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欠工作方案大全(17篇)

小编: BW笔侠

制定工作方案时,我们要考虑到工作的后续工作,如评估和总结等,确保工作的闭环。以下是一些工作方案的典型案例,它们通过不同的方法和策略实现了相应的目标。

清欠工作方案

拖欠工程款确实是不好的行为,那么如何追回被拖欠的工程款?下面小编就推荐介绍清欠工作方案的范文给您,欢迎阅读!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承包人而言,其核心利益在于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欠款。

基于不同的请求权基础,承包人可能主张多种清欠方案。

诉讼请求是当事人诉权的核心所在,是法官进行审判的最原始起点,是所有诉讼行为展开的基本依据。

同一类型的案件,依据不同的请求权基础,当事人亦可主张不同的诉讼请求,而不同的诉讼请求会产生不同的利益、内容、风险,引起的利益的差距极大。

因此,承包人的诉讼请求应当尽可能地全面、具体并具有可执行性。

一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之规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根据以上规定,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主张对于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当然,对于“竣工之日”的起算时间,实践中尚存在一定的争议。

二主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确定发、承包方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基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法律、行政法规甚至规章中都有大量的强制性规定。

实践中,除了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认定合同无效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建工解释》)第一、四条规定的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签订的合同、借用资质签订的合同、必须招投标而未招投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合同、违法分包或转包合同,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签订的合同、违反招标投标法低于成本价签订的中标合同等。

根据《建工解释》第二条之规定,建设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当合同无效时,对于承包人而言,并无实质上的不利。

因此,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工期、变更、索赔、违约责任等约定明显对于承包人存在不利,而合同又存在《建工解释》中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的,承包人可主张合同无效,从而规避合同中不利的约定。

三主张给付工程款

在建设工程完工后,承包人除可以依据或者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主张合同约定的工程款之外,还可以主张以下权利:

1、调增合同价款

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此条规定就是学理上所称的“情势变更制度”。

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其履行期限相对较长,不确定性因素相对较多等特点,发生超出双方订立合同时的预期风险的可能性更大。

而大部分的建设工程都是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而价款是承包人得以中标的重要指标,故承包人大多是以定额为基础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一定的调整后确定投标报价。

通常情况下,承包人报价是不会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价格非正常波动、社会突发事件的影响等因素。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了情势变更事件而导致合同的继续履行对于承包人明显不公平的,承包人可依据情势变更制度而主张调增合同价款。

2、工程增项款项

根据《建工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

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的,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施工过程中,因发包人的要求,或者因自然条件的影响,超出施工图或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范围的工程增项在所难免。

在承包人能够证明存在工程增项以及增项的工程量的情况下,其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增项部分的工程款。

3、工程索赔款项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实际损失而向对方提出的经济补偿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实践中,当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事项时,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施工难度增加、工期延长和延误、加速施工、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施工短期中断或效率降低、物价超越正常幅度上涨、拖欠支付工程进度款等。

承包人可因此而主张措施费增加的损失、窝工损失、材料差价损失、利息损失等相应的款项。

4、工程款利息

根据《建工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因此,当发包人未按约定给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5、逾期付款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此,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关于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应当给付违约金的约定时,承包人可以依据该约定向发包人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责任。

但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同一笔工程款的利息和逾期付款违约金两种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原则上仅得主张一种责任,如同时主张,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主张变更或撤销结算协议

结算协议是指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完工后,就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包括工程款争议在内的所有争议的一揽子解决的协议。

一般认为,当事人在诉讼前已经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的,一方在诉讼中要求重新结算的,法院不应支持其主张。

在结算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发包人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逾期竣工为由要求拒付、减付工程款或者赔偿损失的,承包人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为由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的,法院均不应支持。

但是,如果承包人有证据证明结算协议系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或者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又或者是发包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承包人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的,承包人可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主张变更或者撤销结算协议。

当然,撤销权应当在承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五向发包人的债务人主张代位权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根据该规定,当发包人无力支付或拒绝支付工程价款但其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承包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权之诉,请求发包人的债务人直接向自己履行给付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应当以承包人自身的债权为限。

六实际施工人的权利

根据《建工解释》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根据该规定,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违法的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转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施工人(挂靠施工人);建设工程数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应当是指最终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动力进行工程施工的法人、自然人等民事主体。

对于实际施工人而言,其较好的诉讼策略是以业主为被告,要求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诉讼过程中,由法院决定是否追加总承包人、转包人等人参加诉讼。

一、指导思想

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合理确定投资规模,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切实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为重点,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和舆论监督,确保清欠目标按期完成。

二、**年清欠工作目标和标准

(一)**年清欠工作目标

1.重点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确保实现“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投资项目清欠要在**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的工作目标。

其中,县级财政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要在**年8月底前基本做到财务结清,政府拨款投资项目要在**年年底前基本做到财务结清。

以上清欠目标按各建筑施工企业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填报汇总的拖欠工程款总额为基数进行考核。

2.积极推进房地产和其他社会项目的清欠工作,突出抓好结算工作,落实拖欠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2006年全面完成清欠工作打好基础。

3.完善农民工工资日常支付制度,同时以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劳务用工行为为重点,加强建筑企业用工制度建设。

4.健全防止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抓紧出台《大足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防止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发生新的拖欠。

(二)明确已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标准

1.财务结清,即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已经偿还拖欠工程款。

2.合同结清,即双方经过协商签订还款合同并经过公证(进入司法程序的除外)。

3.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经过判决并执行。

4.有明确政策规定可对拖欠工程款予以核销或经审计部门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核减,以及社会中介机构(承发包双方认可)认定应予核减的工程拖欠款。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县政府有关部门牵头组织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欠工作,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还款情况的监督检查;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和项目的资金渠道,积极按期偿还拖欠的工程款。

(二)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

以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为重点,带动清欠工作全面开展。

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的拖欠,由县计经委和县财政局牵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县国资办负责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支付;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投资项目产生的拖欠,由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于**年底前基本解决。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

积极探索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治本之策,运用行政管理、市场制约、企业自律等综合治理的手段,加强工程建设、工程担保、信用体系、风险保障、工资支付等方面的管理,明确有关部门、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和施工企业的责任,完善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四、**年清欠工作措施

(一)认真解决好政府投资工程拖欠问题

企业清欠工作方案

20__年公司基本处于启动阶段,20__年公司应处于航行阶段。按照阶段性目标要求,公司20__年的指导思想是:立足做大做强,围绕效益核心,牢固树立大公司、大追求、大市场、大效益的经营观,一切从公司大局出发,一切按规范的要求办事,一切以公司的利益为准,抛弃“家族式”小资思想的约束,把握良好的市场反应形势和机遇,摆正心态,规范管理,挖掘潜力,务实经营,努力将“____”品牌推广出去,把品牌效益牵引回来,为公司后续的发展壮大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20__年工作目标。

5、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

三、主要措施。

1、坚持“公司化”转型,根除“家族式”管理顽症。

三是老板身份的高层管理,要正确认识,摆正心态,自我约束,当好表率;

四是人格需要尊重,管理是一门艺术,建议管理过程中公正一点,理性一点,客观一点,务实一点。

2、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挖掘奖惩激励机制的大潜力。

二是奖惩政策的制定要严肃,不能随意作承诺,更不能朝令夕改,独断专行;

四是政策执行要诚信,说话要算数,承诺要兑现,这样才能为积极性提供保障。

3、完善销售管理体系,挖掘市场布局延伸空间。

销售的核心就是要将产品推广出去。要做好推广,则需要有计划,有人手,有组织,有的放矢。因此:一是充实销售队伍。

企业清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本质安全管理;并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__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在全公司推行“全面、全员、全过程和全天候”的四全安全管理体制和本质安全管理体系中,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职责,使安全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为实现__年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而努力奋斗!

一、全年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安全生产方针。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目标生产安全死亡和1—4级工伤事故为零事故。

2.生产设备在运行、使用过程中非正常损坏、损失事故为零事故。

3.环保责任零事故。

4.隐患整改率为100%。

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完善安全管理基础。

根据__办【__】04号、06号文件精神和公司__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为指导,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为标准,以安全工作总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原则,以系统(部门)和班组安全管理为基础,以预防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大事故为重点,以纠正岗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员工劳动保护穿戴为突破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开创安全工作新局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根本好转。

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思想意识。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出实招、使真劲,把“安全第一”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通过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解决领导、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问题,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第一”的位置上;只有从思想上重视安全,责任意识才能到位,才能真正做到安全工作六到位即“学到位、想到位、讲到位、管到位、做到位、考到位”;才能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整改事故隐患,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四、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公司一年来的安全生产现状,确定出__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完善各类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加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力度。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化专项整治。

1.认真开展公司级月度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部门、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坚持班中的安全检查,并要求部门、班组领导及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安全检查,。

2.加强对危险场所的管理工作,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3.加强对岗位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现象,最大限度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生产工作正常运行。

4.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三定四不推”原则,及时组织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五、继续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

提高全员安全综合素质通过宣传、教育、创建群体氛围等手段,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修养,改进其安全意识和行为,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氛围,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提高工作主动性,弥补安全生产被动管理的不足。全员安全综合素质是影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核心因素,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全面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促进全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1.安全培训,首先是安全意识培训,其次才是安全技能培训,而培养员工与管理层的合作态度,又被放在安全意识教育之前,也就是靠培养员工的合作态度来逐渐培养其安全意识。

2.督促部门、班组开好安全会;适时提供安全信息和安全指导工作。使员工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和加强,做好人的本质安全管理工作。

