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科研管理制度(优质17篇)

小编: 文锋

学校是一个丰富多彩的社区,学生在这里可以参与各种课外活动,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促进师生关系和谐的教育方法,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启发。

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使教育科研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我校教育科研档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学校、由课题组负责人将所有材料(立项文件、课题申报表、实施方案、中期检查情况、实验报告或结题论文,以及调查材料等)立为一卷。

二、装订成册。

按教学档案或文书档案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三、分类存放。

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处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等设施。

四、保管期限,县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长期,学校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短期。

五、借阅利用。

因工作需要借阅教育科研档案,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不得在卷内划线、打圈、批注和涂改。若需要复印,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

教科研管理制度

一、课题分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市级和校级四个级别。

二、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及时申报补报国家、自治区、市级教科研课题,同期开展的市级以上课题不少于3项。

三、每学期(年)初,各教研组要根据学科教学活动,确定本学科的学期(年)教科研课题,并详细填写《应城一中教科研课题立项申请表》。

四、市级及以上课题的研究工作由教科研室负责组织实施,每学期期末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向校长办公会进行汇报。

五、各教研组开展的校级课题,在教科研室指导下,由各课题主持人具体组织实施。课题的实施过程需有详细文字记录,每学期学校统一安排由各课题组进行一次中期汇报,并提交文字性资料,课题结题时,学校统一安排,各课题组进行结题答辩验收。

六、课题完成情况作为优秀教研组、先进教师评选及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教科研室负责教科研课题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八、学校根据申报课题、等级、质量及研究日期,对没有课题经费资助的课题给予必要的经费资助,所有课题经费主要用于购置课题研究必须的资料、“材料”、印刷品等费用,并对课题研究者的研究成果给予适当的奖励。

教科研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本校体育教科研工作的发展,提高体育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和研究的'实效性,加快学校体育组发展的步伐,特制订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一)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提高体育教科研工作的实效性,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教务处、教科室主任为副组长,每学年选择确定的校教科研工作积极分子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对学习体育的教科研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鉴定和推广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认真制订和实施学校体育的教科研工作计划。

2.收集国内外体育类教科研、教学管理工作的情报,为学校体育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为体育教师提供必要的的教科研资料,使他们及时了解体育相关科研动态,为提高科研水平打下良好的基础。

3.积极开展体育教育科研和教改研究,成立对体育教育教学有较大现实意义的课题组,组织课题组相关体育教师认真开展教科研活动。

4.收集教科研成果并归入档案。为体育教师外出学习、考核、职称评定、推荐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等提供准确翔实的事实材料,为学校对体育教师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供依据。

5.组织体育教师学习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方法,交流教育教学经验。

6.引导体育教师努力探索现代化教育教学模式,按照规律进行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改革效率。主要做法如下:

(1)举办科研讲座;

(2)组织专题学习、讨论;

(3)开展教学观摩活动;

(4)组织论文和研究报告;

(5)评选优秀论文和研究报告;

(6)交流教科研成果,并向上一级推荐优秀论文等。

1学校体育教科研工作由教科室统一管理。

2体育教师可以以课题组或个人形式申报课题,申报时须提交《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或《课题研究方案》。

3校级课题由学校教科室审核立项,市级或市级以上课题由学校教科室审核,经校长批准后向上级教科研部门推荐。

4立项的课题必须及时建立课题档案,档案资料包括:课题申请表、课题方案、学期研究活动计划、理论学习资料、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研究课教案、阶段性总结、经验论文或研究报告、获奖证书等。

5课题组要有计划地开展研究,每学期初要认真制订“学期研究活动计划”,每月至少阅读摘记与研究的课题相关的文章2篇;每学期课题组活动不少于3次,由课题组负责人组织开展,并及时填写“课题研究活动情况记载”。

6课题组成员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要努力体现课题精神,每学期课题组至少上一节公开研究课。

7课题组要注重经验总结,课题组成员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经验论文,课题组每学期进行一次书面工作总结。

8课题组成员变动,由本人提出申请,课题组长同意,校级课题报教科室批准,市级以上课题经教科室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9教科室按学期对课题组及成员进行考核,不能正常开展研究的,终止该课题研究,不能履行课题研究义务的成员,不得享受课题研究成果及相关待遇。

10课题结题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校级课题由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对课题进行鉴定。市级以上课题,由上级教科研部门鉴定。结题的课题组由学校按规定发放相应奖励。

以课题的形式进行体育教育科研活动是教育科研的主要形式。因此必须做好课题的过程管理。

1.选题:

(1)选题必须有价值;

(2)选题必须有科学的现实性;

(3)选题必须具体明确;

(4)选题要新颖且有独创性;

(5)选题要有可行性;

2.申报:每项课题的承担者首先要向教科室申报所研究的课题,然后由教科室对各项课题进行审批、认定。

3.审批:教科室根据上交的课题,逐一审批,避免课题的大而空、重复性、无创新、难完成等问题。

4.对已确定下来的国家、省、市和校级课题,课题承担人要写出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内容有:

(1)课题名称。(2)本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3)研究的目标和主要内容。(4)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预计有哪些突破。(5)完成本课题条件分析:包括人员结构、资料准备和科研手段等。(6)课题研究计划(计划要具体,能操作,有日程安排)以及审批部门要求填写的其它内容。

5.检查:各课题组要及时收集与本课题相关的材料,召开课题组成员会议,依据论证报告定期上交阶段性总结,教科室负责检查督促工作。

6.鉴定:课题工作完成后,学校组织鉴定。

课题成果管理包括成果回收、成果鉴定与成果推广三大方面。

2、成果鉴定。

对于学校的体育重点课题注意成果回收与推广的同时,加大投入,确保实验课题的顺利进行;对于学校的重点课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阶段性分析,邀请顾问组成员参与研究,讨论决定下一步工作;对于学校重点课题结题,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并邀请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鉴定。

3、成果推广。

成果印发给各体育教师参考;推荐上级刊物发表;纳入学校就科研总成果,丰富。

科研管理制度

科研室自开学以来,坚持在学生中大力倡导科学精神、科学素养、科技创新活动;在教师中,坚持“科研兴教、科技兴校”的方针,做好科研、继续教育、校本开发等工作,为一线服务。与科研所、市教育学会,市心理学会等很好的沟通交流配合开展各类活动,下面将九月份的工作简要总结:

