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大全(19篇)

小编: 影墨

建筑的形式多样,有宏伟壮丽的古代建筑,也有现代化的高楼大厦。以下是一些建筑学习和专业发展的资源和建议,帮助我们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水平。

建筑工地门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设门卫保安人员,实行昼夜值班制度。

2、保安人员要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性,坚守工作岗位,讲究文明礼貌,衣着穿戴整齐标准,证件齐全。

3、门卫保安人员要积极消除治安隐患,维护工地秩序,确保工地安全,门口夜间须设长明灯。

4、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验证,对无证陌生人员要查问,对工地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做好无证人员的'登记手续。出门的各种物件必须验证、验物。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公物及材料携出工地大门。对所有进出的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登记。

5、认真做好门前环境卫生工作,保持清洁。

6、门卫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亦不得随便让他人代岗。严禁酒后值班。

7、值班期间要做好交接班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和丢失的材料要及时上报。

8、施工现场所在地要主动与当地公安派出所取得联系,协助做好社会治安工作。

9、工地项目经理要关心支持保安人员的工作。

报警电话110;消防报警电话119;医疗急救电话:120;项目部电话:x。

建筑工地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财产的安全,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统一规划宿舍设施,员工本人有权选择是否住宿厂舍;凡是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之规定,若有违反者,人事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资格。

2、住厂舍员工,必须服从宿舍保安安排,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或床位;严禁乱住、混住,若有违者,给予罚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厂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厂员工亲属需留宿者,必须填写书面申请,经人事部经理或工场长批准后,方可留宿,否则,一律不得留宿。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4、严禁在宿舍私拉电源线及电源插头、电炉、煤油炉、使用电饭煲等,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后果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5、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被查获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赌博者,给予无经济补偿解雇;无理取闹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房间,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检查宿舍除外)

7、爱护宿舍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因素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违纪人,并责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针对个别房间不能举报肇事人的,由其房间员工均分承担赔偿金。

8、各房间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内,不得乱扔、乱放,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30 元。

9、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厂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厂证,配合当值保安人员的检查;针对不自觉出示厂证或不接受当值保安人员检查的,给予罚款50元。

10、宿舍当值保安员应加强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厂舍,凡因当值保安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厂舍者,给予当值保安员从重处理。

11、住宿厂舍的员工,必须在晚上24:00时之前返回厂舍,超过24:00时未返回宿舍者,宿舍当值保安员有权拒绝公进入宿舍;针对无理取闹者,上报人事部从重处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厂舍的员工,每人每月用水为5方,用电为2度,超过部分由同宿舍人员均分承担。(每月底以保安人员抄表数计算)

13、禁止员工将饭菜带到宿舍就餐,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50元。

14、晚上24:00时,所有宿舍必须关灯休息,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因工作需要开灯时,离开后一定要将灯关掉,以免打扰他人休息。

15、要求全体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条例》,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16、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正施实施。

一、  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二、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集体宿舍员工。

三、  职责:

1、 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

2、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所属员工的住宿申请及有关配合工作;

3、 宿舍长负责宿舍管理;

4、 宿舍只提供单身员工个人住宿。

四、  入住管理:

1、 入住人员一律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按照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入住;

2、 入住人员必须遵守宿舍管理人员的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 男员工不准在女生宿舍留住,女员工不准在男生宿舍留住;

4、 入住员工不许带非公司人员入内,更不准留宿;

6、 员工中午禁止在宿舍外从事活动,影响他人休息;

7、 员工晚间23:30后禁止嬉闹、开音响、看电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9、 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违者视为偷窃行为。

11、  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12、  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

13、  换洗衣物和鞋不得堆积地上;

14、  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6、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宿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并选出最佳寝室与最差寝室,对最佳寝室给予适当奖励,对最差寝室给予一定处罚。

17、  有下列条件者不得入住:

17.1、犯有传染病者、

17.2、有不良奢好者;

18、  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8.1、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指挥者;

18.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斗殴、吸毒、行骗及酗酒;

18.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18.4、宿舍内接待异性人员或留宿外人亲友者;

18.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者;

18.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18.7、无正当理由经常在外住宿者。

五、  安全管理

1、 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宿舍内人员、财产安全;

2、 保护自己的个人物品,禁止他人取用;

3、 自觉爱护公司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5、 对于紧急事件,宿舍长电话通知公司行政人事部,同时电话请求相关特殊服务机关实行救助(如119、110、120等)。

六、  卫生管理

1、 入住人员自觉遵守宿舍卫生要求,爱护环境,严禁乱扔垃圾,随处大小便;

2、 宿舍及走道内严禁开伙做饭,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具;

3、 自觉清理宿舍内及宿舍门口卫生,保持室内卫生;

5、 不得在走廊、宿舍门口、楼梯间堆放垃圾和从阳台、窗口向下抛物;

七、  费用管理

1、 入住人员不收取住宿费;

2、 水电费按实际支出情况由入住人员共同分摊;

3、 宿舍长每人每月补助50元。

八、  附则

建筑工地寝室管理制度

一、 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每间房指定消防清洁责任人,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火灾,每次处罚1000元以上罚款,并承担相应损失费用,情节严重送交司法机关;若发生火灾时,有能力灭火而不采取救火措施,罚款500元以上。