3.继续办好《安全生产宣传栏》和安全生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识,做好新员工上岗及调换工种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事故的发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教育和定期考试,做到100%持证上岗。

5.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主管部门和集团下发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不断规范和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6.深入开展好“安全月”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充分利用好6月份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粘贴安全生产标语、安全专题板报、发放安全宣传小册子、树立典型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分厂、部门和班组建立安全文化理念,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将安全生产与保公司稳定、和谐、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六、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强化基层安全管理和安全绩效考核细节化管理,消除安全漏洞。我们要细化安全绩效考核项目和考核标准,强化安全激励机制,加大对重要关键岗位的安全绩效与收入挂钩力度,将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要求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位领导、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班组、每一位员工,真正做到安全工作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全方面覆盖,实行安全评优评先。

1.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国务院23号文件精神和公司__年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要求,要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把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到每个部门、车间和岗位及个人。实行“员工个人与班组、班组与车间(部门)、车间(部门)与主管领导、主管领导与总经理”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一级保一级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在安全工作中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2.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体系。目前公司考核各部门、车间一级的绩效考核体系已经建立;各部门和车间考核班组,班组考核员工个人的绩效考核体系尚未建立。为此,要求各单位在__年元月5日前全部完成“部门(车间)和班组”两级绩效考核方案,并报公司安全部审查备案。

3.各单位要根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围绕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为核心,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安全生产要求的“部门(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公司安全部__年安全生产工作将继续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分清责任,从维护公司发展的大局出发,保持深入生产一线服好务、发扬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严格履行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控制指标,积极行动,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为公司经济发展做大做强做出新的贡献。

企业清欠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县财政局略财发〔20xx〕25号《关于开展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发放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工作情况作自查报告: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结合实际,研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我局先后召开了局务会和全体干部会,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了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到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主动参与检查,有效地促进了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通知》要求,我们采取干部自查和逐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做到“五查三对照”(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等,对照本人档案与基本信息、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按照检查的8种重点内容,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摸排检查,我局系统没有发现检查的8种重点人员。

一是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把财政供养人员及工资管理情况检查工作放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思想作风教育,引导干部增强岗位意识、奉献意识和为人民服务意识,争先创优;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进一步挖掘干部潜力,激发干部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企业清欠工作方案

时间飞逝,转眼20__年年关已至,这是一个紧张而充实的一年。年初由于新领导的加入,对于招聘部注入了新的血液和活力,招聘部各项业务指标稳步增长。目前招聘部主要职责是保证各业务部补员招聘的前提下,适时择机进行其他招聘业务产品的宣传拓展。接下来我将从招聘业务,招聘渠道,招聘流程梳理,招聘产品等方面将20__年主要工作内容做汇报:

招聘业务:

招聘渠道费用及录用人数招聘流程梳理及操作规范进一步完善。基于公司运营管理的完善,oa系统的上线,补员招聘也进行前期流程调查,规划,整合,梳理等工作,在oa上也实现了业务转接,使得招聘流程更加规范,各业务部门也能通力合作,实现业务之间良好的转接,服务客户。

问题总结:

另外对招聘的流程工作不能很好的把控,造成应聘人员的流失。

2.招聘效果与预期期望存在差距,招聘执行力度上仍需提高。统观全年招聘情况,客服和操作工仍然是招聘的主流人员,占70%。操作工和客服岗位人员流动性大,市场供不应求,又因单位招聘需求定位不准确,薪资福利不具有吸引力,加剧了招聘难度。

3.招聘的计划性不够和招聘力量较弱,许多客户单位对员工的需求缺少科学的规划,对各阶段的人力需求计划性不够,往往出现因业务量扩大,或者阶段性工作需要,而急促提报招聘需求情况,致使招聘工作不断进行救火工作,临时配置。

清欠工作方案

(一)班级工作人员做到:

1、班级保教人员在思想上必须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做到工作到位,时刻注意孩子活动情况,不离开幼儿,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坚持每天晨检。保证幼儿不带危险物品入园,如有要收回。严格幼儿安全制度,预防烫伤、外伤、药物中毒,预防异物进入耳、鼻及气管,预防幼儿走失。

3、保证教室的通风、干净,保证区角材料的安全、卫生,玩具定期消毒玩具。

安全教育周的计划。

4、及时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保证一人一巾一杯。

5、加强幼儿点名工作,并做好记号,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及时打电话进行家访了解原因。

6、户外活动时,教师认真检查活动场地的安全性,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幼儿安全,活动后不遗忘幼儿物品。

7、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与家长密切配合,加强防范意识,让幼儿在有安全意识的基础上,时时提醒自己或他人注意安全。

8、严格执行幼儿园接送规章制度。把孩子交到其父母的手中。有特殊情况须拿来接人字条或有效证件。

9、午休时,组织幼儿安静入寝,提醒幼儿不蒙头、不俯卧、不吮吸手指头、不带玩具进寝室等。教师加强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10、通过家长会及家园联系栏等向家长介绍对幼儿自我保护培养的重要性和培养方法,做到日常生活或带幼儿外出随机进行教育,并采取正面引导。

(二)在幼儿方面做到:

1、在加强常规方面,做到井然有序,要求幼儿自觉的排队洗手、喝水、小便等。

2、确保上下楼的安全。幼儿能做到不推拉、不跳台阶。

3、幼儿知道不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的东西。懂得不能随便离开大人或集体。

4、幼儿知道不将手放在门缝间、桌子间、椅子间、以免受伤。

5、户外活动玩大型玩具时,不推不挤,幼儿互相监督,拿器械时互相帮助,保证幼儿安全。

6、知道不能碰电插座等电器,玩剪刀时注意安全,知道正确的使用剪刀。

7、知道不把纸团、扣子等塞到耳、鼻里,也不能把异物放到嘴里。

8、教幼儿一些必要的消防知识,如:起火时,如何逃生,火警电话是“119”等。

以上是本班在安全方面的计划,各种活动将在在幼儿园一日生活、教育教学活动、游戏的各个环节中自然地进行,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幼儿懂得自我保护的简单知识和方法,才能真正保证幼儿的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更会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牢牢绷紧安全这根弦,防患于未然。努力营造一个稳定、安全、教育环境。

企业清欠工作自查报告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多次发文要求各县(区)水务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各县(区)水务局为本县(区)水利建设项目包保责任单位,要求一把手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研究分析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协调和处理解决的责任人,限定解决时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根据《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上访问题的通知》(保办电〔20xx〕9号)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统中认真开展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保水电〔20xx〕2号)文件,专门对该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县区水利系统均已完成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各县区对本区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协调解决工作。对项目各施工企业、劳务队伍的用工情况、签订协议情况、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通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在各标段、各工地进行公布,认真调查核实每一起投诉和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

要求各县区对施工单位可能出现无法及时偿还欠款或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其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责令其限期解决拖欠工资、费用等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要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要求,在其信用评价得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复上访、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惩处力度,落实责任,建立水利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一)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检查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防止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提高认识,加大落实力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历来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力度。

文档为doc格式。

企业清欠工作方案

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严格管理﹑狠抓落实,以“五不发生”为目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安全“四项指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范围之内,重点做以下安排:

一﹑继续坚持安全宣传教育。

(一)坚持教育制度,企业每月组织二次安全教育会议,对驾驶员﹑经营者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二﹑继续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日常检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到各客运站对所属营运客车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大家遵章守纪﹑文明服务。

(二)季节性检查:一是夏季到来之前对所有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进行隐患排查,如:消防器材﹑油﹑电路﹑轮胎等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检查,特别是对满4年以上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目的:消除车辆爆胎﹑自然隐患);二是年底对冬防物资的配备,车辆技术状况进行检查(目的: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良好),夏季和冬季在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进行隐患排查的同时,得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规范从业行为进行隐患排查。

(三)安全生产基础档案管理工作检查工作计划。

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台账的建档﹑归档进行检查(目的:规范统一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台账,及时发现管理上的缺陷,加以改进)。

三﹑做好“安全生产月”﹑“道路客运安全年”以及几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运输工作。

四﹑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严格把驾驶员:“准入关”做好驾驶员的招聘管理工作,加强营运车辆驾驶员储备工作。

五﹑继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20__年安全工作重点是加强驾驶员,车辆的动态管理,严厉打击一切违法行为,努力压降“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行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20__年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

公司清欠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为了切实做好2017年全乡防汛工作,确保我乡安全渡汛,保持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提早动手,扎实准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一是成立乡防汛领导小组。二是成立村级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支部书记、副组长:村主任,成员:村两委干部,各村小组组长。三是成立乡村两级防汛抢险队。四是畅通信息。各村小组确定信息员,出现汛情及时向村防汛领导小组汇报,由村上向乡防汛领导小组上报。五是加强防汛值班。汛期实行领导带班制,带班领导全盘负责,值班人员具体负责,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

二、重点工作。

(一)认真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和汛前准备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是乡防汛领导小组在本辖区组织各村委、各单位积极开展汛前准备和汛前安全大检查工作。三是民兵抢险小分队要对库存防汛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清点,按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确保储备数量充足、质量合格的防洪防汛物资。

(二)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工作,采取有效方式方法大力宣传防汛工作,提高全民防汛意识,走群防群策之路,深入开展全乡防汛工作。

(三)做好汛前、汛期、汛后检查工作。乡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的防汛工作分阶段进行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一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责任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开展汛期危房排查登记工作。对辖区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危房,在有较大雨情时坚决予以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本辖区内的水库、淤地坝、滑坡体等进行巡查监测,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乡防汛领导小组并组织群众撤离险区。

