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同意转专业的通知大全(14篇)

小编: 雁落霞

在学校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角色和责任,我们需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在这里,小编为大家准备了一些学习方法和技巧,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山东专业类学校高考志愿模式变化通知

以前的志愿模式下,部分考生因不服从院校的专业调剂,而被投档院校退档。“专业(专业类)+学校”取消了专业调剂,考生不必担心被调剂到不喜欢的专业了,考生也因此不会存在“因不服从专业调剂而退档”。

另外,

“专业(专业类)+学校”的模式仍然是平行志愿,与原来院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相比,仍然有一些共同的规则。

第一,平行志愿投档原则都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先从最高分(位次)考生开始,依次检索和投档。“专业(专业类)+学校”的平行志愿,是从高分考生开始,依次检索,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专业类)为志愿单位投档。

第二,志愿顺序对考生有先后之分。对考生来说,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位次、志愿顺序进行。计算机对考生所填报的96个志愿依次进行检索,先检索第1个志愿,符合条件就投档,不符合条件立即检索第2个志愿,以此类推。一旦检索到符合条件的志愿并投档,后续志愿立即同时失效。所以对考生来说,精心安排志愿次序非常重要。当然,平行志愿的每一个志愿,对考生来说都是第一志愿,不管被第几个志愿录取都是第一志愿。

第三,平行志愿投档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专业平行志愿均实行一轮投档,考生只有一次投档机会,一旦被投档到其中一个专业志愿,其余专业志愿即失效。即使考生被投档的专业退档,也不会再参与后面志愿的投档,需要在下一次重新填报志愿。

西藏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工作通知

报名条件参照《2016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艺术加试报名。我区设拉萨、昌都、山南、日喀则、那曲、阿里、林芝、西格办和西藏民族大学9个报考点。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6日至20日。

考生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社会考生到户籍所在市地招生办;在校生在就读学校),逾期不再补报。届时,须向报名点交验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报考点备查),领取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户籍审查登记表和各类照顾加分登记表。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http://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注意事项见附件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领取《2017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报名点盖章有效)。

参加本次艺术加试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普通类考生报名,重复报名无效。

(二)准考证领取。

我区艺术加试设拉萨和昌都两个考区,考生自主选择考区。凭有效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地点:拉萨考区为西藏大学艺术学院(纳金校区),昌都考区为昌都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办。考生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12月22日至23日。

(三)参加区外本科层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考生凭登记表参加招生院校艺术加试,相关事宜以院校招生简章为准。

广东做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各考点: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特别是术科考试工作,要按照有利于促进中学素质教育,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考试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各级招生部门和考点必须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宣传,精心组织体育专业术科考试。要切实做到考试组织严密,考场秩序良好,场地器材符合规定标准,评定成绩公正、准确。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考生的法纪教育,坚决杜绝舞弊案件的发生,保证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学校体育专业录取新生的质量。

(一)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1.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政策,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提前招生,考生需参加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文化课试题由国家统一进行命制,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实施。

2.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需由户口所在地市级招生办公室统一编排高考考生号,并与普通高考考生同时办理报考手续。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且选报理科综合的考生,可以兼报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相关体育类专业及对应科类的普通专业。但兼报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相关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的体育术科统一考试和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兼报对应科类的'普通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已被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所兼报专业不再录取。

3.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学业成绩须符合以下要求:文科类考生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

4.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报考对象必须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资格,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已在高校就读的在校生一律不准报考。招生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在考生报名参加考试时,应对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等报考材料进行严格认真核查,特别要在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对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进行验证审核。必要时,招生院校要主动商请有关体育行政部门协助核查运动员等级证书,发现弄虚作假的,应在第一时间严肃处理,取消其报考资格。招生院校未履行资格审查责任的,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取消高校该专业招生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5.文化课考试。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6.体育专项考试。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院校的体育专项考试。招生院校应在规定时间制定包含报考条件、报考手续、专业考试时间、考试实施办法、招生计划安排、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原则和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等内容在内的招生简章,于2017年2月20日前报我院高招处备案后向考生公布。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安排在4月、5月进行,具体时间由招生院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安排。

(二)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

报考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参加全省体育专业术科统一考试,然后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仅限报考语文、外语、理科数学和理科综合)。报考该类专业考生可兼报普通高考理科类专业,填报志愿时间与普通高考其他专业考生相同,但不能在同一批次内兼报。在同一批次内只能单独选择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或单独选择填报普通理科类专业志愿。

报考该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仅限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业水平成绩至少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

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术科的测试和计分按《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术科考试大纲》进行。

(一)体育术科考试由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两个部分组成。赋分比例如下:

