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室工作总结意见大全(14篇)

小编: 飞雪

一个月的工作总结能够帮助我们梳理工作思路,总结经验,为未来工作做好准备。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以下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对你的写作有所启示。

审理室工作总结

以18天连轴看守“双规”者为例。

2013年04月18日来源:北京晚报。

纪委审理室如同法院,对党政领导干部贪贿腐化案件进行审查和监督,作出定性处理意见。工作繁重,除了审理卷宗,有时还要参与调查取证、看护被调查人等。违纪违规者被处分,百姓的利益被追回,却很少有人知道审理室在这其中的巨大作用。昌平区纪委审理室主任周利军就是这样一名幕后英雄。

周利军曾经是名军人,2008年11月到昌平区纪委监察局工作,任案件审理室主任。根据统计,担任审理室主任期间,周利军审理案件120多件,没有一件申诉和复审,全部都是“铁案”。

2010年,昌平区纪委“双规”了某镇原副镇长李某,要求审理室提前介入。周利军既要担任审理负责人,跟着案件组讨论案件,研究证据,直接参与调查取证和谈话;又要临时担任看护人员,每天看护被调查人。

“双规”期间,除了办案组不定期找被调查人谈话,其他时间被调查人都需要人员实施看护,主要是防止被调查人出现过激行为或者突发疾病。周利军等办案干部都参与了看护工作。房间里,被调查人有一张可以睡觉的床以及谈话时用的桌椅,看护人却只有一把椅子。

如果没有谈话,被调查人可以在屋内休息,看护人却只能坐在椅子上,顶多站起来放松放松,不能跟被调查人谈论案情,但可以开导开导被调查人的情绪。被调查人的情绪因人而异,有的沉默不语,有的情绪激动,有的不停唠叨“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之类的消极话语。面对被调查人有想不开的语言甚至举动的时候,周利军就会耐心劝导,用拉家常等方式缓和被调查人的情绪,让对方心态放轻松一些。

由于案情复杂,对李某的“双规”持续了18天之久,周利军和同事的作息时间全乱了,一天24小时三班倒,每人8小时看护,不能睡觉。就是在这个期间,周利军的高血压犯了,高压已经高达190,他却吃着药坚守岗位。正是这次调查,同事们才知道,原来周利军患有严重的高血压。

今年1月2日,年仅41岁的周利军突发心脏病,在工作岗位上离世。周利军的妻子回忆,周利军患高血压多年,却总是为工作硬挺着,在他生命最后3个月里,他几乎每天都要加班到深夜。“去世前一周,他还抱着厚厚的材料四处奔波。当时,他的脸色很难看,眼圈黑黑的。”同事回忆说,“我劝他去医院,但他却坚持忙完那一阵。”(记者叶晓彦)。

案件审理工作总结

2011年案件审理工作,在旗纪委及市纪委审理室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二十四字”办案基本方针,严格执行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和审理程序,依法依纪办案,健全完善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坚持“审理大计、质量第一”,严肃认真地审理了一批违反党纪政纪案件,为全旗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认真审理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提高案件质量。2011年,全旗纪委监察机关共立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5件,处分党员36人,监察对象2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8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3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6人,留党察看二年处分2人,开除党籍处分5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 人,记大过1人。一般干部1人。

一年来,旗纪委案件审理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与案发单位和调查组沟通了解违纪案件情况,掌握案情,对于已经成型的违法违纪案件尽快介入审理,依照有关法律和党纪政纪条规,严格审核每一起案件。

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对违纪人员的身份、级别,初步核实过程中发现的违纪问题进行重点审核。对立案、批准、审批程序,对案件调查过程中的办案程序、办案时限、处分程序和报请程序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程序合法。2011年,旗纪委监察局自办立案案件18件,处分党员18人。

二是主动与司法机关联系,及时受理司法机关移送案件。审理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重点严把处理关,凡是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在以其判决、裁定、决定书和认定的事实为依据的情况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独立办案职能,严格按照党政纪案件的处理程序,本着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党纪、政纪条规在既维护法律的尊严,又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同时又教育保护当事人的基础上,在处分的定性、量纪上做出恰当处理,做到既严肃执纪,又宽严相济、区别对待。2011年,司法机关(公、检、法)向旗纪委监察局移送违法犯罪党员干部案件8件,处分党员8人。

三是加强对基层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认真审理基层纪委报送审理的案件。按照旗纪委制定的《苏木镇纪委案件镇案旗审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基层纪委自办案件进行审理,重点对基层纪委的办案程序和证据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理意见,并负责对审理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2011年,基层纪委(纪检组)查办立案案件9件,处分党员9人。

下达的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保证了处分决定执纪到位。二是对2011年处理的每一件案件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及时送达到当事人和相关部门,及时宣布并理顺了相关工资待遇和职务调整。

四、开展回访教育,把案件查处与对受处分人员的帮助、教育、挽救结合起来。在处分决定作出后,坚持把贯彻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贯穿于整个案件的查办过程中,坚持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情绪和工作、学习、生活状况,帮助其提高认识,正视自己的错误,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组织的处理。2011年,对2015年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党员监察对象进行了回访教育,按照规定程序对 名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及时恢复了党员权利。

总之,通过一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2012年审理工作要以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抓好业务建设为目标,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为推动全旗反腐倡廉工作做出贡献。2012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继续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条规,做到“有法必依、执纪必严”,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要求,依纪依法审理本级自办案件和下级纪委报审的案件,重点把好案件受理、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文书质量的五个关口。积极主动向市纪委审理室多请示、多咨询。进一步加强与本委各有关室的基层纪委等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

2、进一步抓好业务指导,提高基层案件质量。一要通

过个案指导,提高案件质量。重视研究基层纪委的`请示咨询,进行具体指导。二是通过改进审理方式,提高案件质量。要继续执行完善“镇案旗审”工作。

3、努力提高审理干部业务能力。一方面要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办理疑难案件的能力。另一方面,对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业务知识进行系统学习。

4、进一步完善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今年来,我室在委局的正确领导下,在职能科室的大力支持协助下,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推动下,创新案件审理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突出“和谐审理、阳光处分”,全面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案件审理工作各项任务。

一、半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案件审核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室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基本要求,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把审核关口,依纪依法审核处理了一批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

