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专业23篇)

小编: HT书生

实施方案是为了让我们更清晰地知道如何去达成预定的目标。看完下面的案例,你可能会对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有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

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严明责任。县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综合协调和督查考核等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细化任务分工,以群众关注、亟待解决的问题为突破口,集中人力、精力,打攻坚战,力争在短时间内抓出成效,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二)多方联动,齐抓共管。建立部门协调和联动机制,加强执法信息沟通,坚持分工与协作相统一,在县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实行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确保执法不留空白。各有关单位要合理划分工作片区,采取定点管理和巡查相结合,特别在重点时段和区域,做到人员提前到岗到位,现场指挥引导,依法管控。各有关单位在综合整治过程中,要坚持惩教结合,做到执法公开、公正、文明,教育入耳、入脑、入心。对综合整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加强信息收集反馈和处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加大投入,落实保障。各有关单位要超前谋划年度城区道路、停车场、公交设施以及有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每年财政预算足额安排资金;要为各执法队伍配齐必要的车辆、执法记录仪、服装等装备,落实相关待遇;要积极支持有关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文明行为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监督,严格奖惩。县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等部门加大对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日常督查检查的巡查力度,对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视察调研,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预安销号制度,实行清单管理,盘点销号。将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评,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街道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市定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和污染减排目标,根据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我区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减排为抓手,继续强化流域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工作,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巩固、提高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确保环保目标全面完成,以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步伐,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更好较快发展。

全面开展以“两个重心、两个强化、一个突出”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两个重心”即以全面提升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和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为重心;“两个强化”即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一个突出”即突出对碳素行业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夯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水平,着重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确保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为全面完成“十二五”环保工作目标奠定基础。

(一)全面提升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1.加大对城区洗浴、制衣、加工等行业燃煤小锅炉查处力度,发现一台,拆除一台,严厉打击燃煤小锅炉反弹现象。

2.继续开展无燃煤区建设工作,新建无燃煤区面积1.0平方公里。

3.加大扬尘治理工作力度。加大城区拆迁和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推进改变城区主干道清洁方式,推行机械收尘和喷水降尘;对入区载重车辆和垃圾清运车辆进行密闭运输和喷水冲刷;依据《省建筑扬尘排污量抽样测算办法》,开展建筑扬尘排污收费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

责任人:

4.强化城区噪声污染治理。

(1)交通噪声治理。设置禁鸣标志、标识,加大机动车禁鸣查处力度,改善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对禁鸣路段机动车辆禁止鸣笛,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责任单位:

责任人:

(2)社会生活噪声治理。加强城区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噪声扰民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人:

(二)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1.开展农村人工湿地生态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建设2个新农村(社区)人工湿地生态污水处理系统,对农村(社区)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责任人:

2.继续加强生态创建。开展生态村建设,20-年11月底前,创建1个省级生态村。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

3.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在农村区域推广使用天然气(沼气),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储、集中处理,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责任人:

(三)强力推进枯河上游水污染治理。

1.开展枯河上游水污染治理工作,建设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对区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20-年6月底前完成选址征地、可研、环评工作,20-年11月底前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人:

2.排查辖区内向枯河流域排污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20-年11月底前完成排查出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的水污染治理。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

(四)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的通知》(郑政〔〕26号)要求,对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后的违法建设项目依法进行全面整治,20-年11月底前整治到位,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在98%以上。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自来水公司、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

责任人:

(五)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1.热电行业。

20-年10月底前,-有限公司分公司完成热力厂7号锅炉除尘提升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

2.碳素行业。

(1)力争20-年6月底前,-有限公司分公司完成碳素厂脱硫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

(2)继续开展碳素行业环境综合治理。20-年2月底前下达限期治理企业名单,20-年11月底前完成环境综合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

(一)严格依法行政。

对企业实施关闭、下达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任务,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所有法律文书必须完整并归结成档。

(二)强化工作标准。

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标准:必须按照治理通知书的要求,及时上报治理方案,通过审查后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治理,治理完成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治理期间不得超标排污,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依法予以处理。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及时上报综合整治工作信息。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力度,将列入环境综合整治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及关闭企业名单在主要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并定期向社会综合整治任务进展及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在主要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

区环保部门: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大监管和督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对超标排污企业实施治理整顿并组织验收,对污染问题严重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度迟缓的单位实施周督办、周汇报;负责统一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信息。

区发展和改革部门:加大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和投资工作力度;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予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手续。

区工信部门: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力度,督促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艺技术落后、资源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的落后企业(生产线)的淘汰、关闭工作。

区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用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

区工商部门:根据依法做出的处罚文件和通报,对关闭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区电力(监管)部门:对被依法关闭(或拆除)的企业(或生产线)和停产治理企业,依法督促电力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不得向“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及其它不符合环保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企业供应生产用电。

区监察部门:会同区环保部门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对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责任追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严格目标考核。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政府环保目标的重要内容,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将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分解至各相关部门。20-年11月中旬,区政府将对各相关部门年度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不能按期完成综合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视为当年目标未完成,依据《市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环保督查。

加强日常巡查,严防已关闭的污染企业和“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要加大对列入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监管记录,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建立督查制度,每季度对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督查一次。同时,要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明查与暗访,督查情况要定期进行通报。

(四)落实资金保障。

区发展和改革、财政部门负责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资金保障,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省监察厅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监发〔〕6号)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对目标不落实、未完成方案所列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影响环保目标和污染减排目标完成的,由区监察部门会同区环保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因违法排污或工作失职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影响恶劣的,属于行政机关的,由区监察部门会同区环保部门查处。污染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以打造“洁、美、绿、亮、序”的城市环境为主题,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大力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坚持依法治理和教育疏导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确保年底前基本达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本次整治行动范围为街道行政区域,涉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验收全部内容,重点围绕四个方面。

1、加大卫生保洁力度。对辖区道路按照“全覆盖、无缝隙、精细化”要求和“六净”、“六无”的保洁标准,实行全方位、全天候清扫保洁,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垃圾箱、垃圾车等垃圾收集容器密闭、清洁、无外溢,垃圾密闭收集运输,做到日产日清;居民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2、加强居民区基础设施整治。对破损老化的道路进行维修整治;对破损的人行道及时修补和更换方砖,对裸露的地面硬覆盖,做到辖区道路平整完好。合理配备果皮箱、垃圾箱,确保完好整洁、布局合理、数量充足。

3、加快实施瞎区绿化。大力实施绿化提升工程,加大绿化补植,强化养护管理;完善居民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做好城区裸露土地治理。

4、加强老旧小区管理。加快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善老旧小区面貌,提升老旧小区环境,确保卫生整洁、秩序良好,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扯乱挂、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停乱放现象。

5、加强重点部位环境卫生整治。清除积存的生活和建筑垃圾,做到乱堆乱放及时管理、卫生死角及时清理。

6、优化窗口单位市容水平。加强对火车站、汽车站周边、公园、广场、绿地等窗口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路面卫生参照创卫标准达到“五无、五净、一见底”;取缔占道经营,规范广告牌匾,科学施划停车泊位和管理线。

7、做好铁路沿线环卫保洁。对我辖区济菏铁路线段沿线环境卫生开展综合整治,按标准设立隔离墙,并做好铁路沿线市政、园林设施的保障工作。

(二)市容秩序整治。

1、规范治理店外经营。清理整治各类非法伸出门店外、超范围、超面积经营行为,查处各类占道摆放物品、设置牌匾、装修乱堆垃圾杂物等行为;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清理治理门前的脏乱差现象。

2、加强流动摊贩管理。按照“禁、限、疏”的原则,坚决清理取缔主次干道两侧和窗口部位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规范限制背街小巷管理,疏导流动摊点入市、入店经营。加快便民疏导点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街道为建设管理主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便民疏导点。

3、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禁止人行步道各种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切实发挥经营门店门前三包责任主体作用,实现辖区内街路各种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排列整齐,朝向一致、整齐美观。

4、大力整治广告牌匾。规范和拆除影响市容的楼顶广告牌匾;拆除主要街路两侧的不规范牌匾;清除主要街路两侧橱窗、墙体上影响市容的乱贴、乱挂、乱写、乱画;拆除附属于公用设施、绿地等处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牌匾。实现辖区内广告牌匾统一设计,统一规格,做到颜色、字体总体一致;达到一店一匾,一街一品,一楼一式,整齐美观。

5、严控噪声污染。加大对商业、餐饮娱乐等噪声扰民的整治,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查处力度。

6、坚决取缔辖区废品收购点、煤炭售卖点现象。街道作为主城区,创卫工作的主战场,废品收购点、煤炭售卖点等行业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及群众日常生活,活动中坚决依法取缔。

(三)各类市场整治。

1、大力整治露天烧烤。按照“三进、六定”要求,对辖区主次干道、重点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露天烧烤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大力推广无烟烧烤,对不符合要求的烧烤摊点,坚决予以取缔,最大限度地消除露天烧烤影响交通、污染环境的问题。

2、规范管理早夜市及便民疏导点。加强早夜市及便民疏导点管理,确保经营者在规定的时间、路段经营,确保早夜市和疏导点规范有序,摆放整齐,摊点整洁卫生美观。

3、理顺“五小行业”经营秩序。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单位;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严把准入关;保持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压势态,落实食品采购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台账建立等制度,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原料行为。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100%,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达到100%;严格网吧审批制度,纠正违章经营行为,会同公安、工商、电信、消防等部门对辖区网吧进行专项整治。

4、改善农贸市场经营秩序。以完善硬件设施、整治卫生秩序、保障食品安全、规范经营秩序为重点,做到商品划行归市,相关证照齐全,经营制度健全;督促各农贸市场迅速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实施整改,有效解决市场破旧、环境“脏乱差”、市场外溢等突出问题。

5、三亭治理。奶亭、报停、修车店、早餐厅在辖区分布密集,主管部门管理均存在不规范的现象,街道将借助此次活动提升管理标准。尤其对于超范围经营、乱悬乱挂现象重点治理,达到规范整洁的目的。

(一)宣传发动阶段(活动全过程)。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全员发动,号召全街道及各居村投入到市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中去。6月1日前,各居村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制订整治计划和配档表,列出整治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工作目标、标准、责任、时限和责任人,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8月15日)。街道、居村按照明确的治理任务和分工,分别对辖区环境、容貌、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工作的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对拒不接受管理,暴力抗法人员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

(三)考核验收阶段(8月16日至8月25日)。各居村要按照工作职责,对照整治标准,先行自我检查、完善和验收;街道市容环境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居村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综合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居村在认真总结的同时,要全面落实精细化长效管理措施,确保此次整治成果能够得到持久巩固,全面提高辖区城市管理水平。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为组长,街道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为副组长,相关班子成员、各居村书记、主任为成员的街道市容环境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城管办,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具体协调、指导、督查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居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保证整治活动积极稳妥和扎实有效推进。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街道包保干部、各居村要牢固树立全局和大局观念,各司其职、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辖区市容环境百日集中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导,责任追究。街道专门成立以纪工委书记任组长的督导组,负责活动全过程的督导考核工作。对工作不力、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由活动督导考核组拿出处理意见,实行责任追究。各居村要建立和落实相应的考评制度和罚戒措施,调动居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居村要按照街道的工作部署,结合各自管理职能,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规,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形成人人抓整治、个个创和谐的良好氛围。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推动新农村建设发展,认真践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关于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的要求和我州、市、镇农村环境整治“三化”部署,决定从开始,在全村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彻底整治村容村貌,现结合我村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农村建设“示范提升”工程为动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为目标,以“三化”(绿化村屯、净化街道、美化家园)为主要内容,动员全村群众,大力开展环境整治活动,为建设“环境优美、村容整洁、生态环保、文明向上”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坚持原则。

