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现场环保管理制度(实用17篇)

小编: 翰墨

环保工作应该从源头控制,减少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破坏。环保工作中,重要的是实践出真知,以下是一些环保实践的经验分享。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范围的都必须经主管部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特制定此制度:

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2、带电作业。

3、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4、有限空间作业(包括有危险和有中毒、窒息危险作业)。

5、设备(构件)吊装拆卸作业。

6、上述以外其它有较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1、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交公司安保科审查和现场检查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经公司主管副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2、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施工。

3、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统一指挥。

4、公司安保科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布置安全专(兼)职人员做好现场监督,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各部门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1、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并持有本工种作业有效期内的专业操作证。

4、作业前、作业中不准喝酒,否则不准上岗。

5、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6、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设备、辅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7、要严格遵守各类危险作业的专业安全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8、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要通畅,要有明显标志和告示。

9、作业完成后,要按规定做好现场整理和清点工作,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10、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11、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12、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维护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13、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14、防火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15、在强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16、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的现场监护管理应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来制定,应使作业程序规范化、设备与工具使用规范化、作业(施工)现场规范化,确保作业按操作规程进行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作业程序规范化。

危险作业程序包括申请、审批、作业、监督、总结等过程,整个程序一定严格、规范。对于危险性大的危险作业(如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作业证制度。需要进行危险作业的部门应首先提出申请,说明要求作业的理由、时间、地点、规模和作业内容。申请一般应逐级进行,即班组向车间,车间向厂提出申请。

作业审批,根据作业的危险等级由车间级或厂级进行审批。审批应主要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进行,并按安全检查表进行。作业审批合格后,发给作业证,明确作业时间,参加作业人员,作业分工以及指定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在开始作业前,应做好作业前的准备和检查工作。准备工作包括:作业前的培训,熟悉作业标准,掌握安全要点和异常情况的对策等;作业现场的清理整顿;工具设备准备;服装护具准备;确定并熟悉作业中的指挥、联络方式等。作业前的检查包括:自检、领导检查和安技人员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开始作业,作业中,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均应严格按预定方案要求进行;监护人员应在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作业安全。

(2)设备与工具使用的规范化。

作业中使用的设备与工具应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配备,并严格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工具完好情况、作业场所清理整顿情况、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情况、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配备情况等。

(3)施工(作业)组织设计的规范化。

施工(作业)组织设计是整个施工或作业中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危险性作业开工前必须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应严格按有关规程要求进行,并做好技术交底。

(4)作业(施工)现场的规范化。

危险性作业很多带有临时性,其作业(施工)现场的布设、安全防护、作业过程等,通常不像固定地点的重复性作业那样规范,这也是造成危险性作业事故多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应加强对作业(施工)现场的管理,使之规范化。作业环境布置及防护要规范化,应根据作业内容,合理确定各种设备、构件等大件吊装的走向路线;作业中需临时拆卸的栏杆、扶梯和翻移开的格栏板等部位,应及时拉上警示栏绳,铺垫行走跳板;作业中的各种工艺孔、洞必需加防护盖或围栏;使用的电焊机、废物箱等设备或物体,必须放在现场安全员指定位置,不得影响施工人员的安全通道;对所有使用的高压线应悬挂明显警示标志,对氧气、乙炔气胶管应架空,防止破损造成事故隐患;高空作业下部应设置警戒区域,拉好防护栏绳。

作业(施工)现场监护管理要规范化,专职安全员应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管理、监督、检查,对于立体交叉作业负责下部人员的监护。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必须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作业人员必须按规范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戴好保险带等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高处向下抛物。吊装作业专职人员应对索具等部件进行检查。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为搞好本单位粉尘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使本单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要保证生产车间粉尘吸收装置的良好运行,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

