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管理协议书(汇总18篇)

小编: 字海

服务月是指在特定的一段时间内,开展一系列的志愿服务活动。以下是一些企业在服务月中发放的优秀员工表彰名单,让我们一起来祝贺他们的努力和成就。

保安服务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协商原则,结合保安工作的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偿和相互支持的精神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由乙方向甲方派出名政治思想、军事技术、执勤能力好的保安人员,在甲方的直接领导下,维护甲方正常工作秩序,预防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1、执勤地址:

2、执勤时间:

3、费用标准:公司统一收费为每人每月元整。

4、执勤范围:。

第二条甲方责任。

1、保安期间,甲方应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其中,现金支票、有价证券等按财经制度管理存放,个人物品自行管理。大力配合乙方共同搞好保安工作。

2、甲方要保证合理、合法地安排使用乙方派往人员,要认真按照双方协商决定的责任范围内执行,对超出责任范围的工作,甲方应书面向乙方提出,不得随便支使队员做与合同无关事项,对超出部分的责任和时间,甲方应适当给予上岗队员的生活补贴和增加合同内容。

3、甲方在使用保安期间,应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和处理解决因保安工作出现的一切问题。乙方领导要经常到甲方被保场地检查合同规定范围的安全防范工作,对甲方被保场地及重要部位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隐患,由甲乙双方商讨整改,消除漏洞和隐患,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按乙方要求整改的,因此而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甲方在保安期间,根据保安工作情况需要,应给予保安员提供必备的住宿和工作条件,提供联系电话,承担该话机每月元的通讯费,超支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协商合同规定派往保安人员、受公司委派人员要维护甲方正常办公、施工等秩序,搞好治安防范,对守护目标内出现的治安事件应采取必要措施积极制止,对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火警等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好现场,同时向甲方负责人(保卫部门)报告。若发现现行违法犯罪分子,抓获后应扭送甲方有关部门处理。

2、乙方负责对派往的保安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管理教育,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甲方领导和保卫部门负责人有权对保安人员执勤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若有不称职的保安人员,经教育不改者,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保持合同总的人数不变,乙方应予积极配合,原则上乙方派往保安人员实行半年或一年换制度,应甲方要求也可提前或延长轮换期限,队员轮换后的工作安排由乙方按相关的制度执行。

3、乙方保安在执勤时,应着装整洁,仪表端正(必须统一着装、扎腰带),要有礼节、礼貌,做到依法执勤和文明执勤,严禁酒后上班。

4、乙方派往保安员应先交待合同责任范围和纪律要求,指定专人具体管理和协调甲乙双方有关事宜。

5、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保安人员,若因为维护甲方利益而因公伤亡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保安员如因违章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本人负责。

6、乙方执勤人员的所有服装由乙方自行解决,警械及通讯器材结合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派出的保安人员。

第四条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根据合同协商决定,乙方按时间规定派往保安员名,甲方按费用标准,从合同签字之日起支付乙方保安每月元。

第五条免责条款。

1、在保安执勤时间,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雷电、争、洪水等)所造成的甲方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在保安期间,保安人员因工伤亡,导致不能继续覆行保按职责,所造成的甲方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在对乙方派驻保安人员的使用调度中存在失误,所造成的甲方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不可抗拒或自然因素除外),不能履行合同条款或造成合同终止,甲方除应按保安时间付足实际费用外,另按月保安费的10%补偿乙方。

2、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由乙方按月保安费的10%补偿甲方。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校保安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_________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治安、保卫、防火、防盗等。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派遣保安员伍名,具体人员须经甲方确认,保安人员的招聘、录用、劳动关系等相关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二、所派保安人员必须恪守职责,服从双方的管理,双方均可提出给予调换保安人员的要求,一般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三、保安员职责。

1、保安员要严格遵守《保安员守则》的规定,忠于职守,责任心强,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的“四防”工作。

2、严格按规定着装,佩戴保安标志和上岗证件,注重仪表仪容。着装整齐,值班时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嬉戏打闹,不准看书报、吃零食,不准听收录机及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保持门岗内外清洁卫生。

3、坚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讲脏话。处理问题时要讲原则,态度和气,不急不躁,以理服人,遇到争执不下的时候,可向客户汇报。

4、严格交接班制度,下班不接,上班不离。交接班时,应明确任务和上一班遗留问题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5、做好来客登记及联系工作,做好考勤监督与信件收发工作,不准私拆单位及个人的信件;不准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

6、必须牢记火警、盗警和直属上级领导的电话号码和无线电通讯呼号,以备急用。

7、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对违反甲方制度的保安员,如情节较轻且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经甲方提出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更换人员;如造成了甲方的经济损失,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

8、每日认真填写保安执勤记录表,在甲方需要时及时提供。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应为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住宿、就餐及相应的办公值班用具。

2、负责对保安人员进行单位规章制度的教育;。

3、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进行现场指挥和按保安值勤安排表安排值班;如需安排值勤安排表时间外加班的,则加班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保安人员。

4、甲方对乙方保安人员提出的安全保卫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应予以重视,为共同搞好本合同约定的区域内安全保卫工作创造条件。

5、所派保安员,每人每月_________元,队长工资一名为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在三天内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二年的保安服务费,合计_________元整。本收费未包括国家法定十天休息日加班工资,如甲方要求保安员加班,则加班费由甲方直接按国家规定发放给加班保安员。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30以上,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并经甲方确认的保安人员上岗,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基本情况。

2、保安人员实行统一着装,服装由乙方提供。

3、乙方所派出的保安人员在派驻之前必须经过正式医院体检,确保保安人员没有不适宜保安工作的任何疾病。

4、乙方负责对保安员进行治安、保卫、防火、防盗等岗前培训,且培训合格,定期对保安员进行岗位再培训,不定期进行督查。

5、如保安人员因病或其它原因缺勤,乙方负责及时安排其他保安人员代替,如甲方对所派人员不满意并提出正当理由要求换人,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7天内换人,直至甲方满意。

6、为保安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如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遭受意外伤害,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在举证等程序上给予配合。

7、乙方保安人员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和范围内为甲方服务而造成的人身伤害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合同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如到期双方对原订合同无异议,视作合同延期,延期期限为_________年。

六、赔偿条款。

在合同期间,并在合同规定责任区,因乙方所派保安人员失职,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和在甲方责任区内的人员人身伤害,乙方将按照下列条款进行赔偿。每次事故赔偿金额最高为壹拾伍万元,其中包括人身伤害最高赔偿伍万元,一年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伍拾万元(私人物品不在赔偿范围内)。

1、事故发生后,甲方应该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事故发生后,甲方或乙方保安人员(以先发现者为准)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知乙方。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导致乙方无法对事故原因进行合理查勘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对因未及时通知导致乙方无法核实损失情况,乙方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3、不在乙方服务时间和区域内,或因甲方自身存在安全隐患,并经乙方提出整改建议后,甲方没有采纳或落实而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不予赔偿。

4、如双方对赔偿金额有异议,经协商无效,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赔偿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并按同类财产的重置价格为基础,按会计制度使用年限折旧后来确认,乙方在70天内履行赔偿义务。

6、解决纠纷方式:如本合同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方面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7、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则另一方可要求合同管理部门给予调解或仲裁。