半年来,我室始终以保证案件质量为重点,着力提高案件审核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每一起案件特别是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等责任追究案件,都放到全局中考虑,确保案件处理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进一步保证了案件查办工作取得良好的综合效果。二是坚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案件查办中的问题,适时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三是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加大对办案程序的监督力度,突出对办案期限、调查措施和涉案款物等情况的全面审核,注重处分决定的有效执行和落实,维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了以案件检查的审核监督,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依纪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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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务指导成效显著。我室始终坚持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业务指导。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形式更加多样便捷,对进一步提升履行案件审理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整体推进案件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加强个案指导。二是编撰学习资料。三是召开各种专题研讨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以及举办培训班等。四是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工作中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广泛的座谈、讨论、交流,总结实践,深化理论,为进一步做好业务指导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视野,创新思路,更新观念,改进工作,完善体制,才能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案件审理工作,保证案件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四是坚持加强审理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培养。只有不断地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审理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完善知识结构,才能造就一支党性强、素质高、可信赖的案件审理干部队伍,为完成好各项审理工作任务提供保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的要求相比,当前案件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基层纪检部门案件审理工作相对薄弱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对案件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缺乏更深入系统的研究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根据形势发展和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下半年案件审理工作任务和要求

案件审理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履行审理工作职责,切实完成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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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市纪委、监察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始终将案件审理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严格落实“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共受理各类违纪违法案件xx件,审结xx件。以提高案件质量为中心,围绕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合法权利两条主线,依纪依法办理各类案件,创新审理机制,保证办案质量,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现将今年以来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提供良好环境

一是成立了案件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分管审理和审理室主任为成员,对重点案件如万元以上的经济案件、副科级以上干部典型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必须经过案件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审理。二是严格落实查审分开制。切实做到分管审理工作的领导不得同时分管检查工作,分管检查工作的领导不得干预案件审理工作。

二、抓好三个环节,搞好审理执纪监督

二是慎量纪。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确保了案件处理的客观性和合理性。首先,定性力求准确。按照党章、党政纪条规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来衡量违纪事实,在具体案件中仔细判别此错与彼错,依照违纪构成,仔细对照党纪政纪条款,确定与所犯错误性质最相似或最相关的错名。其次,量纪要客观公正。对相同条件下的同类案件,对同一案件中所涉及的不同人员坚持用一个标准量纪,避免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案件处理的畸轻或畸重。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对确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而又态度恶劣、拒不承认错误、对抗调查的违纪者,坚决进行了严肃处理;对认错态度较好,积极挽回损失的违纪者,则适当从轻或减轻处理。三是严落实。把处分决定的落实工作当成一项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来抓,对处分决定加强“后续监管”,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和所在单位的联系,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三、规范审理公文,加强档案管理

严格依照中纪委、监察部《关于实行纪检监察常用审理文书格式的通知》(中纪办[2000]142号)要求制作审理报告、处分决定、请示、批复等案件审理公文,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同时按照谁办案谁立卷的原则,以案定卷、案结卷成。归档文件齐全完整,分类科学;卷内文件排列有序,保持联系;案卷标题简明确切;装订后的案卷结实、整齐、美观。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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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紧密联系案件审理工作的实际,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学理论、学政策、学业务当作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学习《中国监察》、《纪检监察报》等党报党刊,学习《干部素养读本》、《落实重于一切》等书籍。进一步熟悉和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条规和案件审理方面的业务知识,并且认真总结学习经验和学习体会,不断提高执纪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依法依纪审理案件

处分2人。

我室始终以保证案件质量为重点,着力提高案件审核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每一起案件特别是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等责任追究案件,都放到全局中考虑,确保案件处理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进一步保证了案件审理工作取得良好的综合效果。二是坚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案件查办中的问题,适时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三是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加大对办案程序的监督力度,突出对办案期限等情况的全面审核,注重处分决定的有效执行和落实,维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了案件审核监督,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依纪依法进行。

三、积极开展基层案件审理工作

加强对基层纪委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作为我室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认真解答关于案件的咨询,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把业务指导的重点放在准确认定违纪性质上,继续加大对基层自办案件的协审力度,确保全县所办案件的整体质量,进一步推行“乡案县审”制度。

县审理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使乡镇纪检工作得到扎实有效的开展。

在深入基层进行审理业务指导的同时,认真总结基层纪委工作中的新做法及新经验,共同探讨在审理工作中存在新情况、新问题和疑难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努力写出些有一定价值的调研文章。

四、在做好审理业务工作的同时,服务大局,服从领导的安排,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一是按时完成市纪委布置的案件审理方面的数据统计和业务调研任务;二是积极参加“三双”惠民活动;三是对退伍军人安置情况进行监督。

今年上半年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以后工作中,增强学习意识,抓审理队伍素质建设、提高审理水平、创新审理工作思路、完善审理监督机制,力争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o一二年六月八日

案件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案件审理工作,在旗纪委常委及市纪委审理室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二十四字”办案基本方针,严格执行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和审理程序,依法依纪办案,健全完善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坚持“审理大计、质量第一”,严肃认真地审理了一批违反党纪政纪案件,为全旗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起到了用心作用。

一、认真审理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提高案件质量。

20xx年,全旗纪委监察机关共立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5件,处分党员36人,监察对象2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8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3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6人,留党察看二年处分2人,开除党籍处分5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记大过1人。一般干部1人。

一年来,旗纪委案件审理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与案发单位和调查组沟通了解违纪案件状况,掌握案情,对于已经成型的违法违纪案件尽快介入审理,依照有关法律和党纪政纪条规,严格审核每一齐案件。

一是认真审理本级纪委移送的案件。审理本级移送的案件重点把握程序关,进一步提高对程序合法确保案件质量、维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重要好处的认识,使程序合法的观念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始终。熟悉掌握程序合法的具体要求,严格审核案件卷宗内应有的程序,并重点把握案件受理的范围、初核及立案程序,调查程序,调查时限,处分程序及处分权限,报请程序及要求。在工作中,始终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对违纪人员的身份、级别,初步核实过程中发现的违纪问题进行重点审核。对立案、批准、审批程序,对案件调查过程中的办案程序、办案时限、处分程序和报请程序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程序合法。20xx年,旗纪委监察局自办立案案件18件,处分党员18人。

二是主动与司法机关联系,及时受理司法机关移送案件。审理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重点严把处理关,凡是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在以其判决、裁定、决定书和认定的事实为依据的状况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独立办案职能,严格按照党政纪案件的处理程序,本着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党纪、政纪条规在既维护法律的尊严,又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同时又教育保护当事人的基础上,在处分的定性、量纪上做出恰当处理,做到既严肃执纪,又宽严相济、区别对待。20xx年,司法机关(公、检、法)向旗纪委监察局移送违法犯罪党员干部案件8件,处分党员8人。(描写景物的句子)。