一是坚持村委会为主导、村民为主体的原则,高度重视,做好动员分工,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二是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做到因地制宜,真抓实干,注重实效。

三、目标和任务。

做到“三有”村屯周边有绿化带、街路两边有树木,村民庭院有果树花卉;通过治理环境卫生,达到“三有三无”——无乱倒垃圾、无乱排污水、无散养禽畜、有环卫设施、有清洁队伍、有管理制度;通过规范村屯环境达到“三洁两化”——农居院落整洁、边沟整洁、围墙栅栏整洁,村道硬化,主要区域亮化。以上目标利用三年时间完成。

四、向阳村环境卫生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村内绿化面积不足。

(二)村内路灯亮化较少。

(三)垃圾箱数量不足。

(四)村内街路两侧栅栏不整齐。

五、具体措施。

一是村农房改造,新建6户,维修126户。

二是排水畅通工程,为将雨水、生活污水及时排放,计划建设村屯排水沟800米,预计需要资金16万元。

三是垃圾集中工程,为了集中处理全村生活垃圾,计划在全村增加4个固定垃圾点,集中收集垃圾,方便集中处理,预计需要资金1.2万元。

四是村容整洁工程,对村主干道两侧设立统一围栏500米,预计需要资金5万。

五是村屯庭院美化、亮化工程,在村委会和村主干道旁,建设20平方米的花坛和50盏太阳能路灯,由村集体育种花苗,分发村民种植,绿化、美化村屯环境。

六、整治步骤。

(一)准备阶段(203月-4月)成立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员、村民动员会议,领导小组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年4月-7月)村环境整治方案要求,积极与包村局联系,全力加快生态文明村建设和整治提升工作进度。具体要做农房改造,新建6户,维修126户;建设村屯排水沟800米;增加四个固定垃圾点,集中收集垃圾;对村主干道两侧设立统一围栏500米;建设20平方米的花坛,由村集体育种花苗,分发村民种植,绿化、美化村屯环境。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8月-2014年9月)围绕市村屯环境整治考核细则对各村民小组进行提前检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进一步完善。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问题越来越影响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为了切实改善镇区国道、省道沿线综合环境,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我镇实际,对省道212线、金永高速公路周边村庄制定以下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按照城乡统筹、标本兼治的原则,动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深入开展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努力塑造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农村新面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村委会配合、全民参与的原则。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体现特色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金永高速和省道212线沿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彻底改善该区域农村“脏、乱、差”现象,全面推进镇区国道、省道出入口处村貌整治和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管理,健全生活垃圾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制度,达到农村卫生状况明显改观、镇容村貌明显提升、人居质量明显改善的目标。

四、工作任务。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两治理一建立”,即:治理村容村貌、治理环境卫生、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一)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1、省道212线、金永高速沿线村庄集中整治。

对省道212线、金永高速周边的鸳鸯池五社,河东堡四社、

五社、九社,黄家泉一社、二社、四社、六社,共计448户进行统一规划改造,对现有危旧房、土木平房、未硬化地坪、废弃温室、牛羊圈、猪舍、厕所等建筑物进行改造。全面清理残墙断壁,修缮和出新残破围墙和建筑;取缔露天茅坑,改造旱厕;清理垃圾杂草,清除污水。

2、道路沿线整治。

对金永高速出入口处下洼子五社、六社、八社,寺门村四社、五社,共138户进行彻底整治,全面整治沿线村容村貌,修缮和出新围墙和破残建筑,清理乱涂乱画,拆除有碍观瞻的围墙和建筑;拆除清除露天茅坑、简易旱厕、废弃猪圈和擅自搭建的临时建(构)筑物,迁移拴养牲畜和柴草堆,清除路边堆放建材等。清除暴露垃圾,清除飘散的杂物和白色垃圾,清除粪堆等。改造后要达到院落风格统一协调、排列整齐有序的新农村风貌。

3、村庄内部整治。

全面清理村庄的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村(居)委、乡村道。

路、设施农业基地等范围内的暴露垃圾。农家院落应做到房前屋。

后可用物品堆放整洁有序,衣物晾挂整齐规范。无卫生死角,无蚊蝇孳生地。墙体无乱涂、乱画、乱张贴。

(二)落实长效管理。

1、完善环卫配套设施。

(1)配备标准化垃圾桶。垃圾实行容器化收集密闭化运输,原有垃圾房(池)全部拆除。

(2)垃圾清洁车定期清理。镇区垃圾清理车对改造后的农舍垃圾进行定期集中清运、及时处理,确保农村卫生整洁。

2、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1)健全工作职责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保洁制度,落实垃圾清运和村庄保洁的责任,确保村庄卫生整洁。

(2)镇、村委会要加大对农村居民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教育,加强农民对村庄环境卫生的责任感,积极参与到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中来,自觉维护村庄卫生文明。

五、实施步骤。

(一)重点突破阶段(201**年6月31日前)。综合整治金永高速公路出入口处道路两侧房屋,对破旧建筑、围墙就行拆除,对所有房屋进行统一规划改造。

(二)拓展延伸阶段(20xx年10月31日前)。以点带面,全面拓展延伸,把集中整治延伸到整个村庄。对整个自然村进行改造,力求村舍整齐美观,乡村道路畅通、探索建立镇容村貌长效管理机制,快速推进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管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4月1日起)。不断总结经验,全面落实镇容村貌管理标准和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建立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管理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检查考评,纳入全镇城镇管理长效考核之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抽调农技中心、建设局、财政局、城管大队、环保局、团镇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组要全面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协调解决综合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证按期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二)加大宣传引导。镇相关单位、村委会和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主要措施,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

(三)完善管理制度。各街镇要大力推进镇容村貌和环境卫生责任镇制度,形成“政府组织、村民自治”的管理格局。倡导讲究卫生、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促进村民文明意识和文明习惯的养成,达到农村环境卫生标本兼治。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有关部署,进一步改善全市城乡环境面貌,美化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专项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造优美环境,营造优良秩序,塑造良好形象,打造文明”为目标,以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市场秩序为重点,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城市管理精细化、人居环境生态化水平,打造生态宜居、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现代化新。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城区主次干道整治。

主要内容:主次干道卫生保洁;两侧店铺门头牌匾整治;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挂条幅、乱设摊点、乱设户外广告等“八乱”行为整治。

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挂条幅、乱设摊点、乱设户外广告等“八乱”行为。

(二)建筑工地整治。

主要内容:规范建筑工地围挡和物料堆放;治理渣土乱堆乱放、乱拉乱倒现象;整治建筑工地扬尘、噪声扰民等现象;规范建筑运输车辆管理。

整治标准:建筑工地围挡整治美观,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建筑渣土覆盖严密、封闭运输,无施工扬尘、无夜间噪声扰民现象;建筑运输车辆管理规范,无撒漏、无带泥上路等行为。

(三)园林绿化整治。

主要内容:新建绿地整治;已有绿地管护提升;主要道路两侧、重要节点、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绿化景观提升;拆墙透绿;城区新增空地及废弃路口增绿扩绿;花卉景观建设。

整治标准:行道树无缺株、死株、断档现象;城区28处新增空地及废弃路口绿化完毕;杂草清除及病虫害防治及时,日常管护措施到位。

(四)夜景亮化整治。

主要内容:城区范围内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办公场所及辖区内建筑物,沿街商业门头牌匾、广告灯箱、公共场所夜景等亮化设施整治。

调,做到动态与静态效果相结合、白天与夜间效果相结合、冷色。

调与暖色调相结合、文字与图案显示相结合,避免灯饰视觉污染。

(五)背街小巷整治。

主要内容:街面卫生;街巷两侧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摆乱卖整治。

整治标准:城区主要背街小巷定时清理街面卫生,垃圾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街巷两侧无乱搭乱挂、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摆乱卖等现象;无污水积存现象。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1月25日至11月27日)。

各小组要根据城管局制定的方案,制定相关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搞好宣传动员,营造宣传声势浩大、群众参与广泛、治理效果突出、社会反响积极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11月28日至12月8日)。

各小组要严格按照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方案的任务要求,立足本职,将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强力措施,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全力开展好各项整治行动,并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检查督导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12月9日至12月11日)城管局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整治效果作出整体评价,排出位次,评比表彰。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全面落实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方案落到实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城管执法小组组长为成员的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执法大队办公室。

(二)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按照城乡环境集中整治。

工作方案。

的有关要求,各小组要将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切实履行责任,强化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要加强与有关单位、人员的沟通协调,齐抓共管,提前做好排查工作,切实把城乡环境集中整治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四)加强督导检查,实施长效管理。在城乡环境集中整治过程中,要做到边整治、边巩固、边提高,积极探索城乡环境集中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施长效管理,防止出现反弹。

正轨管理轨道。现将《大武口区20xx年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呈上,请批准实施。

妥否,请批示!

2、各涉农单位环境卫生的情况调查。

二〇**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环卫方案请示。

大武口区园林和农牧水务局20xx年11月9日印发。

按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设计要求,目前自治区批复我区实施的几个项目区的垃圾运转工程已经基本完工。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当前农村整体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为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明显改观,完善农村环境运行管理,创造干净、整洁、优美、和谐的农村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巩固已有的环卫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区农村居住区、背街小巷、居住区外围脏、乱、差比较突出的地段及一些普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集中治理。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地,治理生活污水、垃圾和禽畜养殖场废弃物,推进农村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保证各条巷道畅通,沟、渠、路平整无杂物及乱堆乱放乱占现象,完善服务功能,注重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做到每一个村庄、每一条道路都干净有序,整洁美观,使广大农民群众生活的更舒适,更满意。

二、主要整治任务。

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的主要任务是推动“两治理两建立”,即:治理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村容村貌,建立完善农村保洁队伍、建立农村环境卫生运行管理体系和机制。

(一)整治责任。坚持属地负责、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星海镇,长胜、长兴街道办事处为本辖区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突出环境卫生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二)整治重点。按照“一拆、二清、三扫”的整治步骤,集中治理明显脏、乱、差地段及普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

1、对农村门前、村庄巷道、庭院、庄点脏乱差进行彻底清理,所有垃圾必须进入垃圾箱或垃圾池,达到垃圾统一收集清理的目的。

2、对泄洪沟道及沿公路200米内农村的沟、渠、田间道路等进行治理,清理沟、渠两旁垃圾,全面疏浚、畅通沿线排水沟渠、泄洪沟道,清除淤泥,平整沟堤,美化农村环境。

3、以主要街路为轴线,突出人口密集区经营网点、次干道和背街小巷脏乱差的整治。清理、平整村庄主干道,主要巷道煤堆、柴堆、草堆、石头、沙子。保证道路畅通,治理乱堆、乱放、乱占现象,逐步治理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现象。

4、清理近年来遗留的拆迁废弃物,新建道路周围的建筑垃圾。清理树木、建筑物挑檐等部位的空中垃圾。

5、清理整顿养殖园区的乱搭建、乱摆放、乱倒乱占现象,加强园区统一管理。

(三)落实管理机制。

1、做到农村保洁范围内的每块土地,每一地段都划分落实。

到人,没有盲点。对不同片区、不同地段,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凡有管理单位、个人的地段,由管理单位或个人管理,签订。