8、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9、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保安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条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规划、布局要求,具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

(三)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

(四)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

第十一条申请设立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保安服务公司申请增设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无需再次提交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在已有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上增注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凭保安服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超过6个月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取得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失效。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总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公安机关审核,持审核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十三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保安员,有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应当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

第十四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第十五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得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

第四章保安员。

第十六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第十八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招用符合保安员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并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九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发现保安员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管理制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保安员因工伤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保安员牺牲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国家有关烈士褒扬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第二十一条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应当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明确规定服务的项目、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安服务合同终止后,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将保安服务合同至少留存2年备查。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对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应当拒绝,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二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不得聘请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

第二十三条保安服务公司派出保安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保安服务合同、服务项目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第二十四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按照保安服务业服务标准提供规范的保安服务,保安服务公司派出的保安员应当遵守客户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客户单位应当为保安员从事保安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二十五条保安服务中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有关的产品质量要求。保安服务中安装监控设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使用监控设备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

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保安从业单位和客户单位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第二十六条保安从业单位对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保安从业单位不得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第二十七条保安员上岗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应当与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和人民警察、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制式服装、标志服饰有明显区别。

保安员服装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推荐式样,由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在推荐式样范围内选用。保安服务标志式样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确定。

第二十八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需要为保安员配备所需的装备。保安服务岗位装备配备标准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二十九条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二)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四)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妨碍。

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使用枪支,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保安员有权拒绝执行保安从业单位或者客户单位的违法指令。保安从业单位不得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章保安培训单位。

第三十二条保安培训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三)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场所、设施等教学条件。

第三十三条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的枪支使用培训,应当由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负责。承担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保安培训单位应当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计划,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职业道德教育。

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审定。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指导保安从业单位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督促保安从业单位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公安机关建立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记录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相关信息。

公安机关应当对提取、留存的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予以保密。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督促其整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并由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人员和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公布投诉方式,受理社会公众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投诉。接到投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查处结果。

第四十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经公安机关审核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

(三)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的;。

(四)招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

(六)保安服务公司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的;。

(七)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客户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二)使用监控设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五)对保安员疏于管理、教育和培训,发生保安员违法犯罪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客户单位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保安从业单位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对保安从业单位的处罚和对保安员的赔偿依照有关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的;。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的;。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七)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的保安员违反规定使用枪支的,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六条保安员在保安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安从业单位赔付;保安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保安从业单位可以依法向保安员追偿。

第四十七条保安培训单位未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保安培训为名进行诈骗活动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保安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条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以及保安员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重新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本条例施行前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向公安机关备案。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保安服务的保安员,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由保安员所在单位组织培训,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保安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条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规划、布局要求,具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

(三)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

(四)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

第十一条申请设立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保安服务公司申请增设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无需再次提交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在已有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上增注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凭保安服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超过6个月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取得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失效。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总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公安机关审核,持审核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十三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保安员,有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应当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

第十四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第十五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得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

第四章保安员。

第十六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第十八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招用符合保安员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并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九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发现保安员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管理制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保安员因工伤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保安员牺牲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国家有关烈士褒扬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第二十一条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应当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明确规定服务的项目、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安服务合同终止后,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将保安服务合同至少留存2年备查。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对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应当拒绝,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二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不得聘请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

第二十三条保安服务公司派出保安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保安服务合同、服务项目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第二十四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按照保安服务业服务标准提供规范的保安服务,保安服务公司派出的保安员应当遵守客户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客户单位应当为保安员从事保安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二十五条保安服务中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有关的产品质量要求。保安服务中安装监控设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使用监控设备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

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保安从业单位和客户单位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第二十六条保安从业单位对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保安从业单位不得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第二十七条保安员上岗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应当与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和人民警察、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制式服装、标志服饰有明显区别。

保安员服装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推荐式样,由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在推荐式样范围内选用。保安服务标志式样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确定。

第二十八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需要为保安员配备所需的装备。保安服务岗位装备配备标准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二十九条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二)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四)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妨碍。

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使用枪支,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保安员有权拒绝执行保安从业单位或者客户单位的违法指令。保安从业单位不得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章保安培训单位。

第三十二条保安培训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三)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场所、设施等教学条件。

第三十三条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的枪支使用培训,应当由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负责。承担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学校保安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 务包括门卫、守护以及巡逻等; 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工作.

受甲方的委托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安全保卫工作,并对甲方负责。乙方向甲方派驻保安人员,派驻的保安人员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2. 甲方于每月15日前以支票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服 务费。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要求并监督乙方提供满意保安服 务的权力;

2. 对乙方保安工作进行管理、检查及考核权力;

3. 对乙方失职造成财产损失赔偿的权力;

4. 按时支付服 务费用的义务;

5. 提供必要生活条件的义务;

6. 配合乙方履行职责的义务。

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 当确定甲方要求的工作或活动属违法性质时 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2. 享有合法取得服务费用的权利;

3. 自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

4. 保卫甲方财产安全的义务;

5. 为保安人员提供劳动报酬和劳保福利;

6. 为保安人员配备保安制服 和装备;

7. 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原则上不得变更或解除。若确需变更或解除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以书面文件要以确认;若未征得对方同意,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则要追究违约责任。除违约方向对方赔偿损失外,还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合同的方式加以确认。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校园安全工作需要,决定聘用乙方担任学校的安全保卫人员,并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服务时间:自20xx年 9 月 1日至 20xx 年 8月31 日止。

2、乙方保安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学校安全和维护;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车辆的检查和查验;对学校各类物资进出的检查;对各类危险物品的检查;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和规范;对校园内的各类安全紧急情况进行控制;协助学校处置发生在校园内外的安全紧急事件。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月底支付 工资1000 元。年终按照德能勤绩发放奖金。试用期一个月,月工资800元,试用期合格后继续留用,不合格者辞退。

1、甲方应为保安人员提供良好的执勤工作环境,关心保安人员的生活,为保安人员提供必需的防寒、防暑等工作生活条件。

2、甲方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对现金和贵重物品的保管,必须严格依照规定,妥善保存。

3、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监督,对保安人员违背本合同职责的行为及时批评教育,实事求是向乙方通报,必要时有权利解聘乙方。不得指使保安人员从事违纪违法犯罪活动。

4、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的渎职行为进行经济处罚,由甲方根据《保安工作处罚制度》进行督查和考核。具体操作方式见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

5、甲方遇大型活动、各类事故、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可以商请调用保安公司的保安员参加维持校园人员、车辆通行、排队秩序,甲方可以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费用,该费用由学校财务部门直接结算。

2、保安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行为;必须认真维护责任区正常工作秩序,防范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制止外来人员引发的各类纠纷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发现的违法犯罪人员及时报警或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抓获,扭送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对刑事、治安案件现场和灾害事故现场,应先行保护并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秩序。

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对保安进行管理,并按照甲方《保安工作处罚制度》对保安的行为进行规范,具体做法是:甲方每次发现乙方保安有《保安工作处罚制度》中所列行为的,可向乙方提供有违纪保安签字的《处罚通知单》复印件,乙方根据《处罚通知单》上的金额从保安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并在每月底交甲方作为奖励资金。

1、如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乙方违约金 1000 元人民币。如甲方因乙方提供的保安服务不符合要求而解除合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如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甲方违约金 500 元人民币。如乙方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3、因甲乙双方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双方各有过错,则应根据过错大小由双方分摊责任。因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终止的,视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当事人责任。

