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规范执法工作汇报材料(优秀12篇)

小编: 笔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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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规范执法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湖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北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有效的推进了产业当阳、开放当阳、绿色当阳、民生当阳、和谐当阳建设。现将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规范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重点,积极推进规范基层执法工作,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逐步健全,政府行政效能逐步提高。特别是今年省、宜昌市组织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以来,我市迅速成立市规范基层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开展规范基层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以各行政执法部门为责任主体,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与,严格按照省、宜昌市部署,认真开展了规范基层执法工作。截至目前,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执法主体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人民满意站所”创建等工作有序推进。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加强了执法基础建设,健全了行政执法机制,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提升了行政执法绩效。

二、主要做法。

(一)多头并进,加强执法基础建设。

1、加强队伍建设。我们通过举办培训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通过加强效能建设严肃行政执法纪律,始终把打造一支业务素质高、宗旨观念强的执法队伍作为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2016年9月、2016年6月,市政府先后举办全市规范行政执法培训班二期,各行政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全体行政执法人员都参加了培训考核,经学习培训、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合格并公示后为其办证,持证上岗。各行政执法单位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执法能力学习培训活动,如市城管局常年坚持每周一下午组织集中学习,每月组织一次业务知识考试。市监察局通过开展效能建设、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活动,使广大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2、健全法制机构。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加大了法制机构建设力度,如市国土资源局、市烟草专卖局等一批单位将法制室与执法队分设,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法制研究、案件审查、执法监督等法制工作;市国税局在保障原有法制队伍的基础上,在各基层分局、大厅、稽查局确定了一名兼职法制员,主要负责本单位的税收执法指导、监督和案件的审理。法制机构的健全,保障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推进。

3、巩固群众基础。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正面宣传引导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通过曝光违法行为保障各类消费者权益,将行政执法工作前移,争取广大行政相对人的配合和支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市人社局将关系到劳动者切身权益的法律法规编印成册,免费发放给企业和劳动者,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各项义务,支持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市农业局通过各类形式全年接受群众咨询15000余人次,发放“农业110”等宣传单30000余份,广泛宣传涉农维权知识。

4、开展文明创建。今年9月以来,市政府组织开展了“人民满意站所”创建活动,各行政执法部门特别是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各类站、所、队,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方案,结合本系统实际,依托规范基层执法活动、“学创”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治庸问责等活动,扎实开展了创建工作。如市工商局各工商所把“人民满意站所”创建和法治工商示范所创建有机结合,提出了明确的创建目标,制定了详实有效的创建方案,将各项工作分解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全员参与,通过创建活动切实推进了执法能力建设。

(二)积极探索,健全行政执法机制。

3/10法》,对相对集中的7大类65个小项城市管理类行政处罚权逐一进行清理,做到职责清晰、责任明确,使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整合现有的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有关行政执法职能,成立了当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撤销市文化体育局下设的文化市场管理所,以往由多个部门管辖的文化、出版、广播影视等文化市场管理实现了统一执法,依法履行文化市场监管职责,促进了我市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实行合理执法。2016年以来,全市行政执法单位都开展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予以公告,尽力做到了合理执法。市烟草专卖局等行政执法单位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后,所办理每件行政处罚案件都主动提请当事人现场查阅相关规定,确保过罚相当,使当事人心悦诚服认错、明明白白受罚。同时,执法人员对被处罚当事人定期上门进行结对帮教服务,协助整改,有效地促进了经营户的规范经营。

3、加强执法监督。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制发了《当阳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制机构和监察部门依职能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案件评查、行政复议、受理检举申诉等工作,并建立了信息互通机制,相互配合,加强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同时,还建立和落实了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制度,政府法制机构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进行事前审查并出具意见,做到了监督提前,确保了执法质量。

4、落实执法责任。各行政执法单位都成立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实行局长负总责,局长、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责任追究制,促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市国税局制订了《税收执法问责制度》、《税收执法内控机制实施办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规则》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采取网络监控和人工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执法业务及环节实行内部监控。实行内控机制以来,该局共发生执法业务101545件次,在执法过错预警期内发现并纠正执法过错80余人次,按规定对12人次之过错进行了追究,扣分91分,经济惩戒455元。通过以上措施,该局近年来执法正确率达100%,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

(三)完善流程,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5/10政执法人员2255人(其中1450人持有国务院部门核发的行政执法证,805人持有省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

2、规范执法流程。今年来,全市统一开展了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工作。通过对52个单位上报的3426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逐项审核,审减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752项,确认现有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2674项,其中行政许可128项,非行政许可81项,行政处罚1713项,行政征收58项,行政强制118项,行政给付36项,行政奖励31项,行政确认75项,行政征用5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复议6项,行政监督检查151项,行政拨付资金4项,行政备案64项,其他行政权力88项,政务服务109项。目前,各单位已就每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编制上报对内、对外两个流程图,正在审核之中。同时,各执法部门还探索建立了执法流程管理机制,加强了对案件质量的管控。如市工商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大力推行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审批管理,从发现案件线索、立案、作出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到结案审核一律实行网上流程办理,有效规范了办案程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时,实行办案单位预审、执法股初审、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的三级审理机制,确保行政执法案件质量。

3、提高执法效率。为了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我们按照“审批项目最少,审批时间最短,收费标准最低”的要求,组织各窗口单位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对各类事项的时效性、法律依据等内容进行审定、归纳,实行全部许可项目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公示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条件、要求、申报材料等有关事项,实行了“一站式受理,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市国税局实行“一窗全能综合”服务,实现一个窗口受理,同一个窗口出件,资料内部传办,限时办结,同时,为了简化审批手续和环节,将78个审批项目压缩至51个。

(四)服务大局,提升行政执法绩效。

1、服务中心工作。今年以来,各行政执法单位立足自身职能服务市域经济发展,均取得了可喜成绩。市工商局完善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充分激活发展要素,有效推动我市市场主体的突破性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准入设立各类市场主体24644户。其中:内资企业46户,私营企业72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99户,个体工商户23671户。现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总量40160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市人社局通过上门服务等措施,促使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有力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快速有序发展。

7/10登记春播种子131个,劝退品种9个,涉及数量18500余斤。自检水稻、棉花、玉米等作物品种共192个,代表种子数量132万余公斤;送宜昌对38个水稻两系品种进行分子检测,对存在质量隐患的25个品种种子,下发预警或禁销通知,防止其流入农民手中。组织抽检肥料32个品种,代表肥料数量3140吨,农药抽样送省检测23个。确保了全市春耕未发生因农资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