责任书。

明确奖罚。没有管理单位的由政府管理。做到管理全覆盖每个地段都有人管理有管理办法有奖罚措施无管理盲区。

2、各涉农办事处要有专门领导,配备专人对农村环境卫生统一组织,管理协调。

3、健全管理制度。以日常管理为主,日常管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落实门前“三包”,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采取严管重罚与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按照统筹城乡的目标,全面消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倒等现象,达到村居环境整洁,院落硬化平整,居室内外干净整洁,村庄巷道通畅无杂物,垃圾统一收集处理,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

要求星海镇及两个涉农办事处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对辖区内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打通巷道,平整道路,清理各种生活、建筑垃圾及消除拆迁“后遗症”,规范辖区内市场秩序,创建农村环境村容整洁、管理有序的新局面。

三、时间安排。

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20xx年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层层动员,做到有安排,有落实,见效果。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按照“集中整治,全面推进,巩固成效”的原则,各单位对照整治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严重影响农村环境的脏乱差现象,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同时,各单位要随时进行自查整改,对没有完成或存在问题的内容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根据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重点加强平时督促检查。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对各涉农办事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农村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确定专人全方位配合好各涉农单位完成此项工作。

不断巩固和深化集中整治成果,推进和落实长效管理。为保障此次整治活动取得较大成效,区财政局应列入50万元资金(星海镇20万元,长胜、长兴街道办事处各15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各涉农办进行奖励,作为专项整治经费划拨各辖农办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三)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区政府对成员单位、办事处对行政村的督查考评体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同时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集中整治期间,稽查组将不定期检查,通报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并提出对各涉农办的奖励、奖金分配意见。

(四)完善管理制度。各单位大力推行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明确划分责任区,制定责任区标准和奖惩措施,形成“政府组织、专业保洁、村民自治”的管理格局。广泛开展创建文明乡村、“文明户”、“卫生户”等评比活动,把农村环境集中整治与村规民约结合起来,调动群众积极性,倡导讲究卫生、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培养村民文明意识和习惯养成,推动农村环境标本兼治。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全镇环境空气质量,圆满完成《永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根据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总体部署,在“五大专项行动”攻坚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要以治理扬尘污染、治理垃圾污染、治理汽车尾气污染、化解信访举报问题综合整治“三治一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降低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以“三治一化”(治理扬尘污染、治理垃圾污染、治理汽车尾气污染、化解信访举报问题)为抓手,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打赢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有效改善我镇大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治一化”行动,集中解决扬尘、垃圾、机动车尾气三大污染和群众环保诉求问题,使我镇2016年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

三、

时间安排。

准备阶段(4月6日—4月10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辖区内“三治一化”问题排查起底,建立台账,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细化工作措施。

集中治理阶段(4月11日—4月30日):按照台账任务及工作职责,迅速行动,分类分项开展治理,限期完成。

四、整治标准。

(一)、治理扬尘污染。

城建所、交警队、土地所、道路站、食药站、工商质监所等部门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做好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1、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所有施工工地出口设置冲洗装置;现场道路进行地面硬化;施工现场设置全封闭围挡墙,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并采取密闭措施,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取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等信息。限期整治不达标的不得施工建设。(城建所牵头,并完成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2、道路扬尘污染治理。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并按照公安交警部门规定的路线行驶。(派出所牵头,城建所、交警队配合)实施道路清扫,镇村清扫率达到85%以上。对长期尘土堆积、路面脏乱差的街道、巷道集中清理,不留死角。(城建所牵头)企业及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业企业物料、废料堆场的扬尘控制,按要求全部实行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网。(企业办牵头)3、大型煤(料)堆全部实行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网。(工商质监所牵头)白灰、砂石等矿石开采企业采用仓库、储藏、防风抑尘墙和整体覆盖等封闭或半封闭措施,场内地面应进行硬化,达到“三防”措施(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标准要求。(土地所牵头)4、混凝土搅拌企业按要求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场内地面进行硬化,达到“三防”(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标准要求。(城建所牵头)。

(二)、餐饮业油烟治理。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所有产生油烟的固定餐饮门店,必须采用清洁燃料,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及其他相关规定,超标排污或引起周围居民上访者,征收超标排污费直至停业整顿。(政府牵头,食药站、城建所、工商质监所配合。)禁止随地露天烧烤。规划的小吃市场、烧烤等产生油烟的摊点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处理装置,严禁直排或超标排放。(城建所牵头,食药站、工商质监所配合。)。

(三)、治理垃圾污染。

加大农村垃圾收集力度。强化“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三级体系建设,防止出现垃圾围村,堆地下水和周围空气造成污染,产生次生灾害。(城建所配合市住建局)。

集中整治国道、省道、县道等公路两旁垃圾,组织清运并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城建办配合市公路段)。

(四)、治理汽车尾气。

淘汰黄标车及黄标车禁行。按照《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纳入淘汰范围的所有黄标车及老旧车限期一律予以淘汰,资金应补尽补,逾期不主动淘汰的,吊销证照;按照“黄标车”禁行区域的要求,对违反规定进入禁区区域的“黄标车”,特别是冒黑烟车辆加大路查力度,并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派出所牵头,财政所配合)。

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机动车检验率维持在80%以上,发标率维持在90%以上,发标信息实现市、省、国家三级联网。要按《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实现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环保部门检验数据实时共享。公安部门对无环保标的车辆要依法处置。(派出所配合。)。

五、化解信访举报问题。

环境信访问题大起底。对近年来群众集中反映的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问题进行梳理;对媒体曝光及上级环保部门批转的信访案件进行回头看;把环境综合整治中群众各类举报问题纳入信访渠道。

分类处置,集中化解。在大起底的基础上,按照信访案件办理的相关程序规定,集中开展化解工作,做到件件有回音,尽最大可能化解群众合理诉求,减少社会矛盾。

1、核验办法。

对所有列入大起底工作台帐的项目,要全部采取市县两级逐一核验达标销号的办法,检验整治成果。核验流程:1、整改项目完成后,由整改责任单位(人)填写《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治一化”问题整改核验表》,报永济市环委办。

永济市环委办三日内按照整治标准,实地初验,达标的提交的提交运城市督查组复核,不达标的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治。

加强组织协调,形成联动机制。镇直各单位要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的工作机构,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和配合部门主要任务,杜绝扯皮推诿现象,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各项治理任务的牵头部门要在4月7日前按照本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报镇环委办。

严格依法处置,形成有效震慑。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三治”涉及到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依法处置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推进整治任务顺利开展。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前阶段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围绕“三治一化”行动,印发、张贴宣传资料,动员社会积极参与到行动中,要及时进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以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降低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以“三治一化”(治理扬尘污染、治理垃圾污染、治理汽车尾气污染、化解信访举报问题)为抓手,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打赢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有效改善我镇大气环境质量。

通过“三治一化”行动,集中解决扬尘、垃圾、机动车尾气三大污染和群众环保诉求问题,使我镇20xx年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

准备阶段(4月6日—4月10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对辖区内“三治一化”问题排查起底,建立台账,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细化工作措施。

集中治理阶段(4月11日—4月30日):按照台账任务及工作职责,迅速行动,分类分项开展治理,限期完成。

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继续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加大取缔城区非法载客三、四轮电瓶车和人力三轮车专项整治力度,由县交管大队、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坚持面上清查、巡查与重点区域专人值守相结合,做到快查、快处;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改装、维修、销售电瓶三、四轮车行为,有效巩固前期集中整治成果,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加强出租车营运市场管理,规范城区出租车营运行为,严肃查处不打表计价、拒载、拼客、站外揽客、随意停车上下客等行为;在县电视台、xx政府网、xx新闻网等县内主流媒体曝光违法违规车辆;对出租车违法营运行为实行有奖举报,鼓励社会监督;对一年内被查处违规达三次的,吊销其从业资格。依法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出租客运和乡镇出租车在城区巡游载客等异地营运行为。

(二)严厉打击“三车”违法运输行为。进一步规范砂石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含泵车)、施工渣土车(含建筑材料运输车)等“三车”交通运输行为,从严查处超限超载、故意污损遮挡号牌、非法改装、放大字不清、冲卡、闯红灯、抛洒滴漏和城区砂石车禁行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落实源头管控,对出砂石场和建筑工地的运输车(渣土车),一律实行全覆盖和外部清洗;对出混凝土搅拌站的搅拌车(含泵车),一律使用收集装置。建立合同管理制度,与砂石场、搅拌站、建筑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依法公证,由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到主管单位指定账户,明确企业责任和违约处理措施。各主管单位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企业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查实后依据合同约定,扣除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对企业或个人进行处罚。

(三)深入治理日常交通违法顽疾。持续加大对城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场站的交通环境管理力度,从严治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和行人乱闯红灯等交通陋习。将光明大道和蓼中路设为城区严管街和示范街。重新划定大型车辆在城区通行路线和时段,禁止客运班线车站外随意停靠揽客。县电视台、宣传信息中心、交管大队要密切配合,在主要交通道口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执法抓拍,有关视频、图片在交通道口显示屏和县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刊发,公开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县交管大队要根据城市发展和道路状况,科学制定日常交通管治方案,坚持正式干警带队上路值勤,在重点区域增派警力,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执法频次。

(四)大力整治市容和经营秩序。继续开展城区“十乱”行为整治,重拳整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店外作业、乱堆乱放杂物、落地广告牌等行为。坚持堵疏结合,对流动摊贩实行发牌经营和设立经营专区,清除摆摊设点。依法清除临时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道上设置的锥桶、车位锁,以及城区长期停放的“僵尸车”,打通道路梗阻,在保持城区主干道路整洁、有序、规范的基础上,快速向次级道路和小街小巷延伸。下大力气严管城区建筑工地,今后凡未采取施工围挡、进出道路硬化、使用车辆冲洗平台、设立施工便民通道和提示警示牌等措施的,一律停止施工;严禁施工车辆和物资设备占用施工区域外的公共交通设施和通道,确保施工不影响城区交通秩序。

(五)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规划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快城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步伐。一要加快城区路网建设。启动s343城区段和s310霍众路连接线建设,加快推进s343二标段、中央景观带、新蓼大道等14条市政道路ppp项目,快速打通城区主干道中的断头路;继续实施城区道路油面提升和配套设施改造,及时修补破损道路,加强小街小巷整治,畅通城市毛细血管,努力构建四通八达的城区交通网络。二要规范道路标线标识。结合城区规划和新道路命名,按照设置科学、指引明确、覆盖全面的要求,设置城区道路交通标线标识,并定期维护完善。三要加快建设公共停车场。根据《xx县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2020—2030年)》和《xx县县城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0年)》要求,今后凡规划为停车场建设的用地不得改变为其他用途,新建住宅小区和公共设施必须按规定标准足额配套停车位。加快推进蓼城广场项目建设,推动地下停车场尽快交付使用。结合老城区改造和片区开发,启动老县委片区公共停车场、城区货运公共停车场建设。对光明大道、城隍庙大街、双湖路、西湖大道等商业、教育比较集中的主次干道,将已经搬迁并闲置的公产土地改造为临时停车场,进一步缓解停车难问题。利用现有主次干道,应划尽划停车位,确保城区车辆有短期合规停放地。四要完善公交设施。公交线路服务做到覆盖所有主干道路,并随城区建设发展不断延伸;推进公交综合场站和首末站建设,加快现有公交站台改造、公交汽车更新换代步伐,提高人民群众出行的舒适度和满意度。