5、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在易扬尘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7、对生产过程,应逐步实行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控制,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8、粉尘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9、企业应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编制好《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企业应安排接触粉尘作业的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1、职业病的管理和诊断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对疑似或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地面固定作业机械设备均按要求搭设工作防护棚,(如砼搅拌台及其它作业等),工作棚由钢管、槽钢、钢板搭设而成,工作棚应满足工作安全、采光、通风、实用等要求。

b、环境保护。

a)制定环境保护控制措施。

建筑施工工地是一个主要的环境污染源,尤其为噪音、粉尘及废水,而这些环境污染将直接影响社区生活环境。因此,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保持正常施工、创建文明工地的主要工作之一。

b)防止施工噪声污染。

人为的噪声控制措施: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音扰民的自觉意识。

减少作业时间: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尽量安排到白天作业;晚间作业如超过22:00时,提前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尽量利用噪声小的机械施工。

易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作业,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内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

施工现场的强噪音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施工作业尽量放在封闭的机械棚内;或在白天施工,以致不影响工人与居民的休息时间。

c、防止空气污染。

建筑施工垃圾较多,应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利用翻斗车,推拉至地面,严禁随意凌空抛散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水泥采用专库室内存放,卸运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

施工现场道路全部用混凝土地面、使其能承受一定的荷载,并随时洒水,防止道路扬尘。

严禁违章明火作业,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动火,要控制烟尘排放量。

d、防止水污染。

搅拌机的废水排放控制:施工现场搅拌作业时,在搅拌机前设置“沉淀池”。使排放的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流入水沟排入市政污水管。

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区设置排水明沟,场地及道路放坡,使整体流水至水沟,然后排入城市排污管网内。

现场存放的各种油料,要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

在生活用水及施工作业时,要节约用水,随手关紧自来水龙头。

食堂用水排放要合乎要求。

e、环境保护的检查工作。

工地管理人员,班组长每天进行检查一次,凡违反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定的及时提出整改。项目部进行每月两次的检查,在检查中,对于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采用“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予以整改,落实后及时做好复检工作。

f、建筑垃圾。

制定《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建筑垃圾在指定的场所分类堆放,并标以指示牌;废钢筋、铁钉、铁丝、纸张之类的送废品收购回收;落地灰等含砂较高的垃圾应及时过筛回用;无法再用的垃圾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并及时运出工地。垃圾清运出场必须到批准的场所倾倒,不得乱倒乱卸。

建筑物内清除的垃圾渣物,要通过施工电梯及时清运,严禁从楼层向外抛掷。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由专人管理现场清洁卫生。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1、生产区内“十四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3)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

(4)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5)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6)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7)不按工厂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8)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9)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10)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1)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12)不戴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13)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4)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2、操作工“六严格”

(1)严格进行交接班。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票。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3、动火“六大禁令”

(1)没有有效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严格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3)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4)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4、进入容器、设备“八必须”

(1)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4)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5)必须配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6)必须器外有人监护。

(7)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8)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5、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1)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2)严禁酒后开车。

(3)严禁超速开车。

(4)严禁空档溜车。

(5)严禁设备带病行车。

(6)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7)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量)装载行车。

6、起重作业“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7)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不吊。

(10)钢(铁)水包过满不吊。

7、预防事故“十问”

(1)身体状况是否正常。

(2)心理状况是否正常。

(3)班前是否进行安全检查。

(4)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穿戴。

(5)操作技术是否熟练掌握。

(6)是否会处理工作中的异常情况。

(7)自己周围是否存在危险因素。

(8)工作中是否有不良习惯。

(9)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0)是否注重消除危险隐患。

8、安全生产现场自律准则“20条”