3、规范行业管理。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加强对行业的规范管理,促进了行业的良性有序发展。市盐务管理局对全市400余家食用盐经营户重新审定经营资质和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其经营资格,对规范经营者换发许可证件,促进了食用盐销售市场的良性发展。市烟草专卖局加强市场巡查和监管,清理整顿卷烟市场,有力维护了正常的卷烟经营秩序,烟草销售收入和上缴税收同比大幅度上升。

三、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从当前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学历构成看,第一学历大专以上的特别是法律专业人员占比偏低,执法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影响了规范基层行政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行政执法程序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少数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只重视实体法,对于操作程序和方法研究较少,程序意识较为淡薄,行政权力的运行有待进一步规范。

四、建议。

(一)提升基层执法人员待遇,引进高素质执法人员。通过改善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环境、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经济待遇等措施,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安心从事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加大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用2—3年时间,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二)建立执法信息公开机制,促进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在清理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基础上,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将除依法应当保密之外的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结果和文书等事项在网上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将执法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9/10政府法制办予以审定,在一个区域内相对统一自由裁量权标准。

县司法局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汇报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受行政执法部门在法定权限内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以及实行垂直管理的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在区、县(市)设置的有独立行政执法权的分支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涉及企业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活动的审批制度和工作规范,明确涉企行政执法流程,完善涉企行政执法工作记录,并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

第四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本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活动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进行划分,报同级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审核,并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行政执法人员涉企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五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在部门网站上公开本部门行政执法的权限、依据、程序,设立监督电话并在部门网站上开设行政执法评议、投诉、举报专栏。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受理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

第六条行政执法部门进入企业实施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时应当首先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七条对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明确规定以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部署的涉企例行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制定分季度进入企业例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经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后,报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并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将下个季度的例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报同级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备案。

例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包括检查的依据、内容、对象、次数和时间安排等内容。行政执法检查应当严格按照报备的检查工作计划进行检查,不得随意变更检查的内容、范围和时间。

行政执法部门对开发区内企业的例行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应当告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第八条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将进入企业例行行政执法检查的对象和内容、时间及依据、执法情况和处理结果等在执法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卷宗,报送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备案。

第九条除对企业例行行政执法检查之外,涉及安全生产、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实施行政执法检查,以及省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区、县(市)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并在5日内向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备案,说明执法情况和处理意见。

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行政执法检查审批权限、程序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行政执法部门接到涉企实名投诉举报案件,需要对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的',应当经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具备书面检查条件的,应当按要求采取书面形式实施行政执法检查。

第十二条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行为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或者其他可以联合行政执法检查的,由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确定一个行政执法部门牵头实施检查。

第十三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行政执法人员签字后归档,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第十四条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同一系统的上下级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行为不得重复行政执法检查。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致执法人员不得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原材料、产品或者商品进行抽样检查。依法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查的,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规范或者标准实施。对同一批次产品,不得重复抽检。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实施抽检活动,应当按照成本价购买所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被抽检单位的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约见企业主要负责人。

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后,需要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反馈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应经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检查情形外,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在国家法定节日前一周到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

第十七条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在企业设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登记薄,记载来企检查行政执法部门、人员、时间、范围、事项等,行政执法人员进入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应当登记并签字确认。

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携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记录本,行政执法人员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后,应当认真填写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记录,并由行政执法人员、被检查对象签字确认。

第十八条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行政执法部门不得对企业实施年度检验。

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实施年度检验,不得要求企业提供与年度检验无关的材料和账目。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探索建立网上年检方式,逐步推行网上年检。可以延长年检期限的,应当延长年检期限。

第十九条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机构负责人应当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记录进行审阅,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定期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记录进行抽查。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每季度将本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报告,报同级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条除安全生产、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环境污染或者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行政处罚外,对企业首次属于非主观故意,且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给予警告、教育,并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整改的,不予其他行政处罚。

第二十一条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有严重违法行为,或者企业对违法行为不及时整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将行政处罚的对象、内容、依据、标准、实施时间、行政执法人员等报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审查,经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行政处罚。

有自由裁量权规定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部门公布实施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实施行政处罚。涉及重大处罚的,应当按规定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审批权限、程序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对涉企重大行政处罚应当经部门领导集体会议讨论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三条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不得变相减少、分解罚款数额,增加处罚次数。

第二十四条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采取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并据此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五条行政执法部门对企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后,应当督促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将企业整改情况材料纳入行政执法卷宗;企业仍不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第二十六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部门涉企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报告,报同级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和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部门向企业收费,应当预先下达《收费通知书》,告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时限、缴费地点等内容。

行政执法人员到企业收费,应当出示《收费许可证》、《收费员资格证》,填写《企业缴费登记卡》,并在收费后15个工作日内将收费回执报价格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八条对企业职工已经参加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特种作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培训并合格的,行政执法部门不得要求企业职工重复参加培训。

第二十九条各级行政机关不得向行政执法部门下达罚款、收费指标。

行政执法部门不得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不得将罚款、收费与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利益挂钩。

行政执法部门不得擅自授权或者委托不符合法定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实施检查、收费和处罚。

第三十条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强迫、介绍、暗示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服务;。

(二)强迫企业捐赠,向企业拉集资、拉赞助;。

(四)强迫、介绍、暗示企业订阅报刊、购买书籍、刊登广告等;。

(五)强迫、介绍、暗示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组织;。

(六)擅自制定收费标准、重复收费、超范围收费、搭车收费;。

(七)违反规定对企业实施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账目,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

(八)其他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企业对行政执法人员不按规定实施行政执法检查、收费、处罚以及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有权拒绝,并可向行政执法部门、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投诉、举报。

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经调查核实,对投诉、举报反映情况属实的,应当责令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立即改正。涉及违反政纪的,移送监察部门处理。对投诉、举报涉企违法行政执法行为难以认定的,交政府法制部门认定。

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应当将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及时回告投诉、举报人。

第三十二条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政府法制部门、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同新闻媒体的信息沟通,对新闻媒体提供的涉企行政执法违法违纪案件和线索,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新闻媒体反馈。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支持、配合新闻媒体对涉企行政执法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报道。

