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方案大全(20篇)

小编: 书香墨

采购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它涉及到原材料、设备、办公用品等方方面面的物品。这是一份简化采购流程的范文,可以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

采购方案

企业在不断探索物资采购的最优管理模式中,针对采购性质、对象、价值等方面,其使用的策略是不同的。如何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的各种需要是对erp软件适应性提出的挑战。

首先我们要明确企业物资采购的对象有三种:生产所必需的直接原材料和零部件;维持生产活动持续进行的辅助间接物料(包括备品备件、计量器具、检测设备等);维持企业运作所需的行政性日常用品。通常把第一种随着产品转移的物料称为生产用物料,其特点是:供应商相对固定,价格稳定,相对定期定量,数量大。把后两种为组织生产服务的物料称为间接物料,其特点是:供应商不定,价格波动大,不定期不定量,数量相对要小。

在企业物资采购活动中,根据采购物资的价值、采购周期、供应商类型等不同的因素,所采用的采购、供应策略是不同的,目的是利用最小的采购成本,采购到保质保量的物资,以保证生产的所需。

1、从价值的角度考虑。

可以有高、中、低三种。这三种物资对库存资金占用的影响是不同的,因此采用的采购策略不能完全一样。

高价值的物资:一旦出现积压,对库存资金的占用就会增大,影响流动资金的使用,一般采用按需订货的原则。

中价值的物资:从降低每次采购成本考虑,采用最小批量的原则;在制定最小批量时,要考虑均衡生产时的常规消耗量。

低价值的物资:由于该物资的存储对库存占用资金的影响不大,采用固定批量或者经济批量原则;批量的大小要考虑物资消耗的速度和采购成本之间的平衡。

2、从采购周期的长短考虑。

由于采购物资在市场上的供应量不尽相同或者是进口零部件,造成了采购周期相差较大,甚至只有年度1或2次订货的现象。那么采购周期长的物料,通过年度生产计划对物料的总体需求,采用预测方式进行采购;采购周期短的物料,可以根据mrp的采购需求计划进行指导采购。

3、从供应商的角度考虑。

物资采购过程中面对供应商大的分类有两种,就是固定的和临时的。固定供应商物资占企业采购物资的绝大多数,是保证生产供应、降低采购成本重要的因素。根据供应物资的使用性质和生产组织形式,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采购。以协议的方式签订年度的总订货量和单价,随时发出供货指令进行供货;以明确的订单进行阶段性的供货。临时供应商的物资采购主要来源于新产品设计、生产急需、设备维护等。特点是数量小、重复性小。一般采用合同或者现金方式、直接批量进行采购。进入讨论组讨论。

根据企业生产产品的系列和种类的差异程度,所涉及到的原材料和零部件从适应性上讲,可以分成通用物资和专用物资。通用物资可以在多个产品上得到使用,造成积压的可能性不大,可以采用批量采购政策(批量的大小要平衡该物料消耗的速度、采购成本、价值、采购周期等;批量政策可以根据物料性质细分:最小批量、最大批量、周期批量、固定批量等);专用物资是在个别产品上专用,计划不好将造成库存积压,一般按订单需求量进行采购。如果该专用物资与生产批次相关,并对安全性能做破坏性实验时,订单的需求量要考虑实验破坏量,也就是质量保证的批次独立需求。

4、从需求来源考虑。

对于价值低和通用的物资是以库存储备水平作采购依据,与阶段性生产产品无关,一般采用订货点,以合同方式进行采购;大部分物资与生产产品有关,来源于生产计划的相关需求,一般采用标准的mrp算法进行需求的核算,以合同方式进行采购;大批量的重复生产方式,对物资的需求是快节奏的,一般是固定供应商,通过协议进行约束,日常供货通过订单指令进行,直接送到生产现场,实现零库存生产。在上述三种情况外,还包括一种人为决策的实际需求,这种需求是根据具体的事件或者是定期的预计消耗产生的需求,一般采用临时和现金采购的方式进行。

5、从物资属性考虑。

在采购物资中,由于其属性的不同对采购策略也存在一定的影响。具有实效性的物资,将根据消耗的速度和失效期限确定采购数量;具有危险性的易燃易爆物资,一般采用最大储备量进行分批采购限制;体积大或者是存储实体受限制的物资,按照直接批量会影响库存的存放,一般采用最大储备量进行分批采购限制。

通过上述物资采购策略的分析,我们会看到针对不同的方面其采购策略是不同的,是受多方面因素制约的,不只是一个指标因素决定的。

在模型建立的过程中,应该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个是采购计划编制影响的因素,它是解决各种物资采购形式中的采购计划数量问题。其次是对物资采购策略的有效控制和如何从采购计划变成采购合同或者是订单。

影响采购计划编制的关键因素。

对需要进行周期性采购的物资进行归类,并制定相关的采购周期(周、旬、月、季、半年、年、自定义)、间隔时间。

计划方式:

定义各种采购物资的计划编制方式(周期预测、订货点、mrp、jit直供)。

订货点:

定义使用订货点方法进行采购的订货点数值。

批量政策:

定义各种采购物资的批量政策(最小批量、最大批量、固定批量、周期批量、固定周期批量、经济批量、直接批量、最大储备量)。

批量值:

如果采用的是非直接批量,定义相关批量政策的数值或者是批量限制值。

分批原则:

如果采用任务分批,要定义分批的原则,两批任务的间隔时间。

取整倍数:

对于必须按照一定的批量单位或整数进行采购的物资,定义其采购的数量原则(按打、箱等)。

批破坏量:

定义需要进行破坏性检验的计划补充量。

加强控制和计划转订单的关键因素。

供应商分类:

从物资供应的角度,将其分成固定和非固定两种,只有固定供应商才有可能进行合同的自动生成。

供应商物资:

分配固定供应商能够及时供应的物资,为实现计划到订单的转换作准备。

abc分类:

定义物资的abc分类,有效地控制在制定采购政策时,是否违背了相应的采购策略。

物料属性:

定义其需要进行分类监控的属性数据(包括:有效性、危险性、受限制性、一般性等)。

只有了解不同企业对物资供应的需求,合理地设置影响因素和应用对象,才能建立一个完整的计算机应用实现模型,模型建立中要充分考虑系统间的集成性,这样的应用系统才能更大程度地适应企业实际需要。同时,作为项目的实施同样是重要的。作为企业应用,要把握先定性后定量的原则。在定量的过程中,要参考“生产产量、定额、采购周期、采购成本、消耗速度、库存空间、有效时限等因素。

年月物资采购计划年月日。

比例:1:1表格一式三联,一联总经理,一联财务部经理,一联采购。

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附件1:

集中采购是政府采购重要的组织形式,有利于充分实现采购规模效益,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行为,并且便于进行监督。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采购预算执行的计划性和均衡性不高,采购计划申报呈现“前松后紧”的现象,一些基层预算单位的计划申报工作零星、分散,造成采购成本增加,没有发挥出集中采购的优越性,也使采购效率大打折扣。为此,市财政局决定于2006年选取五个部门开展系统集中采购工作试点,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加强采购执行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作用,提高集中采购的计划性和采购效率。

一、试点部门的确定。

根据近年来的集中采购规模大小、同类项目的采购频次、2006年集中采购预算等,选择市公安局、人事局、合肥学院、卫生局、房产局等五个部门试点进行系统集中采购,由试点部门定期编制本系统集中采购计划,采购中心组织规模采购。

(一)按季编制原则。集中采购计划一般按季度编制,须跨季的,一个计划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二)完整反映政府采购预算原则。凡列入市政府确定的2006年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范围内的项目,必须全部纳入当年采购预算进行管理。

(三)规模效益性原则。将分散在基层单位的同类零星项目,通过计划形式集中起来,提高单位采购的规模和效益。

(四)非歧视性原则。系统集中采购计划中除协议供货范围的采购项目外,其他项目一律不得指定品牌。

三、系统集中采购计划编制范围及构成(一)项目范围:纳入合肥市2006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重点是本部门、系统内须经常采购的通用和专用的项目。

(二)资金范围:系统集中采购计划的资金范围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用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国内外贷款等。

(三)构成:系统集中采购计划由所属单位(基层预算单位)的集中采购计划、主管部门(一级预算单位)汇总的系统集中采购计划、采购详细需求清单三部分构成。

四、系统集中采购计划编制程序和办法。

(一)主管部门根据市财政局确定的系统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列出本系统的重点实施项目,确定实施时间,提出实施的计划并予以布臵,同时将实施方案抄送市财政局相关处室和政府采购中心。

(二)基层单位按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制本单位参加系统集中采购的计划。

1、确定本单位参加系统集中采购的具体项目,提出项目规格、型号、参数等技术要求以及需求时间、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初步意见。

2、列入集中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和采购资金来源应与政府采购预算相对应,政府采购预算包括年初下达的政府采购预算和年度追加采购预算。其中,使用非财力资金进行采购的须由单位和部门落实资金来源。

3、编制本单位集中采购计划,填写《基层预算单位集中采购计划表》,附详细需求并将自筹的各类资金转至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户名:合肥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城隍庙支行;账号:***7),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主管部门。

(三)试点部门的计划财务部门对基层单位上报的《基层预算单位集中采购计划表》和详细需求进行审核,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进行汇编,形成系统集中采购计划。

1、试点部门对所属单位报送的集中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集中采购计划是否符合规定的编制范围、采购项目的品目分类及排列顺序是否有序、采购资金是否落实等。对于非预算内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要求在采购计划申报时将资金转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2、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采购项目内容、项目需求及需求时间等进行整合,使同类项目的配臵尽量协调、标准尽量一致、需求时间尽量统一,并制定采购需求清单。

3、将同类的采购项目进行归并、汇总,编制《系统集中采购计划表》,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单价、采购数量、采购预算、资金来源构成、需求时间、建议采购方式等。同类项目的金额如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在报送采购计划的同时提供书面申请材料并附相关文件依据。

4、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应注重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品目的采购,除特殊情况(如追加预算、突发事件、上级紧急任务等)外,不得超过两次。

5、属于协议供货范围的采购项目,应当在采购计划中按品目进行汇总单列,同一品目的采购,每季度内不得超过两次。对于协议供货范围的采购项目,仍按协议供货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对《系统集中采购计划表》中超过20万元的同类协议供货项目,主管部门应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

6、原则上三个月为一个采购期,主管部门按采购期编制采购计划。审定的《系统集中采购计划表》和采购清单于每一采购期初报送市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室与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填报《合肥市市级政府采购计划申报书》。

(四)市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室负责对采购预算、采购资金是否落实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送政府采购处;政府采购处对《系统集中采购计划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后,批转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

1、对于非预算内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市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室应督促部门在采购计划申报时将资金转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2、系统集中采购计划一经批转采购,原则上不作调整,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采购项目变更、终止、追加、减少或调整计划的,必须按原计划编制程序报批。

3、实行系统集中采购后,对已列入系统集中采购的项目,市财政局不再受理基层单位的零星申报。但单位采购同类项目金额在前次合同的十分之一以内,如市场行情没有明显变化,可以在不改变原合同实质条款的前提下,由主管部门审核,经市财政局批准,与前次中标供应商直接签订,采购中心进行签证。

五、系统集中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由部门和政府采购中心具体实施。

(一)试点部门与市政府采购中心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前应按要求统一签订《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具体确定双方在编制采购文件、确定评标办法与中标标准、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政府采购中心对部门报送的系统集中采购计划要及时进行调研,并与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具体实施事宜。

(二)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到财政局批复的《系统集中采购计划表》和相关资料后,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合财购[2005]71号)文件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1、订立部门系统集中采购的实施方案,并据此开展采购活动,对性质复杂或金额较大(100万元以上)项目的实施方案,应报市财政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2、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采购领导小组及成员(适用重大项目)、项目内容与标段划分、采购方式调整意见、供应商的资质条件、评标办法、定标的标准与依据、合同签订的形式(如协议、定点)等。

3、招标评标工作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执行,并请市政府采购特邀监督员参加现场监督。

(三)合同的签订与验收。系统集中采购项目的合同由主管部门与中标企业直接签订,但应分各基层单位列出详细内容。合同应明确中标企业对各基层单位的服务保障、售后承诺等。验收工作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基层单位实施,政府采购中心予以配合。

不论何种支付方式,中标企业应向部门或基层预算单位出具发票,政府采购中心相应出具《政府采购货物移交单》,部门或单位财务据以记账,作为实行政府采购的依据。

建筑集团集中采购方案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行集中采购管理,规范集中采购行为,节约采购成本支出,降低我行经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银行山东省分行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市分行本部、支行、直属分理处。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集中采购是指我行集中统一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以下统称为商品)的行为。

(一)按项目类别划分。

10.其他需要集中采购的事项。

(二)按项目金额划分。

市行本部单笔结算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元的采购事项,支行单笔结算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元的采购事项。对于常年有需求的项目,如计算机耗材、办公用具等大宗低耗品及招待服务等项目,可采取集中招标、授信采购的方式。严禁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的行为。第五条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经济、适用、高效的原则,确保采购商品的最佳性能价格比,维护建设银行的利益。

第六条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商品不论金额大小原则上均应实行集中采购。

第二章集中采购的组织机构和职责权限。

第七条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为集中采购的管理机构。人员组成:由分管计财的行长担任委员会主任,由行长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工会、风险管理部、造价咨询中心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任委员。

第八条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批集中采购商品目录、确定采购方式和供应商、管理和监督采购活动。

第九条集中采购办公室与计划财务部合署办公,负责集中采购的日常管理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能是:

(一)平衡年度采购计划、落实资金和相关指标;

(二)编制、公布集中采购目录;

