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汇总22篇)

小编: 影墨

租赁合同是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达成的协议,具有明确约定的租赁条款。合同的写作是一门学问,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写合同的技巧和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公证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房价居高不下,使得许多的人们买不起房子。但是房屋是人们生存的基本的条件,使得越来越多的人租赁房屋,同时现在的人对于居住的条件和环境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因此在租赁房屋进行装修也越来越普遍,对于合同终止和合同无效等情况对于装修物的所有权的归属以及装修费用的承担所引起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普遍。为了正确,及时处理此类的纠纷,本文就房屋租赁中因装饰装修等原因产生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以及提几点建议。

一、法律问题引起的原因。

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同时我国《合同法》还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对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从我国合同法看出对于房屋租赁中装修装饰所引起的法律问题是由于承租人经过出租人的同意但没约定对租赁物进行装修在合同终止,无效等原因而解除时装修费用的承担以及装修物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对于房屋装修如果动产没有附合于不动产一般不会发生纠纷,因为没有发生附合的不动产承租人可以自行处理。故纠纷大多是房屋的装修将动产附合于不动产。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是指动产与他人不动产相结合,成为其重要成分,而发生动产所有权变动的法律事实[1]]。同时对于租赁期间届满时,不能拆除的,不动产所有权人取得动产且为原始取得。但在物权法上规定动产所有权人可以提出不当得利的返还或者请求侵权责任。在租赁期间发生合同解除的情况又有合同无效的,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当事人双方违约的对于装饰装修物所有权的归以及装修费用的负担而引起的纠纷。

结果,不以他方当事人财产的损失为必要的条件。而出租人业已取得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对出租人而言并不一定获利,在一定的情况下出租人可能因拆除附合物而对原租赁物产生毁损,故承租人无法请求不当得利的返还。但若该附合物对出租人而言确有利益的增加,对于已经附合的装饰装修费用的负担也会产生相应的法律问题。

二、现行的立法规定。

这是法律所赋予的强制取得,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1号)从第九条到第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的,对于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的,未形成附合的装修物承租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因此导致出租人对附合装饰物无偿享有。对于因合同无效而导致租赁关系终止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缔约过失责任的合同当事人依过错责任的大小承当相应的责任承担现值损失。对于因出租人的违约而导致合同终止的,我国法释第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对于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对于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的残值损失不予支持,但承租人同意利用的除外。对双方都违约的导致合同解除的对于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按各自过错的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趁机提高租金,在某些情况下承租人不得不承担这样的风险。对于租赁期满的,当附合物对于出租人的不动产的利用价值确实有所增加但出租人仍可无偿取得,承租人不可提出不当得利的返还,从这一角度上说有失公平。

对于剩余租期的装饰装修的残值的计算标准在法条上也没有相应的规定。在法院实际的执法过程中导致了其方法多样,标准多样。我国合同法的司法解释采用了现值损失和残值损失的计算标准。关丽在对于合同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中指出:现值损失是在合同被认定无效后,装饰装修的现存价值。该价值一般按照装饰装修造价审计鉴定方法计算,由工程造价扣减承租人占有使用房屋期间的折旧费用。残值损失是在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的“剩余价值”,该价值通过装饰装修的工程造价扣减房屋占有使用期间消耗的装饰装修价值来确定,房屋占有使用的期间消耗的价值是以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的现存价值为基础确定,且不能低于合同履行期间摊销的装饰费用[2]。如:甲对于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费用为80万元,租期为4年,在第三年合同解除时,每年应摊销的费用为20万元,已摊销60元,未摊销的费用为20万元,估价现值为30万元低于合同履行期间的摊销费用的60万元,故残值为80―60=24万元,残值损失为20万元。但这并没有在法律条文或者司法解释中给予明确,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也会造成其标准不一。

三、目前学界的观点。

对于承租人在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后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所花费的费用的承担。李永军教授认为从原则上出租人有义务偿还承租人改善租赁物所花费的费用,但偿还的数额应当以租赁合同终止时改善对于原出租物的价值增加部分为准[3]。德国法学家认为“起决定作用的一直是在得利人那出现的、客观财产之增加”,王利明教授认为,承租人可以请求“与动产价值相当的补偿”。对于李永军教授的观点,在实践的过程中,由于附合物本身含有很强的主观性,它是满足原承租人的需求,故很难认定添附物对于原租赁物在何种程度上是属于价值增加的部分。对于德国法学家的观点和王利明教授的观点在不动产的附合中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因为附合的不动产对于出租人而言有“增值性”也有“减值性”的可能性。如果是增值,对于出租人则是不当得利,如果是减值对于出租人则是无端的损失。

人不同意利用的,承租人可以自行处理拆除,但在拆除的过程中如果对原租赁物造成毁损的应该对出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装饰装修物已经附合于不动产,经过一般的美学鉴定的确可以增加环境的感经出租人接受后可以折价对承租人给予一定的补偿,当其补偿的根据是折旧补偿,即他的补偿范围是在出租人的财产增加的利益范围内,在其经过租赁期间后折旧的补偿范围,且其补偿的金额不应高过其在租赁期间内出租人收取租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在其租赁期间届满后承租人所遗留的附合物对出租人的利益没有丝毫的增加或是法律所规定的必须拆除(如连锁店的装修等)可以要求承租人拆除如果因拆除而导致出租人的出租物的毁损可以要求承租人进行损害赔偿。如果因出租人违约而导致合同无效的,承租人可要求对于剩余租赁期间装饰装修物的残余价值的赔偿,如果因承租人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则承租人的附合装饰装修物的费用不得要求补偿,但对于未发生附合的如果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否则承租人自行拆除但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承租人在装饰装修过程中耗资巨大的但在租赁期间即将届满而认为收回成本的,经过协商意思表示一致需要续租的其租金不得高于该地区的平均租金,若意思表示不能达成一致按租赁期间届满后对于装饰装修物的才处理规则。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若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在没有做约定的情况下在现行的合同法法条或司法解释在处理合同终止时附合装饰装修费用和附合物都需要相应的社会成本,有司法成本、鉴定成本等。因此在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时应对附合的装饰装修费用、附合物以及工程的造价款在合同终止时的负担状况应该相应的明确,这有助于纠纷的产生。