一、科研课题方面:

工作中我们端正科研态度,纠正参加课题研究是为自己将来“晋级”、“破格”创造条件,提高课题研究是结合当前课改中,遇到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焦点问题进行专项研究。通过课题研究总结经验,来突出重点方法、突破难点的措施手段。课题的选题不必追求等级的高低,应更注重“实效性”、“可持续性”,即从课堂中抓课题,从实践中抓课题,研究解决课堂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从点到面、从特殊到普遍,总结经验。可持续性即一个课题结题不是最终结束,而是在此基础上,更深一层的研究继续拓宽加深。

课题研究的负责人应该是本学科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他们是教学研究的引领人,青年教师的建设人、学科质量把关人,他们有雄厚的广博知识,多年积累丰富经验,率领本组青年教师通过课题研究,促进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克服有些课题脱离课堂实际的,抽象写几篇论文就结题的怪现象。

1.接市教育学会通知,下达省、国家级课题立项通知,指导课题立项工作。

2.组织召开课题组长会议,总结上学期课题工作,布置本学期课题任务,宣读市课题规划小组指导意见,并指导课题组长进行课题会议、布置安排任务。

3.收集6个课题组教师月份、期中、期末等课题实验材料。

一起作为本学期的课题组阶段量化、常规化、制度化的考核项目,为最终评审出优秀课题组和课题组顺利结题做准备;其中课题组共上交各类材料52份,供全校教师共享科研成果,有9篇推荐省级、3篇市级论文评选。

5.按照我校课题组规范检查验收细则,严格量化打分,评选出六个课题组为本年度优秀课题组,并为优秀组全体实验教师按标准给与奖励。

6.参加各类会议9次,回校后及时传达、落实。上交我市科研室总结及计划各一份。

8.进行我校各课题组的期中阶段总结及实验材料检查,为省市中期课题验收预检,要求每位实验教师都要有材料,记录在案,并敦促预检出现问题的课题组定期整改;已有两课题组准备提前结题,并滚动进行继续深入研究。

二、校本开发与学生科技创新方面。

当前课改总的目标,就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生。要培养“创新型”的学生,首先重视科学,“爱科学”、“学科学”,加强科普学习,引导学生利用学过的科学知识解决身边实际问题。勿求高远、广深,而是注重实用,边学边用的科学精神。善于运用学过的知识进行奇思妙想,对科学进行大胆猜测探索。我们追求的是科学精神和科学意识,养成爱动脑、勤思考的好习惯,为此每学期开展一些科技活动,并奖励优胜学生及辅导员。

三、与市教育学会,市心理学会等相关部门的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学术交流活动,与教育学会,使我处工作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更加科学,卓有成效。

今后我们会加倍努力为学生服务,为一线教师服务,与各相关部门精诚合作,愉快完成所承担的任务。我们圆满并超额完成既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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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制度

以课程实践领导小组为我园教科研小组,以各年龄段教研组长、项目组长、骨干教师为主要力量,双向协调与上级的关系和与教师的联系,实现三大职能:管理职能、研究职能和服务职能,体现四个作用:决策咨询作用、培训师资作用、组织管理作用和示范带头作用,完成五项任务:制度建设、成果资料管理、人员配置、过程管理和运行机制。

园长。

(全面负责)。

(全面负责。

科研管理制度

1、制定教师学习制度,与图书管理教师配合,为教师们推荐阅读书目。每位教师应保证每周至少有一节课的阅读时间,教师们在学习时记好读书笔记,学习情况纳入教师考核体系。

2、组织老师进行动态信息交流。教师在外出学习后填写教科室编制的学习反馈表,并在学校范围或教研组活动中向其他老师们汇报学习内容与心得。

制度。

教师优秀的文章可向刊物推荐。

四、各教研组针对研究课题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对实验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每一学月小结一次,并形成单行材料;每学期每位老师结合自己的课题上两节研究课。

五、每学期教科室不定期出《教育故事》、《教海扬帆》,加强全校教师教改信息的交流。

1、学期教师教育教学总结。

3、教研组阶段小结单行材料。

4、课题研究课教案、自评。

5、学期出版的校内期刊。

教科研管理制度

学校成立教育科研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教育科研工作,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按学科设立教研组,作为教科研的基层组织,具体落实教科研工作;教研组内按年级设立备课组。

教科研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学校层次、实现学校办学目标的重要保证。为此,特制定如下暂行规定:

(一)凡在我校工作的全体教职工都有权利和义务开展教科研工作。

1、全体教职工有义务研究本职工作以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规律、现象和问题。

2、每位工作人员有义务接受学校委托的研究任务。

3、每位工作人员有权利向学校申报各级各类力所能及的课题研究,并用研究成果指导学校具体工作。

4、每位工作人员有权利就合理的研究项目向学校申请经费以及必要条件的支持。

5、教科研能力是骨干老师的必备条件,教科研成绩是教师晋级职评的主要条件之一。

6、教科研成绩是年度评优的基本条件之一。

7、我校中高级职称的教师必须有与自己本职工作相关的研究项目。

(二)备课上课是每位教师重要的工作职责,同时具有丰富的教科研内涵,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对待,仔细钻研。

1、备课须体现教学思路,有明确的教法、学法选择和安排,重难点突破手段确切有实效。

2、上课时讲究循循善诱、平等民主和机智灵活,要体现日趋完善的“名师”追求。

3、课后要经常撰写教后心得体会,以备研究和提高。

(三)听课评课是教师提高业务知识技能的重要途径,是教科研活动中重要内容,各位教师必须针对自身特点,认真完成听课评课任务。

1、实行推门听课制,每位行政干部、当年分配的新教师每周听课不得少于两节;每位教师每周听课不得少于一节。

2、每次听课,必须按听课要求,及时填写评价表,以备本人借鉴和提高。(由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到教务处领取表格)。