基本素质75%。

专项基础25%。

其中:1.基本素质考试(225分),包括100米跑(75分)、立定三级跳远(75分)和原地掷实心球(75分)三项,考生必须参加这三项内容的考试。

2.专项基础考试(75分),包括足球运球绕杆射门、篮球运球绕杆定点投篮、排球隔网定向垫传球、乒乓球左推右攻(发球机发球)和游泳(分蛙、蝶、仰、自由泳4种泳式)共五项,考生按规定任选其中一项进行考试。

(二)体育术科考试采取现场测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300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中每个项目满分均为75分。

(三)体育术科成绩计算办法:

体育术科考试总分=基本素质得分+专项基础得分。

普通高考体育类考生统一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10日,各市考生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报名时间、方式与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相同。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须于2016年12月1-10日先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然后凭高考考生号在国家体育总局和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术科)的报名和考试。

(一)考点设置。

2017年我省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集中考点分项目分批考试。考点设在广州体育学院。联系单位:广州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8024685、38024562、38027983(传真);地址:广州大道中1268号;邮编:510500。

(二)考试组织安排。

1.考试的时间及批次安排。

全省体育术科统考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1月20日。

全省考生按报考项目随机编排考生考试时间,考生的具体报到检录时间及缴交考试费办法另文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及准考证到考点报到和检录,未按时报到并检录的考生禁止参加当年体育术科统一考试。

参加体育术科考试的考生,由所在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进行考前安全教育和考试纪律教育,确保应试考生的安全,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考生所在学校必须指定专门老师督促考生购买考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交通),并告知考生和家长考试中存在的所有意外和风险,以保证考生旅途和考试期间的绝对安全。

2.考试领导小组的建立和职责。

体育术科考试考点要成立考试领导小组,由省招生办公室、考点所在单位领导和主考组成,负责体育术科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宏观政策和成绩的录入等工作,考点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考点要严格执行体育术科考试细则和评分标准,切实组织好体育术科考试。

3.严格挑选和培训主考、监考人员。

考点和各有关院校要积极推荐、严格挑选思想品德好、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报考体育专业的教师作为主考、监考人员。同时,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各项目的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使他们熟悉业务、增强责任感。主考、监考人员要严肃认真、秉公执考。坚决查处弄虚作假、冒名替考、涂改伪造成绩等舞弊行为。凡是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将按《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考场管理。

考试场地按考试项目实行分片和封闭式管理,考生凭计算机自动生成的考试序号,由检录人员使用指纹识别系统进行身份检查并认真核对身份证、准考证等信息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凡因考生错过考试检录时间的,一律不予以补考。考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穿着带有地区(或中学)名称等明显标记的服装,不得携带训练器材进入考试现场,并进行服用兴奋剂的抽检等等。

(三)成绩管理。

为了规范招生考试管理工作,体育术科考试成绩将采用计算机管理,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人员统一录入,并将成绩分市汇总,再下发到考生所在市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

(一)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体育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和投档原则,省招生办公室将按考生志愿顺序,提供档案给招生院校录取,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委员会审批。录取批次与普通文理专业同批次进行,并实行传统志愿投档(即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提供档案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具体招生院校批次情况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文件精神自行确定。各市招生办公室可协助有关招生院校做好宣传、建档、录取等有关工作。各招生院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

各招生院校体育专业都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划进行录取。严禁以该专业名义录取学生,入学后转其他专业学习。

体育类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普通类考生相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身体条件不符合报考体育类专业要求的考生,不得报考体育类专业,心脏及脑部有既往病史的考生,请慎重报考。为确保安全,考生在参加体育术科考试前应到县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心电图及脑电图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决定是否参加体育术科统一考试。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新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8;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到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除上述要求外,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学习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明确刊登,并向考生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要加大力度,切实抓好体检工作。体育考生在入学后,各高校要进行身体条件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除了对弄虚作假的考生进行处理外,还要对体检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如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新的规定,以新的文件和精神为准。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

海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省省级统考的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我们将根据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点,加强考试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考试期间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以方便考生投诉和举报。对考生在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违规作弊事实记入到考生的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将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各市县要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考前要要求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请各市县速将本通知转发本考区各普通高中学校。

附件:1.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

海南省考试局。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1。

各考试类别与艺术类招生专业对应表。

注: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专业,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

附件2。

注:各科类满分为250分。

河南省做好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级招生部门要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宣传普通中专招生的有关政策,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其他人员接受普通中专教育,提高自身劳动素质。要热情为招生学校招生宣传提供服务,努力搭建好学生和学校之间的联系桥梁,让每一个应届初中毕业生了解今年的普通中专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报考途径等情况,不得采取任何手段限制学生自主报考学校。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将计入对各地全年工作的目标考评。