首先,在订立租赁合同的过程中明确约定在当事人的任意一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的解除时,在经出租人的同意进行房屋的装饰装修的费用承担的主体以及附合物的处理办法。以及如有特殊情况的发生而造成的损失。我国合同法规定,在租赁期间6个月以上的为要式合同,故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不论是法定要式还是约定要式都尽可能订立要式合同。这在实践的过程中能够起到更好的约束效果。

的义务,根据装修平面图如果是对房屋进行重大的装修必要的时候还应请相应的专业评估部门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对房屋的影响程度,再确定是否同意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或是要求承租人对装修计划进行修改或调整。这对于在租赁期间届满后的装饰装修的处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再者,承租人经出租人的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装修完毕后应将附合装饰装修的费用以及相应的工程造价款以书面的形式在一定的期限提交给出租人。朱留虎学者认为承租人应该在装饰装修完毕的一个内将附合的装修装饰费用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出租人,出租人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通知后的一个月提出[4]。在此,笔者认为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后,出租人对于附合的装修价款,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出,并相应的约定在合同自动终止后对出租人确有得利的部分费用的承担,这可以避免在合同结束时因鉴定而产生的费用。如果出租人对承租人的附合的装修装饰费用没有异议的,,则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处理合同期限届满后的附合装修装饰的费用。

参考文献:

[1]崔建远.《物权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97。

[3]李永军.《合同法》(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360。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之家

编号: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区、县) ;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公证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租赁房屋,是大多正在奋斗的青年都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主要涉及到房屋租赁定金交付后想不租了的、房屋到期解除时出租方以物品损坏为由扣留押金的以及出租方以高价转租的等问题。

1、出租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而订立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根据司法实践来看,如果当事人一方以出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对租赁房屋没有所有权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2、出租人就同一房屋与两个或多个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效力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六条之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均为有效,承租人均可根据租赁合同向出租人主张合同权利,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3)合同成立在先的。

租赁合同有效。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来讲,法院在认定租赁合同有效的同时,需要在裁判文书中写明法院对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影响行政主管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4、涉及群租房屋或租赁合同未经登记时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当事人一方以租赁房屋属于”群租“房屋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同时,在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法院对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影响行政主管机构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5、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作为租赁标的物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合同无效。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因其标的物具有违法性,该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如被行政部门确定为违章建筑的或所建造的房屋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的等。

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或解除,承租人在租赁标的物上的装修添附物或残值如何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因此,租赁合同无效或解除时,添附物可以取回的,由添附人取回,不能取回的,租赁双方对房屋添附的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决定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如不能除去的,出租人一般不必补偿。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求出租人给予补偿,对出租人而言,该补偿将构成强制得利的补偿。而依照不当得利的规则,强制得利是不应补偿的。二、经过出租人同意的添附,在合同解除后,由于该添附物不能取回,已经成为添附方的损失。对于这种损失,原则上按照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如虽系承租方违约,但所留装潢物对于出租方确有再利用价值的,可由出租方酌情给予补偿。

如果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时添附物归出租人的,则该约定属于关于添附物归属的附条件的约定。即以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作为将添附物价值完全移转给出租人的条件。因此,根据附条件法律行为的规则,如因出租人违约而致条件不能成就的,则承租人取回添附物;添附物不能取回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如果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视为阻止条件成就的行为,应当确认添附物归出租人所有;同时,出租人也不必给予承租人赔偿。

转租在房屋租赁中太平常了,我们现在大多数人所租赁的房屋可能都不是从一手房东那里租来的,所谓一手房东就是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即房屋产证上所登记的那个人。在转租的情况下,我们就不只是简单地被称为承租人,而是次承租人,所谓次承租人,通俗来讲就是我们不直接面对一手房东,而是承租人背后的承租人。在房屋转租的情况下,法律关系基本上都是围绕出租人、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展开的,这里面最难保证和最有风险的莫过于次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主要的问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解除,转租合同亦不能履行,出租人既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也可以房屋物权人名义要求次承租人(实际使用房屋的承租人)腾退房屋。出租人仅以承租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法院可以向其释明,告知其可以追加次承租人为共同被告,或者申请通知次承租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法院也可基于判决生效后的执行以及保护次承租人利益的需要,直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次承租人为多人,且各方利益不同,则不宜追加次承租人为第三人,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另行分别解决。

2、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是否有效。

在没有其他无效原因存在的情况下,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租赁合同属于确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而不是以产生物权变动效果为目的的合同。出租人对租赁物是否享有所有权、处分权,不是租赁合同必须考虑的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由承租人占有、使用,承租人支付相应的租金。承租人将依照合同取得的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转移给次承租人享有,并不构成对租赁物的处分。《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可见,对于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合同法给出租人设定的救济途径是可以解除原租赁合同,而非宣告转租合同无效。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纠纷与前一租赁合同是两个法律关系,如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追加出租人为第三人或通知出租人表达意见的话,势必造成讼累,不利于案件的审理。所以,不需要追加出租人为第三人或通知承租人。但是,承租人有证据证明出租人已通知解除租赁合同的,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作为一个事实予以考虑;或出租人已另案诉讼要求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等待另案的处理结果。

