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校联动机制方案(模板19篇)

小编: XY字客

计划书的编写可以使我们清晰地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而保证任务的顺利完成。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大杨树实验幼儿园警校联动机制方案

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根据xx的统一部署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成立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督导,研究解决专项斗争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工作任务。

1.重点学习,提高专项斗争工作认识。认真贯彻xx维稳综治安全年度工作会议精神,落实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各项要求,组织xx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接受督导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作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实践、作为补齐xx扫黑除恶短板、进一步优化xx周边环境的重要机遇。

2.深入宣传,知晓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在xx宣传栏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在xx院内醒目位置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充分运用xx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应知应会编印成册发放至xx所有干部职工,加强正面宣传,做到xx人人知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相关知识与要求,充分展现xx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

3.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结合xx及周边专项整治,在xx组织问题线索大排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确保每条有效线索归宗建档,不断提升工作台账的规范化、系统化水平。

4.健全机制,层层落实工作职责。深化xx及周边整治工作,完善应急处突预案,加强防暴演练。针对xx工作实际,建立防范黑恶势力染指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长效机制。对照上级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清单,逐项细化分解,逐项明确措施,逐项责任到人,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协调高效,确保工作实效。

三、工作步骤。

2.全面自查xx全体部门对照专项斗争工作要求与工作任务清单,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补齐工作短板,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增强接受督导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配合支持,实事求是汇报,主动接受监督,立行立改,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督导组的督导意见,推动我省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3.组织“回头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面回头看,重点检查xx决策部署是否真正落实,机制是否健全,打击是否得效,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治。对xx及周边环境再排查再梳理,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并适时召开总结大会,部署常态化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xx党支部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督导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专项斗争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保障。

2.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专项斗争工作线索排查、线索移送、工作协调机制。由xx党支部书记担任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抓好工作责任落实,对工作开展不力、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加强与公安、政法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聚焦效应;

加强教育,确保每一个干部职工知黑识黑,坚决杜绝干部职工参与涉黑涉恶行为;

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提供黑恶信息与线索,广辟线索来源,为建设xx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联动机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公共服务平台与110报警服务平台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xx〕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xx〕64号)的要求,结合我县12345政务综合服务平台已并入濮阳市级平台的实际情况,为最大限度实现110非警务警情的分流,提高公众服务满意率,特建立110与12345平台的联动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整合全县社会服务联动单位应急力量,完善各部门单位之间信息共享、工作协同的应急响应机制,积极搭建新型12345社会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全县社会服务联动工作社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社会服务联动成为服务人民群众、创新社会管理的惠民工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12345平台受理的群众诉求和110平台转交的非警务类诉求,各职能部门平台按照现行规定正常运行,管理体制、运行程序、人员管理等方面维持不变。同时,要认真办理12345平台转办、交办事项。

在不改变现有110平台的基础上,采取110、12345和求助人三方通话的方式及时联动,分流处置110非警务警情。

(一)公安机关110主要受理刑事、治安、交通、治安灾害事故警情,群众急难危重险紧急求助,以及正在发生的涉警违法违规投诉等。对于公共设施、市容环境、园林绿化、施工管理、环境保护、消费纠纷、市场监管等9大类50小类非紧急求助事项(见附件),及时转交12345平台处置。

(二)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政务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理速度和效率。

(三)公安机关110平台要与120、119以及水、电、油、气、热等部门建立紧急联动机制,加强与具有专业技能的救援组织、志愿团队等社会力量的合作,为群众提供更专业高效的紧急救助服务,确保能够快速、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

(四)公安机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纠纷警情调处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打通与网格化服务、综合治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对接通道,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要主动与教育、卫健、民政、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协调沟通,探索建立自杀、家暴、醉酒等警情联合处置机制,着力形成信息互通、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的工作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协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建国任组长,政府各职能部门一把手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营商办,负责日常协调、督促和指导工作。各职能部门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具体负责协调联动工作。

(二)加强平台建设。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基础上,实现12345平台与110平台、12345平台与各职能部门平台互联互通、协调联动,确保公众诉求渠道畅通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对110与12345应急联动建立考核评价、督办问效制度,把督查督办工作贯穿于公共服务事项的全过程。对12345平台、110平台及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年度考评;对各成员单位推诿扯皮、办理不认真、回复不及时、满意率低的事项,实行跟踪督办、跟踪问效;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型互联网媒体平台,建立健全常态化宣传机制,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普及110与12345的受理范围,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让更多群众了解110与12345、正确使用110与12345,逐步在全社会形成“公安110,为民保安宁;12345,服务找政府”的新理念。

(一)在协调联动机制运行中,各联动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组织领导、有人员装备、有具体措施、有规章制度,做到无缝对接,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解决。

(二)12345社会管理平台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办理工作的管理、协调,根据群众反映诉求的轻重缓急程度,采取直接办理、分类转办的方式处置,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答复。

(三)政府各职能部门对12345平台转办、交办的事项,要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与诉求方取得联系,及时妥善办理,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四)对群众诉求要建立分析研判机制,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要深入查找症结,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补齐短板弱项,提高工作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大杨树实验幼儿园警校联动机制方案

根据未央区教育局下发《关于落实西安市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校领导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到20xx年元月31日,在校园内组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主动进攻,打早打小,综合施策,除恶务尽”的方针,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和经济基础,建立健全打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强化家长联动,宣传正面典型,切实提高学校师生的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组长:杨晓云。

副组长:文晓琴、黄闯、王少静。

成员:庄平、樊王晔、朱文章及各班班主任。

三、任务目标。

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手,摧毁其经济基础,铲除其“保护伞”;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确保打黑除恶专项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开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通过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各项社会洽安工作,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四、方法步骤。

这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六个月,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段阶段:即日起至9月20日发动,我校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9月21曰至12月31日扎实摸排。一、我校将深入摸排学校周边环境;二、快侦快办;三、完善防范机制。

第三阶段:20xx年元月1日-31日我校要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报总结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密组织部署。我校要进一步提高对专项行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将这项工作列入各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研究开展好本次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打击力度。充分发挥校园周边治安综合专项组的领导,联合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智能,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沟通、信息共享、形成合力,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广播、公众微信、微博等大力宣传专项活动的意义、打击重点和基本要求。按要求在中小学开设道德与法治教育课,开展“法律进课堂”、“法治第一课”、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和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思想,增强法制观念和意识,使广大学生理解和体会到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

联动机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xx县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下沉及组建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实施方案》(永办字〔20xx〕34号)文件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赣府发〔20xx〕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协调衔接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和监管水平,稳步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建立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提出如下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xx县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下沉及组建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实施方案》(永办字〔20xx〕34号)文件精神,整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资源,明确执法职责权限,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格局,推动建立权责统一、协同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着力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和监管水平。

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采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方式赋予乡镇执法权限,明确乡镇执法主体地位。根据《xx县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下沉及组建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实施方案》,各乡镇自行编制本乡镇承接事项目录,并按照承接事项目录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清单形式逐项界定乡镇执法边界,厘清乡镇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

依法依规赋权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乡镇为执法主体和责任主体。其中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与恩江、佐龙两乡镇之间交叉执法区域,以县城建成区为界进行划分。县城建成区内执法权限以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为责任主体,县城建成区以外、规化区以内已赋权行政执法权限以恩江、佐龙两乡镇为行政执法责任主体。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执法的行政执法事项,由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与乡镇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责任等。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等委托依据的,可由乡镇配合县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由县级行政执法机关安排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以县级行政执法机关名义进行,乡镇安排执法辅助人员配合进行执法,执法行为后果由县级行政执法机关承担。

