12人,兼职护林员44人),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购买护林员55人,已完成。

(2)质量指标:有效管护森林6.29万亩,已完成。

(3)时效指标:按时支付率100%,已完成。

(4)成本指标:81.89万元,未完成。

2、效益指标。

(2)生态效益指标:保护森林资源,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已完成。

(3)可持续性影响指标:管护延续性为长期,本年度目标已完成。

3、满意度指标:

(1)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5%,已完成。

(2)主管单位满意度为95%,已完成。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4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项目处于网格化管理推进过程中,有待提高。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该项目资金81.89万元(县级资金51万元,其他资金30.89万元),本年度该项目资金使用数为70.09万元,资金使用率86%由于支付不及时,导致成本指标未完成。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拓宽项目的资金使用范畴,投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区排危抢险等。我场将开展督导检查,强化管理。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无。

项目绩效评估报告

根据《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美财督〔20xx〕3号)要求,我局扎实认真地开展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重点评价20xx年学前教育助学券专项资金的项目,现自评如下:

一、

(一)项目目标。

对全区具备海口市常住户籍,符合计生政策并在合规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让学龄前儿童人人入得起“园”,让百姓享受到教育实惠。

(二)决策过程。

依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xx]405号),及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我市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府办〔20xx〕349号文精神,切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三)资金分配。

根据发放实施办法,助学券发放对象为具有海口市常住户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具备兑现助学券资格的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培训机构等除外)。助学券兑券资格则需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及中小学依办学许可内设的幼儿部(班);具有编制的公办幼儿园等,且当年度年检合格。此外,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班,也具备兑券资格。

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每人每年400元。助学券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45比例共同承担,以区为主发放实施。20xx年我区学前教育助学券专项资金市财政安排208.692万元,本级预算安排170.748万元。

(一)资金到位。

20xx年我区学前教育助学券项目资金共计379.44万元,到位率100%,及时拨付到各幼儿园。

(二)资金管理。

20xx年我区共有168家9486名适龄幼儿符合条件享受助学券,共发放资金379.44万。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为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我局所有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我市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和我局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严把助学券发放对象审批关,杜绝虚报、多报现象发生,不存在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为了确保项目高效有序实施,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业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基教股、计财股、教育督导室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目实施的领导,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制定《美兰区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细则》、《美兰区学前教育助学券资金使用规定》等制度,规范项目的实施。

我局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总体评价为优。具体如下:

1、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使每一位幼儿家长得到实惠,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3、可持续性:虽然“助学券”会增加市区两级的财政支出,但是学前教育是义务教育的基础,抓好学前教育可以从起点上使孩子健康地成长,打好基础。

(一)经验。

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才能使项目真正惠及百姓。

(二)存在问题。

由于项目涉及的幼儿园及适龄幼儿较多,申报助学券条件的审核费时费力,人员不足。

绩效项目自评报告

根据《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第六期征收工作设施方案的通知》(岳县政办函【20xx】70号)要求,对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进行第六期扩园项目,该项目位于长湖乡长湖村,红线范围内土地总面积1388亩(其中20xx年已征收土地778.034亩,本次新征土地609.966亩),拆迁房屋11栋,面积4239.89㎡,棚屋面积886.79㎡。

(二)项目实施依据。

1、《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第六期征收工作设施方案的通知》(岳县政办函【20xx】70号)。

2、《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岳政发[20xx]2号)。

(三)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完成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土地平整、土地补偿、迁坟补偿、青苗补偿等工作。乡镇负责各乡房屋土地、青苗设施的征拆工作,并向征拆户支付征拆款,土地征收补偿款支付到村,再由村支付到组或个人。

1、前期准备。

根据岳阳县《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资金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岳县财发〔20xx〕37号)的要求,我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有关文件进行了收集、分析研究,获取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初步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

项目征拆实施单位为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工作指挥部。评价组通过听取项目单位情况介绍、核查项目从立项到验收阶段的资料、财务账表、支出的原始凭证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现场评价。

3、分析评价。

评价组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对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适当修改,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形成评价结论。