4、房屋转租合同解除后,次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赔偿装饰装修损失的,如何处理。

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次承租人的合同相对主体是承租人,所以次承租人不能简单依据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解除导致转租合同解除。此时次承租人有两种选择:a)依据合同相对性向承租人主张权利;b)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代位权规定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支持的,具体的房屋使用费可以依出租人请求参照租赁合同约定、转租合同约定或当时当地同地段房屋的租金标准酌情确定。

6、承租人擅自转租获得差价收益是否属于不当得利。

不属于。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房屋,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求承租人返还向次承租人收取的超出出租人应收租金部分收益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出租人以承租人欠付租金为由主张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次承租人依据《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主张代承租人向出租人履行租赁合同债务的,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要求次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一般为三十日),按照出租人主张的租金和违约金数额向法院提供等额现金担保,逾期不提供的,对次承租人的该主张,不予支持。

在房屋租赁中,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都在百思寻解的问题就是在什么情况下我可以径直解除租赁合同而又不承担违约责任。

1、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

根据《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出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点:(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2)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的;(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同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支付的;(5)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6)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2、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的情形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2)出租人未按约定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拒不交付房屋的;(3)因不可规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4)不定期租赁,承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5)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有权随时解除合同;(6)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租赁房屋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7)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8)不符合《建筑法》、《消防法》等法律关于房屋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并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9)一房数租之有效合同不能实际履行的。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内拒绝接收房屋,或者单方搬离租赁房屋并通知出租人收回房屋的行为,属于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不再履行租赁合同,其拒绝接收或搬离房屋的行为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条件,不具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效力,出租人有权据此解除合同,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方主张违约金数额过高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基准,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过错、预期利益、当事人缔约地位强弱、是否适用格式合同或条款等多项因素予以确定。

延伸阅读: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区__号楼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___月初/每季___季初/每年___年初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法律知识:《合同法》中房屋租赁的法律常识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逐年增加,在司法实践中,就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善、添附他物的,租赁关系终止时,租赁双方经常对增设、添附物的所有权和补偿问题发生的争议该如何处理,目前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不同的法院以及不同法官对此问题的认识和处理亦不尽一致,甚至有些混乱,极不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对此问题比较合理的处理原则是: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房屋增设、添附物的所有权和补偿问题有明确约定的,只要该约定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显失公平和违法,应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按照该约定处理。若没有约定的,依据有益费用返还原则处理。

首先,关于有益费用的概念和构成。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参照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笔者认为,有益费用是指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为改善、添附租赁物使之价值增加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构成有益费用应具备以下条件:1.该费用须为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而支出的费用。如果仅为维持租赁房屋必要的使用状态而支出的费用属于必要费用而非有益费用。2.须因该费用的支出而使租赁房屋价值增加。3.承租人的改善和增设行为须经出租人同意。所谓对租赁房屋的改善,是指承租人在占有使用租赁房屋期间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成为具有更高价值的财产,改善物包含承租人的劳动价值。所谓增设他物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房屋上增设自己的财产,使二者结合在一起,使租赁房屋增值。我国《合同法》第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依此规定,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承租人不能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现状。为了提高租赁物的使用价值或服务与自己的特定目的,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既构成对租赁物合同的.违反又构成对出租人财产所有权或他物权的侵害,承租人应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行为属于民法上的添附行为。承租人因为添附而支出的费用属于有益费用。一般而言,出租人对承租人为租赁物支出的有益费用有偿还的义务。

关于有益费用返还的依据,实践中看法不一。笔者认为,应适用不当得利的原则。因为,在租赁关系终止后,租赁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出租人应享有租赁房屋的增加价值,承租人因该费用的支出而受到损失,且出租人取得租赁房屋增加的价值没有合同和法律的规定,所以,出租人应将取得利益返还给承租人。

在审判实践中须注意,出租人返还的有益费用的数额,仅限于租赁合同终止时租赁房屋增加的价值额,而不是承租人支出的所有有益费用。因为,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房屋增加的价值并不为出租人所享用,出租人只有在合同终止时才对租赁房屋增加价值余额占有。所以,出租人只负有返还有益费用余额的部分。另外,如果出租人要求拆除增设物的,且增设物能够拆除,可以责令承租人拆除,不必给予承租人有益费用补偿。在审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对房屋装修物?如吊顶、铺设地板砖、安装防盗门、窗等?及其价值处理,宜遵照以下原则:1.有约定,按约定;2.无约定的,如果装修物能够拆除的,由承租人拆除归其所有;装修物不能拆除的,如果装修物对出租人今后使用无益处的,则不予补偿;如有益处,则按重置价折旧后适当给予补偿。是否对出租人有益处,应当根据出租人收回房屋后的用途是否与承租人的用途相同为准。

房屋租赁合同法条,房屋租赁合同法律条文【精选】

签合同在古代就已经存在,因为在人们心中白纸黑字永远比口头承诺更可信。其实这也是人与人之间信任缺失的一种表现,你不知道一句话能否承受住这种重量。合同是契约文书的一种,到底合同该如何写?下面是合同范本频道的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合同,其中包括劳动合同、销售合同等相关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合同,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属于特种租赁,按其公有和私有性质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公房租赁和私房租赁。其中私房租赁又可以分为农村私房租赁和城镇私房租赁。由于国家没有对农村私房租赁作出特别规定,因此,农村私房租赁主要由当事人协商一致。这里所讲的主要是城镇私房租赁。

