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日常管理制度(热门16篇)

小编: 念青松

规章制度可以建立有序的工作环境,提供和谐和舒适的工作氛围。推荐给大家一些规章制度的制定流程和步骤,希望对大家有所启示。

学校财务部管理制度

1、安装防盗门窗、报警装置,配备灭火器材。工作人员能正确使用防盗、灭火设备,特别是下班离室前一定要开启报警装置,关锁好保险箱和防盗门。

2、使用公安指定的合格保险箱,做到撬不开,搬不走。

3、现金存放过夜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将超限额现金存入银行的,必须向校长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存放在财会室保险箱内过夜,否则一旦发生失窃案件,必须追究全额偿责任。

4、学校领导如同意财务室存放大额现金过夜,必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设施防、技防应符合有关安全防范要求,还必须安排专门值班守护人员。

5、学校部门和个人如有大额现金交财务室,必须在下午4:00之前办理。学校要加强各项收费安全管理工作,教育教职工不要将所收现金放在办公室内或带回家保管,要及时交财务室,如违反规定造成所收现金失窃或短少,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6、财务人员去银行解、取大额现金,单位应安排保卫人员。

7、非本室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一切财务手续均在柜台外办理。

8、印鉴、票据必须妥善保管,支票、汇票不得预留印章。

9、防盗门、保险箱钥匙由专管人员随身携带,不得乱丢乱放,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财务部管理制度

(六)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七)负责接受审计、稽核、税务和有关上级领导部门工作检查;

(八)对公司经济业务的决策提出财务或税收筹划建议;

(九)负责公司所需物品的采购及管理工作;

(十)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部门日常管理制度细则

7、每日出纳员应与收款核对收款数目。

第三条对货币资金的支出控制

3、各项支出都有预算和定额控制执行;

第四条强化货币资金的保管和控制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

4、要严格执行定期现金突击盘点制度和核对银行账的制度;

5、已开出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必须全部及时入账;

7、每日报送货币资金报表给予财务经理及总经理。

第五条实行统一财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要严格执行一个单位只能设置一个财务机构的管理规定,统一管理本单位的全部账簿,全部收入和支出一律纳入本单位的财务总账管理。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要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开设,严格禁止账外账和“小金库”现象。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经济活动事项要及时报告,准确、全面反馈本单位的经济信息。要树立风险意识,从源头上防止货币资金被挤占、挪用、盗窃的问题产生;从制度上对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加以防范和控制。

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

(九)其他与出纳工作有关的事宜。

一、公司的会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记账统一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采用复式记账凭证并编号。

四、会计人员对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不正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原始凭证应退回更正或补充。

五、记账凭证填写的内容、数量、金额、附件张数必须与所附的原始凭证相符,会计科目及对应关系正确,连续编号,字迹清晰工整,有关人员印章齐全。

六、月底终了,各种记账凭证,应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加具封面,装订成册。

七、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等记账薄,做到数字准确、摘要简明、内容完整、字迹清晰、登帐及时,按月结出余额。

八、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薄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九、按规定设置和编报会计报表,报送的会计报表包括: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纳税申报表4.个人所得税申报表5.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内部还有:股东投资及利息结算明细表、费用支出明细表、存货明细表、销售成本明细表、应收账款明细表等,报表编制应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十、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并由财务负责或总经理负责监交。

财务部门日常管理制度细则

14、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帐;

16、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

17、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18、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19、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21、参与业务项目、采购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22、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

23、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财务部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构建现代企业薪酬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共享经济,分享发展成果,规范公司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的和谐共赢、风险共担的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薪酬制度坚持以下原则:

(一)保基本、重效率;。

(二)建立增长机制;。

(三)员工工资水平与公司效益相对应;。

(四)实行分类分级差别化管理;。

(五)符合法律及省市县有关规定。

第三条凡所属公司员工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及相关经营企业员工参照本制度执行。具体样本方案报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公司薪酬体系建立及核定由总经理组织公司副总经理及综合部、监审部、法务部、财务部负责人共同审核确定。薪酬管理的日常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第五条公司人均薪酬水平与全县其他国有独资公司的薪酬水平大体相当。