(1)要正确使用与清洁整理物料架、模具架、工具架。

(2)作业台面要整洁。

(3)正确使用、定位摆放模具、量具、工夹具。

(4)机器上不能有不必要的物品、工具,工具摆放要牢靠。

(5)私人用品及衣物等要定位置放。

(6)手推车、小推车要定位放置。

(7)塑料箱、铁箱、纸箱等搬运箱要定位摆放。

(8)润滑油、清洁剂等用品要定位放置并作标识。

(9)消耗品(如抹布、手套、扫把等)要定位摆放。

(10)物料、成品、半成品等要堆放整齐。

(11)通道、走道要保持畅通。通道内不能摆放物品(如电线、手推车)。

(12)不良品、报废品、返修品要定位摆放并隔离。

(13)易燃物品要定位摆放并隔离。

(14)下班后,要清扫物品并摆放整齐。

(15)垃圾、纸屑、烟蒂、塑料袋、破布要消除。

(16)废料、余料、吊料等要随时清理。

(17)地上、作业区的油污要清扫。

(18)垃圾箱、桶内外要清扫干净。

(19)工作环境要随时保持整洁干净。

(20)地上、门窗、隔壁要保持清洁。

9、员工防火“三懂”、“三会”

(1)三懂

1)一懂本岗位产生火灾的危险性。

2)二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

3)三懂本岗位扑救火灾的方法。

(2)三会

1)一会报警。

2)二会使用本岗位灭火器材。

3)三会扑救初起火。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爆破作业现场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等涉爆案件、事故发生,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及公安部规章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浙江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爆破作业单位实施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爆破作业等活动,应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严禁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民用爆炸物品。

第三条爆破作业单位是治安保卫工作的重点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爆破作业项目承包给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的,项目业主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负有连带责任,应当与负责施工的爆破作业单位共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并在承包合同(协议)书中予以明确。

第四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建立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粉尘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1、矿防尘工作必须实行计划管理,每月制定详细的防尘工作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

(1)安装(拆除)防尘管路。

(2)新增水袋和喷雾设施。

(3)规定日期测定粉尘浓度。

2、每个月对防尘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制定下个月的防尘工作计划。

3、有粉尘飞扬的工作地点,要安装喷雾洒水降尘装置和洒水管路。

4、建立防尘领导小组,将矿防尘工作纳入作业规程、工程设计和作业计划中,在布置、检查、总结工作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防尘工作。

5、粉尘日常检查工作,由指定负责单位或工作人员进行,并做到不漏检、不损坏防尘装置。

6、矿每月必须对产生粉尘进行不少于—次的检测工作,并制定防尘措施,填写好测尘记录。

粉尘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规范员工对生产现场的整理,实现均衡、安全、礼貌生产、提高业务素质,提高经济效益、到达优质、高效、低耗具有重要意义。

2范围。

金盾压力容器生产部各生产车间。

3资料。

3.1质量管理。

3.1.1各车间应严格执行《程序文件》的规定,履行自我的职责、协调工作。

3.1.2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景,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1.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我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职责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3.1.4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绝不流入下道工序。

3.1.5严格划分“三区”(待处理区、报废品区、流转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3.2工艺管理。

3.2.1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3.2.2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景。

3.2.3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3.2.4对原材料、半成品、附件进入车间后首先进行自检,贴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2.5严格执行标准、图纸、产品工艺要求,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技术部审批后主可用于生产。

3.2.6合理化提议、技术改善、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3.2.7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3.2.8生产部应建立模具及工装台帐,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并做好各项记录。

3.2.9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坚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3.3定置管理。

3.3.1定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3.3.2勤检查、勤转移、勤清理。

3.3.3做到单物相符,流转卡与产品数量相符。

3.3.4加强对不合格品管理,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3.3.5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3.3.6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坚持现场清洁卫生。

3.4设备管理。

3.4.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3.4.2严格执行公司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4.3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一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路、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3.4.4设备点检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帐卡相符、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3.4.5实行重点设备凭证上岗操作,做到证机相符。

3.4.6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一般事故3天内,重大事故24小时内报生产主管或公司领导。

3.4.7坚持八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

三好:管好、用好、保养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五项纪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坚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3.4.8设备运行中,观察设备响声、温度、压力有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维修。