(l)关于城镇私房租赁合同的订立。为了加强对房屋租赁的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因此,城镇私房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不仅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还应当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为了防止单位挤占私有住房,私房的承租人一般仅限于公民,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不能租赁私有房屋。这些单位只有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有特殊需要,才可租赁私房,否则私房租赁合同无效。

(2)关于城镇私房租赁的租金。当事人应当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的租金标准协商确定私房租赁的租金。当地没有规定标准的,当事人按照当地实际水平协商确定租金,出租人不得随意抬高租金,不得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同时,承租人必须按时交付租金,超过一定期限仍未交付的,出租人不仅可以要求承租人补交所欠租金,还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3)关于房屋的使用。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不得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另外,根据(合同法)第230条、第234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4)关于房屋的修缮义务。出租人应承担房屋的修缮义务,如果出租人怠于修缮给承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应负赔偿责任。但如果出租人无力修缮的,承租人可以予以修缮,费用从租金中扣除,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5)关于租赁合同的终止。租赁合同除依约定终止外,出租人还可以依承租人的以下行为终止房屋租赁:第一,承租人私自将房屋转租、转借、转让;第二,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第三,承租人累计6个月不交付租金。

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出租人)乙方:__________(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屋概况。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

协议书。

)

第二条房屋法律概况。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的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租金总额为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________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________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____%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____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____%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____%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____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

租店面之前,到该店面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查一查产权登记情况,要确认:

1、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这样你租的店面才可以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产权人是谁。这样可以确保你不是在租其他第三人的房屋。

3、该房屋有没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二、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但“免租装修期”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所以,你在租房是要去谈,把这个期间谈出来。谈不出来怎么办?租还是不租自己看着办。

签定合同发生的费用。

三、租赁保证金。

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押金主要是为了对付不守约的承租人的。你守约,押金就跑不了。

四、税费承担。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

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

房产税租金*12%。

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印花税租金(总额)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

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

印花税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

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网点工作人员。

虽然上述税费的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这些税费由谁承担或分担的比例。就像卖房,一般来说都约定的是卖家要缴的费用由买家出。

签定合同时要注意的重要内容。

五、营业执照。

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营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合法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对于上述第1、2、3、5条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出租人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除妨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述第4条情形,可设定为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人万一无法办出营业执照时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

受法律保护的房屋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计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_______,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知识:《合同法》中房屋租赁的法律常识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以上内容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表述。该表述似嫌前后矛盾。毕竟,我们在刚刚接触法律时所受到的教育就是“无效民事行为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当然无效”。

(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要求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2)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区分下列情况处理: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所谓“已形成附和的装饰装修物”是指无法拆除或拆除成本过高的装饰装修物。如铺设的地板砖,对墙壁进行粉刷后形成的财产。“未形成附和的装饰装修物”是指可自由拆除的财产,如空调。

(二)租金支付。

有约定时依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内容或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三)买卖不破租赁。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四)转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自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之日起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无权解除合同,转租合同有效。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

(五)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但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六)租赁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财产的处理。

装饰装修的处理涉及到债权和物权两大领域,关涉添附制度、不当得利等民法理论。司法解释在吸收各级人民法院和学术界意见基础上,确立了处理此类纠纷的规则:承租人擅自进行装饰装修,构成侵权,承担侵权责任;承租人经同意装饰装修,区分情况适用不同的处理原则,一是对附合和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分别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作为所有权人享有处分权;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区分合同无效、合同有效解除、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情形,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二是出租人是否对承租人的装饰装修进行补偿,如何补偿,要区分不同情况。具体言之: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

装饰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除另有约定外。

(1)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2)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如不同意利用,承租人不得主张残值损失;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出租人同意利用承租人装饰装修的,仍需基于不当得利对承租人予以补偿。所谓“现值损失”是指合同被认定无效时,装饰装修的现存价值。在合同无效场合,承租人通常已经占用使用租赁房屋一段时间,其在此期间享有的装饰装修利益,不应再列入合同无效的损失范围。“残值损失”是指在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的剩余“价值”,这一“价值”的确定是以合同解除时装饰装修的现值为基础,且不能低于合同履行期间摊销的装饰装修费用。

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在订立合同时,可特别约定:一旦合同解除,如出租方为个人,由出租方支付折价补偿款;如果出租方为公司,一旦公司破产,装饰装修物(甚至包括未形成附和的装饰装修物)归出租方所有,折价补偿款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

当然,在租赁期间届满时,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承租人不得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这就要求承租人在对租赁房屋装饰装修时,要结合租赁期限投入装饰装修资金。租期过短,会造成投入资金的浪费。保险起见,也可就折价补偿问题作出特别约定。

(七)不定期租赁。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法律知识:《合同法》中房屋租赁的法律常识

在实践中,房屋租赁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租金违约纠纷。

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恶意拖欠,承租人违约导致纠纷等。这是房屋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在房屋租赁时由于没有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或租赁合同对租金、租期的约定不明确或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出租方与承租方出现纠纷。有的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要求房屋租赁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拒不付款,房屋租赁出租人要求终止合同,承租人不愿意搬出。

2、损害赔偿纠纷。

房屋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房屋损坏赔偿纠纷。

这多数是房屋租赁承租人在装修或者使用过程中由于自己的过错致使房地产受到损毁,也有是房屋租赁出租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致使出租房屋损毁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在房屋损坏责任上产生纠纷。

(2)人身财物损害赔偿纠纷。

由于房屋租赁出租房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出租人的防护措施不当,造成承租人人身、财物损害的,对于出租人是否承担责任,责任有多大而产生分歧。