(三)审核集中采购的可行性报告;

(四)负责超省行授权额度的采购上报事宜;

(五)负责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活动;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在集中采购活动中,业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按照《**银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归口管理。

第十条同级监察、法律部门承担集中采购的监督职能,以列席集中采购的各种会议和查阅采购计划、合同文件等方式对集中采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对集中采购结果签字确认。我行的集中采购行为同时接受上级行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业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汇总和审核使用部门(单位)提出的需求和计划并加以调整平衡;

(三)参与评标或商务谈判;

(五)负责对采购商品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进行验收,合格后索取购货发票,按照《**银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银行分行报账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六)牵头组织合同履行及采购后续跟踪管理。

第十二条评标小组负责招标购买过程中的评标活动。评标小组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小组成员由集中采购办公室提名,报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评标小组成员原则上由集中采购办公室、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小组不得早于评标活动前一周成立,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企业(个人)接触,而且与投标企业(个人)有利益关联的评标小组成员应当主动申请回避,或由评标小组决定其回避。

第十三条谈判小组负责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采购过程中的谈判活动,其组织原则、成员结构和回避制度原则上与评标小组相同。

第十四条集中采购授权,对于临时发生的、对业务发展或日常工作有重大影响的急需采购且金额小、数量少、时间要求紧的零星商品,根据经济以及可控性和特事特办原则,集中采购办公室可根据情况委托业务管理部门或授权使用单位在预算和近期集中采购价格之内采取询价采购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后10内将采购情况报集中采购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集中采购的程序。

第十五条集中采购事项进入采购程序前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一)采购项目得到有权部门及行领导(行长办公会议)签批的审批单或上级行批复文件;

(二)计财部门认可的财务计划批复通知书;

(三)集中采购办公室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第十六条每年12月份各单位(部门)分类汇总本单位(部门)下年度的采购需求和计划,按业务类别报业务管理部门进行审核。采购支出预算超出各单位(部门)本级财务授权的,同时按照建设银行财务授权管理规定程序报批。业务管理部门在所辖范围内对使用部门采购需求和计划加以调整平衡,提出《集中采购申报书》,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重点对采购数量、采购方式、质量要求、技术参数、兼容性以及该项采购行为的投入产出进行分析,统一报集中采购办公室审核平衡。

第十七条。

集中采购办公室对《集中采购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上级行下达的年度财务预算,结合我行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平衡调整后形成集中采购计划,集中采购计划由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定后,集中采购办公室编制采购目录,并提出组织实施计划报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八条经业务管理部门或集中采购办公室审核,项目不可行或财务不能承受等原因而不能纳入年度集中采购计划的商品,应当及时反馈申请单位。

第十九条单批(项)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市分行集中采购办公室直接组织招标,由集中采购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单批(项)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项目,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交市分行集中采购办公室审查后,报市分行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定,集中采购办公室根据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的要求组织落实招标过程,招标结果由集中采购办公室落实采购事宜。

第二十条经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批准采用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进行集中采购的,由业务管理部门编制招标文件,提供不少于五个的供应商及其详细资料的书面报告。由评标小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规和我行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标。评标结果应当公示。

第二十一条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采购的,业务管理部门应提供不少于三个的供应商及其详细资料的书面报告;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业务管理部门应提供相应供应商的名称及其详细资料的书面报告,由谈判小组负责谈判。谈判结果和选定的供应商书面上报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二条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招标小组或谈判小组的书面报告及其选定的供应商进行审议,确定采购商品的供应商及品牌、采购数量、价格和服务等条件。

第二十三条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确定供应商后,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正式签订前须经本行法规部门审查。

第二十四条对供应商给予的各类销售折扣、优惠一律在应付款中抵扣。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交货后,使用部门与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对采购合同的标的组织验收,根据验收结果在验收结算书上签署意见并提交集中采购办公室。集中采购办公室根据采购合同对验收结算书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合同条款的,通知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第二十六条集中采购办公室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的15日(于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对本次集中采购进行总结。

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如发生违约或纠纷等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理。第二十八条对招标文件、影像、图纸、评标报告、谈判记录、会议记录、合同或协议、总结等资料应分类建档作为重要档案保存。

第二十九条集中采购建立台帐登记制度,每次集中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登记《**银行分行集中采购商品台帐》。

第三十条集中采购的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

b)采购金额不大,产品或服务价格透明,波动幅度不大;c)个别采购需求特殊或技术复杂的情况。

(四)询价采购,是指采购方对不少于三个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遇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采用询价方式;a)采购金额较小;b)规格标准统一;c)商品供应渠道丰富;d)价格透明度高且变化幅度小。

a)商品或服务供应商是唯一且不可替代的;

e)出现其他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且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f)上级行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需经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五章招标与投标。

第三十二条招标工作由市分行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集中采购办公室报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查投标单位的资格、资信等情况;

(二)负责评标小组成员名单提名,报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审批;

(三)组织招标会的开标、评标、定标;

(四)监督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

(五)招标标底(若设)备案;

(六)把评标情况、定标结果书面报告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

(七)把招标会资料及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有关的《会议纪要》整理归档;

(八)完成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全面实施,给电力企业带来新的严峻考验。伴随电力企业集团物资管控力度的逐步加大,各集团搭建自主电子商务平台对下属电力企业物资采购进行统一管控,已成为各集团物资管理信息化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电力集团下属单位众多,且区域分散,日常物资采购通过传统的物资采购模式难以实现集团的统一管控。为了进一步发挥集团集中采购的有效作用,将各下属单位在物资采购中数量多、品种杂、跨度大的物资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由下属单位统一报送集团进行集中采购。这种方式能够及时、准确地制定集团采购计划,实现按需采购。同时方便集团进行物资采购价格的有效分析,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物资的谈判定价工作;同时能够有效对集中采购物资供应商进行科学、及时、准备的评估,最终从而使集团集中采购的优势有效发挥,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作业整体效率的作用。并实现集团对下属单位物资采购的有效跟踪,建立有效的跟踪监督机制;为集团领导者进行采购决策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电力企业的这种集中采购模式逐渐被各电力集团所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

2.方案概述。

晨砻集团级集中采购整体解决方案从帮助电力企业集团优化物资采购流程出发,将集团物资采购中数量多、品种杂、跨度大的物资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下属单位统一报送集团进行集中采购。这种方式能够及时、准确地制定集团采购计划,实现按需采购。同时方便集团进行物资采购价格的有效分析,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物资的谈判定价工作;同时能够有效对集中采购物资供应商进行科学、及时、准备的评估,最终从而使集团集中采购的优势有效发挥,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作业整体效率的作用。并实现集团对下属单位物资采购的有效跟踪,建立有效的跟踪监督机制;为集团领导者进行采购决策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

2.1.方案适用范围:大中型电力企业(集团)2.2.方案需求对象:

晨砻集团级物资采购整体解决方案的市场需求对象主要针对向上游拓展的各类物资制造商,向下游拓展的各类大小发电厂和衔接上下游产业链的物流服务提供商。

3.方案特点。

3.1.高附加值的集中采购整体解决方案咨询服务:在电力行业电子商务解决方案领域,晨砻信息是全国最佳的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晨砻信息在20xx年便开始帮助电力企业实现物资采购管理,并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得到了广大电力企业用户的一致认可及高度评价。与此同时,尤其值得重点提出的是晨砻信息多年来为众多电力企业用户提供的不仅仅是一套电子采购系统,更是一套具有高附加值的电子采购咨询服务。晨砻公司多年一直坚持以满足客户精细化管理需求为己任,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标准化实施服务。

3.2.集团级电子商务平台开发经营丰富,自主研发能力强:

晨砻科技依托强大的技术及电子商务服务团队,已经成功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协鑫(控股)集团、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电力企业集团定制化开发了统一的电子商务交易系统,从技术实力、实施经验等各方面均领先于竞争对手。

晨砻公司依靠多年来从事电力行业的背景、先进的技术能力、优质的服务以及专业化的实施经验,有绝对的实力出色的完成为大型企业/集团建立电子采购平台项目。

3.3.成功客户市场占有率居同行业第一位:

晨砻科技运营的晨砻采购网以专业的采购理念吸引了大量的会员,截止到目前,晨砻科技先后为全国80余家电力企业(集团)提供了电子采购解决方案,同时依托电力企业的成熟运营经验,为汽车、化工、船泊制造、医药、机械制造等多个领域提供了电子采购平台搭建及租用服务,平台累计交易额已突破88.7亿元人民币,平台拥有行业优质供应商7000余家,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在信息时代,电子商务为传统企业提供了一个全新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机会,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只有不断的推进管理创新,才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在发展中求得生存。晨砻科技以满足企业用户精细化采购管理需求为目标,帮助客户实现一站式采购,成为采购管理领域的领跑者。

4.核心应用。

4.1.帮助集团化企业构建适用的集中采购模式。

晨砻集中采购整体解决方案架构灵活、面向集中采购的多种典型管控模式均能提供对应的流程和策略支撑。

4.2.促进企业采购物资的标准化工作在集团范围内建立集中采购物资的标准目录。针对集团企业存在多erp、多编码体系的问题,可提供行之有效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4.3.建立高效的采购需求管理流程。

针对生产采购和非生产采购各自的特点,可提供自动化或人工辅助的采购需求汇总机制,发挥采购的规模效应/杠杆作用,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作业处理效率。

4.4.强化物资采购的集中管理控制。

支持企业定价权、采购权做必要的分离以及设专门部门负责采购合同授权管理、供应商选择、价格确定等。

4.5.建立集团集中的采购谈判决策过程。

除集中招标外,还提供多种竞争性谈判流程,并且能够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灵活配置适于企业的各种不同业务类型的采购业务流程和审批工作流,支持企业采购业务流程的变化。

4.6.建立全集团的价格监控体系。

对价格的变动采取事前审批、事后监管的方法,建立实时、动态地监管采购价格执行情况,帮您有效地控制集中采购。

4.7.采购执行跟踪及监控。

面对集团下属的众多成员单位,建立执行跟踪方法,监控分子单位采购执行的实际数据,确保集团采购结果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4.8.加强供应商管理。

可以针对全集团供应商采集历史交易记录,建立实用、先进的模型,对供应商从质量、价格、交期、服务、可持续的改进等多个方面进行科学的评估。轻松、科学、实时、准确地进行供应商评估,为您选择更好的供应商合作伙伴提供可信的决策信息。

4.9.优化业务流程。

规范、协同、优化企业集中采购业务处理流程,提高采购工作效率。5.典型客户。

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案例介绍。

(一)平台搭建的管理思路。

作为大型的发电集团的华能,包括数十家电厂,每年的物资采购规模巨大,但是,作为集团企业却很难将整个集团的规模优势充分发挥出来,集团内各电厂间也很难进行有效的物资调剂和协同储备。华能通过在整个集团范围内建设的电子商务平台,一方面,各电厂利用平台可以通过电子商务的方式(电子招标、电子询价)以更开放的方式进行物资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电厂间的有关库存积压、备件储备等信息的协作;而集团总部,作为平台的最高管理者,则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对整个集团的采购资源进行统一监控和管理。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依托晨砻科技强大的技术支持团队,搭建居于国际一流技术的电子商务平台。该平台建设的指导思想本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提升信息化水平,在华能国际企业文化的统领下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推进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创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应用,优化供应链管理,提高企业市场反应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业务应用及相应的平台功能。

晨砻科技采取被多家世界500强企业成功应用的先进技术,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开发了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系统,该系统基于oracle-exchange系统进行建设,在实施中结合华能国际商务采购特点进行全面客户化,融入大量创新因素。平台建设具有全面商务管理功能的公司级动态信息交互平台,实现招评标、各类采购、物资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供应商管理等多项功能,完善电子商务管理制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打造具有华能特色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华能商务工作统一对外的专业电子门户。

针对华能国际物资管理的总体规划,从集团管理层面看,平台建设分两个平台,内部的集中管控型平台和外部的分散监控型平台,同时两个平台完全集成、业务互动:

1、内部的集中管控型平台(核心采购系统):

针对与集团日常管理关系紧密的电厂,集中部署物资管理系统,进而实现集团内物资的物流(库存、仓库出入库)、信息流(合同、计划和单据)和资金流(付款)的分层次的集中管理、分散执行的模式,提高整个集团物流资源的有效管理。

2、外部的分散监控型平台(电子商务平台):

针对与集团管理关系松散的电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构建集团统一面对供应商的门户,整合集团招投标采购业务,提高集团整体采购议价能力,降低集团整体采购成本;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团可以监控各个电厂的招投标业务,实现招投标业务透明化,规范采购业务流程;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可以在集团内实现设备类、备品备件类物资的库存共享,进而在集团内实施电厂间物资调拨和利库管理,从而有效降低集团的库存储备和资金占用。

(三)电子商务平台应用效果。

1、获科技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

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于20xx年通过正式验收;20xx年3月顺利通过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信息安全研究所组织的安全测评,符合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标准;20xx年7月在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的全国电力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中获得一等奖。

2、集团应用效果。

截止到20xx年12月,华能国际下属44家电厂以及8家分公司依托该平台进行网上采购,集团20xx年全年共实现网上招投标169笔,其中基建类101个,生产类68个。招标金额达1.67亿元(理论上平台采购物资实际决标值比选择最高价中标,可节约成本58%以上)平台已完成注册供应商5000余家,系统2009年度登陆总量突破30万人次,日访问量近800用户。

3、下属电厂应用效果。

截止到20xx年12月,华能国际下属44家电厂以及8家分公司依托该平台进行网上采购,仅20xx年一年,下属各电厂通过平台完成采购总额达8.8亿元,平台共采购物资9803项,采购金额普遍低于概预算或计划估价。