二、 自觉节约水电,爱护一切公共设施,严禁在墙上乱订、乱写乱划,损坏公物按原价双倍赔偿。每间宿舍用电范围为:照明、手机或电筒充电、电风扇,每月用电按100度包干,超过部分按照6元/度计取费用。每栋宿舍配置的开水器由各劳务公司包干使用,超用或损坏由劳务公司承担费用和责任。

三、 严禁在宿舍内做饭或烧开水等大功率用电器,如有发生每次罚款500元。严禁点长明灯,检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五、 严禁私自乱拉电线或违章操作,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确需解决用电问题需派专业电工操作。

六、 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放入宿舍,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严禁男女混住或带小孩居住宿舍,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七、 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非法集会、打架闹-事等有碍社会治安的非法活动。如有发生,情节轻者罚款500—5000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 每间宿舍居住标准为10人,最低居住人数每间不少于9人,不得私自多占,每少一人罚款400元。

九、 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xx-xx项目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日

一、 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每间房指定消防清洁责任人,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火灾,每次处罚1000元以上罚款,并承担相应损失费用,情节严重送交司法机关;若发生火灾时,有能力灭火而不采取救火措施,罚款500元以上。

二、 自觉节约水电,爱护一切公共设施,严禁在墙上乱订、乱写乱划,损坏公物按原价双倍赔偿。

三、 严禁在宿舍内做饭或烧开水等大功率用电器,如有发生每次罚款500元。严禁点长明灯,检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五、 严禁私自乱拉电线或违章操作,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确需解决用电问题需派专业电工操作。

六、 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放入宿舍,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严禁男女混住或带小孩居住宿舍,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七、 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非法集会、打架闹-事等有碍社会治安的非法活动。如有发生,情节轻者罚款500—5000元,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 每间宿舍居住标准为10人,最低居住人数每间不少于9人,不得私自多占,每少一人罚款400元。

九、 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江苏建工华润项目

2012年10月15日

为了加强对建筑民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工地宿舍安全检查文明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订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6、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7、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8、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各工地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公司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9、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用做工,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上海浦东蔡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日

为了健全宿舍清洁卫生及安全用电管理,确保住宿安全舒适,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各宿舍应将本制度张贴在宿舍内,并严格遵守。

二、建立宿舍人员名单和床头卡,床头卡必须与人相对应。有宿舍负责人排出每周卫生轮流值日表,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的打扫,确保室内整洁。

三、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不大声喧哗和戏闹,特别是夜间加班回室时,不影响他人休息。

四、集体宿舍不得卧床吸烟、男女混住;严禁聚众赌博、酗酒闹-事以及其它违法行为。

五、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确有困难需留宿的必须先到管理部门进行外来人员登记,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六、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子以及其他大功率电器,禁止个人私自接电线、插座,违反者按项目部规定进行处罚。

七、宿舍内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和宿舍公共卫生,个人物品应摆放整齐,被褥叠放整齐,保持宿舍内空气流通、清新。

八、宿舍内要做到人走关窗、熄灯、锁门,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九、不随意乱倒剩菜剩饭、乱泼废水及随地大小便,自觉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定。

十、不损坏公物,损坏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按项目部有关规定处罚。

建筑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规范管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望各施工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现场有保安人员进行全天24小时值班,对施工现场及出入工地的人员、车辆、材料、机具进行管理。

二、所有进出现场人员均应遵守工地安全管理规定,并由物业分公司秩序部联系当地派出所,建立治安联防小组,发生情况可立即通报。

三、出场车辆、机具、物资均需有天地辉煌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部加盖公章的`放行条,方可离开。人员离开现场时随身携带物品需接受保安员检查,无疑方可放行。

四、探亲、访友人员,由当班保安员负责登记,方可入内。现场工人宿舍不得容留"三无人员"及非本工地工作人员住宿。

五、客户进入现场看房必须有工作人员陪同,要求签署《施工现场看房免责协议书》并戴好安全帽,进出大门时做好登记。严禁客户私自进入施工现场看房。

六、所有运输材料车辆和其他车辆进出施工现场时间为8:30——17:00,其他时间严禁进出施工现场,大门将保持常闭状态,如遇特殊情况,请与工程部值班人员进行沟通,经同意确认后,方可进出。

七、门岗值班保安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格管理制度,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下班时,必须换班人员到达后方可离开。

八、各施工单位需配合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工作,如遇无法处置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警。

工地宿舍管理制度

二、门窗玻璃铮亮。

三、床铺平整被褥叠四方。

四、床铺底下无脏乱物,鞋摆放整齐。

五、宿舍场地做到三无,即无尘、无烟蒂、无痰迹。

六、茶具饭碗应放在固定柜上,不随便乱放。

七、工作衣集中在一起挂好或折好,安全帽成排挂在墙上,毛巾挂设要整齐。

八、不违章用电,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煤气灶等,争做遵守工地各项制度的模范。

九、宿舍内不准酗酒、赌博。

十、宿舍内不准喧闹,按时就寝、熄灯。

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xx上海xx项目部。

20xx年2月10日。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15、施工现场、宿舍等无电工证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和电器设备安装;

16、木工作业完毕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17、施工现场伙房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布置,不得另外私设小灶;

18、伙房内炉灶烧火设施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现场一切消防设施、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破坏;

21、施工现场中各种危险设施、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22、施工车辆必须按要求规范操作,校园区域内要减速慢行,以免发生校园交通事故;

23、施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在非施工现场及其他场所逗留徘徊。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

1、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尊敬业主及所有到访人员,文明礼貌。对业主、到访人员均需使用敬语。