3.4.9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3.4.10坚持设备清洁,严禁泡、冒、滴、漏。

3.4.11设备应坚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3.5工具管理。

3.5.1卡物相符,个人长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领用卡与实物相符,丢失赔偿,使用量具时轻拿轻放,不敲刀刃具,不乱拆工装模具。

3.5.2各种工具量具刃具应按规定使用,严禁违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3.5.3精密、贵重工具、量具应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3.5.4严禁磕、碰、划伤、锈蚀、受压变形。

3.5.5车间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损坏的工具、量具、刃具。

3.6计量管理。

3.6.1使用人员要努力做到计量完好、准确、清洁并及时送检。

量具必须坚持完好无损,零件、附件无丢失,出现上述情景之一者,必须及时送技术品质科以便检查、修理、鉴定。

禁止使用过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确使用、轻拿轻放、严禁碰撞,使用后擦拭干净,较长时光不使用时要涂油,正确放置。

所有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合格证书填写的有效期或技术部的通知自觉及时送检。

3.6.2凡自制或新购计量器具均送技术品质科检测中心检查,合格后办理入库、领出手续。

3.6.3严禁用精密度较高的计量工具测量粗糙工件,更不准作为他用,不得使用非法计量单位的量具。文件、报表、记录等不得采用非计量单位。

3.6.4凡须报废的计量器具,应提出申请报技术部。

3.6.5各单位应按需要合理配备计量器具。

3.6.6对不按规定使用计量器具或造成损坏、丢失者,应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予以罚款。

3.7能源管理。

3.7.1进取履行节能职责,认真考核。

3.7.2开展能源消耗统计核算工作。

3.7.3认真执行公司下达的能源消耗定额。

3.7.4随时检查耗能设备运行情景,杜绝跑、冒、滴、漏,消除长流水现象,严格掌握控制设备预热时光,杜绝空车运行。

3.7.5未经允许不得私接耗能设备、设施、器具。

3.8劳动纪律。

3.8.1车间可据公司制度,具体制定管理细则,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8.2车间做到奖罚分明,帐目齐全,分配公开、公正。

3.8.3严格现场管理,要做到生产任务过硬、技术质量过硬、管理工作过硬、劳动纪律过硬、思想工作过硬。

3.8.4经常不定期开展内部工艺、纪律、产品质量自检自纠工作。

3.8.5进取参加技术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努力到达岗位技能要求。

3.8.6认真填写各项记录、管制表、台帐、做到及时、准确、清晰、完整、规范。

3.9礼貌生产。

3.9.1车间清洁整齐,各图表美观大方,设计合理,填写及时,准确清晰,原始记录、台帐齐全、完整、按规定填写。

3.9.2应准确填写生产记录、资料包括生产班组、产品规格、生产数量、合格数量、报废数、班组成员等。

3.9.3下班提前5~10分钟进行地面清洁、设备保养、规范物品摆放。

3.9.4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尘垢。

3.9.5车间内管路线路设置合理、安装整齐、严禁跑、冒、滴、漏。

3.9.6车间内管沟盖板完整无缺,沟内无杂物,及时清理,严禁堵塞。

3.9.7车间内工位器具、设备附件、工作台、工具箱、产品架各种搬运小车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清洁有序。

3.9.8车间合理照明,严禁长明灯,长流水,长风扇。

3.9.9坚持现场管理礼貌生产、礼貌运转、礼貌操作、根治磕碰、划伤、锈蚀等现象,每一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工件不按规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点摆放好不走,相关记录没填写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3.10安全生产。

3.10.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3.10.2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周例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3.10.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10.4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

3.10.5特殊工种作业应持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

3.10.6学徒工及其他学员上岗操作应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3.10.7生产、检验记录即使填写,班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关好门窗,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免丢失。

3.10.8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3.10.9重点设备(如数控中心),要专人管理,卫生清洁、严禁损坏。