(六)不断提升道路科技管理水平。科学规划设置城区道路交通科技管控系统,高标准设立公路卡口、视频监控、信号灯滤波、稽查布控等系统。抓紧完善道路科技管控系统和现有设施,做到日常信息采集到位、违法行为处罚到位。城区内继续增设硬件设施,应设尽设道口信号灯,在重点路段设置违法停放自动抓拍点位,对所有公共道路、场站实行全天候监控,确保不留死角。县交管大队要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建立预警反应机制,及时收集城区交通环境信息,迅速处置突发交通事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顺畅。

(七)积极构建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体系。加大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力度,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xx政府网、xx新闻网等主流媒体,开设交通环境综合整治专栏;通过xx手机台、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息等平台,快速推送交通安全文明信息;在道路交口电子屏播放交通宣传视频、图片、文字等;在道路两旁醒目处,悬挂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标语和警示牌。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强化全社会交通安全文明教育。每年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展览,向市民和特定驾驶人发放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手册、倡议书。狠抓驾校学员交通安全文明法规教育,落实交通环境现场实训。县文明办要常年在各主要路口设立交通安全文明劝导员,压实各机关文明单位路段包保责任,积极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倡导安全文明出行。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容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容貌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主街主路、重点街区、出入市口为突破口,以环境卫生、容貌秩序整治为重点,通过城区建筑治“违”、环境卫生治“脏”、容貌秩序治“乱”,对市容市貌、环卫保洁、工地管理、渣土治理等进行集中整治,努力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同时,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城市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环境卫生。

1.加强清扫保洁。认真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强化门前三包管理,推进垃圾定时收集,提升清扫保洁质量。开展“洗路降尘”行动,主街主路坚持每天洒水3次以上,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增加洒水、冲洗次数,减少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城区街道;

(2)交通局负责国道。

2.清理积存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小街巷、城乡结合部、出入市口、居住区、城中村、集贸市场、灌渠、国道进行专项整治,清理积存垃圾、渣土。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城区、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内;

(2)交通局负责定魏线。

(3)工商局负责新市场、综合市场等商贸市场;

(4)水务局负责渠护坡及河道两侧、河道;

(5)街道办负责城区居民区;

(6)镇负责城、城乡结合部道路。

(7)307国道沿线乡镇区负责辖区内。

(8)经济开发区负责园区内道路。

3.强化煤灰和城市“三废”管理。加强企业内部煤渣、煤灰等物料存放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围挡、覆盖措施,及时查处废气、废水等乱排、乱放、乱倒等违法排污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局。

(二)整治市容秩序。

1.治理占道经营。对城区街道实行分类管理,在非严管街道设置固定摊位和便民市场,在指定范围和时间从事临时性的便民经营活动。清除城区主要街道未经审批的占道摊点、棚亭和市场,杜绝出现市场外溢和环境脏乱现象。全面取缔市区内露天烧烤。

责任单位:

(2)工商局负责综合市场、新市场、新华街;

(3)交通局负责汽车站、307国道收费站周边。

2.规范户外广告牌匾。依法拆除未经审批、破旧损坏等不符合标准的户外广告。实施牌匾升级改造,清理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及公共设施上粘贴的非法小广告,做好沿街两侧的各类玻璃幕墙、门店橱窗、广告牌匾的清洗和保洁工作,杜绝临时宣传条幅、私设广告及乱贴乱画现象,净化、美化城市环境。

责任单位:城管局。

3.整治火车站广场周边环境。拆除乱搭乱建棚亭和影响观瞻的构筑物;对广场进行改造提升,重新铺设地面砖并进行绿化;对车站候车室外墙立面及周边墙体粉刷美化;在广场建设一座公厕,设置停车位。

责任单位:城管局。

4.拆除违章建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主要街道未批先建、超规违建、超期临建、乱搭乱建等各类违法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并依法予以拆除。

(1)城区道路两侧控制区。

牵头单位:规划局配合单位:住建局、城管局、国土局、镇。

(2)居民区。

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规划局、城管局、街道办。

牵头单位:城管局配合单位:工商局、镇。

(4)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外,重点是清理北马街洗车棚。

牵头单位:镇配合单位:城管局、工商局。

(三)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设施,依法对机动车随意掉头、乱停乱靠、乱闯红灯以及大型货车、重载车辆占用城市道路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利用闲置场地、空置场所建设停车场,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道路施划停车泊位,规定使用时间和车型,规范市区停车管理,解决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

责任单位:

1.规划局负责,城管局、公安局配合,制定全市停车规划和道路停车场设置规划;

2.公安局负责市区道路停车场设置审批和违法停车处罚工作;

3.城管局负责公共停车场设置完成后的经营管理工作。

(四)开展工地和建筑渣土整治。

1.治理工地扬尘。加大建筑工地源头控制力度,督查施工单位落实出入口硬化、工地围挡、施工降尘、物料苫盖、运输车辆清洗、建筑工地废水排放管理的规范化管理制度,整治施工噪音污染、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城市环境等问题。

责任单位:住建局。

2.规范渣土运输。合理设置渣土倾倒点,指导督促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按要求倾倒建筑渣土,疏堵渣土有序排放。加强对运输建筑渣土和其他流散体车辆的监管,保证密闭运输,未采取密闭措施的一律不允许进入市区。依法严厉查处超限超载、乱倾乱倒、沿途遗撒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行为。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设置渣土倾倒点,规范运输行为;

(2)公安局负责查处乱倾乱倒、沿途遗撒污染城市道路行为;

(3)交通局负责查处超限超载行为。

(五)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

清扫保洁标准进行清扫保洁。

责任单位:镇。

2.加快推进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年内,完成数字化城管建设,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动态化,做到及时发现、处理与解决城市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快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政府办、财政局、城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区及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容貌综合整治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序有力、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考核验收。市县城办、市容管理考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市城区环境容貌考评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城市管理各责任单位的督导考评。对日常检查考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保证整治效果。

(三)营造浓厚氛围。电视台、报社要广泛宣传城区容貌整治工作的意义和成果,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综合整治工作的认识,引导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城区容貌整治工作,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容貌综合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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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2020年3月1日-3月8日)。制定《xx县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成立xx县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管大队,抽调相关部门人员专门办公,联合执法。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要成立专抓队伍,结合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报县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20年3月9日-3月15日)。召开全县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乡镇要立即行动,结合本次综合整治工作,全方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环境综合整治,努力营造浓厚的综合整治氛围。

(三)集中整治,强力推进(2020年3月16日-9月16日)。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协作,定期联合执法,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要结合本单位职能,抓紧制定有关规划,尽快启动停车场、公交站等群众关注项目建设;要加快道路、交通管控设施建设步伐,争取早日完工,尽快投入使用。

(四)建章立制,常态管理(2020年9月17日以后)。各有关单位要在前期综合整治基础上,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和不足,积极研究城区交通环境治理的新办法,探索建立城区交通环境治理的新机制;要树立长远观念,反复抓,抓反复,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提升城区道路交通动态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是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关键之年全市教育系统按照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决策部署和城乡环境建设力争“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目标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进一步巩固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成果努力创建整洁优美的育人环境。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以环境优美示范学校创建和校园环境文化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以“进学校”活动的新成绩,为党的胜利召开献礼。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泸州市20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按照“创新求实、拓展延伸、完善机制、保持常态”的工作主线,拓展延伸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范围和内容,大力推进校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和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环境优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巩固提高“环境优美示范学校”创建成果,努力实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文明化”的治理目标,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具体目标。

全市100%的城区(县城)学校、高中(职高)学校和90%的乡镇学校、80%的村小(校点)达到“五化”(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文明化)治理目标。

创建评选“泸州市环境优美示范学校”10所,复查“绿化示范学校”、“学校示范食堂”和“学校示范公寓”各5个。

学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师生知晓率80%以上,开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知识竞赛。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校园环境治理和建设。

和盲点死角,彻底治理校园“十一乱”(乱吐、乱扔、乱倒、乱停、乱放、乱摆、乱贴、乱建、乱搭、乱拉、乱涂),努力实现校园“十无”(无蝇、无鼠、无蚊、无蟑螂、无蛛网、无尘、无污物、无异味、无“牛皮癣”、无卫生死角)。

切实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和文化建设,切实加强校园环境基础设施、卫生设施和后勤生活设施建设,竭力营造整洁优美、特色鲜明、文化氛围浓厚的育人环境,大力提升学校形象和办学品位。

大力推进节约型、环保型校园建设,进一步加强节约、环保宣传教育,牢固树立节约、环保观念,切实提高节约、环保意识,强化节约、环保措施,深化节约、环保管理。

(二)强化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

进一步加强对师生员工良好行为习惯、文明礼仪、卫生健康等的宣传教育,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持续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全面提高师生员工文明素养。

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融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巩固和扩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社会影响。

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志愿者服务”和“文明劝导”等活动,发挥学校和师生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实现“培养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的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对“进学校”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切实做到机构、人员、措施、经费“四落实”;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实现“进学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二)做好五个结合。

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与教育教学相结合,把集中治理与常规管理相结合,把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把环境治理与养成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校园治理与助推社会治理相结合。

(三)严格督查问责。

建立健全督导问责机制,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纳入教育教学工作目标管理,严格实施目标考核,认真开展督查、暗访工作,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和督查暗访情况,对实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确保“进学校”活动取得实效。

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组织开展____区“四边三化”行动方案精神,切实有效解决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点部位存在的“三化”工作不到位的突出问题,根据《____省深化“四边三化”行动方案(____5-2020年)》(____办发〔____〕xxx号)、《____省“四边区域洁净专项行动”方案》(浙生态办函〔____5〕xxx号)、《____区深化“四边三化”行动方案(____5-2020年)》(区委办〔____5〕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城区及各镇街、平台集镇范围内环境现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美丽____”为目标,按照省、市、区关于深化“四边三化”行动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工作,重点针对我区城区及集镇范围内存在的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序化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问题,通过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深入整治城区环境问题,全面消除脏乱差现象,不断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为巩固和扩大“四边三化”整治成果,集中解决城市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关于调整杭州市____区“四边三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四边三化”〔____5〕1号)文件精神,成立____区城区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组。由区城管局局长担任组长,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任副组长。“四边三化”城区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城管局分管局长任主任。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至____5年底全区城市管理考核必考道路达到下列目标;至2020年力争全区整治范围内达到下列目标:

(一)道路两侧无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流动设摊行为;

(二)人行道无车辆乱停放现象,无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和其它妨碍行人通行现象;

(三)无损坏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现象,不在绿化设施上悬挂衣物;

(四)城区主干路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xx%,次干路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xx%;完成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或修编,进一步优化专项设施布局。

(一)整治范围。临平城区及各镇街、平台集镇范围内主次干道、广场、公园、城中村、建筑工地周边等;城郊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和专业市场周边、生活小区周边;我区“四边三化”工作要求范围内的、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

(二)整治任务。

1.“洁化”整治。对整治区域内的环境问题进行大清查、大整治,消除卫生死角、积存垃圾、污水满溢等突出的环境问题,改善“脏乱差”面貌;强化日常保洁力度,提高保洁质量,及时清运和处理垃圾;确保各类设施整洁完好,对破损、脏污等影响市容景观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

2.“绿化”整治。对整治范围内落叶树木,常绿树木枯枝、伤残枝、病虫枝等及时进行修剪,做好浇水、施肥、修剪、整形、杂草清除、补缺、病虫害防治等工作,提高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水平。对缺绿、少绿、绿化带严重损坏行为及时进行整改,严厉查处各类毁绿占绿违法行为,营造优美城市环境。

3.“美化”整治。严厉查处整治范围内存在的出店摆卖、占道经营、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占道堆放生活物品、占道洗车等违章行为。对整治区域内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开展集中整治,实现车辆有序停放。对整治区域内存在的不规范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进行全面整治。严格户外广告设置和内容审批,严厉查处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等违章行为,规范整治区域内户外广告的设置,美化城市市容。