(3)房屋租赁房屋共有人的合法权益损害纠纷。

房屋共有人对所属房屋享有共同的权利(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将房地产出租,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4)装修费用纠纷。

房屋租赁关系特别是用于经营的房屋租赁关系建立后,经常会在承租人装修房屋时发生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这其中就涉及到尚未摊销的装修费用的处置纠纷。

3、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房屋租赁条例》规定:房屋在租赁期间出售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合同法》也有此类规定。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出租人往往忽视这一优先权的法律规定,有的是故意剥夺承租人的这种优先权,因而产生纠纷。出租人违反这一法律规定出售房地产的行为依法可确认为无效。

4、房屋转租纠纷。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允许房地产转租,然而这方面的纠纷也不少,有的是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有的是层层转租,主体混乱;有的是转租期限远远超过原承租期限,造成连环纠纷;有的甚至收取转租费后逃之夭夭。在实践中,有的房屋租赁出租人对未经同意的转租眼开眼闭,认为只要能收到租金就可,这种做法到头来只能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5、变更房屋用途纠纷。

一般情况下是住户未征得业主同意擅自将原出租房改建使用或改变原议定好的用途,对房屋的损害比较大和甚至威胁到户主的人身安全,而房屋租赁承租人又认为自己付了租金有支配权,引发了许多纠纷。

6、单面解除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单方面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出于无奈,但也有一些当事人为了更大的利益宁可损失较小的利益而故意单方面毁约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纠纷如何处理?

一旦遇到房屋租赁纠纷,当事人该如何处理?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1、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现实中,如果您遇到了房屋租赁纠纷,不管是属于哪种纠纷,都可以选择以上几种方式来解决。能够协商解决最好,但如果协商不成,而且涉及到数额比较大,案情又比较复杂的,建议还是请律师代理比较好。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甲方愿意将位于私有楼房以每月租金元租给乙方仅为单位办公之用。租期年,年月日至年月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此合同以资共同自律遵守,不得反悔违约。

一、物业管理费(包括水。电,暖。卫生费,电视闭路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与租金同时付给甲方。

二、乙方在租住期间必须遵守本小区有关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等其他管理规定,不得从事非办公等其他包括“黄赌毒”在内的一切有碍邻居正常生活的违法违规违约活动,否则一切后果有乙方承担。

三、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私自将现租住房以任何名义方式出售。转租,转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甲方同意乙方因为办公需要对该租住房进行适当装修装饰,其费用由乙方承担,装修时不得随意对房屋进行建筑结构改造,乱接水电,暖线路,不得破坏房屋内外原有设施。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应尊重乙方合法权利,不得随意追加租金。

六、合同到期后除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续租续签《租房合同外》。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最后一天搬出非甲方的一切物品。否则甲方在十日之后将对房内滞留物品按乙方自动放弃物品处理。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到期后乙方不再续租该房时,原屋内由乙方装修部分不得拆卸故意破坏或者折价要求甲方付费,应作为双方诚信守诺愉快合作乙方友情赠与甲方行为。

八、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认真协商。逐字逐句慎重认可签订。合同内容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增减,修改,涂抹,伪造。因此甲乙双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条均属违约,违约方付对方违约金五千元,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九、合同签订立即生效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付清租期全部租金元及物业管理费(包括水。电,暖。卫生费,电视闭路费元,共计元,大写元,甲方同时向乙方签写收款收据。

十、合同签订生效日期:年月日.

十一、此合同共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出租人)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_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下文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下文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总则及其则分则“租赁合同”相关条款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制定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甲方现有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门面房间,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房屋租赁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房屋年租金收取标准及付款方式。

1、双方议定,第一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的房屋年租金为_________元/间,以后年租金收取标准按照随行就市原则,即本合同租赁范围内的每间房屋年租金收取标准,原则上应该与北面同排其他房主收取的每间房屋年租金收取标准相同(不含本排房屋北边第一家),不另加价,也不降价。

2、房屋年租金收取采取先付款、后使用方式,具体为:乙方应在下一租赁年度开始前一个月内,先与甲方议定下一租赁年度的房屋租金并足额交清后,乙方下一年度方可使用甲方房屋;甲方收款后,应亲笔写下收款条据交给乙方作为付款凭证。乙方如有资金困难,经与甲方协商达成一致可酌情延期支付房屋年租金,但最迟不得超过下一租赁年度开始后一个月(31日历天),乙方如违约拖延支付,甲方可依法单方面宣布解除本合同,并对因此造成的乙方所有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在甲方解除合同后,应在三天内无条件搬出甲方房屋。

第四条:乙方承租后,如因生产经营需要改动房屋结构形式(乙方对房屋结构的改动不得破坏房屋安全性和稳定性),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乙方在承租使用期间造成甲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如果甲方认为有必要恢复合同订立之前的房屋原状,乙方应无条件恢复,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房屋所有权变动对本合同的处理。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依法出卖、转让房屋所有权,但该出卖、转让房屋所有权的行为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甲方在出卖、转让房屋所有权之前,应事先通报乙方。

2、免责条款。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遇到法律、政策的变化,自然灾害、灾难或者意外事件的发生造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或双方人员、财产损失,例如遭遇政府部门强行拆除、占用、收购甲方房屋等等;发生地震、洪水等等;发生战争、动乱、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等等,以上属于不可抗逆的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均不算违约,相互不对对方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将房屋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房屋租赁合同变更协议需甲、乙双方及第三人(即房屋承租权受让人)共同在场合议制定,合同变更协议一经签订,则第三人获得乙方相应合同权利与义务,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自动终止。