第三十三条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投诉、举报人身份信息等情况。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对投诉、举报人打击报复。

对投诉、举报人打击报复的,经查实后,对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本系统的涉企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市、区、县(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和政府法制部门应当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情况等相关信息的交流,并开展对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情况专项检查。

第三十五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建立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执法企业评价机制,由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政府法制部门和工商联合会组织企业定期对本级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纳入行政执法部门目标和绩效年度考核。

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政府法制部门和工商联合会定期向企业征集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存在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其他有关问题,涉及违反政纪的交监察部门处理。

第三十六条市人民政府建立奖励机制,对检举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企业、个人以予奖励。

第三十七条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依照《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对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问责。

第三十八条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对涉及安全生产、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环境污染或者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查处而不查处,导致严重后果的,对部门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县司法局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汇报

今年5月,中央政法委决定、高检院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省院于6月9日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市委于6月10日召开了全市政法机关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活动动员会。今天召开这个会议的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会议的精神,动员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积极投身到这项具有重要意义的活动中来。刚才,德喜同志宣读了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方案,请各基层院、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重点强调三个问题: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对于这项活动,要不要搞的问题不需要讨论,因为这是上级的要求。但是能不能搞好,见到实效的问题摆在我们的面前,所以要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高检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我认为,提高认识,就要认真地解决三个方面的思想问题:

(一)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专项整改的重大意义。姜伟检察长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对检察机关来讲不是一般性的工作和泛泛的号召,而是关系检察工作长远大计的核心问题和本质要求,不是可有可无、可抓可不抓的软任务,而是必须高度重视、必须认真抓好的刚性要求。怎样理解?我认为有四条:第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三个代表”在检察工作中的集中体现。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要求有千条万条,归结起来就是公正执法;检察机关贯彻“三个代表”最根本的一条,就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第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司法不公正、法治的权威将无法维系,人权将难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构建和谐社会就是一句空话。第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落实科学执法观的最终落脚点。强化监督力度,转变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靠什么?靠公正,公正是法律的灵魂。公正是靠什么来保证,靠规范;有规范才有公正。所以,把握了“公正、规范”就抓住了执法活动的根本规律。第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检察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具有战略性的整改措施。对于检察机关的共产党员来说,先进性最终要体现在规范执法和公正执法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查摆出来的各种问题,本质上都可以归结为不符合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要求。所以,整改就是围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这个中心来整改。

(二)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的现实针对性。现实针对性是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合理性、必要性的现实基础。就是说我们的工作中是否存在执法不够规范、不够公正的问题,问题摆大那里,就说明开展这次活动是完全必要的。姜伟检察长在讲话中,深入地分析了全省检察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我们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具体的表现我们在就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集中地反映在办案质量上,根源是执法的不规范、不公正。

执法活动中发生的这些问题决非偶然,除少量客观因素外,主要原因就是长期以来没有严格依照法律办事,执法不规范,办案简单粗糙,案件质量不高,经不起法律检验,经不起证据检验,最终造成错案,给检察机关的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最终损害党的执政形象。这些问题不解决,党委不会满意,人民群众更不会满意,检察机关的公信度就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对专项整改活动,我们没有理由不重视,没有理由不抓好,更没有理由说东道西,甚至持怀疑和否定的态度。只有从执法行为入手,紧紧围绕执法办案,认真查找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切实解决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检察工作才能不断健康发展。

(三)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专项整改是一场新的考验。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极端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进一步澄清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要克服厌烦思想。使大家认识到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不同于以往的学习教育和队伍整顿,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阶段性活动,而是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题的一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整顿、规范和提高,是涉及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性问题。不仅现在要抓,今后也要持久地抓。二是要克服松劲思想。要进一步振奋精神,用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工作成果推动专项整改活动的开展,做到领导力度不减,工作劲头不减,落实力度不减。三是要克服临时思想。要树立长期观念,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落实到每个干警的日常执法行动上,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之中。四是要克服应付思想。切实端正态度,绝不能把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哪一个部门和哪几个人的事,甚至搞“几个人,几支笔,抄抄写写一台戏”,而是当作党组班子的首要职责,全员参与,人人负责。五是要克服消极思想。要打消怕挨整、怕承担责任的顾虑,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把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的积极性都充分调动起来,全身心投入到活动中来,以对检察工作负责的精神,积极主动地做好专项整改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的根本目的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不仅要立足于突出问题的解决,更要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执法素质,通过整章建制,建立健全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只有抓住这个核心问题,才能从根本上不断推进执法的规范化建设。工作中要做到“四个贯此文来源于本网网:彻始终”:

(一)要把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始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强大思想武器,指明了执法工作的方向,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要认真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明确执法方向,自觉地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执法实践的始终,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公平正义。要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思想上的内动力,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大力整顿执法作风,认真克服冷冲硬横的特权思想,纠正随意粗糙的工作作风,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用优良的工作业绩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把树立科学的执法观念贯彻始终。离开科学执法观念的指导,执法行为就会发生偏差,执法不公正问题的发生就在所难免。要把科学执法观的培养贯彻专项整改活动的始终,坚持长期性,增强针对性,与广大干警的思想实际和执法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警逐渐树立科学的执法观、合理的监督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人权意识,使科学的执法观念成为广大干警的必备素质,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深厚的思想基础和观念保证。当前要认真开展“公正执法大讨论”活动,组织广大干警围绕“专项整改活动为什么要开展?怎样才能搞好?”、“为什么要树立科学的执法观?怎样才能树立‘三观’和‘五个意识’?”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进一步领会上级精神,明确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具体标准,澄清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使思想与上级部署相统一,行动与上级部署相一致,目标与上级部署上吻合,推动专项整改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