2、当业主来工地参观的到访人员、公司工作人员等在工地现场考察或讨论时,大噪音的施工用具(如电锯、电钻等)应暂停使用。

3、现场施工人员应恪守诚实信用的职业道德,严禁出现不遵守时间,不兑现口头或书面承诺的现象。

4、现场施工人员应着公司统一工作服上岗。

6、作业时间内不得有睡觉、打扑克、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发生。

7、作业人员应和谐处理人际关系,严禁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争吵、打骂。

8、在材料卸货时应确保室外场地无遗漏物品,搬运结束后现场必须清理干净,严禁洒落遗留包装物等物品。

9、施工现场食宿必须注意清洁,严禁有剩饭剩菜及其它垃圾杂物,不准使用电炉、明火,临时食宿严禁有积水、生活垃圾堆积。

10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服从公司巡检人员,设计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现场指令,有不同意见也不得当面驳斥或出言不逊。发生问题时应及时与项目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并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建筑工人员工管理制度

1. 贯彻执行“国家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个班组人员都要贯彻执行。

2. 开工前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情况制定,防止一般化,并经公司及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3. 开工前都必须明确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并签发任命书。

4. 搞好现场平面管理工作,根据总平面进行系统周密的计划,保证现场交通道路、给排水的畅通,电气线路的合理假设,大型机械、材料堆放、临时附属设施的合理不止,达到安全防火、卫生、文明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5. 施工现场禁止非生产人员、小孩和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的坑、井、孔洞、升降口、楼梯、通道口及易燃易爆场所。

6. 高空作业要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从事高空作业者,要进行培训和体检,经考核合格和体检合格方可上岗,井字架安全防护装置、脚手架的搭设要符合有关要求,搭设完毕要经验收后方能使用,并经常检查加固。

7. 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要安全有效,要经常检查,定期维修保养,机电设备要专人专管,操作人员要经过严格考核,持证上岗。

8. 实行逐级的安全技术交底,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将工程的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向全体生产人员进行详细交底,施工员在工序前或工种变换,改变作业环境事要向操作者、新工人、民工、临时工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作签证。

9. 施工现场、宿舍和易燃易爆场所要由足够的防火设备和灭火器材,放置于适当地点,要对职工进行防火知识教育,使职工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严禁在工棚、宿舍生火(如拜神、燃香、纸扎等)和使用电炉、油灯及蜡烛,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

10. 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灵活掌握季节劳动时间,如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等,注意劳逸结合,改善劳动条件,各职能机构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提供充足的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设施,保证职工的劳动安全防护得到落实和完善。

11. 经常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与职工个人的荣誉和经济利益挂钩,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确保生产的安全,所有奖罚金归个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排处理。

12. 若发生重达伤亡事故,应及时向上级公司报告,不得隐瞒或拖延不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处理。

13. 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机械工、电工、架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从事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并要做到名册齐全。

14. 每周安全员要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日,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季节性应注意的事项进行指导,经常在广大工人头脑里敲响警钟,促进安全意识的提高。

15. 各班组要结合“安全生产班组活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及时检查与总结本班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

二、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规范工程部的财务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反映工程项目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适合于本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办法:

1、财务人员应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财务账目应按每个单位工程项目设立总账、分类账和明细账及固定财产登记簿。

3、财务账目要认真做到日清月结,按时向公司及项目部提交(月、季、年)财务报表。

4、各种款项的收支、出纳应依据会计凭证支付、会计应依据项目经理签批的(合法)原始凭证办理、记账。

5、原始税票、票据必须注写清: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供货车号)、时间、对方联系电话;品名、规格尺寸、数量、单价、大写金额、用途;项目经理、材料员、收料员(三人以上)签字为(合法)凭证。(用途及签名应写在发票背面且经办及签字人应填写签字时的时间)。

6、严禁任何人携带印件齐全的空白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特殊情况、若确需携带印件齐全的空白支票、支票应限额且不超过壹万元,并经公司经理同意、两人同往办理。

7、在银行帐户支取现金、须俩人同往、一人不得支取现金,否则所发生不良后果自负。传送现金在壹万元以上须俩人同往。

8、支付材料、人工款项,应针对合同签订人,他人不得代签代领,否则后果自负。

9、会计有权定期不定期的对出纳库存进行盘查,出纳有权对会计账目进行监督;会计出纳每月月底清库存、对账目,如有问题及时书面上报公司。

10、支付人工、材料款时对方应开发票,金额在 300 元以下可开收款收据、但需优惠、另文字说明,一切票据严禁白条。

11、会计应按照《材料分类表》及其公司《管理方案》中(工程项目部财务月报表)的格式、将每张票据当天及时按类别输入计算机、每月月底、月会前向公司及项目经理出据一份成本核算汇总表。单项工程完工后报汇总表。

12、财务每月月底收回所有人员流动资金后再重新办理借支手续,若当事人所短部分、以挪用公-款加罚所短金额 150% 并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备用金只对项目经理指定的'材料员预借、并由项目经理签批后借支、每次借金额不超过 5000 元、笔笔清、不能累借,超 5000 元在 10000 以内须经公司经理签批。

13、每张票据、借据须经项目经理及其三人签字方为有效(合法)票据;所有票据、借据须经公司经理在一月期限内签批完。票据、借据等签字时间超过一月者、根据签字人签字时间、追究其压票人的责任。