第七条:乙方不得利用所承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解除本合同,并对因此造成的乙方所有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依法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条: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产生的水电费及其他税费一切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之规定执行,也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具备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或者合法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合同生效后,违约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处):

承租人(签字或盖章处):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市场变化,双方可协商调整租金;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个月的_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2.煤气费;3.电话费;4.物业管理费;5.__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房屋 位于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米。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租住人数_________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及租住人数。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续签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元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付,在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________日内支付。

第五条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押金______元 ,租赁期满,房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1、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__________;

2、乙方应当按时交纳以下费用:煤气、水、电___________。

第八条房屋的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2、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验收时双方应当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房屋时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如一方支付对方相当于两个月房屋租金的,也可以解除合同。但由乙方主张的,不退还押金。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分租、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租住人数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拖欠房租超过_______日。

未按时交纳本合同第七条应缴纳费用超过________元或__________日的。

因上述原因终止合同的,乙方交纳的押金不予退还,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3、因上述原因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其他

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水表现为:______度;

电表现为:__________度;

煤气表现为:__________度。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就门市租赁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位于(隆兴小区7号楼18号门市房)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乙方不得将该门市作其他用途,更不能利用该门市进行违法犯罪等活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年,即从年月号起至年 月日止

第三条:

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租金第一年(年月号起至年月日止)为人民币元整(小写rmb 元整)。第一年租金( 年月日至年月 日)由乙方一次性将现金于年 月日前交给甲方,第二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若乙方不按约定缴纳租金,本合同作废,甲方有权收回门市。

第四条: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乙方要求继续承租该门市,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签订合同,可以续租。但租金需要重新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若合同前一个月没有签订新的合同,则乙方应在合同期届满之日前将属于乙方自己的物品搬离该门市所属空间以外。

第五条: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以及各种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并缴纳。若因不缴或迟缴以上费用所产生的罚款和滞纳金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

甲方交给乙方门锁及钥匙,卷帘门钥匙。

第七条:

乙方需缴纳给甲方水电及主要设施押金人民币壹仟元整(小写rmb1000元整)。

第八条: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爱护及使用租赁物及租赁物中的附属设施,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乙方承担租赁物及水、电、门、窗、墙体、卫生间等维修保养义务。

第九条: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转租、转兑给第三人使用,并由甲方与第三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甲方和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失效。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转租,甲方有权单方收回门市并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壹仟元整(小写rmb1000 元整)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合同期间,因乙方自身原因不想继续使用该门市,甲方不予退还剩余租金,并且乙方有义务将钥匙等手续当天返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将钥匙交还甲方,甲方不承担乙方门市装修及添加设 施的所有费用。室内装潢可移动的装饰材料乙方可以拿走,并在当天无条件搬走全部剩余货 品及货架、货柜。室内装修和固定设施不得拆除(如乙方装修的门窗,地砖,墙砖,卫浴) 等,如在约定时间不搬走或者不全部搬走,则视为放弃所有权,由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第十二条、乙方应当自觉遵守消防安全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和犯罪活动,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若有本合同未尽事宜发生,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自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经三方调解或诉讼途径加以解决。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房主):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将:南丹县民行北路87号一楼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门面房使用,房租为每月人民币陆佰元整及租期内甲、乙双方过使用的水电费两部分组成(水电费按实际使用由乙方自行收费部门上交)。

二、房屋租期暂定 年,日期从年 月 日起到 日为止,必须按季度付清租金,水电费按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到收费部门上交,退租时,乙方必须出示结清的电水费收费发票。

三、房屋租金分为租费人民币陆佰元整及房屋出租期内甲、乙双方所使用的水电费(水电费按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到收货部门上交)。

四、房屋使用保证金

1.交付第一季度租金的同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整(小写:500元人民币|)。

2.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请妥善保管;当本期房租期满后,签订下期租房协议后,本协议作为保证金收据的功能自动作废、同时按新协议条款执行,老协议自行作废。

五、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并自行办理相关手续,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注意居住和经营安全,如乙方使用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电、水及其他设施由乙方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治安、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由乙方按时、足额缴纳,如有失误,造成麻烦,乙方自行解决,确需甲方出面协助解决时,甲方可协助解决。

以上缴费收据请乙方自行保存,以备查对。

4.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乙方装修须合理且费用自理;乙方退租或租期到期如需拆除装修请同时恢复房屋原样,产生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按违约处理。

5.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经营和法律责任及损失。

六、有关退租、转让的条款

1.协议期内,乙方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后,甲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除外),如因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全额赔偿乙方,并另支付违约金伍佰元给乙方。

2.乙方租期未到期而要求退租时,必须与甲方协商一致,提前一个月提出退租协议,否则乙方另要支付违约金伍佰元给甲方。

3.协议期内,乙方如果出现以下任何情况:退租、转让及由于乙方违约原因造成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任一情况下,乙方都必须按协议缴清所有应付款项。

4.乙方承租到期应完好归还所有钥匙及有关物品,如果所租房内的所有设备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甲方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赔偿额。

5.甲方原则上不同意转让,但乙方经营确有困难时,应提前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授权同意,乙方才可实施转让事宜,但转让风险自担,请转让双方谨慎考虑。

6.乙方转让时需向续租方明示本协议内容,转让期为租期内期限;乙方没有通过甲方书面同意及签字的转让行为,属乙方无效转让、乙方的无效转让是违约行甲方不予承认。

7.乙方无效转让的责任由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承担,如该无效转让已接结束,责任由续租方全额承担,甲方在收回房屋的同时续组方还将支付乙方应负担的金额违约金及相关费用。