各级招生部门要加强对“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的宣传工作。要在文件中、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媒体上宣传“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公布网址。各招生学校要充分利用“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的宣传功能,在平台宣传专栏发布招生信息,宣传本校优势学科专业和毕业学生就业情况,扩大影响,吸引考生报考。

二、(略)。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在青招生工作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招委会,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

2017年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在青招生报名录取工作从7月10开始实施。为做好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含省外高职院校中专招生)在青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志愿填报。

(一)报名时间:7月10日至20日。考生档案报送时间:7月29日至8月1日。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年龄不限;。

5.家长和考生具有在青户口或居住证。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予报名。

(三)报名方法。

省外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不单独组织入学考试,以中考成绩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考生到户口所在地市(州)、县(市、区、行委)招办报名。报名时携带同底版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贴在《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在青招生报名登记表》上。

(四)填报志愿。

选报省外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要填写《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在青招生报名登记表》,由负责报名工作的市(州)、县(市、区、行委)招办签署意见并盖章。考生还要在“校内其他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同批学校是否服从调剂”栏中明确填写“是”或“否”,不填写者视为“不服从”调剂。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学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学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往届毕业生由乡镇、社区或家长单位负责)对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填写在报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录取。

录取时间为8月5日至7日。相关招生院校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3号)提取考生档案。录取时,严格按照学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并且对填报了服从调剂志愿的志愿内落选生,由省招办调剂投档,由招生学校决定录取与否。

填报省外中等专业学校志愿学生的档案,由市(州)或相关考区招办收集,于8月1日前交到省招办,由省招办向招生学校办理提档手续,招生学校按省招办提供的程序录入拟录取学生信息,交由省招办打印录取审批表(一式3份)。

四、联系方式。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3号。

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普招与会考处。

联系人:项英鹿道红。

邮编:810008。

2017年6月12日。

陕西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通知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市(区)招办及招生院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策及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规定。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招生工作人员,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规范工作管理。各市(区)招办要加强信息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对注册入学的考生严把招生资格审查关,认真审查其中学毕业证书和户籍证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同时,严格执行生源属地管理原则,严禁超范围为其他地区考生办理录取备案手续,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安全有序、平稳顺利进行。

(三)完善服务程序。各市(区)招办要为招生院校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合理安排补录时间。各市(区)补录时间确定后,要报省招办备案。省招办集中录取结束后备案时间为10月24日至28日,逾期不再办理。

(四)严格人员选聘。各招生院校应选派坚持原则、认真负责、熟悉招生政策和业务的工作人员参加录取工作。报到时须持本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到会务组办理相关手续。

(五)准确报送数据。各市(区)在录取报到时,要向省招办报送本市(区)中考考生报考信息库(一式两份,库结构见附件2)及拟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集中录取结束后,于8月24日前报送录取数据库(一式两份,库结构见附件3)。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于10月28日前再次报送最终录取数据库。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

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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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应符合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分别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各地编排准考证号结束后,到报名县(区)领取《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二)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联考报名。

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划分为5个类别:美术类、播音编导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其中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专业目录见附件1)实行全省统考。在陕部属院校及陕西省属院校(以下简称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专业目录见附件2)实行联考。播音编导类实行专业基础笔试统考,招生院校可根据本校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在全省专业基础笔试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表演类专业课(省内招生院校及专业见附件3)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招生院校的同类专业也可自行联合组织专业课考试。

省外院校未包含在我省统考专业目录内的艺术类专业,由招生院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业课校考。

经研究决定,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工作由西安美术学院组织实施,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工作由西北大学组织实施。美术类专业课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安美术学院,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北大学。

1.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统考报名。

拟选择报考美术类、播音编导类的考生,请于2016年12月21日08∶00至23日18∶00使用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完成专业课统考报名及缴费,缴费方式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相同。

2016年12月28日08∶00开始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印专业课统考准考证。

2.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报名。

报考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于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5日登录西安音乐学院网站(/)查询报名安排,按规定程序报名。

3.参加播音编导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先报名参加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笔试统考,考试合格者持《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统考合格证》到招生院校参加专业课校考报名。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4.省内院校表演类专业课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5.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报名时间和地点由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及我省要求确定,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6.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山东组织专业考试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根据艺术类专业的不同属性将其分为:美术类、文学编导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书法类、其他类等10个专业类别(见附件1,附件中未涵盖的专业相关高校须与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商确定专业所属类别,“其他类”仅限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高校个别无法对应另外9个类别的专业使用)。