(三)要把查摆和整改贯彻始终。这次专项整改活动自始至终就是一个查找和整改问题的过程,查摆的深度和整改的力度决定着专项整顿活动的成效。要以有深度、有广度、高质量的查摆为基础,坚持开门找、上级点、自己摆、群众帮、互相查等方式方法,对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明确整改方向;要对以来的涉检上访案件逐个过筛,实行责任倒查;要对20以来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逐案逐人进行分析,剖析根源和危害。要实事求是,真查真摆,做到不怕揭短、不怕亮丑。整改工作要始终以省院确的四个方面20条具体问题为着眼点,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落脚点,既不能跑偏跑粗、也不能避重就轻、避实就虚。要一以贯之,扭住这些重点问题不放手,把整改贯彻始终,围绕整改抓学习,围绕整改搞查摆。要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报上级院备案。整改要有针对性,属于思想问题的就解决思想问题,属于制度问题的就解决制度问题,属于案件质量问题的就解决案件质量问题。能立即整改的不能拖延,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解决或条件尚不具备的,要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创造条件逐渐整改,使整改深入彻底,成果明显有效。还要按照着眼长远、科学规划、整改推进的原则,系统推进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研究总结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办案流程,使检察机关的执法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从根本上制约和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问题的发生。

(四)要把提高干警素质贯彻始终。这次专项整改活动突出了人这一最根本的因素,不是单纯就业务抓业务,也不是就队伍抓队伍,而是抓业务促队伍,通过规范化执法行为促进干警执法能力的提高。反过来,执法行为能否真正得到规范,最终取决于广大干警的法律素质和岗位技能。素质不高、岗位技能不熟的干警无论如何也办不出高质量的案件。规范执法行为,首先就要在执法能力上抓提高。因此要把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作为提高素质、强化技能、重塑形象的重要载体,坚持把培训提高贯彻始终,向教育培训要战斗力,要规范化,要针对不同岗位的执法工作实际,抓紧制定全员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培训和练兵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干警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实际能力和本领。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

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既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的深化,也是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的战略性举措,更关系到为期三年的规范执法行为活动能否起好步、开好局。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是当前检察机关的中心任务,是各级院党组的首要职责,是“一把手”工程,党组和“一把手”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效。因此要把专项整改活动纳入院党组的重要日程,“一把手”必须亲自挂帅,负总责,为党组班子和广大干警作出表率。要确定一名领导同志,拿出主要精力具体抓,负专责。党组一班人形成合力集体抓,落实“一岗双责”。要建立精干高效、上下对应的办事机构,负责专项整改活动的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整改等具体工作。办事机构要做到“四专”,即专门班子、专门人员、专门职责、专心工作。抽调的人员政治上要强,业务上要通,工作上要到位,使专项整改活动真正推得开、搞得活、落得靠、见实效。对专项整改活动领导不力,突出问题解决不好,涉检上访多发问题没有明显改观的地方和部门,年终考核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二)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要按照高检院和省院的总体部署,精心制定总体工作方案,详细编制每个阶段工作推进计划并抓好贯彻落实。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任务,谁的问题谁领,谁的责任谁负,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使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动力,形成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主管领导分工负责、办事机构牵头抓总、重点部门积极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要坚持一段一部署、一段一检查、一段一验收、一段一总结,围绕总体部署分段推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推动专项整改活动逐步深入。

(三)强力推进,不断深入。当前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不同于以往的任何一次教育整顿活动,涵盖了检察工作的主要业务和方方面面的工作。既有对现实突出问题的整改任务,又肩负着探索总结执法规范化建设思路的长期使命,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我们虽然有做好工作的良好基础,但缺乏开展这项活动的专门经验。因此要深入基层,深入执法一线,深入到具体的案件中,围绕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指导专项整改活动深入有效开展。要从检察工作的长远大计出发,不断总结规范执法行为的规律和特点,摸索总结配套的长效机制,推进检察改革工作积极稳妥进行,不断推动执法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广大干警是执法的主体,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做好专项整改活动。二是要加强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抓典型是重要的领导方法,典型抓得好,就能以点带面,盘活全局。要培养树立方方面面的典型,用典型的辐射示范作用指导专项整改活动。要确定示范院,加强培养,使其在专项整改活动的各个阶段都能趟出路子,做出榜样,以其示范作用带动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整改活动的全面健康开展。市院的班子成员还要从基层检察院中确定专项整改活动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检查指导。要重视其他方面典型的培养,不断总结推广有益的经验,指导推进各地的整改工作。三是要加强宣传工作。要重视并做好舆论工作,对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必要的宣传,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要集中宣传组织推动的情况,集中宣传执法规范、执法公正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集中宣传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集中宣传检察机关经过专项整改后的新气象。同时,也要选择因办案不规范而导致的涉检上访案件特别是冤案错案,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广泛开展警示教育。

同志们,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干警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狠抓落实,不断深入推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而做出新的努力。

谢谢大家!

县司法局规范执法工作汇报

市电视电话会议后,永清县司法局立即研究制定了《永清县司法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全体司法行政人员召开的动员会。司法局党组要求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市、县政法委要求,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大事,抓紧抓好抓落实,重点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改活动的深入发展。党组书记、局长许志勇要求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抓学习教育,使广大司法干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二是抓查找问题,突出整改重点,规范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行为;三是抓执法规范,找出执法活动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司法行政部门执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四是抓业务培训,提高司法干警队伍素质;五是抓检查指导,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务求实效。

在此期间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先后到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所等基层部门,实地调研指导“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听取各部门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各部门深入查摆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保障制度,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集中精力抓好最突出的一两个方面的问题,帮助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查找问题不走过场扎实整改。

永清县司法局把查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当作专项整改工作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查找问题,坚持面对矛盾,不走过场,扎实推进整改。

一是广开言路,多方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在查找工作中,按照政法委的要求,在具体方法上都能结合本部门实际,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把问题查准查实、查清查透。如:永清县司法局召开座谈会向3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发出公开信,征求意见和建议。通过发动全体干警进行大讨论,集思广益,查找问题。结合本系统正在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向人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和意见表,广泛征集意见。

二是对执法监督工作中掌握的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进行梳理,指导基层部门从中发现问题。从执法监督环节,从个案监督中,整理出了工作中有缺陷的环节,以“司法局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督办函”的形式下发到相关部门进行督办,要求他们认真核查,及时纠正,限时回告办理结果。

三是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为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意见,加大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整改力度,永清县司法局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

四是动员执法监督员帮助整改。在此次专项整改活动中,司法局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员双月座谈会,在会上专门向执法监督员通报了中央、省、市、县委“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发动执法监督员发挥联系广泛,熟悉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优势,多提意见建议,帮助司法行政机关查找问题,剖析原因。

整改活动成效裴然。

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司法行政机关采取有力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如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解决民间纠纷困难的问题,永清县司法局整合人力资源在全县各乡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方便了群众解决纠纷。为了提高纠纷调解人员技能,永清县司法局在。