三、抢险措施。

(一)大雨或暴雨持续2小时以上,全体乡镇干部在政府集中待命,村干部必须在自己的辖区内待命,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参加防洪抢险工作。

(二)大雨或暴雨持续3小时以上,全体乡村干部听从乡防汛指挥部命令,到各负责的区域防洪。

(三)防汛期间要求乡村干部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一旦接到命令无条件迅速赶到要求现场,如因监控不力,措施不到位,不服从安全未及时到岗到位造成重灾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发生洪灾时一切服从抢险工作,防汛所需物资和相关材料必须及时得到调配,以确保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

(五)各村抢险队要听从指挥,统一调派。

清收清欠工作方案

想要清收清欠工作方案写的好吗?今天小编就为您推荐几天相关的清收清欠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到您。

第一条 为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和企业发展的需要,维护企业利益,盘活企业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清欠工作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工作。

清欠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效果乃至企业的生存。

因此,各级领导和各单位、各部门都要重视,决不可掉以轻心。

要树立“清欠就是效益,减负就是增效”的观念。

第三条 有限公司成立以董事长、总经理为组长,总会计师为副组长,公安、纪委、法律事务室、财务等组成的清欠收款领导小组,财务部下设清欠办公室,具体负责清欠的日常工作,业务上受财务部的直接领导。

第四条 新开工项目在工程开工时,应设立项目清欠小组。

清欠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成员由项目计划主管、财务主管参加,共同完成清欠收款中有关工程计价、竣工决算、收回欠款等工作事项,直至项目各种应收款的回收完毕。

第五条 对于历年遗留的应收工程款和其他应收款,各单位应进行全面清理,分清欠款单位、欠款账龄及实际欠款数额,列出明细及预计可收回时间,以便分清责任,便于清收。

第六条 历年遗留的应收款项,由有限公司指定相关责任人负责清收,并实行清收与工资奖金挂钩的办法进行考核;签订清欠包保责任状,明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在责任状确定的时间内清收完毕,对责任人发放工资并按收回金额的一定比例兑发奖金。

已完工已决算应收账款,账龄1至2年的按1%兑奖,3年的按2%兑奖,4年的按3%兑奖,5年及以上的按4%兑奖;已完工待决算的项目均按5‰计提兑奖。

第七条 处罚。

新开工项目在项目终结后,应做到工完账清,本项目存在有应收工程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对项目经理、书记、计划主管、财务主管处以当年工资收入的20%、10%、5%、5%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收回。

欠款收回后,原罚款予以退还。

对历年遗留欠款的清欠责任人,在责任状期限内无法完成的,从超过规定时间的当月起,停发本人全部工资,直至收回欠款为止才予以补发,并取消前款第五条中规定的按账龄提取的兑现奖。

第八条 清欠人员外出清欠,必须经总会计师批准方可成行,否则有关费用由个人自理。

清欠人员在清欠中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由清欠办财务审核,有关领导审批报销,其他有关开支费用提请报告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报销。

第九条 清欠回笼的资金应及时入账。

资金的使用纳入企业资金管理范畴,任何人不得擅自支付。

对于支付外欠款,有关责任人应及时提供付款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

第十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从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解决本单位面临的债务人迟付、拖欠、拒付各种相关费用的情况,同时加强对催收欠款工作(简称清欠工作)的管理,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应收欠款是指相关法人、自然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中,根据其中的约定应收取的各类款项,包括商业用房租赁费、垃圾清运费以及超出合约规定期限应收而未收的款项。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人员配备

第三条 自2013年2月1日起成立清理欠费工作小组(简称清欠组),全面负责清理欠费工作。

组长:

组员:

第三章 清欠组工作目标

第四条 将欠费统计表所列欠款,采取签订还款计划书、通过法律程序等方式进行清缴,计划于2013年6月底前催收完毕。

第五条 建立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欠费收缴专门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做到定期收缴,出现一笔清理一笔,保证不发生新欠费。

第四章 清欠原则

第六条 清欠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约主张债权、依法维护权益,按照既积极清收又讲究策略的原则创造性地开展清欠工作。

第七条 对欠款的债务人,要逐个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确定清欠目标和实施方案,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

对资金状况较好的债务人,应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现金;若债务人资金状况不好,在经过充分的调查论证后,可采用担保的办法分期清欠;对于恶意拖欠、恶意逃债的债务人,应果断采取诉讼或其它法律形式维护正当合法权益。

第八条 加强清欠基础资料、文档管理工作,对清欠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防范再次拖欠风险。

第九条 改进现有示范合同文本,明确约定相关款项支付数额和期限、违约责任、结算方式。

第五章 清欠组主要工作职责

第十条 负责统计、收集、整理和上报清欠数据;

第十三条 向领导汇报清欠进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措施;

第十四条 负责贯彻落实本单位有关清欠工作指示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第十五条 负责本单位因欠费导致的清欠和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指导、督促和协调债权债务人,有序清欠。

第十七条定期组织对重点欠款户进行上门催收。

第十八条采取诉讼等途径清缴欠款。

第十九条 负责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六章 主要工作制度及清欠相关措施:

第二十条 定期上报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及进度报表。

3、对电话催缴后扔不缴费的商户采取现场下达催款通知书的方式,并告知其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交清钱款,将对其采取断水、断电及诉讼等相关措施,并取得送达回证;4、对确有困难的债务人与其签订《延期还款计划书》(欠费人申请分期缴费,要求有担保人);5、清欠组根据《延期还款计划书》和还款计划继续清欠)。

6、联系律师事务所对仍不缴纳欠费的商户寄送律师函。

7、扔拒不缴纳的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二十二条 特殊情况欠费的处理程序

1、分类清缴。

对欠费单位逐一排查,逐户核查欠费人欠费的具体情况,分析其欠费原因和缴费能力,对缴费单位发生的欠费应按缴费类别分类管理,建立欠费人档案,根据欠费人基本情况、欠费类型、欠费所属期以及各险种欠费数额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制定清欠办法。

对能缴不缴甚至拒缴的,采取措施,强制征

缴;对暂时困难的,要引导其签订《延期还款计划书》并制定清欠计划,逐步清缴欠费;对完全或基本丧失缴费能力的,要量身制定清欠方案,跟踪督促落实。

第二十三条 强化监控。

在加强清欠催缴的同时,要对欠费大户实施重点监控,对累计欠费50万元以上的欠费人,要作为重点欠费监控对象,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专人包户等措施,加大监控力度;推动清欠催缴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清欠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近年来,随着xxx公司的快速发展和施工能力的不断提高,资金流量需求逐年扩大,处于结算过程中和被拖欠的资金不断增加,公司资金需求矛盾日益突出,回收工程欠款是公司资金来源的主渠道,为了维护公司利益,降低坏账风险,盘活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满足资金需求,增加资金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全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清欠工作,要按照集团公司对清欠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贯彻,全体清欠人员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克服外部种种困难,挖空心思开辟工程款回收渠道,千方百计扩大工程款回收战果,全面推动工程欠款清收工作,为确保完成今年公司下达的清欠任务指标,现将xx年度欠款回收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任务指标下达情况: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向管理要效益已成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很重要的观念,聚财,理财,有效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减少资金沉淀,清理欠款作为企业理财工作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得到重视。

巨额工程款被拖欠,使企业资金紧张状况加剧,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辛勤汗水换来的微薄利润在慢慢耗费,令人心疼。

一些长期拖欠的工程款,有的已经形成呆帐、坏帐,造成了无法清收的事实。

面对严峻的现实,使我们清醒认识到,只有做好清欠工作,减少资金沉积,缓急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企业才能更好、更快的实现经济发展。

清欠工作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它与企业发展建设,经营管理,规范运行,资金回转,使用效率密切相关。

所以只有提高了广大干部、员工对开展清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才能为清欠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清理债权、建立基础资料

为了完成年内任务指标,有计划的开展工作,两级清欠组织要根据清欠项目的实际现状,分项目制定清欠计划、对清欠指标进行分解量化、清欠任务指标落实到责任人头上。

要整理完善清欠资料,查找并收集施工合同、结算资料、交竣工资料,各种单据凭证,弄清每一笔债权形成的背景原因和现状,进一步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和拖欠的金额,分项目建立清欠资料档案。

在此基础上,按照施工合同(协议)约定,将上年度已

竣工决算、竣工未决算、已验工计价但未按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和到期的各类保证金进行逐项统计,准确界定清欠范围。

确有清收难度,需交由清欠办清收的项目移交时必须附上述清欠资料档案移交。

(三)、量化指标、规范管理

结合清欠工作实际,公司将制定二00九年度《清欠管理办法》、《清欠目标责任书》,明确两级清欠单位兼专职清欠员的职责,为任务指标的完成,保证清欠工作的落实,让每个清欠人员身上有压力,要实行“四定”工作原则,即定人员,定指标,定任务,定奖惩。

把任务指标分解到每个清欠人员身上,用制度和实效来对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债权形成的时间长短,清收的难易程度给予一定比例的提成,专职清欠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其他工资补助全部通过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按欠款回收提成比例考核计发,以此督促清欠人员的工作主动性,也充分调动清欠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制定清欠回访记录,清欠人员在每一次清欠过程中把对方说过的话、作出的承诺作简要的记录后,请求债务单位接待人员签字确认。

这样做,一方面是得到债务单位的高度重视,二是对清欠人员作到动态管理,三是从债权的法律诉讼时效上始终得到延续。

要定期召开清欠例会制度、各级领导要对清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听取汇报,因事应时做出研究调整。

各单位每月要将收回欠款的笔数、项数、金额和清欠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公司财务科和清欠办公室,把债权管理和清欠催收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四)、突出工作重点