4、供应商资源通过平台得到有效整合:

一方面在平台科学管理下,供应商动态维护注册信息,积极参加平台业务;另一方面采购方通过平台可随时了解到公司范围内的供应商资源,查询该供应商所有业务和评价情况,根据需要择优选择供应商开展业务。借助平台强大的供应商服务功能,实现资源优化整合。

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转化为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利用电子商务技术实施供应链管理,有效推动合作企业间业务流程融合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双方的市场反应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最终打造一条具有华能特色的供应链体系最终实现与合作供应商的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5.1.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案例介绍。

(一)平台搭建的管理思路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是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基于互联网与公司物资管控平台进行数据同步,实现整个供应链中的采购交易的信息化、规范化,公司及下属电厂所有采购交易订单通过统一电子商务平台和供应商进行交易互动,实现国网能源采购交易业务流程集中管控。

加强物资集约化管理,按照国网能源公司统一部署,优化电厂组织体系和机构,推行物资统一管理;加强物资管理基础建设,推进物资标准化工作,深化招标采购管理,强化物资应急体系建设。

(一)业务应用及相应的平台功能。

构建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电厂的物资、招投标管理平台,建立电厂评标专家库及供应商信息库。实施大物资战略,在统一规范的前提下,建立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查询和监督的应用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电力物资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力求物资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整合现有资源,实现大宗电力物资的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结算,逐步实现资金结算的电子商务化,建成物资采购的动态管理与监测分析系统,以便有效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物资设备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列入本办法采购范围的物资设备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管理办法。第三条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注重效益及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集中采购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成立物资设备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纪委、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的职责是:

(一)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和年度。

总结。

(三)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的采购方式;

(四)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合同;

(五)负责重大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

(六)对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对纠纷进行调处。

第五条设立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技术专家库,由校内外有关方面专家组成。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部分专家,参与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项目的论证,参加采购项目的评标和表决。

第六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作为学校物资设备采购的职能部门对全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进行组织和日常管理,其中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学校物资设备采购的政策、法规和各项制度;

(二)会同财务、科技、教务等部门制订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并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负责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标书、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制作;

(五)代表学校与供货方签订物资设备采购合同;

(七)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采购物资设备进行验收,督促供货方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

(八)完成学校及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根据不同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学校组成7-9人的临时采购工作组,人员由用户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有关方面的技术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及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提出采购的建议方案;

(二)对拟确定的供货商进行资信、技术和产品等方面的调查;

(三)审定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标书及相关文件;

(四)对采购项目进行评标和表决,确定一般项目的中标单位或个人,提出重大采购项目的中标建议。

第八条凡单价10万元(含10万元)或一次批量购买价值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采取集中采购形式。对于国家强制实行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依照国家有关招标法规及程序执行。

第九条单价在10万元--20万元(或批量10万元--20万元)的物资设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集中采购。【集中采购策划书--策划方案】集中采购策划书--策划方案。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及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单价在20--40万元(含批量20万元--40万元)的物资设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单位负责人,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单价在40万元(含批量40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由主管校长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单位负责人,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

第十条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采购,是指招标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采购,是指招标单位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对于某些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供应商采购的物资设备,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物资设备,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供应商投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询价采购,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采用询价采购。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配套项目或设备的。

第十一条已经列入学校集中采购范围的物资设备,原则上应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单个项目的采购方式由物资设备采购部门提出建议,并报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确定。

第十二条付款方式。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明确付款方式,以切实维护学校的利益。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付款方式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未经学校财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集中采购合同中擅自采取其他付款方式。

第十三条公开招标的程序。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中,属于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参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邀请招标的程序。

(一)编制招标文件:1.招标项目清单的填报;2.招标工作的准备;3.招标文件的起草;4.市场调研和标底的确定。

(二)制定招标文件的内容:

1、仪器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范、服务条款等;

2、招标邀请,既向能够提供招标产品的生产或经销单位(下称投标人)发出邀请;

4、投标书的书写规范,包括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备选方案、价格、降价声明、价格折扣等;

5、违约处罚条款。

(三)发标。

标书制作完成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向邀请投标人寄发。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之前将投标书送达指定地点。

(四)开标。

开标时,应召集采购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及投标人代表举行开标会议,公布评标、定标原则和办法,当场开标,公开唱标,并作好记录。

(五)评标。

采购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内容,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书进行评审;评审分商务(投标人资质、信誉、服务条款)、技术、价格等三大部分;商务、技术均满足标书要求时,投标价格最低者中标;如投标人较多,可采取先初评,确定3个投标人,再进行复评的方式,依据价格、品牌、服务等因素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中标人;投标书中有不符合招标文件条款的为废标。

评标以评分、无记名投票等方式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开标、评标、定标的过程应作好记录,形成纪要,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存档备查。同时向监察审计处和财务处等有关单位送交纪要复印件。

(六)签订中标及采购合同:评标结果产生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要求与中标人订立书面采购合同。

第十五条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程序。

(三)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采购工作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代表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询价采购方式的程序。

(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工作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代表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第十七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他采购方式的程序。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拟订采购项目的有关采购事宜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具体承办。

第六章监督与管理。

第十八条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部门对招标工作全程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有关政府招标的法规及学校招标规定执行的情况;招标方式、标准和招标程序执行情况;招标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得到落实。

第十九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或者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投标的,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fromhttp://。

计划外的采购事项或采购计划的调整,须及时报本级管委会审批。第三十二条组织实施。

(一)采购项目立项。采购单位的需求部门应履行采购项目立项程序,项目立项包括项目背景、采购对象、资金预算等内容。

需求部门是指有集中采购需求的采购单位内部职能部门。

(二)编制采购需求。

采购单位的需求部门根据采购项目立项审批意见编制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主要包括采购标的数量、规格、技术以及商务需求等。

(三)实施采购。

采购需求经采购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由集中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专人所在的部门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确定的采购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编制采购文件,组织采购活动。

(四)签订合同。

采购单位根据中标(成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须经本单位法律部门(人员)或本单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机构审核。

合同签署由采购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五)采购验收。

采购项目完成后,采购单位的需求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及专业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验收过程中若与供应商不能就验收合格与否达成一致的,验收小组应邀请国家法定质量检测机构重新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基本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资金结算。

财务部门支付采购资金时,对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相关凭证进行审查后,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履约付款。

第三十三条档案管理。采购单位有关部门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办法》(银办发[20xx]296号文印发)规定妥善保管采购档案,并经整理、归集后,向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第三十四条信息统计。会计财务部门应做好集中采购信息的记录和整理工作,编制年度集中采购信息统计报表,逐级汇总、上报总行会计财务司。

第六章内部控制与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采购单位应加强对集中采购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检查,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行为。

第三十六条采购单位应建立集中采购工作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分工、职责权限;建立申请立项、审批、采购、验收和付款等环节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

第三十七条采购单位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业务的全过程。组织采购的部门或个人不得参加评审工作。

第三十八条采购单位应将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时间、采购内容、采购方式以及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价格等信息(涉密信息除外)通过本单位网站或公开张贴等方式公示,接受监督。

第三十九条采购单位应加强对采购人员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和廉洁自律的教育,提高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

第四十条采购单位应加强对集中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会计财务部门对集中采购的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等方面进行日常检查。负责处理供应商的投诉,处理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反馈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内审部门对集中采购过程、制度执行情况、采购效率及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参与集中采购的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及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发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采购单位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四十二条监督检查中发现采购活动严重违反规定,可能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害或导致采购无效的,监督检查部门应提请管委会责令停止采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督检查单位责令改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应采用招标采购方式而未采用造成损失的;

(二)将应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采取其他手段规避集中采购的;

(三)与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

(四)委托不具备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承办采购事务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六)采购过程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及泄密行为的;

(七)其他违反采购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行为。

河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要求,坚持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药品集中采购要有利于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公立医院特别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有利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有利于预防和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有利于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整合重组、公平竞争,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由省药品采购机构统一发放用户名。

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为全省统一的药品采购平台,分为基本药物采购平台、医保(新农合)药品(不含基本药物)采购平台和非医保(新农合)药品采购平台。各采购用户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按照规定在相应平台进行网上采购,不得网下采购。在我省医疗机构年采购总金额中药品品规金额占比排序累计

80%。

以上,且有。

3

2

家。采购用户按中标价格采购药品。

属于国家组织或委托谈判的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按照国家制定的谈判方案执行,各采购用户按照谈判结果进行采购。

妇儿专科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不足。

3

家企业生产和临床用量小的药品以及招标、谈判暂无结果的药品,均实行直接挂网交易,由。

采购。

用户根据药品的质量、价格和供应能力等因素择优自主议价采购。同等质量药品应按价格就低原则采购。

属于国家定点生产的药品,由国家统一确定的生产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确定的价格和各采购用户的需求数量自行选择配送企业配送。通用名相同而非国家定点生产的药品,采购用户可根据临床需求,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自行采购。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按国家现行规定,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自行采购。防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免费用药、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及中药饮片,按国家现行规定采购。

除国家组织谈判议价的药品外,均采用直接挂网方式采购,由采购用户根据临床需求,与相关企业自行议价采购,并严格执行自费药品使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确定的医保(新农合)、基本药物、常用低价药品、妇儿专科药品、急(抢)救药品等目录范围。医保目录中划分不明确的药品由省级医保部门确认后列入。其他有关目录划分不明确的药品,参照多数省份的认定结果。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可以设区市为单位制定与综合改革配套的自行采购具体办法,报省医改办和国务院医改办备案后执行。试点城市医疗机构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须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采购。国家组织谈判、定点生产药品应执行国家统一定价,其他药品成交价不得高于省中标价。成交价明显低于省中标价的,省中标价则按试点城市成交价进行调整。属于直接挂网范围的药品,北京或天津市已审核通过的,可直接纳入我省数据信息库实现挂网交易,不再重复进行资质审核。积极推动统一药品资质审核标准,实现京津冀资质审核结果互认。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药品可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有配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配送,其中,基本药物配送须达到全省所有采购用户全覆盖,每个生产企业在每个采购用户只能委托

1

家配送企业,全省范围内最多不得超过。

55。

家;非基本药物由生产企业按药品选择一定数量的配送企业配送。

急救用药原则上须在

4

小时内配送到位,一般药品须在。

3

个工作日内配送到位。配送企业应在接到采购用户网上采购订单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药品配送,凡在实际配送过程中不能完成配送工作的,生产企业可自行变更配送企业,每月只能变更一次。

中标药品连续两个月或累计

3

个月配送率达不到。

80%。

时,备选药品可依次增补;连续两个月或累计。

3

个月配送率达不到。

70%。

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备选药品可依次替补。被取消中标资格的药品,不得参加我省下一轮药品集中采购投标。

省药品采购机构根据生产企业的申请,定期进行挂网药品增补,凡经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合格的药品即可挂网交易。直接挂网药品连续两个月或累计

3

个月配送率达不到。

70%。

6

个月内无交易的,终止其挂网资格。被终止挂网资格的药品,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挂网。

采购用户采购评标药品时,应按所申报的需求量在中标药品范围内选定药品,并与生产企业签订药品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明确采购品种、剂型、规格、价格、数量、配送批量和时限、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等内容。医疗机构要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参考上年度药品实际使用情况制定采购计划,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

3

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

2

种。药品采购预算一般不得高于医疗机构业务支出的。

30%。

各采购用户应建立健全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药品采购监督管理组织,严格按照药事管理委员会集体审定的程序,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和满足临床需要的原则,以票决制方式合理确定药品采购使用目录。

各采购用户按

“每周。

1

次”的原则,自行确定上网采购的固定日期。各采购用户要按照网上订单及时办理药品验收入库,不得接收与网上订单通用名、剂型、规格或生产企业等不符的药品。要实时网上操作,确保药品采购的各个环节全封闭网上规范运行。

各采购用户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

30。

也不得以承兑汇票等形式变相拖延付款时间。鼓励采购用户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鼓励采购用户按照互惠互利原则,由银行提供相应药品周转金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药品生产流通成本。医疗机构要将药品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和年度考核,定期向社会公布。

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要坚持政府主导,维护非营利性的公益性质,省有关部门要保障平台规范化建设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按照国家规范化建设标准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建设,实现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医院、医保经办机构、价格主管部门等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省药品采购机构要建立平台信息实时调整机制,根据企业的申请,对资质信息的变化情况随时进行审核和修正。将药品集中采购情况作为各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院及其负责人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及医院评审评价体系。加快推进全省医疗机构服务监控系统,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降低患者医药费用。对违规网下采购、拖延货款的采购用户,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冻结网上采购资格、责令支付违约金、降低等级等处理。涉及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严肃查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哄抬价格等行为。对直接挂网采购药品的价格,要加强市场监测和跟踪,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秩序。选择若干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短缺药品监测点,及时收集分析药品供求信息,强化短缺药品监测和预警。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履行《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情况的监督。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记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省级将加强对高回扣药品品规重点跟踪监控,并建立

“黑名单”制度,切实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对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企业,医疗机构两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

医疗机构要制定相关制度

明确医师处方权限,规范医生诊疗用药行为,强化药师监督指导作用,进一步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控制“大处方”和过度医疗,促进医务人员合理用药,降低患者用药负担。

加强对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药品成本调查,规范价格行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依法严肃查处价格违法、垄断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以及伪造或虚开发票、挂靠经营、