总结。

往年经验的基础上推出了调解工作“十心十法”,报送司法部后,司法部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推广,在今年调处的127件纠纷中涉及重大疑难纠纷的有6件均被成功化解。公证律师工作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兼顾社会效益,走出门去提供优质法律,累计为群众减免费用达48万元,未出现一例错案、错证。在益昌路改造过程中,发挥法律参谋助手作用,及时为县委县政府出谋划策,夜以继日加紧工作,免费为群众提供咨询、讲解法律法规,为搬迁工作的顺利完成作出了贡献,受到了县领导的好评。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防止执法不规范问题的发生。如司法局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执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以案代教、以案代训,培养干警敢查善办疑难纠纷的技能;依法收集证据、善于化解矛盾的水平;敢于善于接受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本领。为提高司法干警的综合素质,实行集中培训,每周三、五利用晚上的业余时间组织学习,请律师、专业人士讲课,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深受基层干警欢迎。

质量管理考评系统,将规范化与信息化相结合,促进了规范执法办案,提高了案件处理的准确率和办案质量。律师所建立和推行"一案一评"的评分制度和"一日一上网"的反馈制度,将案件的办理规范化、公开化、网络化,使办案人员能及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是建立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如近年来,司法局按照政法机关彻底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要求,把彻底实行“收支两条线”作为加强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列入年终考评“一票否决”范围,做到了收支脱钩,建立了“收支两条线”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止了不良现象的发生,为严格公正执法提供制度保障。法律服务业针对这次整改活动查摆出来的问题,在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办案纪律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突出了制度建设。如针对有的律师与当事人、法官交往过密的问题,制定了《规范律师与当事人、法官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要求律师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针对有的法律服务人员办案效率不高的问题,制定了《关于法律服务案件办理期限管理的规定》,严格控制延期办理案件数量,非因法定事由,一律不予延期。司法局为了提高干警规范执法的意识和水平,专门印制了《严格执法规范手册》,做到人手一册,大大方便了干警规范执法。

涌现出大量先进典型。

通过此次专项整改活动,也发现了大批先进的典型人物、典型做法和典型案例。如,法律援助中心在规范执法行为活动中,又提出了更为人性化的法律援助办法。公证律师管理股股长孙桂兰同志,在本职工作中兢兢业业、克己奉公、心系人民,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刘街司法所在执法工作中实现“五个转变”、司法局规范执法行为“十不”的做法都值得借鉴学习、宣传报道。

今后,永清县司法局将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为构建“和谐永清”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继续在作不懈的努力。

县司法局规范执法工作汇报

近年来,自治区质监局从“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科学执法”入手,标本兼治,不断规范执法工作,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执法打假与扶优扶强齐抓,有效促进质监部门的执法形象建设,树立执法权威,更好地体现我局提出的“民生为本、民信为天”的核心理念。

一、依法执法“五原则”

一是合法执法原则,解决执法的合法性问题。我们在行使任何执法权力时,都必须取得法律的授权,符合法律的规定。合法执法要求我们摒弃人治思维和习惯,树立法律的权威和依法办事的观念。

二是程序正当原则,解决执法的程序规范性问题。马克思讲“程序是法律的生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步骤、方式、方法、顺序、时限等规则进行,保障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程序正当的最基本要求是任何人都不能做自己案件的裁判员,即行政决定的执行人应当中立、公正、不偏不倚。

三是高效便民原则,解决执法的服务性问题。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应当遵守法定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通过行政程序规则保障行政权的正常高速运转。

四是诚实守信原则,解决执法的公正性问题。诚实守信既是道德准则,也是最基本的法律义务,我们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不得随意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处罚决定。依法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五是权责一致原则,解决执法的责任性问题。我们的权力与责任应当保持一致,这是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

二、文明执法“五和谐”

一是要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心理和谐。心理和谐是以人为本监管理念的基本内涵,保持心理和谐,是一个人身心健康的重要标志。一方面要积极引导执法人员搞好心理调节,通过集中学习教育,帮助大家加强思想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面、价值观和世界观。另一方面,要通过教育、引导、规范等形式,促进行政想对人搞好心理调节,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达到和谐,配合质监执法工作,减少摩擦和对抗,与行政执法人员建立起良好的和谐关系。二是要确保行政执法部门的内部和谐。确保行政执法部门内部和谐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提高执法效能,树立质监部门良好形象。加强系统内部处室之间、局与局之间及与其他执法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做到相关案件及时发现、及时移交、通报、协查及信息查询、获取指令等工作。

三是确保行政执法环境的社会和谐。要加大本系统业务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及各音响门对我们工作增加了解,提高参与积极性,关心和支持质监工作。同时,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通过联合执法或通过下达交办书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干预,为质监行政执法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是确保行政执法过程的文明和谐。坚持执法人员执法时一律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礼貌待人、举止端庄、行为合适、语言文明,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护,公正、合法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等文书,并按照要求限时送达法律文书。实行执法依据公开、办案程序公开、办案结果公开。案件完结后还要注重案件回访,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心服口服。

五是确保行政执法队伍的团结和谐。坚持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和谐关键就是要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通过“十不准”和“三无三铁三严禁”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引导广大执法人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从而确保执法人员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捍卫法律的尊严,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严格依法办案,拒腐蚀、永不沾,品行高尚,热情耐心,平易近人,忠于职守,安于本分,风正气顺,精诚团结,形成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三、科学执法“五要求”

一是全面落实首查告知整改制度,实现“四个转变”。对不。

涉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轻微违法实行首查告知整改制度,体现以人为本、教育在先、重在整改、促进提高的人本思想。实行首查告知整改,逐步实现“四个转变”:实现由刚性监管向柔性帮扶转变,突出企业帮扶;实现由事后查处向事前介入转变,做到早警示、早处理;实现由固有模式向透明模式转变,做到政务公开;实现由单兵作战向多方联动转变,整合执法资源。

二是推行说理式执法,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尊重当事人的知情权,是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法定要求,也是科学执法的重要内容。要增强执法文书的鲜明性,侧重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不采纳原因和理由的说明;要体现执法文书的说理性。强调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必须说清“三理”:讲清认定违法事实的事理;讲清适用法律的法理;讲清处罚裁量的情理。要突出执法文书的针对性,按照换位思考的方法,针对不同的意见、不同的案件说清事理;针对不同案件的社会危害程度、拟处罚的幅度和自由裁量的标准说清“罚理”,做到法与情兼顾,事理、法理和情理的有机统一,使当事人能够舒畅的接受行政处罚。