(三)整治内容。整治内容共分四个部分,各单位要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实现整体推进。

1.各镇街、平台根据整治要求,按照各自整治任务,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深入动员,宣传发动,全面调查摸底分解整治任务。同时根据问题易发区域、重要时段、重点路段,加大自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对排查到的各类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并落实具体整改措施。

2.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各镇街、平台要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城区“三化”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治理,不留死角,重点针对各镇街、平台上报的辖区问题较多的区域;按照整治工作内容和要求,集中时间、精力、人力和物力,积极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开展,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确保良好的整治效果。

3.巩固专项整治。

总结。

综合整治的工作经验,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4.区城管局组织各有关单位,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对各镇街、平台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考核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区域将责令相关镇街、平台整改。对达到标准的,各镇街、平台要制定管护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一)区城管局负责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牵头协调,做好指导工作,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监督考核工作进度。

(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整治区域内商铺加强监管,做好对有店无证商户的查处工作。

(三)区住建局负责抓好整治区域内建筑工地的环境卫生,确保工地周围干净整洁。

(四)区公安分局负责保障相关单位的专项整治行为,保障整治行动顺利进行,对妨碍、阻挠正常执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打击,并及时查处违章停车等行为。

(五)各镇街、平台负起属地主体责任,落实相关整治经费,具体组织实施并按时保质地完成整治工作各项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和属地政府要充分认识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从实际出发,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到具体单位,责任到人。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镇街、平台要参照本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辖区内的城市环境整治方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本辖区内的环境整治工作。

(二)部门密切配合,落实长效管理。各部门间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重点要在执法支撑、制度保障和监督指导上加强协调,齐心协力推进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对一些管理多头、职能交叉的整治领域和管理盲区,各部门和属地政府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做到不推诿、不扯皮,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机制,严防整治后出现反弹。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治成效。城区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组对整治工作进行全过程督查。对进展快、效果好的进行表扬;对进展慢、效果差的进行通报批评。年终考核由区“四边三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区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组,按照综合整治工作的标准要求,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对整治情况进行最后的检查验收。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全面推进、梯度培育、重点打造、争创亮点”的要求,深入开展美好乡村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生态环境等一体化建设。各村(社区)应重点培育省道、*道、镇道、到村(社区)主干道沿线点,美好乡村示范点以及风景区等点。

具体目标是:力争到底,全镇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垃圾处理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得到全面改观;到底,全镇70%以上的行政村基本达到美好乡村建设标准,累计培育13个左右。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梯度推进。因地制宜确定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按照重点村庄整治村、美好乡村创建村、美好乡村示范村的标准,分层次、分阶段推进建设。

2、坚持分类指导、注重特色。广宜路沿线村以及老集镇所在村要按照社区建设标准,着力整村推进,全面改造提升,突出集镇文明特点;中心村要着力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形成基础完善、群众生产生活便捷特点;山区村要突出环境优美、经济繁荣特色。

3、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破。重点选择基础较好的村或社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实施,努力打造一批独具魅力示范点。通过“点”上的重点突破,带动全镇“面”上的整体提升。

4、坚持以人为本、群众主体。始终把和谐幸福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主动投身到美好乡村建设当中。

三、工作重点。

1、垃圾集中清理分类。按照至少“1名保洁员、1套保洁工具、1个保洁池”的标准组建村庄保洁队伍。同时由村(社区)委会牵头,理事会负责,组织全体村民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彻底清除各类陈年垃圾,对废塑料制品、废橡胶制品、废布料和废纺织品等非有机垃圾,能再生利用的实行回收,不可回收利用的,采取集中处理。做到户有两桶一袋,每个村(社区)有垃圾池或处理设施,镇配备有垃圾运输车、中转站及填埋场。

2、切实改善村民居住条件。今年我镇将加大力度扶持农户兴建一家一户水冲式厕所,计划两年内将全镇所有村(社区)公共厕所建齐;采取集中供给方式进行改水,农户安全用水率达90%以上。

3、着力优化农村环境。以绿化美化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有庭院的农户应该适当给予管理,不应乱堆乱放;电线不能乱搭乱接,应大力推广健康养殖,禽畜圈养,圈舍要定期清洁,垃圾应丢入垃圾箱内,确保无卫生死角。

四、具体模式。

1、“户集、村收、镇中转、*集中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农户负责收集房前屋后的生活垃圾,存放到统一设置的垃圾桶或指定的.堆放点;村保洁员将垃圾桶或堆放点垃圾收集后,运送至村或社区垃圾中转站;然后再由镇里负责统一运送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2、“户集、村收、村处理”的模式。具体是指对于特别偏远或交通十分不便的村可以自行采取无害化处理。

五、奖惩机制。

严格检查,落实奖惩。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的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日常督促和指导,明确一名党政领导带队,按照随机抽取形式,每月一次例行检查,并实行打分排名,计入半年一次的汇总考核成绩。届时对工作开展有成效地将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利地(连续两个月倒数一、二名的)将给予通报,并严格追究责任。

1、设立基数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5万元/半年。对考核成绩(半年度)在90分以下的村(社区)不得获此基数奖,更无资格参与排名奖。

2、设立排名奖。对考核成绩(半年度)为90分及以上的村(社区)进行排名,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奖励标准为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万元。并对各村(社区)重点培育点中工作比较得力、整治效果比较突出的村民组颁发荣誉证书,原则上一村(社区)一个。

六、组织保障。

1、明确责任,强化领导。成立了***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各村(社区)成立办公室,安排村两委专人分管。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条幅、上户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真正做到村(社区)以及自然村专题整治会议扎实开展,同时我们将定期对会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强化保障,通力合作。清洁工程考核所需资金,按照农村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36元标准筹措经费(*财政补助1/3、镇安排1/3、农民自筹1/3),原则上要求美好乡村示范点村(农民自筹1/3部分)必须落实到位,对不是创建点的村(社区)要求在年底前也逐步推广。市容、规划等部门负责集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规划编制工作;美好乡村建设办公室重点抓好全镇垃圾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做到村民房前屋后卫生整洁,垃圾分类处理,打造绿色、生态、清洁的xx新村,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根据本村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通过对全村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推进村庄净化,环境美化,人居条件优化。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三堆杂物、农业废弃物等,有效改变庭院、村社道路沿线等地方的“脏、乱、差”状况,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环境,着力提升村社环境管理水平,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我村环境卫生重点整治地段为:xx新村住宅小区、村社居民点主干道、鸭小公路等地段及农户房前屋后院落卫生。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社干部为成员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成员的工作职责及卫生责任区。

境卫生曝光台,对随意乱扔乱到垃圾的人和事及时进行曝光,遏制破坏公共卫生的不良行为,在全村形成人人参与卫生清洁活动的氛围。

3、多方筹资,保障运行。一是充分利用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项目资金,解决除住宅小区外的公共地段卫生保洁的经费问题;二是在住宅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向小区住户收取物业管理费,开展小区卫生保洁。

4、组建队伍,完善设施。一是对全村53名享受低保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纳入保洁员队伍进行统一管理,将公共地段的环境卫生整治落实到每位保洁员,安排定期进行卫生打扫,并由所在地段的社长做好考勤,将参与卫生整治和完成情况与下一年度低保评议挂钩,对不按要求完成卫生整治工作的低保人员取消下一年度低保评议资格。二是确定专人对新建的垃圾池进行定期维护和管理,督促引导农户将生产生活垃圾拉运到垃圾池进行集中处理。三是配齐配好相关环卫设施。

1、经村两委讨论、广泛征询村民意见、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等方式,制定环境卫生整治、柴草清理村规民约。内容在村公共场所予以公布,并发放到每家每户,引导村民自觉遵守,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良好机制,进一步规范村民卫生习惯,提高文明素养。

2、全面推行“门前三包”制度。农户对户内户外环境卫生实行“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清运),并实行垃圾袋装和定时定点倒放、按时清运。

3、建立镇村社干部卫生责任区制度。以社为单位开展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村干部对各自负责片区的卫生清理情况进行督导并协助清理。具体是:镇上干部张保彪负责7社,张之民负责1、6社,梁磊负责2、3社,张贤负责5、8社,宋金婷负责4社。村上干部闫自保负责2、3、社,闫自明负责1、5社,闫红负责4、6社,吴天兵负责7、8社。村社干部对责任区内农户门前屋后及公共地段的卫生定期督促检查,确保整洁。

4、每周四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清理范围包括村内通村主干道及各社居民点道路两侧垃圾、各社周边渠道、荒地上的生活垃圾、xx村文化广场卫生。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四集中对三堆杂物、柴草秸秆清理未达到标准的农户开展义务帮扶清理活动。利用“三榜一台”定期对卫生清洁搞得好的农户和片区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得力、卫生清洁搞得差的农户给予通报批评,使全村上下形成一股奋勇争先的氛围。

xx村环境卫生清理领导小组将根据卫生检查及通报结果,对小组成员、保洁员队伍及农户严格履行奖惩措施。

一是领导小组成员的奖惩措施。社长能够及时督促农户自觉维护环境卫生,落实每周清运车清理工作,全社没有三堆杂物、柴草秸秆乱堆乱放现象的,在年底考核中加分,评先树优时优先考虑。社内卫生脏乱差,三堆杂物清理不彻底,柴草秸秆乱堆乱放、回院上房被通报的社长将在年底扣除相应工资,村上通报一次扣10元,镇上通报一次扣20,县级以上没通报一次扣100。

二是保洁员队伍的奖惩措施。一年中没有无故缺勤或请假次数未超过3次的,在全村范围内公开张榜表扬。在农村低保、五保名额评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先考虑评定“五星级”文明农户评选等评先树优;有3次以上缺勤记录的低保户,在下次低保评选中将不予考虑;有3次以上缺勤记录的五保户,有慰问粮油、面粉等活动时将不予考虑。

三是一般农户的奖惩措施。对能够积极配合村内卫生清理整治工作,及时清理自己院落室内卫生,无柴草秸秆乱堆乱放现象的农户,在评选低保、发放慰问物品及评选先进时优先考虑;对乱扔乱放垃圾,乱堆柴草秸秆又不配合环境卫生清理领导小组和保洁员队伍进行整治的农户,在评选低保、发放慰问物品及评选先进时不予考虑。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环境问题入手,着力优化宜居环境,规范管理秩序,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市民幸福指数,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威海做出积极贡献。

二、整治内容。

整治范围为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整治重点包括四项内容。

(一)违法建设。对非法占用林地,非法占用集体土地,非法占用沙滩岸线,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以及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建设行为,依法进行整治。

(二)占地种菜。取缔占用公共绿地种植蔬菜,占用住宅小区绿地种植蔬菜,占用林地种植蔬菜,占用国有储备土地种植蔬菜,占用已出让但未开工建设闲置地种植蔬菜等农作物行为。

(三)扬尘污染。国有储备土地覆盖、复绿、无裸露、无扬尘,批而未建土地、建筑工地无扬尘,弃土堆清理、覆盖、无扬尘,渣土运输车辆全覆盖、无带泥上路。

(四)烧烤油烟污染。禁止露天烧烤,室内烧烤油烟达标排放。

三、责任分工。

各区政府(管委):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辖区内城市环境重点整治行动,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负责及时恢复辖区内违法建设整治后的市政园林设施;负责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对市级管理范围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未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在建工程和已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查处工作;负责及时恢复市级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整治后的市政园林设施;负责建筑工地、批而未建的裸露土地、土堆和渣土车辆扬尘整治,负责对公用绿地种植蔬菜的整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违规用地情况进行检查、认定和查处,负责对国有储备土地的整治。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渣土车运输车辆的规范整治。