第六条公司薪酬总体水平要控制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同类同级同岗人员的1.8倍以内。

第七条公司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福利三个部分组成。

第八条公司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类核算体系。由县人民政府任免或提名任免的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工资制,由县人民政府指定有关部门核定工资标准发放。其他公司员工实行月薪制工资,按本制度核定发放。

第九条公司岗位按管理岗、技术岗、工勤岗三大类设置。其中:

管理岗为:综合部、企划部、融资部、法务部、资产部、监审部;。

技术岗为:工程部、财务部;。

工勤岗为:驾驶员、清洁员、食堂等后勤人员。

第十条基本薪酬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学历(职称)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福利与津贴工资及其他工资。

第十一条基础工资。根据全县薪酬水平和物价指数,基础工资按每月1500元执行。

第十二条岗位工资。坚持以岗定薪、岗随薪变原则。根据岗位性质、贡献大小、综合技能、辛苦程度和风险等因素来确定岗位工资标准。岗位工资再按公司管理、技术岗位设初、中、高三级岗位实行分级管理,以初级岗为零,其他每上一岗位每月补助200元。

第十三条工龄工资。员工自被公司聘用起,按虚年的次年的元月份起按月计发工龄工资。前五年每年增加月工龄工资20元,五年至十年每年增加月工龄工资30元,十年至十五年每年增加月工龄工资50元,十五年后每年增加月工龄工资30元。按照梯级累加原则增加工龄工资。

第十四条学历工资。管理类工作人员参照学历工资。以本科为起算点,本科以下不予参评。以100为初始工资,每晋升一级,系数提高1,自取得学位后次月开始起算。

第十五条职称工资。技术岗、工勤岗人员参照职称工资。分为低、中、高三类,初级为100元/月,每提高一级,级别工资提高200元/月,从取得相关职称后次月起算。

第十六条社会福利。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法定福利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其他福利按照公司工会章程执行。

第十七条社会保险。所有公司员工全部按照《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条例》的有关规定,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八条县人民政府任免的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管人员的试用期薪酬由县人民政府核定核发。公司聘任的其他晋升职位的管理人员薪酬,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待遇享受新拟任的岗位待遇,但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予以补发,不合格的只发升职后薪酬的50%。

第十九条公司新员工设置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一律执行2000元/月,含“五险一金”。员工在考察期间和延长考察期间的薪酬标准不变。经考核合格的,从考察期满的次月起,按本薪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绩效薪酬是指按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实施考核后,依据员工个人月度绩效分数所对应的绩效工资系数乘以标准月薪制人员的绩效工资总数所得的薪酬数。

第二十一条县人民政府任用的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管人员的绩效薪酬由县人民政府考核,公司聘任的其他公司人员按本制度发放绩效薪酬。

第二十二条绩效薪酬为浮动工资,浮动额度为基础工资的30%。

第二十三条新聘用的公司员工(不含晋升员工)试用期不参与绩效薪酬考核。

第二十四条绩效薪酬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等管理层对员工进行按月考核确定,并按下列分数与系数对应兑现绩效薪酬。

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置年度综合奖、突出贡献奖和其他奖。

第二十六条年终综合奖依据员工的工作业绩、承担的工作量、平时的工作态度、公司效益等因素,并参照同级行政事业单位年终考核合并考虑和分配年终奖金,原则上人均年终奖金额度不低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均年终综合奖奖金。

第二十七条突出贡献奖是在国家、省、市、县获得表彰奖励的员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发放。

第二十八条公司将年终综合奖评定根据各部门的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一次分配,把总额分配至各部门;各部门根据员工个人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二次分配,把本部门奖金分配给员工。

第二十九条年终综合奖具体分配方案由部门按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制订,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条薪酬调整要依据公司的总体效益和经营发展、社会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和员工个人绩效等情况,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调整员工薪资:

一、调整基础工资。根据国家政策统一要求或明显低于同行业工资水平需要调整的,视公司经营状况予以适当增加。

二、正常职务晋升薪酬调整。根据人随岗走、薪随岗变的原则,原则上调整后的次月享受职务晋升后的薪酬。

三、因考核变动的薪酬调整,坚持岗变薪变原则,变化的次月按新的薪酬标准执行。

第三十一条薪酬预算由财务部负责编制本公司的薪酬预算,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

第三十二条薪酬预算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社保费的预算计划。

第三十三条薪酬预算的主要依据有年度经营的业绩指标(kpi)、公司组织架构的设置和职位编制,员工素质与工资水平、社保缴费基数等。

第三十四条薪酬预算要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分项编制汇总。

第三十五条薪酬预算控制应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公司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管理紧密结合。

第三十六条薪酬支付方式一律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在银行办理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在支付日将实发薪资转入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

第三十七条公司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在公休日(周休息日以下同)加班,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补休的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考勤和假期管理制度》规定审批程序发给加班费。

第三十八条考勤扣款、个人所得税、社保、住房公积金由财务处在次月发放工资前统一负责统扣统缴。

第三十九条离职员工薪酬支付。

(一)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或员工因公司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而解除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离职的,离职员工在离职前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包括基础提成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分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础工资在离职日一次付清。年度绩效薪酬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二)劳动合同期内,员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离职,提前三十天向公司递交了书面通知,或经公司同意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不满三十日可以离职的,离职员工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按日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公司员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以上如在约定的未发薪酬支付日之前发现离职员工有直接损害公司经济利益行为或在职期间遗留的业务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离职员工应当赔偿的,只支付在扣除赔偿金后的余额。

(三)劳动合同期内,公司要求无过失员工离职,公司提前三十天或支付一个月基础工资后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员工应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未发薪酬。

(四)员工离职不按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的,不予发放离职月的应发未发薪酬,待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发放。

(五)因员工过失,公司按违纪辞退处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从应发未发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须追加赔偿。

第四十条试用期工作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支付工资。

第四十一条员工因转正定级、职位异动产生薪资异动、工作单位异动产生薪资及其支付人异动、薪级异动产生薪资异动,必须凭公司统一制作的《员工转正审批表》和《员工异动审批表》。

第四十二条公司薪酬发放由财务部按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数额,将工资汇入员工个人的工资帐户。

第四十三条员工工资发放与核算资料管理规范。

一、工资核算必须使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有关报表格式。

二、工资核算的依据资料必须分月整理成册,由财务部建档保存。

三、每月员工工资应发、应扣与实发数据,应采用工资条的形式告知员工本人。

四、工资核发出现差错,员工和有关责任人应及时纠正。

第四十四条公司计薪周期为每月的一日至月终日,薪酬支付日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则提前至放假的前一天。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配套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实施;。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财务部安全管理制度

1、如果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改用手工程序。

2、利用夜审后的`夜审报告,加上当日消费帐单作为结帐依据。

3、事先得到通知需短时停机时,先打印一份“房态表”报告。

4、向客人解释说明,并对由此给客人带来的不便向客人道歉。

5、接班时需用手工结帐报告,将当日业务分类汇总平帐。

6、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漏收的消费项目,填写减扣单,做减扣处理

财务部安全管理制度

1、保管室服务对象:酒店向住客提供免费保险库,非酒店住客不在服务之列。

2、保管室管理工作:每班次尽量指定收银领班专职负责保管室工作,严格执行以下工作程序和规则。

3、请住客出示酒店欢迎卡,填写保管室使用登记卡(包括日期、时间、住客本人姓名及签名等),检查并核实登记卡所填资料与欢迎卡一致方能为客人办理开箱手续。凡欢迎卡离店日期已过或客人未能出示欢迎卡,应予委婉拒绝或引导客人先办理延期住宿手续再提供服务。

4、向客人清楚说明使用保管室,每次开箱均要填写清楚有关资料,包括日期、时间、住客本人的签名应与初签完全符合方可开箱。

6、如两名客人要求同时进入保管室,应婉言谢绝,否则立即通知大堂副理处理;必须核对并确认客人签名与登记卡完全相符才能提供保险箱服务。如有疑问或发现签名不符,应立即报告主管,主管查核仍有疑问要报告大堂副理,并知会有关领导。