根据债权形成的原因以及债务方的资信情况,对每项债权进行分析研究,确定重点清收对象。

清收清欠工作方案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承包人而言,其核心利益在于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欠款。

基于不同的请求权基础,承包人可能主张多种清欠方案。

诉讼请求是当事人诉权的核心所在,是法官进行审判的最原始起点,是所有诉讼行为展开的基本依据。

同一类型的案件,依据不同的请求权基础,当事人亦可主张不同的诉讼请求,而不同的诉讼请求会产生不同的利益、内容、风险,引起的利益的差距极大。

因此,承包人的诉讼请求应当尽可能地全面、具体并具有可执行性。

一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之规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根据以上规定,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主张对于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当然,对于“竣工之日”的起算时间,实践中尚存在一定的争议。

二主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确定发、承包方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基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法律、行政法规甚至规章中都有大量的强制性规定。

实践中,除了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认定合同无效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建工解释》)第一、四条规定的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签订的合同、借用资质签订的合同、必须招投标而未招投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合同、违法分包或转包合同,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签订的合同、违反招标投标法低于成本价签订的中标合同等。

根据《建工解释》第二条之规定,建设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当合同无效时,对于承包人而言,并无实质上的不利。

因此,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工期、变更、索赔、违约责任等约定明显对于承包人存在不利,而合同又存在《建工解释》中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的,承包人可主张合同无效,从而规避合同中不利的约定。

三主张给付工程款。

在建设工程完工后,承包人除可以依据或者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主张合同约定的工程款之外,还可以主张以下权利:

1、调增合同价款。

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此条规定就是学理上所称的“情势变更制度”。

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其履行期限相对较长,不确定性因素相对较多等特点,发生超出双方订立合同时的预期风险的可能性更大。

而大部分的"建设工程都是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而价款是承包人得以中标的重要指标,故承包人大多是以定额为基础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一定的调整后确定投标报价。

通常情况下,承包人报价是不会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价格非正常波动、社会突发事件的影响等因素。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了情势变更事件而导致合同的继续履行对于承包人明显不公平的,承包人可依据情势变更制度而主张调增合同价款。

2、工程增项款项。

根据《建工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

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的,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施工过程中,因发包人的要求,或者因自然条件的影响,超出施工图或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范围的工程增项在所难免。

在承包人能够证明存在工程增项以及增项的工程量的情况下,其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增项部分的工程款。

3、工程索赔款项。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实际损失而向对方提出的经济补偿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实践中,当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事项时,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施工难度增加、工期延长和延误、加速施工、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施工短期中断或效率降低、物价超越正常幅度上涨、拖欠支付工程进度款等。

承包人可因此而主张措施费增加的损失、窝工损失、材料差价损失、利息损失等相应的款项。

4、工程款利息。

根据《建工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因此,当发包人未按约定给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5、逾期付款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此,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关于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应当给付违约金的约定时,承包人可以依据该约定向发包人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责任。

但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同一笔工程款的利息和逾期付款违约金两种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原则上仅得主张一种责任,如同时主张,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主张变更或撤销结算协议。

结算协议是指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完工后,就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包括工程款争议在内的所有争议的一揽子解决的协议。

一般认为,当事人在诉讼前已经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的,一方在诉讼中要求重新结算的,法院不应支持其主张。

在结算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发包人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逾期竣工为由要求拒付、减付工程款或者赔偿损失的,承包人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为由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的,法院均不应支持。

但是,如果承包人有证据证明结算协议系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或者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又或者是发包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承包人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的,承包人可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主张变更或者撤销结算协议。

当然,撤销权应当在承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五向发包人的债务人主张代位权。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根据该规定,当发包人无力支付或拒绝支付工程价款但其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承包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权之诉,请求发包人的债务人直接向自己履行给付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应当以承包人自身的债权为限。

六实际施工人的权利。

根据《建工解释》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根据该规定,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违法的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转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施工人(挂靠施工人);建设工程数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应当是指最终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动力进行工程施工的法人、自然人等民事主体。

对于实际施工人而言,其较好的诉讼策略是以业主为被告,要求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诉讼过程中,由法院决定是否追加总承包人、转包人等人参加诉讼。

清收清欠工作方案

认真落实省、市、县政府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关于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44号)及晋城市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集中排查的通知》(晋市农民工治欠组办函〔2021〕10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制止和预防农民工欠薪行为发生,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实施方案:

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大箕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指导开展根治欠薪工作。组长由镇长任艺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张晋杰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由镇劳动保障所所长闫鹏兵同志兼任。

由镇政府牵头,定期召开根治欠薪工作会议,研究落实根治欠薪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镇各有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下,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具体分工如下:

1.各村(社区):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根治欠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舆论宣传,做好疏导工作,引导农民工用合理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2.劳保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掌握清欠工作动态;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负责对已建成和在建的工程进行摸底排查。一旦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第一时间协调项目负责人妥善处理,做到预见早、处置快、影响小,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拖欠工资纠纷。

3.信访办:负责组织协调各站所依法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涉访、涉稳事件,防止群体突发性事件的发生;负责农民工来信来访的接待、分流、转送、交办、督办工作;督促各村(社区)、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管理、条块管理责任,妥善处置群体上访事件。

4.财政所:督促项目业主做好解决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负责制定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的还款计划;负责对已解决拖欠工程款的政府投资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负责规范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防止新欠工程款。

5.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行为;对移送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应依法及时审查;对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立案,并及时查明犯罪事实,依法处置;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6.司法所:负责建立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机制。成立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依法帮助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日常监管,每年开展2次以上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摸底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欠薪隐患。对出现工资支付困难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以及涉及化解过剩产能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积极完善欠薪预警系统。一旦发生劳资纠纷突发性事件,镇、村(社区)责任人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协调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共同介入处理。

镇政府对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组织不到位、监管责任不落实、欠薪处理不力的引发极端事件或重大事件的,要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工作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措施和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我镇社会和谐稳定。

清收清欠工作方案

近年来,随着xxx公司的快速发展和施工能力的不断提高,资金流量需求逐年扩大,处于结算过程中和被拖欠的资金不断增加,公司资金需求矛盾日益突出,回收工程欠款是公司资金来源的主渠道,为了维护公司利益,降低坏账风险,盘活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满足资金需求,增加资金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全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清欠工作,要按照集团公司对清欠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贯彻,全体清欠人员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克服外部种种困难,挖空心思开辟工程款回收渠道,千方百计扩大工程款回收战果,全面推动工程欠款清收工作,为确保完成今年公司下达的清欠任务指标,现将xx年度欠款回收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向管理要效益已成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很重要的观念,聚财,理财,有效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减少资金沉淀,清理欠款作为企业理财工作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得到重视。

巨额工程款被拖欠,使企业资金紧张状况加剧,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辛勤汗水换来的微薄利润在慢慢耗费,令人心疼。

一些长期拖欠的工程款,有的已经形成呆帐、坏帐,造成了无法清收的事实。

面对严峻的现实,使我们清醒认识到,只有做好清欠工作,减少资金沉积,缓急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企业才能更好、更快的实现经济发展。

清欠工作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它与企业发展建设,经营管理,规范运行,资金回转,使用效率密切相关。

所以只有提高了广大干部、员工对开展清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才能为清欠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因此,公司各级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清欠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清理债权、建立基础资料。

为了完成年内任务指标,有计划的开展工作,两级清欠组织要根据清欠项目的实际现状,分项目制定清欠计划、对清欠指标进行分解量化、清欠任务指标落实到责任人头上。

要整理完善清欠资料,查找并收集施工合同、结算资料、交竣工资料,各种单据凭证,弄清每一笔债权形成的背景原因和现状,进一步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和拖欠的金额,分项目建立清欠资料档案。

在此基础上,按照施工合同(协议)约定,将上年度已竣工决算、竣工未决算、已验工计价但未按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和到期的各类保证金进行逐项统计,准确界定清欠范围。

确有清收难度,需交由清欠办清收的项目移交时必须附上述清欠资料档案移交。

(三)、量化指标、规范管理。

结合清欠工作实际,公司将制定二00九年度《清欠管理办法》、《清欠目标责任书》,明确两级清欠单位兼专职清欠员的职责,为任务指标的完成,保证清欠工作的落实,让每个清欠人员身上有压力,要实行“四定”工作原则,即定人员,定指标,定任务,定奖惩。

把任务指标分解到每个清欠人员身上,用制度和实效来对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债权形成的时间长短,清收的难易程度给予一定比例的提成,专职清欠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其他工资补助全部通过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按欠款回收提成比例考核计发,以此督促清欠人员的工作主动性,也充分调动清欠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制定清欠回访记录,清欠人员在每一次清欠过程中把对方说过的话、作出的承诺作简要的记录后,请求债务单位接待人员签字确认。

这样做,一方面是得到债务单位的高度重视,二是对清欠人员作到动态管理,三是从债权的法律诉讼时效上始终得到延续。

要定期召开清欠例会制度、各级领导要对清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听取汇报,因事应时做出研究调整。

各单位每月要将收回欠款的笔数、项数、金额和清欠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公司财务科和清欠办公室,把债权管理和清欠催收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四)、突出工作重点。

根据债权形成的原因以及债务方的资信情况,对每项债权进行分析研究,确定重点清收对象。

一、是把债权构成情况复杂、债权底数不清的项目作为清理重点;。

二、是把拖欠时间长、数额大、风险大的债权项目作为清欠的重点;。

三、是我们把政府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的工程款作为工作重点。

对重点、难点项目针对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清欠计划和措施,专人负责,充分运用多手段、多渠道千方百计达到清欠目的。