14、每笔款项支付时、经办人应和原订合同内容对照,复核是否与合同内容一致,是否按合同条款执行,审查复核其内容及数据复算。

15、人工费、材料款无结算审批挂账的、项目经理及财务人员不能给予借款。人工费及材料款应按月或分项及时结算挂账。

16、不同品名的材料应分类汇总、结算、装订。

17、公司印章应由项目经理或会计专人保存、不得乱借;须盖章时保管人亲自盖章。

18、银行支票管理(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电汇单、进帐单)每次购买回后、会计、出纳应按编号登记,在帐本及凭证上每次支付每笔时注写清所用支票号码;作废支票也应按号码登记。

19、项目部管理及后勤人员当月工资表、会计应在下月五号前根据项目经理所汇总(大写总工日)的考勤表、编制签批完毕,每月 12 号按时发放上月工资。项目部除了给材料员、灶管员借备用金外、给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借款,特殊情况需要借款、须经公司经理签批。

20、项目部工地灶房、由项目部自行管理,单列账本、票据、工资,(相关票据须经本项目部三人审签)独立核算;每月月底向公司汇报盈余情况,本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督。

21、项目经理在月底月会前、安排专人结算当月:人工费、材料费、钢化租赁费、成本核算等,另安排专人审核、签字,签字人均应注写其签字时日期;且合同签订人签字认可后交财务汇总列表挂账。

22、财务每月月底、(按照公司所制定的统一格式)向公司及项目经理各交一份《人工费、材料费计划付款单》。单项工程完工后报汇总表。

23、各项目经理应针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记一本总账:(投标文件相关内容、合同主要条款、甲供材料量、建设单位拨款总额及笔数、人工费及材料费各施工组每次的结算金额、付款金额、欠款金额、保修金额、水电费等)。

24、相关人员应在审核、审检、审批时严格要求、认真把关,仔细一一复算、对比、对照、查寻、查访、电话访,认真负责、切实把关。

25、项目部购置的办公用品,先入库、后领取,财务报销办公用品票据时须先入库单后报销。

26、由×年×月×日起、所有材料发票、材料结算单、钢化租赁费、机械设备、工具用具票据均由材料科长全部复审签字;其它所有票据由公司经理复审签字,人工费结算单由预算员审定后公司经理复审签字。复审签字时限不得超过 30 天。

27、每一批计划付款票据签字时应与计划付款单一同送上,以便核查核对。计划付款票据应与计划付款单金额相同,付款不能随意更改变动。

2.现场工人必须定期第月接受一次治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6.氧气瓶要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9.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使用必须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10.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要符合防火规定;

13.施工现场、宿舍等禁止吸烟,需要吸烟者应在指定专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5.施工现场、宿舍等无电工证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架设电线、电缆和电器设备安装;

16.木工作业完毕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17.施工现场伙房必须服从统一规划布置,不得另外私设小灶;

18.伙房内炉灶烧火设施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遵守防火制度;

19.施工现场一切消防设施、装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破坏;

21.施工现场中各种危险设施、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22.禁止高空抛物。

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范围内设置防护网。

2、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

3、施工单位应禁止学生和校内儿童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及时送到学校处理。

4、严禁施工单位人员在校食宿(学校同意除外)。

5、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管理,不准随便进入教学区、生活区,形象正常教学秩序。

6、学校按照图纸、合同,加大监督管理力度,道道把关、层层验收,有权禁止违反操作规程,偷工减料等不良现象,确保工程质量。

建筑工地人员管理制度

九、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妥善保护好上道工序的成品及与其它工种作好密切配合。

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一、施工现场考勤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3、施工项目经理外出需向项目副经理通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  

6、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处理。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例会。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由项目组专人负责。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等。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7、项目组人员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四、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3、材料、外购件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7、仓库存放的材料、外购件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8、材料、外购件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施工项目经理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制度  

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2、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指定厕所。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3、材料、外购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不沿途遗洒并及时清扫维护。  

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及时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5、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统一、规范、整洁。  

6、工作场地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8、对施工机械等噪声采取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减少躁噪声扰民。  

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5、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7、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标记。  

8、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和安全梯。  

9、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10、大中型施工机械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11、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3、施工现场地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4、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3、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二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5、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6、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只多用。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八、施工现场看护保卫管理制度  

3、施工项目经理应对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

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派专人看守。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号牌,外来人员无施工项目经理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夜间值勤的保卫人员,必须巡视整个施工区域,不得睡觉。  

8、施工班组离场时,携带的工具、设备出场,必须有项目经理部的批条方可。  

九、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每个层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消防器材。  

2、项目组人员每天必须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损耗应及时补充。  

3、消防器材安放处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4、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类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险品仓库。油漆工施工时要避开火源、热源。  

7、施工现场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保证有专人值守,做到人走火灭。  

8、保持消防道路通畅,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刻组织人员扑灭,必要时向消防部门报告。  

9、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建筑工地食堂的饮食制作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切实保障建筑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筑工地食堂应符合以下卫生要求:

1、各建筑工地临时设立的食堂,施工单位必须向所在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提供餐饮服务。

2、各施工项目部要加强对临时食堂的管理,建立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明确一名具体负责人,并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3、工地食堂面积要与就餐人数相适应,原料清洗、切配、烹调、备餐、仓库等主要加工场所必须单独设置,有条件的可附设餐厅等辅助用房。严禁在食堂内搭铺住人。

4、工地食堂内禁止存放农药、消杀药品和建筑用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品,严防误食误用。标识标签不全、用途不明的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工地食堂。