4、因乙方保安队员工作上疏忽或失职直接给学校造成了损失,如检查不严导致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并发生了盗窃、扰乱、群殴等事件;私自放进危险物品发生爆炸、中毒等事故;私自放走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等,经查证属实,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最低为1000元人民币)。

七、解决争议的办法: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安服务协议书

 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合同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此期限内,受甲方委托,乙方派遣4名保安人员和甲方3名内保共同做好甲方物流中心的守护巡逻工作。安保人员实行部定时工作制,乙方每天16:0022:00时保持1名保安人员,22:00次日凌晨7:00时保持2名安保人员在岗执勤。

安保劳务费____元/人/月(含乙方代发的安保人员工资、社会劳动保险、考核工资、等级工资、管理费、)安保劳务费半年共计人民币:肆万五千一百贰拾元整,在乙方进驻后,有甲方一次性预付给乙方。安保劳务费包含以下费用:

1、安保人员工资含基础、考核、等级、工龄、超时工资等工资。

2、社会保险金含养老、医疗、工伤等工资。

3、管理费含税金、培训费、服装费,劳动合同解除备付金等其他办公费用。

1、指派人员对安保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应在甲方的安保人员。

2、及时认真研究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3、负责处理安排安保人员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发生的争议,与乙方共同处理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的争议。

4、免费提供当班安保人员工作餐和必要的执勤用品(如手电筒、笔、雨具及各类登记簿)。

1、加强安保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及督查,及时处理违纪安保人员和调换不适合甲方工作的安保人员,提高保安服务质量。

2、与安保人员建立合理的劳动关系,及时发放安保人员工资,提供执勤所需的制式服装。

3、对服务范围的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书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本合同约定的安保职责以外的工作,有权拒绝非甲方指定负责人的直接指挥。

遵守甲方门卫管理制度,推行乙方质量管理体系中门卫服务的相关文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安保服务要求。

1、对出入人员实行严格验证,并依据甲方相关的制度严格询问、联系、登记、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2、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载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检查、核查,严禁物资流失;禁止私自将危险品和违禁物品带入。

3、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责任区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

4、加强夜间的巡逻检查,做好盗窃、火灾的防范工作,在岗期间保证每____分钟巡逻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与甲方内保共同做好服务区域内的安全。

5、协助做好疏导工作,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上岗执勤文明礼貌,着装规范统一。甲方员工上下班前后15分钟保持____人立岗,重大活动时,需立双岗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1、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若遇国家或地方重大政策变化,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约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2、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如一方要求续签,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确定续签的相关事宜。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除本合同允许的情形外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合理可预期的损失。

2、如甲方拖欠劳务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一次性付清欠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人民币8000元。

3、安保人员书面向甲方提出安全隐患改进意见和建议,甲方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甲方财务人员不遵守财经纪律,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法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安服务管理协议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为规范管理保安服务项目工作,确保服务质量,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信守。

一、协议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如需续签的,经双方协商后,于到期前一个月签订新协议。

(一)甲方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后,项目管理人根据客户单位要求,组织人员、装备,合理安排、分派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门卫、巡逻、守护、安全检查等保安服务。

(二)严禁乙方以保安服务工作各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有权监督管理保安的各项工作。

四、乙方责任及权利。

(一)凡是客户单位需要提供人防服务的,乙方必须在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后,方可派驻保安员进驻,具体执行保安服务工作。在开展保安服务管理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乙方负责下属保安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未按时、按规定为保安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的,所有责任及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乙方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保安服务工作无关的其他行为。

(四)乙方负责计发保安人员工资,并承担未按时、按量发放保安员工资的风险及责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乙方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保安服务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规定的最低薪酬标准。

(五)乙方承担因管理不善而产生的所有风险,并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

(六)乙方保证其属下业务均在符合法律、法规,符合本协议范围内进行。

(七)负责承担在保安服务过程中因管理不善产生赔偿责任。

(八)保持客户单位、保安队伍的稳定。若乙方在提供保安服务的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客户单位流失的,除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协议生效规定。

(一)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年。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注:本协议后附所有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保安员的管理,提高保安服务质量,促进保安工作的建康发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安员的职责和任务是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履行保安服务,维护厂区的治安秩序。

第三条

保安员应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在其指导下开展工作,对保安员负有日常管理教育的责任。

第四条

保安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保安员按照合同依法维护厂区治安秩序和保护员工生命、厂区财产的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和阻挠。

2、执行任务的保安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有权利制止、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在遇有暴力反抗并危及保安人员安全时,保安员依法有权使用规定的防卫器械进行自卫,但应以制服对方为限。

3、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五条

保安人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维护厂区的治安秩序,保护厂区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2、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严格履行保安职责。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作风正派、文明执勤,严格依法办事,不得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包庇纵容坏人,不得滥用职权。

4、法律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六条

管理工作既是行政工作,又是重要的政治思想工作。它贯穿于保安员执勤训练,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是加强保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部门领导和分管副总必须加强对管理教育工作的领导,提高认识,切实把对保安员的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第七条

坚持从严治队的方针。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赏罚分明,保证规章制度具体贯彻落实。培养优良作风,防止事故,巩固提高保安人员的战斗力。

第八条

认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激发保安员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凝聚力。提高政治觉悟,坚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国家法律、法令,认真执行保安人员守则,增强法制观念,大力提倡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第九条

教育所属保安人员,认真熟记和履行职责,精通本职业务。班长要熟悉所属人员的.基本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动群众共同搞好管理工作。

第十条

讲究领导艺术,注意管理方法,坚持疏导方针。因人施教,因势利导,待人平等,处事公道,严格管理。循循善诱,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实施科学管理。

第十一条

搞好批评教育,定期进行作风整顿;坚持训管结合,理论联系实际,把纪律作风贯穿到教育训练、日常生活和完成各项任务中去。从大处着眼,点滴入手,常抓不懈。使保安队伍养成令行禁止、整齐划一、遵章守纪、奋发向上的优良作风。

1、严禁保安员执勤着装不整齐,不按规定着装,佩带不全。

2、严禁保安员当班时看阅书报小说,玩游戏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禁保安员值班时打瞌睡或聚众聊天嬉闹。

4、严禁饮酒执勤。

5、严禁交接班不清楚未经主管批准私自请人顶班,私自留宿他人。

6、严禁非法扣留他人证件及物品或接受他人的钱物。

7、严禁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中临阵脱逃或视之不理。

8、严禁违反保安器材、消防器材的操作规定或转借。

9、严禁无故不参与保安会议培训,学习训练及集体活动。

10、严禁拉帮结派、搞不团结、顶撞上级。

11、严禁未经批准缺勤和擅离岗位或请假不按时归队。

12、严禁招惹或教唆他人参与社会聚众打架、斗殴、抢劫等违法活动。

13、严禁隐瞒不向上级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可能造成的后果。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带头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正常生产及员工安全。