8.有效转让租期为合同内租期。

9.续租方需超出租期时,必须同甲方签订新的租房协议。

10.转让交接,水、电及房屋内设施及有关经济费用问题,由双方自行处理,如有遗留问题,续租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七、有关续租的事项

1.乙方在遵守前期协议的情况下,可以获得优先续租权,但必须在原租期结束日前一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租金由双方协议商定。

2.在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八、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所有条款必须执行、本协议内所涉违约的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佰元整,凡乙方违约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外同时甲方收回房屋并且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缴清各种费用所有应付款。

九、本租房协议为甲方双方的正式协议,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不能作为正式协议作用),如有转让,则经甲方、乙方(即转让方)和续租方三方同意签名的转让附件应附于下式协议一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壹式两份,每份肆页,甲乙各方执壹份。

甲方(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协议签订于: 年 月 日即日生效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租赁房屋状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四川省成都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________号,门牌号为__________,楼房为____室____厅____卫____厨,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朝向为____________,装修状况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具备基础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屋内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尽可能详细),有其它条件可设附页。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日内按照乙方要求对房屋做如下改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用途与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租赁期共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

租金标准: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月(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人民币/月);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的范围是: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甲方出售房屋,须在_____个月前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后续问题。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按协议约定用途使用房屋或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5)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2、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除应返还预收乙方的剩余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____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____%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倍的滞留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金色嘉苑3号商服楼南数第八门,一楼带二楼,(153.07)平方,租给使用,以下简称乙方,特签定如下协议:

一、租期为1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二、租金标准:收取柒万元整,续租租金标准随行就市,另行约定,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三、交纳方式:在本合同签定时现金一次性付清当年房租费,下一年的租金在期满前1个月付清,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出租。

四、乙方在承租该房屋时,应妥善保管,不得进行影响房屋质量的改动,租赁期间负责该房屋的维护。

五、房屋在租赁期间,在甲方的允许下可以转租。

六、房屋在租赁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例如:供热费、水、电、租赁费、税、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保持室内外所有设备完好至期满,水、暖、门、窗等原有设备,如有损坏,必须由乙方完全承担,并按房屋造价赔偿损失。

八、乙方必须保证房屋使用时的用电,防火,防水,房屋内的一切安全,如有电火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并按房屋的造价赔偿损失。

九、租用期满后,乙方不得将房屋内的设施拆除,如:棚等,将房屋的状况恢复原状。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口头约定办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居民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千百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方式支付租金给甲方,应在每个承租期前天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乙方入住后应爱护各种家具、设施、设备;保持墙壁清洁,不乱涂鸦;不乱在墙壁上或地板上钉钉子、打孔,以免破坏房屋的水、电线路。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已经垫付的费用交甲方)。

1.电费目前状况:2.水费目前状况:

3..煤气费目前状况(不得报停):4.供暖费目前状况:5.物业管理费目前状况:6.有线电视费目前状况:7.其他目前状况: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元(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承租期满,经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家具及设备完好无损后,甲方退回乙方全部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如乙方要求期满后继续租赁,须在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甲方同意续租,须提前一个月缴纳续租租金。如不续租,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按时搬走。未经甲方同意,过期三天仍未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收回房屋。

第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房且不退还乙方任何费用。

(1)擅自将承租房转租,分租,转让,造成不良影响的;(2)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3)不能按时交纳租赁费用或其他费用;(4)干扰邻居,产生不良影响的;(5)擅自改变城镇房屋结构或设备安放地点,造成重大破坏的。

第十三条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违约者处以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无法继续租赁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出租方提供物品如下:

租赁时,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家具,设备和设施的情况。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短期房屋租赁合同_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身份证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实地看房,自愿协商达成租房合同如下:

二、租金为元,按季度结算,先付后住,乙方必须在月底提前支付第二次房租,租住押金元。

三、乙方在承租期内必须承担,水电、宽带、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用不得拖欠。

四、房内一切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五、乙方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不得转租,转让他人居住使用,甲方发现有权收回租房,不退任何费用。

六、租赁期,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国一方支付违约金。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_房屋租赁合同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省(市)/地区:

性别: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法定代理人:

联系电话:

住所(址):

邮编:

乙方的其他承租同住人共_________人,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公民身份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甲方将座落在本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__号幢______室(部位)________的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房屋类型为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房屋用途为居住。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_______________,并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1-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并保证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日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房屋。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租金为(_____币)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_____币)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整)。上述租金在租赁期限内不变,如需变动,则应由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3-2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支付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4-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_币)___________元。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4-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通信、空调、有线电视、_______、_______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除上述费用外,其他费用均由另一方承担。

第五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其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5-2根据前款约定,应由甲方维修而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应由乙方负责维修而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5-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6-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之日届满后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币)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6-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七条转租、转让和交换。

7-1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乙方转租该房屋应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7-2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在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并可能于租赁期限内被处分,现被处分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居住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擅自增加承租同住人,且人均承租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月的;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9-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9-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9-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9-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10-1本合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0-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1-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_____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签字后第___日生效。双方约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按规定共同向房屋所在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因甲方逾期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影响乙方办理居住登记的,乙方可按规定单独办理租赁信息记载。

11-3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双方应按规定及时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会同乙方办理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5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11-6甲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乙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____________________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补充条款。

——————————————————————————————。

(粘贴处)(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名称):_________乙方(名称或名字):_________。

甲方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乙方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签署:_________委托法定代理人签署: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签于:_________。

标准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作为一种非常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在社会上发挥者重要的调控功能,意义重大。标准房屋租赁合同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在__为大家整理的标准房屋租赁合同,感谢您的阅读。