“走票”等违法行为。强化重点药品质量追踪和全程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价格主管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快建立药品价格重点监测体系,科学确定监测品种,重点监测药品出厂价格、集中采购价格、医院和零售药店的采购价格和零售价格,以及药品市场供应变化等情况切实加强低价药品监测,及时汇总分析药品价格重点监测的相关信息,及时应对药品价格异常波动,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药品价格秩序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要面向各级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服务,提高药品招标采购、配送管理、评价、统计分析和动态监管等能力。定期公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价格、数量、回款时间和各医疗机构的配送企业名单

以及生产企业、配送企业配送率、不良记录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药品采购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物价、保险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好药品采购中质量安全、价格监测、配送使用和医保(新农合)支付等政策措施的有效衔接,向医保部门开放网上招标采购平台的运行情况,增强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管与惠民实效。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商业保险机构要按规定与医疗机构及时、足额结算医疗费用。各设区市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对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的监管责任和指导作用。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按时回款、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等重点环节和药品采购全过程的监管,及时通过约谈、问责等方式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并通过制定药品采购指导目录等方式指导医疗机构合理选购药品,减少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盲目性。建立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强药品采购机构廉政制度建设,增强廉洁意识,坚决遏制药品购销领域腐败行为、抵制商业贿赂,防范和杜绝各种廉政风险。

集中采购方案

为加强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集中采购行为,严格采购过程控制和监管,发挥规模采购效应,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集中采购方案,以下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关于集中采购方案,欢迎参考阅。

1.行业背景。

近年来,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全面实施,给电力企业带来新的严峻考验。伴随电力企业集团物资管控力度的逐步加大,各集团搭建自主电子商务平台对下属电力企业物资采购进行统一管控,已成为各集团物资管理信息化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电力集团下属单位众多,且区域分散,日常物资采购通过传统的物资采购模式难以实现集团的统一管控。为了进一步发挥集团集中采购的有效作用,将各下属单位在物资采购中数量多、品种杂、跨度大的物资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由下属单位统一报送集团进行集中采购。这种方式能够及时、准确地制定集团采购计划,实现按需采购。同时方便集团进行物资采购价格的有效分析,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物资的谈判定价工作;同时能够有效对集中采购物资供应商进行科学、及时、准备的评估,最终从而使集团集中采购的优势有效发挥,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作业整体效率的作用。并实现集团对下属单位物资采购的有效跟踪,建立有效的跟踪监督机制;为集团领导者进行采购决策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电力企业的这种集中采购模式逐渐被各电力集团所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

2.方案概述。

晨砻集团级集中采购整体解决方案从帮助电力企业集团优化物资采购流程出发,将集团物资采购中数量多、品种杂、跨度大的物资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下属单位统一报送集团进行集中采购。这种方式能够及时、准确地制定集团采购计划,实现按需采购。同时方便集团进行物资采购价格的有效分析,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物资的谈判定价工作;同时能够有效对集中采购物资供应商进行科学、及时、准备的评估,最终从而使集团集中采购的优势有效发挥,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作业整体效率的作用。并实现集团对下属单位物资采购的有效跟踪,建立有效的跟踪监督机制;为集团领导者进行采购决策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

2.1.方案适用范围:

大中型电力企业(集团)。

2.2.方案需求对象:

晨砻集团级物资采购整体解决方案的市场需求对象主要针对向上游拓展的各类物资制造商,向下游拓展的各类大小发电厂和衔接上下游产业链的物流服务提供商。

3.方案特点。

在电力行业电子商务解决方案领域,晨砻信息是全国最佳的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晨砻信息在20xx年便开始帮助电力企业实现物资采购管理,并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得到了广大电力企业用户的一致认可及高度评价。与此同时,尤其值得重点提出的是晨砻信息多年来为众多电力企业用户提供的不仅仅是一套电子采购系统,更是一套具有高附加值的电子采购咨询服务。晨砻公司多年一直坚持以满足客户精细化管理需求为己任,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标准化实施服务。

3.2.集团级电子商务平台开发经营丰富,自主研发能力强:

晨砻科技依托强大的技术及电子商务服务团队,已经成功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协鑫(控股)集团、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电力企业集团定制化开发了统一的电子商务交易系统,从技术实力、实施经验等各方面均领先于竞争对手。

晨砻公司依靠多年来从事电力行业的背景、先进的技术能力、优质的服务以及专业化的实施经验,有绝对的实力出色的完成为大型企业/集团建立电子采购平台项目。

3.3.成功客户市场占有率居同行业第一位:

晨砻科技运营的晨砻采购网以专业的采购理念吸引了大量的会员,截止到目前,晨砻科技先后为全国80余家电力企业(集团)提供了电子采购解决方案,同时依托电力企业的成熟运营经验,为汽车、化工、船泊制造、医药、机械制造等多个领域提供了电子采购平台搭建及租用服务,平台累计交易额已突破88.7亿元人民币,平台拥有行业优质供应商7000余家,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在信息时代,电子商务为传统企业提供了一个全新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机会,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只有不断的推进管理创新,才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在发展中求得生存。晨砻科技以满足企业用户精细化采购管理需求为目标,帮助客户实现一站式采购,成为采购管理领域的领跑者。

4.核心应用。

晨砻集中采购整体解决方案架构灵活、面向集中采购的多种典型管控模式均能提供对应的流程和策略支撑。

4.2.促进企业采购物资的标准化工作。

在集团范围内建立集中采购物资的标准目录。针对集团企业存在多erp、多编码体系的问题,可提供行之有效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4.3.建立高效的采购需求管理流程。

针对生产采购和非生产采购各自的特点,可提供自动化或人工辅助的采购需求汇总机制,发挥采购的规模效应/杠杆作用,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作业处理效率。

4.4.强化物资采购的集中管理控制。

支持企业定价权、采购权做必要的分离以及设专门部门负责采购。

合同。

授权管理、供应商选择、价格确定等。

除集中招标外,还提供多种竞争性谈判流程,并且能够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灵活配置适于企业的各种不同业务类型的采购业务流程和审批工作流,支持企业采购业务流程的变化。

4.6.建立全集团的价格监控体系。

对价格的变动采取事前审批、事后监管的方法,建立实时、动态地监管采购价格执行情况,帮您有效地控制集中采购。

4.7.采购执行跟踪及监控。

面对集团下属的众多成员单位,建立执行跟踪方法,监控分子单位采购执行的实际数据,确保集团采购结果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4.8.加强供应商管理。

可以针对全集团供应商采集历史交易记录,建立实用、先进的模型,对供应商从质量、价格、交期、服务、可持续的改进等多个方面进行科学的评估。轻松、科学、实时、准确地进行供应商评估,为您选择更好的供应商合作伙伴提供可信的决策信息。

4.9.优化业务流程。

规范、协同、优化企业集中采购业务处理流程,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5.典型客户。

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案例介绍。

(一)平台搭建的管理思路。

作为大型的发电集团的华能,包括数十家电厂,每年的物资采购规模巨大,但是,作为集团企业却很难将整个集团的规模优势充分发挥出来,集团内各电厂间也很难进行有效的物资调剂和协同储备。华能通过在整个集团范围内建设的电子商务平台,一方面,各电厂利用平台可以通过电子商务的方式(电子招标、电子询价)以更开放的方式进行物资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电厂间的有关库存积压、备件储备等信息的协作;而集团总部,作为平台的最高管理者,则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对整个集团的采购资源进行统一监控和管理。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依托晨砻科技强大的技术支持团队,搭建居于国际一流技术的电子商务平台。该平台建设的指导思想本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提升信息化水平,在华能国际企业文化的统领下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推进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创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应用,优化供应链管理,提高企业市场反应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业务应用及相应的平台功能。

晨砻科技采取被多家世界500强企业成功应用的先进技术,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开发了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系统,该系统基于oracle-exchange系统进行建设,在实施中结合华能国际商务采购特点进行全面客户化,融入大量创新因素。平台建设具有全面商务管理功能的公司级动态信息交互平台,实现招评标、各类采购、物资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供应商管理等多项功能,完善电子商务管理制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打造具有华能特色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华能商务工作统一对外的专业电子门户。

针对华能国际物资管理的总体规划,从集团管理层面看,平台建设分两个平台,内部的集中管控型平台和外部的分散监控型平台,同时两个平台完全集成、业务互动:

1、内部的集中管控型平台(核心采购系统):

针对与集团日常管理关系紧密的电厂,集中部署物资管理系统,进而实现集团内物资的物流(库存、仓库出入库)、信息流(合同、计划和单据)和资金流(付款)的分层次的集中管理、分散执行的模式,提高整个集团物流资源的有效管理。

2、外部的分散监控型平台(电子商务平台):

针对与集团管理关系松散的电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构建集团统一面对供应商的门户,整合集团招投标采购业务,提高集团整体采购议价能力,降低集团整体采购成本;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团可以监控各个电厂的招投标业务,实现招投标业务透明化,规范采购业务流程;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可以在集团内实现设备类、备品备件类物资的库存共享,进而在集团内实施电厂间物资调拨和利库管理,从而有效降低集团的库存储备和资金占用。

(三)电子商务平台应用效果。

1、获科技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

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于20xx年通过正式验收;20xx年3月顺利通过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信息安全研究所组织的安全测评,符合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标准;20xx年7月在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的全国电力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中获得一等奖。

2、集团应用效果。

截止到20xx年12月,华能国际下属44家电厂以及8家分公司依托该平台进行网上采购,集团20xx年全年共实现网上招投标169笔,其中基建类101个,生产类68个。招标金额达1.67亿元(理论上平台采购物资实际决标值比选择最高价中标,可节约成本58%以上)平台已完成注册供应商5000余家,系统20xx年度登陆总量突破30万人次,日访问量近800用户。

3、下属电厂应用效果。

截止到20xx年12月,华能国际下属44家电厂以及8家分公司依托该平台进行网上采购,仅20xx年一年,下属各电厂通过平台完成采购总额达8.8亿元,平台共采购物资9803项,采购金额普遍低于概预算或计划估价。

4、供应商资源通过平台得到有效整合:

一方面在平台科学管理下,供应商动态维护注册信息,积极参加平台业务;另一方面采购方通过平台可随时了解到公司范围内的供应商资源,查询该供应商所有业务和评价情况,根据需要择优选择供应商开展业务。借助平台强大的供应商服务功能,实现资源优化整合。

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转化为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利用电子商务技术实施供应链管理,有效推动合作企业间业务流程融合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双方的市场反应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最终打造一条具有华能特色的供应链体系最终实现与合作供应商的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5.1.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案例介绍。

(一)平台搭建的管理思路。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是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基于互联网与公司物资管控平台进行数据同步,实现整个供应链中的采购交易的信息化、规范化,公司及下属电厂所有采购交易订单通过统一电子商务平台和供应商进行交易互动,实现国网能源采购交易业务流程集中管控。

加强物资集约化管理,按照国网能源公司统一部署,优化电厂组织体系和机构,推行物资统一管理;加强物资管理基础建设,推进物资标准化工作,深化招标采购管理,强化物资应急体系建设。

(一)业务应用及相应的平台功能。

构建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电厂的物资、招投标管理平台,建立电厂评标专家库及供应商信息库。实施大物资战略,在统一规范的前提下,建立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查询和监督的应用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电力物资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力求物资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整合现有资源,实现大宗电力物资的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结算,逐步实现资金结算的电子商务化,建成物资采购的动态管理与监测分析系统,以便有效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物资设备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列入本办法采购范围的物资设备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注重效益及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集中采购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成立物资设备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纪委、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的职责是:

(一)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的政策、法规及。

规章制度。

(二)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和年度总结;。

(三)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的采购方式;。

(四)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合同;。

(五)负责重大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

(六)对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对纠纷进行调处。

第五条设立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技术专家库,由校内外有关方面专家组成。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部分专家,参与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项目的论证,参加采购项目的评标和表决。

第六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作为学校物资设备采购的职能部门对全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进行组织和日常管理,其中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学校物资设备采购的政策、法规和各项制度;。

(二)会同财务、科技、教务等部门制订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并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负责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标书、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制作;。

(五)代表学校与供货方签订物资设备采购合同;。

(七)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采购物资设备进行验收,督促供货方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

(八)完成学校及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根据不同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学校组成7-9人的临时采购工作组,人员由用户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有关方面的技术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及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提出采购的建议方案;。

(二)对拟确定的供货商进行资信、技术和产品等方面的调查;。

(三)审定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标书及相关文件;。

(四)对采购项目进行评标和表决,确定一般项目的中标单位或个人,提出重大采购项目的中标建议。

第八条凡单价10万元(含10万元)或一次批量购买价值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采取集中采购形式。对于国家强制实行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依照国家有关招标法规及程序执行。

第九条单价在10万元--20万元(或批量10万元--20万元)的物资设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及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单价在20--40万元(含批量20万元--40万元)的物资设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单位负责人,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单价在40万元(含批量40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由主管校长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单位负责人,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

第十条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采购,是指招标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采购,是指招标单位以投标。

邀请书。

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对于某些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供应商采购的物资设备,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物资设备,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供应商投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询价采购,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采用询价采购。

(五)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配套项目或设备的。

第十一条已经列入学校集中采购范围的物资设备,原则上应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单个项目的采购方式由物资设备采购部门提出建议,并报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确定。

第十二条付款方式。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明确付款方式,以切实维护学校的利益。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付款方式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未经学校财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集中采购合同中擅自采取其他付款方式。

第十三条公开招标的程序。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中,属于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参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邀请招标的程序。

(一)编制招标文件:1.招标项目清单的填报;2.招标工作的准备;3.招标文件的起草;4.市场调研和标底的确定。

(二)制定招标文件的内容:

1、仪器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范、服务条款等;。

2、招标邀请,既向能够提供招标产品的生产或经销单位(下称投标人)发出邀请;。

4、投标书的书写规范,包括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备选方案、价格、降价声明、价格折扣等;。