第二条门卫乃公司对外接待的窗口,门卫人员应特别注重自身形象,待人接物做到文明礼貌,工作场地保持清爽、整洁。

第三条一切外来机动车辆出厂门,要主动接受检查,凡未做到者,门卫有权处以50元以上罚款。

第四条上班时间概不会客,如有特殊情况,门卫负责请示,批准后可在门卫接待室会客,但时间不宜过长。

第五条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决不允许替他人打卡。如发现,门卫必须立即制止并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公司将处以10—50元罚款,员工外出必须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凭出门证或假条出门联方可出厂。

第六条门卫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工作岗位,按时锁门、开门,每晚巡视厂区不得少于三次,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第七条密切关注车间上、下班人员动态,对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如:在车间吸烟、将不良品扔出窗外、上班时间打架闹事、吃东西、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应立即制止,并上报公司领导处理。

第八条严禁无关人员在门卫室逗留和闲聊。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为防止外来破坏分子的侵入,确保小区住户的人身财产安全,为住户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

3.1质量手册第4.8、4.9、4.10、4.11、4.13、4.14章。

3.2iso9000标准第4.8、4.9、4.10、4.11、4.13、4.14章。

4.1保安服务部主任负责小区保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4.2保安员负责小区日常保安的具体工作。

5.1建立制度:。

5.1.1保安服务部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及小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保安员工作规定》及内务、军训和应急情况处理规定。

5.1.2根据保安员日常保安服务工作,制定保安员的工作检查和考核办法。

5.2保安队队长工作程序:。

5.2.1保安队队长制定保安工作、班次、军训、内务、保安巡逻路线、警械警具的配备和应急情况的处理。

5.2.2每日晚上组织保安工作讲评。

5.2.3根据制定的各种规定,检查保安员的工作,做好每月的保安工作考核。

5.2.4保安队队长对交来的捡拾物品,要将物品如实填写在《捡拾物品登记表》,并按《捡拾物品处理办法》保管和处理捡拾物。

5.3保安队班长工作程序:。

5.3.1保安队班长依据保安队队长的班次安排,分配每班上岗人员,并按时轮换。

5.3.2保安队班长负责本班上岗人员工作质量检查。

5.3.3协助保安队队长做好每日保安讲评和月考核。

5.4.1保安员依照各岗位的工作规定,在上岗执勤期间严格执行。

5.4.2保安员随时接受保安队队长、班长的检查,一切行动服从队长、班长的指挥。

5.4.3保安员的军训、内务工作均执行工作指引的`规定。

5.5应急情况的处理:。

5.5.1发现不法分子有犯罪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将其抓获,扭送公安部门,及时报告上级领导,保护好现场、受害者(有伤立即送医院),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5.5.2发生火灾时,执行消防管理程序(ej-qp4.2)。

5.5.3遇周界报警器鸣响后,应立即赶赴指示区,对指示区周围要仔细勘查,发现可疑人,立即查问,发现可疑物品立即报告,并作好记录。

5.5.3.1对周界报警系统应定期保养,执行《红外线报警系统的保养》。

5.5.3.2周界报警系统北路由于建起宿舍区高过小区围墙,弥补墙矮不足,另由于该系统超负荷用电,经公司同意北路停止使用。

5.5.4防汛期及发生突发事件,配合工程维修部做好防汛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5.6捡拾遗失物品参见《捡拾物品处理办法》(ej-wi-qp4.1-05)。

5.7警具的配备、管理及检查:。

5.7.1保安队队长按《警械警具的使用及检查规定》,每月检查一次警械警具的完好状况,并在《保安警械警具检查表》上登记,已损坏的警械警具应及时更换。

5.7.2保安队队长负责为保安员的配备警棍、手电及对讲机,在《警械、警具配备登记表》上记录。

6.1《保安服务工作规定(一)》ej-wi-qp4.1-01。

6.2《保安服务工作规定(二)》ej-wi-qp4.1-02。

6.3《治安应急措施》ej-wi-qp4.1-03。

6.4《警械、警具的使用管理规定》ej-wi-。

qp4.1-04。

6.5《捡拾物品处理办法》ej-wi-qp4.1-05。

6.6《保安巡逻登记表》ej-qr-qp4.1-01。

6.7《保安门岗交接班登记表》ej-qr-qp4.1-02。

6.8《保安查岗查哨登记表》ej-qr-qp4.1-03。

6.9《保安员考核表》ej-qr-qp4.1-04。

6.10《应急情况登记表》ej-qr-qp4.1-05。

6.11《保安内务检查表》ej-qr-qp4.1-06。

6.12《捡拾物品登记表》ej-qr-qp4.1-07。

6.13《保安值班安排表》ej-qr-qp4.1-09。

6.14《警械、警具配备登记表》ej-qr-qp4.1-10。

6.15《保安警械、警具检查表》ej-qr-qp4.1-11。

6.16《报警情况登记表》ej-qr-qp4.1-12。

6.17《会客证》ej-qr-qp4.1-13。

6.18《保安巡逻图》ej-wi-qp4.1-06。

6.19《红外线报警系统的保养》ej-wi-qp4.1-07。

6.20《红外线报警系统保养记录》ej-qr-qp4.1-08。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2.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3.开展保安服务活动时,做到文明、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遵守国家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或撤销备案手续,服从所在地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

5.定期开展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2.保安员一律按规定申领保安员证,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3.依法享有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的权利;

4.要求精通保安服务业务,熟悉法律政策,积极参加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1.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符合有关的产品质量要求。

2.安装监控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使用监控设备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

3.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4.保安人员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5.保安员不得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厂区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6.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不得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不得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7.保安员有权拒绝执行单位的违法指令。

2.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

3.接到消控指令或是围墙报警,第一时间奔赴报警现场查看并即时回复记录;

5.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台账,养成遇事记录并报告的工作习惯。

保安服务管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_________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治安、保卫、防火、防盗等。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派遣保安员伍名,具体人员须经甲方确认,保安人员的招聘、录用、劳动关系等相关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二、所派保安人员必须恪守职责,服从双方的管理,双方均可提出给予调换保安人员的要求,一般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三、保安员职责。

1、保安员要严格遵守《保安员守则》的规定,忠于职守,责任心强,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的“四防”工作。

2、严格按规定着装,佩戴保安标志和上岗证件,注重仪表仪容。着装整齐,值班时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嬉戏打闹,不准看书报、吃零食,不准听收录机及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保持门岗内外清洁卫生。

3、坚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讲脏话。处理问题时要讲原则,态度和气,不急不躁,以理服人,遇到争执不下的时候,可向客户汇报。

4、严格交接班制度,下班不接,上班不离。交接班时,应明确任务和上一班遗留问题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5、做好来客登记及联系工作,做好考勤监督与信件收发工作,不准私拆单位及个人的信件;不准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

6、必须牢记火警、盗警和直属上级领导的电话号码和无线电通讯呼号,以备急用。

7、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对违反甲方制度的保安员,如情节较轻且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经甲方提出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更换人员;如造成了甲方的经济损失,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

8、每日认真填写保安执勤记录表,在甲方需要时及时提供。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应为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住宿、就餐及相应的办公值班用具。

2、负责对保安人员进行单位规章制度的教育;。

3、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进行现场指挥和按保安值勤安排表安排值班;如需安排值勤安排表时间外加班的,则加班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保安人员。

4、甲方对乙方保安人员提出的安全保卫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应予以重视,为共同搞好本合同约定的区域内安全保卫工作创造条件。