市林业局:负责对违法建设占用林地情况进行核查、认定和查处,负责对占用林地种植蔬菜的整治。

市环保局:负责对餐饮油烟排放不达标的设施设备进行监测。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对占用海域的违法建设情况进行核查、认定和查处,负责沿海岸线养殖区环境整治。

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负责对居住小区内占用绿地种植蔬菜的整治。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合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并经规划部门认定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查处;对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的临时建设和超过批准时限未拆除的临时建设,限期进行拆除;负责露天烧烤餐饮的规范整治。

市规划局:负责对违法建设进行认定。

市公安局:负责查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监察局:负责对有关责任单位移交的违法建设整治过程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进行查处。

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对不按规定运输渣土车辆的整治。

威海报业集团和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对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集中行动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重点整治阶段(4月至5月底)。根据目前初步排查结果,由各区政府(管委)牵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组织镇(街)、住建、国土资源、规划、林业、海洋与渔业、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城管执法等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整治。整治期间,对各区整治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新发现的问题,各区要同步进行整治。责任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职能作用,全力参与各区政府(管委)重点整治行动。

(二)巩固提高阶段(6月份)。对前阶段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对遗漏或整治不到位、不合格的进行追补处理。各区政府(管委)、责任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整治效果长效化。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至5日)。城市环境重点整治行动结束后,市里统一组织进行检查验收,评选等级全市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市环境重点整治行动督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负责督导检查重点整治工作。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领导班子,制定详细整治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把整治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包领导靠上抓,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各区要坚持属地管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扎实推进辖区内的城市环境重点治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能,认真落实责任分工,配合、指导各区开展综合治理,形成属地管理、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落实。各区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范围和职责,在城管办所列问题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摸底,查漏补缺,进一步充实完善问题列表。要加强联合执法,各部门分工协作,配合联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各区要处理好边界衔接问题,避免出现治理盲区,确保网格全覆盖。要坚持依法行政与教育引导相结合,严格履行法律程序,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保障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针对老大难和易反弹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治本措施,实现精细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

(三)严格督导考核。要坚持动态管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立整改档案,逐一挂牌督办,问题解决后予以销号,同时对新增问题随时备案,列入整改档案库,既考核解决问题数量又考核问题总量。督导小组对整治开展情况全程跟踪,坚持日督导、周汇总、月通报,建立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并通过编发通报、简报,召开整治协调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严格考核问责,将整治结果纳入各区和相关部门的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

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市委在全市在职党员中深入开展“践行宗旨服务群众奉献双岗位”活动总要求,环保局迅速启动,精心组织,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开展“党员进社区改善社区环境质量”活动。

随着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不断发展,环保形势日趋严峻,环保问题也成为了广大老百姓愈发关心的话题。环保局上下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到本次“党员进社区,改善社区环境质量”活动,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体现,是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具体措施,是落实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提出“绿色发展”工作目标的具体举措,更是环保工作为民服务的根本要求。要牢牢把握开展此次活动的有利契机,将环保局摒除四风和不落实问题的抓在手中,充分发挥环保党员在建设“幸福社区、美丽乡村”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环保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通过开展活动保证在职党员能充分地与群众接触,倾听群众切实环境需求,帮助群众解决困难。

环保局26名党员依据现住址,到所属社区进行了报到,与社区建立了联系卡,按照工作职能,选定了环保节能宣传、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等主要岗位,开展在职党员贴心承诺活动,坚持八小时之外到社区进行服务,通过定期开展环保节能宣传讲座、参与社区组织的垃圾清理、绿化养护等活动,能够提高群众环保意识,改善社区卫生环境,优化群众生活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创造良好基础。目前,参加社区开展的垃圾清理活动共40余人次。

设立环保联络员,方便社区在遇到环境问题时,第一时间与环保联络员对接,解答、解决相关问题,目前共收集到环保问题6个,解决6个,处理率达100%。同时向社区群众发放调查问卷,让群众对环保局工作作风进行评议,反映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过汇总梳理,环境信访处理不及时、环保知识不过硬、现场调查来匆匆、去匆匆情况比较突出。环境信访问题涉及到群众切实环境权益,秉承边学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除12369环保热线外,向群众公布三个环境监察中队的电话,群众可根据辖区范围,直接联系执法人员,保证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同时建立每季度“回头看”制度,除了规定的对信访处理情况每件必回访外,季度末对该季度处理的信访解决难度较大、时间较长的进行再回访,看是否有新问题发生,及时遏制在萌芽状态,防止环境问题扩大化,保证环境安全。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创模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巩固银川市大气环境污染治理成果,银川市决定实施“多彩银川蓝天品牌”工程,强力推进“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动力,以建设“两个最适宜城市”为目标。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进一步控制和削减大气中颗粒物、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含量,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步提高,着力打造“多彩银川蓝天品牌”,为广大市民创建良好的生活环境,为提升城市竞争力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原则。坚持源头控制预防为主,改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争取在近期取得明显成效。建立近期和远期目标,有规划、分阶段全面推进,通过阶段性目标的实施来保证中长期目标的实现。

(二)疏堵结合,强化监管原则。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契机,大力引导发展符合国家政策的绿色产业,淘汰大气污染严重、生产技术落后的设备及产品。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加速生产方式的转变。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严格环境执法,强化监管能力,对不法排污者依法予以严厉惩处。

(三)重点突破,整体提升原则。加大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治理方面的综合整治力度,尤其在控制扬尘污染、治理煤烟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等方面力求突破,从而带动各项治理措施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提升市区整体大气环境质量,提高群众对大气环境的满意程度。

三、总体目标。

积极推进“蓝天品牌”,逐年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到20**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中,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二级及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85%以上。

四、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快调整城市产业布局,改善城市环境,增加城市环境容量。

1、严格落实城市规划。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控制中心城区开发,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推动企业出城入园,有效增加中心城区的环境容量。

责任分工:市规划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局、园林局、环保局等部门按照各自分工抓好落实。

2、依法淘汰和关闭高污染企业。对市内高污染、工艺落后的企业进行搬迁,对不能搬迁改造的企业进行关停。

责任分工:由市经委牵头,市环保局、工商局配合落实。

3、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审批。严格新建项目的环保审批管理和批后监督,在禁煤区域不得新上燃煤锅炉,确保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指标之内,杜绝重污染项目向我市转移;新建工业项目全部进入工业园区。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负责落实。

4、积极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提高天然气、电、地热等清洁能源的使用范围,在城市热电和集中供热无法覆盖区域内开展清洁能源供热项目的建设,扩大清洁能源供热面积。20**年新增清洁能源供热面积50万平方米。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负责牵头,市住房保障局配合落实。

时间要求:20**年10月30日前完成。

(二)抓好工业企业烟气污染治理。

1、开展二氧化硫减排工作。

(1)实施重点工业企业二氧化硫减排工程。

认真落实中石油宁夏分公司脱硫项目、西夏热电厂脱硫工程、银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循环水改造项目、宁夏鲁西化工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项目、宁夏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按期实施,并督促宁夏启元药业公司、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宁夏伊品集团公司、宁夏紫金花纸业有限公司热电联产工程按期安装烟气在线项目。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负责,西夏区政府、金凤区政府、永宁县政府负责督促辖区有关企业落实。

时间要求:中石油宁夏分公司脱硫项目于20**年6月完成,西夏热电厂脱硫工程从20**年3月开始确保稳定运行,银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循环水改造项目于20**年3月完成,宁夏鲁西化工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项目于20**年3月开始确保稳定运行,宁夏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于20**年3月开始确保稳定运行,宁夏启元药业公司、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宁夏伊品集团公司、宁夏紫金花纸业有限公司四家企业热电联产安装烟气在线项目于20**年5月完成。

(2)实施大型燃煤锅炉的脱硫工程。

督促宁夏美洁纸业有限公司加快脱硫工程项目实施,并督促辖区20吨以上锅炉启动脱硫工程,切实落实二氧化硫减排工作。

责任分工:各县(市)区政府督促辖区有关企业落实。

(3)继续开展拆除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工作。

20**年,我市计划拆除50台燃煤锅炉,完成50台锅炉煤改气项目。同时,结合西夏热电厂供热管网的建设,拆除规划范围内的生产及生活锅炉。西夏区重点是大企业的生产性锅炉,金凤区、兴庆区重点实施煤改气,或拆除小锅炉并入大吨位锅炉。

一是对未进行“煤改气”的燃煤锅炉,特别是污染严重的茶浴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治理。二是拆改结合。今后的.燃煤锅炉烟尘污染治理工作力度,坚持拆改与监管齐头并进,以加强监督性监测和强化监督检查为重心,督促实现达标排放的管理目标。三是按计划进度,解决难点问题,稳步推进。对弱势群体集中居住的小区燃煤锅炉,列入专项治理项目,从环保治理资金中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住房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时间要求:20**年10月30日前完成。

2、大力开展制药企业的治理工作。

继续督促启元药业进一步对臭气进行治理,并督促对大地丰之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太平洋药业有限公司、宁夏伊品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臭气进行防治,防治新的臭气源产生。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监督,贺兰县政府、永宁县政府负责落实。

时间要求: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三)认真开展行业类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认真落实《银川市饮食娱乐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

环保与城管、卫生等部门共同行动,分行业、分区域、分规模进行指导规范,安装油烟净化和油水分离设施,对油烟进行治理,全面签订餐厨垃圾处理协议,做好餐饮业的环境管理。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卫生局配合落实。

时间要求: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2、继续开展煤场、原料场及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料厂、煤厂降低粉尘污染。对市内混凝土搅拌站、堆料厂一律封闭,新建企业原料厂一律封闭;对中房湖滨供热站等十五家堆料厂进行封闭,8月底前完成。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住房保障局、经委、辖区政府配合落实。

(2)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理。

在项目审批时要求施工企业必须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否则不予审批。对市政工程施工(包括道路、管网等)、拆迁施工必须按规定采取遮盖、围挡、喷淋、封闭、地面硬化等有效防止扬尘污染措施。施工运输沙石、工程土、渣土必须采取密闭运输。市环保局、房管局、建设局、园林局、交通局、城管局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监督。对未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要依照《银川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处理。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建设局、住房保障局、城管局、园林局、交通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落实。

时间要求: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3、实施机动车尾气治理。

积极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检测,防治尾气污染。严格执行《银川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环保部门与交警部门配合,形成上路检查的长效机制,对超标排放的机动车加大治理和淘汰力度,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冒黑烟现象,完成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必须将尾气监测作为机动车年审的前置条件,完善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的相关环保资料,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率必须达到80%以上。

公安部门要积极引导公用车辆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开展道路交通环境整治,对过境的超标排放车辆,尤其是排放量大的载重运输车辆实施分流,减少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完成。

时间要求: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4、开展工业粉尘治理。

(1)启动尿素造粒塔粉尘等工艺尾气治理工程。

成立专门工作组,开展尿素造粒塔粉尘污染的治理工作。重点是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丰友化工造粒塔尿素粉尘污染的问题,通过技术支持、项目支持,争取治理工程有突破性进展。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西夏区政府负责督促辖区有关企业落实。