三是加强对基层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认真审理基层纪委报送审理的案件。按照旗纪委制定的《苏木镇纪委案件镇案旗审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基层纪委自办案件进行审理,重点对基层纪委的办案程序和证据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理意见,并负责对审理意见的执行状况进行跟踪检查。20xx年,基层纪委(纪检组)查办立案案件9件,处分党员9人。

二、加强执纪监督检查,保证党纪处分决定落实到位。

20xx年,旗纪委监察局把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和对执行状况的检查纳入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资料,一是对20xx年下达的处分决定的执行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保证了处分决定执纪到位。二是对20xx年处理的每一件案件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及时送到达当事人和相关部门,及时宣布并理顺了相关工资待遇和职务调整。

三、开展回访教育,把案件查处与对受处分人员的帮忙、教育、挽救结合起来。

在处分决定作出后,坚持把贯彻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贯穿于整个案件的查办过程中,坚持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情绪和工作、学习、生活状况,帮忙其提高认识,正视自己的错误,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组织的处理。20xx年,对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党员监察对象进行了回访教育,按照规定程序对名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及时恢复了党员权利。

总之,透过一年的工作,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必须的差距。为此,20xx年审理工作要以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抓好业务建设为目标,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职责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为推动全旗反腐倡廉工作做出贡献。

20xx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继续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条规,做到“有法必依、执纪必严”,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要求,依纪依法审理本级自办案件和下级纪委报审的案件,重点把好案件受理、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文书质量的五个关口。用心主动向市纪委审理室多请示、多咨询。进一步加强与本委各有关室的基层纪委等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

2、进一步抓好业务指导,提高基层案件质量。一要透过个案指导,提高案件质量。重视研究基层纪委的请示咨询,进行具体指导。二是透过改善审理方式,提高案件质量。要继续执行完善“镇案旗审”工作。

3、发奋提高审理干部业务潜质。一方面要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办理疑难案件的潜质。另一方面,对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业务知识进行系统学习。

4、进一步完善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社区工作总结和意见

局机关各处室及所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纪委文件的有关规定,现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局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把加强软环境建设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大发展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成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纠风办设在局纪检监察处,其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全局系统的廉政建设工作、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以及综合、协调和开展民心网工作。

(二)局党组对全局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党组书记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负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全市软环境建设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根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不断深度推进内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纠风和软环境建设体系建设。

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软环境建设工作的理论及法规,坚持每月一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软环境建设教育,把软环境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推动软环境由整治逐步向建设转变。4.履行监督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5.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及时作出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纠风建设工作的研究及指导。6.局党组每年至少研究两次纠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听取一次汇报,分析形势,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

(三)加强组织,严格落实。全局一定要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我局软环境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

紧紧围绕全市纠风工作目标,全力完成纠风工作任务。

事“窗口”部门,更要充分认识加强软环境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软环境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把软环境建设进一步抓实抓好,培育壮大鞍山软实力,以软环境建设的扎实成效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只有提高认识,找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才能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融入到振兴鞍山经济的工作中去。

(二)切实加大软环境建设力度,着力打造全国最佳创业环境。以打造全国最佳创业环境为目标,继续深入开展软环境建设绿色行动,全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制环境、公平守信的市场环境,努力建设投资洼地和环境高地。着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更加突出“服务”在政府职能中的核心地位,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信守招商承诺。特别要做好我局各项热点工作的政务公开工作,从源头抓起,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作用,各部门要责成专人负责及时传递和公布有关动态信息及新制定的政策、法规信息,不断探索政务公开的新办法、新途径,坚决杜绝不讲原则暗箱操作的问题,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群众满意,让社会满意。

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形象,无论是来局办理相关业务,还是咨询、来访的人民群众或基层单位的同志,都要热情接待,文明服务,工作到位,提高效率,树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新形象。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生冷硬顶”的衙门作风,对服务态度不好、群众反映较大的个人和处室,在各项评比活动时采取一票否决制。真正做到让百姓办事不求人、事事有人管、说理有地方。

(四)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管理暂行条例》,重点抓好用人问题上的源头治理工作,按照我局干部管理职责范围,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各个环节上的规章制度,努力做到严把“关口”,以政策和制度规范行为,积极推行和完善竞争上岗等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增强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活力。

(五)继续坚持一站式办公,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我们的大厅窗口服务虽然受到了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但还不够完善,要在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清政廉洁、业务能力等方面认真。

总结。

经验,查找不足,认真落实ab岗制度,做到工作不留死角,热情、及时、到位,方便基层单位和群众。

为着眼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现特制定二十八项公开服务承诺。

1、“窗口”服务人员保证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语言文明杜绝生冷硬顶现象。

2、接待群众“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有回复、有结果。凡外来人员办事,由“首办”人员受理接待并负责向下一个工作环节传递或引导。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为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纠正率为100%。

3、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工作,实行政务公开,不断完善公开的形式和内容。

4、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考录工作中,从。

考录计划的征集及发布,到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聘用等全过程面向社会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的监督。

5、技术职称晋升的各类考试,根据国家和省统一安排,及时发布考试相关信息;考试成绩转到我市后,及时公布;简化手续,热情办理职称晋升的审核备案工作。

6、办理人事计划、干部调配、人才交流、转递档案、工资福利等项工作,保证做到热情接待,简化手续,符合政策和规定并手续齐备的,随到随办,复杂事项3个工作日内办结;批量性工作任务,按照预约,现场办公,上门服务。

7、毕业生就业政策实行公示制,增加透明度;毕业生办理报到、落户、就业等有关事宜,符合政策,手续完备,随到随办。

8、对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实施,确保安臵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9、各类培训严格按计划实施,不得增缩减课时,按既定时间发放培训证,培训费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10、在我局托管档案,随到随办;为代理人员出具各种证明材料及办理职称评定材料、代办保险、转正定级、调转手续及时准确,随到随办。

11、凡有零就业家庭成员到人力资源市场登记求职的,保证48小时提供公益性岗位,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12、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全天候为求职者及用人单位免费提。