3.10.10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3.10.11加强事故管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及时处理报告,记录要准确,上报要及时。

3.10.12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4奖惩。

4.1生产部每周最少2次不定时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按上述要求打分评比。

4.2生产部每一天上下班对各生产场所进行检查,按上述要求进行打分、评比,进行全厂公示。对于全月综合评分超过90分,分别给予前三名100元、80元、50元的奖励。连续三月获奖的,奖金翻倍。

4.3对全月评分不足60分的,少于60分的部分按2元分进行处罚,并予以通报。

4.4对于车间现场管理的奖惩金,在连同当月月底统一发放。

执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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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促进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应于本公司各部门的各类安全检查。

3.1设备动力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检查规定的起草及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办法实施工作。

3.3各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由班组长负责监督、检查。

4.1安全检查的形式可分为公司级安全检查、车间级安全自查、班组级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的特种检查。

4.1.1公司级安全检查。

由总经理带队,各部门主管参与进行检查,每季度最后一周周五下午进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汇总,分别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1.2部门级安全自查。

由设备动力部长负责组织保卫部、行政人事部、保卫部以及各车间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报安全生产委员会。

4.1.3岗位级安全检查。

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4.1.4日常性检查。

4.1.4.1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安全责任心如何;特种作业是否持证上岗;对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4.1.4.2安全活动是否认真开展,各种记录资料是否齐全。

4.1.4.3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是否坚持了领导值班,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是否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不安全因素整改措施。

4.1.4.4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不按操作程序动作标准执行、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脱岗、串岗、睡岗等违纪情况。

4.1.4.5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4.1.4.6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生产现场是否按定置要求管理。安全文明生产、标志是否齐全,是否做到照明充足,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安全标志醒目,现场有无安全生产隐患。

4.1.4.7对职工工伤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中是否坚持了“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

4.1.4.8查作业环境及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查原材料使用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气体等引发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查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防护标准,以及通风、照明、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等作业环境,劳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安全防护的.标准。

4.1.4.9安全管理考核内容规定的安全检查;。

4.1.5专业性安全技术检查。

4.1.5.2机台安全防护装置:如轴头应有套、轮应有罩、台应有栏、坑应有盖等。

4.1.5.3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4.1.5.5库房检查:消防标识、消防设施、门窗、灯具等是否完好、有效;。

4.1.5.6检查工艺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

4.1.5.8专业性安全检查由总经理组织各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4.1.6季节性安全检查:。

4.1.6.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4.1.6.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温为重点检查内容;。

4.1.6.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滑、防毒为重点检查内容;。

4.1.6.5季节性安全检查由总经理组织各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

4.1.7节假日安全检查:。

4.1.7.2节假日安全检查由安全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4.1.7.3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4.1.7.3.1生产原料、燃料、辅助原料及备品准备情况;。

4.1.7.3.2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况;。

4.1.7.3.3贮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区的防火和安全保卫情况;。

4.1.7.3.4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4.1.7.3.5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4.1.7.3.6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4.1.7.3.7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4.1.8不定期安全检查。

4.1.8.1新、改、扩建装置运行、试运、投产验收检查,装置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4.1.9综合性安全检查:包括生产现场各方面的安全检查。

4.1.10事故现场调查与属实:事故发生后,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调查属实,在调查时,各单位负责人配合,并实事求是的介绍发生事故的经过和原因,不得隐瞒事故的真相。

4.1.11其它安全检查。

4.1.11.1开展安全活动时,对各单位布置、进展情况的检查;。

4.1.11.2对安全管理新制定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是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赌塞漏洞、搞好预防,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重要措施,是保证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有效的手段。本制度规定碳化硅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消防检查、夏季“三防”检查、冬季“三防”、班组长、员工日常检查等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二、管理职能。