5、违约处罚条款。

(三)发标。

标书制作完成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向邀请投标人寄发。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之前将投标书送达指定地点。

(四)开标。

开标时,应召集采购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及投标人代表举行开标会议,公布评标、定标原则和办法,当场开标,公开唱标,并作好记录。

(五)评标。

采购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内容,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书进行评审;评审分商务(投标人资质、信誉、服务条款)、技术、价格等三大部分;商务、技术均满足标书要求时,投标价格最低者中标;如投标人较多,可采取先初评,确定3个投标人,再进行复评的方式,依据价格、品牌、服务等因素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中标人;投标书中有不符合招标文件条款的为废标。

评标以评分、无记名投票等方式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开标、评标、定标的过程应作好记录,形成纪要,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存档备查。同时向监察审计处和财务处等有关单位送交纪要复印件。

(六)签订中标及采购合同:评标结果产生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

通知书。

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要求与中标人订立书面采购合同。

第十五条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程序。

(三)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采购工作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代表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询价采购方式的程序。

(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工作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代表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七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他采购方式的程序。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拟订采购项目的有关采购事宜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具体承办。

第六章监督与管理。

第十八条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部门对招标工作全程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有关政府招标的法规及学校招标规定执行的情况;招标方式、标准和招标程序执行情况;招标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得到落实。

第十九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或者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投标的,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

第二十条与招标工作有关的人员接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回避的、干涉招标工作的、暗示中标人的、泄露招标工作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与投标人串通的,应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工作人员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工作人员或者评委会成员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第二十二条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一经发现,应责令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签订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力及承担的责任,签订合同的项目单位应派人负责经常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对不认真履约的应依法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资产采购行为,加强资产管理和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财金〔20xx〕209号)《关于加强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公司的采购实施单位,以合同方式或以确定的程序有偿获得,根据公司经营需求指定的集中采购范围以内的或者规定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及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第四条公司设立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主要领导、计划财务、稽核法律、运营、承保、理赔、人事、行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公司集中采购政策和具体规定的制定。

(二)确定公司集中采购项目范围、方式和程序。

(三)审定公司集中采购项目预算和执行情况。

(四)负责公司集中采购重大项目的审批和实施。

(五)负责公司集中采购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公司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作为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集中采购工作的具体管理和采购项目的审核及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职能由公司办公室代行,其主要职责包括:

(二)会同公司财务、运行和相关部门制定公司集中采购项目范围、计划和预算,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负责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申请的审核和重大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负责组织对集中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督促供应商按合同供给及提供售后服务。

(五)负责协议和定点供应商的审核确定及信息的补充和更新。

(六)完成公司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设立公司集中采购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各部门推荐的专业管理人员(每部门至少二人)或外聘专家担任。实行评审委员成员库制,规定采购项目每次按采购项目要求和结构比例从成员库中随机选定人员为不少于三人以上的奇数,参与采购评审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二)参与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的评审和选定工作;。

(四)参与研究和处理集中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第七条较大金额(40万元以上)或特殊的集中采购项目,由公司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项目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审核和实施。小组成员包括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员、公司相关部门管理和技术人员、公司集中采购评审委员及公司主管领导。

第八条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的范围确定:

(一)货物类:办公营业用房、办公家具、电气设备、办公设备和交通运输设备、电子及网络设备、通讯设备、安防设备、大宗的印刷品、办公用品和消耗材料、广告和宣传用品等。

(二)工程类:办公营业用房的装修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应用软件开发等项目。

(三)服务类:专业咨询、工程设计、设备维修、应刷制作、财产和人身保险、系统培训和会议及有关社会服务等项目。

(四)公司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认定需集中采购的其他项目。

第九条公司集中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或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采购方式:是指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对于某些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供应商处采购的资产,可采用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条件的资产采购,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

1、经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供应商投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询价采购方式: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采用询价的采购方式。

(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2、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增购配套项目或设备的,且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十一条已购置资产总价在**万元以下的(含单件资产和批量购置或一个项目整体购置需求的),公司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经使用单位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后,由本单位采购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已纳入公司协议采购或定点采购方式的集中采购项目除外)。使用单位不得将批量购置或一个项目整体购置的资产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第十二条拟购置资产总价在**万元以上的(含单件资产和批量购置或一个项目整体购置需求),均应采取集中采购形式。由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填写《公司集中采购项目申请表》(见附表),报公司集中采购办公室审批后实施。

(一)总价在10万元—20万元的采购项目,经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审核,报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办公室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的采购职能部门实施。

(二)总价在20万元—4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公司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集中采购评审委员进行审核,报公司集中采购工作办公室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责成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的采购职能部门实施。

(三)总价在4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由公司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公司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设立的项目工作小组进行审批,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责成项目使用或实施单位的采购职能部门实施,或由项目工作小组直接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公司稽核法律部门和各级财务部门对公司集中采购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有关集中采购工作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

(三)集中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五)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十四条公司集中采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十五条在公司集中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第十六条集中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购项目实施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就确定的采购事项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七条集中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签订合同的部门应负责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对不认真履约的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明确付款方式,具体方式由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集中采购合同不得采用未经公司财务部门批准的付款方式。集中采购资金由公司财务部门或授权的分支机构财务部门统一结算和支付。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管理办法由公司集中采购办公室解释和修订。第二十条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集中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总行所属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实施集中采购适用本办法。

总行其他直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预算资金实施的集中采购应执行本办法。(本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使用预算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集中采购范围由总行根据国务院定期发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确定。

集中采购范围以外的采购项目,可实行分散采购。

第四条集中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效益的原则。

第五条集中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六条集中采购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授权的管理体制;建立管理与操作职能相分离的内部控制机制。

第七条集中采购应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项目除外。

第八条集中采购应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九条采购单位成立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是集中采购的决策者,研究审定对业务活动和发展需要有较大影响的采购事项,审查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对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管委会由主管会计财务的行长(主任等)负责,成员由办公、会计财务、法律事务、集中采购中心、科技、后勤、内审、纪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管委会办公室设在会计财务部门。

第十条总行会计财务司是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制度、办法;。

(二)拟订人民银行集中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

(三)汇总编制人民银行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和集中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四)审核总行采购项目、确定采购方式、下达采购任务;。

(五)组织协调总行各部门集中采购事项;。

(六)管理总行评审人员库;。

(九)受理采购投诉;。

(十)监督、管理、检查集中采购工作。

第十一条总行集中采购中心是集中采购的实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总行管委会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组织实施总行集中采购项目;。

(二)实施人民银行系统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

(三)组织实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总行直属事业单位委托的集中采购项目;。

(四)建立总行评审人员库和供应商信息库;。

(五)签订采购合同,协助需求部门验收采购项目,整理、归集采购项目档案;。

(六)向总行管委会办公室定期报送集中采购的有关报表和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计财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拟订本辖区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编制、上报集中采购计划和统计报表;处理报备、审批事项;建立和管理评审人员库;根据本单位管委会授权,审核集中采购项目、确定采购方式、落实采购任务;监督、管理、检查本辖区集中采购工作。

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应配备专人组织集中采购的实施工作。集中采购事务由会计财务部门具体承担的,要建立岗位分离、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

地市中心支行、县(市)支行根据上级行的授权实施采购。

第十三条总行实行预算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组织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和采购业务需求,实施集中采购,整理归集采购档案,统计采购信息。

第三章采购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集中采购项目按照总行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确定。

集中采购项目包括总行集中采购项目,分支机构集中采购项目,总行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集中采购项目。

第十五条总行集中采购项目由总行集中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第十六条分支机构集中采购项目由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或授权下级行实施采购,也可委托总行集中采购中心、地方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第十七条总行机关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项目由本单位组织采购,也可委托总行集中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第十八条在京实行预算管理的总行直属事业单位集中采购项目,经总行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由总行集中采购中心组织采购。特殊情况,经总行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可由本单位组织采购。

京外实行预算管理的总行直属事业单位集中采购项目由本单位按照集中采购程序组织采购。

第十九条总行和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应建立集中采购项目评审人员库。评审人员可适当吸收当地院校、金融机构、科研机构等部门技术专家、单位内部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

不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但具有同等业务水平的,经本单位管委会同意,可纳入评审人员库。

第二十条分支机构和总行直属事业单位自行购置公务用轿车的,应将采购情况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一条分支机构和总行直属事业单位因特殊情况,确需采购进口货物的,应在采购前报总行审批。

第二十二条基建工程项目采购执行《关于加强中国人民银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银发[20xx]325号文印发)。

第二十三条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由采购单位组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单位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含)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单位直接邀请三家(含)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对三家(含)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单位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第二十四条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第二十五条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或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采购项目,实行邀请招标。

第二十六条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采购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

第二十七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为保障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采购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第二十八条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实行询价采购。

第二十九条规格及标准相对统一,采购具有连续性并且较为频繁的通用类产品,可采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供应商,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采购单位在协议有效期内,可自主选择协议范围内的产品或服务以及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供货商名单由管委会办公室发布。

总行管委会根据各分支机构上报的年度采购计划,可将通用类产品的采购项目归集后交由总行集中采购中心统一批量采购。

第五章采购程序管理。

第三十条集中采购程序包括编制计划、组织实施、档案归集、信息统计。

第三十一条编制计划。

采购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提出下一年度采购需求,报本级管委会办公室。财务预算下达后,管委会办公室编制本年度采购计划,报本级管委会审核。采购计划逐级汇总、上报总行管委会办公室。

计划外的采购事项或采购计划的调整,须及时报本级管委会审批。

第三十二条组织实施。

(一)采购项目立项。

采购单位的需求部门应履行采购项目立项程序,项目立项包括项目背景、采购对象、资金预算等内容。

需求部门是指有集中采购需求的采购单位内部职能部门。

(二)编制采购需求。

采购单位的需求部门根据采购项目立项审批意见编制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主要包括采购标的数量、规格、技术以及商务需求等。

(三)实施采购。

采购需求经采购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由集中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专人所在的部门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确定的采购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编制采购文件,组织采购活动。

(四)签订合同。

采购单位根据中标(成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须经本单位法律部门(人员)或本单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机构审核。

合同签署由采购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采购项目完成后,采购单位的需求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及专业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验收过程中若与供应商不能就验收合格与否达成一致的,验收小组应邀请国家法定质量检测机构重新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基本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资金结算。

财务部门支付采购资金时,对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相关凭证进行审查后,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履约付款。

第三十三条档案管理。采购单位有关部门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办法》(银办发[20xx]296号文印发)规定妥善保管采购档案,并经整理、归集后,向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三十四条信息统计。会计财务部门应做好集中采购信息的记录和整理工作,编制年度集中采购信息统计报表,逐级汇总、上报总行会计财务司。

第六章内部控制与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采购单位应加强对集中采购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检查,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行为。

第三十六条采购单位应建立集中采购工作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分工、职责权限;建立申请立项、审批、采购、验收和付款等环节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

第三十七条采购单位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业务的全过程。组织采购的部门或个人不得参加评审工作。

第三十八条采购单位应将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时间、采购内容、采购方式以及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价格等信息(涉密信息除外)通过本单位网站或公开张贴等方式公示,接受监督。

第三十九条采购单位应加强对采购人员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和廉洁自律的教育,提高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

第四十条采购单位应加强对集中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会计财务部门对集中采购的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等方面进行日常检查。负责处理供应商的投诉,处理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反馈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内审部门对集中采购过程、制度执行情况、采购效率及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参与集中采购的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及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发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采购单位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十二条监督检查中发现采购活动严重违反规定,可能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害或导致采购无效的,监督检查部门应提请管委会责令停止采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督检查单位责令改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应采用招标采购方式而未采用造成损失的;。

(二)将应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采取其他手段规避集中采购的;。

(三)与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

(四)委托不具备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承办采购事务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六)采购过程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及泄密行为的;。

(七)其他违反采购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

第四十五条因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所实施的紧急采购、枪支弹药和防弹衣等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用具(品)的采购、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的采购等,另有规定的,不执行本办法。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后,《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试行办法》(银发[20xx]210号文印发)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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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案

为做好20xx年现代农业项目实施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经研究制定西城街道20xx年度现代农业项目喷灌机械采购方案。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任务,发挥财政补贴政策效应,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因地制宜,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二)加强引导,合理布局,优化结构;

(三)操作程序科学透明,公正、高效。

补贴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种粮大户、农业种养及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抗旱服务队成员、种植面积略大的农户。全办补贴数量50台,每台补贴上限为1000元。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先条件是:抗旱服务队成员、种粮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按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确定。

申报程序及补贴资金支付。

(一)各村要把本村喷灌机械分配数量广泛宣传,达到家喻户晓,并进行两次公示,第一次是对本村喷灌机械购置分配指标、喷灌机械种类和补贴对象的方案、报名时间的公示,第二次是对报名拟购买喷灌机械的农户和基本情况并通过审核筛选后,拟确定为本村购买喷灌机械补贴对象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补贴对象。

(二)各村购机户与办事处签订协议并向办事处财政所交纳拟采购的喷灌机械总价款10%的保证金,填写购机审批表。

(三)购机到位后,办事处及时认真审核购机情况,无误后将采购发票原件、补贴协议、喷灌机械购机农户补贴清册、资金补贴申请报告报请市财政局审查,由市财政局打卡支付补贴资金。

(一)工作进度:

1、20xx年2月中下旬,对农户进行宣传发动,农户填写购机审批表,乡村两级公示。

2、20xx年3月,农户购机后将所有手续交到办事处统一报农委、财政局进行审核。

3、20xx年4月,财政局审核,资金发放到位。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迅速启动。各村要成立组织,明确责任,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广泛宣传动员,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2、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工作中要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加强对购机户情况的检查核实。