网”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质监部门的技术优势,积极开展技术执法活动。可尝试进行对现场快速检测方法的学习和应用;积极参加技术执法经验交流活动,及时获取技术执法经验和信息;加强稽查人员技术技法培训,提升能力水平;组织进行执法现场演练,掌握技术技法的要点。

四是严格贯彻执行《法》,努力提高执法公信力。要坚持公平公正、宽严相济原则,依据《法》合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限。运用科学民展观合理把握裁量尺度,主动邀请人大、政协、公、检、法等部门、行风评议员参加到执法过程中来,帮助监督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不科学执法现象、违法事实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对企业的处罚幅度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有效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随意性问题,切实达到合法、合理、合情的规范执法效果。五是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切实做到科学处置。要从可能发生的预想出发去工作,去探索,从而建立起应对当前质监执法领域中突发事件的机制,一旦遇到重大案件的发生和接到重要案情,第一时间作出正确判断和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处理好与行政相对人或民众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使矛盾和事态降低到最底程度、最小范围,尽量做到不出事或少出事,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司法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按照省、市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全区行政执法行为,区司法局于2020年11月9日对区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实地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到位,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稳步推进;

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案卷整理与归档质量较往年有较大提高;

执法社会效果较好,全年无被诉案件发生。

二、存在问题。

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有成绩,但同样存在不足。各部门要以抽检部门为鉴,正视差距,找准问题,以务求完美的标准,全力整改提高。

个别执法案卷没有页码,文书排序不规范。

(二)执法程序还需再落实。个别执法部门执法程序不全,存在权利告知疏漏现象。比如在执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时,未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或存在听证材料留存不全的问题。行政处罚方面,普遍存在罚缴未分离的问题。

(三)制度建设还需再完善。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代表,各部门制定了相关制度,但有的制度不全,有的内容不细,工作指导作用有限,可操作性不强,对全区行政执法监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案工作需再加强。个别部门存在重大执法决定备案延后或未备案情况。

三、

下步要求。

当前,法治政府建设正在全力推进,而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一环,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努力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

(一)务必要高度重视。各部门要把行政执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紧紧盯住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要进一步明确权力就是责任的理念,激发工作热情,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行政执法工作高水平开展。

(二)务必要查缺补漏。针对存在的问题,各部门要主动认领,对号入座。要加强三项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规范执法案卷,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执法水平。同时,积极联系上级业务部门,及时更新执法案卷模板,适应当前的工作要求。

(三)务必要落实责任。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压实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扎扎实实做好整改工作,再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从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和公正文明执法。

旅游综合执法工作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欢迎各位到**县中医院检查指导工作,我院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12000平方米,新建9000余平方米的门诊病房综合大楼已经投入使用。全院干部职工178人,其中高级职称26人,中级职称68人,初级职称65人;2006年新的领导班子上任以来,医院各项工作发展得到了质的飞跃,业务收入每年成倍增长;各项业务技术水平得到了大幅的提升。率先在全县开展了“先看病、后付费”和惠民医疗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下面我简要汇报一下我院依法执业的工作情况:

根据上级的部署,对此项工作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对照标准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按照济宁市卫生局的相关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县中医院依法执业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召开了由各科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使全院上下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都有了充分的认识。

二、强化措施、落实标准。

落到实处。按照文件要求在现有的基础上我们完善了相关制度,并定期核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建立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档案》,并到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了备案。对全院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的相关资质由医院统一管理、备案。加强了中医病案管理和处方管理工作,明确了专人负责放射诊疗管理、传染病管理、医院感染与消毒隔离管理、医疗废物管理等医院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并完善了重点专科管理和急诊管理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

我院目前正在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完善后的规章制度目前还未完全上墙,导医台等部分服务窗口还在设立当中,部分医护人员的风险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专业技术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加以完善。

希望各位领导,在检查中从严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及时提出批评,指正。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和提高。

谢谢大家!

司法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情况汇报

认真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xx-20xx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工作任务,切实提升全市行政执法队伍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执法为民的行政执法队伍,实现“五个更高”目标要求。

二、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各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人员法律素养,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质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法治化营商化境。全面维护好各类市场主体、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不断提高社会民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1、加强学习培训。

将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及行业法律法规作为行政执法培训内容,建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培训机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行政处罚职能。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于20xx年6月前完成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全员教育培训。

2、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的实施。

坚持执法为民,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行政处罚职能。完善管辖、立案、听证、执行等行政处罚程序制度,规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和使用,要坚持宽严相济,不得在未查明违法事实的情况下,“一刀切”实施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行政处罚。要健全法律责任衔接机制,细化责令退赔违法所得制度。

3、持续推进行政处罚体制机制改革。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协调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与业务主管部门、其他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积极稳妥赋权乡镇街道实施行政处罚,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评议考核等配套制度;逐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复制推广“综合查一次”经验,防止执法扰民;健全行政处罚协助制度,明确协助的实施主体、时限要求、工作程序等内容。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

1、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各部门要建立常态化的培训机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至少组织两次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司法行政部门要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开设更多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课程,确保每名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和公共法律知识更新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000分钟。

2、提升执法实践能力。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执法大练兵制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丰富练兵方式,年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执法大比武,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水平。结合实践探索建立实战练兵基地,开展模拟现场执法,突出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案卷制作等模拟训练,培养一批行业执法能手。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召开分析通报会,通报优秀和不合格案卷,以案卷规范促执法规范。

3、提升执法人员的职业使命感和荣誉感。

积极参与全省百名行政执法标兵选树活动,执法部门要通过组织学习典型人物、优秀事迹等方式加强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理念的培育,提升执法为民意识。

(三)加快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动行政执法工作高质发展。

1、抓好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常态化上网运行。

对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进行升级,及时规范录入案件,切实提高案件录入及时率,确保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事项案件全部纳入网上办理,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

2、提升执法过程信息化支撑能力。

逐步提高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利用率,推进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和使用,提高无人机等新型执法装备的应用能力。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应用。

依托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系统,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资格认证、培训考试、证件发放等机制。切实改变传统“人盯人”的.监督方式,强化执法信息数据汇聚治理,提高信息分析应用能力,提示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切实加强风险防范。