3、交流评课意见时,参加者必须根据听课感受和评课要求,中肯提出看法。

4、学校行政性听课属管理行为,上课教师应主动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5、坚持“全员参与,重点突破原则”,工作五年内的教师每学期必须举行一次公开课(由教研组长到教务处登记)。

6、示范课、公开课、试验课是教学实践研究的重要内容,每位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都要积极参与听课和评课活动。为了达到预期效果,上课教师不得弄虚作假,要实事求是,在真实过程中探求授课艺术。

(四)关于课题研究。申请各级各类课题研究是我校教职工的.权利和义务。课题申报立项后,必须进入真实研究过程,尽最大努力在规定期限内结题。

1、课题申报过程:教职工个人申报课题,必须首先上报校教务处,由学校教务处审核后交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是否上报。

2、课题申报立项后,必须按课题要求,细致规划操作方案,按期进入实施过程。

3、在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学校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经费和必要条件的支持,保证课题研究的正常进行。

经费支持内容:

(2)、调研差旅费;

(3)、小型会议;

(4)、某些有重要学术价值研究成果的出版补助费。

4、课题研究必须如期交付阶段性研究报告和原始调查材料,征求立项部门的意见。

5、课题研究要按规划结题,如果不能按时结题,需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延期原因,报立项部门审核备案。

6、凡课题研究出色,受到有关部门表彰和奖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是对我校教师综合素质的基本要求之一。

2、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发起(或发文)的征文活动,各位教师要积极响应,踊跃参与。

3、教职工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学校按级别给予一定奖励。

(六)教研组、备课组是教科研活动中非常有效的组织结构,必须充分发挥其职能。

1、每学年将对教研组、备课组进行考核活动。凡在开展课题研究、发表论文、征文获奖以及教案评比等方面的组,学校给予一定奖励。

2、对教科研工作中开展不力的有关教研组和备课组,要限期提出改进方案。

(一)学校教务处不定期下发《教科研信息》,提供教科研信息和外地动态,保证校内、外信息渠道的畅通。

(二)每学期学校检查每人教科研落实情况,所有情况记入本人业务档案。

(三)学校不定期编写一本学年度教科研成果(如课题研究计划、研究案例、研究札记、研究论文等)专集,发至全校。

(四)学校鼓励老师独自创立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五)加强教科研成绩在教师考核、评优、职务评聘等方面的权重,对在教科研活动中表现优秀教科研人员和教科研成果,予以表彰和奖励。

教科研管理制度

一、教科研资料是指本校在教育教学及教科研过程中产生和形成的各类经验和成果材料,以及上级单位针对本校教科研工作而颁发的奖状、奖杯、奖牌、证书、锦旗等。

二、本校各部门和教师在工作中产生和形成的成果资料是学校集体智慧的结晶,实行科研处集中收集整理,资源共享。

三、教科研资料的归档范围:

1.本校有关教科研的各级各类集体荣誉。

2.本校教师研究的课题资料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3.本校教师参加各级各类讲课比赛获得的证书复印件。

4.本校教师获得的教科研荣誉证书。

5.本校讲评课资料及各种交流培训活动资料。

6.我校开展的主题教研活动资料。

7.我校出版的《教育科研报》资料。

1.教科研资料分类整理,再按不同年度分别归档。

2.本校的集体资料由科研处分类统一保管。

五、借阅利用。

因工作需要借阅教科研资料,需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批注和涂改。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实施“科研兴校、科研兴教、科研兴师”战略管理,实现我校教科研工作的持续发展,更好地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对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成立教育科研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教科室主任等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科研领导及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并督促和指导规划落实;围绕实验研究进行人、财、物、信息等方面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和各项管理制度并督办落实;主持重大课题申报、审定和鉴定;筹划科研经费,保证实验条件,对教育科研和教改实验成绩卓著者报请学校或上级予以奖励等。

第三条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科研方针,宁要真实的遗憾,不要虚假的完美,追求理论的高度与实践力度的统一,确立的项目主要是教师教育教学实践密切相关与当前教育改革密切相关的实践问题,为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校所确立的校级及其以上的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课题的内容和申报人

第五条为与区、市、省级项目吻合,校级项目的申请原则上每年9月上旬前组织。

第六条凡向区、市、省级科研室申报的研究课题未被立项的,作为校级课题进行研究。

第七条课题内容应属于普通基础教育范畴,着重研究本校教育过程中遇见的实际问题,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本校教育改革有指导作用。

第八条申报人应为课题的主持人或负责人,即该课题的实际指导者,并在课题研究中担负实质性工作,课题的主持人或负责人必须是本校的教职员工。

第九条凡向区级以上科研室申报的`研究课题必须由申报人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经教科室组织专家领导从选题方向、与主课题研究价值、方案制订等方面进行论证评审上送。

课题的过程管理制度

第十条学校教科室要加强对教师教科研工作的管理,避免“两端管理”(即年初写计划,年终写总结)行为,并对各教师教科研过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

第十一条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将课题研究列入学期工作计划,严格执行《申报表》中制定的计划,接受督促检查,应依据阶段性实施计划向教科室汇报进度;教科研室记录结果,作为教师科研工作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在研究工作进行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研究计划或推迟计划实施,必须由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报经校或上级教科研室批准,予以备案。

第十三条课题的时限一般为1年,因故未按期完成课题者,允许承担人申请不超过一年的延缓期,在延缓期满未完成者,将中止其承担的课题。

第十四条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可以享受学习培训的待遇,由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依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教科室审核,报校长室批准。

课题结题鉴定制度

第十五条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鉴定的评价,是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申报的各级立项课题,必须规范结题。

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在广汉市教育局和教师研培中心的领导下,在汤建辉室长的引导下,工作室全体成员以课题研究为主线,以科研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名校长在管理、科研方面的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为提升全广汉教育教学的管理水平做出贡献。

