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解除合同起诉状大全(12篇)

小编: 念青松

租赁合同可以规定物品的租金、租赁期限、使用规定等条款。在下面的内容中,你将找到一些有关租赁合同的优秀样本和示例,希望能为你提供一些启示。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

上诉人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xx)西

初字第××号民事判决,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予以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起诉;

2、判令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

本案诉争房屋场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大街××号地下一层400平方米面积属北京商××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商××公司)所有。商××公司于20xx年8月4日与北京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约定林××公司取得本案诉争房屋场地5年的使用权,该协议书中并未约定林××公司享有转租权。

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于20xx年8月4日签订《租赁合同》时,以及直到《租赁合同》20xx年8月4日届满期间,被上诉人均未取得对该场地的处分权。

被上诉人在一审法院审理中提交了林××公司的《确认书》,以此证明其已经取得处分权。但事实上,《确认书》并不能证明其已经取得了该场地的处分权,理由如下:

再次,林××公司在《确认书》中表明,“将租赁房屋场地交付给被上诉人使用”。“使用”分为有偿使用和无偿使用两种,若为有偿使用,即为转租,因林××公司未取得转租权,故被上诉人对诉争房屋场地无处分权;若为无偿使用,也即林××公司自20xx年8月4日至20xx年8月4日长达五年期间,将其享有的收益权,按照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计算,被上诉人获得155万元(31万/年*5=155万元)租金,林××公司分文未得。依据《民法通则》第58条“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之规定,林××公司以让被上诉人“无偿使用”本案诉争房屋场地的形式掩盖林××公司及被上诉人逃避纳税义务的非法目的行为,应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综上,《确认书》的内容无法证明被上诉人是本案的适格诉讼主体,故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上诉人依据北京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确认书对诉争房屋场地享有使用权、转租权等合法权益,其应为本案的适格诉讼主体。”显然系认定事实不清,依据的证据不够充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规定,本案被上诉人诉讼主体资格不适格,请求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予以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

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元及利息(暂计至_______年_____月,共6个月)。

2、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32000元。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两个月租金32000元作为保证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过5天,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合同同时约定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2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体谅被告的困难,曾多次减租给与被告方便,但是被告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计60307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发出律师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没有支付拖欠的租金。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具状人: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

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7元及利息(暂计至20xx年12月,共6个月)。

2、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32000元。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20xx年1月2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20xx年2月5日至20xx年2月5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两个月租金32000元作为保证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过5天,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合同同时约定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2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体谅被告的困难,曾多次减租给与被告方便,但是被告从20xx年10月开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计60307.7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发出律师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没有支付拖欠的租金。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xx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xx年xx月xx日。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租金______元,违约金_____元,以上共计___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与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定了场地和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费为每年______元,并约定租金每半年交纳一次,下半年租金在____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_____年前欠交租金_______元,_____年和_____年各欠交租金_____元,累计欠交租金______元。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总租赁额_____%的违约金,因此被告应当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即总租赁额_____元的_____%计_____元)。

以上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状

1:被告返还原告的房屋保证金1000元。

2:被告返还原告自20xx年xx月31日始剩余3个月20天的房屋预付款xxx元。

3:被告承担整本案诉讼费。

xx年xx月xx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xx号楼x单元xx室的房屋租赁合同,被告一次性收取原告6个月房租4200元和保证金1000元,共计5200元。(见证据1.2)。

原告因工作原因不能继续承租此房,原告20xx年一月份开始多次联系被告商议退房事宜,被告多次推拖,直到20xx年1月31日才同意见面,20xx年1月31日被告强行收回原告所有房屋钥匙,并且把原告赶出门外,把门反锁将钥匙带走(见证据3)。原告与被告协商要回钥匙继续租住或退还剩余部分房款和押金,被告坚持不再返还原告钥匙,不再让原告继续租住,不退还任何预付款和押金。被告违反了双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中的第五条和第六条,详情条款见证据1。

被告在原告合法有效租住期内收走钥匙,强行更改原告的合法租住期限使原告无法继续居住,并且不再退还任何房款和押金,严重影响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贵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此致xx市xx区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起诉人:xx。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于20xx年x月x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给乙方作x居住x之用。

上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为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

乙方因x自身原因xx于20xx年x月x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要求。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解除租赁合同:

一、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

二、乙方需缴纳终止合同之前房屋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电视电话费、煤气费等相关费用,于20xx年7月13日搬离。

三、现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需提前终。

止。根据合同及双方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原预先支付的一年租金及押金除已生效月份剩余部分不再退还给乙方,作为乙方违约赔偿金,甲方不再退还乙方缴纳的押金、租金。

四、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等一切损失。

五、本协议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房屋租赁的合同起诉状

原告:卿**,男,汉族,1981年10月28日出生,地址:湖南省**县**镇双江村新屋组9号。

身份证号码430**86814.是东莞市虎门**五金模具加工店经营者。

被告一:东莞市**控机械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镇振**业区es4栋一楼123——124铺。

法定代表人:段**.

被告二:东莞市**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中路318号一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张**.

被告三:**租赁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路8号,法定代表人:许**.

诉讼请求:

1,判决解除原告和被告一与被告三之间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2,判决三被告收回原告租赁的精呈牌v500线切割机;。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合计:479180元。

事实与理由:

2012年9月14日,原告与被告一和被告三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被告三向被告一购买被告二生产的精呈牌v500线切割机一台并出租给原告,价格为515000元。

原告先向被告一支付首付155000元作为对被告三的保证金,余款360000元由被告三支付给被告一,保证金分期抵扣原告应当支付给被告三的租金。

被告一于2012年9月27日将机器送到原告工厂。

但是,原告在使用该机器的过程中,机器多次出现故障导致不能使用,给原告的`生产造成很大的影响和损失,而且该机器出现的多为同一类故障,经生产厂家被告二反复维修仍不能彻底解决。

因为机器的多次故障,被告一和被告二于9月5日向原告作出书面《机台保固承诺书》,承诺如果半年内再出现承诺书中列明的三种常见故障,被告就换一台新机器给原告,如果换机后再发生此类故障,则退机处理。

然而,一个月以后该机器又再次出现以上故障,于是原告要求被告按照其对原告作出的承诺给原告换机,但是被告一再拖延,拒绝按照承诺书的承诺履行换机义务。

三个月后,该机器再一次出现以上故障。

原告要求被告一换机,被告一仍然不予理会。

因此,对于原告来说,该机器的实际情况和被告的实际行为,已经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月日。

房屋租赁的合同起诉状

委托代理人:颜开光,同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13326890135。

被上诉人:彭##,男,1971年1月生,汉族。

现住:东莞市企石镇东####左侧。

上诉人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一法民一初字第5476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一、判决撤消原审判项二、三、

二、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

鉴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租赁合同并未成立。被上诉人所预收之10000元构成不当得利,应返还。但,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实际使用了案涉房屋一个月,并要求支付租金损失5000元,没有依据,现分述之:

一、被上诉人无权就案涉房屋向上诉人主张权利。

1、案涉房屋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消防许可证,不能用于经营(出租)行为。

2、被上诉人没有房屋产权证明,不能证明其权利主体资格。

二、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实际使用了案涉房屋一个月,与事实不符。

原审法院认为:从20**年12月中旬,到双方1月12日因争吵报案公安机关介入,“视为原告(上诉人)已实际使用了房屋”、“推断该期间为一个月”没有依据。()上诉人并未实际使用案涉房屋。被上诉人在原审《民事反诉状》中也自认:

1、20**年12月上旬案涉房屋装修后(实际并未完全装修好如楼梯扶手、各室内灶台均未搞好,不适于出租使用),双方还在就租赁合同条款进行磋商中,双方“发生多次争吵”因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上诉人已明确提出了不租案涉房屋要求,并要求返还10000元已付现金。因此,在合同磋商中,案涉房屋没有出租出去,这是被上诉人理应承担的合理风险,该风险当然不能由上诉人来承担。

2、“反诉原告(注:被上诉人)多次电话通知反诉被告(注:上诉人)签订租房合同”之所以“多次”、“电话通知”也足以说明上诉人并未实际使用案涉房屋(因上诉人住常平而非案涉房屋所在之企石镇)。

三、派出所《证明》不能证明被上诉人已交房给上诉人“实际使用”。

1、原告出示之派出所《证明》,只能证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双方协议不成,发生争吵及出警之事实。对发生争吵之具体原因,也即双方民事争议的具体内容并没有认定之法定职权(是法院的职权)。况且,《证明》本身关于上诉人所交10000元是“押金”与事实不符并为讼争双方及原审法院所不确认。