3、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办事处要对喷灌机械购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督促检查,明确进度要求,落实督查任务和督查责任,发现问题严厉查处,决不姑息。同时要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保护农户权益。

食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在全县统一要求框架下,以学校为单位,依照各学校实际,建立区域性的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机制并有效开展工作,以进一步规化全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促进全县中小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营养、价廉,促进全县中小学学生的健康成长。

大米、食用油、面粉、鲜肉、蔬菜、调料、乳制品等其他品种。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l535—20xx标准(大豆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3、面粉必须符合gbl355.86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4、学校食堂副食品、蛋、糕点、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5、学生饮用奶必须符合《云南省“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中对学生饮用奶质量标准。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gb一5408.2一1999《灭菌乳》和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应采用符合gb/t6914—1986《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的原奶生产,不得用复原乳生产。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应采用】80毫升、200毫升、250毫升等规格,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

6、配送的鲜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冷冻肉类必须向经营商索票索证,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

7、蔬菜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等,经县(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

(2)我公司接到学校食堂配送定单后,由公司采购员工分类采买或向和我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订购,将组织的食品蔬菜由分拣人员按《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并分类入库贮藏。

(4)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学校食堂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5)配送价格构成及报价说明书:配送价格包含蔬菜的收购价格、分拣运输的损耗和搬运运费、运输费、国家法律规定的税费和行业交易费和我们企业的毛利等方面。在制定配送价格的过程中,根据蔬菜行业的.各种特殊性,我们主要采取随行就市的原则主要采取由供应商定期(周报、旬报、月报)报价、采购方核价的方式进行(当有分歧的意见时,双方议价协商解决)。

1、建立服务补救预警系统。化解顾客抱怨的最佳时机是在事前,以预防为主,补救为辅,即在问题出现前预见到问题即将发生而予以避免。

2、鼓励和引导不满的顾客投诉。物流服务提供者要设计方便顾客投诉的程序,以鼓励和引导顾客投拆。还应鼓励不满意顾客中“沉默的大多数”说出他们的不满,利用这些信息发现潜伏的危机和问题的根源,及时改进。

3、快速解决问题。当发生服务失误时,企业作出反应越快,服务补救效果会越好。服务人员必须在失误发生的同时迅速解决,避免服务失误扩大并升级。

食堂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为确保学校学生用餐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福州市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拟采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服务方案,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本项目为福州市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质量要求。

2.本项目预算金额每年约240万元,服务时间为2年,合计金额为480万元。

1.具有上述服务经营许可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报名及现场勘查时间20xx年9月6日—9月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问,现场答疑。

1.方案征集提交时间:20xx年9月13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方案征集具体要求:

(1)方案应包括:食材配送要求、食材配送标准、服务要求、报价等。方案的大标题统一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加粗,正文统用仿宋gb2312三号字,一级小标题用黑体三号加粗,二级小标题用楷体三号加粗,三级小标题用仿宋gb2312三号加粗,统一用a4纸打印,注明页码。

(2)纸质方案一式5份,统一用a4纸打印,不得写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否则按作废处理。上交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以上征集方案纸质材料装订成册(5份)与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封袋处加盖单位的骑缝章。

本次征集方案设计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将无偿提供给学校使用。征集的方案将抽取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然后定出最优方案。方案征集结果仅作为项目采购参考依据。

集中采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疫苗的采购工作,保障疫苗质量和供应,预防和控制相应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疫苗纳入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第一类疫苗按省级集中带量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第二类疫苗实行省级集中挂网、县级带量采购的模式采购。

二、实施范围。

全省各级疾控机构、预防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生产企业及各有关单位。

(一)第一类疫苗。

第一类疫苗采购经费由国家扩大免疫规划项目支出,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

—1—1.采购预算和计划。省疾控中心依据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和各地上报的年度疫苗需求计划,组织编制全省第一类疫苗集中采购预算以及品种、规格、数量等采购计划,报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审批。

2.采购实施方式。省疾控中心在第一类疫苗未被纳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前,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选定社会代理机构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采购第一类疫苗;在第一类疫苗纳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后,按采购目录要求委托实施采购。

3.采购程序。

(1)省疾控中心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规定,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平台报送采购计划,实施采购。

(2)采购计划完成系统审核后,省疾控中心将材料递交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其有关规定提供有关场内交易。在第一类疫苗纳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前,由社会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采购公告,公告不少于20天。同时将招标文件上传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参与投标企业数不足3家的按废(流)标处理,经省—2—财政厅批准变更采购方式后,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平台进行操作,改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重新公告7天。

(4)开标(谈判、协商)前24小时内,由省疾控中心在福建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专家,与2名采购人代表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协商小组),负责评标和谈判。

(5)评标和谈判结束,中标(成交)品名、数量、金额和中标企业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和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公告7个工作日。公告发布同时,由省疾控中心与中标(成交)或中选的企业在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签订电子采购合同。

4.疫苗购买。省疾控中心每2个月通过书面订货单方式,向中标或中选生产企业采购疫苗,如有特殊情况,可协商生产企业根据需要,调整发货时间。省疾控中心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回款,从第一类疫苗入库验收合格并确认成交之日起算,回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5.疫苗配送。第一类疫苗应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者由其委托具备冷链储存、运输条件的企业配送到省疾控中心,省疾控中心通过疾控机构的冷链系统逐级配送至接种单位。

—3—6.采购周期。采购周期原则上一年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增加采购次数。

(二)第二类疫苗。

第二类疫苗由受种者付费,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参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通过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采购。

1.采购目录。省疾控中心依据省内接种单位提出的第二类疫苗需求,结合疾病监测信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和疫苗供应情况,组织编制全省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目录,报省卫生计生委审批。

2.采购实施方式。省疾控中心参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选定社会代理机构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集中挂网方式采购。

3.采购程序。

(1)省疾控中心根据省卫生计生委批复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采购申请材料。

(2)由社会代理机构在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公告不少于20天。

(3)报价截止前24小时内,由省疾控中心在福建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专家,与2名采购人代表共同组成评—4—审委员会,负责对疫苗生产企业和产品资质进行审核,对疫苗价格和最小配送订单疫苗数量进行谈判,确定品种及价格(此价格为疫苗采购单位的采购价)。中选的疫苗价格不得高于华东地区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等5省及广东省销售价格。

(4)中选产品品种、通用名、剂型、规格、企业、价格、最小配送订单疫苗数量等信息在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公告7个工作日。

4.公布中选品种及价格。对公告结果无异议的,由省疾控中心根据中选品种、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价格、最小配送订单疫苗数量等内容,编制《福建省第二类疫苗成交品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在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公布,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5—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疫苗生产企业收到县级疾控机构订单后,需在2周内将疫苗送达县级疾控机构。

6.货款结算。县级疾控机构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回款,从第二类疫苗入库验收合格并在采购平台确认成交之日起算,回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7.疫苗配送。第二类疫苗应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者由其委托具备冷链储存、运输条件的企业配送给县级疾控机构,接受疫苗生产企业委托配送第二类疫苗的企业不得委托其他企业配送。县级疾控机构组织配送至本行政区域内的接种单位,不得通过其他渠道配送。县级疾控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做到票、账、货、款一致。

8.采购周期。采购周期原则上一年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调整采购次数。

四、监督管理。

(一)省卫生计生委成立省级疫苗采购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委疾控处、财务处、政策法规处、省疾控中心负责人组成,负责疫苗采购的监督管理,对第一类疫苗采购预算、计划和第二类疫苗采购目录进行审核,对采购疫苗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疾控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管理。

—6—省疾控中心负责对疫苗的具体品种、剂型、规格进行整理归类,制定疫苗采购计划;建立完善第二类疫苗价格谈判工作程序及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力度,预防腐败事件发生。

(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为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并负责指导疫苗交易活动流程、操作规程等现场工作。

(三)疫苗生产企业要保障疫苗质量和供应。在采购周期内,一旦发现挂网价格高于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广东省销售价格;或收到超过最小配送疫苗数量的订单后,未能在2周内将疫苗送达县级疾控机构,累计发生三次及以上的;省卫生计生委将取消该产品本采购周期内挂网资格,且下一个采购周期该产品不得再申报。

—7—。

煤矿集中采购试点方案范文优选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校物资设备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xxx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运行规程暂行规定》、《xxx政府采购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列入本办法采购范围的物资设备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注重效益及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集中采购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成立物资设备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纪委、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小组的职责是:

(一)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和年度总结;。

(三)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的采购方式;。

(四)审定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合同;。

(五)负责重大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

(六)对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对纠纷进行调处。

第五条设立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技术专家库,由校内外有关方面专家组成。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随机从专家库中抽取部分专家,参与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项目的论证,参加采购项目的评标和表决。

第六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作为学校物资设备采购的职能部门对全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进行组织和日常管理,其中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学校物资设备采购的政策、法规和各项制度;。

(二)会同财务、科技、教务等部门制订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并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负责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标书、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制作;。

(五)代表学校与供货方签订物资设备采购合同;。

(七)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采购物资设备进行验收,督促供货方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

(八)完成学校及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根据不同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学校组成7-9人的临时采购工作组,人员由用户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有关方面的技术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及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提出采购的建议方案;。

(二)对拟确定的供货商进行资信、技术和产品等方面的调查;。

(三)审定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标书及相关文件;。

(四)对采购项目进行评标和表决,确定一般项目的中标单位或个人,提出重大采购项目的中标建议。

第八条凡单价10万元(含10万元)或一次批量购买价值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采取集中采购形式。对于国家强制实行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依照国家有关招标法规及程序执行。

第九条单价在10万元--20万元(或批量10万元--20万元)的物资设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及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单价在20--40万元(含批量20万元--40万元)的物资设备,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单位负责人,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单价在40万元(含批量40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由主管校长组织集中采购,采购小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单位负责人,物资设备购置单位有关人员,校内其他单位物资设备专家组成。

第十条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采购,是指招标单位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采购,是指招标单位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对于某些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供应商采购的物资设备,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采购。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物资设备,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供应商投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询价采购,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采用询价采购。

(五)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配套项目或设备的。

第十一条已经列入学校集中采购范围的物资设备,原则上应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单个项目的采购方式由物资设备采购部门提出建议,并报学校采购领导小组确定。

第十二条付款方式。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合同必须明确付款方式,以切实维护学校的利益。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的付款方式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未经学校财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集中采购合同中擅自采取其他付款方式。

第十三条公开招标的程序。学校物资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中,属于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参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邀请招标的程序。

(一)编制招标文件:1.招标项目清单的填报;2.招标工作的准备;3.招标文件的起草;4.市场调研和标底的确定。

(二)制定招标文件的内容:

1、仪器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范、服务条款等;。

2、招标邀请,既向能够提供招标产品的生产或经销单位(下称投标人)发出邀请;。

4、投标书的书写规范,包括投标人的投标方案备选方案、价格、降价声明、价格折扣等;。

5、违约处罚条款。

(三)发标。

标书制作完成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向邀请投标人寄发。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之前将投标书送达指定地点。

(四)开标。

开标时,应召集采购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及投标人代表举行开标会议,公布评标、定标原则和办法,当场开标,公开唱标,并作好记录。

(五)评标。

采购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内容,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书进行评审;评审分商务(投标人资质、信誉、服务条款)、技术、价格等三大部分;商务、技术均满足标书要求时,投标价格最低者中标;如投标人较多,可采取先初评,确定3个投标人,再进行复评的方式,依据价格、品牌、服务等因素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中标人;投标书中有不符合招标文件条款的为废标。

评标以评分、无记名投票等方式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开标、评标、定标的过程应作好记录,形成纪要,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存档备查。同时向监察审计处和财务处等有关单位送交纪要复印件。

(六)签订中标及采购合同:评标结果产生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要求与中标人订立书面采购合同。

第十五条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程序。

(三)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采购工作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代表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询价采购方式的程序。

(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工作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代表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

第十七条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他采购方式的程序。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拟订采购项目的有关采购事宜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具体承办。

第六章监督与管理。

第十八条监察审计处、财务处等部门对招标工作全程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有关政府招标的法规及学校招标规定执行的情况;招标方式、标准和招标程序执行情况;招标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得到落实。

第十九条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或者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投标的,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

第二十条与招标工作有关的人员接受投标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回避的、干涉招标工作的、暗示中标人的、泄露招标工作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与投标人串通的,应及时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工作人员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工作人员或者评委会成员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第二十二条中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一经发现,应责令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签订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力及承担的责任,签订合同的项目单位应派人负责经常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对不认真履约的应依法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办法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采购方案

2、通过采购活动,对运营系统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和辅料的支持,以优质、高效服务于生产环节,为生产环节保证其生产物料的优质供应。

1、采购议价活动和供应商的选择,确保生产物料供应的物美价廉;

3、采购物料进仓时间的跟进与管控,确保生产物料的准时供应;

4、采购物料的品质跟进与管控,确保生产物料的品质;

6、新物料的打样跟进,确保新物料的打样准时,从物料供应方面保证新项目的推行进度;

7、维系优质供应商的合作关系。

2、物料未能准时入仓,直接影响生产上线,pc不得不调整生产计划,影响客户交期;

3、因物料品质异常导致生产异常工时;

4、异常物料未能及时处理,影响工单、订单结尾,以及库存的增加。

1、采购costdown:(此指标为指标库中的关键效益指标)。

计算公式:(sum(议价后单价-议价前单价)*议价后采购量)/当期采购总金额;