1、通过科研工作推进培养一支能学习、有思想、有水平的优秀管理团队。

2、开展一批关于学校管理方面的课题研究。

3、工作室争取申报一项省或市级课题。

4、形成一批科研成果并转化推广这些成果。

1、确立课题,开展活动。工作室以课题研究为抓手,开展相应的教育、教学管理研究活动。以管理人才培养及成长规律研究为研究方向,带领本工作室成员和教师开展卓有成效的研究活动,对研究过程进行跟踪记录,收集相关研究资料和成果。工作室成员要积极参加课题研究活动。每人至少参加一项县级课题及以上科研课题,工作室成员要根据课题研究情况,撰写课题研究方案和研究工作计划,要认真做好课题研究过程记录,建立课题研究档案,能积极结合本校与工作室阶段发展要求参加相关课题的研讨活动,每年至少撰写一篇与课题研究相关的文章或案例分析、报告,每期有一个科研工作进展汇报材料并上传至工作室博客,每学年有科研工作阶段报告并上传至工作室博客。

2、建立博客,自主研修。工作室建立工作室博客,工作室成员建立个人博客,个人博客相互链接,工作室博客链接到广汉市教育局、研培中心等网站上。工作室成员自觉进行学习提高,激发职业热情和创新精神。在工作室博客上开辟专栏,及时传递有关工作动态和研究成果,面向社会且与关心工作室成长的学者专家开展互动交流,不断积累形成广汉教育教学管理资源。

3、履行责任,物化成果。制定工作室领衔人和工作室成员职责。工作室成员按照个人发展规划,做好传帮带工作。通过履行工作职责,完成自身素质提高。工作室成员通过开展读书学习、撰写研究论文、举办讲座等形成一批优质物化成果,传播先进的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和方法,发挥名校长工作室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4、工作室成员平时以自学自研为主,根据承担的管理工作,每学期有选择性研读一本以上教育专著,撰写研读体会文章发表在博客上。

5、工作室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学术报告会,邀请专家讲学。工作室成员要按时参加会议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6、学期工作结束,工作室成员要对自己一期的科研情况进行总结,工作室将对成员的科研情况进行考核,做出评价和建议。

医院科研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医院科技进步和学术发展,充分调动和鼓励医务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实现对科研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以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医药、护理、医技及其他专业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医院由分管副院长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科教科完成具体组织实施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医院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科研,发展技术。鼓励科技人员开展科研,开展新业务技术项目,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做好医学情报资料的交流。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我院从事医药技护和其他专业人员,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并能认真执行科研课题计划者,均可申报科研课题或科研任务,积极鼓励学科带头人申报各类课题。

第二条申报者应在各类、各级项目规定的申报时间截止20天前,向科教科递交项目申请书,以便推荐上报。

第三条申请者结合本专业特点,提出科研项目,做好查新工作和科研设计,按申请书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科教科,科教科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对其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审,由分管副院长审批后,再由科教科上报有关部门。

第四条科研项目的选题应注重临床应用和新技术、新项目使用推广价值,积极鼓励院内科研。

第五条科研项目实行主研人负责制,项目组成人员采取自愿组合形式,主研人负责制定和完善项目研究设计、项目进度及完成周期、经费开支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科教科对项目实施进度督促检查,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为课题组创造条件,确保科研任务按计划顺利完成。

第七条科研工作结束后,项目组应及时整理好研究资料报科教科申请评审和鉴定。

第八条按国家科技部有关规定,科技成果必须经同行专家确认在理论或实践上具备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三个特点的新理论、新发明、新技术、新药物、新产品等。凡本院职工开展的纳入医院管理的科研项目,或利用医院设备、条件开展的科研项目,其知识产权(包括成果权、转让权)归医院所有,个人享有发表权和署名权。

第九条课题组在课题鉴定前30天,将有关资料报送科教科审查合格后,由科教科向主持成果鉴定单位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条我院与外单位合作完成的科研课题,我院为第一主研单位的,由我院负责办理成果鉴定工作,我院为协研单位的课题由对方办理,但需要在我院科教科备案。

第十一条凡通过鉴定的科技成果,必须在鉴定后一月内将鉴定成果登记材料上报科教科。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院职工作为科研负责人申请的各级科研基金,医院按1比1比例给予配套,支持科研活动,资金由医院统一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其中提成10%管理费由科教科分配使用。

第二条医院财务科统一管理各项科研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正确地反映和监督各项科研经费的收支情况。

第三条科研经费必须用于专项研究工作,其主要开支范围包括:查新费、印刷费、观察费、申报费、评审费、鉴定费、邮寄费、实验费、材料费、检测费、出差费、仪器使用费、协作费等。

第四条科研项目开支,均由课题组的经办人按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由课题组负责人签字,经科教科审核后,报分管副院长批准,院长签字方可报销。

第五条对无故终止课题的,医院有权追回已支付的科研经费,未在项目周期内完成科研项目者酌情扣减科研经费,并责令课题组限期完成。

科研成果奖励制度

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本院职工的科研积极性,表彰和鼓励科技人员,医院对结题并通过鉴定的成果实施奖励,每年评奖一次。

第二条以我院为第一主研单位的科研项目,获各级成果奖后由课题负责人持获奖证书原件到科教科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参照医院《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论文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第四条同一项成果同时获两个以上成果奖的,奖金以最高一个级别执行,不重复奖励。

第五条奖金由课题组负责人按贡献大小、工作量对课题组成员进行分配。

第六条奖励经费由医院在科研经费中开支。

学术活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参加学术活动必须有活动的文件,所在科室科主任、科教科科长、分管院长同意签字,否则一切费用自理。回院后由科教科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科教科长,分管院长签字后到财务科报销。

第二条原则上,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每一年

最多两次,主治以上人员每一年一次,其他人员视情况而定。

第三条取得初级职称后工作未满两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

不得安排外出参加一天以上的学术会议或短期学习班(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参会人员的工作需与学术活动的主题对口或相关。

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科教科负责对我院的科研项目档案保存。

第二条政府职能部门授予、发放的各种许可证书、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奖状、奖章、奖杯、锦旗等原件属永久保存档案。

第三条我院重要科研项目的资料等属永久保存档案。

第四条普通文档保管期限为3年至5年。

第五条文档主要以文字方式保存,特别重要的以文字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保存。

第六条院领导、本科室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科研所有档案,其他员工因工作需要应经过科教科审核方可借阅有关档案。