(一)统考本科专业。

山东省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省统考涵盖的专业,招生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

1.美术类。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2019年高校美术类一般不组织校考;2020年起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2.文学编导类。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211工程高校的文学编导类专业外,文学编导类专业原则上均使用统考成绩,高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

3.未达到山东省2019年美术类专业、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高校组织的美术类、文学编导类本科专业校考。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也不能参加后续投档及录取。

(二)校考本科专业。

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之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2019年仍由各招生高校联合或独立组织专业考试(以下分别简称艺术联考或艺术校考)。各招生高校要严格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设置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未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专业,不得组织专业考试。

(三)高职(专科)专业。

高职(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录取时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专业均使用艺术统考成绩,其他类别的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高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个别无法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确需专业考试,须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在考点安排专业考试。

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通知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全省统考专业成绩数据库由各统考考点以光盘形式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考试院将于2017年1月中下旬在网站开通考生统考成绩查询功能(查询网址:http://)。

(二)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发放。

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由县(区)招生办负责打印盖章并发放给考生。

(三)成绩管理。

省统考考点院校要加强专业成绩的管理工作,仔细核对,确保专业成绩的准确、完整和规范。省教育考试院汇总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后,按照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一)加强艺术类专业考试规范化管理。

各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点要加强试题安全和质量管理,加强裁判(评委)、考务等相关人员名单的安全保密,规范考试操作流程,确保考试安全实施。加强过程管理,考试原则上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加强信息管理,凡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纸质材料应进行原件保存;面试等测试内容应全程录音录像保存;凡经会议确定的结论性内容,应留存会议纪要;保存材料应清晰可辨、时限不得少于4年。

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中要建立由权威专家和教师组成的专业考试仲裁小组,仲裁小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名单按机密级事项管理,同时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委管理;要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教授、行政管理人员组成的专业考试工作组,建立和完善艺术类专业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等工作实施办法。要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艺术类专业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各级招生部门要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统一领导,要针对艺术类考试工作的特殊性,研究细化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相互制约。各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点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密组织考试,强化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选拔和培训,严肃考风考纪。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并加强对报名、考试、评卷、登分全过程监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中学要教育考生遵守报名、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公平竞争。对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查处,对出现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三)加大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公开力度。

各招生院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内容和要求,维护考生及家长的权益;要在各个工作环节实施科学、规范的操作,增强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分的客观性、公正性;要加大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宣传力度,实现社会的有效监督。

做好广东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术科的测试和计分按《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术科考试大纲》进行。

(一)体育术科考试由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两个部分组成。赋分比例如下:

基本素质75%。

专项基础25%。

其中:1.基本素质考试(225分),包括100米跑(75分)、立定三级跳(75分)和原地掷实心球(75分)三项,考生必须参加这三项内容的考试。

2.专项基础考试(75分),包括足球运球绕杆射门、篮球运球绕杆定点投篮、排球隔网定向垫传球、乒乓球左推右攻(发球机发球)和游泳(分蛙、蝶、仰、自由泳4种泳式)共五项,考生按规定任选其中一项进行考试。

(二)体育术科考试采取现场测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300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中每个项目满分均为75分。

(三)体育术科成绩计算办法:

体育术科考试总分=基本素质得分+专项基础得分。

四、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等体育类相关专业考生报名时间与地点。

做好广东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全省体育术科统考时间为:。

全省考生按报考项目随机编排考生考试时间,考生的具体报到检录时间及缴交考试费办法另文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及准考证到考点报到和检录,未按时报到并检录的考生禁止参加体育术科统一考试。

参加体育术科考试的考生,由所在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进行考前安全教育和考试纪律教育,确保应试考生的安全,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地保险公司办理考试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交通),以保证考生旅途和考试期间的绝对安全。

2.考试领导小组的建立和职责。

体育术科考试考点要成立考试领导小组,由省招生办公室、考点所在单位领导和主考组成,负责体育术科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省招生办公室负责宏观政策和成绩的录入等工作,考点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考点要严格执行体育术科考试细则和评分标准,切实组织好体育术科考试。

3.严格挑选和培训主考、监考人员。

考点和各有关院校要积极推荐、严格挑选思想品德好、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报考体育专业的教师作为主考、监考人员。同时,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各项目的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使他们熟悉业务、增强责任感。主考、监考人员要严肃认真、秉公执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替考、涂改伪造成绩等舞弊行为。凡是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将按《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将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考场管理。

考试场地按考试项目实行分片和封闭式管理,考生凭计算机自动生成的考试序号,由检录人员使用指纹识别系统进行身份检查并认真核对身份证、准考证等信息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凡因考生错过考试检录时间的,一律不予以补考。考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穿着带有地区(或中学)名称等明显标记的服装,不得携带训练器材进入考试现场,并进行服用兴奋剂的抽检等等。