(五)具体措施。

健全制度,摸清项目,完善资料,建立档案,制定计划,划出重点,量化任务指标,才能使年内的工作得到了有序开展。

采取的主要清欠措施有:

1、运用法律手段推动清欠,对有钱不还,故意拖欠且态度非常蛮横的债务方,在完善债权手续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清欠,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上网清欠。

以国家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为契机,在建设部“中国建设工程信息网”上申报清欠项目,利用网络公开的优势进行清欠。

我们清欠办全体人员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面对债务方的种种刁难和推诿,冒严寒顶酷暑奋战在清欠一线,年内,平均每个清欠点催讨次数均在二、三百次之多,他们从不叫苦叫累,硬是凭借两条腿一张嘴啃下了一个又一个“硬骨头”。

有的清欠人员顾不上照顾病重住院的老人,连续几个月在外奔波讨债,看惯了债务方的“冷眼”,坐暖了债务方的“冷板凳”;有的被不讲理的债务方谩骂,依然毫不畏缩,债务人走到哪里,跟到那里,钱收不回人不走,表现出了强烈的责任感和忘我的敬业精神,就是这种精神,今年在所有被清欠单位都或多或少的拿回了钱,没有一家空白。

我们的清欠人员为了要钱,给人打扫办公室卫生,沏茶倒水。

有的清欠人员被骂哭后,委屈的搽干眼泪再次走进债务人的办公室,所作所为让人感动,就是这样一个个早出晚归的身影打开了清欠工作的局面。

一年来,借助公司大力治理拖欠工程款的机遇期,催收清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然而任重道远,当前公司欠款还很大,相关矛盾和问题还在持续、前清后欠矛盾突出、问题合约依然普遍,竣工工程拖欠突出,工程项目结算难、久拖不办的现象普遍存在,已经成为比较严重的问题。

清欠人员整体综合能力还较弱,有待在工作实践中提高,有待在以后的培训活动中加强学习。

还要提高广大干部、员工对开展清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有效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把清欠工作做好。

经过一年的共同努力,拖欠工程款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今后,清欠工作仍将是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过程中所必须解决好的大事之一。

针对今后的工作要继续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要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继续保持强力推进势头,持续抓好催收清欠工作,战略上做好长期努力的思想准备,战术上抓好组织策划和深入推进工作。

紧紧围绕企业发展、思想意识不放松、组织措施不削弱、催收清欠不松劲,以强化催收清欠为己任,深入实践,进一步提高清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继续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工作。

项目清欠工作方案

应收款项有利也有弊,在扩大企业规模给企业带来利润的同时也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

社会在发展,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想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仅要提高商品价格和质量,还要强化信用销售方面的工作。

这就需要给客户提供信用的服务,应收账款就是这样产生的,但是应收款项不断增加沉积之后给企业也带来了严重的负担。

企业的拖欠风险、坏账风险、经营风险都在不断增加,而且还造成应收账款坏账成本、机会成本以及管理成本的增加。

如果企业不能找到一个平衡点就会造成不利的影响后果,所以,怎样管理应收账款风险一直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研究问题,是企业财务人员和管理者迫切需要处理的问题。

一、应收账款目前状况。

企业在步入市场之初是不成熟的,对于一些市场规则以及内部的有效控制都比较匮乏,大量的不良债权开始形成,企业之间多年形成的一些债务积重难返,有些企业的内外部欠款都比较严重,坏账现象致使不良资产形成,企业中58.4%的欠债额都是三年以上的中外部单位,有些项目的业主已经在法律上宣布破产所以根本无法偿还账款,这样企业的应收款项不良资产形成,另外,还有一些是内部单位的拖欠账款,41.5%的账款已经拖欠三年以上,账龄结构日益严重,经营中现金流量不断增长,而销售上的增长给企业带来的只是账目上的利润,没有带来可以维持企业生产经营的现金流量,资金上面形成了内忧外患的局面,导致企业很难再继续扩大生产,企业资本的累积和运营都造成严重的影响。

二、导致应收账款形成主要原因。

(一)业务信息情况不了解,轻信承诺。

在目前激烈的不规范的市场竞争中,就房产企业而言,企业都想承揽更多的业务,很多工程在投标过程中垫付资金、压低标价获取投标。

但是在工程开工时业主的资金却无法到位,只能采用先赊后付的办法,这期间无法对业主的资金、信用状况方面进行深入了解,最后业主经济不断恶化,严重的导致破产无力偿还账款。

(二)信用得不到保障。

如,房产企业业主不守信用,用各种理由推脱,对最后施工的决算不予办理。

比如说,资料不全、质量问题等作为理由无限期的拖欠款项,导致有的工程最后决算要等到工程竣工后的两三年才给予处理。

(三)管理不规范。

在房产企业中有的分包单位和业务关于比较好,直接把工程款项提走,导致应收的款项没有办法清算,对齐企业正常的工程结算程序带来不利影响和破坏。

另一方面企业过于注重销售业务的考核,没有对收现指标进行考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的款项清欠。

(四)企业人员调动影响。

企业负责人员的调动,没有交接好工作,造成相关人员走后,应收款项不规范没有相对应的人负责,长期处于挂账状态。

三、应收账款无法清欠对企业造成的影响。

目前,企业最严重的问题就是企业的应收款项过高问题。

(一)资金成本快速上升。

一些高额款项不能及时回收导致企业损失这部分资金带来的利润价值,使得企业现金短缺出现支付困难的现象。

企业为了能够正常的运转就必须用采取一些办法,如付出高额利息向银行申请贷款,这样致使企业财务费用不断增加。

(二)企业利润受到冲击。

应收款项不断形成,不但会冲减企业的坏账准备还会增加企业的管理费用,对企业利润造成冲击,致使利润下降。

(三)企业成本增加。

在清理追讨款项过程中,企业需要担负催款人员的业务招待费、交通费、差旅费、工资等各方面的费用,从而致使企业管理成本不断增加。

(四)增大企业隐性损失。

不良应收款项造成坏账产生,让企业的损失超出应收款项的额度,这样会给企业带来多重经济上的损失。

(五)企业失去再投资机会。

因为企业不能够如期回收资金,就无法对这部分资金进行再投资循环利用产生收益。

四、如何做好应收账款清欠工作。

从上面的分析让我们对应收款项有了一定的了解,应收款项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起到了一定的影响,增加销售的同时产生利润,要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率就必须加强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工作,从而加快资金回笼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怎样做好应收账款清欠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全程监控流程规范化。

企业应收款项管理的目的是让企业责任化、规范化、制度化。

可分为以下几点:

首先是销售方面的工作,做好企业的信用管理和风险识别工作,制定一些可靠的信用销售制度,从源头上阻止销售人员盲目赊账来完成销售任务。

在销售的前期就开始对信用风险进行防范,所以销售部门要制定专业的客户信用管理员工,在对客户的各方面进行综合了解后建立可信的客户档案。

是否对客户进行销售的最基本依据就是档案的评估结果,而且要不断对档案进行更新,以免客户出现经济状况。

这样可以确保客户档案的实用性以及准确性,让企业管理层有效对销售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监控。

其次是收款方面的工作。

这环节的中心内容是保障如期全额回款。

企业可以建立账龄分类管理以及紫光广告管理系统对应收款项进行管理,一是,强化内部控制建设,根据企业的情况定制管理系统,这个系统对整个企业的部门进行分布管理,使得企业员工各司其职,互相制约,分工具体,责任明确,用这种办法来考核、检查、监督企业的应收款情况。

整个环节由企业的财务人员、销售人员共同完成,把工作落到实处,从源头上做好应收账款的管理。

这个系统可以改变企业的内部控制环境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

对传统的财务和业务之间的划分作出改变,使得财务工作比较开放,一些会计方面的工作可以由业务来核算,让企业的管理模式由传统走向职能化,是企业内控管理的新平台和工具。

而且还要根据账龄对款项进行归类,财务部门按期和业务部门对账,第一时间把握应收款项动态。

及时把销售和应收款项进行变动,对于超期限的应收款项及时汇总统计、研究分析最后通报,做一个非常详细的账单。

每个月对应收款项进行账龄分析研究,对一些超出期限却又没超过18个月的应收款做风险管理评估,那种3~9个月的款项对相关负责人给予预警,要求尽快催回账款,还有一些已经超过18个月的必须进行法律、商账追收等方式,让相关负责人整理资料,正式进入催账环节。

最后是一些没有超过信用期限的款项,企业也不能放松,要及时提醒,以免发生故障。

最后是追缴欠款方面的工作。

财务要加强追欠工作的开展,对一些已经进入催账模式的客户要在系统中进行公布,加入问题客户名单,要求进行新业务的前提是必须全额回款。

财务对于风险款项要及时找出原因,落实责任。

在保护客户的前提下及时收回款项,采用不同的催款方式对待不同原因的客户,随时跟新客户的经营状态,经济状况,如果发现问题,马上采取措施,把风险降在最低。

同时,应该制定应收账款的终身制度,企业员工不管是离职还是换岗位都要对款项进行处理,办理好手续,保障账款及时安全的收回。

财务还要建立坏账的准备,及时核算坏账的损失,超出18个月的由财务进行核定,降低应收款的坏账风险再进行处理,除此之外,也要考虑自身特点,对坏账损失和收款费用之间做出权衡,坚持成本最低化的原则来处理。