7、办理手续后,引领客人进入保管室,并将第一道门锁好,严禁让客人进入保管室的第二道门。

8、向客人提供适用的保险箱,当客人第一次使用保险箱时,应叮嘱其小心保管好保险箱钥匙,并提示遗失钥匙要赔偿。

9、切忌询问客人存放在保险箱内的任何物品。

10、每次为客人办理好使用保险箱手续后,必须检查保险箱是否已锁好;如客人退还保险箱,必须在登记卡背面按规定填写开箱栏及最后一栏。

11、负责保险箱管理工作的收银员必须保管好保管室钥匙,将钥匙装入钥匙保险箱上;用膳或因其他情况离开工作岗位必须报告主管,将钥匙交给同事并做好登记交接手续;当值主管应随时抽查,违者给予纪律处分。

1、严格执行保险箱服务程序,严格先开箱后填资料,否则由经办人承担一切责任;。

2、严格检查客人用过后的'保险箱内有无其他物品;。

3、凡有签名不符或非保险箱登记客人开箱或退箱手续不予办理;。

4、严格在保管室内拍照;。

5、如非遇到突发暴力事件(如抢劫、放火等),严格按动保管室内所装的报警器。

财务部员工管理制度

1、前堂收银员、餐厅和其他营业点的收银员均应在下班时将该班次的账单点算清楚。

2、并完成各该班的营业收入报告。账单和有关报告应于下班后第一时间交到指定的办公地点,以便在初步核查后转夜班审核组进行随后的帐务工作。现金部份应于下班前,在见证人的见证下投入投放式保管箱内。

3、每一班次的收银员在完成帐表的核查工作后将其所持现金中,属找零备用金的部份取出,清点清楚后移交到下一更收银员,如属于最后班次(除大堂外),即将其交到指定的保管处。在减去找零备用金的额度后即属于该班次的现金收入,则按上述的规定,投入投放式保箱内。

5、每班的现金收入必须与该班的营业报表内所统计的现金销售额相吻合。如有任何差异应即时查明,差异部份不论是超出或是短款均应如属填报,记录在收银员报表内的现金超短栏内上报,不得隐满。如投款包含了找零备用金,也要清楚地记录在缴纳袋上,同时在交班记录本上注明,方便下一班次同事接收。

6、现金收入应在该班当值的前堂收银员当面见证,点算清楚后(假设条件许可,以下相同),随即在缴纳封袋上如实填写清楚,并在袋口骑缝加签,然后即时投入投放式保险箱中。收银员和见证人均须在投缴记录簿上同时加签。所有封袋必需使用香糊,或胶水封口,不准使用透明胶或订书机钉上作为加封,未依循本项规定进行者,除对因此引起的所有后果负全部责任外,并将被视作蓄意违反本管理办法,遭受纪律处分。

7、所有投缴事项必须即核、即签、即时投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缴款人和见证人均有责任监督对方按本规定的条款完成规定的事项和核签,对不按规定操作而引致的后果,双方均负同等责任,受同等处分。

8、对于不按规定要求,在没有见证下,独自封袋投箱者,除此而引致的后果全部由其个人负责外,还应按违反规章制度论处,初犯者予口头警告,蓄意再犯者给予书面警告,以至最后警告。

9、缴纳人和见证人不按规定,没有当面点核,或不认真点算清楚而造成的过失,按第6项的规定同等处分。

10、收银缴纳登记簿的每一栏,均应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完成要求填入的资料填写,并在规定的'栏目位置加签,不得有遗漏、错填。其中因错写需要更正的,应用横线画去,再在其上方写上正确数据,然后由缴纳及见证双方加签,违反本项规定者按与第6项相同的程度给予处分。