(一)项目预算资金、到位资金及使用情况。

20xx年项目预算资金20xx万元,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664.36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单位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实行专账核算,由项目实施部门按工程进度提交请款申请表,主管项目单位审核,向财政提交拨款申请付款。各项资金管理制度齐全,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和拨款流程。项目按征地拆迁工作前的规格情况进行资金拨付,征地过程中如征地公告、征地动员、政策宣传等工作情况拨付经费,后按项目征地数据采集、征地协议签订、补偿款发放等完成量结算拨付经费,资金拨付过程进行申请、审核,报批的流程。

岳阳县长湖乡人民政府组织前期工作,成立岳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工作指挥部,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于20xx年10月开始,预计20xx年10月完成。

制定了实施方案和项目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项目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制,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实行项目公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按项目施工进度拨付资金,保证了项目资金的专款专用,确保了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方面,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过程规范,立项内容符合国家政策、发展规划要求;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预算内容符合项目实际需求,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但未对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制作详细的绩效目标表。该部分分值20分,项目实际得分为18分。

项目过程方面,经查看该项目相关文件资料,该项目过程执行较规范,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但征地补偿款存在无委托收款证明由个人代收未核发到户的情况,综上该部分分值24分,得分为20.2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方面,经查阅该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及现场勘探,该项目实际完成率100%,征地拆迁工作及路桥修复及水利工程完成时效性较好.综上该部分分值24分,得分为24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方面,对评价指标体系各项指标的分析,评价小组认为,岳阳县长湖乡人民政府基本完成了20xx年度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预期目标。目前本项目已基本完成土地青苗征收工作,推进项目进展,土地得到合理规划使用,人民群众安居环境大幅改善,切实贯彻各项惠民政策,使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保障。综上该部分分值32分,得分为32分。

我们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价,综合以上情况,20xx年度岳阳县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的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4.2分,评价等级为“优”。

(一)根据对项目资料的查阅情况,部分项目资料不齐全,绩效评价人员收集资料困难。档案资料缺失,土地征收明细表和坟墓迁移明细表不齐全,未对房屋土地等征拆情况建立台账,也未对征拆户的勘察、调查资料进行归档。

(二)监管不到位,土地征收补偿事宜,长湖乡政府只负责将征地款拨付到村,未参与和监管土地补偿款下拨到组、分配到个人的`过程,未监管补偿款的最终落实情况。

(一)积极探索绩效考评结果的有效利用途径,逐步将绩效考评从事后考评向预算编制、审核批复、执行过程等“上游”环节延伸,形成主要领导负责、各部门全过程参与绩效评价的机制。

(二)加强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一是项目单位抓紧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进行审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正式竣工验收。二是项目单位抓紧落实分部工程财政审价备案,以便财务部门实施财务竣工决算程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加强项目资料档案管理,规范项目的填制标准,对项目资料进行专项的存放并对其完整度进行监督。指挥部作为补偿金计算依据的原始资料大部分没有归档到位,资料管理工作相对缺位。为避免纠纷、做好征拆工作,建议各指挥部牵头及时、完整地收集整理好资料,并做好统计工作。

(四)加强项目财务核算管理加强项目单位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财务核算管理水平。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批复核算项目成本,切实做到只有具备金额准确、要素齐全、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付款、入账的依据,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及核算管理。

(五)加强资金监管。乡政府对拨出征拆资金的使用情况要监管到位,确保资金使用到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项目的征拆工作中,一定要跟踪到征拆资金的最终流向,确保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

高新产业园区第六期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项目未办理相关的结算、审计,施工成本暂以合同金额为准。

绩效项目自评报告

耕地是最宝贵的农业资源、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中央高度重视耕地质量保护工作,20xx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也要求:“强化农田生态保护,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大退化、污染、损坏农田改良和修复力度,加强耕地质量提升监测与评价”。

为落实农业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胶州市“十三五”发展规划》、《胶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胶州市计划开展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项目,结合自身情况制定《20xx年胶州市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坚持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保护提高耕地地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推进全市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2.项目内容及实施情况。

根据《20xx年胶州市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胶农字[20xx]112)文件要求,本专项资金主要是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玉米秸秆打捆回收工作;推广病虫害防控新技术;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项目均已验收。

根据《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胶农字〔20xx〕112号)文件,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资金共批复363.9万元,该资金从胶州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中安排。

20xx年项目预算支出为363.9万元,实际支出204.28万元,预算执行率56.14%。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根据《胶州市“十三五”种植业发展规划》、《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胶农字〔20xx〕112号)等相关文件,评价组梳理了本专项资金的总目标,具体如下:

坚持农业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以保护、提升耕地地力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为目标,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围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推进全市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2.阶段性目标。

根据《胶州市“十三五”种植业发展规划》、《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胶农字〔20xx〕112号)等相关文件,评价组梳理了本专项资金的总目标,具体如下:

根据胶州市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安排情况,本专项资金主要是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玉米秸秆打捆回收工作;推广病虫害防控新技术;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等工作。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公共支出有效性的手段,通过指标设计和量化分析检验公共支出的效果,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等方面,综合考察项目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绩及效益,分析管理过程中的潜在问题及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2.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363.9万元。

评价范围:此次绩效评价的期限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绩效评价的范围包含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玉米秸秆打捆回收工作;推广病虫害防控新技术;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等。评价组依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所有项目相关资料对主管单位进行全面现场评价,涉及街道的采用非现场评价和现场评价结合方式。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评价原则。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评〔20xx〕10号),此次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文件要求,设计了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按照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绩效目标、自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由项目组根据评价绩效指标确定的要求(与评价对象密切相关,全面反映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优先选取最具代表性、最能直接反映产出和效益的核心指标,精简实用;指标内涵应当明确、具体、可衡量,数据及佐证资料应当可采集、可获得;同类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应具有一致性,便于评价结果相互比较)设计了三级指标。

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部分内容,力求全面考察项目决策、项目和资金管理、产出和效益,体现从项目本身、执行到效果的逻辑路径。内在逻辑的一致性也增强了评估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行性。

此次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类一级指标。其中,决策类指标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参考进行设置。过程类指标在结合项目特点的基础上对组织实施进行细化新增。产出类指标则以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实际达到既定质量标准、实际所消耗的时间等情况进行考察;效益类指标从产生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进行考察。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综合评分表。

3.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方法主要以比较法为主,标杆管理法、文献法、公众评判法为辅,在对比分析时通过文献资料搜索、数据分析来支撑评价的逻辑紧密性与客观性。始终遵循科学规范、全面系统、公正公开和绩效相关的基本原则。具体方法如下:

(1)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2)标杆管理法。是指以国内外同行业中较高的绩效水平为标杆进行评判的方法。

(3)文献法。是指搜集和分析研究各种现存的有关文献资料,从中选取信息,以达到某种调查研究目的的方法。

(4)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评价标准。

本方案的评价方法是依据绩效评价基本原理,分别按照定量与定性两种方法进行评分。

对于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30%及以上),分析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记分。在评价过程中通过参照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设定标杆值相比,再通过线性判断或比例判断,明确指标得分情况。

对于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具体得分按照有无判断规则、临界点规则、比例判断等计算。

坚持定量优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从总体上看,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在改善农业种植环境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在评价组实际评价过程中,发现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调整和完善。

评价组按照确认的指标评价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前期调研、基础数据填报、访谈、问卷调查、现场核查,对20xx年生态补偿耕地保护提升的绩效开展测量、分析后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评判,最终评分结果如下:总体得分91.5分,绩效评级为“优”。

(一)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1.改善土壤肥力,提高土壤质量和农作物产量。

通过开展耕地保护提升项目,农药废弃物明显减少,病虫害绿色防控宣传较广,积极开展土壤改良工作,改善土壤,培肥地力,通过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平衡土壤养分,实现用地与养地结合,持续提升土壤肥力。

2.降低农作物发病率,提高农作物质量。

积极开展马铃薯疮痂病和大白菜根肿病等作物土壤改良试验示范工作,运用科学的有机肥配比,降低农作物发病率,提升农作物等级,同时降低农药化肥的使用,保持绿色良好的耕种环境。

(二)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项目单位运营监管机制、业务管理机制不健全。

项目没有制定完善运营监管机制,无法对项目运作进行整体把关,项目单位业务管理机制不健全,无组织审核程序相关管理规定,无管理与考核过程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无周或月度考核管理制度,用以反映和考核阶段或周期性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2.项目单位无预算明细和预算测算明细预算,执行率偏低。

项目单位没有预算编制明细表和预算测算明细表,无法判断项目支出内容分解、细化到每一个支出细目的预算资金额度是否经合理。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资金支出凭证等明细资料,预算金额363.9万元,实际支出204.28万元,预算执行率56.14%。预算执行率低。