供就业服务。并为就业困难人员开设专门窗口,开通就业援助绿色通道,提供就业援助特色服务。

13、公益性就业安臵对象(现役军人配偶、夫妻双失业人员、离异或丧偶扶养未成年子女或老人的失业人员),3个工作日安排上岗。

14、普惠制培训实行“一卡通”式免费培训。

15、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免收个人档案托管费,并提供代缴养老保险费、代办退休、档案关系转移等劳动保障代理服务。

16、参保单位缴费申报业务,每月1至15日前,随到随办。

17、参保单位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每月16日至月末前,随到随办。

18、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随到随办。

19、参保单位在职职工死亡、出国定居,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继承、返还业务,随到随办。

20、参保单位办理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审核业务,每月5日至25日随到随办。

21、参保单位办理申报退休人员增减变化业务,每月10日至25日随到随办。

22、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办理结算业务,7个工作日内办结。

23、参保单位人员到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办理急诊登记业务,随到随办。

24、参保单位破产、转制,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认定业务,从《稽核通知书》下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稽核完毕。

25、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批、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批每年集中审理一次,审理期限一个月;困难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审批、院内制剂列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等三周内办结。

26、从快办理社会力量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1周内办结。

27、实行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和首接首办制度,推行“开放式”办访模式,建立信访投诉绿色通道,信访部门协调调度到位,承办部门答复办理及时高效,“市长信箱”七日内办结。

28、对于劳动保障投诉案件,接到举报后24小时内查办。各处室、单位要将开展软环境建设专项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中,根据本文件精神,结合业务工作,制定本部门开展“环境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主要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和责任,找准努力方向,每季度对照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年终要有总结报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词:纠风和软环境实施方案。

抄送:市纪委市监察局。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4月19日。

共印50份。

审理室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室在委局的正确领导下,在职能科室的大力支持协助下,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推动下,创新案件审理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突出“和谐审理、阳光处分”,全面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案件审理工作各项任务,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今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案件审核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室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办案基本要求,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把审核关口,依纪依法审核处理了一批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据统计,今年来,我室共审结违犯党纪政纪案件件,处分人,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特别是审核处理了等一些较为有影响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我室按照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切实履行安检年的审核把关职责,积极稳妥地处理了一些在镇区有影响的案件,有力地推动了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1一步保证了案件查办工作取得良好的综合效果。二是坚持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和掌握案件查办中的问题,适时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三是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加大对办案程序的监督力度,突出对办案期限、调查措施和涉案款物等情况的全面审核,注重处分决定的有效执行和落实,维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了以案件检查的审核监督,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依纪依法进行。

2对性,形式更加多样便捷,对进一步提升履行案件审理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整体推进案件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加强个案指导。二是编撰学习资料。三是召开各种专题研讨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以及举办培训班等。四是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工作中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广泛的座谈、讨论、交流,总结实践,深化理论,为进一步做好业务指导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3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案件审理工作,保证案件审理工作的科学发展。四是坚持加强审理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培养。只有不断地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审理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完善知识结构,才能造就一支党性强、素质高、可信赖的案件审理干部队伍,为完成好各项审理工作任务提供保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的要求相比,当前案件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基层纪检部门案件审理工作相对薄弱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对案件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缺乏更深入系统的研究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根据形势发展和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2010年案件审理工作任务和要求。

2010年,案件审理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十七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履行审理工作职责,切实完成各项任务。

稽查审理工作总结

2017年是我参加工作第一个完整的年度,也是我在稽查局工作的第一个完整的年度,在这难忘的一年里,在县局领导和稽查局领导及各股室同事的关心和帮助下,我思想、工作和学习有了新的进步,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精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作为一名党员和税务稽查新人,学习精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纳税人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纳税户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稽查工作的能力,保持国税同纳税人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推动税收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二、加强稽查业务学习,切实提高稽查理论水平。

来稽查局的一年里,我学习了注册税务师《税法一》、《税法二》等税收理论知识,学习《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等稽查、税收类文件,积极参加区局稽查局组织的税务稽查检查、审理类培训,通过学习,让我基本具备了一个稽查人员应有的了财会、税收、法律专业理论水平,也初步培养了在稽查实际工作的能力。在小企业会计准则考试中成绩的'不理想和在房地产行业专项检查、金融行业专案检查中让我认识到自身税收知识和稽查业务存在很多不足,让我树立了不断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我只有不满足现状,既要学习税收知识,也要学习稽查知识,才能适应税收事业快速发展的新情况、新要求,才能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否则跟不上税收稽查的发展而被淘汰。

三、主动参与稽查工作,逐步提高工作能力。

作为一名税收新人,能到稽查局工作是局领导对我的信任和鼓励,因为在大学税收专业课程中我就已经了解:税务稽查是税收征管当中的最后一道防线,稽查局的税务人员一般都是具有多年税收工作经验的征管能手、业务骨干,可以说是税务局的精英。所以,初到稽查局,没有大厅、税源、法规、征管的工作经验,我感到压力非常大,在这里,不仅要求精通财务会计、税收理论,还要求熟悉稽查中运用到的法律条文、法律规程,除了要求会操作ctais软件,还要求熟悉数据采集软件、查账软件、协查系统的操作„„但压力就是动力,我开始有计划地学习会计、法律、计算机方面的课程,也经常和领导、同事下企业了解生产、纳税情况,逐渐对稽查工作有了初步的认识。在稽查局领导的带领下,检查了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进出口企业,用实践弥补工作经验的不足,在实践中加深了对税收理论知识的理解,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同时也能学到了在课本学不到的知识,让我受益匪浅。在工作中主动参与,逐步学习和领会,提高实际工作能力。

通过一年的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稽查人员的努力下,今年稽查局超额提前完成了税款的查补任务,自己也开始了稽查入门,我深知现阶段我还不能胜任当前的稽查工作,从现在到一个合格的稽查人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我坚信学习是核心竞争力,我还要虚心学习,向税收书本学习、向稽查实践学习、向领导同事学习,向纳税人学习,不断提升党性修养、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尽快适应并能胜任稽查岗位职责要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使命,争取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税务稽查人员!