(四)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提升执法监督质效。

1、开展《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对各级执法部门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学习培训开展情况,执法委托实施情况,执法程序规范程度、罚缴分离执行情况等内容。

2、创新开展网上监督。

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网上运行等系统,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情况、网上办案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3、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以及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监督。对投诉举报和发现问题较多的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必要时对相关执法部门进行约谈。

四、有关要求。

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活动是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尽快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

司法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情况汇报

以党的十八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强化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为重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核心,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手段,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制度化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配套规章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管理和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依法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完成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推进“两重点一重大”自控技术和监控系统的完备与运行;巩固和深化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力防范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危化领域本质安全提升。

1、深入推进危化品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行动。

继续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列出进度计划,推进设计安全诊断和整改验收工作,年内全面完成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其中,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要积极指导和协调,细化落实措施,解决重点工作和普遍突出问题,有序推进工作。

2、强化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

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规章和文件政策的学习研究,加大宣传贯彻组织力度,指导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和依法生产经营。要将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开展计划查、重点查、回头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企业执行落实“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装置和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完善与自控改造以及自控系统投运情况,发现自控系统应改未改、改而弃用的情况应作出责令停产整改、行政处罚等处理。同时,也要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大型危化品储罐安全检验检测和安全类计量器具检验检测以及防雷防静电等专项工作。重点监管危险工艺以不定期检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重大危险源以执法检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定期组织梳理与核实,全面掌握“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动态。

3、注重危化建设项目安全源头监管。

要按照危化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76号)和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苏安监〔20xx〕369号)文件精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建设项目设计符合规范标准要求。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装置设计阶段积极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服务工作。

1、做好危化品经营许可工作。

要依据《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按照简化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做好申请受理、材料审核、现场核查、许可决定等环节相关工作。按照《关于调整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常安监〔20xx〕110号)的要求,组织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审批、颁证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和监管档案资料。

2、做好使用许可和生产证申领服务工作。

依法做好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工作。组织做好申请企业核定、申报材料初审以及指导协调等相关工作。根据《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梳理出不再需要换(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五类企业名单,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并督促企业及时申请注销许可证。

3、提高安全许可的`效率和质量。

要依据国家危化品行政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市局关于危化行政许可权限分工意见,切实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要求开展许可工作,努力缩减时间,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好审批事项的跟踪服务,实行闭环管理,所有审批工作使用统一的网上操作系统。

(三)进一步落实过程性安全监管措施。

1、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

要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xx〕88号)精神,推动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执行落实到位。

一是结合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督促企业加强风险辨识和控制,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持续改进化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二是以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培训为平台,全面推进企业危险化工工艺操作工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工作;结合《省危险化学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宣贯,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设施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培训。

三是结合拆除施工、检维修作业等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教育,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和承包商安全管理以及应急管理。

2、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运行管理。

在全区全面完成首轮危化安全标准化达标评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企业安全标准化持续运行、持续改进的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安全标准化管理,注意行政许可与安全标准化的配合协调,加强指导协调,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效评估活动,督促企业整改问题和消除薄弱环节,巩固和提高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果。

3、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

一是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原则,结合“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制定计划并依法开展执法检查。

二是结合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成品油、危化安全标准化、生产经营许可现场核查等专项检查;配合做好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配合做好危化领域职业危害监管工作。

三是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项督查。四是组织开展法定节假日、特殊气候以及重要活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中,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要注重检查效果,强调检查闭环管理。

继续推进和深化危险化学品制度化监管,在坚持分类分级监管、安全评价报告、化工专家检查、负责人履职报告和约谈等制度的基础上,总结提炼经验和好的做法,细化工作措施,改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进一步提高评价报告质量和安全技术服务水平,指导督促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进一步深化危化专项整治。

1.继续深入开展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重点打击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严肃查处由于未批先建、未验先用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103号)要求,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导企业如实填报排查治理相关信息,并通过信息系统跟踪督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继续深入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化治办”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区域环境整治和产业提升改造等行动,继续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艺装备落后的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加快重点区域(主城区)危化品企业搬迁、关闭、转产计划的实施,凡因安全距离不足等无法整改消除隐患的企业,要提请政府予以停产、转产或关闭。

(五)进一步夯实危化安全监管基础。

1.推行危化安全行政指导工作。各级危化监管人员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升安全监管和指导协调能力,以行政指导为新的安全管理方式,指导督促企业消除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做好全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指导和跟踪服务。

2.夯实危化安全监管基础。要认真收集、汇总和报送行政许可、专项整治、“打非治违”、隐患治理、执法检查、事故统计、行政处罚等危化监管统计数据,并建立完善相关台帐资料。

3.加强危化事故查处和应急处置工作。要高度重视危化事故事件管理,第一时间报告事故信息并按规定组织统计上报,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要建立健全应急队伍、装备和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政府部门、企业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响应和针对性处置能力。

执法规范化建设汇报材料

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巩固提升执法公信力。沁阳市公安交警大队以“两学一做”教育学习为契机,化理论为实践,进一步规范队伍管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大队在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学习活动的同时,不仅组织全体民警学习党章党规等等,同时还在执法能力建设上下功夫,把党章党规的学习与业务相关法律学习相结合,引导全体民警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在执勤执法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不断提高民警执法程序化和执法细节化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类复杂问题,树立高速交警的良好形象。

大队从考核入手,激发民协警的活力,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方面,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大队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实施考评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工作数据和工作重心,用数据说话,用质量评判,客观、真实的评价每位民警工作实绩,使绩效考评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充分激发民警活力,深入挖掘民警潜力,促进大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方面,为切实推进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努力在民警队伍中营造“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良好氛围。

大队按照“缺什么学什么,差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针对民警易犯、易错、易忽视的问题,采取一案一评、以案析法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民警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同时通过以查代训,查摆存在问题和释疑解难,启发民警,提高业务素质,切实加强对民警日常执法质量的考核监督,建立健全交通违法案卷审核把关、个案监督机制,定期分析执法档案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针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强化管理措施,完善执法执勤规范,自我监督,促进民警规范执法;二是开展执法技能培训,狠抓执法工作的细节和小事,熟练掌握和应用常用法律法规、执法业务技能,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三是充分利用执法装备,特别是规范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的使用,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大队要求民警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自觉遵守执勤执法行为规范,做到着装规范、警容严整、警姿端庄、态度和蔼。在执法工作中坚持使用规范文明用语,要用“平和”语气向交通违法行为人宣传法律法规,指出其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注意讲究执法艺术,让其心服口服。同时,教育广大民警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满意这一高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周到服务。