5、所派保安员,每人每月_________元,队长工资一名为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在三天内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二年的保安服务费,合计_________元整。本收费未包括国家法定十天休息日加班工资,如甲方要求保安员加班,则加班费由甲方直接按国家规定发放给加班保安员。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30以上,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并经甲方确认的保安人员上岗,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基本情况。

2、保安人员实行统一着装,服装由乙方提供。

3、乙方所派出的保安人员在派驻之前必须经过正式医院体检,确保保安人员没有不适宜保安工作的任何疾病。

4、乙方负责对保安员进行治安、保卫、防火、防盗等岗前培训,且培训合格,定期对保安员进行岗位再培训,不定期进行督查。

5、如保安人员因病或其它原因缺勤,乙方负责及时安排其他保安人员代替,如甲方对所派人员不满意并提出正当理由要求换人,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7天内换人,直至甲方满意。

6、为保安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如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遭受意外伤害,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在举证等程序上给予配合。

7、乙方保安人员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和范围内为甲方服务而造成的人身伤害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合同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如到期双方对原订合同无异议,视作合同延期,延期期限为_________年。

六、赔偿条款。

在合同期间,并在合同规定责任区,因乙方所派保安人员失职,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和在甲方责任区内的人员人身伤害,乙方将按照下列条款进行赔偿。每次事故赔偿金额最高为壹拾伍万元,其中包括人身伤害最高赔偿伍万元,一年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伍拾万元(私人物品不在赔偿范围内)。

1、事故发生后,甲方应该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事故发生后,甲方或乙方保安人员(以先发现者为准)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知乙方。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导致乙方无法对事故原因进行合理查勘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对因未及时通知导致乙方无法核实损失情况,乙方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3、不在乙方服务时间和区域内,或因甲方自身存在安全隐患,并经乙方提出整改建议后,甲方没有采纳或落实而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不予赔偿。

4、如双方对赔偿金额有异议,经协商无效,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赔偿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并按同类财产的重置价格为基础,按会计制度使用年限折旧后来确认,乙方在70天内履行赔偿义务。

6、解决纠纷方式:如本合同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方面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7、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则另一方可要求合同管理部门给予调解或仲裁。

8、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9、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一、安全安全是物业管理服务的第一需求,也是保安服务的第一需求。

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树立积极防范的态度,不断提高自身安全防范的能力,配合公安部门和当地政府做好治安、消防工作,努力使业户有一个安全的工作与生活环境。

二、有序在物业区域里,业户不仅需要物业的设备设施运行有序,也需要往来的人流、车流有序。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时,更需要保安人员忙而不乱,及时有序地应对,及时妥善地处理。

这种安全有序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必将给业户带来一种舒适的感觉。

三、亲情物业管理的保安服务对偷盗与破坏者来说是一种威慑力量、一种障碍,但对业户与社会公众来说应充满亲情。

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人员应像管家一样爱护业户与业户的财产,为业户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让业户有“远亲不如近邻”的感觉。

四、形象保安服务是物业的`第一印象,好的物业保安服务、整齐的保安队伍、优秀的保安人员能提高物业的档次,使业户有安全感。

不仅如此,保安服务形象带能增加物业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使物业保值增值,使物业管理公司得到良好的口碑。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若发现下位法与上位法相抵触,应当依据上位法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怎样写公司管理条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公司管理条例5篇,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经理和主管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经理店长进行审核;。

3、总经理或店长批准。

第三节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元:

1、随意吐痰,丢纸屑果皮者;。

2、早会迟到者;。

3、营业时间内聚众聊天、看小说、吃零食、打瞌睡、抄写非公事文件者。

4、岗位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5、当班期间未佩带工牌、未穿着制服、衣冠不整者、前期部门示未化淡妆者;。

6、礼仪、称呼不规范者(包括对主管、摄影师、化妆师、设计师的称呼);。

7、填写各种工作表格不认真、漏填者;。

8、当班期间当众化妆,修剪手、脚指甲者;。

9、打卡后吃早餐者;。

10、下班后自己工作岗位未整理者。包括整理卫生、关闭电脑、空调等。

11、未按公司规定使用公司设备者。如电脑等。

12、上下班忘记打卡者。(须有主管开单证明确有准时上下班)。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20元:

1、未经许可而无故不列席公司会议者;。

2、未经许可而私自带人进入工作场所者;。

3、离开工作岗位未办理代班手续者;。

4、安排任务未及时完成者;。

5、窜岗、随便进入其它部门工作室者。

6、上班时间吵闹、大声喧哗而不听纠正者。

7、利用公司设备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者。

8、上班时间洗头洗自己私人衣服等。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50元:

1、未经主管同意外出者。

2、态度恶劣,傲慢,不接受管理,当众顶撞上司者。

3、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人事件者。如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

4、在顾客面前吵架、说粗话有损公司声誉形象者。

5、服务态度欠佳,经顾客检举属实者。

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7、出席各种会议或者工作,代他人签到者,如代打卡。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0—500元:

1、与顾客或员工发生斗欧吵架事件者,由部门主管根据情节作出处理。

2、工作未交接清楚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私拉电源影响公共安全、公司正常作业者。

第十三条有以下行为者,做记过或开除处分:

1、利用私人对公司不满,煽动员工情绪制造事端者。

2、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职务调动者。

2、在外散布谣言,制造事端,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者。

3、泄露公司营业机密,如效益,拍照对数,促销计划与发展营运计划严重者。

第十四条有以下行为者视情觉严重报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私自偷取公司产品(包括毛片、加洗、压膜、复制光盘等)与顾客产生交易者。

2、盗取、偷窍顾客、同事、公司财物者。

3、盗取、泄露公司内部高级文件、机密者。

第四节考勤制度。

第十六条忘打卡每人次处于二元处罚,以每一次递增一元。(即第一次忘记打卡二元,无次忘记打卡三元,三次四元以此例推)。

第十七条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分钟三元扣罚,每月迟到超过五次在原有处罚上在扣除100元。

第十八条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时不办理任何手续,作旷工处理。旷工按三倍扣除当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公司将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考勤工作由会计负责,考勤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

第二十条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在发工资前应进行仔细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计算工资。

第二十一条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前前台领取统一公文,正确填写,报有关主管签字后,然后在急时送回前台。

4、员工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经理(主管)批准,超过三天者须报总经理批准;。

5、部门经理(主管)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7、如请假必须提前一天进行申请;如有突发事可以在8点之前打电话。8点之后无效。

10、因某些原因想辞职的,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签字后生效。签字时间往后推30天才可以正式辞职。

(以上规章制度全体员工签字即日生效)。

根据省关于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做好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通知和杭州市、临安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教科书循环使用管理办法。

1、教科书循环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节省能源,提高教科书的使用效益,培养学生勤俭节约品质。实行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包括:小学《科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杭州市规定地方课程中的《我与杭州》。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学生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教导处要组织宣传循环使用教科书的意义,相关学科的任课教师负责实施,班主任协助任课教师做好宣传教育。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2、开展爱书保洁活动。要求学生包上书皮、尽量保持新书原貌,不影响下一届学生的学习;体育课后要洗手,有些学科的教科书不提倡每天放在书包里带回家。在新书封底张贴使用者姓名专用签字纸。完好率在75%以上。