2017年,在局党组及大队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局机关各科室及各中队、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稽查大队五中队克服了装备差、办公条件落后等客观问题,不断自我施压,不断创新、坚持执法与服务并举的工作思路,围绕本年度的工作重点、从大局出发,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圆满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的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从自身做起,努力提高政治水平、业务素质。

今年来,五中队认真依照上级的各项要求,认真参加局机关和大队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人人都能对上级的文件指示精神加以贯彻和落实、拥护上级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从而达到在学中用、用中学的境界,提高了本队人员的素质和自我能力。

本队队员认真系统的对党章、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路线精神进行了分段学习,尤其是围绕市局开展的两项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活动为契机,写个人心得笔记60余篇,从思想上、从觉悟上都得到了升华,从而提高了工作水准,为更好的服务企业发展、打击违法行为夯实了理论与思想基础。

1

二、勤政廉洁,保持良好的道德修养。

本队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局内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以市政府“六条规定”和省局的有关规定来规范自己的行动,团结同事,服从领导,热情为他人排忧解难。

生活中,能够坚持洁身自好,廉洁自律,杜绝吃拿卡要报行为,坚守质监人崇高信念,杜绝违规现象。

三、严格履行执法职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今年来,五中队努力开创执法工作的新局面,围绕“群众关心、政府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执法检查。先后开展了对农资、建材、特种设备、食品安全 等专项执法检查。

元罚款,开封市双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5万元罚款)。所办案件均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为。辖区监管的企业没有发生责任事故及媒体曝光行为。

全年共接受省局及12365转办案件1起,专线案件1起,群众举报案件7起,均做到了行动迅速、处理得当、上报及时没有出现同一案件多次转办现象,使监管区域内没有发生规模性造假、无证生产,没有发生省级以上新闻单位曝光的现象,促进了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化。

(二)加大力度进行服务企业工作

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五中队积极的服务企业,其中引导辅助惠裕日化、金汇食品厂、思源纯净水厂等16家单位走向正规化,合格化,安全化;树立起了“服务无距离、执法无干扰、帮扶无回报”的服务理念,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不讲条件不求回报,力争服务的更好让企业对我们的服务更加满意,只要事事努力,心系企业,牢记职责勇于付出,总能换来回报,才能得到社会赞誉、政府满意、企业信赖。才能更好的提高质监形象。

够好,五中队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结合各中队的经验并加以改正,力争在明年的工作中有更好的突破,希望领导和同志们给予更多关心、支持。

案件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我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0件,比上年增长40%。已审结8件,审结率达80。

在已审结的案件中,不服政府行政裁决1件,不服公安交警行政裁决1件,不服公安交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1件,不服公安事实行为1件,不服上饶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1件,不服政府行政强制措施1件。在这8件案件中判决3件;裁定1件;撤诉2件。

(二)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立案和执行情况。

2xx1年,我院共审查各行政单位申请执行的行政非诉案件252件,已执结229件。结案率为90.8。其中,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的74件,技术监督局申请执行的18件,县计生委申请执行的70件,县畜牧兽医站申请的4件县房管局申请执行的8件,县公路分局申请执行的7件,县防疫站申请执行的6件,县土管局申请执行的38件,其它单位申请执行的27件。执行总标的达200余万元。

(三)调研工作情况。

在调研工作方面,今年庭长带头,全体干警人人参与。很抓了调研工作,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责任到人奖惩分明,大大调动了全庭干警参加调研的积极性。一年来,全庭干警共撰写发表调研文章为调研2篇、信息2.5篇,宣传4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积极投身先进性教育活动。

“打铁还得自身硬”,要想园满完成院党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为鄱阳人民服务,首先就要求干警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为此,我们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每周固定挤出二、五下午两个半天时间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全年的政治业务学习达次。除此之外,还要求干警在八小时之外抓紧时间进行业务学习,撰写调研文章。通过学习使全庭干警在政治业务素质上有个较大的提高。增强了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加大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法律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一年来,我们通过快办案、办好案,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为我县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探索了以行政审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新途径。在办案中,对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护短,不搞“官官相护”。如今年二月份我院受理的`丰家彬诉县公安局行政事实行为一案,该案系县水上公安分局接到江西省鄱阳湖渔政管理局鄱阳渔政分局移送处理的丰家彬违法销售禁用渔网一案,该案本不属公安受案范围,水上分局却越权办案。原告丰家彬起诉后,我们在审理中发现这一情况不护短,明确指出了水上分局的违法之处,水上分局当即改正错误并将违规收缴的当事人的财物返还给当事人,取得当事人的谅解,撤回起诉。

(三)重视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一年来,虽然我们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有:

(一)办案设备跟不上工作需要,大大制约了办案效率的提高。

(二)审理正常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虽有所突破,但仍未能完成上级法院和院党组下达的审判工作任务。虽然这一方面与案源不足有关,但也要求我们平时在工作中还要对行政审判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三)调研工作还有待提高。虽然今年全庭的调研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但同兄弟庭科室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和院党组的要求也有一定的差距。

案件审理工作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也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我国法律有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不仅有效地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利,而且简化了诉讼程序,节省了诉讼投入,有利于司法机关全面、客观、及时地处理案件。近年来,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人们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也呈明显的上升趋势。但是,由于主客观各方面的原因,法院在具体处理此类案件时,却往往出现久调不决、久拖不决、空调空判的现象,极大地影响了案件的审理。本文就如何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谈一些粗浅认识。

一、遵循法律程序,搞好调查核实,做好思想工作。

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注意遵循法律程序,特别是有关民事诉讼的程序。由于我国公民的法律认识水平较低,多数被害人不知道享有这一权利或误认为“赔了就不罚”而没有或放弃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因此,法院在受理刑事案件的同时就应当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促使被害人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否则,被害人在开庭审理甚至一审宣判后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将处于被动地位。法院收到民事诉状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后,应当及时向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送达附带民事诉状,并确定其提交民事答辩状的时间。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调解,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一方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开庭审理。

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注意搞好调查核实工作,在核实诉讼请求是否真实可靠,是否属于赔偿范围的同时,重点核实被告人的财产状况,查清赔偿能力。而且还要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一方面消除被告人的对立情绪,促使其主动赔偿;一方面做好被害人的工作,讲明法律规定的赔偿原则,强调原告的举证责任,使其诉讼请求合理合法,为以后的调解和判决打下基础。

二、查清案件事实,分清责任。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任何案件的处理都必须建立在案件事实清楚的基础之上。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事实不仅是刑事责任定罪量刑的根据,也是处理民事赔偿的根据所在。