数据采集:erp,通过操作采购单的erp账号从erp中抓取该账号当期的操作记录,并判断其采购料号的当期与基期的单价差异,并计算出差异金额,乘以当期采购量,即为该账号采购此物料的costdown金额。

目标设定:一般制造型企业,在年度经营目标中会有全面costdown目标,其中就有制造成本的costdown比例,以此分解会产出原材料、人工、制费、品质失败等项目的costdown比例,其中的原材料costdown比例就是此处采购的costdown目标。一般不仅仅是直接采购降价,其中也包含一些costdown项目。

若没有制定其经营costdown目标,也只能以costdown比例的历史数据来修订,根据企业的发展阶段和产品的发展阶段以及当期的市场订单量,企业的发展阶段成熟稳定或成熟的产品其costdown比例可略低于以往的比例,毕竟采购costdown是有限的;反之,则高于以往的比例。此方法易于操作,但对市场预测、产品变化以及采购市场的变化应对不及时。所以在日常操作中,必须根据实际的情况,根据市场变化或新项目、新产品的导入及时调整costdown目标。

b、战略采购活动不予计算其岗位或部门的costdown金额;

c、卖方市场物料不予考核其采购costdown指标;

d、负责不同物料的采购人员,只设定物料别的costdown目标,根据其采购类别加权计算其考核得分。

2、异常采购损失比例:

指标定义:因采购人员的工作缺失,未及时与供应商下达采购计划或未做好供应商的产能评估和品质评估,导致不得不进行高于市场价格的单价进行采购,所造成的采购成本上升。此指标属于缺失项。

计算公式:(sum(议价后单价-议价前单价)*议价后采购量)/当期采购总金额;

目标设定:此类指标可作缺失项,出现为零分,未出现不扣分;

注意事项:异常采购原因的归属判定。

3、付款周期协商达成,

目标设定:根据不同的物料别,向后延迟一定的付款周期;

注意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物料别的标准付款周期,并录入erp系统。

4、iqc批次合格率,

指标定义:反应采购物料品质状况;

计算公式:当期采购ok批次/当期采购总批次;

数据采集:erp,通过操作采购单的erp账号从erp中抓取该账号当期的操作记录,并判断其当期采购料号的品质状况是ok还是ng及异常处理状况是批退、分选、还是特采。

目标设定:可按公司的年度品质目标设定,或参考其近一年的历史值设定。

注意事项:其目标的设定,勿以其采购物料总的合格批次来定,最好设定各类的物料的合格率目标,利用比例加权的方法计算其考核得分,这样操作偏于各类物料的品质管控和提升;当天交付的不同采购单的同料号物料,是以一批计算还是以多批计算,在试行前必须定义清楚。

5、进料交期达成率,

指标定义:反映采购物料的准时交付状况;

计算公式:当期准时交付批数/当期应交付总批次,此计算相对较严格,部分物料其采购单的尾数处理会有一定的周期;或以应交付的数量计算,其计算比较合情合理。

数据采集:erp,通过操作采购单的erp账号从erp中抓取该账号当期的操作记录,并判断其当期采购料号的进仓日期是否在应交日期之前,并设定判定栏位。

目标设定:可按公司的年度品质目标设定,或参考其近一年的历史值设定。

注意事项:应交日的确定,可以企业所规定的各类物料的交付周期直接在系统设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客户在下达订单后,可能还有一些要求作调整,此为客户原因导致订单调整,此时,需根据客户确定的最终需求,重新审核起始日期,重新确定应交日。

6、异常物料处理及时率,

指标定义:反映采购人员对各类异常来料的处理及时状况;

计算公式:(当期应处理不良批次-当期未处理不良批次)/当期应处理不良批次;

数据采集:由仓库统计其数据;

目标设定:或参考其近一年的历史值设定;

注意事项:在考核试行前,需与采购人员约定各类物料异常处理的周期。

7、新物料打样缺失。

指标定义:反映采购人员对新物料打样的及时状况和品质状况;

目标设定:无新物料打样缺失;

注意事项:在考核试行前,需与采购人员约定各类物料打样的周期。

采购方案

一、目的。

为了顺利开展校办物流公司业务,本小组经过商议讨论,为公司采购所需要的办公用品,为了提高设备采购管理的切实可靠性,特制定出此套方案并自筹资金实施购买行为。

在校园及周边地区寻找供应商并选择供应商统一进行采购。

20xx年9月24日下午。

四、费用预算测算。

采购应有计划,避免盲目性,应对办公设备计划进行预算测算,看是否超出部门预算。计划单(下表)。

五、采购要求:

本次采购,确定供应商后采用现货采购及预订租用的方法,现为本次提出以下要求:

1、选定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信誉良好,产品优质的要求。

2、采购人员务必选定恰当的规格产品确保质量及要求。

六、确定供应商范围。

king、心意屋、新河超市、国惠超市。

在确定的供应商范围中寻找符合规格要求的物品,并根据预算价格表进行对比,选购价格合理的物品。根据采购中实际情况,对于高于预算价格或不符合规格等原因而导致难以进行进一步采购的,适当调整和改进采购方案,从备选物品中选购合理物品,确定最终供应商与采购方案,采购所需物品。

八、采购物品的复核与交接。

对采购物品进行检查、核实与核对,确定符合最终方案要求后,交给随购的监督小组组员,完成采购。

采购方案

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工程设备的采购成本控制对于企业盈利能力提高的影响也越来越显著,对于企业而言,工程设备的采购不仅仅是完成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前提,更为重要的是加强对工程设备的采购成本控制,提高企业的盈利空间,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有鉴于此,笔者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和相关的理论研究对公设备全过程采购成本控制的实现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一)工程设备采购特点。

不同的工程项目有着不同的特点,这也就决定了其对于工程设备的需求是不尽相同的,因此工程设备的采购不同于工程原材料的采购那样标准化,其有着自身的独特之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选是采购的非标准性,简单的来说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除了一些大型的通用的设备,还有许多根据工程建设需要针对性进行采购的中小型设备,这些设备都属于非标准设备,甚至部分设备需要专门定制;其次是设备采购的多样性,工程设备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其涵盖了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表设备、控制设备等诸多内容,采购的品种相当繁多;然后是设备采购无库存性,一方面工程设备的体积决定了难以进行事先采购保管,进行使用,另一方面工程设备采购的非标准性决定了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能够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进行针对性的采购;最后是工程设备采购的服务性,工程设备的采购不仅仅是简单的购买设备,还包括现场安装指导、设备调试、培训服务等诸多服务性内容。

(二)工程设备采购目标。

工程设备采购的根本目标是为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服务,而其具体目标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保障供应,工程设备是服务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因此其最为基本的一个目标就是保障供应,即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工程项目建设所需要的设备供应到施工现场;二是保证质量,设备质量对于工程项目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在采购的过程中就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来保证设备质量,例如对于一些十分重要的工程设备,技术人员应当前往制造厂进行监督,将设备牛产的实际状况反馈给用户,在采购时技术人员和用户要对设备进行进一步的检杳等;三是降低成本,之前工程项目建设的巨大盈利空间使得很多企业没有给予设备采购成本控制以足够的重视,但随着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设备采购成本控制对于企业盈利提高有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因此在采购过程中如何降低成本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用有限的资金获取尽可能多的资源是工程设备采购的基本目标之一。

(一)制定采购预算。

一直以来企业在工程设备的采购上都普遍存在着即买即用的现象,缺少科学的前期预算过程,从而导致了工程设备采购经费远远的超出预料。对此制定采购预算是一种较为理想的选择,采购预算的制定不仅仅为项目建设采购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配置,更为重要的是能够通过科学的、标准的采购预算来对采购经费的使用进行随时的检杳和控制,从而有效的避免了资金的浪费,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值得注意的是在制定采购预算时由于工程项目建设的不确定性,因此应当给予预算一个较大的弹性空间,然后在设备采购过程中灵活的对预算进行调整。

(二)供应商的选择。

供应商作为工程设备采购的关键一环,质优价廉的供应商对于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毫无疑问有着重要的积极意义。对此笔者认为在供应商的选择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供应商的数量,一方面供应商的数量不能够过多,以免造成单个供应商采购数量较少,无法获取优惠政策,另一方面供应商数量也不能过少,避免工程设备的采购受制于人,出现涨价现象,一般来说供应商的数量在4家左右最佳;其次是供应商的选择方式,对此根据设备类型灵活的采用公开竞争性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招标采购、议价采购等方式,利用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拉低设备价格;最后是做好工程设备采购的保密工作,避免供应商之间串标导致成本大幅度上涨现象的出现。

(三)反馈式成本控制。

所谓的反馈式采购成本控制指的就是通过最终结果产牛的偏差来指导未来的采购行动,其基本实现过程为:以采购预算为标准——衡量实际米购成本将米购成与标准相比较确定偏差价格分析偏差的形成原因——确定纠正方案。由此可见,反馈式成本控制是成本预算和实际采购的结合产物,其对于采购行为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而这一方式实现的关键在于反馈信息的有效性,对此笔者建议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来避免时间和空间对信息的干扰,提高反馈信息的灵敏性、准确性和迅速性。

(四)合理成本控制激励与奖罚措施。

对于工程设备采购而言,当前由于采购人员自认采购成本控制与自身工资关系不大的缘故,因此对于采购行为的积极性较低,在实践中也没有探索有效措施来控制采购成本。因此确定合理的激励与奖罚措施对于采购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是必要且重要的。建立监控体系和激励机制使采购团队在面对大量现金流和物流的环境中摆正了自己与公司的关系,有效的管理方法能提高工作效率。然而,如何将管理制度与管理方法有机结合,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使采购员能一切从公司利益出发仍是一个有待继续探索的问题。

集中采购合同

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药品供应企业):

甲乙双方依据《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在商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配送,甲方保证单一来源采购,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更改。甲方的'需求详见附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第三条乙方配送药品方式及时间:

急救药品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常用药品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节假日保证配送。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承担应付款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不按时配送,承担逾期配送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三次不配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合同总金额%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乙方三次不配送的;。

2.甲方超过双方协商结算时间天不付款的。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的解释文件:

1.《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挂网资料。

第九条合同履行期限:。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采购方案

建设工程已进入装修及安装工程阶段;根据合同约定需对约定的材料进行询价,为使询价工作有序开展且不制约工程的正常进程,特提出如下询价意见:

一、询价原则:

1.按施工方上报的品牌、型号、规格进行询价;

2.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

3.按规定计取采保等相关费用;

方案一:施工方先将需询材料名称、规格及材料价格,递送至监理、业主、事中审计,然后由业主方及时安排各单位的相关人员到市场对所报材料询价,最后由业主组织各单位根据询价情况与施工方在询价会上友好协商确定材料价格。

方案三:由监理单位、业主单位、事中审计单位确定材料品质及门市地点、厂家,最后根据询价原则给施工方确定材料结果。

20xx年3月27日。

采购方案范文

近年来,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全面实施,给电力企业带来新的严峻考验。伴随电力企业集团物资管控力度的逐步加大,各集团搭建自主电子商务平台对下属电力企业物资采购进行统一管控,已成为各集团物资管理信息化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电力集团下属单位众多,且区域分散,日常物资采购通过传统的物资采购模式难以实现集团的统一管控。为了进一步发挥集团集中采购的有效作用,将各下属单位在物资采购中数量多、品种杂、跨度大的物资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由下属单位统一报送集团进行集中采购。这种方式能够及时、准确地制定集团采购计划,实现按需采购。同时方便集团进行物资采购价格的有效分析,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物资的谈判定价工作;同时能够有效对集中采购物资供应商进行科学、及时、准备的评估,最终从而使集团集中采购的优势有效发挥,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作业整体效率的作用。并实现集团对下属单位物资采购的有效跟踪,建立有效的跟踪监督机制;为集团领导者进行采购决策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电力企业的这种集中采购模式逐渐被各电力集团所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

晨砻集团级集中采购整体解决方案从帮助电力企业集团优化物资采购流程出发,将集团物资采购中数量多、品种杂、跨度大的物资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下属单位统一报送集团进行集中采购。这种方式能够及时、准确地制定集团采购计划,实现按需采购。同时方便集团进行物资采购价格的有效分析,进一步优化集中采购物资的谈判定价工作;同时能够有效对集中采购物资供应商进行科学、及时、准备的评估,最终从而使集团集中采购的优势有效发挥,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作业整体效率的作用。并实现集团对下属单位物资采购的有效跟踪,建立有效的跟踪监督机制;为集团领导者进行采购决策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

大中型电力企业(集团)。

2.2.方案需求对象:

晨砻集团级物资采购整体解决方案的市场需求对象主要针对向上游拓展的各类物资制造商,向下游拓展的各类大小发电厂和衔接上下游产业链的物流服务提供商。

3.方案特点。

3.1.高附加值的集中采购整体解决方案咨询服务:。

在电力行业电子商务解决方案领域,晨砻信息是全国最佳的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晨砻信息在20xx年便开始帮助电力企业实现物资采购管理,并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得到了广大电力企业用户的一致认可及高度评价。与此同时,尤其值得重点提出的是晨砻信息多年来为众多电力企业用户提供的不仅仅是一套电子采购系统,更是一套具有高附加值的电子采购咨询服务。晨砻公司多年一直坚持以满足客户精细化管理需求为己任,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标准化实施服务。

3.2.集团级电子商务平台开发经营丰富,自主研发能力强:

晨砻科技依托强大的技术及电子商务服务团队,已经成功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协鑫(控股)集团、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大型电力企业集团定制化开发了统一的电子商务交易系统,从技术实力、实施经验等各方面均领先于竞争对手。