(二)健全内部机制。

一方面,健立完善的销售回款制度。

每一笔订单的相关销售人员负责人必须全程负责,也就是从订单的签订到回款的整个过程。

另一方面,健全催收以及考核奖惩制度,在销售人员的.考核指标中纳入回款率和销售额,让其与销售人员的奖金、工资等方面直接挂钩。

从应收款项的回款难易度以及账龄制定一系列的奖惩考核,用这种方式去促使企业销售人员的催款积极性的增长,作为企业应该奖惩分明,从而增大企业账款的回款率。

五、总结。

作为一个企业,流动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的应收账款,因此企业必须提升和强化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加强学习探索出对企业实用的、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方式,在工作完成后尽快回收企业的应收账款,提升应收账款的周转率,控制、减少应收账款资金占用的风险以及成本,让企业的现金流量增加,从而最大限度提高企业资金的循环利用,给企业带来更多效益。

民营企业清欠工作的报告

5月1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对全区清欠账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下大决心、攻坚克难,坚决完成清欠账款目标任务。就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清欠会议精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现将我县20清欠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欠进展总体情况。我县21个部门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7.91亿元,截至年5月12日,已清偿5.38亿元,清偿比例68%;剩余欠款2.53亿元,其中无分歧欠款2.15亿元,500万以下无分歧欠款1.36亿元,存在分歧欠款0.38亿元(供销社、常信乡、京星农牧场3个部门已全部清偿完毕)。按照自治区5月11日电视电话会议要求,2020年5月底500万以下无分歧欠款清零、8月底所有无分歧欠款清零、年底所有欠款清零,我县整体清偿进度慢,清欠任务重。清欠进度严重滞后受到自治区点名批评,还将被挂牌督办。

(二)2020年剩余欠款情况。2020年我县已清偿4654.51万元,清偿比例15.54%,剩余欠款191笔,金额25297.06万元。从欠款资金额度来看,剩余欠款1000万元以上部门8个,分别为:银川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4779.33万元、教体局4052.93万元、住建局3866.03万元、水务局3569.96万元、金贵镇2065.12万元、习岗街道办1419.71万元、自然资源局1352.34万元、交通局1029.38万元。从项目审计决算情况来看,项目审计决算未完成欠款85笔,金额13031.6万元,涉及部门11个,占所有欠款的一半以上,分别为: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12个,金额3722万元;教体局15个,金额2850.74万元;住建局10个,金额1916.66万元;习岗街道办19个,金额1419.70万元;自然资源局9个,金额1039.04万元;金贵镇4个,金额787.98万元;洪广镇8个,金额705.63万元;交通局3个,金额384.02万元;立岗镇3个,金额103.04万元;习岗镇1个,金额77.39万元;民政局1个,金额25.4万元。从历史遗留问题来看,存在问题账款34笔,金额3813.645万元,涉及部门10个,分别为:住建局10个,金额1126.5万元;农发办6个,金额827.60万元;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4个,金额676.22万元;教体局5个,金额542.37万元;贺兰工业园区2个,金额231.67万元;民政局1个,金额143.78万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2个,金额135.7万元,公安局2个,46万元;交通局1个,金额43.80万元;公路段1个,金额40万元。与1-4月份各单位上报工信厅台账相比增加1321.19万元,原因是,3个单位对本单位清欠台账底数不清,导致本次重新梳理后存在分歧欠款增加1916.88万元(分别为: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增加金额676.22万元、住建局增加金额698.29万元、教体局增加金额542.37万元),5个单位与企业积极沟通后减少存在分歧欠款595.69万元(分别为自然资源局减少145.10万元、民政局减少25.40万元、公安局减少255.39万元、习岗镇减少77.39万元、金贵镇减少92.41万元)。

(一)各清欠责任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自底国务院安排部署清欠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清欠领导小组多次来我县实地督导,但部分清欠责任单位对此项工作仍不重视。一些单位主要领导没有亲自抓,对本单位拖欠欠款底数不清、项目情况不明,未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甚至认为清理拖欠欠款是财政和发改部门的工作,偿还本单位欠款依赖县级财政配套,对存在分歧和纠纷的欠款不及时主动与施工单位沟通,造成我县整体清欠工作推进被动、缓慢,清偿比例较其他县区低,先后被国务院、区市点名通报。

(二)未审计决算项目严重影响我县清欠进度。按照5月11日下午政府专题会议和5月14日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各欠款责任单位加快送审资料上报,对资料不全还未送审的项目,抓紧对接施工方,完善相关资料,按照5月15日的时间节点,全部提交财政局审计结算,但仍有部分单位不按照要求送审,截至5月16日,还有11个单位28个项目未送审,涉及金额3729.59万元(分别为:银川市军民融合产业服务中心5个,金额857.66万元;住建局2个,金额370.31万元;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2个,金额135.7万元;自然资源局5个,161.36万元;民政局1个,金额143.78万元;交通局3个,金额269.53万元;教体局4个,金额943.18万元;习岗街道办1个,金额127.26万元;立岗镇1个,金额65万元;洪广镇2个,金额108.91万元;金贵镇2个,金额546.9万元)。

(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度不够。剩余欠款中部分项目存在“半拉子”工程无法验收、企业倒闭、债务纠纷无法联系等历史遗留问题,存在分歧无法立即支付,全县存在分歧账款且“零清偿”部门6个,欠款15笔,金额1551.26万元(根据工信厅反馈,“零清偿”部门将被国务院通报),对存在分歧的欠款解决力度不够,影响了整体清欠进度。具体为:

1.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剩余欠款2笔,金额135.70万元。分别为:习岗镇新胜村、金贵镇滨河小镇、常信乡四十里店村道路工程,目前虽已完工,但因银川市成通公司擅自分包工程,并且未在生态环境局备案,故无法进行验收、评审;习岗镇新胜村生活污水集污管网及污水处理站项目因“4.30”下水井毒气死亡事故,造成工程评审决算停滞。

2.民政局剩余欠款2笔,金额169.18万元。分别为:贺兰县中心敬老院扩建工程项目因变更签证无法确认存在分歧,施工方拒不提供工程决算资料无法审计;贺兰县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绿化工程因养护期未到无法出工程决算报告。

3.公路管理段剩余欠款1笔,金额40万元,为伊园路钢桥架设物资采购款发票无法找到导致财政无法支付。

4.公安局剩余欠款3笔,金额301.39万元。分别为:贺兰县城关派出所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和扩建办公楼内部装修工程企业账户被冻结无法支付;贺兰县公安局智能图控监控系统项目三期预计五月底完工后支付。

5.习岗镇剩余欠款1笔,金额77.39万元,为习岗镇红旗村及和平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该项目签订合同价192.50万元,按照60%支付原则已支付115.11万元,但根据初步审计金额该笔欠款已超额支付3万元,企业不认同初步审计结果无法完成审计决算。

6.扶贫和农业开发中心剩余欠款6笔,金额827.60万元,分别为:贺兰县生态移民安置区针织厂新建项目一标段和二标段项目审计决算已完成,积极与企业协调办理项目竣工备案手续预计于本月清偿完毕;贺兰县生态移民三期绿化工程和贺兰县欣荣村生态移民安置区针织厂绿化工程与企业沟通后已完成送审;贺兰县生态移民三期住房、围墙、大门等配套设施工程因无法联系企业导致监理费无法支付,已作出该笔账款清偿的书面承诺;贺兰县生态移民三期绿化、围墙工程监理费因项目正在送审,现与企业积极沟通尽快支付。

(一)压实工作责任。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体现,也是帮助企业渡过疫情难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清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会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的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清欠任务。对于欠款项目中存在审计金额变更比例较大、企业账户冻结、项目无立项批复等历史遗留问题,各单位一把手要具体负责,通过与企业洽谈协商、组织相关部门研究等方式积极协调解决,并及时与分管县领导对接,通过专题会议或者提请常务会议解决的方式加快解决遗留问题,尽快化解支付。

(二)加大统筹协调。县发改局及时对接工信厅做好清欠工作的统筹协调、清欠台账的动态管理,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紧盯未送审项目,指导各欠款责任单位抓紧完善资料,及时审计决算。县财政按照5月11日专题会议要求,对剩余欠款中已经送审的项目,协调多家评审公司抓紧进行评审,送审资料5月18日前全部完成审计决算;各欠款责任单位加快送审资料上报,对资料不全还未送审的项目,抓紧对接施工方,完善相关资料,务必于5月20日前完成送审,未及时送审导致资金无法拨付,造成未按照要求完成清欠任务的,各欠款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并向政府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讨。

(三)做好资金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一步继续通过处置国有资产、缩减“三公经费”支出、盘活节约资金、回收各部门结余资金、争取一般债券等方式多方筹措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清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清欠任务。

(四)严防新增拖欠。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彻底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工程领域涉企保证金项目。

工程款清欠工作方案

拖欠工程款确实是不好的行为,那么如何追回被拖欠的工程款?下面推荐介绍工程款清欠工作方案范文,欢迎阅读!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承包人而言,其核心利益在于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欠款。

基于不同的请求权基础,承包人可能主张多种清欠方案。

诉讼请求是当事人诉权的核心所在,是法官进行审判的最原始起点,是所有诉讼行为展开的基本依据。

同一类型的案件,依据不同的请求权基础,当事人亦可主张不同的诉讼请求,而不同的诉讼请求会产生不同的利益、内容、风险,引起的利益的差距极大。

因此,承包人的诉讼请求应当尽可能地全面、具体并具有可执行性。

一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之规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根据以上规定,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主张对于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当然,对于“竣工之日”的起算时间,实践中尚存在一定的争议。

二主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确定发、承包方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基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法律、行政法规甚至规章中都有大量的强制性规定。