下放到乡镇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行政强制权,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不得继续行使,但可进行行政检查。乡镇要按照本乡镇承接事项目录切实履行好行政处罚及其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将与各乡镇承接事项目录有关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处罚裁量基准等全面、及时、准确提供给乡镇,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对各自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进行动态调整。

建立健全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衔接机制,完善相互告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以及信息共享工作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街接。

(一)专题会商制度。

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专题会商制度,及时研究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专题会商会议由乡镇、相关县直行政部门根据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适时召开,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由县司法局进行协调。

(二)投诉举报信访首问责任制度。

首先接到权责范围内来电、来访等投诉举报信访的乡镇、者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为第一责任人。在依法受理后应当予以调查核实,按照权力职责作出处理;需要移送的,按案件移送相互函告制度移送,并由最终办结单位将处理结果及时答复投诉人。

(三)案件移送相互函告制度。

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案件移送相互函告制度。案件移送应当以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的名义进行,不得以承办机构或内设机构的名义移送,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除外。

1.乡镇在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或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乡镇管辖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一方处理;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一方处理;对涉及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重大违法行为,以及可能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应当即时移送有管辖权的一方处理。发现违法行为正在进行的,应当依法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固定有关证据,并及时告知有管辖权的一方处理。

2.乡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移送案件时,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齐全、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移送的案件应当经部门领导批准、书面移送;情况特别紧急的可以口头移交,并做好记录,24小时内补齐书面移交手续。移送的案件材料包括:涉嫌违法案件移送函、案源材料(现场检查记录、投诉举报材料等)、初步证明违法行为事实情况的相关证据材料等。

3.乡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移送部门受理情况。

4.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因案件管辖问题存在争议的,应当充分协商;协商未果的,可提请县政府决定。

5.对于历史遗留问题需要移送的,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事前与乡镇进行充分协商、视情况依法处理。

乡镇在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中发现有重大治安、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报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向县政府报告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对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乡镇可会同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情,商讨对策,联合执法。

乡镇组织开展执法行动,需要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配合的,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需要乡镇配合的,乡镇也应积极配合。乡镇查处违法行为,需要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认定、鉴定的,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一般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鉴定结论;对于情况紧急或证据可能灭失的,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派员现场处置;对于情况特殊或认定、鉴定过程所需时间较长的,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事先告知,可适当延长出具认定、鉴定结论时间;遇到专业技术问题,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予以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乡镇与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接联络工作。

公安机关要落实必要警力及时保障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秩序,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任务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乡镇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执法、治安处罚和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六)信息共享机制。

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依托数字城管等现有资源,通过系统整合、资源共享和拓展开发,构建全城统一、上下贯通的综合监管执法指挥平台,负责区域内监管执法的信息受理、辅助决策、绩效考核等工作,推进信息共享、联合指挥、综合执法。

信息共享主要内容:

1.涉及乡镇行政处罚事项设定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情况。

2.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的与下放乡镇行政处罚事项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监督管理信息。

3.乡镇作出的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监管执法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及执行情况,乡镇应当按照县直行政执法部门需要及时反馈。

4.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统计分析数据(包括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因行业管理、统计分析、档案管理、上级督查考核等需要乡镇提供的数据资料)。

5.乡镇行政处罚事项的自由裁量标准及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流程。

6.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收集、掌握、制作的各类动态信息,包括行政检查记录、执法工作简报等。

7.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与处理情况。

8.其他需要共享的执法信息。

乡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需要共享的执法信息,原则上应当自形成之日起1个工作日及时共享,因收集、整理等原因无法及时共享的,可以适当延长共享期限。

(七)执法争议协调处理机制。

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因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责、联合执法、行政执法协助、移送行政执法案件等发生争议,应当及时自行协商解决。经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制作会议纪要或者其他文件,自觉执行。经自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县司法局提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申请。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提出行政执法争议处理建议,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本级人民政府无权决定的,应当报请有决定权的机关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机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建设。成立xx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主要职责是协调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事项,解决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县司法局分管领导担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配合,切实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对在综合行政执法协作联动过程中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加快推进综合监管执法指挥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三)完善经费保障。强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机制经费保障;将综合监管执法指挥平台开发、涉案物品评估鉴定检测、行政强制执行等费用结合实际纳入县财政预算解决,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县第二幼儿园警校联动机制方案

为全面深化警校联动机制,做好新形势下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芜湖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湾址镇派出所所长周能文,芜湖县国保大队大队长鲁信洁、芜湖县东湖派出所所长高山一行来校调研新芜校区警务室运行情况。学校保卫处副处长张祥在新芜校区警务室现场接待了调研组。

张祥副处长向前来调研的各位领导介绍了警务室建设的构想和下步工作打算,并表示,学校始终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放在首位,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努力建设省级校园警务工作的示范工程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周能文所长在调研中强调,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是学校与公安机关共的责任,芜湖县公安局高度关注校园安全工作。在警务室建设上,公安机关将积极与校方共同完善制度,加强安全防范。

最后,警校双方就建设校园警务工作制度、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完善警务人员配置等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努力形成创建平安校园的常态机制,为创建平安校园保驾护航。

警校联动机制

一是教育联动。设立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宣讲法律知识。法制教育根据未成年人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生理特点,针对新形势下的发案特征与趋势,采用形象生动、具体直观的教学手段,做到每年有计划、有创新,切实提高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每学期进行一次“问题学生”的摸底调查,警校双方建立档案,配备联系人,进行分类帮教、指导。

二是预防联动。建立警校对接联系制,每月互通信息,交流“问题学生”近况,剖析倾向性问题,落实对策举措。建立片警定时巡查制,在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等重点地段,在学生上下学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时间,派出所派员巡逻,并指导督促学校落实维护治安、保障安全的措施。建立重点人群跟踪制,主要对取保候审、有犯罪前科的未成年人实行跟踪关注。通过落实“三制”,及时有效地阻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路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整治联动。警校双方定期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安全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确保校内安全。派出所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沟通,分类处理,确保校园周边社会环境净化,检查和整改情况书面通报学校。

四是宣传联动。协调委员会定期收集、整理、通报辖区治安状况,剖析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定期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知识,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每学期结束及时做好总结。

五是横向联动。协调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主动联系社区、家庭,合力构建“三位一体”教育体系。加强与交通、消防、卫生、工商、文化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对校园周边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公共卫生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强违规经营“五小”(小食店、小商店、小书店、小旅店、小网吧)的处置力度,消除不良因素对学校教育的影响以及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侵害。

为了进一步把“警校共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全面推动交通安全教育、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进入校园,增强学生交通法制观念,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良好,镇中心小学与镇派出所制定了以上五条措施,努力构建警校安全防范联动机制,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和谐、通畅、安全的环境。

大杨树实验幼儿园警校联动机制方案

针对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xx公司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确保全体参建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公司实际,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内部责任机制方案。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传疫情防控工作规划、应急预案、处置办法。

2.加强公司日常疫情报告制度的管理和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评估,并配合常州市各政府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降低疫情危害。

(二)公司防控办职责。

1.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治知识宣传,悬挂横幅、宣传栏张贴传染病防治专题知识等。

2.建立传疫情信息微信群,开展疫情联防联控;