3.绩效目标管理有待提高。

评价组通过项目单位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资料和现场核查分析,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没有设置总体目标,并且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年度目标只有大棚土壤改良100亩,没有其他项目;二是没有从项目产出、效益等方面设置全面的.与预算资金任务相对应的绩效目标;预算资金任务在《绩效目标申报表》中未体现;三是绩效目标未细化分解为科学、合理、可衡量的数量、质量、时效、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类指标。

(一)完善并落实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相关运营监管机制、业务管理机制。

建议单位依据上级要求结合胶州市实际,建立健全运营监管机制,提高管理作业的主动性。制定完善业务管理机制、管理考核程序和阶段或周期性相关管理制度,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为生态补偿金-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有效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规范性,提高预算执行率。

结合项目要求,编制预算明细表、预算测算明细表。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规范性。建议项目单位依据协议文件中的工作项目、工作量、单价,以及上述工作明细对应的资金额填报预算进行严格审核并进行汇总。切实将预算编制工作做实、做细、做准,使预算金额更加科学、合理、精准。也便于更精准的分析项目总体及各小项的预算执行率的偏差原因,确保财政资金及项目高效运行。

(三)加强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加强绩效目标设定工作的规范性,建议项目单位依据年度工作计划设定项目总目标。以年度绩效目标为指导,确定项目在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的具体的、量化的、相关的、重要性与代表性相结合的指标,指导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与开展。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xx年,市财政相继下达我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5.723亿元,其中:以渝财预〔20xx〕23号下达基础设施及抗疫相关支出资金3.4亿元、以渝财预〔20xx〕46号下达幼儿园综合治理及社会事业基础设施资金0.3亿元、以渝财预〔20xx〕50号下达机场车站等重要场站抗疫相关支出和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成本缺口补助资金0.023亿元、以渝财预〔20xx〕60号下达公共卫生应急医院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亿元。

按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要求,我区及时将资金分配到8个主管部门,分配进度达100%。其中:公共卫生体系建设3.367亿元,主要用于黔江中心医院住院综合楼装饰、科教大楼和2号车库及配套项目及应急医院建设、精神病医院装修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0.9亿元,主要用于过境高速公路资本金;生态环境治理0.298亿元,主要用于城乡污水管网建设;教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0.752亿元,主要用于幼儿园综合治理、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教学设备采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0.183亿元,主要用于暴雨灾后市政设施维修、应急抢治及闸桥闸门系统建设等;重大区域规划基础设施建设0.2亿元,主要用于渝东南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二期项目和渝东南应急维稳项目建设(武警支队营区迁建)项目;疫情相关支出230万元,主要用于机场、车站等重要场站抗疫相关支出和补助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成本缺口。

总体看,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有力支持了我区公共卫生、教育、交通、市政、生态环保等方面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有力推动我区开展“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抗疫相关支出资金也极大缓解了因疫情防控带来的减收因素影响。20xx年底,我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出2.89亿元,结转2.83亿元,支出进度51%,若剔除11月底下达资金2亿元,则支出进度达77.68%。截至3月25日,结转资金已实现支出0.2亿元,余额2.63亿元,正督促项目业主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并按程序及时支付。

(一)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共3个项目,其中:黔江中心医院精神病医院工程项目,完成新建、改扩建12000平方米,床位增加313张,诊疗能力提升1200人次,实现全年绩效目标;黔江中心医院住院综合楼、科教大楼和2号车库及配套项目计划新建、改扩建面积103407平方米,采购仪器设备1221台,实际完成新建、改扩建面积55946平方米,采购仪器设备1221台;武陵山区域医疗中心(应急医院)计划完成项目的前期工作,实际完成区级立项和可研审批,报送市级可研审批,取得项目选址意见函,进行征地和林地报批工作。

(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过境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0.9亿元,并根据约定的绩效考核目标拨付资金,全年计划启动修建桥梁6座、完成隧道修建里程0.5公里,实际启动修建桥梁6座、完成隧道修建里程0.5公里,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三)教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涉及黔江区民族职教中心迁建工程、课桌凳采购、班班通设备采购等7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全年绩效目标。其中:新华中学综合楼项目计划完成旧教学楼拆除和三通一平工程、以及抗滑桩70%的工程量,实际完成2900平方米的旧教学楼的拆除和三通一平工程、以及抗滑桩工程量的80%;计划33所学校采购课桌凳14000套,33所学校实际采购课桌凳14000套;计划采购104套班班通设备,实际采购104套;职教中心迁建工程计划推进主体一标房建及主体二标房建工程建设,完成综合楼教管楼教学楼的装修等工程,已完成全年绩效目标,资金全部实现支出。