一般民事侵权是以过错责任原则来确定赔偿责任的,过错大,则责任大。笔者认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应与之相悖,民事赔偿应与刑事责任相一致,而刑事责任是靠查明犯罪事实,分析具体情节来确定的。例如孙某、于某、李某共同伤害一案,三被告人在火车上因胡某多占座位而与之发生口角,于某、李某抱住胡某,孙某持刀将胡某刺成重伤。此案中,孙某的刑事责任大,理应多承担赔偿责任;于某、李某刑事责任小,理应少承担赔偿责任,胡某也有过错,故可适当减轻三被告人的赔偿责任。此案的.犯罪事实查清了,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地位查清了,则赔偿责任也好确定了。

三、遵循自愿、合法原则调解。

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之上进行调解。调解应在附带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而不应仅在家属之间进行。被告人由于受到指控,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往往存在恐惧不安的心理。因此审判人员在主持调解时,应明确告知被告人的权利,使之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能利用被告人的恐惧心理施加压力,使之作出违心的意思表示。否则,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以违反自愿原则提出申诉,调解便可能无效,反而增加讼累。

调解还应符合合法的原则,不仅要符合诉讼法的规定,还要符合实体法的规定。有的审判人员急于调解,先调解后开庭,开庭后却认定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样反而会给法院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四、及时判决,加大执行力度。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纠正“着重调解”、“久调不判”的作法,对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久调一方面会影响刑事案件的及时审结,另一方面含有强制当事人接受调解的意思,这样做有违法律规定。但判决结案的案件往往难以执行,为了避免民事判决成为一纸空文,维护法律的严肃性,笔者认为,可以借鉴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加大执行力度。

1、根据谁主持谁举证原则,让原告人提供被告人的财产状况,以利于法院采取执行措施。

2、为防止被告人及其家属。

[1][2]。

审理工作总结【】

近年来,xxx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宗旨,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的理念,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能力,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行政复议基础工作扎实,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案卷档案管理有序,各类行政复议报表报送及时,执法案卷评查开展认真,年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0件以上,有效地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现代新昆明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个人工作总结请多提意见

伴随着元旦的到来,我们步如了,屈指算来,自己的树龄也开始画第36个圆圈了,用咱中国人的说法,今年是本命年呀,我和海燕、素辉同岁,回头得赶紧系上红腰带,预祝咱本命年红红火火,一切顺利。真是一不小心,自己都长这么大了。

新年伊始,又到了写总结的时候了,用什么来概括过去一年的工作呢,昨天晚上看《读者》,还是用其中老舍先生的一句话吧,“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花有果,有香有色,既须劳动,又长见识”,这就是工作的乐趣。当然,如果只是一个人在劳动,不仅累得快,而且出活慢,就像在网上开农场种菜一样,你的好友越多,升级也就越快,不过现在见面打招呼的方式有些不雅,见面就问“偷菜了吗?”读书人的事,怎么能说偷呢,大家既然是好友,这就叫成果共享,不要说偷菜,对下一代影响不好,可以说帮忙摘菜。

言归正传,回顾一年的工作,我首先还是要感谢全体领导和老师一如既往的帮助与支持,有些人听了后可能会说,又是一些客套话,我想说,我这绝不是客套话,因为我始终认为:在一个团队当中,无论你担任什么职务,无论你开展什么工作,都永远离不开每一位队友的支持与配合,所以我要真诚的向所有的队友说声:谢谢你们一年来对教务处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下面从五个方面把去年的工作做一下总结:

一、在思想上,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作为年轻人,凡事能自己做的就多做些,在所有的工作中我都力求圆满的完成。对待同事以诚相待,因为我知道,理解与尊重是相互的,只要自己心中装着他人,别人也会真诚的`面对自己。还是那句话:心地无私天地宽。

二、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抓住一切机会提高自己。校长早就说过:教书人更应是读书人。的确,随着学校工作的不断发展,我越发感受到如果专业知识、管理理论不够深厚,那么工作就会肤浅,处理问题就会治表不治本,因此多渠道地向书本学习,向同事学习,在实践中不断反思成了我每日的必修课。每天晚上和女儿一块读书,虽然每天读的时间不长,但是一年下来,感觉还是收获颇丰,在这要特别感谢徐老师,长期坚持给学生布置读课外书的作业,然后第二天检查,在孩子受益的同时,我也跟着沾了光,养成了晚上读书的习惯。

作为管理人员,我深知教学工作来不得半点花架子,教学质量的提高需要的是平时扎扎实实的努力。因此,教学工作很容易发生吃力不叫好的现象,甚至产生教师有怨言的问题,但是为了师生和学校的发展问题必须得说,可能平时处理某些问题时,方式或语言欠妥当,在此一并致歉。

这一年,我主要参与了教务处以下工作:1、选拔部分教师参加了区青年教师评优课,这次参赛的不全是在职教师,因为我们关注全体教师的发展,不论在职与否,都是我们团队的一员;2、在全校组织学生参加了华赛、希望杯、素质杯数学竞赛、世界华人作文大赛、我与动物园的故事征文、青少年精品展示等多项赛事,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其中希望杯出现了我校自参赛以来的第一个银奖,素质杯出现了第一个全国一等奖,这都是全体数学老师精心辅导的结果;3、以迎接省一级图书馆的复查为契机,在全校开展了创建书香班级和读书交流展示活动,同时为了使各班的图书角建设更加完善,开展了捐二读百活动,为了制作迎查的影像资料,郭健老师还专门请了自己的朋友帮忙,连夜制作了光盘,非常辛苦;4、组织了作文研讨课、骨干教师示范课、年轻教师汇报课等一系列的讲课和评课,苏雄燕老师还参加了市送教下乡和远程教育网录像课的录制;5、顺利承办了2次非学历考试和成人高考的考务工作;6、为了扎实提高教学质量,开展了教师备课抽查、学生作业检查、一年级拼音验收等多项日常教学检查工作,也正因为出色的教学质量,在区教学质量分析交流会上,刘校长和王霞老师分别代表我校做了教学管理和数学、语文、思品学科的教学经验交流汇报;7、2个河北省教育学会十一五课题顺利解题,英语组还申报和实施了全国四维一体教学法的实验研究;8、完成了全体在职教师和退休教师的职称资格证的换证工作;9、继续加强了教研组的日常集体教研活动,还组织了全体数学和语文教师的现场备课竞赛。

四、作为一名分管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而且教的是毕业班的数学课,说实话,我潜意识里对自己班的教学工作要求很高,因此,每天匆匆出入于管理与教学之间,作业在学校看不完就带回家批阅。心里感觉特别有压力,压力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学校的工作经常和班上的日常工作发生冲突,导致班上的工作常常不能按部就班的进行;二是担心自己班的成绩被平行班落远,无法面对全校的教学管理。不过好在有仵老师的鼎立支持以及周素贞和李慧静老师的全面兼顾,班上的成绩没有被落下。