时间要求:20**年6月30日之前启动。

(2)开展对水泥行业粉尘污染治理。

加强对辖区水泥行业粉尘治理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以完成工业粉尘总量控制。针对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宁夏瀛海水泥有限公司、贺兰金山水泥有限公司、宁夏建成建材有限公司存在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粉尘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况,要求企业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防止出现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现象;并在拉运、转运、出料工程中采取有效收尘措施,防止出现二次扬尘污染。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西夏区政府、贺兰县政府、永宁县政府负责督促辖区有关企业落实。

时间要求:20**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3)开展对采砂、采石行业、套门沟的污染治理。

继续落实贺兰山东麓综合治理工作,重点解决该区域中矿山开采、沥青拌和站的环境污染问题,并巩固治理成效。

责任分工:市环保局牵头,市工商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西夏区政府负责落实。

时间要求:20**年12月之前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实行分工协作。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市环境监测站要加强对燃煤锅炉、炉窑的监测力度加强对排放口燃煤烟尘污染的控制,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环境监察支队、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要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对不达标或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加强各项任务的督促落实,并将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市环保局。

(二)强化监督管理,解决突出问题。实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在现有在线监测的基础上,20**年在市属环保重点企业再进一步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实现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并与市环保局正常联网。确保企业实现达标排放。确定各级环保重点企业名单,督促其采取节能减排措施。规范企业管理,通过核定排放总量、发放排污许可证、建立动态档案、加大检查频次、实施年度检验等措施,确保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实现污染减排。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使用清洁能源、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群众支持和参与清洁能源的推广使用工作,增强群众使用清洁能源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要扎扎实实地做好打造“蓝天品牌”工程各项任务的落实,要责任到人,坚决防止走过场,如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失职主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党委政府及双创办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的决定,切实改善社区及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状况,结合中心城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卫生质量,共建清洁美好家园为核心,以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创建为抓手,扎实推进社区及背街小巷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到2013年底,社区及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状况得到彻底改善,市民素质明显提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一)加强清扫保洁及环卫设施管护。全面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按标准配设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并落实管护责任人,方便居民就近倾倒生活垃圾,并及时组织清运,杜绝乱扔乱倒垃圾和垃圾清理不及时现象。落实专人负责公厕的日常清洁维护,确保设施完好、整洁卫生、正常使用。

(二)规范占道经营。本着“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和“主道严禁、次道严控、背街规范”的原则,对社区及背街小巷设置的临时摊区进行规范,要求统一定位、统一风格、统一经营时间、统一垃圾收运。允许设置的摊点要靠墙、靠边、靠后,定位不越位,整洁不脏乱,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三)清理乱堆杂物及城市“牛皮癣”。对社区及背街小巷乱堆乱放的杂物进行清除和规范,对老百姓仍需要的物品督促规范,堆码整齐;对不需要或陈旧影响市容的督促其自行清除或组织清除。加大非法小广告的查处力度,全面清理城市“牛皮癣”。在社区及背街小巷设置张贴栏,方便广大群众。

(四)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办事处应与商户及社区居民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并加强日常检查,确保责任的落实。门前道路应干净整洁,秩序良好,设施完整。

(一)宣传教育阶段(2012年4月—2012年5月):通过制作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栏、组织制定居民环境卫生公约等方式,加强对市民群众市容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形成全民共同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开展行动作充分准备,迅速掀起整治行动高潮。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6月—2012年10月):组建集中整治队伍,重点整治单位、社区和背街小巷的市容环境秩序,突出抓好背街小巷乱搭乱建、乱摆乱占、乱堆杂物和环卫设施配置,使社区及背街小巷环境卫生面貌有明显改观。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2年11月—2012年12月):巩固集中整治成果,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全面开展卫生社区、卫生单位创建活动。按照责任分工,从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入手,不断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整治行动各项任务得到落实。

(一)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局里统一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落实责任人员,相互协调配合。加强与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落实办事处及社区监管责任,共同搞好整治工作。

(二)积极动员,全民参与。

社区及背街小巷市容环境整治应提倡“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思想,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周五义务大清扫活动,集中清理背街小巷的卫生死角、乱张贴、乱堆放等问题,提高广大群众对城市管理的参与积极性与认同感。

(三)加强检查,督促整改。

各单位、各部门应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社区及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局督查科应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及个人,将追究责任。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提供整洁、文明、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x级精神文明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责任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文明意识。

三、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7月30日前达标,并形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责任路段划分,对责任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责任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多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内容必须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达到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行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必须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保持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情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必须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达到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0日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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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达标,形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必须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符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责任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间:8月15日前,并形成长效机制。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行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保持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必须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必须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达到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符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8月20日前达标。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闭。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达到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间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必须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保持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达到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达到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达到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达到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责任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提供宣传内容,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责任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十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

1.人行步道及巷道路面卫生整治。

(1)对责任县内主次街路人行步道、居民巷道内路面、树池、花池的破损、塌陷、隆起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出现破损、塌陷、隆起的,必须修复。

(2)将所有与黑色路面交叉的未硬化居民巷道从油路向里延伸硬化50米。

(3)加强人行步道和居民小县内路面的挖掘审批管理,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严禁挖掘人行步道和小县硬化路面。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公厕、垃圾转运站建设及管理。

一是已建成的水冲公厕要全部对外开放,同时沿街的机关办公场所和个体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也要全部对外开放。近年来小县开发中新建的水冲公厕、垃圾转运站,因各种因素改作它用的必须恢复。二是在商业县和繁华路段设置足够的可移动公厕。三是对破损的公厕要及时维修,按公厕卫生标准进行清扫、清掏及定期消杀。及县所有公厕(包括机关、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都要设置统一、醒目的标志。

责任单位:住建委、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3.果皮箱、垃圾箱(池)建设及管理。

丢失的果皮箱、垃圾箱要补齐,轻微破损的要修复、粉刷和维护,完好、美化率达到100%,保持箱体和池体、平台整洁。在平地上散布的垃圾收集点要坚决取缔,以封闭式或地埋式垃圾池(箱)取代,定期对现有的所有垃圾中转站进行消杀。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果皮箱修补8月20日前达标,其他9月30日前达标。

4、其它公用设施维护管理。

全面修复补齐街路、巷道丢失破损的各类井盖和雨水井箅子;全面疏通给排水管道;全面修复补齐居民社县、广场破损丢失的各类健身器材;全面修复补齐及县内破损残缺的路牌指示标志。

责任单位:及县文体局、及县水务局、及县交通局、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x月30日前达标。

5.引导规范民社会卫生行为。

尝试实行垃圾分类袋装奖励机制;积极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按照“疏堵结合”的理念,学习乌鲁木齐风味小吃街卫生整治的成功经验,尝试在就业一条街至科文小县段打造“河套风味夜排档一条街”;在三河湾小县门前空地设置“商品展销县”;在四季花城门前设置“棚及县”;在明珠城小县门前设置“夜及县”,逐步把烧烤车等流动商贩就地、就近引导入经营、进而取缔马路场。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x月20日前启动,并形成长效机制。

(十四)加大宣传力度。

对城县环境综合整治要进行全程宣传报道。各新闻单位要确定1名领导专门负责,抽调精干力量进行专门的采编报道。

日报、晚报要开辟专栏,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设专题节目。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局、县日报社。

完成时间:全程跟踪报道。

四、时间安排。

从20xx年x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是:x月1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大会后,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目标、标准和完成时限,全面进行建设和整治;按照规定的完成时间、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宣传报道工作组要负责督导各新闻单位围绕的各项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对会战的进程,典型事例,重点工作,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做法、经验,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同时,要继续实行“联带责任追究到尖,整改反馈跟踪到边”的责任追查制度,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干、整治不力的部门、单位、个人进行公开曝光、跟踪报道。

(二)定期通报。按照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对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通报。此外,整治办每周一次工作例会,调度情况,研究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发工作通报。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由整治办、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组成责任追究小组,对工作组上报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在电视上公开检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工作拖拉、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察局进行纪律追究。

(四)加大督导力度。一是各工作组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督查、督办,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对到期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二是各监管责任单位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其负责监管对象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导。三是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整治方案的标准和完成时限及时开展工作,确保百日整治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六、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民发动。根据委、政府的部署,抓紧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本部门、本行业、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提高环境卫生整治质量。

(二)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各部门主要领导是这次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动手、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7月1日开始,各单位要对下属单位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任务落实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四)营造氛围,大力宣传。要加强民卫生教育,各单位充分利用电子屏、标语、广播等宣传阵地,要制作和播放文明礼仪、环境卫生方面的栏目,大力宣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工作成效等,努力提高广大民群众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参与意识,迅速掀起临河城县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热潮。

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狗街社区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开展农村环境“五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示精神,全面改善村社环境,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现结合村社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工作重点和基本要求

整治旧村和整治环境卫生要紧紧围绕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这个关键点和出发点,抓住重点,稳步推进。通过整治,使村容村貌整洁优美,达到“安全卫生、环境优美、舒适文明”的基本要求。

1、村内道路全部实现硬底化,确保村内道路平坦、整洁、通畅。

2、完善村内排水设施建设,进一步查漏补缺,实现“三化”即雨水排放明渠化,污水排放暗渠化,排水系统的各种管渠硬底化,保证排水畅顺。

1、加强道路保洁管理。主干道路要保持洁净,要有人清扫,垃圾随产随清,定时清洗路面。路面要做到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渣土、无卫生死角。

2、加强村内道路门前管理。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门前无乱丢垃圾、乱张贴、乱堆物品、乱停车辆、乱挂衣物。

3、加强禽畜圈养的管理。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时,制订出相关的奖惩制度,确保辖区内无禽畜放养。

4、加强除四害工作。每月进行一次灭蚊活动,要定期进行灭鼠、蝇和蟑螂活动,以控制鼠、蚊、蝇和蟑螂孳生繁殖。

5、加大对乱倒垃圾、乱拉挂、乱挂衣物、乱停放、乱摆卖、乱张贴等现象的清理和打击力度。

街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简报

11月8日,汶源街道联合执法队一大早就来到磨石山路、东外环等路段对15家流动早餐摊点开展占道经营治理。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街道驻地、城乡结合部的文明建设水平,汶源街道按照市、区两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开展街道驻地、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此,汶源街道成立一支近20人的联合执法队伍。成员由街道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中队全体队员、环卫所成员共同组成,分为环境卫生组和执法巡查组,采取分工包片制和错时工作制等工作方法,重点对各路段的不规范广告牌、流动早餐摊点、店外经营和占道经营、无证流动商贩、市场外溢摊点进行了集中清理。对施工场地和街道驻地主次干道、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进行了综合整治。此外,还重点对农村环境进行了综合治理。此外,执法队伍还不忘加强居民环境卫生意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向辖区内全体师生发出倡议,杜绝在学校周边流动摊点购买食品,共同营造一个文明、整洁、绿色、和谐的生活环境。

近期以来,汶源街道党工委秉承“把小事做好”的务实作风,坚持“干净就是美,长久就是好”的环卫工作理念,持续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为让“颜值”更靓,汶源街道党工委在环境综合整治中,进一步提升工作标杆,全体党员每周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深入重点小区、重点路段、偏僻的死角区域,对主干街道进行彻底美化,脏乱花池进行清除,做到使用与美化的和谐统一。

在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内外兼修”的原则,实现环境综合整治与文化宣传相结合,在显眼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倡议书,大力宣传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教育群众破除陈规陋习,合力打造清洁、优美的.人居环境,从而使环境整治活动深入人心。党员“带头”整治“脏、乱、差”,每名党员、干部都发扬不怕脏、不怕累的精神,用实际行动带动村民共同参与清理整治活动,环境得到整治后,要求垃圾必须入箱。