(四)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涉及乡镇污水管网、城市污水管网建设2个项目,全部完成绩效目标。其中乡镇污水管网项目计划完成18个乡镇约39.4公里二三级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实际完成18个乡镇约39.4公里二三级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城市污水管网建设计划完成城北片区、雄鹰大道片区、册山片区污水管网建设24.12公里,实际完成城北片区、雄鹰大道片区、册山片区污水管网建设24.12公里。

(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安排黔江区凌云寨至西客站道路整治工程、暴雨后市政设施维修应急抢治及闸桥闸门系统建设等5个项目,4个项目完成全年绩效目标。其中:泥路硬化工程项目计划硬化泥泞路约3.5公里,实际完成道路硬化3.5公里;三台山路、丹心路公厕项目计划完工投用,实际已完工投用;暴雨后市政设施维修应急抢治及闸桥闸门系统建设项目,除黑山桥海漫维修项目未完工外,其他项目已完工;黔江区凌云寨至西客站道路整治工程计划完成道路整治2.35公里,实际完成道路整治2.35公里。

(六)重大区域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渝东南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二期计划新建面积26920平方米,实际完成26920平方米,全部完成绩效目标;渝东南应急维稳项目建设(武警支队营区迁建)计划改造面积22500平方米,实际完成15000平方米,主要为确保黔张常铁路安全改变了作业方式,导致施工进度较慢。

(七)抗疫相关支出。共安排机场火车站等重要场站抗疫支出补助和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成本缺口补助等5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全年绩效目标。其中:机场火车站等重要场站抗疫支出补助项目计划建设新冠肺炎疫情隔离点2个,采购体温枪等检测仪器200台、口罩10万个,体温检测率、健康码查验率100%,实际完成建设新冠肺炎疫情隔离点2个,采购体温枪等检测仪器200台、口罩10万个,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累计44.92万人次,检测率、查验率100%,隔离人员123人次;医疗机构核酸检测成本缺口补助项目计划完成住院病人核酸检测40500人次,并对个人承担部分进行补助,实际完成住院病人核酸检测40561人次,对个人承担部分进行全额补助。

(一)项目前期工作相对滞后,影响绩效目标的实现。近年来,我区严格落实国市债务管控政策,严禁无资金来源上项目增加隐性债务,除上级资金安排的项目外,几乎没有资金安排项目建设。在资金来源落实前,不敢启动项目建设。抗疫特别国债等直达资金下达后,才安排用于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受资金短缺、基本建设程序需要的时间较长,以及前期工作不深、不细因素影响,导致资金到位后项目迟迟无法推动建设,资金支出进度较慢。

(二)部分客观因素,影响绩效目标的实现。一是暴雨天气影响项目建设进度。今年我区7-8月持续的暴雨天气,导致施工方进场施工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二是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如:黔江区中心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在公开招投标过程中,因参与投标的企业只有2家,造成流标,影响建设工期约45天。

四、资金监管及评价结果公开、运用情况。

(一)严格资金分配。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组织区级各单位认真测算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缺口,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分配资金、录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并纳入调整预算。

(二)加强资金监管。一是成立以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直达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直达资金分配、使用、监督、绩效管理等工作。二是落实专人建立直达资金台帐,全过程监控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及时关联支付信息、导入惠企利民数据、处理预警信息等。三是建立直达资金支出进度考核机制。将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纳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范围,由区政府办按月督查支出进度。四是建立直达资金项目定期调度机制。区政府主要领导按月研究、调度项目建设进度,集中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并要求各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主要领导要按周调度项目推进情况,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三)加强绩效管理。一是及时公开项目分配情况。项目资金分配后,及时在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绩效监控,及时调整项目。一方面针对部分项目第一次报送的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量化的问题,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及时调整,并实行全过程监管。另一方面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将支出进度偏慢的项目予以调整。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直达资金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财办预〔20xx〕111号)调整黔江中心医院住院综合楼装饰工程、科教大楼2号车库及配套项目资金2700万元,用于中心医院住院综合楼土建工程(2018年11月开工建设,20xx年10月完成竣工验收)。三是将包含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在内的直达资金,作为重点报告事项向区人大报告,并按程序纳入调整预算,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一)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进一步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完善资金使用台帐,全过程监控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合法合规。并依靠资金监控系统实施全过程监管,资金支出后3个工作日内将支付信息、台账信息导入监控系统。