财务部安全管理制度

2、将酒店所有的钥匙按房间号码编号,贴上胶纸。

3、制作钥匙登记表。

4、将钥匙保存在保险箱内。

5、收银员要掌握各部门交取钥匙员工的签名模式。

7、收银员应及时督促各部门交回钥匙。

8、“自动开仓”的钥匙的领取,需有当值大堂副理,当值保安人员(领班级以上),用货部门人员(主管级以上)共同签名领取该仓库钥匙。

财务部员工管理制度

1.在厂长和总会计师领导下,负责全厂资金调配、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推行现代化管理方式,进行企业经济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

2.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以及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保证国家、工厂利益不受侵犯。

3.根据工厂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编制全厂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和成本计划,并加强管理,促进各项经济指标实现。确保按期组织税利上缴,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4.组织制订储备、生产、成品资金定额,严格费用开支,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活动分析,搜集、整理、积累历年各项原始资料,指导车间经济核算工作,促进工厂经济效益逐年提高。

5.负责企业资金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动,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等工作。做到情况清楚,手续完备,数据准确,处理及时。

6.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搜集整理价格资料,负责制订厂内劳务、产成品、半成品、物资等的计划价格,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车间对材料、产品正确计价和销售。

7.负责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8.负责对全厂重要经济合同的审查会签。并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确保工厂利益不受损害。

10.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1.负责完成厂商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1.对厂内各项基金和费用的使用有检查、监督权。在权根据工厂生产经营情况发生的变化,对资金、费用的使用提出调整方案。

2.对违反国家政策、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的收、支款项有权劝阻、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3.对厂部集中审编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4.有权对各仓库和工程项目的节约和浪费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奖惩意见。

5.有权组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并向各部门索取有关资料和报表。

6.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年、季、月度财务成本计划所需的各种有关资料。

1.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令政策、制度不严或处理财会业务不当,造成违章、罚款、浪费等现象负责。

2.对工厂的有关成本、利润、资金等方面的经济效益指标因措施不力完不成计划负责。

3.对由于资金计划不周、管理不善、监督不严、影响生产工作负责。

4.对不及时清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往来帐款、在途资金等帐户造成损失负责。

5.对国家规定的财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管理不严、出现损坏、遗失等现象负责。

6.对成本资金、价格控制管理不严,经济活动分析不及时,影响工厂经济效益指标完成负责。

7.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要求,未能及时对本部门方针目标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财务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防盗门窗,配备灭火器材。工作人员能正确使用灭火设备,特别是下班离室前一定要锁好保险箱和防盗门。

二、使用公安制定的合格保险箱,做到撬不开,搬不走。

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规定管理现金,现金存放过夜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将超限额现金存入银行的,必须向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存放再财会室保险箱内过夜,否则一旦发生失窃案件,必须追究全额赔偿责任。

四、领导如同意财务室存放大额现金过夜,必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设施防、技防应符合有关安全防范要求,还必须安排专门值班守护人员。

五、加强各项收费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员工不要将所收现金放在办公室内或带回家保管,要及时交财务室,如违反规定造成所收现金失窃或短少,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六、财务人员去银行存取大额现金,单位应安排保卫人员配专车护送。

七、非本科室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一切财务手续均在柜台外办理。

八、印鉴、票据必须妥善保管,支票、汇票不得预留印章。

财务部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机关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总公司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机关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统一管理总公司机关的财务收支。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五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六条坚持收、支两条线,总公司机关财务科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七条严禁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严禁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第八条总公司机关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转账结算,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九条现金支付手续要齐全,报销单据正确合法。经办人员应在主管领导同意、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

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

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

5.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严禁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第十二条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借据,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

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

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大学生探亲途中从公司到家往返交通费用给与报销,并执行以下报销标准:长途交通费限报火车硬座票、轮船四等舱票和长途汽车票(乘坐长途汽车特指火车不方便到达的地方);短途交通费限报公共汽车票(包括小公共汽车),其他交通费不予报销。报销时须本人提供相应车票证明,无车票或车票超标准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签发银行转账支票时应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经办人员应及时报销发票,以注销登记记录。

第十五条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十六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行政科、食堂按核定标准设立备用金,不包括在库现金限额内。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备用金的,应报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并报财务执行。