3.做好每天厂区及人员防控检查、消毒工作及档案留存等;

4.负责外协人员管理、外来人员管理;

5.负责防控物资的采购;

6.负责安排落实公司其他各项防控及应急措施。

(三)防控办公室分组。

第一分组:组长xxxx,负责协调落实行政职能岗位防疫工作;

第二分组:组长xxxx,负责协调落实压贴车间防疫工作;

第三分组:组长xx,负责协调落实浸渍车间防疫工作;

第四分组:组长xxx,负责协调落实制胶车间防疫工作;

第五分组:组长xxx,负责协调落实饰面板/素板仓库防疫工作;

第六分组:组长xxx,负责协调落实浸渍纸仓库防疫工作;

第七分组:组长xxx、副组长刘静飞,负责协调落实崔卫路厂区整体防疫工作;

第八分组:组长xx,负责协调落实食堂防疫工作;

第九分组:组长xx,负责协调落实厂区空旷地带防疫工作。

第十分组(后备组):组员xxxxxxxxxxxx。(后备分组主要职能为出现特殊情况时协助/顶替各分组组长布置防疫工作)。

(四)工作职责。

防控分组长职责。

负责监督所负责区域的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每天上午、下午对负责区域进行相关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查表,检查表每天下班前交到行政部。如发现问题及时监督解决,无法及时解决的,立即张杰、张留春汇报。销售部应其特殊性,尽量避免出差,如员工必须出差的,应严格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第一分组组长每天进行跟踪监督。

部门负责人职责。

1.负责公司各项防控工作的落实工作;

2.负责公司员工的防控教育、安全教育工作;

3.加强车间防控管理,防止员工不佩戴口罩、聚集等;

4.管理好用餐秩序,严禁员工外出就餐、聚集就餐,员工打饭后回各自岗位就餐;

5.安排好固定人员去别的工段作业或运料,安排好固定人员取餐和分餐;

6.做好车间环境清洁管理工作;

7.做好餐余垃圾及废弃口罩管理;

门卫及值班人员职责。

1.每天上班前门卫及值班人员佩戴人个防护(防护口置及一次性橡胶手套),做好秩序维护,应要求员工佩戴好防护口罩,排队时人与人间隔1米以上,值班人员逐个对员工进行体温测量及进行相关询问,并做好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所在部门(车间)、姓名、年龄、有无症状、有无和湖北有关人员接触。如体温在37.2度以上的,或有与湖北相关人员接触的,有其他症状的,严禁进入公司。考勤机尽量使用人脸识别系统,如考勤机无法识别,采用手工登记方式。

2.一般情况下,防控期间严禁非公司工作人员进入公司,如确需进入公司的,需报请行政部经苏冠琪同意后,门卫按员工检查登记程序执行。

3.每天上班前,行政部应报送当日外协单位在我公司上岗工作人员名单到门卫,门卫对比身份证及名单后按公司员工检查登记程序执行。

4.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允许员工及外协人员离开公司,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如因生产需要确需离开公司的,各车间及外协指定人员名单并报门卫处(非名单内人员严禁进出),门卫做好相关进出记录,如离开厂区范围办事的员工,进公司前应测体温,并做好相关外出路线登记,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公司。

5.严禁快递人员进行公司,所有快递收发由门卫统一负责。相关登记记录汇总后交行政部存档。

员工职责。

1.上班期间所有员工必须佩戴防护口罩;

2.上班时间严禁串岗,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多人同时作业的,尽量保持安全距离;

3.严禁人员聚集闲谈,聚集就餐;

4.废弃口罩、餐盒放置于公司指定地点;

5.办公室人员应做好对公用办公设备、固定电话的消毒工作;

6.防疫期间严禁开空调(含中央空调);

8.打喷嚏捂口鼻,慎揉眼。

9.饭前、如厕后需洗手,接触公共设备后要洗手,洗手应严格按洗手六步法执行;

10.如发现洗手间准备的肥皂、香皂、消毒液不足,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11.下班后需外出的请佩戴防护口罩,家中做好通风,本人及家人尽量不要去人员密集场所,与人保持安全距离,不握手,不聚会。

12.如发现咳嗽、发热、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不得回公司,应及时就医。

消毒及清洁人员职责。

1.消毒作业前应佩戴好个人防护,防护眼镜、防护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

2.配备消毒液时要小心轻放,避免消毒液触碰身体;

3.消毒液严格按公司规定的配比进行调配;

4.办公室公共区域(楼梯、楼道、电梯)、车间地面每天下班后进行喷雾消毒,各办公室下班后自行使用喷壶进行喷雾消毒。

5.会议室、接待区、招聘区使用后即进行消毒,门卫室、洗手间(含办公楼及车间)每天的消毒频次为2次(中午、下班后)。

6.清洁人员应及时对废弃口罩、餐余垃圾进行处理,处理时应佩戴口罩及一次性橡胶手套。

7.做好进入公司所有车辆的消毒灭杀工作;

司机职责。

1.车辆出入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外出回公司后应在门卫处登记出行轨迹;

2.每天下班后对所驾驶车辆进行消毒;

3.除公司接送车外严禁无关人搭乘;

4.公司接送车司机上班时应佩戴防护口罩(车上应配备防护口罩及消毒液);

5.公司接送车司机要督促值班员对员工上车前的体温检测及员工口罩的佩戴。

供应及仓库职责。

1.购买物资前尽量先确定细节,尽量要求其送货,如无法送货的请对方备货后直接上门提货。

2.必须出外采购的,必须佩戴好防护口罩,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握手。

3.购买防控物资时要求其提供产品介绍及相关证书,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混入其中。

4.所购防控物资应尽量保证公司使用;

5.回公司时应先在门卫处登记相关活动轨迹,并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得进入公司。

6.物资进库后,由仓库安排固定人员送料到车间岗位。

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食堂管理制度;

2.外出采购时应佩戴防护口罩;

3.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佩戴一次性防护帽;

4.严禁生熟食混放;

5.分餐及送餐时一定要注意清洁卫生;

6.做好厨具及餐具的消毒处理;

外协人员(施工人员、设备安装工等)管理。

外协单位负责人应在上班前一天向行政部苏冠琪报备第二天进厂工作人员名单,相关表格由公司提供。经行政部及总经办审批同意后,发公司门卫,外协工作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门卫按名单逐一核对,按照员工进厂流程操作,名单无报备的,严禁进入公司。外协单位应自行配备防护口罩,进公司后外协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防控规定,如有违反,公司可要求违规人员立即离开公司。非必须情况上班时间严禁进入公司。

外来人员管理。

外来人员(除应聘人员外)来公司前应提前联系确认,非必须情况,所有工作通过电话、微信沟通解决。如必须进行公司的,经行政部xxx批准后,严格按照公司员工进厂流程执行。快递人员严禁进入公司,防疫期间公司拒收一切私人快递,公司快递由门卫统一负责接收,所有快件在室外进行消毒后进行存放/领取。

用工招聘管理。

应聘人员应聘时,应要求其佩戴防护口罩前来面试,到公司门口后,需经与面试邀约人联系,经同意后方能到公司门卫处登记,门卫检测面试人员体温,做好相关记录,体温正常者方能进公司面试,面试地点设置在门卫室(若天气晴朗,面试地点选择为厂区门口空旷地带),严禁面试人员进入公司、办公楼等其他区域。门卫应做好人员管理,避免面试人员离开面试区域。面试结束后,门卫应立即敦促面试人员离开。