3、建立用书名册,登记报废并上报教育局。总务处负责教科书的收交、清点、保管、发放和上报统计以及赔偿办理。保证学生开学时人人有书用。新旧书发放体现公平性。

4、教导处和总务处在学年末将各学科教科书使用情况及时公布,并向校长室递交奖励方案。

一、班级成员义务。

1.遵守国家、学校关于中学学生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以此作为日常行为的准则。

2.每位同学应热爱班级体,支持班级的工作,积极参加班里组织的各项活动。

3.每位同学应在日常的集体生活中,行动上做到团结友爱、礼貌待人、富有同情心、积极向上。

4.个人生活上,每位同学应做到起卧有时、讲究卫生、合理安排时间、不沉迷于上网、拒绝赌博、酗酒。

5.学习方面每位同学应积极努力,互帮互助,取长补短,按时按量完成学习任务。

6.出勤方面:每位同学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7.考试考查方面,要求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作弊,不帮助他人作弊,诚实信用。

二、班委会组织制度。

班级内部设班长,团支书,副班长,学习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五名小组长,五名课代表共15人,班委必须以身作则,一切言行听指挥,一切行动作带头作用,对于一切考勤应该真实反映。各施其责,相互协调,共同完成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班级会议制度。

周会制度:每周定期召开班委会一次,班长,副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参加,必要时扩大到小组小组长。会议由班长主持,总结班级近期工作,提出解决出现问题的方案,并研究布置下期工作。周会的考勤及记录由学习委员负责,并将结果和出勤状况记录在班级日志本上。

班会制度:每周定期召开由全体同学参加的班会,进行班级活动的布置和总结,并且陈述班级其他的相关事情。同学们可畅所欲言。会议记录由学习委员负责,副班长进行班会考勤。

四、班费管理制度。

本班班费由班主任统一收取和管理,具体收支都应记录在案。学生采购物品时至少两人,班主任不涉及采购工作。采购人员凭发票到班主任处报销。班费的使用原则是节约,高效,公开,随时随地接受班级同学监督。

五、请假制度。

需要请假的同学,请假需由班主任批准生效,两节课以上必须由家长同意后方可生效。所有请假同学必须写请假条,注明请假原因和时间,请假条由班长统一保管,并记录在册,学期末进行销假处理。其余活动请假按各细则规定。

六、班级计划总结制度。

每半学期,班委分别拟出本班学习工作计划,上交班主任审阅后方可执行。班长负责收集和整理班级材料,制定班级资料库,在期末进行大结。

七、班级活动制度。

同学们应本着主人翁的`意识积极参加以班级为名义的各类活动,由小组长进行活动的考勤,同学们的出勤将直接影响考评的结果。每次活动相关委员和班长应到场,做好班级活动的组织和记录总结工作。

八、班级卫生检查制度。

由生活委员安排每天的值日,每个月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全面卫生大清洁,积极督促同学搞好卫生工作,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检查结果在班级日志和宣传栏上进行公示。

九、班级财产制度。

由班费购进或学校发放等划归班级使用的物品均属班级财产,班级财产属全体同学,由专人看管。购买的体育用品由体育委员负责保管。班级财产如因个人过失等造成物品损坏,应由当事人进行赔偿。

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制度。

为了更好的督促同学们的学习生活,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两部分组成,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考试成绩是所有班级有记录的考试成绩的平均数,占总成绩的50%,平时表现由班主任评定,占总的50%,主要包括同学们平时的考核表现,由班委记录向班主任报告。

目的:为加强管理,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提高生效率,进一步规范管理和控制生产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从分配,遵守纪律。

车间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5分钟到车间,班组长必须提前10分钟到车间做生产准备工作。

二、工作时间不准闲聊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如大吵大叫、嘻笑、看书、看报、听歌、打电话、玩游戏等。

三、每班工作情况必须如实上报。

不得假报或虚报、少报现象,一经查实后果自负,以欺骗公司钱财定处,视情况轻重作有效处理。严重者送当地执法机关或开除处理,轻者按《工厂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四、工作有序,必须安全操作,保质保量和超额完成任务。

必须按照《作业指导书》和作业标准进行操作。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便改工艺,如有不按规定作业者一切后果自负。

五、团结互助,发杨团体精神。

决不允许说三倒四、拉帮结伙、诽谤他人,否则按规处理。

六、严格遵守“6s”管理。

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

七、上班离岗管制。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和随意换工种,如有事离岗要经批准和带离岗证同时必须在《离岗登记表》上做好离岗登记如(离岗原因、时间等)。

第一节餐厅日常工作制度。

一、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按规定着装,保持良好形象。

三、工作中不准嬉笑打闹,不准聊天、干私活、吃零食、看电视、打手机。

四、不准与顾客发生纠纷。

五、工作中做到“三轻”(动作轻、说话轻、走路轻)、“四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六、工作中按规定用餐,不准吃、拿出售的成品。

七、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请假,按服务区《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执行。

八、爱护设施、设备,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九、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第二节餐具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具经消毒后必须存放在保洁柜内。

二、员工不准私自使用餐厅各种餐具。

三、保洁柜内不得存放个人餐具和物品。

四、餐具要干净、卫生,无手印、水迹、菜渍、灰尘。

五、经常检查餐具的完好状况,对残损餐具要及时更换。

第三节餐厅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服务人员必须有本人健康证明,持证上岗。

二、按规定着装,工作服必须干净,无污渍。

三、工作时不许戴首饰和各种饰品。

四、工作前按要求洗手,始终保持手部清洁。

五、不准在食品区或客人面前打喷嚏、抠鼻子等。

六、上班前不准吃异味食品,不准喝含酒精饮料。

第四节餐厅设施设备保养制度。

一、餐厅的设施、设备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保养。

二、保温台每班要及时加水,避免干烧情况发生。

三、定时清洗空调虑网。

四、调整保温台温度要轻扭开关,避免用力太猛,造成损坏。

五、保温台换水要先关电源,后放水,再清除污垢。

六、对设施、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餐厅主管。

第五节后厨日常工作制度。

一、检查工具、用具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二、按岗位要求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三、爱护公物,不吃、拿后厨食物及原料。

四、值班期间保管好后厨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后厨。

五、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后厨的设施、设备食品原料的安全。

六、遵守工作纪律,有事提前一天请假。

七、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及保安服务监管工作需要,现对公安机关执行《条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一、关于保安服务公司主要管理人员范围问题。《条例》第八条第二项规定,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这里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关于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保安师资格证问题。《条例》第八条第二项规定,拟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办法》第九条进一步明确规定,拟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保安师资格。在全国保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始后,将对在任的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全国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核发保安师资格证书。

三、关于拟任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治安保卫或者保安经营管理经验问题。《条例》第八条第二项规定,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有关业务工作经验。《办法》第九条规定,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军队、公安、安全、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这里的“治安保卫”工作经验是指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从事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是指在保安服务公司中曾担任经营管理领导职务的工作经历。

四、关于直辖市公安机关直接受理设立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保安培训单位申请的审核审批时间问题。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条例》第九条和《办法》第三条规定,直辖市公安机关直接受理设立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保安培训单位申请的,应当在20日内审核完毕并作出决定;在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五、关于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国有投资主体数量问题。《条例》第十条规定,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由国有资本独资设立,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51%以上。这里所称的国有资本可以由多个国有投资主体持有,但其中一个国有投资主体持有的股份应当占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