医院科研管理制度

(1)护理部应建立护理科研管理组织体系及相关制度,并妥善保存护理科研管理工作原始档案资料。

(2)设立护士教育与科研委员会,负责制订护理科研计划,审查护理科研题目,及设计、鉴定护理科研成果,并推广使用。组织护理学术交流,介绍国内外先进的护理科研信息。

(3)护理科研计划与科研项目申请书须呈报护理部审批并登记。

(4)凡受到奖励的护理科研成果须填写护理科技成果登记表上报护理部,并记入个人技术档案内。

(5)凡属科研资料,包括论文、录像、录音、幻灯、照片等,均应分类妥善保管。护理人员参加会议、获奖、成果等证书及科研成果资料要复印1份上交护理部保管。

(6)每项重大的科研成果均应有上级有关部门的鉴定和批准后方可推广。

(7)护理人员发表科技论文须经科室、护理部两级审批,在领取由护理部或科教科发出的论文介绍信后,方可投稿。

(8)学术论文评定程序:由各科室护长审阅后提交科护长审阅,之后上交护士教育与科研委员会复审,盖护理部公章,才可投稿。

(9)护理部每年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结合护理人员的论文发表数量,论文属性以及论文的影响面等综合评价指标,对护理人员论文发表情况进行奖励。

(10)定期召开护士教育与科研委员会会议进行小结,总结成功经验,建立相关制度、规范及标准。

(11)科研经费的申请:由项目申请人提交项目标书(申请书)并做好科研经费使用计划,提交医院科教科统一报批。

(12)护理论文完成要求:参照《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要求完成护理论文、综述报告、典型案例或专题报告的撰写。

科研管理制度_科研管理制度条例

第1条科研规划分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五年规划由科研处负责与各教研部协商拟定,经校委会讨论通过后由科研处负责组织实施。年度计划于每年12月15日前由各处室制定本处室科研计划报科研处,由科研处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学校年度科研计划,送分管校领导和校长批准后于12月30日前印发各处室组织实施。

第二节科研课题管理。

第2条科研课题选题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和本市改革开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特别要研究教学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及时将研究成果运用于教学和社会实践,并为市委和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第3条科研课题选题的主要来源。

(一)市及其以上各级社科规划课题和各级党校行政院校社科规划课题。

(二)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本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三)学校拟推出的无教材的新教学专题。

(四)教研人员在各自专业领域内的选题。

第4条科研课题选题审批程序。

学校科研课题审批按以下程序进行:公布选题(课题招标);申报选题(课题投标);选题评审;下达科研课题。

第5条科研课题下达后,各相关处室对课题承担者应给予积极支持,并督促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第三节学术活动管理。

第6条学校或全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理论研讨会,由科研处具体组织,办公室、教研部等有关处室配合。各教研部举行的学术活动,由教研单位自行组织,报科研处备案。各类学术活动必须认真准备,精心组织,联系实际,注重实效。

第7条鼓励教研人员积极参加全市、全省和全国正规组织的学术活动。原则上要求以文与会,由所在处室申报(附通知或邀请函和论文),科研处审核,分管校领导批准,差旅费和会务费在科研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四节社会调研管理。

第8条教师每年为科研进行的社会调查研究不少于10天。调研前应填写《教师社会调查申请表》,附调研提纲,报科研处审核,分管校领导批准,差旅费在科研专项经费中列支。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交调研报告,否则差旅费减半报销。

第五节科研资助管理。

第9条学校以奖励方式对教研人员予以科研资助。

第10条为鼓励公开发表论文和出版学术专著,作者可凭出版通知向学校财务申请借支1000—10000元作为出版费用,一年内偿还。由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学校按书价购买不少于400册作为学员辅助教材;自办发行的学术专著,按书价的75%购买不少于600册作为学员辅助教材。

第11条为支持和鼓励教研人员积极申报科研课题,学校对科研课题申报给予一定的资助。凡经处室推荐、科研处核准、分管校领导批准申报的科研课题,按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校处级分别给予1000、800、600、400元的前期论证费用。

第六节科研成果管理。

第12条科研成果范围。

(一)由出版社公开出版的专著、编(译)著。

(二)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理论综述或述评。

(三)被市处级以上党委和政府部门采纳的论文和专题调研报告。

(四)获社科理论研讨会市级三等奖以上、省级优秀奖以上、国家级入选的论文和调研报告。

(五)获市级以上“五个一”工程奖和政府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作品。

(六)已结项的各级科研课题成果。

第13条科研成果分类。

(一)著作分类。

a类: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和编(译)著;

b类:省部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和编(译)著;

c类:其他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和编(译)著。

教材视同编著;学校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的内部教材,按c类编著对待。

(二)论文分类。

a类: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求是》、《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共中央党校学报》、《北京大学学报(社科版)》、《清华大学学报(社科版)》、《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校社科文摘》、《马克思主义研究》、《经济研究》、《哲学研究》、《法学研究》、《管理世界》、《党建研究》、《中共党史研究》、《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农村经济》、《经济管理》、《财贸经济》、《世界经济》、《世界宗教文化》、《中国人口科学》、《自然辩证法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历史研究》、《外语教学研究》、《微电脑世界》、《中国图书馆学报》等具有国家级水平的各类专业理论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和调研报告,获国家部级以上单位主办的全国性理论研讨会一等奖的论文和调研报告。

b类:在除a类以外的国家级报刊,全国社科“双高”、“双奖”和“核心”理论期刊,进入“211工程”大学学报上发表的论文和调研报告;获国家部级以上单位主办的全国性理论研讨会二等奖的论文和调研报告;获省厅级以上单位主办的全省性理论研讨会一等奖的论文和调研报告;被省部级党政部门采纳的论文和专题调研报告。

c类:在省部级报纸,除a、b类以外的学术期刊和学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调研报告;获国家部级以上单位主办的全国性理论研讨会三等奖的论文和调研报告;获省厅级以上单位主办的全省性理论研讨会二等奖的论文和调研报告;获市处级以上单位主办的全市性理论研讨会一等奖的论文和调研报告;被市厅级党政部门采纳的论文和专题调研报告。

d类:在除a、b、c类以外的报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调研报告;获国家部级以上单位主办的全国性理论研讨会入选的论文和调研报告;获省厅级以上单位主办的全省性理论研讨会优秀奖以上的论文和调研报告;获市处级以上单位主办的全市性理论研讨会三等奖以上的论文和调研报告;被县处级党政部门采纳的论文和专题调研报告。