汶源街道党工委不断创新日常环卫管理机制,在精细化、长效化管理上下功夫。街道划分14个环境卫生整治片区,每个责任片区由一名副科级领导任片长,负责所包路段及沿线村的环境卫生整治和跟踪问效。街道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巡查,对各责任区卫生情况每周一小结,一月一评比,按目标化管理要求严格奖惩。

通过活动的开展,做到日常卫生日常清理,重点区域集中整治,公路沿线不留死角,目之所及没有垃圾,形成工作常态化持续提升效果,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凝聚力,时时做到爱党、为党,始终让党的旗帜高高飘扬,真正把“两学一做”落实为“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的变化。

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20xx年,全面加强对环卫工作的管理,提高环卫责任区的保洁质量,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搞好环卫处内部分工,明确工作责任,积极协同配合,推动各方面工作有效落实。

张键负责环卫处全面工作;

国强协助分管环卫监察工作;

吴刚协助分管环卫车辆管理工作;

白春喜协助分管抓环境管理工作。

依据上述分工,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强化工作绩效考核,提高环卫工作效率和质量。

重点抓好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冬季清除道路冰雪工作。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实行保洁车辆、人员、区域分组明确,职责清晰;

(1)镇区日常保洁及冬季清雪按区域分组管理:

第一组,东外环至火车站至商贸中心;

第二组,商贸中心南至八小学,西至设计队主路;

第三组,商贸中心至天池圣景西外环

各组组长要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组织人员、车辆及时清理三小五堆垃圾和道路冰雪,做到管理到位、时间到位,人员到位。

(4)果皮箱、垃圾箱周围达到清洁无杂物,要及时清掏果皮箱,每周擦洗2次;

(6)洒水车要根据街路实际情况及时出动做好降尘、降温工作;

(7)认真做好冬季清除道路冰雪工作。

1)做到要以雪为令,实行人员设备按区域分组管理,合理使用各种机械设备。

2)小雪,按照分组区域,清雪雪滚进行清扫,人员归堆小铲清理装车。

3)中到大雪,各组人员设备及时到位,做到雪随下随时清扫,不分昼夜清扫、不集存,雪铲配合铲车归堆,根据区域使用抛雪机装车清运,不安全区域实行夜间使用抛雪机清理,清运。

4)达到路面无积雪、积冰,保证街路人、车出行安全。

要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对环卫机械设备的管理、使用,提高环境保洁和垃圾清运的机械化水平。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车辆驾驶员的制度化管理,坚守工作岗位,服从统一安排调度,确保工作质量。严禁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出车,违者除处罚金外,燃料费自理。出现一切事故,赔偿全部损失。

2、确保各种机械设备操作规范、作业安全。做到按时、定时上岗,清扫、保洁达到要求标准,提高保洁和垃圾清运质量。驾驶员不得以任凭理由拒绝出车,如有事需请假,必须提前与负责人沟通好,经负责人同意附带假条方可请假,如未经负责人同意、私自离岗,一律按旷工处理。

3、加强各种机械设备的保养、维护,保证车况良好。平时,要保证车辆内外清洁,对车辆、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汇报、及时维修,确保机械设备全天候保持正常安全行驶和作业状态。

4、车辆实行定点保养、维修,严格执行申报制度,车辆需维修时,必须事先填写报修单,经车队负责人核实后报部门领导、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理,如在指定地点不能修理,需请示领导后另行处理,如车辆换件需将废旧部件上交单位,并记录备案。

考虑环卫工作的特殊性,为激励各工作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环卫工作效率和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实行环卫工作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制度,拟制定以下发放标准。

1、保洁工人根据清扫保洁地段情况,设置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一是人流密度大,商铺集中,清扫保洁工作量大的地段,保洁工人的岗位工资为1300元,绩效工资500元;二是一般普通地段,保洁人员岗位工资为1000元,绩效工资500元。

2、行走机械驾驶员工资,拟分为两类人员发放。一是铲车、洗扫车司机,岗位工资为2500元,绩效工资500元;二是普通车辆司机,岗位工资为20xx元,绩效工资为500元。

3、垃圾装载工人工资,岗位工资1700元,绩效工资500元。

4、保洁工组长工资。岗位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500元。

5、环卫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或在冬季道路清雪工作中加班,拟按照日平均工资标准,发放加班补助工资。

以上各岗位的环卫工人绩效工资的发放,均按日常工作考核。

环卫监察人员要加强对环卫工作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工作考核,做到奖罚分明,促进工作的有效落实,同时要认真做好卫生费的收缴工作,考核办法如下:

1、在上岗时间未穿工作服一次罚10元;

2、在上岗时间内不允许迟到、早退、离岗、空岗,发现一次罚10—50元;

3、在上岗时间内聚众唠嗑、闲谈、干私活,每发现一次罚20元;

4、果皮箱清掏、清洗不及时的一个一次罚10元;

5、路面保洁,白天巡回保洁,废弃物发现一处,罚款5元;

6、垃圾清运不及时,经查实每次罚20元—50元;

7、垃圾点、箱清运不彻底每次罚20元;

8、垃圾箱摆放不整齐,一处罚10元;

9、车辆运输过程中不封闭每次罚50元;

10、不按指定地点随意倾倒垃圾每次罚100—200元;

11、垃圾箱周围有少量残土必须运走,没清运者每次罚30元;

12、不得掩埋垃圾,不得小堆攒大堆,发现一次罚30元;

14、清扫车不实行晨扫的一次罚50元,扫的不干净的一次罚20元;

15、车队所有车辆禁止干私活,否则要根据情节轻重提出批评、警告、罚款一次500—1000元不等。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环境问题的不断扩大化刺痛着每个国民的神经。城乡环境改进正式行动势在必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部署要求,为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实施,夯实“实验区”建设基础,优化城乡环境,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要求,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探索建立灾后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现结合我院实际,就进一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泸州为目标,以增强群众卫生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重点,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为手段,动员全院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不断改善我县城乡人居环境卫生面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和谐会东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职责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形成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推进机制;要按照责任区划和责任主体细化目标,不留死角,要把年度任务分解到个人,明确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目标。

要以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为目的,以讲科学、防疫病、改陋习,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倡导有益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动员广大群众改变不良的行为、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公共卫生知识水平。

四、工作任务及要求。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作以下分工:

规范各级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医疗机构的绿化、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整治,改善群众看病就医环境;加大医疗废弃物,医源化污水排放的监管力度;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对住院患者及家属的健康知识宣传。

1、全院各科室要明确本单元的清洁卫生责任区,大搞环境卫生,治理“五乱”,清除卫生死角,做到“门前三包,门内达标”;加强单位内部制度管理,对本单位内部“五乱”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2、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的规定,规范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和医源性污水的排放,确保不造成污染。

3、在医院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墙报等宣传平台,向患者群众宣传健康防病知识。

4、每病区结合本病区特点,每2周至少为住院病人进行一次本专业疾病的健康知识教育。

5、每年对医护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教育培训,三年内培训率达到95%以上。

这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是“讲正气、树新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行风建设的客观要求。活动的实施,由卫生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督导考核工作。对于活动开展不力,留有死角,效果不好,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方面责任,活动开展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彰,活动结束后,要召开专题大会进行总结。

为了切实抓好创建城乡环境卫生示范村工作,按照乡党委,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创建示范村(社区)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经议事会、监事会及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卫生示范组实施方案,最终确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突出特色,塑造典型和样板,以点带面,通过创建示范组,实现点上有亮点,有特色,依托(玖瑰园)打造生态人居环境。按照“示范带动”的要求,以“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为标准,以彻底解决“脏、乱、差”等问题为突破口,以建立(示范组)工作长效机制为着力点,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搞好示范组工作,给广大村民创造一个全新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任务。

1、建立管理制度,造册确定卫生保洁员和管理员,挂牌明确责任区域,进一步落实责任。

2、在示范组行人醒目处或交通要道口设立宣传牌悬挂横幅,刷写标语;。

3、家禽家畜实行圈养,严禁散放;。

5、房前屋后堆放整齐,有碍村容村貌的建筑物予以拆除,保持巷道整洁美观;(拟对全组民区进行风貌打造)。

7、做好旱厕改水厕工作。

8、抓好庭院及个人卫生。做到庭院清洁整齐,干净卫生,人人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实施步骤及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组织宣传动员阶段。主要是召开各种会议,建立健全机构,利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创建卫生示范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做到人人皆知。全面部署创建示范工作,层层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按照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时限全面完成。同时做好日常卫生工作。

第三阶段:自查阶段。搞好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示范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全民动员。通过召开会议,张贴标语,更新板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形成人人关心、参与治理、支持治理的浓厚氛围。

3、多方投入,保障经费。为了保证治理经费,社区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严格遵循有关程序,在确保一致通过的前提下在农户中收取每人每月1元的清洁费,以解决资金短短问题,确保治理工作中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同时,积极组织广大群众投身到创建卫生示范村工作中,为创造干净舒适、生态的生活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社区制定出一套科学高效的管护制度,明确包片的主要负责人,卫生保洁员,卫生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并落实好经费和人员报酬,确保环境卫生长期有人抓有人管。

公议乡花果山社区居委会。

20xx年,是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承前启后关键之年,全市教育系统按照省、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决策部署和城乡环境建设力争“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目标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进一步巩固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成果,努力创建整洁优美的育人环境。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以环境优美示范学校创建和校园环境文化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以“进学校”活动的新成绩,为党的胜利召开献礼。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泸州市20xx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按照“创新求实、拓展延伸、完善机制、保持常态”的工作主线,拓展延伸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范围和内容,大力推进校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和文化建设,积极开展“环境优美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巩固提高“环境优美示范学校”创建成果,努力实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文明化”的治理目标,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具体目标。

全市100%的城区(县城)学校、高中(职高)学校和90%的乡镇学校、80%的村小(校点)达到“五化”(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文明化)治理目标。

创建评选“泸州市环境优美示范学校”10所,复查“绿化示范学校”、“学校示范食堂”和“学校示范公寓”各5个。

学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师生知晓率80%以上,开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知识竞赛。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校园环境治理和建设。

和盲点死角,彻底治理校园“十一乱”(乱吐、乱扔、乱倒、乱停、乱放、乱摆、乱贴、乱建、乱搭、乱拉、乱涂),努力实现校园“十无”(无蝇、无鼠、无蚊、无蟑螂、无蛛网、无尘、无污物、无异味、无“牛皮癣”、无卫生死角)。

切实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和文化建设,切实加强校园环境基础设施、卫生设施和后勤生活设施建设,竭力营造整洁优美、特色鲜明、文化氛围浓厚的育人环境,大力提升学校形象和办学品位。

大力推进节约型、环保型校园建设,进一步加强节约、环保宣传教育,牢固树立节约、环保观念,切实提高节约、环保意识,强化节约、环保措施,深化节约、环保管理。

(二)强化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

进一步加强对师生员工良好行为习惯、文明礼仪、卫生健康等的宣传教育,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持续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全面提高师生员工文明素养。

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融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巩固和扩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的社会影响。

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志愿者服务”和“文明劝导”等活动,发挥学校和师生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实现“培养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的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对“进学校”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切实做到机构、人员、措施、经费“四落实”;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实现“进学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管理。

(二)做好五个结合。

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与教育教学相结合,把集中治理与常规管理相结合,把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把环境治理与养成教育相结合,把开展校园治理与助推社会治理相结合。

(三)严格督查问责。

建立健全督导问责机制,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纳入教育教学工作目标管理,严格实施目标考核,认真开展督查、暗访工作,及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和督查暗访情况,对实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确保“进学校”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