六、关于公安机关所属院校、社团和现役部队设立保安服务公司问题。根据中央对军队、武警和政法机关进行清商的文件精神和公安部有关规定要求,公安机关所属院校、社团和现役部队不得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活动。

七、关于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跨区域开展保安服务活动的'备案问题。《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因本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而跨市(地、州、盟)开展保安服务活动的,应当将保安服务情况向当地市(地、州、盟)公安机关备案,当地公安机关应当接受备案,并纳入监管。

八、关于单位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备案范围问题。根据《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自行招用的直接从事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和秩序维护等安全防范工作并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的人员,应当纳入公安机关备案范围。

九、关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申领保安员证问题。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保安服务工作要求,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发给保安员证。

十、关于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认定问题。根据《条例》第二条规定,保安服务包括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这里的“安全技术防范服务”主要是指利用安全技术防范设备和技术手段,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入侵报警、视频监控,以及报警运营等服务。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1)门卫值勤服务提供规范。

a、每天按时开启和服务大门。

b、值勤时站立姿势规范。

c、对问询人员询问的`问题,要准确回答所提问题。

d、外来车辆来访,指挥停车及指引人员进出大楼方向。

e、无关车辆一律谢绝进出或停放。

f、在值勤中发现顾客有困难要及时提供帮助,对有生理残疾的顾客要主动提供帮助。

(2)安全巡视人员服务提供规范。

a、在每天巡视中要仔细检查各类设施和门窗等安全设施,发现故障或设备运行异常要及时报告相关人员或负责人。

b、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是否过期。检查是否缺少消防器材。

c、对巡查中发现的可疑情况和可疑人员要进行情况追踪和汇报。

d、每天对巡查情况要进行记录。

1、提高警惕、安全防卫2、发现火警及时扑救,避免发生火灾。

1、站立姿势规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案2、《消防管理条例》及时疏散人员咨询提供各类咨询面带微笑、回答正确,提供各类帮助。

巡视不间断巡视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和安全防护发现故障和安全隐患立即与相关人员联系,。

保安服务管理协议

保安从生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崩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调。保安服务管理协议是怎样的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安服务管理协议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为规范管理保安服务项目工作,确保服务质量,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

规章制度。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信守。

一、协议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如需续签的,经双方协商后,于到期前一个月签订新协议。

(一)甲方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后,项目管理人根据客户单位要求,组织人员、装备,合理安排、分派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门卫、巡逻、守护、安全检查等保安服务。

(二)严禁乙方以保安服务工作各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有权监督管理保安的各项工作。

四、乙方责任及权利。

(一)凡是客户单位需要提供人防服务的,乙方必须在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后,方可派驻保安员进驻,具体执行保安服务工作。在开展保安服务管理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劳动合同。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乙方负责下属保安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未按时、按规定为保安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的,所有责任及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乙方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保安服务工作无关的其他行为。

(四)乙方负责计发保安人员工资,并承担未按时、按量发放保安员工资的风险及责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乙方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保安服务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规定的最低薪酬标准。

(五)乙方承担因管理不善而产生的所有风险,并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

(六)乙方保证其属下业务均在符合法律、法规,符合本协议范围内进行。

(七)负责承担在保安服务过程中因管理不善产生赔偿责任。

(八)保持客户单位、保安队伍的稳定。若乙方在提供保安服务的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客户单位流失的,除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协议生效规定。

(一)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年。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注:本协议后附所有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_________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包括治安、保卫、防火、防盗等。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派遣保安员伍名,具体人员须经甲方确认,保安人员的招聘、录用、劳动关系等相关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二、所派保安人员必须恪守职责,服从双方的管理,双方均可提出给予调换保安人员的要求,一般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三、保安员职责。

1、保安员要严格遵守《保安员守则》的规定,忠于职守,责任心强,积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的“四防”工作。

2、严格按规定着装,佩戴保安标志和上岗证件,注重仪表仪容。着装整齐,值班时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嬉戏打闹,不准看书报、吃零食,不准听收录机及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保持门岗内外清洁卫生。

3、坚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讲脏话。处理问题时要讲原则,态度和气,不急不躁,以理服人,遇到争执不下的时候,可向客户汇报。

4、严格交接班制度,下班不接,上班不离。交接班时,应明确任务和上一班遗留问题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5、做好来客登记及联系工作,做好考勤监督与信件收发工作,不准私拆单位及个人的信件;不准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

6、必须牢记火警、盗警和直属上级领导的电话号码和无线电通讯呼号,以备急用。

7、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对违反甲方制度的保安员,如情节较轻且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经甲方提出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更换人员;如造成了甲方的经济损失,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

8、每日认真填写保安执勤记录表,在甲方需要时及时提供。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应为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住宿、就餐及相应的办公值班用具。

2、负责对保安人员进行单位规章制度的教育;。

3、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进行现场指挥和按保安值勤安排表安排值班;如需安排值勤安排表时间外加班的,则加班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保安人员。

4、甲方对乙方保安人员提出的安全保卫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应予以重视,为共同搞好本合同约定的区域内安全保卫工作创造条件。

5、所派保安员,每人每月_________元,队长工资一名为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后,在三天内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二年的保安服务费,合计_________元整。本收费未包括国家法定十天休息日加班工资,如甲方要求保安员加班,则加班费由甲方直接按国家规定发放给加班保安员。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负责向甲方推荐30以上,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并经甲方确认的保安人员上岗,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基本情况。

2、保安人员实行统一着装,服装由乙方提供。

3、乙方所派出的保安人员在派驻之前必须经过正式医院体检,确保保安人员没有不适宜保安工作的任何疾病。

4、乙方负责对保安员进行治安、保卫、防火、防盗等岗前培训,且培训合格,定期对保安员进行岗位再培训,不定期进行督查。

5、如保安人员因病或其它原因缺勤,乙方负责及时安排其他保安人员代替,如甲方对所派人员不满意并提出正当理由要求换人,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7天内换人,直至甲方满意。

6、为保安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如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遭受意外伤害,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在举证等程序上给予配合。

7、乙方保安人员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和范围内为甲方服务而造成的人身伤害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合同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如到期双方对原订合同无异议,视作合同延期,延期期限为_________年。

六、赔偿条款。

在合同期间,并在合同规定责任区,因乙方所派保安人员失职,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和在甲方责任区内的人员人身伤害,乙方将按照下列条款进行赔偿。每次事故赔偿金额最高为壹拾伍万元,其中包括人身伤害最高赔偿伍万元,一年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伍拾万元(私人物品不在赔偿范围内)。

1、事故发生后,甲方应该尽力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事故发生后,甲方或乙方保安人员(以先发现者为准)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知乙方。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导致乙方无法对事故原因进行合理查勘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对因未及时通知导致乙方无法核实损失情况,乙方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赔偿责任。

3、不在乙方服务时间和区域内,或因甲方自身存在安全隐患,并经乙方提出整改建议后,甲方没有采纳或落实而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不予赔偿。

4、如双方对赔偿金额有异议,经协商无效,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赔偿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并按同类财产的重置价格为基础,按会计制度使用年限折旧后来确认,乙方在70天内履行赔偿义务。