公开发表在专刊、增刊和论文集上的论文和调研报告,公开发表的理论综述或述评及其他学术资料性文章,比照以上相关级次降一级认定。

(三)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分类。

a类:国家级科研课题研究成果;

b类:省部级科研课题研究成果;

c类:市厅级科研课题研究成果;

d类:校处级科研课题研究成果。

第14条科研成果申报。

(一)申报时间:当年12月15日前。

(二)申报地点:学校科研处。

(三)申报材料:

1、《中共岳阳市委党校科研成果申报表》。

2、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求:理论文章:发表在杂志和合著上的,复印封面、目录、文章、版权页;发表在报纸上的,复印报头、文章。理论著作:独著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合著复印封面、目录、写作证明页、版权页。未发表的科研成果:复印采用证明、文章。

3、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经科研处核实后退还申报者。

第15条科研成果评审。科研成果由校学术委员会对其进行评审,核定其等级,报校长批准,作为奖励依据。

第七节学术委员会工作管理。

第16条学术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组成。校长或协助校长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任主任,分管教学、科研的校领导和教育长任副主任,科研处长任秘书长,教务处长、各教研部主任和教授代表任委员。

第17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议学校科研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评审和认定科研课题及其成果。

(三)审定学校自编教材。

第18条学术委员会的工作机构为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秘书处设在科研处,与科研处合署办公。

第八节校刊管理。

第19条校刊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际,立足于全市党政干部、公务员、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干部培训教育与教学,推介科研成果,为教学服务,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20条校刊实行编委会领导下的主编负责制。

校刊编委会由主任1人(校长兼)、副主任多人(分管教学、科研等的校领导兼)、委员若干人(科研处、教务处、教研部、县级党校主要领导兼)组成,对校刊进行政治思想领导和编辑业务指导。

校刊编辑部由主编1人(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兼)、执行主编1人(科研处长兼)、副主编1人(科研处副处长兼)、编辑部主任1人(由科研处人员兼任)、责任编辑若干人(由科研处聘任)组成,具体负责校刊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第21条为了保证办刊质量,校刊的编辑出版贯彻执行国家和新闻出版署发布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提倡良好学术风气,以质论稿,不以人论文,不以权谋私;充分发挥编委会的作用,实行责任编辑制、稿件发排三审制、“三校一读”制、样刊检查制和期刊资料归档制等制度。

第22条校刊栏目设置主要有:时政要论、党的建设、政务之窗、统一战线,民主与法制、经济纵横、文化广角、社会经纬、市县发展、区街视点、乡镇观察、企业风采,领导艺术、干部教育、教学园地、读书札记、环球扫描、史海拾贝、新论集锦、数据传真。栏目设置可根据不同时期形势任务的需要适当调整。

第23条校刊的办刊经费主要由学校拨款和协办单位资助。学校拨付部分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校刊编辑部适当支付稿酬与审稿费。

医院科研管理制度

科研项目管理是指从项目申请、立项论证、组织实施、检查评估、验收鉴定、成果申报、科技推广、档案入卷的全程管理。其目的是使科研项目实行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保证科研计划圆满完成、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提高竞争力。

(一)科研项目种类

1、国际合作项目;

2、国家、各部委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国内合作项目;

3、省科技厅、卫计委、市科技局,省内、市内合作项目;

4、院内课题;

5、自选课题:是指根据本学科、专业工作需要自选的课题;

6、横向联合课题;

7、其他项目或课题(相关学会、机构等)。

(二)立项程序

1、申报者撰写项目申报书并经所在科室审核同意;

2、所有待申报项目的开题报告,提交科教部初审;

5、得到经费的合作课题,应将课题相关资料及协议复印件报科教部登记、备案;

(三)项目日常管理

1、科研项目实行课题负责人制。各课题组成员可以交叉。跨科室的科研课题,采取双向选择,自由组合的方式进行。

2、课题负责人对课题全面负责,具有管理权。全面负责课题的进度、经费、人员调配、物资领取、课题奖金分配等项工作,按课题进度完成各项任务并接受科教部的检查考核。结合科室工作开展的课题,课题负责人的工作应取得科室主任同意。

3、科教部每年对课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课题组应按时将阶段性小结和评价及工作进程等情况上报科教部,每半年至少有一小结。

4、科研课题的研究内容、课题组成员、进度计划及经费预算一经确定,课题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上报科教部审批并备案。

5、研究工作中形成的所有资料不得短缺,不得据为已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摘抄和发表。

6、研究工作全部结束后,课题组撰写总结报告及有关论文,并将结题报告上报科教部。课题负责人负责将所有课题相关资料整理上交科教部归档。

7、因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科研课题者,课题负责人要写出延期申请,上交科教部,科教部论证后做如下处理:

(1)有继续研究价值的课题,在下一年度必须完成。一般情况下,课题未完成之前,不允许再申请相关部门其它课题。

(2)无继续研究价值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写出终止原因报告,经批准后,课题负责人应做好技术资料的清理、归档工作,剩余经费收回。未做好善后工作的.不能接受新课题。

8、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计划完成课题者,课题负责人将没有资格再承担任何课题,同时根据情况做其他处罚。

(四)科技成果的申报和鉴定管理

1、科技成果是指在实验或理论上有创造性,有一定科学水平和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方法、新药物、新器材、新理论、新认识等等。

2、凡在科技工作中取得的具备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符合科技成果范围,均应按国家、省、市成果登记办法进行登记,否则不允许申报成果奖。

3、申报前应将相关资料报科教部,并通过科教部初审。

4、凡申报国家科技成果奖或省、市科技成果奖的成果,按国家、省、市有关条例准备相关资料、填写各种申报表、签定书,并提前查新检索。

5、申请参加鉴定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向科教部递交鉴定申请报告,备齐申报材料。