2、《证明》所证明的被上诉人已于20**年12月上旬交案涉房屋钥匙给上诉人的事实并不为上诉人所确认,又没有相关证据在案佐证,不能作为定案(交钥匙事实)的依据,否则,派出所的《证明》就代替法院对民事诉讼事实的认定了。行政权如能架空国家司法权,司法独立的宪法原则就无从谈起了。

四、案涉房屋已打出招租广告的事实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上诉人“实际使用”了。

因上诉人并没有实际使用案涉房屋,也从未在房屋住过,广告是被上诉人打出的。上诉人虽未反对,但因分歧太大但已明确告知被上诉人不租房了。

五、被上诉人并没有租金损失。

案涉房屋有一个月没有租出去,是因房屋未装修好,当然也没有房产证、规划许可证及消防许可证所以不适租。退一步讲,就算案涉房屋适租而未租出,那也是正常的商业风险,是业主理应承受的损失。

此致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上诉人: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双方的合作期限为年,协议有效期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___年___月___日提前终止本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补偿款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圆整)。

三、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支付的补偿款后___个工作日内,将扣除应付房租后的押金及已付剩余房租退还乙方。

四、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退还的押金及已付剩余房租后___个工作日内,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五、《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因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已全部结清。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房租、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债权债务等)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补偿款。

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七、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八、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赔偿起诉状

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南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独家代理租赁甲方建设的江苏省农科院农产品孵化中心办公楼(以下简称“本案”)房屋使用权、并为本案作全程推广租赁策划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租赁物业基本情况。

1.委托租赁物业名称:江苏省农科院农产品孵化中心办公楼。

2.委托租赁物业坐落:位于宁杭公路以南、柳营西路以东、余粮路以北。

3.委托租赁物业性质:办公、居住用房。

4.委托租赁总建筑面积约15060㎡(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其中办公、居住用房建筑面积为139500㎡,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1110㎡(该物业另立协议)。

第二条委托租赁期限。

委托期限:18个月(自房屋开盘销售之日起计算)。本合同期满时,如需续约,双方另行签订合同。若乙方提前租出该物业,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委托租赁价格。

1.甲、乙双方同意本案房屋租赁均价(平均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600元人民币。房屋每平方米租金不得低于5800元人民币。

2.乙方根据各户所在的位臵、房号制订各户的底价价格表,该价格表。

3、乙方在公开销售前应以各户底价为基础制作销售价格表,销售价格表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委托租赁进度。

1.租赁进度指标。

(1)房屋开盘销售后6个月内,完成总租赁面积的40%;。

(2)房屋开盘销售后9个月内,完成总租赁面积的60%;。

(3)房屋开盘销售后15个月内,完成总租赁面积的90%;。

(4)房屋开盘销售后18个月内,基本完成租赁任务。

2.本案租赁进度指标以客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付清首期租赁款(不低于合同总价的30%)为计算标准。

第五条委托代理费及结算方法。

1.委托代理费包含代理佣金和溢价奖励。

2.代理佣金计提标准:甲方按本案租赁合同成交总价的1.5%计提支付乙方代理佣金。以客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付清首期租赁款作为结算代理费的标准。

3.溢价奖励标准:

溢价指房屋租赁收入超过6600×15060(按房屋实际可销售面积计算)部分的租金收益。溢价部分的收益,双方按7:3分成,甲方得70%。乙方得30%。

4.首次代理佣金支付起点为:乙方完成租赁指标达40%。

5.甲、乙双方同意从第二次佣金支付起均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2、3、4”中约定的时间进行考核后支付。

6.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的约定,乙方完成的相应时段租赁指标每减少10%,则甲方扣除相应时段应付乙方代理佣金的5%,反之,则甲方给以同比例奖励。

8.乙方收到代理佣金、溢价奖励款时须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

第六条广告费用。

1.本合同中的广告费是指用于帮助房屋租赁的各种资料的设计、制作、道具、印刷品、媒体购买及制作、广告市政发布费和宣传推广活动等费用。租赁展示中心的装修、办公设备的配臵、模型及样板房的装修费用不包含在广告费内。