五、反思一年的工作,虽然问心无愧,但是仍然感到了一些不足。比如:虽然已经加强了学校整体教学质量的监控,但仍出现了个别学科成绩拉开的现象;另外,部分教研组的集体教研活动还不够经常化,还需再规范。

既然是述职,就不应仅仅是总结,还应该有对新年的展望,借此机会,把一篇原创短信送给我的每一位队友:新的一年,祝愿我们的每一名学生学习不在马马虎虎;祝愿学校的每一位老师身子骨各个生龙活虎;祝愿新婚燕尔的朋友早生小虎;祝愿喜欢搬砖的朋友把把开和;祝愿兄弟们出门都能降龙伏虎;祝愿姐妹们在家全都胜过武松打虎;转发一元。

案件审理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继续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把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作为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贯彻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方式之一,坚持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对税务稽查过程的监督和促进作用,不断推进我局依法治税工作进程。现将我局的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达到重大案件标准的案件4件,审理案件4件,占稽查部门本年查结案件39件的10.2%,审理后发回复查补正案件2件,改变调查部门拟处理意见2件。审理案件查补税款685.4万元,滞纳金88.2万元,罚款35.5万元。

今年审理的重大案件主要是稽查部门开展重点检查的行业中达到标准的案件,2户企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1户为矿山开采企业,1户为服务业。其中:查补税款在100万元以上的案件2件,200万元以上的案件1件。

通过审理稽查案件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对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政策掌握不够,税款计算不准确;企业所得税政策变化掌握不够,运用税收政策有误差;取证资料、手续不完善,案件定性及数据计算不准确等。

(一)保证相关人员会议审理的知情权。每次召开审理委员会除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外,对稽查局主查、主审人员一并列席会议,对重大案件涉及基层征管因素的基层局主管领导也列席会议,通过参加会议掌握情况,形成会议审理结果。

(二)重大案件审理坚持把握好“四性”。一是程序的合法性。审理中对案件卷宗进行全面审核,以保证税务检查工作符合法定程序。二是证据的有效性。在证据事实方面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审核过程中重点审核证据的充分性、合法性、有效性和证明力,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一律退回补证。三是依据的适用性。在审理过程中坚持做到全面、准确、规范地引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条款。四是数据的准确性。注重审核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计算的正确性,对纳税人已缴税款通过征管软件逐笔核对,并利用excel设计了带有自动计算功能的《查补税款滞纳金计算表》、《查补税款计算表》,防止出现计算错误。

(一)对稽查局和稽查人员的审理案件的考核机制不够完善,造成稽查人员和稽查局审理后的案件经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仍存在数据差错、取证资料不全等工作责任心造成的问题,也加大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量。

(二)还存在案件不能及时执行结案问题。由于重大案件查补税款金额较大,纳税人由于经营状况等因素,不能一次性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分期缴纳造成案件执行中不能及时结案。

(三)由于总局的重大案件审理办法经讨论后,正式稿一直未下达,20xx年将参考区局重大案件审理规程,对我地区重大案件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对重大案件审理和执行环节的考核机制,探索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建议制度,使以查促管的作用得以延伸。

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1991年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02次会议讨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以法(民)发〔1991〕21号通知于1991年8月13日下发)。

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应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则,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率。根据审判实践经验,现提出以下意见,供审理此类案件时参照执行。

一、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二、因借贷外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应按借贷案件受理。

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查受理。

四、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五、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会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八、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6条规定计息。

九、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十一、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十二、公民之间因借贷外币、台币发生纠纷,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参照偿还时当地外汇调剂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利息的,可参照偿还时中国银行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借贷外汇券发生的纠纷,参照以上原则处理。

十三、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十四、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十五、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十六、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无能力清偿、无法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借期届满,债务人未偿还欠款,借、贷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偿还期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无保证人的借贷纠纷,债务人申请追加新的保证人参加诉讼,法院不应准许。

对保证责任有争议的,按照《意见》(试行)第108条、109条、110条的规定处理。

十七、审理借贷案件时,对于因借贷关系产生的正当的抵押关系应予保护。如发生纠纷,分别按照民法典第八十九条第二项以及《意见》(试行)第112条、113条、114条、115条、1l6条的规定处理。

十八、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物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应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十九、对债务人一次偿付有困难的借贷案件,法院可以判决或调解分期偿付。根据当事人的给付能力,确定每次给付的数额。

二十、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协商以债务人劳务或其他方式清偿债务,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应予准许,并将执行和解协议记录在案。

二十一、被执行人无钱还债,要求以其他财物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予准许。双方可以协议作价或请有关部门合理作价,按判决数额将相应部分财物交付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无钱还债,要求以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抵偿债务,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应予准许;要求以其他债权抵偿债务的,须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并通知被执行人的债务人,办理相应的债权转移手续。

二十二、被执行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被执行财产的,应及时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案件审理工作总结

xx市国家税务局紧紧围绕“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综合治理”的依法治税工作方针,以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作为依法治税的切入点,坚持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对税务稽查过程的监督和促进作用。20xx年共受理重大税务案件40件,审结36件,占同期稽查部门查结案件128件的31.25%,其中维持稽查部门处理意见14件,改变稽查部门处理意见22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的涉税犯罪案件23件,总计查补税款、处以罚款和加收滞纳金286.5万元,重大税务案件处罚面、滞纳金加收率、案件移送率均达到100%,没有发生因纳税人提起行政复议而改变决定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稽查办案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在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税法的严肃性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做好案件审理基础工作是保证重大案件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该局不断强化基础建设,推进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健全审理机构。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该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长担任主任,征管、税政、监察等科室和稽查局、外税分局等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初审、案件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及其他日常工作,对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进行组织、协调和落实。同时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为开展大要案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地组织保证。