5、食堂用水必须是集中式供水管网自来水,严禁擅自采用未经检验或消毒的地下水或地面水。

6、蔬菜、肉类和水产类食品原料要分池清洗、分开切配。清洗后的待加工食品要注意保洁,不得着地堆放。

7、饭菜在烹调时必须要加工彻底,易发生食物中毒的蔬菜(如扁豆等)、大块畜禽肉、冰冻的水产品必须烧熟、烧透后方可食用。

8、建筑工地食堂不得制作、供应凉菜,冷藏的隔餐饭菜必须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无冷藏条件的食堂不得保存和食用隔餐饭菜。

9、工地食堂应当配备餐饮具、公共用具消毒设施。使用后的公共用具、餐具必须及时清洗、消毒,并注意保洁。盛放生、熟食的容器必须分开并有明显的标志。

10、提倡禽肉、豆制品和蔬菜定向、定点采购供货。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向销售者索取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肉禽类检疫证明及相关销售凭证,并每日做好验收登记。严禁购买和食用来历不明的蘑菇、难以鉴别的贝类、腐-败变质的食品和原料、标签要素不完整的定型包装食品,不得采购、供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食品和原料。

11、食品运输工具要专用,并保持清洁。食品仓库要保持通风干燥,库存食品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并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过期变质的食品,要及时销毁并做好记录。

12、炊事人员和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必须经健康体检合格、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注意个人卫生。禁止腹泻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现症患者上岗。

13、建筑工地食堂要保证周围环境、加工环境和就餐环境的清洁和卫生,防止蚊蝇孳生,并落实防蝇、防尘、防鼠措施。

14、就餐人群中出现可疑食物中毒症状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报告辖区卫生监督机构,并控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和处理,不得瞒报、不报可疑食物中毒事件。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为: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包括五点:一是严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二是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状况。三是严查食堂环境卫生状况。四是严查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五是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

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要深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具体包括如下七个方面: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工地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切实承担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各类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建筑企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四)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检查方案,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联合组织检查,推进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每2个月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一次集中整治进展动态情况,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2015年12月31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七)大力加强新闻宣传。组织媒体开展专项整治专题报道。重点报道基础设施改造、制度建设、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开展情况,集中报道一批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促进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

第1条电梯口保护:开工之日应对施工工程所在单元的一楼电梯口及在施工工地楼层电梯口使用公司专用保护膜进行保护。

第2条进户门保护:开工之日应对进户门及门把手,煤气包等易损坏物品进行保护,保护膜应采用胶带四周封边,保证工程竣工时所保护的物品完好无损。

第3条穿线管的保护:泥工进场时应对前期水电施工地面铺排的穿线管在跨越门口处、人行通道等容易损坏的部位用木方或水泥砂浆进行保护。

第4条地砖保护:对在施工过程中新铺的地砖,铺贴过程中未固化前严禁踩踏,铺贴结束后应将成品进砖表面清洁干净,不得有沙砾,铁钉等杂物,然后采用彩条布或地毯保护膜进行保护,成品保仿膜须用胶带全封边,四周上翻100mm。至完工保洁前保护膜均应保持完整,不得有损坏、露空现象。禁止在已铺地面上进行切割作业,以防污染或损坏面层。

第5条木饰面工程成品保护:搬运物品必须小心,以免碰撞门套,柜面,开孔打眼必须标准,施工照明灯具应远离成品物面,配套施工必须有成品保护措施。

第6条严禁使用大功率灯具:施工工地严禁使用1000w以上的照明灯具,使用其他可能产生高温的照明灯具应距离最近的易燃物品30m以上。

第7条油漆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油漆施工过程中,必须对其他物品保护膜或报纸进行保护当门套线喷漆时,与墙面结合处必须用报纸进行分隔保护。

第8条门锁、五金件的保护:要木工安装完毕试锁完好后,必须拆下包装好放置安全地点保管,待油漆施工完毕后再装设。

第9条洁具三件套保护:洁具三件套在施工结束时安装,洁具安装完毕后立即应采用塑料袋或公司的专用保护膜进行保护,所有公司工作人员及作为业人员不得使用新安装的'洁具。

第10条地板保护:地板铺设后,不得有铁钉等硬物散落,严禁在地板上用餐,防止油腻撒落在地板上污染地板油漆,地板铺设后,所有工作人员及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须穿鞋套或脱鞋进入工地。

1、领料人领完材料未签字或拒绝签字的罚款50元整。

2、施工人员没穿公司工作服处以50元/人的罚款50元整。

3、施工人员严禁穿拖鞋,打赤膊施工,如有违反每次罚50元整。

4、材料须分开堆放,做到整齐有序,工具摆放有规律,不要乱扔圆丁纸盒、板块、砖头等杂物,如有违反每次罚50元整。

5、每天下午收工前,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及时清理作业场所,将施工垃圾装袋,堆放指定地点。否则每次罚50元整。

6、节约用水、用电,离开工地要拉断总闸和关紧水龙头。如有违反每次罚。

8、电气安装必须按设计规程进行,临时用电必须有专线,专用开关式专用插座,如有违反每次罚50元整。50元罚款。

9、现场发现使用电炉或白天开照明灯(天阴和油漆砂平等特殊情况除外)则处以50元罚款并以警告。

10、施工现场若发现有聚众赌博、汹酒等扰乱施工现场纪律的每人处以若下次再发现拒绝纠正的人员公司予以开除。

11、工地若发现有偷盗公司或者甲方财产及材料的人员,立即扭送公安机关处理绝不估息。以上各项条款希望广大公司同仁能竭力遵守,共同创造一个有利的工作环境和公司形象,为____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未来前景做好坚实的基础。