乙方(承租方):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十里河门面租赁给乙方使用。

1、付款方式:押两月付半年。合同签订之日即付半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和二个月押金(该押金同时也做保证金使用),自第二次起乙方须提前一个月,即租赁五个月后,在一周内(即年月日前)将下次半年租金一次性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即刻将该门面收回,停止供电并采取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拖延交纳门面租金期间,甲方将收取乙方的租金及滞纳金(每日的滞纳金为年租金的千分之三,并且每日累计计算);如果乙方超过一个月仍未足额交付租金,或乙方单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即刻收回该门面,并按合同规定收取乙方的违约金及应缴租金。

2、甲方不单独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乙方所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出资维护、保养并正常使用。

3、乙方在承租使用该房屋期间,所发生的各种经营性费用(如水、电费等),乙方自行交纳。

4、年月日为合同生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装修期;年月日始计租期。

第三条:乙方在承租使用该门面期间,不得改变该房屋结构及设施,如确需改变或装修的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在不影响主体结构的情况下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动工。乙方付出的各种费用如装修费、增加设施费用等,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在任何时间及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第四条:在乙方承租期内,乙方必须保证不能把该店面挪作它用,该店面原有设备不准带出该房屋;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该店面设备交还甲方,在保证该店面的固定设施完好无损的同时,不得破坏已固定在墙体上的设备设施,如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甲方不退还乙方交付的保证金。

第五条:在承租期内水、电、暖、消防设备的日常维护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承租的店面设施使用及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有义务保证设备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六条: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但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续签事宜根据当时情况,双方另行协商。乙方不再继续承租,也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并在合同期满15日前无条件腾退,并将该房屋及设备交出甲方清点后接管,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如果乙方无法在15日内离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腾退,延期腾退的,每拖延一天甲方有权收取租金及滞纳金(每日的滞纳金为年租的千分之三,并每日累计计算)。

第七条:甲方应协助乙方的正常经营,乙方应按双方共同协商约定的经营,如要更改经营项目,必须与甲方进行协商。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得变更。在承租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或承包他人经营。乙方必须按合同方案经营,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八条:乙方在入场前必须到甲方(即物业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签订防火协议,并提交施工图纸,进行技术交底。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照图施工,并按国家标准施工,不得违规操作,保证安全使用。乙方在装修及经营过程中应保证无污染、无噪音、不扰民,协调好与周边居民的关系,办理相应的装修、经营手续及相关事宜,乙方在承租期内,应遵守法,特别注意防火、防盗及安全等,否则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要保证甲乙双方的利益,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禁止黄、赌,不得损坏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经营,造成被查封或不能正常经营,乙方应继续交纳租金及各项应付费用。乙方应及时缴纳相关税、费,乙方如有拖欠且在甲方或有关单位书面通知后15天内仍未缴纳,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的使用权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与国家政策、法规调整相抵触时,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国家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违约金为元整(年租金的20%)。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其它问题,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如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于乙方签字、盖章、付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房管所(以下简称出租方)管理的房屋(房屋情况见本合同附件一)租给_________(以下简称承租方)使用,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条款如下:

1.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房屋法律、政策、法令的义务。

2.房屋租金数额,由出租方根据本市现行租金标准核定。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承租方应于当月_________日前交清。

3.甲方根据本市公房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使用安全和正常使用。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承租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出租方负责赔偿。

4.出租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承租方应按期迁出。

5.承租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因照管不周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时,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6.承租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确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出租方的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承租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7.承租方退租房屋时,应于_________日前通知出租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暖气费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租约交清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8.承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出租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出租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延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9.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0.本租约自立约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房屋概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是____房____厅,位于。

2、房屋内现有物品为:该物品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个月,出租方从日起将出租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日止。在租约时间方特殊需求,房东可以提出正当理由随时不租给乙方住,房东将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在超出15天还未退房,房东有权把房屋里乙方的东西搬出屋外,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自负。15天内退租将会退回押金给乙方。

第三条租金交纳。

租金的标准为每月______元人民币,押金为_____元人民币,先付后租,承租方应在每月的号前交租金给出租方,拖交或欠交超过5天,视作自动退租,按金不退,房东有权把房屋里乙方的东西搬出屋外,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自负。承租方还应承担管理费、垃圾费、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费用。(注:押金不能当房租使用。)。

第四条房屋维护。

承租方确保房屋整体结构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并保持房屋内设备的完整性和完好性(设备如热水器、窗门、厕所等),以保障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或打孔,需报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施工;如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或增设他物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在本合同终止后,承租方所进行的固定装修不能拆除的,应无偿转让给出租方。塑料门或木门不能打钉子,墙壁若要打钉子叫房东打。乙方没经甲方同意,对房屋打钉或打孔,乙方赔偿给甲方每孔20元。若承租方没有履行房屋维护,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押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约行为: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的;。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的;。

5、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日。并且乙方有权另行开门处理(不负责甲方财物损失),承租方违反合同,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500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如承租方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方,押金方可退回。否则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押金。

第六条出租特别声明。

乙方接住房后,应及时自行出钱买锁给房东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房东无关。财物金钱数量大,请放入银行保管,丢失钱财与房东无关。甲方不保管包括自行车在内的任何车辆。甲方只提供居住,乙方的人员发生任何事故与甲方无关。承租人不慎丢了锁匙或忘记带锁匙,要求房东开门,交30元/次开门人工费。并且厕所堵塞自己处理。收了当月的租金,承租人未住满当月的天数要求搬出,余下未住的天数,承租人不能要求退回钱。退租时,承租人把清洁卫生搞好,恢复原来房东交付使用时的干净状态,否则甲方从押金中扣100元作为打扫卫生费用。

第七条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因解除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