(三)成绩管理。

为了规范招生考试管理工作,体育术科考试成绩将采用计算机管理,考试成绩回收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有关人员统一录入,并将打印出来的成绩分市汇总,再下发到考生所在市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

七、录取。

陕西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联考及校考均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市、县(区)招办,统考、联考及校考考点,各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同时,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各类违纪舞弊现象发生,确保艺术类招生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一)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选派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廉洁自律的同志参与该项工作。各市、县(区)招办,各招生院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艺术类招生政策,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执行政策严格,程序规范严谨,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不出纰漏。

(二)承担全省统考和联考工作的院校和校考高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任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组织领导。制定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考试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方案要报省招办备案。

要加强对命题、评卷(面试)和监考等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针对当前考试安全保密的新形势、新特点以及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特殊性,开展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要与所有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涉密岗位要签订保密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专业课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与本次考试组织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责任到岗到人。

专业课考试原则上应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无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实施的考试,其考场应参照标准化考点要求管理。要做好考场视频监控使用前的调试、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其在考试期间可以正常、稳定地使用。所有考场、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回收)场所必须纳入视频监控范围之内,并可实现网上巡查,确保试卷保管和考试期间监控时间不中断,监控范围不留死角,监控录像保存完整。所有考点必须安装、使用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确保所有考场在屏蔽范围之内。各考点要安排专人负责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所有入场考生进行检测,收缴一切可疑无线电信号接收、发射装置及其他违禁物品。

试题(卷、卡)的领取、运送、保管、分发、回收、评卷等环节要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确保试题(卷、卡)的绝对安全。

要加强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务必做到命题、考试、评卷(评分)、登分、统计合成等各个环节规范严谨。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认真审查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严防违规报考、替考。要加强试题、试卷、答卷(答题卡)的安全保密管理,确保万无一失。要严肃考风考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各类违纪舞弊现象发生。

(三)组织专业课校考的院校必须建立和完善报名审查制度,要认真核查考生报名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对报考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还要严格审查其专业课统考合格证(可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我省统考分数线及考生成绩)以及其他有效证件,防止替考或不符合条件者违规报考。

组织校考的院校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我省政策规定,对在报名、考试中发现的违纪、作弊考生,要在校考结束后一周之内将其违纪、作弊事实书面报省招办,这些违纪作弊信息将记入考生的电子档案。

(四)各考点和校考高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在考试工作中,有泄漏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考点和高校应按规定对专业考试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省招办进行后续处理。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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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省省内院校音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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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报送专业课校考合格考生信息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至22日,报送时必须使用陕西省艺术类专业课合格考生信息报送系统(网址:http://),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逾期或以其他方式报送的,不予受理。各院校使用2016年普通院校招生在陕录取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送系统。全部信息通过网络上传结束后,请直接使用本系统打印合格考生名单,由填报人签名并加盖学校招办公章寄送至陕西省招办备案。

报送要求:

1.专业课校考成绩可在本科、高职(专科)层次通用的,必须在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分别报送考生信息。

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院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

2.考生参加多个专业课校考且成绩均合格的,按各专业分别报送考生信息;考生一个专业课校考成绩可在多个专业通用的,则每个专业都要报送考生信息。

3.报送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艺术类校考专业在陕招生计划数4倍。同一学校同一专业的本、专科均有招生计划时,本科合格人数按不超过本科计划数4倍报送,专科合格人数按不超过该专业本、专科计划数之和的4倍报送。因合格生源不足而不编制来源计划的专业,发放校考合格证的人数不应超过4人。

4.各院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建立本校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数据库结构见附件4)。专业代号和专业代号名称必须和网上编制来源计划时对应的专业代号和专业代号名称一致。

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信息而导致考生不能填报志愿乃至影响其录取的,由招生学校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

(二)报送录取规则。

1.在陕招收艺术类专业的省外院校以及西安美术学院和西安音乐学院均须填写“2017年陕西省普通院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见附件5),加盖学校公章后于2017年4月底前传真至029—85360112。

2.录取规则的描述应简洁、清楚,如“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录取”,“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综合分录取必须有综合分计算公式。同一院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

3.录取规则中的“科类”只能填“艺(文)”或“艺(理)”,

不能填写“艺术(不分文理)”。

4.各院校报送的录取规则,必须与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学校招生章程一致。

未按时报送“2017年陕西省普通院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的院校,陕西省招办视其录取规则为“文化课上线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并据此进行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