建筑工人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宿舍内不准乱拖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及大功率电热器,不准有明火。

2)健全宿舍管理制度,职工进人有章可循,外来人员不得过夜。

3)公司的临时宿舍应当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第167号《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的规定,达到相应的通风、采光等要求,电线、电光源等硬件设施应当满足施员工员生活的基本需求。

4)公司的临时宿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并且在每个宿舍区张挂,使每个施员工员都知道。在此基础上公司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并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

千金塘西,由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建发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

为创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证经济建设的正常程序,现就我项目部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

(一)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

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2、地下暗挖工程;

3、水平混凝土构件横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

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

6、起重吊装工程;

8、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

(一)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主要危害;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事故危害主要有: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和其他伤害等几种类型。

(二)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三)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有特殊要求的专项施工方案会请专家进行论证。

(四)一般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凡属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公司及项目部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五)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公司及项目部按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

控制并及时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为。

(七)公司、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项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构件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环节控制,并公示控制的项目、部位、环节及内容等,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对危险源采取的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设施的状态,责任落实到人。

(八)公司、项目工程部应将重大危险源公示项目作为每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内容,提高作业人员防范能力,规范安全行为。

(九)公司确保对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十)公司保证用于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所需的费用及时划拨;项目部要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支,保证专款专用。

(十一)公司、项目部应对施工项目建立重大危险源施工档案,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

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在自检、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并做好维修、保养。最后应落实实施部门和检查部门以及完成时间。

2、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按照每项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即定期进行演练,以及在必要时进行修订。

3、措施及方案的实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控制关键在于落实,在施工过程中,按制定的措施、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控制重大危险源的是有效地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是建筑施工企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的必要条件。

3.1建立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加强现场巡视,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并进行登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经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危险源类别、地段部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安全主要措施和应急预案。

3.2加强安全施工培训教育,全体动员,人人参与,尤其是以事故预防为主的重大危险源风险控制的安全教育。

3.3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如过街人行通道、大型地下管沟可采用顶管技术等。

3.4制订和实行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3.5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和现场安全管理绩效考评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形成施工安全长效机制。

在自检、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并做好维修、保养。最后应落实实施部门和检查部门以及完成时间。

2、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按照每项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即定期进行演练,以及在必要时进行修订。

3、措施及方案的实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控制关键在于落实,在施工过程中,按制定的措施、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控制重大危险源的是有效地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是建筑施工企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的必要条件。

3.1建立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加强现场巡视,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并进行登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经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危险源类别、地段部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安全主要措施和应急预案。

3.2加强安全施工培训教育,全体动员,人人参与,尤其是以事故预防为主的重大危险源风险控制的安全教育。

3.3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如过街人行通道、大型地下管沟可采用顶管技术等。

3.4制订和实行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3.5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和现场安全管理绩效考评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形成施工安全长效机制。

故多发行业的建筑业更应通过科学的、有效的、长期的手段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采取全过程的监控,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转移到预防为主的轨道上来,并最终降低事故率。

淞泽家园八区西二期项目部204月17日。

建筑工地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建筑工地食堂的饮食制作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切实保障建筑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筑工地食堂应符合以下卫生要求:

1、为加强施工项目部临时食堂的管理,建立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明确一名具体负责人,并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2、工地食堂面积要与就餐人数相适应,原料清洗、切配、烹调、备餐、仓库等主要加工场所必须单独设置,有条件的可附设餐厅等辅助用房。严禁在食堂内搭铺住人。

3、工地食堂内禁止存放农药、消杀药品和建筑用亚硝酸盐等有毒有害物品,严防误食误用。标识标签不全、用途不明的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工地食堂。

4、食堂用水必须是集中式供水管网自来水,严禁擅自采用未经检验或消毒的地下水或地面水。

5、蔬菜、肉类和水产类食品原料要分池清洗、分开切配。清洗后的待加工食品要注意保洁,不得着地堆放。

6、饭菜在烹调时必须要加工彻底,易发生食物中毒的蔬菜(如扁豆等)、大块畜禽肉、冰冻的水产品必须烧熟、烧透后方可食用。

7、建筑工地食堂不得制作、供应凉菜,冷藏的隔餐饭菜必须彻底加热后方可食用,无冷藏条件的食堂不得保存和食用隔餐饭菜。

8、工地食堂应当配备餐饮具、公共用具消毒设施。使用后的公共用具、餐具必须及时清洗、消毒,并注意保洁。盛放生、熟食的容器必须分开并有明显的标志。

9、提倡禽肉、豆制品和蔬菜定向、定点采购供货。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当向销售者索取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肉禽类检疫证明及相关销售凭证,并每日做好验收登记。严禁购买和食用来历不明的蘑菇、难以鉴别的贝类、腐败变质的食品和原料、标签要素不完整的定型包装食品,不得采购、供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食品和原料。

10、食品运输工具要专用,并保持清洁。食品仓库要保持通风干燥,库存食品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并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过期变质的食品,要及时销毁并做好记录。

12、炊事人员和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必须经健康体检合格、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注意个人卫生。禁止腹泻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现症患者上岗。