安监站、生产技术科、综合部、各车间分别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消防检查、夏季“三防”检查、冬季“三防”检查、冬季“防风、防雪、防冻”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与要求。

每年2~3次,一般上半年、下半年、国庆节长假前各检查一次。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及时召开安全分析会议。公司安全大检查由公司经理或副经理组织,生产管理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专职人员参加,车间负责人积极配合检查。检查结束,召开会,并通报安全大检查情况,指出安全缺陷、隐患,提出整改要求,由安监站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于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副经理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对隐患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消除隐患措施,并安排实施。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由各生产车间及安监站负责。各生产车间每周要组织车间干部对本车间所辖的生产机械、电气设备、设施、厂房、各工作岗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并设专门的车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本,对参加检查的人员、检查时间、检查情况、隐患消除情况详细记录,并在第二天调度会通报。安监站每月检查各生产车间执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情况。包括各种记录、生产岗位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安全培训等。

2、班组长每班作业前,要对各自管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查。

3、员工个人每班作业前,要对本岗位的机械设备、安防设施、安全用具、劳保用品和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由生产技术科组织相关科室及车间对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考核。

(四)消防检查。

由综合部每月组织一次由各生产车间参加的消防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消防设施、器材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跟踪整改。

(五)夏季“三防”检查。

由生产技术科每年雨季来临前组织检查。重点是发现并及时消除洪水、雷电可能对生产设施、设备的危害。提出“三防”物资计划,并负责落实。

(六)冬季“三防”检查。

由综合部每年冬季来临前组织生产技术科、安监站对生活区防煤气中毒检查,并指导落实防范措施。

(七)冬季“防风、防雪、防冻”检查。

由安监站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及相关车间进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八)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

由公司统一安排科室、各车间进行。

四、检查与考核。

(一)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碳化硅公司经理、副经理、安监站、生产技术科、综合部负责检查落实。

(二)本制度按《碳化硅公司安全行为管理规则》进行考核。

粉尘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作业分析通常包括操作分析、工作和简化、方法工程三种,其研究目的在於减少不必要的工作步骤,或使必要的操作用最迅速、最安全、最舒适的方法完成,动作分析可分为五大原则,二十七条项目:

第一条关于人体运动的原则。

(一)使用双手从事生产性工作;。

(二)双手同时开始及完成各种对称工作;。

(三)使手和手臂的移动作连续曲线的动作;。

(四)工作应有节奏,使工作自动而圆滑;。

(五)操作范围内,尽量使移动距离最短,并用最低类别的动作。

第二条关于工作场所的原则。

(一)手和手臂的运动途径应在正常工作区域内;。

(二)必须用眼睛注意的工作,应保证有正常视野;。

(三)工具和材料应置于固定位置;。

(四)工作场所的高度应设计能供站立或坐着使用;。

(五)工作区域应以少移动为原则;。

(六)好的工作环境可以导致好的工作表现。

第三条关于工具和设备的原则。

(一)工具和设备应预置于随手即可拿到或抓取之处;。

(二)以足踏板和固定工具代替手的动作,使手能执行更有用的工作;。

(三)使用将完成产品移去的自动弹出设施;。

(四)在方便操作的情况下,将机器控制排列妥善;。

(五)利用特别的工具和复合的工具(多种用途的工具);。

(六)考虑如何使用机器以便利操作,

第四条关于材料搬运的原则。

(一)为方便捉拿,应有良好的设计;。

(二)安排重力输送的漏斗、分离器、堆放和输送带,将材料送至使用地点;。

(三)预置和分类标明下一操作所需的材料和零件;。

(四)用落地输送法将产品挪开;。

(五)将所有较重物品举起时使用搬运机械。

第五条关于节省时间的原则。

(一)改善人工和机械动作的迟疑或暂时停止的问题;。

(二)通常动作形式需要较少步骤或元素者,所用的时间最短;。

(三)当机器工作时,工作应是进行中;而工作进行时,机器应是工作中。

第六条填写方式。

(一)操作步骤需按照工作流程详细记录;。

(三)当机器工作时,工作应是进行中,而工作进行时,机器应在工作中;。

(四)应同时加工两个或两个以上零件;。

(六)其余应注意事项,需填写于表格中;。

(七)表格如表2.2所示。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职能业务科室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外委队组现场施工过程中人、设备、环境等不安全因素,提高作业现场本质安全,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矿现实际情况,特编制《***矿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制度(外委单位)》。