3、加强组织领导。该局领导十分关心和支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对一些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社会影响面广的案件亲自过问,提出指导意见,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并在局里的重要会议上多次强调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意义,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作用给予充分肯定。由于领导重视,规范运作,从而使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求高、矛盾多、责任大的工作,在审理工作中该局严格规范重大案件审理的工作程序,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审理范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审理稽查局送审的案件,规定稽查局对查补税款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和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以及虽未达大要案标准但案情复杂、稽查局难以定论的案件,必须提请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并规定稽查局报送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不低于当年所查结案件的10%。在案件交接过程中使用交接单,双方签字保证手续齐全。二是明确审理时限。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重大案件审理例会,对特殊案件做到及时审理。三是明确审理内容。通过对稽查程序、违法事实、适用法律、数据计算、稽查文书使用等方面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核,保证案审工作的全面性、规范性和统一性。四是明确审理步骤。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接到案件后先对稽查局报送的审理案件进行严格的初审,对经初审存在的证据不足、手续不全、事实不清、数字不准、程序不当的案件一律退回稽查局补证完善或重新调查,对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20xx年共有6件案件退回稽查局重新补证。审理委员会在审理重大税务案件中,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数据准确的案件在审结后3日内作出审理结论,对需要再补充证据材料的退回稽查局补充,对需要请示的业务问题由相关业务科室及时向上对口请示。

该局为保证每一件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都能做到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数字准确、手续齐全、程序合法、依据正确、处罚恰当,在审理工作中注重把握好“四性”:

1、程序的合法性。看案卷中是否有纳税人签字的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前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送达回证;是否有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前对纳税人先行告知的送达回证;通过对案件卷宗的全面审核,保证税务检查工作符合法定程序。

2、证据的有效性。在证据事实方面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审核过程中重点审核证据的充分性、合法性、有效性和证明力,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一律退回补证。某厂取得外省某煤炭公司xx一份,而将款项支付给个人许某,检查人员认为发票的取得与货款的支付不一致,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同时该厂宾馆装修领用材料,检查人员认为购进材料用于非应税项目,也应作进项税额转出。但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初审时认为,要求该厂作进项税额转出证据不足,要求稽查局对许某的个人身份以及其领用的原材料在购进时是否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进行重新核查,经检查人员补正,弄清了许某为该厂的供煤业务员,与该厂签有合同并按月在该厂领取工资,其宾馆装修领用的材料在购进时也未取得xxxx。根据补正证据,审理委员会作出了不予转出进项税额的审理结论。

3、依据的适用性。在审理过程中该局坚持做到全面、准确、规范地引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条款。某棉业有限公司应缴税金账面连续数月一直是负数,且留抵数额逐月增加,稽查人员对该公司检查的当月留抵税款达71万元,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少记销项税金45.6万元,稽查局依据新《征管法》第63条和国税发[1998]6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的行为定性为偷税,至少要处以0.5倍计22.8万元的罚款。审理委员会在审理这一案件时认为,该公司未造成不缴、少缴税款的实际后果,其行为属于虚假纳税申报,应该按照征管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进行处理,酌情对该公司处罚了3万元,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4、数据的准确性。该局在审理案件时十分注意审核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计算的正确性,专门设计了《查补税款滞纳天数对照表》和《查补税款滞纳金计算传递表》,将一定期间内的天数、法定纳税期等内容都列入表中,防止出现计算错误。某厂接受虚开xxxx达14份,且涉及四个年份时间跨度较长,在滞纳金计算上非常复杂,审理人员不厌其烦,分年逐笔复核,认真把关,准确计算出应加收滞纳金的期限和计税金额。

为进一步规范稽查行为,该局还不折不扣落实五项制度,加强审理委员会与稽查局之间的上下协调,实行有机衔接,对重大案件审理结论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监控,从而促进了稽查效果的进一步提高。

1、落实案卷文书制作规范制度。针对送审案卷项目不全,使审理工作无法深入的问题,该局设计了《税务稽查必查项目表》、《纳税人基本情况表》等八种表格,对稽查项目作了具体规范,并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做到了“四个统一”,即统一稽查案卷的格式,统一稽查案卷的目录,统一稽查文书的应用,统一稽查证据收集的要求。

2、落实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备案制度。要求稽查局在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审理结论书后15日内必须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处罚决定书,并在3日内送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从而确保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审理意见在规定的限期内执行到位。

3、落实重大案件执行情况反馈制度。要求稽查局每季度终了后10天内必须将重大案件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执行未能到位的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跟踪督查,帮助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建议,加大执行力度,推动案件执行。

4、落实重大案件调查制度。该局把监督稽查部门严格执法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向检查人与被检查人了解情况,在加强卷宗审查的同时,为了搞清案情对一些特殊案件对检查人和被检查人进行延伸调查。对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审理委员会都及时组织听证,让检查人员和纳税人双方充分陈述事实,进行辩论,使案情得到进一步澄清。20xx年以来,该局共举行听证会5场,通过听证改变原审理结论案件1件,维持原审理结论的案件4件。该局还按照稽查案件5%的比例,对经稽查局检查后未补税或税负较低的案件进行了稽查复查,20xx年已复查10件案件,补税4000多元。

5、落实重大案件审理情况通报制度。该局充分发挥以审促查、以审促管、以审促收的作用,通过依法审案,归纳、剖析个案所反映出的税收政策执行问题和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向机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征收、管理分局反馈,进行必要的整改。

案件审理工作总结

20__年,我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0件,比上年增长40%。已审结8件,审结率达80。

在已审结的案件中,不服政府行政裁决1件,不服公安交警行政裁决1件,不服公安交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1件,不服公安事实行为1件,不服上饶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1件,不服政府行政强制措施1件。在这8件案件中判决3件;裁定1件;撤诉2件。

(二)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立案和执行情况。

2__1年,我院共审查各行政单位申请执行的行政非诉案件252件,已执结229件。结案率为。其中,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的74件,技术监督局申请执行的18件,县计生委申请执行的70件,县畜牧兽医站申请的4件县房管局申请执行的8件,县公路分局申请执行的7件,县防疫站申请执行的6件,县土管局申请执行的38件,其它单位申请执行的27件。执行总标的达200余万元。

(三)调研工作情况。

在调研工作方面,今年庭长带头,全体干警人人参与。很抓了调研工作,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责任到人奖惩分明,大大调动了全庭干警参加调研的积极性。一年来,全庭干警共撰写发表调研文章为调研2篇、信息篇,宣传4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积极投身先进性教育活动。

“打铁还得自身硬”,要想园满完成院党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为鄱阳人民服务,首先就要求干警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为此,我们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每周固定挤出二、五下午两个半天时间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全年的政治业务学习达次。除此之外,还要求干警在八小时之外抓紧时间进行业务学习,撰写调研文章。通过学习使全庭干警在政治业务素质上有个较大的提高。增强了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加大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