13、建筑工地食堂要保证周围环境、加工环境和就餐环境的清洁和卫生,防止蚊蝇孳生,并落实防蝇、防尘、防鼠措施。

14、就餐人群中出现可疑食物中毒症状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报告辖区卫生监督机构,并控制、保护好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和处理,不得瞒报、不报可疑食物中毒事件。

涿州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涞水项目部。

建筑工地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

二、施工前,要做好施工方案,并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作业区、宿舍、厨房、厕所等进行全面的规划及布置,施工现场所有道路、材料堆放场地均实施硬地化。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要设高度不小于2m的连续封闭的围墙(围栏),并内外粉刷。围墙(围栏)边不准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防止损坏行人道上的树木和市政设施。

四、夜间施工要经区建设局、环保局批准,并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实际施工时要将噪音控制到最低限度,并在街道张贴有关减少噪音的安民告示。

五、临时占用道路必须向市政、公安交通部门办妥报批手续。

六、工地现场必须有良好的排水沟,经常保持沟底清、无垃圾、无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沟的现象。

七、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必须派人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

八、及时清理建筑淤泥垃圾,送运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淤泥、垃圾,必须按规定办理许可手续,并雇请有准运证的车辆运输,工地出入口设洗车槽及高压洗车水泵,安排专人负责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清洗,防止车轮带泥土上路。洗车槽内沟每三天清一次。

九、施工现场四周不乱倒垃圾、淤泥、不乱扔废弃物,施工垃圾应当设立垃圾池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排水设施畅通,工地无大面积积水。

十、施工现场宜在距厨房30m以上的位置设置经地方卫生部门验收合格的男、女厕所及浴室,厕所内应当设置洗手槽、便槽、自动冲洗设备、加盖化粪池,禁止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和河道,要对厕所、浴室落实专人清扫(每天数次),每周一次喷药,不得有异味,要保持厕所清洁卫生。

十一、工地设一员工食堂,食堂分售卖间、熟食间、洗切间、煮食间等,炊事员要有健康证,食堂要办理卫生许可证方可使用。

十二、施工现场内设有专人负责卫生工作,工作人员要经常保持现场内环境清洁,要落实各项除害措施,严格控制“四害”。

建筑工程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考核

第六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工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考核前在机关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布考核科目、考核地点、考核时间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第八条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人员应当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

对于受理的申请,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核发准考证。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内容应当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考核大纲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自考核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

第十三条考核发证机关对于考核合格的,应当自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资格证书;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资格证书应当采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样式,由考核发证机关编号后签发。资格证书在全国通用。

资格证书样式见附件一(略),编号规则见附件二(略)。

第三章 从业

第十五条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

第十七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第十八条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与持有效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

(二)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三)书面告知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危害;

(四)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的作业条件;

(六)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七)查处特种作业人员违章行为并记录在档;

(八)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变动工作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扣押其资格证书。

第四章 延期复核

第二十二条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延期复核合格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延期2年。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延期复核,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体检合格证明;

(三)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证明或者继续教育证明;

(四)用人单位出具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记录;

(五)考核发证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期复核结果为不合格:

(一)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的;

(二)身体健康状况不再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的;

(三)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含3次)以上的;

(五)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的;

(六)考核发证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考核发证机关在收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提交的延期复核资料后,应当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二)对于提交资料齐全且无本规定第二十四条情形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准予延期复核手续,并在证书上注明延期复核合格,并加盖延期复核专用章。

第二十六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按本规定第二十五条作出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延期复核合格。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制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管理制度,建立本地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从业活动,查处违章作业行为并记录在档。

第二十八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每年年底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延期复核情况的.年度统计信息资料。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资格证书:

(一)持证人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证书或者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

(二)考核发证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核发资格证书的;

(三)考核发证机关规定应当撤销资格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资格证书:

(一)依法不予延期的;

(二)持证人逾期未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

(三)持证人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考核发证机关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考核

第六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工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考核前在机关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布考核科目、考核地点、考核时间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第八条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 18 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人员应当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

对于受理的申请,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核发准考证。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内容应当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考核大纲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自考核结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

第十三条考核发证机关对于考核合格的,应当自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颁发资格证书;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资格证书应当采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样式,由考核发证机关编号后签发。资格证书在全国通用。

资格证书样式见附件一,编号规则见附件二。

第三章从业

第十五条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 3 个月的实习操作。

第十七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 24 小时。

第十八条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与持有效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二)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三)书面告知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危害;

(四)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的作业条件;

(六)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七)查处特种作业人员违章行为并记录在档;

(八)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变动工作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扣押其资格证书。

第四章延期复核

第二十二条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内向原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延期复核合格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延期 2 年。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延期复核,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体检合格证明;

(三)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证明或者继续教育证明;

(四)用人单位出具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记录;

(五)考核发证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期复核结果为不合格:

(一)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的;

(二)身体健康状况不再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的;

(三)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 2 年内违章操作记录达 3 次(含 3 次)以上的;

(五)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的;

(六)考核发证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考核发证机关在收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提交的延期复核资料后,应当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二)对于提交资料齐全且无本规定第二十四条情形的,自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准予延期复核手续,并在证书上注明延期复核合格,并加盖延期复核专用章。

第二十六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按本规定第二十五条作出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延期复核合格。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制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管理制度,建立本地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从业活动,查处违章作业行为并记录在档。

第二十八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每年年底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延期复核情况的年度统计信息资料。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资格证书:

(一)持证人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证书或者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