实践中,除了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认定合同无效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建工解释》)第一、四条规定的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签订的合同、借用资质签订的合同、必须招投标而未招投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合同、违法分包或转包合同,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签订的合同、违反招标投标法低于成本价签订的中标合同等。

根据《建工解释》第二条之规定,建设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当合同无效时,对于承包人而言,并无实质上的不利。

因此,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工期、变更、索赔、违约责任等约定明显对于承包人存在不利,而合同又存在《建工解释》中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的',承包人可主张合同无效,从而规避合同中不利的约定。

三主张给付工程款

在建设工程完工后,承包人除可以依据或者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主张合同约定的工程款之外,还可以主张以下权利:

1、调增合同价款

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此条规定就是学理上所称的“情势变更制度”。

实践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其履行期限相对较长,不确定性因素相对较多等特点,发生超出双方订立合同时的预期风险的可能性更大。

而大部分的建设工程都是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而价款是承包人得以中标的重要指标,故承包人大多是以定额为基础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进行一定的调整后确定投标报价。

通常情况下,承包人报价是不会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价格非正常波动、社会突发事件的影响等因素。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了情势变更事件而导致合同的继续履行对于承包人明显不公平的,承包人可依据情势变更制度而主张调增合同价款。

2、工程增项款项

根据《建工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

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的,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施工过程中,因发包人的要求,或者因自然条件的影响,超出施工图或施工合同确定的工程范围的工程增项在所难免。

在承包人能够证明存在工程增项以及增项的工程量的情况下,其可以向发包人主张增项部分的工程款。

3、工程索赔款项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实际损失而向对方提出的经济补偿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实践中,当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事项时,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施工难度增加、工期延长和延误、加速施工、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施工短期中断或效率降低、物价超越正常幅度上涨、拖欠支付工程进度款等。

承包人可因此而主张措施费增加的损失、窝工损失、材料差价损失、利息损失等相应的款项。

4、工程款利息

根据《建工解释》第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因此,当发包人未按约定给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5、逾期付款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此,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关于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应当给付违约金的约定时,承包人可以依据该约定向发包人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责任。

但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同一笔工程款的利息和逾期付款违约金两种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原则上仅得主张一种责任,如同时主张,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主张变更或撤销结算协议

结算协议是指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完工后,就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包括工程款争议在内的所有争议的一揽子解决的协议。

一般认为,当事人在诉讼前已经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的,一方在诉讼中要求重新结算的,法院不应支持其主张。

在结算协议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发包人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逾期竣工为由要求拒付、减付工程款或者赔偿损失的,承包人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为由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的,法院均不应支持。

但是,如果承包人有证据证明结算协议系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或者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又或者是发包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承包人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订立的,承包人可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主张变更或者撤销结算协议。

当然,撤销权应当在承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五向发包人的债务人主张代位权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根据该规定,当发包人无力支付或拒绝支付工程价款但其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承包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代位权之诉,请求发包人的债务人直接向自己履行给付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应当以承包人自身的债权为限。

六实际施工人的权利

根据《建工解释》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根据该规定,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违法的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转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施工人(挂靠施工人);建设工程数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应当是指最终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动力进行工程施工的法人、自然人等民事主体。

对于实际施工人而言,其较好的诉讼策略是以业主为被告,要求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诉讼过程中,由法院决定是否追加总承包人、转包人等人参加诉讼。

一、指导思想

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进一步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合理确定投资规模,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切实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为重点,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和舆论监督,确保清欠目标按期完成。

二、**年清欠工作目标和标准

(一)**年清欠工作目标

1.重点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确保实现“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投资项目清欠要在**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的工作目标。

其中,县级财政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要在**年8月底前基本做到财务结清,政府拨款投资项目要在**年年底前基本做到财务结清。

以上清欠目标按各建筑施工企业在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填报汇总的拖欠工程款总额为基数进行考核。

2.积极推进房地产和其他社会项目的清欠工作,突出抓好结算工作,落实拖欠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为2006年全面完成清欠工作打好基础。

3.完善农民工工资日常支付制度,同时以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劳务用工行为为重点,加强建筑企业用工制度建设。

4.健全防止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抓紧出台《大足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防止在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发生新的拖欠。

(二)明确已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标准

1.财务结清,即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已经偿还拖欠工程款。

2.合同结清,即双方经过协商签订还款合同并经过公证(进入司法程序的除外)。

3.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经过判决并执行。

4.有明确政策规定可对拖欠工程款予以核销或经审计部门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核减,以及社会中介机构(承发包双方认可)认定应予核减的工程拖欠款。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县政府有关部门牵头组织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欠工作,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还款情况的监督检查;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和项目的资金渠道,积极按期偿还拖欠的工程款。

(二)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

以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为重点,带动清欠工作全面开展。

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的拖欠,由县计经委和县财政局牵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县国资办负责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支付;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投资项目产生的拖欠,由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于**年底前基本解决。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

积极探索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治本之策,运用行政管理、市场制约、企业自律等综合治理的手段,加强工程建设、工程担保、信用体系、风险保障、工资支付等方面的管理,明确有关部门、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和施工企业的责任,完善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四、**年清欠工作措施

(一)认真解决好政府投资工程拖欠问题

1.对政府投资项目,属于政府全额投资项目的拖欠,县财政部门应按资金来源渠道加快资金拨付,必要时可采取资金调度的方式;属于政府参与投资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项目审批部门提出解决方案,报政府批准后实施;属于超概算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处理方案,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解决。

属于部门自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由该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落实资金偿还;属于地方用财政性资金配套不落实的项目,责成地方政府从本级财政用于建设的资金或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划拨专项用于偿还,难以偿还的应与施工企业协商,以政策补偿的方式偿还;对不具备还款能力的项目,可以通过资产变现等渠道筹措还款资金。

2.根据全县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要充分利用财政部关于“加大对西部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比例,继续支持西部大开发”的政策,以及县财政局“整合资金,加快‘普九’债务清偿”和“加大对街镇乡的转移支付力度,确定适当比例用于街镇乡债务的消化”的工作思路。

各相关主管部门、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制定相应的清欠措施,确保我县清欠工作如期完成。

3.对因项目竣工未结算产生的拖欠工程款,承发包双方应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尽快完成结算,如逾期仍未完成结算且承发包双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审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计,提出处理意见,仍未解决的要抓紧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

4.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要抓紧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烂尾楼”、“死账”等项目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意见和措施。

对“四久工程”要按有关规定,尽快进入处置程序。

(二)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清理房地产开发等社会项目拖欠的工程款

县国土房管局和县开发办要积极配合,充分运用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阻”的机制。

对有拖欠工程款记录且又不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偿还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恶意或严重拖欠工程款的企业要记入“不良业主名单”,向社会曝光并向有关部门特别是银行进行通报,不准再新开工项目,联合工商部门加强监管,防止采用异地注册企业的方式逃避还款责任。

鼓励施工企业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

(三)积极支持、配合法院清理拖欠工程款,加快判决案件的执行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落实对已判决案件的执行。

请县人大督促人民法院加快对已受理拖欠工程款或工资等案件的审结速度,加大对已审结案件的执行力度。

(四)继续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我县目前已基本解决2003年底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今后解决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主要由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

要加强对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建筑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对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行为的监督检查;要建立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为契机,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完善应急处理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产生。

(五)建立拖欠名单公示制度

将目前尚拖欠工程款的项目清单在“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或《大足周刊》上进行公示。

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这些业主新开工项目,在项目立项、规划、征地、建设、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限制,贷款银行要依法减少授信额度或者不提供授信。

(六)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清欠工作目标考核制度

今年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对于完成三年清欠工作总目标关系重大。

清欠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的目标考核内容,年终将按项目完成情况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进行目标考核。

县级财政资金已拨付到位的,有关部门应按要求立即支付,对不及时支付的,县计经委、县财政局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裁;对逾期未能基本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行业,一律对其新建县级财政投资、地方配套的项目,暂停或减少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并对其当年政府投资新开工项目数量等进行限制。

对违规审批项目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要追究行政责任;对拖欠数额较多和还款滞后的重点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重点行业进行专项督查和监管,定期通报。

县国资办要对县属国有企业建立清欠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做好防止发生新欠工程款的工作。

(七)做好网上填报工作,及时准确上报清欠情况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相关责任部门要按照足清欠办发〔**〕1号、〔**〕3号文件要求,加强检查督办,做好网上填报工作。

从本月起,每月月底前,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及相关责任部门要将每月解决拖欠项目的完成情况报县清欠办。

(八)加快建立和完善清欠工作的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意见》(国办发〔**〕78号)和市建委等11个部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渝建发〔**〕69号),抓好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

国务院有关部委出台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实行建设工程合同保证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从建筑市场活动的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全方位探索建立了预防新欠工程款工作的长效机制。

我县有关部门要立即转发,并组织专项检查,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五、**年清欠工作总体安排

(一)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报送的属于县级财政拨款的拖欠项目清单要进行逐一核对,并将核对情况反馈县政府,县政府据此落实各项目责任部门。

(二)根据上述责任划分,将目标考核落实到项目上。

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属县政府授权的融资主体负责还款的项目,7月底还款比例应达到70%以上,8月底应基本完成;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解决的政府投资项目,8月底还款比例应达到60%以上,10月底应达到80%以上,12月底要基本完成。

(三)从7月份起,县清欠协调小组应对县政府分解落实由各街镇乡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完成的拖欠工程款项目中,影响面较大的典型项目进行认真剖析、重点跟踪、专项督办,以点带面,积极推进清欠工作。