第十七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的备用金标准暂定为5000元,行政科为2000元。

第十八条各部门备用金应由报账员负责专人管理,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盗、遗失,并做好盘点工作。

第十九条备用金为各相关部门日常小额开支的周转金,主要用于差旅费、按规定批准的临时人员劳务费、1000元以内的零星购置费、小额接待费等。

第二十条报账员须严格按规定支付方式使用备用金。对于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报账员应及时到财务科报账以补足备用金。

第二十一条报账员应于每月末编制备用金盘存表,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科。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机关领导、财务科应监督备用金的安全完整,并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三条财务科每年年初根据总公司机关领导的批示向各相关部门发放备用金,年底各相关部门报账员到财务科核销。

第二十四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总公司机关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五条库存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由出纳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科负责人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财务室应将各种结算凭证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人离门锁,防盗防失。

第二十七条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向总公司机关领导报告,并追查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八条严禁私人借用公款,严禁白条抵库,更不得挪用现金。

第二十九条财务室不准替私人存放现金,防止发生意外。

第三十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开立存款账户,并由出纳负责管理。

第三十一条出纳应不定期或定期与银行对账,并于每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数额相符。若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二条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第三十三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现金账目。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人员严禁登记总账。

第三十四条出纳应根据业务票据,编制记账凭证,并逐笔登记现金收付情况,做到账目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出纳应予每月月末核对未达帐项,并及时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条记账时应再一次严格审核凭证,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登记入账。

第三十七条出纳与会计应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结账日核对现金、银行日记账与总账,确保账账相符。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情节十分恶劣的,报送公安机关。

第三十九条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有关财务处分外,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四十条所有罚款一律上缴总公司机关。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制定,经总公司机关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从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

1、1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财务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准确计量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财务资源;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1、3本规定在公司内部暂时执行,随着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和不断拓展,将进行更改、补充和完善。

2、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的财务管理体制,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即财务部。

2、2公司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公司的核算体制和财务管理的实际需要,配备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管理。

2、3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主要职责为:

(2)参与公司筹资方案的拟定和实施;

(3)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

(4)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

(7)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税收;

(8)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的保管,票据申购、使用、核销等管理工作;

(11)协调处理与各单位的关系。

2、4财务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5公司董事会按有关程序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3、1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结合经营项目实际情况,制订并实施有关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及时、正确反映经营业绩和披露经营风险。

3、2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以中文作为记录的文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总分类和明细账科目。

3、3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并实行会计电算化。

3、4公司依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确认收入和成本,以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

3、5公司严格区分本期费用支出与期间费用支出。

3、6公司各项财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如果财产发生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3、7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和收益、少计负债和费用。

4、1公司制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规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项目运作等实行全面财务预算,并依据其实施管理。

4、2公司在年度开始前组织编制完成本年度的各项财务预算,财务预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经营预算;

2、盈利预算;

3、资金预算。

4、3公司在预算年度开始后,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阶段的控制和监督,及时进行差异分析,并查实差异的原因,向总经理报告。

5、1公司建立并完善营业收入的管理规定,确保收入循环中的报价、签订合同、实际收款和开具发票等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以加强对业务活动的财务监督。

5、2营业收入是指公司在营业期间收取的各种经营项目的主营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公司在收讫价款或取得价款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5、3公司对外投资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资收入和长期投资收益。短期投资收益在持有期满后确认,长期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取得的合法审计报告中的财务年度权益确认。

5、4成本费用的核算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当期发生的成本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支付,都应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虽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费用,但应有后期负担的均不能计入本期成本费用。但应归属本期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不得挂账,调节利润。

5、5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履行请购、审批、合同订立、付款等程序,合理控制成本和费用。费用报销的审批及流程按照费用报销暂行规定执行。

5、6公司合理运用财务杠杆,降低财务费用等资本成本。

6、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金管理条例》、《银行支票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管理暂行规定,对货币资金的使用、银行账户的开设和使用进行管理。货币资金的保管和核算须岗位分离。

6、2公司制定信用政策,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明确欠款对象,落实追款责任并依据结果施以奖惩。