餐余垃圾及废弃口罩管理。

1.各部门设立专门的餐余垃圾存放点,所有员工必须定点投放,由清洁人员统一收集处理。

2.各部门设立废弃口罩收集点,所有员工必须定点丢弃,由清洁人员佩戴防护用品(防护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统一收集等待政府部门回收。

大杨树实验幼儿园警校联动机制方案

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4类重点对象贫困类型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xx县贫困人口住房保障长效机制工作方案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和县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切实保障我县农村相对贫困群众住房安全,并形成长效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享受低保、分散特困供养、贫困残疾人和农村相对贫困群众危房户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二)对象认定。

4类重点对象的农村相对贫困户由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住房危险性鉴定由县房产中心危房鉴定中心进行,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三)补助标准。

严格按照省市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执行。

二、改造方式和改造标准。

(一)改造方式。

1.原则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属整体危险(d级)的,可修缮加固的宜优先选择修缮加固,其次才是拆除重建。

2.各镇街要因地制宜、统筹资源,积极利用空闲宅基地、闲置房屋等统一建设周转房,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3.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二)改造标准。

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

三、操作程序。

(一)农户个人申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籍、4类重点对象贫困类型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报镇街人民政府审核。

(三)镇街审核。镇街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申报材料后,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审核结果在镇街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等进行公示。

(四)县级审批。镇街人民政府报县级扶贫、民政、残联复核危改对象身份后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人进行实地复核,审批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管部门门户网站等途径进行公示。

(五)签订协议。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镇街(甲)、村(乙)、户(丙)三方签定危房改造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明确三方责任与义务、改造标准等。

(六)组织实施。县级人民政府抓好组织实施,分类推进。全面完成贫困户c级、d级危房改造任务;住建局将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大比例抽查,实现全县17个镇街全覆盖。确保应改尽改,不落一户。

(七)具体措施。一是把建档立卡贫困户b级房屋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及时鉴定及时改造,对于赡养安置贫困户,将督导各镇街进一步完善赡养安置程序,督促其赡养人尽快签订长期赡养承诺书,切实履行好赡养义务。二是充分发挥养老周转房的作用,修缮加固现有农村闲置住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深度平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各镇街主动协调建材的采购和运输,降低危房建设成本,同时积极联系协调施工方采取垫资建设等方式帮助无启动资金的特困户保障其住上安全住房。三是组织镇街逐村逐户核对贫困户住房情况、信息资料、资金使用等情况,确保户、房、台账信息一致。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采取宜固则固、宜建则建、宜养则养、宜租则租等方式解决农村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五是推广简便易行的危房鉴定程序,对新出现的农村危房,建立危房台账精准管理,及时纳入计划实施改造,改造一户、销档一户。

(八)严格相关制度。在国家、省、市验收前,将以各镇街互查的方式,组织开展高标准的模拟验收。同时对照全县危房改造工作时间节点要求严格考核,考核结果直接纳入年底城建工作成绩。建立“一户一档”电子信息统计制度,加强与市住建局和各级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数据互通。建立完善“村、镇、县”三级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制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户都能住进安全住房。

四、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资金筹措。

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支持力度,各镇街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志愿者帮扶和村民互助,构建多渠道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机制。

(二)资金管理。

1、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本通”账户制度。

2、会同县财政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大杨树实验幼儿园警校联动机制方案

检查前一阶段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推动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措施再巩固、防控能力再提高。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全县开展2022年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机制实施方案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为坚决贯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保障执行、促进落实“利器”作用,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坚决防范疫情输入和反弹蔓延,根据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机制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要求,坚持科学精准,聚焦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最新要求,紧盯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风险漏洞,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和问题解决。坚持综合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指定地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业务督导检查和监督执法检查相结合,建立健全全方位、可持续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坚决守住疫情防控x县阵地。

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一)指挥体系常态化运行情况。围绕疫情防控人员配备、值班值守以及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应急处置的方案制定、培训演练、平急转换、指挥协调等情况,以及区域协查机制运行、社区防控培训演练、集中隔离点储备及管理、流调队伍建设、全员核酸筛查方案制定和培训演练等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指挥体系始终保持高效运转。

(二)外防输入措施落实情况。聚焦交通场站、集中隔离场所等疫情输入高风险场所,检查外防输入各项措施落实落地情况、源头管控情况、境外入x返x人员管控、进口冷链物流管理情况等。

(三)重点人员和场所监测预警情况。检查重点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响应情况。

(四)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情况。检查交通场站、宾馆酒店、餐饮店、图书馆、影剧院、网吧、kyv、商场超市、景区景点、药店、学校、养老院等重点场所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防控方案等情况。

(五)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情况。检查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设置管理、医疗机构预检分检和首诊负责制、医疗机构感控制度措施、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医疗机构全员培训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六)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持续推进情况。检查压实属地责任、目标人群摸底、社会宣传动员、提供便民服务、疫苗供应、医疗救治保障、接种安全等情况。

(七)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前一阶段所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推动防控漏洞再排查、防控措施再巩固、防控能力再提高。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政策调整,县疫情防控办及时对监督检查重点内容进行调整。

三、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一)建立多部门联合的监督检查组织。成立由县疫情防控办牵头,多部门组成的工作组,统筹全县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乡镇、包行业单位监督检查机制,由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口包乡镇、包重点行业,开展所包乡镇、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组由包乡镇、包行业县局领导带队,成员包括包县局1名干部(联络员)、卫体局选派的1名专业人员。

(二)采用灵活多样的监督检查形式。坚持问题导向,合理确定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规模、频次和形式。按照“谁包乡镇、谁负责”原则,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前,原则上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情况综合监督检查,综合监督检查每年开展2次。重大会议、大型活动举办前,组织对酒店、活动场地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学校开学前后,组织对学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防控工作部署,外防输入、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原则上各专项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坚持综合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运用督查等途径收集问题线索,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可融入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相关行业系统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并与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工作相结合,及时发现防控漏洞和风险点并督促整改到位,提高监督检查效果。

四、强化监督检查结果应用。

(一)建立督办制度。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督检查组应当场予以指正,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同时制定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具体要求,及时移交当地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限期整改并书面向防控办、督导组报告整改结果,确保工作形成闭环。

(二)建立通报制度。每次监督检查结束后,各督查检查组要在2天内,向县疫情防控办提交总结报告、问题清单、经验做法清单和各乡镇、各相关责任单位整改报告。县疫情防控办汇总后,按程序报请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及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建立约谈制度。对发现问题多或存在突出问题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限、要求整改的,县疫情防控办或各监督检查组可对各相关乡镇、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四)建立公示曝光制度。坚持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的高标准、严要求,加大对典型问题的曝光力度,及时向社会公示监督检查发现的涉及疫情防控的重大执法案件,切实发挥监督警示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证经济社会正常秩序的大局出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真细致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选派精干力量和专业人才参与,加强人员培训,提升监督检查能力,确保取得实效。

(二)层层传导压力。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应急体系常态化运行情况、外防输入措施落实情况、重点人员和场所监测预警情况、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情况、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情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持续推进情况等,进行全覆盖全链条监督检查,压实四方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和问题解决。乡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每月向县疫情防控办报送本辖区上月监督检查情况。

(三)推动问题解决。监督检查既要敢于较真碰硬,更要对监督检查发现或各乡镇、各单位反映的有关困难积极研究协调,尽量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要拿出具体意见并尽快帮助解决。