第一条全矿外委掘进队组、矿各职能业务科室管理人员需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确认职责。

第二条现场安全确认制度实行签字责任制,本着“谁检查、谁签字、谁落实、谁负责”原则进行安全确认,责任落实至相关业务科室主管领导及落实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确认制度是各业务科室针对掘进工作面本专业的安全要点和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因素进行确认,确认期间必须做到现场认定、确认可靠、确认准确原则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各业务职能科室按照《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表》内容逐项进行排查,对于现场存在隐患对其当班管理人员说明,规定整改期限,根据所检查隐患填写安全确认结论,确认结论需阐述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所存在隐患产生何影响。若现场存在隐患不影响正常生产及安全,业务单位下发“四定表”勒令施工队组整改,同时业务单位需按所下发“四定表”要求时间追踪落实,落实后将已签字落实“四定表”交至工程科,由工程科汇总、保存;若现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不具备施工条件现象,业务单位现场勒令该施工队组停产整改,下发“四定表”令其整改,待施工队组整改完毕后,工程科与业务单位联合进行验收工作,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同时将落实后已签字“四定表”交至工程科,由工程科汇总、保存。

第五条外委施工队组按照《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表》内容班班进行自我排查,施工队组当班负责人员于接班过程中根据《掘进工作面现场安全确认表》内容逐项排查,对于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当班安排作业人员进行整改,并按照要求填写安全确认表,每天三班确认表需当班跟班队长、项目部生产经理、项目部经理签字后报至工程科,每周确认表需于周一前报送至工程科进行存档、保存。对于现场存在隐患不得未整改即进行生产作业,自我排查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未查填表现象。

第六条外委施工队组针对各职能业务科室所查出安全确认隐患内容,项目部经理、项目部生产经理、现场跟班队长三人联合跟踪落实、按照求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各业务职能科室必须每周至少深入各外委掘进工作面一次,进行本专业安全确认工作,现场安全确认后,业务单位安全确认人、外委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工程科科长三方于安全确认单上签字后,此安全确认单方可生效。

第八条各业务职能科室每周周五前需将已生效安全确认单、已闭合四定表交至工程科进行存档、备案及总结。每月28日前针对本月检查内容及队组整改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同安全确认单、已闭合四定及阅读总结一同交至工程科进行备案、存档。

第六条外委施工队组当班自我安全确认安全后,业务科室安全确认期间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确认整改情形,对外委队组项目部经理、安全经理及当班跟班队长各处以500元/次考核管理。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2、废料必须及时清除,人行道必须畅通无阻;。

3、生产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不准超温、超压、超负荷和带病运行;。

4、生产现场必须保证消防设施的有效性,过期灭火器必须更换;。

5、压力容器专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0、在易燃、易爆等物品区域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明火作业;。

11、作业现场的电力线路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规范敷设,严禁乱接乱拉;。

12、保持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未经相关人员的允许,不准任意拆除或移动。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凡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本制度。

二、进行爆破、吊装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组织力量,分析、研究现场状况,提交由负责人签字的危险作业实施方案,报安环部和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审查、批准,方可实施。

三、进行吊装作业,作业实施单位必须安排至少一人的现场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进行爆破作业,作业实施单位必须安排专职、兼职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五、凡从事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