6、解决纠纷方式:如本合同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方面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7、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则另一方可要求合同管理部门给予调解或仲裁。

8、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9、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协商原则,结合保安工作的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偿和相互支持的精神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由乙方向甲方派出名政治思想、军事技术、执勤能力好的保安人员,在甲方的直接领导下,维护甲方正常工作秩序,预防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1、执勤地址:

2、执勤时间:

3、费用标准:公司统一收费为每人每月元整。

4、执勤范围:。

第二条甲方责任。

1、保安期间,甲方应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其中,现金支票、有价证券等按财经制度管理存放,个人物品自行管理。大力配合乙方共同搞好保安工作。

2、甲方要保证合理、合法地安排使用乙方派往人员,要认真按照双方协商决定的责任范围内执行,对超出责任范围的工作,甲方应书面向乙方提出,不得随便支使队员做与合同无关事项,对超出部分的责任和时间,甲方应适当给予上岗队员的生活补贴和增加合同内容。

3、甲方在使用保安期间,应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和处理解决因保安工作出现的一切问题。乙方领导要经常到甲方被保场地检查合同规定范围的安全防范工作,对甲方被保场地及重要部位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隐患,由甲乙双方商讨整改,消除漏洞和隐患,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按乙方要求整改的,因此而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甲方在保安期间,根据保安工作情况需要,应给予保安员提供必备的住宿和工作条件,提供联系电话,承担该话机每月元的通讯费,超支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协商合同规定派往保安人员、受公司委派人员要维护甲方正常办公、施工等秩序,搞好治安防范,对守护目标内出现的治安事件应采取必要措施积极制止,对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火警等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好现场,同时向甲方负责人(保卫部门)报告。若发现现行违法犯罪分子,抓获后应扭送甲方有关部门处理。

2、乙方负责对派往的保安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管理教育,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甲方领导和保卫部门负责人有权对保安人员执勤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若有不称职的保安人员,经教育不改者,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保持合同总的人数不变,乙方应予积极配合,原则上乙方派往保安人员实行半年或一年换制度,应甲方要求也可提前或延长轮换期限,队员轮换后的工作安排由乙方按相关的制度执行。

3、乙方保安在执勤时,应着装整洁,仪表端正(必须统一着装、扎腰带),要有礼节、礼貌,做到依法执勤和文明执勤,严禁酒后上班。

4、乙方派往保安员应先交待合同责任范围和纪律要求,指定专人具体管理和协调甲乙双方有关事宜。

5、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保安人员,若因为维护甲方利益而因公伤亡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乙方保安员如因违章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本人负责。

6、乙方执勤人员的所有服装由乙方自行解决,警械及通讯器材结合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派出的保安人员。

第四条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根据合同协商决定,乙方按时间规定派往保安员名,甲方按费用标准,从合同签字之日起支付乙方保安每月元。

第五条免责条款。

1、在保安执勤时间,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雷电、争、洪水等)所造成的甲方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在保安期间,保安人员因工伤亡,导致不能继续覆行保按职责,所造成的甲方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在对乙方派驻保安人员的使用调度中存在失误,所造成的甲方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的原因(不可抗拒或自然因素除外),不能履行合同条款或造成合同终止,甲方除应按保安时间付足实际费用外,另按月保安费的10%补偿乙方。

2、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由乙方按月保安费的10%补偿甲方。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1、管理目标。

(1)确保厂区内无因管理职责引发的重大火灾。

(2)维护好厂区内的公共秩序,控制车辆、货物、人员有效进出。

(3)有预见性地对任何可能危急的安全状况,采取防范措施。

(4)协助厂方总务做好厂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交互式联动治安网络。

(1)在厂区设立流动岗哨,实行24小时值巡逻制。做到每二小时巡视一遍,并记录安全状况及消防设备、公共物品的完好状况。

(2)遇有紧急状况或其他治安需要,保安部透过对讲机下达指令,保安员可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支援。

(3)与当地派出所建立警民共建关系,并商请其警官兼任保安部安全管理指导员,定期与保安部管理人员分析治安形势、特点及防范方法和技能.

3、紧急状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

(1)发生盗窃,抢劫、交通事故、火灾等异常现象时,保安部迅速调集巡逻安全保安员,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控制局面,争取主动。

(2)迅速调动人力,物力,以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3)发生案件时,立即报警并维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破案。

(4)保安部当值主管应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沉着、机智实施处理,并向上级进行报告。

(二)、消防管理。

1、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

(1)工厂负责人负责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3)厂区内其他人员为义务消防员。

(4)日常巡视保安员为兼职消防巡查员。

2、建立各项消防制度。

(1)消防检查制度。

(2)保安巡查员每日检查小区内共公地方的消防安全状况,包括消防设备、动火作业监督、安全用水、用电状况等,检查结果记录在《值班记录表》中。

(3)保安员负责每楼、每层消防安全状况巡视,每两小时巡视一遍,填写《巡查签到表》,并将状况上报领班。

(4)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消防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做到隐患但是夜。

(5)发现厂区存在消防隐患,应向厂方总务发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三)防火措施。

1、严禁宿舍区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电器线路需维修时及时通知工程人进行维护。

2、严禁在厂区内烧废纸、杂物,严禁吸烟或燃放烟花爆竹等。

3、严禁私自改变、拆除、封堵消防设施的通道。

4、不准在楼道、消防通道设立仓库,堆放杂物,阻碍通道。

5、公共场所严禁使用可燃性装修材料,室内使用可燃性材料要严格控制,并加以处理。

(四)消防知识培训。

1、用宣传栏等消防宣传途径对厂区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2、管理公司每月检查一次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认可。

3、在安全消防活动日查出的安全、消防隐患,由各组自行在活动记录中登记并整改。

4、专、兼职消防员在上岗前务必理解消防常识的消防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任职。

(五)消防设备管理。

1、管理中心负责建立消防档案。

2、保安部对各种消防设备的设施的标识进行设计,编制〈消防设备标识登记〉。消防设备标识由管理中心经理指定人专实施,并在各项安全检查中作为检查资料。

(六)消防演习。

1、厂区内每年至少组织一到二次消防演习,具体办法和资料参见由管理中心每次制定的〈消防演习方案〉。

2、消防演习后,保安部主管编制〈消防演习报告〉。对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纠正并验证其结果。

(七)车辆管理。

1、厂区停车场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由厂区保安巡逻员工负责管理,确保车辆能够随时进出、停放。

2、对进出厂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无乱停乱放现象。

3、车辆进入:车辆进入停车场一停二慢,务必服从保安员的指挥和安排,取得保安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4、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时务必服从保安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持续适当距离,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务必锁好车门,调整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保安员应指挥车辆停放,查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破损,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的按交通乱停放车辆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驶离: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保安员交回停车卡,保安员核对牌号相符,收回停车卡方可驶离。

6、保安员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离开,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对车主的合理要求应给予满足。保安员交接班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核实停车场车辆内登记记录相符,并签字交接。

7、厂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二、保安岗位设置。

(一)人员编制。

总人数:15人。

主管:1人。

领班:2人。

队员:12人。

(二)岗位安排(分早班和晚班)。

1、领班:1人。

2、厂区正门岗:2人。

3、厂区后门岗:2人。

4、厂区巡逻岗:1人。

5、例休:1人。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