(四)严格工作纪律。监督检查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开展与监督检查无关的活动。

联动机制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问题长效机制,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推进我县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依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政法〔2005〕52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县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县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国发〔20xx〕21号)和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19个部门联合会签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xx〕15号)、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委组织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2家单位联合会签的《黑龙江省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黑高法〔20xx〕7号)、佳木斯市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等36家单位会签的《关于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佳办字〔20xx〕9号)的总体要求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27家单位联合签署了《xx县关于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现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健全激励惩戒机制、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能力,推动形成执行工作联动整体合力,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县全面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以坚持合法性、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整体联动为原则,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积极履行协助义务,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导、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常态化执行工作联动大格局。建立“解决执行难联动协调机构”,组织有关单位定期参加联席会议,加强交流、总结经验,共享执行信息。对执行不力的相关单位,由纪检监察部门问责。

1.县纪委监察委负责:对人民法院移送的在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党员、监察对象妨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和违反规定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违法违纪线索,应及时组织核查,必要时应当立案调查。对于党员、监察对象妨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或者违反规定干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应当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务责任;依法监督党政机关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执行案件,对负责人依法依规处理。

2.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负责:以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对党政机关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问题突出的,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不得参加文明单位评选。各类失信被执行人均不得参加道德模范评选,已获得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的予以撤销;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应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且在任用干部时不能提拔、重用;将严格遵守法律、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况,作为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以及党员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

3.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其登记为机关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4.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负责:协助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发改部门应当协助人民法院依法查询被执行人有关工程项目的立项情况及相关资料;对被执行人正在申请办理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依法协助人民法院停止办理相关手续。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其担任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监事及国有资本控股或参股公司董事、监事及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已担任相关职务的,提出其不再担任相关职务的意见。组织、人社部门应限制招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部门协助查询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县民政局负责: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作为发起设立社会组织审批登记的参考,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设立社会组织;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政府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其登记或备案为社会组织负责人。

6.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查询被执行人客运、货运车辆等登记信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交通运输相关项目的招标投标。

7.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负责:对失信被执行人开设的食品、药品企业在向国家工信部等部门申报有关项目、资金时,从严把关。

8.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协助人民法院及时查询有关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及相关权属等登记情况,协助人民法院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等的查封、预查封和轮候查封登记,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法院。被执行人正在办理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等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停止办理相关手续。债权人持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凭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依法予以办理。被执行人正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等手续的,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停止办理相关手续。债权人持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的,依法予以办理。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实际控制人购买土地等不动产。查询有关房屋权属登记、变更、抵押等情况,协助人民法院及时办理房屋查封、预查封和轮候查封及转移登记手续,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法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实际控制人购买房产等不动产。

9.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助人民法院查询有关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情况,向人民法院提供必要的规划文件和规划图纸等资料。失信被执行人正在申请办理涉案项目规划审批手续的,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停止办理相关手续。将房地产、建筑企业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记入房地产和建筑市场信用档案,向社会披露有关信息。

10.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幼儿园。

1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协助查询被执人安全生产许可审批登记信息、药品医疗器械登记信息;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作为从事药品、食品安全行业从严审批的参考;协助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矿山生产、安全评价等行业;协助查询加油站有关经营资质,并根据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办理过户手续;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检测、检验等行业;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查询有关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协助人民法院办理被执行人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冻结、转让登记手续;协助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担任相关职务的,按规定程序要求变更;对申请注销登记的企业,严格执行清算制度,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逐步将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录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

12.县农业局负责: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水产养殖证登记信息;停止或终止失信被执行人凭水产养殖证享受的国家水产养殖扶持政策措施。

13.县水务局负责: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报水流等国有自然资源利用项目以及重点自然资源保护建设项目。

14.县林业局负责: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报使用国有林地项目;限制其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并不予立项。

15.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碍执行构成犯罪的行为,要及时依法进行审查起诉。

16.县公安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和其他妨害执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的行为,在接到人民法院通报后及时出警,依法处置;建立当事人身份信息的网络查询对接机制,有效提升诉讼服务整体效率;实现协助查询反馈被执行人身份、护照、出入境信息及车辆财产信息;协助查找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应人民法院要求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协助对人民法院司法拘留人员及时收押;被执行人逃匿,需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的,人民法院应将拘留决定书连同相关材料移交至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及时发出协查通报,组织力量进行查找,发现行为人应及时进行控制并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及时办理被拘留人的拘留手续;协助查封、扣押失信被执行人所有的车辆,人民法院应将失信被执行人所有的车辆信息移交交警部门,交警部门发现车辆后,应予以暂扣,并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及时前往交接并办理扣押手续;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碍执行构成犯罪的行为,要及时依法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

17.县司法局负责: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债务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自觉性。对各级领导干部加强依法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观念的教育,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思想。指导律师、公证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好当事人工作,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协助查询被执行人的律师身份信息、律师事务所登记信息;对失信被执行人为律师、律师事务所的,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评先、评优。

18.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负责: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纳税情况等相关信息;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提供被执行人的退税账户、退税金额及退税时间等情况。

19.县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参加具备出境旅游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团队出境旅游;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享受旅行社提供的与出境旅游相关的其他服务。

20.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在收到人民法院关于查询、冻结、划扣公积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针对失信被执行人,应当协助配合人民法院工作,依法办理相关的查询、冻结、划扣业务,并在公积金网站等媒体予以公示,符合相关条件的予以销户处理。

小学生警校联动机制

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镇中心小学与镇派出所制定了警校经常联系制度,以镇中心小学与镇派出所为主体,成立协调委员会,内外互动,携手共建,共同实施“五联动”(教育联动、预防联动、整治联动、宣传联动、横向联动)工作机制,力争实现“校园无安全责任事故,周边无涉校治安案件,校园内无师生违法事件”的“三无”目标。

一是教育联动。设立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宣讲法律知识。法制教育根据未成年人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生理特点,针对新形势下的发案特征与趋势,采用形象生动、具体直观的教学手段,做到每年有计划、有创新,切实提高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每学期进行一次“问题学生”的摸底调查,警校双方建立档案,配备联系人,进行分类帮教、指导。

二是预防联动。建立警校对接联系制,每月互通信息,交流“问题学生”近况,剖析倾向性问题,落实对策举措。建立片警定时巡查制,在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等重点地段,在学生上下学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时间,派出所派员巡逻,并指导督促学校落实维护治安、保障安全的措施。建立重点人群跟踪制,主要对取保候审、有犯罪前科的未成年人实行跟踪关注。通过落实“三制”,及时有效地阻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路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整治联动。警校双方定期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安全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确保校内安全。派出所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沟通,分类处理,确保校园周边社会环境净化,检查和整改情况书面通报学校。

四是宣传联动。协调委员会定期收集、整理、通报辖区治安状况,剖析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定期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知识,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每学期结束及时做好总结。

五是横向联动。协调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主动联系社区、家庭,合力构建“三位一体”教育体系。加强与交通、消防、卫生、工商、文化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对校园周边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公共卫生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强违规经营“五小”(小食店、小商店、小书店、小旅店、小网吧)的处置力度,消除不良因素对学校教育的影响以及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侵害。

为了进一步把“警校共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全面推动交通安全教育、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进入校园,增强学生交通法制观念,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确保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良好,镇中心小学与镇派出所制定了以上五条措施,努力构建警校安全防范联动机制,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和谐、通畅、安全的环境。