公司采用余额百分比法估计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为期末应收款项的5‰。财务部对已确实不能收回的超龄应收款项,定期逐笔书面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如数额较大者须通过董事会批准后处理。

6、3公司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采购、保管、领销、记录、盘点制度,保证账、卡、物相符。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确认其实际成本。

6、4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健全固定资产购建预算、授权购买、登记核算、维护保养、处置等控制制度。公司的固定资产按分类确定折旧率,采用直线法折旧。全部折旧额在相应资产的有效经营期内收回。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建、清理、报废等,都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

6、5公司对资产使用部门要求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当期末账面资产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发生差额时,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交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7、1公司的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

7、2公司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本变动、提取公积金以及分红派息等程序。

公司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

8、1筹资是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在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和保证公司正常运转时,从外部获取资金以达到公司经营目标的必要活动。筹资必须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掌握好筹资策略和方法,确保此项工作安全、有序,并取得最佳效益。

8、2筹资的目的是投资,筹资策略必须以投资策略为依据,充分反映公司投资的要求。筹资时考虑以下因素:以“投”定“筹”、量力而行、具有配套能力和消化能力、筹资成本、筹资管理的难度、公司筹资的期限、负债率和还债率等。

8、3筹资方式包括银行筹资、股票筹资、债券筹资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银行筹资是公司资金筹集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内容,在公司的发展阶段,应尽量争取各专业银行的支持。

9、1公司依据国家宏观经济环境、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公司及项目前景分析等因素,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有较大的影响投资项目,作为是对外投资管理的重点,同时,为改善投资决策效果,提高投资决策能力和收益,董事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初审、分析、筛选、评价、论证。公司不从事证券信用交易,避免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9、2对外投资应考虑投资增值程度、投资保本能力、投资风险性、纳税优惠方针、投资的预期成本、筹资能力、投资回报期间的长短等,全面综合考虑各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投资的项目。

9、3在争取获得更多的投资增值、投资收益时必须重点考虑投资的风险,包括项目特有风险、公司风险、市场风险。由于项目的市场风险不能通过多角化加以分散,因此其对项目的影响非常重大,但公司风险或项目特有风险也不容忽视。

9、4短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短期投资按取得时的投资成本入账。

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取得的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确认投资收益。

9、5长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并分别在“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中核算。

公司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根据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公司对外进行债权投资,按取得的实际成本,作为开始投资成本。

9、6公司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9、7公司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实施对外投资,并严格履行立项、可行性分析、审批、运作、监督管理和核算等程序,对外投资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10、1公司依据《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财政部颁布的其他有关制度,编制财务报表。

10、2公司的财务报表属于公司的财务机密,未经董事会批准的财务报表一律不得外流。

10、3已经审核过的报表如需外送,需经财务负责人并报总经理批准。月报在次月的十日内送各股东,季报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二十日内送各股东,年报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十日内送各股东。

10、4公司依照《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实行财务电子信息系统,实现授权、岗位分离、记录控制等内控程序的电算化,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相关人员在使用财务电子信息系统过程中,严格遵循内部控制规范和技术规范,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10、5公司财务部依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文本(电子)资料。

10、6财务部按照规定作好财务工作交接工作,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11、1本规定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补充。

11、2本规定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1、3董事会委托公司财务部依据本规定拟定若干具体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颁发施行。

11、4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财务部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如遇业务需要,须借款作为备用金的,应由各部门主管填写“借款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至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二、公司员工借款权限规定如下:

1、普通职员借款伍佰元以下(含500元)由本部门经理及财务经理签字即可借款,超限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3、部门经理借款贰仟元以上(含20xx元)由总经理及财务经理签字即可借款。

4、借款员工必须在当月还清借款,未还款者不论何种原因一律在下月工资内扣回。

5、远期定货定金不在此范围内。

三、参加外出培训的人员需凭培训通知及外出培训协议办理借款手续,手续不全不予办理。

四、部门备用金的支用不得超过规定的.范围和业务内容,不得借与他人或私自挪用。

以上规定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执行,希望各部门积极配合,照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