六、凡从事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七、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作业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立即处理有困难的,要采取临时的安全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对于重大安全问题,有关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召集有关部门或者人员研究安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限期整改;对于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重特大危险情况,应立即下令停止作业,并采取尽可能的应急措施;采取应急措施无效的,应立即撤离现场和危险区域内的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

八、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必须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九、易燃易爆场所的焊接、用火,进入有毒的容器、设备工作,非建筑行业的高处作业,以及其他容易发生危险的作业,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重大作业现场监督管理制度改

为保证重大操作和其它特殊情况(如线路带负荷试验,发电机、汽轮机、锅炉及主要辅机设备大修后试验、节日操作等)下,杜绝由于疏忽大意、缺项、漏项及误操作而危害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隐患发生,并为总结经验、提高操作水平、检修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现场重大操作规定

2、 重大操作及时排除隐患,遇有不能解决和重大隐患时,要迅速果断采取补救措施,发电部相关专业负责人、专工督促运行人员对所辖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巡回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用器具。

3、严格执行新庄孜电厂《两票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接到值长下达的操作任务后,运行人员必须填写操作票,监护人和值班负责人认真审核并签名。需经值长审批的应交给值长审核签名后方可执行。

4、发电部各专业负责人、专工负责本专业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初审工作。

5、重大操作结束后,班后会安全生产技术部、发电部各专业负责人、专工、应配合值长组织操作人员进行自评,总结运行经验,收集技术资料,对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方案进行审查和提出鉴定意见。

二、现场重大检修规定

1、机组在各种状态下复役时,安全生产技术部及设备部主任、副主任(主管)、各专业负责人、专工以及生产骨干必须到现场,以便设备出现异常时能够及时到现场去处理,避免因抢修不及时出现设备损坏。

2、机组进行大修时,如发电机进行抽转子、穿转子、揭端盖;汽轮机揭缸、扣缸、起吊或装转子、隔板等重大工作时,安全生产技术部相关专业专工必须到现场对安全进行把关,防止起吊过程中出现意外导致人身及设备伤害。

3、各主变压器、厂用变压器、凝泵及电机、给水泵及电机、循环水泵及电机、锅炉引风机及电机、锅炉一次风机及电机、锅炉二次风机及电机、锅炉流化风机及电机进行检修时,设备部相关专业专工必须到现场对安全管理进行监管,对检修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处理进行技术指导,防止出现意外导致人身及设备伤害。

4、重大检修过程中如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共同分析、查找原因,尽快解决技术难题。

修单),设备部相关专业负责人联系有关部门做好所有安全措施后并对工作班成员交代好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施工。

6、 重大检修工作结束后,设备部相关专业专工应督促检修人员总结检修经验,收集技术资料,及时完善设备检修台账等相关记录。

新庄孜电厂(技改项目部)

2011年5月17日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生产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不准超温、超压、超负荷和带病运行;。

4、生产现场必须保证消防设施的有效性,过期灭火器必须更换;。

5、压力容器专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0、在易燃、易爆等物品区域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明火作业;。

11、作业现场的电力线路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规范敷设,严禁乱接乱拉;。

12、保持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未经相关人员的允许,不准任意拆除或移动。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一、凡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本制度。

二、进行爆破、吊装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组织力量,分析、研究现场状况,提交由负责人签字的危险作业实施方案,报安环部和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审查、批准,方可实施。

三、进行吊装作业,作业实施单位必须安排至少一人的现场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进行爆破作业,作业实施单位必须安排专职、兼职的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五、凡从事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

六、凡从事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七、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发现作业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立即处理有困难的,要采取临时的安全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对于重大安全问题,有关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负责人应立即召集有关部门或者人员研究安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限期整改;对于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重特大危险情况,应立即下令停止作业,并采取尽可能的应急措施;采取应急措施无效的,应立即撤离现场和危险区域内的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

八、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必须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九、易燃易爆场所的焊接、用火,进入有毒的容器、设备工作,非建筑行业的高处作业,以及其他容易发生危险的作业,都必须执行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