警校联动机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岗建设,保障学生安全,严防重大涉校案件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原则和“制度保证、重在预防”的安全工作思路,全面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六安市教育系统构建“六项机制”强化校园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强力推进校园安全网格化责任区域管理,大力创建“平安校园”,立足防范、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深化整治,以防为主,以强化安全管理为重点,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压实安全工作责任为保障,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营造安全、稳定、良好的育人环境。

全面落实学校岗位安全和上下学“安全岗”管理责任,全面推行安全管理“六项机制”和校园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教育和公安、市场监管、综治、卫计委等多部门联合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及突发性传染病防控体系,充实人员、健全管理机构、完善安保设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推动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不断增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实效性,不断提高安全教育与管理水平和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通过综合检查、综合整治、日常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的100%全覆盖,使学校内部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得以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和校园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一)进一步强化月度会商机制。

1.成立联合联动协调领导组织。为加强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成立由教育局、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合联动协调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

2.建立学校与属地公安派出所联系制度。学校校长、分管安全副校长与属地公安派出所对应警员建立联系制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联合排查工作(见附件2)。

3.建立安全月报制度。学校要定期(每周一次)排查安全隐患风险点,并如实做好记录,建立台账,每月28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台账三清单》发至教育局基教科邮箱:

[email protected]。

(见附件3)。

4.建立每月会商研判机制。学校通过每月与属地公安派出所联合行动,共同分析研判学校安全形势和安全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可能对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风险隐患,切实做到科学预防、系统应对、不留死角。对涉及多部门需要联合执法解决的问题,在《安全隐患排查台账三清单》中注明,由教育局、公安局联合相关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会商协调解决。

(二)进一步强化定期通报机制。

1.建立季通报制度。教育局、公安局每季度通报辖区校园及周边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发生的重大案件(事件),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切实落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台账。参照《安徽省中小学安全风险查找指导手册(试行)》,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区域性学校安全问题风险清单,充分利用大数据和有关视频监控设备,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完善学校安全风险台账,并及时通报指导学校做好防范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联合整治机制。

1.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教育、公安等部门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和《全省治安系统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集中开展排查梳理,逐一检查学校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校园周边治安情况,涉校矛盾纠纷化解和重点人员管控情况,坚决把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排查清楚。

2.督促指导整改到位。对排查出的学校内部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指导,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协调解决,并采取必要的临时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3.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教育局、公安局联合相关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对于校园周边的安全隐患,每季度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联合整治行动,切实维护好学校周边良好环境。

(四)进一步强化重点督导检查机制。

1.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开展经常性联合督导。教育、公安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围绕学校“四防”(人防、物防、技防和意识防)建设、校园周边治安环境、食品卫生安全、校车安全管理、校园基础设施和设备安全,以及师生法治宣传教育和安全自防自救能力养成等重点领域和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联合督导检查。

2.建立督导检查结果运用制度。按照《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将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有力、成效明显的,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安全隐患多、安全事件频发的学校,要严肃倒查问责。

1.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学校要在教育、公安指导下建立健全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人员职责,做好应急工作准备,教育局、公安局要与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新闻宣传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应对、迅速管控。

2.严格处置程序。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件,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第一时间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统一领导,及时动员和组织救援和事故调查、开展责任认定及善后处理。

3.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相应职责部门及时发布调查处理进展情况,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引导家长和网民理性发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防止不法分子借机炒作,影响社会稳定。

(六)进一步强化长效保障机制。

1.突出制度建设。教育、公安将进一步突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积极整合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和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机制。

2.突出规范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意见》及安徽省实施意见,各校要按照《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金政办秘〔2018〕20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加强规范管理。

3.突出改革创新。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学校平安有序,织牢学校安全防护网。各校要配合公安机关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岗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案件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警校联动机制

按照教育局关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的要求,以及教育局关于防控疫情工作安排,我园结合实际工作,经研究制定了“四个方案、十项制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幼儿和家长的主体作用,幼儿园、幼儿和家长一起面对,一起上阵,一起努力,建立畅通高效的“家校协同联防机制”,推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特编制此工作方案。

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市、县政府要求和卫生健康部门的防控指导意见,我园本着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的态度,优化家长学校工作管理,保证幼儿在家校联合教育下,通过老师的有效指导,家长的认真辅导,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扎实学习各科文化知识,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家委会组织机构:

组长:各班家委会代表。

成员:全体幼儿家长。

(二)家委会工作要求:

班级家委会:由班主任老师指定,帮助班主任处理班级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与各家长积极沟通,协调年级、班级家委会工作,班级如有问题及时上报班主任及校级家委会。

三、实施步骤。

1.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幼儿园的首要工作之一,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园第一时间行动,建立家校协同防控疫情工作体系,通过教师群、家长委员会群、班级群等各种渠道的教育引导,以最快速度把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幼儿和家长的认识统一到国家、自治区、市、县要求的高度上。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社会、幼儿园、家庭三方形成教育合力,保障每一位幼儿,每一位家长,每一位教师能够做好自我防护,离不开家长的积极配合,所以幼儿园鼓励家长自愿组织疫情防控家委会,家委会成员积极响应号召帮助班主任教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如有问题,家委会层层上报沟通,解决问题。

3.凝心聚力,抓好宣传。

幼儿园充分利用园内教职工工作群、班主任工作群、班级家长群、家委会群等宣传阵地,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宣传工作。教职工工作群和家长群已发了多篇宣传材料,这些宣传坚定了全园师幼、家长对疫情可防可控可治的信心,消除了恐慌心理,鼓舞了做好疫情防控的斗志。

4.沟通配合,实施教育。

特殊时期,新的要求,幼儿园、教师、家委会成员沟通配合,确保幼儿能够得到更好的教育。

5.抓好落实,做好防控。

落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组织全体家长、家委会扎实做好五方面工作:

(2)坚持做好每日对未返县域内幼儿及家长数量状况、身体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做好记录;。

(4)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市、社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

(5)家长对于幼儿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献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自愿奉献力量共同保障幼儿健康安全。

疫情就是命令,防疫就是责任。我校家校联动工作下一步要持续利用好“家校协同联防”工作机制,切实把各项防控举措抓实抓细,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继续努力。

联动机制实施方案[]

一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的原则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防患于未然,从思想、组织、物资、人员等方面强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快速处置的能力。

二要严格工作纪律,实施统一指挥。各成员单位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要加强请示汇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公布未经核实的信息,避免造成消极影响。

三要加强联系制度,保证人员物资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保证通信联络畅通,接到指令后能迅速调集力量按时赶到指定地点。要保证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储备,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器材的应急供应,必要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小学生警校联动机制

为保障在校中小学生、幼儿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根据《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以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建立青岛市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联防联动工作机制,确保有关部门(单位)及时了解掌握校园及周边安全状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协作配合,做到联防联动,积极推动影响校园及周边安全的突出矛盾及典型敏感案件的及时化解和妥善解决,保障在校中小学生、幼儿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坚持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坚持协调联动、综合治理。

三、职责分工。

(一)市委政法委。

协调、督导相关部门落实平安校园建设职责,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市教育局。

1.组织、指导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制定和完善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的制度和措施,制定校园及周边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处置校园及周边安全案(事)件。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2.组织、指导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设立专门接受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投诉部门,明确相关职责。

(三)市公安局。

1.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强化警校合作;指导学校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学校周边公共安全,开展巡逻防控,制止并依法处理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危害学生、教师以及其他职工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校车安全管理,加强学校及其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