(二)切实加快支出进度。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成立专班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完善项目进度资料,及时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审计结算等工作,并按要求拨付资金,切实加快支出进度。

(三)强化绩效管理。一是根据单位自评和财政检查结果,结合当前项目建设情况,对支出进度仍然偏慢,且无有效改进措施的项目资金予以调项。二是选取资金额度较大、影响范围较广的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三是将本次自评情况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项目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资金安排和使用效益。

(四)统筹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根据财力情况统筹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统筹做深、做细区内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原则要达到可招投标条件,确保资金一旦到位就能实施招投标,推动项目建设。

项目绩效自查报告

以推广利用,建立了能源草快繁种植示范基地和青贮饲料加工基地,有效带动了周边农民增收致富,达到了项目建设的预期目标。其中: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1、原计划投入资金140万元用于购臵高效种苗,实际目前为止购臵了130万株,尚有近40万株种苗未购臵完成,造成该项工程还有32万元人民币没有到位实施。

2、原计划投入资金30万元购臵相关设备用于青贮饲料加工,该项工程目前已购生产加工设备一套8万元,由于生产能力受限,需再购臵设备二套,缺口资金20万元。尚有部分加工设备未到位,使得计划投入资金也缺口了10万元。

3、电力设施建设已投入80kv的变压器一组,电杆20根,电线、电缆、变电箱、总开关等等已付资金20万元左右;原计划安装二台变压器,现仅安装了20kw变压器一台,造成该项工程尚有30万资金亦未到位。

4、原计划这部分投入的资金可以由政府新农村建设方面资金来弥补,但由于项目区的新农村水利建设工程尚未安排到位,因此原来只需投入资金30万元的该项工程,多投入了90万元。

5、原计划修建长约5000米的沼液灌溉渠道及网管建设,由于项目实施的时间较短,目前为止仅建设了3500米,因此还有1500米的该项工程正计划建造中,故也造成50万元资金没有实施到位。

6、原计划建造15座沼液贮备池需投入资金30万元,由于施工时间短,目前为止刚建了10座,尚有5座沼液贮备池尚在计划建设中,因此还有10万元资金没有实施到位。

7、由于沼液贮备池未建设到位,造成了原计划购臵2辆槽罐车实际上目前只买了一辆,因此槽罐车购臵这项工程也未全部实施完成,10万元资金也暂时没有到位,由此产生连锁的沼液运输费用的支出也相应的减少了10万元。

8、原计划投入资金15万元举办二期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班,由于项目实施时间短,尚有一期农民技术培训还没来得及进行,因此有5万元资金未实施到位。

9、由于本项目尚有水利、电力、渠道、管网等工程未完全实施到位,因此造成了项目的整体绿化与相关的配套也未能及时完成,故尚余15万元相关的资金投入也没能实施到位。

以上对比分析可以看出,本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良好,项目工程建设切合实际,绝大部分绩效目标均已实施到位,项目资金使用合理,无挪用占用现象发生;但由于项目实施时间较短,也存在着不足之处,部分尚未实施的项目工程有待进一步深化,尚有82万元项目资金未到位,占项目总投资的13.67%。

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通过科学的管理筹划,组织形式的及时确立以及技术支持单位的通力协作,共同制定实施方案、技术路线、明确分工、落实任务、各司其职、分头执行。做到月月互通有无,季度一次汇报,半年一次总结,及时的发现现问题并解决了问题,保证了项目各项工程的顺利进行。

接下去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应充分认识到项目实施的重要性和时效性,要求项目组全体成员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在接下去的时间里,把本项目工程的实施做为重中之中的工作任务来抓,积极筹措项目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持续引进尚余部分的高效优质种苗,完善未实施到位的沼液灌溉渠道、沼液贮备池、示范区的绿化及相关配套等工程建设、计划于20xx年x月初举办第二期农民技术培训班,力争在20xx年x月底前把全部项目工程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