2.本案广告费由甲方承担支付。甲、乙双方同意本案广告费预算不超过项目总租赁额的1.0%。乙方负责将广告计划表在签订本合同后10天内书面提交给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批准后由双方共同执行。广告计划在租赁过程中可根据实际市场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调整。

3.甲方应确保广告费用及时到位,因此影响租赁的,甲方应顺延考核指标。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确保工程施工进度、并按期完成,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工程进度如下:(红色字体为待定)。

(1)工程于20xx年10月底前开工;。

(2)20xx年春节前,工程施工至正负零;。

(3)20xx年上半年(6月底前),项目主体工程封顶;。

(4)20xx年10月底前,工程房屋竣工验收;。

(5)20xx年春节前装修完成并交付使用。

2.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的约定,乙方连续两个时段未完成计划租赁指标的70%,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4.甲方在20xx年10月底前,免费提供乙方销售所需用房,包含房屋租赁接待处内部装修及办公设施。

5.负责房屋租赁接待处的安保,并支付薪酬。

6.甲方应在七天内完成对租赁方签署的合格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审核及签字盖章(如遇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

7.负责审核乙方提交的各类方案、报告等文件,并在七天内完成审核给予乙方书面意见(如遇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8.甲方指派的财务人员收取租赁人交纳的租赁款及相关款项,并出具正式收据或者正式发票。

9.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开展本案的租赁策划、包装推广及租赁工作。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组织专业人员实施开展本案的租赁方案的策划、包装、推广和租赁工作。

2.负责起草针对本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经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擅自增减或改动房屋租赁合同上的任何内容。

3.乙方起草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及设计的本案广告及宣传资料等须提交甲方审核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

4.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七条第一款的约定履行,则乙方的考核指标及时段予以适当降低和延期;因此影响乙方正常租赁的,则甲方应予以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5.保证租赁口径的一致性,不夸大、不缩小、不隐瞒。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向租赁人以房屋租赁合同以外的书面承诺。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负责所有与租赁房屋有关的合同文本等签署前的填写,并办理相关手续。

7.协助甲方收取租赁款,但乙方人员不得擅自经手租赁人交纳的租赁款及相关款项,包括定金等。

8.协助甲方整理交付使用入住的相关材料。

9.乙方有责任为甲方保守相关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成本、客户资料等。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违约的,本合同解除后一周内,甲方应按解除合同时。

2.因乙方原因违约的,本合同解除后一周内,甲方应按解除合同时乙方实际完成的租赁任务结算代理佣金。

3.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行使解除合同权利时,须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条其它约定。

1.如遇特殊情况租赁人提出特殊要求或请示时,可由乙方书面提报甲方协商,以甲方书面批复执行。

2.若因建筑施工质量、装修质量、交房延期等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退租,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该房屋按乙方已租赁处理,其代理佣金及溢价奖励按该房屋原租赁价格计提。若因乙方原因发生退租的,则该房屋租赁代理佣金及溢价奖励不予计提。

4.因不可抗力、房地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而发生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的合同起诉状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按现有市场价向原告支付从年月至被告归还房产之日的拖欠租金;。

2.请求确认原、被告1月1日所签订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于月30日解除;。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年,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xx路xx号共60平方的房屋出租给被告,租金每日7元/平方米,租期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0日。在合同即将到期前的2015年11月20日,原告向被告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被告做好搬迁准备工作,被告亲自签收了通知。2015年12月20日,原告再次对被告送达了书面通知,要求被告于1月10日前搬出租赁房屋。此后,原告又于201月20日和2月5日分别两次书面通知被告要求尽快搬出租赁房屋,但被告均拒绝予以配合。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合同法》第2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据此不难看出,被告的行为实属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立即予以制止。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现依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不受侵犯,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保护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不受侵犯,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起诉人:。

起诉人:。

年月日****年2月20日。

房屋租赁的合同起诉状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7元及利息(暂计至20x年12月,共6个月)。

2、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32000元。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2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20xx年2月5日至20xx年2月5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两个月租金32000元作为保证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过5天,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合同同时约定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2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体谅被告的困难,曾多次减租给与被告方便,但是被告从20xx年10月开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计60307.7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发出律师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没有支付拖欠的租金。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原告向被告提供符合合同要求房屋,被告理应依约及时支付租金给原告。但是,被告却无理拒不支付租金至今。由于被告不能依约支付租金给原告,致使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