2.组织、协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加强校园周边巡逻警力,加大校园周边不良人员、精神病患者及流浪乞讨人员等高危群体的管控,依法打击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涉校黑恶势力。

3.组织、协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接到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报警后及时出警,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4.督促、指导公安机关派出机构与辖区学校建立联系制度,互相通报掌握的校园欺凌、校园暴力情况及有欺凌、暴力倾向和行为的学生情况,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组织、指导全市各级住建部门加强在建建筑工程内深基坑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建筑工程内的深基坑、沟槽、水池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设立安全警示牌,防止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

(五)市应急局。

督促各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落实校园及周边消防、工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

(六)市交通运输局。

组织、指导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综合执法机构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组织、指导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协调处理影响校园周边安全的公交站点设置。

(七)市文化和旅游局。

组织、指导全市各级文化旅游部门加强校园周边娱乐场所及音像制品店的排查,依法查处出售恐怖、迷信、低俗玩具(出版物)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网吧、电子游戏厅等进行执法检查。

(八)市市场监管局。

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校园食堂及周边的餐饮店、小卖部、药品销售店、餐饮摊点开展全面检查,加强日常监控,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营造校园及周边安全、健康的食品卫生环境。

(九)市城市管理局。

组织、指导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的巡查管控,及时做好校园周边占路(跨门)经营、游商浮贩、乱贴乱画小广告、违法建筑、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焚烧垃圾等问题的查处和整治。

(十)市司法局。

组织、指导各有关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加强校园及周边法治宣传教育。

四、建立工作机制。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负责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全市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教育局为主组织,总结交流工作情况,分析研判校园及周边安全形势,针对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一研究整改措施。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着力推动问题解决。

(三)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明确承担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上传下达、相关信息报送等工作。

(四)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不定期通报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提出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的意见建议,提高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校园及周边安全关系社会稳定和教育事业发展,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净化学校周边环境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要成立相应的综合治理机构,通过层层完善体制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保障全市校园及周边的安全稳定。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分管工作落实。对因工作措施不力、防范不到位而发生涉校安全问题的,要视情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沟通,协调配合。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按照常态长效要求,完善规划,强化保障,坚持齐抓共管,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小学生警校联动机制

1、通报学校及周边的社会治安状况及交通隐患。

2、协商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和交通问题的具体措施。

3、交流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的工作经验。

4、研究制定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抓好整治工作。

5、研究制定学校周边治安、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制度、措施等长效机制建设。

6、共同研究解决警校共建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学校职责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2、加强对校园的安全管理和治安管理,落实保卫机构,建立完善门卫值班和巡查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切实减少侵犯师生的案件发生。

3、组织实施“警校共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工作。

4、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德育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理念;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切实做好“问题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帮教工作。

(三)、公安、交警部门职责任务。

1、刑侦部门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地区,涉及学校和师生的刑事案件要成立专案组,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快侦快破、严厉打击。

2、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治安问题开展整治,强化暂住人口、出租房管理,开展法制、安全教育。

3、加大对学校重点时段、易发案路段的巡逻力度,实行错时错位工作责任制,对涉及校园及周边发生的各类案件要快速出警,果断处置。

4、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保卫机构,落实相关制度,培训学校保卫人员。指导学校进一步开展校园内部治安防范隐患自查工作,并督促其整改。

5、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完善消防宣传教育保障机制,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

6、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学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7、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道路安全意识。完善校园周边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有效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环境。大力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交通秩序整治。指导学校做好学校假期间的学生护送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出校、返家。

联动机制实施方案

为及时科学高效应对我市各类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灾害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关于进一步健全我省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当发生以下灾害事故时,事发地县级党委、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及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接报后,应按规定及时向市委办公室(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局报告,同步抄送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并做好信息续报工作。

2.未达到一般级别,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发生在法定节假日或国家、省、市内重大活动以及其他特殊时段期间的;

(4)在灾害事故中受伤3人以上或重伤1人以上,可能产生死亡人数的;

(5)灾害事故出现人员被困、失联、下落不明等情况的;

(6)灾害事故仍在持续,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或救援工作尚未结束、处置进展不明朗的;

(7)发生在夜间、雾天或特殊区域,一时难以准确判定伤亡或失联人数的;

(8)影响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或引起舆情关注形成热点的;

(9)国内外、省内外近期已发生的某类重大影响事件,在我市再次发生类似事件的;

(10)其他可能导致群死群伤后果的较大灾害事故涉险情形。

(二)对造成人员重伤、中毒的灾害事故,事发地党委、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及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同步将灾害事故信息抄送市卫健委。市卫健委接报后,要及时与事发地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对接,按照就近、专业、高效原则,调度医疗专家等医疗资源开展灾害事故救治工作。

(三)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接报后,应及时互通灾害事故信息。

(四)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对相关灾害事故作出批示后,市委办(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办(市政府总值班室)要及时传达,并跟踪了解落实情况。

(五)发生较大级别以上灾害事故,参照《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我省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皖安〔20xx〕1号)执行。

(一)市应急局牵头负责全市灾害事故处置统筹调度工作;市级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事故处置工作。

(二)市应急局接报灾害事故信息后,应根据所属行业领域明确应对牵头部门,并报送市委办(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办(市政府总值班室)。

(三)市级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接报灾害事故信息后,应立即组织研判,视情按程序启动应急响应。

(四)对灾害事故达到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条件的,市应急局应向市级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发送《启动应急响应提示函》(附件3),同时抄送事发地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五)市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市级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应迅速启动应急工作机制,组织会商研判,按照统一指挥、部门协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前后方、上下级应急联动,调度各方资源抢险救援,并及时将灾害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报送市委办(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办(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局。

(六)当灾害事故超出事发地救援处置能力时,事发地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应及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一)提高应急预案覆盖面和针对性。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针对多发易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应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力争于20xx年6月底前印发实施。

(二)动态管理应急预案。对已实施超过5年的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应在20xx年3月底前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修订意见反馈市应急局。各有关部门应每5年对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预案。如有其他需要修订情形的,应及时组织修订。

(三)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应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每3年至少演练1次。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不断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升抢险救助能力。

联动机制方案范文

为及时科学高效应对我市各类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灾害事故),依据《_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关于进一步健全我省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完善灾害事故信息互通机制。

(一)当发生以下灾害事故时,事发地县级党委、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及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接报后,应按规定及时向市委办公室(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局报告,同步抄送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并做好信息续报工作。

2.未达到一般级别,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发生在法定节假日或国家、省、市内重大活动以及其他特殊时段期间的;

(4)在灾害事故中受伤3人以上或重伤1人以上,可能产生死亡人数的;

(5)灾害事故出现人员被困、失联、下落不明等情况的;

(6)灾害事故仍在持续,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或救援工作尚未结束、处置进展不明朗的;

(7)发生在夜间、雾天或特殊区域,一时难以准确判定伤亡或失联人数的;

(8)影响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或引起舆情关注形成热点的;

(9)国内外、省内外近期已发生的某类重大影响事件,在我市再次发生类似事件的;

(10)其他可能导致群死群伤后果的较大灾害事故涉险情形。

(二)对造成人员重伤、中毒的灾害事故,事发地党委、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及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同步将灾害事故信息抄送市卫健委。市卫健委接报后,要及时与事发地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对接,按照就近、专业、高效原则,调度医疗专家等医疗资源开展灾害事故救治工作。