晨砻公司依靠多年来从事电力行业的背景、先进的技术能力、优质的服务以及专业化的实施经验,有绝对的实力出色的完成为大型企业/集团建立电子采购平台项目。

3.3.成功客户市场占有率居同行业第一位:

晨砻科技运营的晨砻采购网以专业的采购理念吸引了大量的会员,截止到目前,晨砻科技先后为全国80余家电力企业(集团)提供了电子采购解决方案,同时依托电力企业的成熟运营经验,为汽车、化工、船泊制造、医药、机械制造等多个领域提供了电子采购平台搭建及租用服务,平台累计交易额已突破88.7亿元人民币,平台拥有行业优质供应商7000余家,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在信息时代,电子商务为传统企业提供了一个全新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机会,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只有不断的推进管理创新,才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在发展中求得生存。晨砻科技以满足企业用户精细化采购管理需求为目标,帮助客户实现一站式采购,成为采购管理领域的领跑者。

4.核心应用。

4.1.帮助集团化企业构建适用的集中采购模式。

晨砻集中采购整体解决方案架构灵活、面向集中采购的多种典型管控模式均能提供对应的流程和策略支撑。

4.2.促进企业采购物资的标准化工作。

在集团范围内建立集中采购物资的标准目录。针对集团企业存在多erp、多编码体系的问题,可提供行之有效的标准化解决方案。

4.3.建立高效的采购需求管理流程。

针对生产采购和非生产采购各自的特点,可提供自动化或人工辅助的采购需求汇总机制,发挥采购的规模效应/杠杆作用,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作业处理效率。

4.4.强化物资采购的集中管理控制。

支持企业定价权、采购权做必要的分离以及设专门部门负责采购合同授权管理、供应商选择、价格确定等。

4.5.建立集团集中的采购谈判决策过程。

除集中招标外,还提供多种竞争性谈判流程,并且能够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灵活配置适于企业的各种不同业务类型的采购业务流程和审批工作流,支持企业采购业务流程的变化。

4.6.建立全集团的价格监控体系。

对价格的变动采取事前审批、事后监管的方法,建立实时、动态地监管采购价格执行情况,帮您有效地控制集中采购。

面对集团下属的众多成员单位,建立执行跟踪方法,监控分子单位采购执行的实际数据,确保集团采购结果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4.8.加强供应商管理。

可以针对全集团供应商采集历史交易记录,建立实用、先进的模型,对供应商从质量、价格、交期、服务、可持续的改进等多个方面进行科学的评估。轻松、科学、实时、准确地进行供应商评估,为您选择更好的供应商合作伙伴提供可信的决策信息。

4.9.优化业务流程。

规范、协同、优化企业集中采购业务处理流程,提高采购工作效率。

5.典型客户。

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案例介绍。

(一)平台搭建的管理思路。

作为大型的发电集团的华能,包括数十家电厂,每年的物资采购规模巨大,但是,作为集团企业却很难将整个集团的规模优势充分发挥出来,集团内各电厂间也很难进行有效的物资调剂和协同储备。华能通过在整个集团范围内建设的电子商务平台,一方面,各电厂利用平台可以通过电子商务的方式(电子招标、电子询价)以更开放的方式进行物资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电厂间的有关库存积压、备件储备等信息的协作;而集团总部,作为平台的最高管理者,则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对整个集团的采购资源进行统一监控和管理。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依托晨砻科技强大的技术支持团队,搭建居于国际一流技术的电子商务平台。该平台建设的指导思想本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提升信息化水平,在华能国际企业文化的统领下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推进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创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应用,优化供应链管理,提高企业市场反应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业务应用及相应的平台功能。

晨砻科技采取被多家世界500强企业成功应用的先进技术,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开发了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系统,该系统基于oracle-exchange系统进行建设,在实施中结合华能国际商务采购特点进行全面客户化,融入大量创新因素。平台建设具有全面商务管理功能的公司级动态信息交互平台,实现招评标、各类采购、物资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供应商管理等多项功能,完善电子商务管理制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打造具有华能特色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建设华能商务工作统一对外的专业电子门户。

针对华能国际物资管理的总体规划,从集团管理层面看,平台建设分两个平台,内部的集中管控型平台和外部的分散监控型平台,同时两个平台完全集成、业务互动:

1、内部的集中管控型平台(核心采购系统):

针对与集团日常管理关系紧密的电厂,集中部署物资管理系统,进而实现集团内物资的物流(库存、仓库出入库)、信息流(合同、计划和单据)和资金流(付款)的分层次的集中管理、分散执行的模式,提高整个集团物流资源的有效管理。

2、外部的分散监控型平台(电子商务平台):

针对与集团管理关系松散的电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构建集团统一面对供应商的门户,整合集团招投标采购业务,提高集团整体采购议价能力,降低集团整体采购成本;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团可以监控各个电厂的招投标业务,实现招投标业务透明化,规范采购业务流程;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可以在集团内实现设备类、备品备件类物资的库存共享,进而在集团内实施电厂间物资调拨和利库管理,从而有效降低集团的库存储备和资金占用。

(三)电子商务平台应用效果。

1、获科技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

华能国际电子商务平台于20xx年通过正式验收;20xx年3月顺利通过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信息安全研究所组织的安全测评,符合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标准;20xx年7月在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的全国电力行业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评审中获得一等奖。

2、集团应用效果。

截止到20xx年12月,华能国际下属44家电厂以及8家分公司依托该平台进行网上采购,集团20xx年全年共实现网上招投标169笔,其中基建类101个,生产类68个。招标金额达1.67亿元(理论上平台采购物资实际决标值比选择最高价中标,可节约成本58%以上)平台已完成注册供应商5000余家,系统20xx年度登陆总量突破30万人次,日访问量近800用户。

3、下属电厂应用效果。

截止到20xx年12月,华能国际下属44家电厂以及8家分公司依托该平台进行网上采购,仅20xx年一年,下属各电厂通过平台完成采购总额达8.8亿元,平台共采购物资9803项,采购金额普遍低于概预算或计划估价。

4、供应商资源通过平台得到有效整合:

一方面在平台科学管理下,供应商动态维护注册信息,积极参加平台业务;另一方面采购方通过平台可随时了解到公司范围内的供应商资源,查询该供应商所有业务和评价情况,根据需要择优选择供应商开展业务。借助平台强大的供应商服务功能,实现资源优化整合。

现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经转化为供应链之间的竞争。利用电子商务技术实施供应链管理,有效推动合作企业间业务流程融合和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双方的市场反应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最终打造一条具有华能特色的供应链体系最终实现与合作供应商的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5.1.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案例介绍。

(一)平台搭建的管理思路。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是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基于互联网与公司物资管控平台进行数据同步,实现整个供应链中的采购交易的信息化、规范化,公司及下属电厂所有采购交易订单通过统一电子商务平台和供应商进行交易互动,实现国网能源采购交易业务流程集中管控。

加强物资集约化管理,按照国网能源公司统一部署,优化电厂组织体系和机构,推行物资统一管理;加强物资管理基础建设,推进物资标准化工作,深化招标采购管理,强化物资应急体系建设。

(一)业务应用及相应的平台功能。

构建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所属电厂的物资、招投标管理平台,建立电厂评标专家库及供应商信息库。实施大物资战略,在统一规范的前提下,建立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查询和监督的应用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电力物资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力求物资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整合现有资源,实现大宗电力物资的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结算,逐步实现资金结算的电子商务化,建成物资采购的动态管理与监测分析系统,以便有效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集中采购合同

供方:合同编号:

需方:签订时间:

第三方:签订地点:

二、为保证本次集中采购合同的顺利达成,经三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备三方共同遵守。

三、本单价为集中采购价格,如后续需要少量数量的增加,以市场价格为准。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各种产品现行国家要求。

五、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必须满足需方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材料质量保证期。

六、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负责运至需方工地所指定地点。

七、计量方式(结算依据):以运至需方工地,需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八、验收标准:按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九、结算方式:

十、违约责任:

1、供方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需方所订购的产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经证实因供方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

3、因需方计划不及时而影响供方的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承。

十一、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

纠纷的方式: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供方需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药品供应企业):

甲乙双方依据《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在商定的时限内保质、保量、及时组织配送,甲方保证单一来源采购,合同一经签订不得随意更改。甲方的需求详见附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第三条乙方配送药品方式及时间:

急救药品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常用药品小时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节假日保证配送。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承担应付款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不按时配送,承担逾期配送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三次不配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合同总金额%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乙方三次不配送的;。

2.甲方超过双方协商结算时间天不付款的。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的解释文件:

1.《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

2.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挂网资料。

第九条合同履行期限:。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2

页,当前第。

2

1

2

集中采购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

合同内容____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

服务费_____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_____。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药品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药品需求一览表;中标品种通知书品种通知书》);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阜阳市医疗机构__年第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内的药品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时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份。

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招标办和安徽___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印章,方可生效。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买方_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

安徽___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政府采购方案

申请人:

地址: 邮编:455000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代理委托人: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20xx]第 286 号(总第 272 号) )推荐中标结果不符合《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第 18 号令)第 54 条的规定。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 20xx 年 8 月 24 日参加了被申请人组织的项目名称为: 安阳市政府采购机动车号牌定点生产项目,项目编号为:安财招标采购[20xx]286 号总第 272 号竞争性谈判项目招标会。中标供应商是:安阳市平原标牌有限 责任公司,中标价是 28.3 元人民币。申请人认为该项目中标价 28.3 元低于 小型汽车号牌产品的成本, 违反了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第 18 号令)第 54 条的规定,并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此, 申请人于 20xx 年 8 月 24 日依法向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了书面质疑,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于 20xx 年 8 月 30 日进行答复,申请人认为该答复不符合法律规定,于 20xx 年 9 月 6 日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投诉, 20xx 年 10 月 18 日,被申请人作出了安财购[20xx]9 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申请人认为该投诉处理决定书适用法律不当,事实不清,特向河南省财政厅依法提起行政复议。20xx 年 12 月 20 日,安阳市财政局重新作出安财 购[20xx]13 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对此,申请人认为,该投诉处理决 定书违背事实且违反了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第 18 令)第 54 条的规定,现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理由如下:

成本是有事实依据的。

首先,谈判文件本身就足以证明第三人的中标价格 28.3 元低于机动车号 牌的生产成本。

谈判文件第 9 页第 3 点投标产品要求中,明确提供了河南省警用机动车 号牌生产管理中心制作机动车号牌半成品价格表 半成品价格表,其中小型汽车号牌的半成品价格是 28.3 元,这是不争事实。既然半成品价格是 28.3 元,那么,中标 价 28.3 元中,就没有包含任何法定的税费 任何法定的税费、利润、及工、料、费等各种费任何法定的税费用,是明显低于机动车号牌的生产成本的。因此第三人的中标价格28.3元低于机动车号牌生产成本有充分的事实依据。

2、 申请人认为中标价格 28.3 元,不符合谈判文件第 9 页第 4 条投标报价的规定。

注:投标报价均为目的地交验价,包括完成前期准备、 项目实施、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

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投标报价必须包含上述各项费用,而第三人的中 标价格 28.3 元根本不可能包含上述任何一项费用,因此,是不符合谈判文件 第 9 页第 4 条的规定的,没有实质响应谈判文件关于投标报价的规定,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18 号令)第 30 条规 定的。

谈判文件第 9 页第 3 行虽然规定了“所报价格不得低于河南省警用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中心制作机动车号牌半成品价格” 这一规定同谈判文件第 9 , 页第 4 点投标报价的规定是一个有机整体,不能断章取义,谈判文件第 9 页第 3 行“所报价格”的前提是必须包含招标文件第 9 页第 4 点“投标报价” 这一规定所列明的`项目,即号牌生产至成品的全部费用。 低于机动车号牌产品的成本。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第 18 号令)第 54条的规定。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第 18 令)第五十四条第(四)款第 1 项规定: “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此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 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 明,并提交相http:///jishenggongzuozongjie/ 计生工作总结 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 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性竞争行为己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一种典型的恶意低价倾销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3 条规定的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开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申请人提出的这一投诉事项,既有事实依据,又有法律依据,被申请人不仅没有正面回答中标价格28.3元是否低于机动车号牌产品的成本,而且有意回避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歪曲事实,认为申请人的投诉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不予认定,此种做法是明显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是有意偏袒第三人的违法行为。

4、 被申请人作出的前后二份决定书认定事实自相矛盾,第一份决定书认定申

请人第三人报价均低于成本价,而第二份决定书却又认定第三人报价不低于成本价,是对同一事实前后自相矛盾的认定。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安阳市财政局(安财购[20xxhttp:///niandugongzuojihua/ 年度工作计划 ]13 决定书),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处理结果错误。因此,申请人依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向贵厅提出行政复议,请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公正审查,支持申请人的请求,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河南省财政厅

申 请 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

二 0 xx年二月九日

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采购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为节减财务支出,缓解经费矛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二年来全局政府采购总额916万元。通过政府采购共节约资金36万元,节支率达到4%。回顾二年来我局政府采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由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在县采购办的指导下,依靠各部门间的紧密配合,一丝不苟的开展工作。今年,县财政局又积极推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加大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力度,我局对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向财政部门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

二、工作严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我局针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反映、暴露和查出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边查边改。按照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采购、决策、付款相分离,即三个“三分离”的要求,制定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制度办法,完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继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和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和运行机制,围绕采购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监督。

20**-20**年我局政府采购实际支出916万元,其中20**年实际支出395万元,20**年实际支出521万元,同期相比,增加126万元。实际采用政府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货物820万元,采用协议采购方式96万元。

总之,一年来,我局政府采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在新的一年里,将依据“规范操作,循序渐进,协调发展”思路,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力争做好做实政府采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