6、通过鉴定的课题,按规定上报科教部登记并存档。

(五)科技档案归档

1、科技档案由课题负责人按时立卷归档,与外单位协作的,由主办单位保存。

2、获奖的科研课题,获奖证书复印件交科教部备案。

3、科技档案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审批文件、任务书、委托书、开题报告书、设计方案、协议书、合同书;实验研究调查、分析、论文清单、成果申报材料、审批材料、成果奖励文件、成果推广使用证明材料、发明证书、奖励、经费收、支结算等。

4、课题获得成果奖励后,课题负责人应先将所有资料立卷归档,方可领取成果奖金。

(一)外来项目课题经费及院内课题经费的管理,原则上统一入医院财务部,归医院财务部管理。

(二)课题经费的使用范围及权限

1、课题负责人应按预算计划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并有详细的经费使用记录。

2、院内课题及院内配套经费的支出均由课题负责人签字,科教部审核及批准后方可至财务部报销。

3、与外单位协作拨款,应根据盖有双方单位公章的协议书内有关项目经费的额度,到财务部办理拨款手续。

4、所有支出报销时,由财务部根据财务制度审核,如有变动可报请科教部复审。

(五)科研项目院内资金配套

1、省级、厅局级、市级科研计划项目,任务下达文件有明确经费配套要求的,按照要求执行;未作要求的,按照医院规定的执行。

2、省级、厅局级、市级科研管理项目,按照医院规定的执行。

3、配套资金管理:

(1)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经费的80%用于对项目科学研究的补充或开展深入研究;配套资助经费的20%用于课题组成员的科研津贴。

(2)配套经费用于项目科学研究部分的管理参照国家对该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规定执行,由科教部和财务部共同监督。

(3)配套经费用于课题组成员科研津贴的部分发给项目主持人,由项目主持人根据对项目申请、研究和成果的贡献自行分配。

科技奖励的范围包括:科技项目、科技成果获奖、专利奖励及发表论文奖励等,涉及科研工作的各个方面。

(一)科技项目奖励:

1、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资助的各类科研项目,按相关部门下达经费额度的5%给予奖励;横向联合课题项目中的我院第一负责人,按引进经费额度的1%给予奖励。

2、院内科研项目,不予奖励。

(二)科技成果奖励:

我院作为第一获奖单位获得省部级、厅级、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主要人员,按照我院的具体规定进行奖励。

1、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5000元;

2、获得厅局级一等奖奖励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3、获得定西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3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三)专利奖励:

1、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每项奖励1万元;

2、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每项奖励0.5万元;

3、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国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每项奖励0.5万元;

4、作为第二发明人,获得以上各类专利授权,每项分别按相应专利奖励金额的1/2予以奖励;第三及以后发明人,不予奖励。

(四)论文奖励:

4、在除以上3种级别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500元;

5、会议交流论文,国家级奖励300元,省级奖励200元,其他奖励100元。

所有发表论文的版面费不予报销。

本制度自2015年6月1日起试行。

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一、每学年教科室制定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计划,通过学校领导班子的研究和学校教代会的讨论后,向全校老师宣布并予以执行。

二、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了解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

1、制定教师学习制度,与图书管理教师配合,为教师们推荐阅读书目。每位教师应保证每周至少有一节课的阅读时间,教师们在学习时记好读书笔记,学习情况纳入教师考核体系。

2、组织老师进行动态信息交流。教师在外出学习后填写教科室编制的学习反馈表,并在学校范围或教研组活动中向其他老师们汇报学习内容与心得。

三、教科室与教导处协同配合组织老师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征文活动,认真指导教师总结经验,修改文章。教师优秀的文章可向刊物推荐。

四、各教研组针对研究课题积极开展教研活动,对实验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每一学月小结一次,并形成单行材料;每学期每位老师结合自己的课题上两节研究课。

五、每学期教科室不定期出《教育故事》、《教海扬帆》,加强全校教师教改信息的交流。

六、教育科研常规档案管理

1、学期教师教育教学总结

2、推荐书目

3、教研组阶段小结单行材料

4、课题研究课教案、自评

5、学期出版的校内期刊。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心的科研项目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凡中心承担的科研项目统一归口业务处管理,项目经费纳入中心财务管理。

第二条科研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是:项目申报、论证、审批;项目合同签定和登记;年度科研项目计划的编制;项目定期检查和计划调整,成果验收、评审或鉴定,成果的归档或上交、评奖。

第三条一般情况下,未纳入中心正常管理的各类科技项目,中心不负责组织成果鉴定,不推荐申报各种科技奖励。

第四条项目立项工作由业务处组织中心科技人员根据各类科研项目的不同要求,认真选题并有针对性地填写“项目申请书”,申请书经部门领导初审后报业务处,由中心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查并提出意见,由申请人限期修改后,再经业务处上报有关部门。

第五条对于批准的项目,项目承担者要填写“科技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业务处。

第六条项目承担者要与项目委托单位(甲方)商议“科研项目合同书”,由业务处审查签定。

第七条业务处根据项目类别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相应的资料管理系统,并通知财务建立财务帐号。

第八条一般情况下,项目组组长由项目申请人担任,其他人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由项目组长与本人协商后,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报业务处备案。项目执行过程中若因某种原因更换组长,则由部门负责人提名,业务处审批。新任项目组长对承担的项目享有“科研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权利和责任。副组长以下项目成员的变动,则由组长提名,经部门领导确认,报业务处备案。

第九条中心年度科研计划分为“结转项目科研计划”和“新上项目科研计划”,分别于每年1-4月份编制完成。年度计划内容包括:结转科研项目上年度的执行情况、经费开支、本年度项目计划及鉴定计划、新上项目申报书、编制新上项目计划。计划编制首先由项目组编写本项目的年度计划安排,并报业务处汇总,最后经主管主任审批执行。

第十条中心每年对科研项目实行两次检查。项目组长须于每年6月中旬以前和12月中旬以前填写“科研项目执行情况检查表”,其中包括科研工作基本情况,项目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科研工作中的主要成绩及事例,科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办法及对今后工作的建议等。由部门负责人审定后报业务处。业务处对全中心情况进行汇总,经中心主任审批后于每年6月末和12月末报送国家测绘局和有关部门。