(四)县清欠办分别于8月份及10月份公布一批“不良业主和不良企业”名单,加大对不良名单的通报力度,促进清欠工作的开展和长效机制的运行。

(五)县政府分别于9月和11月对偿还工程款工作滞后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部门进行重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县进行通报。

**年是国务院提出三年内完成清欠任务的第二年,也是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关键年。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解决政府拖欠工程款是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农民工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国家宏观调控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毫不松懈、再接再厉地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公司清欠工作方案

是否对公司清欠工作方案怎么写无从下手,小编今天就为您整理两篇公司清欠工作方案的范文,供您参考。

20xx年**公司抓住扩大内需机遇,加快公路建设的步伐的关键时期,年底,3条公路建设项目同时开工,大多数公路建设项目接近尾声。

因前期公路建设项目较为集中,历史欠账较多等原因,致使公司资金紧张无法正常支付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突显出越来越多的矛盾,清欠工作任务也随之加重。

清欠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必须积极探索解决清欠问题的新途径、新机制、新办法。

对此,公司综治办积极开展专题调查工作,深入**、思小指挥部这两个基层单位,通过座谈的方式对20xx年清欠工作进行了调查。

通过此次调查工作,公司综治办认识到,**指挥部在成立之初便树立"干优质工程、建和谐公路"的理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面对当前清欠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严峻形势,仍然为公司演奏出一曲催人奋进的和谐主题曲。

一、**高速公路20xx年清欠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2月通车后近一年的工作中,**公路指挥部共受理来访11起、45人次,比上年同期上升了27%(其中集体访9起、41人次,比上年同期上升了21%;个人访2起、4人次,比上年同期上升6%)。

来访反映的问题中,欠工程款的有10起、41人次,占来访总量的90%,清欠金额为2.3亿元,已支付1.47亿元,清欠率为64%;欠付民工工资1起、4人次,占来访总量的10%,清欠金额为1.2亿元,已支付0.88亿元,清欠率为73%。

二、处理清欠问题的具体做法

**指挥部按照省、厅、公司清欠工作的要求,围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方向,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早在招投标阶段便积极采取许多有效措施,从源头上做好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一)明确工作目标,超前制定预案

1、在招投标阶段明确施工单位责任

**指挥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1)承包人雇用民工和购买地方材料,必须按双方合同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按期支付民工工资和地方材料款,若不按合同或约定支付,引发的工资纠纷或供需纠纷,承包人必须承担相应责任,业主保留停止对承包人支付的权利,直至承包人妥善处理好纠纷为止。

必要时,业主将按承包人与其雇用民工和购买材料的合同代为扣款,用于直接支付承包人的民工工资及材料款。

(2)承包人在得到业主支付的工程资金后,要及时支付劳务承包人、民工等工程施工人员的劳务报酬,承包人要保证其使用的劳务人员的基本生活费能及时足额得到支付。

如随意克扣民工工资,造成民工上访,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业主将采取适当的方式代承包人支付,代付金额由业主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并由承包人承担5~10万元的违约金。

(3)承包人必须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保证项目资金的正常运转,严禁将工程建设资金挪作他用,在工程完工之前项目部上交的管理费不得超过工程所支付的8%。

2、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提高施工单位的认识

**指挥部组织承包人专题学习了《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通知,引导承包人从法律的高度、讲政治的高度和落实"三个代表"的高度重视民工工资支付的重要性及其与企业声誉、社会形象、市场拓展的关系,从而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和社会责任感。

3、在工程开工后及时制定预案

承包人全部进场后,指挥部在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的同时,由领导带队、各部门参加共同对全线12个土建合同段农民工使用情况进行了调研,根据工程特点和以往经验,对民工总人数、工费总额、民工工资支付高峰期进行了认真研究,预估全线最高用工量约8000人,民工工资大约占工程计量款的15%左右。

根据调查结果,指挥部要求各合同段分别制定民工工资管理预案,从劳务用工合同签订、工资支付方式、保证措施、纠纷处理各方面作出承诺,经指挥部审核后执行,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随着xxx公司的快速发展和施工能力的不断提高,资金流量需求逐年扩大,处于结算过程中和被拖欠的资金不断增加,公司资金需求矛盾日益突出,回收工程欠款是公司资金来源的主渠道,为了维护公司利益,降低坏账风险,盘活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满足资金需求,增加资金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全公司各级领导、各个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清欠工作,要按照集团公司对清欠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贯彻,全体清欠人员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克服外部种种困难,挖空心思开辟工程款回收渠道,千方百计扩大工程款回收战果,全面推动工程欠款清收工作,为确保完成今年公司下达的清欠任务指标,现将xx年度欠款回收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任务指标下达情况: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向管理要效益已成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很重要的观念,聚财,理财,有效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减少资金沉淀,清理欠款作为企业理财工作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得到重视。

巨额工程款被拖欠,使企业资金紧张状况加剧,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辛勤汗水换来的微薄利润在慢慢耗费,令人心疼。

一些长期拖欠的工程款,有的已经形成呆帐、坏帐,造成了无法清收的事实。

面对严峻的现实,使我们清醒认识到,只有做好清欠工作,减少资金沉积,缓急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企业才能更好、更快的实现经济发展。

清欠工作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它与企业发展建设,经营管理,规范运行,资金回转,使用效率密切相关。

所以只有提高了广大干部、员工对开展清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才能为清欠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清理债权、建立基础资料

为了完成年内任务指标,有计划的开展工作,两级清欠组织要根据清欠项目的实际现状,分项目制定清欠计划、对清欠指标进行分解量化、清欠任务指标落实到责任人头上。

要整理完善清欠资料,查找并收集施工合同、结算资料、交竣工资料,各种单据凭证,弄清每一笔债权形成的背景原因和现状,进一步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和拖欠的金额,分项目建立清欠资料档案。

在此基础上,按照施工合同(协议)约定,将上年度已竣工决算、竣工未决算、已验工计价但未按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和到期的各类保证金进行逐项统计,准确界定清欠范围。

确有清收难度,需交由清欠办清收的项目移交时必须附上述清欠资料档案移交。

(三)、量化指标、规范管理

结合清欠工作实际,公司将制定二00九年度《清欠管理办法》、《清欠目标责任书》,明确两级清欠单位兼专职清欠员的职责,为任务指标的完成,保证清欠工作的落实,让每个清欠人员身上有压力,要实行“四定”工作原则,即定人员,定指标,定任务,定奖惩。

把任务指标分解到每个清欠人员身上,用制度和实效来对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债权形成的时间长短,清收的难易程度给予一定比例的提成,专职清欠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其他工资补助全部通过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按欠款回收提成比例考核计发,以此督促清欠人员的工作主动性,也充分调动清欠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制定清欠回访记录,清欠人员在每一次清欠过程中把对方说过的话、作出的承诺作简要的记录后,请求债务单位接待人员签字确认。

这样做,一方面是得到债务单位的高度重视,二是对清欠人员作到动态管理,三是从债权的法律诉讼时效上始终得到延续。

要定期召开清欠例会制度、各级领导要对清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听取汇报,因事应时做出研究调整。

各单位每月要将收回欠款的笔数、项数、金额和清欠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公司财务科和清欠办公室,把债权管理和清欠催收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四)、突出工作重点

根据债权形成的原因以及债务方的资信情况,对每项债权进行分析研究,确定重点清收对象。

债权项目作为清欠的重点;三、是我们把政府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的工程款作为工作重点。

对重点、难点项目针对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清欠计划和措施,专人负责,充分运用多手段、多渠道千方百计达到清欠目的。

(五)具体措施。

健全制度,摸清项目,完善资料,建立档案,制定计划,划出重点,量化任务指标,才能使年内的工作得到了有序开展。

采取的主要清欠措施有:

1、运用法律手段推动清欠,对有钱不还,故意拖欠且态度蛮横的债务方,在完善债权手续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清欠,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上网清欠。

以国家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为契机,在建设部“中国建设工程信息网”上申报清欠项目,利用网络公开的优势进行清欠。

我们清欠办全体人员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面对债务方的种种刁难和推诿,冒严寒顶酷暑奋战在清欠一线,年内,平均每个清欠点催讨次数均在二、三百次之多,他们从不叫苦叫累,硬是凭借两条腿一张嘴啃下了一个又一个“硬骨头”。

单位都或多或少的拿回了钱,没有一家空白。

我们的清欠人员为了要钱,给人打扫办公室卫生,沏茶倒水。

有的清欠人员被骂哭后,委屈的搽干眼泪再次走进债务人的办公室,所作所为让人感动,就是这样一个个早出晚归的身影打开了清欠工作的局面。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年来,借助公司大力治理拖欠工程款的机遇期,催收清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然而任重道远,当前公司欠款还很大,相关矛盾和问题还在持续、前清后欠矛盾突出、问题合约依然普遍,竣工工程拖欠突出,工程项目结算难、久拖不办的现象普遍存在,已经成为比较严重的问题。

清欠人员整体综合能力还较弱,有待在工作实践中提高,有待在以后的培训活动中加强学习。

还要提高广大干部、员工对开展清欠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有效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把清欠工作做好。

四、下一步清欠工作的计划和建议

经过一年的共同努力,拖欠工程款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今后,清欠工作仍将是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过程中所必须解决好的大事之一。

针对今后的工作要继续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要充分认识清欠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继续保持强力推进势头,持续抓好催收清欠工作,战略上做好长期努力的思想准备,战术上抓好组织策划和深入推进工作。

紧紧围绕企业发展、思想意识不放松、组织措施不削弱、催收清欠不松劲,以强化催收清欠为己任,深入实践,进一步提高清欠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继续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