司法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情况汇报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认真抓好档案安全工作,推动全县档案工作管理进程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按照省、州档案局要求部署,经县委领导同意,全县20xx年至2023年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三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着力解决好各部门、各单位在档案管理与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各部门、各单位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大力推进档案法制建设、加大依法治档工作力度,全面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工作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的作用,提升档案信息服务科学发展的.整体水平。

二、检查内容。

档案工作保障、档案保管保护条件、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档案管理情况和档案信息化建设等。

具体内容详见《机关档案工作检查标准》、《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检查标准》(附件1、附件2)。

三、检查范围。

县档案局负责对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县属各企事业单位、垂管系统驻县各单位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四、时间安排。

自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县档案馆对具体检查单位另行进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检查标准,对本单位开展自查、对下属单位开展检查,如实填写自查情况,同时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涉及档案安全方面的漏洞隐患,切实加以有效整改,立即消除安全风险。并于8月30日前将自查表报送县档案局。

(二)县档案局检查后应向受检单位书面反馈检查意见,并要求受检单位20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情况;县档案局对全州年度执法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市司法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一阶段情况汇报

按照中央、省、市政法委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安排,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年活动”、公证员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和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活动的要求,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周密安排,迅速展开,有效地促进了司法行政的各项工作。

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通知下发后,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认为此次专项整改活动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和巩固成果的重大举措。为此,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作出安排部署,及时制定印发了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此项活动的安排意见,强调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的责任制,逐人逐级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随后,组成了检查小组,分别对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及市局直属单位开展专项整改活动进行督促检查。

二、以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年为契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体制。

一是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培训管理制度,要求各所要设立培训基金,建立培训档案,确定培训管理人员;健全政治学习制度,纠正思想误区,增强律师的公正信念,诚信意识和政治责任感;健全实习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指导老师,杜绝实习人员以律师名义独立办案,加强实习人员的培训、管理、辅导、考核,严格了实习人员的管理;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统一收案、收费和支出审批制度。同时严格律师的品行考核,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律师执业监督体系和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大力加强律师队伍的党建工作。二是依法规范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主体。严格合伙人的条件,按照法定条件对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注册资金及合伙的.条件进行全面审查清理,切实解决“假合伙”的问题。建立合伙人档案,完善合伙人会议制度和合伙人监督制度。三是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的收案、收费和分配行为。建立健全并实施统一收费,统一与委托人结算制度,坚决制止个人收费和与当事人私下结算的作法,完善委托代理合同条款,减少代理合同纠纷的发生。对于私自收案、收费或跨所办案的,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建立主任责任制度,当事人回访制度,加大内部统一收案、收费的监督力度。四是依法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监督管理行为。建立对新执业律师的业务辅导制度和本所人员的聘用、解聘制度,完善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严格质量监督,健全所务资料、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利益冲突审查和责任赔偿制度,建立重大案件讨论制度,树立整体意识,培养团队精神;完善所内投诉处理制度、服务质量检查控制制度、对律师的惩处制度等,使合伙所逐步向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明确主任的日常管理职责和其他合伙人的监督职责,合理划分职责,达到科学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发展。五是依法规范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和合伙人的管理责任。努力克服职责不明、责任不清的状况,建立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由合伙人购买责任保险制度,解决全市律师的执业风险责任承担问题。另外,对活动中检查出的两名违纪违规律师分别做出了停业整顿和暂缓注册的处理决定。上半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41家,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177件,办理刑事诉讼案件56件,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3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以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为契机,大力推动全市公证队伍建设。

一是针对全市公证队伍的现状,自四月开始,全面细致地开展了以民事、经济类公证事项和因企业改制而发生的买断工龄和身份置换等批量公证事项为重点的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对以来的所有公证案卷逐一进行自查自评,进行质量分析,写出质量自查总结报告,并以处为单位各筛选出民事、经济和其他类的不同质量档次的公证案卷100多卷集中到市司法局,按照《甘肃省公证质量检查标准(试行)》组织力量对上报的案卷进行了检查,所有案卷全部合格,有20多本案卷被评为公证质量优秀案卷。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公证质量和案卷质量的提高。二是组织公证员认真学习《公证暂行条例》、《全国公证队伍教育读本》和《公证规章汇编》,严格对照“三项教育,四个规范”的具体内容,广泛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各公证处和广大公证员主动查找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改进服务、增强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办证水平,切实纠正了少数公证人员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责任心不强、诚信缺失、忽视公证质量和社会效益的问题,使服务质量大大提高。

四、规范基层司法所制度建设,提高了矛盾纠纷的排查率。

通过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我们督促县区司法局指导各基层司法所进一步完善健全了对民间纠纷调解和基层社会矛盾防控体系。全市各基层司法所制定并完善了纠纷受理、调处程序、干部纪律、岗位目标、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规范了司法所纠纷调解笔录、纠纷登记、回访登记、矛盾排查等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县区定期上报。做到了制度、调处、档案“三规范”,人员、责任、奖罚“三到位”,并实行“阳光政务”,公开工作范围和办事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在我们检查过程中,各基层司法所已全部按照“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要求,将基层不安定因素及时掌握及时处理。上半年,全市18个司法所所辖的229个基层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25件,调解成功703件,调解成功率97%,为化解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的稳定做出了贡献。另外,今年将完成6个无房司法所的房屋建设,使得基层司法所的硬件设施配备上新台阶。

五、总结经验,深入持久地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活动。

一是继续抓好律师队伍的党组织建设,积极完善律师事务所自我约束机制,认真解决好少数律师事务所在人员管理、诚信服务、办案质量、收案收费、财务支出环节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大公证处的内部管理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公证文书制作和公证档案管理的力度,加强制度的规范和监督机制的完善。三是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部门、岗位、环节上进行整改规范,坚持依法行政和走群众路线的统一,规范监督检查和保障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排除非法干扰,积极维护公平、公正的执法氛围。四是抓好各项业务培训工作,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组织好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充电,以更好地适应公正执法的需求,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