第十一条项目合同签定后,即应认真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确因情况变化需加以修改和调整时,由项目组长提出申请报告,阐明修改内容及理由,由业务处、部门领导、项目组共同商定具体修改意见,经主管主任审核同意后,报送项目委托方。经项目委托方同意后,方能按修改后计划实施。若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项目组与所在处必须提前六个月报业务处,项目因故终止时,则需及时通知业务处。

第十二条业务处对已完成的项目按有关规定下达结题通知单;对因某种原因需冻结、终止的项目下达相应的通知单。

第十三条凡中心承担的科研项目研究任务的经费必须按批准书或合同书全额入帐,经费可跨年度使用。科研经费按中心纵向项目经费管理原则执行,其中管理经费按10%提取。

第十四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必须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范围包括:

(1)劳务费;

(2)能源材料费;

(3)设备购置及使用费;

(4)外协费;

(5)管理费;

(6)其它费用。

第十五条中心科研项目实行经费预算、决算管理。科研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组应在实施方案中提出经费预算,经业务处审核后,由中心主管科技、财务领导批准后执行。业务处、财务处对各项目经费使用,按照中心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行使监督权,以保证项目经费按预算执行。在项目鉴定验收结束后两个月内由财务处会同业务处作出项目经费决算。

第十六条科研经费的审批管理遵循责权,利一致的原则。经费预算批准后,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审批执行。

第十七条科研年度经费支出情况由业务处会同财务部门汇总后上报。

第十八条为确保项目经费的合理开支,在项目经费中,应预留鉴定、归档、成果报奖等费用。

第十九条科研成果的鉴定。项目组应在鉴定前一个月向业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鉴定的全套材料(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用户报告和查新报告等)。由业务处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按相应规定组织鉴定。对上交的软件由中心学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软件测评小组,进行验收和测评。

第二十条资料和成果归档。科研项目在鉴定后三个月内应完成归档工作,同时撤销该项目号。科研成果的归档应包括各种文字材料,各种成果:如图件、图集、软件的源程序及测试结论等。

第二十一条科研成果登记上报。项目经鉴定并完成全部资料和成果归档后,由业务处进行成果登记。项目组应填写科研成果登记表,并于每年11月20日前送交业务处,由业务处汇总统一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凡未在业务处立项或虽立项而资料归档和成果不全的,一律不予登记上报。

第二十二条凡已向国家测绘局登记的科技成果方可向国家测绘局申请奖励。申报奖励项目中的科技人员排名次序应由项目组协商一致,不能取得一致意见者,暂不上报。

第二十三条对未经过中心和项目委托方批准,项目延期一年以上未完成者,不得参与评奖,延期一年后仍无可能在近期(半年以内)结束的项目,经业务处报主管主任批准后,通知有关部门收回剩余项目经费及项目所购置的仪器设备,撤销项目组。

对违反经费管理规定者,除追回不合理开支外,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冻结经费、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中心可对成果进行推广和交流。对中心成果中的关键技术,未经中心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转让或泄露。对违反成果归属权益及保密规定者,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于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业务处负责解释。

科技工作是中心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形成自主开发能力,增强中心发展后劲,培养高科技人才十分重要。为进一步推进中心科技工作,中心建立了科技发展基金。基金管理细则如下:

一、中心科技发展基金重点资助中心业务工作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和科技发展前期研究方向。

二、凡中心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都可以提出申请。每位申请人只能提出一个科技基金课题的申请。申请人认真填写基金项目申请书(样本见附件)一式四份,并请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填写意见。

三、每位申请者请于每年一月十五日之前把申请书(见附表)交到业务处,经业务处形式审核后报中心科技委评审,评审结果于每年三月二十日前公布。课题负责人在申请的科研课题被批准后一个月内,向业务处提交工作计划。

四、申请的科研课题的经费不超过二万元,申请的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科研课题经费支出范围:(1)咨询、劳务费(不超过15%);(2)资料、材料费;(3)交通费,科研课题的经费由业务处审核,财务处监督执行。

五、中心科技基金课题按《科研项目管理规定》进行监督管理。课题完成后,由科技委组织验收。

六、未按时间完成科研课题,经业务处报主管主任批准后,通知有关部门收回剩余课题经费,并取消课题负责人第二年度再次申请中心科技发展基金的资格。

七、本办法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起执行,由业务处负责解释。

科研管理制度

教育科研是一项极具创造性、科学性的学术研究活动,搞好学校教育科研管理是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加强对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指导、检测、评估,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和成果质量,使我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具有特色的教育科研管理模式,推动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深入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1、各课题组应在学校教科室指导下,由课题组负责人定期召集课题组成员进行学习、研究,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课题组的学习、研究活动应有记录。

2、课题组成员应自觉积极地完成以下工作:积极参加课题研究会议,每月认真完成一份500字以上的学习笔记,每学年撰写一篇有关课题研究的论文,按计划上一堂课题研究课,积累一套研究资料,积累研究心得与个案。

4、课题组长负责本课题研究的具体实验、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具体工作,以及实验情况、阶段总结、实验报告等课题资料的汇报和总结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报教科室备案,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

二、课题月报制度。

1、各课题组必须认真实施课题研究方案及其计划,按计划进行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使课题研究达到目标,强化过程,形成成果,防止走过场、搞包装、图虚名。

2、各课题组每月要填写月报表,向学校教科室汇报当月课题的研究情况。

三、课题成果鉴定及推广制度。

1、研究任务完成后,课题研究者先要整理好所有研究资料,撰写好课题研究报告;然后填写好《课题结题评审表》,向教科室提出结题申请。

2、鉴定完成后,课题组应将完整的成果、研究报告、成果鉴定原件送教科室验收、备案。

3、立项课题应按原计划结题,但确因遇到意外研究困难,应向教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由教科室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方可推迟结题。

4、课题的成果形式有教育科研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教育专著和教育软件等,学校有权对成果进行合理的管理和推广。

四、课题奖励制度。

科研成果经鉴定后存入本人业务档案,将作为评、聘教师、评优选模以及人才选拔的重要依据,同时学校对表现突出者将按《大桥中心小学教育科研奖励制度》实施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