(三)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接报后,应及时互通灾害事故信息。

(四)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对相关灾害事故作出批示后,市委办(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办(市政府总值班室)要及时传达,并跟踪了解落实情况。

(五)发生较大级别以上灾害事故,参照《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我省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皖安〔20xx〕1号)执行。

二、健全统分结合应急联动机制。

(一)市应急局牵头负责全市灾害事故处置统筹调度工作;市级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事故处置工作。

(二)市应急局接报灾害事故信息后,应根据所属行业领域明确应对牵头部门,并报送市委办(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办(市政府总值班室)。

(三)市级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接报灾害事故信息后,应立即组织研判,视情按程序启动应急响应。

(四)对灾害事故达到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条件的,市应急局应向市级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发送《启动应急响应提示函》(附件3),同时抄送事发地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五)市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市级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应迅速启动应急工作机制,组织会商研判,按照统一指挥、部门协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前后方、上下级应急联动,调度各方资源抢险救援,并及时将灾害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报送市委办(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办(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局。

(六)当灾害事故超出事发地救援处置能力时,事发地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应及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三、健全市级应急预案体系。

(一)提高应急预案覆盖面和针对性。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针对多发易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应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力争于20xx年6月底前印发实施。

(二)动态管理应急预案。对已实施超过5年的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应在20xx年3月底前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修订意见反馈市应急局。各有关部门应每5年对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预案。如有其他需要修订情形的,应及时组织修订。

(三)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应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每3年至少演练1次。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不断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升抢险救助能力。

联动机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贾汪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整合我区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力量,建立统一完善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指挥协调体系,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落实应急联防联控,全面提高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特制定贾汪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统一指挥、协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一)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区文体广旅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红十字会等。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我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策略,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部署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二)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根据《贾汪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适时成立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作为负责全区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机构。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总指挥,区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

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在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根据区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启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和指挥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向区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等。

各属地要成立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切实做好本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三)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区卫健委,在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是:全面完成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和平台系统建设;依法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起草制定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措施;组建与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并及时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制订各类技术方案;建立区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组建各相关专业卫生应急队伍,开展人员培训演练;指导办事处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帮助和指导办事处应对其它突发事件的伤病救治工作;组织协调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故灾难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伤病救治工作;联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报送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区应急管理局:出台加快发展卫生应急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纳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协调指导建立完善的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实现与区应急指挥平台的对接,保证指挥调度高效运作、信息传递通畅。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的重点单位成立卫生应急管理组织,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危险因素并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调查等工作,积极配合完成毒源普查等各项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任务。

区委宣传部:及时报道经授权发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积极主动地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卫生应急知识普及。

区经发局: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发展计划,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及有关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控和监督,稳定物价,维护区场秩序。组织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协助做好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建设。

区财政局:将卫生应急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步相应增加,确保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指挥平台和物资储备所需资金,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日常运作所需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卫生应急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卫健委:完成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建设;形成完善的卫生系统预案及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技术方案体系;开展卫生应急监测预警工作;健全卫生应急队伍,落实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开展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深入进行社会动员;规范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事故安全及社会安全事件医学救援,做好重大活动和重大会议的卫生保障,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根据预防控制需要,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重大措施的建议;制订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标准,经授权及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区教育局:制定符合教育系统特点的各种预案制度,指导和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建立卫生应急管理组织,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做好日常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监测预警机制,落实晨午检、全日观察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大力开展“卫生应急进学校”等宣传动员活动,普及卫生应急知识;落实日常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内发生;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发生在学校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和自然灾害、事故安全事件。

区住建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督促建筑工地成立卫生应急管理组织,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参与协调处理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区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他救;根据需要,通过市、省、中国红十字会向国内外发出救助呼吁,依法开展募捐、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救助;协同区卫健委组建卫生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制定管理制度并能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志愿者能掌握基本救援知识与技能。

(一)联席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参加。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在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同意后,由区政府办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

2.联席会议可以通过工作总结会、工作部署会、座谈会、研讨会或现场会等形式召开,每次会议应明确主题和具体内容。

3.联席会议主要分析研究全区在贯彻执行卫生应急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卫生应急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研究表彰、奖励卫生应急救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

4.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联席会议纪要》的形式公布,由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起草整理。

(二)联络员工作制度。

1.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一名联络员,参与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联络员一般由负责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的综合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请于20xx年12月23日下午5点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至区卫生应急办公室邮箱:1099326xxx@。

2.联络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变更,必须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报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

3.联络员联络工作由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具体负责。

4.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收集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的卫生应急工作情况,反馈卫生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

(三)督查制度。

1.重要节日、重要活动、特殊季节期间,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可以组织成员单位,对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的卫生应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2.工作督查实行成员单位分组牵头带队负责制,可采取联合督查、分片包干督查等形式进行。工作督查主要对督查对象落实卫生应急工作责任制以及专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4.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要及时对督查情况进行收集,并形成总结材料上报区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和区政府。

(四)值班工作制度。

1.各卫生应急工作联动单位及部门应制定日常值班制度,设置值班专用电话,安排和落实专门的值班人员。

2.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3.接到区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的调集命令后,值班人员应迅速向本单位主管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汇报,并按要求调集相关人员、器材装备迅速出动,赶赴现场。

4.本单位卫生应急力量出动后,值班人员应随时保持与参战人员的前后方通信联络。

5.区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应不定期对各单位值班和通信联络工作进行抽查。

6.各联动单位值班人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备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现场指挥部。

1.总指挥: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或者由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指定。

2.副总指挥:到场的各卫生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

3.指挥部职责: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掌握事件发展态势,及时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为上级决策提出建议等。

指挥部下设4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应急管理局、经发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委员会组成。

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专家委员会的联系和协调;承办各级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医疗防疫组。由区卫健委牵头,区文体广旅局、区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相关诊疗和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控应急措施,并组织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提出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建议;承办各级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三)保障组。由区经发局、财政局牵头,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

负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生产、储备、运输等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专项资金;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区场动态及供给,维护区场秩序;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管理;承办各级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四)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卫健委、文体广旅局等有关部门组成。

负责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跟踪区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协助相关部门宣传卫生应急知识;承办各级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一)一旦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征兆或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知情单位和个人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责任单位报告有关情况。公民有义务通过110、120、122、12320等公众服务电话和其他各种有效途径,迅速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二)区卫健、区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接到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要迅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立即启动本预案。

(三)区卫健委应依据预案要求,迅速调集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专业人员及医务力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程度,负责提出事件处置总体方案。

(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事件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派员赶赴事件现场,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必要时可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事件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

(五)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事件处置总体方案正确实施医疗救治和现场调查,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医护的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救护,控制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和社会负面影响。

(六)事件处置情况,统一由宣传组负责扎口管理,向社会公布并向有关部门、新闻媒体通报,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根据上级规定要求负责条线上报。

(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时,由总指挥宣布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当事态继续扩大,难以控制时,应请求上级政府给予支持。

(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单位和卫生等主管部门对事件要适时组织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报区政府和指挥部。

一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的原则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防患于未然,从思想、组织、物资、人员等方面强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快速处置的能力。

二要严格工作纪律,实施统一指挥。各成员单位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要加强请示汇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公布未经核实的信息,避免造成消极影响。

三要加强联系制度,保证人员物资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保证通信联络畅通,接到指令后能迅速调集力量按时赶到指定地点。要保证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储备,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器材的应急供应,必要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