(二)考核发证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核发资格证书的;

(三)考核发证机关规定应当撤销资格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资格证书:

(一)依法不予延期的;

(二)持证人逾期未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

(三)持证人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考核发证机关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附件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样式

附件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编号规则

建筑工人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入住者必须到项目部治保主任处报到,凭身份证登记造册,由项目办理暂住证、上岗证、发放胸卡、床位卡。

2、实行室长负责制,室内严禁赌博、斗殴、酗酒、男女混居和用具及用具入室。

3、必须爱护生活区内及宿舍内的公用设施及公共财物。

4、外来人员应登记,办理留宿手续,经项目经理同意方可借宿,未经许可可不准随意入室留宿。

1、室内严禁私拉乱笨电线、电气设备及使用电加热器具。

2、严禁卧床吸烟和乱丢烟蒂。

3、宿舍内严禁烧饭、烧菜。

4、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室内。

1、严禁乱倒垃圾、脏水及随地大小便。

2、在规定区域内晒衣、被不得随意乱挂,注意个人卫生。

3、必须建立宿舍值日制度,搞好室内卫生及门前的.三包工作。

4、宿舍内的物品堆放必须规范,做到整齐、有序。

以上规定望住宿人员认真执行,违者视情节严重,将作来源理、清退,直至移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建筑工地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广大职工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一、本工地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

二、认真遵守《中华人们共和国建筑法》、遵守《中华人们共和国标准法实施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遵纪守法,争做奉献求实、爱岗敬业文明先进员工。

三、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暗示上、下班和晚休、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四、严禁打架斗殴、赌黄,若有违反者,不论情由,均处以10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对不服从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的安排,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以处5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并开除当事人。

六、文明用语、讲文明、讲礼貌、团结进取、求实创新。

七、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关心和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包括甲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文明工地的设施人人都的关心爱护。对有意损坏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00%。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无意损坏者赔偿其原物的50%。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八、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接电、照明用电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接线,他人不得私自乱**接。否则引起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和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应持(上岗证)的专业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乱开乱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安全驾驶,文明操作。

九、工地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并操作,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杜绝火种、火源进入施工现场。

十、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员工必须佩带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机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仍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细带安全带,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若在工地以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其后果由本人负责自理,公司概不负责。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十一、工地所有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严禁在本工地、建设单位、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或伙同外界人员盗窃本工地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二十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司法部门处理。遵纪守法,做文明使者。

十二、工地应做到文明施工,要求同事之间礼貌用语,搞好自身卫生及环境卫生,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做好工地容貌及个人容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讲文明礼貌、树良好风气。

十三、工地所有员工、各施工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机具、工具、用具、设备、车辆、钢化、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如有损坏、丢失等应照价赔偿,设备为我创效益、我为设备搞清洁。

十四、严格遵守文明工地及宿舍的管理制度。自觉遵守纪律、保护环境卫生。语气和谐、团结友爱。

十五、为了公司荣誉2和职工利益、以上各条款,望广大员工切实执行、严格遵守,以充分体现: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

一、范围为了规范和加强项目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卫生标准化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污染,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环境卫生,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规定了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卫生标准化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及要求。

二、职责项目部和各分包单位制定和完善现场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建立管理网络,明确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卫生具体管理责任人,加强日常的检查和评定,确保环境卫生良好。

1、办公设施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并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2、办公设施布置应当符合规范性结构的要求,环境应保持整洁,无垃圾和污水。

3、办公室内做到干净整洁,门窗完好,墙壁无灰尘,各种办公用具整齐干净,四壁、顶棚、灯具无尘土、蛛网,地面干净、无痰迹和烟头纸屑、无杂物堆积,无蚊蝇、无鼠迹。办公室内不能存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每天上班前要对办公室进行清洁卫生,门窗玻璃、灯具每周清洁一次,做到光亮、整洁。

4、办公区域内各种标牌应保持完整、清晰、清洁。

5、办公区域要做到“六无”、“六净”:即无人畜粪便、无垃圾污物、无砖头瓦砾、无纸屑果皮、无坑洼污水、无杂草丛生;墙根净、电杆净、绿篱树根净、花池净、宣传栏下净、下水道口净。

6、办公室卫生一天打扫一次,办公区室外卫生每周至少清扫一次,并采用撒水清扫,减少扬灰。

7、院内垃圾桶要每天清洁一次,做到无灰尘、烟头、痰迹,保持清洁卫生。

1、职工宿舍门窗齐全、牢固、无破损,室内无乱接电线、无禁用电器。

2、室内卫生要实行“九统一”:即铺面平整、被子枕头摆放统一,衣帽等物品挂放统一,鞋子放在床下要摆放整齐统一,桌柜上面摆放物品要统一,小凳、脸盆、牙具、毛巾等放置要统一。床单、被褥干净,室内物品、墙壁无乱贴乱画,顶棚无蛛网,灯具和悬挂物无灰尘,玻璃明亮,地面干净、无痰迹和废纸等脏物,室内通风良好、无异味、无蚊蝇、无鼠迹。

3、人人做到“六不”:不随地吐痰,不乱扔赃物,不乱画乱挂,不乱堆乱放,不乱扔烟头、纸屑、果皮(核)和造成白色污染的一次性餐具、塑料等废弃物,不乱倒有毒物品,不损坏花草树木。

4、生活区统一规划设置垃圾箱,分类堆放,做到定期清理,并进行喷药消毒,防止蚊蝇滋生。